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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通用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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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父爱散文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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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回家了,一脸轻松愉悦的笑容,仿佛在进家门之前他就将一天积攒下来的烦恼与疲惫甩去。带着轻松与快乐走进家门。妈妈紧跟其后,铁青着脸,沉重的面部表情让我顿时感觉整个家的上空阴云密布。他们截然相反的态度让我心神不宁。

爸爸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很乐观的人,很少对人发火。今天回家的他依旧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嬉皮笑脸地询问我一天的生活情况。偶然间。我看到他的眼睛略闪一缕哀愁,时不时在面对墙壁而发呆,再看一眼沉默寡言的妈妈,满心疑虑的我就忍不住问了一句:“爸,妈,怎么了?”妈妈没有回答,我心中的疑团更重了,但看了看发愣的妈妈与强言欢笑的爸爸,摇了摇头,回到卧室。

一夜,知了发了疯似的鸣叫,叫得我心烦意乱,彻夜难眠……….

等下一个天亮,我一定要搞清事情真相!

第二天早上,妈妈依旧一脸愁容,爸爸似乎睡得很香,若无其事地像往常一样,快乐地做每一件事。妈妈被我拉到一边,在我的再三询问之下,她才告诉我真相。我愕然了!我瞥了瞥爸爸,他仍然是不断故作轻松,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刻意地像在隐瞒什么,只见他往日娴熟的抽烟动作已不再顺畅,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仿佛想从烟卷里寻找征服的感觉,食指和中指紧紧地捏住烟,似乎怕自己不留神烟就会丢下来,露了破锭。他猛吸一口烟后,长长地深呼吸,就像要将自己所有的不如意从身体里呼出。烟灰掉在地上,洁白的地砖上立即多出了一个灰溜溜的小花。

此时,我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爸爸啊,别压抑你的烦恼,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吧!还记得你说过吗?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我们的命运是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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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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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天,高远而纯净;秋天的风,清新而凉爽;秋天的雨;绵密而灵逸;秋天的色彩,缤纷而绚丽;秋天的气氛,成熟而迷人不得不让人陶醉在秋的仙境之中。

秋天的来临让小草换上了黄色的衣裳,这时的小草虽然已不就是春天的那个嫩娃娃了,也不就是夏天那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小伙子了,但小草依然挺立着,风儿轻轻一吹,它们便把身体扭向一边,以优美的舞姿博得人们的赞赏。

秋天,树叶呈现出绚丽的色彩。枫叶好像一个个红色的小手掌,在风中轻轻摆动,仿佛在挥手与游人作别。梧桐树叶恍如一顶顶金色的皇冠,在枝头招摇。秋天就是树林,地上落满了树叶,有红的;黄的;绿的五彩缤纷,美丽极了。一阵风吹来,树叶纷纷落在地上,给大地披上了厚厚的“棉衣”。脚踩在枯叶上,发出吱吱的响声。奏响了深秋的“交响乐”。

红艳艳的大苹果,撩开绿叶往外瞧,金灿灿的柿子像正月十五的灯笼压弯了枝头;小红灯似的枣子在枝头上一闪一闪的;玛瑙般的葡萄一串串地挂在葡萄架上荡秋千;有的荔枝太胖了,把衣服撑破了,露出白白的肚皮;玉米特意换了一件金色的新衣,咧开了嘴笑了,露出满口金黄的牙齿;大豆也许太兴奋了,有的竟然笑破了肚皮;西红柿为了让自我更漂亮,便把口红涂在了脸上稻田里一片片黄澄澄的稻谷随着秋风泛起了金波。绿油油的菜地里,肥嫩的菜叶上闪耀着晶莹的露珠。秋风过处,五谷飘香。那一片片庄稼,远看,好似翻滚着千层波浪;近看,稻谷笑弯了腰,高粱涨红了脸,玉米乐开了怀。

你难道不喜欢五彩缤纷的秋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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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女人的香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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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心似水,要善待,才能体会到她的柔情。

女人的情是酒,要慢慢地品,方能回味无穷。

女人的味道像夜来香,要仔细的嗅,才能感受出其中的韵味。

油盐柴米的浸泡,让她原本紧致细腻的肌肤变得松弛了无光泽,一双白皙柔滑的手在岁月无情的剥夺下变得粗糙蜡黄,那乌黑亮丽的秀发被风吹了无数个冬夏,如今也失去了光泽,身上淡淡的清香被油烟味所取代。

这时候,你要更加珍爱她,这样的女人被岁月沉淀出成熟的风韵,她知性优雅,可以为你洗衣做饭,照顾家庭孩子,还可以上厅堂,下厨房。她的美丽与柔情藏在岁月的风尘里,没有一颗细腻的心便发现不了,生活的平实,教会了许多人麻木,只看到了外面的风景,却忽略了身边最美的一处。

那时,她也曾年轻,有着如朝阳般的笑脸,如玫瑰花般的娇艳,如水果般的诱人。她也曾天真烂漫,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你身边歌唱,舍得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拿来与你分享,一起走过朝阳看黄昏,一起走过风雨等彩虹,一起历经坎坷创造未来。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那种属于少女的馨香便没有了,她身上多了岁月的痕迹,她忙于厨房与家庭之间,你拥抱着她,嗅到的是一股油烟味,这是让人觉得幸福的味道,平淡,踏实,知足。

她偶尔也会向你撒娇,不再是少女时期青涩的脸庞,掺杂了岁月的风情,如熟透了的樱桃,一双眼睛里边藏着被时光捣碎的印记,不再澄澈如水般,却是扣人心弦,不能忽视。

时间,它也能教会人感动,你突然发现陪在自己身边的女人有一颗柔韧的心,她的灵魂如此纯粹,这么多年来的不离不弃,竟是如此难能可贵。她不在乎你这一路上是达官贵人还是无名小卒,不在乎你富得挥霍无度还是穷的一贫如洗,不在乎你英俊潇洒还是面目可憎。只要是爱了,便一路相随,默默陪着你走过一段又一段艰难的路,因为有了她的支持,才有了你日渐成熟的心,有了如今这幸福美满的家庭。

后来,她慢慢成熟,如秋天的硕果,被季节渐渐磨合出沉稳的性格,安心地伴你左右。不再有动听的情话,不再有入骨的缠绵,亦不再有梦幻般的浪漫。然而,这样的她更像一瓶红酒,在埋藏了多个岁月之后拿出来打开,沁人心脾,叫人爱不释手。这种被生活沉淀出来的味道,最初有点涩,然后是甜,最后回味无穷。

你轻轻将她揽入怀中,女人的似水柔情让疲惫的心有了归属感,她不会多问你什么,只是安静地靠在你胸口,让两颗心慢慢靠拢。你又闻到了她身上的油烟味,比世上任何一种香气都纯粹,终于发现,最美的风景就在身边。如果你已经长成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她就是树的枝枝蔓蔓,她的美融在你的血液当中,才让你在磕磕碰碰的路上坚定前进的方向,你们在彼此眼中站立成永远的风景,无须山盟海誓,相依相伴就是最好。

你想着她的笑,她的好,都很舒心。于是用力嗅着她身上的味道,这世间没有哪种香料能比得上,它融合了爱情与亲情,刻在记忆里,香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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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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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说:“等我站在竹林前面时,整个人被天风海雨似的音乐震摄了,竹林像一片乐海,波涛汹涌,声威远大,那不是人间的音乐,竹林中也没有人家。竹子的本身就是乐器,风是指挥家,竹子和竹叶便是演奏者。”

读了林清玄的随风吹笛,仿佛也身临其境,看到了满眼翠绿的狂风不止的竹林波涛,阴云密布的风雨交加,再加上竹子生机勃勃的摩擦生籁,这一切,真是竹林大自然的宏大交响乐。风雨中的笛声遥远、高扬、广阔、悠长。

真正聆听了一堂林清玄老师上的音乐大课。

自己不懂音乐,更不会任何一种乐曲,十足的音乐门外汉。正因为这样的无知才无畏,不自量力的一直想选择一种乐器来学习。想学会了一种乐器,就可以寄托心灵的希望。

因为竹笛携带的便宜。无论是在高高的山岗上,无论是随风荡漾的湖泊上,竹笛都可以迎风而立,尽兴优雅的演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竹子的品格,而毫不犹疑的选择了竹笛的学习。

竹子是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常被看作不同流俗的高雅之士的象征。竹子清幽,默默无闻,不畏困难,不惧压力的强大生命力,更是我的喜爱。

虽然一直立志学习吹竹笛,但由于太忙,也由于不善安排日常计划,吹笛学习计划,多少年来一直被耽搁着。遗憾中的遗憾。人生不如意事常有七八九,逃避现实时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有时,真是痛恨自己的妥协主义。

还是说点阳光的话题吧。

大自然是美丽的,大自然是时刻变化的,大自然中的竹林宏大交响乐,更是震撼人心的。通过读随风竹笛,更要抛弃上面阿Q想法。用积极的人生态度好好去感悟自然,融入自然,过好生活的每一天,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具有竹子高洁、刚直、谦逊,不亢不卑,潇洒处世的高雅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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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哦,原来你还在这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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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笺心语,凝成一帘思绪,漫天飞舞。素心瘦尽,落寞守望的心香,层层剥落的温情,裸露出骨子里的暗伤。唯有一缕清幽,尚在泛凉的指尖,哀婉流淌。是谁说过,花香越淡,芬芳越长?若感情可以丈量,我愿真爱无香。

轻折忧伤,慢叠惆怅,用微笑点缀凄凉,快乐包装过往,装订成册的岁月,道道折痕,却跃然于心上。或许,疼痛可以掩埋,我劣质的伪装,怎能抵过,你一滴清泪的涤荡?素颜如雪,漫舞飞扬,你的心房,是我唯一可飘落的地方,辗转的岁月里,如今为谁半敞?

