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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散文:《莫高窟》【热门20篇】

雨是透明的,是带着隐形的翅膀的凋落的天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明的雨抒情散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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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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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是淡雅的,咖啡是苦苦的,红酒是辛辣的,它们各有一番风味,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似咖啡,还有的像一杯浓郁的红酒。

朱自清的散文优美而不失淡雅。

《春》这篇散文描写了一幅十分美丽的春景图,文中的五个特写镜头让我留恋不舍:春草绿油油地,冒出了小脑袋;春花露出了笑脸,披上了轻纱;春风似母亲的手抚摸着大地;春雨似牛毛,像细丝连成一片雨帘;春天的人们恢复了生机,有了工夫,有了希望。“一年之际在于春”,说得多好呀!我们何不开始珍惜春天呢?春天代表绿色,寓意复苏,象征希望,只有在春天播种,秋天才会收获呀。我们现在的学习就好似播种,只有辛苦的付出汗水和努力,才会取得收获。为了将来的收获,难道现在不应该付出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时;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了这篇《匆匆》,我发现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无情地跑掉了。从前,我做作业不抓紧时间,拖拖拉拉,自从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学会与时间赛跑,而不去浪费时间。

《朱自清散文集》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荷塘月色》。“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婷婷的少女的裙。层层的叶子间,零星地点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有打着朵儿的。”“哦,好美丽呀!”我读着那优美的文字,欣赏着优美的句段,心中涌出一种不知名的快乐,陶醉在其中,仿佛身临其境,身在月光如水的荷塘边,与朱自清爷爷共聊这奇丽的荷香月色。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笼着轻纱的梦。坐在荷花如海的荷塘边,望着轻柔的月光,轻轻的薄雾,这月下的荷塘真是恍如仙境了。”我不禁轻呼,从未见过如此美景的我好似尝到了一杯无法忘怀的美味。终于,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但我的脑海里深深络下了美丽的荷香月色呀!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已舍不得放下它,情不自禁地再次打开它,去细细品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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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谁愿为我裁一寸光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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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与笔墨为伴,伴琴棋书画诗花茶,伴着光阴,慢慢老去。

【琴】檀香古木,细腻花纹。不需要多纷繁,不需要多精致。像个误落凡间的女子,不染纤尘。没有涂脂抹粉,没有华丽霓裳。仅仅是最简简单单,最不加掩饰的朴素。纸醉金迷,鲜衣怒马,都与她格格不入。她是属于深山古寺、梨花满阶、寂寂空庭的呀!她就在那沉寂处散着幽微的素光。会有人寻她而来,低眉信手,轻撩琴弦。一曲桃花扇,空灵寂灭;一曲凤求凰,凄清婉转。一曲又一曲,一抚上就停不下来。在这纷纷扰扰的尘世,弹给自己听,弹给光阴听。【棋】执着黑白,伴着岁月。一个人,在那方寸棋盘,楚河汉界之内。或雁落平沙,或龙潜深潭。纵然孤独,也不孤独。尘封的棋盒,生出了陈年的霉。一揭盒盖,时光的味道扑面而来,霎时唤醒嗅觉。抓起一把棋子,清脆的触碰声,是岁月遗漏的风声。然后,那掌心上呀,开出了几朵雪,染上了几痕墨。这些最倾城的黑白啊,和我一起,暗淡了光泽,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光阴里,与我缠绵至死。

【书】五格四层的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书,甚至,已装不下。从唐诗宋词诗经元曲到古今中外必读名著,从史记国学哲理到诗歌散文随笔。各自在书架上盘踞一隅,霸道地占据着我的视线。它们是该如此霸道,它们见证了我的青春,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大部分。每一本书的扉页都有我的题字,字迹嵌入了纸页,墨香与书香融合在一起,无法分离。最是喜欢微微泛黄的纸页,它们吸收了无数的旧时光,毫不做作,毫不敷衍,陪着我,度过一寸寸老光阴。它们像是从前世穿越而来,只为了今生与我邂逅,与我一同渐渐苍老。

【画】一张带着年代味的古黄色宣纸,一支绘尽春光的瘦笔,一颗未掺任何杂质的心,还有粗细分明的线条,方可成画。心中的万转千回和百指柔,都融于笔端。画家所想的,所念的,片片如锦绣,都在画里。最喜欢韵味十足的水墨画,没有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参与,只有白纸黑画,却不显单调。它含蓄,矜持,清秀,优雅。看过最令我感到惊艳的便是张大千画的莲,大片大片的荷叶错落有致地铺开,而那莲,一枝一枝地穿过拥挤的荷叶,逐一蔓延盛开,以最温婉又最凌厉的姿态,夺走了我的视线。真是要了命的喜欢。

【诗】唐诗宋词诗经元曲现代诗,在我看来,都是诗。各有韵味,各有千秋。喜欢读诗,却始终学不会写诗,笔尖始终开不出细腻的花。也许,这是学不来的。那些诗里,隐藏着疏离花枝与寂寂琉璃时光,隐藏着儿女情长、豪情壮志、落拓不羁,还有内心伤口上的疼痛与酸楚。最适合一个人独处时,就着午后的清风和蝉鸣,静静地看,轻轻地念。那些字,那些词,都在不经意间,住进了你的心,成了心室壁上最美的花纹。终年陪着你,不孤寂。

【花】哪一朵会是我的前世今生。那抹了胭脂的三月桃花?爬满矮墙的四月蔷薇?还是蓄意待绽的五月栀子?更愿是微微一阵,转而嫣然的六月白莲。在满池的荷叶与浮萍地簇拥下,羞涩地含苞,夺目地怒放。经了风雨,历了伤害,也依然傲骨,依然拔扈,带着最清澈的明媚,最不动声色的潋艳。然后,被余下的光阴涤荡洗染,开过浩浩荡荡的万古长风。最后,笑着凋落,幻化成别在光阴胸襟上的一朵白莲花。

【茶】是茗也是茶。所有的茶中,唯独爱着铁观音。开盖,便夺了香。细长的叶儿在滚烫的水中浮上来,又沉下去。这些慢慢舒展开来的绿叶,沉淀着光阴,铺天盖地的来了,争着抢着要进入我的视野,还带着撩人的香,只需轻轻一闻,便醉倒在让人欲罢不能的香气里。她一定是蓄谋已久,她一定早已埋下多年的伏笔,要不然,怎会一下子就轻易将我俘虏。是的,我心甘情愿,恋着她那妩媚的香。闲暇时来上一杯,管它正宗不正宗呢!有那香味,就够了。我念着的,是那光阴赠予我的味道。

谁曾这样写过光阴:时光的沙漏里,流走的是光阴;淡淡檀香里,袅袅燃尽的是光阴;一杯茶,从沸腾香醇到冰冷如水,冷却的也是光阴。昨天下雨,今天放晴。昨日柳青,他日落花。

在这韵华与皓首之间,是怎样漫长的一生。此生爱上的便是——檀香、墨香、书香、茶香。而这光阴,这些美好的光阴,就应该是快意潇洒,尽情挥霍着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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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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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15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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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鸣蝉触感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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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想盛夏时节,耳边,萦绕着蝉鸣……

盛夏的阳光明亮刺眼,蝉儿们栖息在老树的臂膀上,不顾一切的鸣叫,声嘶力竭,仿佛赔上性命在所不惜,永不疲惫,无所畏惧。

“埋在土中七年,歌唱一个夏天。”平淡的叙述包容着无声的震撼。这些棕黑色的小生命为何奋不顾身选择成蝉呢?蝉儿啊,鸣叫时,你们在想些什么呢?可曾惋惜鸣叫的单薄,亦或哀叹生命的短暂?

