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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精选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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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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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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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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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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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秋雨散文--阳关雪

全文共 2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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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一为文人,便无足观。文官之显赫,在官而不在文,他们作为文人的一面,在官场也是无足观的。但是事情又很怪异,当峨冠博带早已零落成泥之后,一杆竹管笔偶尔涂划的诗文,竟能镌刻山河,雕镂人心,永不漫漶。

我曾有缘,在黄昏的江船上仰望过白帝城,顶着浓冽的秋霜登临过黄鹤楼,还在一个冬夜摸到了寒山寺。我的周围,人头济济,差不多绝大多数人的心头,都回荡着那几首不必引述的诗。人们来寻景,更来寻诗。这些诗,他们在孩提时代就能背诵。孩子们的想象,诚恳而逼真。因此,这些城,这些楼,这些寺,早在心头自行搭建。待到年长,当他们刚刚意识到有足够脚力的时候,也就给自己负上了一笔沉重的宿债,焦渴地企盼着对诗境实地的踏访。为童年,为历史,为许多无法言传的原因。有时候,这种焦渴,简直就像对失落的故乡的寻找,对离散的亲人的查访。

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

今天,我冲着王维的那首《渭城曲》,去寻阳关了。出发前曾在下榻的县城向老者打听,回答是:“路又远,也没什么好看的,倒是有一些文人辛辛苦苦找去。”

老者抬头看天,又说:“这一时下不停,别去受这个苦了。”我向他鞠了一躬,转身钻进雪里。

一走出小小的县城,便是沙漠。除了茫茫一片雪白,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皱折也找不到。在别地赶路,总要每一段为自己找一个目标,盯着一棵树,赶过去,然后再盯着一块石头,赶过去。在这里,睁疼了眼也看不见一个目标,哪怕是一片枯叶,一个黑点。于是,只好抬起头来看天。从未见过这样完整的天,一点也没有被吞食,边沿全是挺展展的,紧扎扎地把大地罩了个严实。有这样的地,天才叫天。

有这样的天,地才叫地。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侏儒也变成了巨人。在这样的天地中独个儿行走,巨人也变成了侏儒。

天竟晴了,风也停了,阳光很好。没想到沙漠中的雪化得这样快,才片刻,地上已见斑斑沙底,却不见湿痕。天边渐渐飘出几缕烟迹,并不动,却在加深,疑惑半晌,才发现,那是刚刚化雪的山脊。

地上的凹凸已成了一种令人惊骇的铺陈,只可能有一种理解:那全是远年的坟堆。

这里离县城已经很远,不大会成为城里人的丧葬之地。这些坟堆被风雪所蚀,因年岁而坍,枯瘦萧条,显然从未有人祭扫。它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排列得又是那么密呢?只可能有一种理解:这里是古战场。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坟堆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艾略特的《荒原》。这里正是中华历史的荒原:如雨的马蹄,如雷的呐喊,如注的热血。中原慈母的白发,江南春闺的遥望,湖湘稚儿的夜哭。故乡柳荫下的诀别,将军圆睁的怒目,猎猎于朔风中的军旗。随着一阵烟尘,又一阵烟尘,都飘散远去。我相信,死者临亡时都是面向朔北敌阵的;我相信,他们又很想在最后一刻回过头来,给熟悉的土地投注一个目光。于是,他们扭曲地倒下了,化作沙堆一座。

这繁星般的沙堆,不知有没有换来史官们的半行墨迹?史官们把卷帙一片片翻过,于是,这块土地也有了一层层的沉埋。堆积如山的二十五史,写在这个荒原上的篇页还算是比较光彩的,因为这儿毕竟是历代王国的边远地带,长久担负着保卫华夏疆域的使命。所以,这些沙堆还站立得较为自在,这些篇页也还能哗哗作响。

就像干寒单调的土地一样,出现在西北边陲的历史命题也比较单纯。在中原内地就不同了,山重水复、花草掩荫,岁月的迷宫会让最清醒的头脑胀得发昏,晨钟暮鼓的音响总是那样的诡秘和乖戾。那儿,没有这么大大咧咧铺张开的沙堆,一切都在重重美景中发闷,无数不知为何而死的怨魂,只能悲愤懊丧地深潜地底。不像这儿,能够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0世纪的脚步去匆匆抚摩。

远处已有树影。急步赶去,树下有水流,沙地也有了高低坡斜。登上一个坡,猛一抬头,看见不远的山峰上有荒落的土墩一座,我凭直觉确信,这便是阳关了。

树愈来愈多,开始有房舍出现。这是对的,重要关隘所在,屯扎兵马之地,不能没有这一些。转几个弯,再直上一道沙坡,爬到土墩底下,四处寻找,近旁正有一碑,上刻“阳关古址”四字。

这是一个俯瞰四野的制高点。西北风浩荡万里,直扑而来,踉跄几步,方才站住。脚是站住了,却分明听到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鼻子一定是立即冻红了的。呵一口热气到手掌,捂住双耳用力蹦跳几下,才定下心来睁眼。这儿的雪没有化,当然不会化。所谓古址,已经没有什么故迹,只有近处的烽火台还在,这就是刚才在下面看到的土墩。土墩已坍了大半,可以看见一层层泥沙,一层层苇草,苇草飘扬出来,在千年之后的寒风中抖动。眼下是西北的群山,都积着雪,层层叠叠,直伸天际。任何站立在这儿的人,都会感觉到自己是站在大海边的礁石上,那些山,全是冰海冻浪。

