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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精彩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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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散文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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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这是法国人彭沙尔对爱这个猜不出、摸不透的字的理解,而毕淑敏也自她的散文静静地诉说着她心中对爱的理解。

毕淑敏的散文短小却又使人觉得鲜美,她的散文就好比一场爱的盛宴仔细品读她的散文,时而波涛汹涌,震撼心灵;时而溪流娟娟,滋润心田。静静回味她的散文,新鲜却富有高深的哲理性,她将一个女人细腻的情感描写的淋漓尽致,且不夹带小女人的惺惺作态,显得大气非凡。

毕淑敏她是一名医生,通常医生都被我理解为淡漠的,原以为她的散文也应该是冰冷的。读过后,我才知道我的一切原以为都被我自己给否定了,所有的自认为都是错误的。在翻过一页一页纸张的瞬间,会感应到她笔下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暖暖温馨,她是一个内心丰富且又柔软的作家。读她的散文,会让人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像是一棵植物刚长出嫩芽的感觉,很柔软。她的散文题目是简简单单的,文字是简简短短的,但正是这简单、简短,将原本简单却又不简单的爱描述的无与伦比,这是一种无可比拟的风景,是生命的核心,同时也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在毕淑敏的笔下,爱仿佛是大海,是经由千百条小河流水汇合而成的,包括了家庭之爱、恋人之爱、对生命的爱、对幼小儿童的爱由小变大,由少变多。虽然爱的内容不同,表达方式不同,却殊途同归,凝结成天界没有而人间特有的最美好的结晶,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在这个物欲飞速膨胀却缺乏爱的时代,在森林、草原被高楼大厦取而代之的空间,爱可以说是世界级的保护资产,可又有多少人意识到呢?包括我的爸爸妈妈吗?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她,只有毕淑敏这个从医的女人,她用爱装饰自己,用爱教育后人,让排山倒海的爱使生活更具激情,让生活更加的浪漫。

爱别人,也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我们不仅要爱自己,更要爱别人,或许还可以爱别人的别人。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是无惧与任何事物、任何人的。爱就像是一条娟娟的细流,滋滋地流淌在我们的心头;爱也像是一朵静待盛开的花骨朵儿,静静地等待有心人来将它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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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还记得穿着红色外套的女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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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个穿着红色外套的陌生小女孩,瘦瘦的背景自今荡漾在我的脑海里,仿佛还停留在两年前的今天。记不清我们一次相遇的季节,似乎是冬季,那时天黑的太早,地点是老东北(沈阳)一个家具商场,我们两都是兼职学生,主要是给店里发传单,我们根本不认识,后来是因为我们下班后偶然上了同一辆公交车,经后来聊天才知道她和我是一所学校的,比我大两届,是我的亲学姐。夕阳打在车窗上,一股冷艳的阳光有些刺眼,慵懒得让人有些乏困。车上聊了很多,经同学说,那时我"调戏"她了,我只想说:我有吗?

那时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是记住了对方红色的外套,还有那个长着小虎牙一笑脸就会发红的她。就这样我们有了陌生人之约,那时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见过几次,也没有电视剧里面的浪漫情节。

我们没有一见钟情,但我们情有所约。一场浪迹校园爱情的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也没有过。也许我们注定以这种方式相约:

还记得那时我十分淘气,想要励志做一个有志青年,于是产生了很多年疑惑,甚至去怀疑学校的教育。就这样我没事就会去找你诉说我的感受,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我经历的所有东西托盘而出的告诉了她,我更不知道一个说话脸会红的小女孩会答应我大晚上出来。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是梵灵湖,那时我和她都傻呼呼的,站在同一条线上,但是横向距离至少有一米,也许是因为那时都有着“敬畏”之心吧!现在想起来好好笑,那时约女孩居然连一瓶水都没买,这也也算环保的第一步吧,还是算抠呢。

记得最清楚得是哪年冬天,她都发都白了。犯病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冒着大雪把她约到了梵灵湖旁边,结果她的头发被冻结了,白白的,都怪我明知道她刚洗完头发还把她叫出来,还说:没事的。哈哈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我太有才了?

其实这只是我们相遇了,我们还没有正式的开始,只能算是同学之间的友谊。

生活有些事来得太突然,甚至我们无法感到,就像我和她一样,活在一个滑稽的年代,从来没有预想到我们变成了后来的情人。

如果你还在单身,请珍惜你身边的朋友,也许她就是你未来的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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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议蟋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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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平静。似有一万个声音在争鸣!遥相呼应,不绝于耳!那美妙的弦乐堪比天籁,以夜空为幕,地做大厅,每一个演奏者都隐蔽起来,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影,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神秘,美妙的仙境里,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这清纯悦耳的弦琴声……

朋友,你肯定以为我在梦游吧?不是的,不信的话,就请你今晚也走出房间,来到室外,亲身聆听那绝妙的仙乐,感知一下大自然带给你的那份欣喜吧!

白天里蝉的嘶鸣终于消弭,劳碌了一天的耳朵总算是得到休息了。就在此时,一个个藏匿在暗处的小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人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人们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提醒我生命里那纯美的爱情,浓厚的亲情,甘霖一般的友情,都在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纵览历史长河,这小小的蟋蟀,竟然也翻云作雨,在人类的一幕幕悲喜剧中,担当着一个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争雄恐负东君意,

决胜宁辞一介身。

鼓翼有声如唱凯,

洗钳重搦似生嗔。

大哉天地生群物,

羡尔区区志不移。

人类利用了蟋蟀好斗的天性,把这小小的蟋蟀玩弄于股掌之上。有人为之倾家荡产,有人为之呕心沥血,更有穷苦的百姓为之赔上性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促织》的故事,真的是把蟋蟀这个小小的精灵捧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演绎了一场场人间的悲喜剧。不知道是人玩蟋蟀,还是蟋蟀玩人!

“斗蟋蟀这项活动,近年似有兴起的趋势,大概是人们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总需要搞点娱乐活动。听说一些大城市,象杭州、天津等地都成立了蟋蟀协会,上海出现了万人蟋蟀市场,盛况空前。实际上,斗蟋蟀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作为民族的传统文化,它还能增进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它《看东方》节目中,就曾把斗蟋蟀作为中国一个传统文化形式向全世界播放。斗蟋蟀如果搞得好,搞得有影响,也许会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对经济发展带来一点促进作用呢!”

这段文字,是我在网上得知的,朋友,也许你和我一样,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小小的蟋蟀是我们生活里的一道点缀,一抹彩虹,一首悦耳的乐曲,一个美好的回忆,乃至一个一生相随的挚友。谁又知道,蟋蟀,是什么?那一个个隐匿起来的音乐家,又将在如今的中国上演什么样的华章?

