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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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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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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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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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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地记得十九岁以前我可以说是没记过什么日记,虽然老师也要求记日记但那只是为了应付学习。正真爱上记日记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车祸以后的事了。记日记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愿别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因而,记日记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谁来偷看。

我也记得有本日记本的扉页清楚地写着:春不到,花不开,偷看日记不应该。偷看别人的日记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记日记二十多年里,却有几次日记被偷看的事。那时就像伤疤被人揭去一般难受,又难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记被同学偷看了,不想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再也无处藏身。那时我单恋着班上的一个女孩,随后才知是一场误解而让我初开情窦,我不知这件事对我是好是歹,因为一个同学的偷看,并且又让同宿舍的几个同学知道了。之后我的一个要好同学为了帮我走出那片泥淖,约那女孩向她说出了我对她的情愫。虽然随后几年我依然在那情网中不能自拔,虽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秘密一直能保持到现在或更长时间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但那时日记被偷看对我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伤痛。

我也清晰的记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记被我的单位的同事偷看,并且被撕去。那时,我在供销社一门市部卖糖烟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发,临走前也没想到把日记放起来,理发时才想起他会看我的日记,但我也没法再回去放了,随他看去吧。理完发回去时,看到日记本放在书上我就知道日记被偷看了。

随后他开始讲他的道理;讲卖烟酒多出的钱,给他的同学弥补卖亏的酒;讲他扣《远方》烟的七十元钱,说是以前老范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钱的事;讲他看了日记后的气愤;说我把他俩写在日记中是有意的,想让经理知道;说我写的近乎遗书话是他们逼的;说他这两年来的所做所为也对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解释。之后,我说:把那撕了的日记还给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释了,我也明白了,给我让我把这四页日记烧了。我可以烧了那几页日记却烧不去那一段日记被偷看被撕去的历史。撕掉的几页日记,我也无法完整的补充写下,即便不去补充,什么时候看到这不连贯的日记时,也会想到这段难忘的记忆。他还说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记,并且撕毁。

称得上君子所为吗?这是侵权!我即便写了他的坏话,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郁闷。并没危害他,也没给他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但他的作为却让我不齿。我找不到可以信赖的朋友而把想说的话写在日记本里,这有罪吗?何况我的日记又不是公开的,也不准备公之于众。事情已过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说什么。只是想说每个人都要自重,自重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这事之后,没想到四年之后,又发生一件我的日记被偷看的事。

结了婚以后妻子知道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后,好奇心驱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记。有时她会觉得看我的日记是一种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与我生气,致使夫妻冷战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会偷看我的日记之后,我又失去了一些乐趣。

因为我无法再随意宣泄我的苦闷、我的快乐、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间许多时候,也有无法无话不说的时候,那也多是考虑到对方的不理解,说出来怕影响夫妻关系的和谐。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时只能独享。自己的一些行为说出来怕对方接受不了而生气,那时只有写在日记里。

日记只是日记,不是小说,只是个人的思想的真实流露,日记是个人心灵的自由空间,只有在那里自己才可以无话不说,做一回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这一心灵乐土。也请人们尊重每个人的这片心灵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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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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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我今生今世看见一次哈雷!”也许是因为阴雨挡住了日食时,我也发出过类似的感慨,这句话激发了我心中的共鸣,就好像遇见朋友时,找到共同语言的激动。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篇文章。

“男孩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星象图,颈子上挂着望远镜。”不知为何,我从这句话中看到了自已的影子。我何尝不像张晓风女士笔下的男孩一样痴痴地站在窗前,努力地辨认着哪是天狼星,哪是猎户坐??可我从没有像她那样用心思考过星空背后藏着什么。

也许我明白“蓝光的星星是年轻的星,红光的星就老了”,可我从没想到大自然是如此公平,星星与人同样有生老病死。

也许我明白“光等愈少星愈亮,以至于少成了负数”,可我从没体会到其中蕴含的“看重自我,就会心胸狭窄;看轻自我,就会放出光明”的道理。晓风感叹着,等待着的,是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慧星的回归,“整个天空竟变得介乎可信赖与不可信赖”。而我,在日日夜夜期盼着五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时,不也提心吊胆以至于不敢看天气预报吗?

哈雷不现,晓风只看到了云,她却豁达地劝自我好好看一朵云。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日全食没看到,我不是领略到了“白昼里的黑夜”的神奇吗?我不是也感受到了雨中登山的乐趣吗?我不是也结识了和我一样执着追日的人吗?

宇宙是一场神话,但神话不属于这个时代。上一次日全食的时候,不知此地的古人是否惊惶失措?是否有人站出来宣布:“这天将发生一次天狗食日”?而下一次无锡能看见日全食的时候,我早已化作了尘土,我也会像哈雷先生那样说:“日全食,等你来的时候必须要叫我哦!”

我没有看到日全食,但日全食没有失约,所以我不应抱怨。相反,我就应感谢,感谢日日东升的太阳,月月重圆的月亮,夜夜磅礴的星空。苍茫宇宙孕育出我们,不正是想教育我们要拥有包容万物的心胸吗?

此刻,当我抬头观看那耀眼的群星时,我会用心去看,看透那每颗星背后隐藏着的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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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为什么要哭呢散文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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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门时,碰到周叔叔,我懵了一下。用复杂的微笑回应了他的微笑。周婶的出殡日,可想他的微笑是何等的牵强。

周婶是洗菜时,摔到池塘里的。勤劳、多病的她才48岁。周叔叔听说当时是痛的:刚好这两年的日子好过了,你为何不留下来好好过呢?

