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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合集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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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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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老天遽然把温度降到零度以下,夜幕里悄无信息洒下薄薄一层纯白如盐一样细细的沙雪。

早上,赖在暖烘的被子里。忽听有人说下雪了。翻身起床,欣赏雪花曼舞。

来到窗前,放眼窗外,让我大失所望。并未见鹅绒绒的雪花覆盖,也未见天空漫天雪舞,只有稀薄的一层沙雪装扮着苍茫大地。田垄里枯萎的禾蔸僵硬的挺立,像是迎着严寒死挺硬扛。小河清冽的水仍在缓缓地流动,两岸斑斑驳驳的雪,像是突显着寒冬腊月的冰冷。远处的山,依稀有着雪的覆盖,但看不到有满树银花,千树梨花白。天空像是有着一抹忧郁,透着灰暗,没有雪天里映射银白的光芒。无心欣赏这样的雪景,只得洗脸漱口,打开水龙头,却放不出水来。难怪寒气逼人,把我冻得哆哆嗦嗦,水都凝固成冰了。烦!无奈的只得拿着提桶去井里打水。

夜幕,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停靠在阳台。怪事,很少见有麻雀从阳台飞过,今天为何聚集这么多的麻雀?难不成突然的风雪来袭,破坏了它们的巢舍,抵御不过自然的灾害,找寻屋檐避风取暖。

哎,麻雀可以屈就屋檐取暖过夜,可那些流浪的人呢?

记得在一条微博上看到,桥洞里活活地冻死一个穿半截裤的流浪汉。一双脏兮兮的破鞋,一个锈迹斑斑的锑碗,孤零零地摆在死者的旁边,像是诠释死者的悲哀和人世间的冷漠。或许,社会就是这样,有人冻死,就会重视那些还未冻死的流浪汉。

早上,仍旧捂在被窝里,惧怕冰雪天的寒冷,竟贪恋被窝里暖融融的温暖。像是在春暖花开里,慵懒的躺在草坪上,晒着暖暖地太阳那般的舒服;呼吸着寒凉清新的空气,觉得特别的舒畅,像是清晨漫步在丛林深处,呼吸着过滤一夜清新的氧气,那样的舒坦。尽情的畅游在梦香的国度里。

耳边突然传来“嘣”的一声,惊吓的把我从梦里揪醒。恍惚里看着猎人在雪地里紧追着一只惊恐的兔子疯跑,然后就听到“嘣”的一声。只见可怜兔子离地一尺高,便颤抖的倒在血泊里,斑斑驳驳的血迹染红了雪地。

懒散地穿上衣裤,来到窗前,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外边与昨天一样的冰冷,看来是冰冻了。由此,忆起了20xx年的冰冻,脑海里浮现了冰天雪地的壮观,如北国一样的茫茫雪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树树幻姿幻彩的冰花,绚丽绽放,让南方也领略到北国雪韵,欣赏着冰花晶莹剔透。可眼前的冰冻,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似乎没有那么般的纯白,只有依稀雪的覆盖,像年老花白的头发,里面参杂些黑丝,变得不那么纯和美观。唯一相同的就是低温的天气,把水凝成冰。

接下来几天,仍是冰冻地天,大人们都不敢出门,窝在火炉边取暖。只有孩子们耐不住静坐,买上一些烟花,在房前屋后燃放着。聆听噼噼啪啪的响声,观看幽幽的青烟,闻着硫磺炸药的气味,孩子们像是找到了他们的乐趣。可他们的脸蛋冻得通红,鼻涕流得老长,不知冷还是不冷?

毕竟是南方,几天冰冻后,太阳从东方冉冉地的升起,露出久违的笑脸,射出暖暖地温度。于是,就听到屋檐下有滴答滴答的雨滴声。冰雪奈何不了温度上升,只得还原于水。在太阳的照耀下,从地下冒出一片片雾霭,像炊烟一样的袅袅腾升,湮灭在天空里。

房前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人搬着椅子、拿着凳子凑合在一起。几日来蜷缩在屋里,把心都郁闷的如冰冻天一样的寒冷阴沉。现在,终于冰融雪化,有一抹暖阳从天而降,可以敞亮心胸,沐浴阳光的温暖。

冰冻这几日,蜷缩在屋里,似一只鸟儿关在笼中,困在那窄窄的空间里挣扎。有了这一抹暖阳,就如鸟儿打开笼门,展翅翱翔在天空。大家聚拢在一起,聊着闲话,晒着天阳,觉得特别的舒服,快乐的像流水一样哗哗的流淌过去。

连日来的冰冻,终于换来了冬日的暖阳。暖了心房,醉了心扉;暖阳,洋洋洒洒,微风轻轻拂面,熏得懒洋洋地,慵懒的坐着或躺着,享受着冰冻后一抹暖阳。

中午,搬把椅子,坐在阳台上,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天空一片湛蓝,也无一片云彩,只有碗口那么大的太阳悬挂在空中,释放千丝万缕的光芒,照耀着苍茫大地。看,远处的山,昨日还是白雪覆盖,今天却被太阳点缀的金黄金黄,那清瘦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在太阳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像是长出金黄的嫩芽,微风轻拂,一树树婆娑,恍惚葱茏翠绿;看,小河里一只只鸭子,聚拢成群,在自由的戏水,荡漾了一圈圈涟漪,斑驳汩汩流水波光粼粼,在阳光的映射下,犹似金光闪闪;看,田野上,有着牛羊在啃着枯萎的草根,放牧的人,斜躺在田埂上,仰望着蓝天白云,悠闲的沐浴在阳光里。

有阳光就会温暖,有了温暖就会快乐。顺手抓起一把暖阳,与她肌肤相亲,感受她母爱般的温暖,如女人般的温柔,似情人般的缠绵;细细的体味,慢慢的将她融入心身,迷醉了眼,满足了心。

斜躺在椅子上,暴晒在阳光下,感觉到特别的暖和。不像前几天冻得畏畏缩缩,伸手抬足都是别扭,像是寒冷的锁链,绑得僵硬,不便舒展。微风轻轻吹来,感受到阳光旖旎,特别的暖心。冬日里能有阳光暖心,那才是幸福!

眯着眼,望着耀眼的阳光,感觉到犹似亲切。像是闻着爱人的鼻息,润泽着心;又像是爱人的唇,吻着唇,亲昵的在耳边呢喃。絮絮叨叨的情话,暖的心酥酥的润,就如二月的霏霏细雨,润湿着面庞,犹似搽上一层雪花膏,舒畅得心情轻松愉悦,像微风轻轻的拂,飘扬满心的喜悦,浸沁在阳光暖怀里。

冰冻后有着冬日的暖阳,暖了心,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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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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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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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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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遍千山万水,唯有青春相伴。 ——题记

青春是什么呢?有人曾经说过:“青春是纵然梦想很远,踮起脚尖就能更进一步的成长历程。”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都曾置身于荒无人烟的沙漠中,那些受过的委屈、挫折,隐藏着多少不甘与迷茫,亦在我们的平淡岁月里勾勒出一幅幅记忆犹新的画面——即便伤痕累累也要有忍痛前行的毅力;即便艰难困苦也要有逆风而行的勇气,即便屡战屡败也要有迎难而上的坚持。

