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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善如流的历史典故(最新20篇)

对于历史,我们一定要记得以史为鉴,还有就是落后就要挨打,身为一名中国人,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自己国家的耻辱。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从善如流的历史典故,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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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二五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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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二五耦讲得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整理了这个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拼音】èr wǔ ǒu

【典故】二五耦。 春秋·鲁·左丘明《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释义】耦:两人耕地,比喻朋比为奸。比喻狼狈为奸。

【用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仗气使酒、由来已久、永存不朽、捉衿见肘、摧枯振朽、旷日引久、轻言肆口、关门打狗、无所措手、嘤鸣求友、......

【年代】古代

【历史典故】

晋献公时期,晋国内部矛盾很尖锐,斗争很激烈。晋献公的妾骊姬勾结献公所宠幸的梁五和东关憵五,替自己的儿子夺取君位。当时人称之为"二五耦"。

《左传》记载:春秋时,晋献公娶了六个妻子,生了五个儿子,齐姜生了太子申生,戎国大戎狐姬生了重耳,她妹妹小戎子生了夷吾,骊戎族人许配了骊姬给晋献公,她生了奚齐,她陪嫁妹妹生了卓子。当初,晋献公想立骊姬为夫人,他算了两次命,第一次结果不吉利,第二次吉利。献公决定按照第二次的结果办事。

晋献公晚年,骊姬受到晋献公的宠爱,她希望立奚齐为太子,让他继承君位。她贿赂晋献公宠信的大夫梁五和东关憵五,使他们说服献公传位给幼子奚齐,并迫害献公的大公子夷吾和重耳。后来夷吾逃到了梁国,重耳逃到了秦国。前651年九月,晋献公逝世,立15岁的奚齐为国君,让荀息当国相为他鼎力相助。十月,晋国大夫里克杀了刚刚即位的奚齐,当时晋献公还没有安葬。荀息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主。十一月,里克又杀了卓子,荀息悬梁自尽。里克迎接重耳回国即位,重耳谢绝,所以里克只好请夷吾登上宝座,是为晋惠公。

晋惠公登位后,诛杀了骊姬以及梁五、东关憵五二人。从此,对于机关算尽,还是丢了性命的梁五、东关憵五二人,晋国人嘲弄地把他们称为"二五耦",意指他们二人虽同心协力地像耕地一样为骊姬卖力,终于不得人心,身败名裂。"耦"是指古时双人共同执耜耕地。

[历史典故:二五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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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负荆请罪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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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有秦、齐、楚、燕、韩、赵、魏七个大国,历史上称为“战国七雄”。七国中数秦国最强大, 其时,楚国有块和氏璧宝玉,为赵国惠文王所得.而秦国昭王想用15座城池换取和氏璧。赵国惠文王派遣蔺相如携带和氏璧去见秦国昭王交涉,蔺相如凭着机智勇敢,从而保全了和氏璧完整归赵,赵国惠文王就封了蔺相如为“上卿”(相当于宰相)。

赵国惠文王这么器重蔺相如,可气坏了大将军廉颇,他认为自已立下不少战功,但蔺相如的地位反比自已高, 心中极不服气,暗想着若与蔺相如相遇,定要当面给点颜色使其难堪。

后来蔺相如得知廉颇将军的心计, 便吩咐自已手下人以后碰着廉颇将军手下人,切勿与之争吵。连自己坐车出门若与廉颇将军照面而至,亦叫马车夫把车子躲避小巷,让路给廉颇将军先行而自已后走。

廉颇将军手下人见蔺相如上卿这样让着自己的主人,更是得意忘形,见了蔺相如手下人就百般嘲笑,蔺相如手下人受此欺侮,忍不住对蔺相如诉说:“你贵为上卿,地位比廉颇将军高,他肆意戏弄你也忍让着,他越发不把你放在眼内,他目下无人的傲漫谁也受不了。”

蔺相如却心平气和地反问手下人, 说:“廉颇将军跟秦王相比,哪一个厉害呢?” 手下人回说:“当然是秦王厉害。”蔺相如继读说:“对呀!我见秦王都不怕,难道还怕廉颇将军吗?秦国虽然强大, 何解未敢轻易来犯赵国呢?就是因为赵国文官武将团结同心。而我与廉颇将军一文一武,好比两只猛虎,若两只老虎撕打起来,不免有一只受伤,甚至死掉,这就给秦国造成有进攻赵国的好机会。大家细想一下,国事与私人面子何为重要?”

蔺相如手下人听完这番话,明白了个中道理,以后与廉颇将军手下人相遇,也远而避之。蔺相如教使手下人的举措, 高尚行为,后来廉颇将军得知, 深感惭愧,他脱掉一只袖子,露着肩膀,背上一根荆条,直奔蔺相如府第,蔺相如连忙上前迎接。廉颇将军对着蔺相如单膝下跪,双手捧着荆条,请蔺相如鞭打自己,蔺相如把荆条扔在地上,急忙用双手扶起廉颇,给他穿好衣服,拉着他的手请他上坐。

蔺相如和廉颇将军从此成了莫逆之交,同心同德,协力为赵国办事,秦国因此更不敢欺侮赵国。“负荆请罪”也就成了一句成语,表示向别人道歉、承认错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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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鸿鹄之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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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于比喻志向远大。《史记·陈涉世家》其中“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意思是“那燕子、麻雀怎么能知道天鹅的志向呢”。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士容》和(西汉)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释义】鸿鹄:天鹅,叫声洪亮,飞得很高;志:志向。天鹅翱翔于天空的远大志向。比喻志向远大和有抱负的人。

【历史典故】

秦朝末年,统治者昏庸无道,不断搜刮民脂民膏。百姓不仅要交纳沉重的赋税,还要服繁重的徭役,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当时,有一个人名叫陈胜,字涉。他因为家境贫寒,不得不以替别人耕种为生。他深刻地体会到下层人民的疾苦,也为当时社会上所存在的严重的贫富差异而愤愤不平,于是,他便暗暗地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这种局面。

一天,他和别人一起在地里劳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他们谈起了现在过的苦日子。陈胜因失望而叹息了好长时间以后,对同伴们说:“假如以后谁发达了,一定不要忘记曾经一起受苦的人啊!”同伴们都觉得他是异想天开,笑着回答他说:“我们都是被人雇来耕地的农民,连自己的土地都没有,哪里谈得上富贵啊?别做白日梦了!”陈胜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燕子和麻雀又怎么会知道天鹅凌空飞翔的远大志向呢!”

胸怀大志的陈胜,后来揭竿而起,成为秦朝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

【成长心语】

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是一个人成才的基础。舒尔茨说:“理想犹如天上的星星,我们犹如水手,虽然不能到达天上,但我们的航程可凭它指引。”从古到今,大凡有作为的人都是有崇高理想的。吴王夫差灭了越国,越王勾践怀着复国之志,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了吴国。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青年时代就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远大志向。他以此为目标,奋斗终生,实现了他的抱负。让我们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向着远大的目标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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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朋友”和“心腹人”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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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要给齐庄公报仇的人叫卢蒲癸,他是齐庄公最亲信的人。齐庄公给崔杼害死的时候,晏平仲把国家和国君区别开来看,可是那时候别的人不那么想。他们以为忠于主人就是好人,至于主人怎么样,那可不管。因此,齐国有几个臣下为了忠于国君,自杀了,也有跑到别的国去躲起来的。那时候,齐庄公的手下人王何对卢蒲癸说:“主公向来待咱俩不错,现在他给人害了,咱们应当一块儿死,才算是报答主公待咱们的一份情义。”卢蒲癸说:“死有什么用?你要是成心报答主公的情义,就应当活着。我说眼前咱们不如暂且逃到别的国去,将来一有机会,再替主公报仇。”他们两个人当时起了誓,各自走了。王何跑到莒国,卢蒲癸跑到晋国。卢蒲癸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他临走的时候,跟他的兄弟卢蒲嫳[pie四声]说:“我走了之后,你得想法子去接近庆封,要一个劲儿地奉承他,胆要大,心要细。等到他信任了你,你再推荐我,叫我能够回来。那时候,咱们都做了咱们仇人的‘心腹人’,自然有法子替主公报仇了。”卢蒲嫳就照着他哥哥的话去办,果然当上了庆封的家臣。

崔杼杀了齐庄公之后,把齐国的大权全拿在自己手里。庆封心里非常气愤。可是他耐住性儿,故意透着跟崔杼十分投缘的样子。他还怕崔杼不放心,就天天饮酒作乐,打猎玩儿,显出他对于朝廷上的事没有多大的兴趣。崔杼见他没有争权夺利的心思,就把他当做好朋友看待了。

庆封的行动瞒得了崔杼,可瞒不了庆封的家臣卢蒲嫳。有一天,卢蒲嫳对庆封说:“先君是崔杼杀的,您倒跟他一块儿顶了这个罪名。既然一块儿顶着罪名,为什么齐国的大权由他一个人拿呐?您虽然宽洪大量,并不介意,可是全国的人,尤其是我们当家臣的,哪儿受得了哇!如今崔家内部闹了意见,弟兄们分成了两派。咱们不如以敌攻敌,借着他们的内讧,去跟他们两派的人都联起来,从中叫他们自相残杀。崔家的败落就是庆家的成功。这点事您是明白的。”庆封挺高兴地说:“我只道你是个勇士。想不到你还是个谋士。”他听从了卢蒲嫳的话,更加使劲地奉承着崔杼,背地里又和崔成、崔疆这几个人交上了朋友。

崔成和崔疆是崔杼的儿子。他们的母亲死了以后,崔杼才娶了棠姜。棠姜的兄弟东郭偃和她前夫的儿子棠无咎都当了崔杼的家臣。棠姜又生了个儿子叫崔明。崔杼为了讨棠姜的好,答应她把崔明当继承人。大儿子崔成知道了这件事,就自动地把长子的名分让给小兄弟崔明,自己情愿得到一个崔城[在山东省章丘县西北的崔氏城],打算将来老死在那边。崔杼答应了。东郭偃和棠无咎出来反对,说:“崔城是崔家的老根。不能给他。”崔杼就又收回了成命。

