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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优秀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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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悔的岁月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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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九岁。

当我独自一人背着行李,拎着那个在初中用了多年的小木箱,走向大山深处一所学校的时候,从此便有了山村教师的开始。

学校门前树丫上挂着用后壁铁管做的钟,此时用浑厚的声音老远就欢迎我了。因此钟和我的声音此起彼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这样我变成了那粗大山榆树上的另一口钟。

在大部分时间里,学校只有我一个人住校,放学后,孩子们都回家了,剩下我一人忙着做饭,备课,批作业,有时侍弄菜园,日子就这样周而复始地悄悄流动着,只有那铁钟一丝不苟得用声音把时间切断,然后一丝一丝带走,没有半点 痕迹。那山榆树不知长了多少年,把一间教室遮了大半,那截铁管也不只挂了多少年,绣黑的铁丝已嵌进树干深处,我也不得不想,我会在这里呆多久,这一生是否这样一直到头?

难捱寂寞的我变得急燥起来,放弃的想法一直困扰我,难以自拔。可是每每看到那几十双渴求知识的眼睛,那份责任又悄然的爬山我心头,使我永久不能忘怀。记得有一次我病愈后走进教室,孩子们在讲台上堆满了野花,野果子,黑板上歪歪斜斜地写着:祝老师身体硬棒!看着山里孩子最坦诚的表白,年轻的心忽而驿动着。

孩子们回家后,我常在门口看远山,白云,小河,也时常看书。星期天或雨天,孩子们到校不齐,我便给他们读诗歌,散文,小说。。。。。。我知道他们不会懂得太多,我尽量的读慢,讲简单。孩子们总爱听,我想,他们是听懂了,班上二十几个孩子,冬天瑟缩一团,让人想起农家的母鸡和小鸡。看着他们不合身的成人衣衫,就知道他们的父母远在他乡打工,家境都很贫寒。。。。。。一到上课时,每件衣服有又重新在水里裹了一遍,但没人会在意的。因为每一片污渍就是一份欢乐的痕迹。就是一份不易注释的成长的印记。

谁都不会想到,就是与孩子的朝夕相处中,我竟坚实而平静的奠定了人生基础,走好了人生的第一步。当我看到我的学生从竞赛场上凯旋归来,那张张镀金的获奖证书。。。。。。此时我由衷地感到我收获的是一个沉甸甸,金灿灿的秋,在山里的岁月里,我自学完全部的高中课程,空旷的大自然也让我的灵感应运而生,我那些发表的通讯,诗歌,散文无不侵染着山的灵气。

后来我离开了那儿的大山,只身走进师范学院,毕业后走进了镇小,但心里总惦记着山里。并始终认为是大山让我找到青春,找到了自己该走的路。真的,我不悔那段山里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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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本书散文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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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欠你一本

满满的文字像是你的心中的花海

清秀的笔迹像是你经过的红裙

你写道

孤独是与你同行的梦

我曾欠你一本书

慢慢的时光不觉已走过好多年

泛黄的书页不见你当时的困惑

我说

就这样静静度过匆匆年华

我曾欠你一本书

漫漫的黑夜它带走我的梦

破碎的书签夹着年少的爱

一封情书

可我不爱你

时隔多年

我又找到那本书

夹杂着你关于爱情的梦

我想我开始想你

可我不爱你

这么多年

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茬

我怕你见到我

我怕你会说

当年的你呢

我会说

孤独只是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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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消失的空气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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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孔明灯高高地升起,橘黄的灯光摇曳不止,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一阵微风就可以将它熄灭。它越升越高,灯光越来越暗,渐渐的,只能隐隐看见一个半明亮的小点,是那样微弱和无助。在烟花鞭炮的浓浓烟雾中,它被迫隐匿行迹,像一艘船驶向海雾弥漫的汪洋,没有灯塔,没有日月星辰。汪洋悄无声息地吞没小船,接下来便是永久的死寂。只能想象,孔明灯在烟雾中娇小可怜的身体,一寸寸斜飞向天空的迷惘和踟蹰。目不转睛地盯着漆黑的夜空,夜空吞噬一只只孔明灯,像饕餮的庞然大嘴,不停地咀嚼承载希望和祝福的孔明灯,并可恶地反刍其尸体。孔明灯为何不驶向更高的太空,永远不要坠落大地?是太空太冷吗?就如苏轼所说:“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但是,太空代表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那里没有人世间的烦恼愁绪,没有人情冷暖;那里是一片圣土,像伊甸园,环境怡人,气氛和谐;那里是自由和快乐的代名词,是希望和祝福的福祉。或许正是因为那里集中一切美好并趋向为完美,才使孔明灯觉得不可思议和难以相信吧,因为凡尘俗世每天不断地上演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苦情剧。

孔明灯燃尽气血,心脏停止跳动,从万人瞩目的高空,把写于灯上的祝福重重砸向人间。多么大的笑话!我目睹灯火残留的它坠落的轨迹,像一个温柔的流星,轻盈地,稳稳地,落在地面上、树梢上和屋顶上,或者池塘里、江河中。它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然后等待自然的风吹雨淋、日曝霜打和人们的蹂躏摧残、遗弃丢掷。我喜欢孔明灯的另一个名字——天灯,总感觉每次细细吟咏便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像电流一样流窜全身。天灯,以“天”为名,多么郑重和严肃,同时又博大和宽容。当初这样命名的人,一定穷愁潦倒,饱受世人讥诮挖苦,尝尽人间的冷眼毒舌,把自己的种种不幸都写在天灯上,希望得到自由摆脱烦恼。他不想让灯降落大地,心底的暗示驱使他为灯取名“天灯”。处于崩溃边缘的他,无比坚定内心幼稚的想法——只要灯不落下,烦恼就会远离我。他或许成功了。因为“天灯”一词,随着人世轮转依旧保留至今。

一盏盏的孔明灯,升起,降落,升起,不断重复雷同的祝福,不断编织善良的谎言,不断慰藉漫长愁苦和扑朔迷离的人生。我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生一堆火,听爆竹噼里啪啦的声音,看姹紫嫣红五颜六色稍纵即逝的烟花,偶尔也目送一盏孔明灯的从出生到死亡的人生旅程。我满足于此时此刻的孤独和寂寞。火苗有时窜出火炉,吱吱地舔着茶壶。有时忘了添柴,温暖的空气像无水的鱼,冷冰冰的鱼鳞贴近肌肤。于是立刻添一块柴,浓烟从炉子里疯狂地向外涌,等一会儿,像约定好似的,一齐燃起熊熊大火。这时,我是很高兴的,像获得重生般,像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春节所带给自己的温暖。茶壶的水沸腾了,咕噜咕噜的翻滚声厚重稳妥,像男低音雄厚粗哑的嗓子。沸水顶着壶盖,另一种嘹亮清脆的声音响起,很像冲锋的号角声。守着火炉,享受独有的年味,孤独和寂寞越发有了实际的寄托,感觉自己也不是那么可怜。

落下几滴雨,打在头上,冰凉的感觉像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灌一身。春节下雨,总是显得不合时宜,不管是晚上还是白天。雨滴砸在屋檐上,噼啪噼啪地作响,更添几分冷清。我暂住在小城里。楼顶的一间陋室,是我的栖身之地。父亲回来,仿照农村的建筑风格,搭了一间小柴房,存储捡来的干柴和一些杂物。我坐在柴房下,紧靠着火炉,徐徐的温暖合拢我。夜已经很深了。农村的家,此时应该在飘雪吧。回忆小时候早早起床,妈妈做饭的炊烟飘过窗户充盈卧室,我循着这种熟悉的味道,翻身将脸贴紧玻璃。啊,窗外是朦胧可见的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还在不停地飘落。小城是没有雪的。我不可能像小时候,早上起来推开门一看,整个世界一片洁白。没有,小城是没有雪的,只有冷冷的雨,有意无意地稀稀疏疏地落。身处异乡,童话的谎言也经不起推敲,童年的记忆已经隔了久远的时间距离,不再真实。

