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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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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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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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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做个这样的女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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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简素之美,心中装有幽蓝之梦,发誓要做这样的一个女子,读者诸君,你看可好?

——引言

简素之美

简素之美,总是令人怦然心动。

山,水,田园,一直都是令人心醉的字眼。想那深山之中,悬泉飞瀑之旁,有果树成林,曲径通幽,一间草庐,掩映在花木丛生的深处,门前高槐之下,一张长方小桌两人悠闲对弈,吱呀一声,门开处,有女子提了茶壶飘然走出,旖旎而来,倒茶敬茶,然后搬了椅子静坐一旁,默默观看。这样的情景,这样的静谧,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境界么?

又或者在那蓝天之下,平川之上,绿茵遍地,一幢青黛古堡,一群欢笑的孩子,跟着一个长裙曳地的女子嬉戏喧闹。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由远方打马而来,只见他一声哨音,跳下马来,牵了马走向古堡,走向女子,孩子们一拥而上,场面极为温馨。这样的画面,这样的生活,不也在我们梦中经常出现么?

虽然这样的古朴,这样的幽静,似乎离我们太远,但我依然喜欢这种简素之美,喜欢这种没有太多现代科技因素的原始之美。如今我们虽然囚居在这高楼之中,与钢筋水泥四方格为伴,我依然希望我的生活能简简单单,我不指望那令人窒息的富丽堂皇,也不奢求那叹为观止的陈设装饰,我想那令人目眩的的装潢只会让我迷失让我沉沦。

说到底,我还是爱这简素的生活,简素的艺术。

譬如那书画,有的人想出千般主意万般手段,硬是弄出五彩鸟七色花字画合一,结果字不是字,画不是画,更有甚者,还有的再加上那花里胡哨的边儿,整个一叼烟斗的旧时媒婆样,俗不可耐,这种东西,怕也只合在地摊上出现,难进雅士之门的。而若是那黑底白字或白底黑字,或者加点不显眼的印花或淡淡的底色,再镶一个不打眼的边儿,结果可就两样。因为所有这些都仅是个烘托,目的就是将那或稳重或飘逸,或拙中见奇或灵动有力的字衬托出来,让人觉得那些字似乎能幻化出人形来从纸上飘然而下。而看画也是,无论人们如何解读如何推崇,那种浓墨重彩,夸张变形,极尽铺陈之能事的印象派后印象派画作,我就总是没法喜欢。但那讲究留白,或是巧妙点染,于那数尺卷牍之上涂抹而出的中国写意山水画,却让人流连不已,尤其是画上题诗,真个是诗书画意相得益彰。

又如那高明的摄影师,拍那美人照,他不选那装饰豪华美轮美奂的楼房,也不选那柳绿花红明艳无比的园林,却让她们身着素衣在那山野田间乡村陋巷,用那黄土巨石、古朴土墙、断壁残垣来做背景,反而使得镜头中的人儿美得一塌糊涂,无法形容。

音乐文学影视也是。那阵势宏大的交响乐,我不怎么爱听,却偏偏对那神气潇洒的二胡独奏小提琴独奏等一往情深;那史诗般的外国叙事长诗我不爱,却偏偏喜欢中国意境讲究含蓄的抒情小诗;那动辄上亿打造的所谓奢华视觉盛宴的《满城尽带黄金甲》似的影片我不爱,却偏偏喜爱《雏菊》这种田园牧歌似的小制作电影。

做人简素又何尝不可呢?素面朝天,心无城府,简简单单,持一份童心,让纯真永驻。

幽蓝之梦

我爱蓝,没道理。

小时候,我应该算个乖孩子吧,会认真读书,会努力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爱的活动还是在课外在室外。也能理解,那简陋的家,那一支粉笔一张嘴的课堂,能有多少吸引力呢?所以课余时或是领了差事,可以上山下地跳进河中,那就是一种身心的放逐,爽朗的笑声,活泼的身影,是只在此时才可闻可见的。

我家门前是一条河,沿河而下有一河滩,河滩恰在学校的背后,那时河滩上长着各种或深或浅的青草,有长得高大而密集的类似树状的蓖麻苎麻野葵等,而车前草米饭草等便是匍匐在地的。可供猪食用或是可做药材的也许早被拔光了,但有些据说猪不爱大概也无药用价值的草,就成了我们小孩子最好的游戏道具了。比方说,有一种灯芯草,我通常会拔一大把来小心的撕开,慢慢地取出中间那白白软软的如海绵一样的草芯来,带回家讨好一下家里的大人们。而有一种我们称之为思茅草的,我会用它来算“命”,每撕出一种形状,便对应着一种“命理”,这些命理都是跟大人们学的,但我自己又有所创新,总而言之,还是跟玩有关,但又有一些些的神秘,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我才会乐此不疲的。而当玩得累了时,我便什么也不干,直接仰卧在沙滩或草地上,以手当枕,看那天空的流云,听那潺潺的水声。在那蓝莹莹的天空之中,在那白丝带一样的轻云之上,在那潺潺淙淙的水声里,在那澄明静谧的境界里,我会很有默契地沉醉到自己斑斓的梦里去。

天蓝蓝,水蓝蓝,梦幻般的颜色,梦幻般的境界!

大概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我爱蓝,也爱几乎一切与蓝有关的事物。桃红柳绿梨花白,美则美矣,但总觉得缺点什么,而那被誉为“蓝色妖姬”的蓝玫瑰一出现,其它的花便黯然失色;彩蝶翩翩花间舞,轻盈灵动,可这似乎也没什么稀奇,而若在那溪涧溅起的水花处突然出现几只与浪花嬉戏的蓝蝴蝶那是必引发我的惊叫的。商场里服装琳琅满目,风格多样颜色缤纷,但真正让我移不开脚步的却是那婉约优雅魅不可当的青花瓷系列。猛然惊觉,那么多年来,我穿得最多的颜色竟然就是蓝色。应该不会是巧合吧,像《蓝色生死恋》、《蓝色的多瑙河》、《魂断蓝桥》《蓝莓之夜》、《蓝色茉莉》、《蓝色矢车菊》,我向来不知道我竟然看过那么多带“蓝”字的影视剧,真是不可思议呵!