青春是我们奋斗的资本。趁着我们正值青春年少,不要一味地沉浸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之中,从而有了依赖性。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标,为之拼搏、奋斗,用实际行动去谱写自己的青春与未来。不要幻想人生能够一帆风顺,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老天不会眷顾你,自己所能做的便是在逆境中成长,在成长中坚强。的确,青春如同悬崖上盛开的花,是年轻生命的闪耀,亦是平淡岁月的转折点,所以我们应当努力奋斗,有所作为,在最好的年纪做最好的事。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我们未曾虚度年华,并能在时间的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足迹。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青春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曾经有两个人发表自己对待生活的不同看法。悲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几,充满杯具;乐观的人说,他如同茶叶,在杯具中历经沉浮,留下人生幽香。青春也亦如此,每当提及它时,我们便会想到初升的太阳或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如此快乐美好!伴着晨曦时温暖的阳光、午后时婉转的歌声、夜深时微弱的灯光,静静地坐在某一个角落里,享受着青春时代所给予我们的快乐与希望。心就好似人的翅膀,心有多远你就能飞多远,无拘无束的心就可以翱翔于蓬蒿之间,无所顾忌。所以,我们应在平凡中寻找快乐,在磨难中寻求快乐。无论前路多么艰辛,只要心中常驻快乐,便是青春年少中那一抹绚丽的色彩!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苏秦,也是出名的政治家。在年轻时,由于学问不多不深,曾到多处地方做事时,都不受他人重视。回家后,家人对他也甚为冷淡,瞧不起他。为了改变他人对待自己的看法,他下定决心,发奋读书。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人们早已进入梦乡,他却常常读书到深夜,为了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他便想出了一个办法,准备一把锤子,一打瞌睡,就敲自己一下。因此,就能够使自己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学习状态。这就是苏秦刺股的故事。他告诉了我们“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青春必须珍惜时光,在短暂的时间做有意义的事,即便艰难险阻,也应不畏荆棘,坚持到底。踏着青春的气息,我们告别了年少的懵懂,迎来了未知的挑战,它等着我们在快乐中成长,在逆境中奋斗。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岁月仓促,然而青春的理想却不会因此而消退,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们背负着对清春的承诺,一直都不曾停止脚步。风可以把一切都沉淀不见,却永远不能磨灭逐梦的恒心!

当抬头仰望天空时,望见翱翔的雄鹰,自由的在广阔无垠的蓝天白云下飞翔,没有束缚。正如我们一样在青春岁月里为梦想拼博、奋斗。在以后的回忆里,我们便可以笑着去品味那真挚的点点滴滴,然后大声的说一句:“青春,真好!”

青春,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徜徉,感受多彩的生命,编织人生的梦想!尚有那年青春,灿若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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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议蟋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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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平静。似有一万个声音在争鸣!遥相呼应,不绝于耳!那美妙的弦乐堪比天籁,以夜空为幕,地做大厅,每一个演奏者都隐蔽起来,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影,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神秘,美妙的仙境里,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这清纯悦耳的弦琴声……

朋友,你肯定以为我在梦游吧?不是的,不信的话,就请你今晚也走出房间,来到室外,亲身聆听那绝妙的仙乐,感知一下大自然带给你的那份欣喜吧!

白天里蝉的嘶鸣终于消弭,劳碌了一天的耳朵总算是得到休息了。就在此时,一个个藏匿在暗处的小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人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人们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提醒我生命里那纯美的爱情,浓厚的亲情,甘霖一般的友情,都在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纵览历史长河,这小小的蟋蟀,竟然也翻云作雨,在人类的一幕幕悲喜剧中,担当着一个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争雄恐负东君意,

决胜宁辞一介身。

鼓翼有声如唱凯,

洗钳重搦似生嗔。

大哉天地生群物,

羡尔区区志不移。

人类利用了蟋蟀好斗的天性,把这小小的蟋蟀玩弄于股掌之上。有人为之倾家荡产,有人为之呕心沥血,更有穷苦的百姓为之赔上性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促织》的故事,真的是把蟋蟀这个小小的精灵捧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演绎了一场场人间的悲喜剧。不知道是人玩蟋蟀,还是蟋蟀玩人!

“斗蟋蟀这项活动,近年似有兴起的趋势,大概是人们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总需要搞点娱乐活动。听说一些大城市,象杭州、天津等地都成立了蟋蟀协会,上海出现了万人蟋蟀市场,盛况空前。实际上,斗蟋蟀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作为民族的传统文化,它还能增进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它《看东方》节目中,就曾把斗蟋蟀作为中国一个传统文化形式向全世界播放。斗蟋蟀如果搞得好,搞得有影响,也许会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对经济发展带来一点促进作用呢!”

这段文字,是我在网上得知的,朋友,也许你和我一样,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小小的蟋蟀是我们生活里的一道点缀,一抹彩虹,一首悦耳的乐曲,一个美好的回忆,乃至一个一生相随的挚友。谁又知道,蟋蟀,是什么?那一个个隐匿起来的音乐家,又将在如今的中国上演什么样的华章?

他是一个使者,促进友谊和进步,还是一个恶魔,操纵着人间的喜怒哀乐?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百姓,因为有了党的教育,我了解了历史,知道古代一系列的动物之斗,都被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视为玩乐,满足他们残忍的心性,乃至到“斗人”。就是古代的奴隶主让奴隶之间生死决斗,以奴隶的死亡为娱乐,为那血腥的场面而兴奋!或许我天性残缺,没有生长那种野性的基因,我不能看见杀戮,不能看见流血,不能看见死亡,不能看见眼泪,所以,我肯定永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像一只只隐蔽在缝隙里的蟋蟀一样,每日里为自己的生命弹奏着乐章。我真怕有人把我送上争斗场,成为一个决定别人命运的玩物!

“咕咕咕咕”,“呜呜呜呜”,“嗡嗡嗡嗡”,一丛丛草芥间,蟋蟀们犹在弹唱,他们在说什么?你知道吗?朋友,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那是爱的呼唤,那是情的氤氲,那是天堂里遗落的一粒爱的音乐种子。

珍惜生命吧,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吧!别再把杀戮上演在小小的蟋蟀身上,我相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文明在刷新,美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属于地球上的所有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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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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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7年,我,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去攻打东北方的大患乌桓。经过激烈的战斗,我军终于凯旋归来。今天,我的大军路过碣石山,我决定带几个随从前去欣赏美景。

我们登上碣石山,上面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一颗颗大树矗立在云雾间,像一个个巨人观望远方的边际。百花丛中,蝴蝶在花丛里飞舞,蜜蜂在花丛中嬉戏,一片生机勃勃。我吩咐随从拿来洒,准备一边欣赏一边喝酒。我眺望远方,只见沧海辽阔无比,一阵清风拂过背面,水面立刻泛起了一道道波纹。浪涛打击礁石,轰然作响;岛屿挺立中央,斗志昂扬。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想想以前,秦始皇、汉武帝都曾来过这里,居高临下,如今,我曹操也站在这里,想到中原地区已被平定,北伐乌桓也已取得胜利,我此时此刻万分激动!啊,这沧海宽阔无比,太阳、月亮都从这里升起,星星,亮光都从这里诞生!而现在,我也希望各路豪杰,英雄都来投奔我,住我一臂之力,好让我统一全国,实现梦想。

我心情越来越激动,边带着酒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观沧海》一诗: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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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又是一年双十一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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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光棍节,农历虽然是闰九月的十九日,可它依然是自古以来所有人都喜欢的好数字,它寓意着全天下有情人都“天长地久”的意思。倒是公历的十一月十一日,它在十九年前,充其量也只是四根孤独的小棍子,没人理会,无人搭理。不曾想,如今却发展成为了年轻人心中喜爱的“光棍节”,万人疯狂购物抢购的好日子。

人到中年的我依然有颗不老的心,每年的今天,我都会清楚的记得,它是我的结婚纪念日。一个希望自己与老公能休一天假,一起去逛街买心仪的东西,一起到店子里吃大餐,一起下厨做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的好日子。

喜欢浪漫的我嫁给了一个不解风情的老公,如此单薄的心愿,至今都没有实现过。尽管每年的今天它毫无动静,由于我们俩都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人,也还相安无事。我不会自讨没趣的去为一个连结婚纪念日都不记得的人而浪漫,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想想也就罢了,在那个木瓜脑袋跟前,当不得真。