蝉儿告诉我:因为没有选择。

我愣了好久,竟无语凝噎。“没有选择”,无可奈何,似乎是宇宙万物的生存法则。

有很多事情,我们必须承认,从一开始就没有选择。因为没有选择,我们来到了这个世间;因为没有选择,父母给了我一个笨拙的头脑;因为没有选择,我们处在一个竞争激烈的时代;因为没有选择,我们必须面对遥远的未来。也是因为没有选择,我们像一颗颗统一打磨的零件那样认真而用力地把自己拧到运转不休的社会机器里,变得理性、中庸。我们的命运,似乎在我们还没有正式降临到这个世界时,就早已布局完整。

“嘿,伙计,别太悲观。”蝉儿说着,扑扇了几下翅膀,“虽然我只是一只小小的蝉,生命又短暂,但我仍然很快乐。我们每一只蝉,出生后的使命就是鸣叫,也许你们觉得这枯燥无趣,但作为一只蝉,能够歌唱就是生命中最快乐的事情,所以我们快乐的度过夏日。很多诗人称赞我们:没有蝉鸣的夏天就不是夏天。瞧瞧,我们的声音微不足道,却能给失意的人们带来安慰,给孤独的人们送去欢乐。既然只能歌唱一个夏天,那么就唱出鲜活、欢快、五彩缤纷的旋律。伙计,你说呢?”

我默默的点点头,仰头看,蝉儿们又在欢唱:“知了,知了。”清脆的声响弥漫在夏日的旷野,令人难忘。它们扑扇着翅膀,似乎是在朝我微笑,向我致意。

蝉,你这黑色的精灵;有了你,这个夏天不再寂寞;有了你,我的心也不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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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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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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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游花海写景散文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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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简单的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周末旅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景散文:游海,欢迎阅读参考!

对紫色有着莫名的喜爱,不管是深紫还是浅紫都很入我这个近视眼。随着年龄的增加,喜欢的颜色固然不变,但是再也不像年幼时候那样痴迷到穿一身紫跑到二百多公里外游玩了。

既便如此,对紫色根深蒂固的喜爱还是存在于骨子里的,所以看到有人在群里发紫色花的图片,就很是注意了,又特意上网去查了一下花名:“柳叶马鞭草”,这样缺乏诗意的名字让我内心有点小忧伤,但执念于紫色,我还是自动抹煞了名字的不优美,于是我决定寻找那一片紫色魅惑。

第二天,我既早早起床,踏上了寻找紫色花之路,由于是在修建之时,路上有几个女工在打扫,空气中荡起团团白色的灰土,往前走尚有很长一段路没有打扫到,路上散落的小石子让单车有点颠簸,心疼爱车的我努力寻找石子少的地方骑行,因而也就感觉不到路程的远近了,渐渐地右前方出现了零散的天人菊,天人菊和公路之间是整块的草坪,说是“整块”的草坪是毫不夸张的:草坪快之间的缝隙异样清晰。地坪草看上去毫无生机,不远处一位工人在用水管对着草坪浇灌,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地坪草就能在这里安家落户,青青小草一定会给这一片曾经荒芜的土地带来生机!

天人菊逐渐以“面积”的方式呈现,期间散落着白色或红色的石竹,继而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植物的青青味道,清新而洁净,使得心情甚是愉悦,就算路途的颠簸也像是在随着音乐摇摆呢。

在这个时候倒是希望路程漫长点,在再漫长点,以便更充分地品味那紫色花会给我怎样的惊喜。突然一股花香钻进了鼻孔,浓烈强势地敲打着嗅觉系统,好像是在提醒着什么,果然如此,远方出现了一片淡紫,那抹淡紫像雾却比雾更加轻灵,像薄纱又有着薄纱没有的凝重,非要找个物事来形容的话,那么云彩也许比得一二分吧,只是这紫色的云彩忒顽皮了,不知何因落在了地面,却留恋了这一片土地而不肯离开。

再往前香味反而没了,一片紫色充盈了眼睛所能看到的全部,那紫色那么淡雅,那花株那么傲挺,好像单独一株也能屹立不到,但株植之间又互相攀连,又像扯起一株就能掀起整片花丛。近一人高的株植上只在主干的下半部分能看到寥寥数片叶子,叶形细长状若柳叶,大约这就是”柳叶马鞭草”名字的由来吧!正方形的花茎上顶着一簇小筒状的花,在淡淡阳光下娇艳欲滴,这朵娇艳在晨风中轻轻舞动,惊动了停驻的蝴蝶,即刻煽动翅膀飞离了。勤劳的小蜜蜂钻进了花心,毛茸茸的腿儿一会就弹出了一个小小的花粉球,后又振动翅膀赶下一朵花去了。走在被群花包围的小路上,内心充满了惊喜,我贪婪地搜索着每一簇花,希望看到每一簇花的与众不同之处,又希望能把每一簇花留在心中,留在脑海,留在生活中的每一时每一刻。置身在这紫色的云雾中,任凭这紫色冲击着视觉,瞬间忘了今夕是何年,只愿在这花海中徜徉,以花为伴,抛却尘世的烦恼,潇洒人生。

蓦然一阵笑声传来,惊醒了清晨的宁静,几位年轻人在议论着天人菊,竟说这些“非洲菊”是从非洲移植而来。然后再说些什么话就听不明白了。一位大哥问起天人菊是什么花,遗憾的是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有着亮色花朵边沿的花是什么“菊”,凭直觉应该是叫“菊”,但是又不敢冒然乱说,就失去了一个显摆的机会。随着观花的人多了起来,宁静的清晨不再,几位同行拍过照片之后又要转换新的游地,而我因为上班就只好和他们分道扬镳了。

离开这一片花海,凡尘俗世也随着上班时间一起到来,但是这样一片花海却在这尘世烦恼中带来愉悦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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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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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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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诉离殇散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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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两天我们就要离开角尾中心小学了。想想一开始来到这里的百般不适,打地铺睡觉、排队上厕所、排队洗澡等等,让我觉得待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煎熬。

可是,当归期将至,我又突然有了不舍之情。似乎从前困扰我的种种不便已变得无足轻重,而三下乡的一切又变得熟悉亲切起来,无论是对于人还是对于物。

我知道,人的离别愁绪总是来得莫名其妙。我以为自己可以毫无眷恋地离开这里,谁知午夜时分,一股淡淡的愁绪突然涌上心头。欢声笑语依旧,亭台楼阁依旧,只是两天后,就不会再有这群人的足迹。想到这里,心中的忧伤来得异常猛烈。

我知道,人与人的缘分总有一个尽头。因为天无不散之筵席,可是人的情分为何总是如此的短暂,短暂到让我们连回忆的时间都留不够。时光啊,你能走慢些吗?能多留些时间让我与孩子们相处吗?能多留些时间让我与孩子道别吗?