他是一个使者,促进友谊和进步,还是一个恶魔,操纵着人间的喜怒哀乐?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百姓,因为有了党的教育,我了解了历史,知道古代一系列的动物之斗,都被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视为玩乐,满足他们残忍的心性,乃至到“斗人”。就是古代的奴隶主让奴隶之间生死决斗,以奴隶的死亡为娱乐,为那血腥的场面而兴奋!或许我天性残缺,没有生长那种野性的基因,我不能看见杀戮,不能看见流血,不能看见死亡,不能看见眼泪,所以,我肯定永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像一只只隐蔽在缝隙里的蟋蟀一样,每日里为自己的生命弹奏着乐章。我真怕有人把我送上争斗场,成为一个决定别人命运的玩物!

“咕咕咕咕”,“呜呜呜呜”,“嗡嗡嗡嗡”,一丛丛草芥间,蟋蟀们犹在弹唱,他们在说什么?你知道吗?朋友,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那是爱的呼唤,那是情的氤氲,那是天堂里遗落的一粒爱的音乐种子。

珍惜生命吧,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吧!别再把杀戮上演在小小的蟋蟀身上,我相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文明在刷新,美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属于地球上的所有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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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有办法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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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015年8月21日,我参加完美国汉纳国际作家协会举办的“苏州论剑”活动后,在返程列车里遇上了一双聪慧而明亮的眼睛,是我的幸运!他的奶奶呼他为宝宝。宝宝的口头禅是:“有办法了!”

祖孙三代四口人在拥挤不堪列车上,奶奶,父母和宝宝都没有座位,小男孩儿宝宝三岁多,粘着奶奶,被奶奶抱着。我也没有座位,站着。我在与他们闲聊中得知:他们是要从江苏昆山的千灯一路赶往陕西安康的石泉去。

宝宝在车里跑动,奶奶说:“宝宝,我们没有座位,别乱跑!”宝宝用左手一拍脑袋,回头对奶奶说:“有办法了!”旁边的一位中年男子很热情地对宝宝说:“来,小朋友,叔叔抱你!”顺便往里面挤了挤,也给奶奶让出了大半个座位,祖孙二人谢过他,侧身坐了下来。

车里人由于长途坐车的无聊,也得吃零食打发时间,宝宝的眼睛盯着看,吃东西的年轻女孩说:“小弟弟,给,尝尝!”顺手递给宝宝一小包松果子,宝宝冲她开心一笑,就接了过来,奶奶代他谢过年轻女孩。宝宝用手撕扯,弄不开包装袋,就用左手一拍自己的脑袋说:“有办法了!”他将袋子放嘴里,用牙齿撕咬,奶奶见状,用手替宝宝撕开了包装袋。

我逗宝宝:“小朋友,你几岁了?”他很警觉地看着我,我微笑了起来,他的奶奶代他回答我:“宝宝三岁多了,这次回家去,开学时就上幼儿园了。”宝宝觉得奶奶抢了他回答问题的权利,左手一拍脑袋说:“有办法了!”朝我伸出他那拇指和小指对捏在一起的右手,三根指头在我面前晃动着,一脸的诡异表情。我接着问宝宝:“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宝宝可能生气了:“不给你说。”我觉得宝宝这小孩有个性,给他竖起大拇指,他笑了笑,还是不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

……

列车里传来了播音:“到安康的旅客,请做好下车准备,列车马上就要进站了!感谢您的一路陪伴,下车请注意安全,祝您一路平安!”奶奶取下行李箱放在过道上,再取手提袋时,宝宝用右手握住行李箱的把手,一提,动不了,他左手一拍脑袋说:“有办法了!”于是,宝宝双手抱住行李箱,往前推,行李箱动了。奶奶怕伤着宝宝,赶紧伸手抓住行李箱的把手,祖孙二人推着行李箱朝车门处走去。

列车停下了,下车前,宝宝回头甩给我一句话:“昆山千灯,安逸又好耍,我爸妈在那儿上班,你下次去耍嘛!”我给他挥手再见,微笑点头示意,回敬他一句:“宝宝回家上学了,这回,你是真的有办法了哦!”

尾声:我看着这两张照片上宝宝的表情出神:想到了我教学《列车上的偶然相遇》一文时的情形,也想到了自己的女儿两岁多时也问过我一个问题:“爸爸,你结婚了没有?”再想想宝宝的那句口头禅:“有办法了!”我不禁笑出了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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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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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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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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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使用天鹅绒织成的绒花,是大海语言凝成的精华;我是雨的化身,是水的灵魂。

我同风一起共舞在天空,与鸟儿一起游戏在天边,与晚霞一起共饮在天际。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轻松的漫游在广阔的天穹中。

我喜欢与伙伴一起在天空自由组合,变幻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形状;我也喜欢在天空中模仿动物的样子,当小孩子笑着,跳着,指着我,喊着我模仿的动物的名字时,看着他们纯洁的笑容,我脸上也会弯出幸福的弧度;当我看见一对有缘人在一起时,我也会尽力变化出心形形状,代表维纳斯赠予他们美丽的祝福。

在春天,我将会化成一根根锃亮钢针,穿破冰封了一个冬季的河流,让他们奔腾,让他们歌唱,让他们飞舞;我将会化成甘露,去抚摸那将要枯死的草儿,亲吻那垂死的小花,让他们复苏,让她们绽放,让他们看到成长的希望。

我要换醒大自然沉睡的双眼,我要让春天在大自然中挥洒青春。

我要歌颂大自然!赞美大自然!拥抱大自然!

