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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经典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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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河的小河抒情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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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斜对门的堂叔进来对我说:“吃饭了跟我去河里叉团鱼。”听说去叉团鱼,我高兴得蹦起来。急急忙忙地扒了几口饭,就往对门跑。堂叔递给我一个小格篓,篾做的,小圆口,大圆肚,犹如济公和尚的酒葫芦嘴上安了个漏斗。堂叔手中的钢叉长长的,细竹竿,亮钢叉,捏在手中,好威武。

我们在河街口那里下河,那里是小河汇入大河之处,最深也只淹住小腿。河底无淤泥,细沙酥赤脚。河心没有一点水草,清澈到可见蚌们在沙上划下的一条条线路。但河边水底有草,不似岸上一蓬蓬、一丛丛,它们漂浮在那里,如马尾,如拂尘,如绸绢,如丝巾,绿绿的,油油的,任碧流梳理,任涟漪轻抚。幽幽于水底,水底也悠悠。拘束水底边边上,翠色何曾逊杨柳。

溯流而上,信步潺潺。叉落蛙跳,碎散明镜。一群雪鸭在前面徜徉,有的伸长脖子在水中追鱼,,有的拍着翅膀追赶同伴,有的叫着躲闪,有的摇摇摆摆爬上沙滩卧着,大有“黄鹤楼上看翻船”的意思。鸭见我们来了,争先恐后的涌上沙滩,瞬间,碧流空翠云水静,鸭卧平沙一片雪。

不动声色的是埠头边的一株柳树。歪于伟岸,绿荫浓浓。我们坐在树荫之下,双脚浸泡水中不动,不一会,便有小鱼吻脚趾,在趾间钻进钻出,痒痒的。这时,我如果将竹篮放在水里,过一会儿,猛然将竹篮提起,定会惊喜地看见一些玉虾,在篮底活蹦乱跳。别看鱼虾不起眼,捣衣石下有世界。

来到扦担巷埠头,一片沙滩平平,半边瓜田铺翠,小小瓜棚留守,圆圆草帽施肥。此处不仅河水宁静,空气也宁静。宁静得让我忘掉寻找团鱼。

绕过垂钓之人,趟进竹影。修长的翠竹,绕河成林。清凉的水,清凉的风,心也悠悠的。忽然,我和堂叔都看见河底有一个小小的沙包,拳头大小,冒出几个气泡。堂叔憋住气,轻脚轻手地举起钢叉猛插下去,拔起一看,空空的。堂叔把钢叉递给我,蹲下去,一手罩住沙包,一手掀开沙子,终于抓住一只团鱼。拿起一看,原来小得可怜。我放在手心,如切开的半边鸡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它竟然伸出脑壳,东张西望。我对堂叔说:“放了吧!”堂叔说:“随你!”我蹲下去,轻轻地把小团鱼放在水底沙上。小团鱼先是趴着不动,一会儿,它好像听见什么在召唤,便朝前爬。爬了几步,回过头来望望我,又开始爬。莫道团鱼没叉着,一河风韵溢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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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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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戏剧导师季曼瑰教授而作

秋深了。

后山的蛩吟在雨中渲染开来,台北在一片灯雾里,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里了。

记忆似乎也是从雨夜开始的,那时她办了一个编剧班,我去听课;那时候是冬天,冰冷的雨整天落着,同学们渐渐都不来了,喧哗着雨声和车声的罗斯福路经常显得异样的凄凉,我忽然发现我不能逃课了,我不能使她一个人丢给空空的教室。我必须按时去上课。

我常记得她提着百宝杂陈的皮包,吃力地爬上三楼,坐下来常是一阵咳嗽,冷天对她的气管非常不好,她咳嗽得很吃力,常常憋得透不过气,可是在下一阵咳嗽出现之前,她还是争取时间多讲几句书。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提着皮包,佝着背踽踽行来的样子--仿佛己走了几千年,从老式的师道里走出来,从湮远的古剧场里走出来,又仿佛已走几万里地,并且涉过最荒凉的大漠,去教一个最懵懂的学生。

也许是巧合,有一次我问文化学院戏剧系的学生对她有什么印象,他们也说常记得站在楼上教室里,看她缓缓地提着皮包走上山径的样子。她生平不喜欢照相,但她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是鲜活的。

那一年她为了纪念父母,设了一个"李圣质先生夫人剧本奖",她把首奖颁给了我的第一个剧本《画》,她又勉励我们务必演出。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投入舞台剧的工作--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傻,可是,毕竟我也傻了,一个人只有在被另一个傻瓜的精神震撼之后,才能可能成为新起的傻瓜。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舞台剧,我也许有很多理由,但最初的理由是"我遇见了一个老师"。我不是一个有计划的人,我唯一做事的理由是:"如果我喜欢那个人,我就跟他一起做"。在教书之余,在家务和孩子之余,在许多繁杂的事务之余,每年要完成一部戏是一件压得死人的工作,可是我仍然做了,我不能让她失望。

在《画》之后,我们推出了《无比的爱》、《第五墙》、《武陵人》、《自烹》(仅在香港演出)、《和氏壁》和今年即将上演的《第三者》,合作的人如导演黄以功,舞台设计聂光炎,也都是她的学生。

我还记得,去年八月,我写完《和氏壁》,半夜里叫了一部车到新店去叩她的门,当时我来不及誊录,就把原稿给呈她看。第二天一清早她的电话就来了,她鼓励我,称我,又嘱咐我好好筹演,听到她的电话,我感动不已,她一定是漏夜不眠赶着看的。现在回想起来不免内疚,是她太温厚的爱把我宠坏了吧,为什么我兴冲冲地去半夜叩门的时候就不曾想想她的年龄和她的身体呢?她那时候已经在病着吧?还是她活得太乐观太积极,使我们都忘了她的年龄和身体呢?

我曾应幼狮文艺之邀为她写一篇生平介绍和年表,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仔细观察她的生活,她吃得很少,(家里倒是常有点心),穿得也马虎,住宅和家具也只取简单实用,连计程车都不太坐。我记得我把写好的稿子给她看过,她只说:"写得太好了--我哪里有这么好?"接着她又说:"看了你的文章别人会误会我很孤单,其实我最爱热闹,亲戚朋友大家都来了我才喜欢呢!"

那是真的,她的独身生活过得平静、热闹而又温暖,她喜欢一切愉悦的东西,她像孩子。很少看见独身的女人那样爱小孩的,当然小孩也爱她,她只陪小孩玩,送他们巧克力,她跟小孩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小孩,不是学者,不是教授,不是委员。

有一夜,我在病房外碰见她所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是女学生,其实已是孩子读大学的华发妈妈了,那还是她在大学毕业和进入研究所之间的一年,在广东培道中学所教的学生,算来已接近半世纪了。(李老师早年尝用英文写过一个剧本《半世纪》,内容系写一传教干终身奉献的故事,其实现在看看,她自己也是一个奉献了半世纪的传教士)我们一起坐在廊上聊天的时候,那太太掏出她儿子从台中写来的信,信上记挂着李老师,那大男孩说:"除了爸妈,我最想念的就是她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被别人怀念,被别人爱的人。

作为她的学生,有时不免想知道她的爱情,对于一个爱美、爱生命的人而言,很难想象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当然,谁也不好意思直截地问她,我因写年表之便稍微探索了一下,我问她:"你平生有没有什么人影响你最多的?"