有你的日子,雨,总会不期而至。一直想做个温瑞如玉的女子,被你的柔情浸润滋养。回忆裹着你气息的温度,不再薄凉。

雨,刷新后的天空,宛如你的笑,清新澄澈。风淡如水,流动着云的衣袖,舞动的浪漫,随风渐长。蓝天作宣,白云为墨,风儿随意洒脱,那份飘逸的画卷,融入眼里,在心底收藏。侧耳倾听,你轻弹落花的声音,惊醒了千娇百媚,我摇曳的清姿,蹁跹成蝶,在云端,在水湄,在你拢着落花的肩膀,低吟浅唱。一粒红豆,灿烂了整个枫林。因为有你,世界变得不同寻常。

没你的日子,茶香暖着回忆,相思渐渐瘦长。是谁轻许了诺言,晾晒于冬日的沧桑,风干的岁月,在一声碎裂的心音里,无所遁形,向着天空的方向,四散逃亡···贩?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浓夜,细数着梦的呻吟,清晨,迂回成文字,定格了诗的悲怆。风儿不识字,还会来翻读,情无所寄,梦无所依,聚散两匆匆,人海两茫茫。

碎影流光里,已然沉淀的过往,捞不起一泓潋滟的春光。窗外,风花雪月,红尘阡陌,窗内,红烛灼心,墨舞成殇。摇落月亮的思念,跌进墨染的流年,碾尽一池的墨香,只为千年的辗转,一纸心酸,两行清泪,君若见,是否会还我一片碧海青天?

时间蹉跎,悄无声息的踏碎了青春,逝尽了韶华。飞扬跋扈的日子,敢爱敢恨的岁月,都淹没在一声轻轻的叹息。如今,那一抹清愁,只能凝聚在眉尖,在轮回的四季里,缓缓流淌。

你的到来,似风儿吹皱心湖,激起涟漪无数,你的离去,似一滴泪水落进心湖,淡而不化。

掀起岁月的帷幔,穿越时光,穿越心灵。再璀璨的爱,亦如瞬间的烟火,终究飘落成烟灰的寂寞,任何初见的悸动,都难逃心底的一声干裂,羽化成岁月的清泉。如果有来生,我会毅然喝下孟婆汤,走过奈何桥,来世不再为情羁绊,如此,是否就能不诉离殇,两两相忘?

你来时,紫藤花开的正旺,那一泻如瀑,灵动的绚烂,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紫色,那枝枝蔓蔓的缠绕,在那个古老的传说里,却是为情而生,无爱而亡。捡一枚吹落的花瓣,那抹迷离的紫,冷艳凄美,花开纵好,落亦珍惜。

此时,放下心中的执念,心却依然。思念,俨然成为一种习惯,或许,无须等待,只是习惯使然。

是否,经年后的偶遇,你也会微笑着说一声:哦,原来你还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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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莫高窟五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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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窟大家应该是久闻大名了,可对莫高窟的来历不知大家有何了解?原来莫高窟是由公元366年乐尊和尚来到鸣沙山与三危山之间,忽然看到太阳金光四射,照射在石壁上,好像有上千樽佛同时出现。

乐尊和尚便开始在石壁上建造洞窟,在里面修行。后来开洞窟的人逐渐增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形成了现在的莫高窟。

在参观莫高窟的过程中,听着导游阿姨的介绍,我感触很多。看到的壁画很多被风化,有很多被曾经的外国冒险家买走。其中斯坦因就在1907年时,从王道士手中以很少的价钱买走了莫高窟非常多的文物。根据考证,现在只有四分之一的文物保存在中国了。

再来说说壁画吧!如果要说我最喜欢的就要数佛祖涅槃的这幅了。因为壁画上画着佛祖涅槃后,世间变的非常美好。树上长的不是树叶,而是绣着美丽花纹的衣裳和可口的食物,人世间也没有了战争,变成了极乐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坐在回程的车上我就睡着了,那些美丽的壁画一幅幅走进了我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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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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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我感觉像是一阵舒心的清风迎面扑来。“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自己一直没办法解答的问题,也是留给大家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解答的难点。

“生活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突然而已。”这是庄子曾说的话。时间的确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了,课间玩耍的时候,时间从欢声笑语里过去,畅所欲言的时候,时间从嘴里过去,看书的时候,时间就从字里行间不见了。

古今中外真的把握今日的人也不乏少数,祖逖闻鸡起舞,不管刮风下雨从不间停,后来成为了名留千古的大将军,鲁迅先生一生都笔耕不息,用其他人喝咖啡的时间工作,成了每人敬仰的大文豪……

而我呢?只不过把这部分珍惜时间的名人事迹、格言警句熟悉而已,扪心自问我又为把握时间付出了些什么呢?我又得到了些什么收成呢?天天重复而机械的过着相同的日子,庸庸碌碌地过着乏味的生活。一年之计在于春,1日之计在于晨,早自学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有时我却让这宝贵的时间在与同学的闲聊间度过了。

过去的日子如白云,被风吹散了,过去的日子如落叶,被尘埃掩埋了,过去的日子如流水,匆匆流逝了,过去的日子如水中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昨天已成为过去无可挽留,将来迷茫不可窥视,只有目前,只有今天是是大家的,不要再让时间从手中流逝,不要给明天留下无尽的悔恨,努力吧,奋斗吧,所有学会在自己手中,不要疑惑,不要犹豫,快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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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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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关于母亲,总想为她写点文字,可每次提起笔,总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儿时,母亲在城里工作,而我跟随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很少见到母亲,所以母亲在记忆里只是一道模糊的想象。每逢过年的时候,母亲总会准时的回来,不论风雪,不论暴雨,母亲总是披星戴月的赶回老家,与我们一起过年。

那时候, 最期盼的便是过年。因为,母亲每次回来,不论早晚,不论阴晴,都会给我带来喜欢的书籍,给我带回帅气的衣服。在那个青葱年少的时代,母亲的回家,总能带给我欣喜,带给我快乐与期待。爷爷、奶奶也是和我一样期待母亲回家,刚到阴历的十二月份的时候,便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数日子,等候母亲回来,也每每是那个时候,爷爷、奶奶的脸上挂满笑容,张罗着母亲爱吃的食物,准备着过年的货物。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身清瘦苗条的装扮,就像巴黎圣母院里的慈母,美丽而动人,慈爱而平易近人。即使一年之内仅与我们团聚一次,也让我倍感温馨,记得当我拿着成绩单和一张张奖状递给母亲时,她总是笑的很灿烂,并且鼓励、教导我,让我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每次过完年,母亲便会坐上新年的第一趟班车赶回城里,继续忙碌。奶奶都会牵着我,站在母亲离去的站台,久久不忍离开。奶奶常常念叨,说母亲自己省衣缩食,每次过年回来却买回那么多礼物,让她多注意身体,不要挂念我们,可母亲总是笑着摇头,说她一切都好,只要看到我和爷爷、奶奶能够平平安安的,便是安好。

母亲说,我是她的希望。很多她没实现的理想,很多她曾经未能完成的梦想,希望我可以实现,那时候,我虽是懵懵懂懂的听着,一脸朦胧的看着她痴醉的沉思,但心中还是暖暖的,默默告诉自己,我是母亲的希望,不可以让她失望。

母亲,爱读书。每次回家过年,短短的几天时间,她却经常书不离手,她说书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不仅能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更是自己的良师益友,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参不透的世情,读书,总能找到一些解决的办法。或许,也就是从那时起,自己就被母亲熏陶,酷爱读书,童年的时光,记忆里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各种各样的书籍伴随我左右,也就从那时起,就与文字结缘,与书籍结缘。

童年总在不经意间便已走远,青春的时光接踵而至。那时候的母亲,似乎更加辛苦,听奶奶讲,母亲经常早起晚睡,忙工作、忙生意,一个人操着一家人的心,奶奶常说苦了母亲,而母亲每次打来电话,都是笑语盈盈地跟我们聊天,总免不了关心我的学习,关注我的生活。

那时候,母亲每次过年也回来,只是她的脸庞、手指,我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皱纹、看到了茧子,虽然她依旧是那么爽朗,那么乐观地跟我聊天,给我讲述城里的各种趣事,给我讲述各种生活的智慧,我,总是静静地听着,细细地想着。