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周婶再也回不来了。哪怕亲人多么痛的哭声再也唤不回她了。周叔开始对来吊唁的朋友复杂地笑笑了。我能读懂那种笑容背后的苦楚。谁知道自己的人生道路要怎么终结?会知道有多少个明天要过?为什么要哭呢?恐怕是最直白,最淋漓的表情了。

我从小就渴望爱,渴望被呵护,却生了一付独立的性格。现实中,别人不给,我就不求。

婚姻中,我迫切地想老公读懂我,会心灵相通的知道我的想法。可我却从来不对他说。不懂就不懂吧。哪有那么多的完美爱情?我于是问过飘落的树叶:“你孤单吗?”问过落单的大雁:“你还能找得到你来时的路吗?”问过正盛开的桃花:“这是你的最美吗?”但我从来不问老公:“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因为我根本就不想知道答案。怕答案太残酷。怕我的演技不好,怕我会哭。

年初的时候,从网络上认识了宇。他的干净、敏感、特有的文艺范让我对他敞开心扉。我们会在晚饭后的两三个钟里,聊人生,聊未来,聊现在的工作,也聊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我会向他说起小时候的趣事和难堪。他会和我分享他的工作见解。也会提及他失败的婚姻。和不愿将就和草率的开始新的一段感情。我们彼此都希望有个人能懂自己,仅此而已。又或许,对一个虚幻世界的人,犹如正在我身边变幻的季节。

如果哪天我没有他的消息,我会非常的失落。我们甚至约定:要好好珍惜对方,一辈子不见面可以,但要每天都要有对方的消息。一场深切而又虚无的情爱就此化为深深的思念深藏在心底。我掂量着自己的心情:仿佛从来都未曾用真爱过。又仿佛一夜之间真爱已经生生世世。

可20天前,他突然没有任何征兆的消失了。第一天,我以为他很忙,所以没有在意。第二天,我有点慌了,发了几个信息过去都没有回复。第三天,我拔了所有他留给我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存在,微信也发不出去了。第五天的时候,我病了一场,虚弱的时候,我唯一想到的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他。再次拔电话的失望让我异常失落。当老公赶到我面前时,积攒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说实话,我早就料到会是匆匆这一结果,却没有想到会是太匆匆。依在老公怀里,我虚弱地想:为什么要哭呢?想象中的爱怎么敌得过真实?

一个星期前,宇和我联系了,说是手机掉了,忘记微信密码了。我的担心和疑惑全都瓦解了。只是,那么多天的担心让我没有那么膨湃了。再次接到他的电话时,他的一句“对不起”让我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可为什么要哭呢?我牵挂的人都还好!我也是提前实习了离别而已。

昨天,又一次看了一遍《步步惊心》若曦和八爷分别的那集,听到今生再也无缘再见的那句台词,我也哭成了泪人。为剧情伤感,为自己的过往,和拥有的一切。

可为什么要哭?因为我不会风情万种啊!眼泪便是我生存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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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轻舟已泛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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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距离是到达不了的,以及无法抵达的。

浩浩轻渺,如烟悠荡。大梦山在蛰伏,远处的云滚滚地涌来,不使你我靠近。密云,折射,逃离不出的太阳,光白肤肤,连接天与地的界限。哗,哗的破开一阵煞白,逼迫你,做出最后的抉择。压向下方,这貌不惊人的九霄,榨取尽你一丝不剩。好让黑夜尽快来临。变换着,变幻出空间张开的一面镜子,我怯怯走近,里面尽显你我的过往。

清晨,早饭已毕。我轻荡木浆,向身后你咧嘴微笑,挥臂等待,夕阳落下后,照进我眼中你的重影。顽疾,直插心肺,我强撑希望脸庞,悻悻离开。这最后一次诀别背影。芦荡,一茬一茬,黑秋秋,系着枝蔓,压的很重很重,疼在我的心里。天边的眼线,一道一道,轻描花开一类的季节里,淡写于我深沉的情绪。我摇啊摇,使劲地脱离,湖水缠绵船底的急迫,一如你看我远去的眼神:不舍,在赴一场生死之战、、、船坞上,何时来了兀鹫,穿着一身黑色戎装,高傲头颅,犀利嘴爪正时刻准备,兵气十足。对视中,它终以强大气场,喝止住草庵里,虎视眈眈的清溪。蜿绕着竹木,用蹁跹风韵,拖住我的所剩无几。生命就在这一刻,才弥显迷人和珍贵。

桅杆,耷拉下水洗的帆布,时不时地轻摸我的肩头,怅怅然和当空神明把酒欢歌,日日夜夜,用汗水浸透过:一如雪白。透显出与眼前那诡异透亮的白昼,相交辉映。越来越和你拉开距离,就越和天地间那抹,不可名状的沙坝,逾越,向黑暗前行。船头,已没入渐渐拉起的黑幕,后台操控着剧目的开始,这是个早已备好的局,久等我的手,我的心,不住的颤抖。好再一次想剥夺,力量。

两岸旁,杵在风林间的柳树,高调迎向莫测的云暮,挺着枝干也不愿屈服,也只是弯下头冷眼旁侧。风云涌起,不知又要下雨了。这一池湖水丛集起对它冲击,头破血流也还慰藉自己:为何不逃离这场凶悍和怵惕的舞台。我的浆再次打破,它们之间的协议。充耳不闻两方的战火,我摇的更焦躁了,在病痛还未发作时,只想远离你我的爱人。