神秘而脱俗的蓝啊!忧郁总不是什么好事吧,可加了个蓝色竟也会觉得美丽起来,难怪有人要说美丽的忧郁了,若果那样,纵然忧郁又何妨?

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必长得清清秀秀,不施粉黛,纯天然美丽,犹如芙蓉出清水。她可以是长发垂腰,飘逸优雅;可以是短发齐耳,精明干练。她可以是皮肤白皙如凝脂,也可以是肤色黝黑如咖啡。她不必有高挑的身材,但一定要长得匀称,不要瘦得肋骨高耸,也不要胖得摸不到骨头;她必须是细腰长腿,走路朝气蓬勃,活力四射。

她嗓音清脆甜美,如新莺出谷,如流水淙淙。她讲话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情味悠长;她唱那柔情满溢的情歌必引来众人侧耳,她唱那豪情满怀的歌谣,必高亢入云穿透四方;她朗诵那精美散文多情诗歌,比歌声更悦耳。大家喜欢听她说,听她唱,更喜欢听她诵读,因为啊,这无疑是一次听觉盛宴。

她学识渊博,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能说善道亲和自然。她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言辞动人,情真意切。她广收博览,厚积薄发。文史哲艺,禅茶佛道,无不涉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纳入囊中。与人谈话,总让人感叹,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然而她依然谦和有礼,好学如初。

她写得一手好字,粉笔字亦秀亦豪,毛笔字清逸不凡,而硬笔字灵秀大气。她让别人直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她使得须眉男儿摧眉折腰连连称绝,她使得同为女子的巾帼同胞羡慕嫉妒恨,任她风光无限,任她超凡脱俗。

她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她可以安安静静三天不下楼,潜心读书,认真著文;她也可以拿着相机游山玩水乐此不疲,她可以街头巷尾淘宝乐不思蜀;她可以舞动身形如蛟龙出海,她亦可优雅行走引人注目。

她走在哪里都是风景,她站在哪里都是中心,她很享受别人的倾听,她更得意于别人的羡慕。

反正啊,她就是一道别人无法取代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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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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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古朴的屋舍中,一张桌,一把藤椅,一位老人坐于藤椅之上,微仰着头,意态悠远。

他在回忆往事,那些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对家乡美食美景的无限眷恋,有对母校西南联大的光辉追忆,更有对风俗文化的悉心寻探……这,都是纯粹的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我最喜欢《我的家乡》这篇文章,汪曾祺的家乡是水乡,碧波荡漾的水上,偶尔有一只,两只打鱼的小船划过,只需两点竹篙,便可到达。汪老那时看打鱼、看船、看西堤美景,不亦乐乎。黄昏时,最打动人的是天空上的紫。傍晚时分,江边一带的船,都点起橘红色的灯,星星点点地分布着……正如沈从文说的那样,这里真是一个圣地!好山好水好风光!

汪曾祺的散文中总有水,那水是平静而雅致,欢快并无拘束的,平平淡淡却又令人回味无穷,正如他家乡之水。他的文章就如清澈之泉,饱含了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令人读起来舒雅闲适……

或许我们都是匆匆生命中的过客,在办公室中两眼紧盯着电脑,接打着无休止的电话,开着无穷尽的会议……这些,竟将人与自然隔离,无法留心那些纯粹的美。但无论怎样,请保持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颗纯粹自然的心!

不觉间,耳边传来了慈祥的声音:看,孩子!那吸附在青草上的露珠,多美啊!摸摸它,像不像天上撒下来的甘露?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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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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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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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那一片晶莹的悲伤的散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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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小雨淅淅沥沥,有点无奈,有点彷徨,这么多年,那满天晶莹的泪还是无法让我敞开心扉,有的只是更多的悲伤,因为我深信,每一滴雨珠都是一个缠绵的故事,唯美的让人落泪,而后席卷而来的又是那本该忘记的过去,一滴一滴,那是平凡人的故事还是天使多情的眼泪,终有不甘,于是大降甘露!忽然记起多年前读过的一篇文章,心里有些许感动“那叶子上颤抖的露珠是天使的眼泪吗?”为何那美丽的精灵也会如此的感伤,泪水如流,是那一抹哀伤刺激你的泪腺,还是你生性尤怜,这一个轮回都是悲伤的情节,只是我不懂,你到底为谁?我也不知道你的故事有多么的痛彻心扉!只是我不忍目视这苍凉,像极了你楚楚伤怀的眼目,也惹恼了我阴情不定的心境,外面天色越加暗淡,这是你的愤怒还是你低靡的心境,波光流动,总能引起某处心海的颤动,悄悄地走悄悄地来,最是无情遭人怨,时光却依旧如梭,带走了那本该漫长的等待,留下了那早已风干的记忆!回忆像蔓草疯长,记忆让往事变了味道,可是你我都是茫茫沧海中被淹没的沙粒,独守眼下的寂静,无声有声,带不来,留不住的是那已消逝的岁月,再踟躇,回首泪眼依旧,时不待我,那逝去的,走远的,挥一挥衣袖,会不会如徐志摩那般,从容淡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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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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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篇中,最引我注目的是《发芽的心情》,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是植物的六大营养器官。成熟的水蜜桃略呈球形,表面裹着一层短短的绒毛,青里泛白,白里透红。一个桃子一般重一二百克,大的重三百多克。水蜜桃皮很薄,果肉丰富,易于生食,入口滑润不流渣子。桃树主要是嫁接,是落叶乔木。

