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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最新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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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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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前207年,建安十二年时的一个,秋高气爽的秋天,我率领大军征伐当时东北方的大患乌桓。这是我同意北方大业中的一次重要战争。

我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河北的碣石山上。

我沿着一条幽静的小路,一边观景一边眺望那茫茫的沧海。一路上树木丛生,火红火红的枫叶就像被祖国壮丽山河染上了敌人的鲜血,这一切都是那样的豪壮。路边的小草在秋风下,慢慢地低下了头。山上那清澈的河流,也在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火红的颜色。

在碣石山顶,我看见了那碧波涌动的沧海,一阵秋风袭来,沧海顿时涌起了阵阵洪波,就像我的千军万马,正朝着胜利的方向飞速前进。

我喝着小酒,看着太阳渐渐从大海中消失,又看着月亮从大海中慢慢升起。看见了灿烂的星空在大海中有了它们的足迹。不禁激动起来,怀着对江山的渴望,迎风吟唱起这首诗:《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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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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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个可爱的季节。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

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秋天也是个丰收的季节。田野里的庄稼一派丰收的景象,有大大的白菜,绿绿的青菜,黄黄的玉米,沉甸甸的稻子像金色的大海,红红的高粱像一个个火把……农夫们看见自己种的庄稼丰收了心理甜滋滋得开心地不得了!在果园里的水果都成熟了,梨香香的,苹果红红的,菠箩甜甜的,还有黄黄的木瓜,橙红的橘子,红红的火龙果,橙橙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弯弯的香蕉像一条条小船……果园里来摘果子的人们东摘摘。西摘摘都眼花缭乱了,看也看不完,摘也摘不光。公园里,桂花开了,郁金香开了,菊花也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啊!

秋天是一副多么美丽的图画,被各种风景渲染得多么亮丽多么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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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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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当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此刻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我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我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我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之后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一样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之后得知是长妈妈所谓,可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我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可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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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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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化妆?什么是生命的化妆?怎么样来为生命化妆呢?我带着这些疑问读完了《生命的化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顿时恍然大悟……

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就像文章中说的一样,拙劣的化妆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者心灵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种人生……

说的多好啊,最好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不需要用语言、行动来伪装自己、粉饰自己,最美的自己就是真实的自己露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虽然生的化妆是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我们要从内在里改革。是的一个人就算是再美丽,却没有气质和内在美,那不是真正的美;一个人用太多的语言、行动来粉饰自己,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虚伪。

现在也不再是那个以貌取人的年代了,如果你有才华、气质和内在美,无论你是美丽还是丑陋,都会有人赏识你,不会“怀才不遇”的。生命就是表里如一,诚实无欺、心智纯正、灵魂纯净。不必花时间去思考别人眼中的自己,别人心中的自己……

我要我的自我,无须粉饰,更不需要华丽的伪装。

生命是一方待琢的玉,圣洁的雕刀,会把一切瑕疵雕落。

生命是一块冲浪的帆板,奋力拼搏,才不会被海水吞没。

来吧,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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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长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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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头发是始终生长的,所以千万别怪它稍不注意就长长。

都说长发是三千烦恼丝,纠缠的纷纷扰扰,除非剪掉飘逝。

也说长发是美人诗,飘逸出美人儿们缠绵悱恻的独特气质。

长发对于女人来说很普遍,毕竟长发的女人看起来婉约舒适,好像天生长发才对。也看过好多有长头发的女孩子和女人,头发都被她们精心打理和呵护,不少人在头发上也花钱不菲。嗯,那是女性的福利,打扮美丽些真好。

但是,对于某些粗陋的人来说,头发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对她们的头发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莫过于多长少剪,即使剪也是自己偶尔操刀一把。因为短发留不起。这样既省了常去越来越贵越来越潮的理发店的困扰,也让长发在天冷时为人体保暖一二。而且洗头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人简单洗发也简单,区区一把头发,几分钟就搞定。省下时间和钱通通吃喝生活读书乐。太粗糙了,感觉真的很与长发不相称。但是留长发虽然是实惠的事,偶尔不小心非专业剪短了,她们也会觉得秃得难看,所以长发最起码会模糊掉很多可能不堪的细节。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些就好。

长发,造型多多,似乎被演绎尽了各种美丽的组合。欣赏即可,偶然试一把也很不错,一年中请人打理几次也不为过,最起码能见人才行。呵呵,不贪多,任它随意披散在颈窝。长发,不少时候它也是掩护和伪装,的确会让人心情放松片刻。长发,作为飘逸的传说,偶尔被风吹起,那瞬间的纷扰和飘散,真的会有些令人心怡和心醉。头发,不过是头发而已,如同缘分,一个字——“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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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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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朱自清写的散文《匆匆》,我感觉像是一阵舒心的清风迎面扑来。“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这是朱自清自己一直没办法解答的问题,也是留给大家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解答的难点。

“生活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突然而已。”这是庄子曾说的话。时间的确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溜走了,课间玩耍的时候,时间从欢声笑语里过去,畅所欲言的时候,时间从嘴里过去,看书的时候,时间就从字里行间不见了。