越来越冷了,燃烧的火抵不过冷气的侵袭。孔明灯很少了,很久才出现一盏,孤零零地,向高空飘去。不过,一盏灯火给我感激不尽的温暖。我便做一个忠诚的观众,目送它的离开。我总是对着各种各样的天灯许愿,这些愿望无一不是坠落于地。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孔明灯了,也没有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整个世界突然安静,安静得有几分死寂。

我不得不承认一些已定的事实。父亲和母亲未在家,此时我独处一间陋室,思想是格外敏感,敏感得带着丝丝的脆弱。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中,像一只精神抖擞的猫头鹰,把现实、记忆和环境不断地掺杂在一起,一些光怪陆离的思维无声无息地幻想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若是此刻正逢一场洋洋洒洒的大雪,母亲正在火炉旁生火做饭,父亲在隔壁继续白天未完的家具打磨,忙着粉刷和上漆,我也不会以为这就是曾经令我亲近怀念的家。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家,无论用多么先进的技术还原那时的场景,像许鞍华执导的电影《黄金时代》,我也不可能体会萧红被嫌弃的一生中所碾压出来的对生命的热爱与追求,因为我不是萧红,这个时代不是民国时代。总是少了些什么,才让我仍然觉得想象的画面永远是那么突兀,色调不协调,环境和人物不一致,甚至连我自己,也变了模样。

诚然如此,不可否认,妹妹离世已有两年了。兄妹之情,亦不亚于血浓于水的母子之情。正豆蔻年华,妹妹突然离世,于我的打击犹如晴天霹雳。哪怕已是两年后,每到春节,我还是惴惴不安,内心忐忑。我所知道的,是悲惨的命运对活着的人无情的摧残和压迫。春节,已经变成一个沉甸甸的词,将我们一家人的脊梁压成骆驼的驼峰。是少了妹妹吧!每个春节,盛饭拿筷子的时候,总会不免唏嘘几声,因为如今再也不能盛四碗饭拿四双筷子了。

孤独和寂寞的时候,以想象为酒,时间总会过得很快。孔明灯不见踪影,烟花和爆竹的声音消失殆尽。炉子的火,已经熄了,唯有几星火石在苟延残喘地闪烁,忽闪忽灭,做无力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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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打碎了一只饭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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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一声脆响,干净利落。正在埋头大吃的一家人,全都把眼光聚集到了七岁的侄儿身上。

小侄儿正是迷恋动画片的年龄。电视里的光头强和熊大熊二正在雪夜里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得小侄儿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小手一划拉,饭碗就掉地上了。瓷碗撞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异常清脆。

今天是团年的日子,全家人都聚齐了,母亲也就特别高兴。没想到小侄儿却高兴得过了头,竟然打碎了一只碗。母亲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常年吃斋念佛,很是信命,也特别相信预兆。平常时候,如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或者摔碎了杯盘之类的东西,她总要跑到五里外的一座小庙里烧香拜佛,然后在“菩萨保佑”的念叨声中胆颤心惊地度过好几天,直至她认为的危险期(一般为三到七天)过去,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年,我家养的一只公鸡不知什么原因,半夜就开始打鸣了。母亲非常恼火,当机立断就把它杀了。她说,半夜鸡叫,大事不好。这样的鸡也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谁买了谁倒霉。母亲心地善良,损人利己的事她是不会做的。至于饭碗,那更是不能轻易被打破的。母亲经常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在母亲的娘家院子,有一王姓人家,三女一子,全都考上了大家。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就在那唯一的儿子王四大学毕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王四收到了工作分配通知,准备到单位去报到。全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他母亲炖了家里唯一的一只肥母鸡给儿子送行。当王四坐到桌旁,准备动手拿筷子的时候,他面前的那只饭碗却莫名其妙地滑落到地上,啪嗒一声,碎成了两瓣。蹊跷的是那碗破得十分对称,裂缝处也如刀砍斧削一般光滑,地上更无其它碎片。那一碗白米饭连同那只母亲特意给他夹的肥鸡腿,就便宜了他家那只大黑狗。后来,王四就在去单位报到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饭碗一定要端稳了。”母亲一再地告诫我们。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严格检查我们每个人端碗的动作。母亲给我们规定的标准动作是:四指在下托住碗底,拇指在上,扣住碗沿,这样才能牢牢地把饭碗掌握在自己手中。绝对不允许把碗放在掌心,五指朝上呈莲花状托碗。“这是叫花子端碗。”母亲说。

那些年,常常有叫花子游走在山野乡村,不是说家被水淹了,就是说房子被火烧了。他们大都背着一个烂背篓,或者拎一只脏兮兮的旧麻袋,低声下气,要钱要粮,多少不论,却很少有端了碗来,要了饭蹲下就吃的。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母亲所说是不是事实。但被母亲斥为“叫花子端碗”的方法容易使饭碗从手中滑落倒是真的。

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到吃午饭的时候了,我正和小伙伴们玩得兴起。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催促,我就端了饭碗出来,边吃边玩。玩到高兴时,竟忘了母亲有关端碗的训诫,用手掌心托起碗来。在与伙伴们的追逐嬉戏中,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我的手臂,那碗一下子就滑落下来,摔得粉碎。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我曾多次幸灾乐祸地看见过兄弟姐妹、邻居伙伴因为打碎饭碗而被大人打得鬼哭狼嚎,伤痕累累的。这次该轮到我的。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玩兴一扫而光。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我又不敢放声大哭。有大点的伙伴就逗我说:“快去把你那小雀雀卖了,买一个碗回来赔。”

我吓得不敢回家,就在院子后面的竹林里躲了起来,天黑了也不出来。母亲先是凶神恶煞地叫骂,后是温柔亲切地呼唤,最后是声泪俱下地保证:“快出来吧,我不打你!”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屋里,但还是免不了一顿臭骂,还被罚了一顿不许吃饭。

现在,小侄儿打碎了一只碗,且是在全家团圆的时候打碎的。这在母亲看来,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兆头。嫂子吓得赶忙拿来扫帚,边扫边骂着小侄儿。姐姐在一旁打圆场说:“没有关系,碎碎平安。”我逗着小侄儿说:“这下没得吃了。”

小侄儿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心慌害怕。他说:“锅里还有。”

“是啊,还有,还有。有就好。”母亲一面接着小侄儿的话头,把“有”字说得特别有力,一面站起身来拿了一只空碗,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小侄儿的手里,脸上全然没有一点怒色。看来,是小侄儿不经意说出的一个“有”字,让母亲没有了生气的理由。她完全可以发挥想象,把那一个“有”字理解为有财,有福,有寿,有健康,有平安……这些都“有”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又算得了什么呢?

全家人又开始吃喝说笑起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以前我们每次打碎了碗,都会挨揍挨骂呢?”

母亲说:“那时候哪家的大人不是这样教育小孩的呢?”

顿了一下,母亲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你不知道,那时候的粮食有多金贵,一个饭碗又有多金贵!”

是啊,那时候,一个“饭碗”是多么金贵啊。

想当年,我经过八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了县城的中等师范学校的时候,乡亲们对我是又夸奖又羡慕。他们常常把我作为他们教育子女的乡土教材。特别是狗娃的父亲,每次见到我都会感叹:“你看,你和狗娃是一起读书的同学。你现在已经端上铁饭碗了。可他呢,还拿着一个泥饭碗在土里刨食。”母亲更是以我为骄傲。我们家世代寒耕热耘,晨兴夜寐,披星带月,雨淋日晒,却常常缺衣少食。现在家里终于有人端上了一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怎能不令母亲喜形于色,眼开眉展呢?尽管那铁饭碗里没有山珍海味,也少有大鱼大肉,常年只装了仅够充饥的稀粥。有段时间甚至连稀粥都差点断了顿,还得到父母的“泥饭碗”里去拔食。但母亲依然高兴。眼看着近几年碗里的鱼肉渐渐多了一点,却又听说要打破“铁饭碗”了,这令母亲很是担心了一些时日。