崔成气哼哼地去告诉他兄弟崔疆。崔疆说:“你已经把长子的名分让给了别人,再让一座城,又算什么呐?实在说吧,现在父亲还活着,他们就这么欺负咱们,将来父亲百年之后,你跟我怕的是要想当奴隶都当不上了!”崔成说:“那怎么办呐?咱们还是找庆封伯伯商量商量吧。”哥儿俩连夜去见庆封求他想个主意。庆封对他们说:“也别怪你们父亲。他倒是个好人,不过现在给东郭偃、棠无咎跟你们的后妈弄糊涂了。你们做儿子的受一点委屈,还没有什么。我倒是替你们父亲担心。你们怎么不想个主意把东郭偃和棠无咎去了呐?”哥儿俩说:“我们早有这个心。力量不够,有什么法子呐?”庆封的卫士卢蒲嫳插嘴说:“你们没有力量,难道你们的庆伯伯也没有力量吗?只要你们有志气,敢干,他能不帮你们的忙吗?”崔成、崔疆连忙给庆封跪下,一直不起来。庆封说:“好吧,我看在你们父亲的面上,给你们一百名士兵吧。”

崔成、崔疆得到了庆封的帮助,当时就发动起来了。他们把那一百名士兵埋伏在崔家附近的地方。俗话说,“明枪容易躲,暗箭最难防!”果然东郭偃和棠无咎上崔家去的时候,给士兵们杀了。崔杼听说前妻的两个儿子造反,把东郭偃和棠无咎的军队也接收过去了,自己一时又没作准备,气得什么似的,连忙叫手下的人预备车马。哪儿知道手下的人早就跑得一干二净。崔杼只好叫书童赶着车,从后门跑出去,一直去找他的“好朋友”庆封,诉说刚才的情形。庆封假装纳闷。他说:“竟有这种事?小孩子家居然敢这么无理取闹?要是你打算处治他们,我准帮忙。”崔杼挺感激地说:“求你赶紧替我把这两个奴才去了,我叫小儿子崔明认你做干爹。”庆封显出义不容辞的样子,立刻叫卢蒲嫳带着人马上崔家去。

卢蒲嫳到了崔家,一瞧崔成、崔疆已经把大门关上了。卢蒲嫳对他们说:“崔明拿住了没有?庆大人怕你们这儿人手不够,又叫我带了一队人来。”崔成、崔疆一听“恩人”来了,连忙开了大门把他迎接进去。大门一开,卢蒲嫳带来的士兵拥进去。那里边的一百名士兵本来都是庆封的人,自然听卢蒲嫳的话。卢蒲嫳大声嚷着说:“我奉了崔相国的命令,来逮两个忤逆不孝的儿子!”崔成、崔疆这才知道他们认贼作父,上了庆封的当。他们还没反抗,早就给卢蒲嫳带来的士兵杀了。卢蒲嫳跑到内房去找崔明。崔明刚巧不在家,逃到别的国去了。他倒把崔明的妈相国夫人棠姜找着了。她吊在房梁上。卢蒲嫳眼瞧着棠姜已经完了,扭头就走。他提着崔成和崔疆的人头回去报告崔杼。

崔杼一瞧见儿子的脑袋,又气又心痛。他问卢蒲嫳,“太太没吓坏吧?”卢蒲嫳说:“夫人还没下来呐。”崔杼对庆封说:“我还是回去吧。我的书童不会赶车,请借给我一辆车。”卢蒲嫳说:“我送相国回去。”庆封嘱咐他“小心伺候相国”。崔杼向“好朋友”庆封谢了又谢,然后回去。一到了家,就瞧见大门敞着,跑到里边一瞧,也不见一个人出来。窗户和门全打碎了,家里的东西也没有了。整个相国府鸦雀无声。崔杼见了那种凄凉光景,不由得掉下眼泪来。跑到内房一瞧,瞧见那位夫人早就悬梁自尽了。崔杼的心像碎了似的。回头叫了声卢蒲嫳,卢蒲嫳早躲在房门外边了。崔杼放声大哭,说:“我把他当做朋友,哪儿知道敌人假装朋友,害到我家败人亡。我还有什么脸面再活着呐!”他就把棠姜摘下来,自己挂了上去。

卢蒲嫳灭了崔家,回去报告了庆封。庆封上朝见了齐景公,说:“崔杼杀害先君,我已经把他治了罪。”齐景公连连点头,说:“是啊,是啊。”打这儿起,齐国的大权就落到庆封手里了。卢蒲嫳更得到了庆封的信任,做了他的“心腹人”。

有一天,卢蒲嫳请求庆封把他哥哥卢蒲癸召回来,庆封自然答应了。卢蒲癸回到齐国拜见了庆封。庆封见他挺有本事,叫他去伺候他儿子庆舍。庆舍是个大力士,一见卢蒲癸力气挺大,非常喜欢。卢蒲癸一心要给齐庄公报仇,低声下气地奉承着庆舍。庆舍非常喜欢,又见他胆大心细,挺有作为,就把他当做了“心腹人”,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从此,丈人、女婿更加亲热了。

庆舍常常带着卢蒲癸出去打猎。打猎的时候,庆舍直夸奖卢蒲癸的能耐。卢蒲癸说:“我这算得了什么,差得远着呐。我的朋友王何比我可强得多了。”庆舍一听,立刻叫卢蒲癸去把王何请来。王何拜见新主人。他奉承新主人跟卢蒲癸刚来的时候一样。庆舍想到崔杼为了没有心腹的勇士,才遭了人家的暗算,他就格外小心,叫卢蒲癸和王何当了卫士。每回出去的时候,他总叫这两个心腹卫士带着兵器,不离左右。

庆封专权,连公家厨房的经费他都管。齐景公喜欢吃“凤爪汤”,就是拿鸡爪子做的汤。大夫们也都学着他吃起来,当时传遍了全城,凤爪汤就成了顶名贵的吃食了。可是一只鸡只有两只脚,一碗凤爪汤就得十来只鸡。这么一来不要紧,鸡的价钱可就越来越贵了。厨子就要求庆封再加点菜钱。卢蒲嫳故意叫庆封得罪别人。他不等庆封回答,就说:“干么一定要吃鸡?鸭子不能吃吗?”庆封就叫厨子用鸭子代替。有一天,齐景公请大夫高虿[ch“好朋友”和“心腹人”的历史典故i四声]跟栾灶吃饭。这两位大夫没吃着凤爪汤,心里挺不痛快。出来之后,一个埋怨着说:“庆封掌了权,处处刻薄,连公家的伙食也克扣起来。这明明是慢待大臣。”一个说:“咱们并不是一定要吃鸡,可是照他这么目中无人地下去,今天不给鸡吃,明天就许不给鸭子吃,后天那就连饭都不给吃了。再下去,也许不准咱们上朝了。这可不能不防备。”他们这么发牢骚,早叫庆封的人听见了,庆封对卢蒲嫳说:“高家跟栾家对我这么不满意,怎么办?”卢蒲嫳说:“怕什么?要是他们再敢多嘴多舌地反对相国,就把他们杀了,也给反对的人一个下马威。”庆封依了卢蒲嫳的话,不把他们放在心里。

卢蒲嫳把这件事告诉他哥哥卢蒲癸,卢蒲癸又去和王何商量。王何说:“高家和栾家既然跟庆封闹意见,咱们就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去对付庆家了。”他们商量好了,当夜就去见高虿,对他说:“我们得着了一个秘密的消息,不能不告诉您老人家。相国打算攻击您跟栾家,你们可得防备着点。”高虿怒火上升,说:“哼!他不想想自个儿做的好事。他跟崔杼杀了先君,现在崔杼已经办了罪,他倒逍遥自在,还要找到我们头上来。我们应当替先君报仇,也把他办罪,才是齐国的忠臣。”卢蒲癸说:“大夫能够主持正义,惩办乱臣贼子,我们情愿追随左右。事情办成了,是您老人家的功劳,万一办不成,至多我们哥儿俩送两条命,决不连累您。”高虿挺高兴,直夸奖他们忠义。他就又去和栾灶暗中商量,准备动手。

公元前545年的秋天,庆封带着一批人马上东莱去打猎,把他儿子庆舍留在朝里。卢蒲嫳说是病了,没跟去。过了两天,正是国君上太庙去祭祀的日子。齐景公带着晏平仲和别的大臣上太庙里去。庆舍代替他父亲管理祭祀的事。太庙外头有庆家的士兵把守着,庆舍的身边有他“心腹人”卢蒲癸和王何保护着,一刻不离左右。卢蒲嫳把高家、栾家、陈家、鲍家的家丁埋伏在太庙左右。他们又在附近塔了一座台,锣鼓敲得震天价响。庆家的士兵在庙外没有什么事,就仨一群、俩一伙地去看热闹。庆舍正在祭祀的时候,高虿叫手下人在庙门上敲了三下,外边埋伏着的家丁就像发大水似地涌进来。庆舍吓了一跳,正想叫王何去抵御,卢蒲癸已经从背后用刀扎过去,扎透了庆舍的胸部。王何拿长矛扎伤了他的左肩磅。庆舍眼睁睁地瞧着这两个亲信的卫士,说:“你们!原来是你们!”说着他就拿起一把酒壶冲王何打去,把王何的脑袋打碎。庆舍受了重伤,右手抱住太庙的柱子,一使劲,整个屋子都震得摇晃了。他大叫一声,断了气。齐景公吓得魂儿出了窍。晏平仲小声地安慰他,说:“这是大臣们给先君报仇,除灭庆家。主公放心。”齐景公这才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脱去祭祀的礼服,上了车,急急忙忙地回宫去。

卢蒲癸带了四家的家丁去抄庆家,一面嘱咐大伙儿看住城门,不让庆封回来。庆封得着了这个信儿,立刻带着打猎的士兵回来攻城。可是士兵们明知道力量不够,慢慢地全跑了。庆封没有法子,只好逃到别国去。

卢蒲癸和卢蒲嫳哥儿俩把崔家和庆家都灭了,替齐庄公报了仇,就跑到北燕隐居起来。

庆封逃到鲁国,又从鲁国跑到吴国。没想到给楚王抓了去。他要拿诸侯盟主的身分把庆封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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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破釜沉舟之计

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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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破釜沉舟,比喻不留退路,非打胜仗不可,下决心不顾一切地干到底。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项梁听了谋士范增的建议,整顿起义队伍,并把原楚怀王的孙子孙心找来立为楚王,并仍然称作楚怀王。

再说项梁连续打了几个胜仗,杀得章邯落花流水。项梁于是骄傲了,不把秦军放在眼里。谁知,章邯卷土重来,向项梁发起猛烈反扑。项梁猝不及防,战死了,项羽、刘邦也被迫撤退到彭城。

