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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优秀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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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诗经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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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的晚,雪落得安安静静,仿佛怕惊扰了梦中的人们。掩上窗,便是另一个世界了,屋内灯光淡雅柔和,让人生出安宁的感觉,我便因了这久违的安宁披衣而坐,没来由地就想看看《诗经》,并非附庸风雅,因清涨潮《幽梦影》有言“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的是《郑风.子衿》篇。

《子衿》是一首女子的恋歌,歌者热恋着一个青年,他们相约在城阙见面。但久等不至,女子望眼欲穿,焦急得来回走动,埋怨情人不来赴约,更怪他不捎信来,唱出“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无限情思。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短短十七个字却给我字短情长之感,那女子因思念之人久候不至而发出的似对情人的诘问,让一个勇敢追逐平等自由爱情的大胆热烈的女性形象跃然于纸上,此女让我肃然起敬。她的爱情不遵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亦不遵循三从四德的封建教条,她的爱情是自由的甚至是平等的。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纵然我没去找你,你怎么不来和我想见,俗语云“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子衿》里的女主人公具有明显的新时代女性的思想意识,她不甘于被动。她不是苦守寒窑十八载等待丈夫归来的王宝钏,她等的人没有来,她会发出“纵我不往,子宁不来!”的感慨,而王宝钏不知薛平贵归与不归,因何不归,她只是铁了心地要等,而最终等来的结果是做了西凉驸马的她的丈夫,她也在与西凉公主共侍一夫十八天后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她苦等苦熬十八个春秋换来了什么,一个贞节牌坊,一个皇后名号,可是这些对于长眠地下的她又有何意义。我初始也同世人般同情王宝钏,唾弃薛平贵,可是后来我想通了,王宝钏的悲剧命运不是别人造成的,而是由她自己一手酿成的。她的不幸怨不得旁人,别人给或不给,她都应该努力过得幸福,她应该把希望放在自己身上,而不应该奢求别人的给与。

如王宝钏般为情所困最终被情所伤抑郁而亡的古代女子不胜枚举,但我读《诗经》,发现古代女子不尽如此。无论是《卫风.氓》中遭负心汉遗弃的痴情女子,还是《郑风.子衿》中处于热恋期的女子,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有自我。同样是喜欢,《卫风.氓》中女子在被曾海誓山盟的男子抛弃后,果断地发出了“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女也不爽,士贰其行。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的具有警示后代女性的极富哲理的振聋发聩的感叹。《郑风.子衿》里女主人公也两次发出“纵我…”“子宁…”的诘问来表达她内心关于爱情中理应方平等的思想,《诗经》中如她们般的女子可敬可佩。

每读《诗经》,我总会对这些上古时期的女子肃然起敬,她们的血管里已然流淌着自由和平等及独立的血液,因此让我对后世即封建社会那些被禁锢在君权、父权、夫权的桎梏下的女子总是怀有复杂情感。一方面是深切的同情,另一方面却有类似鲁迅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一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曾拨动了多少恋爱中男男女女的心弦,还化出一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后来更是成为千古余韵。

诗歌不分家,《子衿》读罢,我又看了古风视频,唯美得让人不舍移眼。窗外,雪依然落得纷纷扬扬,而屋内的我睡得很香很香,还做了梦,梦里自己回到了那上古时代,化成了《子衿》里的女主人公,一个人神思急切在城楼下忧愁而甜蜜地踱来踱去,踱来踱去……--201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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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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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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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一次与大海的亲密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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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大海,我来了

你将无边的湛蓝塞满我的眼帘

你用万顷的碧波撩拨了我心弦

清爽的海风

荡尽了岁月堆积在我心头的尘埃

一颗凡心刹时变得明净轻盈

在无涯的洋面上飞了起来

足下是无垠的大海

头顶着辽阔的兰天

心翱翔在海天一色一望无际的碧兰

大海舒展开铺满细沙的地毯

迎接我来自远方的朝拜

我褪去了周身的羁绊

急切地投入了这蔚蓝色的胸怀

这是第一次与大海的亲密接触

怎能不让我心潮澎湃

记忆中童年的耳边

有海浪,有沙滩

还有一位老船长

驾着岁月的老帆船

经历了成长的深深浅浅

驶过了生活的河流山川

将我带到大海的身边

美丽浩翰的大海

你是我思念己久的情人

我要在你的怀里

尽情地畅游撒欢

感受你的独特的咸

让你暖暖的湿

流进我肌肤张开的毛孔中

让你柔柔的滑

渗透在我周身的细胞里

啊,大海

我愿为一条鱼儿

在你温暖的怀里

无忧无虑地游来荡去

将我渺小的生命溶化在你兰色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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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登南京紫金山怀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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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登上了六朝古都-南京紫金山(也叫钟山),此刻,满眼见到的是巍峨雄伟的山峰,苍翠一望无际,我感叹时过境迁,世事无常。唯一不变的只有山麓的万里长江,奔腾不息向东流入大海同时也带走了古都南京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时的繁荣。

时代变更,朝代更换到底是什么?看,不远处人们说是东吴和东晋所在的城墙,可以想像当时是何等热闹辉煌,可此时剩下的便是夕阳西照笼罩下的断墙和几根横在乱草丛的半截柱子。

六朝时的八里秦淮河是何等喧华,桨声灯影,汀洲曲岸,歌舞升平,歌女们肌肤白如雪,唱着地方小调,小楫在碧水中荡漾着,游客如织,如痴如醉…潺潺流水,声音仿佛惊醒了远逝的英雄们。

遥想楚国霸居东南半壁河山,称霸春秋时期,敢于问鼎于周天子时的雄才,中原谁可敌手?胸怀大略的曹操也大赞生子应当生孙仲谋,可他们如今何在?梁武帝一心向佛才使故国灭亡的吗?现在也没有几个人在意是什么原因了,六朝繁华短如一梦方醒。

谢安才华横溢,举止风流,年轻时不愿入仕途,只图与王羲之等好友在绍兴的东山下一醉方休,激皍文字于兰亭。但国家真正需要时,谢安仍运筹帷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痛击了北方蛮夷,保住了江东百年基业。联想起不务正业的南朝后主们,他们一定会愧对英雄先辈,看,陈后主在穷途末路时还不忘带上了宠妃丽华藏匿于胭脂井里。

往事如烟,钟山上留下的只是陵墓座座,陪伴它们的只有些参天古松,幽径埋没于凌乱的杂草中。

辽阔的天空天色慢慢暗下来,夕阳西沉,我目睹了百鸟归巢,此刻,看到了天边升起了如钩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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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生感悟散文:体验生活,感叹人生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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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走,我们在变,渐渐地,便心生感悟,回首曾经,原来已物是人非!

