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经典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

7732

作文

1000

梨花明年还开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06 字

+ 加入清单

山村,沐浴在云蒸霞蔚的晨辉里,人家,透视在明丽若镜的湖水中,一只水鸟轻盈划过水面,水岸人家平添几分宁静……

这是一张春景图,图片作者老田是一位狂热的“摄郎”,与我同乡。老家那些村落田园、水流山川,经他的镜头一番过滤,令同行或离乡在外的老家的人们,情不自禁发出“撩拨人意”的点评。老田这幅图片来自群益水库“塘尾巴”深处、葱茏的大山之下,一处静谧的村落,拍摄时间在今年暮春时节,地名叫“黄梨田”。因为这张图片的缘故,走进黄梨田、探寻小山村的念头,像疯长的春草一样,旺盛了半年时间。

终于,机会来了。

晚秋某日,风和日丽,我与友人相约,走进了期待中的黄梨田,走进了一湾梨花的故事深处。

一条水泥公路贴着水库的边缘向大山蜿蜒伸展,这算得上真正的“环湖路”,一会是的茂密的竹林,一会是渐变红色的枫树,一拐弯,荡漾着阳光和云影的湖面映在车窗一边。

环湖路足有二三公里。走完环湖路,车子一扬头,又是一座小水库,几十户人家沿湖而居,这就是前面照片中提及的“水岸人家”——黄梨田。

原本是冲着明静的湖水、漂亮的房舍、安静的人家而去,走着走着,水库那面一树红叶引起我的好奇,问旁边小卖部的女老板“红叶树是啥子树”,答:梨树。这才猛然想起“黄梨田”的名字与这里的梨树有关。

小时候,经常听说黄梨田的“黄板梨”相当不得了,就是没有吃过。还听说当地水源丰富,旱涝保收,有一亲戚家住黄梨田,于是很羡慕这位亲戚,原因是“不但有白米饭吃,还能吃又大又甜的黄板梨”。

拍了几张湖光山色,看见红颜色的梨树还真是不少,于是调整了初衷,对朋友说“看梨树去”。车放在一边,徒步向“塘尾巴”纵深而去。

越往纵深,梨树越多,苍劲的梨树小有合围粗,大的可达两人合围,粗略估算,树龄恐怕百年以上。晚秋时节,树叶渐渐由绿而红,这种红,不是枫叶那种红,而是梨树本质中透出的个性,远远望去,低调中彰显出红的耀眼,却一点不张扬。

看惯了今天众多的梨园里那些矮化的梨树,对比眼前这些古老的梨树林,“震撼”二字猛然跳出,因为,这些梨树不但树龄大,腰围粗,而且树貌伟岸,高度清一色10米高以上。

这个季节,金黄的稻田早已变成一丘丘谷桩茬子,梨树上也看不见“黄板梨”的踪影,只能胡乱猜想这些梨树是否还能结果子?毕竟,这些都是“百岁树爷”了。

正胡乱猜思着,那边走来一老两少赶场回家的村民,老者估计近八旬,少者约莫40以上。我掏出几支香烟与几位搭讪起来,试图寻找一些梨树与“黄梨田”的渊源。

几位村民的讲述,把我带进了梨花与香梨的梦幻世界。

黄梨田,的确因“梨”而得名,也因梨而得以传名。时间倒回30多年,这里的梨树远不止今天我们眼前的四五百棵,而是数以千计。有句古诗什么来着——“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莫非诗人描写的就是这里?老人说,以前啊,千树梨花一夜绽开,就像漫天的飘雪,只见梨花不见人家户啊。“白雪应春光,瑞雪映丰年”这些莫名的字眼一下把我带进一幅远去的画面。

壮年村民接着说,后来,特别是一九八几年以后,梨树开始减少了,一是因为树子开始老化了,死了,二是因为有些村民砍掉梨树造房子,留下来的,只有今天这四五百棵了……

另一位村民又说开了。今年的梨子春天开花硬是旺得很,结的果子又多又好,好多年没见过了,小个的六七两,大个的有一斤重,好多客商争先恐后来收购,四五块钱一斤呢,来晚了就买不着了,多数梨子卖到福建那边去了,据说在那边卖到10多块钱一斤哟,那味道,“科技梨子”(指矮化梨)根本没法子比哟。

可惜今年无缘与梨花艳遇,我淡淡一声叹息,自言自语道:梨花明年还开吗?。村民看穿我的心思,听说我是本地人,笑哈哈的对我说:“明年一定要开,我们请你来,嗒谷子的时候,记到来吃又甜又香的黄板梨啊。

告别黄梨田,准备上车,一侧身,一幅画面跃然眼前,我快速举起相机:波光粼粼的水库映着天上的太阳,映着对岸梨树的红叶,吱——一只水鸟冒出水面向前扑腾而去,搅起一行“之”字水纹。

这一幅生动的画面,顿时撩拨起我必须要记录“黄梨田”的强烈欲望。

往回的路上,我“设计”了一系列畅想。

明年梨花会开吗?

明年春天,“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景象一定会应时生辉,硕大的果实届时瓜熟蒂落,我相信;

明年春天,可能更多人要来去往这温馨之地、怀旧之地,去探寻黄梨田,去拜谒古梨树,去饱览梨花雪,谷子黄了的时候,香香甜甜的黄板梨令不少人乐不思返,因为这片梨树并没有“退休”,精力正旺,精神矍铄地见证着明天;

明年,这里可能要被人们珍视为一块净地,一方福土,一处休闲胜地。名气不小的老林河风景区就在10公里之外的那边,目前,知道老林河的人不少,晓得黄梨田的不多。假若,将“老林河”与“黄梨田”来个巧妙的“嫁接”,将会是怎样的画面?

“才赏黄梨田雪花,又登老林河仙界,悬山庙里许个愿,初秋黄板梨,笑得像个乖娃娃。饱性来,尽性归,揣着肥梨回家去,孝敬咱爹妈……”这是我所畅想的这方梦幻境界。

朋友,你的畅想呢?梨花明年会开吗?

明年梨花一定开,我期待着。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南方不下雪散文

全文共 977 字

+ 加入清单

南方在很多的时刻,都很少下雪,经常看不到雪的飘落,给每一个等待雪的人重重一击。北方早已白雪茫茫了,但是这里依旧是四季分明,让人如此的思念白雪。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雪的抒情散文:南方不下雪,快来看一看吧。

从小,对于南方,我是有很多憧憬的。没来南方时,以为南方的冬会特别温暖,而来了南方,发现真像歌里唱的“我住的城市从不下雪,记忆却堆满冷的感觉”。

我工作的第一个城市青田县,是浙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县城里的人都憧憬欧洲,很多人都早早的移民,所以渐渐这座城市被称为侨乡,物价涨的飞起,一套百平米房一百万上下,随处可见的咖啡馆成了这座小城市可爱的小标注,更多的是从国外回来的游子们对于家乡的情怀和建设,深深的撼动了我。我想,我之所以会一直想念着这座小县城,不仅仅是它有我刚刚参加工作热血的回忆,还有这座城市每一条街道,更有我们修的车站,每一块大理石,每一片盲道砖,都有我们的记忆,对,还有那矗立在油竹村上时刻欢迎着我回去的金温五分部项目部,它温柔地衰老着,却在每一次回去办事要短暂停留的时候,仿佛都混着青田的风在轻声和着,欢迎回家,欢迎你回家啊。

青田的冬天从不下雪,湿冷的天气让人从心里发寒,但就算特别特别冷的数九天,除了路上的落叶上有一层薄薄的霜,还有街道上裹的厚厚的人群,你可能再也找不到冬天的标记了,特别是到了中午,会出会儿太阳,银杏叶在阳光下变得金黄又透明,让你感觉这还是秋天呢。而此时,坐在外面享受太阳,是最惬意不过的事了,慵懒而温暖的午后,让人一扫早上的阴冷,精神抖擞的进入下半天的工作。

而后辗转永嘉,辗转舟山,发现南方城市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这些都和北方形成较大的差异,最近舟山的海风一直吹啊,我看着在海中航行的船只,突然想到远在北方我的家乡,四季分明,春有春的绿草,夏有夏的蝉叫,秋有秋的硕果,冬有冬的皑皑白雪,想必此时,家乡的盘山公路早已白茫茫一片吧。

