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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精品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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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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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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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观沧海改写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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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安十二年,我率领几十万大军,一下子除去了我大魏王超市的心腹大患——乌桓。统一了北方后,我班师回朝。途中,在东方的一个滨海小镇里,我看到了雄伟壮观的碣石。

于是,我叫了几个随从,登上了碣石山,以便观赏沧海。只要见海面上水势汹涌,水面上,一座座岛屿拔地而起。在山上,路边的灌木丛生,各种野花、野草生长的十分丰茂。一阵刺骨的秋风吹来,水花冲天而起,一个大浪撞在了一块大礁石上,但是旁边的狼还是在滚滚前进着。统一天下也是如此,在过程中,有些人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价值来消灭敌人,但我绝不当一个奸臣。此刻,我觉得热血沸腾,胸口在不停的起伏着。虽然我清楚帮刘邦打天下后韩信的下场,可我活着的时候要当豪杰,死了也要当人人称赞的鬼雄!现在我觉得天上的星星、月亮河太阳都是出自那广阔的大海里的,大海就是我的胸怀!我是多么想让天下所有的人才都来帮我打败那愚蠢的孙权和老谋深算的诸葛亮呀!但也不能得意忘形,该歌咏魏国那英勇的战士们!

我诗兴大发。于是,提笔写下《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瑟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我写完这首诗后,心里更是觉得兴奋不已。于是命令快马加鞭,给皇帝去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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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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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15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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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银杏的抒情散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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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自我记事起,我的窗外便有你,现在也有你,但未来我不知道。你伴我长大,像一位朋友,我不能也不愿去想象失去一位朋友的滋味。

银杏,你与你身旁的老屋伴了我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你每一个模样,我都记得。

春天,我看着你光秃秃的枝干一点点,一点点地吐露新芽,悉悉落落的新叶慢慢地爬满树梢,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看得满心欢喜。

盛夏,你在烈日下撑开自己的绿伞,你的叶子并没有因为炎了的炙烤而萎靡不振,反而变得更绿更清新了。阳光照在你身上,有粼粼光斑,这样的你,显得十分精神。

秋天,你的银杏叶褪去了充满生机的绿色,换上了略显轻松的黄色。微风轻轻吹,它就悠悠然飘落,好似飞舞的黄色蝴蝶,老屋门前的那条小路被你一片又一片的落叶遮盖,地上到处都是金黄的小扇子,并不萧瑟,也没有寂寞的样子。

寒冬,你的树枝上吊着几片叶子,摇摇欲坠,又露出了光秃秃的枝干。但是你那傲然于天地间的模样,让我心生敬佩。你毫不掩饰自己的荒芜之姿,粗壮的枝干在寒风中不为所动,不畏严寒,不惧探索的目光,犹如淡然,孤傲的君子。

银杏,你每一个样子,我都喜欢。但是现在,你身旁的那栋老屋一夕之间就坍塌了,成了一片废墟。我的窗外,再也不会,有你们并立时卓然的身姿,再也不会有鸟儿停在你与老屋身上为我唱歌,再也不会有风吹银杏叶落满屋的风景。窗外风在吹,我知道你在风中鸣咽,仅管从前风大时你也会鸣咽,但我听得出来,那时的你是欢快的,此刻的你,同我一样,心中蓄满了悲伤。

银杏,我的记忆里处处都有你的影子,你落下的每一片叶子上都记着我的模样。你的落叶便是我已逝的时光,如果有一天,你枝干的每一处都变成了我流走的时光,那么你就从我的身边走过了,你会是我记忆里的最珍贵的。

银杏,当我同老屋说再见时,我便知道,有朝一日,我也要同你说再见,于是,我便想为你,为我们记录下曾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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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赖子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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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子好唱歌。我们上高中那会儿,音乐课的时候,赖子很喜欢到讲台上表演。低着头,拿一个本子(本子上都是歌词),说一句:“我给大家唱一首我自己写的歌……”说完就唱了起来。赖子唱歌的声音极小,坐在第一排的都听不清,更不用说我们了。但赖子唱的却很投入,眼睛眯缝着,头微微的仰着、晃着……估计他是在自我陶醉。赖子会写歌,这在我们看来是很了不起的,于是我们都叫他“音乐才子”,他听了以后对我们说:“在乐坛,陈奕迅被称作小张学友,林宥嘉被不少人称作小陈奕迅,你们都别叫我音乐才子了,干脆都叫我小林宥嘉吧。”我们听了都做呕吐状。

我学过几天吉他,也喜欢音乐,就跟赖子说:“我们建个乐队吧。我当吉他手,你来唱。”赖子很高兴地同意了。我们的乐队叫“梦之队”。赖子当时写了很多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记得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高考怕个啥?该咋还得咋……”可见当时的水平确实不怎么样。我们疯狂的迷恋音乐,下课不停地唱,放学后不停地唱,后来发展到上晚自习的时候,逃课到外面去唱……有一次,我们逃课被班主任逮到了。赖子对班主任说:“跟孟楠没关系,是我鼓弄他这么干的,要罚罚我一人好了……”好在老师也只是说了我们几句,就让我们回去了。我对赖子说:“你真够意思!够爷们儿!”这是我心里话。

赖子借钱很有意思。他朝我借钱的时候,经常会借一百零二、二百零三、三百零二……还钱的时候,直接还给我几个整票子,两三块的零头不还。他觉得“没有必要”,我也觉得没有必要;这么好的关系,不能连两三块钱都斤斤计较,显得小气!于是他就像捡了大便宜似的,咧着嘴嘿嘿笑。我也只好笑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把这些零钱存起来,捐给街道上卖唱、乞讨的老人了。街道离我们学校很近,很破旧,总有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人,在那儿乞讨。赖子把零钱捐给他们,不多,每人摊两三块。我能想象得到:赖子把钱捐给他们的时候,肯定是咧着嘴嘿嘿笑的。

高中毕业后,我在宿迁上大学,赖子在南京上大学。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在南京工作。我到南京的时候,赖子已经在南京混了一年了(他上的是大专,比我早一年毕业)。我刚到南京的时候就住在他那儿,他帮了我很多。我因为是三流大学的应届毕业生,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找工作四处碰壁,高不成低不就,所以那段时间很压抑。赖子就在工作之余,邀我一块儿去夫子庙、玄武湖、紫金山,让我好好放松放松。赖子对我说:“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工作会有的,这段时间该吃吃,该玩玩,找个工作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儿,不要整的跟破产了似的……”那段时间真多亏了赖子。

有一回,我和赖子在玄武湖玩了半天,该回去的时候,赖子说还没玩过瘾,就提议去附近街道上逛逛。我们在街道闲逛的时候,碰到一个乞讨的老人,赖子二话不说,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恭恭敬敬的铺在老人面前的“破碗”里。我也学他,二话不说,掏出一张五块钱的票子,恭恭敬敬的铺在“破碗”里。他对我笑笑:“以前给都给2块,现在物价涨了,就给5块!”聊起学生时代的事儿,赖子说:“咱哥俩都没当上歌手。但当年疯狂了一把,这就够了!”赖子说他刚到南京来的时候当过酒吧歌手,他说当时他想当下一个林宥嘉;但没过多久就不干了,因为养不活自己。赖子一边说一边笑,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生活,断送了赖子曾经美好、天真的梦想,却把成熟、坚强留给了他。他没有成为第二个林宥嘉,但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赖子——一个平凡、善良、坚强、豁达的年轻人,一个曾经追过梦的有志青年。这,就够了。

前几天,赖子找我借钱(我已经找到工作了,工资、待遇都不错)。我问他借多少钱。赖子说借二百零七。我笑笑,说物价又涨了?赖子点点头,咧着嘴嘿嘿笑了。他笑的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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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海边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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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来到这里已经好些日子了,有点想小时候天天趴着写字的桌子,有点想虽然恐高却非要爬上去乘凉的天台,还有点想妈妈的唠叨和奶奶的酸菜。