然而,该来的总会来,我们不能阻止三下乡的结束,更不能躲避离别。虽然逃不过离别的结局,但是我会很感激队员们和孩子们,感激他们带给我那么多美好的回忆。让我感恩此行,不枉此行,锻炼自己之余,还收获了珍贵的友谊和师生情。

是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也许上天就是特意安排相聚与别离来让人类在痛苦中感受真情,感受拥有曾经的美好与失却的苦痛吧。所以啊,好好珍惜当前所拥有的一切吧,正所谓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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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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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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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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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用他流畅而清新的文笔,写出篇篇沁人心脾的文章。字里行间总是透露出一种醇厚、浪漫的情感,平易,却又带着一股感人的力量。他的文章,总是令我爱不释手。

爱玉骨肉是清雅的爱好,但是一个人爱玉成痴,和玩股票不能自拔,和沉迷于逸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句话,林清玄让《情困与物困》中爱玉成痴的朋友彻底醒悟,也点亮了读者的心。

本文记录了作者一位爱玉成痴的朋友,为了把任何一块自己所喜爱的上好的玉材占为己有而不惜一切代价。丢了房子,丢了车子,甚至也丢了工作。最终他家徒四壁,只好廉价出售自己一件件曾花了血本买来的玉器。作者颇为震撼,感慨连连。

爱玉成痴,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爱,原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可是爱到痴迷,便是被束缚在玉的世间里,无法自拔。

这或许看似可笑,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是由刚开始的爱而到了痴迷的境界,沉溺其中无法自拔。痴迷于股票的人数不胜数,沉醉于网络的人多如牛毛。他们就像是被困在茧子里的蛹,被紧紧束缚,看不见真正的自我。可是有多少人会明白,吐出厚厚的茧来包裹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啊!如果能够克制地适当玩股票也并非坏事,赚一些额外的钱,让心情更加愉悦。而多少人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亏得倾家荡产,却还执迷不悟。适当地使用网络也对自己有帮助,放松紧绷着的大脑,学习更多的课外知识。只是有多少人,把网络这个工具当玩具,昼夜不分地在电脑上浪费光阴。当那厚厚的茧在不知不觉间束缚了自己,又有多少人只会抱怨山重水复疑无路而又舍不得咬破那个茧呢?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化蛹成蝶,破茧而出,看见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没有茧的包裹,没有痴迷的束缚,才是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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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楼下的那一盏明灯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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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房坐西向东,一楼是店铺,租给修汽车的。我租在三楼。楼下住着一对四十几岁的夫妇和一个十二岁的儿子。

租房的后门向东,楼梯在后门左侧,上一小段就转向西上。前遮后挡,光线不足,十分黑暗,因而显得特别窄长。后门的灯的开关并不管二楼楼梯上的灯,所以二楼的灯如果不开,别说晚上,白天也看不清楚。上楼就特别不舒服。于是,二楼楼梯上的灯就经常为上楼的人而亮着,不仅晚上,白天也常亮着。

每层楼楼梯上的灯的电费是房客们自费的,房东装灯的时候是给自己用的,当时可能也没想到自己的这套房子会出租吧。意思是,那二楼楼梯的灯,是那对夫妇出钱为大家而亮着的。我们时时承受着他们给予的恩惠。

每次见面,那十二岁的小男孩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无论我问什么,他都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我听他说过的话就叔叔两个字。最多也是隔着他家的门,听到他在里面“咯咯”的呼声。孩子是没有去上学的。他爸妈非常的爱他,特别是他妈妈,经常带他出去玩,逛街,游公园,甚至种菜,都用自行赛车拉着他去。有次还求我帮她为他儿子办张入游泳池的证,因为那是玉柴职工才可以办的,他们不是玉柴职工。

他们夫妇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上下碰面都经常打招呼。男的,严肃些;女的,非常的开朗,经常洋溢着亲切的笑脸。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乐观、向上。我总有随手关灯的习惯。有一次,中午吃过饭返回公司上班,下楼时,我把灯关了。刚好,男孩妈妈回来了,带着一把青菜。她笑着说:“不用关!不用关!让它亮着!”我说:“浪费电,又害你们出钱。”她还是笑着说:“不要紧,节能灯,用不了多少钱!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没事!“我只好赞许和默许的离开了。有次看见她老公的自行车不见了,就问她:”你的另外那两赛车呢?“她笑着说:”孩子爸爸带孩子去公园玩,回到放车的地方就没看见车了,估计是人家借去用了,呵呵,没事!下次赚了钱再买辆给他爸上班。“他们的收入,估计不是很高,却能为大家长年掏着电费,用这种方式服务着大家。不得不令人佩服!感染着他们对生活的情绪,我无论在工作中也好,生活中也好,碰到困难,我就总能想起他们,无形中就会获得一种无限的向上的动力。

其实,我是个很容易长白头发的人,想些事,两鬓就会出现银丝。但承受着他人的恩惠,我又总想为他们做些什么。而我的能力又实在卑微,我想为那对好心夫妇的儿子的上学问题做些什么。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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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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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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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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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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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这个暑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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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老是想写点什么,却总觉得少点什么,一直就没有下笔。空闲的时候,也在和着许多的快乐的人一样,默默地玩着如同嚼蜡的游戏,喝着没滋没味的水酒,以为这就找到了平淡的生活,却不知道,还是少了点什么。

这个暑假,韩春明和苏萌结婚了,一个暑假写着30年的恋爱史,毕竟是电视剧,有着好多的虚构,却也瞧出来许多个人生百态,洞察出许多种人不同的心思。有时候也会羡慕那种聪明人所做的聪明事儿,也会感慨自己历练总是少很多,心思总是单纯很多,许多的时候,也为了自己的不必要的话语惹了不少麻烦,有着那么多的烦心事儿。越是单纯,就越不想单纯,就越想解脱,却引出了许多不想流下的辛酸泪水,搞出了许多不想有却又不可避免的笑话,生活难道真是如此么?