舟山的冬,风肆意的刮,呼呼地吹着我的脸,海上的船只摇啊摇,阳光照在海上,像是一片沙滩。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异乡人,在这座小岛上,为它增添颜色不一样的气息,它会被我们这些北方人,加上一些刚劲,加上一些勇敢,而我们,也因为身居南方,几经周转,多了些南方的柔和,多了些南方的温润。

可我真渴望着这儿下一场雪呢。

想看着那雪,落在海上,想看着那雪,落在我们岛上。这样,家乡的雪,就能落在我们心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47 字

+ 加入清单

月光潋滟,镜中花未谢。

又是你最喜欢的月色,温婉澄澈而明静,真美啊。

我看见,你独自一人在水银流淌的月光之海中吟唱着那些流传久远的剧目,你又把这孤独的月光当作你的舞台了啊。于是我在角落里笑而不语,心中暗自猜测你在练习莎士比亚的哪一场传奇。

看来今天是那位复仇的王子,也可能不是。

我暗自揣测着,于你的每一句唱词,每一段对白后喝彩,你听不见我微弱的掌声与激动的呐喊,只有那窗外的风铃丁零作响。至今还记得你那次妆扮成朱丽叶的样子,缓缓唱出那段重逢的歌。你的眼里月光流转出光阴的幻象;脸颊明艳,如同盛放的夹竹桃。我为你叫好,你却毫无知觉,只在凛冽的月色中一人独舞,长发与羽扇在风铃声中起落,如同一场主角独白的戏。

我知道你一直害怕孤独,始终认真倾听你的一举一动,期盼能给你带来小小的信心。在我眼里,女孩应有的自信绝不是你那样的灰色,而应该是光耀四方的明媚色彩。

你最喜欢的剧目呀,我可是从没有放弃。

每次在你沉睡的时候,我能偷偷地翻一下剧本就很开心了,我也偷着模仿那复仇的王子和那舞会上的少女,只不过从来不会像你那样的流畅与自然。

他们说你爱着每一场戏剧,把自己的世界都融了进去,一点一点细致地捣碎,去与其他角色的内心拼成几片花的形状。

只有我想着,那碎裂成花瓣的小小世界何时才能重新绽放。

你的手隔着一层玻璃贴上,渐渐传递了微小的暖意;我的手掌与你相贴,中间隔着一个世界。

我是影子啊,那个模仿你每一丝每一缕的影子啊。

很难说呢,谁才是真正的影子,谁才是真正的戏子。是那个贴着玻璃模仿你的我,还是那个隔着玻璃观察我的你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一季静秋渐别离散文

全文共 1630 字

+ 加入清单

仿佛还没有体味够丰盈的绚丽,秋便挥手向我们告别了。

风起,秋叶落满肩,禅声渐远。季节以固有的姿态,诠释着凋零,仿佛这个季节,只属于冷寂。长风浩荡,薄衣不胜寒。树影斑驳,叶落纷纷,一路的繁华,消瘦在秋风里。

秋雨淋漓,一纸素笺写下往事,在晚秋暮风吹过眉梢时,有些薄凉。曾说过的不悔,隔着那些散落的光阴,慢慢地变淡了,风烟俱散,就像这秋天凋零的叶子,是从自己树上落下来,凋零与盛放,只有自己知道。

曾经以为,一心一意是这世上最温柔的力量,于是怀抱着一份执着入怀,细数光阴,桃花落了,杏花开了,到如今的菊花正浓,初雪莅临,是时光忘了回眸,还是等待苍老了初心?

暮秋的霞不再绯红,而是清淡素雅,就如一颗心,不再向往鲜衣怒马,只希望有一份细水长流的陪伴,有一份能藏心的温暖和安稳。

光阴的起落,再丰盈的景色,也逃不过一叶秋凉。岁月本无多,这世间原本就没有永远的山河。秋风吹,吹不散悲欢过后的洗尽铅华;秋水望穿,便会行成一份淡泊和清远。

季节辗转,总会生出薄凉,可从没有一朵莲的低吟,能长过秋风迁离,于是不再空增惆怅。

秋风扫着落叶,在空中飞舞着,如一场决绝,不必去问叶落下时,是树的不挽留,还是风的太执着?也许,生命中的聚散,都是宿命,可曾经深爱过的人,到底该怎样告别,才不枉费那些缠绵悱恻的初衷?

捻起散落的旧词,再也排列不出初识的韵律,可那泛黄的一字一句,却藏着一朵花开的过往,那些拂过青绿的句子,曾在最美年华里,暖过时光。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都是这样,你留恋,你不舍,你付出了全部的爱,最终她还是会渐行渐远。就如那一季静秋留给我的,是成熟,是丰盈,是姹紫嫣红,可她还是会远去。人这一生,总会有说不出的秘密,留不住的时间,挽不回的遗憾。所有的执念,要靠自己来成全。

一滴秋露,一抹秋凉。秋深处,万物凋零,依然会有泛绿的浮萍,在冷暖自知中,随遇而安。时光从指尖溜走,花不会因为你的疏离来年不再盛开,人却因为错过而陌路,这个秋天你曾和谁走过?谁又曾占满了你的记忆?

生命的旅途,很多时候,其实我们都已知道了结局,只是在过程中演绎着美丽和忧伤。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淡然处之,是生活赋予我们最美的姿态,淡是岁月之花开到荼蘼,而生成的沉淀与懂得,是沧桑过后的那一份禅意,是千帆过尽的豁然开朗。

生命的旅途终要远行,人生也终会遇见。你若懂得欣赏,每一处风景都会怡人,山水定会融入诗篇,岁月亦能浅笑嫣然。

人活着,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幸福。很多时候,我们违背了初衷,在年月深长的路上,走得行色匆匆,被生活的荆棘磨砺着靠不了岸。我们阻挡不了时光,拒绝不了苦难,却能守住内心,淡然地做好自己。

总是喜欢坐在深秋的暖阳里,在烟火深处,品读最后的秋天。总觉得这样会离温暖最近。人生,是一趟美好的旅行,心存善意便会散发着淡淡的清芬。窗外,风吹过落叶,虽留不下多少痕迹,可是我相信,来过,总有人会记得,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雨会记住一片叶子的葱茏。

谁曾品过一叶知秋的美丽?谁在向往落雪纷飞的寂静?花开嫣然,花落淡然,纵然是水尽山穷,叶落成空,岁月依然可以风姿万种。揽一份从容,将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在途经的光阴里与温暖相逢。

提笔字下珍重二字,明媚而又忧伤。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藏着多少命运的无奈?感谢生命中的遇见,葱茏了季节的回眸,填充了心灵孤寂,温暖了前行的路。岁月深重,终是要远行的,道一声珍重,收拾行襄,继续前行。时光的渡口,拾一叶秋心,与秋别离

我知道,秋已深远,每走一步,都离冬更近了。那些关于秋天的故事,已深藏在落叶里。曾经用心丈量春天到秋天的距离,用温暖妥贴着善与美,历经千山万水,可否依然不改初心?