我闭着眼睛都能随便回忆起老公曾经的态度:“娘希匹,老娘们了,成天都想些不着调的事情,浪漫能填饱肚子?!”啧啧啧,说得他好像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懂得浪漫的人似的,嫁给他的六千九百三十五天的日子里,我就从没见过他有一天浪漫过。

十九年,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九年。岁月是把无情的杀猪刀,它足以将一个清纯的少女变成一个平庸的中年妇女,让她青春不再,容颜不再。如今岁月留给我的,只有中年妇女才有的淡定、平和。

这不,老公受伤的脚还没完全好,昨晚我自己也出了状况。我的右手臂突然不能动弹,奇痛无比。

我这是怎么了?习惯用右手的我明天如何开车去上班?!走路?老公的脚还没完全好,我可不能前功尽弃,让脚快恢复的他跟我一起走路。让老公开车?很久都没摸过汽车的急性子老公能在人群中轻松自如的穿行么?!再说了,把学生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他也没闲工夫按时接送我上下班。

我不需要人照顾,也没有人会照顾我,我要自己强大起来,我要自食其力,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我用热水泡脚,我要把全身的病毒都给排出去。我自己搞热敷,我想让右手臂的血液循环起来,不再疼痛。我不停的按摩,正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嘛。该做的我都做了,该折腾的我也都折腾了。怎么就不见它(右手臂)有一丁点儿的好转呢?!我在痛得受不了的情况下,让老公给我贴了两块膏药。

面对我愈发疼痛的右手臂,我是越做越失望,越折腾越绝望。我的内心深处控制不住的开始了胡思乱想。难道是中风了?我不会在今天晚上开始就一躺不起吧?!有我这样子的中风么?手掌不但不麻,还能很自如的转动。难道是心脏出问题了?我不会突发心肌梗死吧?!呸呸呸,我的琪儿还没长大呢?!再说了,心脏出问题也应该是左手臂酸痛呀?!怎么着也不可能痛到右手臂吧!不会是其它的内脏出了什么问题吧?是的话,我怎么就没感觉得到哪儿有什么不舒服呢?!如果说是运动扭伤了,那就更不可能了。在这二十几天里,为了陪着脚受伤的老公一起共同进退,我可是连散步都没去了。应该是受了风寒,我们单位已经有好几个同事都重感冒了,而且都比我年轻。可我没流眼泪、没流鼻涕、更没有打喷嚏呀,我像是一个受了风寒的人么?!受风寒会痛得连手臂都不能动?!

既然找不出原因,那就顺其自然吧!我才不怕死呢,要死也是命,我管它是什么原因呢,想也是痛,不想也是痛。晚上十点刚过,我就爬到了床上,无助的闭上了眼睛。我把全身的肌肉放松,不再胡思乱想,用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静静地享受着每个痛的瞬间。

晚上十一点,我出了一身虚汗,右手臂的腋窝全是汗水。凌晨三点,我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上半身都湿透了。凌晨四点,疼痛缓解了许多的我晕晕沉沉的睡着了,我做了无数个睁开眼睛就忘了是什么的梦。早上六点,我再次给痛醒了,半梦半醒之间,我明显感觉到手臂没昨天晚上那么痛了。昨晚的那种痛,手臂不动都痛得钻心。现在的这种痛,只要手臂不动,就只有轻微的疼痛了。

人呀,就是生得贱。当我们身体健康衣食无忧的时候,我们就会做着许多不切实际的梦。只有当自己的身体哪个零部件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什么浪漫,什么梦想,都统统滚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今天,我在这万千年轻人喜爱的光棍节里,独自一人承受着疼痛给我带来的另类享受。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平安健康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谨以此文送给我与老公天长地久的双十一,纪念我们十九周年的结婚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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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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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深深,夜晚,不再苦于夏的燠热,熄灯后,躺在凉席上,窗外传来唧唧的秋虫声。夜半醒来,朦胧月色里,仍是虫声唧唧,唧唧复唧唧。

我住的地方,本来不是闹市或居民小区,也远隔工厂和大道,它是校园里的一处,又和日常的校园隔断,白天的时间,校园里各种声响近在咫尺,而夜静之后,学子们正在酣酣的梦里,四处也没有了喧嚣的市声,这唧唧的虫声就显得很清晰,唧唧唧唧,这是秋虫第几声呵,入秋以来,夜夜不停,自然,我是无法计算的,但这样的虫音并不让我厌烦,我静听着这唧唧的秋声,这声音似乎是单调的,但这是生命的吟唱呵。你听,这几声是有平仄起伏的,那几声不乏宫、商、角、徵、羽的变化、转换,我在夜半时分的聆听是自然与我的信息,渐渐地。我又沉睡在秋虫的吟唱里。我感谢这样的天籁之音。

其实,也难为了这些秋虫,因为它们吟唱的环境实在是不好,它们的居所只是在一楼两户人家院子里的一角,小小院子的角落有不大的一个花坛,里面种着一株葡萄树和一株枇杷树,我想,这些秋虫就只能容身在这里的泥土和树木间而已,此外四处都是坚硬的水泥地面,隔墙的偌大校园已经完全被大理石块和水泥硬化了,它们如何居身其间呢。唉,就是这样小小的空间,它们也忘不了自己的倾情歌唱,这样的秋虫精神,可以令人一叹了。

昔日的人听了秋虫的吟唱有辗转不眠的,那多半是漂泊者或失意的士子。清代常州词人黄仲则的《南乡子》词写道:“深怕数秋更,况复秋声彻夜惊。第一雁声听不得,才听,又是秋虫第一声。凄绝梦回程,冷雨愁花伴小庭。遥想故人千里外,关情,一样疏窗一样灯。”这位多情又薄命的才子真是让人同情了。仕途蹭蹬,故乡远离,秋虫第一声里,光阴又被偷走许多,人生的况味也许在秋天体验得最充分吧。

我是没有常州才子的伤感的,虽也远离塞北故乡,但已在江南安居多年,平平凡凡,也自得一种平静的执守。熬过了江南闷热无比的夏,秋给予我的是渐渐增多的晴朗、清凉。在这个秋夜里,秋虫的鸣响,何关凄凉,何关惆怅呢?秋虫的吟唱是生命的律动之美,不啻是自然的音符,它给我提示着要理解生命中的意趣,我何不乐生命中的所乐呢。我是平凡的,那就守住这份平凡好了。正像秋虫,为自然歌唱,为生命倾情,坦荡而歌。

生在江南的叶绍钧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写到故乡的秋虫:“到夜呢,明耀的星月和轻微的凉风看守着整夜,在这境界这时间里唯一足以感动心情的就是秋虫的合奏。它们高低宏细疾徐作歇,仿佛经过乐师的精心训练,所以这样地无可批评,踌躇满志。其实它们每一个都是神妙的乐师;众妙毕集,各抒灵趣,哪有不成人间绝响的呢。” 叶氏的文章原意如何另当别论,可他对秋虫的钟情我是赞赏的。秋虫之音,在荒原郊野也不足为奇,而在纷扰的人居闹市里,秋虫的歌唱,怕是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馈赠吧,也许有一番苦心在里面呢。

我静思,在烦杂的庸常中我们不能有负自然的馈赠,都市中人到野外随意走走也是与自然的接触呢。“鸢飞唳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返。”神奇的自然真是可以疗治人的俗病尘心。还有,人本来是自然之子,但在世间的名利竞争里我们完全异化为社会性的动物了,来自自然的属性越来越少。在月光下吟诗的人可能被看作疯子,而在嘈杂的歌厅里抱着麦克风一顿豪唱的人却独领着风骚,这岂非咄咄怪事?其实,亲近自然才是人类应该永远要遵循的生命法则。