三、四月份,桃园一片绯红,从高处远望,桃园就像一张粉红的地毯铺在大地上,给周围的白、紫、绿、黄做衬托。到了六、七月份,桃子已经一个个缀满枝头,一股沁人肺腑的桃香扑鼻而来,这时人们对桃馋涎欲滴。现在终于明白孙悟空当初为什么要去蟠桃宴了。桃子们经过一年的风光,到了冬天也该为下一年做准备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是剪枝剪枝剪枝。一棵树的营养成分不是多余的,它只能给予那些茁壮的幼苗成长,树木和人一样,也需要营养,也会生病。他们的舍去是为了给明年的春天做好准备。但总有那么一两棵会死去。

为什么有的果树可以重生,有的果树会永远死去呢?它们的质地一样,肥沃一样,气候也一样。它们的失去是悄无声息的,毫无预示的,这就跟春的到来一样。树是否也有心情,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看到树的外观,但不能理解它们的内心。我们可以从树的身上发现春,但我们并不了解春天。人世间的波折又何尝不是树呢?我们面临了冬天的肃杀,大雪纷飞。我们只能默默期待春,等待再一次发芽结果,等待新生命的降临。我们或许会为剪枝黯然流泪,但在一个新的春天,他们往往是最好的肥料。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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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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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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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相逢一醉是前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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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最终还是遇见了。

腊月,他们在小城共同登上了回老家的汽车,他们要去的是同一个方向。他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看着她上了车,车上只剩了一个位置,就在他的旁边。她也看见了他,笑了笑,向他走来。他突然反常的坐到了那个原本属于她的位置上,而把自己原本喜欢的位置空给了她。她怔了怔,说了声谢谢,然后坐好。他还是了解她,他知道她晕车,很厉害的那种。

车启动了。她取出了耳机戴上,后背紧紧靠在椅背上,闭眼听歌。他透过她面前的一片空间看着车外的不断变换的风景。她也还是了解他,知道他喜欢看车窗外的风景。

下车了,他想替她付钱,她出手拦下了。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使他看见了她手上的手表,没错,是他送给她的,只是不知为何,时间没有走。他看见了那个时间——五点二十分。

突然,他的电话响了。她听见了,正在付钱的手抖了抖。因为,他的铃声依然是她最喜欢的那首歌——《如果爱下去》。

这只是一个故事,没有开头,没有结尾。

虚幻大千两茫茫,一邂逅,终难忘。相逢主人留一笑,既相识,又何妨。就这样,从此山水不相逢。生生的两端,我们由此站成了彼岸,遥遥相望。

相见得恨晚,相爱的太慢,进退让我两难。缘过了缘分,缘过了聚散,是否回头就能够上岸。有缘相遇,无缘相聚。有幸相知,无幸相守。天涯海角,但愿相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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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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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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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沁园春长沙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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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身伫立在有十余米高的青色山峰上,左顾右盼,只见深秋瑟瑟,寒风的掠过。

抬头远望,万山岳上晕染开来一片胭脂红,细看却又不完全是,处处暗点着透明的鲜红,甚而在阳光的照耀下显现出明快的洋红,整个山麓被神笔一抹,立刻从青色转变艳红,那红,宛若三月笑放的春花,又似七月飘舞的云霞,却又胜过它们几分,多了几分明快艳丽瑰丽。山脚下,奔腾的湘江水清澈见底,碧波荡漾,晶莹如水晶,碧绿如翡翠,清澈晶莹的江水仿佛一道蜿蜒的绸缎连绵至远方。羽毛金光闪闪的雄鹰伸展健硕的身子,在天地之间拍着宽阔的翅膀翱翔,为矢车菊般的天空增了几分宏壮,波鳞银光闪闪的鱼群在清澈的江水里摇摆,任意遨游;万物都在这绚丽的秋月竞争真正的自由。怅然的辗转反侧,在这苍茫大地,又由谁来统领呢?

想当年,我与同学们共同来到这橘子洲欣赏美景,往昔峥嵘岁月是多么令人难以忘怀,想当年我们还很年轻,个个意气风发,容光焕发,才华横溢,热情奔放,尽情的挥洒着旺盛的精力和横溢的才华。我们一起愤慨地斥责如今江山主宰的腐败,悲愤的感慨如此美景的沉沦。我们一起用文字抒发心中的激动感情,用激浊扬清的文字写出当今政治的不公,我们一起痛骂当年的军阀混战,老百姓的穷苦生活,你还记得吗,当时我们在江心游泳,奋勇直前,一个巨浪扑面而来,小舟飞扬水面上,激起一丈高的雪白的水花?我们一起劈波斩浪,向前方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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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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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生日,一位好友赠给我三本书,大抵是一种散文杂志吧。我当时对散文不感兴趣,但翻开这三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我获得了巨大的宝藏。

这三本书都是关于青春美文系列的,特别的文艺,我当时还是个无知的孩子,只是大大咧咧,没有细腻的感情,没体会到文字的魅力。我百无聊赖地翻开书,狂躁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渐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我渐渐被文字的魅力所感染了。

我爱上了这种散文书籍,如同炽热地爱一个人。我特别喜欢在写作业的间隙时间偷偷地看一篇文章,在沐浴之后披着睡裙,闻着湿发的香气安静地品味着散文,甚至在被窝里拿着小灯读散文书……我喜欢三毛、席慕蓉、张曼娟、张晓风和李娟的文章。那么我就说一说张晓风的散文吧。

张晓风有一篇散文叫做《情怀》,这是一篇实实在在的散文,初读时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是在写什么,感觉乱七八糟的,后来我阅读了更多其它的散文,都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感觉,把生活中很多细碎的小事写得津津乐道。我再回过头来读《情怀》,却发现它实际上是对这些散文的总结:只要胸中有情怀,生活就与众不同。例如张晓风另一篇散文叫做《你的侧影好美》,写了她在餐厅给一个女孩说她侧影美的故事。如果张晓风没有生活的好情怀,她就不会发现女孩的侧影之美,更不会将这份美好告诉女孩。可以这样说,作家和其他人的区别在于,作家善于用情怀感受生活并把它抒发出来,而其他人却只是忙于工作,为生活而工作罢了,他们没有像作家一样细腻的眼光。