去年过完中秋节过来的,一直到过年的这几个月都很开心,认识了一群很交心的朋友也学了很多关于做人做事道理,好像还写了个微博说关于安天命阅人事的宿命,听故事里的人怎么说,想想都挺好笑的。 第一次去了海边,这个好像也很好笑,搞得谁没见过海似的,但是对我确实也很难得。奇怪的是看着那些奔腾的浪花只是想一直对着海水的那头看着发呆,什么都可以不想,所有烦恼或是开心都可以由他去。 第一次上了公交车发现一句话都听不懂,原来说的是闽南语,这次该是大家笑话我了,后来学了第一句闽南语的是吃饭,慢慢慢慢的偶尔也能明白他们讲的。 所有这些都没注意到的事情原来我都记得,也难怪,夜里更容易想起来白天是怎样过活的。

习惯了晚睡,可能是脑子装了太多事,也可能是怕受自己支配的时间太少了,毕竟一觉醒来又要面对客户和老总。 工作上,其实同事一起很喜欢开玩笑,习惯性的每天一则笑话,气氛有时会过于活跃,偶尔闹闹脾气下一秒说开了还是哥们儿,因为男的是男的,女的是汉子,都玩得开。 每次打电话回家都会说就在这边工作一年再说,不管是不是算颓废了,这边人都很照顾我,我也学着更好地与人相处,能用这样平静的心态去接受现在的一切,也算是一种长大吧。

到现在已经很久没去海边走走了,好像也没有什么留恋的,像是之前走过的所有地方。然而海边生活的日子很久都是开心的,加上偶尔情绪低落时告诉自己suck it up!的日子,却是值得一生都记得的。

或许不久我又要走了,回家去小心翼翼地触碰那些破碎的回忆,到时候兴许我会想此刻想家那样想念这里的日子,这里的人。 !Buenas noc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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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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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的路上,能否结伴而行,要看追求的东西是否相同。

朋友问我说你都看什么书,我说这可不好说,从罗曼罗兰到余秋雨,从郭敬明到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只要感兴趣的我都看。

我喜欢郭敬明的文字,一见钟情。他的文章饱含凄凉伤感的美。又不乏令人看下去的张力。

凄美也是一种美。我爱美。

看郭敬明文章的时候,我总感觉是在看自己。于是便把郭敬明

引以为知己。但是从几天前我就开始决定,我要做个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好孩子,不能动不动就把伤感孤独挂在嘴边,尽管孤独依然如影随形,但我也很幸福。

有的时候,心会在唱歌。多想想别人的笑容,想想开心的事情,想想美好的东西,仿佛世界全都是光芒。阳光普照的世界里,每一个细胞都是幸福的。

把自己沉浸在小说里吧,湿淋淋的,每个细胞都在兴奋,都在颤抖。已经忘记从什么时候起,小说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持久的动力,无论是看小说,还是写小说。

真实世界真可怕。每天都要警告自己,不要轻易动情,否则一不小心成了别人的小三,最后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还是一个人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想和谁做好朋友就和谁做好朋友。不必因为和某个异性走近了,被某个有心之人看在眼里,然后被贴上不守妇道的标签。

我思考了很久都没有结果,上辈子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事,所以才会让我这辈子投胎成一个女人呢?

有一瞬间,心变得极其淡然。仿佛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可有可无,仿佛下一秒半空降落个,也懒得动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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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散文作品背影读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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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这篇文章中,并没有对父亲过多的介绍,可是却让人记忆犹新,而那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父亲那“背影”细节。

在当年的社会,年年征战,不断有有战争在身边发生,可谓是民不聊生。人民无不怨声载道。而朱自清的父亲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朱自清的祖母刚刚去世,而朱自清的父亲还失去了工作,此刻顶着祖母去世的痛苦和失去工作的悲愤送朱自清去北京上学……

而恰恰是在悲凉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反映出情亲的温暖,正所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可是情亲则是这个世界上恒久不变的。作者就是在那困境中体会到父亲那满满情亲。当时,父亲买完橘子回来时,是先把橘子放在月台上,在艰难的从月台上下来。那里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作者的眼泪差点流下来。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了作者父亲对儿子的.深沉的爱。

经过这个背影我第一次感觉到“父子大如天”。

忽然想起美国一个电影叫《亡命天涯》,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被人陷害说他杀了人,而在当时人人都以为他杀了人,包括他的父亲。主人公在亡命之前为见生病的父亲一面,潜入了早已被包围的父亲家。而当他父亲发现他来了,悲愤交加,直到他喊出一句:“爸爸,我就是你!”父亲才一下释然,帮忙主人公逃出生天。

所谓父子连心,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吧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父子不和,吵架,斗嘴。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父子关系是十分含蓄的,不动声色的,以至于父子感情隐藏甚深,不到关键时候往往就不得显现,而背影就正好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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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为你写下的诗散文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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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阳光明媚。

这样的日子和午后,我的心便飞了,我把一颗心放逐,然后灵魂出窍不明来路,不知归途,隐隐约约有你在前方。

你来自长江边上,来自河岸,来自乡间。我游离在城市的边缘,写我的故事,有我的哀愁。

不曾预料,只是雨寄相思,风月为媒,你便来了。

沾一点你家门前的清流,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借你一把伞,凉爽明媚的日子里,我的女子,你来了。

哪里是我们的家呀?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你敢,我们就私奔,到唐朝去……

寻找,已经消失了的光明。

我们的从前就从隋朝的末年开始吧!兵荒马乱的时代。

我是那位姓李名靖的大将军,红拂便是你了。

你的媚柔和魅惑让我让有了颠覆一朝盛世的雄心。你的红装素裹,我的金戈铁马,不仅成就了李世民的百年基业万世盛名,也用私奔写就了我们的不老传说。

唐朝很漫长,我们的日子很短暂。

那么我们把日子搬到唐朝去吧。我挑水,你浇园。

织你天上的锦,写我心中的历史。

谁把我领回盛唐,让我成为了一代诗仙?

你的记忆里,一定有一个有文才武略,通诸子百家,学尽儒、释、道、侠和纵横之术,曾让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宏论退番书,仗剑执笔,白衣胜雪的诗意男子,你设想那就是我,那时我的名字叫李白。

你在公元726年走进我的往事里,那年我26岁。醉卧酒家的我被你收留。一段缠绵的情事连同你的酒香留在了远古的历史上。

那时你的名字叫吴姬。一同让后人记下的是我写在你家酒肆上的那首诗: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凭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我的志向,我的豪情从此总在唐朝逗留。“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霓裳衣舞怎比得江南的吴侬语软清风明月啊,你的笑靥酒香总是无端的漫进我的诗草。

公元744年我还在东都洛阳遇见了杜甫,后人说那是太阳与月亮的碰撞。

乐天长恨枫叶荻花,我的秋天在唐朝冰凉如水。

走进中唐的我,已经被贬为江州司马。

浔阳江头,秋风瑟瑟。这样的夜,这样的心情连同这轮曾经皎洁无比的月亮浸入江中。

盛唐之下的乱象忽然闪过我的心中。

如果你来了,那“低眉信手续续弹”的女子就是你吗?我们私奔的日子如何渐渐老去,你不识我的少年风发,我不谙你的秋波流盼。今年欢笑复明年啊,秋月春风等闲度。你的哀怨在歌里,我的忧伤在酒里,在等待里……

化做一场雨,雨很小,却一遍遍的淋湿我的心。

从此唐朝的记忆很潮湿。

我把一片红叶留在唐朝。

敲你小径的门扉,寄你天上的锦书,写我往日的秋愁。花间一壶酒,一剑走天涯,一本线装唐诗就是我的往事了。

依旧绻你长长的发,纹你细细的眉,照你妖妖的靥,瑟瑟的秋里,你去江南压酒,一壶酒,便醉倒我的诗情。你去江边轻诉,一把泪,便湿我的青衫。

有剑影,有酒香,有朝露,有荻花,唐朝的私奔,原是一枕秋梦。

回到现实里。也说说我们的往事吧!

