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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小说《野风车》读后感(合集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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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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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我国四大名著中,我对《三国演义》情有独钟。今年寒假,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以东汉末年为历史背景,以魏蜀吴三国为主干线,叙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100余年的风云变幻,兴衰起伏,云波诡谲的历史演义故事。三国中有很多聪明的人,如诸葛亮,司马懿,郭嘉……读了他们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头脑比肌肉更有用,要做生活的智者!

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虽然他不像赵云一样能打,但是他的头脑在三国中肯定名列前茅,“草船借箭”中他观天象、懂地理、识人心,向曹军成功“借”了10万支羽箭!“空城计”中他命人把旌旗隐藏,又叫士兵把城门打开,派几名士兵扮成百姓模样,洒水扫街,自己则领着两个小书童,到敌楼上弹起琴来,令生性多疑的司马懿全军撤退。“七擒孟获”中他将孟获捉住七次,放了七次,使孟获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诸葛亮善用头脑的事例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用头脑,能用头脑解决的,千万不要用蛮力解决。头脑用了能很快的恢复,但伤筋动骨可要100天啊!

记得有一次,我跟小伙伴一起玩,不知怎么着门坏了,他被关在了房间中,很着急。我用力推门,门纹丝不动,用力踢门,但门却毫发无伤。当时大人都不在,我就慌了,使了全身的力气推拉顶拽,可就是打不开。后来我灵机一动,想起了书中开门的方法,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用头脑,做生活的智者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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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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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仁的重要性;这本书,使我感到了那个战国时期用鲜血凝成的友谊;这本书,使我终生受益,一向勉励着我,鼓舞着我做一个重情义,讲义气的人。这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让我们翻开这本经典之作,让我们在一次体会一下当时他们的别样人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比较欣赏刘备这个人。他文武双全,凭借着自我的仁义和虚心,将不少名将都招入自我的势力中。的五虎上将关羽、张飞、马超、赵云、黄忠等都收入他的膝下,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

当年刘备因没有一个好军师而愁困不已,听说诸葛亮是一个上至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的人,便带上关羽、张飞去请诸葛亮出山,帮忙自我。结果第一次没见到,第二次不顾张飞关羽阻拦,冒着大雪去请仍没见到,第三次等诸葛亮睡醒后才最终见到他本人。这显示了刘备真情实意的邀请诸葛亮出山来协助他统一天下,同时第二次请诸葛亮时,关羽等人说要把诸葛亮绑起来威胁他,刘备却狠狠地斥责了他们,这又体现了刘备的以诚待人。

《三国演义》中不仅有刘备的“仁”去值得我们学习,还有诸葛亮的“智”关羽的“忠”,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战争,正义的信念使我们看清前进的道路,而信念会让我们迷失方向,误入歧途。最终告诉大家一句话“仁”可治天下,“智”可管理好人民,“邪”再怎样努力,终究还是会一败涂地。

祝大家都能打赢人生这场战争,祝大家都能成功,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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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名著《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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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课外书有很多很多,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数也数不清,有封神英雄榜,有,有,还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四大古典之一。

写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个不怕困难,跨过了万水,翻过了千山,走了十万八千里路,终于到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写的是镇元大仙让他的两个徒弟打两个人参果给唐僧吃。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把人参里给了唐僧吃,唐僧看了说这两个婴儿还能吃?只好两个徒弟吃了。猪八戒看了之后,口水直流,就让孙悟空去用金击到子敲来,孙悟空先打了一个人参果没有接住,掉在地上不见了。后来孙悟空又打了三个,拿回去分了。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去数果子,发现少了四个,说了孙悟空他们只吃了三个,还有一个掉在地上不见了。听着镇元大仙的指责,孙悟空恼羞成怒,把人参果树给推倒了。后来,镇元大仙回来了,让孙悟空把人参果树给医活了,孙悟空找了天上所有的神仙都不会。最后,孙悟空找来了南海大慈大仙的观世音菩萨,观世音菩萨用玉净瓶里的甘露,把人参果树给救活了。这里写出了孙悟空知错能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他们修成了正果,都封了佛:唐僧被封为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这就是我今天看的古典之一——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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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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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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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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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先生所著,与其说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这是一本回忆录。路遥先生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从儿时经历到成长历程,与书中的孙少平有许多相似之处。