王维实在是温厚到了极点。对于这么一个阳关,他的笔底仍然不露凌厉惊骇之色,而只是缠绵淡雅地写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他瞟了一眼渭城客舍窗外青青的柳色,看了看友人已打点好的行囊,微笑着举起了酒壶。再来一杯吧,阳关之外,就找不到可以这样对饮畅谈的老朋友了。这杯酒,友人一定是毫不推却,一饮而尽的。

这便是唐人风范。他们多半不会洒泪悲叹,执袂劝阻。他们的目光放得很远,他们的人生道路铺展得很广。告别是经常的,步履是放达的。这种风范,在李白、高适、岑参那里,焕发得越加豪迈。在南北各地的古代造像中,唐人造像一看便可识认,形体那么健美,目光那么平静,神采那么自信。在欧洲看蒙娜丽莎的微笑,你立即就能感受,这种恬然的自信只属于那些真正从中世纪的梦魇中苏醒、对前途挺有把握的艺术家们。唐人造像中的微笑,只会更沉着、更安详。在欧洲,这些艺术家们翻天覆地地闹腾了好一阵子,固执地要把微笑输送进历史的魂魄。谁都能计算,他们的事情发生在唐代之后多少年。而唐代,却没有把它的属于艺术家的自信延续久远。阳关的风雪,竟愈见凄迷。

王维诗画皆称一绝,莱辛等西方哲人反复讨论过的诗与画的界线,在他是可以随脚出入的。但是,长安的宫殿,只为艺术家们开了一个狭小的边门,允许他们以卑怯侍从的身份躬身而入,去制造一点娱乐。历史老人凛然肃然,扭过头去,颤巍巍地重又迈向三皇五帝的宗谱。这里,不需要艺术闹出太大的局面,不需要对美有太深的寄托。

于是,九州的画风随之黯然。阳关,再也难于享用温醇的诗句。西出阳关的文人还是有的,只是大多成了谪官逐臣。

即便是土墩、是石城,也受不住这么多叹息的吹拂,阳关坍弛了,坍弛在一个民族的精神疆域中。它终成废墟,终成荒原。身后,沙坟如潮,身前,寒峰如浪。

谁也不能想象,这儿,一千多年之前,曾经验证过人生的壮美,艺术情怀的弘广。

这儿应该有几声胡笳和羌笛的,音色极美,与自然浑和,夺人心魄。可惜它们后来都成了兵士们心头的哀音。既然一个民族都不忍听闻,它们也就消失在朔风之中。

回去罢,时间已经不早。怕还要下雪。

□选自《文化苦旅》知识出版社·上海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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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繁华最深处散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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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的最深处是什么呢?是对细枝末节的欢喜。有别人去撑繁华场面,自己躲在最深处,悲喜都不值得说。

学生上完最后一堂绘本课,离寒假还有一段时间,接下来的日子会过得比较闲适自由。

哪里也不想去,什么事也不想做,只是睡觉,早上下午都睡觉,还有一些颈椎难受,头疼。时间一下子宽裕之后,我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到了吃饭点,肚子饿感不断增加,似乎整个人和这个胃一样,空落落的。我想,我得首先填满我的胃。冰箱里除了几枚鸡蛋,什么都没有了。

出门去,我得去菜市场买菜。沿着江边骑着单车,小县城的路边也被新楼盘的招贴挤占着。一个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从我身边超过。沿江来往的车辆熙熙攘攘的,远处的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副高云朵。穿过大寺弄,拐过北门路,傍晚时分,夜市的小贩已经在开始搭建棚子整理货架了。繁华的最深处就在这烟火的人间。

走进菜市场,各种各样的蔬果鱼肉琳琅满目。突然觉得物质生活是最易温暖人心的。果然,只有愉悦了我的胃,才可以进而愉悦我的内心。这几日突然想吃一些喜蛋。我就在禽蛋处买了十只,顺便也买了十只松花皮蛋。又想吃苋菜,就再去买了一捆苋菜。看到小龙虾,又想吃小龙虾,就再买一斤,另再买一斤五花肉。差不多了,我就回家。

厨房里忙碌整理,做菜做饭,日子该在这般的忙碌中度过。吃着好吃的,喝着一杯浓浓的绿茶。繁华的最深处是什么呢?是对细枝末节的欢喜。有别人去撑繁华场面,自己躲在最深处,悲喜都不值得说。我的心情怎么能好不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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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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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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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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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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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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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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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偷花贼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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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在放学路上玩耍。自小我就喜欢啊草啊什么的。有时甚至会约上几个调皮的男生去县委偷花,那里有芳香的玫瑰、粉红的月季、馥郁的玉兰花、淡紫的丁香花、娇艳的夹竹桃花、攀岩的蔷薇花,真是花色缤纷,应有尽有。

刚开始,我们只是看看院中的花草。但是有一个男生就提议:这么多漂亮的花,我们光是看怎么能饱眼福?不如这样,我们去县委偷花,把花采回去放在家里看。我刚开始还是有点担心:我们去县委偷花,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其中一个男生就说:“怕什么,出了事,哥们儿给你顶着!”我说:“被抓住了,可不好玩!”另一个男生说:“你呀,胆子太小了。你要是不跟我们一起去偷花,我们都不跟你玩了,把你孤立了。”我因为害怕被孤立,就违心地答应他们的要求。

我也报着一种侥幸心理,反正就这一次,我们的运气也不会差到那个地步,第一次就被抓。只要小心点,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我们抱着侥幸心理,来到了县委的花圃里。我看见满园的芬芳,不禁有些心动。我指着那一簇月季说:“我们就摘月季吧,你们看,那些花好美!”