这个暑假,鸣人和九尾终于走到了一起,看了这多年的火影忍者,盼望了这么多年的结局似乎就不远了。其实有那么多的结局,有那么多盼望了多年的结局,却怎么也实现不了,等的都没有耐性了,等的都忘掉了故事的起初,忘掉了故事的细节,忘掉了好多好多原因,脑袋里只想着赶紧有个结局,有个自己构想的结局,殊不知,结局早就有了,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只是自己不愿意接受。现在想想,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结局,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心甘情愿,你不愿意接受,只是你一开始就站错位置了,凡事儿多为别人想想吧,别那么自私,也别那么死钻牛角尖,受伤的不只是你,还有一大批站在你身边默默关心你,喜欢着你,爱着你的人,不是么?我能说一句,这也是生活么?

这个暑假,我退出了狂热多年的《地下城与勇士》,仔细想想,依然不知不觉的过去了4年多,也投入了太多的精力与金钱,得到了许许多多的欢声与笑语,忘不了深夜组队一起刷图的激情,忘不了疲劳刷完也不愿意下机的眷恋,更忘不了和我一起走过多年的好兄弟。可是,有着这么多美好回忆的曾经的主角,就如以前的《跑跑卡丁车》、《热血传奇》等等一个样子,有着太多的无奈不得不放弃。我觉得我就是这么一个死磕较真的人,拿得起却怎么也舍不得放下,有太多的事儿太多的人我都放不下,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放下了不代表不喜欢,退出了也不代表不爱,有些事情想通了也就好解决了,解决了也就不会念念不忘,至少多年以后听到别人侃侃而谈《地下城与勇士》的时候,心里也会想想那几年的疯狂与喜悦,激情与悲伤,这也就足够了,死死抓住只会为这段美好回忆添加几笔浓浓的痕迹,到最后,想要擦去,却无能为力。这也是生活。。。

这个暑假,我实习了。现在想想,也会着实感慨万千,一直想象着要走进社会,走进社会却又头破血流,有太多的人需要我去认识,有太多的事儿需要我去仔细品味,就如好几杯贴好标签的液体摆在那里一样,我要一杯一杯去品尝到底是什么,是酸、是苦、还是甜,而不是看着杯子上标签来认识,险恶的社会,有着那么多我们都不曾认识的欺骗与无辜,有着那么多的委屈与痛恨,当然,也有着许多让我为之难忘与感动的人和事,也终于体会到了除了亲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轻信的道理,许多许多的人,让我学会了我不想学会的尔虞我诈,许多许多的事情,让我学会了我不想学会的八面玲珑,但是,就算是看清了又如何,就算是气愤又如何,好多人都变得现实了,很早之前就变了,这是什么?这也是生活,打败了精神占着主导地位的柏拉图,打碎了许许多多年少时侯的梦想,我们变得现实了,包括爱情。。。

这个暑假,我见到了最想见到的人,许久平淡的生活,似乎好久没有体会到快乐高兴是什么了,虽然没有了以前的溢于言表,心里却也有着淡淡的芳香,人走了,心里也变得空落落的。我们每个人都变了,已经不复从前的青涩,感慨万千的同时,又在为着将要进行下去生活而烦恼。我们都不再为着多余的人提心吊胆着他们的生活,都不再为着多余的事儿感慨着不平,只盼望身边的人能好好生活着,能快快乐乐着,忘掉了许多人,挑挑拣拣剩下几个人。。。生活还要继续,只盼能好好扶持,好好走完剩下的路。

这个暑假,是我大学最后一个暑假,也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暑假,感慨万千的同时,也会默默的许下好多心愿,也会默默放下许多恋恋不舍的事情,好好生活吧,不想写明天会更好,只想好好走路,或许换个方向,会更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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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阕秋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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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年的秋望里,垄上轻烟摇摆,秋田已收拾得干净了。割痕泛出泡沫,双脚下到田里去,淤泥从脚趾缝隙里一团一团翻涌出来。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也是这样站在秋天里,看漫山遍野被秋光煮得透熟,身同一只硕鼠,想象着它那满满的洞穴。绿色的菜叶子在园中伏地生长,红薯在膨胀,将土层打出大个的裂缝来。大豆黄呀,棉桃白呀,芝麻香啊,密密麻麻,密密麻麻。我跳过去,从岸边的枝柯上摘下红色的浆果。它们在春天里发芽,在夏日里生长,秋天,带着酸甜的气息,从我舌头两边滑下去,我的喉间随即沸腾起一股热切的滋味,发出饱满的声响。

此时我心中生发出喜悦来,这喜悦属于儿时,为这秋熟的模样,总是暗合着一个孩子急于生长的身体。那些稻梁和浆果,给养着她的生命,使她摒弃饥饿,一路欢叫着一截截往上窜。

在中年的秋望里,秋天暴雨倾盆地来了,黄叶下落,草茎枯萎,归禽试足在水中央,温度已三分冷去。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心细如发的青年,那时我遥望云天,看到大雁向山处飞过去,回声落在云端,它们高昂的阵脚,将行程拉得如此遥不可及,仿佛从此不再回头,从此不再留恋,那一方曾有关关雎鸠的江滩小渚。再一低头,荷花谢了,红颜在烈火烽烟中死去,鲜红的泪,随一缕清波蜿蜒流转。尽夜里,雨,循至的雨,倚在窗台下,小径旁,石榴枝底,不眠不休地,敲打那扇折损了的芭蕉叶子,一滴滴,一声声,如长门怨妇的絮语。

那时我揪着一颗绝望的心去看秋天,仿佛看到一次次佛前剃度,盛夏已了,万物突然空洞起来,把孕育了一春一夏的生长,青丝一样,大彻大悟地卸下去,随风远扬。

如今我依旧以欢喜的心情去回想那个青年,庆幸她曾经凝神在秋里,看生命接踵而去,一遍遍栽着无常的跟斗。旷野无垠,它们喊着高亢的号子赴生,赴死,反复生长与断裂的疼痛,像缚在悬崖上遭受啄食的酷刑。她站在旷野,对远赴的生命不懈地追思,久久执迷于生命浓雾弥漫,是解不开的团,以夸父逐日的方式透视生命。

当季节与生命手把了手,一趟春花一趟秋实地催熟了凝望的目光,人到中年时,我又看向秋天。秋天是一味悦纳生命的药,凉血,清热祛燥,散结止痛。喝一口,一寸一寸沁入骨髓,便觉得合心合肺,连心神也是契合的,可相互奉为知己。