章邯乘胜前进,指挥秦军北上,一口气打下了赵国(不是战国时代的赵国,而是新建立的一个政权)都城邯鄣。赵王歇慌忙逃到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连连派人去向楚怀王搬救兵。

楚怀王便召见将士,想进攻京城咸阳。他说:“谁先打进咸阳,就封谁为王。”

项羽、刘邦都愿意去。楚怀王让刘邦去打咸阳;叫项羽往北方去打章邯,围困巨鹿的三十万秦军。项羽急着要替叔父项梁报仇,正想跟章邯拼个死活。楚怀王怕项羽势力太大,不容易管束,就拜宋义为上将军;拜项羽为副将,封他为鲁公;范增为末将,率领二十万大军往巨鹿去打章邯。

公元前207年,宋义率领楚军,到了安阳(今河南安阳西南)停了十多天,急得项羽跑到宋义跟前,多次央告进军。宋义害怕秦军太强,按兵不动。到第四十六天时,项羽再次要求进军。宋义拍着案桌,怒气冲冲地说:“你反了吗?怎么敢不服从我的命令!”项羽大怒,趁势拔出宝剑来把他杀了。

项羽出来对将士们说:“宋义违背大王的命令,按兵不动。我奉了大王的密令,已经把他治死了。”

将士们就公推项羽代理上将军。项羽打发人向楚怀王报告,楚怀王只好立项羽为上将军。

项羽派英布和蒲将军带领两万人马渡过漳河。一交锋秦军就吃了败仗。项羽率领所有的军队都渡过河去,等到全军都渡过了漳河,他吩咐士兵,各人带上三天干粮,把军队里做饭的锅都砸了,把船都凿沉了。成语“破釜沉舟”就是这样来的。他对将士们说:“这一仗,只准进,不准退;三天里头一定把秦兵打败!”

楚军与秦军一交战,项羽咬牙切齿地直奔章邯。章邯本打算假装打败,把项羽引进来,哪儿知道楚兵一个人抵得上秦兵十个,十个就抵上一百。项羽的那支画戟更是神出鬼没,七上八下地一来,就戳倒了无数人马。他骑的那匹乌骓像飞一样地追赶着逃兵。章邯的军队争先恐后地乱跑乱窜,反倒把后面几路接应的军队都冲乱了。章邯自己也逃了。

秦兵死伤一半。这么着,各路诸侯就公推项羽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的军队全由他统领。项羽准备去追赶章邯,谋士范增拦住他说:“章邯还有一二十万人马,一时不容易消灭。赵高这么专横,二世这么昏庸,章邯打了败仗,他们一定不会轻易把他放过去的。我们不如把军队驻扎下来,等他们内部争吵起来,我们直打过去,准能大获全胜。”

果然不出范增所料。章邯把秦军打败仗的情况报告上去,请二世再派兵来。赵高就说章邯无能,请二世查办败将。章邯手下的将军们一个个气得要命,司马欣劝章邯向项羽投降。章邯只好派司马欣到楚营去向项羽求和。范增劝项羽不要计较过去的仇恨,项羽同意了,还跟章邯订立盟约,封他为雍王,立司马欣为秦军上将军,叫他带着二十万投降的秦兵走在头里,项羽自己带着章邯,率领着各路诸侯,浩浩荡荡地往西打过去。

章邯投降的消息传到了咸阳,谁都着慌了,可是赵高并不着慌。他早有打算:把一切过错都推在二世身上,把二世杀了,然后投降项羽。他怕大臣不服,就牵着一头鹿到朝堂上,在大臣们面前指着这头鹿对二世说:“这是一匹好马。”

二世笑着说:“丞相别说笑话了,这是一头鹿。”

赵高把脸一绷,说:“怎么不是马?请众位大臣说吧。”大臣中不少人说:“是马!”

但是,说是鹿的大臣,有暗地里给赵高杀了的,也有借个罪名治死了的。宫内宫外大小官员谁敢反对赵高?连二世都怕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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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宋朝奢靡之风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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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宋朝,为了让日子过得舒服,宋徽宗特别舍得花钱,甚至专门成立了国家机构,一个叫苏杭造作局,另一个叫苏杭应奉局……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要说奢侈消费,在宋朝首屈一指的得数宋徽宗。

为了让日子过得舒服,宋徽宗特别舍得花钱,甚至专门成立了国家机构,一个叫苏杭造作局,另一个叫苏杭应奉局,造作局归太监童贯管理,应奉局归“六贼”之一朱勔统率,这俩局是徽宗奢侈消费的主要代办机构。

苏杭应奉局负责搜罗东南各地奇花异石、名木佳果,就是人所共知的花石纲,凑足一拨便通过大船往京城运输,那场面相当浩大,号称“舳舻相衔于淮、汴”,比春秋齐国大街上摩肩接踵的场面强上好几万倍。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诸位王公大臣都不是省油的灯,起初在家里奢侈一把,还偷偷摸摸,玩些雾里看花的把戏,后来在皇帝的模范效应下,一个个干脆堂而皇之,坦然面对,将本来令人咋舌的奢侈消费变成了顺理成章。拿担任过宰相的王黼来说,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王大人家里“堂阁张设,宝玩山石,侔似宫禁”,无论是房屋还是园林,都堪比皇宫内院。宋徽宗听说之后都赶来参观,转了一圈之后连连感叹:“此不快活耶!”

宋徽宗作为亡国之君恶名远扬,但追求豪宅并非他所在时代的专利,勇于推行改革的神宗在位时,大臣们也热衷盖大房。比如宰相陈升之,家里“极为宏壮,池馆绵亘数百步”,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一应俱全,景致美到大科学家沈括不得不在专著《梦溪笔谈》里予以专门记述。

早在宋仁宗在位的时候,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享用奢侈品的端倪。作为宋朝早期的皇帝,仁宗本人在生活上颇为简朴,吃美食、住豪宅在他这里是行不通的。但据《邵氏闻见后录》记载,有一次仁宗举办宴会,发现“有新蟹一品”,每枚“直一千”,一只螃蟹价值1000钱,惊得仁宗连连感慨,舍不得下筷子。

浪潮之下,除了帝王将相将奢侈消费搞得有声有色,普通百姓之家也纷纷效仿,比如“后宫朝有服饰,夕行之于民间矣”。老百姓出门“必衣重锦”,你要穿一身麻布衣服,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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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晏子使楚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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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到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晏子使楚的故事

楚国君臣知道晏子身材矮小,在大门的旁边开一个小门请晏子进去。晏子不进去,说:“出使到狗国的人从狗洞进去,现在我出使到楚国来,不应该从这个洞进去。”迎接宾客的人带晏子改从大门进去。

晏子拜见楚王。楚王说:“齐国难道没有人了吗?怎么派你来呢。”晏子回答说:“齐国的都城临淄有七千五百户人家,人们一起张开袖子,天就阴暗下来;一起挥洒汗水,就会汇成大雨;街上行人肩膀靠着肩膀,脚尖碰脚后跟,怎么能说没有人呢?”楚王说:“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会派遣你来呢?”晏子回答说:“齐国派遣使臣,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贤能的人被派遣出使到贤能的国王那里去,没贤能的人被派遣出使到没贤能的国王那里去。我晏婴是最没有才能的人,所以只能出使到楚国来了。”

晏子将要出使楚国。楚王听到这消息,对手下的人说:“晏婴,是齐国善于辞令的人,现在将要来,我想羞辱他,用什么办法呢?”手下的人回答说:“当他来到的时候,请允许我们捆绑一个人,从大王面前走过。大王问:‘做什么的人?’回答说:‘是齐国人。’楚王又问:‘犯了什么罪?’回答说:"犯了偷窃的罪。"

晏子到了楚国,楚王请晏子喝酒。喝酒喝得正高兴的时候,两个官吏绑着一个人到楚王面前。楚王问:“绑着的是什么人?”小吏回答说:“是齐国的人,犯了偷窃罪。”楚王对晏子说:“齐国人本来就善于偷窃吗?”晏子离开座位,郑重地回答说:“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橘子生长在淮南是橘子,生长在淮北就变为枳子,只是叶子的形状相似,它们果实的味道完全不同。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水土不同。现在百姓生活在齐国不偷窃,来到楚国就偷窃,莫非是楚国的水土使百姓善于偷窃吗?”楚王笑着说:“圣人是不能同他开玩笑的,我反而自讨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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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道德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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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故事是小学生都爱做得事情,同时好的道德典故也会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道德的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典故1、孔融让梨

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他年幼时,每次和哥哥一起吃梨总是拿一个最小的。父亲问他原因,他说:“我是弟弟,年龄最小,应该吃小的。”后来,“孔融让梨”成为团结友爱的典范。

典故2、曾子避席

曾子是孔子的弟子,又一次孔子要向他传授高深的理论,曾子本来坐着,听了便从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站立,表达了他对老师的充分尊敬。

典故3、千里送鹅毛

唐朝时,云南一少数民族的首领派特使缅伯高向太宗贡献天鹅。在路上,缅伯高不小心让天鹅飞走了,只剩几根鹅毛。到长安后,缅伯高拜见唐太宗,奉上了鹅毛并赋诗“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这个典故比喻礼物单薄,情意却异常浓厚。

典故4、三顾茅庐

东汉末年,刘备为求诸葛亮出山辅佐自己,三次到其住处请他,最后才等到诸葛亮。“三顾茅庐”后来成为形容求贤若渴的著名典故。

典故5、车胤囊萤

车胤是晋朝人,自幼聪颖好学却家境贫寒,常无油点灯。于是他夏夜就捕捉萤火虫,用以照明夜读,学识与日俱增,成为知名学者。“车胤囊萤”也成为勤奋学习的典故。

典故6、王恭身无长物

王恭是东晋时的名士。他从会稽当官后回家,同族的一个长辈去看到他坐在一张竹席上便说,你从东边回来,应该有不少这种东西,可不可以给我一张。王恭将席子送给他,自己之后却只能坐草席了。那人听说后非常惊讶,对王恭说,我本以为你还有多余的竹席。王恭则回答,我为人平日从来没有多余的东西。

典故7、张良拜师

张良在成为刘邦军师以前,有一天在桥上三步,碰到一个老人故意把席子掉到桥下,让张良把鞋捡上来给他穿上。张良照做后,老人高兴地称他孺子可教,并给他一本《太公兵法》。张良仔细研读,终于成为一代军师。这个故事后来成为尊老敬老的著名典故。