这世间,每一片叶子都有它的脉络,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他的风景。有枯萎就会有重生,有零落就会有生长。沧桑的枝叶间总有明媚,凋零的背后总有重生。

只有告别昨天,脚步才会更轻盈。生命经历的不管有多繁杂,到最后念念不忘的,只有简单。用一颗随遇而安的心,将用爱恋和憧憬写下的字句,一部分留给秋,一部分遥寄给冬。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晨登东林山散文

全文共 1790 字

+ 加入清单

与几位好友约定,国庆长假第二天骑行出游,这样既环保又锻炼身体,也算为美丽中国做点贡献,究竟去那里,倒没有定下来。

十月二日,我早早醒来,外面天还很黑,看看表五点十七分。于是我悄然起床,洗漱做饭。但妻还是跟着起来了,问这儿问那儿,一个劲儿唠叨,为前几天我做的恶梦而担心。我劝她放心去睡吧,我这大个人了自己会照顾好自己的。临了她还说,记住带足钱,带足钱什么事都好处理。说的话好像我要出远门长离别一般,让我觉得可笑,但这才是真情。

吃了一碗挂面、两个鸡蛋,外加半个馒头,带了两盒牛奶、一瓶水,骑行开始了。

一出家属院门,嚯,好大的雾!天气预报说今天是晴天,看来应该是对的,朝雾晴、晚雾阴吗。

到了北环路,雾就小多了。洒水车早早地开始了工作,弄得北环路连水带泥,我的自行车没有挡泥板,只好躲来躲去,影响了速度。朋友电话来催了,看来我有点违约了。

人马聚齐,沿着村村通公路,开始了骑行。天逐渐放亮,雾渐渐淡去,路上偶尔遇到几辆大型农机驶过和些许早起的农人,这正是秋忙季节,也是他们收获的季节。

一路上感受那颇具寒意的秋风,猛力蹬车却不敢稍纵,稍一松懈汗水就会冰凉,弄得身体很不舒服。几处村庄被低雾轻铺,四周高高的绿树环绕隔成若干方块,犹如一个个池塘;那高山被白云环绕,露出连绵的山峰,好象在水上行驶的小舟。

一小时零二十分钟的行程,我们来到了东林山脚下。大家一商量,决定就登东林山。

我们把车寄存在林山万寿寺门前。寺门尚未开,在当地人人的指引下,我们沿着庙墙外的一条小路,开始了登山。

东林山的植被都不太高,主要是酸枣树、荆条和一些不知名的灌木杂草,一些叶面上还带着露水。因为来的人少,登山的路快要被植被霸占了去。

一边沿着台阶向上攀登,一边防范被荆棘挂住衣裳,还要时不时回望走过的路欣赏沿途的风景。

我们是第一拨登山的了,因为路上没有一个人,也听不见其他的人声,偶有几声不知名的鸟鸣。太阳那金光照在西林山的山脊上,头顶是湛蓝的天,下面是一些薄雾,还有几处高烟悤在冒着白烟,但要比雾黑得多。

不觉已来到石佛堂,这是一个省级保护文物,好象是隋唐时期的。这是当时的工匠在一块山石上开凿了一间石屋,雕有三尊一米来高的石佛和满墙的佛教故事壁画,因为曾遭到破坏,大小佛像都有不同程度地受损,现在已进行了修复保护,装上了铁门加上了锁。说起石佛堂,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当我第一次见到它时,感觉非常熟悉,好象曾经来过。前几次和朋友来到这儿,都被一把铜锁拒在门外。这一次,我和朋友开玩笑说:我是有缘人,肯定能开门。我拿出我自己的一串钥匙,找了一个跟锁眼相对的,还没有插到里边,用手一拽,锁真的开了!看来,我们几个真的是有缘人!

石佛堂里面不如原来感觉亮堂,整个小屋黑洞洞的。三尊大佛也好象变黑了,可能是香烟长期熏的结果。两个案前摆放着一个香炉、一些鲜花、一些香和一些供享,还杂乱放着一些一元、伍元、拾元、二十元的人民币。既然有缘,我们借供桌上的香燃起三柱插入香炉,给人家放了几块钱,等于是买香,然后把门又锁上了。

“是不是这把锁一拽就开?”朋友质疑。于是,我用力把刚锁好的锁拽了几下,没有拽开。也许是原来的门没锁好,但真是我们有缘一览了石佛堂室内现状。

再往上走,就到山腰。

在山腰上看到的风光简直是绝了!一轮红日斜挂在湛蓝的天空东南方,下面是白色的云海,在云海的边缘有许多清晰的山峰。那是海市蜃楼!因为东边是平原,原是没有山的。这些山都是幻影!我们有幸目睹用文字无法描摹的如此美景,真后悔没有带摄像机或照相机,拿手机拍了几张,总感觉看不出效果。

登顶途中,一边小心自己的脚下,一边还留恋那让人如入仙景的美景,看着云在不断地变化和那些幻化山峰的一点点消失。

登上了望景楼,站在东林山的最高峰,我们从各个角度去欣赏东林山及周边的美丽。那些错落的石头堆成的形状,像端坐的老人、象嬉戏的孩童、象负重的乌龟、象调皮的猴子……妙趣横生。我们坐在望景楼上,欣赏着美景,看着天空那鸟儿自由滑翔的美姿,各自随意评定论说,不论对错,不加争辩,无拘无束,享受着朝阳的沐浴。

有人愿意寻找别人眼中的美景,不惜花费金钱、千里迢迢去找寻,最后感慨:看景不如听景、听景不如安省;有人愿意探寻别人到不了的地方,认为没有见过的就是美景,甚至为此抛却现实、丢掉性命;而我的感觉,美景就在身边,美丽就在心中,只要你融入自然、放开心胸、善待自然、善对人生,身边的美丽会让你受益无穷!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523 字

+ 加入清单

远处春燕低飞,飘雨的日子是笔尖下的所有回忆,收集那么多的温柔,在春花秋月里落霞余温。

赏细雨初歇的清新,在清寂中听云水禅音,拥一片花香忆在心底,书写深刻的本真,一花一草生成无限葱茏,平淡的皆成写意。生命的年华已喧嚣在黄昏,一种可以沉静,可以沉思的颜色,那是忧伤的底色,一场可以在烟火里萌生的恬静,时光的温和还是那些千千结,终会在烟火的浩荡里,平淡寂寞着离别。

拥一片阳光在心底,人生便没有阴雨天。共度山河与明月,我想忘却了太多,关于爱,关于情,关于恨。

穿行在晨与暮之间,去听雀鸟齐鸣,黄昏有云,是绚烂的色,逆影里都是那么孤寂的宁静。

看往事溅起飞尘,落霞与孤鹜齐飞,花开花落,雁来雁回,雨迢的风声只是想最好的记起,回忆已经入骨,朝阳中沐浴,晚霞里沉醉,如果说生命是一首歌,那么,轻盈奔波的脚步赋与阳光同行,唯有初遇的馨香。

欢笑渐凉的寒意,低语浅浅的伤感,爱情是怎样的逝去,又怎样步上群山。神色柔和,穿行日出与日落,将韶华倾覆散作人生与生活,爱那即将逝去娇嫩的笑脸,爱那些回忆沉淀在生命的每一天,指缝里写昨日的故事。

浅显易懂的心事,于浅笑里花开花落,那么多的碎碎念念,也便穿于岁月深处,捡拾大大小小似曾相识的过往,把哭与笑渗入骨髓,终究倾尽了一生去背负。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文章寒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61 字

+ 加入清单

寒舍是我在乡村的住所,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已有20多年了。

寒舍是在拆除的老屋旧宅基地上建造的,方方正正,没有错落有致的复杂结构,像一块被放大无数倍的积木。由于建房时经济的紧张,房子做得面积不大,上下二层只有百余平方米,现在显得十分狭小、局促。但刚建成时在小小的村子里还是有几份模样的,让第一次住进砖混结构楼房的我心中升出无比的自豪感。起初,一家人居住寒舍中并不感到窄小、局促,略略紧凑的房子还营造出一份其乐融融的温馨氛围。

在寒舍只住了十余年时间,我就搬进了小城,寒舍从此变得空落、寂静。但闲暇之时,我会到寒舍小住,它成了我想念乡村时就能迅速融入其中的桥梁。刚进小城,城市涌动的人流、车流,鳞次栉比的房子,琳琅满目的商品,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着实让农村走出的我感到十分的新鲜、迷醉。但久而久之,就看出了城市的喧嚣声太强,房子太高,空间太狭窄,人们太吝啬自己的情感,以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等等不足,比不上农村的天地广阔,环境幽静,人心坦城、真挚。于是,心中就强烈怀念起乡村的日子。每到双休日或节假日便回到寒舍中体验乡村生活。尽管寒舍在时光的流逝中变得苍老了、陈旧了、外墙有的地方斑斑驳驳不太中看了,同旁边的新崛起的别墅似的住房相比更是相形见绌了,但在我的心目中它还是那样安祥、温馨、亲切,洋溢着家的味道,有着母亲般的宽厚,踏进其中就感到心里踏实,有归宿感。