感叹着物是人非,但我有时却想,自己的变化不是更大吗,有时,想着曾经自己做过的傻事,总是会感叹时间流逝太快,原来我已长大!

打击,挫折,成长,一路走来总是感叹人生,却始终无法读懂人生,只知道,曾经的激情已化为灰烬了,就连那坚持了三四年的爱情,也渐渐淡了!

那一天,写了封信给她,说我不等了,想到自己曾经被她劝了无数次,始终是“高考后我还是要追你”而让她停止劝我放弃,我突然想笑,她问我是她做错什么了还是有什么误会,我说了句,是我变了。

最后,她闺蜜一直想不通就问我,怎么快追到了就放了,我说了句不爱了,,,,

淡了,都淡了,曾经为未来而奋斗的激情没了,想让自己变强的斗志没了,如今爱情也淡了,便开始变得伤感,喜欢上了伤感文字。看见树叶因风而动,自己在课桌上,根本听不进老师的话,有一种被困住的感觉,一向喜欢看天的我,再次看到那蓝天白云,便很想飞,你说,像鸟样在天空飞,多么自由,有么惬意!

终究是变了,自己的心情也随着天气而变,每当阴天下雨,便觉得伤感,就连那落日也如此的伤感,如今我已高二,高三的学生已上高考的战场,而我也将进入高三,但我却怕了,因为曾经的斗志都已不在,现在的自己就像行尸走肉,毫无色彩,似乎自己迷失在大雾中,忘记了方向,便放慢了脚步,由此,我学会了欣赏事物!

有时候,慢下来,不是认输,而是一种境界的上升,因为只有慢下来,才能欣赏路边的风景,才能更看的清人情世故,看的清人心,看的清社。

如今,我想独自骑着单车,去旅行,一场漫无目的的旅行,走走停停,离开喧嚣的环境,去看大海,去攀高山,去品美食,可惜,太不现实!

很喜欢一个同学跟我说过的话:我不想让自己的生活过得那么匆忙!

当不眠的岁月梳理着丝丝白发,当蠕动的皱纹爬满了生活的沧桑,尘封的童真时时追思着记忆的稚嫩。人生的原始里,思维是令人羡慕的简单,常常用那和完泥水的小手扑捉梦幻的色彩,涂满世界的泥巴,绘制着快乐的童年。哪管世事风雨变幻,哪管生活步履维艰,阳光在我们的心里,永远是那么的灿烂。奔跑追逐中呀呀长成,一次次的摔倒,疼痛中明白了生活不只是甜蜜和温馨。慵懒地蜷睡在母亲的怀抱,脸上露出的是梦中的微笑。舍不掉的是母亲的乳汁,即使涂上了墨水,也哭着钻进母亲的怀抱。

别忘了,我们活着就是来到这个世界体验一番生活,别惧怕,跟着自己的心走,训练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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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乡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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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

走在街上,耳畔传来旭日阳刚淳朴自然的歌声:“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口家乡话,句句诉衷肠;老乡见老乡,心儿滚滚烫,一壶家乡酒,滴滴暖胸膛。……”

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一桌子人,因为工作关系坐到一起。三杯两盏之后,竟有半数以上的人都是本地老乡。他们有的是同乡,有的是同村,一聊起家乡的人和事,如数家珍,此呼彼应,聊到兴头,推杯换盏,好不投机。因为身在异乡,每每看到本地人相互之间自称老乡,说着家乡话,聊着家乡事,很是有些羡慕,也多少有些醋意。此时,一种孤独感也就潜滋暗长了。

其实,在这里,我也有老乡。大家离乡背井,各各在他乡异地或忙事业,或忙生计,平时很少接触,形如陌路。遇到偶然的机会,仅凭乡音,彼此就能辨识得出是同乡。几句简单的话,就聊到了一起。故乡的人,故乡的事,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一切关于故乡的话题,便如一条小溪,从记忆中流出,于是,彼此在溪水的滋润下,灵魂有了契合,感情得到融通,友情的种子就这样种进了各自的心田。从此,不论在哪里,一见到老乡就心里热乎乎的;从此,彼此相互走动,相互关照,在陌生的城市里便多了一些熟悉的面孔,在孤独的境况中便多了一些关切的亲人。

记得1998年在上海一所学校挂职,有一位比我小得多的年轻教师,就认我为老乡。其实我们不过都是安徽人而已。经常晚饭后,我们一道出去散步。他说着阜阳老家的乡风习俗,我说着桐城老家的人文典故,竟然我们互相对彼此的家乡文化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那时,在上海人高傲的眼光里,在上海话排斥异己的环境中,多一位老乡就多一份安慰,多一份温暖,多一份欣悦。

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在异国他乡,能够有来自中国的老乡给你上课,陪你生活,跟你交流,既没有肤色上的隔阂,也没有语言上的障碍,那是何等的亲切啊!记得我们在巴黎一家中国餐馆吃午饭,看着央视四频道的中国新闻,听着服务员浓厚的乡音,吃着香味可口的中餐,简直就像回家了一样。走在街上,要是看到一群中国人,心里就充满激动和自豪,老乡情结油然而生。那时候,我在心里总是不自觉地默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老乡,因地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语言。

老乡,因时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情结。

可以说,在当今,老乡就如QQ群,微观地看,是一个小小的群体,就像一棵棵树木,自身就是一道道风景。但若是宏观地看,老乡又是一个庞大的整体,就如一片森林,那可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老乡,是黑夜的明星,给夜行人以光明的慰藉;是海边的岸线,给航行者以回归的希望;是寒冬的腊梅,给冻僵的心以复活的期许;是不折的羽翼,给疲倦的鹰以翱翔的承诺。

“老乡帮老乡,哪怕山高路又远,走南闯北胆气壮!”是啊,不管我们走到哪里,只要有老乡,我们就永远不会孤单。(1171字。作于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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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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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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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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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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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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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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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九六八年冬天的那场大雪经典散文