我喜欢张晓风散文的笔触,细腻而朴实,仿佛让人走进了一个清晰而真实的温柔世界。下面摘抄《情怀》中的一小段,让它把我们带进一个别样的世界:可是,等车不来,等来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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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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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我感到时间的却非常宝贵,在你不经意间,他就从你身边悄悄溜走,有时时间甚至会从你眼前溜走,你也毫不知情。

时间不等人啊!只有你去追它,不可能是他追你,有位名人曾经说过:“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连一分钟都无法休息。”是的人生的幸福的确是这样,但现在有些人,把自己的时间随意浪费,整天游手好闲,不去做些对国家有益的事,专门干些违法的勾当,这些人最后的下场只有进监狱。如果他们从监狱里出来还是这样,那等他们晚年时只有一无所有。

时间不会因为你用身躯挡住了它的去路而停住,他会从你的身边,手边,流过去,有人可能会说:“如果造一排墙,把地球隔开,能不能挡住时间呢?”我的回答是,不能。人不可能挡住时间,人们只能去珍惜时间。

时间对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多给谁,也不会少给谁,在别人在某件事上比你完成的早,不要嫌自己太慢,要怪就怪自己,是不是又贪玩而没有珍惜时间呢?

时间是永远不会等人的,同学们,离毕业只有几个月时间,我希望我们珍惜时间,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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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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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宝岛作家杏林子的一篇文章——《生命生命》,使我对生命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

作者在灯下写稿时捉住了一只飞蛾,只要作者稍微使一点儿劲,这个生命就结束了。飞蛾在他手里拼命挣扎,飞蛾对生命的不放弃让作者感到震惊,于是就把它放走了。

作者又看到了从墙缝中冒出的瓜苗,用听诊器听到了自己的心跳,这些都是生命的象征。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老羚羊为了保护后代而摔下山涧;大狗为了救出孩子而冲进火堆;母象为了救小象而遭电击……这些例子使我懂得了不光人有生命,动物也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万物都有生命,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们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

作者杏林子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是她却凭着自己的一点力量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使我们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我们一定要热爱生命,哪怕它再短暂,我们也不要轻易把它浪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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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神奇的莫高窟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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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敦煌,有上千年历史的佛教文化遗址——莫高窟

暑假中,我和爸爸妈妈去了莫高窟,我脑海中想象的莫高窟是只有几个石窟的,但是我想错了,爸爸说莫高窟有一千年多年的历史,具有悠久的历史,是世界文化遗产,共有735个石窟,很壮观。

到了莫高窟,感觉这里很神秘,游人如织,我们随着游人参观石窟,其中一个石窟里睡着一个很大的佛像,长达14。8米,也称卧佛,神情栩栩如生,好像经过多年修炼得到了不灭的灵魂,在她的身旁站着72位弟子,各式各样的表情,有的笑容可掬,有的愁容满面。

爸爸说,以前他来的时候可以看30个石窟呢,可现在只能看六个石窟。爸爸说原来这里还有一个藏经洞,藏有5万多件宝贝,可惜被外国抢走了4万多件,留在中国的很少。

进入标号为“十四”的石窟,我被那尊高达26米的弥勒佛像深深的吸引住了,仰着脸往上看,佛像高高在上,面容神采奕奕,很壮观,石窟的四周壁上画着许多精彩的壁画,有飞天的仙女,有打坐的佛像,这一个个小佛像,让石窟变得很生动。

我感觉莫高窟真的很神奇,她是一个活了一千多年的生命,她见证了历史,记录了历史,莫高窟是我这次旅行中最难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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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情保卫战爱情散文

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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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显示出他身上具有一种文雅的气质,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常常把人引得开怀大笑;他,性格温柔、善解人意、乐于助人,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与朋友一起去打打球、爬爬山什么的;他就是我的初恋情人小军,一家大型汽车公司的零部件采购员。

要说起与他从初次相遇到步入婚姻殿堂的这一过程,那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由于他平时的能说会道与幽默,所以平日里总会有那么一群姑娘围着他转,但是后来他却告诉我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跟我说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近海的地方买一栋房子,然后简单而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与他的初遇源于一次晨练:那时的我和他一样喜欢运动,因此晨练便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我按照惯例到附近的公园进行晨练,当我步入公园的那一刻,一个帅气的男孩映入我的眼帘。

只见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身穿一套黑色的运动服,微笑的时候脸颊的两边会出现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暗里着迷。于是我便抛下女孩子应有的那份矜持,主动走上前去与他搭讪,在和他交流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目前正在一家大型汽车公司担任采购员一职,主要负责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的采购工作。随后他也向我了解了一些我的情况,对此我都一一做了回答。临别之际,他表示希望能和我交个朋友,对此我感到非常荣幸,于是我们在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的情况下便分道扬镶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有时间他便会主动把我约出来见面,然后一起到附近的公园里跑跑步、散散心等,有时候我们也会谈及一些关于运动方面的问题,每一次与他交流我的内心都会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和愉悦感。在后来的一次晨练中他因为不小心而把脚给崴了,但是由于当时时间尚早,所以公园的周围并没有多少行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只身一人把他送回他的住所,当他打开房门的那一刻,我却被里面的情况惊呆了:屋子里一片狼藉,让人不忍直视。然而惊诧之余,心里更多的却是无奈。无奈过后,我开始为他打扫这间杂乱无章的房子,并且为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我所做的一切都被他看在眼里,说在心里。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幕:小雪,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谢谢!这些倒没什么哎呀,别光顾着说话呀,在不吃这菜就要凉了。嗯嗯,你也一起吧。对了,不知这些饭菜合不合你的口味呀?嗯嗯,好久都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谢谢!如果你觉得好吃的话,我以后每天都可以做给你吃!好呀,小雪,不如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好吗?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因为说句心里话,我虽然不否认对他存在好感,但是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够成为他的女朋友,而如今他却亲口说出了这句话…正当我站在原地发呆的时候,他走了过来,轻轻地拉起我的双手,对我说:小雪,你知道吗?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便认定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虽然我现在没有什么钱,但是我愿意为了你去努力、去奋斗,绝对不会再让你因为我吃一点苦、受一点伤、落下一滴伤心的眼泪了…请你给我一次机会去证明这一切,好吗?我保证会好好对你了!嗯嗯谢谢你!至此,我和小军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在今后的生活中,只要有时间他会到我的单位来看我,我们两个人甜蜜地手挽着手,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当我还沉浸在初恋的那份甜蜜与美好当中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小三的出现却无情地把我