妻子你呦,难道还在等?我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心中所担心的。你娇小身躯,是生活中的伪装,你屈贵于我这飘摇的屋檐,折磨梦想,折磨心情,四季又一个四季,悲哀的同我踟蹰不前。而我的负担也在不想成为你的累赘。就让我悻悻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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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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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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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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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冬天显得异常心寒,我的生活在严寒的洗礼下又变得是那样伤感和酸楚,人生的经历一直是这样纠结难耐,当生活的脚步是那样凄凉的走进心里的那片领地时,我的确觉得人生有许多无奈。在正常的生活规律中走过,也许觉不出命运有多艰辛,因为人生的快乐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但是,生命之舟穿梭于伤感的海洋,就必须承受巨浪的冲击,狂风的吹荡;这种种难以想象的毁灭性的惊涛骇浪,在生命的摇篮中是残酷的、令人窒息的,唯有经受过后才会觉得生命的珍贵和经历的充实。所以,在冲浪者的世界里只有不停地向前拼搏,这就是生命中未了的现实。一个人的命运有时是倍感曲折和煎熬,有时是无奈的放弃,有时是主动的冲击,有时是不停地撤退;但是,回归现实后自己总觉得是失落的,空虚的,一种被时间无情的抛弃的滋味。人生苦短,命运无常,这就是上天的给予和对人性的考验,只不过对某些人显得苛刻的许多。我就是其中的一位上帝冷落者。

到达生命的目标,无论智者还是平庸,每一位都有一段漫长的经历。在这种经历中,我选择了与艰辛为伍,与不屈的信念为伍,只有这样才是自己的命运,不追求现实的美好,只在乎生命的不屈不挠的抗争,在岁月中感念生活力量的伟大,我将为之而震撼。追溯美好的时光,将愿望牢牢地刻在里程碑上。这就是我的足迹。

望着窗外的蓝天和暖阳,冬的气息在极点闪烁;但是,只有这极点的寒冷,只有这冬至的到来,世界的万事万物才会崇尚和感恩春暖的日子;冬日的暖阳是初开的梅朵,经受严寒的洗礼后才会傲视冰天。这就是心灵的追求、愿望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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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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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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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献给我那杂乱的思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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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天气,酷热难耐。坐在公交车上,思绪万千,生活之中总会遇到些,繁琐的小事。搞得我们总是在为此奔波。

和朋友相处偶尔也要相互帮忙,人有所极,力所不逮,我们也会量力而行。凡是简单点 ,不想太复杂。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仅此而已。还记得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许三多的随嘴名言:" 好好活就是做许多许多有意义的事,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太复杂了不好" !!有的时候发现,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迷茫。有的时候翻到了以往上学的时候,感觉那是的我们好幸福。沉醉在自己的记忆也是一种美好。

如今的我们已经成年,担负了许多的责任。彼此在为彼此的生活而忙碌。偶尔的空闲,在许多的时间找不到适合我们的休闲。减压的方式。我们只好宅在家里。面对电脑。看些无聊的电视。晚些无聊的游戏。社会很大,花样也不少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曾经的我想要的一种生活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呵呵。但是等我闲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的生活不应该这么无聊。我还有许多的东西没有尝试。不应该那么没有追求。

现在的我每天在上班,空闲的时候学点东西。不要求它是什么了不起的技能,只是要它满足我那饥渴的心灵。

杂乱的思绪总是需要整理,我们不是圣人,我们会凌乱,会无助,会迷茫。支持自己的想法,理解自己的行动。对自己负责,才能对别人,工作,亲人,朋友,以至于对社会负责。

仅以此文献给朋友们,希望有些能给大家些许启发。与君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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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年里的烛光优美散文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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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兰尽,春芳任凭天地流。花枯朵,一言难报流年梦。浮莲荷,芳草尽城倾西风。蓦然回首,流年在微弱的烛光中把人生燃尽,于是那一朵烛光开成了春天的血色,我们在这片血色的大地上翩翩起舞。

倘若能再做一回春天的梦,那么我愿永久的留下。我渴望年轻,年轻到那个自由任性的岁月,将那些光阴的记忆折叠,然后焚烧成一团自由的火焰,照亮虚妄的自己。流年的烛光还没有燃尽,而那一滴滴的烛水却将整个年月凝固,凝固成了一块块琥珀,发着血色的光泽,留给我深深的警惕。流年已再不是青春,生命也在不是空洞,一切留给我的只有那血色的琥珀。

太阳的风光已渐渐被山峰遮挡,人生的年头也正如那奔走的太阳,晨光、午灵、晚灭。一粒沙可以被流年削成珍珠,而一颗珍珠却永不能磨成沙粒。如若有一天,每个人都变成了人生的珍珠,我们是否快乐?如若有一天,我们回头一看,阵阵西风吹起,将自己埋葬在时空的尽头,我们是否哀痛时间的珍贵?