我话音未落,他们就等不及了。争先恐后跑到种满月季的花圃那边,摘下粉红、大红的月季,他们听到一阵脚步声,我感到很害怕。我说:“你们快走吧,我们要是都被抓住了,后果很严重的,别摘了。他们说:“梦瑶,快摘几朵放在书包里。人来了,可什么花都偷不到了。”

我在慌乱之中摘了几朵淡黄的月季,那两个男生早就翻墙逃跑了,我转眼一看哪里还有他们的踪影?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越来越逼近我。我在极度的恐惧中,闭上了双眼……

只听见一声喝问:“你在那干什么哪?”我吓得说不出话来,手里正捏着一朵月季花。一个精瘦的女人走近了我,继续问道:“你偷了几朵花?”我把头低下,怯懦地说:“我偷了五朵花?”

她不依不饶地说:“你是哪家孩子?是哪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是谁?”她一连串问了我好几个问题,我都保持着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她一下就火了:“你这是什么态度?你不说话,就休想离开!”我哭了起来:“阿姨,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放我回家吧!”

“不行,必须给我写一份保证书。而且认错态度要端正,这样我才能放你回家。如果不写保证书,就带着你去找你家长,叫他们交罚款。”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看见了杨叔叔。他是县委、县政府里面的专职园丁,跟我妈妈是熟人。他对精瘦女人说:“这孩子我认识,只要认错态度好,叫她写个保证书就放她回家吧。如果回家晚了,她爸妈该着急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精瘦的、左手没有手掌的女人是杨叔叔的老婆。

精瘦女人说:“只要她认错态度好,我就原谅她。”杨叔叔和蔼地对我说:“好孩子,谁都会犯错误,只要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杨叔叔会原谅你的。”

我冲他点点头,写了一份保证书,并跟他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来县委偷花了。如果下次再来偷花,任由处置。写完保证书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了。杨叔叔问我:“好孩子,你还没吃饭吧?”我点点头,他从屋里拿出一盒绿豆糕给我。他说:“孩子,你拿着。这是杨叔叔给你的,记住下回可别再犯类似错误。”

我向他告别后,就匆匆回家了。母亲问我问什么回家那么晚,我说我出去玩了。但是我并没有跟母亲交代自己去县委偷花的事情,也不敢说,害怕她责备我。母亲问我吃饭没有,我只好心虚地说我在表姐家,已经吃过饭了。说话的时候,我不敢抬眼看母亲。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我在暗夜中,偷偷打开杨叔叔拿给我的绿豆糕,和着眼泪把绿豆糕吃了,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偷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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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偶尔远行的散文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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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旅行?是暂时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环境,呼吸天空不一样的气息,感受当地不一样的民俗。人生需要旅行,旅途中收获的不仅是单纯的沿途景色,还有灵魂的洗礼,生命因旅行而精彩,而变得有意义。

端午假日,与室友一起背着行囊,踏上了这座潇湘之城——湖南长沙。四个多小时的火车穿越鄂湘边界,也许是旅游使心情格外愉悦,沿路的风景虽单调乏味,却也让我兴奋不已。两盒鸭脖子、一盒鸭翅填补了旅途一直在抗议的胃,满足了嘴馋的愿望。

《史记.天官书》云:“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二十八星宿中轸宿有一附星名为“长沙”,长沙得名于星宿,故又有“星沙”之称。来到长沙这火辣辣的土地,火辣辣的臭豆腐下肚瞬间感受到了世界满满的恶意,对于我这种不能吃辣的人来说简直是非人的折磨丧心病狂,但不得不说长沙臭豆腐果然一绝,“色墨黑,外焦里嫩,鲜而香辣,焦脆而不糊,细嫩而不腻”,令人流连沉醉。

湘水江畔,橘子洲头,岳麓山下,情人滩上,这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没有过多的准备筹划,只有内心火热的激动。行走的年华,抛却烦恼忧愁,赏心悦目,如梦诗行。

走过人潮拥挤的五一广场步行街,长沙是座不夜城,夜晚的长沙,非常符合“星城”的称号,星之所以为星,就是因为有了黑夜的笼罩与庇护。长沙的夜景不应该只用明艳形容,由于时间的冲突,很遗憾无缘于橘子洲头耀眼的烟火,华灯齐放,却与我们错过。没有绝对完美的旅行,有缺憾才会有念想,这段旅程才会更加值得珍惜回味。

庙街、火宫殿,吃臭豆腐、基围虾、干锅日本豆腐、海底捞,发现长沙是座不折不扣的吃货城市。一道菜引出一段故事,食物有酸甜苦辣,亦像人间百态。深夜小巷飘出来的香味给疲倦的游客提供歇脚栖身之所,怀揣着对食物最纯粹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细细咀嚼与狼吞虎咽相结合,三个人的一碗牛肉面,入口爽滑,汤汁鲜美,重要的不是食物有多么精致,而且能与身边的人共同分享品味,不求山珍海味,只求一份陪伴。

五光十色的城市,琉璃的夜景,沾染着缤纷与柔情。去过很多城市,经历着不同的人和事,景与情,旅行能让人卸下往日的浮躁与伪装,旅行是一场别样的风花雪月,是关于读书的对话,在旅行中完成了一次修行,一次蜕变,就像郭子鹰写于《最好的时光在路上》的一句话:“旅行,能让你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

拍下一张照片,再写上日期,配上几句话,刻上“到此一游”的符号。来过的城市,短暂踏足后又转身离去,我们终究也只是在红尘中匆匆一瞥,最美的不是风景,而是陪你看风景的人儿。

