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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火车客车相撞致4死(20篇)

迪士尼乐园在美国城市洛杉矶。小编收集了游美国迪士尼乐园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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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文我的美国之行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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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我和妈妈去美国洛杉矶参加了为期2周的夏令营。

我和妈妈与一个小伙伴丫丫母女住在一套2居室公寓里。她一直把自己当作女王来看待,但我一直让着她,我和她相处得很好,我们现在成了好朋友。我们每天一起去south land学校上学,我在学校过得很开心。因为每天早晨我们大家一起享受到阳光的照射,三五成群,拉邦结伙地玩躲避球,我与当地学生相互聊天,学会了很多英语口语。我被分到四年级上课,那里课上天天要做一张很难得语法试卷,还要读很多英语书,而且都是外国名著,都好难。我现在意识到我平时要多积累多阅读,才能赶上美国小朋友。所以我现在在看《Heidi》这本英文书了,我要提高我的英语水平。每天放学回家,我就去小区游泳池游泳。一开始的怕水到会游,我都是自己一个人摸索克服的,我现在不怕呛水了,并且可以自由地游蛙泳了。

每个周末,我和妈妈还有同伴都会去附近的景点玩,有美国的迪斯尼乐园,海洋公园(sea world),还有植物园等。我最喜欢植物园,因为那里有各种植物,而且按照每个美国的地形特征来分布种植的,有沙漠,有丛林,有沼泽,还有平原,每个都很有特点。 最有特色的是这里到处散养着孔雀和孔雀宝宝。我还和它们散步呢!它们都不怕人,与人相处得很和谐。

我去了美国,感觉到学习英语很重要。我要多花时间在英语学习上,还有在平时生活中多使用英语交流。

[小学作文我的美国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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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火车上看日落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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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初期,我在去南京的火车上,因为没有事可做,就眺望窗外,有幸看到了太阳落山的经过。

眺望窗外,只见天空金灿灿一片,飘飘悠悠的云彩形成了火烧云,从天东边一直到天西边,红彤彤的,好像天空着了火。这时,有一个金色的“眼睛”在看我们,那就是太阳,它就要落山了。

火车飞快地前进,太阳也紧紧地跟着火车。火车走多快,它就走多快。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不想落后,也不想超过火车,只想打个平手。火车在走平地,但太阳在走下坡,越走越接近地平面。有时它躲进小山丘、躲进农家院去歇歇脚,然后跑出来再追赶火车。天空越来越黑,太阳的体力越来越弱。不久后,太阳一个脚丫子没有踩稳,一下子跌入谷底,火车再也看不到太阳,太阳再也追不上火车了。它在用仅剩的最后一点体力拼命挣扎,最后,所有体力都用完了。

太阳落到地球的另一面,为那里的人们带来一个美丽的黎明,一个美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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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国游记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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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去了杜克大学Mary花园,那里绿树成荫,鸟语花香。蓝天白云绿树红花形成了一副美丽的画卷。

花园内,有一个小小的圆形硬币池,池中的小男孩雕像手中端了一个大圆盘。据说,将硬币投进盘子中的人,就会有好运气,来的游客都要试试手气,扔两枚硬币,所以池底堆积了一叠叠的硬币。

路上,我买了一包可以喂动物的食物。走了一会儿,到了一个开满荷花的鱼池。我将一把食物洒进池中,鱼儿蜂拥而上,迅速将食物抢吃一空——看来它们饿极了!我又从袋中拿出一把食物,用力地扔向鱼池的另外一边,还有一些小鱼没吃到食物,还饿着肚子呢。

渐渐地,食物喂掉了一半,我接着向前走去。

鸭群正在草地上觅食。我走过去,将食物放在草丛中,一些鸭子迅速地围了过来,将食物吃完。又“嘎嘎”地叫着,好像在说:再来一点,我还没吃饱呢!我一路扔着食物,将小鸭子们引进水塘。过了一会,一只白天鹅从“农村”骑着“自行车”姗姗来迟。当它来到“市中心”时,食物已所剩无几。它一直跟着我,凄惨地叫着,我拿出最后的三颗食物轻轻地放在离它最近的岩石上,它迅速地吃掉了食物,看了我一眼,慢慢的离开,叫了几声,又去别处找吃的了。

杜克大学的花园,看点颇多:有美景,有动物,更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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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美国动作片《速度与激情8》观后感

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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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速度与激情系列里颜值最高的两位男主角分别在戏里和戏外过世,而新加入的角色又是斯坦森和巨石强森这样的“绝顶”猛男,因此速激8可能是近年来主角秃顶率最高的影片。

一路跟着这系列走下来的观众可能都有和我一样的疑惑:这帮1里的小混混是怎么变成如今这种三天两头拯救一次世界的超人的?按现在这种战斗力膨胀速度,我非常怀疑下部速激会跟星战联动,一起去太空飙歼星舰,拯救银河帝国。

保罗沃克的去世对速激系列和范迪塞尔的打击有多大我们身为外人永远无法体会,但投资方已经不可能让这个盈利如雪球般越滚越大的系列因保罗的离去而成为绝唱了,为了弥补失去保罗给明星阵容带来的损失,速8里饰演肖兄弟的杰森斯坦森和卢克伊万斯回归系列,并一举上升到主角团地位。同时演技颜值一个不落的查理兹塞隆也加入本片当反派。