古今中外真的把握今日的人也不乏少数,祖逖闻鸡起舞,不管刮风下雨从不间停,后来成为了名留千古的大将军,鲁迅先生一生都笔耕不息,用其他人喝咖啡的时间工作,成了每人敬仰的大文豪……

而我呢?只不过把这部分珍惜时间的名人事迹、格言警句熟悉而已,扪心自问我又为把握时间付出了些什么呢?我又得到了些什么收成呢?天天重复而机械的过着相同的日子,庸庸碌碌地过着乏味的生活。一年之计在于春,1日之计在于晨,早自学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有时我却让这宝贵的时间在与同学的闲聊间度过了。

过去的日子如白云,被风吹散了,过去的日子如落叶,被尘埃掩埋了,过去的日子如流水,匆匆流逝了,过去的日子如水中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昨天已成为过去无可挽留,将来迷茫不可窥视,只有目前,只有今天是是大家的,不要再让时间从手中流逝,不要给明天留下无尽的悔恨,努力吧,奋斗吧,所有学会在自己手中,不要疑惑,不要犹豫,快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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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纸扎散文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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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扎在我家已经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

自从太爷爷去世后,大字不识的太奶奶为了生计把他的所有医书手札都拉着平板车卖掉了,儿女们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本来远近闻名的杏林世家就这样悄悄消弭了。

我爷爷是入赘到我奶奶家的,老奶奶当时已经改嫁多年了。

爷爷年轻时是个十分清俊的小伙子,奶奶娇小丰满,两人婚后先后生了五个儿女。

都是农民,为了吃口饭,当时生产力也落后,所以地里活儿还是很忙的。就那样,爷爷还是接受了村里的推荐,做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的村长,以至于后半生都为村里操心使力,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做主事。爷爷人缘极好,人品严正,从不虚言妄语,于是很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敬重。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爷爷什么活儿都做过,凭着心思灵巧缜密,性格憨厚实在,多学多看,慢慢自己研究出了独特风格的纸扎,于是,以此为长期的副业,算是多了一份比较稳定的收入。做纸扎的,家里都会有许多秸秆、纸屑、浆糊等等,再加上小孩子多,一般来说居住环境应该是十分混乱腌臜的。但是爷爷一生勤谨清廉,早睡早起,每天清晨都打扫好屋内院内,担粪担垃圾到处去,然后才正式打开大门迎客。爷爷说家里干净了,才是对来往的客人们的尊重。清茶、八仙椅、收音机、中山装、毛呢帽……几乎是爷爷晚年的定格照。

家里每个人都多多少少识字,因为有爷爷教。大姑姑温婉勤快,打小就帮奶奶带下面的弟弟妹妹,纳鞋底、干农活、做家务,成年后嫁到了外村。大伯父从小成绩极好,后来参军留在部队,并于十几年后转业做了检察官。三叔性子温雅和善,一辈子沉迷书画。小姑姑苹果脸可爱,后来嫁到了外村。我爸排正中,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确实最早成婚的一个。为了撑起这个家,爸爸在最后的关头放弃了入伍,也在逃婚后还是娶了妈妈,老老实实地传承了爷爷的手艺,以一双磨得日渐粗厚的大手每天扎架子,做活计。

爷爷去世后,爸爸曾经想放弃过纸扎,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由于没有本钱,又要顾着家里,就放弃了,还是在家做纸扎。爸爸的纸扎传承了爷爷的风格,扎实、大方、灵动。妈妈一般只负责糊纸什么的,因为扎架子只有爸爸一个人会。爸爸也继承了爷爷的热心和才干,做过村长,也常常都会被村里办红白喜事的乡亲们请去主事。

弟弟长大后有些叛逆,但是心不坏,反而很天真很老实很讲义气,所以被他一个所谓的朋友先后骗去做传销、玩绑架而不自知,因此入狱。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听到这一消息都是又疼又怕。奶奶的病因此加重直至逝世,爸爸妈妈曾跪地上痛哭,砸锅卖铁四处托关系也不济事,都不敢外出见人。

我辞职回家呆了半年多,爸爸妈妈的情绪才好转些。慢慢的,家里还是继续做纸扎,农活也兼顾着。一年会去看弟弟几次,送钱送衣。随着时间,也许所有会变淡些。

到目前为止,爸爸的纸扎手艺没有继承人,还是他一个人在做,不管冬寒酷暑。妈妈是他的固定搭档,帮忙糊纸。除了粮食,这就是唯一比较稳定的小收入,勉强够家里日常开支。经过弟弟的事,还有帮我筹钱买房,爸爸头发已经全白,闲的时候拎着茶杯,常常去搓搓麻将,手气大多时候不错,俨然一个退休闲适在家的老者,尽管他才40多岁。

纸扎,印象中是爷爷和爸爸的一生。最亲爱敬爱的人,从我出生起就已经镌刻在我的生命里了。

纸扎,是一种风俗的衍生,也是老家生活的一种。不知道以后如何,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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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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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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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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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以来,我都是林清玄文章的忠实书迷,虽然我不知道林清玄的长相,不知道他的性格,当读过他写的散文之后,都能体会到那文字上的淡淡之香。仿佛他拿着一支神来之笔,一挥,就能写过各种优美的文章。读了寻找幸运草这一文章后,使我体会到他文笔上的那种清幽和大气。

也许你会疑惑到:“幸运草是什么东西”,幸运草实际上是酢浆草,只是传说四片叶子的就是幸运草,其它的都是三片的,而文中的作者,是一个非常爱好找幸运草的人,其实,幸运草是不存在,可作者还是在寻找,直到这一举动被他的两个侄子看到了,使他们也开始找幸运草了,仔细一想,虽然找也是白找,但这是多么坚持不懈的品质呀!