“都进社保了,今后退了休,还能有保障吗?”这是母亲的担心,也是很多教师共同的疑虑。那段时间,网上争议热火朝天,学校辩论如火如荼。反对者说:“就这么点工资,交了社保,还怎么活呢?”支持者说:“进社保好啊。进了社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辞职,跳槽了。——我早就不想教书了!”于是,又有人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忧心忡忡起来:要是老师们都辞职不干了,学校怎么办,学生怎么办,百年大计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然而,事实证明,所有的担心都不过是杞人忧天。政府说干就干,不等人们议论出个所以然来,改革已经全部完成了。到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学校还在正常运转,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老师仍在按部就班。那些曾声称要辞职跳槽的老师,也不见有多大动静。倒是好多曾经停薪留职的人员,已经安安心心回来上班了……蓦然回首,发现碗里的饭菜正在潜滋暗长。仔细想想,才幡然醒悟,原来那端了几十年的所谓“铁饭碗”,其实早已锈迹斑斑。

生了锈的铁饭碗,还是打碎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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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刘墉散文精选》有感8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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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完了《刘墉散文精选》,这本书分为5个单元——学习、性格、习惯、成长、心灵。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喝了一碗浓浓的心灵鸡汤,感触颇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缺憾——不完美的完美》一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通过几个事例告诉我们破的东西仔细看也是很完美的,但我觉得,不仅如此,而且破的东西背后,或许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这世界上,不完美的物体、不完美的事数不胜数,我们不一定凡事都要追求完美,谁又能说残缺的美不是美呢?

这让我想起我在假期中看的《挑战不可能》节目中的夏伯渝爷爷。他是一位登山爱好者,在年轻时一次登珠峰中,将自己的睡袋借给别人,结果自己的双腿被冻坏而截肢了。可是他没有放弃,为了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装上假肢后,在40年中4次登上了珠峰,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都止步于8400米的高度。2016年他再次向珠峰进发,在五位年轻的夏里巴向导的带领下,他艰难地爬到了8740米的高度,离顶峰仅100米,可这时突然乌云密布,狂风大作,风吹起的冰渣子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情况非常的危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雪崩。目标就在眼前,进还是退,夏伯渝爷爷陷入了纠结中。因为年纪、身体等原因,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登珠峰了,100米怎么也要坚持下去。可是他回头看到5位二十出头的夏里巴向导,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有活力,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们,他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5条年轻的生命,于是夏伯渝含泪做出了立即下山的决定。后来,他们得知,在他登顶的同一天,同一高度有6人丧生。

坏事再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得了血栓,医生告诉他,登山可能得放弃。或许夏爷爷这辈子也圆不了他的登珠梦,但他的精神已比肩珠峰,这或许是他终身的遗憾,但他换回了5条鲜活的生命,这难道不完美么?

有时一件不完美的事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完美了。

这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好书,他能给我指引方向,让我告别幼稚和固执,冲动与叛逆,慢慢成为一个成熟冷静的人,给自己一个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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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田园人家散文

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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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走进乡村

这个小村庄被大片的绿色包围着象是一个岛屿。清新湿润的空气里偶尔传来阵阵牛粪与腐草的味道。泥墙土院、鸡鸣狗吠,一切依然是多年前那未曾改变的旧模样。

既然是老模样就少不了麻雀们的热闹,它们响亮欢实的叫声交织成这里最独特最热闹的一种音韵。五个一群三个一伙站在人家的墙头院子、树叉上,叽叽喳喳、一惊一乍,就像是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们。想从它们那里瞧出点什么,可惜鸟儿光顾着它们自己的事情,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线索,一缕烟的功夫便你追我赶地又飞往别处了。

一只老牯牛拴在树下,它倦怠了?还是象一位经历了很多事情的老人,把流年的岁月当成了一块点心,慢慢回味慢慢咀嚼,不管是痛苦还是快乐,牯牛都没有任何表情。

芦花大公鸡是无所谓的。它漂亮美丽,正值壮年。不知道什么是忧患。它那色彩斑斓的“外衣”让我想起小时候做毽子时的快乐。毽子只能用公鸡的毛做。母鸡的毛短做出来笨拙得很。那时生活贫困,家家都养的是下蛋的母鸡,公鸡很少却也得等到过年才能杀鸡取毛。因此我和许多小女孩的愿望一样,就是谁能给几根鸡毛。如今芦花大公鸡的毛再美丽都已经过时了。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里的孩子都已经不玩这个了,至于玩的是高级的还是低廉的,孩子们恐怕都没有时间去摆弄了,他们对付的是铺天盖地的作业。骄傲的芦花大公鸡后面一直跟着几只母鸡,它也有三妻四妾吗,瞧,那只被落下的母鸡,它摇摇摆摆急速奔来的样子是多么笨拙好笑啊!

乡村的狗倒是变了品种。它们没有了高大的外形,就象人里面的矮子一样没了自信,吠声也就可以和稍大一点的猫相比较了。

地里头丈把高的麦苗,经过季节之手的摩挲已有了成熟的气息。这阵子的农人闲下来了,只等着麦熟果黄呢!也许离城镇较远消息闭塞,他们并没有出去打工的意思,无论寒暑都习惯地两手筒在袖笼里一起唠唠嗑,说说谁家的媳妇好,谁家养的羊儿多,秋冬可以买个好价钱……老农们的脸上沟壕纵横,如同是麦田里一道道垄沟。他们的衣着和岁月一样久远,但农人习惯了这样没有波澜的日子,因为他们很少走出这个“岛屿”。

二  乡村老婆婆

施工中的一天,我来到一棵树下靠着麦垛休息。

迷迷糊糊中,隐约地看见一个老太太歪歪扭扭的朝我走来。她一脸的慈祥笑意,还提着一个布兜。我有些惊讶的坐起来,只见她从布兜里掏出几个冒热气的包谷说:一个女人家干这么累的活,够辛苦的啊,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就掰了些包谷煮了,新鲜着呢吃吧!

肚子倒是不饿,有了说话的我也不寂寞了。老人说:家里太穷太乱要不早就让你到屋里休息了。我说:这里很好,凉快的很。

老人似乎很信任我,很快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那年,老人和老伴为收留一个流浪儿而高兴。这个孩子当时一直是昏迷不醒的,很多人都说是养不活了,就是养活了收养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让他打心眼认这个家似乎不是那么简单。村里许多人都不很支持他们这么做。

婆婆和老伴没有听从任何人的劝告,他们倾尽所能为孩子医好病养好身体。小男孩的菜色脸庞有了些红晕,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衣服,特别招人喜爱。流浪儿似乎也很乐意把这里当成了家。

家总算圆满了,老两口有了精神,他们在孩子到来不久就在村上的小学给报了名。有了书读有了温暖的家,有了孩子甜甜的叫声,幸福在这一家人脸上绽放。

可惜好景不长。为了念书的孩子为了家里多出一碗饭,本来老两口生活并不宽裕,这下更添几多愁肠。没有别的出路只有靠卖菜为生。他们早出晚归,腿脚一刻不闲,老伴很快就累倒了,不久便撒手人归。

刚刚起步的家就这样坍塌了,婆婆和孩子少了依靠,生活穷困极了。没钱,孩子也读不了书,但他也不愿跟着婆婆在地里头吃苦,于是村子里又多了一个偷鸡摸狗的无赖。老人多次苦苦相劝也无济于事。最后竟不辞而别。

老人夜思日想、牵肠挂肚。哭的没有了眼泪。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的儿子终于有一天回来了。

外面流浪多年的孩子已不是孩子摸样了。他还领来一个比他年龄大很多的一个女人和一个不过几岁的孩子。老人没有办法,只好让他们住下。那个女人的眉眼之中流露出的是一种刁钻与狡诈,根本不象儿子说的无家可归的样子。每每儿子不在家的时候都对婆婆恶语想加。

老人原本身体就不好,又气又累。便偷偷规劝儿子说:自己还有些积蓄让他好好找个女子成个家,不要和那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来往了。儿子假装听从,当老人把钱递与他的手中时,便领着女人又踏出了家门。

从此,老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婆婆讲叙这个故事时,一直是平静温和的。似乎讲述着一个于己无关的故事。她掰啃着一个有些老的咬不动的玉米棒子。所剩无几的牙费力的咀嚼着,象是咀嚼一段艰涩的人生。老人是微笑的,全然没有积劳怨恨的样子,也不似饱受折磨后的一腔怨气。从老人身上看到,艰难困苦的生活可以使人容颜衰老,但不能因此就让一个人对生活就失去了信心!