速激8的大场面与CGI达到了系列巅峰,想象力十足,但个人认为最出色的一场戏反而是开场那段相对“平淡无奇”的竞速戏,后面的僵尸车戏场面有了,但视觉效果并未比1V1的竞速强多少,反而让人感觉有些杂乱无章。速度与激情是以街头竞速成名的,发展到现在竞速反而成了添头,看点已经转移到爆炸和CGI画面上了,固然炸翻天的戏群众喜闻乐见,但在有变形金刚碟中谍妇联的现在,我们真的那么需要另一部插科打诨在CGI中拯救世界的流水线片子吗?就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的是速激早期那种单纯的竞速,在肌肉车的轰鸣中快意恩仇,整个故事围绕在一个相对小而闭塞的环境中发生,决定正与邪的只有引擎的转速。现在速激里的黑客对决,打飞机飚坦克真的能比以前那种纯粹的竞速更能刺激观众们的肾上腺素吗?我有些怀疑。在我旁边的黑人小哥整场电影最激动的时刻就是开场的竞速戏,而最后半小时的潜艇战他是摊在座位上的…

有很多人喜欢说速激这类片子剧情是无足轻重的,光看特效就值,不过我认为电影这种载体无论是什么体裁剧情都是基本,就像一碗盖浇饭无论菜肴多么美味,没有米饭也是不完整的,它可以不是主角,但不能不及格。而速激8的剧情和逻辑在我看来是不那么过关的。

剧情的梗概不剧透了,只说两点我最无法理解的情节,首先是这片多米尼克黑化的剧情突出一个牵强,为了拯救两个家人对反派言听计从去怼另一些家人?这还是以前那个义薄云天的唐老大吗?不说别的,跟这种百分百撕票的反派打交道时人质有意义么?在人质被撕票了一半后还能冷静的继续为反派做事也是够能忍的。固然影片中结局一定是皆大欢喜正义战胜邪恶,但“跟恐怖分子谈条件合作”这个剧情大纲有些太过神秘,而且反派被渲染成了系列最大boss结果却找了唐老大这个注定会反水的角色来为他们做事心也太大了。

另一个无法接受的情节就是肖兄弟的洗白,出于上面说过的原因,郭达斯坦森的上位是商业需求的必然结果,但在戏里他可是杀死吉赛尔和韩的直接凶手啊,就这么一笑泯恩仇甚至让他加入伐木累真的没问题吗?唐老大是个什么人8部片子很清楚的告诉我们了,你敢动我家人一根手指我砍你全家的狠角色,然而杀害家人的血海深仇因为救个儿子就这么算了?难道是因为郭达的光头格外有光泽让他有了惺惺相惜的感情?照这么说下部片子塞隆妥妥加入主角团,毕竟她才杀了唐老大一个家人,郭达可是杀了俩哪。

而剧中的一些其他情节也让我很想吐槽,比如塞隆和多米尼克多次冗长的探讨人生,除了告诉我们塞隆女王的颜无懈可击外毫无意义,比如塞隆和黑客妹对着不存在的CGI屏幕互相斗法的情节,简直是神仙打架,观感很一般。

演员方面范迪塞尔一如既往的稳,表情从迷之微笑和苦大仇深两个选项里娴熟的切换。巨石强森继续扮演绿巨人,一拳打死牛。而为了洗白角色,杰森斯坦森成了彻底的搞笑角色来拉进观众的距离,不得不说跟前一部的boss形象有点脱节。塞隆女王是片子最大的亮点,气场极其强大,而那种蛇蝎美人的危险感也是十足,抢天眼那场戏的戎装扮相非常英姿飒爽,从发型到服装都让我想到了MGS3中的The Boss,然而她却叫cipher,真是讽刺(这梗没人懂吧…)。

总结:速激8维持了系列一贯出色的视觉体验,新旧角色的表现都很棒,但大场面过多竞速戏过少让我不太满意,剧情弱智出新高度,尺度放到世界级但格局小的可以,强行洗白反派让我这种吉赛尔夫妇粉无法接受。国内版强行3D有些无耻,这片子根本没什么3D场面。6.5/10,推荐喜欢好莱坞特效片的观众去看IMAX版,然后用一小时忘掉它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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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的老人英语词

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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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People in America

In the old days,American families were bigger. People had more children,and grandparents and great-grandparents lived with their families. But now, families are smaller, and many old people

live alone. At the same time, Americans are living longer and longer. The number of old people is always growing.

Some old people like to stay in their old homes. They do not want to move from their old homes. They do not want to move from their hometown. They are near their .friends and family. But some do not have a lot of friends. They want to meet new people. They want to live in a quiet place with other people of their age.

A large number of old people are moving to the South. It is warm there. You do not have to walk through the snow in winter,or pay a lot of money for heating.

A large number of old people are moving to the South only for old people. One of these is Sun City, near Phoenix, Arizona. All the families in Sun City must have one person over the age of 50 ,and children under 18 years old cant live there.

美国老人

以前美国都是大家庭,Old People in America(美国的老人),四六级写作《Old People in America(美国的老人)》。人们孩子很多,祖父母和曾祖父母都和家人在一起生活。但现在,家庭越来越小,许多老人独自生活。与此同时,美国人越活越长。老年人的数目总在不断增长。

有些老人喜欢呆在他们原来的房子里。他们不愿意从旧房子里搬出来。他们不想离开家乡。他们想住在朋友和家人附近。但是有些老人朋友不多,他们想结交新人,他们想和其他同龄的老人共同居住在一个僻静的地方。

很多老人正在迁往南部,那里天气暖和。冬天的时候不需要在雪中走路,也不需要交大笔取暖费。

很多老人正在迁往只允许老人居住的南部城市。其中之一就是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附近的太阳城。太阳城居住的所有家庭都必须有一个成员在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孩子能住在那里。