在这如水的秋夜里,就在意秋虫的鸣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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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秋雨文集《文化苦旅》经典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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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拿到这本书的时候,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软了下来,用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别人手里的书。《文化苦旅》,随笔性散文,无剧情,无任务,无结局,这种三无的书要怎么勾起我的阅读兴趣?于是在它在课桌里躺了两周之久之后,我终于翻开了它的第一页,带我走进了一个比现实美丽的城市。

好像又再次回到了莫高窟,回到了那个暮霭刚刚从地平线升起,弥漫于空中的时候,那个时候莫高窟不是旅游景点,就那么静静的、静静的耸立在当时中国战火纷飞的土地上,等待着是功臣也是罪人的`王道士去挖掘它掩盖了几百年的瑰丽的美貌,那是中国乃至世界的遗产。沉溺于作者从自我角度的描述,其实我是去过那里的,当时并没有太大感触。可以这么说,在这本书之前我还从没有体会到文字有那么大的魅力,并不是华丽的、掉书袋的语句,他让我感到深深地惊配,还有身为中国人不可遏止的愤怒,王道士的那副嘴脸,那种一点点银子就把中国文化,中国遗产出卖的卖国贼!可耻!可耻至极!没有限制性的文字让我展开了很多想象,也给了我很多思考。

对这本书中另一篇令我记忆犹新的文章便是《上海人》。没有介绍上海的景点,没有介绍上海的美食,却从一个很少有人写的角度入手:人。开篇便是写上海人瞧不起外地人与上海人的傲慢无礼、井底之蛙。很敬佩他敢于这么写,这本书出版比我出生还要早,但现在这个问题却是越来越严重,在上海两级分化尤为明显。他还写了徐光启,这位地道的华亭人,从他的角度写了很多上海的过去,让我这个虽然从小在上海长大但也不算地道上海人的着实长了见识。

《文化苦旅》,苦着寻找了文化,寻找了中国人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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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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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 “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 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 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 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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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割油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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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闲着没事,也觉无聊。冷风微微地吹着这个夏天,感觉有些凉意。阴蒙蒙的天空,仿佛随时会下起蒙蒙的细雨。大山里的一切,和往常,都是一样寂静的。

我拿着镰刀,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循着小路,来到一片成熟的油菜地。母亲早就开始做工了,我,迟到了许多。

由于前几夜狂风暴雨,再加上冰雹的袭击,成熟的油菜已全部趴在了地上。倘若不尽快收割,万一阴雨天气一来便迟迟不肯归去,这一季油菜的收成,可全都要遭殃了;父母的辛苦,也随即付诸东流。

母亲担心着,寝食不安。早早便出门,中午只是回家吃了一顿饭,傍晚,要等入夜才回家。一身的疲倦,心思仍然在那片还未收割完油菜的土地里。

春蝉叫着懒懒的调儿,催促着时间。一天,一天,日子就这样在忙碌中轻而易举地过去了。

其他的人家也是一样的,很早就出门,带到斜阳昏暗入土,他们才肯回家。看见路过的,背篓里总不会空着。不是背着喂牛的青草,便是背着高高的一篓豌豆,用绳子捆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地里的活,大抵没有一件是轻松的。我勉强割了不到一个钟头,已感到腰酸背痛。尤其是腰受不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平时缺乏锻炼。在不知不觉中,我的额头溢出了汗水,我赶紧用袖子擦擦,不然要流到眼睛里去了。

远看油菜苗杆的身子柔软,走近它的面前,镰刀截去它身体的一大半,你会发现,它的苗杆瞬间变了样。留在土地的那一截,锋利无比,一不小心,就会被它戳伤。我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记得那是一次不经意的摔倒。

“好了伤疤就会忘了疼”。我觉得我不是,我受了伤的,不管时日过去多久,我始终都会心有余悸。

油菜比其它农作物的价格都要高一些,因此,在父母的眼中,油菜很珍贵。不仅可以榨出昂贵的油来,卖给别人,价钱也比小麦和玉米的高些。况且,纯正的菜籽油,炒着香喷喷的蔬菜;如今,是多少城市人梦寐以求的。

人,都是从生活的苦中熬出来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样,都得靠自己的一双勤劳的手去创造。

要想踏踏实实地睡一个好觉,就得努力地创造一个温暖的家,打造一张结实舒适的床,才能睡得安稳,享受夜晚疲惫的时光。

我回家了,终究是吃不得地里的那一份苦。但多少年迈的人,早已将这一切当做了毕生的职业。

他们是伟大的,坚强的,勇敢的,值得歌颂的。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都该有接受和挑战一切苦难的勇气。像母亲,羸弱的身子,迈着颤巍巍的步子,在油菜地里,割着太阳划过天空的影子。而她的影子,早已被这片大地所肯定,充实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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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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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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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束五彩花优美散文

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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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美好的记忆,如影随形,难以忘却。

那是在去年暑期的一天,午后特别闷热,我本来是要在这段时间里小憩一会,打个盹,避避热,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我写的一个小戏入选,要我为光盘配字幕,人家还等着要。这电话,不啻是酷暑吹来的一股凉风,惬意极了,于是哪顾得休息,哪顾得天热,一头扑出了门,寻找能给光盘配字幕的地方。

我一路奔走,一路打听询问,也真是好事多磨,很不凑巧,不是这个店机器坏了,就是那个店会弄这事的人不在,又听人说电脑城那里能弄这事,可那里还很远,远也得去,人家急等着呢!

心里急,走得也急。

走着走着,不对劲了,忽然一阵昏迷袭来,我脚下乱了步子,摇摇晃晃,趔趔趄趄,踉跄几步,几乎跌倒。

不知是中暑了,还是颈椎病又犯了?

我勉强挣扎着又走了几步,脚下绊蒜,举步维艰,环顾四周,身旁没有一个人。不行,不能停在这里,我得走,得往有人的地方走。

头脑一昏一醒,眼前一黑一亮。

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慢慢地挪着脚步挣扎着前行,来到停放的一辆蹦蹦车跟前。一时间又头昏得厉害,我下意识地抓住蹦蹦车的车厢沿,将身体靠在车帮上,咬牙使劲,不使自己昏过去。昏昏沉沉中,我看见面前盛开着一朵五颜六色的大朵,怪呀,活到这个岁数,还没见过这么大的花儿呀,这是啥花?花朵比磨盘都还大?惊异间,我努力睁大眼睛,这下看清了,眼前这个大花朵原来是几个年轻人围坐在一张不大的圆桌前,三男两女,那三个男的,一律只穿短裤赤着上身,汗津津的胸膛在树荫下闪着健壮的光亮,看上去舒舒坦坦、痛痛快快;那两个女的花短袖花短裙,乌黑的秀发散披在脊背和肩膀上,又随意又美观。他们围坐在门店前的树荫下嘻嘻哈哈、热热闹闹的,我正羡慕地看他们,嗖儿又一阵昏迷袭来,他们正说笑,全然没有注意到十多步开外昏昏迷迷的我。我正要开口求助,又止住了,因为我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报道:好心的青年人救了昏倒的老者,而老者却赖上了青年,致使青年人再见到此情就避而远之。现在我若开口求救,这几个青年呼啸一声作鸟兽散,我心将何其悲凉,我又将奈何?

但求生的本能战胜了我的这个想法,我还是朝着这朵偌大的“花朵”开口,只说“你们”二字,只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我想观察一下动静,看一下反应,免得过于尴尬。

“花朵”果然“嗖”的一下散了。

他们一齐向我跑来——

“大爷,你怎么了?”

“大爷,你怎么了?”

“我……发昏……”

“快,扶老人家坐下!”