那年情人节的傍晚,温和脆弱的夕阳透过百叶窗照射近来。你的脸映在玻璃窗上,格外美丽。远处的群山在余晖的倒影之下,暮色渐起。一条小河从山涧流出,淌过青苔,向下游奔腾而去。河岸对面是我们的家,南方的村庄。

黑夜来临,寂静的村庄悄无声息。那些屋檐下暗淡的灯光,是村落夜里唯一的标致。

我说这是我见到过最美丽的脸,映在玻璃上的面孔。你垂下头去,不说一句话。

你说我是淡定的,喜欢暗淡灰色的东西,我们已经不再可能有什么可以刻骨铭心的痕迹。也许你不会明白,爱情对于我就像涂鸦的画卷,永远进不了艺术画展。我的内心现在容不下任何人,我已经不再是从前你看到的样子,现在需要片刻的安宁。

我来不及准备,我说。

你继续说,如果一个女子这一生能够为一个男人等待四年,那她是真诚的,对爱情有热烈的感触。而这个男人也将是幸福的,应有所感恩。我不会怪你,所有付出是我心甘情愿。是的,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缺乏纯情的年头,你给过我最初,不晓得会不会是此生惟一的爱恋。我会永远记得你,记得这个晚上你送来的这支玫瑰。相信我,你还年轻,还有长长的将来。而我怕将是在这样的夜晚独自流泪吧!

当然,我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我说。

我合上门,轻轻走出去。那个夜晚,静的可以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使人窒息。

以后我踏着前辈的足迹离开了大山,你也嫁去了很远的地方。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到过已为人妻的那个从前的你。

那么,谢幕了。

早上起床不知为何吐血,还发现了几根落发。

古人用月亮的皎洁来比喻女人的纯洁是再恰当不过了,你就是那样的女人,单纯得如一杯白开水。你的眸子晶莹剔透。你是《诗经》中的窈窕淑女,使我想轻依在你的胸前。你就像那个贞洁的蒙娜丽莎,而我不是达。芬奇,不能将你美丽的容颜定格在最高层次的艺术上。

许多年以后,请记得我为你写的诗。

那时候不管我们有没有在一起,或者已经阴阳相隔,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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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文汇总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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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许感伤

此刻的时钟已经指向了晚上10:34,心情有些许的低落。也许是因为白天一连串“倒霉事”给弄的,也许是因为刚刚一个朋友提到感情的事给弄的,自己也说不清此刻到底什么心情,有点乱乱的,有点想家,想这世界上最不可能欺骗我的两个人——我的爸爸和妈妈。

这个社会太花哨,从我即将毕业,走入社会的那天起,我就渐渐的了解,随着入世时间的加剧,越发觉得这个社会可怕,可怕到我想隐居,过着陶渊明一样的生活,但是这个社会又充满了太多的诱惑,弄的人矛盾着,存在着……

刚刚的一片文章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里面的一句“生活就是这样,最终相守到老的人,也许并不是那个曾经许下山盟海誓、承诺白头偕老、暗自发誓这辈子只爱她一个人的人”,是啊,相爱的两个人未必一定就会走到一起,会因为社会、家庭的种种牵绊,弄的最后以有缘无份草率收场,也看多了对爱情不忠贞的例子,让我更加恐惧爱情,我觉得爱情对于我来说,有点意味这是奢望,我害怕拥有,又不得不拥有,每天身边的人在不断的感叹,“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啊,挑来挑去”试问自己,我真的有么,我的貌似苛刻的要求,不也就是最简单的要求么,谁不想要一份简单的幸福,但是我到现在也未能遇到,出现的人不喜欢,喜欢的人不出现,想想即使出现了,也会由于自己孤独惯了受不了两个人的约束,所以还是会剩下自己一个人。

朋友前几天和我说明年要结婚了,发自内心的由衷的祝福她,但是同时她也明确且直观的告诉我,“你啊,难”,我说,“为什么呢?”她说,“因为他们是同学,他们的爱情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我就不一样了,我将要寻找的另一半,因为没有感情基础,所以要以现实为前提,所以就难了”,想想好似真是那么回事,但说到现实,我未像其他女生一样要求他一定要有车、有房、有存款等等,但是,是不是这个首要的房子要有啊,没有房子怎么成"家",提到家,我们都会想象到那个融洽、温馨的地方,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家,怎么会有归属感、怎么会有幸福感,怎么会有家的味道……

老爸老妈始终是最懂我的,他们说可以为了我放弃很多东西,我知道他们真能做的出来,但是我作为他们唯一的女儿,从小不懂事也就算了,此刻长大成人了,不能在那么不懂事,伸手就要这要那,现在是时候回报他们二老的时候了,所以我真的不希望在自己人生重大事情上,再让他们为我操太多的心,我知道他们此时已经很累,活到他们这个年纪本应儿孙满堂,但我却未能给予他们,心中未免有些酸楚,但此刻我能做的也只有努力的工作、给予他们更多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东西,然后同时努力的找到那份“简单的幸福”!

把心放开,学会接纳别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走进你的世界,给予你幸福与快乐……

独行灵想

我独自走在无人小道上。悠哉悠哉。头脑在急速运转着,这时间的情情爱爱,看似简单,其实并不是我们旁观者所能知晓。这世间的爱,是我们人本孤独一生的突然插入。因它让我们本孤独的一生,有了新的生机。回想着周围的爱侣,我总会想的是他们的爱有多深,真能一生一世吗?我不懂,也怕懂,因为它复杂,它所牵绊的东西太多,例如伤害。谁不怕,但都敢去尝试,可尝了一下,就深陷不已,到最后自己摆自己弄得灰头土面,其实不是爱束缚了你,是你不愿走出来。因你不愿失去这虚幻的美好。愿沉浸,而不自拔,我想这世间的爱。需要有一颗理性的心,人本就这短短一世,就应放在自己身上,感悟万种人生。体会不同世态,得到属于自己的真茶。!

黑夜的孤独,是相思人的苦---写给将来的你!

安静的氛围里透露出一股孤单的思念

寂静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黑夜的彷徨,是那份爱让心灵感受到一个人的无助,是黑夜让相思的人变的更加脆弱焦急

我载着对将来的你的爱,去追求最完美的恋爱方式!熟不知,结局让爱变的破碎不堪。

我用思念去思恋你,想让你在我脑海里浮现!熟不知,思恋是达到不了现实中的将来。于是思念的人将思念埋在了那里。

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舞台!记忆里再也勾勒不出你的身影了,我该怎么办!真的好害怕那种黑夜里的孤独。因为思恋会加重因为心会痛!

当回望逝去的昨天,回收成为过去的今天,期待即将到来的明天!蓦然的发现原来再美的风景也经不住岁月的摧残。在刻苦铭心的记忆最终还是会变成灰白的记忆。

夜真的深了,那份对未来的你的相思也随之变浓了!孤独的情感也变的更加的重了!每天盼望在夜晚能拥着你入睡,每天都在盼望着在我累了能依靠在你的肩膀上!寻找那份心灵的寄托!只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只想找到属于我的幸福!可是现实的残忍将我的梦毫无保留的破灭了!连最后喘气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只丢下了黑夜里的孤独!

究竟你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爱上了爱情

晚上一个人去超市,看见货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巧克力,我才突然想起,情人节要到了。

有那么几秒钟,我有种很想找个女朋友,然后送她费列罗的冲动。

曾经晚上下班路过浮力森林,有过想找个女朋友,然后给她买蛋糕的冲动。

爱情,多美好的字眼。

可是这样一来,我就疑惑了,在这样一场场爱情里,我究竟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我爱上了爱情?

两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人交往了,男孩向初次见面的女孩告白了,女孩偷偷爱上看刚才在聚会上遇见的那个男生。

一见钟情的故事总是显得那么浪漫而隽永,只是这样的爱情,总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男生向刚认识的女孩告白,然后交往了,然后吵架了,然后分手了,这个版本的故事不停的在上演,究竟真正受伤的,是男生,是女孩,还是爱情?

我总觉得,两个人的恋爱,应该是从认识开始的,而不是两个人的认识, 是从恋爱开始的。

如果你是女孩,你看见男生在顺境下风光无限的样子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是否能接收他在挫折面前狼狈的模样。

如果你是男生,你看见女孩在开心时活泼可爱的样子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是否能包容她偶尔小小的任性?