我曾想简简单单,做个背包客,潇洒地走一回,但我无法割舍身后的那些牵挂,我想做个漂泊的浪子,但现实不允许我那么自私。偶尔远行,小酌几杯,品尝好吃的,买买纪念品,和好友一起享受疯狂的青春,留下熠熠生辉的印记,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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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只怪当初识人不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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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地质作用 关中地区在漫长的地质历史中历经沧桑,几十亿年的地动山摇和风风雨雨雕塑成了今日的山川面貌。 我们目睹这片土地上的山、丘、梁、塬、河、川、土、石,似乎觉察不出它们有什么变化,几年、几十年的“容颜”依然如故。然,事实并非如此,它在变化着………

步行锻炼,尽情体验“提顶立腰”的感觉,甩开“太极走”的步伐。 人无论是走路还是站立,只要挺胸抬头直起腰来就显得很有精神。看!军营的士兵,踢正步的时候,昂首挺胸,步幅步频都要规范到位,甩手回眸都要统一高度统一方向。看军人列队,齐步行进就是一种精神享受,…

去年的中秋之夜,我怀着一颗缅怀的心,写下了这些文字,不知今年的明月是否还依旧? 中秋之夜,月亮代表我的心。在一个人的烟火里,绽放了所有的情愫。 记得我最爱的一首歌,是徐小凤的《明月千里寄相思》。可是已经很多年没唱了,今天,在中秋烟火绽放的时候,突然想…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只是可惜,此景此情,不太搭哎。“彩宣。”浅笑拉着彩宣走出梁承远的教室所在地,在礼堂徘徊。诺大一个校园,竟然只有她们俩在雪中站立,难道其他人都不知道吗?她们笑着,哭着,闹着,跑着,拼命的不知道想要掩饰些什么。“我给他的爱一直都很安静,这算不算是分手的理由。”彩宣静静的说道。“我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好了,我以为他会是我的终点,我以为我有足够大的勇气去接受,却忘了,那只是我以为,我以为......”彩宣渐渐的失去了理智。“哀莫大于心死。”浅笑缓缓的说道。记得两年前,自己应该也会是这个样子吧,既然到了最后一定要分开,那为什么当初一定要在一起呢。最后,却只有一个人在痛苦。“只能怪我眼瞎,是人是狗分不清。我两年的青春全部都付之一炬了,我恨他,我恨死他了。”彩宣越说越生气,脸上是痛苦的表情。自己两年所付出的感情,对这份爱情所做出的努力,到尽头了,全都是她一个人的灰烬。“彩宣,你不要这个样子,是他配不上你,不是你的错,你这个样子,我也会很难过的。”可是浅笑越是安慰,而彩宣反而哭了出来。“结局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不会是的。”彩宣哭的一发不可收拾。浅笑一时也呆了,因为彩宣很少会像这样子,因为经历太少,所以不知用什么办法让她停止哭泣,这应该算是一个理由吧。“苏浅笑,你怎么把她惹哭了。”韩琦从教室走出来,似笑非笑的说道。“你来干什么?”浅笑话刚出口,就感觉自己是个白痴一样的。“我来干什么?你以为像你一样谈情说爱啊。”韩琦差一点笑出来,这丫头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来学校还能干什么。“给,女孩子哭多了,会不漂亮的。”韩琦走到彩宣面前,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慰女孩子,这件事,自己还是相当擅长的。“谢谢。”彩宣接过纸巾,立即停止了哭泣。韩琦得意的转过头看着浅笑,浅笑瞪着彩宣,这丫头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时至今日,她才知道见色忘友着个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早知道自己也送个纸巾不就得了,弄得自己现在那么丢脸。“大小姐,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浅笑拉起彩宣,看也不看韩琦一眼,就走进教室。韩琦笑了笑,却没有进去教室,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上学还要重要的事情。自从苏浅笑走进教室,楚晗夏就一直盯着浅笑看,直到......“你看够了没?”浅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忍受一秒了,再过一秒的话,她一定会被全班女生秒杀的。“转过来,看着我。”楚晗夏伸手拍了拍浅笑的头。“干嘛。”浅笑无可奈何地转过头来,不过也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没错,他现在仍然是闪闪发光,不过,再也照不进她的心里了。“对不起”晗夏终于鼓起勇气,道歉,对于他这样的一个人,很难,很难。“不用。”浅笑很冷谈的一口回绝他,到现在,自己也很生气,相处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还比不过刚认识的一个同学,停,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同学。“听我说。”晗夏突然抓住浅笑的手。“你干什么”有话好好说啊,他的手段自己是见证过的,不能轻易冒犯的。“你不原谅我的话,我们就一直这样下去,反正我是没有问题的。”晗夏的语气很坚定,虽然自己很无理,明明都是自己的错,以前是,现在还是。“薛晶晶在那里看着呢,还不放手啊。”浅笑不知道自己是用这个理由来约束他,还是用来伤害自己。“你是在找死吗?”楚晗夏握这浅笑的手又紧了几分。“又或者你是在吃醋。”晗夏嘴角仰起一抹高傲的笑,很灿。“两年不见,你还是像从前那么自恋啊。