烛焰的苗头烧烤着疲倦的身体,终于我们被烧得灰飞烟灭,而流年还在燃烧,也许它终将会熄灭,冒起一丝丝白烟,形成了天上的云,风吹过一切都已消散,而留下的也只有那血红琥珀的光泽。

烛兰尽,花开何时萎枯调。流年,散发着空虚的面貌,它吞噬着我们的青春,燃尽了我们的童年,现在又拍击着那岁月的华发。恍惚间,才明了这血色琥珀,无非就是那天地间的珍品,掌管着人类的生死。可恍惚间,它早已被我扔弃。总有一天,它会回来的,回来带走我那死亡的灵魂。

流年花芳梦相遥,春梦不与四时同。如若有一天,我走不动了,坐在那最后的台阶看春天的花海。风吹晓着花海,太阳抚摸着大地,天地间一片昏暗,于是我走向了花海,躺在了那里。迷糊中,仿佛听到了许多声音,他们交杂在一起充满着头脑,很快我们便已睡去。随后我们走进了一个梦境,梦境很美是一片孩子的世界,一个五岁男孩的故事。放学了,这个小男孩一个人站在校门口焦急的等着前来的母亲,今天课上老师给他发了小红花,他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突然一只蝴蝶飞过,他急忙去追赶蝴蝶,蝴蝶飞走了而母亲却还没有到来,他哭了像一朵开放的花朵。一晃十多年过去了,那个男孩有了工作有了房子有了妻子,每天奔波于城市潮流之中。终于有一天他病倒了,躺在白色的大床上,身边围满了亲人……梦境突然变得模糊起来,随后又异常清晰。梦境中出现了又出现了一个老头,满脸皱纹像一块破烂抹布,腰已弯成了九十度,显现着一生的沧桑。可猛然一想,梦中的一切不就是自己,难道我的时间已所剩不多?我终将会死去,或死于陌陌人路,或死于沙土之中。流年,流年……

一个人的生命譬如晨曦的露珠,把最灿烂的故事留在了晨光,而那一些些泪的足迹终也将会随着流年而逝去。

烛兰尽,人亡何时复西归?天地合,流年沙里铸青春。

流年何不是一滴滴的汗水干燥成一条条的皱纹,终于流年已被我玩灭。

曌翟寄语:

少年的我们每天奔波于崎岖的筑梦台,守候着那些微弱的春天。成年的我们每天行走于坎坷的流年路,花费着那些微弱的春天。老年的我们留守于虚妄的光阴梦,怀念着那些微弱的春天。一回头,自己天真的像个老小孩。

——于丁酉年五月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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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楼下的那一盏明灯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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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房坐西向东,一楼是店铺,租给修汽车的。我租在三楼。楼下住着一对四十几岁的夫妇和一个十二岁的儿子。

租房的后门向东,楼梯在后门左侧,上一小段就转向西上。前遮后挡,光线不足,十分黑暗,因而显得特别窄长。后门的灯的开关并不管二楼楼梯上的灯,所以二楼的灯如果不开,别说晚上,白天也看不清楚。上楼就特别不舒服。于是,二楼楼梯上的灯就经常为上楼的人而亮着,不仅晚上,白天也常亮着。

每层楼楼梯上的灯的电费是房客们自费的,房东装灯的时候是给自己用的,当时可能也没想到自己的这套房子会出租吧。意思是,那二楼楼梯的灯,是那对夫妇出钱为大家而亮着的。我们时时承受着他们给予的恩惠。

每次见面,那十二岁的小男孩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无论我问什么,他都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我听他说过的话就叔叔两个字。最多也是隔着他家的门,听到他在里面“咯咯”的呼声。孩子是没有去上学的。他爸妈非常的爱他,特别是他妈妈,经常带他出去玩,逛街,游公园,甚至种菜,都用自行赛车拉着他去。有次还求我帮她为他儿子办张入游泳池的证,因为那是玉柴职工才可以办的,他们不是玉柴职工。

他们夫妇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上下碰面都经常打招呼。男的,严肃些;女的,非常的开朗,经常洋溢着亲切的笑脸。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乐观、向上。我总有随手关灯的习惯。有一次,中午吃过饭返回公司上班,下楼时,我把灯关了。刚好,男孩妈妈回来了,带着一把青菜。她笑着说:“不用关!不用关!让它亮着!”我说:“浪费电,又害你们出钱。”她还是笑着说:“不要紧,节能灯,用不了多少钱!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没事!“我只好赞许和默许的离开了。有次看见她老公的自行车不见了,就问她:”你的另外那两赛车呢?“她笑着说:”孩子爸爸带孩子去公园玩,回到放车的地方就没看见车了,估计是人家借去用了,呵呵,没事!下次赚了钱再买辆给他爸上班。“他们的收入,估计不是很高,却能为大家长年掏着电费,用这种方式服务着大家。不得不令人佩服!感染着他们对生活的情绪,我无论在工作中也好,生活中也好,碰到困难,我就总能想起他们,无形中就会获得一种无限的向上的动力。

其实,我是个很容易长白头发的人,想些事,两鬓就会出现银丝。但承受着他人的恩惠,我又总想为他们做些什么。而我的能力又实在卑微,我想为那对好心夫妇的儿子的上学问题做些什么。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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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罗岗村愿你为我而骄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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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豫南有这样一个新野小县,人均产量一般,收入一般,绿色大棚蔬菜和纺织业是县里的特色产业,这样的小县下面有一个叫罗岗的小村庄,和所有的南阳盆地村落一样,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于我,魂牵梦萦。我也是一名外出奋斗者,漂流在外的人,即便是有了洋房豪车,舒适的生活也并不会减弱对家乡的思念。倒是那份不能归去的心,反而更加躁动,它强有力地跳动着,告诉主人,它想回家了。