[美国的老人英语作文150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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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坐火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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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每年我们都要坐一次火车,是因为我们要去四川看望外公。外婆,姨妈。在汉中到四川的高铁没有开通之前,我们要坐一个晚上的卧铺,大概是八到十个小时才会摇到成都。通常我和妈妈挤在一个卧铺。我小的时候还能勉强挤下,但随着我渐渐长大,一个卧铺已经快挤不了。睡在外侧的人的身体,一半已在床外面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氧气都不够用了。不过妈妈让着我,从来没有让我睡在外面,所以我从来没有体验过上面的“惊险故事”。

我喜欢坐火车是因为躺在移动的卧铺上是一件很酷的事,就像飞在天上一样,爽极了。不过我喜欢坐火车,最重要的原因是坐火车能吃方便面。因为方便面是垃圾食品,妈妈平时很少让我吃,不过坐火车的话我就能大吃特吃了。去年妈妈还专门给我买了个大份,让我过足了瘾。坐火车和吃方便面更配哟。

自从汉中到成都的高铁开通以后,我们去成都只需要两个小时。高铁车厢里很干净,很凉爽,不像别的火车那么杂乱。高铁车开得飞快,车窗外的风景就像幻灯片里的镜头,飞闪而过。你甚至来不及打瞌睡就到站了。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变化,花一样的钱却节省了很多很多的时间,希望人类以后还能再发明让我们生活更加简便的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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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美国之旅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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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寒假第一天,我和妈妈要去美国旅游了,好期待啊!

先去香港国际机场,一个叔叔把我们送到了那里,没怎么堵车都要了2个小时呢。

到了飞机场,我和妈妈在洗手间外面,我忽然看见了一个人跪着,手放在胸前的牌子。我很好奇,就拉着妈妈的手去看。哦!是祈祷室!原来有些国家的人每天都要祈祷,他们就可以来这个房间。

我们先值了机,然后吃饭。在麦当劳吃的,吃了汉堡和可乐,好好吃呀!

去纽约的飞机3点55分开始检票,可是现在才1点多呀,干什么呢?我玩IPAD2,妈妈在网上工作。

不知不觉,2个小时一下子就过去了,飞机开始检票了!真是快!

飞机很快就起飞了,我和妈妈躺着睡觉,但睡不着。

我不时打开窗户看。有一次,我看见窗户上有许多针叶一样的小东西,仔细一看:呀!原来是结了冰花呀!好漂亮!外面真是very very的冷!

早上7点多,也就是美国的晚上6点多,飞机快到了。

最后我再看时,竟然已经飞到了纽约后面的海上,难道飞过了?果然,飞机开始掉头,真有趣!后来我才知道是交通管制。

7点多,飞机到达了目的地——纽约。

下了飞机,我们就开始找一个已经在网上预定好了的酒店。

先是在门口问了两个人,他们告诉我们:先乘机场快线到一个站,然后再转7号线到Quneens bora plaza站就到了。果真,我们到了酒店。好不容易有时间看表了,一看:呀!10点半了!赶快睡觉吧!

今天就这样结束了,看我们能不能把时差倒过来!醒,爸爸妈妈笑着告诉我:“今天可以起得晚一点,不用着急。”在过了半个小时以后,大家不慌不忙的吃了早餐,踏上了去波士顿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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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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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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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美国GRE和TOEFL作文逻辑思维能力对比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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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许多的写作考试中TOEFL写作是相对容易的。因为它的作文题本身非常简单,看到一个作文题你几乎就知道该怎么写。而GRE作文就相对复杂了。GRE作文方式永远是两种态度,两种方式让你选择。它永远是有对照性的。

TOEFL作文考:吃饭是在家里吃好,还是到饭店里吃好 GMAT考和商业有关的:产品制造出来是延续时间很长的好,还是延续时间不太长的好GRE作文:在我们这个社会中间,现在专业人士太多了,而有综合知识的人太少了。你认为我们是更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呢,还是需要具有广博知识的人?

TOEFL考生活、学习;GRE 考日常学术行为。但是不管它出什么题目,总是会摆出两种态度供你选择。另外,GRE的作文题目是提前发给你的,考试时出的题目绝不会超出它事先发给你的题目。它决不会出让学生看不懂的题目。所出的题目永远是世界性的,不涉及民族、宗教、政治色彩。

考察普林斯顿所出的全部范文后发现,美国人百分之七八十喜欢倾向于一种模式。讨论在哪里吃的问题时,要不在家里吃,要不在饭店吃,但是你不要又想在家里,又想在饭店。

当然他们也比较认可中间的态度,也就是说,我既要A又要B,我是A和B结合起来产生C。事实上,好多中国学生结合 A、B写是能写出好分数的。当然也有些题目是没有C这种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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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美国大峡谷游记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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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美国之旅的第二站,我要去美国大峡谷——grand canyon,它是美国最大的峡谷,位于亚利桑那州西北部的凯巴布高原,由于科罗拉多河穿流其中,故又名科罗拉多大峡谷,它是联合国保护的天然遗产之一,科罗拉多河发源于落基山,洪流奔泻,它全长446公里,平均宽16公里,最深处1740米,平均深1600米,总面积2724平方公里。

我们刚下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它们的中间凹入的部分就是大峡谷,峡谷与山峰的高度形成了天壤之别,让游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峡谷里树木苍翠茂盛,让黄色的土地充满生机,就像无边无际的沙漠中的绿宝石,显得格外光彩夺目,大峡谷中,还有一条白色的长河,那就是科罗拉多河,在山底围绕,远看就像一条白色的绸缎、像一条长龙,渐渐地、、、渐渐地、、、我觉得眼前分明是一幅景色迷人的风景画呢,可能全世界都不会有第二张。

大峡谷真是美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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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美国人的绘画生活中学英语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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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ee a show about painting. An exhibition at a private art gallery is a way of introducing a new artist to the public .

