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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偶之家读书笔记摘抄(汇总20篇)

我们也要学习钱学森这种不忘祖国,报效祖国的爱国主义精神,怀着感恩的心去报效祖国。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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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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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就在昨天我把它看完了。

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北宋末年以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的叙说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形象。比如及时雨宋江,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形象。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是朝廷眼中的“强盗”,但是他们劫富济贫,志存高远,他们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为百姓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为国家惩治贪官污吏。他们用生命来书写“义”,即使需要搭上生命也无妨。

《水浒传》让人过目不忘的就是英雄们的“忠孝义”,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是一本值得看并且耐人寻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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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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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读了一遍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体会了也不少。欧也妮葛朗台是四大吝啬鬼之一,他做起生意常诱使对方上当受骗自己稳操胜券,为了钱他六亲不认,家产万贯的他扣妻子的费用,让女儿吃清水面包,贪婪,吝啬。金钱就是他的上帝。他死后神父给他做临终圣事的时候,他半闭着的眼睛突然看见了神父身上带的十字架是金的,竟然复活了,当神父让他吻一下十字架上的基督时,他竟然伸手去抓,这也费尽了他的所有力气。作者刻画的人物真的很有趣。嘿再读欧也妮葛朗台

再读欧也妮葛朗台通过这也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一个守财奴。同样是在死的时候就是不咽气。用手不停的比画,做动作。就是看不懂。最后他的老婆明白了,原来他是指着他家的灯,意思是两根灯芯太浪费了,他老婆给他掐了一根他才咽的气。

哎,吝啬真的是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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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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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装》。

这篇童话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傻傻的国王,他非常注重外表。为了衣服,他甚至可以不管臣民,不问国家大事。有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是纺织师。他们织出的衣服,美丽无比、花式多,还有一个奇妙之处就是:最不称职的官员,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国王就请他们去王宫里给他织衣服,并赏赐给他们许多金银珠宝。国王和他的大臣们都没有看见骗子织出的衣服,但他们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愚蠢,都夸奖衣服漂亮,手艺好!国王决定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在游行中,人们对什么也没穿的国王赞不绝口。可是一个小孩却说”国王真的什么也没穿“,到最后,所有人都说国王什么也没穿。

国王、大臣还有百姓们的虚荣心,使他们都被骗子利用了。还是单纯的孩子说出了真话,也许这个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虚荣心。想想自己也是,班上同学穿名牌鞋,自己也想要,回到家和爸爸妈妈说谁谁谁穿什么。妈妈会说”我们小学生主要是比谁的成绩好,不是比谁穿得好“。嘿嘿,这也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还是抓紧学习,让自己成为单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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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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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的故事,讲的是以前有一个富人,钱多的数不完,可是他的妻子病的很厉害,快死时,她把女儿叫到床前,告诉她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说完就死了。我看到这里,想起了我有一次说谎。

一天,妈妈上班,我一个人在家看起电视来,突然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我立刻关上电视,把布盖上。妈妈认为我学习累了,于是同意我看电视,我每当想起时,我不该去骗妈妈,我很内疚。

等我看完灰姑娘的故事,她勇敢、孝敬父母,努力地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应当在任何环境下,不丧气,不放弃,积极面对任何困难,我们要学习灰姑娘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坚持自己的信念,改变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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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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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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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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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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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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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级的升渐高,我觉的离童话渐渐的远了。有一天,我闲着没事干,翻出了以前最心爱的《安徒生童话》,看了一篇《皇帝新装》。

以前有一个皇帝他十分喜欢穿新衣服,还喜欢别人夸他。

有两个骗子听说后就到皇帝面前说自我能织出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还说这种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于是他们向皇帝要了金线和金钱开始做衣服,过了几天皇帝让大臣去看,但是什么也看不见大臣也不愿意说,就跟皇帝说衣服十分漂亮。直到皇帝穿着‘衣服‘’去游街时,才被一个小男孩揭穿皇帝没穿衣服的真相。

难道他们真的那么苯那么傻吗我不这么觉的,说他们笨和傻不如说他们虚伪。我们必须要学那个小男孩的敢于揭穿坏人的行为不要学大人虚伪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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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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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小猪唏哩呼噜》。讲的是一个小猪的故事。