七手八脚,搀腋下,扶后腰,半搀半抱,让我坐在了圆桌旁的藤椅上。刚坐稳,一个女娃已经端来了一杯水,“先喝几口水,压压心慌。”

“你感觉咋样?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经他们这么一阵“鼓捣”,我清醒了许多,我稳稳地坐着,看着他们一张张年轻红润的脸庞,像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儿。

“你的儿女在不在县城?在不在你身边?快给他们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你!”一个男青年着急地说。

我说:“出门时走得急,忘了拿手机。”

“你说个电话号码,我给他打!”男娃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号码我都输在了手机里,拨打时看名字摁键,不记号码了。”

“最起码你该会记住一个号码吧,你好好想一想。”

我想了半会,说出了一个号码,男娃照着我说的号码一打,打到湖北去了,那头呜哩呜喇的,就赶紧挂断了。

坐了一会儿,头脑清醒多了,我感激地对他们说:“谢谢你们,不需要打电话了,我可以自己慢慢走回去的。特别感谢你们几位,你们就是我眼中最美的五彩花!”

这时,一个女娃又端来了一杯开水,笑盈盈地说:“天太热了,大爷你再喝几口!”我这下才注意到,她是从写着“顺达眼镜”的门店里端水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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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春风拂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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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面……

这是他在第二天早上给我的,手机里传过来。原以为,这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因装的太满,不小心便溢了出来。

嗬,和他一起从茶馆里走出时,夜深了,天,下着雨。雨,对生长在闲情的江南人,没有什么惊奇的,雨是打江南过的,更是春天,绵绵的下雨,淅沥沥的,随时有可能流淌在古典的瓦檐,落在爬满青藤的院墙上,打在幽径的青石板上,还有几树芭蕉,被浸润的清澈翠绿……犹是,见多了,熟视无睹,不以为有什么不凡,亦或有什么妙处。

然,这一阵轻雨,却如此的曼妙,撩拨着人的情思,轻落在人的心里,柔软而潮湿,伴随着,微风拂过的一抹春花,飘来了淡淡的幽香,弥散周身,沁入心脾,袭上心头。

是怎么相遇?不记得,我只是知道,人世间有一种相遇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上,不经意间,断然认定,就这么简单,没有繁华,却有芬芳,待风起时暗香盈袖,雨落时真情满溢,足矣。

如是,心灵向往的美丽,越过了庸俗的眼光,以及世俗的胆怯,我们要相约,是在有烟雨的,是该有梦的地方。

寻常的夜晚,江南的一个小城,在雨雾的幔帐中,霓虹灯闪烁不停,凸显出了行人脚步的轻快,鲜活,也写着他们脸上独特的韵味。我站在这相约的地方,柔柔的,似乎波澜不惊,静静地看,城下的灯,灯下的人,在翘首等待。

看见他的时候,我没有伪装矜持,率真的像个孩子,盈盈地,落落地,坐上了他的车,不问去何方,任其载往,是一种心的信任,灵的感应,绝对的,两人的相处地,会是我们共同喜欢的。

穿过热闹繁华的大街,那边是一个清幽静谧的河边公园。此时,雨是停了,居然是真停了,透过车子的玻璃窗,树枝,在婆娑曼舞,在欢歌摇曳,嗯,应该是风儿轻起了,是在招手吧,心,莫名的跳动起来。

于是,不约而同的打开车门,溶入公园的河畔夜色,轻言细语,如梦,如韵。

他说,自己很普通,曾经的故事很俗套。随便打开电视,翻开小说,都有这样雷同的情节;他说,当过兵,是部队历练了他,成就了他。他也说,年轻时,有过深深爱浅浅退的恋情;他还说,人变得沉默,心变得坚硬,有时却又柔软脆弱。他说……他在说着自己的一切,很真,很诚,尽管,尽管他之前已经对我说过,但没有这么仔细详尽,何况还不是,在这样春色迷漫的夜晚,因而,我是迫不及待地回味,怕来不及咀嚼,就飘摇远去。我明白,且深深地感到,这里面有一片,是他不可触摸的圣洁之地,要我好好地珍惜珍藏。

朦胧的公园夜灯,不知不觉照到河水上,泛起了点闪的鳞波,若隐若现,是在偷偷演绎什么呢,是童话吧。在这样的夜景里,有着春风掩映,是越发深刻的,令人向往不已了。

走过通幽的小径,迂回在长长的廊桥,溜达在柳树下的河堤,沿着这样的路,倾听着沧桑岁月的痕迹,和一叶知秋的美丽,以及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惆怅,慢慢地,卷入了尘封的过往,我掀开了心底最深处的一角,淡淡的,浓浓的皆娓娓地诉与他听。

他静静的倾听着,用心的感受着,时不时地赞许着。我越说越多,几乎是人生中的每一点滴,包括灵魂没法得到皈依的苍凉,像小小的蜗牛躲在壳里,静静沉溺自我……

他竟然说,只有童话才能做到,只有童话才能这样美。面对这样的“懂得”,我怦然心动。一直以来,是他,让我在心结被深锁后,再度唤起我投入真实的眼眸,产生了神奇的交会:原来,虚假的众生里,难觅的知音,还在。

他说,我听;我说,他听;在偌大的公园里,我和他,聊着,走着……幽长的路边,有一间茶馆,是“高山流水”的。他轻唤:“晓晴”,我回应一声“悠”,相视一笑,似垂柳的枝梢轻抚河面,撩起了一阵阵的涟漪。

满室生香,茶淡茶浓,不约而同点着金骏眉。

我轻提茶盏,微抿一口,悠悠润吞,却没有真正品道出那茶的味儿,只因,三毛和荷西,在我的脑海浮现:她在灯下写字,他在灯下看书,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是不是偶尔,她一抬头,叫一声“荷西”,亲爱的那个人,会缓缓地回过头来,看她一眼。也没有多说话,只是温暖地交换一下眼神,然后,她继续快乐地写字,他继续迷醉地看书。但却有厚实的东西填满了他们的心……

“遐思了?”坐在正对面的他,看我恍惚霎刻,便敏感地发现。我坦白地告诉他,是想“那对爱情神话的人儿”。虽然,我和他不是爱情的主角,但那一份“读懂”的意境,是神幻般地相似,我惊诧。

“后来,荷西走了,她在灯下再也唤不回他回眸的温暖。尘世最美的风景,也与她无关。她的心,是空的。他在,才是人间最温馨的相伴……”

他延着我的思路,描述出我的下文,是那么的自然,可谓是天衣无缝的衔接。他的才思敏捷,续接之能事,我惊喜,情不自禁地又审视着他。他还是那么谦逊地笑,却又有恰到好处的自信着,是不显山不显水的“惊雷”?

他应该是,本来就是。

听吧,他在说写作意象呢,比如,月亮。月亮是一个尽人皆知的意象,阴晴圆缺,是携带着人类的情感基因的。深挚缠绵,欲见难能的无奈,可化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凄美独白,让时间冲淡的,或泯灭的甘甜及香醇,是用“同来望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会倍增凄凉和忧伤。可,最信人的,应是“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正如将永远相信,那月光皎洁似雪……

他述说,我应和。年年岁岁,亘古如斯,漂游在苍穹的月亮,拥有了花前月下的娉婷倩影,明月照心的动人场幕,也有岁月蹉跎,不知零落何处,而失落于天际。

知晓了,心中不由地一阵震撼,是为那月亮蕴涵的特质吗?我忍不住地自问,却又对着他发问:“那么,物象呢?”