孙少平在书中是一个勇于逃离现实牢笼的人,幼时的他有些许自卑,渴望被关爱,所以当郝红梅为了逃避流言远离少平时,孙少平会被如洪水般的压抑和孤独感所击倒。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平被文学的夺目光芒所吸引,从那时开始,才是真正的成长。在那个偏僻的双水村,也许有许多心怀大志的人,但绝少数人有孙少平那种“冒险”的勇气。传统局限的思想封闭了人们的内心。从小的耳濡目染让那些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坚信自己的未来,只可能是一个普通的庄稼人,这是思想和心理上的误区。

而孙少平为什么能突破现实的禁锢?不仅是因为内心的强烈渴望,更重要的是有志同道合的人来支持,那个人就是田晓霞。田晓霞的家庭背景远比孙少平来得好,这个开朗活泼热爱文学的女生,不仅在物质上,也在精神上,给予了少平莫大的支持。没有了家庭的牵绊,田晓霞外出闯荡的决心远比少平的坚定,甚至可以说,没有田晓霞的出现,少平不会有那么多精彩的人生阅历,文学给予他们一笔精神财富,这些因素使孙少平逃脱了变成一个像大哥少安一样的农民的命运,逃脱了内心的传统思想。他的灵魂得到提升,这也是少平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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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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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简爱的朋友海伦因传染病而将要死去,简爱毫不畏惧地陪她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一个晚上,她们率真的话语,生离死别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简爱从小被寄养在狠心的里德夫人家,里德夫人由于嫉妒便虐待她,周围的人也欺负他,她只有海伦,她们一齐走过了风风雨雨,在共同的志趣下生活,可上天却又那么残忍地夺走了海伦……久经磨难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可他却又瞎又节肢。简爱用她会说话的眼睛默默地看着罗切斯特。也就在那一刻,罗切斯特感到了简爱――他的小仙女回来了,他们紧握着手讲着身边发生的事情,发誓永远不分离。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我明白了越是围难越让真的喜欢的人更刻骨铭心!两年前,生活无情地选取了我。我不能上大学了,而对着残忍的现实我让步了。爸妈没潜力支付我那么昂贵的学费,我只能注定被选取。最后,我选取了师范,在那里我度过了自我最孤独最难忘的一段日子,《简爱》弥补了我空虚无味的生活,我觉得我已拥有了简爱,拥有了她,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试着振作起来,试着勇敢努力地生活在。在学习上,我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学好,也用心地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这一路上,有鲜花有掌声也有泪水,我的学习很快赶上来了,在学校的征文大赛、冬季越野赛、运动会中我都多次获奖。我重新找回了自我。原先每个人都是在夹逢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的。人生需要挫折的挑战,那才是完美亮丽的人生!人生是多变的,也许它犹如瞬间吹过的风却给了人们从未有过的爽快。也许它如挂在天空的彩虹,却创造了世界上最美的奇迹!

怀抱着《简爱》它给我的不止是这些。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虽然天空没有我的足迹,但是我飞过!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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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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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每天幼儿园放学,我总是第一个抓起书包,迫不及待地奔出校园。到家之后,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打开电视,嘴里还念叨着:“完蛋了完蛋了,今天太迟了!《西游记》要开始了!”当打开电视,听到那一句熟悉的“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后,我才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今天总算没有迟到!”

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西游记。书架上那本厚厚的《西游记》,已经被我翻了不下三遍了。《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我喜欢总冤枉人但一心向善的唐三藏,我喜欢愣头愣脑整天憨憨的猪八戒,我还喜欢一心护师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保护师傅斩妖除魔的孙行者。