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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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网络里最早对雪留下印象的是我三四岁的时候,那年我家从克拉玛依搬迁至伊犁。抵达伊宁市的时候已是薄暮霭霭的傍晚了,一家人坐在一辆罩有帆布的大卡车里。我似乎是依偎在父亲的怀里熟睡着,父亲忽然将我摇醒:“快看,下雪了!”我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我们的车后紧跟着一辆车,那车放射出的圆柱般的灯光照亮了我们全家,就在这昏黄的灯光中,我看见了缓缓飘动着的雪花,它轻柔如絮,像仙女洒下的玉叶,纷纷扬扬;又似蝶群一般飘飘洒洒,似乎快要落到地面了,又被车辆掀起的风吹起,向上轻扬着,无声地向四周飘去……

父亲说:“好兆头!雪花也在欢迎我们!”父亲诗一样的话语刻印在我记忆的深处,使我自此对雪产生了极为喜爱之情。每逢下雪的时候,总喜欢在雪地里玩耍,或在脚上绑着自制的冰鞋溜冰滑雪,或用水泼出一块冰来打陀螺玩羊拐,或堆雪人打雪仗……然而一九六八年冬天的那场大雪,却使我领略了雪的严酷和危害。

记得那年冬天,天气总是灰蒙蒙不见晴日,时不时便从无尽的苍穹里飘落下雪花来,纷纷扬扬,且一下就是几日不停。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和哥哥随父亲一起清扫院里的积雪,尔后爬上房顶用自制的推雪板推扫房顶上的雪。那雪极厚,推几步便如在推一堵墙壁,双手推不动了,便用肚子顶着一步一步向前移。推扫完了,便在妈妈的惊喊声中从房顶上跳到堆积如山的深雪中,双腿深深陷入其中,还嬉笑着拔出腿来滚下“山”。但是几场雪下来,巷子里和院门前堆积的雪真的快如房顶一般高了,使得大杂院里的这家人望不到那家人,只能望着房檐隔墙喊着相互应着。可这雪依然下个不停,有时候怕雪把房顶压塌了,便半夜起来扫雪。飘雪的夜格外宁静,家家户户的炉膛里都燃烧着煤火,暖洋洋的,但是谁都不敢早早入睡迟迟醒来,怕那雪积压甚厚,把房梁压断垮下来。那时候伊宁市居民的房屋大多为土坯垒就,墙壁倒是挺厚,但木制的屋顶垫铺了苇席和厚厚的麦草,又压了沉沉的泥土,而且听说已有许多人家的房子年久失修,经不住雪压垮塌下来,造成了家毁人亡的事故。

那时候年幼,扫雪中仍忘不了玩耍。抑或是看抗日战争题材的影片太多之故,我和哥哥在堆积如城墙一般的雪中,不停地泼洒水,使它坚硬起来,尔后用铁锹精雕细琢挖出一座“岗楼”来,与房屋一般高,人登上去,可观望院里的一切,还挖了“枪眼”和阶梯。为防止他人随意爬上来破坏,又在阶梯间深挖了几个陷阱,谁要是不经我们同意就上来,非吃苦头不可。

果然,一天中午我放学回来,便有人来我家告状,说是她家孩子上“岗楼”掉进陷阱把腿弄伤了。妈妈气得两眼直盯着我,我不服气道:“谁让她上我的‘岗楼’,我还没有找她算账呢!”一句话把那人噎得直翻白眼,气呼呼地走了。而那时,父亲已有半个多月不在家了。长大后提起这事,妈妈说那时爸爸一直在果子沟公路段上和工人们应付雪崩疏导交通,倘若听说我又闯下祸,非收拾我不可。

妈妈的话,使我对一九六八年冬天的那场大雪敬畏有加。之后,每每途经果子沟时,风景虽然如诗如画,可我的眼前仿佛总是飘着雪花,总是看见纷纷扬扬的雪花里,父亲和一群裹着羊皮大衣,脚穿毡筒鞋的工人在与风雪搏斗,一辆辆笨重如牛的推雪机一边“轰隆隆”响着,一边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艰难行进着……

二十多年以后,我因为工作关系在一堆资料中看到了这样一些文字:一九六八年底,天气渐冷,下雪日渐频繁,次年元月十五日至二十四日,伊犁连续九天普降大雪,平原积雪厚达一米,山区达两米至三米。果子沟交通及区内交通阻塞。因防不及,牲畜无法觅食,造成集体牲畜大批死亡。到年底,牲畜存栏头数由三百六十五万头降至二百三十万头。接着一月二十八日起,寒潮袭来,伊犁河谷出现零下四十三摄氏度的极端气温。五月,伊犁河暴涨,洪水开始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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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说说枫溪河散文

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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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多年以前工作的单位旁边有一条河,它从很久以前来,却不知要到多久的以后去,一直这样不知疲倦的流着,不知它承载了多少美好的记忆,见证了多少历史的变迁或许只有这条河和走过这条河的人知道。

它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枫溪河。枫溪河并没有像它的名字一样给初见它的人一个惊喜,甚至让人很难将它与这个好听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初次见到枫溪河,还不知道它的名字,只是觉得是一条普通的小河,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是一条穿过工业园区的小溪。当听到它有这样好听一个名字的时候,我开始走近它,慢慢的找寻枫溪带给我的那种诗意的、静谧的感觉。

有时候站在河边寻思:或许若干年前,这里没有河堤,没有栏杆,也没有成排的垂柳,甚至只有裸露的红土春天来了,堤岸上开始爬满绿意,并有知名的和无名的小花点缀其间;河中也开始有了禽鸟嬉戏,突然间一只白鹭或者其他的鸟儿从水中腾空而起,鸣叫着冲向云霄;孩子们出来了,女孩子去河堤上摘花,摘了花到河边映着微微荡漾的水波小心的插上;正当微笑着欣赏时一个男孩子往女孩身旁的河里丢了一块石头,女孩不顾一脸的水花,向男孩追去,嬉笑声随着升腾的春天的气息久久回荡如今河边已经没有了戴花的女孩和丢石块的男孩,仅有的就是静静流淌的河水和这个富有争议的名字。

天气慢慢开始转暖的时候,柳树开始吐出新叶,虽然南方并不缺少绿色。有时间你会看到穿着洁白的棉布裙的女孩,捧着一本书照在树下静静的读,时而微笑,时而蹙眉被春风摆弄柔软的柳枝会轻轻的滑过她的脸颊,缠上她的青丝,这时她会用手指挽了柳枝,仍旧静静的盯着书中的世界