浅笑突然觉得有些头晕。两年前的事情,其实不是自己不愿意说出来,而是自己记忆也很模糊,根本记不清了,现在只是几个大概罢了。“放开我。”浅笑带着哭腔看着晗夏。“下雪了啊。”班里突然有人喊着,然后很多人都跑了出去看雪。薛晶晶轻蔑的看了一眼外面,下雪有什么好看的,然后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浅笑和晗夏。“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你想忘记,就真的可以忘掉。”晗夏有些突然地问着,其实这个问题,自己很早之前就想要问了,是不是,她早就想要忘记自己了。“你猜啊。”浅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无聊的同个白痴说话。“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浅笑走进晗夏,仰着头问着他,虽然身高不是很搭.“你管我”晗夏低身淡淡的说着。“我才懒得管你。”浅笑背上书包,推了推晗夏。“如果你要忘记我以及关于我的一切,必须要征得我的允许。”晗夏很霸道的说道。说着还向前靠近浅笑。“你觉着这.....”浅笑突然抓住晗夏的衣服,别往前走了,没路了。“这公平吗?”浅笑可怜兮兮的看着晗夏,希望自己的没人接还起点用吧。|“弱者没有资格要求公平。”晗夏轻吻了浅笑的额头,很鬼魅的笑着。“雪下得那么大,我送你回去。”晗夏走出教室,看了看这漫天的大雪,记得和浅笑第一次相遇,也下着雪,那天,雪很美,她也很美。“雪下的好大啊,好像还有扩大的趋势。彩宣,我们走吧,说不定一会下的更大了。”浅笑走到教室门口,“嗯。”彩宣无力的答应着。“看,我找到了一把伞。”晗夏得意的说道,这是从教导处老师那里借来的,说到底还是自己魅力大,老少通吃。“晗夏,我......”愣了半天的薛晶晶终于开口说话,是因为时机到了。“楚晗夏,你还是送薛晶晶吧,我不喜欢打伞。”浅笑一猜就知道薛晶晶想要干什么,前两天她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情,也太过分了,不过说到底,都是为了楚晗夏。既然在两年前,自己和楚晗夏就早已没有关系,那么现在也不要因为他和别人结什么过节。“不喜欢打伞?”晗夏轻轻挑眉,转身便把那把伞扔给了薛晶晶。“那我陪你淋着走好了。”晗夏温婉的笑着。“不....不用了,你走你的就好了,不用管我。”他平时真的很少笑,以至于自己从来不敢逾越他的底线,好吧,我承认,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线是什么。“我不管你,谁管你。”晗夏有些不耐烦,自己说起来应该还是第一次非要和别人一起走。

“你听我的会死啊,我说不用就不用。”浅笑真的想不明白,今天他怎么会那么殷勤,也那么啰嗦,自己和他又没有仇,干嘛纠缠不放。“苏浅笑,你让楚晗夏送一下会死啊。”彩宣静默了半天,直到她真的听不下去了,人家楚晗夏可是大总裁,不送白不送,送了也不会少几斤肉,这件小事,他们俩都争论了半小时了。“你是哪一边的?”浅笑歪着脑袋对着彩宣卖萌。“我不吃这套的。”你这个样子还是留给楚晗夏看吧,彩宣心里默默想到。“那我们还是走吧。”浅笑无可奈何地败给了他们俩,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哪个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走着瞧。“楚晗夏,易彩宣,你们狼狈为奸。”鄙视你们俩,浅笑像是泼妇一样,骂着他们俩,晗夏走着走着,一把揽过浅笑,“有那么严重吗?”低着头看向浅笑。浅笑跑过一个白眼球,什么也没有说。晗夏浅浅的笑着,不管怎么说,现在能够这样陪着她一直走下去,也是一种幸福。是不是只有下雪一直不打伞,才可以白头到老。算了,既然又一次找到了,他这次是无论如何再也不会放手了,只要能够好好的走下去,她爱骂几次就骂几次吧。

“浅笑,我好恨。”彩宣看着浅笑,指尖已经掐入了手心。“你看啊,下雪了,这说明还有人在思念你呢。”天空变得暗灰色起来,一些小片的雪花从天空洒落,浅笑不知道为何,这句话就突然脱口而出,好像,这句话已经说过很多遍,很久之前就说过了。

昨天,这里下我起了下雨,柔软的雨丝落在我的头发上,像一个梨花带雨的少女。我越发的喜欢这样的天气,这样我就可以安静的想你。我想天空也是洞穿了我的心思,否则怎会知道我潮湿的情绪。 好久没有写东西了,这些文字也不听话了,都不知道该怎么组织它们了!

伶仃九泉挂相思, 寂寞百载谁曾知。 三世回眸两相忘, 几层追忆几层痴。 曾经我们都在同一条路上,遇到自以为对的那人,为他痴,为他颠,直到最后为他流下冷的泪,然后全无方寸的微笑、转身,嗤笑已不存在的诺言。 我承认,与你遇见,是我此生最美,也最痛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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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你们成为了我生命中的财富散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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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酷热依旧,晚上却雷雨急骤。今天的我们仿佛就像多样的天气一样,肩负着不同的任务,具有着不同的目标,收获着不同的感想,当我们回头望时,却发现比想象中走的更远。

泪水与喜悦,还是要落进俗套,最想说的一句话还是时间过得好快,五天的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就这样一溜烟地过去了。从开始时的喜悦与满心好奇到如今的习惯和有点不舍,种种感想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五天里,不断加深和重复,从我的心里飘过,难以忘记。这五天的三下乡暑期实践经历,我收获了很多,有美好的友谊,有珍贵的经验,有回忆的童年……

每次,当我想起大家在例会上讨论的情景,我满腔热情;当我想起在每次活动中大家忙碌的身影时,我满怀感动;当我想起小朋友们的笑容时,我满盈开心。成长看似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我知道,我是在经历中体会成长,陪着这群小孩子,跟着这些小伙伴一起成长,这种成长,何其珍贵!