所谓的爱情,我也曾经历过,我曾经用三年的时间为一个已经离开的女孩写诗集,我也曾三年不去爱一个人,我甚至还在很短的时间换过很多个女朋友。

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爱情并没有那么刻骨铭心,我会爱上的人,也不止一个。

后来我才明白,有些人,终究还是错过了才值得回忆。

女孩子们,他告诉你QQ密码,银行账户密码,把你的照片当手机屏幕,每天给你发短信打电话,这些都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如果你想知道他是否真的爱你,那就看看他是否在为你们的未来努力。

嫂子说,一个男人,平时不做家务,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帮老婆端菜洗完,脱了外套卷起袖子扫地,这个时候是最美的。男人始终都应该有自己的傲气,但老婆,始终是要疼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遇上了那个对的人,我们知道了对方什么时候会生气,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而我们依然能因为对方的优点而包容TA的缺憾,那么,我们就在一起吧。

也许我还会有更好的选择,但这一刻,我已经决定让你陪我过一生了。

这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

“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会坚强”这是我的圣诞的礼物,也是圣诞诀别的话语。

说的很平淡,听着却很刺耳。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不再相信你的海誓山盟、也不再相信爱是永恒不变的。

平安夜,所有的记忆都一起拥向脑袋,像是要证明这一切的真实,叫我永远不要再去相信你所说的话。

但是我还是恢复了理智,既然你选择了离开,没有未来的结局为什么要继续,没有太多话要说,最后能做的只有说声拜拜,转身离去,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看见彼此的眼泪会有太多的不舍得。

那么多优秀的人,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那么不顾一切的喜欢并不出色的你,也许这就是缘分的注定,注定我与你之间会有一段爱情,虽说不会多么轰轰烈烈,但是我想对我们来说是很有价值吧。

那时候你听到最有价值的,就是我所说的也许当你满头白发的时候,你会突然记起曾经有一个女孩子讲了令你受益终生的一段话。

记录下的并不是痛苦,记录下的是回忆。放弃需要时间,时间冲洗过的,只剩下美好的回忆,从这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我相信有一份属于我的爱情正在等着我去发现,也许那才是我需要珍惜,需要去爱的人。

也许忘记你我做不到,但是忘记这段爱情从这一刻起我做到了,因为它并不属于我。

是的,我有点懒,不知道写点什么好。

去律所实习的这几个月,生活梦幻般地转换着。离开了原来熟悉的环境,早出晚归,绿树鸟鸣、池塘田野都不再围绕我左右,每天要面对的文字也不再阳春白雪……尤其是孩子和父亲,丢下一老一少,很有点让他们自生自灭的味道。

唉,必须下决心,请保姆了。无论多贵都得请。围绕这个话题,每天回家都得讨论,无外乎两个字的阻碍:太贵!过年后,保姆人工费飚升,请还是不请?一直犹豫不决。

老父亲被小家伙折腾得够呛。父亲除了做饭弄不来,洗衣洗碗都一个人揽了,怕我辛苦,不让我动手。还说趁自己能动的时候就多帮我一点……今天下午,孩子打电话向我告密,说阿公中午忘记关液化气,一直烧了4个多小时,烧到他放学才发现,差点出事……

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那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心就酸酸的了。下了车,跑去打盒饭、再去操场抓孩子回来。孩子在操场边上的稻田里生火。冬天被大雪压垮的树枝,堆积在田边,3个小孩烧得满脸满鼻的灰和汗。回到家,父亲忙停止他的写作,带孩子去洗。后来,吃晚饭时,父亲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扪心自问吧,当初我是怎样想的?父亲已经为我付出够多够多了,要尽孝道,要让父亲享天伦……

早上遇见楼上的一个叔叔,比父亲小两岁的,几日不见,突然地苍老,步履蹒跚。父亲是天天看见的,他是不是在别人眼里也是透彻着……苍老呢?

贵就贵吧,请,一定请。

父母的闭翳

过了今天,我就要满24岁了。很多人都说,外国女孩独立的年龄是18岁,而中国女孩的独立年龄是25岁。本来我并不引以为然,但是最近经历的事情确实证实了这点。

我现在还在读研究生,生活上根本不可能独立,而骨子里也没想过独立。一直以来,我总是从女儿的角度看待家里的所有事情,从来也没有想过父母心里真正的需要。其实,父母们一辈子所做的事情哪一件不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好呢,从小就想着为子女铺路,让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吃好、穿好,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子女未来的路可以走得顺畅一些,从来没想过有什么回报,子女好也就是他们好,子女的一切在他们的眼中都是理所当然。而我们做子女的,二十多年来也总认为是理所当然。评心而论,作为子女有几个是真正理解了父母的心的?

今年,我见证了妈妈的退休,她今年已经50岁了。我从学校回家起,一直都是她在照顾生病受伤的我。找我以前的想法,退休意味着我的父母可以安心享受他们的生活,无忧无虑。但现在却是另一番光景,作为女儿的我不仅没有能力好好敬孝,反倒拖累了我的母亲。我今年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自己能学会独立,赶紧好起来,全身心投入我的研究和生活中,让为我操心劳累的妈妈过上开开心心的退休生活。

现在的我还没有能力撑起这个家,庆幸的是,父母们都还有份稳定的工作。我知道现在到我有能力完全撑起这个家的时间绝不是一年两年,在这段时间内,做子女的只希望父母们能心宽体胖,健康生活;也希望自己能在奋斗的日子中勇往直前,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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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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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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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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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像雨,能帮助你洗掉烦躁,留下清凉;坚持像太阳,能帮助你驱除严寒,感受温暖;坚持像风,能帮助你扬起风帆,走向成功。

上了初三后,体育老师们加紧了跑步的练习。体育课时,大家都胸有成竹的站在起跑线上,这时,只听老师的一声哨响,大队人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出去,立马拉开了距离。心不在焉的我理所应当被落在最后,离群之鸟般在后面“悠闲地踱步”。我还想着如何华丽的扑倒并少跑几圈,唉,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思来想去,只有硬冲了。我立马加快了速度,与前面的人开始了拉力赛。猛追,可毕竟还是累呀!二人僵持了几分钟,我又退回到了“安全距离”外。

经过刚刚一通角逐,我四肢无力,大脑严重供血不足,更要命的是,我的腿有点抽筋了,汗如雨下。眼见一个个超我一圈的同学呼啸而过,对此时的我无疑是落井下石,顿时,我失去了信心,行尸走肉般颠了几步,便走了起来。我有了放弃的念头,体力透支与被人超圈的双重压力使我知难而退。突然,我看见同学们还在为我加油!霎时,泪水与汗水挥洒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动能流入体内,也化为信心填补了心中的空虚。

我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超过了前方的两个人。几圈后,我几乎就要一下子瘫在地上,可我还在跑。喘不上气,我坚持了;四肢无力,我坚持了;就算再大的困难,我都坚持了!最终,我顺利的完成了800米,跪倒在地,留下心中的喜悦与眼中的泪……

这次800米长跑,我虽然没有跑进3分20秒,但我坚持了下来。最重要的是我在这次长跑中懂得了坚持的含义。因为坚持,我获得了信心;因为坚持,我获得了勇气。坚持,我将与你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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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柏林之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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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佳挚友:

收到你的来信已有半年之久,每每提笔回函却不知如何,回国已长达一年,回想在斯图加特的最后时光,憋闷的自己都快受不了了。有大把的时间看书和外出公干,自由的安排每一天的生活。很喜欢德国淡淡的,萧瑟的冬天,回到中国,最大的改变就是要“忍受”,忍受不美的环境,难受的交通,拥挤嘈杂的人群,丑陋的楼群,汽车尾气,勾心斗角,压抑的办公室,这些只能摇摇头咬牙忍受下来。以前还没觉得这么难以忍受,当初太多太多的不情愿,如今太多太多的怀念!