“俺老孙来也,快还我师傅来!”这句话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几乎成了孙悟空的口头禅。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他长着毛脸雷公嘴的相貌,长着一双能识破妖魔诡计的火眼金睛,有着七十二般变化。而最厉害的,还是他使的一根如意金箍棒。孙悟空刚开始十分顽劣,但经过十四年的的磨难,最终修成正果,成为“斗战胜佛”。孙悟空不仅有着通天的本领,还有着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上,每次师傅被妖魔抓去,他总是第一个冲到妖怪洞口,拼死营救唐僧。虽然中间会有些挫折,但经过不懈努力,还是每战必胜!最经典的是那次“三打白骨精”,他不顾被师傅抛弃,还时刻保护着师傅,这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这本书在思想上的成就十分巨大,难怪鲁迅先生这样评价它:“虽述变换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事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关于它在艺术方面的成就,那就更不用说了:每一段故事都层次分明,书中语言通俗易懂,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场面描写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故事情节紧张激烈,很能吸引读者。330多万字的名著,不到十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难怪《西游记》能跻身于中国四大名著之列。

我喜欢孙悟空,我喜欢《西游记》。《西游记》教给了我许多,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前往西天取经,任何事,不论有多么困难,只要一心向前、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成功;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在人世间,只要一心向善,就必定会有好报。

在我家书架上琳琅满目的神话故事书中,那本快被我翻烂了的《西游记》静静地站着。我时常望着它,偶尔拿下来翻几页,沉浸在这故事的神奇中,感受着它带给我的无尽的欢乐,汲取着孙行者带给我的坚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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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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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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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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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之前是看文字,这次是听书,前80回是企鹅有声,讲的声情并茂,能引人入盛,听久了,她的口音变化都能知道是谁在说话,后40回没更新,便听了语音朗读,这就真是机械式阅读了,没有感情,所有文字都在一个调上,所以,除了声音受影响,文字也说是高鹗所写,没前80回精彩有深度,总体来讲,此书讲的是一个世道一个家族的盛衰历程,人情小说,依感情和才气为背景描诉各类人的性情世故,宝玉黛玉是冥冥中的注定,心有灵犀的一对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缘于黛玉体弱多病,即使才情,但在大家族的环境里,别说古代,世代也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媳妇,起码对繁衍后代和兴旺后族不会有好的影响,因此被上辈人拒之,这便是他们的悲剧之源。

佩服贾母对几代人传承起了好的带头作用,因之总被称为老祖宗,王熙凤精致漂亮,奈何书读太少,欠胸怀,心狠手辣。个人喜乐宝钗和探春,有女子的才气和胸襟。府里的丫鬟袭人、晴文、鸳鸯、紫娟等也有她们独特的个性魅力,讨人喜欢,整部书里以女人为主,男人也就贾政算是正面又正派的一个人了。历史书历史故事,又何尝不是现世的重复?多读多品多思,总会有数不尽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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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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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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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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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教师,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晓得的东西又太少了。曾常常常听到许多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细心一想,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假如不再添,也有竭尽的时分。所以我觉得,教师不只要有一桶水,并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

本来自个也深知,在教学中,书本是每一位教师无言的教师,所以读书即是咱们再学习、再进步的最方便而有用的办法。曾经咱们的薛校长就常常让咱们多读书,但自个老是由于作业忙而没有真实地去了解校长的一番苦心。直到上学期期末与省级名师面临面沟通的时分,才智了赵昭教师那深沉的文化底蕴,面临学生,能喋喋不休,对学生的引导于无形之中,而当面临咱们教师时,他又能从教学理论到教学实习,侃侃而谈,让咱们每一位教师不得不佩服他的学识广博。其时我一边听课,一边想:假如上课的是我,我会见机行事处置学生的每一次答复吗?一名教师,只要自个的学识到了广博时,自个的功底到了深沉时,才能让讲堂笑声不断,活而不浮,重而不涩,而赵昭教师真的可在称得上是一位有着真知灼见的专家吧!也正是这次沟通,我才真实地了解了曾经校长为何总让咱们读书,让咱们向智慧型,专家型的教师方向开展。这回我才真实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才真实地感觉到自个水平的低浅,需求充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所以在寒假中,我用心地选读了一本深受咱们喜欢的名著《爱的教育》。曾经曾听许多教师、学生都说读过这本书,很有意思,但始终没能真实去品读,所以借着这次假日我终于品读了这本书。当然书是向我班的孩子借的,由于有这样一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也。既然是借来的,所以读的时分也就格外仔细。果然当读完之后,还真有些触动。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尽管不能让咱们潸然泪下,激动万分,但假如细细品味,咱们却真的能够被书中那一个个好像就发生在咱们眼前的小故事所感动,更让我真实领会到了故事中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爱。