在秋天里凝视中年,需把自己调弄成闲云野鹤,从一条小径,一片落叶,一颗清露开始,揭开疆野里的层层叠叠,寻找自己随秋天一起双栖双飞的影子。

常在深夜倾听秋天,听风声轻扫。不知是谁遣来这位贤能的主妇,手持拂尘,喃喃细语,间以摇头,喟叹,轻笑。从山头到郊野到村落,平扫,拂抹,点厾。拂尘丝缕绵长,在空隙间疏朗,不凝滞,不回旋,像流水滑过平台。我听了,知道这风与往日不同,不推波逐浪,是通透旷达了不少,带着中年的性子,季节便是秋天了。听秋,听雨声滴落残荷。荷是枯竭的荷,丛中折着几支莲蓬,僵硬得一碰就碎。鲜红碧绿已经流落干净,只剩影子般的风骨在泥里宁折勿弯。雨来了,与雨声再作秋日的回响。这回响参差顿挫,依旧带着中年的质地,声音沉郁了些,苍浑了些,慢慢悠悠,滴滴咚咚,像古刹沉年的木鱼声响,又像古琴弦上的宫徽商羽角,更像一位讲述者,隔着光阴徐徐道来一个故事,此故事只与中年人相际会,此故事绵长如静水深流,与深夜里的中年人作会心一笑。

无需挑选日子,随意穿件轻衣,着双薄履,施施而行,我这样走到秋天里去,像远道而来的老友,更像久别的归人。看脚下草附身在小径上,踏步而上,到达一处平冈。秋阳平铺过来,秋阳不大不小,有温笃的脸,有羞涩的笑,秋阳正为夏时的孟浪饱含歉意。阳光直透疏林,一条条光秃的干,一条条光秃的枝,横斜竖倚,各自遣兴,泛出一林子的干脆利落。伸手摸去,树干几乎是要脱身而去,连皮都不要了,只剩满手骨质的触感。而叶子,在树底杂色相驳,一层层叠铺下去,一片又一片像负累不起的片状、结状、条索状的衍生物。

爱极了这样一片爽气逼人的林子,孑然而立,岂不等同于抛却一切世事纠纷,保留一股刮骨疗伤后的畅意给我。这舍得,必然只是秋、只是中年才有的气概。我躺下来,与高林与高空相对,想这秋阳,这平冈,这林子和中年半日的闲光,如果再加上一本书,必是人生好际遇!我掏出一本书来,姿势慵懒,庆幸书中一没有黄金屋,二没有千斤粟,倒是淬满了时光那乱雀纷飞的影子。我捡起小棍子翻动书页,期待人迹不可到来,慢慢地看,将心性里一些细小的翅膀,秋风吹落叶子似的,慢慢地甄别,筛选,放飞。

像这样将一带秋光落脚在中年的安宁里,不只是喜欢或是攫取,更是浸溺。

喜欢安静地闭眼,静侍在路途,去感受秋天越来越浓的气息。天空高远,大地静默,河水澄清,朝雾浸润日头。秋越深,行走的线条拉得越长。大山大川竖立如大斗,斟满秋天的气象。这气象浩如阔大肚肠里海纳百川的气魄。快去快去,快拉开步子向山川挺进。当我站立在高高的山顶上,昂首向秋,我看到高阁久置的经卷山彻底摊开,露出大荒苍苍般的底色。远近高山壁立了,平野坦荡了,一树接一树,像鏖战后卸甲,垂手,肃立,静思。我看到秋,也看到海,看到深海一般的秋自远山滔天而至,以涤荡的气势剥夺千山万壑。它来了,它所到之处,厚的重的向下,轻的盈的向上。秋意袭身而来,崖上大风披发,我看到天高了些,山高了些,原野高了些,树高了些,我的脚也高了些。

脚踏高岗我屏息凝神,任由浩瀚秋声自由进出我的脏腑,作着智慧的启迪。我靠近秋天,如同面临神袛,它说,删繁就简,以厚重向下沉淀,以高远向上提升,中年应如此立身安命!

秋又来了,我听到季节行走在我的脉搏里,它一路击节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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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桑葚红透时许你一抹阳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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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清浅,正是桑葚红透时,携一份温暖,许你一抹阳光

光阴未老,我的等待,恰逢这一季的相遇、相惜与相守。

——写给我心上温暖的你

今夜无眠,执笔,为你写诗。独品一杯卡布奇诺,只为将我们的回忆随那朴然的咖啡香淡淡释放。轻闭双眸,深深凝思,我穿越千山万水,只为与你共拥那一尾纯粹的青春。

倘若,一年前的我们,未曾浅浅遇、深深藏,那么在这桑葚红透时,我该拥着谁的温暖默然安睡?倘若,逐梦途中的我们,未曾执子之手、与子比心,那么途中的微凉,谁替我温热?倘若,寂静时光中的我们未曾惺惺相惜,那么红尘深处的相守该为谁?你为我构筑了一尾叫做美丽的青春,我用柔情的文字记录属于我们的美好。

如果今生没有爱秀的那一场遇见,我不会和你同床共枕;如果未曾静静倾听你的过往,我不会发现,原来我们共属于那千年的文都;如果我们不曾是校友,那我们便不会踏上同样的归途列车;如果没有公元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的再次邂逅,我便不会与你编织起后来的每一个故事;如果没有追梦途中的眼泪成殇,我便不会因一份恻隐之心而将你深深疼惜;如果你不曾相伴在那些无眠的夜晚,此生,我也不会将你眷念、将你守候。

我们的故事,有着太多的意外,而每次的意外,都将我们心的距离渐渐拉进。心的声音,或浅或淡,但却因懂得,而分外珍贵。与你相守的时光里,你的微笑,灿烂了我的雨空;你的温婉,疼惜了我的心房;你的纯净,拂拭着我心灵的尘埃。我泅渡而来,在水一方,倾听着你的心音。

你说,你想成为我笔下那个撑着油纸伞、打江南雨巷走过的墨香女子。

我说,你的一席长发早已散落在我笔下的故事里,待有一天,你的才子为你绾起那三千青丝。

你说,你想做一个精致的素雅女子,不骄不躁,恬然静谧便好。

我说,精致优雅的女子,从修心做起,捧卷古书,轻品香茗,静倚古藤,看庭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

你说,你愿常着一席白裙,等待花开时节,书写一段青襟白裙的恋歌。

我说,白裙素雅,自会有懂它的青襟在前方,只需静默淡然,且遇且相安。

还记得那年,时光静好,你却眼泪成殇,而我,竟是那眼泪的原因。你洒落的每一滴泪,都开在我的心扉,让我疼惜。我知道,只因在乎,所以感伤。谢谢你的在乎,让我看见了你内心的海洋。自此之后,我疼惜你的每一滴眼泪,不舍你失去晴空万里的快乐。所以,你总说,我是否对你太过于宽容。可在我底心,却深深明白,你是个善良的女子,单纯又简单,或许有时还冒着几丝傻气,所以,你的善良值得我去宽容。