The idea is to stage an event that will create interest in the artist and stimulate sales of his or her work. Exhibitions of painting , sculpture, and photography at public museums and galleries are different from private showings.

The works exhibited at public museums are by established, well-known artists. Many exhibitions include works from the museum’s permanent collection—that is, works owned by the museum.

[美国人的绘画生活中学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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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美国母亲节的发展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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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早关於母亲节的记载是1872年由茱丽雅(Julia Ward Howe即The 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的作者)所提出的,她建议将这一天献给「和平」,并在波斯顿等地举行母亲节的集会。1907年, 费城的安娜 (Ana Jarvis)为了发起订立全国性的母亲节而活动。她说服了她母亲所属的、位於西维琴尼亚州的教会,在她母亲逝世二周年的忌日~即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举办母亲节庆祝活动。隔年,费城人也开始在同一天庆祝母亲节。之后,安娜和支持者们开始写信给部长、企业家和政治家,要求订立全国性的母亲节,他们很成功的被接受了,因为1911年时,几乎所有的州都已开始庆祝母亲节了。威尔生总统 (President Woodrow Wilson)亦於1914年发表官方声言,让母亲节成为全国性的节日,就是每年五月的第二个礼拜天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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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想去美国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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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旅游,上幼儿园起,我就梦想着出国去旅游。

四年级时,我本想和同学一起去新加坡,却因为年龄太小,被爸爸妈妈拒绝。一转眼,到了五年级的暑假,本打算去日本的我又对日本严重的甲型H1N1流感望而却步。唉,我的梦想再一次破灭了。

现在,我已是七年级的学生了。一天,冯老对我们说:“今年暑假,我们又有出国去参加夏令营的活动。”我听后高兴极了:“嘿嘿,我又有机会圆梦了!”

中午,我飞快地吃完饭,然后飞奔到电话亭。

“滴滴,滴……”我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喂,妈妈,我们学校又组织去国外夏令营了,我想去美国。第一,我现在上初一,是个很关键的阶段,美国是现在最发达的国家,我去那里增长了见识一定会有利于我的学习的。第二,此去美国有足足三十天时间,能够给我一个充分的纯英语环境,对我的英语学习会大有帮助。第三,美国的东西卖得便宜……”我把我所有的理由都一一搬了出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软磨硬泡后,妈妈总算说:“那好吧,反正你都这么大了,也该见见世面了。不过你一定要珍惜这次机会,出去多学点东西吧。”

我高兴得跳了起来!我念叨了好几年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在回寝室的路上,我看见天出奇地蓝,白云也仿佛变成了笑脸的形状,以往捣蛋的同学,也都比平常顺眼多了!

对了,去美国要住在居民家里,多学会一些英语的日常用语也是必不可少的。于是,我开始苦练英语,上课时,我比以前专心了许多。在上补习班的时候,我也让老师给我强化了一下口语,渐渐的,我的英语会话能力提高了。

这次去美国,一定会让我增长许许多多的见识,提高我的英语成绩,也会让我快乐。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多学些知识,丰富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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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坐火车日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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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告诉我说:“晨晨,明天我们要和吉昊(一个邻居)一起去郑州。”我听了以后,心里高兴极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到大门口集合,等人都到齐了,就出发了!我们打的到了火车站,火车站的人可真多呀!

我们一行人找了位置坐下,看着等车的人不是太多,我心里刚有些放松。工作人员就大喊着要检票了。我们忙起身向进站口冲去,这时,呼啦啦站起好多人,还有从大门口像潮水一样涌进来的人流一下子就把我推向站台方向。妈妈紧紧的拉着我的手,还不停的喊着我的名字。随着人流,我们被挤上火车,天呀!车上的人更多,想找个座根本不可能,连站着的人也是人挤人人挨人的。回想我第一次坐火车,人特少,每人都有座,还有许多空位子呢!我和妈妈姑姑坐在位子上,吃着、聊着,还欣赏着车外的美丽风景。可现在呢,根本是自顾不暇了。

正在我束手无策的时候,有一个听着很厉害的声音:“来!小孩,和我挤挤吧!”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身后的阿姨在叫我,她侧着身,勉强给我腾出能放一小半屁股的地方。看着阿姨的装束,估计是外来打工的,他的身边坐着他的儿子和老公,穿着很破旧,要是平时在路上,我是不会和这样装束得人说话的,可是现在,可怜我的脚,我忙说谢谢,坐在了她的身边,原本三个人的座位由于我的加入更显得拥挤了。阿姨使劲往里推了推自己正在睡觉的儿子,好让我做得更舒服一些。睡梦中的儿子不满意的扭动一下自己的身体,就又睡了。

好不容易火车到站了,我和妈妈一起下了车,看着阿姨一家匆匆离开的背影(因为他们还要倒车赶时间),我深深的体会到,一个人心灵美永远比外表重要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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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美国印象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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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美国和杭州差不多,都可以生活。

美国的私立高中放学很早,15:30,比杭州早半小时。放学后,可以做各种各样的运动。他们有很大的运动场,如网球场和游泳馆。教室里的器材也很齐全,如生物教室里有心脏模型和真的蜂窝。他们的课桌是U字型的,学生面对面坐,适合讨论。

在市容方面,只有纽约中心的曼哈顿区比较繁华和干净。那些古老的建筑都是用大理石材建造的,看上去比较厚重有内涵。我只进了一个店,就是第五大道上的APPLE旗舰店。里面有一个100多平方米的体验区,各种APPLE产品和APP应用都可以在里面试用。爽!