罗岗是个两个生产小组组成的自然村,1队和2队。俺们村里人常说,咱们队都像那个菜包馍一样,边起的地都把俺们包住了。乡野粗话倒也实在,罗岗村就是四面都是田的村落,村前一条干涸的提坝,村后一条白河支流哗啦啦泄洪一般的流着被化肥厂污染的脏水。小的时候坐着拖拉机陪外公过河掰包谷棒子,都是要捂着鼻子过的。罗岗村小,所以每家每户都被我趟熟悉了。如今大了回家,那些老太辈们也都还能认识我。外公就是靠在村南边的普通村民之一。他一样的在村子里长大,姥太爷是贫下中农出身,也不能给外公留下什么,不过也把最朴实的劳动精神传给了外公。外公二十出头就跟着公社的医生学医,还会泥瓦技术,在他们那个年代大伙都种地,而外公也算是个技术青年了。然后娶了以唢呐队为营生的水田5队的我外婆。外婆是个温柔的敦厚妇人,也是勤快的人,如今六十多岁了依旧下地干活,回家来操持家务。外婆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舅舅很小,所以舅舅没有结婚前,外公外婆的快乐就是我们老表几个隔三插五的看望。有看看就回的,譬如小姨家的儿子,三姨家的大女儿,也有长住沙家浜的,比如我,比如三姨的小女儿,这片土地,这个院落,承载了多少的欢声笑语和我们这些小孩不懂的悲苦呀。

我是从什么时候特别恋罗岗的,又为了什么这样的恋罗岗的,是外出求学开始吗,还是一直如此,恋着,是我想的人都在这里,也是一个骄傲的孩子告诉乡亲们,我过得很好。

幼时人们晌午吃饭都是端碗面剥根葱就在大路边集合,讨论着吃的什么,地里的菜苗还要打药,花生地里要浇水了,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而最让人兴奋的便是说到郭守华回来了。郭守华是什么人,她是我们罗岗的骄傲。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如今分配到十堰二汽工作了。把自己的二哥四弟都弄去上班了。这次回来是把家里的家具新整整的拉回来给娘家妈用,要换房子了。我见过她一次,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西装,踩着高跟鞋,一个卷发,当时我才十岁,但是已经能感觉到她和我们村里人的不一样。她那么干净,那么优秀,还那么不忘本,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可以为家里人做些什么,也让村里人羡慕又骄傲的提起来。这似乎不仅是我年幼的想法,更成了我以后为之努力的初期路线了。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变好,我努力地上学,我做一切让自己好的事情,我想,我要再次回到罗岗村的时候,让人们也那样羡慕地看我。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羡慕的正能量也是大的,在我还没有思考到正确道路的时候,如郭守华一样的让别人羡慕却成了我少年时的动力。如今,我也成家立业,不能总回去,回去时,也总是能成为他们聚焦的话题,他们也无比骄傲地谈起我,我也能够在乡亲们面前展示我略微好的一面,可此时,那已然不是一种嫉妒心做怪,而是想告诉乡亲们,我愿意做罗岗村的骄傲,无论我到哪里,都是罗岗村的一份子,我要罗岗村为我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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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文章寒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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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舍是我在乡村的住所,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20多年了。

寒舍是在拆除的老屋旧宅基地上建造的,方方正正,没有错落有致的复杂结构,像一块被放大无数倍的积木。由于建房时经济的紧张,房子做得面积不大,上下二层只有百余平方米,现在显得十分狭小、局促。但刚建成时在小小的村子里还是有几份模样的,让第一次住进砖混结构楼房的我心中升出无比的自豪感。起初,一家人居住寒舍中并不感到窄小、局促,略略紧凑的房子还营造出一份其乐融融的温馨氛围。

在寒舍只住了十余年时间,我就搬进了小城,寒舍从此变得空落、寂静。但闲暇之时,我会到寒舍小住,它成了我想念乡村时就能迅速融入其中的桥梁。刚进小城,城市涌动的人流、车流,鳞次栉比的房子,琳琅满目的商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着实让农村走出的我感到十分的新鲜、迷醉。但久而久之,就看出了城市的喧嚣声太强,房子太高,空间太狭窄,人们太吝啬自己的情感,以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等等不足,比不上农村的天地广阔,环境幽静,人心坦城、真挚。于是,心中就强烈怀念起乡村的日子。每到双休日或节假日便回到寒舍中体验乡村生活。尽管寒舍在时光的流逝中变得苍老了、陈旧了、外墙有的地方斑斑驳驳不太中看了,同旁边的新崛起的别墅似的住房相比更是相形见绌了,但在我的心目中它还是那样安祥、温馨、亲切,洋溢着家的味道,有着母亲般的宽厚,踏进其中就感到心里踏实,有归宿感。

在寒舍小住,我也不会闲着,在小院栽上些花卉,并时不时进行管理,培育宜人的绿色和花香萦绕在寒舍周围;对室内隔不了多久就打扫一次,保持其干净;对破旧的家具隔三差五的进行擦试,使之不染灰尘,让寒舍像一位衣着朴素的人,但看上去干净、整洁、熨帖,这样有人到寒舍小坐也不显邋遢。