每每我在辨别这个小村庄的方向时也在辨别那里的房子,哪家最寒酸最窘迫。老婆婆如何在漫长的岁月里坚守,在孤苦冷雨中度日。所幸的是,每次见到的老婆婆,见她并没有增添多少的憔悴。

简短的话语,匆忙的告别。大家各自有事,她拾着路边的瓶子,我坚守着工作岗位。无法探知她的境遇,她也不似有倾诉之意。每次给她带些的牛奶和食物,老人都很开心。

老婆婆纵然有太多苦难,但她平和的心态和坚强的个性一定会冲散生活中的不愉快。她会很好的生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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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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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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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浆水之笔的散文

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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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五味,酸甜苦辣咸。口味之说划分为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应当是土的关系。也有人爱苦,喜欢吃苦菜、苦瓜,喝苦茶,想必除有嗜苦之癖好者外,大多为养生的需要。

世人皆嗜口腹、尚滋味,好辛香,却不知厚味浓香常坏人胃口。生在人世间,我自然也未能免俗,吃了几年“苦”(药),总算有了一些记性。近来身体渐渐壮实,便好了伤疤忘了痛,平日里尚有节制,唯节假日亲朋相聚,禁不住劝说,拉不下面子,肥厚浓烈者来者不拒,致使口味渐重,食欲渐差,以致心情也渐渐晦涩。好在每至此时,总会有一碗酸酸的浆水,食饮之后不仅胃口顿开,连心情也会明亮不少。

我记着浆水的好,想给它唱几句赞歌,添几笔色彩。

浆水是好东西,好在普遍,好在简单,好在朴素。甘肃、陕西、青海、宁夏等地都可品尝到上好的浆水,它的原料可以是包心菜、萝卜秧等青菜,也可以是土豆、莴笋等粗蔬,还可以是豆芽、芹菜等琐碎。浆水腌制简单,只须选用鲜嫩的苦苣、苜蓿、荠荠菜等野菜或芹菜、莲花菜为原料,视口味加减,切成细条,煮熟投入原来的浆水(角子)瓷罐内盖好,三天即成,初成的浆水青中带黄,酸里透香。讲究的人在豆面汤内投菜,其味更香,吃一遍投一遍,至三遍时,味道最佳。浆水之朴素,常以粗菜为主,粗菜中的辛、辣、冲鼻之味再配以芹菜、韭、葱、紫莲等的鲜香之味,浆水便呈现出味道多样,柔和,绵香,入心沁脾的特点。

浆水是平民的饮食,却透着一股子清贵气,谁说“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腌制浆水的器皿大有讲究,盛具的品质决定浆水的格调,玻璃缸也行,但最好的是陶罐,陶罐里出来的浆水,兼具味觉的质朴与嗅觉的清香,品高一格。红皮萝卜缨子、紫莲、旱菜等菜搭配的浆水红如葡萄酒、隐隐泛桃色,观之可增强食欲,闻之则爽清神气,是浆水中之上品。葱、芥菜、莲花白配成的浆水,汤汁乳白,酸润中后味香甜,有清气扑鼻,尖窜可通肺腑,可称是浆水中的珍品。

浆水是饮品中的小家碧玉,更像一个极爱干净的村姑,矜持但有主见,容不得半点亵渎。作好的浆水,定要用专用的器皿舀盛,即便专用的最好也在滚水里烫一遍再舀,如有油腻或其他“脏”物污染,这村姑会“白化”自尽,玉石俱焚,顷刻间香消玉殒。

浆水之酸,既可解肉腥,也能解水土之抵。暑夏浆水和陇西腊肉,冷荤猪蹄,肘子肉混搭饮食,肥而不腻,口感极爽,若再加几只虎皮辣椒,荤素相长,令人胃口顿开。这样吃法营养丰富而且润泽疏朗,实为夏季消暑的佳肴;相传诸葛亮六出祁山,带领蜀军长途跋涉之天水,因地气干燥暑气严重,士兵多上吐下泻。情急之下,有人建议中暑的军士喝了当地的浆水,三两天后,军士们康复了。见此情景,诸葛亮便让蜀军将士把出门时所带的家乡泥土堆在一处,放手与曹魏军队厮杀。这也是天水八景之诸葛军垒的来历。

一碗浆水汤、能治五劳伤。取出浆水菜叶贴敷在受伤处,可减轻疼痛和痊愈伤口。醉酒之人或因食油过大不思进食者,取浆水直接饮之可醒酒解毒、消宿食,够神奇的!

浆水亲和力强,不排斥各种蔬菜之原味,且能给其它菜蔬增香添味。浆水和甘肃的杂粮面搭配的吃法,颇具地方特色,全国仅有。在色味清淡的面食或菜肴里,调上红色的辣椒,配上嫩绿的咸韭菜末,炝上鲜绿的芫荽,放几粒油炸的花椒,其色香质感袭人口目,夺人口涎,其咸辣酸甜麻感齐备,观之生津止渴、增加食欲。民间饮食有浆水的调和,朴素的生活不经意间生动摇曳起来。

《本草纲目》有关于浆水的专门记述,说浆水“调中益气,宣和强力、止咳消食、利小便。”浆水能调中引气,开胃止渴,解烦去睡,调理脏腑,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见过有人把浆水装进饮料大瓶,加适量白糖冰镇的,尝了一小杯,酸酸甜甜,滋味奇绝,从口中渐渐爽入腹中,竟致神清气爽。我一口气喝了五六杯,五脏六腑熨帖了好几天。

浆水最后一道浓厚之味是人情味,也是人间至味。邻里街坊互通有无,婆姨们你来我往,送去要来,交流心得,其乐融融,其味也浓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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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暮春风光散文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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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个富有生机的季节,我们可以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朵,这些美丽的风光让人们的心中也平添了一份美好。只是待到暮春,那些花都已经谢了,也是诗人伤春的时刻,因为他们能懂得珍惜生命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描写暮春风光的散文

春天到了。这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季节。朱自清说,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从一开始的几朵寂寞的玉兰花、几棵探头探脑的小草、河边柳枝上几个嫩芽,到桃花、梨花、海棠花……竞相开放,碧草如茵,满树苍翠,春天真是一鼓作气地生长着的,每一天都会展示一个新的形象,每一天都能给人们带来惊喜。

漫步在春天里,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词:春光明媚——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多么恰当的一个词!人们不说夏光明媚,也不说秋光明媚、冬光明媚,这也难怪。因为春天风和日丽,花红柳绿,而且那花和叶子都是全新的,泛着光泽。人们的心情也好,眼里的风景自然就更增添了一分亮丽。夏天太热,即便有美景人们也没有多少兴致去欣赏。而秋天,毕竟是草木凋零的季节,“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那种红也不是明艳的。冬天,草全都枯萎了,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连一个爽朗的晴天也难见到,跟明媚这个词是无缘的。

春天是出游的好时机,如果整个春天不是窝在家里就是忙于工作,那就太浪费了。到一个心仪已久的地方去,沐浴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欣赏青山碧水、绿树红花,听听鸟语,嗅嗅花香,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舒展一下四肢,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既欣赏美景又放松精神,愉悦身心,真是一举多得。

一转眼,已经是暮春时节了,不少花已经凋零,绿肥红瘦的时候到了。这正是诗人们伤春的时节。“东风无力百花残。”“无可奈何花落去。”“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其实伤春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伤春的人往往更热爱生命,更懂得珍惜。但是一味地伤春的话,就未免辜负了春天的美意——她本不是为了让人们伤心才降临人间的啊。泰戈尔说: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错过群星了。所以,我们还是乐观些,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当下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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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神奇的莫高窟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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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敦煌,有上千年历史的佛教文化遗址——莫高窟

暑假中,我和爸爸妈妈去了莫高窟,我脑海中想象的莫高窟是只有几个石窟的,但是我想错了,爸爸说莫高窟有一千年多年的历史,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世界文化遗产,共有735个石窟,很壮观。