直到,直到在天空中化尽我最后一丝精气,然后慢慢消失在空气中……

这是我软绵绵的爱,毛茸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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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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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著名散文林清玄先生的《林清玄散文精选》,他的语言有时波澜不惊而妙趣横生,有时阅历深刻而深入浅出,散发出无尽的魅力,让人去细细品味和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清欢》,它出自苏轼的词“人间有味是清欢。”这篇散文包含了林清玄对人生的感悟,他在里面写道:“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它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尽情欢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痛心事,更不同于文天祥的壮怀激烈。想要做到“清欢”是很难的,尤其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像嘈杂的咖啡厅,或者浓油赤酱的饭馆,还有拥挤的景区,别说清欢了,连欢也不剩了。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舌要清欢,找不到葱茸莴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作文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与其去拥挤,嘈杂的地方,不如静静地坐下来,泡一壶淡淡的香茗,心也会随着那香醇,变得豁然开朗,这就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在元丰七年岁暮,苏轼罢了汝州职,回宜兴修养。当时,苏轼与泗州刘倩叔同游南山,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细雨斜风天气微寒,淡淡的烟雾和稀疏的杨柳使初晴后的沙滩更加妩媚了。洛涧入淮后水势一片茫茫。苏轼与刘倩叔坐下来野餐。乳色鲜白的好茶伴着新鲜如翡翠般的春蔬,味道的确不错。但苏轼觉得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了,因为试吃野菜这种平凡的清欢,才使人间更有滋味。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尝试着做到“清欢”,文中提及盛大士说“凡人多熟一份事故,即多一份机智,多一份机智,则少一份高雅。”清欢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的一种热爱,我们也要在现在喧嚣嘈杂的社会里去维护这种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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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心有亦无道,君可再安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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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距离变得如此遥远,如此陌生,也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失去了当初那最纯真的感情,每一次,不停的回忆我们从前那些快乐的时候,也控制不住自己不再去想起过去,心里窒息的痛苦难受,现在我们在也没有了相互之间的快乐。

伴随着你的离开,整个世界再一次的回到了黑暗,在黑暗的世界里,是那么的森冷与可怕,终于又再次的感觉到那种孤独的无助。

多少次希望曾经的那段时间能够在次回来,多少次希望自己一觉从梦中醒来能够再次回到过去,可是一次又一次的让自己陷入绝望中,曾经只要你在身边,都会非常的高兴,只要有你,什么都可以。

可现在只剩下我独自一人留下,停留在过去的时光里,怀恋过去,回忆过去,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因为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

面对不了于你之间那到长长隔阂,接受不了失去你的那种绝望和那痛不欲生的痛苦,对你的思恋真的达到止境,对你的感情也达到了唯一,把心里剩下的所有感情全部都给了你,现在已经没有了温暖,感觉不到心灵的跳动,对世界的一切几乎都已漠不关心。

以前从来不知道幸福是什么,快乐是什么,每当别人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回答他们的就是“只要自己高兴就是幸福,没有烦恼,没有顾及,自由自在,这就是幸福”

呵呵,现在才知道这有多么的可笑,也只有到了现在才知道幸福是什么,幸福原来就是满足,幸福就是自己爱的在自己身边陪着你,自己在乎的过的好好的,这就是幸福。

现在才知道幸福原来是如此的简单,当明白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曾经是幸福过,心里好恨自己,以前幸福就在身边的时候自己不知道,没有好好的珍惜,在人海中寻找的东西就在自己的身边,到最后失去了才明白,为了不该坚持,失去了不想放弃的。

人生也许最可悲的就是做错了失去了一切的时候才明白过来,自己错在哪儿了,也许这就是你们长大成熟的必经之路吧,心里好后悔,真的好后悔,很多人都说事情过了就不要后悔,呵呵,不后悔,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生从来都没有不后悔过的,那些嘴里说着不后悔的,其实都是骗人的,但是他们却找到了一个可以欺骗到自己的理由借口,所以他们可以说的理直气壮,可是遇到一些无法找到借口的事,那又应该用什么理由来欺骗自己,难道想快点长大成熟,就必须要失去自己最爱最在乎的吗,如果是这样,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可以让自己在做最后一次的选择,那我宁愿永远都不要长大,永远都不要失去你们,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如果,人生没有如果,过去的不会在回来,原本两个在一起的人就因为一个转身而形同陌路,为什么我们总是聪明的太慢,却又老的太快,这样感觉到好不公平。

可是心里再怎么的不甘也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因为不想因为我的受伤,而让你感觉到心痛,不管怎么样,保护你是我最大的责任,因为爱你,所以不能够伤害你,以前不明白幸福是什么,但现在明白,幸福就是让自己爱的人开心快乐,让爱的那个人满足,既然给不了你要的幸福,那我就让你去找自己的幸福,只要你能够幸福快乐在苦又有什么关系,真正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对方能幸福快乐吗?

不知道在远方的你还好吗?现在过的怎么样,是否会在某个不经意间想起我,想起有个爱你的我,没当看见你那一张张照片的时候心里总是会想起,想起当时的情景,高兴伤心,难过生气,或哭或笑,

思绪总是会不受控制,想起你伤心时候心里会非常难受,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也会这样,也会委屈。

记得以前你喜欢唱歌,歌声是那么动听,

心里很希望你能在为我唱一首歌,让我记住你的容颜,可惜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一个让人沉醉的梦,梦里,你那清晰依旧微笑的脸庞,绽放出美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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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被吓死的驴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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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腊月的一个黄昏,山西省襄垣县原庄公社普头村边的麦场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傻小子。他上身穿一件没有扣子的破绒衣,敞着怀,腰里扎一根草绳;下身一条单薄的裆裤,脚蹬一双破布鞋,蓬头垢面,鼻涕邋遢地在麦场上溜达。

村里游玩的孩子发现这个疯子后,不远不近地跟在他的后面,嬉笑捉弄他,有胆大的孩子捡起地上的土块,向疯子头上、身上抛去,挨打的疯子低着头、缩着脖颈,也不反抗。因疯子来路不明,大队书记怕他冻死在村中后承担责任,于是,安排人用手扶拖拉机将他拉到十几里之外的地方去了,没想到当晚他又回来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这个傻小子冻死在了麦场里。村干部赶紧叫人把他的尸体临时埋在路边的羊圈旁,并设法与他的家人联系。

自从路边多了一个坟包后,这条路就开始“闹鬼”不太平了,频频发生一些令人揣摩不透、匪夷所思的故事。

我曾经亲眼看到,有的汽车开到这里,突然熄火,怎么也发动不起来,急得司机一身汗;马车走到这儿,牲口莫名其妙地连窜带跳,不是掉头就往回跑,就是站在那里僵持不动,无论怎样抽打,牲口一个劲地嘶叫,就是迈不动步;骑自行车路过这里,不是链子掉了,就是链子断了,要不然骑车人腿一软,“吧嗒”一声摔下车来,再想骑,上不去车,推着走,也不听使唤,只好把车扛在肩上,从路边的河滩绕着过去……

有一回,河北涉县有位姓王的老汉,赶着毛驴车到七一煤矿拉煤。为早点赶回家,王老汉抄近道经过这里。毛驴走着走着,到了坟包旁边时,一个趔趄,突然摔倒了,车上的煤撒了一地。王老汉拼命地抽打趴在地上的驴子,毛驴就是站不起来。我们几个知青赶紧跑过去帮着老汉拉拽,只见毛驴紧闭双眼,喘着粗气,奄奄一息。实在没办法了,王老汉央求我们知青点将这一头驴子和一车煤收下。经过讨价还价,十元钱就从老汉手里把毛驴、驴车、煤买了下来。当时,我们也想多给老汉几个钱,然而实在是无能为力,没有多余的钱给老汉了。