"有,我的父亲,他那样为真理不退不让的态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我的笔名雨初(李老先生的名字是李兆霖,字雨初,圣质则是家谱上的排名)就是为了纪念他"。除了长辈,我也指平辈,平辈之中有没有朋友是你所佩服而给了你终生的影响的。"她思索了一下说:"有的,我有一个男同学,功课很好,不认识他以前我只喜欢玩,不大看得起用功的人,写作也只觉得单凭才气就可以,可是他劝导我,使我明白好好用功的重要,光凭才气是不行的--我至今还在用功,可以说是受他的影响。"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很难相信一个女孩既折服于一个男孩而不爱他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书念得极好的男孩现今在哪里,他们有没有相爱过?我甚至不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我倒是宁可相信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被岁月遗落了。

据她在培道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倒也不是特别抱什么独身主义,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跟她一样好的人。"我觉得那说法是可信的,要找一个跟她一样有学养、有气度、有原则、有热度的人,质之今世,是太困难了。多半的人总是有学问的人不肯办事,肯办事的没有学问,李老师的孤单何止在婚姻一端,她在提倡剧运的事上也是孤单的啊!

有一次,一位在香港导演舞台剧的江伟先生到台湾来拜见她,我带他去看她,她很高兴,送了他一套签名著名。江先生第二次来台的时候,她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也许因为自己是台山人,跟华侨社会比较熟,所以只要听说海外演戏,她就非常快乐、非常兴奋,她有一件超凡的本领,就是在最无可图为的时候,仍然兴致勃勃的,仍然相信明天。

我还记得那一次吃饭,她问我要上哪一家,我因为知道她一向俭省,(她因为俭省惯了,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在俭省了,所以你从来不会觉得她是一个在吃苦的人)所以建议她去云南人和园吃"过桥面",她难得胃口极好,一再鼓励我们再叫些东西,她说了一句很慈爱的话:"放心叫吧,你们再吃,也不会把我吃穷,不吃,也不会让我富起来。"而今,时方一年,话犹在耳,老师却永远不再吃一口人间的烟火了,宴席一散,就一直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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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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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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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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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潋滟,镜中花未谢。

又是你最喜欢的月色,温婉澄澈而明静,真美啊。

我看见,你独自一人在水银流淌的月光之海中吟唱着那些流传久远的剧目,你又把这孤独的月光当作你的舞台了啊。于是我在角落里笑而不语,心中暗自猜测你在练习莎士比亚的哪一场传奇。

看来今天是那位复仇的王子,也可能不是。

我暗自揣测着,于你的每一句唱词,每一段对白后喝彩,你听不见我微弱的掌声与激动的呐喊,只有那窗外的风铃丁零作响。至今还记得你那次妆扮成朱丽叶的样子,缓缓唱出那段重逢的歌。你的眼里月光流转出光阴的幻象;脸颊明艳,如同盛放的夹竹桃。我为你叫好,你却毫无知觉,只在凛冽的月色中一人独舞,长发与羽扇在风铃声中起落,如同一场主角独白的戏。

我知道你一直害怕孤独,始终认真倾听你的一举一动,期盼能给你带来小小的信心。在我眼里,女孩应有的自信绝不是你那样的灰色,而应该是光耀四方的明媚色彩。

你最喜欢的剧目呀,我可是从没有放弃。

每次在你沉睡的时候,我能偷偷地翻一下剧本就很开心了,我也偷着模仿那复仇的王子和那舞会上的少女,只不过从来不会像你那样的流畅与自然。

他们说你爱着每一场戏剧,把自己的世界都融了进去,一点一点细致地捣碎,去与其他角色的内心拼成几片花的形状。

只有我想着,那碎裂成花瓣的小小世界何时才能重新绽放。

你的手隔着一层玻璃贴上,渐渐传递了微小的暖意;我的手掌与你相贴,中间隔着一个世界。

我是影子啊,那个模仿你每一丝每一缕的影子啊。

很难说呢,谁才是真正的影子,谁才是真正的戏子。是那个贴着玻璃模仿你的我,还是那个隔着玻璃观察我的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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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在海边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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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来到这里已经好些日子了,有点想小时候天天趴着写字的桌子,有点想虽然恐高却非要爬上去乘凉的天台,还有点想妈妈的唠叨和奶奶的酸菜。

去年过完中秋节过来的,一直到过年的这几个月都很开心,认识了一群很交心的朋友也学了很多关于做人做事道理,好像还写了个微博说关于安天命阅人事的宿命,听故事里的人怎么说,想想都挺好笑的。 第一次去了海边,这个好像也很好笑,搞得谁没见过海似的,但是对我确实也很难得。奇怪的是看着那些奔腾的浪花只是想一直对着海水的那头看着发呆,什么都可以不想,所有烦恼或是开心都可以由他去。 第一次上了公交车发现一句话都听不懂,原来说的是闽南语,这次该是大家笑话我了,后来学了第一句闽南语的是吃饭,慢慢慢慢的偶尔也能明白他们讲的。 所有这些都没注意到的事情原来我都记得,也难怪,夜里更容易想起来白天是怎样过活的。

习惯了晚睡,可能是脑子装了太多事,也可能是怕受自己支配的时间太少了,毕竟一觉醒来又要面对客户和老总。 工作上,其实同事一起很喜欢开玩笑,习惯性的每天一则笑话,气氛有时会过于活跃,偶尔闹闹脾气下一秒说开了还是哥们儿,因为男的是男的,女的是汉子,都玩得开。 每次打电话回家都会说就在这边工作一年再说,不管是不是算颓废了,这边人都很照顾我,我也学着更好地与人相处,能用这样平静的心态去接受现在的一切,也算是一种长大吧。

到现在已经很久没去海边走走了,好像也没有什么留恋的,像是之前走过的所有地方。然而海边生活的日子很久都是开心的,加上偶尔情绪低落时告诉自己suck it up!的日子,却是值得一生都记得的。

或许不久我又要走了,回家去小心翼翼地触碰那些破碎的回忆,到时候兴许我会想此刻想家那样想念这里的日子,这里的人。 !Buenas no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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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淡菊·名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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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中隐士,凌寒傲霜,性高洁。

开封,七朝古都,因是北宋的都城而闻名于世界。提起开封,就想到了北宋,提起北宋,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开封,开封就是北宋王朝的代名词。

“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人的淡泊恬静,因此,我常常执拗地想,凡是喜欢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淡泊的高雅之人,是耐得住寂寞的恬静之人,和菊有关的城市,也一定是座味淡韵雅的城市,是座在孤独寂寞中独展个性魅力的城市。然而,我始终弄不明白,开封,这座把懦弱和喧嚣揉和在一起的历史名城,把菊花定为市花,缘由何在?菊花和开封,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北宋,开封的菊花闻名遐迩,几乎家家养菊,至明清,开封养菊赏菊之风依然盛行,建国后,开封人养菊习俗犹浓,认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觉得如果仅以此就把菊花定为市花,未免过于牵强,再说,我也不认同菊花是古老开封的象征。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日起,重文轻武,就注定是个弱势王朝。赵匡胤为了维护其赵氏的统治,以防类似“陈桥驿兵变”的闹剧发生,一改历朝武官带兵的传统,改文官领兵。战时,消极防御,宋军难敌辽军的快马金兵的铁骑,和时,疏于武备,一个笑料“澶渊之盟”,让北宋的统治者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王室贵胄乐滋滋地在汴梁城内听莺歌观燕舞,达官贵人逍逍遥遥地过着“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全国上下,腐朽糜烂之风蔓延。北宋末年,金兵在北部边境虎视眈眈,国内农民起义军此起彼伏,宋王室的统治者却昏庸懦弱,不整吏治,懒理朝政,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地度日,特别是那风流倜傥的宋徽宗,在北宋政权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却工书画,会名妓,听靡靡之音,城外是金戈铁马,城内是歌舞升平。最终,北宋以靖康之耻血泪告终,宋徽宗的字画随着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两人客死他乡,化作历史的烟云,为北宋王朝蒙上了悲惨的阴影。北宋如此的惨状,应是昙花的孱弱,哪里有傲霜之菊的临危不惧、傲视一切的风骨?我叹!