到了莫高窟,感觉这里很神秘,游人如织,我们随着游人参观石窟,其中一个石窟里睡着一个很大的佛像,长达14。8米,也称卧佛,神情栩栩如生,好像经过多年修炼得到了不灭的灵魂,在她的身旁站着72位弟子,各式各样的表情,有的笑容可掬,有的愁容满面。

爸爸说,以前他来的时候可以看30个石窟呢,可现在只能看六个石窟。爸爸说原来这里还有一个藏经洞,藏有5万多件宝贝,可惜被外国抢走了4万多件,留在中国的很少。

进入标号为“十四”的石窟,我被那尊高达26米的弥勒佛像深深的吸引住了,仰着脸往上看,佛像高高在上,面容神采奕奕,很壮观,石窟的四周壁上画着许多精彩的壁画,有飞天的仙女,有打坐的佛像,这一个个小佛像,让石窟变得很生动。

我感觉莫高窟真的很神奇,她是一个活了一千多年的生命,她见证了历史,记录了历史,莫高窟是我这次旅行中最难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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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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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散文代表作,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初读《听听那冷雨》,不由大惊:散文可以如此写?细读之则手不释卷。余光中曾戏称:“右手写诗,偶尔左手写散文,算是副产品。”但这样的副产品在当代散文家中有几人能出其右?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

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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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你们成为了我生命中的财富散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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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酷热依旧,晚上却雷雨急骤。今天的我们仿佛就像多样的天气一样,肩负着不同的任务,具有着不同的目标,收获着不同的感想,当我们回头望时,却发现比想象中走的更远。

泪水与喜悦,还是要落进俗套,最想说的一句话还是时间过得好快,五天的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就这样一溜烟地过去了。从开始时的喜悦与满心好奇到如今的习惯和有点不舍,种种感想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五天里,不断加深和重复,从我的心里飘过,难以忘记。这五天的三下乡暑期实践经历,我收获了很多,有美好的友谊,有珍贵的经验,有回忆的童年……

每次,当我想起大家在例会上讨论的情景,我满腔热情;当我想起在每次活动中大家忙碌的身影时,我满怀感动;当我想起小朋友们的笑容时,我满盈开心。成长看似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我知道,我是在经历中体会成长,陪着这群小孩子,跟着这些小伙伴一起成长,这种成长,何其珍贵!

今天虽然是短短的一天,过程的点点滴滴,我仍然历历在目。我是负责第二课堂教小孩子武术的。今天,他们做得很好,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声呐喊,每一个眼神,都在传达着自己的努力,他们取得的进步都是由他们挥洒的汗水所换来的。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让他们汗流浃背,口干舌燥,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进步让我倍感欣慰,引以为豪。我相信,这群努力奋斗的孩子以后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经过这几天的磨练,我更加坚信:象牙塔里的我们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年轻的我们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仍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因为一个人的价值所在并不在于他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他为社会贡献了什么。所以我想在这些孩子成长的路上增添更多美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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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散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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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待去,秋风渐凉;望断天涯,望穿秋水,那段清浅时光在记忆中刻画为永恒;那抹温暖的微笑在心间就此枫影定格,原来秋天已到,候鸟南飞...

—雪舞

此时已习惯了,一缕残阳,几缕情丝,撒在肩头,泛起微微凄然,独自轻轻拂拭。

往事风景在寂寞故事里,独舞了那个角落,飘零炫舞,笛箫烟火,歌尽舞断,千年香梦回眸,自醉在三生之外,醉问谁懂,桃花笑靥后的凄凉,衣袂绝尘下的沧桑。

一世彷徨哀愁,满腹尘香笔墨,又怎能一纸写尽淋漓,也许仅仅是梦中的一过客!

清云落叶,天际间飘落;孤影伴浮云,倾诉茫茫红尘,多少繁华成云烟,匆匆而过的往事,相伴红颜弹指老,苍老时光刹那芳华!

曾一纸思念,许诺在心间默念,香茵彩袖芳影柔情,婉转阡陌红尘,熟知满纸荒凉,你可晓?顾盼间,一度泪花沾尽尘烟花落,千帆过境,又怎知其念深深?

千年的相逢,隔了几世,何时握住遥远的承诺?沉淀了的悲喜,随伴年轮磨损,屏息静待极远处又传来你的声音,你的轮廓,一点点清晰,在云水间闪烁着,又一次镌刻进心里...

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温婉一季冰雨,嫣然繁花朵朵。

那袭素影念顾流光碎影,清音岁月恋旧一腔涓涓柔情,梦萦千里断肠,清笺思绪心间却翩然璇舞,相思静藏梦,听花默暗吟;四季暖阳眷顾流年馨芳,幽幽凝眸期盼会地老天荒。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记得我相思的步伐,记得我蔚蓝的等候,等候着你的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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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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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树上的叶子正在枯黄,而我的心中凄凉极了。

晚上,我与战士们喝酒,谈笑风生。夜晚,我在醉酒之中,挑着一盏油灯,回到了自己的寒舍。我坐在床上,张望着四周,看见了一把闪闪发光的宝剑,我端详着它,想起了我曾经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而这把宝剑陪伴着我,如今它已经沾满了鲜血。我不禁睡着了。梦醒时,只听见一声声号角声传入了我的耳中,原来是扎在一起连接的军营吹响了号角。夜晚,风一阵阵地刮着,在温暖的军营中,刚刚凯旋而归的战士们领着大块烤熟的牛肉,狼吞虎咽地吃着。各种乐器在旁边演奏起了边塞雄壮的军歌,妓女们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逗得台下的战士们乐的不可开交。秋高气爽,万物收获,战场上正在检阅军队。

战场上,战士们的战马像刘备的的卢一样飞驰在战场上。一个个英勇无畏的战士们冲到敌人身前,只见闪烁着寒光的箭飞出去,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一个敌人被飞箭刺中了要害。军队顿时振奋人心,奋勇杀敌,这场战斗总算胜利了。心中本想着要帮皇帝完成恢复中原的一统大业,谁知皇帝却在那里天天吃好喝好,完全没有一丝紧张感。我想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声。

可再看看镜中的自己,早已满头白发。心中虽有报效祖国的心,却不能完成自己的心愿。面对现实吧,面对现实吧!

最后,我提起笔,写下了这首千古流传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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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记忆中的梧桐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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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长河中,难忘,难忘那五彩缤纷充满万花筒般的孩提时代,充满着生趣,充满着理想,充满着梦想,充满着希望------

但最难忘,最刻骨铭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故乡那充满生命力的高大、挺拔的梧桐树

我很小的时候,就迷上了故乡的那棵古老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好高好大,几个人环抱着才能抱得过来。光阴似箭,而我小时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在那棵梧桐树下度过。

明媚的春天刚刚来临,温柔的阳光普照着,梧桐树撇下春寒料鞘,舒展着翠绿欲滴的枝叶,抖动着腰枝,在微风中摇身矫情地舞蹈着。那全身的活力宣示了它无比的强大。而我不迷恋它的强大,却特喜欢它那象手掌般大的梧桐叶。还可放在头顶上做帽子戴,不至于晒太阳。那时的我就很知足。那个季节,我和湾里的小朋友在梧桐树下拣子、跳绳、踢键子、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听叔叔讲鬼的惊险故事------玩得不亦乐乎。那时我们童真无邪,那时我们和同年的伙伴无话不谈,那时我们思想透亮单纯,那时我们也盼望着快快长大,好让大人说话自己也有插话的权力------然而时至今日,当我们有发言权,我们才恍然大悟,我们什么都懂了,我们却什么都不想说,喜欢沉默,这就是人,小时和长大了就不一样。才慨叹人生糊涂难得,难得糊涂!