典故8、荀巨伯舍身救友

荀巨伯是东汉桓帝时的贤士。一次他去探望重病的朋友,恰逢胡兵围攻城。他不肯独自逃跑,甘愿用自己的性命代替朋友的性命。胡兵大受感动,率军撤回,全城得救。荀巨伯对友情的忠诚也流传千古。

典故9、管鲍之交

春秋时,鲍叔牙是齐桓公的谋士,他的好友管仲曾经在齐桓公敌人的门下做事,失败后被俘虏。齐桓公让鲍叔牙做相国,他反倒大力推荐管仲。最终管仲做了相国,鲍叔牙则成为其手下,这段友谊在历史上传为美谈。

典故10、许衡不食无主之梨

许衡是元代理学家。有一次他在盛夏时走路,十分口渴,遇到路边有一棵梨树,别人都争着摘梨吃,唯有许衡独自端坐。有人问他,他说,梨树没有主人,我的心却有主人。别人所遗失的东西,即使有丝毫不合乎道义也不能接受。

典故11、程门立雪

宋代时,程颐的学生杨时、游酢某次一同前往程颐家求教问题,来到老师家时却发现程颐睡着了,他们不忍打搅,就静静地侍立门外等候。当时天寒大雪,当老师醒来时他们的脚下已积雪一尺深。“程门立雪”后来成为广为流传的尊师典范。

典故12、范式张劭交友重诚信

东汉时,张劭和范式一同住在太学里读书,是很好的朋友。学成别离时,两人约定两年后的中秋节中午在张劭家再见。两年后中秋,张劭杀鸡备饭,正午时范式果然从数千里外赶来。两人交友诚信的典故也由此流传。

典故13、缇萦救父

西汉时,官吏淳于意被判肉刑被押送上京。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坚持一路随父亲进京,为救父亲向汉文帝上书,最终令汉文帝废除肉刑,成为著名的孝顺典故。

典故14、孟母三迁

孟子幼年时,家附近的环境不好,其母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多次迁居。“孟母三迁”后成为父母用心良苦培育孩子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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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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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父母是每一位子女的责任,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一下关于孝顺的历史典故,希望大家喜欢!

一、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二、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三、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四、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五、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六、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七、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八、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九、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来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十、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

十一、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十二、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十三、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十四、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十五、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十六、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十七、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十八、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十九、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二十、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二十一、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二十二、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参曾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母。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耳。”后人系诗颂之。诗曰:“母指方缠啮,儿心痛不禁;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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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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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诗经·大雅·烝民》。

【释义】明哲:聪明有智慧。原指聪明有智慧的人,善于趋安避危,不参与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的事,以保全自身。现多指因怕犯错误或有损自己利益,而对原则性问题不置可否的处世态度。

历史典故

西周宣王在位期间,朝中有两位大臣,一位叫尹吉甫,一位叫仲山甫,他们辅佐周宣王,立下了汗马功劳。尹吉甫名甲,尹是官名。他曾领兵打退过西北方狁族的进攻,还曾奉命在成周(今河南洛陽东)一带征收南淮夷等族的贡赋。仲山甫,因被封在樊(今陕西长安南)地,所以也称樊仲、樊穆仲。仲山甫不仅学识渊博,而且敢于直谏,朝中的大臣们个个对他敬重有加。

当时,鲁国鲁武公有两个儿子,长子名括,次子名戏。周宣王仅凭自己的一时喜恶,武断地立戏为鲁国太子。这种废长立幼的做法,很容易造成内部的动乱。仲山甫极力谏阻,但周宣王不听,坚持要立戏为太子。后来戏继位为鲁懿公,鲁国百姓个个愤愤不平,不久鲁懿公就被人刺杀了。

在位期间曾制定中国最早刑法的周穆王,在起九师讨伐楚国之后,又西征少数民族犬戎,将俘获的一批少数民族部落迁到了太原地区。国人暴后即位的周宣王,不知与民休息,仍不断地发动战争,命尹吉甫击退犬戎的进攻,并反击到太原地区,将太原地区纳入了周王朝的版图。周宣王为了防御西北各部族的进攻,还命令尹吉甫到齐地去筑城,最早的平遥古城相传就是尹吉甫所筑。

这时,尹吉甫写了一首诗送给仲山甫,诗中赞美了仲山甫的品德和才能,也对周宣王任贤使能,使周朝中兴进行了一番歌颂。这首诗就是《诗经·大雅》里的《烝民》,诗中道:“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它的意思是说:天子之命很严肃,山甫奉命就启程。国家社会好和坏,山甫眼里看得清。聪明智慧懂事理,高风亮节万年长。昼夜操劳不懈怠,竭诚辅佐我周王。

【成长心语】

人生在世,总是有一些属于自己的原则,或是真诚,或是正直,或是独立……无论是哪一种原则,都有一个统一的前提,那就是你必须保全你的性命。没有人赞同苟延残喘、苟且偷生,但人们相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正所谓:有人就有一切。其他的事物都可以在人的努力之下,逐渐地创造或恢复,但人的生命失去了,便不会再有第二次。以一种明智但不猥琐的方式,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是一个人最起码的义务。所以,请务必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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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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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这次大起义历时十年,从根本上动摇了唐朝的腐朽统治。没有多久,唐朝就灭亡了。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一首歌咏菊花的诗。黄巢年轻时,到京城长安应考,没有考上。他在长安看到了朝廷的x败,愤慨地写下了这首诗,表示了自己立志推翻唐王朝统治的决心。

唐朝晚年,特别是唐宣宗以后的懿宗、僖宗,一味的只知道寻欢作乐。朝廷政治黑暗,民间赋税繁重。贵族、官僚霸占了大量土地,老百姓却没有地种,只得到处流亡。有些地方发生了灾荒,农民靠吃草根树叶过活,官吏却照旧向他们催逼赋税。广大农民已经没法活下去了。唐懿宗即位的那年,浙东地区就爆发了裘甫领导的农民起义。公元868年,又发生了庞勋领导的桂林守军的起义。

鲍元875年,濮州(在今山东鄄城北)人王仙芝领导几千人在长垣(在今河南新练)起义,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很快攻占了曹州(今山东曹县)和濮州。附近农民纷纷参加,起义队伍一下子发展到几万人。

黄巢是冤句(在今山东曹县西北)人。他的家乡正是王仙芝起义军占领的地区。黄巢精通武艺,读过经书,贩过私盐,结交了不少江湖好汉。他本来就想推翻唐朝,这时看到王仙芝起义,就也组织几千人,起兵响应,并加入了王仙芝的起义队伍。

王仙芝、黄巢在山东、河南一带,到处攻打州县,声势越来越大。朝廷派兵去镇压,可是老是吃败仗。于是有些官员提议,把王仙芝招降过去。

王仙芝官迷心窍,准备接受招安。这事给黄巢知道了。他去找王仙芝,愤怒地说:“当初我们立下大誓,一定要把天下那些害国害民的坏人扫清。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功,你却想去做官,你怎么对得起这些弟兄!”

黄巢越讲越气愤,忍不住拔出拳头,朝王仙芝脸上狠狠打了一拳。黄巢不愿再跟从王仙芝,他带领一支军队,开始单独作战。

两人一分兵,王仙芝的力量大大削弱。他一心想当官,多次派人向唐朝官员求降。唐朝官员见他已没有多大能耐,便不再理会他。不久,王仙芝兵败被杀,他留下的队伍也赶去投奔黄巢了。

两支起义军重新会合后,大家推黄巢为黄王,号“冲天大将军”。黄巢开始设置官职,管理起义军内部的事务。从此,起义军才算有了初步的组织。

黄巢带领起义军,准备去攻打洛阳。唐僖宗急忙调兵遣将,增援洛阳。黄巢见唐军兵力强大,就渡过淮河,向唐军力量空虚的南方挺进。他们转战了大半个中国,一直打到了福州、广州。

黄巢到了广州,没想到那里发生瘟疫。起义军将领劝黄巢离开南方,举行北伐。于是,黄巢休整了一下队伍,又带兵北上。

这时,起义军已发展到几十万人,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他们一路上势如破竹,把各地的官军打得一败涂地,很快渡过了长江,随后又渡过了淮河。

鲍元880年十二月,黄巢打到了洛阳,洛阳官员马上开城投降了。黄巢进城以后,由于起义军纪律严明,洛阳城里商店照常营业,街上完全跟平常一样。

黄巢又下令向潼关进军。他的前锋部队很快到达了关外。起义军都打着白旗,那些白旗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尽头,简直像一片白色的海洋。一会儿,黄巢来了,起义军高声大喊,好像晴天霹雳。驻守关外的唐军看到这声势,吓得各自逃命去了。

潼关左面有个山谷,谷中有条小路直通关后。起义军通过这条小路,绕到关后,前后夹攻,一下子攻破了潼关。

潼关一破,整个长安乱成一团。唐僖宗骑了一匹快马,由几百个士兵保卫着,慌慌张张地逃往成都去了。

当天下午,黄巢带领起义军,开进长安。长安百姓兴高采烈地欢迎起义军进城,街道两旁站满了欢迎的人群。

黄巢部下的大将尚让,对欢迎的人说:“黄王起兵,都是为了百姓。我们决不像唐朝皇帝那样,不把你们当人看待。大家安居乐业,放心好了。”人们听了,都很感动。起义军对罪大恶极的官僚,捉到就杀,但看到路旁的穷人,却常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他们。

就在这年年底,黄巢在长安当了皇帝,国号叫大齐。长安成了起义军的天下,黄巢也终于实现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是黄金甲”的愿望。

新政权建立了,但黄巢控制的地方却非常小,只有长安及其附近的几小块地方。原来黄巢一直流动作战,打下的地方,都没有派兵把守。他一走,这些地方又全给敌人占领去了。

唐僖宗逃到成都以后,就纠集军队,把长安包围起来。几十万起义军挤在这一小块地方,日子一长,粮食都吃光了。就在起义军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刻,黄巢手下的一个大将朱温投降了唐朝。

这时,唐僖宗又调来了沙陀族的酋长李克用的骑兵。李克用带领沙陀骑兵,和唐军一道作战,击败了起义军。

黄巢见形势不利,撤出了长安。一路上,他作战又老是失利,最后退到泰山狼虎谷,兵败自杀了。

[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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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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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宝马,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最古老、纯正的马种。每一匹汗血宝马都有血统护照,可上溯至前五代,每匹马价值百万元左右。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北宋初期,宋辽之间战争不断,虽有杨家将等镇守边关,但面对以骑射着称的辽人,宋军仍处于弱势。