还记得,那些执手漫步的夜晚,悠长的街道,是我们在倾心交谈。那年的我们,诉说着各自的秘密,倾听着彼此的心声。我知道,如今我们,同处在最美的年华。你说,你希望不负年华不负君。于是,我双手合十,为你默祝,我希望你在最美的年华能与那个前世回眸五百次的他开出一段尘世的花。如今,我窃自暗喜,因为,你已被他深深牵挂、深深眷恋。他已为你穿越千山万水,停泊在你如花的梦境中。他会陪你看尽人间的细水长流,走遍岁月的浅吟低唱。从此,他会为你照亮那些无眠的夜、会拭去你心灵的丝丝尘埃、会为你点亮每条回家的路。从此的从此,我可以手握他的那份眷念,安然淡去,继续独舞在我的灵魂中,我会携着尘世的这份温暖,坐看云起。

晴空的世界,云朵愿独舞出她绝美的舞姿。

云朵的孤寂,却因晴空的温暖相拥而褪去。

如果晴空知道云朵的心事,那请晴空为云朵呵护好这一路花开花落的美丽、珍藏好此生用心勾勒出的温暖。桑葚红时,许你一抹清浅阳光,温暖你的那一方烟雨楼,与你共醉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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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奏一首长久的歌散文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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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的路上,没有孤单,没有彷徨。余生,我们在彼此的世界徜徉。

——题记

认识一个人并不需要多隆重的理由,也不用挖掘各种共同的兴趣爱好。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简单的问候,这些足够。缘分是一只赶不走的猫,尝到了甜头,就会死乞白咧的呆着。

时间贼溜溜的,总是让人抓不到它的尾巴。我的兄弟们,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互包容,理解,我们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它不只是十位上多了个数字。岁月沉淀下,我们靠的更紧,抓的更牢。

豆蔻年华时,我们出现在彼此的世界里。那时候的我们多可笑。你问我借半块橡皮,我嘱咐你那是我刚买的,少用点,用完就还回来。我向你借只笔,你说没有,其实我看见你下午买了支新的放在了桌洞里。我的目标明确,你的拒绝直接。懵懂的少年,对新出现的伙伴以试探的方式结识。其实, 那时的我们没有过多的心思,用天真形容更恰当。

一路风风雨雨,我们为彼此撑着伞,不怕风吹,不怕路遥。那时的我们有两个梦想,一个自己的,一个我们共同的。现在,我们依然在路上,不过,我相信终会有那一天的。

一脚踏入青春,我们变的桀傲,叛逆时常砸在我们头上。我们想做乖孩子,奈何上了青春这座桥。然后,我们开始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恋爱,高调的成双成对的出入。风光不久,成了老师和家长严打的对象。在他们眼里早熟就是吸血虫。我倒觉得没什么不好,早熟是成长路上的生长素。

一起玩,一起疯,我们在大人眼里是一群狐朋狗友。没事,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兄弟,还记不记得有人分手后一起去喝个烂醉,虽然分手的只有一个人。我们学着分担,就算心情是杂货铺也能被大家整理的井井有条。哭过,笑过,闹过,疯狂过,点点滴滴,绕在了我的发丝上。

老酒经得起时间的酝酿,老友经得住时间的冲刷。如果我的人生是一首歌,那么你们是里面跳动的音符,主旋律下,我们一起演奏。

时间磨掉了我们的棱角,让我们变的圆滑。不说少年老成,但也得精于世故。在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它是最实用的技能。

你们是我的港湾,推杯置腹,我可以不加丝毫防备。我们唱自己的歌,用豪迈的腔调,而二胡是我们很喜欢的乐器,苍凉的声音,让我们戒骄戒躁。

生命中的成长,因为有你们,变的不再单调。不矫情,我也会把你们拥抱。

最后,门前多了一棵叫冬青的树。你们说,这是十年前播下的种子发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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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母亲是我的原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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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推荐我听李健的《故乡山川》,就找来,反反复复地听,直到听得潮气漫上了双眸,也不肯罢休。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容易感动的人,但想到故乡,想到母亲,心中总有那份隐隐的痛。

水一样的声音,缠绵在心底;忧郁的清澈,缭绕成感觉,有那么一点点清愁,有那么一点点忧伤,我何时能回到你身边,天涯羁旅,行色匆匆,我不知道如何能回归自己的原乡?

我是喜欢动的人,能坐下来安静地听一首歌,真是不容易。歌曲循环往复地吟唱,唱到入心入肺的疼痛,我仿佛看见身边的人脚步沉重,神情疲惫,多少人在无知地拼搏,却不知道为什么?

我有跟朋友说,我喜欢上课,跳舞、健身,散步……时间最好不要让我安闲下来,只要让我安静地坐下来,我便觉得无所事事,生活中满是颓废和忧伤。

原来我的忧伤是因为静下来会有杂七杂八的想和牵念,会前想过去,后想未来,担忧不幸的降临……每当听说谁得了癌症,谁谁离世,谁谁惨淡,我就突然地痛起来,因为我太在乎一些东西,在乎身边的一些人和事了。

那日接到姐姐的电话,说母亲身上不好,都交待后事了,顿时泪水婆娑了我的眼,怎么会这样呀,过年时不还好好的吗?好在姐姐是医生,第一时间把母亲的病情控制住,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老天保佑,母亲你千万别吓我,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实在承受不起这生命之痛。

一夜,你们知道一夜有多难熬吗,我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想我的母亲,想要听听她的声音,可是我不能在夜间打去电话,怕惊扰她的休息,怕听到她气喘吁吁的无力!每当姐姐稍有父母不好的消息,我就会处在矛盾和煎熬中,因为我不能第一时间到达他们的膝下,这是一个羁客的无奈。

第二天,我打了母亲的电话,听到了她虚弱的声音,心底一阵惊喜,转而泣不成声,“妈妈呀,你不要总说离开,不要总是交待后事,你刚刚73岁,你的路还长着呢,女儿不能没有你,我还来不及奉养您,你怎么忍心舍我们而去?”妈妈流着泪答应了我,不再说那样的话,我的心底却还是忧伤。

母亲身体不好,我怕怕怕,所以千里的路程从不辞远,一年总是要回去几趟,通常只是住一两宿,但看一眼儿的感觉,胜过天天的电话垂询,我深知看一便少一眼的道理。

有好几次,听着李健的歌,走在异乡的街头,看到落叶飘零,光秃秃的枝干孤独无依,便会莫名其妙地湿了眼眶,裹在人潮汹涌的人群中,我好想回归故乡,回到母亲身边。原来母亲就是我的故乡山川,只有她才能让我笑靥如花,沐雪而开。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倚窗前,寒梅著花末?”每当有来自故乡的人,我都亲切有加,他带给我的是故乡的感觉,尽管他可能不知我家中事,但我能读出缕缕故乡情丝,短暂安慰那颗流浪的心。

曾经少年熟稔的诗词充满了怀乡的惆怅。仿佛看到了门前那两棵绿意葱茏的杨树,小巷里升腾的短短炊烟,堂屋里姐妹们的欢笑,光着小脚丫走在路上的童年……如水的日子流淌过梦境,可那样温馨的画面一去不复返了,和我的脚步一样渐行渐远,却清晰如昨。