母亲,一直都很关心我的学习,尤其是初中、高中那几年。至今犹忆,那时候母亲的电话打得很勤,有时候很晚的时间还打来电话,问长问短地关心着我的一切,奶奶总会乐呵呵地告诉她,我很听话,学习也很棒,让她放心,母亲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记得,那时候是冬天,北方的天气,冬季总是格外寒冷,有时学习到很晚,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喜欢望着窗外的月光,傻傻地发呆,想象很多关于母亲、关于城市生活的故事。

那时过年回来,母亲给我带回来的书更多了,不是童年的那种《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格林童话》,彼时带回来的,都是些带有深度的名著了,比如《纳兰词》、《人间词话》、《四大名著》等等,母亲说,希望我多看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男孩,可以没有显赫的家庭,没有俊俏的脸庞,但是不能没有知识,不能没有内涵素养,不能没有文化深度。轻轻地翻开母亲送我的书,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欣喜感,走进一个个文字编织的世界,总会流连忘返,乐而不疲。

好在那时候学习很好,每年都是班级前三名,所以在学习这一块,没有给母亲造成心理负担,因为她的儿子,学习很棒。青春时期,母亲多了很多关注、唠叨,但是却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鼓励着我,让我从一个无知少年,完成了向着少年才俊的蜕变。母亲常说,我是她的骄傲,是她每次累倒之时的一杯热茶,总能给她勇气和力量,总能激励她不断努力,给我创造更好的生活;殊不知,在我心里,母亲更是我的骄傲,更是我温暖的港湾和坚强的依靠,因为我要更加勤奋、更加优秀,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

如愿以偿,我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大学。大学时代,由于我在省会城市上学,距离母亲工作的地方很远,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之又少,虽然有手机了,可以打电话,但是母亲心疼长途话费,每次打电话都捡重要的说,我还没来得及送上一声问候、一句祝福,母亲便挂了电话,其实,我知道,电话那头的母亲,定会久久地立在那里,握着电话,不曾合上。

大学,一个洋溢青春与泼洒梦想的时代,于我,更是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没有了繁重的功课与考试,没有了老师的羁绊与约束,放开手脚,开始了一段追梦的旅程。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聆听各种名师的讲座、参加各种征文大赛……一次次,我都接受着挑战,一次次用勤奋与汗水,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奇迹。

母亲,每次都会在我心情低落时打来电话,不用我告诉她什么,她总能在电话里听出我生活的喜怒哀乐,总能默默鼓励我,安慰我,让我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高飞,其他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她会尽一切可能满足我的追梦之旅,让我不用有丝毫的顾忌。大学时代,那个虚荣的时代,当我这个从小县城走出来的学子,一次次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母亲看到照片后,总是笑着给我送来生活补给。

母亲说,让我尽情的飞翔,向着梦想努力前行,不要有任何的困扰与后顾之忧,她会一如既往的做我最坚强的后盾。每每想起那些话,至今仍然倍感欣慰,仍被母亲那份沉郁的爱,醉的一塌糊涂。其实,我也知道,那几年母亲的生意不景气、工作也不顺利,她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努力创造财富,成为我最坚挺的后盾,她的故作从容的坚强,她的汗水与泪水,从不给我看到,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在梦想的天空,自由飞翔。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母亲用自己的双手,给我撑出天空的高度。

后来,我大学毕业,顺利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母亲,当我再次回望母亲,她的鬓角已经夹杂白发,她用十多年默默奉献,成就我现在的无忧生活,用生命的花开浇灌出我这支学海的花朵。每次给她打电话,母亲依旧很爽朗地告诉我,她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挂记,让我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那天,在微信上无意间看到母亲的照片,记忆里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已经不再芳华焕发,而是一种无以言传的沧桑感。我知道,母亲老了,母亲累了,她需要休息了。母亲在距离我千里之外的老家,依旧在工作,而我在千里之外上班,心里虽是时常想念她,却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一种莫名的无助感、心酸感涌上心头。

曾经,我是母亲的希望与骄傲,而今,母亲是我心底最沉的一缕牵挂。

回想过往,母亲从不曾给我洗衣叠被,不曾对我千叮万嘱,不曾让我回报多少,而她,总是用最无声、最温暖的臂膀,给我撑出一片高飞的天空。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在她的怀抱里,我曾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那份平凡而不平淡的爱,温馨而伟大的爱,那份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我一生的温暖,一世的牵挂。写在母亲节前夕,谨以此文祝福我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天下有心人,都能懂得自己的母亲,那一份绵绵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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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想家的时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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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安质部新婚不久的小伙子吴杰眼泪汪汪地跟我说:“书记我想妈妈啦想老婆啦……”让我忽然有了种热泪盈眶的冲动。可怜的孩纸,我又何尝不是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家,是那个小的时候想逃逃不掉、老了以后想回回不去的地方。想家,是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情感之一。

有的时候,想家是一种甘冽清醇、回味深久的享受。

想家,就像一缕阳春三月的微风细雨,深遂悠远、温顺安详;想家,就像一杯浓郁甘烈的陈年老酒,苦涩辛辣、回味绵长;想家,就像一山含苞怒放的烂漫鲜花,柔和静谧、淡雅醇香;想家,就像一叶海中游曳的远影孤帆,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浪高水急,最终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向魂兮归来的心灵港湾。

有的时候,想家又是一种千回百转、痛并快乐着的折磨。

想家的时候,会忆起母亲携满沧桑的皱折里犹豫着的思念,妻子骤然增多的白发上飘舞着的愁绪,女儿已经长大的泪珠中摇曳着的恐慌,那一句依然脆嫩的“我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你”的略带哭腔的喟叹啊,让已经装满离愁别绪的心思不敢降临在月圆之夜。

想家的时候,独自伫立窗前,看着集市上潮水般涌动的人群,街巷里游鱼般穿梭的车辆,身处异乡的我感到无比孤单和落寞。往日团聚天伦含饴弄孙的幸福和欢乐仿佛过电影般出现在眼前,当你伸手去触摸,却幻化成风。

想家的时候,经常从梦中惊醒,痴痴地看着满屋的月光,想起儿时嬉戏的浮桥河、万鸡山,想起早春四月龟山上的万亩杜鹃红。家在很远的地方,触及了便会心痛,心痛时便会想着不如归去从此不再登程,想着那诉说不尽的故乡情思化作袅袅氳氤,踏着乡音,悠悠地飞回家去。

想家的时候,寂寥疲倦,孤苦无助。夏日的凉风拂过双颊,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眉眼装满一腔悲愁,悄然滚落下来的泪珠又大又亮,怦然砸痛已然干涸枯萎的心田。生的沉重,别的凄楚,陡然浮现出妻女送别的那日,颤栗挥动的双手瞬间弥漫作无法承重的山峰,屹立在归处。

想家的时候,默默地打开地图,很仔细地找寻家乡的位置,然后轻轻的把手指放在家乡的地方,慢慢的移动,静静的抚摸。多少日子以后,再次想家,再次打开地图,眼前赫然一亮,故乡在最干净最醒目的地方闪闪发光。

想家的时候,夜静独坐阳台,月光如水,满月的光辉照耀得群星黯淡无色,月亮很圆,很大,白白胖胖,却怎么也装不下想家的心情。陡然间似是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人生苦短,与妻儿老小一起共享天伦不才是人生最为宝贵的事吗?好想让泪水肆意流淌,可又怕眼泪会在月光冷风中凝结,只能折起一帆忧伤的思念,飘摇在记忆的恍惚中,长醉不醒。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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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敦煌莫高窟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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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先生说,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这话是不错的。来到莫高窟,你虽然能体会到历史的沧桑,但更能感受到一股勃勃的生命力。

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就学过一篇有关莫高窟的文章,那精美的插图和优美的文字,深深打动了我。我想看那飞天起舞的画面,想看那闻名世界的藏经洞,想看那神态安详的卧佛……我曾三番五次地央求爸妈带我去莫高窟玩,但他们总是说:“不,去莫高窟不是去玩儿的,你还小,看不懂。”终于,在我即将步入中学的这个暑假,在我自认为长大的年纪,我来到了莫高窟。

我不信佛,但每每听闻家乡护城河畔定慧寺的钟声,看到大西北黄沙中舞动的经幡,我的心总会不由地一颤,而在莫高窟更是如此。走进一个个昏暗的洞窟,我感受到的是一个个不一样的世界。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欢腾、热烈。你看,那慈眉善目的菩萨,千奇百怪的神兽,衣袂飘飘的飞天,神采飞扬的天王,每幅壁画都有一种让人炫目的忻悦,神仙下凡与民同乐,禽鸟翩翩起舞,繁花卷成图案。人人的眉眼之中都酿着笑意,衣衫似清泉般流泻的自然、舒缓,整幅画像一首急促而欢欣的古典音乐,让人忘却了在佛祖面前应有的肃穆,不自觉地融入这音乐中去。你仔细听,就仿佛真的能听见那一个个飞腾着的音符,飞速的在你心尖上流逝着,使你的心跳加快,沉醉着,不由地融入这壁画中的极乐世界。