人的一生,要是拥有坚毅的品质,那做事不是很好吗?虽然幸运草不存在,但在你仔细发掘之后,你会发现比幸运草还好的东西,而幸运草,也已经常常地埋在了你的心里。河蚌忍受了沙粒的磨砺,终于孕育美丽的珍珠;顽铁忍受了烈火的赤炼,终于烧成锋利的宝剑。也许这些豪言壮语都是虚幻的,但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

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曾经说过“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司马迁是我国一名有名的人士,他写的史记有52万字x且还是在牢狱中借那坚毅的面孔写下的。我想:在我们的心中,只要我们能够宽广坚持,只要我们的情感够细腻,只要我们拥有坚持的信念,我们的心就会长出一株美丽的,四个叶片宛然的幸运草。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都怀有自己的愿望与理想,而这只需我们的坚持信念,那不可能就会化成可能,可能就化成必定。

如今,我已合上这本书,回想那文字中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更有一种人性的芬芳,就像我们心中的苹果树,那苹果掉下感情了我们,让我们知道了这世界的广阔,还存在许多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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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路走来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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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我们终于毕业了。首先给予我们自己最诚挚的祝贺!

从六月八号晚上开始,我们便没有了高考的束缚,可以自由了!

我们回到家,会感觉到家的温暖也必定会有摩擦。

就目前而言,家人仍然是对我们最重要的人,我们总是把最差的脾气留给了最爱我们的人却把宽容留给了陌生人。所以无论家人多和你合不来,也请你把宽容和耐心留给他们,就像他们曾经牵着你走路,喂你吃饭,替你系鞋带一样。无论有多生气也不要冲他们发火,他们是那样的爱我们。

朋友,爱人…

生命是一场重感冒,时儿冰冷时儿发烫,没有他多的苦痛,却不可避免。

我们会有情亲,友情,爱情。注意我的排序,一开始遇到的是亲情。朋友和以后的爱人都会陪伴我们一生。好的爱人会激起你对世界的美好向往,而好的朋友则会给予你最无私宽厚温暖的陪伴。遇到一个好的爱人不容易,如果你因为恋爱失去自己,郁郁寡欢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你为他改变,失去自我有什么意义?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好,迈向更好的未来。好的朋友则向师长,给你帮助,为你带来希望的曙光。好朋友不会总是想你索取,他只想把最好的给你,他不会太计较得失,更不会在大事上牵绊你。好朋友和好恋人都不常有,需要我们珍惜。如果你已经有了就不要让他跑了。还没来?没关系,时间总是把最好的放到后面慢慢呈现给我们。

自己

无论何时你都要知道,最可靠的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给你太多。

等价代换是最保险。做富二代没意思,做他家长才爽。

即使我们已经离开了校园也要记得及时给自己充电,一个多能的人在哪里都是热货。记得好好经营的人脉关系,来之不易。记得拓宽自己的视野,眼光很重要。记得考虑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总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你又不是杀马特,对吧?你会发火,别人也会,你能砸东西别人也能,凭什么就别人迁就你?所有的一切都在你自己,你怎样对待世界,世界便会怎样回报你。哪怕世界给我以痛,我也要回报以歌。最后,学会善待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能对自己好点,别人拿什么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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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灵魂的呼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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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曾到 听到远处如阳光般强烈生命力的呼唤?你可曾感知那个最温暖最光亮像火种一样明亮的东西已经在你不易察觉的时候轻轻放进了你的心中?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逐步改变了呢?在这不易察觉的时光里呀?

昨天晚上,看电视《让梦想飞》,台上一位面容和蔼慈祥的妈妈,是新加坡赫赫有名的饺子王,她已经在 新加坡开了四家饺子连锁店,她的饺子知名度连新加坡的总理都亲自去品尝过三次。

她这次回国的梦想就是要无偿的帮助四位家庭条件艰苦的大学生到新加坡去学习去创业。这样功成名就的女人,谦和真诚地讲述了她当年到新加坡的辛酸与困苦,她讲到:“ 因思念家乡的亲人和生活的困顿,那时的眼泪就像是泡在水缸里,可平时又不敢哭,只能在淋浴洗着澡时,任泪水铺天盖地汹涌着,晚上,睡觉的枕头上的泪水总是湿漉漉的。”她回忆着心酸的过往,声音哽咽着。台下的观众,好多人的眼圈都红红的蓄满了泪水。