将驴子抬回知青点后,从村里找了一个屠夫,将奄奄一息的驴子给杀了,剔出了百多斤驴肉,驴皮被人拿走,还给了五元钱。我和司务长将挑好的驴肉放进食堂大锅里开始炖煮。从晚上八点一直煮到十一点,三个多小时过后,驴肉还是咬不动。继续煮吧,需要有人看着,不煮吧,这一锅香喷喷的驴肉,明天就吃不上。这时候,其他知情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因劳累一天,我俩的困劲儿也来了,谁也不愿意守候在炉边加班煮肉。经过商量,我俩决定把火封好,回去睡觉,让锅似开非开,慢慢煮、慢慢地炖。心想,咕嘟一夜,明天一早,驴肉肯定就烂了,甚至连骨头都能变酥。

凌晨四时多,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突然有人急促地敲起门来,嘴里大声地喊道:“快起来,厨房着火了。”大家一骨碌爬起来,边穿衣服边向外跑。此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胶皮的味道,越接近食堂,气味越浓烈。食堂房顶的烟囱呼呼地冒着黑烟。原来,炉火已经把大铁锅里面的水熬干了,好端端的一锅驴肉被铁锅烙得黑尔吧唧的,成了一锅肉木炭,冒着烟呛得人睁不开眼。我一个箭步跑到灶台,快速把锅端了下来,一面清理着锅里的残骸,一面向同事们解释着,“都怨我,没把火封严,对不起大家了”。

看着馋涎欲滴的同事,想着他们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我的心里十分内疚。要知道,在那个依靠工分算工值的艰苦岁月,大家多么渴望能够吃到香喷喷的驴肉,解脱一下饥肠辘辘的胃口, 然而,由于我的失职,让大家想吃点肉的愿望, 顷刻之间化为了泡影。

事过之后也很庆幸,虽然没有吃上香喷喷的驴肉,但是,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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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花的岁月散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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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不等容颜烂漫,也不等我的好好欣赏,便被接连的几场大雨给冲散了,然后风也跟着打了几个滚子,这些美丽的清魂彻底凋谢了,梦浅了,心淡了……

还有什么值得去留恋?是地上的余香,五颜六色的碎落花瓣,含着岁月的细腻,静静地等待整个世界的葱葱翠翠。

唤醒的翅膀朝圣生命的风尘仆仆,魅力在拼搏中赢得青睐的目光,没有长足的依然想要去远行,更何况我还有一双脚步,不要停下来,年华就是一眨眼的距离,喘息之间枫叶跟着红了,你不长吁短叹岁月醉了……

花开花落昔年同,岁岁年年人不同,人与花之间是思想与灵魂的交替,你可以爱我,但是不要等我。

没有花的岁月不知道有多么的枯燥,干巴巴的就像一张皱了的纸,生活估计也丢了精致。

美,就是这个样子,没有距离,只有彼此的欣赏,真的喜欢,瑕疵都是宠爱。

有谁知道那些落到地上的花瓣是怎样一种情愫?如果你肯俯下身去就会听到喃喃细语,我走了只是为了来年春天牵着你的手,那时节你一定要好好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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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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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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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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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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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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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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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心灵苦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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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苦旅

作者:麻秀甲

刀剑钝了,得拿在磨刀石上滚几转;脑瓜钝了,得在纸堆里钻几钻;心若钝了,以其在家等待用宁静来治愈,倒不如来一次心灵的苦旅,朝山拜水,汲取大地之浩然正气,洗净铅华,丰盈自我,纯净六根。

一、带心上路

微带细雨的天气,总有点拔凉拔凉的感觉。都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其实只要带一个等字的事都是一种煎熬。六点半就从宿舍出发,到了候车处等了近一个时辰,大巴车总是不来。在我还处在盼星星盼月亮之际,押车员打来电话叫我稍等片刻就好,因为在等人耽搁了20来分钟。

等就等吧,反正急也没用。时间就在等待中逝去,岁月就在期盼中枯黄。

当戴在手上的情侣表的时间定格在八点差一刻时,车来了。带上行李上车找个位置坐下来,看着窗外任性飞洒的春雨,我在心里暗暗窃喜,幸好昨晚有先见之明_穿上了爱人给买的保暖内衣,要不然……。司机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吃牛肉粉了,今天不啰嗦。当车行驶至那截我不知名的路段时,只见对岸的山巅云雾缭绕,没过树顶的白烟正一步一步往前冲。公路线下是一片断崖,曲曲折折的大河犹如一条长蛇把两岸分割得如此匀称,滔滔江水在吐露着信子。

高速路上,车极速奔驰,只见两岸连绵起伏的群山在拼命地往后退,美丽春景的错过只在一念之间。其实,人生的道路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说,有时候等待未必都是坏事。生活的节奏本来就快,也许我们在不停地赶路中,我们因为没有注意两岸的风景而错过了美丽。

二、苗疆春景

车轮在不停地向前滚动,公路两旁的青山在不停地往后倒退,车位上的我在不停地打盹。雨后初晴的天空有了一丝丝的明朗,被云雾包裹着的太阳露出了娇羞的脸蛋,像似一个可爱的襁褓躺在摇篮里跟妈妈微笑一样。

顺手用车窗帘抹去玻璃窗上的水汽,一座座错落有致、优雅宁静的木楼映入了我的眼帘。这些依山傍水的建筑群很有民族文化特色,尤其是镶嵌在楼顶中间的那对水牛角,匀称而别致,这勾起了我对民族图腾崇拜那段简史的回忆。作为苗族知青,在此我不得不向世人简介一下自己的民族,以澄清其它民族对我们的偏见与误会。

苗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酒文化一直贯穿着这个民族的始终。苗族人民重情重义、热情好客,豪爽直快,待人晓之以理。历史上,他们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带。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是生息敷衍的最佳之地。在蚩尤对战尧舜禹的战争中,虽然苗族小伙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战场上的苗族武士骁勇善战,但因寡不敌众输掉了战争,最终被赶至贵、广、云、桂、浙等荒蛮之地,被认定为蛮夷之族。今天提起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挑起苗、汉两家的矛盾,而是要让我们记住自己的民族史,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哲学问题,以便更加去热爱自己的民族和同胞。作为苗族后裔,在这个民族文化濒临灭绝之际,我们要勇于担起拯救民族文化的责任。