南方的春天是短暂的,短暂的只会在梅雨的间隙里出现,大多的时候是绵绵的雨丝遮天蔽日。这时的枫溪河畔会出现很多五颜六色的伞,随着河中的水一样随着堤岸流动。这时候你也撑一把伞,静静的走在河边,虽然听不到水流的潺潺声响,但是雨丝打在雨伞上的簌簌的声音像极了雪花飘落的声响。路面是湿润的,湿润的很是均匀,如果脚下的是青石板,这就真的像是戴望舒诗中的雨巷,我会不会遇到雨巷中那样的撑着油纸伞的江南女子?那时的我常会有这种想法。

雨过天晴,你会突然间发现,春天的雨住了,天晴了,夏天就来了。这里的夏天始终被一种闷热的蒸汽笼罩着,清风拂面的情况很少遇到。貌似整个空气都是停滞的,没有流动,这样的夜晚,我喜欢到河边来。或许是河水的流动真的能够带动空气的流动,给在河边的我一种清凉的感觉。来的多了,我会发现这里不止我一个人,有年逾花甲的老人,互相搀扶着慢慢的从我身边走过,若干年后我会不会像他们那样,搀着别人或者被别人搀着?路边的长椅上也会有乘凉的人们,他们摇着手里的蒲扇,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很悠闲,但是擅自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种闲适。走累了,我也会找一个有点光亮的长椅坐下来,看着飞虫围着那点光亮飞行,这时偶尔会听到虫鸣,就像鲁迅在百草园里听到的虫鸣一样,无名的。

我喜欢步行去吃晚饭,如果有一天特别早,你会看到河边的栏杆上架着很多鱼竿,虽然看不到但是一直在流动的河水里是否有鱼,但是看到这么多的垂钓者,我推测河里大概是有鱼的。垂钓者静静的等待,等待铃响或者浮标的移动,都说钓鱼是一门很有讲究的技术活,我不懂。但是垂钓者的心境我是了解的,急性子是钓不得鱼的,知道姜太公直钩钓鱼就晓得垂钓者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心境了。

等夜幕悄悄降临的时候,河边的一个小广场上,会响起音乐。舒缓的,劲爆的,经典的,流行的都会有。会有年轻的,年长的随着音乐的节奏,跳起舞来,对于跳舞我向来不懂,但是随着音乐来缓解自己的压力对我来说是很有效的。这些人当中,女性居多,不管是以什么样的目的来的,至少河边的音乐让枫溪河不在孤独。

秋天同样的很热,这里的秋天看不到什么落叶,当你真的看到落叶的时候估计已经是冬天了。不知不觉中河边的垂柳的纸条变得僵硬,叶子也开始掉落,相对于其他依然翠绿的植物来说,柳树显的有些另类。但是它依然随着四季的更替,发芽,抽叶,落叶,归根,到哪里都是柳树。这时候走在河边的人们都是匆匆的,裹紧了单薄的衣物,踩着凋落的柳叶,似乎在躲避秋天的凋零和凄冷

匆匆而去的人们,似乎是为了迎接快要到来的冬天,然后又是春天,有句话说得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如果那一年运气好,可以遇到一场大雪,大雪纷纷扬扬的落进看不见流动的河水中,消失的没有痕迹。到处会是银装素裹,只有枫溪河像一条蜿蜒的蛇,吞噬着应该属于冬天的圣洁。河岸栏杆上会有白雪落在上面,松松软软,毛毛茸茸,煞是可爱。这时候孩子们会出来,年轻人会出来,摘掉厚厚的手套,用手轻轻把栏杆上的雪聚集起来,揉成团,扔向伙伴,或者偷偷的走到别人的背后塞进别人的脖子里于是,冬天就在欢笑声,叫嚷声中慢慢消逝,而枫溪河也随着奔流的河水完成了一个轮回。

河流千古,河留千古,多少青春岁月随河流而去,多少美好记忆和历史功绩随河而留传。枫溪,一个很诗意的名字,或许岁月的痕迹已磨平过去的记忆,我们只能汲取其中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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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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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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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操场上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哲理散文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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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2016想让它定格,但是我手机屏幕上还是变成了2017。

我看着早就进入梦乡的她们。我的心里不经感到真的很神奇!来自五湖四海的六个年龄相仿的姑娘。在这8000多个一样的房间中,怎么偏偏选择走进了这一间。而我怎么也偏巧的走进了这一间。不觉中,我的嘴角开始上扬。我把双手合十,低头感谢上帝!这时有位姑娘从睡梦中笑出了声,不知是她也在感谢上帝,还是梦到了什么以前的开心的事。我也想到以前……

不过是2016的前半段,那时我还不在山东淄博这个没有秋天的山沟沟中。那时我还在四季分明的安徽淮北。

那时你可以听见我坐在妈妈骑着电动车的后面背着的单词;那时你可以看见我还为成绩而不知所措的神情;那时你可以听见我的极力争辩着什么非本科不上;那时你可以感受到我时刻准备着再来一年。

那时那时……我记得,一个人在台灯下写着题目。有时累了,看向窗外,看见站在路边的那个孤零零的只有昏暗橘黄的路灯时。我的孤独感像外面拿着利刃的寒风一样劈头盖脸而来,任我怎么去躲,每一寸皮肤还是被侵蚀到发痛。有一次我竟泪流满面,我懊悔为什么以前没有更努力一点,我懊悔为什么这么爱玩,我把自己看到尘埃,甚至比尘埃还低。我听见我每一个毛孔的哭泣……

我记得我和同学在快节奏的复习中短暂的课间相互分享着零食,这就是我高三长胖的重要的原因之一。以至于现在琴房阿姨看到我学生卡的照片时惊讶的说“丫头,这是你吗?怎么当时这么胖。”我们总是擅长在苦难的日子里,找乐子。学习有压力时我们就吃。吃的方式繁多,吃的种类繁多。那时吃零食的香甜,幸福。现在我的脑子还有记忆,像你站在牛奶蜂蜜在炉子上滚的翻着大泡氤氲整个房间的感觉。我真想借机器猫的时光机再走一遭。看看一块小小的面包如何变成了两个人的快乐!