常忆,常忆那些个热闹的夏天,那美丽的夜晚在梧桐树下乘凉,母亲亲手为我摇着古老的小蒲扇,一阵阵清凉的风吹进心田,然后听叔叔讲鬼的故事:那鬼青口撩牙,红脸,蓝眼睛,伸着长长的舌头,手爪好长好尖,能从窗口伸进房里抓小孩,我当时那个怕哟,听到猫叫就慌了,连忙扑到母亲怀里,反正不敢一个人睡,也经常做着恶梦------那些个夏天好漫长,也趣味盈然,经常听故事,也喜欢听故事,当时是又怕又爱,听到最后就沉沉的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梦中尽是女鬼优美的故事。

那个夏天,我亲眼见到了豺狼把我家喂的猪吃的只剩下猪头和猪肠子,血淋淋的,母亲哭得伤心的那个劲,肝肠寸断。而我只缥缈的记得那豺狼的眼睛是蓝色的能放光,老远看见人来了就跑了。看见母亲哭得伤心,我也哭了,母亲见我哭,怕吓着我,就抱着我回家了。听说母亲一晚都伤心得没睡。还好那个夏天鬼倒没来抓我,母亲安慰说是因为我很乖。我信了,因为我真的很听话。

很快夏天过去了,那五彩斑斓的梦也不再有了。突然感觉到了秋的凉意,秋天真的来了,梧桐树叶也黄了,一片片的飘落下来,一地的梧桐叶在秋风中旋转着,舞蹈着,诉说着------它们不平常的经历和故事。我在风中追逐着那蝴蝶般的梧桐叶,梧桐籽竟掉了下来,一个个欢蹦乱跳的砸在我的头上。我小心的拾起来,默默的注视着那梧桐籽。肚子饿得呱呱叫------真的好想好想能吃点什么,可我不能说,因为每天都没吃饱,不过母亲也没吃饱,如果我说我饿母亲又会流泪,所以就默不作声。看到梧桐籽竟有一种悸动,什么都没想就塞了一个到嘴里,没想挺甜!于是拼命的将梧桐籽拣起放在衣兜里。偷偷拿回家,然后不敢告诉母亲就偷偷的把队里分的油放了一点在锅里,把梧桐籽倒进锅里炒,只到熟了,再放上一点盐,熟了就吃。哇噻!又香又好吃,吃了居然也没死,心里可乐了。没想母亲知道了,便挨了一顿打,说是毒死了咋办。不过我从此倒希望我家能种上一棵梧桐树,可这个愿望总也没实现。澳,我梦中的梧桐树啊!你再也没有成长过。

寒冷彻骨的冬天终于来了,我们一家也在饥饿中艰难的度着日子。那时我无比的幼稚,竟飞奔着来到梧桐树下发呆,也梦想树下要能掉下好多梧桐籽该有多好,一家人也许能暂时充饥,可那又怎么样呢?嗨!------

冬竟是那么的寒冷,那么的萧瑟,那么的严酷,又那么的不尽人情。那个冬天,冬将那个会讲故事的叔也带走了,叔叔的追悼会就在那梧桐树下举行!更增添了几分凄凉!我突然很想念我那个可敬的叔叔。是啊,当夏天再次来临的时候谁会再来梧桐树下给我们讲那优美动人的女鬼的爱情故事呢------唉!叔叔呀,你就安息吧!或许你走了,你再也不会挨饿了,从此在那另外一个世界里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

儿时的梧桐树啊!你可否依然还在,还有我那儿时的伙伴和乡亲们,你们可否还好?我深深的想念着你们,你们可否也如同我思念你们一样思念着我呢?哦,故乡的梧桐树啊------我生命中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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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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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遍读毕淑敏的《我很重要》没什么感觉,心一次次问自己:我真的很重要吗?

我不重要!前几天觉得自己的存在就像宇宙中的一粒灰尘,微不足道,有了种轻生的想法。在那一刻只觉得在父母眼里,我是个听话的,懂事的,生活稳定的,不需要过多安慰与询问的人。他们有他们的生活规律,仿佛没我这个孩子。对于丈夫,没了我的束缚,他可能找到更令他满意的另一半。对于孩子,我没了还有她爸爸,没有我他可能会把孩子照顾与教育得更好。对于单位,没了我,还能空出一个工作岗位,有更多的人需要工作。想到周围的一切……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想到了去死,想到那些自杀的人,他们是那么有勇气,然而我虽然觉得自己轻得不如灰尘不如鸿毛,但缺乏他们敢于走向死亡的那种勇气。

让我从轻生中走出来是那次与父母一起吃饭,妈妈说:你要是几天不来或是没来个电话,你爸就开始惦记你了,非要上你那看看你不可。好久没听到这么暖人心的话了,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们还是惦记着我的,原来他们对我的爱是无声的。简短的话让我知道了我存在的重要性。我很重要!

再次品读《我很重要》,字字如娟娟细流,滋润着我毫无生机的心。感觉到那文中一次次出现的“我很重要”,一次次地撞击我的心灵。轻生是不理智不应该的行为。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样会对家人、朋友、自己的前途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影响。

作为孩子,我是父母生命的组成和延续,父母给予我情的倾注和爱的奉献,我的身上,聚满了亲人关注的目光。

作为父母,我是孩子遮风避雨的大伞,是温暖她幼小心灵的太阳。我的存在不只为父母,还为了孩子;不只为爱的接受,还为了爱的付出。

作为朋友,我是她们的知音,可以为她们解惑,走出烦恼。

对于工作,我承载着教书育人的重任,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正等着我呢。

虽然我的外在形式与广阔的自然、苍茫的宇宙相较,是渺小的,但是,作为独立个体的人,我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不经意间对他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我也应该放声说:我很重要!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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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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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走了,凉爽的秋天来了,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们一家决定去公园游玩。

一进入公园,我发现公园里的树叶没有往日那样苍翠茂盛了。远处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火红的枫树林。一阵秋风吹来枫叶摇摇摆摆的落下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有的枫叶像离开母亲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地的怀抱;还有的像美丽的蝴蝶一样飞来飞去;还有的像小鸟一样在空中翱翔;还有的像一片孤帆一样在海洋里飘荡。

我赶紧跑枫树林,红枫把无边无际的天空都遮住了,好像一张很大很大的红网把我网在里面。我走到枫树下,树下落了很多叶子,形成了天然的红色地毯,踩上去”沙沙作响,仿佛踩在雪地上。我抬头向上望去,发现枫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是五彩缤纷的,有的是金黄色的,金的发亮;有的是红色的,红的热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杜牧写的《山行》里面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突然一片枫叶打到我的脸上,再轻轻地落到我的脚上,然后它好像在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捡起来一看,它穿着一件红外套,全身呈鹅掌形,又有点像五角星,还有点像人的手掌,叶子的边缘都是锯齿形状的,把叶子翻过来,可以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经脉,把叶子贴在鼻子上闻一闻,啊,一股清爽的淡淡的香味涌入我鼻中。

可是我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枫叶一到秋天就会变红,查过资料才知道,枫树的叶子里有胡萝卜素和花青素,这两个是形成红色的主要原素,落秋后花青素增加,气温下降使绿叶素破坏,因此绿叶就变成了红叶,所以到了秋天枫叶就变成了红色,哦,原来如此!