苗文化源远流长,星河璀璨。苗医骨科独树一帜,可堪称民族医药史上的一朵奇葩;苗绣花纹精致图案精美,每一针一线无不透漏出这个民族的智慧与气息;苗族小伙在刀山火海驰骋的技艺惊叹四方;苗银装饰华丽而不谄媚;苗家的儿女热情奔放,不管何时何地,都能把眼前的事物作为素材唱起悠扬的歌谣来;……,数不胜数的苗家优秀文化,不胜枚举的民族风情在我脑海里飘荡。在苗家文化的星河里,我认为苗家的对唱歌谣是最经典的。它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文法和文学表现手法,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民族情感,正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一般绚烂,而作为写手的我辈是没发参透的。

高速路上,车来车往,窗外的自然美景也带走了我的倦意。苍翠的松柏在风中向我这个旅客示意友好,连绵群山上的白雾正大片迁徙,山麓下绿油油的江水里,调皮的野鸭在欢快的戏水,真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好一派春意浓浓的苗疆春景。

三、街中趣事

淫雨霏霏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去吃饭。未打伞,霏霏淫雨布满了横架在鼻梁上的镜片,慢慢的,我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随便进了一家菜馆小店便坐了下来。

“老板,炒个笋尖。”

“现在还不能吃饭。”

“为什么?”

“你看看,才9点过。饭还没有熟。来一碗砂锅粉怎么样?”

“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那您稍等,十分钟就好。”

“客官,您的砂锅粉弄好了。”

“谢谢!”

看着还在碗里滚烫的粉汤直冒热气,一种催人食欲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在无意识里直吞口水。轻挑几根入嘴,味道还真不一般,怪不得一提苗疆,首谈酸汤。这种味道是其它民族无法复制的,就像国酒茅台一样,除了仁怀就造不出来是同一个道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宽阔的街道公路上车水马龙,公路两旁人头孱孱,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我加快步伐走进菜市场里的包子铺。

“有豆沙包吗?”

“有,你要多少?”

“多少钱一个?”

“一元一个。”

“一元一个?那么贵啊?”

“不信你可以到街上去问啊,我没有骗你。”

“你们这里行啊!改天我也开个包子铺去。呵呵,给我装四块钱的。”

物价在上涨,意味着人民币在贬值,购买力在下降。唉,大学生的价值又何尝不是呢? 吃着热腾腾的包子,向着驻地走去。在一嚼一品中,这包子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都往同一家包子铺赶的时光。糯中带细,厚实圆润,好吃。

四、踏上归程

又是熟悉的车站,依旧是排着长队购票的大堆人马,只是我换了一个购票的窗口。

腿站得酸到了极点,忍着酸痛买到了晚上九点的列车票。走出购票大厅,用一张10元的残币称了一斤麥李子,找一家餐馆要上一碗半豆腐吃,结果被辣得够呛。坐在凳子上回想今天的站程,才猎场走到客车站20来分钟,等公交半个多小时,站公交半个多小时,购票排了近一小时,时间还是长的。想着想着,出门人,不能饿肚子。“老板,再来个大白菜。”“好呢!”总之,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吃饱了好赶路。

从五点过等到八点半,九点零二启程,十一点半下列车,两个小时的士到TR火车站,从TR火车站到JJ Hotel,从JJ Hotel折回AQ Hotel,脚底在冒水,身上在冒油,头上在下雨,衣裤全身湿透。不过还好,今晚不用满街跑了。

哎,一个曾经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突然之间变得如此的陌生。立体式的改造,整个城市的原貌已面目全非。仔细想想,满街跑也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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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你还愿意和她一起去优雅吗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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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愿意和她一起去优雅吗?

已经过了用餐时间,小村里寥落的灯火也次第亮了起来,间或传来村里狗的叫声。从华瀛宾馆三楼,拉来窗帘看看逐渐暗下来的天色,玻璃窗外夜的黑与白昼的亮正渐渐交融。黄昏并不忙碌,小村安详在此刻渐渐凸出轮廓。

该吃饭了。她还是不想走。只想缠着你,倚在你坚实的臂膀,享受你甜甜的吻。

下了仄仄楼梯,走在静谧的小村,村子里静悄悄的,不多的人,灯光幽暗而缠绵。走了几个地方,终于看到一个有些品位地方,名叫开元坊,它的霓虹灯在小村里各位醒目,一个圆圆的大风车缓慢的转着,给小村带来时尚和异域风情。空气里飘散的好像薰衣草的芳香。

不知为什么,今天的珠江啤酒格外清爽。你特意点的黄鱼,浓香可口。西芹百合白绿相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鱿鱼丝掺杂着树菇,泛着浓郁而鲜亮的色彩。看着这桌美味,她想有心陪你同醉。可是两瓶珠江之后你怎么也不肯再要了。你说出的理由,让她心跳脸红。

就那样,接着你的目光。都说小眼睛的人温文而雅,似乎有一些道理。你的眼睛不大,可是她特别喜欢你目光的抚摸。你笑起来,眼睛有点弯。她因此想起周润发的嘴,像一弯温月,渐渐打开的笑靥,温和而安详。于是,她笑了。

她依旧戴着墨绿色蓝田玉镯,和你对饮珠江啤酒的时候,那玉镯在手臂上来来回回滑落,碰在酒杯时,发出清脆的叮当声,引来你的侧目。知道自己不是很瘦的手臂,没有骨感的质美,却极其欢喜了这份沉甸甸的实在与淡雅的精致。一身枣红的衣服,配上黑色丝质披肩,那是为你而容。高跟凉鞋随着你一路踏着青石板,走在小村的深巷,她喜欢一步一声的敲击,敲击发出的嗒嗒声给她带来心无旁骛的坚定。

慢慢地对饮,用淡定的眼光来看周围。小村里似乎一切都不在一切之内。唯独对面坐着你。

有时候你会责怪她的摸不着边际。难道你不清楚她的眼光早已波澜不惊了吗?眉目之间的故事该是耐人寻味的,也许你并不需要去读懂。你只要知道,不会为谁而改变,这是爱着的最好方式。身上的安静淡然,你也早已嗅觉。

一个四十岁以上的成熟女人。她有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品位,喜欢一切简洁的物品,在红尘中艰难却优雅地活着。她能神情自若地成熟,可以清雅脱俗如仙子。她依然可以是女神姐姐。那是她前世积淀千年修来的浪漫。

记得曾经与你一起在绿岛享用咖啡,那淡紫的颜色明快而艳丽。表现出那么一份热情,让人喜欢。用勺子轻轻搅拌,周围变氤氲着淡淡的清香,喝一口到嘴里,到舌尖,再到舌根,将香味慢慢咽下。

此时,可以看到外面零碎的灯火和偶尔路过的行人。有些微风。小村里很多古老的树,千年古榕树和秋枫,满身的斑驳,透视出岁月的沧桑。

你说该走了。这时,很想被你握在手心的,感受一份真正拥有。

抛开世俗的烦琐,享受这静憩的片刻。安宁在每一个毛孔中不声不响。

因为文字,因为内心的渴求,两个应该相遇又相知的人,总会以最自然的方式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

寂静的小桥上,你和她慢慢走来,会不会扰了鱼儿从沉睡醒来?