13年kimi刚刚出生不久,我和家人自驾游去了西藏。世界屋脊、雪域天堂,高到极致、美到极致。神圣到极致。在拉萨晒晒太阳、喝杯甜茶、看大昭寺信徒叩拜、吃一碗热腾腾的藏面、在傍晚的八廓街随人流转,想想就向往。想念拉萨的阳光,青旅的早饭,光明的甜茶,大昭寺广场来来往往的人,八廓街曲折的小巷,药王山上大家都拿着50块人民币拍照,骑车去寻找拉萨河的中午,还有几乎时刻都能看到的布达拉宫。

记得在哈佛等妻子下课,她向她的朋友这样介绍我:他永远不会跟你吵架,他的每个毛孔里都渗透着对世俗文化居高临下的包容,包容到不屑跟你讲道理,包容到让你自己觉得低俗自卑,当你快要憋死,快要疯掉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字逃。

我始终在怀念那段婚姻生活,时时刻刻在牵盼着她们,我时常会想如果要忘记就太对不起她们了。

2015年1月1日我在阿勒泰将军山,依旧如从前一样喜欢日行千里,登山而望一览众山小,越宁静自己便越发孤独,生活有些混乱,也不知向谁道出心中的苦闷,国内不像国外一样,游刃有余的掌控自己的生活。挣扎在宗教幻象的完满和生命真实的虚无中,左右摇摆,不知自己在搞什么。既无力承受痛苦的真相,又无法真的相信温柔的借口。求主的帮助,主的带领,无论如何,毕竟只有一生。

已此不知还能诉什么,便就此终了,望吾友在英国生活万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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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三散文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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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阳光从参差的树叶中洒下来,在我的脸上洒下斑驳的花纹。沏一杯清名,捧一本好书。用手摩挲着树叶,闻着书页中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油墨味,望着馥郁的馨香从茶杯中升腾开来。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在书中静静体会……

在读李清照“凄凄惨惨戚戚”时落泪;在读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时叹息;在读晏殊“人面不知何处去,绿波依然东流”时感慨。

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书中细细品味……

我会思考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他让我懂得进取;我会揣摩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让我学会为他人着想;我会推敲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让我学会志存高远。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我已经从书中学会了很多……

在我眼里,月亮已经不是单纯的月牙儿了,而是李白“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稚嫩;是苏东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福;是王安石“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期盼。花儿也不是单调的红颜,而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而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而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用心阅读,用心感受,在书中慢慢斟酌……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关爱亲人反是诗情更怯生;“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友情彼此呵护,才能地久天长;“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多少萍水相逢的人相互给予温暖。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如此悲壮;“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见犹怜;“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如此豪情壮志……

丝丝花语,淡淡茶香,抹抹日光,幽幽书情。

书海之中,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树立了远大的志向,迈下了坚定的脚步。给自己的心灵多一份书香,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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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烛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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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阵高亢悠扬的唢呐声,从青凤岭上传来。

叶红玲听到唢呐声,心中甚是激动,一丝笑意浮现脸庞。急忙起床,匆匆梳洗完毕,直奔青凤岭而去。

青凤岭上,绿草茵茵,山花欲燃。绿草山花中,一个青年盘膝而坐,手持唢呐,鼓着腮帮,正自吹得起劲。

叶红玲气喘吁吁,上的岭来,躲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扔到青年的面前。青年吓了一跳,唢呐也甩到一边,四处张望。

“谁?”青年喊道。

“咯咯咯”巨石后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叶红玲走出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青年故作嗔怒道:“刘青河你个死鬼!不是说好明天下午才到这里来的吗?你咋偏偏一大早就吹响你那个破喇叭?”

青年站起,挠了挠头,傻笑道:“俺不是想你么?”

叶红玲嘴一撇,说:“光想有啥用?我俩要结婚,得有钱吧?我妈说啦,彩礼钱你不给十万也得给八万。你再修修房子弄弄啥,估计也得二十来万,我们这穷山沟里人何时才能挣下这么多钱呢?”

青年一脸窘迫,更加的挖耳挠腮,愁眉苦脸。嚅嚅道:“玲妹你说咋办?”

叶红玲摘了一朵小花,噙在嘴里,望着远处的云彩。想了半天,转过头对青年说道:“要不你先出去打工!不管你挣多少,你一并给了我妈,她要是还不愿意,我就和你私奔,让她永远找不见我们,好么?”

青年点头,“嗯。俺走后,你可要想我?”

叶红玲走到青年跟前,伸出手指,在青年头上戳了一下,笑道:“你这个死鬼!我会天天想着你的。”

于是,刘青河整理好行李,准备到山外打工。

临行时,叶红玲早早在村口,等着他。两人先是对望一眼,没说什么,叶红玲从怀中掏出一支红蜡烛,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

刘青河疑惑不解道:“玲妹,你给我蜡烛干啥?城里现在早不点灯了,给我蜡烛有啥用啊?”

叶红玲锤了他一拳,骂道:“你个死鬼!你个憨货!你要是把这蜡烛弄丢了,我一辈子都不会理你!”说完转身跑去。

刘青河还没见过他的玲妹妹发过这么大的火。摇摇头,把蜡烛装在行李袋中。向大山外的城市里走去。

途中要经过一个叫荒山村的地方,每年三月荒山上的桃花满山遍野,总是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看。刘青河也没心思欣赏这些开的很艳的桃花,边走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转过一道弯,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仰面朝天,碎玻璃片满地都是,车窗处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正在吃力的往外爬。周围也陆续聚了很多人,人们站在那里用眼观看,用嘴议论,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有的埋怨“怎么事故队来的这么慢!”。

刘青河二话没说,摘下行李包,往旁边一放,正要准备往外拉那女人,却被人群中一个老年人拉住,老年人瞪了他一眼,头一歪,小声说道:“你这个后生见世面太少!你要是碰一下那个女人,没准把你讹住,你麻烦就大了!”

刘青河用力拨开老年人的手,大声道:“俺惹上麻烦也比你们见死不救强!”于是,刘青河想办法用石头砸开车门,费了半天劲,累得满头大汗,最终,把女人拽了出来,女人正要说感谢的话,由于惊吓又流了血,头仰了一下,就晕了过去。刘青河先找到行李包,往身上一背,把女人往肩上一扛,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向马王镇医院走去。背后人群攒动,人群又议论了一番,就传来一阵刺耳的哄笑声。

马王镇医院,203病房。

被刘青河搭救的女人,就躺在病房的床上。

医生护士忙活了半天,最终,医生走,护士留。护士对刘青河说:“您好先生!请您先到一楼交费处把钱交了吧。”

刘青河的心“咯噔”一下,急得抓耳挠腮,支支吾吾了半天,“这……这……”

好在这时床上的女人苏醒过来,先喘了一会气,缓缓道:“大哥你过来,麻烦你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叫人过来。”

刘青河双手挠开了头,不知所措,说道:“俺不会打电话!俺咋办?俺咋办?”

旁边的护士捂着嘴儿笑,最后忍不住了,竟笑得弯了腰。笑罢,护士掏出手机,脸转向病床上女人,轻声说:“您说吧,啥号码?”

女人算是通了电话,约莫半个时辰,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中年人进的病房忙拉住女人的手泪流满面,抽噎着说道:“姐呀!我不该让你一人去荒山村啊!”

女人微微笑了一下,摸了一下中年人的脸颊,柔声道:“莫要自责,姐摔了一下也好,能够躺在这里静静心,免得公司里的烦恼事堵得我胸闷。我在这修养几日,公司的事就麻烦你了?”

中年人点了一下头,脸上忽然有了笑意,说:“姐!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处了一个对象,可漂亮了!”

女人也是一脸笑意,欢喜道:“是吗?等姐出了院可要好好看看了。”

他姐俩热情的谈着话,完全把站在旁边的刘青河当做空气。

刘青河叹了口气,走过去对女人说:“这样吧!俺也该走了。”

女人忙说:“你看我好糊涂把这事给忘了,不知恩人你的大名?三柱快拉住恩人别让他走!我还没谢人家呢?”

那个叫三柱的中男子忙拉住刘青河,从衣兜里掏出一沓钱来,先在手上拍了拍,瞧了一下刘青河,说道:“感谢你救了我姐,也不能让你白救,喏,给你一万元,你这个乡下人估计一年也挣不来这个钱数吧?”