然而,北宋虽弱,却繁华一时,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汴河繁忙的盛况以及东京浓郁的民俗风情,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当时的汴京,汴河蜿蜒,纤夫号子声声,大小货船云集,商品琳琅满目,城内楼宇鳞次栉比,烟雨楼台繁华浓艳,无论是酒肆茶楼、地摊卖艺,还是当铺商城,俱是人头涌涌,或经商或卖艺或歌舞或饮酒。“除却梁园总是村”,汴梁开封成为中国历史记忆中永恒的天堂印象。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北宋京都,有日本歌女异域风格的舞姿,有阿拉伯人的朝拜,有印度姑娘的丰姿卓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国仰神京,礼乐纵横,葱葱佳气锁龙城”的瑰丽景象。汴梁城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繁华,应是牡丹的雍容华贵,哪里有菊的隐和淡泊?我问!

我不喜欢北宋,却喜欢北宋王朝留下来的灿烂的文化,我不喜欢开封,却也喜欢开封的菊花。开封是闻名的菊城,菊花品种繁多,形态各异,菊展期间,满城的菊香飘飘悠悠,一簇簇菊花遍布大街小巷,它们有的轻抚骨朵、含苞待放,有的粉面呈艳、盛开吐蕊,有的似刚出浴,有的则是尽露精髓。特别是那精巧的簇菊造型组合,别具一格的图案让人有种“还向秋山觅诗句,伴僧吟对菊花风”的冲动。因此,每年的东篱把酒西窗吟诗的深秋,我便会来到开封,融入菊的世界,徜徉在花的海洋,看秋霜花尽染,嗅秋风菊带香,企图寻觅出花与城的某种吻合。

去开封赏菊,我不去龙亭,龙亭公园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虽喜庆却张扬,我觉得和菊的淡雅不相映衬;到开封赏菊,我也不去清明上河园,清园里上演的《大宋·东京梦华》,演绎着大宋的兴衰史,虽让人心潮起伏,却热闹喧嚣,和菊的恬静相比,我认为不能相得益彰。我赏菊,单走街头,独去巷尾,或去河岸湖畔的廊坊,在清新的菊香中,领略了笑菊迎客的盛情,寻觅着花与城的丝丝缕缕。

让我惭愧的是,每年赏菊,均没有发现城与菊的相似之处,却发现了古色古香的开封,糅合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元素:楼越建越多越高,四通八达的公路越扩越宽,一条条潺潺而流的小河上面拱着一座座石架桥,桥上车水马龙,桥下清水悠悠,。。。。。。一天一变样,一年一改观,典雅中带有时尚。这和菊的朴素平淡大相径庭,如果非用一种花儿来形容,我认为追日的向阳花热烈,充满朝气,比较贴切。然而,今年的盛夏,一位出租车司机,让我改变了我心中固执的看法,让我真正领悟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的真正含义。

前几日,我去开封办事,在出租车上,意外地和司机聊了起来。这位出租车司机是位健谈的中年妇女,人很热情,我对开封的理解,她极不赞同,甚至有点愤愤然,她说“北宋虽弱,但是它能在风雨飘摇中延续167年,也向前快速发展了167年,让中国的经济文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富而宝贝的财富,尤其那些灿烂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绚丽的瑰宝,经久不衰,难道说这不具备淡菊凌寒傲霜的品质?其实开封代表的不仅仅是北宋,它是整个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沧桑巨变而依然坚贞不屈的品格。”听了出租车司机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一边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一边暗赞她不凡的见识和谈吐。

透过车窗放眼望去,看着这座古色古韵古味的古城,早已洗尽了历史的铅华,像一丛清新的雏菊,耸立在中原腹地、黄河岸边,宠辱不惊地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地望天空云卷云舒,以独特的魅力向世界讲述着发生在这里的风风雨雨,诠释着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和精神,笑迎着八方来客。

其实,那一株株一丛丛平淡的秋菊,不在陶翁的南山之脚东篱之下,而在自己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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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刘墉散文精选》有感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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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完了《刘墉散文精选》,这本书分为5个单元——学习、性格、习惯、成长、心灵。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喝了一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感触颇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缺憾——不完美的完美》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几个事例告诉我们破的东西仔细看也是很完美的,但我觉得,不仅如此,而且破的东西背后,或许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世界上,不完美的物体、不完美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一定凡事都要追求完美,谁又能说残缺的美不是美呢?

这让我想起我在假期中看的《挑战不可能》节目中的夏伯渝爷爷。他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在年轻时一次登珠峰中,将自己的睡袋借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双腿被冻坏而截肢了。可是他没有放弃,为了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装上假肢后,在40年中4次登上了珠峰,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都止步于8400米的高度。2016年他再次向珠峰进发,在五位年轻的夏里巴向导的带领下,他艰难地爬到了8740米的高度,离顶峰仅100米,可这时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风吹起的冰渣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情况非常的危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雪崩。目标就在眼前,进还是退,夏伯渝爷爷陷入了纠结中。因为年纪、身体等原因,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登珠峰了,100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可是他回头看到5位二十出头的夏里巴向导,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们,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5条年轻的生命,于是夏伯渝含泪做出了立即下山的决定。后来,他们得知,在他登顶的同一天,同一高度有6人丧生。

坏事再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得了血栓,医生告诉他,登山可能得放弃。或许夏爷爷这辈子也圆不了他的登珠梦,但他的精神已比肩珠峰,这或许是他终身的遗憾,但他换回了5条鲜活的生命,这难道不完美么?

有时一件不完美的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美了。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好书,他能给我指引方向,让我告别幼稚和固执,冲动与叛逆,慢慢成为一个成熟冷静的人,给自己一个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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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涯同路人的散文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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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双新鞋,却与旧鞋同款。

走过数遍的老街偶遇旧时的古人,我一直都不敢相信我还会遇到他,那个在曾经对我来说是整个青春期给予我所有努力的动力,努力想要与之比肩却又不能及,连内心的感情都不敢与之表明的人。但是再多的青春小心思最后却在那微微一笑中淡而散去。

我是个念旧的人,我一直都知道的。

掉了的手机,换新的我总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还是之前的好用,哪怕性能更好。

掉了的链子,宁愿不要戴也会怀念失去的哪一根,然后习惯性的摸摸。

也曾有一串很喜欢的手链掉了,然后到处收集那些形状形似的水晶努力的想要还原成一模一样的样子,最后因为依然不是很像而自责了很久。

我不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好像想起了很多事,很多曾年少时花过的心思,很多年少时不曾后悔的努力,很多年少时的痴迷,很多年少时预测到的道路和痛苦,即便绕过了这样的痛苦,却经历了那样的痛苦。

妈妈说,他的一笑是因为他知道你们是天涯同路人,因为他能体会你所走过的路,你所经历过得苦,你的已经即将过去,然而他却还在途中。曾一度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不曾想过母亲却能洞察世事,多年后的今天婉转隐晦的总结出来。却不知只是一个天涯同路人却让我心酸不已,无可奈何。

其实故事很简单,这只是重头到尾的独角戏,开始是我独自开始的,各种好的坏的结局都已在内心做过各种预测和YY,但是我却在可以有机会真正开始之前选择转身离开,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的想法和对我有没有那么一丢丢的好感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这么些年我在或多或少的留意他的动态,他应该也有在他的亲人口中或多或少听到一些我在这些年折腾出来的“大事件”吧。

其实妈妈所说的我们是天涯同路人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曾一样的叛逆,一样的为了感情忤逆了自己的亲人,一样的为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亲情,然而我们倾其所有追求的爱情在理智的人眼里看来不过是一出出闹剧而已,最后慢慢在各自的心中也都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终究没能让自己幸福,但却已成定局无法回头。然而我们确是不同的,之前我说到我已快要走出头了,因为我看清了我想要的是什么,曾放弃的亲情我如今已挽回,事业,工作已步入正轨。而他还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依然在跟亲人对博做出伤害,事业,工作也似乎还没找到重心给自己做好定位。