只要我在寒舍小住,晚间左邻右舍见我堂屋的灯大亮着,他们就会走来和我唠嗑。三五人坐在一起,寒舍就不会寂寞,话闸一打开,满屋子里就热闹起来。乡邻们不会同我唠嗑像美国将要走向衰落,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世间风云变幻那样的国际形势,但乡音俚语中满是今昔生活时比的满足,对乡村人们命运变化的慨叹,做人处事的简朴道理,听来亲切、真实、中肯。那些话题游走在人生艰辛跋涉的岁月里,荡漾在做人善为本的体会中,穿梭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间,让思想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灵的煽动起来,去触摸往昔痛楚而快乐的生活,领悟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心灵仿佛受到一次洗礼。和他们在一起,就能感受到农民身上的质朴、厚道、纯净的品德。

寒舍没有空调,冬日生一盆炭火,乡邻围坐在一起取暖、闲谈,儿时众人集聚烤火的热闹场面就会浮现出来。此刻,仿佛时光倒流了几十年,回到了没有浮华和奢望的年代;夏日里,乡村蚊子多得“聚蚊成雷”,但在乡村中长大的人早已习惯,坐在院子里的竹床和小凳子上,摇着小扇,摆开“龙门阵”,就什么都不顾及了,谈笑声溢荡小院,能看到快乐飞飏。

寒舍最宜月夜,偶尔没有乡邻来唠嗑的夜晚,我喜欢一个人在月下独享静谧,一轮满月从东方冉冉升起,把远山、旷野、小村染得一片焦黄的恬静,或一轮皎洁明月挂在中天的万里朗照,抑或一轮弯月在淡云中穿行洒下的一片朦胧,都能滤去沉淀心中已久的喧嚣和烦闷,留下久违的遐思和超脱萦回心间。若在菊月赏月,独坐院落,身临黄菊,拈一缕月色,掬一捧菊香洒于清茶中,就会品出淡淡的凄静和思念,心灵就会在亦真亦幻的情景中独品人生。

寒舍虽显寒碜,但我却敝帚自珍,从内心珍爱。它是我几十年前辛勤汗水的凝结,是我心情抑郁时情感的寄托,是我寻觅往昔生活的“源泉”。我人生的风筝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只要一线牵着寒舍,心中就会感到踏实、安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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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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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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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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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号的下午一点,许久不见的先生又来拜访青浦了。只不过这回来的却是行色匆匆,很突然的一刹那,漫天的雨就撒下来了,就好像有人拿了个盛满雨水的巨盆往下倒。伴随着的,还有狂风、还有渐渐雷声,三重奏打了个旁人措手不及。

这不下倒还好,一下就彻底解放了闷热的上海。上午还是桑拿,一下就凉快了下来,如果没有那么多雨水雷电和风,这自然空调的制冷效果还是相当优秀的。之后的一小会儿,整个天色是灰的,云也放低了姿态,开始和肉眼可见的高楼缠绵了。你不说那是云,谁都有可能以为那是冒着烟。

好久不见这样的天气,天空那么灰,云那么低,风又那么大。这一幕,好像是学生时代最期待的场景。时光回到那时,那个年少青涩的我坐在教室里。天气闷热,坐在靠着墙的那面课桌,昏昏欲睡,旁边的同桌也是同我一样,在尽力地让自己清醒着,听老师讲课。一下,仿佛老天也感到了天的沉闷和我的沉闷。话不多说地就把雨撒了下来,叫上了层层灰白相间的云、节奏明快的雷电和闲散已久的风儿,叫醒了即将睡过去的我,叫醒了整个城。开始清醒过来,心里又开始盼着,这雨啊风啊雷啊再大点吧,想放假的心试图拉着我走。

旁边的同桌也凑过来跟我聊,“你看这雨这么大,估计要放假吧”。我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学校老师也可以放个假。我目光聚焦在老师的神情上,期待下一秒做出决定,或者接到哪个领导的消息,告诉我们马上放假这一回事儿。诶,老师的嘴角开始舞动,眉眼间能品出有种要说事儿的味道,“那个,同学们,我刚……”

“轰隆”,突如其来的雷声,把我从思绪里抓了回来。风和雨开始小了,我还坐在办公室里,我还看着窗外,我还年轻。我知道我怀念的,不是这样乌黑的雨天,不是放的那一两天假期,那是我的青涩美好的青春呐。教过我的老师们,一起同窗的伙伴们,待过无数个日子的每一间教室,没有想过终有一天我还是跟他们不辞而别了。

雨会停,天会晴,我怀念的心浪却不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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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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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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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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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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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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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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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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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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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只怪当初识人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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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地质作用 关中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历经沧桑,几十亿年的地动山摇和风风雨雨雕塑成了今日的山川面貌。 我们目睹这片土地上的山、丘、梁、塬、河、川、土、石,似乎觉察不出它们有什么变化,几年、几十年的“容颜”依然如故。然,事实并非如此,它在变化着………

步行锻炼,尽情体验“提顶立腰”的感觉,甩开“太极走”的步伐。 人无论是走路还是站立,只要挺胸抬头直起腰来就显得很有精神。看!军营的士兵,踢正步的时候,昂首挺胸,步幅步频都要规范到位,甩手回眸都要统一高度统一方向。看军人列队,齐步行进就是一种精神享受,…