刘青河冷冷笑道:“不错!乡下人挣不到你这个钱数,但是你的钱乡下人不稀罕!”转身,快步,走出医院。

刘青河在路上飞一样,奔跑着,耳旁的风声呼啦啦响着,周围的一切,瞬间变得暗淡,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路旁的行人,眼神也瞬间变得冷漠,似乎六月的夏天也能结起厚厚的冰来。

刘青河似乎被这层厚厚的冰包裹,透不过气。

于是乎,它吹起了唢呐,吹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

周围渐渐聚满了人,有人开始往他面前扔上五毛、一块、竟然有十块的,也许还有五十、一百的吧。

一张一百的百元大钞,就如一片树叶落在了刘青河的眼前。

刘青河抬头一看,见是中年人三柱,神情甚是傲慢,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戴花哨,打扮妖艳。不是别人,正是叶红玲。

此时的刘青河脸一阵青,一阵白。身子竟抖了起来,从行李袋中拿出那支红蜡烛,狠狠地摔到地上,蜡烛成为数截,冲出人群,漫无目的的跑开了。

青凤岭。

刘青河在青凤岭上。

刘青河使劲吹了一会唢呐,嚎啕大哭,刘青河摔碎了他的唢呐,刘青河使劲抠着青凤岭上的土。

在他绝望要死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人,他曾搭救过的女人。

女人对她柔声说道:“恩人啊!我可一直找你啊,你唢呐吹的那么好你就来我公司好吗?我公司是快乐艺术传媒,就专门找你这种有才人!”

刘青河怔怔道:“为啥她会变心?为啥她会变心?你这个女人,你走吧,少来烦俺!”

女人见刘青河眼睛布满血丝,神情甚是可怖,心里也有些发慌,急匆匆下得岭去。

农历六月二十日这天,刘青河死了,死因,青凤岭上摔下去的。

等打扮妖艳的叶红玲兴冲冲的回来,去找刘青河的时候,才知刘青河已经死了。

刘青河的坟就在青凤岭旁边。旁边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悲声切切道:“刘青河你个死鬼!我是骗那富家子弟的钱,等钱骗够我俩好私奔!可你笨的不明白!你等着,你的玲妹妹很快就来随你了。”

言罢,在裤兜里掏出一支红蜡烛,也是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点燃,又被青凤岭的山风吹灭。又点燃,又吹灭,直至剩下一滩红蜡泪!

她从另一个裤兜里,掏出一小瓶农药,旋开瓶盖,咕嘟咕嘟咽下肚去……从此,青凤岭上又多了一个新坟,坟前凝满了红蜡烛燃烧后的烛泪,像极了红尘中的痴男怨女的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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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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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个可爱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

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秋天也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庄稼一派丰收的景象,有大大的白菜,绿绿的青菜,黄黄的玉米,沉甸甸的稻子像金色的大海,红红的高粱像一个个火把……农夫们看见自己种的庄稼丰收了心理甜滋滋得开心地不得了!在果园里的水果都成熟了,梨香香的,苹果红红的,菠箩甜甜的,还有黄黄的木瓜,橙红的橘子,红红的火龙果,橙橙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弯弯的香蕉像一条条小船……果园里来摘果子的人们东摘摘。西摘摘都眼花缭乱了,看也看不完,摘也摘不光。公园里,桂花开了,郁金香开了,菊花也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啊!

秋天是一副多么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多么亮丽多么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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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秋的礼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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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告诉我们秋天到了的不是日历牌,而是红枫和银杏树的叶子,是那满山的绿叶、黄叶与红叶组成的七彩斑斓的彩色画卷。

我居住的小区附近,是泉山森林公园,其山上有一大片银杏树,在银杏树长势茂密的沟沟坎坎里,夹杂着几十棵红红的枫树,两种树的叶子都是扁扁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展开的小扇子,红枫叶倒像是一只只美丽的红蝴蝶,两种树叶的纹理都很清晰,就如同人的血管一样,特别是对着太阳一看纹理粗细搭配,错落有致,煞是好看且特有风景。

我上中学时,在老家也有银杏树,我经常拣几片黄黄的叶子,把它夹在课本里当书签,自己觉得身价瞬间就能提高好几个档次,因为情调、儒雅、博学、诗情画意等词汇,总是与一些花草树叶缠绵在一起,在那几年里,我发现一些女同学,其中包括一些漂亮而又矜持的女同学都会高看了我一眼,一到秋天,她们就跟我要黄黄的银杏叶夹在课本里,我也愿意到银杏树下捡几片好看的叶子送给她们。

在今年秋天的一个秋风乍起、雨丝连绵的下午,我踏进了森林公园里那片银杏与红枫混杂的树林,真没想到,我会在那个瞬间被这片美丽的景色惊呆了,那一刻,我确信自己走进入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如梦幻般的仙境,充满着诗情画意,走进了一个火红与金黄两色密不可分又交织缠绵的童话世界。

仔细看去,这成片的红枫与银杏树如同是一个个披着火红与金黄薄纱的美丽仙女,半空中随风飘落的片片树叶就像仙女们放飞的红、黄蝴蝶,地上堆积着厚厚的火红、金黄的落叶,就像一幅温暧的两色毡毯,我顿时想起刘禹锡在《秋词》中那脍炙人口的诗句:“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秋天到了,秋风、秋雨、秋叶以及昨夜的露水与凉风,让我感受到了秋天真的走近了我们。

站在山顶放眼望去,瑟瑟秋风蹂躏了野草,滴滴秋雨凋谢了百花,片片落叶放飞了浓墨重彩的秋色,那一片杏黄,一片枫红,异常夸张地渲染和放大了整座森林公园后面那座大山,漫山遍野都是秋的萧瑟与神秘。

真地想不到,在山顶的一棵红枫树下,竟有人在吟诗。那吟诗声高低错落有致,跌宕起伏,虽然我没有看清其貌,但我听出那是位男性,因为他那富有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让我感受到了他一定是一位既张扬又稳重、既幸福又沧桑,而且应该还是个极有故事的男人。

狂热的汪国真时代早已过去多年,虽然现在也有一些小资男人与女人偶尔会写上几笔抒发一下情怀,但不管男人和女人,现在写诗吟诗的人确实不多了。

我站在一棵离他既近又僻静的老银杏树下,及其认真的听着,那诗句随着秋风忽远忽近地刮进了我的耳畔。

诗曰:

落叶是秋天最美得语言

将一抹诗意传递在季节的眉间

用淡淡的笔墨芬芳着流年

在一纸清欢里独自聆听寂寞的呢喃

掬一袭如水的温婉

抚慰一地落叶的幽怨

我带一朵火红的期盼

送到你在远方站立的窗前

诗写的很美,经他的口中流出的每个字符,都有着非常迷人的韵味和感染力。

听着那朗朗上口与高低错落的朗诵,看着这叠嶂的山峦与秋色,我突然感到,这满山交织栽种的红枫与银杏树和它们的叶子真是太美了,美得使人炫目,美得使人陶醉,美得令人流连忘返。它们由春天的抽芽、发叶,到夏天的墨绿,再到秋天的发红发黄,飘飘洒洒的落地,循环往复,乐此不疲。我想树叶原本是不想离开树干的,但一夜秋风起,万树落叶飘,大概是风太有磁性和吸引力了,风来了,叶就想挣脱树的羁绊,顽皮地随风一起嘻戏起舞,风走了,可叶离开母体之后,再也无法回到那为自己提供营养的怀抱,无奈只有被风抛弃之后暗自神伤、悠悠落地、静静安眠,最后潮湿腐烂,回馈与滋润了大树母亲。龚自珍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把那秋天落叶与树的关系刻划到了极致。

我爱秋天,因为秋天不冷不热,令人舒适惬意,神清气爽。秋风、秋雨、秋叶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三角组合。秋风吹起秋叶时秋叶在飘,秋叶伴随秋雨时秋雨在飞,没有风,叶不会飘,没有风,雨不会飞,没有雨,大地不会湿润,没有雨,万物不可重生。没有那秋风秋雨中飞舞的黄叶红叶,风会显得无聊,雨会觉得寂寞,只有把秋风秋雨秋叶完美的收进一个镜头,才是真正精彩纷呈的秋的世界。像我今天这样,能在瑟瑟秋风中冒着丝丝秋雨,在银杏红枫树林里伴随着飘舞的落叶行走,那惬意、那愉悦、那情调,岂能是神仙可与我相比。

有人认为秋天是伤感的季节,是无奈的季节,是万念惧恢的季节,是沮丧落魄的季节。因为秋天收获后就很难再看到绿的树、绿的草、绿色的世界,出现在你眼里的满是百草的凋零、万木的萧条,还有那脑人的漫长冬季。