“呵呵,我吹嘘了。”他轻抚茶具,稍作停顿,继续说。

李重元的四首《忆王孙》很有代表性,词分春、夏、秋、冬四季,每一首词,都藏有一种美好的物象——春雨梨花,夏日荷花,秋月荻花,冬雪梅花。可是,被人深记的唯有春词。一个深情的女子,在下着春雨的日子,纵是高楼望断,也穿不过千里云层,只有依依杨柳,听她低语着相思的情肠。哎,那花瓣雨,就会像梦一样,丝丝缕缕地扣心入扉,任有多坚硬冷漠,终抵不过湿润的柔情呐。

……

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心生的敬佩,又平添了几分。我和他,所以相遇相知,只因我们经历了太多的相似,谈天说地,谈生离死别,谈人世常情……内心总有抒发不完的话题,道不尽的言语,更有心照不宣的会意,可是,我却忽视了他文学方面的造诣。

而今,几乎有些许崇拜了?笑意频频的神采,飘香四溢的茶室,柔和迷离的灯光,知否?

“嗯,不好意思,我做过很多梦,不小心都弄碎了。文学梦是记忆最深的,虽没跨入文学殿堂,但我喜欢文字,直至如今。文字不仅能写出自己对美的渴望,还能提升自身修养内涵。要不,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怎会是快意人生呢。”

他忽闪着眼睛,带着一点点羞涩的神色,掩饰地,呷了一口茶,不浓不淡的茶。是的,一杯茶,是不浓不淡,一种爱,是若离若合。人世间的事,都是一个过程,拥有过才能疏离,品尝后才会清淡。

说着写真,道着写意,我和他,在弥漫着茶香的苑囿,徜徉在文学的梦境里,畅游在心灵的花园中,淋漓尽致,芳华吐艳,愉悦舒坦。呵,清爽,惬意,真的是春的关键词,让人沉醉,无比。

茶艺姑娘雅兴未尽的打烊声,有些甜蜜——原来生命里,单纯的美好陪伴,是干净的温润,不必是爱情,同样可以春风拂面,同样可以叫幸福。因为,某时某地,已经和他,有过读心和默契,印刻在心间,成为最真挚的一隅,让年华凝固。

写到这儿,夜已深,只是窗外的雨,依旧在落,一声声,打在芭蕉上,胜过我的千言万语。掩帘,轻吟一句李重元的春词“雨打梨花深闭门”……安睡,梦里,任谁敲叩,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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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春晚怎么出这样的神剧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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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很少看春节晚会了。前几天看到网上对今年春晚的报道推介,随除夕晚上留意正在播出节目。

从电脑间出来,刚好遇到直播蔡明,潘长江表演的《车站奇遇》。情节大概是说潘开一座车去车接在外国打工回业的儿子,蔡去接在外工作回来的女儿,遇到一起。蔡一个老大妈打扮,潘一个乡村老头装着。潘正开着破车,蔡座身边。对话也没有感到特别有味有意思,有几个离奇情节,让人着实不敢恭维。一个是车灯经常不亮,潘蔡大“啊”几声,车灯亮了。觉得他们具有特异功能。啊一声就能电路通电,或坏灯变好,估计将来电气修理工程师要失业了。一个情节是潘个小,为跑快动劲踩油门,人缩下座位,竞看不到人了,车还在飞跑,让人看得提心吊胆。车走走停停,两人吵吵嚷嚷,敢情这路是为这一辆修的,或路上没车,更是超出常情。警察发了他们争吵,上前盘问,还把两个陌生人盘问成了夫妻,唐突离谱。结尾处更是俗不可耐。两个毫不相干的家庭,仅仅搭车偶遇,一父一子,一母一女最后竞然凑到一起吃团年饭,过除夕夜。最可笑的是,警察还为他们送一碗饺子。还有相声《忍受不了》,拿胖子开涮逗乐,题材就不恰当合适。

看了这样的神剧,真让人无语。却又如骨鲠喉,不味不快。艺术来源生活,又高于生活。但不能违背基本的常识常情。好的文艺节目,不仅要能给人一种美的艺术享受,更要让人从中受到教益。用现在流话说,就是要积聚正能量。纵观这个节目,不知要向观众表达的是什么?你说主角行方便做好事新雷锋,若是车出状况,安全出了大事,是在做事还是坏事?你说为了增加笑料,插科打浑,但又语言剧情,陈俗老套,没有一点新鲜感和奇特之处。让人看了,反而觉得有些低俗不堪。编剧们拿出这样思想内容的作品,让大腕明星也形象大损。

春节晚会是每年春节央视送给全国人民的一顿文化大餐。汇集了全国的文节艺精英,经过了长期的编排,经过了编导们的精心筛选,花费了不菲的国帑,观众期望一年的春晚,奉献的却是这样水平的节目,无论如何难收叫人喝彩鼓掌。这也是现在看春晚越来越少,过去一家大少守着春晚看到头,盛况不在的原因。当然,也有少数贴近生活,针贬时弊的节目,受到观众的欢迎。但总体上,未改几十年程式化,单调,呆板的印象,还不如一些地方台办得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富有创意,与观众的期望,越来越大。这是全体春晚编导演艺人员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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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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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散文有不同于朱自清的,林清玄的语言相对朴实、通俗易懂。在我的语文课本里,有《桃花心木》这样一篇文章,也是出自林清玄先生之手,阅读后会明显感觉到,林清玄的文章善用借物喻人的手法。

林清玄先生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林清玄有一双擅长挖掘与发现的慧眼,可以从一个细微的现象甚至一个动作,通过奇妙的联想,从而得到许多受益匪浅的人生启迪。

《发芽的心情》讲述的是林清玄先生在武陵农场打工的经历。林清玄帮忙采摘秋季成熟的水蜜桃与梨子。一个月后,被采光果实的果树竟然已经在寒风中凋零落尽。农场主人告诉林清玄先生,每当一年的冬季,总会有一些果树像那样死去,而有的却能坚持到春天的来临。这一现象使善感的林清玄引起了深思,树就像人一样,有的人面临残酷冬天的肃杀,面对折磨甚至流下血心的汁液,却从不低头。有那些弱的,就无法坚持春天的到来。只有永远保持春天的心等待发芽的人才能勇敢的过冬,在流血之后还能枝繁叶茂,长出更美的果实。于是,林清玄先生便常对自己说:“跨过去,春天不远了,我永远不要失去发芽的心情。”若是我们也能随时保持如此的心态,雨后的彩虹一定会很美吧!

既是作家,便有超俗的情怀。《鳝鱼骨的滋味》则是林清玄先生对童年温暖回忆与对母爱的怀念。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吃鳝鱼,但是能干的母亲总是变着花样做鳝鱼骨汤给林清玄吃。溢满母爱的鱼骨汤,总是浓浓的在林清玄先生的心中流淌,直到现在仍然回味无穷。吃着饭馆里的鳝鱼,不禁回忆起以前蕴含着暖暖母爱的鱼骨汤。

林清玄先生对生活与文字的敏感,源于林清玄细致温柔的内心。情感是真挚不变的,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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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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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旷世,旷野

大漠一望无际,

一无旁骛。

数不清的,彰显个性的

砂砾石块,

把大漠的意志留住。

都说洪荒过后,

留下了石头。

其实,每一块砂砾、顽石

来自远古的时空,

或是浩瀚的另一个宇宙;

经过星球自身高溫的熔炼,

淬化,经历的是宇宙零度。

经不起熔炼的

化作了尘埃,

耐不住孤寂的

悄悄开溜,

自以为得道的

布道去了。

留下了强者,

在大漠风暴中

滚动着,碰撞着

发出振聋发聩的怒吼!

大漠风

时空停止变换,

温度早就凝固;

天长得黑不了,

夜长得亮不了;

顽石很无奈,

野草也无助。

惊雷炸后,

不曾留声;

闪电耀过,

不曾留影。

只有无形的风暴

施虐在荒漠深处。

是来自大漠之外,

还是来自大漠中部?

