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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通用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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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冬夜晚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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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家人也已进入梦乡,唯我独享一室幽静,在电脑键盘上敲打一字一句的闲愁。

初冬的夜,空气披上冰凉的衣装。世俗有如这冬夜的寒冷,让人脸上的表情凝固成淡淡的忧伤。

想问那独舞于苍穹天地间的残月,在这偌大的世界上,是否有谁能为我弹一琴高山,奏一曲流水,唱一段关于知音的乐章?月亮沉默不语,也许,残月也有心情难圆,因为她也孤身屹立在遥远的天边,她是否也在寻找懂她的知己。懂她的阴晴圆缺,懂她的谦卑又孤傲,懂她的温柔又任性,懂她一切的自相矛盾,懂她所有难于言表的心酸。

岁月沧桑,我该用什么来丈量时光,我无法知道自己这一生一世到底有多远,有多长,我只知道,多少美好的时光,在我的手里揉搓得早已不成模样,当我把手放开,遗落成满地的哀伤。没人懂我,没有人理解我,我只有把那些无法言语的心酸化作点点笔墨,然而文字只是茫茫人生海中泛着的一叶轻舟,无法承载生命中所有的沉重,每每夜深人静,冰魂素手,也书写不了这一世的流年纷繁,世事离愁。但我还是依然乐此不倦,我手写我心,独自品味一杯寂寞的酒,把苦涩饮尽,至少能够感觉到自己存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当每一个文字从心灵走过的时候,当一撇一捺在指尖落下的时候,就仿佛一根根尖锐的细针扎在心上,让心感觉到丝丝疼痛,同时也让灵魂受了伤,那是用泪水粘合的破碎记忆!

夜太长,路太黑,你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在流年里迷失了脚步,然后再也找不着未来的方向,那你一定会懂我此时此刻的茫然。人生犹如穿行在迷宫里,多少人迷失在横交错间找不到出口.

假如,上苍许我一世美好年华,我不会在每个喧嚣沉睡,寂静蠕动的夜晚将忧伤的心弦轻轻拨弹。那些只能暴露在属于黑暗幽深的时光里的心思,是岁月留给我成长的疼痛。假如,那些碎了满地的时光可以重新拾捡起来完整的拼凑成一段关于青春无悔的颂词,那我也会将冰凉的笔墨在苍白的纸上化成世界上最温暖的文字,谱写一曲关于爱情,亲情,友情的赞歌!……只是想假如却是最空虚的痛。

夜风轻轻拂过发梢, 飘起了丝丝惆怅,这一季的故事已微染清霜。窗外枝影婆娑,浅醉夜风凉,伫立晚风,谁人来教我走出那捆锁心灵的梦魇。我静默了时空,附耳聆听,却听到空中荡漾起寂静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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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神往散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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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路,向远方延伸着,慢慢变成一条长长的线,最终变成了一个点,在蓝天白云下,格外的清晰宁静。

它就是一条普通的路。没有鲜花,没有大树,曲折的伸向远方。但却是他们心驰神往的地方....

小小的脑袋,圆圆的小脸,冻红的小手,趴在窗户上,一直盯着门前的那条小路。

“爸爸,妈妈,你们什么时候回来呀?”

"好孩子,爸爸妈妈过年就回家了,在家听奶奶的话啊!”

还有几天啊,还有几天啊,

快了.....快了....

嘟嘟,电话挂了。

就这样孩子每天都趴在窗户上望着那条小路,渐渐的天黑了,月亮升起来了,还是没有看见爸爸妈妈。

孩子困了,一觉起来又是趴到了窗户上看着那条路....

郝思嘉,一个美丽的少女。这条路是通往她心爱的人去的方向。

她长大眼睛望着那空无一人的小路,心却跟着这条路奔下山岗,到达那韩扬扬的弗林特河畔,越过荆棘杂乱的沼泽,再爬上一座山,便到达“十二橡树”村了,卫希礼就住在那里。此时,这条路的全部意义就在这里-----它是通向卫希礼的路和那幢美丽的希腊神殿般的白圆柱房子相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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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庆乡间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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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收到熟人发的微信,说,收入每月三至五万元的欧美游等等,收入低于三千元的家里游等等,不由得一笑。这个国庆节期间, 我本人就是“家里游”,因为放假之前一天吃了两次酒,吃多了,吃伤了,醉卧了一两天,酒热又引发热感冒,又病卧了几天。其间吃了多种药,一大袋。

这个国庆节期间,恰好包含了重阳节。

病稍好时某早上,陪她去爬了一趟西山,踏秋。楚雄西山山茅草和荆棘丛中,处处爬满牵牛花,露水灵灵的,水红的,粉红的,蓝色的,在早晨的秋天丽日下,显得分外娇艳美丽。路边和山坡上也多盛开的土野菊花和野茴香花,金黄的野菊花,粉红的野茴香花,开得正艳,像一块块一缕缕金黄粉红的纱巾飘落山间,把一条条山路装扮得很奢华美丽。

每个周末或者节假日,我都会骑摩托车回老家拉两大桶井水,每桶超过25升。吃不到老家的井水,时间一长,我就会身心都出毛病,容易疲劳感冒,精神不振,无心做事。其实,也不只是为了回老家去拉井水,也是为了回到乡间去走走,去吹吹老家乡间的风,去闻闻老家乡间的泥土味道庄稼味道山脉森林味道等等。

一回到乡间,我马上会精神为之一振,一路心情都极好。回到乡间,特别是秋日的乡间,我心情总是极好。蓝天白云,朝阳灿烂,秋天的田坝充满了结果收割以后的熟香,各种熟香,泥土熟香,庄稼秆、庄稼藤蔓的熟香,秋草的熟香。

老家村子早已拆平,砖瓦也早已清理干净,挖掘机,推土机,清运泥土的汽车一片忙碌,但是我们村的水井还在,一部分蔬菜大棚还在,我们家的两个大棚里种的几块南瓜芹菜薄荷还活着,周末我回老家去拉井水,一直浇着这些瓜菜,每一次回去都可以采摘到十来个小南瓜,同时摘些薄荷芹菜,割一抱韮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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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何时记起的散文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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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忘了,与你相遇是何时了。只记得年少无知,欢愉取乐的日子,或许太傲娇啊,以至于那时的我们,变为最终回忆。

再也记不起你的模样,再也学不会年少轻狂。

曾经教室的打闹,我们追赶的脚步从未停止。脸上说不出的喜悦,也不懂为何而来。只因一件小事的争吵。因为无知,把一切当做无所谓,渐渐的不在乎,是忘了初心还是从未记起。

渐渐发觉脸上越来越无光,表情越来越暗淡。为何如此,缘由只因再也没有当初那样没心没肺的笑容。

是啊,笑又怎么会有呢?

如今的付出,努力,只为将来能有的一席之地,而不落的一败涂地。压力随众多人和事施加。令人喘不过气。学业的繁重,明知重要,岂能忽视心里压力。大脑急速运转。课上分秒必争,一秒不忽视的态度,却也不能为成绩打造一番天地。是的。很多人认为我不够努力。然而遥遥领先真的不易。我承认,我不像他们。但顶尖地位又有谁想失去。我也想努力,也想回去。但努力真的有用的话,第一次过后便不再提及。积极,谁都会说,但消极毕竟存在。只想回到当初的起点,领先地位始终不变。真的很难么?