我在我事业的转折点放弃了事业,曾陪伴先生经历过很多遍的重头开始一无所有,先生现在依然没有成功,只能算是慢慢好转。我用了4年时间把所有的精力放在自己感情上,孩子身上和先生身上。后来伤得很重才慢慢学会把精力放在自己身上才慢慢做回了理智的自己,和先生不温不火各自为了家庭和孩子各自在努力着。目标明确,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为了自己的努力而努力,我觉得这样很好很不错。

他在最风华正茂的时候,放弃了事情和前途,觉得那不是他想要的,叛逆得不像话,最后在一个风花雪夜之地找了个姑娘,为之与家人决裂。他曾也为前途和事业努力过很多次,但是却一遍遍的失败,他选择了的姑娘却陪着他经历失败,陪着他一无所有,为他生儿育女,却依然不被家人所接受,连带着孩子。我不知道他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但是我却希望他能一直善待那个始终跟他他的姑娘,无论何时。也希望他变得更有担当更有气概,不委屈了身边任何人。

当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已没有刚开始写的时候那么的思绪万千了,似乎所有想要的不过是不甘心那段曾被我放在心尖的暗恋不会无迹可寻,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连自己都将自己的整个青春的情感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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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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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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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等待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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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睡醒,做了一个奇异的梦,梦到了我的大学同学们,这些同学在大学期间都交流的不多,但偏偏在梦里面相谈甚欢。

我们已经毕业一年多了,各自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但是大多数都只是“敬业”,而不“爱岗”。终其原因,就是对自己现状的不满。有的嫌弃工资太少,有的嫌弃时间不够,有的觉得前途渺茫,总是想法很多,却没有一件可以真正实现的。我想对你们还有自己说:

一、时机没有成熟,原本属于你的也不是你的

自古以来,先人们就对我们讲,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居于首位,可见其重要性了。我们才毕业没多久,要资本没资本,要阅历没阅历,最苦恼的是我们这些平凡人想要创业也奈何没有实际可行的好点子。我们要做的,不是一天一个想法,而是持之以恒的做好成功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积累原始资本,二是增长知识阅历,三是留下丰厚的人脉,四是关注时事,窥伺商机,随时动手。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与其怨天尤人,胡思乱想,还不如踏踏实实做好现在的工作,打磨好手中的利刃。剑不出鞘,出鞘必见血,方能见其成效。

《易经》里面讲的“潜龙勿用”也正是这个道理,要达到“九五至尊”的地步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是的!我们羡慕那些成功人士,用钱就能砸死一大群人,但是每一个成功人士都经历过不同寻常的痛苦,这种痛苦的最大特征就是前所未有的孤独和寂寞。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兄弟们,先干一杯吧!

二、等待时机的过程如姜太公钓鱼

姜太公80多岁才得到重用,这么长的时间,你我是否做的到?当然我们也不需要做到,神话始终是神话,我们要做的只是取其三分之一或者六分之一。“十年磨一剑”,一把绝好的旷世之剑,不仅仅是材料优质,更重要的是在铸造时候的火候把握与淬炼时候的用力程度,我们都是一块上品的材质,谁又能否认我们自己的天赋呢?现在我们所处的状态正是在火炉之中,这个火候旺衰完全取决于我们现在的心态。该盛的时候绝不低头,该衰的时候绝不昂首。当自己真正胆大、心细、皮厚的时候才是亮剑的时候。拥有一身才干的我们,还有什么妖魔鬼怪可以阻挡?就算身处南极也依然如沐春风,就算在太阳周围翱翔,也能有一颗冰一样的心。姜太公钓鱼,虽然是直钩,但是它是用万年磁石所做,钓的是用有价值的金属鱼,80载的他钓到了封神的权利,时间的长短决定了你我所走路程的远近。

三、等待是一门艺术,更是哲学

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是一个时间推移与人生认知的命题。我们要学会等待,等待需要耐心,耐心需要经历,经历需要时间,这是一个永久的轮回。艺术是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创造行为,是人的意识形态和生产形态的有机结合体,这充分说明了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与一个人的创造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有与等待的深刻内涵不谋而合。我们怎样来对待等待就是怎样来对待自己的人生艺术。但是单把等待说成是艺术,显然是低估了它。因为它还有一层哲学的意味在里面,就是哲学的三大终极问题:“等待从哪里来?”、“等待又到哪儿去?”、“为什么要等待?”这三个问题如果细说的话,放在不同人的身上,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我们之所等待,无非就是为了那个值得我们等待的时间,光说等待一个人、一件事都显得太小家子气。

哥们今天你喝醉了,在远方的我只能独自饮酒来分担你的烦恼。这一切的不知所云,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我们都明白一个道理:“想要的,时间都会给我们。”

来!干了这最后一杯。呵!我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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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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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难得清闲陪女儿一起阅读《林清散文集》,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

我赞赏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正如《风铃》中,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再如《桃花心木》的启示,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人的本性,但是要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中深化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对于简单的物质,更会有深刻理解。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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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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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混沌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题记

初读《林清散文集》,我感受到林清玄清澈灵动的话语,犹如一道清泉,在这浮华人世里涤荡心灵,开启心智。应对世事纷乱,人心迷惘,林清玄以自身体验和思考,将佛理修化作完美的情绪,在无言中冥合真谛。

翻开书页,阅读着细腻的文字,包含着作者纯善的心,用寥寥几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每篇文章不长,但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滋润着我干涸的心田,那几行文字令我平和安宁,心如止水。

在这一行行质朴的文字里,我悟出了丰富的人生哲理:读了《飞蛾与蝙蝠》,我感到我们有时有撞树的盲点与扑火的执着,总是要经过很多次的碰撞与燃烧,才能睁开眼睛,小心谨慎,但也不应嘲笑它的举动,不轻视它向往光明的精神;读了《活珍珠》,我感到人要像珍珠一样养成重塑伤口的本领,转化生命的创伤,使自己变成美丽的珍珠,包容人生的伤痛,焕发生命的光彩;读了《不南飞的大雁》,我感到在成长的道路上应当撒些荆棘,不要把一切优越条件都给我们,这样才能敢于面对困难和挫折,成为生活的强者;读了《吉祥鸟》,我感到这个世界上事物的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如果改变了我们的偏见,事物的价值就改变了,那象征凶事的,不吉祥的不是乌鸦,而是我们的心。

读完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普通的清澈的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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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秋雨《莫高窟》

全文共 4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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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莫高窟对面,是三危山。《山海经》记:“舜逐三苗于三危”。可见它是华夏文明的早期屏障,早得与神话分不清界线。那场战斗怎么个打法,现在已很难想像,但浩浩荡荡的中原大军总该是来过的。当时整个地球还人迹稀少,哒哒的马蹄声显得空廓而响亮。让这么一座三危山来做莫高窟的映壁,气概之大,人力莫及,只能是造化的安排。

公元三六六年,一个和尚来到这里。他叫乐樽,戒行清虚,执心恬静,手持一枝锡杖,云游四野。到此已是傍晚时分,他想找个地方栖宿。正在峰头四顾,突然看到奇景:三危山金光灿烂,烈烈扬扬,像有千佛在跃动。是晚霞吗?不对,晚霞就在西边,与三危山的金光遥遥相对应。

三危金光之迹,后人解释颇多,在此我不想议论。反正当时的乐樽和尚,刹那时激动万分。他怔怔地站着,眼前是腾燃的金光,背后是五彩的晚霞,他浑身被照得通红,手上的锡杖也变得水晶般透明。他怔怔地站着,天地间没有一点声息,只有光的流溢,色的笼罩。他有所憬悟,把锡杖插在地上,庄重地跪下身来,朗声发愿,从今要广为化缘,在这里筑窟造像,使它真正成为圣地。和尚发愿完毕,两方光焰俱黯,苍然暮色压着茫茫沙原。