《爱的教育》这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闻名的小说家、旅行家亚米契斯,这本书的写作方式异乎寻常,是以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为主要体裁,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活跃需求进步,如阳光般绚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穷,有的身患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美好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情都有悬殊之处,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一起的东西—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后代与爸爸妈妈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以及对祖国的爱。使人读着读着,犹如在爱的海洋中漫游,感觉格外温馨。

由于这本书很经典,所以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一起,它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世界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学性的读物,被大家认定是每个家庭的必备藏书,格外遭到青少年读者的喜欢,对全世界亿万青少年的生长产生了深远影响。而我觉得这本书更是咱们每一位教师应该读一读的好书。由于书中一些发生在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故事,似乎即是咱们与学生每天日子的缩影,而让我遭到启示的仍是在著作中,那些教师在处置学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时异乎寻常的处置办法。当然,尽管每位教师性情特点各有不同,但他们的起点都是对学生的爱,他们的爱是那样深沉,那样有教学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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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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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某,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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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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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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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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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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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亮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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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亮剑》以后,着实让我感动了一翻,这是一部宏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小说,本片有着较强艺术风格与文学品味,同时又是一部制作精良具有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题材。与以往渲染美感和壮烈的战争题材小说不同,《亮剑》不打算消解战争的真实和残酷,《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小说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片中刻画出了一个可以媲美“石光荣”、“姜大牙”的军人李云龙,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的气势。这里八路军不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而是打得漂亮说得明白的人间铁军。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一千一万次!

读老舍先生的作品都是带着一种敬仰感去读的,生怕自己不够格,被别人说成故作姿态。我不知道找出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那种感觉。可是唯一确定的是在这些作品都有一种熟悉感。仿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旁,可是又一种无法启及的高度。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是悲剧的起因,不如把责任轨道指向万恶的封建社会。当“血泪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咱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血性人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太少!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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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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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虽说是撒野,但又何尝能够真正肆无忌惮的撒野呢?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个大男孩在这个小镇里相遇。互相拥抱,互相慰籍,互相给予对方温暖。

蒋丞,一个来自大城市的男孩。原是可以过着常人的生活轨迹,可命运却与他开了个玩笑。他离开自己的养父母,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两年后他会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了陌生的、不堪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倘然踏入了他的世界里。

小镇上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堪入目的。人与人不知因什么,他们将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传闻之下。哪家的小孩又被打得大哭大闹,谁与谁又开始当街大骂…这些事儿每天不断在这个小镇里上演,令人感到麻木。他们已经丧失了所谓的底线,甚至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就像最后的结局,到头来只为博得关注;又说是李辉那样,为了钱用尽一切手段的威胁、哄骗。“他要是站在你面前,他甚至会割脉证清白。”也有着满满的封建残余,“她是个女人,就该做这些事!”作者的笔下毫不留情,将这一切赤裸裸的揭露出来,那些底层人民丑陋的面孔,令人作呕。

顾飞便是这小镇里的一道光,虽然不算太亮,却能恰好照亮蒋丞前方的道路。那个同为十七岁的大男孩,却装着一颗不属于十七岁的心。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以及她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若一道坎,一道难以跨越的坎。他本该可以抛包袱走人,可他却把一切都归于自己的错,一切都压在自己身上。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也会在空余时间给妹妹织帽子、手套…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我想,若我是顾飞,我早就崩溃了。

幸而,两个男孩相遇了。“有些人,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留在你的记忆里,比如我。”他们以出其不意的方式闯进了对方的生活,一步一步走入了彼此的心里。他们就是彼此意外之外的意外,最美好的意外。只有在对方面前,才能呈现出最真切的自己,才能露出内心最柔软的一处,在对方怀里发泄。

可越了解的深入,越体会到现实的残酷。我想把他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让全世界知道他的好。