再无那样轻松完成的课业,再无那样无邪的纯真。回不到也无需幻想当初完成的以后。如今不会因为难而不学。苦而不做。原来成功是有秘诀的。难而学谓之动力,苦而做谓之勇气,累而坚持谓之决心。不得不承认,如今我做不到完美。

人总是会变的,累了去睡觉,醒了还得继续微笑。哪有那么多做不到,只是为不付出着的理由和借口。记得撑不下去的时候,想想初心,再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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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丝绸之路——莫高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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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铃阵阵,羌笛悠悠,来自西域的中原的商旅们,跨越漫漫沙漠,险阻的山脉,将来自西域的奇珍异宝和东方的丝绸交易在一个叫做敦煌的地方。”这样繁华的场景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里。

而今天,千年以后的我行驶在茫茫的戈壁滩,去聆听当年的故事。虽然还没有到莫高窟,但我的思绪早已飘到千年前。

行驶不久,我就到了莫高窟,我拿着两个月前预定的门票随着人流进入景区。因为莫高窟目前是由国务院直接管辖的,为了保护文物不被人为破坏,每天的游客控制在六千人以内,所以我今天还是比较幸运的。

进入景区后首先观看了一部关于莫高窟历史的记录片。从中我了解到有一个叫做乐樽的和尚经过这里,忽然看到天空佛光万道,以为是佛在召唤他,便在这山顶的悬崖上开凿了第一个洞窟,在里面雕了一尊弥勒佛像。从此以后,后人纷纷开始效仿乐樽和尚在这里开洞造窟,历经一千年。

观完影片后我来到了最为壮观的九层楼。刚来到九层楼,就被它雄伟的气势所震撼。进入洞窟,眼前一片昏暗,当手电筒的光束照进来时,一尊硕大的佛像毅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大佛身披袈裟,慈眉善目,天庭饱满。身高26米,是目前世界上现存最高的室内佛像。

经过千百年的侵蚀,佛像的五官、四肢都有不同程度的破坏,但依然受到后人的敬仰。依后人推测该佛像以女性化的形象展现更多的是表达当年武则天的形象。

环绕四周,每一面墙壁都有着精美的壁画,据说在莫高窟有着4万多米的壁画,在这个洞窟中壁画展现了众佛讲法的场面,无数的飞天在空中环绕,她们美丽妖娆,能歌善舞,有的从天而降,婀娜多姿;有的反弹琵琶,轻拨银弦;有的轻歌曼舞,那灵动的手臂如同幽幽水底的细长绵软的水草。我抬头仰望这些壁画深感千年前艺术之精湛。虽然经过时间的洗礼,壁画的色彩有些斑驳,但依旧能感受到当年画匠们的点睛之笔。

随后我又来到了第一百五十八窟和藏经洞。随着落日西下,我离开了莫高窟,在远处眺望,我仿佛看见了千年的岁月更替,听到了轻轻的诵经声,时时萦绕在耳边。

莫高窟就这样一直存在于这片遥远的大西北,茫茫砂砾中无数的智慧在闪烁。而我期盼着若干年后带着别样的心情重游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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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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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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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女人如藤散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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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雨的深冬,倍觉苦冷。突然想念春光中那一抹淡淡的紫色了。

许是太过漫长地忍受寒冷,亦或是太过久远地感受被冷落。春风一吹,就迫不及待地将一生中最绚烂最柔媚的模样,毫无保留、铺天盖地地展示在天地间。那一树一树的紫色花穗,美得不容人拒绝,不能拒绝,你只能去靠近,去欣赏。谁能辜负这浓烈的盛情?谁都会被这浓烈的盛情诱惑。

可是,最绚烂也是最易凋零的。

花期就那么一点点长,时间缘分总有期限。日子一到,任由不舍,也要告别而去。怎能甘心,不可甘心。此时,才慢慢懂得含蓄低调,日子方有可能天长地久。柔媚的花美则美矣,却毫无力量。浓翠的绿叶渐渐繁茂,总要生出坚强来应对凡世种种一切。

可浓翠到底也单调,那一颗敷衍世事的心又觉出了疲惫,幻想追求再一次迫在眉睫。青色的豆荚,是成长路上有些成熟的收获。花开,叶茂,终要果实。那一季的心是喜悦的,还是柔软的。有力量的柔软,含情地拥抱人世。

可春风无情,人世艰险,经历太多,不经意间,那清翠含水的果子竟然坚硬如玄铁。心何尝亦不是?

坚硬如铁,抗拒别人,也伤害自己。最终柔软也罢,坚硬也罢,都零落成泥碾作尘,期待下一世春华。草木尚可年年生发,而人去不知可有来世否?一个女人的一生,是紫藤,又不是紫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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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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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醉半醒之中,我拿起一根细细的银针,轻轻地挑掉了灯花,灯“腾”地亮了。在灯光下,我仔细端详着宝剑。剑口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着铮铮寒光。这真是一把好剑啊!真希望可以用它在战场奋杀敌人,保卫祖国哇!

这样想着,我不知不觉梦醒了,驻扎在一起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呜”的号角声在旷野中是那么地催人奋起。一旦想到我的祖国可以统一,心里就热血沸腾。谈笑风生时,我大刀切下了大块大块烤熟的牛肉,分发给我的部下们。各种各样的乐器演奏者军歌。不少诗人曾说军歌是悲凉的,可我却觉得,那是雄壮的,是给人信心的。秋风瑟瑟,战士们身后的山鲜红鲜红,而中间还藏着片片金黄。那意味着胆敢侵犯这片宝地的人,鲜血就会染红这片土地。战士们那必胜的表情,充满了无畏。是的,我们背水一战,破釜沉舟,决不能失手!

“蹬蹬蹬蹬……”马蹄掩映在飞扬的尘埃中,他们如同当年刘备所驾驭的的卢马那样,毫不畏惧地冲向敌人。我拉弓射箭,白羽箭飞出,射向了我的敌人,弓弦发出如惊雷一般的巨大响声。看着敌人一个个倒下,我的心中感慨万千。真想保住这片土地,帮助君王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啊!这赢得的不只是我自己生前死后的美好的名声,更是对大宋的一种抚救呀!当今皇上保和,一点也不知大宋之前的风光,更不懂祖国山河的宝贵。不小心看见铜镜,才发现那只是一种幻想。祖国,何日才能统一呢?

我悲愤欲绝,提笔写下了千古名词《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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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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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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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谁愿为我裁一寸光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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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与笔墨为伴,伴琴棋书画诗花茶,伴着光阴,慢慢老去。

【琴】檀香古木,细腻花纹。不需要多纷繁,不需要多精致。像个误落凡间的女子,不染纤尘。没有涂脂抹粉,没有华丽霓裳。仅仅是最简简单单,最不加掩饰的朴素。纸醉金迷,鲜衣怒马,都与她格格不入。她是属于深山古寺、梨花满阶、寂寂空庭的呀!她就在那沉寂处散着幽微的素光。会有人寻她而来,低眉信手,轻撩琴弦。一曲桃花扇,空灵寂灭;一曲凤求凰,凄清婉转。一曲又一曲,一抚上就停不下来。在这纷纷扰扰的尘世,弹给自己听,弹给光阴听。【棋】执着黑白,伴着岁月。一个人,在那方寸棋盘,楚河汉界之内。或雁落平沙,或龙潜深潭。纵然孤独,也不孤独。尘封的棋盒,生出了陈年的霉。一揭盒盖,时光的味道扑面而来,霎时唤醒嗅觉。抓起一把棋子,清脆的触碰声,是岁月遗漏的风声。然后,那掌心上呀,开出了几朵雪,染上了几痕墨。这些最倾城的黑白啊,和我一起,暗淡了光泽,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光阴里,与我缠绵至死。