不久,乐樽和尚的第一个石窟就开工了。他在化缘之时广为播扬自己的奇遇,远近信士也就纷纷来朝拜胜景。年长日久,新的洞窟也一一挖出来了,上自王公,下至平民,或者独筑,或者合资,把自己的信仰和祝祈,全向这座陡坡凿进。从此,这个山峦的历史,就离不开工匠斧凿的叮当声。

工匠中隐潜着许多真正的艺术家。前代艺术家的遗留,又给后代艺术家以默默的滋养。于是,这个沙漠深处的陡坡,浓浓地吸纳了无量度的才情,空灵灵又胀鼓鼓地站着,变得神秘而又安详。

(二)

从哪一个人口密集的城市到这里,都非常遥远。在可以想像的将来,还只能是这样。它因华美而矜持,它因富有而远藏。它执意要让每一个朝圣者,用长途的艰辛来换取报偿。

我来这里时刚过中秋,但朔风已是铺天盖地。一路上都见鼻子冻得通红的外国人在问路,他们不懂中文,只是一叠连声地喊着:“莫高!莫高!”声调圆润,如呼亲人。国内游客更是拥挤,傍晚闭馆时分,还有一批刚刚赶到的游客,在苦苦央求门卫,开方便之门。

我在莫高窟一连呆了好几天。第一天入暮,游客都已走完了,我沿着莫高窟的山脚来回徘徊。试着想把白天观看的感受在心头整理一下,很难;只得一次次对着这堵山坡傻想,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比之于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山奇大塔,古罗马的斗兽场遗迹,中国的许多文化遗迹常常带有历史的层累性。别国的遗迹一般修建于一时,兴盛于一时,以后就以纯粹遗迹的方式保存着,让人瞻仰。中国的长城就不是如此,总是代代修建、代代拓抻。长城,作为一种空间蜿蜒,竟与时间的蜿蜒紧紧对应。中国历史太长、战乱太多、苦难太深,没有哪一种纯粹的遗迹能够长久保存,除非躲在地下,躲在坟里,躲在不为常人注意的秘处。阿房宫烧了,滕王阁坍了,黄鹤楼则是新近重修。成都的都江堰所以能长久保留,是因为它始终发挥着水利功能。因此,大凡至今轰传的历史胜迹,总有生生不息、吐纳百代的独特秉赋。

莫高窟可以傲视异邦古迹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千多年的层层累聚。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一千年而始终活着,血脉畅通、呼吸匀停,这是一种何等壮阔的生命!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前呼后拥向我们走来,每个艺术家又牵连着喧闹的背景,在这里举行着横跨千年的游行。纷杂的衣饰使我们眼花撩乱,呼呼的旌旗使我们满耳轰鸣。在别的地方,你可以蹲下身来细细玩索一块碎石、一条土埂,在这儿完全不行,你也被裹卷着,身不由主,踉踉跄跄,直到被历史的洪流消融。在这儿,一个人的感官很不够用,那干脆就丢弃自己,让无数双艺术巨手把你碎成轻尘。

因此,我不能不在这暮色压顶的时刻,在山脚前来回徘徊,一点点地找回自己,定一定被震撼了的惊魂。晚风起了,夹着细沙,吹得脸颊发疼。沙漠的月亮,也特别清冷。山脚前有一泓泉流,汩汩有声。抬头看看,侧耳听听,总算,我的思路稍见头绪。

白天看了些什么,还是记不大清。只记得开头看到的是青褐浑厚的色流,那应该是北魏的遗存。色泽浓沉着得如同立体,笔触奔放豪迈得如同剑戟。那个年代战事频繁,驰骋沙场的又多北方骠壮之士,强悍与苦难汇合,流泻到了石窟的洞壁。当工匠们正在这洞窟描绘的时候,南方的陶渊明,在破残的家园里喝着闷酒。陶渊明喝的不知是什么酒,这里流荡着的无疑是烈酒,没有什么芬芳的香味,只是一派力、一股劲,能让人疯了一般,拔剑而起。这里有点冷、有点野,甚至有点残忍;色流开始畅快柔美了,那一定是到了隋文帝统一中国之后。衣服和图案都变得华丽,有了香气,有了暖意,有了笑声。这是自然的,隋炀帝正乐呵呵地坐在御船中南下,新竣的运河碧波荡漾,通向扬州名贵的奇花。隋炀帝太凶狠,工匠们不会去追随他的笑声,但他们已经变得大气、精细,处处预示着,他们手下将会奔泻出一些更惊人的东西;色流猛地一下涡漩卷涌,当然是到了唐代。人世间能有的色彩都喷射出来,但又喷得一点儿也不野,舒舒展展地纳入细密流利的线条,幻化为壮丽无比的交响乐章。这里不再仅仅是初春的气温,而已是春风浩荡,万物苏醒,人们的每一缕筋肉都想跳腾。这里连禽鸟都在歌舞,连繁花都裹卷成图案,为这个天地欢呼。这里的雕塑都有脉搏和呼吸,挂着千年不枯的吟笑和娇嗔。这里的每一个场面,都非双眼能够看尽,而每一个角落,都够你留连长久。这里没有重复,真正的欢乐从不重复。这里不存在刻板,刻板容不下真正的人性。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人的生命在蒸腾。一到别的还能思忖片刻,而这里,一进入就让你燥热,让你失态,让你只想双足腾空。不管它画的是什么内容,一看就让你在心底惊呼,这才是人,这才是生命。人世间最有吸引力的,莫过于一群活得很自在的人发出的生命信号。这种信号是磁,是蜜,是涡卷方圆的魔井。没有一个人能够摆脱这种涡卷,没有一个人能够面对着它们而保持平静。唐代就该这样,这样才算唐代。我们的民族,总算拥有这么个朝代,总算有过这么一个时刻,驾驭哪些瑰丽的色流,而竟能指挥若定;色流更趋精细,这应是五代。唐代的雄风余威未息,只是由炽热走向温煦,由狂放渐趋沉着。头顶的蓝天好像小了一点,野外的清风也不再鼓荡胸襟;终于有点灰黯了,舞蹈者仰首到变化了的天色,舞姿也开始变得拘谨。仍然不乏雅丽,仍然时见妙笔,但欢快的整体气氛,已难于找寻。洞窟外面,辛弃疾、陆游仍在握剑长歌,美妙的音色已显得孤单,苏东坡则以绝世天才,与陶渊明呼应。大宋的国土,被下坡的颓势,被理学的层云,被重重的僵持,遮得有点阴沉;色流中很难再找到红色了,那该是到了元代;……这些朦胧的印象,稍一梳理,已颇觉劳累,像是赶了一次长途的旅人。据说把莫高窟的壁画连起来,整整长达六十华里。我只不信,六十华里的路途对我轻而易举,哪有这般劳累?

夜已深了,莫高窟已经完全沉睡。就像端详一个壮汉的睡姿一般,看它睡着了,也没有什么奇特,低低的,静静的,荒秃秃的,与别处的小山一样。

(三)

第三天一早,我又一次投入人流,去探寻莫高窟的底蕴,尽管毫无自信。

游客各种各样。有的排着队,在静听讲解员讲述佛教故事;有的捧着画具,在洞窟里临摹;有的不时拿出笔记写上几句,与身旁的伙伴轻声讨论着学术课题。他们就像焦距不一的镜头,对着同一个拍摄对象,选择着自己所需要的清楚和模糊。

莫高窟确实有着层次丰富的景深(depthoffield),让不同的游客摄取。听故事,学艺术,探历史,寻文化,都未尝不可。一切伟大的艺术,都不会只是呈现自己单方面的生命。它们为观看都存在,它们期待着仰望的人群。一堵壁画,加上壁画前的唏嘘和叹息,才是这堵壁画的立体生命。游客们在观看壁画,也在观看自己。于是,我眼前出现了两个长廊:艺术的长廊和观看者的心灵长廊;也出现了两个景深:历史的景深和民族心理的景深。