今夜无月,只有几个极亮的星星挂在高高的夜空。不知名的虫子声弹唱开元坊街口的红灯笼。搅拌着乡村夜的静谧。

有星的夜晚,从华瀛三楼那扇窗里,透彻一抹桔黄。它撩动你动心底最后一抹温柔。

在这个世界上,有你看得到的风景,有你看不到的风景。一切的偶然中都包含着必然,两颗心背负太多的俗世风尘。

而你,还愿意和她一起去优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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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莫高窟五年级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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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窟大家应该是久闻大名了,可对莫高窟的来历不知大家有何了解?原来莫高窟是由公元366年乐尊和尚来到鸣沙山与三危山之间,忽然看到太阳金光四射,照射在石壁上,好像有上千樽佛同时出现。

乐尊和尚便开始在石壁上建造洞窟,在里面修行。后来开洞窟的人逐渐增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形成了现在的莫高窟。

在参观莫高窟的过程中,听着导游阿姨的介绍,我感触很多。看到的壁画很多被风化,有很多被曾经的外国冒险家买走。其中斯坦因就在1907年时,从王道士手中以很少的价钱买走了莫高窟非常多的文物。根据考证,现在只有四分之一的文物保存在中国了。

再来说说壁画吧!如果要说我最喜欢的就要数佛祖涅槃的这幅了。因为壁画上画着佛祖涅槃后,世间变的非常美好。树上长的不是树叶,而是绣着美丽花纹的衣裳和可口的食物,人世间也没有了战争,变成了极乐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坐在回程的车上我就睡着了,那些美丽的壁画一幅幅走进了我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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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蝈蝈绿蜻蜓散文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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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醒还是梦,脚步轻轻,树影交错,古旧的阳光静静地照在我童年的墙壁上,多少年来,阳光总是这样地照着久远的土墙和墙后那串尘封的日子。

那是些怎样的日子呢?,有客人会从远方赶来,是什么亲戚呢?谁又晓得。

天又是怎么了!出奇的蓝,要不是火辣辣的太阳烙在背上,我简直要轻轻地飘起,漫漫地化去,几曾出入,都是这翻情景。

奶奶发髻整洁地端坐在炕上,一刀一刀地切着翠绿的韭菜,韭菜纤细而辛辣。记意中奶奶就是这样,不停地用刀切开一个个寂寞的日子,和日子里酸酸甜甜的故事,每每让人心中多一份盼望。那个时候日子过得很慢,唯有客人的到来,才能把生活照亮。

井水是哇凉哇凉的,却说那顶花带刺的黄瓜,吸足了大地的水分与精华,夏天究竟是什么味道哇?尝一口黄瓜便知。一阵清风从后窗户袭来,是什么鸟在叫啊!叫声窜屋而过,尖厉而明亮。客人为什么总是姗姗地来迟呢?

午饭已过,客人还是不见踪影,经不住外边的诱惑便飞出家门,那是个多脏的孩子呢?和我一样,为一只闪闪发光的绿蜻蜓所招引,在赤热的阳光下挥汗奔跑。蜻蜓飞飞落落,与我们若近若离,最后飞过了高高的房顶。“翻过去就是‘南山’了!”那孩子十分真切地嚷着。“南山”!“南山?”,奶奶曾提起过,满山的花红艳艳的,是神仙居住的地方,谁不想看一看呢!尽管心里有些不安,可还是一路与那个孩子追随而去。

草地空旷悠远,嫣花点点,微微而动,哪里还寻得到绿蜻蜓的影子。童话早已被阵阵热浪煮沸。

绿簇繁茂被一串新奇的声音刺破,寻声觅去,那孩子禁不住喜形于色“逮住了!”却是一只又肥又大的红蝈蝈。久久地贮立,痴痴地张望,道不清的魂牵梦绕!

夕阳依旧暖洋洋地烙在背上,影子越走越长,长得像一条路,通向炊烟袅袅的家中,半矮的土墙披着粉红色的晚纱,奶奶早已遥遥地守望在哪里,亦真亦幻。

饥肠噜噜的我回到家时,已是星光点点,万家灯火时分。客人呢,早已是人去屋空,正跋涉在夜的归途里。我启盼的陌生人啊!世间的事由谁来安排,此去定是岁月悠远,彼此依旧,再无相识!

三十年过去了,韭菜的浓郁总是让我缠绵,每一个夏天我总是把黄瓜嚼成一段段青翠的往事。冥冥之中一道绿色的闪电又总是划过我悠长的思絮,又是谁的嘱托?三十年,一路苦苦地跋涉。谁能告诉我:“南山”的绿蜻蜓在哪里?一个梦还需生长多少年!我是怎样地哄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的仲夏之夜呢!

终于有一天夜里,半矮的土墙内,红蝈蝈叫了,那声音清脆明亮,碗若当初,三十年我如梦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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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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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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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大兴安岭的马齿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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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肆虐的埃博拉病毒,夺去了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其中包括为病人治病的好多医生在内,人们无不为之震惊和遗憾。埃博拉感染者的症状,发热、高烧、器官衰竭、口鼻眼耳等处流血,有点儿像鼠疫(流行性出血热),死亡率很高。世界各国的医生们正在探究治疗此病的有效药物。笔者由此想起了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这个纯天然的医药大宝库,在这个大宝库里,不乏有很多神奇的药物,清热、解毒、止血、散瘀、消肿等是它们的强项。它们就在我们的身边儿,齿笕就是路边儿、土丘、自留地儿等随处可见的药、食两用,开着黄色或橙色小花的一种草本植物。

马齿笕的俗名很多,地域的不同俗名也不同,人们根据这种植物的习性、形状、口感等而为它取名,如:这种植物特别能“贮水”,茎叶多汁,因而特别耐旱,适应环境的能力特别强,有人称它为长命菜、安乐菜。这种植物的叶子形状有点儿像马的牙齿,肉墩墩的在光线下闪着亮光,有人称它为马齿笕。这种植物的“串根”生长方式,形成了一堆堆、一串串、一簇簇、乱蓬蓬的形状,有人称它为狮子草、五行草。这种植物的随味性很强,可以烹饪出很多的菜肴,有人称它为酸米菜、麻子菜、麻生菜等。