这年冬季,杨六郎细细揣摩了宋辽之间的兵力,觉得宋军处于弱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辽人长期游牧骁勇善战;二是辽兵的马匹膘肥体壮,而宋人一直过着农耕生活,马匹少不说,能训练成战马的马匹更是稀缺。此时正是战争年代,辽国对马匹管控很严,要想从辽国私运马匹过来,真是难如登天。

晚上,一筹莫展的杨六郎闷闷不乐地在营帐中拿起书卷,心神不宁地胡乱翻着。突然,他的眼睛一亮,细细看了起来,而后丢下书卷,研墨执笔修书一封,派通信兵连夜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令杨六郎眼睛一亮的是书卷中的几个字:汗血宝马。

书卷中记载,汗血宝马产于西域,奔跑极快,耐力很强,并且极其耐渴,一天可以只喝一次水。这对于在战场上连续不断厮杀的将士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通信兵一路马不停蹄,将这封信送到京城的时候,适逢早朝。

接到前方加急来信,大宋皇帝坐在龙椅上将信看完,询问起满朝文武对这封信有何看法。朝堂之上很快形成了两种声调:一是认为汗血宝马虽古来便有记载,西域也曾在汉朝时进贡过,但这种马作战能力恐怕被夸大描述了。何况就算记载属实,汗血宝马在西域的数量也并不多,又怎么能够弄到那么多的马匹充实军队?因此杨六郎的想法虽好,却不符合现实,当下之急还是考虑如何防御辽兵进攻为好。而另一些大臣认为,既然史书有记载,那绝对不是夸大。就算汗血宝马没有那么多,即使只能弄到几匹,作为主要将帅的坐骑,也能多斩几名辽将于马下。

两种声音在朝堂上激烈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嘈杂的争论声中,一个名叫张立的大臣朝前迈了一步,垂首对龙椅上的皇帝说:“依微臣之见,争执不是办法,何不派人前去探访?能带回宝马更好,即使是带回混了血统的西域马,那也比我朝的土马强!”

张立的话得到了皇帝的赞许,皇帝捻须点了点头,说道:“那就照张爱卿说的办吧,朕就封你为特使,带人前往西域,务必多带些神马回来为我将士添翼!”

张立接了圣旨,不敢延误,带上随从便朝西域进发了。

数十日后,张立一行出了关,到达西域的喀喇汗王国属地。

见到了喀喇汗国王,递交了国礼,张立将此行目的说了,喀喇汗国王笑吟吟地听后,很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可是除了盛情招待,连着数日国王对汗血宝马之事却始终不吱一声。这天,负责招待他们的喀喇汗国的一个大臣又来到张立的住处,邀请他去宫廷用膳。张立瞅瞅四下,见无旁人,便从衣袖之中掏出一颗胡桃般大的珍珠,塞到了对方手里。

由于喀喇汗王国处于沙漠地带,离海很远,因此光滑润泽的大珍珠立时把这个大臣的眼球吸引住了。

得知张立送珍珠,只是为了打探国王为何不提汗血宝马之事,该大臣便告诉张立:并非喀喇汗国王不卖汗血宝马,而是因为国王有更周全的打算,那就是不仅仅卖马,更想做长远的其他贸易。前些时日,辽国也派来了使者想要购买汗血宝马。如今宋辽正在交战,无论卖给哪一方,另一方肯定会不满,所以喀喇汗国王正在考虑把汗血宝马卖给哪一方。无论如何,喀喇汗国王的选择肯定是有利于国富民强,可以做长久贸易的。

张立恍然大悟,在醒悟过来的同时又有些惊讶,他惊讶拥有彪悍战马的辽国竟然也来这里买汗血宝马,看来汗血宝马确实是马中极品。

知晓了喀喇汗国王的底牌,再见面的时候,张立便主动提出要和喀喇汗王国做长久生意。果然,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很是高兴,但国王还是犹豫地说:“我喀喇汗王国想的是与一个富裕的国家长久往来,既然贵国有这份诚心,那么尊贵的使者你能否证明一下你们宋朝是如何的富裕?”

听了这话,张立信心满满地将大宋京城的繁华,以及江南水乡的丰腴,还有丝绸、陶瓷等说了一通,可喀喇汗国王却一再地摇头说:“不,不,你说的我们看不到,所以我们只能以自己的方法验证一下,那就是无论哪一国的使者过来,都请先买我们的萝卜。如果能买得起我们的萝卜,那就说明你们宋国确实是富裕的!”

从国王随后的话里,张立才弄明白:今年喀喇汗王国的萝卜大丰收,到处堆积如山,正愁无法处理。

对于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验证方法,张立虽然觉得可笑,但是却不敢拒绝,只好施了一礼回复说:“请国王陛下容许我思量一下!”

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依然不恼,笑眯眯地朝张立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回到住所,随从们都围上来问情况,张立将喀喇汗国王的话复述了一遍,无奈地说:“让咱们把买汗血宝马的钱拿去买萝卜,这不是开玩笑吗?回去皇上见到这些萝h还不把咱们全都给斩了!可是,不买这些萝卜,他们就不卖马,这可该如何是好?”

随从们听后,也纷纷嚷了起来:“这不是瞎胡闹吗!”

就在张立摇头叹气的时候,一个随从却很镇定地说:“依我看,如果当真这样的话,那倒不如买了萝卜。”

听到这话,张立惊诧地看着这位随从,还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那随从笑道:“大人,小的没有发烧,说的也不是胡话,这不马上就要到春天了吗?”

张立更纳闷地点了点头:“是啊,是快到春天了。一到春天,那些萝卜就都开始发糠,而我们买回去的是一车车坏萝卜——这还不是说胡话!”

那个随从毫不在意地又说了一通话,说完之后,张立沉默了,他思索半晌后,点了点头。

张立将所带的用于买汗血宝马的金银,全买了萝卜,然后朝大宋疆域返回。为了亲眼验证宋朝的繁华,喀喇汗国王特意派出了大臣一同前往。

长长的满载萝卜的车队进到了大宋的地界内。行不多久,喀喇汗国的使臣便发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景象:每到一处,便有不少车上的萝卜被当地的老百姓抢购一空。越往前走,抢购一空的车辆越多,上下不过几目光景,那如一个个小山般的萝卜便全给抢购完了。

卖光了萝卜,张立便吩咐车队折转,重回喀喇汗王国用卖萝卜的钱去买汗血宝马。

进了王宫,喀喇汗国的使臣把路上令人吃惊的景象向国王禀奏了,然后感触地说:“依微臣所见,宋国百姓对运送的萝卜可谓到了疯抢的地步,估计是因为宋国的萝卜是白的,而我们的萝卜是红的,他们感觉稀奇;还有就是因宋国百姓太富有了,连远离京城的百姓都这么富有,那他们的京城又该会是多么的繁华,他们的国家又该是多么的富裕!”

喀喇汗国王大喜,当即下令挑选一批上好的宝马,运往大宋。

有了这些宝马,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士们果然如虎添翼,接连收复了不少失地。

大宋皇帝听说宝马是用萝卜换回来的,很是纳闷,张立便将事情的来由禀明,之后笑道:“喀喇汗王国的使臣以为是萝卜不同,百姓富有,其实主要的原因他却不知道,那就是当时恰逢立春。立春这一天,我大宋国无论贵贱家家户户都要买萝卜来咬,谓之‘咬春’。所以别说这些萝卜,就算将他们全国的萝卜运过来,也照样不够我朝百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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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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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陷落。

李自成大军入占京都。

吴三桂恰似无所依傍的浮萍迷惘飘荡。就在这无所沉浮的波涛中,他思念着自己心爱的人儿,一想到她的命运,他的心中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圆圆难道真的要出事?不,不会……还是先别猜,说不定没人能找到她,她命大……

破天荒头一遭,吴三桂在大军进退维谷的危险处境下,竟然不去想如何进退,而是一脑子陈圆圆,他甚至没有想到母亲与家族会如何……

相约如梦,誓言如风。

梦已逝,风已去,人却依然活在心中。

吴三桂不能没有陈圆圆,若圆圆有个三长两短,我将……我将怎么办呢?

吴三桂依然在想着陈圆圆。

三天后,细作从北京带回了父亲的书信。

三桂我儿:大顺军陷城,为父与众臣已归降。家中无事,陈圆圆亦平安无事。儿可准备投降大顺,但须观大顺如何待明室降将。

吴三桂轻松地出了一口长气。“圆圆平安无事”最是令人快意了。

降李自成?如果李自成真有天子气像,那自然要降,否则我吴三桂还能到关外降清?我或当梁山好汉不成?

他对投降大顺并无反感。改朝换代的事,谁又扭转得了?良臣择明主,飞鸟择良木。万一将来李自成不信任我了,我就与圆圆遨游山林去,这打仗还能当日子过……?

吴三桂的心松驰下来,他在静候佳音。

三月二十五日,北京家中又来了一封信,短极了,字迹亦潦草颤抖:

三桂吾儿:父事大顺,勿忧,儿保重。陈圆圆单骑奔辽东寻你。

父字

奇怪的是,大信封中竟有一方丝巾,内含一绺青丝——圆圆的头发!

她既然来找我,为什么要留此青丝!?

这种男女永决式的剪青丝为念,吴三桂感到大惑大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吴三桂立即伏案回书:

父鉴:降顺儿甚赞同。父信中说圆圆只身匹马奔辽东。何曾见其踪迹?如此轻年少女,岂可匹马出门,父亲怎么能如此失算?儿实不放心,盼再告。

实际上,这是吴襄骗儿子的。

他想让儿子对圆圆死了心,就当圆圆死在乱兵路上了。大顺李自成、刘宗敏抢走圆圆,能说吗?况将来三桂还要投降大顺,这君臣关系怎么处?父受刑掠,也不能说……如今只有用言语安慰一些,盼到太平时日再说吧!

谁知次日即三月二十六日,吴府管事吴禄深夜逃出吴府,听说吴三桂的军马就在丰润时,他即连夜奔丰润而来。

来到吴三挂帅府,吴禄即刻求见吴三桂。

吴三桂听说是家中管事吴禄,立刻召见。

吴禄带来的消息使吴三桂目瞪口呆!