无情地从无尽的遐想中拉了回来:那天是他的生日,本想着与他一起好好地庆祝一下,可是就在这时,他却打来电话说他们公司安排他前去采购一批重要的零部件,所以可能要晚点才能回去,我跟他说:没关系的,既然这是你公司派给你的任务,那你就放心地去做吧,我一定会做好晚饭等你回来的。吃了早饭我便忙着到附近的市场采购今晚所需要的物品了。然而当我经过他经常去的那家汽车部件采购点的时候,却看见一名穿着超短裙的女性和他在店门口有说有笑的,而且在交谈的过程中那个女的还时不时地用指尖点他的鼻头,眼前的一幕彻底击垮了我最后一道心里防线。

于是当他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我便对他说:小军,我们分手吧!其实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优秀的。小雪,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会突然产生这样的念头呢?没什么,只是我累了,不想再爱下去了,所以你还是把我忘了吧!不,你在我心目中是永远是最优秀的。别这样好吗?我真的累了,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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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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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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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见证温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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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年代的爱情,很少有花前月下、杨柳岸边的浪漫,婚姻更简单,只要两个人相亲成功就等于走入了婚姻的殿堂。我爸爸和妈妈是六十年代结婚的,我爸比我妈大六岁,我妈嫁给我爸时二十岁。那个年代没钱没车没象样的房子,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但他们的生活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那个年代的人很单纯没有利益之分,物质要求也少,但感情却最真。男的女的对爱情、对婚姻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不求同生但求同死的诺言,但都忠贞不渝,说好了执子之手就会与子偕老,我很羡慕。

从我懂事开始,爸爸和妈妈相濡以沫的一幕一幕都映入我的脑海。我爸爸在他的兄弟中排行老三,记得我们一家五口原来与爷爷奶奶及一大家人,住在一个不是很大的四合院里。由于人口越来越多,仿佛院子都快撑破了,但谁都不想搬出去住。其实不是不想,是因为没有条件到别处去建房子,那个年代我爷爷奶奶能把六个儿女拉扯大就很不容易了,何况我奶奶是地主家的小姐嫁过来的,那双脚是典型的三寸金莲。

据我奶奶说我爸爸是最孝顺的一个,他为了腾出房子给我小叔结婚和妈妈两个人,不知流了多少汗水在四合院的外边建起了两间房子。房子的围墙是我爸爸利用下班时间和做完农活的妈妈,用碎麦秸秆和泥土兑水搅拌成糊状,然后再用手围绕着墙基一团一团一层层砌的。砌好一层要等潮湿的泥土干透才能再砌下一层,这样砌出来的围墙比较牢固。每砌一层我爸爸和妈妈浑身都沾满泥浆,不知砌了多少层,也不知砌了多少天,总之,两间房子在不知不觉中终于建起来了。

搬进新房子那天,记得爷爷一大早就去捕鱼了。说是搬家的时候带着鱼进新房子,就会年年有余,日子会越过越好。奶奶也从她包了一层又一层的手帕里,拿出点钱让堂哥去买来鞭炮。就这样在鞭炮声中,我们一家五口住进了新家。

虽然说离四合院不远,但还是觉得有点冷清。因为在四合院里,每天晚上都会与小堂兄弟、小堂姐妹围绕在奶奶身边尽情地玩耍。可那时因为我胆子小天又太黑不敢到四合院去玩了,我央求妈妈送我去,可妈妈说送过去可以得自己回家,我哪敢自己回家啊,所以只好作罢。

或许妈妈压根就不想把我送过去呢,因为两个弟弟还小,爸爸又很晚才下班,把我送走了她自己也觉得孤单吧。就这样我只好陪着在煤油灯下做针线活的妈妈,一边聊天一边等爸爸,有时心里一直想着四合院里的热闹场面,就觉得实在无聊,等着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夜晚,迷迷糊糊中被声声响雷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没有看到妈妈吓得我大哭起来,把两个弟弟也闹醒了,结果三个人哭作一团。没多一会爸爸和妈妈一同回家了,原来妈妈听见雷声就拿着遮雨的蓑衣去接爸爸了,生怕爸爸遭到雨淋。尽管有了蓑衣,因为风大爸爸和妈妈下半身衣服和鞋子都湿透了。

换了衣服,妈妈赶紧去煮姜汤给爸爸喝,爸爸端起姜汤自己喝一口再送给妈妈喝一口。最小的弟弟以为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喊着也要吃,没办法爸爸就让他喝,结果六岁的小弟被辣得随急吐出了姜汤,接着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只有小弟在那一边哭一边不停地伸着舌头。