而我却还能安静地 坐在电视机继续看着,出乎意料的没掉一滴眼泪。只是心久久的被触动着,我已顾不上掉泪了。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饺子王有了辉煌的事业呢?是什么让她不妥协不放弃执着地坚持下来了?是因为她灵魂里永远安放着信心,善良和希望吗?而她强大的心灵又能时时不断浇灌这美好的种子,所以,内心里长成了一片永恒的绿色植被,不但造福于后人,还能继续繁衍传递下去。这种发自肺腑灵魂的呼唤,已引起我们心灵的震撼,也提升抚慰了饥渴的灵魂。

而我们却一直沉溺于固有的生活方式,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而活? 就算现实再苦闷无趣,也不愿意去挣脱那枷锁,那我们来世上走一遭,该错过美丽的风景?还有多少未知的可能的结局还没有领会到?日子就仅仅这样过着吗?我们以为人生就是上大学,找稳定的工作,赚不多的钱,成个稳定的家,仅仅就是这样了吗?让日子就这样灰灰暗暗过着吗?打打扑克,玩玩麻将,精神没有着落,醉生梦死,稀里糊涂,无所适从再传递给下一代吗?就仅仅这样过着吗?

在这宁静的夜晚,你是否已经静下心来感受到了像饺子王这样强大的灵魂的呼唤?那种带引鼓励我们 逐渐往前走的力量?而我们能做得也就是跟从这样的召唤,在心里为自己亮一盏灯,照亮自己的同时,也去温暖别人吧!

不知你感受到没有,其实,你身边的一片草,一株树,一朵花,一泓水,一座山,一卷云,一句话,一首歌,一个微笑,一个温柔的眼神……,都会让你感觉到来自灵魂的力量和抚慰,不信,你试试,这种伟大的灵魂的呼唤一直一直会陪伴你, 而我们也会在不易察觉的时光里逐步提升了,一定会不断不断的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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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闲日絮语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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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花开,一朝落雨,几丝情绪,便将思念也婉约成了诗句。一种情思,万般縋卷。深隧而悠远。沧海桑田,无论岁月如何的变化,一种情愫,万般思恋,纯粹而绵长。

一空山野,一仄微翠,一弘相思。这个季节,不在灰暗,满眼的绿,将心渲染绚烂,此时只想寻一处清幽之地栖息。

漫步前行,北方不知不觉已是暮春时节了。微翠也仿佛掩不住了,爬上枝头。那情那竟,仿若少女的眸子,明净纯真,且脉脉含情。眺目远望,鸟儿叫了,溪水唱了,枝条软了,偶有风拂过,湿漉漉的气息吻上了面颊。于是乎,平添了些许惬意。

爱上了漫步,迎着阳光,款款而行,心随思绪起伏,灵魂也随暖意飘升。此时,是肆意的,不必因负累压抑自己。对着云朵喊一声,对着阳光笑一笑,心里是暖暖的好,满满的全是幸福。步伐可以是不紧不慢,性情可以是亦舒亦缓,思绪也是宜远宜近,随心所欲,随步而行,这时,才真真觉得,身心皆自由,仿佛也只有这时才是最真的自己。

一直都喜欢笑,静静的笑,眼里心里满是暖暖的好,即使有那么几许忧郁,也早已随风而去,心里只剩下若湖水般的旷达与明净,有风拂过,有人念着,有梦做着,慢慢走着,清浅过着,倒也是享受了。

此时,你那里也是否轻轻风徐徐阳光明媚呢?若陌上相遇,带着淡淡的笑,微微点头,轻轻的问一句:“你还好吗?”此刻,,你是否也同我一样盈一怀相思,静倚栏杆,凭栏远眺。

在盼中,等来了一场花开;在念中,等来了,一场春雨;可是等一个你,却一直在梦中。

一边行走,一边回想,光阴在指间无声无息的流淌。我在脑子里勾画初见你的模样。开花的季节里,那一抹焉红美丽了所有的过望。你把思念种在了我的心间,我把梦想许在有你的天空上。在日夜期盼的诗行里,等来的,却是一纸离殇。于是,有一束目光在天涯的尽头,有一种等待在心里最痛的地方。

一路上,总会要一个人孤单的走着,若有心,浓淡相宜,疏密有序。若在意,动静皆在心,远今宜相安。日子要清浅的过,因为平淡才真,生活,要安暖的过,因为有回忆珍藏。最后,思绪回来,春暖花开,故事依然没有一个圆满的结尾,但已然结局。

你好,便是我有了天堂。

你去,我便请云相伴。

跟你一起,伴你流浪。

寂静清欢,安暖相伴。

久久矗立,天空好像阴了下来,我也该回去了。

古道柳巷青石桥,烟雨花伞涌春潮。美景一卷扫去思绪万千,带笑前行,且行且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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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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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大家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大家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眼睛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1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声音,也没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大家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大家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生活的道路上获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1日难再晨。准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以后,我要在平时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念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块奔向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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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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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有一篇美作,名为《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文章深深的感动了我。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而又令人感动的故事。一个小小的“心灵”,为了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竟是如此的执著和坚韧。它,的确不是一株野草。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著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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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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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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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绚丽的火花与命运的抉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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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在很多人心中都是洁白无瑕的。人们不愿意去想天堂,因为那是我们逝去后去的地方。很多人不愿意去想天堂,因为他们怕。他们怕这个洁白无瑕的地方。当然,也有人向往这个地方。其中,《失火的天堂》中的豌豆花就是其中一个。