【书】五格四层的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书,甚至,已装不下。从唐诗宋词诗经元曲到古今中外必读名著,从史记国学哲理到诗歌散文随笔。各自在书架上盘踞一隅,霸道地占据着我的视线。它们是该如此霸道,它们见证了我的青春,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大部分。每一本书的扉页都有我的题字,字迹嵌入了纸页,墨香与书香融合在一起,无法分离。最是喜欢微微泛黄的纸页,它们吸收了无数的旧时光,毫不做作,毫不敷衍,陪着我,度过一寸寸老光阴。它们像是从前世穿越而来,只为了今生与我邂逅,与我一同渐渐苍老。

【画】一张带着年代味的古黄色宣纸,一支绘尽春光的瘦笔,一颗未掺任何杂质的心,还有粗细分明的线条,方可成画。心中的万转千回和百指柔,都融于笔端。画家所想的,所念的,片片如锦绣,都在画里。最喜欢韵味十足的水墨画,没有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参与,只有白纸黑画,却不显单调。它含蓄,矜持,清秀,优雅。看过最令我感到惊艳的便是张大千画的莲,大片大片的荷叶错落有致地铺开,而那莲,一枝一枝地穿过拥挤的荷叶,逐一蔓延盛开,以最温婉又最凌厉的姿态,夺走了我的视线。真是要了命的喜欢。

【诗】唐诗宋词诗经元曲现代诗,在我看来,都是诗。各有韵味,各有千秋。喜欢读诗,却始终学不会写诗,笔尖始终开不出细腻的花。也许,这是学不来的。那些诗里,隐藏着疏离花枝与寂寂琉璃时光,隐藏着儿女情长、豪情壮志、落拓不羁,还有内心伤口上的疼痛与酸楚。最适合一个人独处时,就着午后的清风和蝉鸣,静静地看,轻轻地念。那些字,那些词,都在不经意间,住进了你的心,成了心室壁上最美的花纹。终年陪着你,不孤寂。

【花】哪一朵会是我的前世今生。那抹了胭脂的三月桃花?爬满矮墙的四月蔷薇?还是蓄意待绽的五月栀子?更愿是微微一阵,转而嫣然的六月白莲。在满池的荷叶与浮萍地簇拥下,羞涩地含苞,夺目地怒放。经了风雨,历了伤害,也依然傲骨,依然拔扈,带着最清澈的明媚,最不动声色的潋艳。然后,被余下的光阴涤荡洗染,开过浩浩荡荡的万古长风。最后,笑着凋落,幻化成别在光阴胸襟上的一朵白莲花。

【茶】是茗也是茶。所有的茶中,唯独爱着铁观音。开盖,便夺了香。细长的叶儿在滚烫的水中浮上来,又沉下去。这些慢慢舒展开来的绿叶,沉淀着光阴,铺天盖地的来了,争着抢着要进入我的视野,还带着撩人的香,只需轻轻一闻,便醉倒在让人欲罢不能的香气里。她一定是蓄谋已久,她一定早已埋下多年的伏笔,要不然,怎会一下子就轻易将我俘虏。是的,我心甘情愿,恋着她那妩媚的香。闲暇时来上一杯,管它正宗不正宗呢!有那香味,就够了。我念着的,是那光阴赠予我的味道。

谁曾这样写过光阴:时光的沙漏里,流走的是光阴;淡淡檀香里,袅袅燃尽的是光阴;一杯茶,从沸腾香醇到冰冷如水,冷却的也是光阴。昨天下雨,今天放晴。昨日柳青,他日落花。

在这韵华与皓首之间,是怎样漫长的一生。此生爱上的便是——檀香、墨香、书香、茶香。而这光阴,这些美好的光阴,就应该是快意潇洒,尽情挥霍着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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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害怕错过这个世界散文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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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中国人看着美国人,个个高头大马、深眸挺鼻,长得没有任何区别一样。我们看岁月时的心情亦然如此。看似平常,看是雷同,每年都过着的是同样的日子,每年见着的总是相同的那些人。其实,细分下来,对比之间,每年被你过完的日子形状和滋味又都各具不同。想一想,被平凡庸碌堆积起来的生活,总能被你发现出差距,感受到细微的区别,又体验着情与爱的起伏,这才是生活给你最真实的一昧味道,才是奇妙的生命带给每个人一剂极为美妙、动人心魄的乐趣。

乐趣和情感,让我们每一天都会不由自主,带着由衷的感激去热爱虽然平庸、匆忙,却又充满着与人与物与心相互观照的世界。原来,世界并不寂寞,只是我们的心遇到了寂寞。

活着活着之间,我就活出了岁月凄厉的沧桑,随之就我又看到了世界上悄然出现的美妙,这是我生活里最大的一份预期和收获,我学会了热爱生活。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的生死困苦的情,甚至是绝望透顶的爱,但是,我依然热爱着它,害怕错过这个丰富的世界。每一年,我怕错过的东西很多,不同的季节,到来的春分、夏露、秋霜、冬至和春节各不相同,日子会一天一天韵味无穷地穿行在错落不平的昼夜之间,带来每一早每一晚、每一人每一刻的时光,被瞬间地拥有了可以细细品赏的优雅。有时,我挺为一生都活在春城的人们、为没有冬天的南方倍感惋惜,终年绿色,四季不分,固然是好;可是,他们又怎能感受出北方人活着的鲜明和分界的欣喜,秋天的热烈和冬天的傲慢之间的区别,犹如南方人看到北方人永远缺失一份脉脉含情的温润一样。这就是我们都缺少并且需要相互补上对方的一堂人生课程。

读书,写作,吃饭,听课,徒步,摄影,音乐,舞蹈等等,我选择参加这些艺术的活动,就是喜欢交际一些有趣的人。世界上有意思、有想法的人很多,每一个充满了情趣、鲜明着性格的人,都会让我们彼此看到另外的精致,这是我们最缺少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个的找到;所以,我害怕错过,如果某一秒的分神和稍不经意,就会有最好的芬芳和感情,从岁月的缝隙间擦肩而过;错过了他们的微笑与握手言欢,失掉了人生初逢的美丽,都会令我的爱情与怀念终生不安。

我喜欢这方美丽的世界!