平凡的日子里,我妈最辛苦了,除了披星戴月地做农活外,一家人的吃喝洗刷穿戴都落在她的肩上,但她从不怨天尤人。所以我爸在外挣钱养家也很放心,有时晚上下班回家看到我妈还没有收工,就立即去田里找,然后帮我妈把要做的活做完才又一起回家。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妈去厨房开始做晚饭,可是灶前没了柴草,我妈虽然觉得浑身酸痛却没惊动我爸,自己拿着斧头去劈柴,或许是因为太累,也或许是因为从来没有劈过柴,一不小心脸被劈开的柴划破了。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没有惊动任何人,怕一家人饿着肚子,自己处理一下伤口坚持把晚饭做好。

当一家人坐下来吃饭时,每个人才发现我妈脸上有了伤痕,伤口还在流着血。这时我爸哪还有心思吃饭啊,顾不得问原因赶紧把我妈带到附近医院包扎。包扎完,我爸知道了缘由,就冲着我妈说:“你怎么这么傻呢,那是你能干的活吗,你为什么不喊我呢,也怪我有很长时间没去柴房看一下,以后不准你再劈柴了!”

那时我恨自己太没用了,什么也做不了,如果能帮妈妈一起做饭,或许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从那以后,只要是灶前没柴草,我就会到柴房去把柴草抱到灶前让妈妈做饭节省点时间。慢慢地我长大了,也学会了许多,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帮妈妈做,但妈妈不让我做,她说只要我认真学习她干再多也不觉得累。

我爸是一个很会体贴人的好男人。听说小镇政府礼堂时常会放电影,我们很好奇,但因为经济困难就不敢奢望什么,一家人都不知道电影是怎么回事。可是有一天晚上,爸爸早早下班回家并高高举着五张电影票说:“孩子们,喊你妈一起看电影去!”可把我们姐弟仨乐坏了,爱撒娇的小弟又骑在了爸爸的脖子上:“噢,看电影去喽!”就这样一家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看了场电影。至今我还记得那部电影名叫《小兵张嘎》,张嘎的机灵、勇敢一直记在我的脑海里。

看过一次电影仿佛一家人都懂得了许多。就连不识字的妈妈在农田里干活时,都能把电影的情节讲给村民们听,至于讲得对不对,没看过电影的村民无从考证,只有不停地喝彩。其实我妈一直都是一个开心快乐的人,无论是家里人还是外边的人她总是把快乐带给大家,即使有时心里不高兴她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统统忘记,或许这就是笑对人生吧。

总之,从我记事开始,我爸和我妈从来没有打过架,只有一次骂过架,那是因为我爸酒喝多了,不小心把家里放碗碟的架子碰倒,所有的碗碟都摔碎了,我妈心疼就骂了我爸几句:“你要是少喝点酒碗碟会摔坏吗,下一顿一家人拿什么装菜装饭?”只听我爸说:“不用你操心,我去买新的!”“你就知道买新的,买后这个月的生活费从哪来,把你的嘴封住吧!”说完,我妈拿起镰刀割草去了。也难怪我妈生气,那时三元钱就相当于现在的五十元钱或许还不止呢。

当我爸醒酒时,知道自己犯下大错,就到厨房做晚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我爸做饭。做好后又去隔壁二婶家借来碗,装饭上桌静等我妈回家吃。我妈看见桌上的饭早已笑容满面:“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就这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把饭吃完,我妈照样收拾、洗刷。

我妈就是这样,过去的事不再提起,也从不与人斤斤计较,很多时候都是为别人着想。难怪我爸时常会买些布料给她做衣服。那时的布料要布票才能买到,供应的布票远远不够一家人添衣的,特别是我们姐弟仨身高在不断地增长,所以我妈从来舍不得给自己添衣服。

每次我爸送给我妈布料时,我妈总是说以后给孩子们买吧,但从我妈的表情里看得出她内心的那份感动和满足。我想那个年代,一块布料或许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与现在是无法相比的,现在有的人,即使是送了价值百万的一辆车或者是一套房子还是不满足,而且内心世界总被空虚占有,最终失去了做人的本性,也让本来纯洁的爱扭曲,这让人生情何以堪?!

哎!不说现在了。

总之,知恩要图报,知足才能常乐。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相互间唯有包容才能活得轻松。这些对于我爸和我妈来说或许做的不是最好,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我生长在这样一个家庭里虽然不富裕,但我爸和我妈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觉得好温馨好幸福哦!要是时光能穿越,我也想过着那种平淡而恬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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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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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又带着几分孤单的气息。我蜷缩在日记的天空下,嘴里哼着莫名的思念,伴着淡淡的风声。。。 日记里的岁月一样走过,然而,它只可以是一个人的专属,一个人的秘密。得到了别人的秘密,会失去快乐。这里安静没有喧闹,累了,坐下歇歇脚;倦了,躺下闭闭眼。不能告诉你我的秘密,因为我要你:开开心心这一生! 忧伤在天空里跌过,日记里有了墨迹。后来,寂寞也到了;再就是:低落、冷清、孤寂、绝望……越来越多的足迹添在了日记,天空变冷了,本以为心不会再一次为你搁浅。。。

橘黄的弯月孤零零的悬挂着,安静的世界。因为喜欢上你,种种原因见不到你,我会疼,我会疯。这句话语一直在我耳旁萦绕,我想大声对你说:我喜欢你!天地痴心谁能明白我。如果有一天岁月踟蹰了,时间静止了,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里,那样即使喝下奈何桥旁边的那碗孟婆汤,来生,寻着你的味道我也能找到你。

淡淡的流星划过笔下的天空,许愿树下掬一束微风,我的掌心叙述着等待。飘摇的思念风化了古老的誓言,一笔点下千年沧桑。 此页,我想你! 悄无声息地,一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然后的两片、三片…… 下雪了,日记里的天空。随着雪花不断飘下,身外竟下起了大雪。涂下的墨迹,在雪花中慢慢褪去。

心,与天空一起哭泣。沉默中想你,冷的没有痕迹。一朵一朵的六角形冰花撒落在日记,我的世界冰天雪地! 找不到躲避的地方,我站在那里,不知该做什么,不知该如何安置自己?每一朵雪花都噙着一段难忘的往事,我失去了一切缩脚的能力,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泛起。我浅笑,谁知一眨眼竟落下了晶莹的泪滴,冻结成冰!