我最喜欢的当然是迪斯尼乐园,在里面玩了其它地方没有的“雪山”和“激流勇进”。还有“Star War” 4D电影的特效好极了,如同我们真的在太空中冒险。

在美国还有一些新的体验,如不时在空中盘旋的直升飞机;美国航天博物馆中的各种飞机和火箭;麻省理工大学中形状奇特的“混沌楼”,联合国大楼前的雕塑“打结的抢”。可以说总是有新奇的东西,让人不会厌倦。不过美国的食物也太无聊了,我要学会自己做饭,才能在美国呆多点的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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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国之旅作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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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我参加了美国夏令营,去了证以后,再过几天我就可以去美国了。

我去美国的时候是先坐“BUS”,然后坐船,再坐飞机就到了洛衫机,去到的时候是先到学校认识我们寄宿家庭的成员,然后到寄宿家庭看看,我是住在2楼,我跟我们班的同学龚佑论一个房间,龚佑论睡大床,我睡小床。

在美国的第2天,我和龚佑论起了床吃完早餐就去美国洛衫机学校“SCS”。我和龚佑论到了学校后,看到学校那些人,我和龚佑论都害怕起来,因为我和龚佑论英语又不是很好,沟通起来很不方便,况且我们有不认识他们,要是他们跟我们沟通,我们真的成哑巴了。开始我们很害怕,到了后来我们就慢慢地习惯了,不是很害怕了,我们还交了个美国朋友呢!

我们在美国学校“SCS”上了两个星期的课,最后一个星期我们就开始旅游了。

终于过了两个星期,到了最后一个星期了,我们开始出发了,我们先去洛衫机的迪史尼乐园,然后去好来屋,再去许许多多的城市去旅游,在旅游其间我买了很多东西,还帮妈妈买了2瓶香水,本来我想帮爸爸买只手表,但不够钱,又想帮爸爸买衣服,但是不知道我爸爸穿多大的衣服,所以就没有帮爸爸买到什么东西,只是帮妈妈买了两瓶香水,回家以后我把香水给了妈妈,我以为爸爸看了我没有帮他买东西很不高兴,但爸爸并不是不高兴,只是问我为什么没有帮他买东西,我把理由告诉了爸爸,爸爸知道后就告诉我他穿多大的衣服,以后叫我买给他。

这次我旅游地真高兴,希望我以后还有机会在去别的地方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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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美国移民文化小作文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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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了,近了,当游轮停靠在自由岛边时,法国1876年赠送给美国独立100周年的礼物自由女神像伫立在我们面前。雕塑家巴托尔迪历时10年完成的女神雕塑,身着古希腊风格的服装,左手捧着《独立宣言》,右手高举着火炬,脚下则是打碎的镣铐。在自由女神像周边,海鸥丝毫不畏惧游客,时而拍打着翅膀从游客头上飞过,时而盘旋着落在游人身边。 和自由女神像挥手再见,美国女诗人埃玛娜莎罗其的诗歌《新巨人》回荡在耳畔:把这些无家可归的/饱受颠沛的人们/一起交给我/我站在金门口/高举自由的灯火。当夜幕降临时,神像基座的灯光由下往上照射,青色的雕像独自站在哈德逊河口的自由岛上。

船很快又停靠在爱丽丝岛边。19世纪末、20世纪,每一位要入境美国新大陆的移民,都必经爱丽丝岛。尤其是在1892年至1954年的移民潮期间,超过1200万移民抵达此地,每天都有5000人在这个移民大厅等待移民官的询问。寻找自由与机会的移民们满怀希望而来,也有可能无法通过身体健康检疫被遣返,对许多人来说,他们眼里这座希望之岛,有时也是眼泪之岛。

爱丽丝岛移民历史博物馆,To New York的指示牌隐约可见。空荡的大厅里插着两面美国国旗,许多移民的照片悬挂在墙上。坐在椅子上随手翻看桌上塑封好的写满密密麻麻移民名字的本子,似乎每一个人都微不足道,但于他们个人而言,当年的移民经历,也许意味着一生的荣辱成败。

坐上最后一班返回的游船,船上的零售店开始清理当天卖不出去的熟食,帅气的小伙利索地包装好热狗、甜甜圈,微笑着示意乘客们可以随意自取。大部分游客和我一样,面对突如其来的免费食物,只是微笑着婉言谢绝,眼神中写满了怀疑。当最后几份食物被游客拿走并吃完后,我们才相信,那些热狗真是免费的。想到这是在美国,在自由岛和爱丽丝岛的旁边,我在想,一个人的气质是由内而外的;而一代人的精神风貌,来源于一个民族长期的积淀。

[美国移民文化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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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美国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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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旅行中,我深深地感触到美国人的礼貌和热情。当我们走在大街上,他们会跟我们招手、点头或是说声“你好”;当我们在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穿马路,车子会主动让我们先走;当我们在餐厅用餐时,服务员经常回来问我们对他们的服务满不满意。

有一次,我们在超市里买好东西准备回宾馆,一下子不知道往哪里走了。我们去问保安,他用手机打开地图给我们看,但他看我们还不是很清楚,就决定亲自带我们去宾馆。妈妈跟他说:“你不用带我们走,只要告诉我们怎么走就可以了。”我看见他只穿短袖,旧金山可冷了,我们都穿三四件衣服,他难道不冷吗?但是热情的他一定要把我们带到回宾馆的那条路上才肯回超市。

我们一边走一边感叹道:“美国人实在是太热情了!”