但我喜欢秋天,我天生就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秋的情结,在秋那黄黄的天际下,阳光也变得温柔,月光也变的暧昧,花也从夏眠里醒来,虽然离冬天不远了,但她们还是在尽情地向这个世界展现她们最后的妩媚与娇羞。

我喜欢秋天的风,秋风刚来时悄无声息,就跟夏天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一样,吹到脸上身上柔柔的、爽爽的,有时它也会雄浑恣肆地耍些脾气,也会肆无忌惮地抓起地上的秋叶抛到空中,使它再飘飘撒撒地落到地上。但这一切来得自然、来得从容。我们忘不了是它吹散了日头的骄横拔扈,也吹走了炎热,吹走了酷暑,吹走了人们压仰了一个夏季的浮躁与烦闷。

我喜欢秋天的雨,秋雨来时是那样小心、那样缠绵、那样富有诗意,那雨丝软软的、凉凉的、特有人情味,因为在夏季闷热难耐的时候,是秋雨为我们带来了凉爽、舒适和惬意。

我喜欢秋天树上的红叶黄叶,喜欢看那轻轻的、悠悠的、不带一丝声响而又漫天飞舞的落叶。秋叶就是这样低调,它从抽芽、放绿、发黄、飞舞、落地,周而复始地踏着那无怨无悔、永不疲倦的节拍。

在秋的季节里,让我们走到秋的野外,看着秋的色彩,拥抱秋的斑斓,伴着南飞的大雁,嗅着金桂花的芳香,感受那煞是好看的红枫树与银杏树的红叶、黄叶、绿叶组成的五彩缤纷的唯美图画,感受这丝丝凉意和秋的浓重气息,感受大自然恩赐人类的这一特有的景致、风韵与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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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三散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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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一支橙色玫瑰。

橙色玫瑰代表初恋更象征青春。在奶奶的言语中,父亲深邃的眼睛像玫瑰一样傲娇,年轻的父亲像玫瑰一样充满热情。贫苦的少年时代,在父亲的言语中是大量的欢乐,零星的困苦不时让我忽略;在母亲的言语中父亲像橙色的玫瑰充满浪漫与激情。

在我儿时的心中父亲确实如玫瑰一样。余香于我,教会我许多。玫瑰终归带着刺让人不敢随意采摘亲近。

也许从我拿筷子吃饭开始或是早在潜移默化的错误中,那时记忆中的饭桌上我总会时不时的抱着头,因为吃饭插嘴或是嘴中咀嚼饭菜却仍然说话,这样被父亲打过用筷子打过不知多少次才改掉。而后的成长中父亲也总用“栗子”打我,但每每都是在做人的问题上如此狠教育。

也因为父亲对我的教养要求很高,总之看见社会中那些品性差的总会想着他父母没教好等等。如是想来父亲从小对我的那些“刺”也似乎只是想我不被别人当了笑话看去。

岁月流逝,我已开始懵懂社会,熟知人事,父亲已将那份傲娇让给我。

也许是年轮让父亲慢住了脚步,也许是我们这些家人存在,让他像放下了那玫瑰的高傲,性子更为淡然了些。我想这些年大约没有改变父亲的唯有那双深邃的眼眸,可如今看来眼角隐出的皱纹不仅给他带来的是沉稳更多的是沧桑。

岁月的沉淀,将父亲变成了干结的玫瑰,不再有绚丽夺目的色彩,却多了朴实的质感。秋风拂过,如此落红在我心河荡起片片涟漪,缓缓波动心河永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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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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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作家有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每个作家的写作风格都不一样。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看过了很多的散文集了。林清玄用他的笔写下了许多好文章。

我买了一本《林清玄散文集》,我读了几篇文章,感觉写得都十分好其中一篇:《快乐的思想》足以让我反复回味

这篇文章,先开头是讲了个故事,我们快乐的思想是决定我们一生的最重要的关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快乐的思想乃是建立幸福人生的`第一步,一个人没有快乐的思想,那么尽管用尽一切努力,可能还是会落空。一旦快乐的思想被建立起来,即使生活悠闲单纯,幸福乃至人间的美善都会自然的来到。我有时也拥有快乐的思想,的确很好。一生想要快乐,就要先有快乐的思想。就像文中的故事一样。同样是在砌砖,有了快乐的思想会比别人多一份喜悦。

一本散文书一向放在我的书桌上,每当我写完作业都会把这本爱不释手的书读一读。以前买第一本散文集时,我都不是很喜欢读,可此刻我已经真的喜欢读散文了。林清玄的散文不像其他的散文,道理都含在文章里,让人很容易看懂很清丽悠远,我喜欢这种风格。

读林清玄的散文集,我感觉到他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软枝杨桃》。

林清玄他的文字如水样轻柔,语言亲切,大多数写得都是散文。他的散文很有哲理,当将它们运用在生活中时,更易懂。

书的封面上写了:期许少年们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完美的心,庄严的心期许他们能在这混浊的世界,持续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的确,我挺喜欢这句话。

每年的散文介绍没有轮到我,很遗憾,但是下次是席慕容的散文集,我也会认真读的。我爱散文,我会一向继续看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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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人如衣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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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纱烟罗

有女如素青罗袍,罗纱轻薄,一个微笑便可穿透阳光。我曾说,我总轻易爱上女子,因为给予最熨心之温的,总是她。这样的女子便就这般,一颗心犹如红尘间的舞衣,掠过你面前,便撩起那偶然一程的蒙面,冲着真相微微一笑。任你用无言诉倦,用无语诉殇,她都可以眉间飞梭,眸底挑线,织出春水纹,再绣上青竹,环抱平安花。她会告诉你,竹报平安啊,这个小雪,那个冬至,还有冬的末端那个大寒。

我会记得那个女子,她对我轻轻提示着那句龙应台的话:不可追。于是,我把那一场离去当作垂目打坐,而我何必再去唤醒。有女如纱罗,身如轻烟般缭绕,却心可及千手千足。

成是贝锦

有女如赤锦吉服,经线深红,纬线为棕,再捻金其上,把稠烈的追随毫无保留的披在你的身上。这样的女子,把心事一丝丝一线线织成团窠纹,簇成四瓣的柿蒂宝花,她会富丽、华美,她亦会是清新、隽秀,她会将那事事如意的愿时时点到你的额间,就如那红袖常把柿蒂夸。

那个女子曾对我说,因为喜欢,所以千山万水的寻来。那个女子说,一声问安可否远抵,一声珍重可会单薄。我只低唤着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告诉她,红地彩绣的贝锦重如泰山,所有的慕名而依,都成为一衣带起一江水,恰可做山水相奉。

光滑如缎

有一种女子美如黄缎,颜鲜华,肤滑泽,常常令人误以为,只能为贡品皇衣。可上天偏早做了结语:自古红颜多薄命。当她隐泪离开时,我终究没有弄明白,爱情是不是就要这种不见天日的牺牲。黄缎衣,原来,落尘更深。

依然会有她的问候寄来,软语呢喃,轻俐俐的叮嘱,就如缎上织就的落花流水锦,桃粉片片随流水潺潺。却总让人担虑,花红可会易衰,郎意可会无限?我对她说,请记得那些惦念和祝福。余下的时光里,希望她能用那些惦念和祝福织出一丛牡丹,还有那只白头翁,然后依在那人身上,共看流金岁月,互梳白发苍苍。

清水丝绵

有女如丝绵,光亮洁白,轻软柔韧,就如冬里购置的御寒白衬衫。未必没有经历,只是那些经历都成为制绵的工序,什么红尘的蒸煮,什么岁月的漂洗,什么分离的撕扯,最后都会成为那被打包完好的白如玉、软如云的丝绵衣。

这样的女子,不会轻易喊痛,这样的女子会对所有的相遇奉上最真的笑容,这样的女子会把心事织成最精致的缠枝绣,独绣莲蓬或莲子,却不绣牡丹莲花的荣华富贵,亦不绣莲花鹭鸶的一路荣华。世间很难再有一双入尘已久的手能够披上这件白衫,或者,上天垂怜,可赐予她逢到一双童子般的目光,然后有人可以攀莲蓬,可以剥莲子。