下雪的天空,风刮得很紧。这个白茫茫的地方,我寻觅不到你的身影!这里涂满了冷清、萧瑟、凄凉……一个人在雪地里漂移,把所有的心事叠成单一的色彩,一语我爱你!不要担心,这属于我的秘密,你不会知道。一步一步朝着前方走去,默默挨着自己,想你,竟然没有击倒自己。

一声叹息徒然响起,雪地里,我垂头而立,雪丝沾满衣角,一副精疲力尽、身心俱毁的模样。两情相悦,总在不经意间。思念的话语诉说给了谁?蛰伏在过往,开成一瓣紫色的花朵模样,散漫自个儿的清香,蜷倚虚幻的臂弯里,再拟一次红,回味尘梦!反正,总有一个人的天空,弥满寥廓的忧伤。 下一页,静静地握笔。我微微仰着自己的下颌,凝眸前方,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回首藏起思念,然后,朝雪花深处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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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富含哲理的散文

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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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信念是一粒种子

有一年,一支英国探险队进入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地区,在茫茫的沙海里跋涉。阳光下,漫天飞舞的风沙像炒红的铁砂一般,扑打着探险队员的面孔。口渴似炙,心急如焚——大家的水都没了。这时,探险队长拿出一只水壶,说:“这里还有一壶水,但穿越沙漠前,谁也不能喝。”

一壶水,成了穿越沙漠的信念之源,成了求生的寄托目标。水壶在队员手中传递,那沉甸甸的感觉使队员们濒临绝望的脸上,又露出坚定的神色。终于,探险队顽强地走出了沙漠,挣脱了死神之手。大家喜极而泣,用颤抖的手拧开那壶支撑他们的精神之水——缓缓流出来的,却是满满的一壶沙子!

炎炎烈日下,茫茫沙漠里,真正救了他们的,又哪里是那一壶沙子呢?他们执着的信念,已经如同一粒种子,在他们心底生根发芽,最终领着他们走出了绝境。

事实上,人生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无论遭受多少艰辛,无论经历多少苦难,只要一个人的心中还怀着一粒信念的种子,那么总有一天,他就能走出困境,让生命重新开花结果。

人生就是这样,只要种子还在,希望就在。

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人生是一种储蓄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储蓄的过程。在奋斗的时候,你储蓄了一个希望;在耕耘的时候,你储蓄了一粒种子;在旅行的时候,你储蓄了一片风景;在微笑的时候,你储蓄了一份快乐。

聪明的人,常常是善于储蓄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是值得储蓄的,什么绝不能留在心里。他们所储蓄下的,都是有益而又影响深远的东西。这些人世间的真、善、美,渐渐在他们的心中筑成一座丰碑,使他们在人生之路走出辉煌。而那些不会储蓄的人呢?那些美丽的景色,优雅的乐声,对他们而言都不过是一闪而过的短暂时刻罢了。当一生的光阴渐渐流逝时,他们的心中却没有任何有益的东西,往往一生都生活在遗憾之中。

心就是一个储蓄罐,捕捉一闪而逝的感动,将美丽蕴藏于心底,这就是储蓄。

储蓄罐不是魔术罐,它并非一朝一夕的造就,而是经历漫长时光之后,你才能一点一滴地收获。它可能不像太阳那样耀眼,但它散发的,是真正属于你的如星辰般的光芒,虽然微小,但却在一天天地变得更亮。

储蓄的人生,必定是最美的人生。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人生旅途中,学会储蓄其中每一个闪亮的瞬间,然后用它们酿成一杯美好的回忆,在四季的变幻与交替之间,散发浓香,珍藏一生。

富含哲理的短篇散文欣赏:生命的根朝天长

对植物稍有研究的人都知道,庄稼、树木等植物的根一般由主根、须根等组成。这些名词也许太专业了一些,但是,即使我们对植物的知识懂得再少,有一点却是人所共知的,那就是,不管是主根还是须根,植物的根都是在土壤里向下生长的,为的是能吸收土壤中的水分、营养和氧气。

然而,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植物,它却多出了一种根,而且多出的这种根是钻出地面朝天生长的。这种植物的名字叫海桑。

海桑,又叫剪包树,生长在广东和福建沿海一带,它们生长茂盛,繁殖力极强,高可达5米。它们生长在海边滩涂的淤泥里,经常受到潮汐的侵袭,生存环境极为恶劣。最不能忍受的是,淤泥中缺氧。植物和人是一样的,需要呼吸,有充足的氧气才能生存。在没有氧气的环境里,海桑是怎么生存的?而且生存得那么旺盛、那么繁茂?

答案很简单,因为海桑比别的植物多长了一种根——呼吸根。为了吸收到新鲜氧气,呼吸根拼命钻出淤泥朝天长,然后把吸收到的氧气传回到淤泥中的主根和须根,保证海桑的生存和生长。所以说,朝天长的呼吸根是海桑赖以生存和生长的源泉,没有朝天长的根,就没有海桑的生命。

为了生存和生长,不论是植物还是人类,都会不遗余力的,即使再恶劣的环境,也能找到生存和生长的办法。而找到这种办法,需要像海桑一样,具有让根破土而出朝天长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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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场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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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梦”

记忆长河中,总保存着许多令人难以忘却的事。它们就如闪烁在银河中的无数星晨,虽然有明,有暗,但是都无比美丽多姿。其中,有一颗最璀璨最明亮的星高高的悬挂在我的脑海上空,现在,就让我把它摘下来给你慢慢讲述。