一天,小猪去学校上学,因为这是小猪第一天上学,所以有点不了解情况。在学校里唏哩呼噜认识了很多人,有小猴子安安、小马白白、小狐狸丁丁、哇呜老师……

哇呜老师的家就是上课的教室。有一次上算术课的时候,哇呜老师问大家,5+8=多少,小猪最先举手可是老师并没有喊他,而是叫了丁丁。丁丁正和小猫咪咪抢笔袋,所以没来得及看题目。丁丁只好随便说了一个数字“7”。哇呜老师生气了,说:“你当我是谁,我是一只大狼。”大家被大狼老师的喊声吓了一跳。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们数学一定要好好学,如果学得好,下次就可以帮妈妈买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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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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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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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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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这本书故事情节曲折,人物特征鲜明,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在大宋内忧外困的时期,出了一批英雄好汉,他们就是梁山泊好汉。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也许,就是天意把他们派下来拯救大宋的。

梁山泊好汉其实有很多优点的,比如说忠义、勇敢、团结等。忠义是梁山泊好汉的优点。他们始终都坚持忠义这个做人原则。而宋江则是他们的领军人物,他的忠义无人能比,在他被刺时,同伴们不想让他受苦,他为了尽到忠义,毅然地说不,甘心为国去死,他的忠义已经超越到不分敌我,连对敌人的头领,宋江也照样尽到仁义,亲自松绑、敬酒,好酒好菜款待,令人感动至极。

他们另一大优点就是勇往直前的性格和永不服输的精神。在劫取十万生辰纲这不义之财时,他们巧扮客商,酒中下毒,使押送的军士毫不反抗,就把这大笔金银送给了他们。在征集好汉们劫财时,没有一个人因为担心后果如何而不敢参加的。在官府追捕时,他们勇敢地冲上前线,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和满膺愤怒战斗。因此,每一次的战争大局总是以梁山泊好汉告胜而结束。

当然,团结友爱也是他们的另一个优点。为了救出无辜受害坐牢的同伴,他们奋不顾身,努力地杀出一条血路,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救出被困的同伴。正是因为他们团结合作,所以才能无敌不克。梁山泊好汉并不是那么完美,但他们懂得互补其短。比如,在莽撞勇敢的李逵办事时,总会有谨慎胆小的燕青相陪。他们会合理地安排各自的工作,尽其所能。他们把李逵放在陆军前线,把张顺放在水军前线。他们之间也有误会与不理解,但从没冷脸相见,总是心平气和的解决了。在李逵_后,他听到假宋江干出的坏事,便去找宋江。得知真实情况后,负荆请罪。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团结,所以才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集体。

我们应该学习梁山泊好汉,做一个忠义、勇敢、团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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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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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伟大的着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十分蛮横无理。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曾经失去的东西找回来。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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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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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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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西游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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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一部众所周知、老少皆宜的作品,它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趣味,还有着极高的艺术价值。

孙悟空,许多儿童的偶像,他乐观,聪明,勇敢,充满了斗争精神;然而与孙悟空相应成趣的是他的师弟猪八戒,他身上有许多的小毛病,却也有许多的优秀的品质;和孙悟空,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比起来,第三为土地沙和尚就成了不可缺少的配角;唐僧虽说是取经的领导人,却总是太慈悲,不分清红皂白地训斥孙悟空,不明不白地就掉进了妖怪的陷阱。

这部名著给了我很多其实,那就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标,我们必须艰苦奋战,长期坚持,勇敢地战胜一切敌人,不可知难而退.我们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就要去走第二步,第三步……记得我参加过一个演讲比赛,知道老师不是说我这演讲的不要了,就是那出错了,气急败坏之下,我做出了一个过后让自己后悔的决定,那就是退出比赛.想想《西游记》里的四个人,再看看自己,多大点困难,我就不够勇敢地去克服,去战胜,怎么可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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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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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假期,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中的一本,名字叫《西游记》。以前我读过这本书,可我依然对这本书感兴趣,百读不厌。而且每次读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以前我最喜欢孙悟空,他会七十二变,他会翻筋斗云,他武艺高强,他嫉恶如仇。我还喜欢沙和尚,他敦厚老实,任劳任怨,忠心耿耿。我最不喜欢猪八戒,他好吃懒做,胆小如鼠,禁不住诱惑。我也不太喜欢唐僧,一看到他就让我想起学校里的老师,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这次重读《西游记》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有点理解唐僧的举动了。唐僧本就是一个虔诚的和尚,他自律,有坚定的信仰,可无奈收了三个性格迥异的徒弟。作为师父的他,徒儿有毛病不能不管,可他又确实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所以他除了言传身教,只有不停地唠叨。大概他也坚信滴水石穿的道理,也正是这一路的奔波加上一路的唠叨,让顽皮骄傲的石猴,好吃懒做的八戒,终于坚持到达西天求得正果。