我坐在考场上看着理综。我想有些东西可能真的不适合你,有些东西强求不来。如果我再来一年我就能否从容的应对它们这些小恶魔?这个问题占据着我的心。当我考完,爸爸妈妈来接我时,我坐在电动车的后面默默流泪。那泪水飘了一路。我就是那种固执的人。对于我来说有些东西一念起,我就不管一切,一念灭一百头牛都拉不走。我还记得我为了一些人放弃梦想而争的面红耳赤。但现在我就是那一个。我选择逃避不敢面对自己选择了逃兵这条路。所以我去打工了。

我在一家童装店打工,卖童装。很忙,有时候自己会站几乎一天,你也许不知道站几乎一天的感受。就是你的脚板不是踩在鞋垫上而是踩在一根根细细的针尖上。虽然很忙,但是我明白了很多,人生的路不止一种。

就像我的老板,她初中就不上学了,开始时没有钱。自己去摆路边摊,有时候看见城管就急的抱着衣服就跑。开始时她没有钱给自己的孩子买衣服就自己改旧衣服给孩子穿。她说有一次雷雨交加她骑着三轮车从高架桥上过,她能感觉闪电就在她头上劈。但是她当时一点都不怕,因为她急着回家,因为她当时年轻。现在她回想起来说“背上窜起阵阵凉风。”我问她“有没有想到以后自己会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她惊讶的说“当时我就想城管不来赶我,就行了。”我笑出了声。

她说“日子一点一点过,努力过好当下,做好一件一件眼前的事。因为谁也料不到未来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不要把日子看的太长,看的太长,反而走的没有了动力,没有了激情。看的太长,不正确认识自己有时不过是自己的梦想罢了!”听我这番话。我的记忆被拉回高三时和别人争吵着要不要复读这个未来的问题上。当时的我就是把日子看的太长。站在现在看未来的问题,不管分析的如何透彻,还是现在的眼光。还是对于未来没有丝毫意义。

所以,以后,我不再为未来做想法。我会当未来时变成了现在时,我在去思考去选择。当我走进淄师,我首先适应着一切,适应淄师的洁癖,淄师的早操,淄师的活动。

最重要的是我适应着如何与人交往,就像跳着双人交际舞,远一步,显得生疏。但是太近,又让她人感觉不适。所以如何掌握距离是我在淄师需要继续学习。当然,学习的不止这个还有很多,像美术,我会好好学习美术,因为我报学前就是因为可以学美术,我太爱色彩!它太美丽,每一种颜色,每一种美丽。剪纸,我还记得我给剪纸老师发作品时,我对老师说“剪纸,会陪我一生。”我会好好学习舞蹈,虽然我12年没有跳过舞蹈,但是我会好好学习。因为我希望有一天,花好月圆,我翩翩起舞,他弹琴亦是静静看着就很好。钢琴,我也太爱了!我喜欢双手飞舞在黑白间优雅的像一只蝴蝶的自己。我不知道2017带给我的是什么,但是我会把日子一点一点过下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操场上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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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怀念捉鱼的经典散文

全文共 1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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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走过鱼塘水渠,就会想到童年的家乡,想起故乡的鱼塘,想起童年时代捉鱼的情景。

家乡人每到除夕前一天的时候总要抽干几口鱼塘,承包鱼塘的人要把一年来辛辛苦苦养的鱼,捉来卖,换上钱来过年,给孩子添上几身崭新的衣裳,采购一些年货,也给自己留几条鲜鱼过年。更主要的是,大人们在捉大鱼的时候,我们小孩子也可以下鱼塘去捉鱼,自然捉到一般都是鲫鱼、鲇鱼,以及不知名的小鱼,不过这些并不重要,而是捉鱼的乐趣,于是捉鱼是孩子们最欣喜的事了。

记得有一年快过年的时候,天异常的寒冷,凛冽的寒风刮了好几天,鱼塘边上的树木早已是光秃秃,没有一片的叶子,风一吹来,只是光着身子在摇晃着,冻得直哆嗦。在春天可以看到绿茵的小草,这时也换上了黄衣裳耷拉着脑袋,紧缩着一团,气息奄奄地垂在鱼塘里的水面上。鱼塘的水面微波粼粼,倒映着的蓝天白云,也成了跳动的音符,一圈又一圈地荡漾开去。偶尔有一二条大鱼浮出水面,吹个小泡泡,吸了一口气,转个身,撅起尾巴,又钻到水底里去了,只留下尾巴掀起的浪儿,让人们知道鱼塘里有大鱼呢。

吃过早饭后,承包鱼塘的人,扛了把?头,来到鱼塘便边,一锄一锄地把鱼塘的决口排开,一会儿水开始往外流去,随着决口的增大,水也变得大起来,变得湍急起来。几个小伙伴早已从家里拿了粪箕、小水桶在鱼塘岸边等待着,承包鱼塘的人看着我们在等待着打鱼,指着鱼塘里的水,笑着说:“想打鱼,还早呢。”虽然天气寒冷,冻得我们直打哆嗦,但我们依然在兴奋地看着水位一点一点地落下去,塘对面数不清的树根交错深入塘中,也开始露出它的真面目,树根下面有许多小洞,有好多好多的鱼藏在树根下面的洞里,以前很多小伙伴打鱼的第一站就是到那树根底下或小洞中摸鱼,会摸出许多小鱼来:有鲫鱼、鲇鱼、鲤鱼……但现在大家都怕到那里去摸鱼,原因是有年夏天,伙伴们兴起,到鱼塘边的树上嬉玩,一个叫细妹的伙伴眼尖,惊叫一声:“蛇!”大家循身声望去,一条碗口粗的大花蛇盘绕在树根上。大家没命地跑,脸都吓白了,腿也吓软了,跑出很远很远才坐在地上喘着粗气。以后一谈到那树木,大家都不寒而栗,现在只有大人才不怕到那里去摸鱼了。“鲫鱼,大鲫鱼!”伙伴们不约而同地喊了起来,只见一条大鲤鱼从对面树木下的树根洞里跳了出来,伙伴们眼痴痴地望着,谁也不敢前去。一个叫泉章的伙伴说:“拿竹竿来扒!”另一个说:“不行,太远了。”“要是它一直跳到我们跟前就好了!”细妹想得天真……大家七嘴八舌,终归毫无办法。我趁大家说话之际,偷偷溜到那树木边,因为我知道蛇在冬天是不会出来的。我将两脚勾住树干,将身子倒下去,伸出双手,抓住了那又大又肥的鲤鱼。“捉住了!捉住了!”伙伴们为我而高兴,而我却被那承包人骂了一声:“不要命了,多危险呀!”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捉到了第一条大鲫鱼。