今天虽然是短短的一天,过程的点点滴滴,我仍然历历在目。我是负责第二课堂教小孩子武术的。今天,他们做得很好,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声呐喊,每一个眼神,都在传达着自己的努力,他们取得的进步都是由他们挥洒的汗水所换来的。一遍又一遍的练习让他们汗流浃背,口干舌燥,但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进步让我倍感欣慰,引以为豪。我相信,这群努力奋斗的孩子以后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经过这几天的磨练,我更加坚信:象牙塔里的我们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年轻的我们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仍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因为一个人的价值所在并不在于他得到了什么,而在于他为社会贡献了什么。所以我想在这些孩子成长的路上增添更多美丽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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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未亡城住未亡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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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深藏于心。

── 题记

还记得那时初遇,我们还无忧无虑,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也以为,地久天长不是奢望;曾经也以为,相濡以沫不是妄想。我们斗嘴了十年,别扭了十年,相伴了十年。也一度认为,彼此相依此生双栖。

当初你开玩笑说幸福是苦难的开始,我一笑而过,傻瓜,幸福会长长久久的。你看着我调皮一笑,我只是随便说说嘛。多年后,我想起你眉梢的那抹笑意,眼眶酸涩几欲落泪。

我想大概幸福会被上天嫉妒吧。那天午后,阳光碎碎的撒在地上,岁月静好,年华安详。那天我的世界坍塌陷落,入目满是红色。你走的很安静,没有悲伤,没有不甘。送你的那天,这座城市下了蒙蒙细雨,沉静安谧,就像你,走的无声无息。

我不只一次的想到你,想念你骂我,想念你饭菜的味道,想念你嘴角微挑的笑。思念一层一层,几乎窒息的感觉,原来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重要。爱到画地为牢,爱到情深难放。

我一遍一遍的走曾经你最爱的小路,仿佛你就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静静的,眼眸温柔。偶尔我会听到你问我爱你到什么地步,我认真的说,直到无可救药。抬头泪水已盈满眼眶,终究不是你,终究不是你回来了。

思念是会呼吸的痛,我会不经意间为你准备一副碗筷,不经意间为你挑选你所钟爱的包包。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你,一如当初,我们走过的大街小巷,看过的每一处风景。

若是当初,若是当初…… 我能说出太多若是当初,可终归不是当初,你已不在,独留我一人孤单。我曾想,若是当初,离开的是我;若是当初,不是你推开了我。万事皆空,也好。至少你那时没有历经思念的折磨,余生的苦涩,我一人尝便可。

你就在我心间,天地相隔不过瞬间。你看,心海里的那座城,在回忆里春暖花开。“将来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里,你娶我好吗?”“嗯”你目光灼灼,似乎,那一刹,便已过完了一生。我闭上眼睛,笑的云淡风轻,等我。

心中一座城,一生只一梦,梦中有个你,笑说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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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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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压迫,学者们排挤,又经历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的纷扰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眼前是那么离奇,心里是那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候竟会连回忆也没有。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是激发人们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某人性命,教人看得丑陋祸心。去留学,并碰到了一个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治疗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志: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如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人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的这种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日本的求学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世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的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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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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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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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雪的温度散文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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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走在校园的路上,看着地上缱绻的金黄的梧桐落叶,心中不禁顿生一股诗意:这梧桐叶纷纷洒洒的落下,是不是为了腾出地方儿让栖息呢?然而,枝头的雪终是还未等到 便放假了。

在家听闻了下雪的日子,便不紧不慢的等待起来。

今年的雪终于如期而至。我迫不及待的跑进雪中,展开双臂,看雪落在我的手臂、落在我的肩膀、落在我目所能及和目所不及的一切地方,穿透进每一个即将空灵的微小世界。我满心欢喜的看着手掌上接来的几片雪花,看着它们化作极小的水珠、宛若笑脸。我好奇的看着天空,我不知道这灰暗暗的天空为何能诞下这样白生生的雪。我想认真地多看看雪,这样就能在没有雪的日子里,闭上眼让自己置身其中。也如此刻,我想写点什么,将雪像枫叶一样“夹”在书中,来年初雪未到的时候尚能翻开书看看。

我说,何处有雪何处便是我心中的圣地;我想,有雪的地方一定是天国。或许还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有着一点儿雪的情结。我们期待,我们盼望,我们欣喜若狂。然而,这是一种怎样的雪的情节?对我个人而言,我想并不仅仅是对于自然杰作的赞叹,在我看来似乎还有一些人文的注解:雪有温度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晚上睡觉时想到唐诗人当年苍山脚下的诗句,一幅画面不自觉的浮现眼前,或许和诗的主旨无关,但我却隐约中感受到了风雪中家作为一种皈依的温暖,风雪中有“家”的温度;记得宋词中也有一句与雪有关的诗句让我至今难忘,叫做“未若柳絮因风起”,意思是说白雪就像柳絮随风而起。多么美的比喻,多么富有意境,又是多么的恰到好处。记得是高中读来,时过几年却依然对这一句记忆犹新,雪中渗透着文学的温度;而记忆中,小时候的雪总是下的很大,我们会滚雪球,放鞭炮,在雪中可谓是不亦乐乎。