家产被李自成籍没!

家父被刘宗敏严刑拷打拘执!

家族人被软禁!

最为让吴三桂受不了的是:

陈圆圆被刘宗敏抢走……

吴三桂一下子失去了反应——他感到大地颠覆于一日之间,究竟是怎么了?

圆圆、家父、财产、家族……

他觉得一股热血骤然冲上头顶,几乎要倒下去了……他强扶起书案站定,他满脸通红,一直红到发根,鼻窦由于内心激动张得大大的,额上冒出豆大的汗珠,一条深深的皱纹从紧咬着的嘴唇向气势汹汹的下巴伸展过去……他眼里闪烁着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这样的目光使身边的侍从们大为惊慌,都害怕起来。

吴三桂牙齿咬得咔咔直响。骤然间,他转过身抽出兵器架上的斩将刀,突然发出一声只有听到过一只受伤的狮子的吼声的人才能想像得出的喊叫:

“李自成——!刘宗敏——!”

一刀劈下,书案即一声巨响被从中劈开。

众将闻声,哗然聚来……吴三桂只觉嗓子眼儿发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跄踉几步躺倒在地上。

众将纷纷围上来:

屋子里一片慌乱。

良久,吴三桂才悠悠醒来,他没有滴一滴眼泪,但眼珠红丝遍布,血充瞳仁,他见众将围在自己身边,向他们挥一挥手:

“各回营帐,容我思虑片刻,两个时辰后大帐议事”。

“那将军您……”

“我没事!”

众将纷纷走了。

吴三桂闭眼沉思:怎么办?进,李自成军已驻山海关。退,往哪里退?投降李自成?不,绝不能!我的圆圆,我的爱妾,我的美人,当初我为什么没把你带上随军出征,为什么让你孤零零的一个人独守家门,如今贼人进入京城,圆圆已身陷魔爪,被李自成蹂躏,她那娇弱之躯,怎禁得住这帮贼人的践踏,李自成,刘宗敏,你们这帮猪狗!

吴三桂由陈圆圆发展到对李自成大军的全面仇恨,夺我爱妾——刑我家父——籍我家产——毁我皇室——逼杀皇上……国仇家恨,全部凝聚到李自成、刘宗敏身上,和这样的贼匪怎么能共事——那么,肯定要与李自成为敌了?是的,肯定为敌了!

如果与李自成为敌,那么就要赶快摆脱丰润这个危险地带。大军出京,丰润即日可下,这个地方地势平平,无险可守,明明是坐以待毙……当务之急,是必须先找个立足点,再图复仇根本,杀死仇家!

“传参军方献廷、胡守亮两位大人。”

吴三桂向书房外喊话,他需要这两位参军为他谋划一处立足点。

“方献廷,胡守亮参见将军!”

话音刚落,二人推门而入。

噫!来得如此之快?吴三桂看了他们一眼。

“参见将军!”

“二位请坐!”

“谢将军。”二人坐定说道,“我二人并未离开,我们一直守在营帐书房外面,只等将军商议大事。”

这真是两个见事极快的高明参军。

方献廷是原辽东巡府的公子,与吴三桂意气相投,其父死后他不做别的官,专门赶来为吴三桂作高级参谋,吴三桂甚为欣赏此人见多识广,二人无事不谈。

胡宗亮是军中谋士出身,也是吴三桂的作战参谋。他精通满语,足智多谋,尤其在实际战争中会随机应变,常有奇谋妙计。

吴三桂非常高兴,向二人一拱手:

“方、胡两位兄台:方今大势已明,我与李自成、刘宗敏不共戴天!但急需找一处地方驻扎屯兵,目下之计,不知二位有何高见?”

“吴将军所言极是,我二人早已想到一处地方——”

“什么地方?”

“山海关!”

吴三桂手一劈道:“我也如此想!刻不容缓,连夜回师北上,一切到山海关再议!”

一个时辰后,众将聚集营中。

吴三桂手捧尚方宝剑,脸色肃然,在营帐中来回走了几步,正色宣誓:

“诸位将军,这是大明先帝赐我的镇辽尚方宝剑!而今我军回师勤王后未几,闯贼已攻克帝京,灭我泉社,逼杀皇上,刑戮大臣,焚掠皇宫……我父被刑,家产被抄,爱妾被夺!国仇家恨,今日集于一身!我誓与闯贼李自成、刘宗敏周旋到底,不杀此贼,誓不为人!请将凡愿跟随我报此国仇家恨者,留!凡不愿复仇者,走!”

满帐一声吼:“愿随将军复仇!”

“好!我军连夜北进山海关,攻取山海关,再作计议!”吴三桂立即分派了行军次序。

一个时辰后,八万大军开出丰润。

这支大军在黑夜中无声无息向山海关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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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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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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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中秋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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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八月十五的中秋佳节,大家都想到了赏月吃月饼,本文就来分享一篇有关中秋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月下独酌

诗人李白写自己在花间月下独酌的情景。“对影成三人”句构思奇妙,表现了他孤独而豪放的情怀。《李诗直解》:“此对月独饮,放怀达观以自乐也。”诗人上场时,背景是花间,道具是一壶酒,登场角色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动作是独酌,加上“无相亲”三个字,场面单调得很。于是诗人忽发奇想,把天边的明月,和月光下自己的影子,拉了过来,连自己在内,化成了三个人,举杯共酌,冷清清的场面,就热闹起来了。

貂蝉拜月

貂蝉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歌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传说貂蝉降生人世,三年间当地桃杏花开即凋;貂蝉午夜拜月,月里嫦娥自愧不如,匆匆隐入云中;貂蝉身姿俏美,细耳碧环,行时风摆杨柳,静时文雅有余,貂蝉之美,蔚为大观。正是因了这种美貌,让弄权作威的董卓、勇而无谋的吕布反目成仇,使得动乱不堪的朝野稍有安宁之象。

玄宗游月

相传唐玄宗与申天师及道士鸿都中秋望月,突然玄宗兴起游月宫之念,于是天师作法,三人一起步上青云,漫游月宫。但宫前有守卫森严,无法进入,只能在外俯瞰长安皇城。在此之际,忽闻仙声阵阵,清丽奇绝,宛转动人!唐玄宗素来熟通音律,于是默记心中。这正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日后玄宗回忆月宫仙娥的音乐歌声,自己又谱曲编舞,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霓裳羽衣曲”。

朱元璋与月饼起义

中秋节吃月饼相传始于元代。当时,中原广大人民不堪忍受元朝统治阶级的残酷统治,纷纷起义抗元。朱元璋联合各路反抗力量准备起义。但朝庭官兵搜查的十分严密,传递消息十分困难。军师刘伯温便想出一计策,命令属下把藏有“八月十五夜起义”的纸条藏入饼子里面,再派人分头传送到各地起义军中,通知他们在八月十五*晚上起义响应。到了起义的那天,各路义军一齐响应,起义军如星火燎原。

很快,徐达就攻下元大都,起义成功了。消息传来,朱元璋高兴得连忙传下口谕,在即将来临的中秋节,让全体将士与民同乐,并将当年起兵时以秘密传递信息的“月饼”,作为节令糕点赏赐群臣。此后,“月饼”制作越发精细,品种更多,大者如圆盘,成为馈赠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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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岳家军大破兀术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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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是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出生那年,黄河决口,家乡闹了一场水灾,家里生活很困苦。岳飞从小刻苦读书,尤其爱读兵法。他力气大,十几岁的时候就能拉三百斤的大弓。后来,他听说同乡老人周同武艺高强,岳飞就拜周同做老师,学得一手好箭,能左右开弓,百发百中。

后来,岳飞从了军。金兵南下的时候,他在东京当小军官。有一次,他带了一百多名骑兵,在黄河边练兵,忽然对面来了大股金兵,兵士们都吓呆了,岳飞却不慌不忙地说:“敌人虽然多,但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兵力多少。我们可以趁他们没准备的时候击败他们。”说着,就带头冲向敌阵,斩了金军一名将领。兵士们受到岳飞的鼓励,也冲上去,果然把金军杀得七零八落。

这一来,岳飞的勇敢出了名。过了几年,他在宗泽部下当将领。宗泽很器重他,对他说:“像你这样智勇双全,即使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但是光靠冲锋陷阵,毕竟不是常胜的办法。”他交给岳飞一份古代的阵图,说:“你拿这个去好好研究一下。”

岳飞接过阵图,向宗泽道谢了,接着说:“按照阵图作战,这是兵法的常规。至于灵活运用,随机应变,还得靠当将领善于用心。”

宗泽听了,连连点头,赞赏这个青年将领的见解。

岳飞跟宗泽一样,把抗金作为自己的职责。宋高宗即位以后,他就马上写了一份奏章,希望高宗能亲自率领宋军北伐,激励士气,恢复中原。他还批评了黄潜善、汪伯彦一伙投降派的主张。

奏章一上去,宋高宗不但不听,反而嫌岳飞小小将官,多管闲事,革了他的军职。

宗泽死后,岳飞归东京留守杜充指挥。金兵大举进攻,杜充逃到建康;金将兀术攻打建康,杜充又可耻地向金军投降。杜充手下的将士都散了伙,只有岳飞的队伍仍旧坚持在建康附近战斗。这回趁兀术北撤的时候,他跟韩世忠配合,把兀术打得大败。

金兵北撤以后,宋高宗从温州回到临安。金朝在中原地区立了一个傀儡皇帝刘豫,国号大齐,充当金朝的帮凶,骚扰南宋地界。岳飞率领将士多次打退了金齐联军,建立战功。到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已经从一个普通将领提升到节度使的地位,跟当时的名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并驾齐驱了。

就在这个时期,他写了一首传诵千古的词《满江红》,抒发了他抗金的壮志豪情。词的上半首是: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岳飞一心恢复中原,他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宋高宗曾经为他造一座住宅,岳飞推辞了,他说:“敌人还没消灭,哪里顾得上家呢?”有人问他说天下什么时候能够太平,岳飞回答说:“文官不贪财,武将不怕死,天下才有太平的希望。”

岳飞平时十分注意练兵。部队休整的时候,他也带将士穿着铁甲冲山坡,跳壕沟,要求像打仗时一样严格。有一次,他儿子岳云在骑马冲山坡的时候,因为战马失足,摔倒在地。岳飞知道了,狠狠责打了岳云。别的兵士看到主将对自己的儿子也这样严格,就格外认真操练了。