可他就像一头被脚铐栓住了的鹰,即使有飞的能力又如何,他终究挣脱不了这脚铐。他不愿醒来,因为他知道,当他醒来之后面对的,只会是更加残酷的现实,只会使他崩溃的越快。他知道这脚铐永远都摘不掉。当蒋丞问出“你有没有想过交个男朋友”时,他的回答却是“你想要跟我谈恋爱,还是想要跟我谈个恋爱?”谈个恋爱,对象可能是任何人;谈恋爱,对象只能是你,是一辈子的,是认真的。到后来,我才理解这句话。或许,蒋丞是抱着谈恋爱的认真,但顾飞不能,他要顾及的太多了。他被这座小镇,牢牢地禁锢着。

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高考复习的那一年,也是他们分离前的那一年。那一年,好像什么都开始变了。蒋丞全身心的投入复习,余下的一切,顾飞陪在一旁,帮她担着。直到走出考场后,顾飞病倒的那一刻,才猛然明白。一年来,他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复习里。他很累,而顾飞同样需要兼顾两个家。

有些地方也悄然触碰到了内心的那片柔软。“不是好鸟”他们四个虽然跟蒋丞不熟,却为他收集了一大袋复习资料;老徐找他谈话,只给了他一袋其他学校的卷子;潘智为他复印学校的卷子,原校的老师为他改卷,老袁写来的那封信…很多很多,这些举动塞得心里满满的,暖暖的。或许,这世界很多人对你投来恶意,但仍有很多人以真诚的心拥抱世界。

蒋丞成绩662分,上了R大;顾飞报了本地的师范。两个人注定会分散。顾飞将蒋丞送到了北京,当顾飞要离开步入火车时,他说:“顾飞,别回头。”因为你一回头,我怕会哭。他们为了对方而努力着,不惜付出所有。当在衣服里发现对方留下的红包,一个“大吉大利”,一个“寿比南山”时,他们都笑了。

当顾飞说出:“丞哥,算了吧。”时,我仍有些难以置信。我看到丞哥的生活与顾飞的世界一下子踏入了迷茫,那一种睁眼是黑,闭眼也是黑。“我为他做了多少,如果有一天要被抹掉了,那就抹掉了…我要做什么,是因为我愿意。”是啊,千金难买我愿意。即使我当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但我一直坚信他们会走到一起。因为,他们都愿意为对方倾尽一切。

最后,顾淼的病情有了转机,顾飞的妈妈有所托付,顾飞的心结也一步步解开了。一切都开始有了转机,一切都开始变好。当然,兔飞飞与猫丞丞也和好了。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能站多久站多久。”有的人,等了一生也未尝等到这么一个人。很高兴,顾飞等到了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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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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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何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尼摩船长和我。

——题记

世界最深的地方?也许你我都知道——马里亚纳海沟。在万米的海水之下,在数亿千米的太空之中,人类在向前冲去,遨游着更绚烂的世界,万千奥秘在向探索者挥手。我们在向下掘进,访问着更深的地方,勾勒着更美的篇章。

19世纪中,叶海洋学术界被几次奇怪的现象轰动,船只的屡次毁坏,更引起阿尤纳斯教授等一行人员的关注。在多个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美国政府派出战舰“林肯号”对这只可怕的海洋动物进行抓捕。不幸的是他与其仆人和鱼叉手尼德兰坠入海中,却奇异地进入他苦心抓捕的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中。从此尼摩船长开启一番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去印度洋拯救术珠人,经地中海船长赠重金,过太平洋探访大西洲,穿南极凿冰自救……在系列的游览研究之后……教授又伺机潜逃返回大陆。

海,一望无际的紫蓝,有多少宝藏有待探索,有多少资源有待开发。从南极千里冰屋皑皑白雪到热带大洋中央,人类孜孜不倦地解读着大自然的神奇,翘首启盼着西边明亮的星光。在茫茫苍天里,人类一步步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这不禁让我重拾起那段艰难的时光,中世纪“地心说”的阴霾笼罩了许多进步的思想,教皇的屠刀也在昏暗中虎视眈眈,世界却似乎并不缺乏勇者,哥白尼“日心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唤醒着勇者的心房,布鲁诺的支持给予了世界新生的力量。火刑场上,义不容辞,雄雄的火焰可以略稍掩挡教会的无知,却挡不住真理的伟大,“未来是理解我的!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布鲁诺的呐喊穿梭在宇宙间,传出新的光芒。与众不同的信念,与众不同的梦想,引领着新一代的人民推翻愚昧,迎来正义的怀抱。未来会记住跋涉的勇者,会记住他们燃烧时发出的煌煌之光。