重读《西游记》让我体会到老师的不易,唐僧只有三个徒弟就让他伤透脑筋,我们的老师每天面对三十几个学生该是怎样的不易。都说八十一难多么的难,我们的老师一学期不知要解多少危难,学习上的,身体上的,师生关系上的,包括与家长之间的各种问题。唐僧不好做,老师更难当。以后,我想我该好好学习,少犯错误,让老师轻松些。

名著就是名著,让人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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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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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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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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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翔实地纪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人们面前。

法布尔用人性观察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被举荐为诺贝尔文学将的候选人。

作者把这本书里的昆虫写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

里面有许多的昆虫,有你没见过的昆虫。有无穷奥秘等你来探索。

《昆虫记》是科学家与文学结合的典范,虽历经百年,可至今任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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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巴金《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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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读《》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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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书笔记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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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特别喜欢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所以特意买来姜戎所著51万字的长篇小说《图腾》,花了4天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书写的很精彩,特别是对草原生活完全陌生的我来讲。

我记得在人类学学过:图腾,其实是一种宗教符号,代表了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崇拜。而把狼作为图腾崇拜的蒙古草原游牧民族,他们敬拜的是狼的那种智慧、力量、坚忍、团结、狡猾、宁死不屈的精神。虽然狼每年都会吃掉牧民大量的马驹和羊群,会使用疲劳战术把人狗折腾的精疲力竭再进攻,也会诱使人中圈套而逃跑,但这些却使当地牧民更尊敬草原狼。因为人可以制服草原的一切生物,除了狼以外。有了狼,草原和草原上各种食肉、食草动物才能保持均衡发展,可以迫使马群羊群保持健康的数量和质量,同时也给他们不断带来动物肉、皮、毛、油等各类副产值。所以蒙古人不是把它视为一般的动物,而是草原的守护神,狼值得每个人敬畏,因为狼是有灵性的。小说中德高望重的蒙古族毕利格老人说:“草原上唯有狼是冲着天嗥,为啥?狼是腾格里(天神)的宝贝疙瘩,狼在草原上碰见麻烦,就冲天长嗥,求腾格里帮忙。草原万物,只有狼和人敬腾格里。”所以,狼被视为几乎是与人的灵魂同样高贵的生物。他们甚至把狼供起来,活着的时候学狼,死了还把自己喂狼,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被腾格里接走。后来当毕利格老人知道汉族知青陈阵偷偷养了一只小狼崽时,非常愤怒地说:“你咋能要把阿爸的灵魂带上腾格里的狼养在狗窝呢?腾格里兴许就不要你阿爸的灵魂了,把我打入戈壁下面又呛又黑的地狱。”(P.173)可悲的是,被陈阵当作高贵宠物养着的小狼,最终还是死于陈阵自己的棍棒之下。

按照作者的描述,传统蒙古人是有神,灵魂,地狱等概念的,对自然神也充满敬畏,认为狼是神差派的天使。可惜,他们把狼性看得过高,甚至把神性也放置在狼身上,认为狼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所以死后也愿意像草原狼的灵魂那样自由飞翔。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狼其实只是神放在草原食物链中的一环,不是它们有高瞻远瞩、胜过其他生物的智慧来守护草原,而是神在使用它们来制衡食物链的发展。它们的一切本领,都只是蒙神所赐,他们出于本能地捕杀马群和羊群,保存和储备食物。如果它们是高智慧的灵性生物,也不至于被人抢杀并驱赶出草原。所以很可惜,蒙古人没有去敬拜创造狼的神,反而去敬拜被造的狼。或许是因为他们经常眼目所见、与之交战的,就只是活生生、充满神秘力量的狼,而不是以灵存在的神吧。正如罗马书所说:他们用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和昆虫的形象,取代了永不朽坏的神的荣耀。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尊他为神,也不感谢他,反而心思变为虚妄,愚顽的心就迷糊了。(罗马书1:20-23新译本)