大漠之魂,

如疾风无形,

在这里肆意而疯狂,

无拘无束。

翻过沙丘,

掠过沙棘、茅草丛

集合起飞沙走石,

发出警世的呐喊!

茅草像大漠的观音手,

摇摆得杂乱无章;

这大漠的舞者,

要为荒原招引灵魂,

这万年寂静,

企图结束。

大漠魂

茫茫大漠,

没有道路,

也就没有定向;

自由自在的空茫,

似乎没有目标,

似乎没有方向。

蓦然回首,

只要向前,

面前即方向;

迈出脚步

脚下即道路。

大漠,

以一种神密,一种莫测

对抗着世俗的眼光,

显示它的深邃

和至高无尚;

孤独强制冷静,

寂寞成就思考。

灵魂在哪里?

大漠的石头、砂砾?

还是一簇簇沙棘、茅草?

一无边际的虚无。

白昼,

黑夜,

都是自然的力量,

却不对大漠设防。

因为荒凉,

所以疯狂;

荒原的灵魂

可以像暴风一样,

奔腾得肆意而旷远。

为地球保留着一个

自由的原生地,

这或许

正是大漠存在的考量。

虚无的前方,

看不见的声音,

听不到的景象,

自由的代价就是这样高昂。

梦,等待苏醒

灵魂,等待归来

挣脱了形骸,

在荒漠中获得自由,

无言,是更高的睿智。

无数智者逝去,

而大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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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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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了余光中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欢之情,甚至把本人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惭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一切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遭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欢之情,由于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如今即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思。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需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 “雀栗”与你一起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他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英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遭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广而违犯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咱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咱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本人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本人,让咱们举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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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立秋节气散文

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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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早晨醒来,嗓子总觉得很不舒服。以为是夏日干燥,却不曾想,立秋已至。

许多事情在立秋到来之前尘埃落定,好像家里所有人的心情都开始趋向于秋日的平静,生活像一江水,缓缓的向前流动。

不急不躁,不悲不喜,大概这就是立秋该有的样子吧。

昨天下午午睡醒来,接到学姐的消息,学姐跟学长从杭州开车来绍兴了。睡意朦胧间,一个激灵,除了兴奋外还有一点点的不知所措。望了望身上的睡衣,不经有一些着急,赤着脚跑到书房跟爸爸吼出这个消息。

其实,学姐早该来绍兴玩了。

和学姐是在去年的冬天认识的,在静宜大学的交换生群里,看着她那个粉红色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就觉得好亲切,于是想知道这该是一个多可爱的姑娘,简单的聊了几句后就加了微信,本着好奇的心理,我又偷偷跑去她的朋友圈里翻她的照片,还不敢点赞,我悄悄的,就像一个窃贼。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总是特别奇妙,在家附近,即便是时常见面的邻居顶多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可是当你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简单的共同点就足以让你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和学姐的第一面就在桃园机场,她推着一个行李推车,低头看着手机,急急忙忙的想要办理手机卡。

学姐是一个美人。所以,那天在机场,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人群中的她。所以,我也很喜欢给学姐拍照。她似乎有着天生的镜头感,大概是因为精致的五官怎么拍都好看。在台湾的时候我就一直跟她说,暑假有空来绍兴找我吧。起初觉得学姐从湖南湘潭来浙江绍兴需要好好计划一下,可能真的是某种奇妙的连结,学姐有了一个杭州的男朋友,这一次真的有机会来绍兴。

时间很巧。恰好是立秋。

可即便是立秋,仍然留有夏日炎炎的余温。

坐在马路边上的早餐,显得万分悠闲,用学姐的话来说,豆浆和油条是绝配,可那一盒小笼包不知为什么忽然让我想起小时候。那时候我还住在马山的小镇上,家楼下附近有一个早餐店,暑假妈妈去早早的去医院上班,爸爸因为是老师,所以跟我一起放暑假,一起睡懒觉。睡醒后爸爸总是带我去楼下的早餐店吃小笼包,早餐店的小笼包子一盒十颗小笼包子,我们总是叫两盒,爸爸一盒,我一盒,蘸着醋吃。爸爸嘴巴大,一口一个,很快就把他的那盒吃完了,往往那时候我才吃了三四个,我费力的捏着筷子往嘴里塞小笼包,然后含糊不清的说,“爸爸你帮我吃几个掉”。

那时候的早餐店也是这样,有自行车骑过的叮铃叮铃声,有淡淡的汽车尾气隐隐飘过,有油条刚刚下锅的滋啦声,有远远传来的越剧的声音,还有贴着耳朵亲切的绍兴话。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街头的早餐店吃一顿早饭了,我也记不起上一次在街头吃早餐是什么时候了。学长说,绍兴跟杭州虽然隔的近,但一点儿也不像杭州,而与苏州相似,带着小城的味道。

城,小小的就挺好,生长在这个小城里,所有的故事,所有的记忆也就更加集中,更加清晰。

沈园来过许多次,这一次蹭着爸爸朋友的光,请了一位金牌讲解阿姨,一路听,一路游园惊梦。惊梦当然不是惊陆游和唐婉的梦,是我的梦。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绍兴市发了一张游园卡,爸妈因为是事业单位,因此也有。那会儿家里刚买了一个数码相机,爸爸就有了一个拍照的爱好,每到双休日就安排一家人在绍兴四处转转,就有一个周末来的沈园。那还是一个冬天,我穿着一件黄色的棉袄站在“诗境”的这块石碑前拍了一张照片。沈园离家离小学都很近,小学春游也有一次来沈园,那时候应该是五年级的秋游吧,穿着校服,带着一顶小黄帽,拿着相机组织大家拍照。

看着学姐和学长站在《钗头凤》碑前的背影,忽然有一些感慨。终究,这世间有太多巧合,一片金黄的叶子恰好从我的头顶落下,在我的眼镜上短暂停留后飘落在地上。我不知道这一片叶子在立秋的下落有多少意义,至少那一刻在我眼前掠过,我觉得那是特别的。

都说,一叶知秋。可立秋全然没能散尽夏日的余温,让原本就游人如织热闹非凡的鲁迅故里更加升温了一层。乌篷船在水中仍然带着江南水乡的韵味,可立秋的太阳却显出了不同往常的骄傲。相比做完月色如画,温润如水的鲁迅故里,今日就显得有些许躁动。在参观完鲁迅祖居,三味书屋后,便跑去找地方纳凉。跟笑寒一起去买高老太的奶油小攀,如今的奶油小攀已经从五毛钱一个变成三块五一个了,可即便如此,味道仍然是那个熟悉味道,就好像是即便过了这么多年,立秋仍然是那个立秋。

立秋。炙热且躁动着,却带情感的连结。

下午送走了学长学姐,和笑寒找了一个地方聊了好久,最后把笑寒送上出租车的时候,回头恰好看到落日。

终究,秋天是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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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难过的日子,解释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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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心情真是糟透了,因为我们班同学的缘故。

我和我们班的“型男”(外号)是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但是大家都乱说——自从我给他做了一次早餐之后。这很平常啊,没有什么啊,为什么大家总是这样来说:我喜欢谁、谁喜欢我。

谁喜欢谁谁讨厌谁有这么重要吗?难道对别人好一点都不可以吗?我不想解释、也不能解释。解释后大家就说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这样弄得我们两个人好尴尬,每天下午的自习课上大家就都传来传去地说着。我每次听到一两句之后就开始笑,而且是那种很放开的笑,笑到肚子疼。连续三天。同桌问我你知道什么事这么开心啊,我又开始笑。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就会笑、笑到肚子疼,笑到很长很长的时间。臭着一张脸时是心情很好。

让流言蜚语消失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去理会。但是我怎能不去理会?我生来便是这样一个喜欢把所有事整理好再一个一个去做的人,不解释清楚我心里总好难受。

况且,那个有着坚定眼神的人。我得承认我很喜欢他,当然不是那一种喜欢,而是有点崇拜、有好感的像哥哥一样的喜欢。我不想让他听到些什么,但事实告诉我他什么都听到了,而且听得一清二楚。

这些天我每天都不开心,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同学们居然会问我说:你是不是看不见型男就很失望啊?我真是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在自习课上,型男他们组的一个人跑来问我说:“我们来看看咱们班有多少人知道型男喜欢你或你喜欢型男吧!”