人到中年,越来越明白,无论走得多远,走得多久,我们都是故乡的儿女。故乡里有什么呀,母亲怀里的温馨,母亲呵护的话语,母亲佝偻的身形,母亲就是我们的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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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所羁留的岁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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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羁留岁月

(一)

岁月一滑,刹不住车的样子,我便撞进了30岁的门槛。人们都说,三十而立。可我就像刚从漫天迷雾的山林里出来,又好像猛灌了二两金徽烈酒一样,在30岁的门槛里,更加站立不稳。

30年的记忆可以说是纷繁的记忆,那些生活的条条缕缕汇聚成崇山峻岭中的一条小溪流,隐没在遮天蔽日的林木深处,我就像一个在山间慢条斯理走着的人,只在偶尔的一瞥间,才看见溪水的闪烁,却找不到他来的源,寻不见他去的路。

童年的记忆已没有多少,都是一些痛苦的事情,也是父亲经常说叨的事情。父亲说他和母亲是怎样艰难地将我们姐弟六七个拉扯大,有时我觉得父亲将此事引以为自豪,颇有一种夸耀的语调,我便觉得悲哀了。父亲的观念里,淡化了一步一步的艰辛,以及生活的阴霾。可我非常清楚,最苦的是母亲,挖光了满山的野菜,看着孩子们为饥饿而哭,她的心被揪的疼痛。父亲是否应该想到,他和母亲本不应该遭此罪孽,孩子们的童年也不该有如此重负。

那是一段我不想回味的日月,为了吃穿寸步维艰。时下听着别人美美的回味着小时候的幸福,有些也不免夸张,盯着那陶醉的神情,我心头泪如雨下,这些泪更多的是流给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拉扯大,还没来得及得到孩子的安慰,便撒手离去……我的记忆霎时间一片空白。这空白是母亲留给我的,我的心像风筝断了线,我的拼搏,我的进步,我的成绩,我的一切是母亲支撑着的,可是,现在,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那是一段我所羁留过的岁月,由于母亲,我再也不想回首,也不愿听到有人再提起……

(二)

我只想在现有的生活里流淌下去,至于鲜花,掌声,有就有,没有也无所谓,我已经懂得了大难过后的宁静、安详。我将平静地看荣、看辱,看沉、看浮。也许这在他人思想里是消沉,可我不这样认为,兴衰、喜悲、宠辱并不是我个人说了算,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时间就是千帆过尽后的宁静。30年来,我有过大落的遭遇,从小拼着命地想长大,长大了一切都好办了。可长大了紧接而来的就是在父亲的呵斥与苦难逼迫下的读书,读书之路由家门口一直延伸到远方,为了能在贫穷愚昧的乡村挣得一个令家族荣耀的“大学生”的名,我咬牙坚挺着。可我知道,为了这样一个虚名,父母有牺牲了多少心血。一读书我付出了整整前半生,学业有了,可自己的心却失去了依托——母亲没有了!

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有某一感人形象镌刻下来,影响其一生。母亲或许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一生艰苦,留给我的遗憾太重。好几次,我铺开纸笔,想将我凝固的思念写给母亲,可总难以下笔。一者笔拙,总担心写不好,给母亲的一生留下败笔;二者实难回首,感情的抒发非得细腻、非得点滴出真情,我一拿起笔便觉思路纷乱,母亲一生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琐碎,放在心里回味便觉着情真意浓,可我难以写出来。所以我索性搁了纸笔,不写了。

我也有了这种理解,有的事情是要写出来的,有的事情是要装在心底的。母亲辛辛苦苦一辈子,临走却无半点片言只语留给我,致使我好长时间痛苦不堪。

年,对我来说太短,好多事情想要做却没有了时间,用日子串起来的事情一件也没有从头至尾地做完,遗憾丛生。唯有读书,像走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从山脚硬是走上去了……

(三)

30年的岁月,我始终没有好好地选择一个时间段,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居住过。日子对于我是雾中的飞鸟、日光里的尘粒、水中的月影、风中的花瓣,目光一荡漾便了无踪影。

小时候的田园梦想,想在一畦菜地种出碧绿的青韭、青嫩的蒜苗、饱实的大白菜、香甜的玉米棒子,亲手采摘、收藏,冬日围着炉火品尝,将一截截山林里亲手捡来的柴棒送进火炉,火红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整间小屋,于世不争,于人不欺,饱暖而殷实。可这只限于梦,一个纯粹的梦。还有,从小把家乡周围的大山踩个遍,在那里的小路上走走停停,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只觉着那是一个山里孩子必有的经历。逐渐懂事了,我便觉着那是读过的乡诗乡文里美妙的意境,山路弯弯,林深草厚,那路那林里蕴藏着太多美妙的故事。可是后来一上学便被“大学生”这顶虚名的帽子压在头上,时时做出与乡村不屑为伍的神态。乡村的孩子只能是野孩子,不可与他们走得太近;乡村只能看见井口大小的一点空间,乡村人是井底之蛙;乡村的山虽峻,那只是穷山,水虽清,那只是恶水……这些警告抑或是忠告时时吞噬着我幼小的心灵。时至今日,那份惊恐依旧残留在我的记忆里,也让我在随后的人生里收敛了不少,没有幼时那般肆无忌惮了。

如今,撞入30岁的门槛,我才静静地得以断断续续地拾起往昔的碎片,想到“羁留”二字。30年的岁月里,我未曾在自己出生长大的那个叫“家乡”的村子里仔细的生活过,我熟悉的只是那个村子里的巷道和流淌于其中的人群和贫困,但对那个村子的心肠我却是一无所知的。在那个村子里断断续续地驻足、停留、来去的岁月,只能是“羁留”了。

(四)

每个人可能都是如此,小时候做梦也想走出去,脱离生命的诞生地,闯一闯外面广阔的世界,在几个不同的城市漂泊、羁留、客居,好多人即使过得艰难,可还是心里憋足了一股劲,没有成就绝不见江东父老,就是凭着这样一股劲而小有成就,能在异乡立足了,却生出一种回乡的迫切愿望,颇有点“衣锦还乡”的味道。全身焕然一新,拎起别致的背包,将在城里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一点成就装满一心便“荣”归故里,在乡亲们啧啧的眼神中骄傲的像一个王子。可就是这一点叫做“荣”的东西在乡里也不能维持很久。城市与乡村的反差实在太大,时间久了,好多人眼神流露的已不是昨日的羡慕,变成了另外一种——咳,看那样子,辱没祖宗!