作为社科院研究员的作者姜戎,在小说故事结束之后,专门写了篇幅长达42页的关于狼图腾的草原民族性对整个中国文明的深入影响。由此可以推论,作者写这本书最想表达的,不只是一个知青下乡的回忆录,也不仅仅是试图解释蒙古草原沙化引起北部环境污染的原因,而是在证明:以草原狼为图腾的个性文化,正是蒙古族(以成吉思汗为代表)曾经叱咤风云、横扫欧亚大陆,也是帮助华夏民族成就五千年不衰文明的重要原因。作者意指:中华民族要想腾飞发展,需要重视和发展以狼图腾为代表的个性和文化。

没错,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整体个性会影响其历史发展。不过,不管是狼个性还是羊个性,狼文化还是羊文化,任何一种个性和文化都有其自限性,需要平衡和中和,需要向那位至善公义的神来求智慧。如果说清朝末期因软弱的羊个性导致灭亡,那么认真、严谨、坚强的德意志民族和智慧、团结、自强不息的日本民族却在20世纪先后都走上了法西斯道路,影响和祸害了整个人类,而他们从某种意义上都是有着让人敬畏的狼的个性。所以,若单方面高举一种个性或文化都是很危险的,因为人自身的受造就决定了人的不完美,软弱和有限。而人因着从始祖亚当夏娃而来的罪性,也注定了每个民族都有其贪婪、悖逆、掌控、靠自己的个性。

习惯了靠人马的智慧和力量与狼、狐、鼠等斗智斗勇的草原游牧民族,很自然地以为要想胜利必须靠人的智慧和车马的勇力而得胜。但圣经却说:“君王不能因兵多得胜;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靠马得救是枉然的;马也不能因力大救人” (诗33:16-17)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20:7)那么依照作者提出的问题:五千年中华文明延续下来的秘诀是什么?我认为不是靠狼图腾的强者个性和文化。那么是因为中国人比其他民族人都聪明吗?未必。每个民族都有智慧之人。是因为中国人口基数大所以不容易消亡吗?也不是。当初巴比伦帝国古文明也是人口众多却依然消失了。其实人类在面对重大瘟疫疾病或战争时都非常脆弱。

那么什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推动力?是那些历史英雄人物吗?是人类的生存欲望或创造力吗?这些都是,但这些因素同时也是使今日世界自然和人文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主要推动力。圣经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神才是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主因,而人是神造在地上管理一切的有灵的生命。所以自然环境是否改善,社会是否良性健康发展,其根本,不是一套政治民主制度和教育体制就可以解决的。因为这些有限的制度无法遏制人的贪欲,无法使人拥有超越国家民族和地区限制的眼光和协作,无法使人因敬畏神而有智慧。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在于个体的人,是否被福音所拯救和更新,是否明白这世界被造的目的,明白人活着的目的,按着神的心意去想去做。如果政府团体和民间团体的成员都有这些基本的价值观和共识,只要他们在一起,共同寻求上面来的智慧,才能合理使用神所赋予人类一切的权柄和资源。既不把有着神的形象的人看得过高,也不会过于贬低。既为“神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万有”而感恩,也知道“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如此,我们才可以正确解读和解决这个世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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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芦禾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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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皮皮鲁传》,从中我认识了一个淘气、机灵、勇敢的皮皮鲁。

翻开书一看,里面写着八个大字:写给男孩子的童话。为什么是写给男孩子的呢?我很纳闷,当我看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调皮的男孩皮皮鲁做着“二踢脚”上了天,好奇心使他拨快了地球之钟。等他回到地球后发现地球上的一切东西都变得奇怪了:人们在大街上睡,小孩也能学开车,翻眼皮比赛,最后,他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拨回了地球之钟。

虽然我是女生,但是我也有顽皮的时候。有一次,我把爸爸的茶杯打破了,承认了,也受罚了。第二次,我和弟弟玩的正开心,一不小心又把茶杯打破了,奶奶帮我清理了。爸爸回家后发现茶杯找不到了,经过盘问,我终于承认了“犯罪”的经过。我认为那八个字女孩子也应该去看一看,瞧一瞧,因为我们女孩子中调皮的可不少,但是像皮皮鲁这样勇敢的并不多。

我们应该学习皮皮鲁的大胆细心,敢于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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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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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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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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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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