我们还遇上了许多像保安一样的好心人,他们使我们的美国自由行顺利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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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吃一口饭就是在吃一口美国文化

全文共 2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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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你去餐馆就餐,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喧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

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靠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真话重于客气

在不少国家,人们互相交谈时,喜欢拣对方高兴听的知说,而不愿指出事实真相,以免伤了和气。这多半是出于客气(courtesy)和礼貌(politeness)。但在美国人的眼光里,这种心地善良的客气和礼貌不及真话重要。美国人的伦理价值观中有一条箴言:“诚实为上策”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换句话说,在比较诚实、客气、礼貌、家族声誉孰轻孰重时,美国人把诚实放在首位。因此,在美国如果要说某人的坏话,最厉害的一句是“你不能相信他”(You cannot trust him)。

试举例说明。一个美国人驾车赶路,途中,他问一路人:“这里距离下一个市镇还有多远?”在一些把客气礼貌放在高于真实位置的国家里,路边这位先生也许马上想到赶路者已疲倦不堪,急欲抵达目的地,于是便客客气气地说,“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Just down the road)。他以为这样回答能使赶路者心里宽慰从而更振足精神。然而,当这美国人开了好半天的车才到达要去的市镇时他会心情不畅,甚至气愤,觉得自己受骗了(feeling tricked)。在他看来,那位路边人明知路程很远,却存心欺骗他。同样的问题,美国人会怎样回答呢?美国人认为,假如他知道下一个市镇还有24英里的路程,回答说“Just down the road”是不诚实的表现。因此,尽管对那疲倦的寻路人极富同情,但他还是实话相告:“有好一段路呢,至少24英里”。(You have a long way to go ;at least 24miles more)。问路者听了也许会失望,但他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所以也不会产生误解。

交友

在美国这样一个地域流动(geographical mobility)和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都很的国家里,交友自有它的特色。由于人们时常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他们在交友时所建立的友谊可能一时密切而牢靠。但一旦彼此迁移他处时,他们的友谊可能不久即告消失,双方各自再找合适的新朋友。美国人不会因这种友谊的处理方式而感到“薄情”,更不会觉得自己受了对方的轻视,或者侮辱。大多数情况下,“劳燕分飞”的朋友可能保持通信、或者电话联系一两年,然后逐渐中断联系。有趣的是,一旦有机会再见面,不管间隔多久,昔日的朋友会“和好如初”,重温友情,甚至继续密切往来一段时间。

基于在这交友方式,外国客人去美国人家作客时,可以无拘无束、轻松自在地与他们闲谈、玩耍。他们可以与美国人共弃假期,甚至一起生活,而不必为保持终身友谊而担忧犯愁。就美国人而言,他们邀请外国客人去作客是出于一种友情和好客,他们乐意为这种短暂的友谊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爱搞实验

美利坚民族性格中,爱搞实验是她的一个重要特点。从大的范围讲,美国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实验场。自哥伦布“发现”北美新大陆后,一批又一批移民涌入美国,根据他们各自理想蓝图,在美国进行不同类型的实验。清教徒要在那里建立一个“天府之国”,共和主义者想在那里建立一个“大同世界”,注重经济发展的人要把那块广阔富饶的土地变成“强盛之邦”。从小的范围看,一代又一代来自世界各地的开拓者,不断地利用一切机会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有的试图在政治上发迹,有的设法在经济上发财,也有的为了自己的理想之梦而孜孜以求。不管是大范围着眼,还是小范围角度,美国都被看作是“机遇之地”(land of opportunity),因而可以在那里展开实验。

吃一口饭就是在吃一口美国文化

说起美国餐,你可能立刻想起热狗、汉堡包、薯条和炸鸡。但是,美国餐还包括沙拉、牛排、烤排骨、鲜虾、龙虾、新英格兰奶油蛤汤、炖鸡汤、奶油蘑菇汤等等。不仅如此,美国是个开放的国度,美国餐也是世界各国各地美食的总汇。

在美国餐里,我现在最喜欢吃的是沙拉。它的特点是生,生得颜色很鲜艳,红的是西红柿,绿的是生菜、菠菜、西兰花和芹菜,橘色的是胡萝卜,黄色的是烤面包块和奶酪,白色的是酱和酸奶酪。沙拉保持了原汁原味,各种菜香都可一口品尝到。有些沙拉也加上了烤鸡肉条或培根。沙拉的不同口味主要体现在酱上,有奶油味、意大利甜酸味、印尼千岛味、加州奶油味等等。我喜欢吃沙拉的另一个原因是它营养健康,维生素含量比炒的炸的菜更丰富。

我也爱吃牛排。好的牛排是棕色的,做得好的牛排可顺畅地一切到底。上面经常有很多香喷喷的肉汁。牛排一般半磅到一磅重。好餐馆里一块牛排差不多13美元,在快餐馆里,一块牛排才只有一两美元。

新英格兰奶油蛤汤是我最爱喝的汤。它美味可口,满齿留香。汤是乳白色的,有独特的浓浓的奶油味。除了奶油以外,汤里还包括蛤、贝、芹菜、洋葱和多种草药。这个汤已经在美国餐馆的菜谱里流行几百年了。

苹果派是传统饭后甜点。苹果派有格子的派壳,里面塞满了苹果酱果。甜点一般是为了哄小孩或帮助去除油腻味的。

我知道上面谈到的不能代表整个美国佳肴。但是,每当我品尝这些食品时,就仿佛感受到美国人对大自然的理解,对生活的态度。吃一口饭就是在吃一口美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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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3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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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刘瑜《民主的细节》,又认为《论美国的民主》或者《联邦党人文集》太过冗繁晦涩,那么我强烈推荐任东来等合著的这本书,兼具学术性与趣味性,对于美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比较翔实的资料和客观的评价,是相当不错的初级宪政史读本,远好过林达那种消遣型的散文式描述,令我感慨良多,姑且胡诌一二。

制约、妥协与平衡的产物:美国联邦宪法

1787年5月制宪会议召开时的美国,不过是刚刚取得独立地位的13个邦基于《邦联条例》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联盟,政治不统一,经济财政状况混乱。作为独立战争的领导人,心急如焚各邦的56位政治精英齐聚一堂,违反授权,擅自主张,把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变成了制宪大会。某些确凿的证据指出,这些人精明有余,高尚不足,其实制宪的主要动机其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托克维尔说他们是“新大陆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实乃过誉。甚至华盛顿当时也认为,这部宪法能用50年就不错了。然而,作为人类历史上首部成文宪法,美国联邦宪法历经两百多年风雨,见证了一个飘摇的新生共和国成长为世界头号强国的历程,其奥妙何在?