但当你回过神来,环顾四周,望向中间那尊沉默着的佛像,心便一下子静了下来,刚刚仙境般的世界一下子像空气般从手中逃去了,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与刚才的热烈截然相反,我很自然地浸没在这洞窟的漆黑之中,心如止水,在这种静寂中很容易让人沉思。我想到了王道士,想到了斯坦因,这两个人注定要和莫高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多少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们偷偷地将数以千计的书画文卷运到欧洲,完成了一次次不可告人的交易。虽然如今莫高窟已成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曾经的这场浩劫是不可弥补的,它将给莫高窟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疤。

我的心不由得一痛,但我突然想到了一群人。他们中有在塔尔寺中磕长头的僧人,有日日烧香拜佛的信徒,甚至来莫高窟参观的外国友人,我相信,看过莫高窟后,在他们心中一定留下了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净土。莫高窟的壁画一直在画下去,从一千年前到一千年后永远不会停歇,画在了每个人的心里。佛教就像通往极乐世界的一扇门,而莫高窟就是那把钥匙,一经钥匙开启,人们心中的那方天堂,像泉水一样涌出来,带着人的想象力和生命力。我想文物的盗窃只能给莫高窟留下伤疤,却不能夺走他的生命,文物迟早会化为标本,但精神可以化为永恒。

想到这儿,我的心似乎已经坦然。莫高窟,永恒、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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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秋雨的散文--蓝旗孩子

全文共 4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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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大堂门口,一束灯光照射着那面静静垂落的蓝旗。在它后面,一排排国旗相拥而立,做它的后盾。这些国旗原先高高地飘扬在各国的国界前,自从有了它,大家都纷纷收回,到这里来享受清静。

原来只是为了反战而结盟,不料却给世界带来了新的结构、新的制衡,对此我们似乎还缺少关心。昨天晚上我请教中国驻比利时大使宋明江先生:当前欧洲什么事情最应该引起中国人重视?

大使说:欧盟。

按照一般观念,布鲁塞尔哪里有巴黎、伦敦、柏林重要?但正是它的不重要,造成了今天的重要。

任何大国都不可能把自己的首都作为国际协调中心而取信于其它大国。因此,小得不可能对别人构成威胁而又地处中心的比利时正当其选。因欧盟总部所在,布鲁塞尔已成为一个国际外交中心和新闻中心,对此不仅我们没有料到,连很多国家的政府首脑也没有料到。

没有料到的原因,是仍然按照传统的国际政治观念在思考问题,总觉得欧盟只不过是一个国际组织罢了,怎么比得上一个国家实在?其实欧盟正是针对这种国家至上观念而出现的,因为历史已经反复证明,这种观念的极端形态不仅导致了太多的人间灾难,而且肢解了欧洲大地的活力,造成了全球均势的失衡。

在目前,欧盟的大行动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着力于营造一个共同大市场。为此,连货币都趋于统一,实在是大手笔。在当前这样的经济时代,货币是体现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方面,这些国家连这份主权都愿意受到冲刷,切莫小看了它们联合的决心。我们这一路看到那么多欧洲国家已完全不在乎边界防守,所有的车辆长驱直入,遇到的唯一障碍就是货币了。如果欧元全然通行,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畅快感?欧元目前在国际市场上比值受挫,但这是暂时的,从长远看,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存在。

一路上还看到,欧盟对于已经入盟的贫困国家,援助得非常实在。西班牙、希腊、爱尔兰、葡萄牙每年接受的援助款项在国民经济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像爱尔兰,由于善用这笔款项,近年来发展巨大,国际间刮目相看。

以经济的联合为基础,防务、外交、内政、司法诸方面都会一一呼应起来。当然麻烦不少,欧盟也步履谨慎,但一直没有后退。从未后退的小步子,日积月累,转眼间就会跨上一个大台阶。

政治家们会注意欧盟的每一个动作带来的实际后果,而我关心的是它对传统国际政治概念的摇俺,很多习以为常的范畴需要另起炉灶,很多目为经典的命题需要重新寻找内涵和外延。前些年一直担懮信息革命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世界的人文构架还那么老旧,现在看到欧盟的稳步前进,纔发现欧洲已经用一个大行为迫使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不能不以新的形态进入新的时代,只可惜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还没有意识到,显得严重滞后。

朋友们一直觉得我到欧洲旅行一定会醉心于它的历史文化,其实我一路上倒是特别留心当前的发展。到了布鲁塞尔就像提纳挈领,豁然开朗地看着欧洲如何企图在陈旧结构中脱胎换骨,挥别昨天。当然这种企图在文化生态上还会面对严重障碍,因此只能由实务开头,而把最大的希望,寄托给下一代。

记得在斯特拉斯堡欧盟的另一个办公处我曾联想到都德在《最后一课》中刻画的小佛朗士和一个后来为欧洲联合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女士路易·韦丝,他们都生长在欧洲冲突的拉锯地带,我因此感叹人类的一切崇高理念,也许都来自麻烦之地男孩和女孩痴想的眼神。

没想到来到布鲁塞尔欧盟的最高总部一看,门口铁栅栏上竟然真的爬着一大群男孩女孩的雕塑。看上去他们都是那样调皮、泼辣,大大咧咧爬到欧盟大门口来了,而且都抬头仰天、说说笑笑,几年都不下来。

我真佩服雕塑家们的设计,成人们最大胆的政治构思,无一不暗合孩子们的幻想;大凡孩子们无法理解的弯弯曲曲,成人们迟早也会摆脱出来。这些孩子没有一点小绅士或小骑士的老成姿态,头发不理、衣服不整,全然拒绝旧时代对自己的打扮,扭头只顾新世纪,不知是由他们来塑造新世纪还是让新世纪来改塑他们。

因此,欧盟总部大门口的这些孩子,是雕塑,是装饰,是门卫,更是理念。

荷兰水

第一次听到荷兰这个地名,我六岁,在浙江余姚(今慈溪)乡下。

我读书早,六岁已二年级。那天放学,见不少人在我家里,围在桌子边看我妈妈写信。原来河西老太病重,亲戚们正在通知她在上海的儿子快速回乡。

七嘴八舌中妈妈手下的笔停住了,河西老太这两天一直念叨要吃一种东西,大家几番侧耳细听都没有听明白。

『等到她儿子回来后再说吧。”大家说。

“不,”妈妈说,“也许她要吃的东西只有上海有,问明白了我写给她儿子,让他带来。不然就来不及了。”

妈妈说得有道理,大家都沉默了。

“我去听听看!”这是祖母的声音。祖母和河西老太早年曾生活在上海,是抗日战争开始后一起逃难回乡的。

祖母是小脚,按她的说法,小时缠脚时痛得直流泪,她母亲不忍心,偷偷地放松了,所以是“半大脚”,但走路还是一拐一拐的。她除了去庙里念经,很少出门,更不会去河西,因为那里有一座老石桥,石板早已打滑。这天,我扶着她,她把我当拐杖,一步步挪到了河西。

坝西老太躺在床上,见到祖母很高兴,想伸手却抬不起来。祖母连忙俯下身去,轻声问她想吃什么。

河西老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但终究喃喃地说了。

祖母皱了皱眉,要她再说一遍,然后笑了,抬起头来对众人说:『她要喝荷兰水。”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奇怪的水名,回到家里问妈妈。妈妈只说荷兰是一个很远的国家,却也不知道荷兰水是什么,就要祖母描述一下。等祖母简单地说了荷兰水的特征,母亲“哦”了一声:“那就是汽水!”

原来,在祖母一代,汽水还叫荷兰水。

上海的第一代汽水是从荷兰传入的吗?还是汽水本由荷兰制造,然后别国的汽水也叫了荷兰水?

对此我从未考证。

只知道妈妈写完信后,由一位后生快速地跑到北边逍林镇去寄出,妈妈特地关照他寄“快信”,不可延误。

几天以后,河西老太的儿子回来了,一到就从旅行袋里摸出一个玻璃瓶,上面封着小铁盖。他又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开关,轻轻一扳,铁盖开了,瓶里的水冒着密密的气泡。也不倒在杯子里了,直接凑上了河西老太的嘴。

坝西老太喝了两口,便摇头,不想再喝。她儿子把那大半瓶汽水放在一边,也不再说话。我当时不明白,是河西老太不想喝了,还是她觉得儿子买错了?