2

有一天,坐在一条小河边,绿色的草丛厚厚地铺满着岸边的泥土。我们就叉着双腿席地而坐,然后想到祝福夸张的说话和豪迈的喝酒。乡村的气息里有很多气味的信息,有青草、有烧草、还有经年的枯草,被堆垛在一起散放着久年不消的味道,迷离而且巫性。我们一人一瓶子啤酒,喝完再拿,酒的度数很低,想着事说着话然后喝着酒,这种醉是慢慢喝出来的醉,是带着感情一起上路,更是一种享受着体验和有心灵感应的过程;很像是农民在田野里慢条斯里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先怀孕再等着生孩子的熬劲。在新疆,男人之间常这样,时不时聚焦一起,爱喝这种不用肉菜佐料的野酒;喝这样方式的野酒,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路过的客人或是你以前的情敌,也会受到热情的邀请,自己拎着酒瓶子,主动跑来加入到喝酒的队伍;最后一起扶着搀着,然后轰然醉倒在地,第二天他们肯定就忘记前嫌成为一生的哥们。当然,这样的男人还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嘲笑,尤其是一群大男人们仰着脑袋,一人一口地只喝度数低低的啤酒,而不是一人一碗、人手一瓶地喝烈酒,不被嘲笑就不是新疆,就不是生长在新疆的女人。

我们都喜欢喝野酒,没有人管着,自由;不需华丽的菜肴,轻松。从背着沉重的行囊出门起,到一屁股坐在田野的空旷里,开始喝酒,时光更是散漫,像是一条看无尽头、任人挥霍的小路。头顶着闪烁的星光,听着河水带着山谷的松涛,忽啦啦,像一群马驹子从身旁吆喝而过,当然,谁也不去理会它,让它们放纵地跑吧,爱咋样跑就咋样跑。

当然,我们常喝啤酒。喝到一瓶见底时,和我喝的这家伙才开始告诉我他的生活。他生活很不快乐,这是今天他要来喝酒的理由。所以,他也想在这里认识一些有趣的人,顺便让自己成为有趣的人。自然而然,我成了他心中极想结识的人,这样一来会让我们双方的寂寥生活,成为结伴归家的小牛犊,同时步调,并排而行,迎风而立地快乐着。

平时,我们都非常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人的幸福生活。有时,会认为别人过得都是自由散漫,都是浪漫无缘,类似于美国电影里天马行空的西部生活。他年纪轻轻却不用吃苦奋斗,父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人生的一切;所以,他一点也不穷,屋子、金钱、车子和女人,什么也不缺少。可是,却少了一份能让他有张开膀子努力飞翔的激情。

他把这些不快,归罪于生命力的渐弱,归于人际之间渐渐而来的冰冷。其实,世界没有变过,依旧如故。只是我们改变了很多,离这个世界更远了,这样才给自己的身体制造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3

眼中和心里,只要能同时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才会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全世界就是这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你来到了世界,就得跟着身体的各种器官四处乱忙,就得用眼看、用耳听、用舌尝、用手触,然后用心去体验,世界有多少不同,你就有多少感觉的差异。经不同的季节,品异色的风光,交胖瘦的男女,听好坏的话,看大小不一的花开,闻昆虫鸟兽的啼呜低喑。仅仅是无意的一眼看去,满世界的纷繁,满天下的人,就会忙坏了眼睛,就会缭乱了视野,也会弄虚了膨胀的眼神;更何况需要你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用心情的撩这个不同的世界。

我大大地喝下一口酒,差些呛上,咽下很久,才徐徐地告诉他,别人的是别人的经历,遇到的才是生活。人若是想不被错过地生活,就要想着如何学会接近世界,相信别人,像现在这样,你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世界上的万物,并非你看到的空虚,更非隔离人烟的寂寞。我说过,世界不寂寞,寂寞的是人。

我告诉他,我只想让自己去享受好过完的每一天,迟到早退,托故请假,甚至退休辞职,其实就是想找一些自由的时间供我挥霍。在不同的时间里,坐着看日升月落,躺着听风来云去,趴着看鸟忙虫碌,站着看田野大地上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其实,我还是害怕,甚至夜秉红烛看花开,唯恐一眨眼的分神,我错过这个让人动情的世界。

我问他,你想吗,当然想和不想都是你自己的事,都与他人无关。

他手里攥着酒瓶,他用心地真的喝酒;我不是,这是我聪明的地方,我选择喝酒的方式只是喝酒,是想让我更多一些地放松这番紧张的心情,让一颗轻盈的灵魂,挽着花期的芬芳走得再远一些。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看透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我觉得,他并未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对于世界上一直并不缺少上的那些偏执之人,就要学会懒得再说了。听不听,如何听,任由着他们自己去选择吧,这是他们喜欢的生活。

4

很多人置身于人潮里,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早早的丢失。只有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时,才会突然发现,所谓的寂寞和孤独,其实就是自己制造出来给自己作对的怪物,类似于我们自己生孕、独自养育,然后被抛弃的儿女。

我记得,小时候连队里有过一个男知青,是上海人,长着一副消瘦硕长的体格,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劳动人民。连队的女人们总是怀疑和喜欢他,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被人猜测是烫出来的;然而,日子过久了,才知道他就是这种天生的卷发,放在人群里很洋气也挺漂亮。我的小叔和他同住过一间知青宿舍,我问过这事情。小叔说,他这人呀,算是全连队里顶无用处的男人。论力气,论体格,论吵架,矮小瘦弱、体力不支,扛不起半麻袋的小麦,甚至夜班浇地都拔不出自己陷在泥土里的一只脚,抵不上一个有些力气的娘们。可是,我叔叔却又羡慕他的快乐,因为他喜欢唱歌,会唱很多洋里洋气却很好听的歌。在一个没有剧院和乐器、没有电视的电影,甚至收音机都算是一种奢侈品的年代,他唱出的歌曲真能让没有文化的老职工们,疲劳之际拥有了一份精神的记忆。有人说他脑子不对头,神经上有病,也有人说这知青一定是疯子。可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一到时间还是提着板凳过来,坐下听他唱歌,听完了就抄起手来鼓掌。

他每天都要唱,而且要唱很多不同歌曲,当然全是革命歌曲。在那个火红朝阳的年代,不唱这些又唱什么?只是,每一天都少不了要唱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歌曲,时间长了,也就让我们这些孩子喜欢上了,慢慢地学会了这一首歌,省下了连队学校音乐女老师的不少功夫。

他唱《北京的金山上》时,我就会没理由地跟着他,然后带着别人一起在旋律里陶醉。我看到安静的天空立即会电闪雷鸣,我看到他肮脏黝黑的脸上,会闪现出泪水盈盈的双眸。这是对伟大领袖,伟大北京和天安门的无限敬仰之情,我一直都这样认为。可是又觉得,他这种超过年龄和特征的明亮,怎样又变成了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也许,这里会埋有一份人间隐藏最深的心情。

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明白,他为什么唱这首歌时会情愿如此投入,会像失恋的情人那般泪水迸发,他肯定瞒着我们一个比连队更大的世界。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一剂深藏的秘密,这是上天赐给人类一颗心脏的同时,也以掩藏的方式给了他们一份不同的想法。

5

再后来,我就从学样毕业离开了连队,然后到外地上学,最后分配到地方上工作。地方政府部门不论如何,都要比兵团的条件优越,生活待遇也好,这让我轻易地成了一位态度坚定的逃离者;几十年下来,我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部门间换来换去,快乐无比,乐不思蜀。

顺着岁月一路而过的人生里,自然就结识了很多当地的哈萨克人,这是一群我以前挺陌生的人。和他们成了同事,成了同学,成了朋友,最后熟悉之后,我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发现,在我遇到的人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才是真正会享受日子的人。

每一天,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活着而饱满的好日子。他们过得有滋有味倒让我羡慕不已了:从早晨喝下第一口喷香的奶茶开始,叼一支冒着蓝色烟雾的香烟面对着阳光看大地红光铺开,然后去思考着生、思考着乐、思考着如何舒服过好这一天;中午时分,再吱吱地喝完一大碗浓香的奶茶,吃着松软可口的羊肉手抓饭,懒散地看着远方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看那里堆成大垛小垛的云朵,看在云朵之间飞翔着一路嘈杂的鸟群;傍晚时分,用午觉睡醒的眼睛,看着归圈的羊群,看着羊羔子为了吃一口饱奶水,冲上前去把母羊拱得一晃一晃。

我算是其中之一,早早领教过这个民族生活热情的人了。

有一天早晨去急匆匆上班,在沿河的小路上看到两个哈萨克大妈迎面相逢,她们顿时遥遥地招手、拍掌声、笑声说话声和啧啧声,还有很多被她们热情制造出来的欢乐声,汇聚一起轰然地响成一片,凑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你都不敢想象,这俩位女人居然能制造了这么一大片喧哗热闹的响声。也许交好的她们很久没有遇到过了,乍一见面立即抓胳膊搂肩膀、帖胸脯、脸挨脸,拥抱接吻;接着是轮流着,互相亲着对方的额头、对方的脸庞和对方的嘴唇,轮流着,你先我后地挨个问一遍共同认识的人家。热烈得像恋人,亲密的如姐妹。我急忙闪过站在路中央的她们,我要赶着上单位,我的单位考勤要早点名,不能迟到,这是多年来机关养成不变的规矩。忙碌到下班,我又回家路过这里时,她们依然牵着手,坐在路过的木条凳上仍然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话。我的天呀,她们若不幸福,世上有谁还幸福?