小时候又有什么情感呢,踩在白花花的雪上、还总喜欢饶有兴趣地去踩别人没踩过的新鲜的雪,也不怕把雪踩得生疼。而那高高低低的小脚印中却多少藏匿着我们深深浅浅的童年,雪中有记忆的温度;影视剧中,雪景多是浪漫的镜头,男女主角会相约在初雪时见面,而我也憧憬着雪中的浪漫爱情,在我看来雪中还有爱情的温度。

雪不大,也最终会融化,或许只会留下雪泥鸿爪,又或许什么也留不下。雪会化作冰水顺势滑下,滴答滴答的节奏好似佛家摇转的佛经。或许,雪化作水的时候,也恰是它完成了一世的修行。

为什么喜欢雪,因为它带来一个晶莹空灵的世界,因为雪有温度。

林清玄说:“雪,冷而清明,纯净优美,在某一个层次上像极了我们的心。”其实,喜欢雪,更是因为我们的心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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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散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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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待去,秋风渐凉;望断天涯,望穿秋水,那段清浅时光在记忆中刻画为永恒;那抹温暖的微笑在心间就此枫影定格,原来秋天已到,候鸟南飞...

—雪舞

此时已习惯了,一缕残阳,几缕情丝,撒在肩头,泛起微微凄然,独自轻轻拂拭。

往事风景在寂寞故事里,独舞了那个角落,飘零炫舞,笛箫烟火,歌尽舞断,千年香梦回眸,自醉在三生之外,醉问谁懂,桃花笑靥后的凄凉,衣袂绝尘下的沧桑。

一世彷徨哀愁,满腹尘香笔墨,又怎能一纸写尽淋漓,也许仅仅是梦中的一过客!

清云落叶,天际间飘落;孤影伴浮云,倾诉茫茫红尘,多少繁华成云烟,匆匆而过的往事,相伴红颜弹指老,苍老时光刹那芳华!

曾一纸思念,许诺在心间默念,香茵彩袖芳影柔情,婉转阡陌红尘,熟知满纸荒凉,你可晓?顾盼间,一度泪花沾尽尘烟花落,千帆过境,又怎知其念深深?

千年的相逢,隔了几世,何时握住遥远的承诺?沉淀了的悲喜,随伴年轮磨损,屏息静待极远处又传来你的声音,你的轮廓,一点点清晰,在云水间闪烁着,又一次镌刻进心里...

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温婉一季冰雨,嫣然繁花朵朵。

那袭素影念顾流光碎影,清音岁月恋旧一腔涓涓柔情,梦萦千里断肠,清笺思绪心间却翩然璇舞,相思静藏梦,听花默暗吟;四季暖阳眷顾流年馨芳,幽幽凝眸期盼会地老天荒。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记得我相思的步伐,记得我蔚蓝的等候,等候着你的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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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阕秋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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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年的秋望里,垄上轻烟摇摆,秋田已收拾得干净了。割痕泛出泡沫,双脚下到田里去,淤泥从脚趾缝隙里一团一团翻涌出来。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也是这样站在秋天里,看漫山遍野被秋光煮得透熟,身同一只硕鼠,想象着它那满满的洞穴。绿色的菜叶子在园中伏地生长,红薯在膨胀,将土层打出大个的裂缝来。大豆黄呀,棉桃白呀,芝麻香啊,密密麻麻,密密麻麻。我跳过去,从岸边的枝柯上摘下红色的浆果。它们在春天里发芽,在夏日里生长,秋天,带着酸甜的气息,从我舌头两边滑下去,我的喉间随即沸腾起一股热切的滋味,发出饱满的声响。

此时我心中生发出喜悦来,这喜悦属于儿时,为这秋熟的模样,总是暗合着一个孩子急于生长的身体。那些稻梁和浆果,给养着她的生命,使她摒弃饥饿,一路欢叫着一截截往上窜。

在中年的秋望里,秋天暴雨倾盆地来了,黄叶下落,草茎枯萎,归禽试足在水中央,温度已三分冷去。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心细如发的青年,那时我遥望云天,看到大雁向山处飞过去,回声落在云端,它们高昂的阵脚,将行程拉得如此遥不可及,仿佛从此不再回头,从此不再留恋,那一方曾有关关雎鸠的江滩小渚。再一低头,荷花谢了,红颜在烈火烽烟中死去,鲜红的泪,随一缕清波蜿蜒流转。尽夜里,雨,循至的雨,倚在窗台下,小径旁,石榴枝底,不眠不休地,敲打那扇折损了的芭蕉叶子,一滴滴,一声声,如长门怨妇的絮语。

那时我揪着一颗绝望的心去看秋天,仿佛看到一次次佛前剃度,盛夏已了,万物突然空洞起来,把孕育了一春一夏的生长,青丝一样,大彻大悟地卸下去,随风远扬。

如今我依旧以欢喜的心情去回想那个青年,庆幸她曾经凝神在秋里,看生命接踵而去,一遍遍栽着无常的跟斗。旷野无垠,它们喊着高亢的号子赴生,赴死,反复生长与断裂的疼痛,像缚在悬崖上遭受啄食的酷刑。她站在旷野,对远赴的生命不懈地追思,久久执迷于生命浓雾弥漫,是解不开的团,以夸父逐日的方式透视生命。

当季节与生命手把了手,一趟春花一趟秋实地催熟了凝望的目光,人到中年时,我又看向秋天。秋天是一味悦纳生命的药,凉血,清热祛燥,散结止痛。喝一口,一寸一寸沁入骨髓,便觉得合心合肺,连心神也是契合的,可相互奉为知己。