在寒舍小住,我也不会闲着,在小院栽上些花卉,并时不时进行管理,培育宜人的绿色和花香萦绕在寒舍周围;对室内隔不了多久就打扫一次,保持其干净;对破旧的家具隔三差五的进行擦试,使之不染灰尘,让寒舍像一位衣着朴素的人,但看上去干净、整洁、熨帖,这样有人到寒舍小坐也不显邋遢。

只要我在寒舍小住,晚间左邻右舍见我堂屋的灯大亮着,他们就会走来和我唠嗑。三五人坐在一起,寒舍就不会寂寞,话闸一打开,满屋子里就热闹起来。乡邻们不会同我唠嗑像美国将要走向衰落,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世间风云变幻那样的国际形势,但乡音俚语中满是今昔生活时比的满足,对乡村人们命运变化的慨叹,做人处事的简朴道理,听来亲切、真实、中肯。那些话题游走在人生艰辛跋涉的岁月里,荡漾在做人善为本的体会中,穿梭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间,让思想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灵的煽动起来,去触摸往昔痛楚而快乐的生活,领悟善恶到头终有报的道理,心灵仿佛受到一次洗礼。和他们在一起,就能感受到农民身上的质朴、厚道、纯净的品德。

寒舍没有空调,冬日生一盆炭火,乡邻围坐在一起取暖、闲谈,儿时众人集聚烤火的热闹场面就会浮现出来。此刻,仿佛时光倒流了几十年,回到了没有浮华和奢望的年代;夏日里,乡村蚊子多得“聚蚊成雷”,但在乡村中长大的人早已习惯,坐在院子里的竹床和小凳子上,摇着小扇,摆开“龙门阵”,就什么都不顾及了,谈笑声溢荡小院,能看到快乐飞飏。

寒舍最宜月夜,偶尔没有乡邻来唠嗑的夜晚,我喜欢一个人在月下独享静谧,一轮满月从东方冉冉升起,把远山、旷野、小村染得一片焦黄的恬静,或一轮皎洁明月挂在中天的万里朗照,抑或一轮弯月在淡云中穿行洒下的一片朦胧,都能滤去沉淀心中已久的喧嚣和烦闷,留下久违的遐思和超脱萦回心间。若在菊月赏月,独坐院落,身临黄菊,拈一缕月色,掬一捧菊香洒于清茶中,就会品出淡淡的凄静和思念,心灵就会在亦真亦幻的情景中独品人生。

寒舍虽显寒碜,但我却敝帚自珍,从内心珍爱。它是我几十年前辛勤汗水的凝结,是我心情抑郁时情感的寄托,是我寻觅往昔生活的“源泉”。我人生的风筝不管飞得多高多远,只要一线牵着寒舍,心中就会感到踏实、安帖、温暖。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 加入清单

初听林清玄的名字以为是一位女士,但实际却是一位先生。初读《林清玄散文》后又觉得他是一位“女性”,每篇散文笔风婉转而细腻,柔美而智慧,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读完《林清选散文》后觉得他是一位邻家“大哥”,普普通通的故事或生活经历娓娓道来,从未有说教的口吻,揭示的道理,总是让人虚心地接受,甚至有些共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大概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为感触的是一篇名为《枯萎的桃花心木》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写,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乡下老家一位种树人种桃花心木方法的描写,揭示的却是发人省心的人生道理:独立自主,才能有所成就。

“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都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探入地底,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就会枯萎得更多”,桃花心木需要面对不确定的环境,依靠本身的能力找到水源,深深扎根地下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抵抗狂风暴雨。我们更需要一种独立自主的心,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我们的本性。如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

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而深化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在生活中,我们总依靠父母,无论在做什么事,总是喜欢选择诉说,向父母说明困难,而不去自己动手解决。学习空间里,老师不停地督促,帮助我们批改作业、纠正错误。他们不就像辛勤的种树人吗?朴实无华的老师,往往日夜操劳,而我们也总依赖着他,让他总有操不完的心。桃花心木还在成长,而我们也渐渐长大。勤劳的“种树人”不能永远栽培着我们,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我们应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独自面对生命法则的不固定、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生命个体的优雅自在和无穷生机。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贡献自己一份微小的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又见地软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6 字

+ 加入清单

又一次见到地软是前几天在州城与朋友聚会的餐桌上。这个在故土的荒坡上称作地耳子的黑东西对于我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小时候受母亲指派,在春雨蒙蒙的温润天气里,跟在哥姐身后顺着屋后山梁翻两架山来到一个叫做道坪的荒地里,坑坑洼洼布满蹄印的牛羊粪边,就散落着黑乎乎的东西。学着样儿挨个儿往竹篮里捡拾。这个与腐朽潮湿的树杠子上布满的木耳形状没有什么两样,所不同的是较木耳薄得多,它是附着地面长成的,就自然地称作地耳子了。半天下来,把整个篮子装得满满当当,还是经验不足,较其他伙伴相比,我篮中的地耳子掺有松针杂草,还有羊粪颗粒,好在满篮的收获里期待母亲的一顿褒奖……

夜幕降临,煤油灯点亮的时候,端在手上的窑碗里竟是捡拾的地耳子。此时的地耳子满身裹着包谷面,当作细粮称之为地耳子蒸饭,收获时的喜悦荡然无存。我自愧我不是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见到这裹得严严实实的地耳子就油然联想到山洼里的牛逐羊奔,想到屎壳郎用力助推在身后滚动着的粪球儿……

冠以地软这个洋气的名字我还是头一次听到,更何况是在都市里,是在装饰考究餐馆的雅间里。那冒着热气的一格格蒸笼里地软饺子就是曾经熟悉的地耳子作馅儿,我仿佛又回到漫山翠绿的故土。我开始为故乡骄傲了,那里生长的地软野菜早登上了大都市的菜谱,山民们赖以充饥度命的葛根山药越来越受到城里人的青睐。我不再羞涩于自己是山里娃。人们在崇尚自然,回归自然,这与粗腿儿喇叭裤改瘦精西裤的流行不同,与衣袖肘部裤子膝部打个补丁的作秀更是两码事儿。健康是福,呼唤绿色的声浪越来越高啦!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浅秋的思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84 字

+ 加入清单

昨夜又失眠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以为我的失眠症已经快被治愈了。哪知却又因你的离去而旧疾复发,辗转在“床”上,难以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又时寐时醒直至天亮;反正都睡不着了,躺在床上也是浪费时间,不如起来找点事情做,洗漱、收拾屋子、整理衣物,准备这几天出门远行用的东西。

不知不觉外面已经阳光灿烂,耀眼的阳光照得我头昏,精神不振,突觉倦困乏力,就又躺下睡去了,这次很快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一觉睡到差不多正午12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白天睡懒觉,也许是因为觉得白天有阳光,没有黑暗,更能给我安全感吧,可以安然入睡,不怕醒来时面对的是黑暗。

一时贪晌 ,竟忘了今天的行程是去NN,匆忙起来拎起早已准备好的包包出门。

国庆,举国同庆,此时街上已热闹非凡,熙熙攘攘,X喜欢热闹,我要去接他,带他去玩,可是,事不如人愿,最终,还是不欢而散,回到那里,还是那样的场景,没有丝毫变化,唯一变化的只有我的心情……

再回到喧哗的街上时已是正当午,我身心疲惫,全身酸软乏力,就近找了一家餐馆坐下来休息,顺便把午饭也解决了。拿出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上了,刚好看到你的留言,你也贪晌至正午,难道你昨夜也无眠?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复你的留言,只想此刻我不该打扰你,也不该让自己的坏情绪影响到你。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同学的留言,好几条,都是关心祝福之类的,问的最多的是今天国庆了,要去哪里玩。我随口说了:“NN”。同学问我去NN做什么,需不需要要司机,他可以送我。被同学这一问,我突然迷茫了,是啊,我要去NN做什么?一定要今天去吗?今天是国庆,很热闹,人山人海,更别说NN了。你喜清净,我也同样是的,走在喧哗的街上我倍感落寞,与欢庆的气氛太格格不入,我还是找个清净的地方享受独处吧。同学还不懈地问:“那你什么时候回来?要回老家吗?我去接你?同学聚会,我们等你?”我一一谢绝了,我说我喜清净,习惯独来独往,随心随性,不善计划,你们不必把我计划在内,有事我会电话给你们。同学说:“这习惯不好!要改!以后去哪里叫上我,我保护你陪你!”听完这话,我冒汗了……,这话太熟悉了,曾经有多少个人多少次跟我说过这样的话,可结果呢?结果我还是觉得今天自己这样的状态最好,不是我喜欢独行,是没有志同道合的同行者,我宁可独行,那种灵魂的孤单有几人能懂?此刻,我想你了,你若在,会怎样?