真正的人,是从来不会错过幸福每一天的人。

6

2008年夏天,因为肺部肿瘤的手术感染,我被推进第二医院的抢救室里实施抢救。这一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劫难点。说猛一些,就是差一点结束掉全部人生,彻底完蛋结帐走人。在病床上人躺着,不说不语不动,其实,到了这个地步,浑身插满了管子我根本就动不成了。看似睡着一般的昏迷,其实,生理上所有的知觉都在完好无损地敞门大开着,一点不剩地接受着来自身外的所有音讯;我觉得自己像没有长出翅膀的天使,独自悬浮在高高的空气里,心底却非常的清醒。事后,我只告诉过妻子:一个人在死去之前,他心中的一切知觉功能,都处在敞亮、清楚和警醒的状态,身边发生过什么事情都异常清楚、极其明白。

那时的潜意识,就把自己的想法很显露地现了出来,妈的,我这一次是真玩完了。想想,有很多未竟的事情,有的只做了一半、有些根本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的事却是想去做却没做。这一下全好了,全放弃吧。冥冥之中,我觉出了命运的残酷、生命的短促和人生的无奈。守着一旁的小护士看到后,却兴奋地大叫道,快看快看,患者醒了有意识了,都开始流泪了。胡说什么呀。一生从不流泪的我,这一次算不算是丢人现眼?

活着才能体验,活过了才是总结。生命之中,会有很多的事情让我们遇到,其中,很多遇到的、撞上的,甚至是迎面而来的事情和人,根本就不是你想着约来的、等来的,甚至是盼来的。

所以,我才害怕自己会错过,错过从身旁走过的人,错过从眼前流过的云,错过从时间里消失的缘份。因为害怕自己错过,我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变化,开始热爱这个世界了。物的可爱与人的趣味,世界的美丽与人间的情,由此,你才会极不愿意地承认,甚至拉扯着,生怕错过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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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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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以往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必须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此刻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完美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述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述,这描述,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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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立秋节气散文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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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早晨醒来,嗓子总觉得很不舒服。以为是夏日干燥,却不曾想,立秋已至。

许多事情在立秋到来之前尘埃落定,好像家里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趋向于秋日的平静,生活像一江水,缓缓的向前流动。

不急不躁,不悲不喜,大概这就是立秋该有的样子吧。

昨天下午午睡醒来,接到学姐的消息,学姐跟学长从杭州开车来绍兴了。睡意朦胧间,一个激灵,除了兴奋外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望了望身上的睡衣,不经有一些着急,赤着脚跑到书房跟爸爸吼出这个消息。

其实,学姐早该来绍兴玩了。

和学姐是在去年的冬天认识的,在静宜大学的交换生群里,看着她那个粉红色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就觉得好亲切,于是想知道这该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加了微信,本着好奇的心理,我又偷偷跑去她的朋友圈里翻她的照片,还不敢点赞,我悄悄的,就像一个窃贼。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总是特别奇妙,在家附近,即便是时常见面的邻居顶多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简单的共同点就足以让你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和学姐的第一面就在桃园机场,她推着一个行李推车,低头看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想要办理手机卡。

学姐是一个美人。所以,那天在机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所以,我也很喜欢给学姐拍照。她似乎有着天生的镜头感,大概是因为精致的五官怎么拍都好看。在台湾的时候我就一直跟她说,暑假有空来绍兴找我吧。起初觉得学姐从湖南湘潭来浙江绍兴需要好好计划一下,可能真的是某种奇妙的连结,学姐有了一个杭州的男朋友,这一次真的有机会来绍兴。

时间很巧。恰好是立秋。

可即便是立秋,仍然留有夏日炎炎的余温。

坐在马路边上的早餐,显得万分悠闲,用学姐的话来说,豆浆和油条是绝配,可那一盒小笼包不知为什么忽然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马山的小镇上,家楼下附近有一个早餐店,暑假妈妈去早早的去医院上班,爸爸因为是老师,所以跟我一起放暑假,一起睡懒觉。睡醒后爸爸总是带我去楼下的早餐店吃小笼包,早餐店的小笼包子一盒十颗小笼包子,我们总是叫两盒,爸爸一盒,我一盒,蘸着醋吃。爸爸嘴巴大,一口一个,很快就把他的那盒吃完了,往往那时候我才吃了三四个,我费力的捏着筷子往嘴里塞小笼包,然后含糊不清的说,“爸爸你帮我吃几个掉”。

那时候的早餐店也是这样,有自行车骑过的叮铃叮铃声,有淡淡的汽车尾气隐隐飘过,有油条刚刚下锅的滋啦声,有远远传来的越剧的声音,还有贴着耳朵亲切的绍兴话。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街头的早餐店吃一顿早饭了,我也记不起上一次在街头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学长说,绍兴跟杭州虽然隔的近,但一点儿也不像杭州,而与苏州相似,带着小城的味道。

城,小小的就挺好,生长在这个小城里,所有的故事,所有的记忆也就更加集中,更加清晰。

沈园来过许多次,这一次蹭着爸爸朋友的光,请了一位金牌讲解阿姨,一路听,一路游园惊梦。惊梦当然不是惊陆游和唐婉的梦,是我的梦。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绍兴市发了一张游园卡,爸妈因为是事业单位,因此也有。那会儿家里刚买了一个数码相机,爸爸就有了一个拍照的爱好,每到双休日就安排一家人在绍兴四处转转,就有一个周末来的沈园。那还是一个冬天,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袄站在“诗境”的这块石碑前拍了一张照片。沈园离家离小学都很近,小学春游也有一次来沈园,那时候应该是五年级的秋游吧,穿着校服,带着一顶小黄帽,拿着相机组织大家拍照。

看着学姐和学长站在《钗头凤》碑前的背影,忽然有一些感慨。终究,这世间有太多巧合,一片金黄的叶子恰好从我的头顶落下,在我的眼镜上短暂停留后飘落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一片叶子在立秋的下落有多少意义,至少那一刻在我眼前掠过,我觉得那是特别的。

都说,一叶知秋。可立秋全然没能散尽夏日的余温,让原本就游人如织热闹非凡的鲁迅故里更加升温了一层。乌篷船在水中仍然带着江南水乡的韵味,可立秋的太阳却显出了不同往常的骄傲。相比做完月色如画,温润如水的鲁迅故里,今日就显得有些许躁动。在参观完鲁迅祖居,三味书屋后,便跑去找地方纳凉。跟笑寒一起去买高老太的奶油小攀,如今的奶油小攀已经从五毛钱一个变成三块五一个了,可即便如此,味道仍然是那个熟悉味道,就好像是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立秋仍然是那个立秋。