啊,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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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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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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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石岭小学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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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终于,离别的那天还是无法避免的来到了。在离别之际,我给一年级的每位小朋友都写了寄语。看着与他们一起的合照,拿着他们的点名单。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非常快。转眼,所有都已经成为了回忆。那一张张照片,那一张张笑脸无不诉说着离别的伤感。我还记得第一天进入课室时的场景,每位同学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每位同学都用稚嫩的嗓音读着我写在黑板上的名字。

曾经还因为点名早起而不停的抱怨,如今想要再点一次名,却没有了那个机会。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忘记你们的名字,但是,在石岭小学度过的点点滴滴,我一定会记得。我会记得你们争先恐后回答问题的样子,记得你们叫老师好时甜甜的嗓音。

要相信,如果有缘分,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相见,也许擦肩而过而你却无法认出我,而我也因为你们容颜的改变了错过了你们,但是,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你们的身影一直在那里。没有离别就没有相逢。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希望在未来相见的日子里,可以看到你们的成长,想要成为权志龙那样帅气的明星的钟同学可以梦想成真,而想要成为一名老师的我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真正站上讲台。

那段美好的时光叫做在石岭小学的日子。离别我们不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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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林间小道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0字

全文共 5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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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道

漫步在林间小道,润如心扉的淡淡花香,小鸟们在林间的树枝欢愉的跳动着,小草在微风中左右摇摆着向路人招手。

看那棵参天大树,那魁梧的树干,茂盛的树叶,向路人展示着它那悠久的岁月,树上的皮有部分已掉落,但没有因此失去它应有的坚韧意志,随着岁月的变迁,依旧挥洒着它的挺拔英姿。

淡淡的微风徐徐吹过,穿过林间,拂动着它那看似柔弱而坚韧的树枝,抚平它那点点的岁月痕迹,它微笑的摆动着。

微风带着片片的花香,一路上都能闻到。

走在林间小道上,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其实都一样,有的人生就像那棵大树,有着坚韧的意志,为了生存而努力着,为了展示人生的魅力而坚强;有的人生就像这棵小草,看似柔弱但是最坚强的,在无论多恶劣的条件下都能生存,都能融入全体中。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成果的一天。

林间小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人们有说有笑的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人去伤害这些花花草草,因为这些看似弱小的植物,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源泉。

我走出了林间小道,回头望望,再闻闻这大自然的清香,相信明天会更好。

每一个人

在每一个婴儿刚出生时,在风吹佛着大地时,我们开始走向自已的人生,这是一次没有轨迹的人生,是一条走向不归之路的人生,里面的酸、甜、苦、辣自有自已能够体会,而自已就像一个靶子,任由里面的酸、甜、苦、辣折磨自已,宰割自已。但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总有让自已不快乐事情,但伤心过后就是彩虹、就是太阳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只知道如何去做自已比较喜欢做的事,而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我们回过往事时,已然后悔不已,每一个心里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梦想实现。然而命运总是去捉弄人,当你要实现时,路上遇到了各种过去从末有过困难,自已不知如何去面对,甚至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在这里我想我给自已信心、决心,努力去完成自已的梦想,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让失败走向黑暗,让光明走向美好的明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要突破自已的心。为了让自已的生活的更精彩,在自已不愿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突破点,让自已从困惑中解脱。为了明天,我们努力的让自已的故事变得更完美、更动心、更动人。但这一切都需要自已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

I do not want you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醒来睡前都会翻看手机是否有你的消息、未接来电;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想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会看下曾经点点滴滴的回忆;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看着我们一起拍摄的照片傻笑;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习惯醒来有你在我身旁;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次旅行走带着你给我的信物;

I do not want you,I really do not want you, I just I do not think about at a time when you think of you

做真正的智者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用“聪明”和“愚蠢”来评判别人的为人处事成功与否。聪明人,智者,愚蠢人,愚者,做事的差距也就显而 易见,成功了也就聪明,失败了也就愚蠢,这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古人有云: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是用一件事情的成败来衡量谁聪明谁愚蠢,这似乎有点草率。

很多人长者都希望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可是人家孩子跟自己也不熟呀,这聪明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于是乎,第一印象就成了雷打不动的评判标准,长相漂亮的孩子也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聪明孩子,自然而然,那些长的不怎么起眼的孩子也就成了笨小孩。不过这样的标准往往有失灵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的往往不一定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孩子。就算那些品学兼优又漂亮的孩子,家长也有不满意的时候。每当这样的孩子连一道家长自认为非常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的时候,家长往往会这样说:这孩子真笨。我倒是想问问:此时此刻的聪明孩子,到底是聪明了还是笨了?我们也曾在公众场合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话: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说的直观一点那就是:大家都是聪明人。可问题是,人究竟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算得上聪明人,聪明和愚蠢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我们都希望别人对自己赞美,赞美自己年轻,赞美自己富裕,赞美自己聪明。每当听到这样的赞美,我们都会心花怒放。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傻不啦叽,整天跟烂泥扶不上墙似的,这样自己会很难过,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自卑感。所以我们都渴望聪明,渴望别人夸赞我们聪明,不过在我看来,聪不聪明只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一定要用自己的智商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福利。聪明的反面那就是笨,我认为,有时笨反而还能成大事。如果说笨是一门艺术,那么装笨则是一们学问。走在大街上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女朋友拉着男朋友的手说:人家好象很喜欢吃必胜客哦。听完这样的话,你不会觉得这女孩笨吧,连自己喜欢吃什么都弄不清楚。这女孩就算平时再笨,那这会儿一定不笨,就算这会儿笨,那也是装出来的,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自己很喜欢吃必胜客,就看男孩请不请自己吃,毕竟一顿必胜客得花不少钱呢,而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慷慨解囊,这样一来,女孩装笨的效果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人都不跟自己客气,在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不忘记说自己聪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所以,真笨的人越来越多,装笨的人越来越少,装聪明的越来越多,真聪明的越来越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站在你面前目中无人的说:我那么聪明,天底下能比过我的又有几人?你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想强烈的鄙视他,说的更严重点,恨不能立马上去抽他一个嘴巴,接着再踹上两脚,完了再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人!当然我们只是假设而已,就算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动手打人,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没必要因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与陌生人结下梁子。再说了,就算要教育别人,那我们也不能自己夸自己是聪明人呀,你此言一出,自己就成了被别人鄙视的人,会有更多的别人对你的说法嗤之以鼻:你说自己很聪明,凭什么呀,你有什么真凭实据呀?

要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得先做一个真正的愚者,哪怕这个“愚”是装出来的。这个社会千姿百态,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了解你,而自己又渴望立足社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得学会装笨。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旁人一时半会的评头论足可以根本不用去理会。因为别人不理解你,而自己却非常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叫装笨,这就叫以不变应万变。

我们公司老板看上去很赏识我,时不时找我谈论人生理想,可是我都三缄其口,不愿意把自己的奋斗目标告诉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说白了吧,我不信任他。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之所以比较欣赏我是因为我在公司为人处事个人形象他都还挺满意,而且在他的观念中平日里我也很少说话,也许正式因为这样的原因吧,所以每次我要离职之前他都会同我来一番长篇大论,这让我觉得很不适应。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希望别人太多的干涉,更重要的是,他给我感觉是很没有诚意,为什么每次都是直到我离职之前才同我聊这些诸如加工资长福利之类的话题呢?我心里很清楚,他若是真想重用我,完全可以在我上班期间给我加发额外的福利,让我看到他的诚意。每次聊天完毕,他对我的聊天内容评价不是很高,说真的,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作为老板,他是一个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经营宗旨:那就是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小的投资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之所以对我比较赏识,那是因为我于他还有利用价值,这点我很清楚。老板赏识员工跟男人赏识女人差不多,时间久了,发现你没有他期望中的那么好,那他一定能随便找个理由让你out。所以我要学会在这样的职场中实现自我增值。不要等到自己江郎才尽时才觉得别人的处事风格比较犀利,届时就来不及了,人,一定要学会hold住自己的命运。

我的老板曾经同我聊过这样的话题,他说:你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很想反问他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做到交心掏心掏肺这个份儿上真的很难,哪怕夫妻之间都很难,也不是不存在掏心掏肺,那得看对谁掏心掏肺。因为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质量一定比平时侃大山的话质量要高的多,而且吧,人无千日好,朋友之间一旦反目,那真有可能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这样一来,掏心掏肺的话无疑就成了自掘坟墓的利器,与其到时再追悔莫及还不如当初的时候不掏心掏肺,就算要交心那也一定要在聊天内容中有所保留,这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退一万步讲,朋友就是要伤害你,那他也一定不能把你伤到体无完肤。