岳家军里,军纪特别严。一次,有个兵士擅自用百姓一束麻来缚柴草,被岳飞发现,立刻按军法严办。岳家军行军经过村子,夜里都露宿在路旁。老百姓请他们进屋,没有人肯进去。岳家军中有一个口号,叫做:“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岳飞对待将士要求十分严格,又关心爱护。兵士生病,他常常亲自替他们调药;部下将领出征的时候,他就叫妻子岳夫人慰问他们的家属;将士在战争中阵亡,就抚育他们的子女;上级赏给他的财物,一概分配给将士,自己家里丝毫不留。

经过这样的训练和照顾,岳家军将士士气旺盛,作战勇猛。岳飞在作战之前,总是先召集将领,一起商量作战方案,然后才出战。所以打起仗来,每战必胜,从没有打过败仗。金军将士见到岳家军,没有一个不害怕,他们中间流传着一句话:“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南宋有岳飞、韩世忠等一批名将,再加上各地百姓组织的义军的配合,要打退金兵本来是有条件的。但是宋高宗不顾岳飞等人反对,一味向金朝屈辱求和,公元1139年,竟向金朝称臣,每年进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金朝算是把陕西、河南一带土地“偿还”南宋。

公元1140年十月,金朝又撕毁和约,发动全国精锐部队,以兀术为统帅,分四路大举进攻。不到一个月,根据和议还给南宋的土地,全被金军夺去。南宋王朝面临覆灭的危险。宋高宗这才不得不下诏书,要各路宋军抵抗。

岳飞得到这个命令,立刻一面派部将王贵、牛皋、杨再兴等分路出兵,一面派人到河北跟义军首领梁兴联络,要他率领义军在河东、河北包抄敌人后方。岳飞坐镇在郾城指挥。

过了几天,几路人马纷纷告捷,先后收复了颍昌(今河南许昌东)、陈州(今河南淮阳)和郑州。金军统帅兀术在东京听到岳飞进兵,大为恐慌,连忙召集部下将领一起商量对策。大家纷纷议论,说宋朝别的将师还容易对付,就是岳家军攻势难当。但是既然来了,只好集中全力,跟岳家军拼一下。接着兀术就和龙虎大王、盖天大王带大军进攻郾城。

兀术大军来到郾城,宋金双方都摆开战场。岳飞先派他儿子岳云领着一支精锐骑兵打先锋,他对岳云说:“这次出战,只能打胜仗;如果不能打胜,回来就先砍你的头!”

岳云答应了一声,就带头冲上阵去,奋勇拼杀宋军随着岳云,杀得金兵丢下了遍野的尸首。

兀术败了一阵,就调用他的“铁浮图”进攻。“铁浮图”是经过兀术专门训练的一支骑兵,这支人马都披上厚厚的铁甲,以三个骑兵编成一队,居中冲锋;又用两支骑兵从左右两翼包抄,叫做“拐子马”。

岳飞看准了拐子马的弱点,命令将士上阵时候,带着刀斧。等敌人冲来,弯着身子,专砍马脚。马砍倒了,金兵跌下马来,岳飞就命令兵士出击,把铁浮图、拐子马打得落花流水。兀术听到这消息,哭得挺伤心,说:“自从起兵以来,全靠拐子马打胜仗,这下全完了。”但他不肯认输,过了几天,又亲自率领十二万大军进攻宋军。岳飞部将杨再兴带领三百名骑兵在前哨巡视,见到金兵,立即投入战斗,杀伤敌人两千多人。杨再兴也中箭牺牲。宋将张宪从后面赶上,杀散金兵,兀术才不得不逃走。

兀术在郾城失败,又改攻颍昌。岳飞早料到这一着,派岳云带兵救援颍昌。岳云带领八百骑兵往来冲杀,金兵竟没人能抵挡。后来宋军步兵和义军分左右两翼包围,金兵又打了个大败仗。

这时候,由梁兴率领的太行山义军和黄河两岸的各路义军,也纷纷响应。他们打起岳家军的旗帜,到处打击金军,截断金军的运粮线。金兵看了吓得心惊胆战。

岳家军节节胜利,一直打到距离东京只有四十五里的朱仙镇。

河北的义军听到岳家军打到朱仙镇,都欢欣鼓舞,渡过黄河来同岳家军会合。老百姓用牛车拉着粮食慰劳岳家军,有的还顶着香盆来欢迎,个个兴奋得直流眼泪。

岳飞眼看这个胜利的形势,也止不住心里的兴奋。他鼓励部下说:“大家努力杀敌吧。等我们直捣黄龙府的时候,再跟各路弟兄痛痛快快喝酒庆祝胜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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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管鲍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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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管仲传》。

【释义】管:管仲;鲍:鲍叔牙;交:交情。春秋时齐人管仲和鲍叔牙相知最深。后常比喻交情深厚的朋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对好朋友,一个叫管仲,另一个叫鲍叔牙。管仲家里很穷,又要奉养母亲。鲍叔牙知道了,就找管仲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以后,管仲分到很多,鲍叔牙却分到很少。人们纷纷议论管仲是个贪财之人,不讲情谊。鲍叔牙知道后,便替管仲辩解说,管仲不是不讲情谊,他家里情况不好,而且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的。

管仲和鲍叔牙一起去打仗,每次进攻的时候,管仲都躲在最后面,大家都说他是个贪生怕死的人。鲍叔牙听说后,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是贪生怕死,只是他得留着命回去照顾家中的老母亲啊!

后来,公子诸当上了国君,他每天吃喝玩乐,任意妄为。鲍叔牙和管仲都预感齐国将会发生内乱,就分别带着公子小白和公子纠逃到莒国和鲁国去了。不久,诸被人杀死,管仲想让纠顺利地当上国君,于是便在暗中对付小白,可惜把箭射偏了,小白不仅没死,还当上了齐国的国王,是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决定封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却对齐桓公说:“管仲各方面都比我强,应该请他来当宰相才是!”齐桓公惊讶地说:“管仲曾经想要杀我,你居然叫我请他来当宰相?”鲍叔牙却说:“这不能怪他,他是为了帮他的主人才这么做的呀!”齐桓公听了鲍叔牙的话,便请管仲回来当宰相,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迅速强大起来。

管仲在谈到他与鲍叔牙之间的往事时,曾说:“我曾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分钱财,自己多拿,鲍叔牙不认为我贪财,他知道我贫穷;我曾经三次作战,三次逃跑,鲍叔牙不认为我胆怯,他知道我家里有老母亲。生我的是父母,了解我的是鲍叔牙啊!”

【成长心语】

管仲和鲍叔牙之间深厚的友情,已成为代代流传的佳话。朋友是一种相遇,朋友是一种相互认可,朋友是一种相助,朋友是一种关爱……但是,朋友最为可贵的还是相互信任。一旦成为知己,一定是彼此了解的,或许细节并不熟悉,但观念必定是了然于胸的,对于对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作出最符合其初衷的解释。

管仲在鲍叔牙的坟前说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牙。”管仲一生因为有这样一个知己,显得更加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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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杨春捉鬼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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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闯荡江湖数年。

这年秋天,庄稼长势好,穗大粒饱,一派丰收景象。一日,杨春来到济州南张家镇住进客店,天一黑店家就紧闭大门。杨春好生奇怪,就问张掌柜:"开店全凭天黑住人,你为何一黑天就关门啊?"张掌柜支支吾吾地对杨春说:"我们这里有个习惯,叫关门大吉。"

杨春不再多问,疑疑惑惑回到房内,在店房内来回走动。他走过的地方很多,没见过这种天黑关门的事儿。在房内转来转去,越想越不对劲。洗洗脚躺下想睡,可是他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自言自语道:"关门大吉,只听说过开市大吉,还没听说过关门大吉哩!"天到二更,他坐了起来:"我得到外边看看。"将全身结扎一番,头紧、脚紧、一身紧。手提腰刀,运气越墙而上,向村里四下观看,家家关门熄灯;再细看只有一家大院上房有灯光。他沿房来到这大院,听听无有声息。他将身体隐在一棵大树上,约过了半个时辰,见一黑影翻墙而人院内,悄悄进入上房,只听有说话声,但不知说些什么,那黑影又走出上房,向前院配房走去,进屋就无了声息。这是为何?他点点头又沿房越墙,轻轻走动,再看还有异样没有。走到村头一家小院,听到里边有哭声:"我给诸位神仙烧香摆供啦,今年庄稼长势好,让我们收一次吧,求诸神仙可怜俺一家老小吧,要再收不成,我们就◇只有逃荒去了!"他越听越糊涂,这烧香的为何这念叨?带着艮疑问返回客店。

第二天吃过早饭,杨春到街上转悠,来到昨晚烧香的那家门外,向前问道:"家里有人吗?"里边一老妇答道:"找谁呀?"杨春走了进去,见一老太婆和一小孩在家。杨春躬身一礼道:"我是算命先生,看你宅基不好,想给你破灾,逢凶化吉!"那老太婆上下打量杨春,见他那诚实的样子,忙说:"先生请坐。"忙着倒茶。老太婆问:"先生怎么看出的?"杨春道:"我不光看出宅基有邪,还知道它妨碍啥,如何破解。"老太婆道:"先生能点出一二吗?"杨春心里明白道:"妨你田产不能收!"老太婆一听,深信不疑了。杨春接着说:"多年都是如此,请你老说说咋着个收不成。"老太婆和盘托出道:"我们家的地和张财主家的地邻边,年年庄稼长得都不错,我们几家就是收不成,都让鬼收啦。几家人组织去看,一个个被鬼打得头破血流。要再和那鬼硬拼,就有丧命的危险。"

杨春又问:"那张财主家的地,也是这样吗?"

老太婆说:"人家财主福大,年年都是好收成。我们那几亩地不敢再种了,干脆卖给张财主,到外地逃荒去好了!"

"你家土地在镇哪边?"