《失火的天堂》,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感受了很多,启发了我许多。也许很多人觉得琼瑶的书不好,桐华的书好。但我认为,爱情,是一个神秘莫测的词语。它不限于一种情节、结局,更不限于一种境界。每个人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同的,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有时,悲伤的结局,反而是一种释然;美好的结局,是经过重重磨练,才可以得到的。爱情,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是自己的争取,但每个人多要经历命运的洗礼,有些人在命运雨的洗礼中丧失了自己,而有些人在洗礼中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命运。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幸运儿,豌豆花——何洁舲在命运的洗礼中,一直坚强自我,可惜在最后,她在命运强大的压迫下,不得不放弃。

对于何洁舲来说,也许天堂,才是最好的归宿。那里没有爱恨情仇,没有金钱的诱惑,没有他人的不理解,没有命运悲惨的漩涡,没有高傲的心灵,只有安宁的世界,洁白的心灵。她可以无限的向往未来,不用担心残酷的现实把她美好的梦给打碎,静静地静静地向往。

我同样有何洁舲那种感受,对于命运的无奈和对于天堂的向往。有时恨我自己,为什么会是人,为什么会有感情。如果脱离开这个世界,那就不会听到那人间的音,看到那些不公平的事。在经过那件事后,我对命运的无奈又增加了,对人间的厌恶又增加了。

那时,是我不知道多少次看这本书时,正好那一天发成绩,考差了,母亲知道我的成绩了,骂了我一顿。尽管我保证下次努力,可她和父亲说后,两个人有在吃晚饭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我,说我这个不认真,那个不认真。那一天,也不知道我这几天得罪了什么人,反正周老师找我报仇了。周老师的报仇加上母亲的责骂,和在学校的种种不平等待遇,突然就觉得世界上好像除了天堂没有一个安静的地方了。走在大街上,是汽车的鸣笛声;回到家里,是父母的唠叨声,回到学校,是老师的责骂声和一系列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懂得思考的关于管理班级的“深层次”问题以及讨论管理一些看似“不要脸”的人的问题。真的是,“命运的抉择是悲惨的,想从中逃出,只有——深深地睡去。”有时觉得死亡是恐怖的,有时觉得死亡是美好的,真是自相矛盾啊!

紫红色的火花静静地闪烁着,那么绚丽,那么安宁。世间的一切,都被那绚丽多彩的光芒淹没了,显得那么渺小。何洁舲希望抓住生命在最后绽放出的绚烂火花。那绚烂的火花仿佛诉说着何洁舲那悲惨的命运,驱赶人间邪恶心灵的再度诞生,厌恶着人类那一颗自私的心灵。何洁舲就像生活在一个没有灯光的夜晚中,一个没有指路牌的迷雾中。每个女孩都希望自己能有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惜,何洁舲,这个洁白如船的女孩,不得不在命运的漩涡前低头。

绚烂的火花,照亮了洁白的天堂,慢慢的降落,降落,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绝望般的火静静地燃烧,燃烧,渐渐地吞没了一些。。。。。。

生而何欢,死而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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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冬夜盘点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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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就要悄悄地过去了,那么从容,那么淡定,那么不顾惜有多少执着挽留的手,执意地要走出2008了,时光匆匆真如白驹过隙,恍然一梦间。

今天是立冬以来最冷的一天,也是温差最小的一天,-1度到1度,实际温度比这冷得多,风刮得耳朵疼手冻,风透过每一个可以侵袭的缝隙直往身体里钻。

但今天不会是2008最冷的一天。

风声呼呼有些凄厉有些嚣张有些残酷,天是真的很冷了,而心于此刻外面的寒意萧萧却无丝毫对接,一声声风的呼啸被我关在门外,所有的萧索清冷也一律我被拒之门外,家与外面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

独坐电脑前,任凭思绪漫步于2008年的片片段段,盘点自己的心情。

年初失去了在我们姊妹看来并不曾享过福的我们敬爱的老父亲是我一年中最深的伤痛,一年来尽管时常思念父亲,却从不曾有过“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是我一年中的不解,难道我的思念不够深不够切?!眼前有父亲苍老而孩子气的影子掠过,心里有一根针在深深浅浅的刺着。

一年中有不少于二百多天去陪老妈,去听老妈絮絮叨叨,去听老妈讲她钟爱的电视剧情,去和老妈发发不该发的脾气使使自己的小性,去拿老妈为我们准备的好吃的,真的好幸福,有老妈的唠叨,老妈的容忍,老妈的好吃的,有来自老妈那里一年四季的暖暖。