NN,不去了。吃完饭,回到家听音乐、上淘宝、看《伏藏师》,宅了一天。

晚上,坐在电脑前等你的信息,得知你从一个城市又跑到了另一个城市。你的世界永远都是那么大,我怎么追都追不上你的步伐,我喜爱旅行,想走遍天涯海角,但我最想走进的是你的心……

今晚你说你不开心,我不知如何安慰你,只知不能让你再为我担心,就故作轻快地告诉你:“我很好,所以,你也要好好的”。其实,我不好,我太想你了……

你能看见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落在键盘上的泪,相思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 加入清单

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一弦琴音,两曲天涯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2 字

+ 加入清单

月华如水,泊泊清流,一片清辉,云卷云舒;

烟花雾漫,笺笺心语,一丝朦胧,穿越烟云;

花开花落,缕缕清风,一叶兰舟,潮起潮落!

题记

思绪缱绻,刻骨铭心的美丽流离一生。洒落一地的繁花,摇曳一怀的温暖,翩翩然然跃入眼眸!绵绵思绪纷飞在江南油纸伞下,曾经多少桑情滴成胭脂泪,等不到的守候荒芜了那份情,冷却了那份温暖,情愿忍心淡忘!

六月的江南,星雨飘飞;缓缓走进雨中,任一蓑烟雨淋湿如莲的心事;远处的紫薇开得正浓,花影婆娑,紫色如幻,仿佛依稀有你的身影,却是昙花一现;路上洒满了红豆,惹来百结愁肠。天涯太远,流年太长,此情何待?此心何安?前世,我是不是你相思成灰的那一朵,今生,还你十倍相思!

风起云涌,离愁惹人泪;我把紫色妖娆在眸,愿你携着清风,伴一路风尘,踏上廊桥,轻拥我入怀,用你的手为我拭去眼角的泪水;此后,我愿执笔封心,一颗冰心只愿你来解,你在,就一切都在。

如若不离不弃,便生死相依,天涯咫尺两两相惜,共赴一场落花与流水的相遇!

春去秋来,默默信守这段情。然而,一别成永,花开花谢,瑟瑟秋风吹红了枫叶,期盼的双眸在风中渐渐失去焦点,单薄的身子成了雨中的剪影。旧梦里的几许情牵,对月凝眸满离殇!回首来时路,芬芳了半世琉璃;再也握不住已逝的尘缘碎梦,拾起满地的落花,让残月随风,离殇中摔碎的梦,转角处,站在雨中洗刷伤痛,躺在雪中把苦痛冰封!

千帆过尽,总会渐至平静;曾经的一切,许我一帘幽梦;千万次的回眸,只为当初那一点玲珑。执笔浅笑,把所有的想念染入若有若无的幻梦。一弦琴音,两曲天涯,还无期。葬花心随葬;一度花开心不在,往事流水,一言千滴风雨,飞花逐流飘絮里,唯有独醉憔悴!泪许百年三生劫,滴滴夜雨,朦胧憔悴,身心落定,别别心浅,梦中南柯已觉醒;风一阵,雨一阵,一滴一桥不再见!

从此,一座围城,拒绝尘世参差纷扰,让里面的净土,陶冶心灵,不言浮华,只饮一杯如水年华。轻轻的来,淡淡的去;执笔,耕耘一片青山绿水,畅想云淡天高,远方的客人,恕我以字为茶,用不远不近的距离请你品尝,至于亲或不亲近,也别怪我,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与不来,也会给予淡淡的相惜!

拈花一笑,修心笔下,让水墨溶入从容之色,感受清澈见底的山泉溪水,把一纸素笺,画下梅的清冷,兰的淡泊,让心灵寻到最好的皈依。

一别,烟雨江南,渺渺无音;

二别,今生无缘,无牵无挂;

三别,隔世红尘,不再相见!

一生三别尽清醒,红尘梦中泅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91 字

+ 加入清单

拥有天真的心、纯善的心、庄严的心,能在这混沌的世界,保持清明;能在这悲伤的人间,拥有快乐。——题记

初读《林清散文集》,我感受到林清玄清澈灵动的话语,犹如一道清泉,在这浮华人世里涤荡心灵,开启心智。应对世事纷乱,人心迷惘,林清玄以自身体验和思考,将佛理修化作完美的情绪,在无言中冥合真谛。

翻开书页,阅读着细腻的文字,包含着作者纯善的心,用寥寥几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每篇文章不长,但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滋润着我干涸的心田,那几行文字令我平和安宁,心如止水。

在这一行行质朴的文字里,我悟出了丰富的人生哲理:读了《飞蛾与蝙蝠》,我感到我们有时有撞树的盲点与扑火的执着,总是要经过很多次的碰撞与燃烧,才能睁开眼睛,小心谨慎,但也不应嘲笑它的举动,不轻视它向往光明的精神;读了《活珍珠》,我感到人要像珍珠一样养成重塑伤口的本领,转化生命的创伤,使自己变成美丽的珍珠,包容人生的伤痛,焕发生命的光彩;读了《不南飞的大雁》,我感到在成长的道路上应当撒些荆棘,不要把一切优越条件都给我们,这样才能敢于面对困难和挫折,成为生活的强者;读了《吉祥鸟》,我感到这个世界上事物的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如果改变了我们的偏见,事物的价值就改变了,那象征凶事的,不吉祥的不是乌鸦,而是我们的心。

读完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纯善的心,描绘的不是普通的清澈的心,而是在尘世扎根,出淤泥而不染的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别君经积年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742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总是胃痛,不至受苦,但总也不能摆脱。早起时,臂弯生凉,被褥过薄,即使团成一只蚕蛹,也经不住打颤。似能听见冷气从纱帐孔中丝丝透进来的声音。凉席空旷,肤之所触之处皆为冰凉,摩梭有沙沙声。侧头已能看见自己的发丝,末梢残留一年前卷烫的痕迹,在尾部自顾自地长成亚麻色。想来睡姿欠佳,四散开来,盖住了枕头,长至肩颈,生于我身而能安护我,不分彼此。枕头是竹篾的,内芯是龙井茶叶。父亲有来往各路朋友,中有江南茶商。春末夏初,龙井茶叶已过时节,叶大枝粗,不宜饮,无商价,但父亲每年都会觅得这些无用茶,让外婆制成枕芯。周遭皆为茶味,透进骨头缝里,打个弯从毛孔里溢出来,感觉自己就是一片茶叶,褐色的,末季茶的颜色已不张扬,沉下来,安老

赤着脚下床,把鞋从床下拖出。卫生间里有各种洗发水的味道,遮盖了清扬的浅淡。总是很遗憾,为什么它是一瓶洗发水呢,这样的俗物。清扬,清扬,很好听的名字啊,为什么就是那样的俗物占据了呢,哎……张爱玲说:“人生恨事: (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而我亦曾想狠狠地咒骂,前曾为一位未出世的婴儿拟名,对它母亲道,若为女孩儿,则为清扬,《诗经》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再叹不过如此祝愿了。若为男孩儿,当名飞扬,韩愈的《听颖师弹琴》中有“天地辽阔随飞扬”。先人予以的美意,都叫我们当今人给破坏了,那些字眼都慢慢褪去了应有的光华,篡改人怎不死有余辜?!