如果仅仅为了听佛教故事,那么它多姿的神貌和色泽就显得有点浪费。如果仅仅为了学绘画技法,那么它就吸引不了那么多普通的游客。如果仅仅为了历史和文化,那么它至多只能成为厚厚著述中的插图。它似乎还要深得多,复杂得多,也神奇得多。

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它把人性神化,付诸造型,又用造型引发人性,于是,它成了民族心底一种彩色的梦幻、一种圣洁的沉淀、一种永久的向往。

它是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在它的怀抱里神人交融,时空飞腾,于是,它让人走进神话、走进寓言,走进宇宙意识的霓虹。在这里,狂欢是天然秩序,释放是天赋人格,艺术的天国是自由的殿堂。

它是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佛教理义已被美的火焰蒸馏,剩下了仪式应有的玄秘、洁净和高超。只要知闻它的人,都会以一生来投奔这种仪式,接受它的洗礼和熏陶。

这个仪式如此宏大,如此广。甚至,没有沙漠,也没有莫高窟,没有敦煌。仪式从海港的起点已经开始,在沙窝中一串串深深的脚印间,在一个个夜风中的账篷里,在一具具洁白的遗骨中,在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流过太多眼泪的眼睛,已被风沙磨钝,但是不要紧,迎面走来从那里回来的朝拜者,双眼是如此晶亮。我相信,一切为宗教而来的人,一定能带走超越宗教的感受,在一生的潜意识中蕴藏。蕴藏又变作遗传,下一代的苦旅者又浩浩荡荡。为什么甘肃艺术家只是在这里撷取了一个舞姿,就能引起全国性的狂热?为什么张大千举着油灯从这里带走一些线条,就能风靡世界画坛?只是仪式,只是人性,只是深层的蕴藏。过多地捉摸他们的技法没有多大用处,全心全意的成功只在于全身心地朝拜过敦煌。蔡元培在本世纪初提出过以美育代宗教,我在这里分明看见,最高的美育也有宗教的风貌。或许,人类的将来,就是要在这颗星球上建立一种有关美的宗教?

(四)

离开敦煌后,我又到别处旅行。

我到过另一个佛教艺术胜地,那里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思维机敏的讲解员把佛教故事与今天的新闻、行为规范联系起来,讲了一门古怪的道德课程。听讲者会心微笑,时露愧色。我还到过一个山水胜处,奇峰竞秀,美不胜收。一个导游指着几座略似人体的山峰,讲着一个个贞节故事,如画的山水立时成了一座座道德造型。听讲者满怀兴趣,扑于船头,细细指认。

我真怕,怕这块土地到处是善的堆垒,挤走了美的踪影。为此,我更加思念莫高窟。

什么时候,哪一位大手笔的艺术家,能告诉我莫高窟的真正奥秘?日本井上靖的《敦煌》显然不能令人满意,也许应该有中国的赫尔曼*黑塞,写一部《纳尔齐斯与歌德蒙》(NarzissundGoldmund),把宗教艺术的产生,刻划得如此激动人心,富有现代精神。

不管怎么说,这块土地上应该重新会聚那场人马喧腾、载歌载舞的游行。

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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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敦煌莫高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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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搭上旅游穿梭巴士,准备参观敦煌莫高窟——这经受了千年的岁月的洗礼的中国文化的瑰宝。

车缓缓地行走在茫茫戈壁滩中一条蜿蜒的公路上。车中十分吵杂,但窗外却丝毫没有感染到热闹的气氛,保持着它神秘的寂静。时间还早,初阳洒下的橙黄色的微光,笼罩着大地。黄土无边无垠,只有上面偶尔略过的几簇沙棘,为这单调的黄色带来点绿意。

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几乎全亮了。穿过两排绿树,又跨过一个广场,终于一窥莫高窟的全貌。莫高窟好似一个极高的淡黄色屏障,左右两边被绿意浓浓的树遮挡着,让人看不到它究竟伸展了多远,更看不到它后面的故事。人们只能抬头看着蔚蓝的天,丝丝的云慢悠悠地飘向远方。

莫高窟中间架着一个阁楼式建筑。虽每层都架在石壁上,却格外整齐。我将视线转移到它旁边的石壁,却也是格外的整齐——一个个洞窟的入口,都呈正方形,凹凸有致。上面整整齐齐地架着楼梯,旁边竖直地环着淡木色的围栏。经历岁月的洗礼,它早已面目全非,只能被后人武装起来,如一个身负重伤却仍要披甲戴盔伤号。

是啊!如今的莫高窟虚弱不堪,像一个重症病人,等待着它的死期;又像那即将埋没于地平线的太阳,极力燃烧着自己,好让中国将近两千年的敦煌文化,让后人知晓。

叹着气,踏入第一个窟中,感受到第一缕清凉的空气,一切都静了。我环绕四周,循着导游手电筒的光观赏部分壁画和雕像。很多壁画的颜色已变得极淡,甚至隐于黄土。那一个个的女子,已看不清相貌,只能依稀看到她们婀娜的身姿。透过那浅浅的颜色,有时还能看到佛慈祥的微笑,若有若无,好似又即将消逝。还能看到大块的壁画脱落下后留下的伤痕。单调的土黄色特别刺眼,让我总感觉是滴着鲜血的伤口。脑子里也只能责骂原来负责人的看管不周。

在导游的带领下,我慢慢地走着,踏入了藏经洞,踏入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的历史,也走近了那一个遗臭万年的人——王圆箓。

1900年,王圆箓发现敦煌藏经洞及洞内经、文书、文物四万多件;1907年,王圆箓把洞内24箱写本和五箱其他艺术品卖给英国考古学家斯坦因,价值200两白银;1908年,王圆箓把洞内一万多件最为精华的敦煌文书卖给法国考古学家伯希和,价值600两白银;1914年,王圆箓把洞内570段珍贵文献再次卖给斯坦因,价值500两白银……一时间,多少价值极高的经书流失海外。藏经洞,这个中华民族的瑰宝,却不曾给当时卑微的我们留下些什么!

我默默地站在藏经洞前,透过小门,怒视着这不到十平方米的空荡荡的小空间。我仿佛看到了一批批运送经书的外国人,把一箱一箱放到马车上,带着中国智慧的结晶,在茫茫戈壁中扬长而去。不知王圆箓是否看到,那一个个如血残阳。痛心!愤怒!无奈!只能在心里愤愤地、一字一顿地诅咒着王圆箓,避开这让人痛心的地方。

藏经洞的对面是一座石碑。仔细辨别上面的字,猛然发现这竟是王圆箓的功德碑!这历史的罪人,本已无脸面对自己的祖先,竟还有脸为自己刻功德碑!它就在树立藏经洞对面,好似是有人有意为之,让人咒骂,讽刺王道士,时刻不忘他的愚蠢与他犯下的滔天大罪。我讽刺地一笑,细细读起碑的内容,不想却读到了另一个王道士。

那是1892年的一天,漂泊不定的王圆箓来到了莫高窟。已近不惑之年的他,看到莫高窟无人看管,一片残破,于是这位王道士留于此地,四处奔波,苦口劝募,省吃俭用,集攒钱财,用于清理洞窟中的积沙,修整残缺。

1900年他无意间发现了藏经洞,发现了价值连城的宝物。从1900年到1907年长达7年的时间里,他多次求助官方,希望有关领导予以重视,却始终无人过问,直至有一天莫高窟失火了。

他急需钱财修理,于是将文物卖出,用这些钱财来清理洞窟,并修建了第三层楼,架起木桥,还让人刻了他这座功德碑。他非常自豪,宣布着他功劳,好让人记住他。

阅读至此,还在诅咒的我沉默了——他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以另一种身份出现在人们印象中的。这真的全怪他吗?

人们对历史的愤慨无从发泄,也只能将怨恨愤怒的洪流将功德碑淹没。这个功德碑,必然被人砸过砍过,像他一样接受无数人的咒骂,但即使被人砍得四分五裂,也只能无声地接受着制裁,等待着有人能帮他平冤。

这个功德碑只是中国近代史中一个最卑微渺小的产物,王道士只是中国近代史中一个渺小卑微的人。这是因为它和他,都处在那个当时最卑微渺小的国家,都处在那个国家最卑微渺小的时代!