直至觉察,自己的分量已燃烧殆尽,便灰灰的逃离,拥挤在车流人流里。这样反复多次,顿觉生命越来越轻,如秋叶一般,慢慢枯去。直到人生的弥留之际,荣誉、升迁、扬名、显贵,这些一辈子看重并为之付出青春的东西都变成了枯枝败叶,“故乡”才是根。每个人无论年轻时有多茁壮,有多枝叶繁茂,可到了最后,无不想叶落归根,长眠故土。

我知道,冥冥之中有一个圆。每个人都在某一点站定、起步、爬行,付出了毕生光阴,最后又不得不回到那个起点,圆画完了,归根了。

年前,我咬牙坚挺着,为了“大学生”三个字,其间我失去了许多,没有走进田园梦,没有亲近那些山里的小路、树林、牛羊,最令我遗憾入骨的是母亲撒手离去,成了我心上的一根刺。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忍着疼痛,硬是爬山一样走完了读书路。读书的岁月里,我萌生了这一生再不回那个“穷山恶水”的地方的誓愿:我要在异乡立足,将异乡住成故乡!

毕业前夕,我已在城市一所学校实习、试讲,被聘用了,只待下一学期上班。可父亲、兄弟一遍遍呼唤,情之恳切,令我热泪盈眶,还有那么多亲人关心着我呀!我回来了,很快参加上岗考试、岗前培训,成绩优异,在小镇中学上班了。

我清楚,这一生,将驻扎在这里、战斗在这里了。我那个圆画完了,在30岁之前画完了,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现在我只坚信海涅的诗:

冬天从这里夺去的,

新春会交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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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路还很长,天总会亮哲理散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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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里挂着一轮残月,透过窗户吹进来一股凉飕飕的风,谈不上刺骨却也让我打了个颤,这一颤让我发现我火热的心此时好像有点凉了,点一支火柴,重新让它发热。

人的一生有三次成长:第一次,是当你发现你不是世界的中心,于是你开始努力;第二次,是当你无能为力却还拼命争取的时候;第三次,是当你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世界中心,你不想成为世界的中心。每一次成长都是生命中的一个巨大的转折,我知道我有百分百的勇气去迎接这一次次的成长。稍纵即逝的一年时光,来不及完成想完成的好多事情,眼前的一切还是像谜雾弥漫一样模糊不清,明明知道什么都没做,却还是想写点文字写写我自己——“路还很长,天总会亮。”

什么是成功?这是一个抽象的问题,每个人对它的概念都不一样,我也时常会想我该怎么做才能取得这样的成就,而我概念中的成功又是什么。今天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这世上只有一种成功,叫’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似乎这个回答更加接近我心中的答案。高中有一个同学,她的座右铭是“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看到这句话之后我似乎也也喜欢上了这句话,在某些时刻我也将这句话作为我的座右铭。从2015年10月18日到现在我辜负了太多本该起舞的日子,我抱怨我预定的计划一一落空,我抱怨自己处处比不过人家,我羡慕那些定了目标就能持之以恒直到完成它的人,我羡慕那些在大一一年里没有选择安逸的生活而是迅速的成长起来的人,我羡慕那些工作完成的很好学习成绩同样名列前茅的人,我再一次总结我的原因,姑且这样觉得,我缺少一根鞭打着我不断前进的鞭子,而这条鞭子更多的是心中的那一种信仰和那一腔热血。我花费了太多的时间经营毫无意义的事情,所以我没有时间去实施我既定的计划,不断的总结过去的不足并不是为了铭记这种不足,而是为了在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后有所改观有所进步,哪怕只是一点点。

早一分钟醒悟就早一分钟努力的机会,那些各方面都比我优秀的人都还在如此努力,我有何借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我这样告诫自己。眼高手低虽是个贬义词,我却还庆幸的认为我还没有堕落到一个眼低手更低的一个人,这种心态可能不好,但我却想在我眼界还高的时候给自己一个激励,让自己的手也高一点。我不奢望幸福来的太突然,我这些努力的投入都可以返现就好。有的付出本身就是一个无底洞,明明知道可能没结果却还是坚持着(这是不是大底接近人生的第二次成长阶段了),这并不是我给卖家钱卖家就会立马给我所得物的简单问题。趁时光还在,姑娘,昂起你嚣张跋扈无所畏惧的头颅,让读书、写字、旅行、努力成为你的生活常态。

似乎感到心中的温度在升高,那一艘风又吹了进来,不过这次似乎没那么凉了。

路还很长,天总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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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轮上的小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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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车多了,停车就成了一个问题。刚开始还是一个小问题,随着小车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纠纷越来越多,以至于晚点回家,根本就找不到停车的位置了。于是有人感叹,修房子的时候咋个就不考虑停车的问题呢。

一句话就引出了一段回忆。

我们住的小区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有单位修建的小区,还包含了福利房的成分。规划设计之初,在讨论方案时很民主,有企业领导、住户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十多人参加,在确定了户型、面积等问题后,在规划停车位置时领导和住户代表产生了分歧。领导的意见是从长远考虑,在部分楼下要设计车库,在小区要留出停车位置。当时政府规划部门的红头文件只对小区建设的自行车棚有要求,而对汽车车位没有要求。领导意见一出来,即遭到住户代表的反对,说,我们没有汽车,留车位干啥!领导说,十年二十年后,经济发展了,大家都弄个“砣砣”车来开开,有何不可。“砣砣”车是当年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喜欢购买的“奥托”小轿车的别称,那可是身份的象征,对一个月只有几百元工资的职工,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梦。住户代表当即表示反对,有住户代表还说,梦嘛,把枕头垫高点。

确实,在那个时候说要给住户规划建设车库和停车位,不光是思想有点超前,还真有点说梦的味道。

于是一切都按照当时大多数人的想法和惯性思维将小区的规划和设计落实到图纸上并很快修建好了。

刚搬进小区的时候,确实,几乎看不到啥子小车,偶尔有几辆小车进出,也多半是接送领导的公车。但不久小区就出现了私家车,尽管不是什么奔驰宝马之类的豪车,但也很扎眼,就有人四处打听,这是谁的车啊?初时车主都很低调,被问到时有的还支支吾吾地说,借的。随着时间的推延,有车的人家的人多起来了,大家也就不再那么遮遮掩掩的了,碰到一起还要交流一下“大众”、“丰田”和“通用”。在小区中停车也是随便停,反正空地方有的是。

小区的小车陆续增加,不知不觉间就有几十辆了,但停车仍然不是问题,管理部门稍作规划,在绿化带和楼房前后画出停车位置和通道,大家按规定停车,车位仍然绰绰有余。

“5.12”大地震后,情况发生了大变。都江堰小汽车的数量激增,小区也仿佛一夜之间走入了汽车时代,隔三差五就有一辆新车开进小区,车位骤然之间紧张起来,矛盾和纠纷也不断产生。门卫不时在楼下高声吆喝,给乱停乱放的车主打招呼。但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小车还在不断地增加,有较早买车的人家已开始换车了,中高级车也陆续出现,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雷诺这些一线品牌的车也开始常住小区,有些家庭开始买第二辆车。细数一下,小区一百多住户,一百多辆车,怎么一下就坐在了汽车轮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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