随着太阳慢慢地从东边山头上爬高,鱼塘里的水越来越少了,快到中午的时候,鱼塘了的水只剩鱼塘中央落窝的一点了,那些大鱼、小鱼开始乱着一团起来,活蹦乱跳,似乎已经明白自己末日的到来,也让鱼塘岸边站着人看得心里痒痒的,恨不得马上下去抓鱼了。但我们只能等承包人把大鱼打完之后才能下去捉鱼,如果提前下去捉的话,会被他赶上塘岸来,无奈呀,只能眼巴巴地先看着承包人打大鱼,心里打紧得很。大鱼打完之后,承包人说了声可以了,我们一窝蜂地走下鱼塘里去,开始捉鱼,我先是用两只小手伸到鱼塘的淤泥里去,慢慢摸着,因为有些比较大的鲫鱼等钻在淤泥里去,若用粪箕是难以打到的,只有用手摸着,碰到鱼后就两手迅速握住,摸到鲫鱼还好,容易捉住,但摸到鲶鱼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鲶鱼的身子很滑,嘴角有两边有刺,一不小心就会被刺着,你的手会不由自主地松开,鲶鱼就会乘机溜走,不过我可有经验,摸到鲶鱼的时候,我只需要一手顺着鲶鱼的嘴巴摸去,就不会被刺着,凭着这一功夫,我一般都比小伙伴捉到鲶鱼多得多。稍大的鱼捉得差不多了,然后我会用粪箕去捞浮在水面的小鱼,那捞一下保证有几条或十几条小鱼,收获也不错。摸着、捞着,我们的小手冻得通红,嘴唇发紫,但我们似乎还每感觉身体的寒冷,一心一意打着鱼,眼睛死死的盯住浮在水面的鱼,只要出来吹个气泡,我都会把粪箕往目标一捞,保证把鱼捞着,变成囊中之物。确实鱼塘中没鱼可捞了,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爬上岸,提着装满鱼的水桶回家,这时阵阵的寒风袭来,才知道身体的冷了,于是踉踉跄跄赶紧往家跑去,母亲看到我后,总会赶紧帮我XX,叫我去洗澡,嘴里嘟囔地说:“打的鱼还不够买洗衣粉的钱呢。”

但这捉鱼现在回想起来,却分外生动有趣,那幼稚的童年啊,直到现在,我对鱼的认识比身边任何一个人都全面,这可能正得益于我童年那无数次捉鱼经历。而这丰富的经历全部沉积在我的记忆深处,回想时,自己总是忍不住微笑——这些童年的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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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来生,许我宝剑在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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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青松,繁星缠明月,抚琴任游万里长空

大漠旭日,长风绕战旗,拔剑笑指苍茫天地

----- 题词

我出生在古匈奴驻地漠北,从小崇尚宝剑在握征战沙场的将士,孩提的我常常手握木棍剑,骑着小毛驴,脑海中想象着将军的神武,与同伴们大声背诵“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在沙丘里来回兜圈。不觉时光不在,我已不惑,小时候想象的剑不离身,纵横疆场的情景渐渐离我远去,留给我的也只是对广袤大漠的回忆——沙漠的沙丘轮廓清晰,丘脊线平滑流畅,迎风面沙坡似水,背风面流沙如泻。梦未圆,人渐老,今世,已然无缘宝剑相随;来生,可否许我宝剑在手?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定追随将军傲骨镇漠北,在狼烟烽火中报酬国志,在金戈铁马上展示宏图……长亭古道,天涯仗剑,碧血染戎袍,把豆蔻青春写进宝剑的严寒酷暑,把韶华岁月留在长空碧日的浩瀚沙漠,不后悔,不放弃,哪儿需要,哪儿出现,抵御强敌威武不屈,绝不退让。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必持之以恒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健康的身体,即使手握宝剑有何用处,不过是沽名钓誉的幌子,不过是华丽场面的装饰,人生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坚持,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意义的,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收获的,没有坚持必将是一无是处。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不惜拼尽全力护卫手无寸铁的平平百姓免遭残忍伤害,与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暴徒决一死战,直到最后一滴血一丝力,虽九死而无悔……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立志仗剑行走沙漠, 让呼啸的满天风沙在赤胆忠心的守卫下,悄然而退化害为利,将生命之绿,在沙漠中花繁叶茂,从春到冬,从冬到春,用年轮一遍一遍粉刷时代的苍桑与对绿洲无限的眷恋,守望绿洲与黄沙相伴,飞鸟伴驼玲起舞,期待沙漠水库百鸟飞,青土湖畔芦苇荡。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偿我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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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打不死的小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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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你,好想你,却欺骗自己。

延续今天中午的话题,就在想,如果你真的不去广州,那我怎么办,没有你在身边,还要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去想念你,我的心真的很难安定下来的。

不知为何,只要能看见你,我就会感到莫名的心安,有时见不到你,心总会紊乱,久久都不能安定下来。而有你在身边,会有一种很踏实的安全感。我想,这不仅仅是爱你。

原谅我再一次违约不再打扰你的承诺,我真的放不下你,我不管你将怎样对我,这次我是铁定了一颗心要追你。

年少轻狂的执着与坚持,它要我这样去追求自己心爱的人,我又如何轻易说不。

我迷恋上了你的笑,爱上了你的好。

你在我身边,上帝也在我身边,可它不是万能的,你才是伟大的。它不能决定我爱不爱你,可是你可以,决定权在你手里,倘若你拒绝,我肯定坠入大海,又不会游水,绝对尸骨无存,而现在,活人还在你的世界里,我有怎样的未来,就全交给你了。

看在我真的执着与坚持,而且你又不断说一些打击我的话来劝我放弃,可我还是没有放弃的前提下,你再好好考虑一下我呗,让我做候选人也可以啊。不然以后你真的好难好难再遇见像我这样的人了。真的。

程,连风中飞花也明白我对你的情意,你怎么就狠的下心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我。

我不会放弃的,我是打不死的小强,打不死的小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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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赖子散文

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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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子好唱歌。我们上高中那会儿,音乐课的时候,赖子很喜欢到讲台上表演。低着头,拿一个本子(本子上都是歌词),说一句:“我给大家唱一首我自己写的歌……”说完就唱了起来。赖子唱歌的声音极小,坐在第一排的都听不清,更不用说我们了。但赖子唱的却很投入,眼睛眯缝着,头微微的仰着、晃着……估计他是在自我陶醉。赖子会写歌,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了不起的,于是我们都叫他“音乐才子”,他听了以后对我们说:“在乐坛,陈奕迅被称作小张学友,林宥嘉被不少人称作小陈奕迅,你们都别叫我音乐才子了,干脆都叫我小林宥嘉吧。”我们听了都做呕吐状。