困难难不倒我们的梦想,封锁不住前进的方向,我们扬帆起航,奔向梦的远方。人类触摸着未知的搏动,梳理着曾经的脉络,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怀揣着更远的梦想,水下的蛟龙遨游在海洋,玉兔行走在它的故乡。我们继续前行,探索属于我们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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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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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折叠》 中构建了一个不同空间、不同阶层的北京。

由于人口太多,等级分化,北京分为三个空间。第一空间,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清晨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翻转后,大地的另一面是第二第三空间。第二空间有两千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是清晨六点到晚上十点。第三空间有五千万人,生存时间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6点。48小时为一个周期,除非特殊许可,不可以跨越空间,逮到会被殴打,拘留,重罚。

毕竟是短篇小说,总共也就2.5万字的样子。可是越短,往往要越凝练。全文自然没有废话,一开始,说清时间“清晨4:50”主人公老刀在步行街出现,着急找一个人。因为,他要从第三空间偷偷去第一空间给人送信,找偷偷去过的人,问个路。要求送信的是第二空间的研究生,去第一空间实习,遇见了一个美人。

因为20万的好处,老刀不听劝阻,下决心铤而走险。作为50岁的老光棍,唯一的念想,就是收养的女儿能够有机会去上幼儿园。他每天辛苦工作,忍着饿不吃早饭,这样省下来的钱也就够两个月幼儿园费用。

结果不说了,有兴趣自己看,只说一下感想:

到了第一空间,老刀才发现,日出是那么的美。自己的生活里,看到的太阳一直是黄色, 第二空间看到太阳是黄色,而那一天,他才见到了很少见到的,蓝天白云,就把50岁的老刀看的入了神——这就是天堂。

当然,他去过第二空间,宽阔的街道,更多的车辆,空间转换时的优雅……尽管做了思想准备,朋友也提醒了:去了,回来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操蛋。可是第一空间的各种景象依旧让老刀目瞪口呆。

自己从小就生活在满地的垃圾,拥堵的小巷,衣着褴褛的人们,斤斤计较,说话大声嚷嚷的居民,自己住的胶囊处所……用速度换生命,拼命干活挣一点存活的钱。仅仅是活着,没有质量可言。不过,不去和别人世界对比,一辈子也就窝窝囊囊这么过来了——这就是地狱。

第一空间的人再不济,也总是能够留下来,找个事情做。出生决定了很多事情,可以不用太辛苦,可以获得优异的生活条件,可以享受24小时的美好生活,呼吸更好的空气。

第一空间的人数正好占了总人口25%,符合二八理论,这个世界总是20%的人占据着80%的资源。

当然,想要改变,也不是绝对不可能。需要送信的研究生去过第一空间实习,也许会有机会留在那里。

老葛一眼就看出老刀从第三空间来,因为裤子的牌子只有那里有卖,而自己小时候经常穿。对,他也来自底层,靠着上军校,努力学习,研究,升值,专业……最后虽然留下做了蓝领的活,但是能够混迹于第一空间的,都是牛人。

这世界是不公平的,不论哪个时代。我们说,时间最公平,给了我们每天24小时。看看,好好珍惜吧,小说里,大家的时间居然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相同的,是烦恼。

这点倒是很公平,第一空间里,收信美女不开心,她不爱老头,哦,不,那是她老公,年龄差有点大,爱上研究生,又不会有未来,还抱着一丝幻想,希望老刀不要说出实情。

姑娘的老公有烦恼,自己太太那么年轻,不看紧点,麻烦不断,所以盯上老刀了。

就连负责启动城市转换的白发老者,依旧有满肚子心思:大到机器智能与人工就业之间的平衡,小到,发言稿来不及,需要延迟城市转换。

虽然很多人网评在责怪作者,说视野频发,想象力混乱,中间介绍缺少逻辑性,对于贫富两个阶层态度暧昧……可是,你能,你就写啊!国际性的奖,别人都是瞎颁的吗?作为短篇小说,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也许,这不是科幻,未来的城市人口太多,真的会这么折叠。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暗示着现实社会的阶层状况。每个国家,都有着天堂富人区,以及地域穷人区。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特殊翻译的神学作品。那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肮脏的第三空间,不就是佛教里的地狱吗?地基就更厚重的高高在上的第一空间,就是天堂,只不过,住了六根并未清静的人。

也许,你看了,会有不同的注解,谁知道呢?