我点了点头。因为我知道我们班的同学绝大部分都会说不知道,我也想借这个来将这件事说清。让我郁闷的有两个回答,一个是先说他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型男。我听这话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又说:但他知道型男喜欢我。

本来还很开心的我僵在了那里。

还有是那个坚定眼神的人,我多希望他说不知道或是不喜欢,但他居然说,我喜欢班长。我不禁苦笑,逢人便问:你知道我哪里长得像喜欢型男或班长的人的样子吗?我以后改。

大家,拜托你们,消停会好吗?我都乱死了。

让我好好的过、没有任何烦恼的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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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你的窗外赏花散文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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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星光闪闪,此刻的我多想面对着你表达爱意,多想牵着你的手流浪到天涯,我多想冲进你的卧室,去看你一眼,然而一切都只是想,我喜欢着你,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我害怕,我害怕说出以后不能做朋友,我害怕我的表白会让你烦恼,我更害怕,你的嘲笑,我多少次曾望着你的眼眸,好像我不是我,我多少次望着你的身影,好像我遗失在街头,我又多少次梦见了你,好像你已成为了我的一部分。

今夜,我仍然是我,以前的我,我只能望着你的窗,望着窗里的你,却故作赏,即使这里本来就没有花,这里没有花,但你就是花,我迷恋着你,我迷恋着你散发的香气,我迷恋着你呼吸过的空气,我甚至迷恋着你走过的路,你踏过的河,你写过的纸,我迷恋着你,已经着魔,成魔,每一次你的瞥见,我的心就猛烈的跳,我的荷尔蒙多了千倍万倍。今夜你依旧在窗里,我依旧在窗外,我会化作月光,洒在你柔美的发上,我会化作空气,进入你的心房,我会变为蛐蛐,停止我的叫声,只为聆听你的一呼一吸。

今夜突然下起了雨,打起了雷,我知道你害怕雷声,我知道你讨厌雨水,此刻我多想多想冲入窗内,拥抱着你,拥抱着你,可是我不能,因为我怕你会怪我,怕坏了我在你心目中美好的形象,怕你以后不理我,我只能祈求,祈求天早点停雨,早点吹散乌云,可我不是天,我的祈求也没有应验,我只能愤恨的看着天,怜悯的看着你,今夜,无人的夜,只有我一个在这默默的注视着你,今夜我睡在了你的窗外,梦见你是我的新娘,穿着白色婚纱的你仿佛就是仙女,你微笑着,仿佛世界都笑了,在梦里我为你写了一首诗,诗名叫你是我的新娘,你是我的新娘,乌黑的头发在天空下飘扬,白色婚纱在风中飞扬。

你是我的新娘,玫瑰花是你的嫁妆,我是你的新郎,你是我的新娘,鸟儿在为你歌唱,花儿在为你绽放,你是我最美的新娘。梦里的一切都是好的,梦里的生活便是诗一般的生活。然而梦是短暂的,梦醒了,我只能做第二个叶芝,我甚至不如叶芝,人家是伟大的诗人,而我只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当我睁开眼的时候,我以为我还在做梦,你却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无声无息,你说你听见了我吟的诗,我梦中吟的诗,才出来观望的,你问我为何睡在你的窗外,我说我在观花,你笑着说,这哪有花,有的只是雨水,只是乌浊,我笑而不语,心中满怀激动,我多么想让你知道我的心啊。然而结局只是,望着你的身影渐渐远去,而我却呆呆地站在这里,沉默,沉默。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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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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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踏着轻快的步伐向我们走来,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在我们迷茫的时候他已经悄悄的到来了。那么怎么度过青春呢?是玩物丧志,虚度光阴呢,还是挥霍享受,空渡年华呢,人生这条道路上躺着最舒服,所以享受的确比拼搏容易。可当暮年之时,蓦然回首却发现空空然毫无所得的时候,又是什么心情呢?

有一部电影叫做幸福来敲门。里面讲的是,一个很励志的故事。这个故事里面有一句话很触动我:“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自己也成不了才,想要你跟他们一样平庸。而那些走向成功的人会告诉你,你其实是一个人才,人人都是人才,引领你走向成功。”其实这两种说法都一样,只不过看待事情的观点不同,而结果却迥然不同。而在青春上也是如此,如果你自己已经否定了奋斗的价值的话,那么也很难再走向成功了。

我们为什么要奋斗?因为梦想,梦想是灯塔,指引我们前行的道路;梦想是船,载着我们到达遥远的彼岸;梦想是光,那是希望的光辉;梦想是路,载着我们前进的希望。我们如此是努力,就是因为我们有梦想,因为梦想我们才不平凡。所以如果你有梦想那就去捍卫它,如果你有梦想,那就去努力实现它。墨香那些平庸的人一生碌碌无为,因为他们放弃了梦想。只看到了实现梦想的艰辛,而没有看到梦想真正的意义。有了梦想我们才更要拼搏。

这世间本不公平,因此我们更加需要奋斗。这世间有些人带着天赋出生,有些人靠着汗水死撑,有些人觉得拥有太多是负担,有的人想拥有的负担不起。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身份,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事,这些是我们无可改变的。可至少我们还没有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那样,有才华却注定得不到施展,无庸之人却能得到高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氏族的局面。”但是我们要选择放弃,还是坚持梦想出生无法选择人生可以。梦想与幸福不可分离,只有我们有勇气有力气去追逐我们,才有去抓住幸福的机会。

奋斗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在这个路途上很多人因此就放弃了。“清华大学的路是用试卷拼成的。”而不是那些不奋斗的人能够触及的。只要走过这段最狭窄的地方,那些你吃过的苦,熬过的夜,做过的题,背过的单词。都会铺成一条宽阔的路,走到你想去的地方,见想见的人。所以,当你在学习上感到很满足了,你就很难再有进步了;当你觉得你一无所知的时候,你的进步空间很大。同样奋斗也是一样,当你觉得自己累的要死啦,几乎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那么你就有走向成功的资格了,你就有勇气说你的青春没有白费。人生的道路是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家长可能会催促你逼迫你,但是脚是长在我们自己身上的,如果我们不想走,没人能够逼迫我们。所以请不要为自己的空度年华再找借口,好吗?

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却拥有着不同的梦想,前往不同的道路。人生是一条独行道,偶尔会遇上不错的人就一起走一段,有些人走的长,有些人走的短,但你要知道的是,无论如何都是要道别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所以为了那些你想去的地方,想去做的工作,想去追的人,我们也没有资格再去浪费光阴啊!不要到了最后一事无成的时候再去追悔莫及。世界是残酷的,是充满竞争的,而不是我们看到的这般友好。我们已不再是孩子了,这个时代不努力就注定会被淘汰掉。所以无论在什么时期奋斗都很重要。大家都在拼击高考有多么多么的不好。可是如果没有高考,那些在大山深处的孩子该怎么改变自己的命运;那现在想离自己的父母打工城市更近一点的孩子,又怎么满足这个渺小的愿望。高考不应该取消,为了那贫困地区千百万学子,为了那乡村之中无尽的守望。

以我之魂当不违梦想。长城之上是故乡,星空之上是无尽的守望。我期待终有一天我能再次仰望星空,能够不负自己的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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