我学过几天吉他,也喜欢音乐,就跟赖子说:“我们建个乐队吧。我当吉他手,你来唱。”赖子很高兴地同意了。我们的乐队叫“梦之队”。赖子当时写了很多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高考怕个啥?该咋还得咋……”可见当时的水平确实不怎么样。我们疯狂的迷恋音乐,下课不停地唱,放学后不停地唱,后来发展到上晚自习的时候,逃课到外面去唱……有一次,我们逃课被班主任逮到了。赖子对班主任说:“跟孟楠没关系,是我鼓弄他这么干的,要罚罚我一人好了……”好在老师也只是说了我们几句,就让我们回去了。我对赖子说:“你真够意思!够爷们儿!”这是我心里话。

赖子借钱很有意思。他朝我借钱的时候,经常会借一百零二、二百零三、三百零二……还钱的时候,直接还给我几个整票子,两三块的零头不还。他觉得“没有必要”,我也觉得没有必要;这么好的关系,不能连两三块钱都斤斤计较,显得小气!于是他就像捡了大便宜似的,咧着嘴嘿嘿笑。我也只好笑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把这些零钱存起来,捐给街道上卖唱、乞讨的老人了。街道离我们学校很近,很破旧,总有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人,在那儿乞讨。赖子把零钱捐给他们,不多,每人摊两三块。我能想象得到:赖子把钱捐给他们的时候,肯定是咧着嘴嘿嘿笑的。

高中毕业后,我在宿迁上大学,赖子在南京上大学。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在南京工作。我到南京的时候,赖子已经在南京混了一年了(他上的是大专,比我早一年毕业)。我刚到南京的时候就住在他那儿,他帮了我很多。我因为是三流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找工作四处碰壁,高不成低不就,所以那段时间很压抑。赖子就在工作之余,邀我一块儿去夫子庙、玄武湖、紫金山,让我好好放松放松。赖子对我说:“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工作会有的,这段时间该吃吃,该玩玩,找个工作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儿,不要整的跟破产了似的……”那段时间真多亏了赖子。

有一回,我和赖子在玄武湖玩了半天,该回去的时候,赖子说还没玩过瘾,就提议去附近街道上逛逛。我们在街道闲逛的时候,碰到一个乞讨的老人,赖子二话不说,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恭恭敬敬的铺在老人面前的“破碗”里。我也学他,二话不说,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恭恭敬敬的铺在“破碗”里。他对我笑笑:“以前给都给2块,现在物价涨了,就给5块!”聊起学生时代的事儿,赖子说:“咱哥俩都没当上歌手。但当年疯狂了一把,这就够了!”赖子说他刚到南京来的时候当过酒吧歌手,他说当时他想当下一个林宥嘉;但没过多久就不干了,因为养不活自己。赖子一边说一边笑,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生活,断送了赖子曾经美好、天真的梦想,却把成熟、坚强留给了他。他没有成为第二个林宥嘉,但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赖子——一个平凡、善良、坚强、豁达的年轻人,一个曾经追过梦的有志青年。这,就够了。

前几天,赖子找我借钱(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工资、待遇都不错)。我问他借多少钱。赖子说借二百零七。我笑笑,说物价又涨了?赖子点点头,咧着嘴嘿嘿笑了。他笑的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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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TOsomeone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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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大批要好的兄弟姐妹们要结婚了

祝福之余 也回想起当年的疯狂

她喜欢他 他喜欢她

如今要嫁的不是他,要娶的不是她

不知道婚礼上戴上戒指的一瞬还会不会想起他,记起她

而参加婚礼的他和她会不会难过

或许会

或许不会

在我看来

多么可惜

她未必是不喜欢他的

只是没有发觉自己喜欢罢了

他未必是不在意她的

只是没有发觉自己在意罢了

他曾说过

累了

追不动了

也等不动了

于是选择了别人

之前和她是道别过的

替他难过

也替她难过

人总是经历过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才会珍惜那个在对的时间遇到的对的人吧

遇到,珍惜

说你们呢

54,206,401,215,

还有把蕾姐的梅子酒喝光的几坨

想起来一篇文章

一个朋友说,追了她很久的那个男孩今天结婚了。

我说,你想怎样啊,喜欢了你五年你都无动于衷。

她说她去参加了婚礼,新娘很漂亮。

新郎也很帅。

好像第一次觉得他原来也是蛮有魅力的。

怎么当初没发觉呢。

她说原本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爱上过他。

但是在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的那一刻,她的心疼了一下。

她说,最难过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

而是那个爱了你很多年的人转身离去。

当你看见那个说爱你一辈子说等你一辈子的人,

给另一个女孩的无名指带上戒指的时候,

你能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今天的主角不是你。

不管她是不是灰姑娘,今天的公主都不是你。

他是个飞行员,在全封闭训练的时候为了能给她打电话。

他要走很远的路去附近的公用电话亭。

冬天飘着雪很冷。

她还不耐烦的说干嘛没事总给我打电话。

她不知道他在这边已经冻得不行了,

他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

现在她想起这些来脸上还是会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然后定过神来看看着眼前的这对新人。

新郎依旧是他,但是他的甜言蜜语海誓山盟。

早已不是为她所说。

有多少人能够承诺爱一个人一辈子又付诸行动了呢。

当努力了好多年依然没有结果的时候。

谁还会一直等你呢。

终于明白,

我们都能勇敢的面对你爱的人不爱你,

但是谁都无力面对当一个爱你很久的人转身离去。

那种骄傲那种幸福荡然无存。

请珍惜你身边默默爱你的人。

或许,有一天当他真的离开了。

你会发现,离不开彼此的,

是你,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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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六月六太阳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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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岑巩县羊桥乡,有一个寨子叫钟灵,住着百来户人家,全是土家人。每年六月六这一天,寨上特别闹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穿上节日盛装,鸡叫五更就起床,担起头天准备好的粑粑、炒米、糖果,爬到寨子附近最高的鸡公山顶上。大家面对东方,合掌作揖,等着太阳出来,嘴里不断地念道:“东方太阳快快升起,天下众生个个欢喜。今天站在公鸡山上,公鸡高声在呼喊你。”太阳出来了,大家欢呼跳跃,大人们把粑粑、糖果甩进树林里让娃娃们去抢,大家哈哈大笑,最后围起来跳甩手舞,一直到太阳下山,人们才回家。这就是思州土家人的太阳节。