立秋。炙热且躁动着,却带情感的连结。

下午送走了学长学姐,和笑寒找了一个地方聊了好久,最后把笑寒送上出租车的时候,回头恰好看到落日。

终究,秋天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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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写烟花的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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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如水,残月半弯,漆黑如墨的夜,只有月牙散发出淡淡的白光。我站在阳台上默默地仰望苍穹,伸出手,够不到,那是弥补不了的差距——

细细回想,昨日的光辉似乎近在眼前,一桩桩、一件件。记忆中的少女总是乐观自信,嘴角总挂着信心满满的笑,眼中仿佛有无数闪闪发光的小星星,总认为自己是最棒的,自己做什么都能成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少女变了呢?变得惨淡无光,再不如从前的耀眼,眼中渐渐出现的迷茫,甚至有一丝绝望——

那应该是从上学期的期末考试起吧,有记得那一次,我只考了七十几分,可就因这次失败,同学的嘲笑、老师的失望、父母的训斥,都如同一把利刃,无情的划过我的心,留下一道道伤痕。之后的我不再如以前那样积极爱笑了,变得沉默,也越来越爱睡觉,似乎只要睡着了就能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想。那段时间成绩一直停留在八十几分,上不去,也下不来。父母很着急,又是哄,又是夸的,可我始终无动于衷。

“砰”一声巨响,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看去,原来是有人在放烟火,一簇簇烟火就像一只只火了的鸟,张开七彩的羽翼,扶摇直上,仿佛要冲破这无边的黑暗给黑色带来璀璨的光,突然这只小精灵爆炸了,无数火光向四周散开,如同流星一般,但也很快便消散了,夜又是一如既往的黑,仿佛刚才的烟火只是一个幻想,不曾存在过。

我自嘲的笑了笑,也是,它们和我一样,注定只能闪耀一时,不久后便会无人铭记。但令我惊讶的是,又有一阵烟火升起,刚才的仿佛只是一个前奏,这一次远比之前的更想更加壮丽,远远望去,如同一只只火凤凰在烈火中逝去,涅盘重生。震耳欲聋的声响是火凤凰们的呐喊,是他们冲破黑暗的决心,直刺苍穹,气动乾坤,恰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

烟火已经结束,我却依然抬头望着天空,是啊,虽然终将逝去,可他们无悔,因为他们明白在前进的道路上要用尽一切努力去拼搏,这本就会使人铭记,他们用最炙热的话语告诉我们,无论结果如何,只要用尽全身的力量去拼搏去努力,那便是一种绚烂,一种永恒。

我释然了,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无数的艰难险阻,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奋斗,也许不会成功,但绝对无悔,绝对能使人铭记,终成永恒。

短暂烟火,绚烂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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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答谢中中书改写成白话散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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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的景色都是独一无二的。古往今来,一些文人雅士总会以山水为题,写下流传千古的诗篇。话说又有哪个高尚人士会不沉醉在这奇异的景色中呢?

你看,那巍峨的山峰高耸入云端,像许许多多顶天立地的大巨人。澄澈的流水一眼可以看见水底,游动的鱼儿和细小的石头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像一位大画家随意的涂鸦。苍翠欲滴的林木,青葱挺拔的竹丛,四季挺立着,像一位位毫无畏惧的战士守卫着边境。

远远地望过去,清晨弥漫的雾气开始渐渐消散,山水越发清晰地显现了出来。猿和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合奏了一曲交响乐给世人欣赏。夕阳慢慢下沉,渐渐消失在边际,余晖照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湖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在水中潜游的鱼儿调皮地跳出水面,似乎在比谁跳得更高呢。

山上的岩石,在阳光、雨露、狂风、暴雨的洗礼下,被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岩石上爬满了青绿色的苔藓,隐藏在这幽深的山林中。也许根本没有人在乎它的存在,甚至对它视而不见。但石头生来就并不被人欣赏,它足下的土地,经过它多年的重压,也留下了印记,这就足够证明石头的坚持。

这里,真的是人间仙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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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惜流年,重今朝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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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梦到了自己的小学,梦里的一切清如昨历历在目,可叹物也非,人也非,往事不可追。逛空间,看到表妹发了一条说说,她告别了她的初一,迈向了初二,既有不舍,也有留念,毕竟是青春划过,难免会有感伤。我站在毕业的路口,行将告别我的大学,四年光阴如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心中五味杂陈,有千言万语想说,但又说不出只言片语。

人越年长,便越会怀念从前,小时候的我不相信,只希望快快长大,把过往狠狠的甩在身后,永不回头,大踏步的走向未来。那时,以为自己会永不留念过去,会永远的展望未来憧憬明天,不屑于怀念过去,然而真的当一些事成为往事时,才会回过头来想念,想念过去,不是因为现在过得不好,现在过得很精彩,甚至可以说比过去精彩,但还是忍不住去怀念过去,怀念那年那月的阳光,那年的朋友,那年安静的学校,那年的书声琅琅,那年的风雨,那年霜雪,那年走过的喜怒哀乐,那年流过的汗水和泪水,怀念那时的自己,拥有一颗未历沧桑的心,那年,我十几岁,好像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懂。

无怪乎,我会在梦中频频梦到我的小学,当初拼命想逃离小学,而如今,它却是我永远回不去的远方,再过小学,我已不是当初的少年,只能遥驻校门之外,看看比自己小很多的小朋友们,看看他们稚嫩的笑颜,听听他们动听的声音,心想,自己当年也如他们一般,嘻嘻笑笑的放学,高高兴兴的上学,只是那样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如今,我怀念我的小学,以后,我也会像怀念小学一样的怀念我的大学。过去的已然过去,未来还是个未知数,我们能做的,便是莫负流年,且惜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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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斋饭品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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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驱车前往横亘在关中南部秦岭---凤凰山脚下的古观音寺,一进门,茂密的竹林,松树、杉树和绿色草坪将这座古寺装点得静谧清幽,造型优美的大小的殿堂更彰显这里的神秘和庄严,遥望近在咫尺的凤凰山突兀峻峭,树木林立,东西两侧的山脉紧紧的相拥在一起。时值中午,太阳的光芒在山顶上煜煜生辉,一片雄浑壮观的景象。

沿着清净的小道而上,金鱼翻滚的水潭中央有一尊容貌端庄、衣饰华丽的杨柳观音,旁边的小殿宇供奉的龙王,门前长方形香炉烟气缭绕,佛堂及许多房屋的门边上都贴着两句话“念佛是谁 照顾话头”,这是什么意思?为啥这么多门上都有这两句话?正在思忖间,一阵浑厚的念咒声把我吸引至一座建筑前,东西坐向的房屋的上空袅袅飘逸着缕缕的炊烟,洁白的墙壁,红棕色木雕的屋檐下仍悬挂着厚厚的褐色门帘,只见有一位女孩在门外踌躇了片刻走了进去,我才敢轻轻的揭开门帘的一测向里探了下,看见庄严肃穆的大厅内整齐排列的暗棕色长凳长桌已经坐了几排人,第一排是僧人,后面是穿着各种衣服的人,我才大胆的走了进去,想亲自体悟一下他们念咒的经历,个个双手合一竖在面前。僧人整齐的念咒,其他人端庄肃穆的静静聆听。