折叠的是北京,扭曲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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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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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厌倦了安稳的生活,追逐着自己的梦想,独自一人背着行囊来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泰州。所谓熟悉是因为在来之前上网查阅了许多有关泰州的资料,感受到这个枕水小城的安泰祥和包容,陌生是因为这里对我来说真的很陌生,在这陌生的城,遇见陌生的人,我,一个23的东北小伙儿,相信在泰州会过的很好。

摆渡人》这本书是我大学毕业工作之后阅读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我在东北的时候买的,当时因为对它很喜欢,于是便人肉将它背到了泰州。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迪伦的小姑娘从小在小伙伴的欺负下长大,而她的母亲只懂唠叨而不懂得关爱,生活的无聊加上对生父的想念,于是迪伦便管母亲询要生父的电话,在她的苦苦哀求下,母亲终于给了迪伦生父的联系方式。在得到父亲的同意后便怀着激动之情踏上了看望生父的旅途。造化弄人,不料的是,她在火车上给父亲编辑短信就要发出的瞬间,火车发生了事故,迪伦成了火车上唯一“幸存者”(加双引号是因为其实她是事故唯一的死者)于是灵魂出窍,遇到了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人——崔斯坦,迪伦的灵魂摆渡人。在迪伦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荒原中,一路遇到了很多的妖魔鬼怪要把迪伦这个纯净的不能再纯净的灵魂拉向无尽深渊,崔斯坦都尽全力去保护迪伦免受伤害,于是迪伦慢慢的爱上了自己的这名摆渡人,虽然摆渡人是不应该也不可能有情感的,但是迪伦对摆渡人的关心与信任慢慢的唤醒了摆渡人几百年对情感的麻木。最终两人一同回到了迪伦生前的世界,永不分离。在本章的结尾也描述到,迪伦对崔斯坦说:“原来你在这里”,崔斯坦回到:“我在这里”的感人一幕。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本书的作者克莱尔对情节的设定真是下足了功夫,对故事节奏的把握也是做到刚刚好,在与作者做思想和情节交锋的时候我永远想不到下面竟然是这样的剧情,全书以“爱”贯穿中心,以迪伦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把迪伦可以为爱奉献出一切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惟妙惟肖,也通过当妖魔鬼怪一次次想把迪伦拉向无尽深渊的时候崔斯坦都尽全力保护迪伦,他的善良,有担当,勇敢,有原则的人物精神也深深的烙在了读者的心中。全书对情节的设置一环扣一环,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禁为迪伦和崔斯坦之间发生的一幕幕惊险情节而感到紧张和担心,真的把读者带入到情节中,与迪伦一同被崔斯坦摆渡着。读毕全书,脑中不禁蹦出这样一个想法,其实不只崔斯坦是迪伦灵魂的摆渡人,我觉得迪伦更加是崔斯坦思想的摆渡人,迪伦用尽自身全部的力气无时无刻不感染着崔斯坦,摆渡着崔斯坦作为一名摆渡人故步自封的思想。这同时也体现了信念的重要性,迪伦始终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回到荒原找到崔斯坦就可以与他一同穿过荒原回到自己生前的世界,与崔斯坦互相珍惜,永不分离,这正是因为这个坚定的信念一直鼓励着迪伦给她力量,让她得以在没有摆渡人保护的情况下穿过荒原,经过一个个安全屋之后最终找到崔斯坦与他重逢,当看到这一幕,内心只有慢慢的感动。同时也联想到自己,年轻人只有拥有坚定的梦想和信念,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走下去,去争取去拼搏一定会风雨后见彩虹,对爱情也一样,如果一个人对爱都不主动,谁又帮的了你呢?

读完这本《摆渡人》,书中对爱的歌颂,对梦想的执着,对困难的无畏,给我的内心带来不小的触动,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让我直到现在才感悟到书中的真谛,让我有勇气写下这篇读后感并分享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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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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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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