对着镜子搽最后一层遮瑕液的时候,我突然想起那位化妆师的话。CHCEDO的成效不突出,却也未曾毁我一张皮相。和母亲去CHCEDO的修颜课时,遇见那位化妆老师。很难想像一位男子能够独善自己的脸,并且做得比一些女子更出色。向来不喜欢过于细枝末节的男子,精通女人事,女人心,外阳实阴,翘一双兰花指,丹凤眼眉梢上翘,直直为人间第一赃物!但这位化妆师终于颠覆了我的坚持,与臆想中的大相庭径。文静,温暖,甚至是绅士的,一直微笑,却仍见真诚,自信满满。独独最最好看的是那一双眼睛。明亮,干净。我太害怕某些人的眼睛了,自觉没有做伤天害理之事,但每每遇见,触目惊心的仍为那一双眼睛,哀怨的,暴戾的,本就是黄色的瞳色,像弯出一把暗刀来,扭曲着绕周身旋,然后擦肩而过。匆匆一瞥而已,留下的也只有这一双乖戾的眼睛,混合我的失望,在愤怒还未滋长到心的时候硬生生的压回风平浪静。我尽量扯动嘴角裂开一个笑,张煐在《花凋》中说,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有些东西,原就是含笑饮毒酒……化妆师对授课及其认真,但亦是风趣的。世间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它使你心情愉悦,耳目一新,有时是物,有时是人。但这都不涉及情感,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这仅仅止于欣赏,就像我见到美丽的女生,看到牵手散步的老人,读纳兰容若的《饮水词》,都是一样的心,他们都是世间最最美好的事物,有缘遇见,于他们于我,都是一种幸运,化妆师也一样,他很美好,让我欣赏,仅仅而已,与感情无关,我已多年不知拼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感觉了,不知爱人,不知爱己,伤胃亦伤心,最无言的,不是愤怒,而是失望,哀莫大于心死。化妆师问我,知道修颜中最重要的一步是什么吗?我起初回答是最后的遮瑕,任何一张破损的脸,只要技艺高巧,都可以精装示人。他摇头,是清洗,因为那时候的脸是没有任何遮掩的,那就是你真正的容貌,就算千疮百孔,也是属于自身的,你必须爱自己,世上有太多人不爱你,有太多苦难等我们去接受,所以你必须爱自己,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遮瑕液永远只能给你一张面具,而你总会有时候是脱下它的,败絮其内的有何意义,真实的若做完美,何需一张面具?从CHCEDO中走出来的时候,我明白了,这张皮原来是这世界上最无足轻重的东西,于男人也好,女人也罢。

近日班中谣言四起,疯传两位同学的桃色新闻,听多了甚是无趣,并不深信。女生即是同寝,却也不好拐弯抹角的询问,毕竟心中大疑,想来是不可能的。此前两人均是以“父女”之名视于外人的,况女生声音童稚,貌相纯粹是十岁的幼童。实实是想不到那般地方去了的。令人诧异的是那女生竟自己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的承认了,并在宿舍中有问必答。我心中顿是惊异,继而惶恐,最后至恶心,情愿自己是不知的。先前如此“父女”关系的两人竟能多生事端,还能细细的讲与众人,乃至何时何地做了何事。顿觉的自己看人不深,实不想多听多看,心中大骇至极。一日清晨,在书桌上竟发现那女生误放的情书,恰只读了一段便胃酸涌动,腹中翻江倒海,只想把看进去的字眼一并地呕吐出来。如此浅显而苍白,躁动病态的情话实是辱人耳目。在印象中,情书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唯一能用古老方式保留下来的文化,痖弦的《秋歌 给暖暖》写的甚好,恰是最后一句,舒婷的《致橡树》和张枣的那一句“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最最悲壮的当属林觉明的《与妻书》了,“泪珠和笔墨齐下,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我读了十多年印刷的情书,这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我想用大失所望都是过于轻描淡写了,真真是想将那男生挫骨扬灰了。那男生虽生的聪明,善于理数,却对舞文弄墨之事一概不知。头型硕大,加之不满五尺之身,活活是一个倒三角。留八字胡,不善言语,面容几近呆滞瘫痪,做事拘谨,走路总是要夹着胳膊,如同一只盲目的火鸡,急赤白脸的一个人快步走过,从不在路上与人打招呼亦在他人叫他时不应声,低着头,瞪着眼。说话总会给人一种尴尬的气氛,喉咙似张不开,只是嗡嗡的动嘴唇,把平舌音都读成了翘舌音,煞是折磨人。不合群,从不与其他男生打球或是其他,单单一个人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又不愿与他人的目光接触。一星期中总会发无名之火,不言语,不理人,自顾自,但仍是深深深深的不自信!如此男生,真是无法想到那篇令我差点胃病复发的情书出自他手。先前他坐在我前面的时候,便觉得他应是孤独终老之人,竟能干出这等事来,想必里外定是天翻地覆的不同。最最厌恶内外两套的男生,危险可怖。要做就做真正的正人君子,若为小人也没必要藏着掖着。君子无趣,小人无品,两者都不是上上做人之道。若为佳者,首应是自信,最最最最要紧,男子的评定完完全全不在相貌上,至少是我的意见。譬如教授我们的生物老师,男演员黄磊,还有父亲,男子的最好时光当是中年,幽默睿智的,干练自信还懂得了自己的责任,勇敢果决,当家中遇事,他能够把妻儿拉至身后,自然而然的揽在自己的身上,解决的干脆完美。懂得惜福,维护得了好景,承受得住苦难,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就像唐鹏说的那样“每个中年男人都是一块温润的玉。”或许每一个母亲都曾对女儿说过,以后呀,千万不要嫁给像你爸这样的男人。但是我觉母亲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嫁给了父亲。每一个女孩对于好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来源于父亲,他永远以一种完美的英雄的概念活在女儿心里,因为只有他可以任你哭闹而永远守在那里,你不用害怕他会离开,不用害怕他会厌烦。因为只有他懂得你的不易,心疼你的脆弱,即使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活得轻松。在爱情里你爱的人并不一定是最懂你的人,也并不一定是对你付出最多的人,没有血缘的两人在爱情里本就是相互算计,算计着怎样不让你怎样让你走,就像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小心翼翼的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当你不是你自己,而是你的形象大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有多可怜,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讨好一个毫无瓜葛的人,仅仅因为你爱他,那爱得有多卑微。张爱玲在胡兰成面前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这样一个高傲的女子,低下去便都廉价了。细想,自己如此排斥班中的谣传,实是处于意料之外的一种无用感慨而已。他人为他人,即便为歪门邪道,歪理邪说,我又何必去干涉,自己清净着便好,若铮铮较起理来,便没了意思了,如理何?如命何?

深夜时分,我躺回原处。这些年,学会安静的活着了,沉下来才能看清一些事情,安意如说,即使是回忆涌过来,我也学会了后退。有些事情抹不去也不需要抹去,再不好过的,放下了,也都好过了。不忍心放下的,没关系,失望几次便都能放下了。因为那些你背了这么久的东西都是源于失望放下的,而为什么失望?是失望于他人的胆小懦弱,还是失望于要自己疲于应付那些人,更或是失望于有些人不是不愿意做某些事而是他根本不知道他应该做这件事。反正是失望了,倒落得个清静。想恨的就凭他们恨着吧,都已至心灰意冷之时了,不祈求他人能够明白自己原是捧着一颗热心来的,被你的一举一动煽冷了。…………11点40分的时候,突然胃痉挛一样的阵痛,腹部像有利爪撕抓一般,我能感到有汗浸到枕头里,把茶叶的味道逸得更浓了。我起身七零八落的翻箱倒柜寻找药,室友皆醒,询问,我已不能顾及回答。匆匆忙忙的灌进胃后,想起冬日告诉某人病情时音讯石沉大海;想起在楼梯瞥见我一眼便吓得扭头换道的人;想起如何轻描淡写建议我找老师而不必烦他的人……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很好,再筋疲力尽,都不会有声嘶力竭了,无所谓对错,或许我输了,但我不在乎,不想理论……

这么多年啊,我忘了一个最应感谢的人,她是我自己,他人如何帮扶,劫数都只有一个人撑着。谢谢自己,谢谢你撑了这么久,谢谢你撑下来。你还需光明的,快乐的,感恩的,独立的,勇敢的,云淡风轻的走下去。谢谢你,谢谢自己,若是没有你,人生将是

苟延残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红烛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814 字

+ 加入清单

清晨,一阵高亢悠扬的唢呐声,从青凤岭上传来。

叶红玲听到唢呐声,心中甚是激动,一丝笑意浮现脸庞。急忙起床,匆匆梳洗完毕,直奔青凤岭而去。

青凤岭上,绿草茵茵,山花欲燃。绿草山花中,一个青年盘膝而坐,手持唢呐,鼓着腮帮,正自吹得起劲。

叶红玲气喘吁吁,上的岭来,躲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扔到青年的面前。青年吓了一跳,唢呐也甩到一边,四处张望。

“谁?”青年喊道。

“咯咯咯”巨石后响起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叶红玲走出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青年故作嗔怒道:“刘青河你个死鬼!不是说好明天下午才到这里来的吗?你咋偏偏一大早就吹响你那个破喇叭?”