每个人座位前摆放着两只白底带兰花边的细瓷碗,一双黑色的筷子,几分钟后,三个穿着浅棕色的僧侣提着桶端着盆按次序给每个人盛汤送饭,米饭菜卷,小菜调料;接着又一次的添汤送饭;又见给前排的法师的碗里倒进一些白水,身披浅灰色袈裟的法师端起碗像似涮涮碗后又喝掉,我的脑海浮现出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又是一轮的水果花点,再次发送餐巾纸。最后再一次的念起听不懂的咒语。坐最边法师回首说:“没吃完的慢慢的吃!”,之后前排两行法师陆续离开斋堂。

一位僧侣走到中间位置取下摆放在菩萨面前的膳食,这时,我才发现对面的后排坐的全是男性,而我这一侧后排坐的全是女性。等法师走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才起身端起自己的碗筷去清洗。

在这庄严肃穆的大厅,不劳而获的第一次品尝了一顿斋饭。我看到了神圣、洁净、节俭。看到众僧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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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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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

——题记

年少时观《三国演义》电视剧,总是不得片尾曲此二句的要领。后来慢慢懂得,珍惜缘分,不仅仅是善待生命中相遇的知己与陌生人,更是要好好“道一声珍重”,“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说“离别”,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无情的人是不需要说离别的,说离别的多是情深意浓者。但是否愿意就此放手,是一个困扰了多少人的难题。

高中时,在书店听到“有一种爱叫作放手”,顿时一个激灵,仿佛大彻大悟。自此生命中再没有深爱过别的女子。放手,仍旧铭记;铭记,而不去叨扰,铭记,而不让自己平添烦恼——这大概是“聚散皆是缘”的真意了吧。

是非总关情,无论南枝北枝,是是非非,本没有对错,没有优劣。

谁能说关羽义释曹操是一个大错呢?人生,本不是一场功利的角逐。铁肩担道义,注重的就是一个“义”字。

所谓“三国演义”,即是“演《三国志》之义”。

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有许多关于对对错错的价值信念体系。后来发现,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就像《灰色空间》中所唱,世界是灰色的。

中国的水墨丹青,以黑色的变化,演绎出万里河山。其壮阔美丽,完全不亚于西方的油画。灰色空间,不是圆滑,不是潜规则,而是蕴含了多少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指环王》中,甘道夫说:“不要轻易判定一个人该生还是该死”。是的,如果当初弗罗多杀死了咕噜,谁来引导他和山姆来到末日山销毁魔戒呢?如果没有咕噜,弗罗多是否会因魔戒带来的权力的诱惑,最终上演中土世纪之初人类的悲剧呢?

一切未知,而似乎又那么明显。在这里,道德体系是一个完善的循环。没有恶,就没有善。

正像影片《太极张三丰》所言:“不好也不坏,没有胜又何来败。”

在善恶的边界,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写出了《平庸之恶》这部讨论服从(法西斯)下的恶的政治哲学名著。

善恶的对抗与制衡,永远不是一次审判所能解决的。

所以,审判,被安排在了世界末日。

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每个人,都在用一生参透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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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栀子花开,我等你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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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在山坡上,栀子花开在丛林里,栀子花,在那岁月飘飞处,我想起了你,栀子花开,我想起了席慕容那极美的爱情诗歌。

其实,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开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再长久的一生,不也就只是回首时那短短的一瞬。——题引

------------那转身后的落寞

这美丽清香的栀子花,随风一路清香着过来,那样的盛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我喜欢栀子花,单凭栀子两个字,就足以让那种清香的气味在空气中流放好一阵子,栀子,这种太纯粹的花,让每个喜欢它的女子,都把它摘来,插在乌黑的秀发上,放在枕头边。让这清丽的芬芳伴着淡淡的清香入眠,整个房间,都是那迷醉的花香。

少年时,总喜欢跑去对面的邻居家,合着栀子的绿叶,折下几枝,拿回来放在装水的瓶子里,放在房间的抽屉上。岁月扭转,画面似曾昨天,栀子花开,花蕊白中透碧,花开成白色,我躲在那洁白一样的清香世界,只可惜没有一个追风扑影的相机,来记录这淡淡的芬芳回忆,陶醉在淡淡的清香里不可自拔,也只可惜没有一页宣纸,来把栀子花开的芬芳写成历史。栀子花,素雅成别致的经典,它在我的回忆里永久都不曾挥去。

栀子花开的季节,清晨起早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栀子花的身边,深深的呼吸这清幽的香味,这美到心惊的栀子花,它不会错过永生永世的相逢,它的幽香永远都会揣在我的怀里,清香在我的胳膊上。栀子花,让这回忆里的美丽缠绕在幸福围绕的浓意,香飘流溢人痴迷,我闻着淡淡的栀子花香,一点点情深醉意在这芬芳里愉悦。

我的心里盛满栀子的清香。在6月尾,丝丝缕缕,满是栀子花,那种香,撩人心怀。香飘流溢并丽的迷香,我忍不住去开满栀子花的山坡上摘上几朵,朝朝暮暮从这朵绕道那朵,于是,我仿佛听见那轻轻的素语,在深邃的眼眸轻放暗香,那栀子花纯白的约定,美花配美人,清香绕清纯,你如花来花如你,永世年华此心寄彼心心心相印。

万绿丛中,百花妖娆,我最爱闻栀子花开的香味,像我这样清新的女子,朴素,清淡,也有栀子那种轻飘的怜爱。我喜欢有生命的花儿,我喜欢在那芬芳的爱意里观望幸福的涟漪。栀子花,那种安放的静然与妥帖,那种清幽与怒艳,我知道,这一辈子都不会来把你忘记了,你的独自芬芳,无需写出,你是那美在迟暮不能再美的东西,美到让我偷偷喜欢,美到脱俗,美到让我回味还想这世间的好。

栀子花开,我守候在旁边,栀子花,只许自己闻到就够了,你的盛气凌人,你这样年复一年,你的清幽与怒艳,让我把你归来的前奏含在千言万语,写在纸里,插在发间,栀子花,喜欢你妖娆的白色盛宴;喜欢你的香,喜欢你讨好着任何人。栀子花,让我在你的耳语里轻轻的呢喃一阵,让你独有的清香永远的渲染在我的脸庞,栀子花;让你在我的笔下,固执的保持,妖娆到永久的清香?

栀子的花开躺在了爱情的圣坛上,栀子花开在飘逸的纯洁永恒里。栀子花,躺在那美丽音符里,等来我采摘,栀子的花瓣有了温情的气息。寂静的夜,站在月下,轻轻的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呀!”

我魅力四射的栀子花,守候了一辈子,只为山盟海誓的炽热排山倒海的铺开,那么我就可以把你的香味永远厮守,把我的心丢在你的花蕊中,带我守候在一方,一辈子似水流年的陪你过着。

栀子花,在平淡的流逝里不时再现,落地余香,清芬愈久远,一朵小小的花,芳香万年让人念念不忘。栀子花,它在我眼中是美的,美到那种芳香馥郁,美到纯洁无瑕,美到那种永恒的千年万载,美到在我的字符里风华绝代。

栀子花语有永恒的爱与约定,一种很美的寄托,栀子花的花语融合着喜悦,花叶依依,在它的静默中,我读懂了一种语言。栀子花,折一枝种在窗前,能时时刻刻望见彼此。或许有一个开满栀子花开的浪漫城堡,一位女神穿着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裙子在面前妖娆,眼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我就感觉她和栀子花一样的清香美丽,有千朵万朵的栀子在与她惺惺相惜。静静的,看见了她在天边,燃起一篝萤火。

栀子树啊!你翠绿不凋,采一片你的叶放在书页里,是多么的青葱合绿呀!