汉绮唐绫

世间有女子生命精彩玄妙,一如绮绫缁衣。若你问她,绫罗绮缎重要还是爱重要,也许她会说,在爱里,我本绫罗绮缎衣。那女子对我说:爱,可以不计性别。我曾经迷信她的话,帮她扫蚕花地、轧蚕花,帮她凑锣鼓唢呐、递丝弦笛管,在步步高的曲声里她是那件用龙凤纹织就的彩绣衣。

当我们把那段时光的茶汤饮尽,我对她说:你的心可越汉唐,你的身已做绮绫,只是,这一袭玄衣大概只适合做你自己的蟒袍。而今依然会时而看到她,旧时的模样,自在俯仰旧时的笙歌。我想,这一场相遇里,不需要思念,因为思念是彼此的囹圄。莫不如拣择些宽容,当作是宿命的错肩之下的恻隐。

后记:与墨初识时,曾对他说过:我不在意容相,亦从不以相识人。可是,我仍是躲在墨的身形之后,偷偷瞧走过他身旁的各色女子。墨是出挑的,所以,尤招女子在他眼前过往。墨问我:看够没。我笑嘻嘻回曰:没听说过我的衣橱中应该永远缺一件衣吗。世间,总有美人如衣,疏漏的心,怎能收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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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叙事性的抒情散文

全文共 2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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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性的抒情散文随笔篇一:原来很美

不曾那么认真地注意你,原来你是如此的美。

——题记

一直以来你是那么平凡,平凡到我不曾那么认真地看你。

小时候,因为你的离开我遗忘了你,我的童年没有你,连我的记忆中你一直到小学才出现。为此,我恨你!

依然清楚的记得小学一年级都是奶奶带我去报的名,那时,你在哪里?你知不知道,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可悲,我的童年没有你的陪伴,你是怀着一颗怎样的心离开我,舍弃我?

不只是因为这个恨你。

那时应该有七八岁了吧,是个炎热的暑假,你买了辆自行车给我,我好高兴。但,你接下来告诉我的事让我跌入谷底,必须把自行车学会才让进门,接着你关了门,留我一个人在外面,太阳像火一样烤着我,一滴水也没有。我跌倒了很多次,人和车子,我感到我快不行了,真的快不行了!

可我依然挺了过来,因为我恨你,恨你入底,我发觉你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人,我学会了自行车。

你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离开我,回来后我接受了你,但你却在回家不长的时间给了我一棒,我在想我不会原谅你了。

上了初中,一直很内向的我交了朋友,你很担心我,每个老师的电话都要,我的情况你都掌握在手里,我一直都在讲我不要读书了,你想尽办法劝我,我看到你流泪了,我一直以为我恨你,你流泪我会很改性,但是却恰恰相反。

你劝好了我,了解情况,我换来的是转学的通知。于是我沉沦到了另一所初中,成为了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乖孩子,但实际上我是一个坏学生。我学会了打架,吸烟,喝酒,上网,到最后成为了请家长最频繁的人。

我看到你坐在地上哭,那么的伤心无助,我自己躲了起来不想让你看见软弱的我,原来我是那么的在乎你,只是我自己不愿意面对你。

现在,我离开你来到离家远的学校读书,你的担心,你在车子外面担心我的眼神,在车子开动的一瞬间,我看见——你那眼角的皱纹又增加了,没有以前的平整。乌黑的发丝中间出现了银白的点缀。你是做了什么才会如此衰老?大雨时在校外打伞等待,生病时一个电话你就回来,你紧张时的慌张,这一切都是为了我。

我都不曾发现你是如此的美,美得触动我的心弦。母亲,如此美丽的你我从未发现,一直都是我心胸狭隘,没有关心你,没有注意你——原来你很美!

叙事性的抒情散文随笔篇二:曾经的门神

很小的时候住在乡下,那时的房子与现在大不一样。有门槛,门上并没有锁,但门后有木头做的门楦。门前并且还总会贴着两张乏黄的门神。一个日一个月。虽然我那时还小,但日月两字还是认得。

门神看起来总是一副可怕的样子,瞪着眼。恶恨恨的看着你,以至于有时候我并不敢看他的眼睛。还有那可怕的摸样,但我家门前的那两张门神总似乎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越不敢看就越想看。因为妈说门神可以将妖魔鬼怪通通挡在家门的外面,不让它们近来,厉害的很。那时的我就一直开始对门神好奇了。有时候看着看着一直到脖子都僵住了。后来妈看着我都把脖子弄僵了,就笑着说门神不能看,看多了他就会发怒弄僵你的脖子。那时小,妈妈的说的我一直都记在心里,以后再也不敢去看门神了,以至以后都慢慢的忘却了家门口的那两张门神。

后来家里从乡下搬到了镇上,几乎是看不到门神这东西了。毕竟它们也许只能活在过去或者乡下!长大了以后也不再相信妈妈的话,年间经过卖对联的小店,偶然间发现了门神。还是那种可怕的样子,没有变。寂寞的挂在墙上。

有妖魔鬼怪的时候就把他供在家里,不兴这个了,它们也就只能孤单的挂在墙上。人,哪里不是利用。连门神这小小的一张纸都是,有谁才是真正的崇拜?

叙事性的抒情散文随笔篇三:目送兮,不落别处

从未有过这样一句话,叫我泪流满面,“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初读,泛起一波辛酸与无奈,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寒风瑟瑟的夜晚您送了一步又一步,妈妈柔声呵斥您。小搀猫似的我像个会走路的复读机,“下次我还要吃你做的饺子。”您笑的和不拢嘴,不厌其烦的答应着。望着我们的背影,我无法体会您当时的心情,但那期盼的眼神,不受控制向前迈的脚步,一遍又一遍的招手再见,佝偻的身躯……这一切永远镌刻在我心低最柔软的地方。

前天早晨,姐姐的孩子去上学。姐姐满眼的担忧,探着身子注视,直到孩子的身影消失于街角,她还时不时朝窗外凝望,自言自语:“路上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吧。”

我忽然沉重了很多,又释然了很多,这是人生的轮回,子女继承着上一辈殷切的目送延续着对下一辈无止境的目送。

我不喜欢风花雪月的莺歌燕语,很甜蜜,很感伤,却缺少一种厚重感,文字的厚重,历史的厚重,情意的厚重。读龙应台的作品,需要一颗“竹不留声,雁不留影”的“闲心,静心,忧心。”

我相信,这不是文章,是灵魂的申诉,心灵彷徨后的呐喊。每逢假期,报纸旅游特刊总有一条路线,“金门三日游”“好金门三千九百九十九元,战地风光余韵犹存”。我一直心存敬畏,因为“这里的人,好多在上学的路上失去了一条手臂,一条腿。这里的人,好多过了海去买瓶酱油就隔了五十年才能回来,回来时,辫子姑娘已是白发干枯的老妇;找到老家,看见老家的顶都垮了,墙半倒,虽然柚子还开着香花。捡起一张残破的黑白照,她老泪纵横,什么都不认的了。”第一次接触这段文字,自诩理性的我颤抖了,我不敢正视,不管是文字还是历史,因为这不是新闻,不是回忆,是赤裸裸的苦难和接受真相后的万念俱灰。“这个小小的美丽的岛在四十四天内承受了四十七万枚炸弹从天而降的轰炸。在四十年的战地封锁中又在地下埋藏了不知其数目的地雷。这里的孩子没人敢到沙滩上嬉耍追逐,这里的大人从没见过家乡的地图,从不敢问山头的那一边有多远,从不敢想象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不管是反抗者还是侵略者,他们或为天下苍生或为一己私利,血染了这个灰色岛屿,胜利者载誉而归,开始新生活,失败者铩羽而归,也开始新生活。留下面对需要四千三百年才能清除的地雷的子民,新生活在哪?

《目送》的绵绵生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交融,《目送》的绵绵生命,是正义背后的罪恶和时代的残酷与疼痛。林清玄引用过伟大禅师庞蕴的名言“好雪片片,不落别处”。纯洁的雪花飘落融化,却悄悄滋润了我们的心田。真好!

茶,一杯已尽,不愿再续。

挑灯听雨,会心之状,不觉宛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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