青年站起,挠了挠头,傻笑道:“俺不是想你么?”

叶红玲嘴一撇,说:“光想有啥用?我俩要结婚,得有钱吧?我妈说啦,彩礼钱你不给十万也得给八万。你再修修房子弄弄啥,估计也得二十来万,我们这穷山沟里人何时才能挣下这么多钱呢?”

青年一脸窘迫,更加的挖耳挠腮,愁眉苦脸。嚅嚅道:“玲妹你说咋办?”

叶红玲摘了一朵小花,噙在嘴里,望着远处的云彩。想了半天,转过头对青年说道:“要不你先出去打工!不管你挣多少,你一并给了我妈,她要是还不愿意,我就和你私奔,让她永远找不见我们,好么?”

青年点头,“嗯。俺走后,你可要想我?”

叶红玲走到青年跟前,伸出手指,在青年头上戳了一下,笑道:“你这个死鬼!我会天天想着你的。”

于是,刘青河整理好行李,准备到山外打工。

临行时,叶红玲早早在村口,等着他。两人先是对望一眼,没说什么,叶红玲从怀中掏出一支红蜡烛,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

刘青河疑惑不解道:“玲妹,你给我蜡烛干啥?城里现在早不点灯了,给我蜡烛有啥用啊?”

叶红玲锤了他一拳,骂道:“你个死鬼!你个憨货!你要是把这蜡烛弄丢了,我一辈子都不会理你!”说完转身跑去。

刘青河还没见过他的玲妹妹发过这么大的火。摇摇头,把蜡烛装在行李袋中。向大山外的城市里走去。

途中要经过一个叫荒山村的地方,每年三月荒山上的桃花满山遍野,总是吸引各地游客前来观看。刘青河也没心思欣赏这些开的很艳的桃花,边走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转过一道弯,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仰面朝天,碎玻璃片满地都是,车窗处一个满身是血的女人,正在吃力的往外爬。周围也陆续聚了很多人,人们站在那里用眼观看,用嘴议论,有的点头,有的摇头,有的埋怨“怎么事故队来的这么慢!”。

刘青河二话没说,摘下行李包,往旁边一放,正要准备往外拉那女人,却被人群中一个老年人拉住,老年人瞪了他一眼,头一歪,小声说道:“你这个后生见世面太少!你要是碰一下那个女人,没准把你讹住,你麻烦就大了!”

刘青河用力拨开老年人的手,大声道:“俺惹上麻烦也比你们见死不救强!”于是,刘青河想办法用石头砸开车门,费了半天劲,累得满头大汗,最终,把女人拽了出来,女人正要说感谢的话,由于惊吓又流了血,头仰了一下,就晕了过去。刘青河先找到行李包,往身上一背,把女人往肩上一扛,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向马王镇医院走去。背后人群攒动,人群又议论了一番,就传来一阵刺耳的哄笑声。

马王镇医院,203病房。

被刘青河搭救的女人,就躺在病房的床上。

医生护士忙活了半天,最终,医生走,护士留。护士对刘青河说:“您好先生!请您先到一楼交费处把钱交了吧。”

刘青河的心“咯噔”一下,急得抓耳挠腮,支支吾吾了半天,“这……这……”

好在这时床上的女人苏醒过来,先喘了一会气,缓缓道:“大哥你过来,麻烦你给我打个电话,我好叫人过来。”

刘青河双手挠开了头,不知所措,说道:“俺不会打电话!俺咋办?俺咋办?”

旁边的护士捂着嘴儿笑,最后忍不住了,竟笑得弯了腰。笑罢,护士掏出手机,脸转向病床上女人,轻声说:“您说吧,啥号码?”

女人算是通了电话,约莫半个时辰,来了一个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的中年人,中年人进的病房忙拉住女人的手泪流满面,抽噎着说道:“姐呀!我不该让你一人去荒山村啊!”

女人微微笑了一下,摸了一下中年人的脸颊,柔声道:“莫要自责,姐摔了一下也好,能够躺在这里静静心,免得公司里的烦恼事堵得我胸闷。我在这修养几日,公司的事就麻烦你了?”

中年人点了一下头,脸上忽然有了笑意,说:“姐!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处了一个对象,可漂亮了!”

女人也是一脸笑意,欢喜道:“是吗?等姐出了院可要好好看看了。”

他姐俩热情的谈着话,完全把站在旁边的刘青河当做空气。

刘青河叹了口气,走过去对女人说:“这样吧!俺也该走了。”

女人忙说:“你看我好糊涂把这事给忘了,不知恩人你的大名?三柱快拉住恩人别让他走!我还没谢人家呢?”

那个叫三柱的中男子忙拉住刘青河,从衣兜里掏出一沓钱来,先在手上拍了拍,瞧了一下刘青河,说道:“感谢你救了我姐,也不能让你白救,喏,给你一万元,你这个乡下人估计一年也挣不来这个钱数吧?”

刘青河冷冷笑道:“不错!乡下人挣不到你这个钱数,但是你的钱乡下人不稀罕!”转身,快步,走出医院。

刘青河在路上飞一样,奔跑着,耳旁的风声呼啦啦响着,周围的一切,瞬间变得暗淡,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路旁的行人,眼神也瞬间变得冷漠,似乎六月的夏天也能结起厚厚的冰来。

刘青河似乎被这层厚厚的冰包裹,透不过气。

于是乎,它吹起了唢呐,吹出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

周围渐渐聚满了人,有人开始往他面前扔上五毛、一块、竟然有十块的,也许还有五十、一百的吧。

一张一百的百元大钞,就如一片树叶落在了刘青河的眼前。

刘青河抬头一看,见是中年人三柱,神情甚是傲慢,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戴花哨,打扮妖艳。不是别人,正是叶红玲。

此时的刘青河脸一阵青,一阵白。身子竟抖了起来,从行李袋中拿出那支红蜡烛,狠狠地摔到地上,蜡烛成为数截,冲出人群,漫无目的的跑开了。

青凤岭。

刘青河在青凤岭上。

刘青河使劲吹了一会唢呐,嚎啕大哭,刘青河摔碎了他的唢呐,刘青河使劲抠着青凤岭上的土。

在他绝望要死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人,他曾搭救过的女人。

女人对她柔声说道:“恩人啊!我可一直找你啊,你唢呐吹的那么好你就来我公司好吗?我公司是快乐艺术传媒,就专门找你这种有才人!”

刘青河怔怔道:“为啥她会变心?为啥她会变心?你这个女人,你走吧,少来烦俺!”

女人见刘青河眼睛布满血丝,神情甚是可怖,心里也有些发慌,急匆匆下得岭去。

农历六月二十日这天,刘青河死了,死因,青凤岭上摔下去的。

等打扮妖艳的叶红玲兴冲冲的回来,去找刘青河的时候,才知刘青河已经死了。

刘青河的坟就在青凤岭旁边。旁边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悲声切切道:“刘青河你个死鬼!我是骗那富家子弟的钱,等钱骗够我俩好私奔!可你笨的不明白!你等着,你的玲妹妹很快就来随你了。”

言罢,在裤兜里掏出一支红蜡烛,也是一支画着鸳鸯的红蜡烛。点燃,又被青凤岭的山风吹灭。又点燃,又吹灭,直至剩下一滩红蜡泪!