步出莫高窟已是黄昏,残阳如血,远远望去,在茫茫沙漠间,王道士佝偻的背影正缓缓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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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那些年的春暖花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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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又是一年春暖花开季,斯人在何方?又有谁会明白春天有春天的快乐,春天也有春天的烦恼。

陪我度过那么多年的朋友们,你们是否依然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春天?你是又记得那些迎风而上的风筝?又是否记得那空旷的原野,那高高的蓝天白云?

时光匆匆,岁月流逝,回忆中的那些快乐早已随风而散,回想那些年的春暖花开,那些年的快乐,只剩下现在的留恋与徘徊,招之不来,挥之不去。

那时的天叫蓝天,那时的云叫白云。春风一度,新绿初出,百花争艳,这是多么美的一副画卷,让我们流连,让我们怀恋。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看春风拂过卷起的涟漪,田垄上青青的小草,挂着晶莹的露珠,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拿出自己制作的风筝,欢快的在那里跑着,即使有些丑陋,却是无穷的欢乐,有时偶尔传来的阵阵呼声,原来是某个伙伴的风筝掉了下来,又是一阵手忙脚乱。那一张张充满稚嫩的脸庞上洋溢的笑容,顿时激起了旁边花儿的嫉妒,也竞相开放。

花谢又花开,花开何常在。时光的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年华,换来我们成长的烦恼。花开花落,那以前属于我们的季节,如今又有谁的身影?看着一群孩子从身边走过,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背着书包,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嬉戏依然。如今走在路上,时常扬起的尘土,让我们不自觉的加快着自己匆忙的步伐。偶尔响起的惊雷、倾盆的大雨,只剩下阳台上仰望着灰色天空陷入沉思的背影。

一笑,春风满面难自抑;一愁,万绪千愁自难当。或许活着的人应该要学会快乐。就像那些年的春暖花开,春风满面,姹紫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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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平凡的感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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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许多感动,只是由于太平凡,往往让我们忽视,就像每天沐浴阳光,呼吸空气一样平常,视为自然的存在。也许正是因此而为生活平添了不少的遗憾。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感动世界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也没有遇到感动世界发生在我的周围,所以我很珍视我身边的平凡的感动,因为我平凡!

我女儿生病两周时间,上周一才开始去上学,感动由此燃起。我送女儿到车棚时,看护车棚的王姐看到我老远就喊:“张,你这段时间怎么了?怎么不见你了?咱们院有好几个人打听你,问怎么看不到你了,是不是有什么事了?”我解释女儿生病了并对关心致谢。送完女儿时又看到值班的邱姐,她又同样关切的问询,特别说起好几个人因看不到我而为我担心时,我很感动,因为我平凡。时隔一日的下午,又遇到一个老阿姨,她看到我老远就喊:“小张——”我停下来赶紧迎上阿姨,问阿姨是不是有什么事,阿姨紧走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说:“你是到哪去了?怎么不见你了?这些天不见你,我特别担心,每天我都会在你家楼下望望你家的阳台和窗户,看看能不能看到你,但就是不见你,也看不到你的车。闺女,你去哪儿了吗?是不是有什么难事了?”我很感动,用力的拉着阿姨的手,对她说:“阿姨,我没事,只是这段比较忙。”阿姨已经九十多了,我不忍心告诉她,因为女儿病了,我理解老人的心。好多人嫌弃老人罗嗦,我更觉得亲切,因为这啰嗦中更含有爱,真挚的爱!所以,工作中每每听到老人说:“这闺女真好!”心里就特别甜,就会涌出一股平凡的感动,亦因为我的平凡!在我住的小区中老年人居多数,有人说老人事多,我则更觉得老人的可敬。生活匆匆,时间匆匆,我总是在匆忙中穿行,所以,曾经有老人不止一次的对我说:“小张,你总是忙还不忘帮助我们,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大事,你有需要跑跑腿的言语一声,我权当是遛弯儿,我去给你办了……”还有老人常对我说:“你忙时就把孩子送我这儿吧,我帮你带一下……”生活中我给老人的都是力所能及的小事儿,但老人却时时给我以关爱,给我感动。曾经,杨妈为了送我自己亲手种的窝瓜而在我家单元门口徘徊许久;曾经,风雨来临之时无数次我的车被老人推进楼道;曾经,寒风中被老人的手暖暖握住,叮嘱我快添加衣裳;曾经,……

“红尘有爱化飞雨,雨作相思润红尘”。我是平凡人,生活在这随处可见的平凡的感动中!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激励我迎击生活的困倦,驱赶生活的疲惫!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倍感生活的温馨,品味无时的关爱!也正是这平凡的感动的存在,才让生活少了许多无奈的遗憾!所以,我珍视这平凡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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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金榜揭晓的一刻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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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榜已经揭晓,成绩单出来了。这是大家共同关注的最大事情,即想早点知道,但又怕不是预计的目标,内心世界处在矛盾的斗争中……

努力了,奋斗了,把自己的能力全部使出了,结果怎么样,随天意吧!事实就是这样的,该怎么样,最终还是哪个样,心平气和对待即可,没有必要懊丧后悔了。一切都是昨日的历史,一去不复返,只有振作起来,以后起之秀的劲势去再接再厉,争取早日登上理想的高峰,用新的成就取代昨日的不足,展示真正的自己。

不管分数多少,今天都要接受,因为这是社会制度导致的后果,没有办法,只能客观面对,别无选择。

学子们的心态,恰如昨天自己的文章所描述的那样,忐忑不安,即想看到,可又怕,两难的境地,这种压力每个人都有,包括家长们在内,也是这样的心态。面对吧,一切都成为事实,无法改变了。今天的分数并不能证明你的真实学习成绩,由于第一次参加这样大的考试,心理压力大,影响了正常发挥,所以成绩不理想。很多很多的学子都是这样情况,可以理解的。今天只是昨天的结果,并不能代表未来。明天才是我们展示才华的天地,很多人在今天的激励下,创造了历史的辉煌,成就了自己的人生梦想,这样的范例比比皆是,举不胜举。今天是学子们扬帆起航的日子,明天的成果是拼搏进取的收获。

不要为一时的挫折而折腰,人生道路漫长而遥远,坚持到底,才能看到金秋的硕果。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不须过度紧张,慢慢的适应,一切都会有良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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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莫高窟五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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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窟大家应该是久闻大名了,可对莫高窟的来历不知大家有何了解?原来莫高窟是由公元366年乐尊和尚来到鸣沙山与三危山之间,忽然看到太阳金光四射,照射在石壁上,好像有上千樽佛同时出现。

乐尊和尚便开始在石壁上建造洞窟,在里面修行。后来开洞窟的人逐渐增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形成了现在的莫高窟。

在参观莫高窟的过程中,听着导游阿姨的介绍,我感触很多。看到的壁画很多被风化,有很多被曾经的外国冒险家买走。其中斯坦因就在1907年时,从王道士手中以很少的价钱买走了莫高窟非常多的文物。根据考证,现在只有四分之一的文物保存在中国了。

再来说说壁画吧!如果要说我最喜欢的就要数佛祖涅槃的这幅了。因为壁画上画着佛祖涅槃后,世间变的非常美好。树上长的不是树叶,而是绣着美丽花纹的衣裳和可口的食物,人世间也没有了战争,变成了极乐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坐在回程的车上我就睡着了,那些美丽的壁画一幅幅走进了我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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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日菜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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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喜欢夏天,不如直接说我喜欢夏天的菜蔬