四年级时候的一个夏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边的红绣球已被西山接住了,而我却还和伙伴们在外边玩滑板车,正在兴头上,一个意外却正悄悄地跟在我的身后,而我却浑然不知——“啊!”瞬间我已跌倒在地。爸爸看见了十万火急叫车把我送医院。唉……真是惨埃

“左胳膊的两根骨头断了。”医生一丝不苟地检查后,板着脸对我说。

我愣住了,周围的空气瞬间凝结——这犹如晴天霹雳,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咬着牙忍着疼痛转向医生,让他把骨头正过来。那种痛,简直是要命。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而我却痛得流下了眼泪。

第二天,除了痛还是痛。唉……以后再也不玩这个了,这一回就够我受的了。时间一天天的飞逝着,疼痛如魔鬼般折磨着我,也没见什么好转。爸爸开始担心了,他害怕是不是医生没有把我的胳膊医好,于是爸爸又跟我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最终的结果更让我大吃一惊,医生说我的胳膊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了。“你的胳膊必须马上做手术!”医生严肃的说着。手术!我在心里开始埋怨自己,当初我为什么玩这个?为什么不在家里好好呆着?如果在家里的话也不至于这样埃现在好了,只能躺在床上,就连睡觉也痛的睡不着了。真是自作自受埃如今我的胳膊更加糟了,还要做手术,承受这么大的痛苦。不过就算再痛再苦也是我自找的,谁让我玩那个呢,活该!这时妈妈听说要做手术,眼急了,说什么也要想个什么办法治好,一定不能做手术。因为妈妈知道做手术是很痛苦的。一直到了晚上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只有等着明天上手术台了。

“叮咚……”是门铃响了!

这么晚了。那会是谁呢?当妈妈过去开门之后进来了一个穿着黑衣服的人,他一回头我才看出来原来是爷爷。我问爷爷:“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唉,我睡不着。这不我去了对面的你那位叔叔家,他说他知道一个治疗骨折的地方,而且那里是专业治疗骨折。”

话音刚落爸爸忍不住问了起来,打听仔细后,爸爸又去了那位叔叔家,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

“我知道在哪了,明天我们先去那儿看看能不能治好”。爸爸一进门就高兴地大喊。 我们家里人都点了点头。

天刚蒙蒙亮,晨星还未隐去,爸爸就早早的起来,去找了一个车,于是我们伴着一丝希望去了那里,到了那里,医生说我不做手术还可以治好,医生把我和爸爸叫到了另一个屋子里,开始给我治疗了。

“啊……啊……”这种声音不停的在我口中发出,实在是太痛了。经过医生的一番“折腾”,终于医好了。医生说:“你们回去修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唉,在家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埃终于 两个月过去了,我的胳膊好了!!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才是这场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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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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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美丽的东西千千万万,却没有一样比年轻更为美丽;世界上珍贵的东西数不胜数,却没有一样比青春更为宝贵。我们身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是多么值得骄傲多么让人羡慕啊!而我们若只是挥霍光阴,只是享受,不去奋斗拼搏,那我们真的算拥有青春吗?像我们这样一个处于青春最美丽的年轻一代,我们有着自己的梦想和激情,我们渴望拥有美丽而健康的未来,因此我们在“马不停蹄”的奔跑着。人的一生当中青春是珍贵的,赋予我们的是一段年轻的时光,这段时光是人生最美的最奢侈的时光,我们可以放下一切尽情地追求梦想,我们应该为这样一个最需要奋斗的时光里挥洒出自己的汗水,让奋斗成为我们青春的旋律。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这可以说明,奋斗是极其重要的,只有不断奋斗,幸福才会扣响我们每个家庭的门扉。新时代的我们,要做时代的弄潮儿,新时代的青年,要以丹心为志、要以奋斗为基!

奋斗从古至今都是我们统一的行动,我们鼓舞着自己奋斗,同时,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因为我们知道,只有不断奋斗,才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才能取得辉煌灿烂的成就。《三国演义》中刘备即使出生卑微,但他依然胸有大志,并为实现自己的大志不断的奋斗,虽在白帝城含泪托孤,但他的名声却早已传遍千家万户,纵使未能兴复汉室,可他一生以德养民,使百姓全都十分信服他,也算是名垂青史了,倘若刘备不为自己的目标所奋斗,那么他只能一生做一个碌碌无为的织席卖鞋的平民老百姓了。以此观之,奋斗虽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但如果不去奋斗,那么自己的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光是奋斗但没有一个固定的奋斗目标也不行,像现在的一些青少年那样,今天想着这个,奋斗了几天又想着自己要变成那样,就又向着另一个目标奋斗,就这样一直半途而废三心二意,最后一事无成。关羽自桃园结义后,便一直跟随刘备,忠心耿耿,虽然曾被曹操俘虏被迫受降,但他始终忘不了当年在桃园的誓言,曹操对他的恩情如山,可他一打听到刘备的去处,便马不停蹄地去见刘备,即使一路上困难重重,但他过五关斩六将,突破重重阻挡,终再次找到刘备,并尽心尽力地为兴复汉室征战四方,直到被吕蒙设计擒住,他仍宁死不降,最终被东吴所杀。关羽的一生是光辉灿烂的,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不断地奋斗,更是因为他有一个明确的、一个专一的目标,那就是帮助刘备兴复汉室。目标,是必须要有的,但目标不能更换的过于频繁,先有一个明确的、合理的、专一的目标,再为之不断地奋斗,终有一天,目标就会实现。

当今的中国,已经进入了新时代,生活在这个新时代,我们是幸运的,同时也是责任重大的,因为,中国梦需要我们去实现,中国力量需要我们去添砖加瓦。

“一个流动的中国,充满了繁荣发展的活力。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奋斗是青春永恒的底色,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我们要同携手,共奋斗,让我们的青春跃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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