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曾经说,“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那么,这个“根”里到底有什么呢?我觉得宪法其实就是用语言和逻辑包裹起来的某种政治哲学理念。众所周知,美国国父们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其根本出发点就是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与平衡,使得宪法条文中处处体现出对权力深深的不安与不信任。然而因为对英国的暴政记忆犹新,即便是这样一部众多精英争吵了四个月才成型的宪法和即将建立的当时世界上最弱小的政府,也令民众感到忧虑,以至于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不得不抄起笔杆子在报纸上为宪法辩护,形成了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最后,经过妥协,联邦主义者同意在宪法通过后立即加入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修正案(即后来的《权利法案》),才使美利坚合众国不至于胎死腹中。

可以说,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一部旨在限制政府权力与行为的宪法。既然政府是“必要之恶”,那就把利维坦关在笼子里,以免伤人。具体方法则是在政府部门之间横向平衡,中央与各州之间纵向平衡,并且以宪法形式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既不能寄望于英明的领导者,也不能依赖人性的善良,一切都得遵从宪法所体现和宣扬的契约精神与程序正义。这便是美国国父们的初衷。

民主、法治与宪政

严格说来,美国似乎应该算联邦共和制,而非民主共和制。怎么看法治都要比民主重要的多:宪法通过时,投票的一共才2000来人;代表最高司法权威且终身任职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而非选举产生;甚至总统的产生也是由选举人团的间接民主方式选出的,因此才会出现2000年戈尔比小布什多了50多万普选票缺输掉了宝座的情形。

然而民主和法治可以断然分割开吗?我院潘为老师因民主制主张“多数决”而对其嗤之以鼻,并且认为法治才是改革的最终出路,现在想来,恐怕有失之过简之嫌。盖因民主实在是个内涵丰富且在仍在不断发展中的概念。蔡定剑教授《在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中提到,现代的民主概念其实包括法治因素,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在理的。

相对来说“法治”则要明晰许多,不管狭义广义,无外乎“rulebylaw”或“ruleoflaw”两种,中文习惯以法制和法治两种说法加以区分。广义法治的概念本身就认可平等观念和天赋人权思想,因此与民主可以说确实渊源颇深。

而宪政本身并不涉及民主,宪政不关心政府和政权的产生方式。哈耶克指出宪政的实质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宪政不仅限制政府的权力,也限制“人民”即多数的权力。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意即宪法是静态的,而宪政是动态的,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具体在实践中,宪政的关键是独立和不受选举约束的司法系统。

“我们看到一个独立与公正的司法机构对于保证民主选举的完整与可靠是至关重要的,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即在于司法程序本身必须是一个自由、平等与公开的说理过程,其中每个法官(不论是‘几品’),都可以不受压制、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对宪法与法律的观点,而他(她)的任何法律意见——无论是多么智慧或荒谬——也都将受到法学界同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与历史的无情检验。”

其实纠缠于概念或者“主义”本身是很无聊的。但是在这种纠结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把民主、自由、平等之类的概念作为价值追求,那么,宪政与法治原则就是其必然逻辑。具体到美国,王辑思院长(时任社科院美国所所长)在本书序言中说道:“显然,本书中的‘宪政’绝非‘立宪政治’或‘民主政治’,同孙中山的‘宪政’大相径庭,而大体是constitutionalism的意思,即在判例、司法解释、颁布法令中,依据宪法逐步形成一整套法律体系,借以治理国家。从‘宪政’的不同定义中,可以体会到中美两国在法律体系和观念上的巨大差距。而正是这种差距,才使本书具有其价值和趣味。”

制度有什么用?

轰动全球的水门事件给美国带来了深远影响,其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在本书的分析中,我注意到一个相对细枝末节的有趣事件。自罗斯福新政始,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力得到极大强化,尼克松甚至被称为“帝王总统”,总统直接任命的白宫幕僚权倾朝野。在水门事件中,尼克松希望借当时极高的民意支持率和总统行政特权抵抗司法介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就其本身而言水门事件也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尼克松要求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解雇找麻烦的独立检查官考克斯。然而,理查德森给了总统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坚持,我辞职。”尼克松心说你丫有种,继而要求司法部副部长执行这一命令,得到了类似答复。总统大怒,最后任命第一助理副部长博克为司法部代理部长,将考克斯撵回家,并且查封了其办公室。

最后事实证明,总统正是毁于这一蛮横专权的举动所引发的宪政危机,而并非水门大厦的窃听事件。我所感兴趣的是,理查森和他的副部长缘何敢于跟“帝王总统”叫板,非要和大老板过不去呢?放在其他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无疑会大打折扣。是他们二位有过人的道德修养,还是对原则有近乎神圣的膜拜?