当天晚上,老太就去世了。

这事早就遗忘,今天到了荷兰,轻轻地念一声国名,纔如沈屑泛起,突然记得。

上几代中国的普通百姓对于西方世界茫然不知,偶有所闻,大多是由于那时开始传入中国的西方器物,包括衣食享用。这就像西方普通人对中国的了解也长期局限于丝绸、瓷器和茶叶。这种充满质感的生态交流,看似琐碎,却直接渗透到生活底层。甚至渗透到生命底层,有着远远超越政治、军事、外交领域各种大命题的深刻性。你看这位只在上海住过一段时间的老妇人,生命中最后念叨的居然是一个西欧小国的国名。

我猜想河西老太在上海第一次喝到汽水时一定不会适应的,但很快就从不适应中找到了一种舒鼻通喉的畅快。这个短暂的转变过程包含着两种生态文化的愉快对接,后来失去了对接的可能,就成了一种遗嘱般的思念。思念中的一切都比事实更加美好。离开上海很久的老太其实已经重新适应了传统风俗,因此她对于那瓶好不容易来到嘴边的汽水,第一口失望,第二口摇头。她终于没有了牵挂,撒手尘寰,也就这样丢弃了荷兰。

她以生命的结束,完成了一场小小的两种生态文明的拉锯战。

这中间一个最有争议的问题是向大城市聚集的移民潮。很多证据证明,这股大潮增加了城市的负担,降低了生活的质量,平添了意外的灾难;但也有一些学者指出,城市的每次大发展都与移民有关,而欧洲很多城市的发展其实还有待于移民,问题是提高移民的质量。一个城市发展程度越高,移民的整体水平也越高,不符合要求的移民只能移向他方。

然而这只是说着痛快,在实际操作上,这些国界越来越松散的欧洲国家,该如何来选择移民质量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这是城市遇到的最大隐懮,至今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

从一路上走过的欧洲各国来看,伦敦和巴黎的市民搬离城市的比例稍高一些;几个贫困国家像西班牙、爱尔兰、葡萄牙则不会出现这种趋向,因为那里的农村还荒漠一片;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家城乡并荣,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很多有识之士认为,既要避免“城市病”又要阻止对农村的扩张,行之有效的办法是两个:一是在市郊营造设施齐全的小区;二是在城内扩大自然空间。

那么,文化韵味和审美意态也只能在这多种生存方式中各别挖掘,而不宜夸张对于村野生态的向往情怀了。

总之,我们跻身其间的大城市虽然毛病多多,却还没有到可以大声诅咒、大步背离的时候。知道远处有森林绿坡、小镇马蹄,但我们注定要与平庸和喧闹一起栖宿。

那个巨人

我终于来到了滑铁卢。一八一五年六月十八日下午,一头雄狮在这里倒下。欧洲的王室松了一口气,重新从这里抬起骄傲的脚步。

古战场的遗址上堆起一座山丘,山丘顶上铁狮威武。但这头铁狮并非纪念那头雄狮,而是相反,纪念对他的制服。

山丘的泥土全部取自战场,这小小的两公里拥挤过十几万厮杀的人群,每一寸都浸泡过鲜血。当时刚刚获胜的威灵顿将军长长一叹,说:“胜利,是除了失败之外的最大悲剧”

山丘由列日市的妇女背土筑成,因为她们支持过拿破仑,这是惩罚性的劳役。

为什么独独要让妇女们来承担这个劳役说是她们的男人正在接受更大的惩罚。但在我看来,那是出于胜利者们对那个失败者残存的嫉妒。男人间的嫉妒往往与女人有关,因此必然会让支持过他、崇拜过他的她们,来确认他的失败,这可能是对他最大的羞辱。

女人们用柔软的双手捧起泥土,哪里还分得清什么胜方败方只知道这是男人的血,这是不干的土。加几滴我们的眼泪进去拌一拌吧,至于这座山丘的含义,我们心里清楚。

滑铁卢战场遗址,自然由当年的胜利者保存和修复,但奇怪的是,几乎所有的游人在心中祭拜的,都是那位骑着白马的失败者。那座纪念山丘,两百多级高高的台阶,连小阿也在那里步步攀登。一队比利时的小学生全部爬到了顶部,一问,他们只知道拿破仑,不知道威灵顿。他们是小孩,而且并不是法国的。因此,当年垒筑这座山丘的意图,已经全部落空。

以往我们习惯于把战争分作正义和非正义两种,说起来很明快,其实事情要比这种划分复杂得多。像第二次世界大战这样是非分明的战争比较好办,第一次世界大战分起来就有一点麻烦了。如果分不清就说成是『狗咬狗”,那么,多数古战场就成了一片狗吠,很少找得到人的踪影。

战争双方,如果没有逾越人类公理的底线,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留下的只有意志的比照、智谋的竞赛、人格的对垒,成为永久的话由、写作的题材。《三国演义》里的马蹄硝烟,苏东坡如此悠悠缅怀,罗贯中如此娓娓道来,只因为那已是审美意义上的征战。

滑铁卢的战事之所以与敦刻尔克大撤退、诺曼底登陆不同,是因为双方都没有逾越人类公理,因此一起成了后代的审美对象。审美一旦开始,胜败立即退居很次要的地位,人们投注的是人格视线,即便是匹马夕阳、荒原独吼,也会笼罩着悲剧美。因此,拿破仑就有了超越威灵顿的巨大优势,正好与胜败相反。

审美心理曲线是一条长长的拋物线,以值得关注的奇异强势作为起点。人们关注拿破仑由来已久,尤其是他从放逐的小岛上直奔巴黎抢回皇位的传奇,即使不喜欢他的人也会声声惊叹。滑铁卢只是那个漂亮行程的一个终点。可怜威灵顿,虽然胜利,却只有点而没有线。谁有那么好的视力去关注一个孤零零的点呢,因此难怪比利时的小学生不知道他,反而爬着他的胜利高坡,来怀念他的手下败将。

其实岂止是今天的小学生,即便是战事结束不久,即便不是法国人,大家说起滑铁卢,也已经作为一个代表失败的词汇。可见,人们都把拿破仑当作了主体,都不自觉地站到了他的一边。

亚里士多德说,诗比历史更真实、更普遍。他所说的诗,泛指美学行为。

滑铁卢遗址中有一个房子是雨果构思《悲惨世界》的地方,那么,诗中的滑铁卢也拥有一个自己的指挥前沿。

雨果提起拿破仑时总是反复地念叨着“那个巨人”、“那个巨人”,其实发出这个声音的也是巨人。“那个巨人”不知道身后会有一个文化巨人对他那么关注,这关注将把他隆重地送入另一部历史,一代代观者如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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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忆年之瓜子散文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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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年是隆重的年,是有年味儿的年,是集中消费的年,是享受成果的年,是增进情谊的年。

年,起始于备年货,高潮于除夕大团圆、春节拜年走亲戚,蔓延至正月十五元宵节,终结于正月的下半月,走亲访友结束之日。

瓜子应该是每个中国人关于年的记忆中不可抹灭的一样东西,是年货清单中必有的一项,是招待亲友不可或缺的好吃食。瓜子是那么的重要,却又那么的微小,微小到不值一提,微小到人们早已习以为常。我爱嗑瓜子,也爱写文章,可我从来没有想过去写一篇关于瓜子的文章,直到看到老舍先生写的《落花生》。瓜子比花生名气大,花生可以写,瓜子为什么不能写?于是有了今天的话题。

对于一个北方农村的孩子来说,瓜子是从哪里来的,这样的问题简直可笑。小时候吃的瓜子基本都是葵花籽,葵花籽是向日葵的果实。春天把葵花种子播撒在翻耕过的土地里,长出葵花苗,葵花苗长高后,一个个黄艳艳的向日葵就悬挂枝头了,向日葵会随着太阳转动,这个神奇的现象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原理。等到向日葵那圆盘中间长出了一颗颗密密麻麻的种子时,圆盘四周的花瓣会慢慢凋零,种子变的乌黑黑时,沉甸甸的向日葵就会低下头来,等待人们的收割。

葵花籽应该是比较早的经济作物之一。依稀记得小时候与爷爷奶奶一家人围坐在炕上,围在一个大簸箩周围打葵花籽的情形,打的时候会忍不住去吃上几颗。打好的葵花籽晒干后,大部分是要卖了换钱用的,只留下一小袋,留到逢年过节的时候解解馋,用来招待客人也是极好的。

小时候的年货买来的少,基本上都是自己手工制作的,瓜子也不例外。在土灶上面放上一口炒菜的铁锅,把葵花籽倒进去后,用铲子不停地翻炒,一定要用小火,否则分分钟就会炒糊的。若是喜欢吃原味儿的,等闻到焦香的瓜子味儿了,就可以起锅了。若喜欢吃咸的瓜子,就提前用开水泡点食盐,等到瓜子快熟时,把盐水均匀地倒进锅里,再不停地翻炒,直到瓜子干了,出锅后的瓜子身上会披上一层白白的外衣,很多小孩子会舔舔瓜子壳,然后再吃瓜子仁。若想吃上五香味儿的瓜子,那也是有办法的。

那个年代的人们最会想办法了,在北方的农村,冬天的农闲时间又长,大人们想点办法给小孩儿变换个花样弄点小零食也是极平常的。把瓜子和花椒、八角、桂皮、茴香、盐等调味品放在锅里煮熟,沥干,装在簸箕里,平铺,放在阳光下,晒干,即可食用。也许对于潮湿的南方来说这个是行不通的,可是在风大干旱日照多的北方,这个真的是可行的。南瓜子比较稀缺,人们一般都是在吃南瓜时,把南瓜子留下来,洗干净,积攒一冬天也许也没有多少的。炒法跟葵花籽差不多。

现在的瓜子种类比以前多多了,光葵花籽就有原味、五香、焦糖、凉茶味、山核桃味等多种花样,更别说又增加了西瓜子、吊瓜子、倭瓜子等种类了。而人们在置办年货的时候也总不会忘记去炒货摊上买上一些瓜子花生之类的干货。