在华北平原,能代表夏天的,我以为,第一当属西红柿。

喜欢西红柿,那红彤彤灿若云霞的颜色,那酸甜甜琼浆玉液的滋味,甚至,那果枝,那叶子都有个性的味道,轻触一下,就留在手上。每一次闻到,都感觉通体清爽,心旷神怡。

记忆里最早的西红柿,是三四岁时,回眸童年,那酸甜甜的西红柿的味道,还在心头氤氲着。及至后来,我们家自己种植了西红柿,是一个秋日,我在田园里帮妈妈用压水机压水,水流清清凉凉从地下抽出,汩汩流淌进菜园,彼时那片西红柿的棵子上,已有三五枚半红微红的果子,在秋阳里,如待嫁的新娘,丰满,青涩,优雅。等不到它们红透。今天依然记得,秋天的西红柿,一个字,美。换一个字:爽。

还有,西红柿鸡蛋汤。白净的或者蓝花的瓷盆,里面是黄白红相间的汤,看着都喜庆。尝一口,呀,不要太好喝哟,下巴都快掉了哟。还有还有呢,西红柿炒鸡蛋,也是小侄女爱吃的菜。小毛头两岁呢,还是两岁多一点?去姥姥家,说吃洋炒鸡。她姥姥问了半天不明白,只好电话奶奶,奶奶在电话里,笑得一脸的花儿开放:就是洋柿子炒鸡蛋啊,孩子小说不全,就简化为洋炒鸡了。

去朋友家玩,看她一个人捧了玉盘,里面是白糖拌好的西红柿的切片,一下子,觉得生活那么美好。以后的以后,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也给自己来一盘西红柿拌白糖。这世界,因了西红柿,不同凡响,温馨如初。一个红彤彤灿若云霞的西红柿在手,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一果在手,岁月静好。

然后呢?然后是黄瓜。通体碧绿的黄瓜,其实从开花的时候就喜欢了它。小时候,因为淘气,因为馋嘴,曾经很多次被自己家里种植的黄瓜扎了手,那些碧绿黄瓜上面个性的小刺刺,犹如西游记里面那个王后的霞衣,让人心痒痒的,却不敢亵渎。

记忆里的黄瓜或片或丝,甚至直接摘了,在衣袖上擦擦,就可以大快朵颐。因为那些精灵一样的瓜,是不上化肥的,更别说农药,或者转基因种子。它们所用是农家肥,是草木灰,带着它们原始的味道和温度,在天地间自自然然的轮回。不张狂,不扭捏,不忘乎所以,也不妄自菲薄。所以它们健康,水灵,鲜美。透着一股子灵气和生机。生吃,熟食,抑或腌制,黄瓜给我的记忆都那么美好。回首灯如花,未语人先痴。多年前的夏日中午,躺在小床上睡不着,看着自己手臂上青色的静脉,曾经傻傻的问奶奶:我手上的筋是绿色的,是不是吃黄瓜吃的?

后来知道了爱美的女友,竟然用黄瓜片做面膜。为此还遭到我的声讨,一直喜欢素面朝天,只用氢二氧一洗脸的,她竟然用黄瓜面覆脸,简直浪费食物,简直暴殄天珍。简直,简直不对。哦!

那时候好黄瓜的标准是,顶花带刺。现在这标准早吓得不敢用了。谁敢说市场上士兵一样码放整齐的,顶花带刺的黄瓜顶上,没埋过避孕药?没打过农药?没。再说扫兴,不说也罢。

茄子

如果说,紫色是贵族的色彩,那么茄子一定是菜蔬里的贵族了。你看它的棵:深紫的茎,包括主干和侧枝。绿中带紫的叶片,上面一浅层毛茸茸的细物。还是一株小苗儿呢,就这样美轮美奂,美不胜收。小时候,我常常傻兮兮蹲在茄子棵的旁边,看它。目不转睛的看它。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话:未曾出土已有节。自然那是写竹子的,但是,我怎么觉得茄子比竹子还美呢?

除了美,茄子还谦虚,亲民。与众不同的是,其花都是面向大地的。它似乎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青春花冠高举,给蓝天看,给蝴蝶蜜蜂看,给来来往往的风儿雨儿看。它就那么低调地生活在民间,隐忍,坚韧,忘我。小茄子一露头也是头朝下,面朝黄土。所以即使长成大茄子,它的性情都没改。即使没有油,切好以后放在笼屉上蒸熟,茄子依然是好吃得一塌糊涂。脾气好到让人敬重,涵养好到让人折服。一点不做作,不折腾,无污染。在这意义上,能生在农村的干净天地里,顺便养成好的涵养,也算茄子们上辈子的修行,这辈子的福分。它们终日与土地相依,相看两不厌。纳日月精华,接地气,有灵气。

小隐于山也罢,大隐于市也罢,茄子是隐居在民间的隐者。是精神上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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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未亡城住未亡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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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深藏于心。

── 题记

还记得那时初遇,我们还无忧无虑,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也以为,地久天长不是奢望;曾经也以为,相濡以沫不是妄想。我们斗嘴了十年,别扭了十年,相伴了十年。也一度认为,彼此相依此生双栖。

当初你开玩笑说幸福是苦难的开始,我一笑而过,傻瓜,幸福会长长久久的。你看着我调皮一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嘛。多年后,我想起你眉梢的那抹笑意,眼眶酸涩几欲落泪。

我想大概幸福会被上天嫉妒吧。那天午后,阳光碎碎的撒在地上,岁月静好,年华安详。那天我的世界坍塌陷落,入目满是红色。你走的很安静,没有悲伤,没有不甘。送你的那天,这座城市下了蒙蒙细雨,沉静安谧,就像你,走的无声无息。

我不只一次的想到你,想念你骂我,想念你饭菜的味道,想念你嘴角微挑的笑。思念一层一层,几乎窒息的感觉,原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要。爱到画地为牢,爱到情深难放。

我一遍一遍的走曾经你最爱的小路,仿佛你就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静静的,眼眸温柔。偶尔我会听到你问我爱你到什么地步,我认真的说,直到无可救药。抬头泪水已盈满眼眶,终究不是你,终究不是你回来了。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我会不经意间为你准备一副碗筷,不经意间为你挑选你所钟爱的包包。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你,一如当初,我们走过的大街小巷,看过的每一处风景。

若是当初,若是当初…… 我能说出太多若是当初,可终归不是当初,你已不在,独留我一人孤单。我曾想,若是当初,离开的是我;若是当初,不是你推开了我。万事皆空,也好。至少你那时没有历经思念的折磨,余生的苦涩,我一人尝便可。

你就在我心间,天地相隔不过瞬间。你看,心海里的那座城,在回忆里春暖花开。“将来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里,你娶我好吗?”“嗯”你目光灼灼,似乎,那一刹,便已过完了一生。我闭上眼睛,笑的云淡风轻,等我。

心中一座城,一生只一梦,梦中有个你,笑说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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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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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写作的宗旨,他以独特的思维角度写出了一篇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总是能令我眼前一亮。

作为一位散文大家,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许多瑰丽的色彩,建立了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很是让人佩服。

朱自清先生这一生中写过成百上千的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就属《背影》了。为什么喜欢这一篇?是的,我有我自己的答案。或许这篇散文并没有像《荷塘月色》、《绿》、《看花》等作品那样写的美到无法形容的地步,但很真实。

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表达的就是父子之间的亲情。这是生活中很平凡的一种感情,也往往因为平凡而容易被忽视,《背影》其实从潜意识里告诉大家要珍惜这种感情。父亲的爱是平凡的更是伟大的。

文章中的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一根触碰到我心灵的琴弦,一经拨动,便引起我无限的感慨。从古至今,描写父爱的文章不计其数,但朱自清却能做到纯朴但最能打动人心。作者就是用他那普通人的眼光去看他那普通的父亲那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动作,一切都是普通的的,但这恰恰能触碰到我们心中最敏感的部位,给我们带来无限的感慨。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爱。其实,朱自清先生就是这样,用最平凡的眼光去发现美,再用最平凡的手法创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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