一年中总会在有些时候蹭蹭哥哥嫂嫂的好吃的,享受来自哥哥嫂嫂的关爱,总会在想逛大街的时候有姐姐妹妹相陪,在走着唠着欣赏着挑剔着选购着中感情升温着,总能有好多时候可以与比我繁忙的多的姐妹一同聚聚会会,会在某一时刻接到宝贝晖蛋的电话听到晖蛋说因为某事彻彻底底想我了,我为此陶醉的告诉她她对我的想只是我对她想念的十分之一,总会在互相的诉说中体味牵挂的快乐,会在某一天亲亲的拥着宝贝汉汉听汉汉说她盼这一天盼了好久呢,然后看着汉汉眉飞色舞的讲和她有关无关的故事,听她不断地说着她的常用语:“我是真的太纠结了。”总会在一个个高潮的笑语中种下无尽愉悦的种子,所有这一切让我倍尝亲情的唯美。

一年中老公和我一如既往的在各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务实求真、勤恳努力、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工作着,孩子也一如既往的不误学习不误娱乐的成长着。

每天孩子上学时和孩子互道再见,再嘱咐孩子路上小心。

每次老公出门和老公说:“老公再见,老公注意点。”

每晚睡觉前和孩子互道晚安,有时孩子睡得比我晚时叮嘱孩子:“差不多就行了,不要太累。”

每天晚上一次或几次走进孩子房间询问:“儿儿,需要妈妈做什么服务?”

一次次听任孩子的指挥退回到几分几秒前的所在地方便为他做任何事,快乐的服务于孩子。

看到孩子学习状态不佳总会不由自己的唠叨:“妈妈本不想说什么,妈妈本不想给你压力让你压抑,但是妈妈不能不说,你呀……”

看到孩子心情异常时总会比孩子还快乐或还难过的向前问个清楚明白:“孩子能不能和妈妈说说你乐什么?(或者)孩子有什么不顺心的事不妨把妈妈当最好的听众说来听听。(诸如此类)”

我会偶尔有意让孩子背背我,让我感受他男子汉宽阔肩膀的坚实,有意让他给我一个拥抱,让我感受他双臂的温暖,在这样的情形下看着孩子的窘样而乐,在追追打打中嬉笑大笑狂笑,嘻嘻……

一年中听到老公最多的语言是英英、英子、小英子、老英子……

一年中常做的事是,时常会在上网累了老公看电视之际走到老公身边捏捏老公的耳朵,作势给老公几巴掌,趴在老公背上荡荡以此欺负老公,会在老公有时的应付中假意生气的告诉老公我要禁口(不再和他说话)十天,在他和我说话时做着十天的手势然后捂住嘴,结果没能忍住第二次便先把自己笑倒,哈哈^_^。

无聊时喜欢用这样的字眼和老公、孩子痴缠。

“老公知道抑郁两个字怎么写吗?”老公起初茫然,“请看看你老婆我的脸,写满了抑郁。”

“老爸知道无聊两个字怎么写吗?”老公装作迷茫,“请看看你老婆她的心,写满了无聊。”

“老妈知道惆怅两个字怎么写吗?”“一边待的去。”

“请看看我们父子因为你而写满惆怅的脸。”

“据最新报道,太平洋的水枯竭了。收到最新线报,有个人想问题从不经过大脑。”每当孩子看到我犯傻时都会用于此雷同的话语打击我。

“我知道都进我这里了。”指着我的脑袋说道。“我知道我的大脑只是摆设嘛,^_^怎么样很有自知之明吧。哈哈。”

一闲下来,就会缠着老公喊:“我想吃好吃的,老公你能不能给我找点好吃的。”说来奇怪我是越来越馋了,这在以前是从不曾有的,难道嘴馋和年龄有关?哈哈^_^。

一家三口各具风格,各自为政,而又十分融洽十分和睦一心一意的细数着生命赠予我们的缘分,享受生命馈赠我们的阳光雨露。

普通的老公,平凡平静语不惊人淡泊宁静从不与孩子和我一争高低的人。

粗俗的我,一家三口唯一说话有脏字唯一有过污言秽语的人。

高雅的孩子,听不得他妈妈的俗言俗语,善良仁义的把爱洒向一切人一切事并用爱的眼睛看世界的热血大男孩。

我们各自还有各自另外的名字,我,傻傻的蛇妖,时常处于脑子进水状态、老公,快乐的笨兔,除了快乐不曾拥有其他、聪明的哲羊,自认为很有哲学家的味道,这是孩子给我们的他认为最贴切的“封号”。

我们一家三口,孩子和老公说话从不带脏字,我却偶有污言秽语,孩子说听惯了我的污言秽语,无论我再说什么难听的话也不会对他们父子有丝毫影响更不会给他们带来半点打击,且我难听的语言不再会有登峰造极的可能了,因为我的难听话已经达到了极致,无人能及。我自称我是内秀的,孩子说,你秀?满嘴脏话你还秀?内秀这个词用在我们身上才恰如其分,而你是内外兼不秀,秀字和你扯不上一点关系。好伤,呜呜。

我有时会问孩子,如果你上大学去听不到妈妈雷声隆隆的谩骂,你会习惯吗?你会想念吗?孩子会说,我走之前一定让你把你的最佳骂人本领拿出来,录在磁带里,当我想你的时候,就反复听!呵呵o

想到孩子有一天会插上梦想的翅膀飞翔,我还真的好怕那一天来得太早,孩子,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源泉。