1960年灾荒时期,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还不能生产粮食,人们只能依靠“供应粮”维持生活,那时期,家家户户人口都比较多,没有计划生育的约束,“供应粮”根本不够吃,有的人家把下一个月的供应粮食都“预支”完毕了。于是,人们把眼光落在山野菜上,在山野菜的“菜谱”里有,老山芹、四叶菜、老鸹膀子、燕子尾、猪牙草、猪毛草、返魂草、牛蹄菜、蛰麻子、鸭子嘴儿、水芹菜、马齿笕、小灰菜、大荆、萱草、山菠菜、山白菜、山韭菜等。笔者在家里男孩子是老大,采集野菜是首当其冲的事儿,为了避免采错野菜,每次上山笔者都要悄悄地拿着好多颗“真货”,在山坡、山脚、小溪两侧、土丘、简易路旁,用手里的“真货”对比着采集山野菜,为以后独立采集山野菜,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比较省力气的山野菜就数老山芹和马齿笕了,采集用时少数量多,结余下的时间就用来满山乱跑,顺着山坡滑溜溜喽。至今,笔者少年时代,那采集山野菜时的乐趣,顽皮的形象还记忆犹新,难以忘怀,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能食用的山野菜名字,笔者一口气还能说出十几种呐。

笔者的一个朋友,是小镇医院中医科的大夫,据他介绍说,马齿笕的药用价值还很高呢,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毒、止血、散瘀消肿。医生们利用马齿笕的这些功能,用来治疗各种炎症,如肠炎、细菌性痢疾、阑尾炎、钩虫病、功能性子宫出血、痔疮出血、外敷可以治疗疔疮、痈疽等。最近有消息说,马齿笕还有保护心血管,防治冠心病的功效呢,因为马齿笕含有丰富的钾盐、黄酮类、生物碱等药理成分,从而减轻心脏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达到保护心脏、减缓心率之目的,有延年益寿的作用呢。

马齿笕的食用方法很多,将采集来的马齿笕去根洗净,可以直接配肉炒着吃,还可以飞水后切碎与其它青菜拌着吃,也可以煲汤、制成馅包饺子、包包子吃。有经验的兴安人儿,在夏季马齿笕鲜嫩时采集后晒干,冬季里用水发开后与猪肉炖着吃,也可以和其它蔬菜混合制成美味菜肴。

笔者少年时期玩过的互拍手游戏,道出了马齿笕的生长形态和它的食用方式,以及马齿笕的保健、防治疾病的功能。内容如下:

“马齿笕,马齿笕,一拽拽出一串串,小小黄花一瓣瓣,肉肉呼呼一片片。你来看,我也看,大打家一起都来看。炒着吃,伴着吃,剁成馅来蒸着吃,你吃我吃他也吃,快快乐乐都——康——健。”

马齿笕这种植物,属于寒凉之品,因此,脾胃虚弱者,大便溏泻者,孕妇忌用,年老体弱者也不宜多吃马齿笕或谨慎食用。健康的人儿在炎热的夏、秋两季,食用马齿笕可以排出湿气,解暑降温,减轻心脏负担,令人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哩。

马齿笕这种植物在我国各地都有它们的身影,虽然它的茎杆儿软绵绵的贴着地面儿,马齿状的小肉质叶片貌不惊人,开出的小小黄色的花儿,实在不能和牡丹、芍药媲美,给人一种柔弱无力之感,但是,它有着退烧、消炎、止血、散瘀独特的本领,令人对它充满敬意和爱戴。马齿笕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真是大兴安岭东北林区里的又一件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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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散文金色博弈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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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边拦截了一片黄叶。它打着旋儿从我眼前飘落,可能是想去湖面做一艘载梦的小船,只是被我误作了秋风捎来的信笺,才辗转来到我的手上。我把它翻来覆去地瞧,像小时候一样,很仔细,因为我期待从它清晰的脉络中读出一些故事。如果那些故事曾被记在笔记本上,估计现在也该像手中的这片落叶一样,泛黄了。

透过叶子,我把目光探向十几年前的远方,那里的星星很稠、很大、很闪亮,那里的月光很柔、很淡、很清爽,那里的太阳很毒、很辣、很张扬,那里的庄稼很沉、很厚、很硕壮。还有那种庄稼的人,很蛮,很黑,很豪放。现在,他们都被光阴染上一层暖融融的黄,重现于手中这枚黄叶之上。

记忆中,家乡的水稻要到八月上旬结束才能熟透。在这之前,它们一直不慌不忙地生长,任由青翠的稻穗一点一点变黄,这股从容劲儿,凭你种稻人再怎么望眼欲穿地等啊,盼啊,它们也不为所动。田里的水稻就这么矜持地成熟着,但不熟透,它们在等,等一场雨,这似乎是一种仪式,不经过雨水的洗礼,它们非得要拖上几天,绝不轻易熟透。雨水一催,太阳再一照,铺天盖地的金黄,那速度,那气势,让人不得不叹服于大自然的大手笔。

秋天的太阳是很珍贵的,尤其是在秋收这大半个月里,庄稼人怕的就是下雨。如果是连绵不断的雨水,田里的水稻很可能收不回来,水稻收回来了,又要忙着将其晒干,但有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雷阵雨,瞬间便能将人们之前的劳动成果化为乌有。此时,庄稼人敬天,畏天,也随时准备着和天进行一场博弈

叔叔就是那个时候把象棋带回来的。收割水稻是技术活,也是体力活,劳累了一个上午,中午本该是大伙儿午休的时候,怎奈中午也是太阳最好之时,叔叔得紧着那点太阳赶快把上午收回来的水稻晒干了,好腾出坝子来摊下午新收回来的水稻。此外,中午也是最容易变天的时候,叔叔得随时观察着天空的表情,稍有不对,立即招呼大家起来和老天爷抢粮食。没有象棋之前,叔叔一个人守天气,晒水稻,实在累及了就去床上躺会儿,有时一不小心睡过去了,醒来时坝子上的粮食已被雨水浇了个透。有象棋以后,我和爸爸陪叔叔一起晒粮食,观天象,从此,秋收在我的记忆中不再只是苦和累,还有趣味和感动。

棋盘和棋子都是木头做的,也呈现出淡淡的黄,正好和这季节相得益彰。我们三人约定的规则是,两两对弈,谁输了谁就去翻晒晾在外面的水稻,顺便观察一下天气状况,赢的人和另一个人继续对弈。如果不出特殊情况,一局棋通常下半个小时,刚好可以翻晒水稻两次。