从小长到大,从北走到南。每逢过年时候一家人聚在一起,围着茶几看春晚,瓜子是不能少的,人手一把瓜子,边聊天,边喀嚓喀嚓的嗑瓜子,那声音简直算得上一首美妙的交响曲了。拜年走亲戚,无论走到哪一家,主人家寒暄过后,也总是会端出一个零食盒来,零食盒里几样东西中,不可或缺的绝对非瓜子莫属了。糖果太甜,水果太冰,花生太容易饱肚子,瓜子就最受青睐了,老少咸宜,男女都爱。抓上一把瓜子,慢慢的嗑,慢慢的聊,对于不会聊天的人们来说,还可以缓解时不时袭来的尴尬。

嗑瓜子可以称得上是中国独有的“国粹”了,中国人嗑瓜子的技术真的是很精进的。手里抓上一把瓜子,另一只手不停地过来取食,拇指和食指张开并拢间,像极了鸟儿捉虫子的样子。瓜子立起来,放在上下两颗门牙之间,喀嚓一声,瓜子壳裂开一条口子,舌尖伸进去一卷,瓜子仁就乖乖地入口了。当然这样嗑瓜子也是有弊端的,滴水穿石,嗑瓜子多了,门牙上面也会留下一个小小的缺口的,这就是很多人都有的“瓜子牙”了。所以很多爱美人士就都改用手剥瓜子了。

不管怎么嗑,瓜子仁被吃掉了,在牙齿间留香,满足了人们口腔的欲望,以及社交的需要。但可怜的瓜子壳却引来了不少诟病。整洁的屋子里,地面上一堆瓜子壳;干净的地毯上,四处散着瓜子壳;亮丽的街道上,零零落落的瓜子壳,

都说新年新气象,让我们的瓜子壳也翻翻身,不再背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随手把瓜子壳丢到垃圾桶中,让我们为美丽的环境添点色,让我们为身边的孩子打个样,让我们真正做到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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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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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正是因为有了朋友的相依相伴才显得越发精彩。

朋友是失意时的一朵白云,带走一切烦恼;朋友是夏日里的一缕清风,挟去脸上的汗滴;朋友是冬日里的骄阳,为我们带来温暖。无论何时,只要有朋友相陪,我们都不会孤独。

一同走过了几个春秋,彼此早已成为知己。任何困难在我们面前都会黯然失色。我坚信:距离不会让我们疏远,那只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次考验。生活中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面对这些我们无从改变,但我们可以转变心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此时,我们无惧。

也许,在遇到岔路时我们会分道扬镳,但请记得我们曾一起走过的日子,曾经的相依相伴已经足够。落才有花开,有散才有聚,若没了那一份无奈又怎懂得珍惜?花儿落了,明年还会再开,流星虽逝,但美好的愿望却留在心底。我们不必为失去的而遗憾,也不必过分留恋,只在乎曾经拥有。

在这个宁静的日子里,让我们忘记一切的烦恼,抛开所有的烦心事,让我们共同停留在这个时刻,去畅想心中的永恒,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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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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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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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心有盏灯,向阳而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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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在灯火阑珊的城市,步履越发匆忙,手里拿的东西越来越来高档,心里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阳光与金秋邂逅在落叶飘飞的林间小道,仰天静看,岁月留给我的回忆,抚平了那颗漂泊的心,疏解了浮华如梦的烦忧。

七八年前,那时家乡刚通电不久,乡里人大多用上电池的电筒,我家也不例外。鲜花盛开的五月,溪水逐渐萎缩,稻田连着的几家在夜里轮着去放水。我在院子里看着大山脚下乡亲们用电筒四处乱射而移动的光,宛如夜空中眨眼的星星,照亮了农民的心中那片天空;又像飞舞的萤火虫,用生命的辉煌在闪动着。

酷热未退的七月,森林的一些动物嗅到了地里玉米的香味,在深夜悄悄来偷吃,一年辛苦的成果就被它们盗了大半,每当父母看着这些被糟蹋的玉米,眼里满是心疼。后来大家想了个主意,晚饭过后,人们就带一个铁盆到玉米地里去监督,我和父亲也去过几次。夜静像一个熟睡的孩子,偶尔听一点细微的声音,我如同受惊的小鸟用飞一般的速度躲到父亲身后,惹得父亲一阵大笑。父亲打开电筒,这光亮成了黑暗中唯一的光亮,显得那么孤独和弱小,稍不注意就被无边无尽的黑夜吞噬。

待了一会儿,我睡意来袭,父亲弄来杂草在地上铺开,然后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铺在草上,我安稳地睡着了。睡醒时,四周一片漆黑,也不见父亲踪影,我的恐惧油然而生,我大声地哭了起来,希望走远的父亲听到我的哭声赶快回来。这方法果然奏效了,父亲拿着电筒跑回来了,那道微光才让我安心下来。我问他干什么去了,他说他听到了动静,沿着声音追过去探个究竟,几只野猪正肆无忌惮地吃着玉米,他拿着一根粗棒子将它们追得狼狈不堪。那些野猪大概是被吓到了,直到玉米成熟都没敢再来。从那晚以后,怕黑的细胞仿佛病毒一样在我身上蔓延,直到我也没能战胜它。

乡里的马路要经过我家房屋前,只要有人夜里走过,我家的狗就闹起来,我就会拉开院里那盏路灯,给夜行的人一束光,照亮他们前行的路,温暖他们孤寂的心。

在一个下雨的晚上,我外出没有带伞,小雨落在脸上麻酥酥的,携带着深秋的一丝冰冷,路边的灯也不怎么明亮,对着灯光看雨纷纷似一场飞花,点点滴滴落在了我的心上。下了一场小雨,却淋湿了整个青春。孤单地走在一条长长的街道,连日夜相伴的影子都被雨淹没了,秋风吹过,我拉紧衣角,双手抱前,前方的路望不到尽头,我失意了。头顶的几盏不亮的灯,像是被电触了一样,一下子亮了,照进了我紧闭的窗户,我打开心底的灯歌唱着潇洒地朝着梦想的方向走去。雨中没伞的孩子应该学会独自抵挡寒风暴雨,然后甩给生活一个优雅的背影。

心若有忆,你的意念不会迷失,心若盛开,你的青春不会迷茫;心若有光,你的梦想不会迷路。在追寻的小路上在踽踽独行,在心里保留一点往年的回忆,无人陪伴时,翻出来晒晒太阳。在黑暗中,我们更需要在心灵安装一盏明灯,向阳而生,暖着雨中彷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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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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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平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平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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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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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0了,早早的和爷爷去喝完早茶后。坐车回家,看起来很平常的一件事,却被以外弄的一点都不平常。坐车的时候,我的右脚跟,被车轮中间的那钢丝搽到,当场不见了一大片肉(不是一大快肉)。我当时想的不是我的脚怎么样了,而是我刚刚交到的女友的第一次约会(她是我的第一位女友),我们虽然没约定时间,当男孩总不应该让女孩等吧,对不对。

回家后,仔细看了鞋子和脚。鞋子显破烂状,脚跟处的袜子被磨破,脚跟那处没血,但仔细的看,淤青了。虽然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去和女友约会的念头。毅然拿出活络油,狠狠的搽上去,那个痛啊,折磨啊。其实这鞋都不是最恐怖的,恐怖的是之后的2-3个小时,因为我穿的是牛仔裤(和女友约会,不帅点怎么行呢,对不对),大家都知道,牛仔裤的里面是很磨人的,而我的伤口,就正被裤子搽着,痛苦啊,折磨啊。

真不敢相信,我居然顶了2-3个小时,这段时间给我的,就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还有一个就是-强颜欢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成语的意思,没想到我明白的时候,居然是我即将和女友约会的时候。我一定要和大家解释强颜欢笑这成语,大家应该在电视上看过了,强颜欢笑,在我看来,亲身体验过后,才知道,强颜欢笑其实是精神和肉体一起折磨你,并不是精神或肉体单一的折磨你,脚上的痛,虽然痛,但我却不能叫出来,还得笑(不笑就得哭了咯),你们看着,好象没什么,但是,那种感觉,你们最好是不要体会,N恐怖的。

10。30冒着被骂的危险,坐车到了女友家,但令我失望的是,她不在家。总的来说,今天,我同时感受到了强颜欢笑,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三种感觉,不可以不说的是,每一次有重要的约会,我一定会发生一些事,这次就是我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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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永远的劳动散文

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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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地重复某种工作,常常会使人心生烦燥。许多的苦痛,许多的失意也多由此而生,可是生活中许多打动你的事情也常常是一些看似简单的东西。

工作中,感觉疲累的时候,我常常会停下手中的工作,在办公室里走动走动,更多的时候是走到窗户边去看看外面无聊的天空。其实在大都市,不论放眼何处,眼中挤满的多是冷清的高楼,和在高楼间艰难生长的那一棵棵呆滞的树木。可是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和同处一室的邢晨声却被一个平凡的身影打动。那以后,我们常常是有意识地走到窗前,隔开一层同样冷冰冰的玻璃看着这个身影。

那是一个劳动者的身影,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永恒的风景!