老公,一只笨笨的憨憨的亲亲的兔子,一只凡事让着我的快乐兔子,我要上网老公就会不再恋战的退出他的游戏;我有喜欢的电视节目,老公就会把掌握遥控器的权力交给我;有时我会搂着老公的脖子一遍遍问老公:“你老婆怎么样。”老公就说:“好着呢,这老婆。”

属羊的孩子,一个妙语连珠,诙谐幽默的小小羊儿,时常说他的话再经我的口就会变味,抹杀了他语言的全部光彩与魅力,时常调笑的说我这个妈妈是幼稚而不用脑的,而我最大的快乐就是来自于和孩子无大无小的一场又一场的打诨逗趣,来自于享受老公孩子同声共气对我的抨击中,嘻嘻……。

日子就在这样有过伤痛和快乐的暮暮朝朝朝朝暮暮中,不停歇地向前奔着,历历在目的一幕幕情节,暖了这个冬以来最冷的一夜,这么冷的夜孩子上学还没回来,此刻想到和孩子中午的一段调笑:“这么冷的天下午多穿点,孩子。”“就这样,看谁比得过谁,大不了冻死一个少一个。”“不对,冻死你少的就不止你一个了。”“明白还有你,那又怎样大不了冻死一个少两个。”好顽皮的孩子,哈哈!

该去迎接你这个快乐宝贝了。

漫步2008,盘点2008,有过悲伤痛苦,有过郁闷忧伤,有过烦恼纠结,有过淡泊宁静,有过绚烂摇曳,但拥有更多的是随呼吸而存在的亲情的美丽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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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情保卫战爱情散文

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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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显示出他身上具有一种文雅的气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常常把人引得开怀大笑;他,性格温柔、善解人意、乐于助人,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与朋友一起去打打球、爬爬山什么的;他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小军,一家大型汽车公司的零部件采购员。

要说起与他从初次相遇到步入婚姻殿堂的这一过程,那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由于他平时的能说会道与幽默,所以平日里总会有那么一群姑娘围着他转,但是后来他却告诉我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跟我说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近海的地方买一栋房子,然后简单而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与他的初遇源于一次晨练:那时的我和他一样喜欢运动,因此晨练便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我按照惯例到附近的公园进行晨练,当我步入公园的那一刻,一个帅气的男孩映入我的眼帘。

只见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身穿一套黑色的运动服,微笑的时候脸颊的两边会出现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暗里着迷。于是我便抛下女孩子应有的那份矜持,主动走上前去与他搭讪,在和他交流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目前正在一家大型汽车公司担任采购员一职,主要负责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的采购工作。随后他也向我了解了一些我的情况,对此我都一一做了回答。临别之际,他表示希望能和我交个朋友,对此我感到非常荣幸,于是我们在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的情况下便分道扬镶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有时间他便会主动把我约出来见面,然后一起到附近的公园里跑跑步、散散心等,有时候我们也会谈及一些关于运动方面的问题,每一次与他交流我的内心都会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和愉悦感。在后来的一次晨练中他因为不小心而把脚给崴了,但是由于当时时间尚早,所以公园的周围并没有多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只身一人把他送回他的住所,当他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我却被里面的情况惊呆了:屋子里一片狼藉,让人不忍直视。然而惊诧之余,心里更多的却是无奈。无奈过后,我开始为他打扫这间杂乱无章的房子,并且为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我所做的一切都被他看在眼里,说在心里。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幕:小雪,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谢谢!这些倒没什么哎呀,别光顾着说话呀,在不吃这菜就要凉了。嗯嗯,你也一起吧。对了,不知这些饭菜合不合你的口味呀?嗯嗯,好久都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谢谢!如果你觉得好吃的话,我以后每天都可以做给你吃!好呀,小雪,不如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好吗?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因为说句心里话,我虽然不否认对他存在好感,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够成为他的女朋友,而如今他却亲口说出了这句话…正当我站在原地发呆的时候,他走了过来,轻轻地拉起我的双手,对我说:小雪,你知道吗?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便认定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虽然我现在没有什么钱,但是我愿意为了你去努力、去奋斗,绝对不会再让你因为我吃一点苦、受一点伤、落下一滴伤心的眼泪了…请你给我一次机会去证明这一切,好吗?我保证会好好对你了!嗯嗯谢谢你!至此,我和小军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在今后的生活中,只要有时间他会到我的单位来看我,我们两个人甜蜜地手挽着手,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当我还沉浸在初恋的那份甜蜜与美好当中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小三的出现却无情地把我

无情地从无尽的遐想中拉了回来:那天是他的生日,本想着与他一起好好地庆祝一下,可是就在这时,他却打来电话说他们公司安排他前去采购一批重要的零部件,所以可能要晚点才能回去,我跟他说:没关系的,既然这是你公司派给你的任务,那你就放心地去做吧,我一定会做好晚饭等你回来的。吃了早饭我便忙着到附近的市场采购今晚所需要的物品了。然而当我经过他经常去的那家汽车部件采购点的时候,却看见一名穿着超短裙的女性和他在店门口有说有笑的,而且在交谈的过程中那个女的还时不时地用指尖点他的鼻头,眼前的一幕彻底击垮了我最后一道心里防线。