叔叔跟爸爸下棋和跟我下棋不一样。跟爸爸下棋他一定要争个输赢,有时争论得厉害了像吵架一样,百米外都能听见他们争辩的声音。和我下棋时,叔叔是很安静的,我也安静,两个人悄悄地就完成了一次对弈,也完成了叔叔落败爸爸替补的交接。

叔叔是我的象棋师傅,教我下棋时他说过一段话,让我一直对他佩服至今,叔叔说:“象棋起步无非四种:第一种是举炮,这种人优点是充满干劲,活力十足,一心只顾向前冲,缺点是冲动,沉不住气,容易坏事。第二种是上兵,这种人还不会下棋,见兵多,行动又有诸多限制,就随意弄几个去送死,美其名曰开路先锋,这样的人虽不懂算计,倒是狠得下心。第三种是上马,这种人谨慎保守,绝不轻易做没把握的事,但做事犹豫,缺乏果断。第四种是上象,更保守,像,蜗牛一样时刻背个保护壳在身上,只会防守,不懂进攻。”这段话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高深莫测了,所以后来的十几年里,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想要去验证这段话的准确性。

单是从这段领悟就能知道叔叔是很聪明的,至于当初刚学下棋的我为什么总能赢过师傅,以我现在的理解来看,可能是叔叔想鼓励一下我这个徒弟,也可能是叔叔舍不得我去外面晒太阳。

我打败叔叔以后,就和爸爸在屋内讨论叔叔的棋艺,叔叔拿着竹耙在外面翻水稻,竹耙在水泥地上摩擦出哗哗的声响,混着水稻被翻动时的沙沙声,听着心里有种淡淡的喜悦和心安。不像烈日晒裂竹竿的声音,砰地一下,刺破空气中的热浪闯入耳际,尖锐而突兀。不过,太阳虽霸道,竹子更坚韧,就算被剖了腹,它也顽强地活着,只是那样的竹子走了形,用处不大,一般只能当柴烧。

在棋盘上,叔叔和爸爸都不是甘愿认输的人,叔叔输了会说:“这局是我让你的,再来!”爸爸输了会说:“都是你抽烟,熏得我眼花缭乱看不清楚,再来!”于是原本定好的规则打破了,我常常都只能当个意醉神迷的看客,暗暗在心里盘算他们下一步会怎么走,遇到困境了该怎么破,只是他们的招式往往都在我的意料之外。

“将军——”那时的我最爱听这两个字,以为谁先将军谁就占优势,本来看得迷糊,这俩字一出,我就“豁然开朗”了。后来我才知道,“将军”只是开始,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呢。叔叔很会设局,总能不经意间抛出一两个看似重要的棋子给爸爸,还一边装出一副心痛不已的样子,甚至假意闹悔棋,以此消除爸爸的防备之心,让骄傲大意的爸爸落入他早已设好的圈套。上了几次当的爸爸终于识破了叔叔的路数,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一局棋,三个人,三种心思。爸爸盘算着怎么赢叔叔,叔叔思索着怎么将爸爸打成光杆司令,我呢,感觉谁处于劣势就想要帮谁扭转乾坤,当然,只是想想而已。

当棋盘上双方棋子所剩无几的时候,我基本就能判断局势了。一次,在棋盘上僵持了很久的爸爸和叔叔终于开始进攻,相互连续吃掉对方一系列棋子以后,使得原本复杂难懂的局势一下子明了起来。双方士相不在,爸爸马踏中宫,三个卒子过河,其中两个齐头并进,相互照应,车在一旁虎视耽耽,叔叔的情况看起来不容乐观,幸好叔叔的车马炮尚存,且位置都不错,若心思缜密,攻击迅猛,还有机会赢棋,若是慢了一步也必输无疑。该到叔叔走棋了,叔叔却迟迟没有动手,思索间,习惯性地抽出一根烟点燃。瞧这剑拔弩张的气势,我不禁为叔叔捏了把汗,也积极思索着对策。这时,爸爸笑呵呵地说:“哥,不着急,慢慢想,我先去翻一翻谷子。”

爸爸刚起身伸了个懒腰,忽然大叫一声:“不好!”不知什么时候,天空明晃晃的太阳说不见就不见了,乌云黑压压的一片涌动而来,肆虐的狂风卷起竹叶漫天飞舞。

“快起来,抢天冬雨了。”爸爸一边操家伙收拢水稻,一边大声吆喝着。

这才是一场真正的战役,和老天爷比速度,可比观棋局惊心动魄多了。一家人,无论老少,只要使得上劲的,全部赶上战场。爷爷和婶婶负责清扫,爸爸负责装载,叔叔和大伯负责运送,屋内屋外顿时一片混乱,人来人往,脚步匆匆。我人小,不能担也不能抬,只能端个簸箕一点点地往箩筐里装粮食,装满了就让叔叔挑进屋里去。

“快点快点,雨马上就到了。”爷爷抬头看了看天,催促着。

“大嫂,去把遮雨篷准备好。”叔叔挑着满满一担水稻健步如飞,还不忘嘱咐婶婶做两手准备。

“雪雪,去把所有箩筐全部拿出来摆好。”爸爸扯着嗓门对我吼道。

风依旧毫无章法地刮着,四处尘土飞扬,落叶乱舞,竹林里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竹竿断裂声,声声穿心而过。沉闷的黑暗中,轰鸣的雷声也由远及近,仿佛真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快一点!再快一点!每个人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赶在大雨来临之前将粮食全部抢进屋里。

十几分钟后,斗大的雨点砸落下来,此时,屋外的粮食已经完全被我们转移到屋里,看着墙角下金灿灿的一堆粮食,大伙儿脸上都浮现出欣慰的笑容。与天斗,其乐无穷。斗赢了,更是振奋人心。

望着外面瓢泼似的大雨,爷爷感慨道:“幸亏我们动作快,要是慢了一步,这谷子也收不完啊!”爷爷本是自言自语,我却得意地把这最关键的一步之功记在了自己头上,心想:如果没有我帮忙,你们肯定收不完。高兴之余,我这才感觉到自己快累瘫了,于是懒懒地去打来凉水洗掉身上的灰尘,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临睡着前,我似乎听见叔叔吼了声:“幺兄弟,走,将军去——”

爸爸和叔叔有没有继续下完那局棋我不知道,也忘了问。很多年后的今天,隔着这枚黄叶,去看那局棋,那场雨,和那次抢收的经历,它们都在记忆中闪着金黄色的光芒。

文/凌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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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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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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