清纯的夏天,因为有了栀子的清香,这个大自然会变得更有生机,这个夏天才会感觉到那样的清幽和苍绿。岁月是最公平的,也是在无情的。幽香缠绕在青丝的季节,只是盼望着,快些到来,那栀子花开的季节。

栀子花开呀开,是淡淡的清纯,纯纯的爱,我想了何炅唱过的栀子花开。栀子花,它已经开在了我心深处,这个属于清凉的季节,栀子花;因为你,让我爱上有你盛开的夏天,栀子花,因为你:才让回忆如此绵长的余味这一股清香;栀子花,因为你:才会让酷暑的季节有那份安逸的清爽;栀子花,我也太喜欢你了吧!

风儿吹来,枝叶一晃一晃,栀子花开,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栀子花呀!喜欢你与自然亲近的那份幽静与和谐;喜欢你那冰清玉洁的白与幽香;喜欢你绽放的华章,在夏天芳姿玉洁的使然;喜欢你在我的笔下,不留一丝遗憾于人间!

栀子花,喜欢你的叶和花,喜欢你,美到无言的生命。

席卷的风飘然而至,望着蓝蓝的天空,我静静的看着你,远方,有几朵白云,苍穹的辽阔可以眺望很远的地方,我看到那栀子花开到一捧的光阴里,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沾染尘埃。朴素的女子,头上插一朵栀子花,干干净净,那些白色的栀子花啊!在阳光下白到了极亮,跑着,笑着。那轻飘的倩影里,并丽栀子的纯洁清香,飘香四溢。

栀子花啊!栀子花,我等着你,等着你的季节,等着你的不同寻香,等着你的夺目妖艳,我等着你,在清晨,在黄昏,在树下,在光阴里......我要等到你,等到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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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今夜好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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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无眠。

我知道一切都已过去,所有对与错的结局都已注定,即使我苦苦挽留一些悲喜,也不过是一场游戏。

灯光如豆,一如既往,照着我的心和我的灵魂。没有躲藏的面容早已枯干了泪痕,无尽的黑夜包围着我,从最初到最终,从深夜到黎明。

有些故事注定是悲剧,却一再地沉迷,正因为沉迷是一种最美的状态,从生到死,从相逢到别离。

而所有的成败得失在起起落落间舍弃,忘记当时是怎样的一张脸孔,面对着曾经是怎样的陌生,那么多的记忆如潮水涌来,能记取的该忘记的,在心头奔流不息,如我的血液在流动不止。

喜欢夜,是因为可以孤独;喜欢孤独,是因为夜晚可以无人打扰。

在寂寞中,品味着原始的自然无边的冷静和理智可以不管不问,披散着长长的头发,仿若那光滑如丝的绸缎,赤着脚,闲闲地悠来荡去,许多的文字倾泻而出,许多隔离的情感释放于无形之中,手边那些或浓或淡的茶或菊花水,让饥渴的梦想渐渐潮湿,绽放花蕾。我知道我的所有情节都源于我的固执和虚无缥缈的思想,我不准备改变,因为没有别的路可以走,可以重新选择。

而无眠让我睁大空茫的眼睛,看着身边的黑暗,看着闪亮的灯,写着一些星星点点的文字,似乎一下子没有了追求,但却苦苦挣扎着一份信念,不愿失去。

那些漂泊的过程和沉默的背后,阳光总是姗姗而来,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小的只属于自己的角落,慢慢擦拭着属于自己的伤痛,没人看见我的寂寞,我的伤悲,没人知道我曾在那么黑的深夜里落泪,不为自己。

可是,我依然会叹息着时光远去,让一切若有若无的情感淡淡的来又去,却不知道会不会重新开始,有时很想沉沉地睡去,安详而平和,没有梦境的陷入,没有现实的割舍,却常常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独对星空,生命是一连串走走停停的足印,哪里该换方向,哪里该不停地前行,都是未知的路程。而我想,我总在放弃一些什么,选择的又是什么,直到最后残存的又将是什么。

夜里无眠扰得心很乱,没有人在夜里给我问候,也没人坐在我面前凝望我疲惫的脸,但依然觉得逝去的一切都值得。

无论是留恋或伤感,我都明白有些事情不可回头,风筝断了线,再放飞时,牵线的不知又是谁,而断断续续的飞翔也总是一次次地重新开始。

夜更深了,时钟的声音敲响着一种震动,好久没人陪我聊天,好友没有在街上闲荡,远去的背影,远去的青春,还有远去的岁月和自己。

冷冷清清的空间,习惯于被遗忘,明明知道苦海无边,人生短暂,让青春在流光溢彩中经历着苦痛也是收获。那些付出的代价不是都值得,往事不提也是一种心结。

在丰盈的内心世界,今夜划为一个句点,执着于自己的生命,也执着于自己的未来。

那么今夜都好梦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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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妈妈爸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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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文字经常运用:妈妈;有一个声音经常响起:爸爸。因为“妈妈”和“爸爸”是你心灵的家园。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家是胸怀宽广的海洋,总能盛装你无尽的欢乐;家是稀释泪水的宝瓶,总能把浓重的忧愁融化。

妈妈是无事不晓的神仙,总能把你的心看透。

三更半夜,你叩响爸妈的门,回到温馨的家。

不用开口。妈妈一定会说:“为了什么吵架?”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你沮丧的说。

妈妈说:“跟谁过日子,都会有感情的。‘过不下去了’这话,不要挂在嘴边。”

爸爸永远是引航的智者。他从没有因你与妻子吵架而骂你。他会面无表情的问你:“你喜欢吃樱桃吗?”

“喜欢。”

“那你吃樱桃吐核吗?”

“当然吐了。”

“生活也是这样,你喜欢吃樱桃,就要学会吐核儿。”

你被爸爸的哲理征服了。

哪怕是三更半夜,妈妈也为你端上热气腾腾的,你喜欢吃的酸菜馅儿饺子……

你所有的烦恼都被“樱桃”的甜汁融化了,所有的忧愁都随着饺子的热气蒸发了。

当爸爸咳嗽一声的时候,你知道,你该回“樱桃”的家了。于是你自愿去敲“樱桃”的门。

你偶尔与领导玩儿牌。你一定会输的。你牌技“不行”,“智谋”倒有。因为你明白:这样的牌局,假使你赢了,那你实质是输了,而且是输透了;假使你输了,那你实质是赢了,而且是赢得大方漂亮。所以,你绞尽脑汁的为领导“点炮”。

输钱的背后,不,是“胜利”的虚无光环的背后,你或多或少的有点烦恼:妻子每月给你的零花钱,你早已花光了。又亏欠同事的钱,明天上班要还的,怎么办?你活要面子,死讲究。

于是,早晨上班前,你去了妈家。

不需要你说话。你只要坐在那个,你经常坐的位置,你或喝茶,或吸烟不语,你依然不看电视。

妈妈问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你依然缄默。

“喝口啤酒吧。”爸爸命令的口气说。

你坐在桌前,无心吃那排骨。

就在那刻,妈妈会把两千元钱,放到你的面前。:“昨晚输多少?够用吗?”

你感激万分,但你并不惊慌。因为你知道,妈妈是神仙,永远看透你的心。

妈妈,爸爸,是你温馨的家园。永远将你的快乐盛下,永远将你的忧愁融化。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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