要说起来,理查森其实算是尼克松的老朋友、老部下,但是在尼克松提名他为司法部长后,国会举行的任命听证会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特意要求理查森承诺保证不非法干涉特别检察官的决定和行动,在他信誓旦旦满口答应后才批准这一任命。因此,若他言而无信,必将对个人声誉和政治前途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果然水门事件后不久,理查森同志便重新出山,被福特总统任命为商务部长和驻英大使等要职,声望极高。反观博克,十几年后,里根总统提名其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被参院坚决否决,当年的决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道德固然重要,但一定要求政客们具有超常的品行修养,未必现实。如果人人都是天使,还要政府干嘛?相比较无政府的混乱和有政府的管制,后者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但是政府行为也必须收到严格约束,这个约束便是制度设计。制度决定行为,设计精巧的制度尽可能的规范了官员的行为,便能使政府可能带来的恶显著减少。

对此,本书作者评价道:“要求政府官员坚持原则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只有制度性的监督和保障,使耿直守法之士善终,令趋炎附势之徒失意,才能真正在各级官吏中形成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操守和风气。”

然而必须看到,世上不存在尽善尽美的制度。美国的政治文明虽然代表着人类历史上相当高的成就,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为了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赋予人民持枪权,固然可以有效保护私产,却无疑提高了社会生活的危险性;警察和检查院在刑诉中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嫌疑犯有权不自证其罪(“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blabla”即宪法第五修正案引申出的“米兰达宣告”),无疑降低了刑事犯罪的破案率;繁复的权力制约机制,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法律体系的极端重要性使得律师遍地,诉讼成本极高,而且由于所有法院都有义务为贫困的刑事罪案嫌犯提供辩护律师,因此又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说,美国的宪政体系在民主与法治中,倾向于法治;在自由和效率上,选择了自由。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也。

引申出的一些思考

1、一项制度的建立,有多种方法,最常见的就是暴力革命或者渐进改良。孰优孰劣,也许因时因地而异。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社会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力。彻底的全面的否定过去,恐怕往往意味着秩序的混乱。从这个意义上,改良优于革命。可“传统”究竟是什么,与“现代”的关系又怎样?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汉斯·摩根索曾经说,就政治理论而言,新鲜突兀未必是优点,源远流长也未必是缺点。即使不考虑“传统”到底有何是非对错,也应当作为一种既存因素加以考量,而决不可视而不见。因此老潘讲中国未来的改革路径必须从古代政治文明中寻找答案,也是有道理的。未来考虑读一读东欧转型社会的东西,看看有何借鉴意义。

2、曾有位非主流学者提到,他认为对于一个大国而言,联邦制是最优选择。这个我完全没有概念。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才算和谐?值得思索。

3、*关于《联邦党人文集》。去年尹宣先生新译《联邦论》出版,首先在题目上就非常靠谱,也有人说《联邦党人文集》应为《联邦主义文集》,盖因此书面世时,尚未有联邦党这种东西。《联邦论》应当找来看看。

好吧,先这么着吧。最近又开始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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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留学美国,生活简单又丰富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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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学习,是轻松而繁重的。课堂上,老师更愿意用生动的例子引发我们的思考,通过讨论得出结论。上课前,老师都会说“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打断我。 ”第一次以为是老师客气,后来发现美国学生真的会随时打断老师,有时候仅仅是“老师,您能声音大一些吗”这样的问题,但这并不会影响到课堂气氛,学生和老师的沟通很直接很轻松。

然而,课业任务并不像课堂气氛那样轻松简单。老师会要求你读相关的书籍、分析相关的案例、关注相关的新闻,课前准备工作相当繁重。以我为例,要准备一次2个小时的课程,至少要在课前准备5个小时甚至更长,也正是有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你才能融入到课堂的讨论中并将前期的知识储备发挥出来,从而得到提高,否则就会觉得来到天国,听得是天书呢。总的来讲,在美国的学习要比在国内艰难,英语毕竟不是母语,作业也比较多,但是却不觉得辛苦,因为付出和收获是成正比的。你会发现你准备得越多,收获得越多,你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都被激发起来了,你是在主动学习,而不是被动受命,这种感觉很好。

美国的生活真是简单至极,他们的食物就是面包、土豆、牛肉、鸡肉、猪肉、蔬菜的不同搭配,再做成不同的形状,圆的就是汉堡,三角形的就是三明治,把肉放在面包外面,就是比萨。他们的娱乐活动也很简单,我所在的学校是在boston大区的waltham小镇,学校周边只有个别小的便利店、饭馆、酒吧,想要逛街、KTV、看电影的话,都要驱车一个小时到boston downtown,所以也就很少去了,中国学生就会觉得生活好闷,但美国人却对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但美国的生活又是丰富的。在学校,你可以参加很多兴趣小组,比如篮球、棒球、网球、话剧、股票等等,你想到想不到的都有,大家会分享信息、组织活动,你会结交到新的朋友,感受到最真实的美国文化。美国还有很多体育赛事,有一种全民体育的狂热,red sox在boston比赛时,一票难求,喝彩声似乎穿透了整个城市。同时,美国疆域广阔,自然风光很漂亮,交通便利而且价格低廉,我们通过租车、火车、汽车、飞机的形式出行,玩了大半个美国,成为一辈子的回忆。

最后,谈谈可爱的美国人民吧,他们大部分都很简单、善良、乐于助人。任何时候,当你与一个陌生人目光偶然相遇,他们都会很自然、很慷慨地给你一个微笑。他们特别愿意鼓励同伴,当你的网球又没过网,他们会说good try;当你用不太标准的英语去问路,他们会细心解答,还会说你的英语说得真好。这些对于不太容易得到夸奖的中国人来说都是新鲜和温暖的。

也许出国留学不一定就给你带来很直接的工作offer、经济回报等等,但那是一段不同的人生经历,让你第一次从别的视角认识人生、认识社会,成为一个多元化的、有趣的人。我想,这就是出国留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关于美国留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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