去年的中秋之夜,我怀着一颗缅怀的心,写下了这些文字,不知今年的明月是否还依旧? 中秋之夜,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一个人的烟火里,绽放了所有的情愫。 记得我最爱的一首歌,是徐小凤的《明月千里寄相思》。可是已经很多年没唱了,今天,在中秋烟火绽放的时候,突然想…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只是可惜,此景此情,不太搭哎。“彩宣。”浅笑拉着彩宣走出梁承远的教室所在地,在礼堂徘徊。诺大一个校园,竟然只有她们俩在雪中站立,难道其他人都不知道吗?她们笑着,哭着,闹着,跑着,拼命的不知道想要掩饰些什么。“我给他的爱一直都很安静,这算不算是分手的理由。”彩宣静静的说道。“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他会是我的终点,我以为我有足够大的勇气去接受,却忘了,那只是我以为,我以为......”彩宣渐渐的失去了理智。“哀莫大于心死。”浅笑缓缓的说道。记得两年前,自己应该也会是这个样子吧,既然到了最后一定要分开,那为什么当初一定要在一起呢。最后,却只有一个人在痛苦。“只能怪我眼瞎,是人是狗分不清。我两年的青春全部都付之一炬了,我恨他,我恨死他了。”彩宣越说越生气,脸上是痛苦的表情。自己两年所付出的感情,对这份爱情所做出的努力,到尽头了,全都是她一个人的灰烬。“彩宣,你不要这个样子,是他配不上你,不是你的错,你这个样子,我也会很难过的。”可是浅笑越是安慰,而彩宣反而哭了出来。“结局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不会是的。”彩宣哭的一发不可收拾。浅笑一时也呆了,因为彩宣很少会像这样子,因为经历太少,所以不知用什么办法让她停止哭泣,这应该算是一个理由吧。“苏浅笑,你怎么把她惹哭了。”韩琦从教室走出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你来干什么?”浅笑话刚出口,就感觉自己是个白痴一样的。“我来干什么?你以为像你一样谈情说爱啊。”韩琦差一点笑出来,这丫头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来学校还能干什么。“给,女孩子哭多了,会不漂亮的。”韩琦走到彩宣面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慰女孩子,这件事,自己还是相当擅长的。“谢谢。”彩宣接过纸巾,立即停止了哭泣。韩琦得意的转过头看着浅笑,浅笑瞪着彩宣,这丫头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见色忘友着个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早知道自己也送个纸巾不就得了,弄得自己现在那么丢脸。“大小姐,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浅笑拉起彩宣,看也不看韩琦一眼,就走进教室。韩琦笑了笑,却没有进去教室,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上学还要重要的事情。自从苏浅笑走进教室,楚晗夏就一直盯着浅笑看,直到......“你看够了没?”浅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忍受一秒了,再过一秒的话,她一定会被全班女生秒杀的。“转过来,看着我。”楚晗夏伸手拍了拍浅笑的头。“干嘛。”浅笑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不过也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没错,他现在仍然是闪闪发光,不过,再也照不进她的心里了。“对不起”晗夏终于鼓起勇气,道歉,对于他这样的一个人,很难,很难。“不用。”浅笑很冷谈的一口回绝他,到现在,自己也很生气,相处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还比不过刚认识的一个同学,停,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学。“听我说。”晗夏突然抓住浅笑的手。“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啊,他的手段自己是见证过的,不能轻易冒犯的。“你不原谅我的话,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反正我是没有问题的。”晗夏的语气很坚定,虽然自己很无理,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以前是,现在还是。“薛晶晶在那里看着呢,还不放手啊。”浅笑不知道自己是用这个理由来约束他,还是用来伤害自己。“你是在找死吗?”楚晗夏握这浅笑的手又紧了几分。“又或者你是在吃醋。”晗夏嘴角仰起一抹高傲的笑,很灿。“两年不见,你还是像从前那么自恋啊。

浅笑突然觉得有些头晕。两年前的事情,其实不是自己不愿意说出来,而是自己记忆也很模糊,根本记不清了,现在只是几个大概罢了。“放开我。”浅笑带着哭腔看着晗夏。“下雪了啊。”班里突然有人喊着,然后很多人都跑了出去看雪。薛晶晶轻蔑的看了一眼外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浅笑和晗夏。“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你想忘记,就真的可以忘掉。”晗夏有些突然地问着,其实这个问题,自己很早之前就想要问了,是不是,她早就想要忘记自己了。“你猜啊。”浅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无聊的同个白痴说话。“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浅笑走进晗夏,仰着头问着他,虽然身高不是很搭.“你管我”晗夏低身淡淡的说着。“我才懒得管你。”浅笑背上书包,推了推晗夏。“如果你要忘记我以及关于我的一切,必须要征得我的允许。”晗夏很霸道的说道。说着还向前靠近浅笑。“你觉着这.....”浅笑突然抓住晗夏的衣服,别往前走了,没路了。“这公平吗?”浅笑可怜兮兮的看着晗夏,希望自己的没人接还起点用吧。|“弱者没有资格要求公平。”晗夏轻吻了浅笑的额头,很鬼魅的笑着。“雪下得那么大,我送你回去。”晗夏走出教室,看了看这漫天的大雪,记得和浅笑第一次相遇,也下着雪,那天,雪很美,她也很美。“雪下的好大啊,好像还有扩大的趋势。彩宣,我们走吧,说不定一会下的更大了。”浅笑走到教室门口,“嗯。”彩宣无力的答应着。“看,我找到了一把伞。”晗夏得意的说道,这是从教导处老师那里借来的,说到底还是自己魅力大,老少通吃。“晗夏,我......”愣了半天的薛晶晶终于开口说话,是因为时机到了。“楚晗夏,你还是送薛晶晶吧,我不喜欢打伞。”浅笑一猜就知道薛晶晶想要干什么,前两天她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也太过分了,不过说到底,都是为了楚晗夏。既然在两年前,自己和楚晗夏就早已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也不要因为他和别人结什么过节。“不喜欢打伞?”晗夏轻轻挑眉,转身便把那把伞扔给了薛晶晶。“那我陪你淋着走好了。”晗夏温婉的笑着。“不....不用了,你走你的就好了,不用管我。”他平时真的很少笑,以至于自己从来不敢逾越他的底线,好吧,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线是什么。“我不管你,谁管你。”晗夏有些不耐烦,自己说起来应该还是第一次非要和别人一起走。