在我们办公楼的后面,是另一家企业的大院,我们一直不知道那里生产些什么。只是知道,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到中年的男子在那里拉炭。他每天很早就出现在这里,重复着一些简单的动作:装车、拉车、再装车、再拉车。等将需要的炭拉够,他就会认真地将沿途撒落的炭屑打扫干净。在他工作的这片黑色天地里,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干净、整洁。而让我们心动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整个劳动的过程中,我们总是看到他的一丝不苟。他的兢业是无声的。或许是人到中年,他的身体已经发胖,而他还戴着眼镜透着一股书卷气,让谁看都不像是个干拉炭这样单调、乏味的工作的形象。而他干活的时候,那种认真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不论何时,他都没有一点懈怠,他是将这种单调的劳作和自己的人生融在一起的。就是这种简单的工作,他却常常汗流浃背,即使春寒料峭,他也常常热得只穿一件背心,汗水濡湿他的前胸后背,有时他就会摘下眼镜撩起背心的一角同样认真地擦拭一会儿,那时,他就更像是一个读书人,也正是这种感觉上的错位,越发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永远的劳动,什么是工作的乐趣。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过其他的人生经历,也不知道他是否为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有所不平,但我们眼中的他却已经绝对是那样的处惊不变。他就是这样用最简单的动作,挥洒着自己的汗水,为他背后的一切劳作着。他应该有一个同样平凡的家,那里有他的爱人和孩子。他们的生活也是这样地日复一日,自然会有一些小小的不快,自然会有一些稍瞬即逝的烦恼,可他们却一定活得很是实在。因为有他这样的一个男人用自己的劳动撑着一片天空。那就是幸福。

是啊,劳动就是用自己的汗水去认认真真地干好一件事。生活有时就从简单开始,虽然生活中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人和事让人羡慕,但更多的只是这种平凡,这种默然地无视张扬。如果有一天缺少了这些最平凡的人和他们所干的最平凡的事,所有自命不凡的人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因为他们那时就会被那些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所困。也因此,我再一次深深理解了为什么在一些伟大的诗人那里,他们总是一再地歌唱劳动,歌唱劳动者。

永远的劳动,永远的精神,其实就在我们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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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爸爸,爸爸》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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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此刻窗外雷声隆隆,阴云密布,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雨季开始了。这在南方是很平常的事。可是你知道我最怕雷雨天气的。当我拿着笔在很认真地学习时,听到外面小雨轻盈曼舞的声音,我想起了你,突然想起了你。

我想起小时候你、我还有哥哥一起下棋的时候,你总会输给我们。那时我和哥哥很得意,还嘲笑你真没出息,连小孩子也赢不了。特别是新年,每次你输了就给我们派小红包,我和哥哥偷偷地在小商场买了好多烟花,每当夜幕降临,我们俩兄妹就在屋后的小草地放烟花。我知道你一直躲在屋后看着我们,可是你从不打扰。后来我也知道,其实你是下棋高手,当年你只不过是哄我们这群小屁孩开心而已。

可是,今天的我不能陪你下棋了,女儿连一个温习童年回忆的机会也没有了。

爸爸。

从小我就爱看书。读一年级时把家里的小学生作文选都看完了。那时姐姐在上初中,你给她买了好几本《中学生满分作文》、《中学生写作素材》等等这些书。小小的我看到这些厚厚的书还真有点羡慕,所以偷偷地从姐姐的书包里翻出来,崭新的书页,新颖的封面,我突然有种被骗了的感觉,我的小学生作文选全是破损了又补,补了又读,你还跟我说这是我们家的宝藏。试问天下间有什么宝藏像危楼一样,我连爬带滚冒着生命危险进去研究每一块雕刻着不一样文字的砖,哪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我就葬送在这个窄小的小学生文学世界里啊!从那天开始我不再愿意翻那些丑陋的小书本,捧着这些中学生作文看多有意思啊,最起码里面十个字有九个字是我还不懂的。我把研究文字这项工作称为“猜猜大冒险”,遇到不懂的就猜意思,实在还不懂就。

后来读四年级,我开始看《红楼梦》,原版,那时班里的同学还在看白话文的《西游记》,当我沉浸在这动人而凄美的爱情故事里不可自拔时,你却嘲笑我这是“打肿脸充胖子”。

可是,爸爸,那本《红楼梦》我真的看懂了,尽管内容文字全是文言文,只是今天再回头细看这本书,发现现在的读后感跟过去的早已很不一样了。

爸爸。

你说,喜欢文字的女生心思细腻。可是那么喜欢文字的我还真看不出自己的心思细腻。他们说我是才女,这些年确实写了不少东西。只是遗憾的是,你再也看不到我努力为你而写的文字了。我还怀念当年你捧着我写的诗满脸笑容,胡子微颤着说:多么抒情的诗!或者皱着眉头,轻轻摇头说:多么糟糕的文章!这是你写的吗?

爸爸。

我多想回到那年,我们全家人在家门口照全家福的时候。那天你早早就起床,用力地从那支肚子干瘪的中华牙膏把牙膏挤出来,把你亮白的牙齿刷了一遍又一遍。当你一本正经问我:是不是像雪那么白?我学着你皱眉的样子,很认真地告诉你:这有点像我小作文里写的“泛黄的书页”那样黄。那是我们家第一次拍全家福,也是最后一次。我永远记得,那天我们全家人的牙齿都那么白,像心灵那样的纯洁。

他们告诉我,时间是最好的治疗药。可是,四年了,我还没有看到自己的伤口痊愈。

爸爸,对不起。

每当我看到那些父女温馨的场面,眼泪就会夺眶而出。我多希望你还可以陪我一起吃顿饭,还可以让我听听你的声音,还可以参加我的家长会、颁奖典礼、成人礼……有时候我会想,一辈子那么漫长,没有你我该怎么办?或许很多人会说我娇气,会说我大小姐脾气,但我真宁愿这样,也不愿意接受今天是这样的结局。

看着我和妈妈上个月照的合影,多希望爸爸也在我们身旁。

我望着窗外,风轻扬,雨轻落,就这样,画面开始慢慢模糊……

——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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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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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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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秋雨《莫高窟》

全文共 4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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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莫高窟对面,是三危山。《山海经》记:“舜逐三苗于三危”。可见它是华夏文明的早期屏障,早得与神话分不清界线。那场战斗怎么个打法,现在已很难想像,但浩浩荡荡的中原大军总该是来过的。当时整个地球还人迹稀少,哒哒的马蹄声显得空廓而响亮。让这么一座三危山来做莫高窟的映壁,气概之大,人力莫及,只能是造化的安排。

公元三六六年,一个和尚来到这里。他叫乐樽,戒行清虚,执心恬静,手持一枝锡杖,云游四野。到此已是傍晚时分,他想找个地方栖宿。正在峰头四顾,突然看到奇景:三危山金光灿烂,烈烈扬扬,像有千佛在跃动。是晚霞吗?不对,晚霞就在西边,与三危山的金光遥遥相对应。

三危金光之迹,后人解释颇多,在此我不想议论。反正当时的乐樽和尚,刹那时激动万分。他怔怔地站着,眼前是腾燃的金光,背后是五彩的晚霞,他浑身被照得通红,手上的锡杖也变得水晶般透明。他怔怔地站着,天地间没有一点声息,只有光的流溢,色的笼罩。他有所憬悟,把锡杖插在地上,庄重地跪下身来,朗声发愿,从今要广为化缘,在这里筑窟造像,使它真正成为圣地。和尚发愿完毕,两方光焰俱黯,苍然暮色压着茫茫沙原。

不久,乐樽和尚的第一个石窟就开工了。他在化缘之时广为播扬自己的奇遇,远近信士也就纷纷来朝拜胜景。年长日久,新的洞窟也一一挖出来了,上自王公,下至平民,或者独筑,或者合资,把自己的信仰和祝祈,全向这座陡坡凿进。从此,这个山峦的历史,就离不开工匠斧凿的叮当声。

工匠中隐潜着许多真正的艺术家。前代艺术家的遗留,又给后代艺术家以默默的滋养。于是,这个沙漠深处的陡坡,浓浓地吸纳了无量度的才情,空灵灵又胀鼓鼓地站着,变得神秘而又安详。

(二)

从哪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到这里,都非常遥远。在可以想像的将来,还只能是这样。它因华美而矜持,它因富有而远藏。它执意要让每一个朝圣者,用长途的艰辛来换取报偿。

我来这里时刚过中秋,但朔风已是铺天盖地。一路上都见鼻子冻得通红的外国人在问路,他们不懂中文,只是一叠连声地喊着:“莫高!莫高!”声调圆润,如呼亲人。国内游客更是拥挤,傍晚闭馆时分,还有一批刚刚赶到的游客,在苦苦央求门卫,开方便之门。

我在莫高窟一连呆了好几天。第一天入暮,游客都已走完了,我沿着莫高窟的山脚来回徘徊。试着想把白天观看的感受在心头整理一下,很难;只得一次次对着这堵山坡傻想,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比之于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山奇大塔,古罗马的斗兽场遗迹,中国的许多文化遗迹常常带有历史的层累性。别国的遗迹一般修建于一时,兴盛于一时,以后就以纯粹遗迹的方式保存着,让人瞻仰。中国的长城就不是如此,总是代代修建、代代拓抻。长城,作为一种空间蜿蜒,竟与时间的蜿蜒紧紧对应。中国历史太长、战乱太多、苦难太深,没有哪一种纯粹的遗迹能够长久保存,除非躲在地下,躲在坟里,躲在不为常人注意的秘处。阿房宫烧了,滕王阁坍了,黄鹤楼则是新近重修。成都的都江堰所以能长久保留,是因为它始终发挥着水利功能。因此,大凡至今轰传的历史胜迹,总有生生不息、吐纳百代的独特秉赋。