我特别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老板与我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帮助我?不过我挺谢谢他,看的出来,他也许真的很欣赏我。有一次,公司经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么多员工,老板其实最喜欢你。听完这话,我当时很淡定,淡定的超出经理的想象。经理本以为我会惊讶,最好是合不拢嘴的那种,然后再反问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最后再跳上几跳,那就更好了。可是我只是浅浅的回应道:这点我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我当时想说的是:虽然我在公司不甚言语,可是并不代表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更不代表我不聪明,更重要的是,欣赏我的人,当下我的这位老板还不是第一位,而且我也没看出来,他有多么器重我,所以我用不着感恩戴德高兴到不行。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老板每次同我聊人生聊理想,都在人声喧哗的场所进行,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这本身就让我从心理产生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把自己的理想公开化,这让我着实受不了,这就好比用饭碗喝红酒,穿西服配球鞋,怎么都感觉不搭。红酒一定要用高脚杯,西服一定要配皮鞋,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常识,违背了就显得不伦不类。以前我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也很器重我,他曾先后三次把我叫到咖啡厅聊天,虽然聊天最后的效果都不怎么明显,但是说真的,我挺喜欢那样的聊天场合的,相对密闭,是个谈事儿的好地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也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虽然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是不需要对别人大晒自己的理想,何必呢,自己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也许有一天,你会面带愧色的对我说:原来智者就是这样练成的,到那时,我的智慧也就熬出头了。

正能量,我的梦

梦想是个很抽象名词,它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梦吧,我的梦想在哪呢,它的的确确的存在着,在我心里,

生活太现实,就像老男孩里唱的“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来在哪里平凡,谁能给我答案”

难道梦想真的只能被藏在心里,只能是一个梦吗?我们一次次的努力着,可又一次次的被生活打击着,

感觉梦想渐行渐远,可是我们又不愿放弃,一次次的爬起,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只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小小成就……

我靠谱,你随意

晚上夜聊,大家兴致很高。说谁谁谁又分手了,谁谁谁居然还在一起,谁谁谁结婚了,谁谁的同学孩子请满月酒,谁谁谁问谁谁谁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大家都摇头,表示说情况很不明了,大家都不知道。谁都没有问工作的事情,谁都没有问考研的事情,大家兴致很高,因为我们从头到尾,只聊感情。

我们看电视上的帅哥,杂志上的模特,我们说我们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陪自己走一辈子。小时候说自己的白马王子要骑着一匹神马来到自己面前求婚,结果现在漫天飘着的,只有浮云。暧了无数的昧,恋了无数的爱,以为自己在找那个人,结果在过程当中,连自己都丢了。

没有男朋友的,看起来最悲催,但实际上却很幸福,因为还有做梦的权利;有男朋友的,大家都以为很幸福,但是谁又敢那么笃定地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在心里盘算,眼前这个人,究竟适合不适合自己;暧昧的最揪心,走不近,跑不远,两个人一起玩一场益智的太极,以为对方不知道鹿死谁手,结果两人都不知道,究竟谁是鹿。当然,有很多暧昧的除外。

这个世界有很多理论,唯独没有一本权威的书,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情,怎样才是健康的婚姻。每次流星划过天空,就听见“我要男人”的呼喊划过半空之中。藏在心里的愿望,还是要通过呼喊,来向流星表达想要实现的迫切之情。

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也不能不迫切。

小学时候还没有概念,看见男生女生觉得没有差别,大家手牵手过马路,是老师的要求。

上了初中,大家都开始发育,心里的小芽儿也开始冒头,我们被男生揪头发,乱捉弄,身边朋友们起哄,原本可能纠缠的小藤蔓,也在大家的围观当中烟消云散了。

终于上了高中,我们都已经成熟,但是高考制度更成熟。写满高考的沉重乌云凝聚在头上,挥之不去,两个人的空间里,我们呼吸着对方排出的二氧化碳,但最终还是都背过了身,因为越努力走近,越是喘不过气。

我们到了大学,看着这个终于允许爱情光明正大的地方,欣喜不已,耳边却听到父母说,不要恋爱哟,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个地方工作。

就这样,我们到了该结婚,却连恋爱应该是怎样都不知道的年纪。各种各样的相亲活动,势如破竹地插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爱情总是有各种外在原因,让那个就站在你面前的人,变成镜中月,水中花。但真正让爱情变得虚幻的,却是那个站在面前的人。

“你靠谱么?”每次有人站在面前的时候,这是无数次想要问的问题。

你心里觉得不靠谱的,或者在他的心里,头点得像鸡啄米;你觉得靠谱的,指不定人家眼里是你,心,早都不知道已经跑到了哪里去。

什么才是靠谱?我突然想起教堂结婚的誓词来: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说白了,所谓靠谱,就是我们可以跟他结婚那一个人。换句话说,“你靠谱么?”翻译过来就是“你会娶我么?”这个…太直白了。

想,思念

我想你

在最寂静的夜

透过点点光晕

看见你微笑的侧脸

我想你

在最晴朗的天

透过朵朵云

思念你明亮的眸

我想你

在最快乐的清晨

透过清新的空气

幻想你对我的思念

我想你

在最孤单的午后

透过欲坠的夕阳

想想你对我的爱恋

到现在才发现

我的心已经被你填的满满

我的眼再也看不见他人的亮点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在想念

我的情绪随你起伏变幻

爱你

让我如此眷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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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琴音梦境的小溪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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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明洁的夜晚,我却无法将心安放平静,夜色下偌大的院落,灯光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细微的亮光在微风的衬托下闪烁着丝丝光点,我不由得想起那条小溪河,好久没有去那里散步了,不知现在会是怎样的景色;今天突然有种想去看看的感觉,于是悄悄起身走出家门,避开喧哗的街道,沿着那熟悉弯曲的小路向溪河走去.......

这是一条通往溪河的小路,弯曲宁静,是一条适合散步的好路径,没有车辆,没有路灯,借着月光的亮色,游玩、乘凉,会有别样的感觉,有一种娴熟优雅的静美感,心情有了淡淡的凉爽。

路上行人很少,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今天好像有了胆量,一种兴奋在心底升起,哦,那是自由的感觉,没有人打扰,没有喧哗;其实,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我喜欢热闹,喜欢和大家一起说笑,也喜欢冷静,喜欢一个人独处遐想;像现在这样一个人独享着月光的抚摸,自由的释放着心灵的畅想,月朗而纯净。

皓洁的月光,静静地停息在溪水两岸,摇摆的枝影,亲和着小溪的脉络,一株倒影落入水面,起伏颠簸,像蜻蜓戏水,跳跃穿过,偶尔传来几声虫儿的啼鸣声,打破了夜的宁静,伴着溪水流过的声音,如和炫的琴音奏响了夜色的黎明。

溪水两岸翠绿的柏杨,在微风吹拂下,摇摆着妩媚的身姿,葱绿色的叶片舞动拍打,传来哗哗作响的鸣声,像是招手来往得行人,前方有几双靓影,像是对对恋人尽情的分享着夏日夜晚的舒爽;怕打扰,我渐渐的慢下脚步,拉开了距离。

小溪河,在我的心底一直保存着一份纯美,一份清澈的小溪河,依旧流淌着清透的底色,孜孜不倦远远流长,看着潺潺的溪水,心中一股暖流穿过,那最初的模样至今在我的脑海里保留着、珍藏着,它的清澈和纯美、也伴随我走进童年的快乐。

在童年的记忆里,幽静而美丽的小溪河,溪水清澈甘甜,每年过春节的时候大家才会到小溪里去挑水喝,因那水又清又甜,平时因没时间去那里挑水,只有过年的时候,无论大家多忙都会把珍贵的溪水挑回家,也许是对溪水有着别有的眷恋和特有的情感,大家很珍惜这纯美的甘甜,也把溪水看做珍贵的年礼陪伴新年的庆典。

小溪河,我心底最美的流淌,溪河弯弯,碧水荡波,缓缓长流,流水声像一曲优美的音乐荡涤着心灵,劲舞着快乐,欢快、清澈愉悦,清清的泉水从山顶流下,透过丛林穿过山涧,清澈透底,四季流淌,水底清晰的石子,明亮圆滑,各种花样的奇石经多年的荡涤,变得惊艳诱人,河水缓缓流淌,游动的小鱼时而穿过河底,时而浮上水面,欢快的跳跃着;有似仙山意境的幻觉,依恋透澈。

溪水拍两岸,水声哗然穿过丛林,刺穿寂静的夜空,走进心灵的河岸,观望,悠远,小溪发出优美的潺潺水声,似乎在歌颂着生命的源泉和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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