于是当他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我便对他说:小军,我们分手吧!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优秀的。小雪,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会突然产生这样的念头呢?没什么,只是我累了,不想再爱下去了,所以你还是把我忘了吧!不,你在我心目中是永远是最优秀的。别这样好吗?我真的累了,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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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旧病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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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还小,应该是7、8岁左右吧。有一天晚上,半夜时分,我觉得屁股后面很疼,就去把我母亲叫醒。母亲拿手电照,发现我屁股肿了一个小红点,母亲一边安慰我,一边哄我睡觉,但是我屁股实在是太疼了,躺在床上几个小时也没睡着。过了几个小时,母亲又照,发现原先的小红点变得和葡萄差不多大了,而且红肿地发亮;天亮再照,有一个小苹果这么大了,用手摸一摸,竟然有点烫手。母亲说:坏了,是火嗟子!

火疖子是长在屁股上的恶性粉刺,也是一种痤疮,因为长在屁股上,而且疼的厉害,还像火一样烫手,使人坐立不安,故名火疖子。火疖子若处理不当,如随意搔抓或挤压排脓,热敷,药物烧灼等,都可促使炎症扩散,感染可骤然恶化,红,肿,痛范围增大,伴发蜂窝组织炎或演变成痈;甚至并发海绵窦血栓性静脉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火疖子很厉害,整不好你就要花个半年时间趴在床上,而且你疼得还吃不下去饭------那得成什么样子!

母亲拉着我去看肖医师。他是个西医外科医生,在乡医院工作,他技术很好,很多人去看病都点名找肖医师。他叫我趴在长椅上,看了看,叹着气对我母亲说:这种病不好治,我给你开几服药,先看看效果吧!吃了一个星期的西药之后,那个火疖子不但没有变小,反而越长越大,这可把我母亲急坏了。听村里的老人说中药可以看好这个,母亲赶紧把我带到乡里的中医院。中医院里的一个老医生伸手在我手腕上把脉,其实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感觉这种邪乎的手段怎么可能把病治好。他让我趴在大桌子上,带上眼镜看了看,哆哆嗦嗦地找出一包手术刀,挑了一把,在酒精灯上烧了烧。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中草药,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出来铺在火疖子上。这位老先生,连麻药都没有!老先生在我嘴里塞了几根好像是种草药的草根,很甜,我还没有一点准备,只听嗞地一声,老先生已经把我的火疖子豁开了。他如何挤脓血,我都没看见,因为我趴着。他拿出一卷绷带,在上面吐了几口草药,很恶心,然后对着火疖子敷了上去。我没有感觉到疼,因为火疖子长了这么长时间了已经熟透了,只感觉伤口挺痒痒的。

老先生嘱咐我母亲第二天去换药。换了4、5次,我感觉屁股已经不太痒了。再过几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老中医对我母亲说:你小孩真行,叫都不叫。干嘛要叫呢,我都没感觉到怎么疼。

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当我遇到身体或是心理上的病痛时,我都很少叫唤。难免叫唤,也不是张牙舞爪,以免让人感觉手足无措、惶恐不安。

我的屁股上至今还落下一个伤疤。

嚼着几根中药草根,就做手术,这样的人大概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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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冬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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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的天,

我感觉抵不住这冬天的寒冷,

所以有时候想去冬眠

其实我原来是不怕冬天的,

有时候特喜欢冬季,尤其喜欢下雪的冬天。

记得很年轻的时候,

在高中,

那时候的冬天要比现在寒冷的多,

晚自习过后,和好朋友一块,

在寝室里把身体脱得光光的,只剩下一个裤头,

然后跑到操场的一个水龙头下,脚下踩着厚厚的冰,冰冷的水从头上浇过,

皮肤泛的红红的,身体在抖,却没有感到有寒意。

擦干后随即又跑到寝室,盖上一个单被,美美的一觉到天明,

天刚刚泛亮,只是穿着秋衣秋裤顶着刺骨的北风,踏着厚厚的雪去跑步。

就这样,一个冬天就过去了,

好羡慕那时候的身体是那么的棒,

身上有无穷的能量,

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来的勇气来战胜那寒冷的冬天,

可能是年纪的关系吧,

反正我现在想要冬眠。

有时候好羡慕搓背的工人,

羡慕他们周围有温度,暖暖的,没有寒意。

尽管他们的工作很累,环境很脏。

因为在那里有温度不需要冬眠,

也因为那里是冬眠极佳的去处。

所以冬天来的时候就感到不舒服的,

寒冷就感到不自在,

所以在冬天里,就经常到澡堂洗洗,泡泡,蒸蒸,来驱走身上的寒气,

回家后就感到好暖和,一整天暖暖的,

很舒坦,就忘记了冬眠,

就能愉快的工作。

厄尔尼诺的到来注定今年是个暖冬,

暖冬对我来说依然那么寒冷,

我仍然希望来个冬眠,

因为这个季节不属于我的,

想避开这寒冷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到来,

因为到那时,感觉到那才是我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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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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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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