“你听我的会死啊,我说不用就不用。”浅笑真的想不明白,今天他怎么会那么殷勤,也那么啰嗦,自己和他又没有仇,干嘛纠缠不放。“苏浅笑,你让楚晗夏送一下会死啊。”彩宣静默了半天,直到她真的听不下去了,人家楚晗夏可是大总裁,不送白不送,送了也不会少几斤肉,这件小事,他们俩都争论了半小时了。“你是哪一边的?”浅笑歪着脑袋对着彩宣卖萌。“我不吃这套的。”你这个样子还是留给楚晗夏看吧,彩宣心里默默想到。“那我们还是走吧。”浅笑无可奈何地败给了他们俩,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哪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走着瞧。“楚晗夏,易彩宣,你们狼狈为奸。”鄙视你们俩,浅笑像是泼妇一样,骂着他们俩,晗夏走着走着,一把揽过浅笑,“有那么严重吗?”低着头看向浅笑。浅笑跑过一个白眼球,什么也没有说。晗夏浅浅的笑着,不管怎么说,现在能够这样陪着她一直走下去,也是一种幸福。是不是只有下雪一直不打伞,才可以白头到老。算了,既然又一次找到了,他这次是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放手了,只要能够好好的走下去,她爱骂几次就骂几次吧。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

昨天,这里下我起了下雨,柔软的雨丝落在我的头发上,像一个梨花带雨的少女。我越发的喜欢这样的天气,这样我就可以安静的想你。我想天空也是洞穿了我的心思,否则怎会知道我潮湿的情绪。 好久没有写东西了,这些文字也不听话了,都不知道该怎么组织它们了!

伶仃九泉挂相思, 寂寞百载谁曾知。 三世回眸两相忘, 几层追忆几层痴。 曾经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遇到自以为对的那人,为他痴,为他颠,直到最后为他流下冷的泪,然后全无方寸的微笑、转身,嗤笑已不存在的诺言。 我承认,与你遇见,是我此生最美,也最痛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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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散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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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部位认识尚浅,只知道有很多动作是收腰提臀的,也就是说,翘臀是人类的最爱!那么,每天都有锻炼,力求它的完美,但天生所占的比例较大,后天只能改观一些!网络里的美女,除了示胸,就是显臀!那造型,不论何种颜色,都是极具吸引力!于是,也跟着灵动,有的只是几条带,有的只是几个花边,我对很是在意,买了各种造型,在此花钱乐之不疲,但我相信,女人都有这个情素,喜欢夜晚更具魅力,给自己的老公看!

具说,臀部对身体有着很大的作用,我不是医生,说的可能不专业!说是跟心脏有关,对各器官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凭我一个没啥专业的人考虑,如果一个人注重锻炼了,臀部紧致了,那你的全身肌能都会改善!臀部脂肪累积,别的地方也不会少了,影响了脏器,运行也会有障碍!还有的说,丑臀对健康有益处,我不是很明了,我只是觉得,那部位大了,血流动畅快,有益于健康吧!无论谁对,立足于自己,大小也不能改变了,有时间练练吧!

电影里一个有意思的画面,一想起来就爆笑,舞厅里的美女,双方敌对,一方觉得对方臀部有假,故意在凳子上按了钉子,果然她坐上去没尖叫!真是爆棚了,臀部还可以按假体!好好笑!

一个女人从身边经过,你眼睛会瞄去什么部位,是臀部吧,特别是夏季,那魅力的部位配上各种妖娆妩媚的裙子,还有的超短,黑丝的袜子,显得那么神秘!臀与腰肢比邻,更是现实臀部的富有!左一动,右一闪,风光无限!你心动了吗!面对偌大世界,女人婀娜种种,希望你最关心的你自己家的女人,以及女人的臀部!外面眼花缭乱,只能远瞧,不可近视,更不可动手,心存邪念!男人对女人的心动要有节操!

我是看到网络里日日报道有感而发,那些精美的图片是摄影师的杰作,美的风景人人可观赏,我好怕被人误会是否自己,对于这个问题越描越黑,不去解释,因为我羡慕身姿曼妙的女人,一生可以不美,可以不是妖,但必须保持好自己固有的身材!当我闪现的时候,至少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是对世人的尊重!

无意中,我对有了个性的剥析,很业余!同事说我有时间办点正事,我能奔跑而去吗?我在等,等我内心里的期待!

女人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每一寸地方,所拥有的感情要比男人们要深得多。男人们不过是寻求片刻触碰之后的美妙感觉罢了,但是女人却明白,想要有美好的身躯,是要如何好好保养。一直觉得,那并不仅仅是取悦男人那么简单,那是女人天性中对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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