她从另一个裤兜里,掏出一小瓶农药,旋开瓶盖,咕嘟咕嘟咽下肚去……从此,青凤岭上又多了一个新坟,坟前凝满了红蜡烛燃烧后的烛泪,像极了红尘中的痴男怨女的凄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和余秋雨有个约定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1 字

+ 加入清单

十三岁那年,我收到了一份来自母亲的礼物——一本余秋雨的散文集。

封面很干净,泛着淡淡黄色,厚重的棕色占据了全部,除了标题,竟再也容不下别的哪怕一笔的文字,纯粹得太沉重,使我不由得心颤。

那是我第一次阅读余秋雨的散文,从此注定了我要许下一个哪怕只存在于我内心世界的约定

《一个王朝的背影》拉开了帷幕。清朝、康熙、避暑山庄,几个敏感词瞬间撕开早已愈合却无法抹去的历史疤痕,拉扯着民族自尊那根脆弱的弦。我难以想象余秋雨——生活在离那个时代不特别远的人是如何完成这篇散文的,也许在笔尖与纸的摩擦之中,他的手也随着心一起颤抖吧。清朝的开端,是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民众哭泣;末了,是腐朽的统治和列强的入侵,还是哭泣,“老师和孩子一起哭”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从小就埋下的民族仇恨是很难消除的,”但余秋雨却在步入社会后,思索着那种对与错混淆不清的仇恨究竟是怎样的。于是,他去了避暑山庄,去了一个充满了历史沧桑、民族耻辱的地方,去探寻那个遥远时代的面貌。最终,他找到了一个真实的康熙,而不是只大兴文字狱的恶君;找到了文化这根绵长的、韧性十足的线的曲线。

“一个王朝总以一群耀武扬威的武者写下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读这一段话,一股沉重的气息扑面而来,竟是压得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匆匆向后翻阅,《风雨天一阁》,《沙漠隐泉》、《阳光雪》无一不透出历史的沉重感,《青去阁随想》中对文化的拷问更是让我不得不沉思,不断回想着古代的辉煌与寂寞。

余秋雨的文字是干净沉郁的,没有无病呻吟的厌恶,没有过分华丽的词藻,没有众人多余的感性。他用手中的笔记叙下他文化苦旅中的所见所闻,细腻而冷峻地揭开那一层层被无意或刻意掩埋篡改了的历史,真实的再现了历史的苦难与沧桑、文化的折磨与传承与遗失。他把他的生命背上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在深深浅浅的路上踉踉跄跄前行,却从未后悔。

我突然涌起一种强烈的冲动,我不想再被局限在一个狭小天地,学习着死板的公式,将思维固定。我要跟随余秋雨去远行,去发掘被埋藏的历史的哭泣。

我在心里和余秋雨默默约定:若是有幸,我愿与你一同走在文化苦旅的路上,还原一个真实的中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读手看男人之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137 字

+ 加入清单

农村的市集,是个异常大众而热闹的所在,尤其是中下阶层收入的人群,在这样的场所花上不多的钱就可以满足自己不少的愿望。所以,用句农村生意人的原话:“赶市集,是很下货的。”意思就是能够卖出自己所预期的量,忙活一天,不会很失望。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有不少益处:一是地点很好,往往选在两个或三个村子之间对你对我对他都便利的岔口,不用多跑路。二是很方便,十天半月一次,时间安排恰到好处,上次买的吃的用的刚刚完,就立时可以接续上了。三是东西接地气,根本没有奢侈品,全是大众消费起的物什,经济实惠,购买时爽爽快快不会犹豫。几番好处,使得这样的市集很是火爆,也算是农村市场经济成功运用的范例之一了。

我就是在这样的市集上看到了三双男人的手,其实是我在购物期间不经意间在自己的头脑中留下的特写镜头。回来脑中前后串联,竟然有些蒙太奇的意味,也就很想就此啰嗦几句了。

这第一双男人的手,是二十岁刚冒头男人的手。我在一个用门板样子搭成的小摊前驻了足,这里有各色的指甲油。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种很损人健康的东西,原因是被岁月摧残的不再美观甚至是连自己都不忍目睹的手(我有时干脆称自己的手是爪子),若是涂上了色泽靓丽的指甲油就很有一些女人意味了,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呀?几次实践下来我发现有好几种颜色对于我都是蛮适合的,于是,我就想一次购几瓶,反正也便宜。我站在这张曾经的门板前选了几种颜色,然后付账,正要离开时,我对这个很年轻、生意暂时冷淡的小伙子说,“指甲油很容易掉,但是又很不容易全弄掉,怎么办呢?”我说话有些卖弄女人腔,尤其是最末一个“呢”字,我用了常常的拖音,还有一些和我年纪不相称的发嗲。他登时就显出一些窘色,多可爱呀!

不过我说的确实是一大难题,对于我先前的做法——用一种相对锐利的小物什一点点的刮掉,需花不少的时间,不仅样子看起来很不雅观,而且全部刮下来时已经是疮痍满甲,惨不忍睹了。不过,在这方面没有多少经验的我倒是嘴很勤,比如在离开时就多问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卖家很爽利地说,“有专门的擦甲纸,五块钱一盒,有好多张,够用一阵子的。”我本来已经提着买来的几样东西走开了几步,听到此赶紧拐了回来。我说:“真的很有效?能不能试试?”“能,咱有试用装。”我竟有些佩服这个小家伙了,还真有一套。我说那就试试吧。可是当他打开盒子小心地揭下来一张时,我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都提着东西。我并不想放下,再说也没有地方放,到处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瓶子。我干脆伸出左手,左手里还勾着一个塑料包,包里是刚从他这里购买的几瓶指甲油,并不沉。我把左手伸给他,随便翘起了一根手指,说:“你擦擦看。”他竟然很不好意思,他用左手抖抖索索地托起起我的左手,以便给自己发力时找个支点。右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捏紧了那一小片擦甲纸对准了我的指甲再次征求我的意见:“真要擦掉吗?擦掉了,可就没有了。”可能是他看到我的几个手指的指甲涂得颜色一致,而且靓丽,好像是在警告我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我说,“没关系,你擦吧。”

我看到他的手很瘦,手指较长,看上去有皮包骨头的感觉,而且是松松垮垮的一层皮。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手如此稚嫩却消瘦成这个样子。而且,因为刚刚搭建地摊的缘故吧,他的手又没有水洗,清晰的纹理间有很多的赃物,相对于我比较干净、护养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的手来说就显得笨拙、粗陋了。他抖抖索索地、小心翼翼地托着我的手,举到眼前,右手谨慎发力,前后挫动,反复几次,果真为我擦去了那个指甲上的指甲油,干净利索。我吃了一惊,这样看来,我先前所做的苦力不仅愚蠢,而且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惊喜之余,看着没有任何颜色的这个指甲就好像是卸了妆的半老徐娘,苍白憔悴,尤其是在其他四个颜色亮丽的指甲的对比映衬下更显得难看之极,便有些后悔、伤感。他也同时发现了我的遗憾,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可是又不能怪他,明明是我让他做的。

我说,你得给我涂上一样的颜色,否则我的手没法看了。他没有说什么,只眼光急急地在自己的摊位上找了起来,然后他拿起其中的一瓶,对我说:“只是颜色相近,但不会一模一样。涂吗?”我说“没关系,你给我涂上。”我的左手仍是刚才的姿势,放在半空中,那个没了颜色的指甲就傻傻地翘在他的眼前。他好像更拘谨了,很不好意思地其实是很紧张地半托半拿着我的手,右手拿着蘸饱了指甲油的小刷子给我刷颜色。我看他蘸得太多,估计就刷不成什么精致的样子,但也不好意思再让他在瓶口抹两下。果然,他涂出的样子很拙劣,宛如一个小丑霎时站立于我的眼前。他更窘了,脸庞有些泛红。我说,就这样吧,比刚才没有颜色好看些。他立刻释然了,轻轻地吐了一口气,好像是完成了一件责任重大的工程而终于解脱了一样。我付了钱就离开了,没有让他白忙活。

回来的路上,我想这肯定是个没有和女孩子有过些许亲昵的男孩,看到女人的手竟然紧张成那个样子,就像是风雨中无处躲藏瑟瑟抖动的田鼠,真让我好笑。不过,我想哪个男人不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从拘谨到不拘谨,就成了没心没肺的纯爷们了,不是吗?他这样未免稚嫩可笑,但很有些敬畏之心,所以,还是很可爱的。再看看那些对女人玩弄得得心应手的中年男人,哪一个会有这种神态和表现呢?怕是专门演也不会演出他这个样子来。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免唏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 加入清单

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 加入清单

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