在秋天里凝视中年,需把自己调弄成闲云野鹤,从一条小径,一片落叶,一颗清露开始,揭开疆野里的层层叠叠,寻找自己随秋天一起双栖双飞的影子。

常在深夜倾听秋天,听风声轻扫。不知是谁遣来这位贤能的主妇,手持拂尘,喃喃细语,间以摇头,喟叹,轻笑。从山头到郊野到村落,平扫,拂抹,点厾。拂尘丝缕绵长,在空隙间疏朗,不凝滞,不回旋,像流水滑过平台。我听了,知道这风与往日不同,不推波逐浪,是通透旷达了不少,带着中年的性子,季节便是秋天了。听秋,听雨声滴落残荷。荷是枯竭的荷,丛中折着几支莲蓬,僵硬得一碰就碎。鲜红碧绿已经流落干净,只剩影子般的风骨在泥里宁折勿弯。雨来了,与雨声再作秋日的回响。这回响参差顿挫,依旧带着中年的质地,声音沉郁了些,苍浑了些,慢慢悠悠,滴滴咚咚,像古刹沉年的木鱼声响,又像古琴弦上的宫徽商羽角,更像一位讲述者,隔着光阴徐徐道来一个故事,此故事只与中年人相际会,此故事绵长如静水深流,与深夜里的中年人作会心一笑。

无需挑选日子,随意穿件轻衣,着双薄履,施施而行,我这样走到秋天里去,像远道而来的老友,更像久别的归人。看脚下草附身在小径上,踏步而上,到达一处平冈。秋阳平铺过来,秋阳不大不小,有温笃的脸,有羞涩的笑,秋阳正为夏时的孟浪饱含歉意。阳光直透疏林,一条条光秃的干,一条条光秃的枝,横斜竖倚,各自遣兴,泛出一林子的干脆利落。伸手摸去,树干几乎是要脱身而去,连皮都不要了,只剩满手骨质的触感。而叶子,在树底杂色相驳,一层层叠铺下去,一片又一片像负累不起的片状、结状、条索状的衍生物。

爱极了这样一片爽气逼人的林子,孑然而立,岂不等同于抛却一切世事纠纷,保留一股刮骨疗伤后的畅意给我。这舍得,必然只是秋、只是中年才有的气概。我躺下来,与高林与高空相对,想这秋阳,这平冈,这林子和中年半日的闲光,如果再加上一本书,必是人生好际遇!我掏出一本书来,姿势慵懒,庆幸书中一没有黄金屋,二没有千斤粟,倒是淬满了时光那乱雀纷飞的影子。我捡起小棍子翻动书页,期待人迹不可到来,慢慢地看,将心性里一些细小的翅膀,秋风吹落叶子似的,慢慢地甄别,筛选,放飞。

像这样将一带秋光落脚在中年的安宁里,不只是喜欢或是攫取,更是浸溺。

喜欢安静地闭眼,静侍在路途,去感受秋天越来越浓的气息。天空高远,大地静默,河水澄清,朝雾浸润日头。秋越深,行走的线条拉得越长。大山大川竖立如大斗,斟满秋天的气象。这气象浩如阔大肚肠里海纳百川的气魄。快去快去,快拉开步子向山川挺进。当我站立在高高的山顶上,昂首向秋,我看到高阁久置的经卷山彻底摊开,露出大荒苍苍般的底色。远近高山壁立了,平野坦荡了,一树接一树,像鏖战后卸甲,垂手,肃立,静思。我看到秋,也看到海,看到深海一般的秋自远山滔天而至,以涤荡的气势剥夺千山万壑。它来了,它所到之处,厚的重的向下,轻的盈的向上。秋意袭身而来,崖上大风披发,我看到天高了些,山高了些,原野高了些,树高了些,我的脚也高了些。

脚踏高岗我屏息凝神,任由浩瀚秋声自由进出我的脏腑,作着智慧的启迪。我靠近秋天,如同面临神袛,它说,删繁就简,以厚重向下沉淀,以高远向上提升,中年应如此立身安命!

秋又来了,我听到季节行走在我的脉搏里,它一路击节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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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精选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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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台湾散文林清玄先生的《林清玄散文精选》,他的语言有时波澜不惊而妙趣横生,有时阅历深刻而深入浅出,散发出无尽的魅力,让人去细细品味和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清欢》,它出自苏轼的词“人间有味是清欢。”这篇散文包含了林清玄对人生的感悟,他在里面写道:“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它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尽情欢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痛心事,更不同于文天祥的壮怀激烈。想要做到“清欢”是很难的,尤其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像嘈杂的咖啡厅,或者浓油赤酱的饭馆,还有拥挤的景区,别说清欢了,连欢也不剩了。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舌要清欢,找不到葱茸莴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与其去拥挤,嘈杂的地方,不如静静地坐下来,泡一壶淡淡的香茗,心也会随着那香醇,变得豁然开朗,这就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在元丰七年岁暮,苏轼罢了汝州职,回宜兴修养。当时,苏轼与泗州刘倩叔同游南山,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细雨斜风天气微寒,淡淡的烟雾和稀疏的杨柳使初晴后的沙滩更加妩媚了。洛涧入淮后水势一片茫茫。苏轼与刘倩叔坐下来野餐。乳色鲜白的好茶伴着新鲜如翡翠般的春蔬,味道的确不错。但苏轼觉得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了,因为试吃野菜这种平凡的清欢,才使人间更有滋味。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尝试着做到“清欢”,文中提及盛大士说“凡人多熟一份事故,即多一份机智,多一份机智,则少一份高雅。”清欢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的一种热爱,我们也要在现在喧嚣嘈杂的社会里去维护这种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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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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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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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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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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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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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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