莫高窟可以傲视异邦古迹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千多年的层层累聚。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一千年而始终活着,血脉畅通、呼吸匀停,这是一种何等壮阔的生命!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前呼后拥向我们走来,每个艺术家又牵连着喧闹的背景,在这里举行着横跨千年的游行。纷杂的衣饰使我们眼花撩乱,呼呼的旌旗使我们满耳轰鸣。在别的地方,你可以蹲下身来细细玩索一块碎石、一条土埂,在这儿完全不行,你也被裹卷着,身不由主,踉踉跄跄,直到被历史的洪流消融。在这儿,一个人的感官很不够用,那干脆就丢弃自己,让无数双艺术巨手把你碎成轻尘。

因此,我不能不在这暮色压顶的时刻,在山脚前来回徘徊,一点点地找回自己,定一定被震撼了的惊魂。晚风起了,夹着细沙,吹得脸颊发疼。沙漠的月亮,也特别清冷。山脚前有一泓泉流,汩汩有声。抬头看看,侧耳听听,总算,我的思路稍见头绪。

白天看了些什么,还是记不大清。只记得开头看到的是青褐浑厚的色流,那应该是北魏的遗存。色泽浓沉着得如同立体,笔触奔放豪迈得如同剑戟。那个年代战事频繁,驰骋沙场的又多北方骠壮之士,强悍与苦难汇合,流泻到了石窟的洞壁。当工匠们正在这洞窟描绘的时候,南方的陶渊明,在破残的家园里喝着闷酒。陶渊明喝的不知是什么酒,这里流荡着的无疑是烈酒,没有什么芬芳的香味,只是一派力、一股劲,能让人疯了一般,拔剑而起。这里有点冷、有点野,甚至有点残忍;色流开始畅快柔美了,那一定是到了隋文帝统一中国之后。衣服和图案都变得华丽,有了香气,有了暖意,有了笑声。这是自然的,隋炀帝正乐呵呵地坐在御船中南下,新竣的运河碧波荡漾,通向扬州名贵的奇花。隋炀帝太凶狠,工匠们不会去追随他的笑声,但他们已经变得大气、精细,处处预示着,他们手下将会奔泻出一些更惊人的东西;色流猛地一下涡漩卷涌,当然是到了唐代。人世间能有的色彩都喷射出来,但又喷得一点儿也不野,舒舒展展地纳入细密流利的线条,幻化为壮丽无比的交响乐章。这里不再仅仅是初春的气温,而已是春风浩荡,万物苏醒,人们的每一缕筋肉都想跳腾。这里连禽鸟都在歌舞,连繁花都裹卷成图案,为这个天地欢呼。这里的雕塑都有脉搏和呼吸,挂着千年不枯的吟笑和娇嗔。这里的每一个场面,都非双眼能够看尽,而每一个角落,都够你留连长久。这里没有重复,真正的欢乐从不重复。这里不存在刻板,刻板容不下真正的人性。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人的生命在蒸腾。一到别的还能思忖片刻,而这里,一进入就让你燥热,让你失态,让你只想双足腾空。不管它画的是什么内容,一看就让你在心底惊呼,这才是人,这才是生命。人世间最有吸引力的,莫过于一群活得很自在的人发出的生命信号。这种信号是磁,是蜜,是涡卷方圆的魔井。没有一个人能够摆脱这种涡卷,没有一个人能够面对着它们而保持平静。唐代就该这样,这样才算唐代。我们的民族,总算拥有这么个朝代,总算有过这么一个时刻,驾驭哪些瑰丽的色流,而竟能指挥若定;色流更趋精细,这应是五代。唐代的雄风余威未息,只是由炽热走向温煦,由狂放渐趋沉着。头顶的蓝天好像小了一点,野外的清风也不再鼓荡胸襟;终于有点灰黯了,舞蹈者仰首到变化了的天色,舞姿也开始变得拘谨。仍然不乏雅丽,仍然时见妙笔,但欢快的整体气氛,已难于找寻。洞窟外面,辛弃疾、陆游仍在握剑长歌,美妙的音色已显得孤单,苏东坡则以绝世天才,与陶渊明呼应。大宋的国土,被下坡的颓势,被理学的层云,被重重的僵持,遮得有点阴沉;色流中很难再找到红色了,那该是到了元代;……这些朦胧的印象,稍一梳理,已颇觉劳累,像是赶了一次长途的旅人。据说把莫高窟的壁画连起来,整整长达六十华里。我只不信,六十华里的路途对我轻而易举,哪有这般劳累?

夜已深了,莫高窟已经完全沉睡。就像端详一个壮汉的睡姿一般,看它睡着了,也没有什么奇特,低低的,静静的,荒秃秃的,与别处的小山一样。

(三)

第三天一早,我又一次投入人流,去探寻莫高窟的底蕴,尽管毫无自信。

游客各种各样。有的排着队,在静听讲解员讲述佛教故事;有的捧着画具,在洞窟里临摹;有的不时拿出笔记写上几句,与身旁的伙伴轻声讨论着学术课题。他们就像焦距不一的镜头,对着同一个拍摄对象,选择着自己所需要的清楚和模糊。

莫高窟确实有着层次丰富的景深(depthoffield),让不同的游客摄取。听故事,学艺术,探历史,寻文化,都未尝不可。一切伟大的艺术,都不会只是呈现自己单方面的生命。它们为观看都存在,它们期待着仰望的人群。一堵壁画,加上壁画前的唏嘘和叹息,才是这堵壁画的立体生命。游客们在观看壁画,也在观看自己。于是,我眼前出现了两个长廊:艺术的长廊和观看者的心灵长廊;也出现了两个景深:历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

如果仅仅为了听佛教故事,那么它多姿的神貌和色泽就显得有点浪费。如果仅仅为了学绘画技法,那么它就吸引不了那么多普通的游客。如果仅仅为了历史和文化,那么它至多只能成为厚厚著述中的插图。它似乎还要深得多,复杂得多,也神奇得多。

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它把人性神化,付诸造型,又用造型引发人性,于是,它成了民族心底一种彩色的梦幻、一种圣洁的沉淀、一种永久的向往。

它是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在它的怀抱里神人交融,时空飞腾,于是,它让人走进神话、走进寓言,走进宇宙意识的霓虹。在这里,狂欢是天然秩序,释放是天赋人格,艺术的天国是自由的殿堂。

它是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佛教理义已被美的火焰蒸馏,剩下了仪式应有的玄秘、洁净和高超。只要知闻它的人,都会以一生来投奔这种仪式,接受它的洗礼和熏陶。

这个仪式如此宏大,如此广。甚至,没有沙漠,也没有莫高窟,没有敦煌。仪式从海港的起点已经开始,在沙窝中一串串深深的脚印间,在一个个夜风中的账篷里,在一具具洁白的遗骨中,在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流过太多眼泪的眼睛,已被风沙磨钝,但是不要紧,迎面走来从那里回来的朝拜者,双眼是如此晶亮。我相信,一切为宗教而来的人,一定能带走超越宗教的感受,在一生的潜意识中蕴藏。蕴藏又变作遗传,下一代的苦旅者又浩浩荡荡。为什么甘肃艺术家只是在这里撷取了一个舞姿,就能引起全国性的狂热?为什么张大千举着油灯从这里带走一些线条,就能风靡世界画坛?只是仪式,只是人性,只是深层的蕴藏。过多地捉摸他们的技法没有多大用处,全心全意的成功只在于全身心地朝拜过敦煌。蔡元培在本世纪初提出过以美育代宗教,我在这里分明看见,最高的美育也有宗教的风貌。或许,人类的将来,就是要在这颗星球上建立一种有关美的宗教?

(四)

离开敦煌后,我又到别处旅行。

我到过另一个佛教艺术胜地,那里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思维机敏的讲解员把佛教故事与今天的新闻、行为规范联系起来,讲了一门古怪的道德课程。听讲者会心微笑,时露愧色。我还到过一个山水胜处,奇峰竞秀,美不胜收。一个导游指着几座略似人体的山峰,讲着一个个贞节故事,如画的山水立时成了一座座道德造型。听讲者满怀兴趣,扑于船头,细细指认。

我真怕,怕这块土地到处是善的堆垒,挤走了美的踪影。为此,我更加思念莫高窟。

什么时候,哪一位大手笔的艺术家,能告诉我莫高窟的真正奥秘?日本井上靖的《敦煌》显然不能令人满意,也许应该有中国的赫尔曼*黑塞,写一部《纳尔齐斯与歌德蒙》(NarzissundGoldmund),把宗教艺术的产生,刻划得如此激动人心,富有现代精神。

不管怎么说,这块土地上应该重新会聚那场人马喧腾、载歌载舞的游行。

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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