上古时代,天上突然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把大地照得发红,树木晒焦了,田土晒裂了,龙鳌河也晒干了,河两岸的石壁也晒得开裂,眼看人间生灵就要毁灭了,钟灵寨上的男女老少,个个愁眉苦脸,不知该怎么办。

一天,有个名叫阿桑的后生,从外面拜师学法回来,问寨老:“天上太阳这么多,这么大,你该想想办法呀!照这样下去,大家还活得成吗?”寨老愁眉苦脸地说:“我们也想不出办法来呀。”阿桑说:“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要有几个能人陪我到太阳山上去,将十支神箭取来,把太阳都射下来。”

第二天,寨上选出了三个身强体壮的后生,身背干粮,手提钢刀,陪同阿桑前往太阳山。大家敲锣打鼓,一直把他们送到寨子附近的高山顶上。阿桑面对东方,双手作揖,念道:

天门开,地门开,土家送我上山来,

如今天上烧大火,地上凡人满遭灾。

玉帝快派祥云来,土地菩萨把路带,

把我带到东海岸,把我引到太阳山。

东海龙王借大水,太阳山上取神箭,

诸仙快快搭救我,保佑众生得平安。

突然,东海天边飘来一朵红云,把阿桑他们接上了天空。经七七四十九天,他们来到了太阳山上。太阳山像一炉火,烫得他们汗水淋漓,烧红了他们的皮肤,烧卷了他们的头发。他们顾不得叫苦,到处寻找,终于在青根山脚看到了十支神箭,大家高兴得跳起来,刚想扑过去取箭,发现一条大蟒蛇盘在那里,昂起头,张开血口,守护着神箭。阿桑拔出钢刀,一个箭步冲上去挥刀砍杀,同他去的三个后生一拥而上,与大蟒厮杀起来,终于斩断了大蟒的七寸,夺得了神箭。大家高高兴兴地回到钟灵寨。

第二天一早,阿桑背上神箭,来到公鸡山上,等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张弓搭箭,嗖嗖嗖地一连射落了九个太阳。最小的一个太阳吓得回头就跑,一直不敢出来。从此地上一片漆黑,越来越冷,人们无法生活。阿桑见事不妙,又跟寨上的人们说:“太阳多了不行,没有太阳也不行,我们还得想办法把躲着的那个请出来。”大家都觉得这话有道理,却不知怎样才能把太阳请出来。一天,阿桑和全寨老少,牵着牛马,赶着鸡鸭,来到钟灵坝上,求太阳出来,他们喊了三天三夜,太阳没有出来。阿桑说:“这里怕是离太阳远了吧,再说大家一齐喊,声音混乱嘈杂,太阳吓怕了,不敢出来。我想要有人到太阳升起的东海边去喊,它一定会出来。看谁有这个本事!”人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应承这个事。突然,一只鸭子自告奋勇地说:“我去喊来,如喊不来,你们打我的嘴巴!”说完,一展翅飞到龙鳌河中,朝东海方向游去,它一边游,一边喊,一直游了七七四十九天,一直喊到东海边,脚走跛了,嗓门也喊哑了,太阳还是不出来。最后鸭子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大家十分失望,一个后生生气地一脚踏去,将鸭子的嘴踩扁了,脚也踩平了,直到现在,鸭子的嘴都是扁的,走路是一摆一摆的。鹅说:“我的嗓门比鸭子大,让我去试试,如果叫不出太阳,大家敲我的脑壳!”说了,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它也向东海游去,一边走一边喊,也走了七七四十九天,脚也走跛了,嘴也喊干了,还是没把太阳喊出来,最后,也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寨上人十分生气,有人提着鹅的脖子就是一扭,敲它脑壳。鹅的脖子扭歪了,脑壳也敲起个包包。直到现在,鹅的脖子还是歪的,脑门上的包包也没有消。后来人们要公鸡去喊太阳,公鸡说:“我不会游泳,不会飞,怎么能叫太阳出来呢?不过大家相信我,我可以试一试”。公鸡来到附近的高山顶上,面对东方,拍着翅膀,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太——阳——哥,出——来——罗!”它一连喊了三遍,躲着的太阳被叫醒了,觉得声音很好听,慢慢地伸出头来看。公鸡看太阳出来了,很高兴,又喊道:“太——阳——哥,热——和——和,快——照——我!”太阳知道人们想它,不会再用箭射它了,就从东方升起,大地又见到了光明。

寨子里的人们非常高兴,大家手牵手地围着公鸡跳,人人争着向公鸡投粑粑、炒米、包谷,娃娃争着抱公鸡,这天为农历六月初六日。为纪念这个日子,当地土家人将每年六月六定为太阳节,一直流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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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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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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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你不是无可替代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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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时候碰到这两个字,会把幼稚和无知这两个词扔的远远地,理智又清晰地断言到:“怎么可能、一定不会”,这是一场神奇而又漫长的抛物线运动,起点或是终点都将逾越数年,可是等到过去十多载,头发与骨骼都长成了足够的分量,再次遭遇爱情,却被曾经扔的远远地幼稚和无知狠狠的集中了大脑。

就像年少的时候读红楼梦,总觉得宝玉和黛玉之间那刻骨铭心的爱情是多么的令人羡慕。宝玉曾说他看到男子只觉得是污泥,看到女子只觉得清爽,尤其在她看到黛玉之后,那种油然而生的情愫深深的吸引着他去靠近黛玉,两人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个时候的他们,嘴里说的、心里想的都只有对方。

不管是黛玉或是宝玉,他们最后谁都没能逃脱命运的安排,就在宝玉接受宝钗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黛玉在宝玉的生命里并不是无可替代的。连黛玉都不是无可替代的,再想想我们现在所经历的爱情,就算当时说着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但是当我们面对真正的现实的时候,矢志不渝的爱情也只不过是一个可笑的泡沫罢了。

也曾经可笑的以为,一路上所有的遇见都是我们美好的经历。但是太过美好的温暖,最后,都会被一句:“你不是无可替代”而打破,于是,我们都变成了了习惯惶恐的人,总是匆匆的来,匆匆的去,谁也不会再为谁而停留,也不会再为某一段故事而感染伤怀,蓦然流下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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