"镇东边山坡地,地头上还有个破窑洞。"杨春道:"此事你可不能声张,传出去就不能破啦!"说后就往大门外走,老太婆送出门去。

这天夜里,杨春提着单刀,脸抹锅灰,穿一身黑衣,眼眉上带着两颗宝珠,闪闪发光。来到山坡地钻进破窑洞,察看外边动静。等啊等啊,天到子时,忽听刷刷割庄稼的声音。杨春立时怒发冲冠。"呜哇哇"一阵大叫,像鬼一般怪叫着冲出。"我鬼在此,何鬼敢割庄稼。"抡起单刀向那正割庄稼的三个鬼杀去。正在割的鬼,扭头一看,见一个黑鬼过来,两眼放着凶光。割庄稼的三个恶鬼,尿了一裤裆,提着镰就逃跑了。杨春暗想:准去回家报信去了,常言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们的头儿准会再来,便没有去追赶。

第二天夜里,杨春还和昨晚一样打扮,来到大田,没有钻窑洞,而是在一片田地等候。不一会儿,有四个手提大刀,掂枪的恶鬼,肩上扛着柴禾,慢慢向窑洞摸去。走到洞,点着柴禾向洞里塞,立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杨春看得分明,有个身高足有八尺的恶鬼,笑道:"这回我可要送你这鬼上西天了!"杨春听此,顿时气冲牛斗,当即从大田地冲出,大叫一声:"你们这些强盗,那里逃!"四鬼听到突如其来的断喝,那三个鬼"妈呀!"一声,手颤抖着筛起糠来,腿不听使唤,动弹不得。那个大鬼,仗着他有一身武艺,胆子大些,用手一指:"你是何人,为何管这闲事?"杨春也不答话,挥刀杀了过去,一刀扫掉他的鬼头,现出那鬼的真面目。那鬼反手来了式"刀劈华山",杨春当即用刀往上一架:"开!"震得那鬼两臂发麻,扭头就跑。杨春来了个鹞子翻身,蹿过拦住那鬼的去路,"我看你往哪里逃!""当啷啷"响声不断,那鬼刀被磕飞。杨春随即一脚踢去,把那鬼踢倒,用刀点住他的胸口:"你是何人?为何装鬼霸田?不说出根由,要尔等性命!"那鬼结结巴巴言道:"因这片地质好,用钱买他们的都不卖,让他们收不成,长了只得贱卖于我。""你这样办,逼死过几条人命?""三条,逃荒走了五家!"

杨春牙一咬,一刀扎下。那张财主"哎呀"一声,脚一伸见了阎王。杨春扭头对那三个筛糠打手道:"饶你们一条狗命,再要不改,定杀不饶!"那三人趴下磕头道:"好汉爷饶命,再也不敢了!"杨春将刀往下一竖道:"你们要这么说:张财主心太黑,装鬼霸田逼人命,上天派神仙下凡,捉拿他这恶鬼治罪!"

杨春捉鬼除害的故事,从此在鲁西南流传开了!人们赞道:

杨春绰号白花蛇,住店也要除"鬼"恶;

梁山英雄为民志,万代千秋都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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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王羲之写字换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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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马共天下”的东晋时期,王氏是高级的士族。王导、王敦家族的子弟,都当上了大小的官员,他们大多数是庸庸碌碌的官僚,但在他们当中,也出了一个我国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他就是王羲之(羲音xī)。

王羲之从小喜爱写字。据说他平时走路的时候,也随时用手指比划着练字,日子一久,连衣服都划破了。经过勤学苦练,王羲之的书法就达到很高的水平。

因为他出身士族,加上他的才华出众,朝廷中的公卿大臣都推荐他做官。他做过刺史,也当过右军将军(人们也称他王右军)。后来又在会稽郡做官。他不爱住在繁华的京城,见到会稽的风景秀丽,非常喜爱,一有空,就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游览山水。有一次,王羲之和他的朋友在会稽郡山阴的兰亭举行宴会。大家一面喝酒,一面写诗。最后由王羲之当场挥笔,写了一篇文章纪念这次宴会,这就是有名的《兰亭集序》。那幅由王羲之亲笔书写的《兰亭集序》,历来被认为是我国书法艺术的珍品,可惜它的真迹已经失传了。

王羲之的书法越来越有名。当时的人都把他写的字当宝贝看待。据说有一次,他到他门生家里去,门生很热情地接待他。他坐在一个新的几案旁,看到几案的面又光滑又干净,引起了他写字的兴趣,叫门生拿笔墨来。

那个门生高兴得不得了,马上把笔墨拿来给王羲之。王羲之在几案上写了几行字,留作纪念,就回去了。

过了几天,那个门生有事出门去了。他的父亲进书房收拾,一看新几案给墨迹弄脏了,就用刀把字刮掉。等门生回来,几案上的字迹已经不见了。门生为这件事懊恼了好几天。

又有一次,王羲之到一个村子去。有个老婆婆拎了一篮子六角形的竹扇在集上叫卖。那种竹扇很简陋,没有什么装饰,引不起过路人的兴趣,看样子卖不出去了,老婆婆十分着急。

王羲之看到这情形,很同情那老婆婆,就上前跟她说:“你这竹扇上没画没字,当然卖不出去。我给你题上字,怎么样?”

老婆婆不认识王羲之,见他这样热心,也就把竹扇交给他写了。

王羲之提起笔来,在每把扇面上龙飞凤舞地写了五个字,就还给老婆婆。老婆婆不识字,觉得他写得很潦草,很不高兴。

王羲之安慰她说:“别急。你只告诉买扇的人,说上面是王右军写的字。”

王羲之一离开,老婆婆就照他的话做了。集上的人一看真是王右军的书法,都抢着买。一箩竹扇马上就卖完了。

许多艺术家都有各自的爱好,有的爱种花,有的爱养鸟。但是王羲之却有他特殊的癖好。不管哪里有好鹅,他都有兴趣去看,或者把它买回来玩赏。

山阴地方有一个道士,他想要王羲之给他写一卷《道德经》。可是他知道王羲之是不肯轻易替人抄写经书的。后来,他打听到王羲之喜欢白鹅,就特地养了一批品种好的鹅。

王羲之听说道士家有好鹅,真的跑去看了。当他走近那道士屋旁,正见到河里有一群鹅在水面上悠闲地浮游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映衬着高高的红顶,实在逗人喜爱。

王羲之在河边看着看看,简直舍不得离开,就派人去找道士,要求把这群鹅卖给他。

那道士笑着说:“既然王公这样喜爱,就用不到破费,我把这群鹅全部送您好了。不过我有一个要求,就是请您替我写一卷经。”

王羲之毫不犹豫地给道士抄写了一卷经,那群鹅就被王羲之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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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泽乡起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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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为了抵抗匈奴,建造长城,发兵三十万,征集了民伕几十万;为了开发南方,动员了军民三十万。他又用七十万囚犯,动工建造一座巨大豪华的阿房宫(阿房音ē大泽起义历史典故páng)。到了二世即位,从各地征调了几十万囚犯和民伕,大规模修造秦始皇的陵墓。这座坟开得很大很深,把大量的铜熔化了灌下去铸地基,上面盖了石室、墓道和墓穴。二世又叫工匠在大坟里挖成江河湖海的样子,灌上了水银。然后把秦始皇葬在那里。

安葬完了,为了防备将来可能有人盗坟,还叫工匠在墓穴里装了杀人的设备,最后竟残酷地把所有造坟的工匠全都埋庄墓道里,不让一个人出来。

大坟没完工,二世和赵高又继续建造阿房宫。那时候,全中国人口不过二千万,前前后后被征发去筑长城、守岭南、修阿房宫、造大坟和别的劳役合起来差不多有二三百万人,耗费了不知多少人力财力,逼得百姓怨声载道。

公元前209年,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的地方官派了两个军官,押着九百名民伕送到渔阳(今北京市密云西南)去防守。军官从这批壮丁当中挑了两个个儿大、办事能干的人当屯长,叫他们管理其他的人。这两个人一个叫陈胜,阳城人,是个给人当长工的;一个叫吴广,阳夏(今河南太康县)人,是个贫苦农民。

陈胜年青时候,就是个有志气的人。他跟别的长工一块儿给地主种田,心里常常想,我年青力壮,为什么这样成年累月地给别人做牛做马呢,总有一天,我也要干点大事业出来。

有一次,他跟伙伴们在田边休息,对伙伴们说:“咱们将来富贵了,可别忘了老朋友啊!”

大伙儿听了好笑,说:“你给人家卖力气种地,打哪儿来的富贵?”

陈胜叹口气,自言自语说:“唉,燕雀怎么会懂得鸿雁的志向呢!”

陈胜和吴广本来不相识,后来当了民伕,碰在一块儿,同病相怜,很快就成了朋友。他们只怕误了日期,天天急着往北赶路。

到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的时候,正赶上连天大雨,水淹了道,没法通行。他们只好扎了营,停留下来,准备天一放晴再上路。

秦朝的法令很严酷,被征发的民伕如果误了期,就要被杀头。大伙儿看看雨下个不停,急得真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陈胜偷偷跟吴广商量:“这儿离渔阳还有几千里,怎么也赶不上限期了,难道我们就白白地去送死吗?”

吴广说:“那怎么行,咱们开小差逃吧。”陈胜说:“开小差被抓回来是死,起来造反也是死,一样是死,不如起来造反,就是死了也比送死强。老百姓吃秦朝的苦也吃够了。听说二世是个小儿子,本来就挨不到他做皇帝,该登基的是扶苏,大家都同情他;还有,楚国的大将项燕,立过大功,大家都知道他是条好汉,现在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要是咱们借着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号召天下,楚地的人一定会来响应我们。”

吴广完全赞成陈胜的主张。为了让大伙儿相信他们,他们利用当时人大多迷信鬼神,想出了一些计策。他们拿了一块白绸条,用朱砂在上面写上“陈胜王”三个大字,把它塞在一条人家网起来的鱼肚子里。兵士们买了鱼回去,剖开了鱼,发现了这块绸子上面的字,十分惊奇。

到了半夜,吴广又偷偷地跑到营房附近的一座破庙里,点起篝火,先装作狐狸叫,接着喊道:“大楚兴,陈胜王。”全营的兵士听了,更是又惊又害怕。

第二天,大伙儿看到陈胜,都在背后点点戳戳地议论着这些奇怪的事,加上陈胜平日待人和气,就更加尊敬陈胜了。

有一天,两个军官喝醉了酒。吴广故意跑去激怒军官,跟他们说,反正误了期,还是让大家散伙回去吧。那军官果然大怒,拿起军棍责打吴广,还拔出宝剑来威吓他。吴广夺过剑来顺手斫倒了一个军官。陈胜也赶上去,把另一个军官杀了。

陈胜把兵士们召集起来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能白白去送死,死也要死得有个名堂。王侯将相,难道是命里注定的吗!”

大伙儿一齐高喊说:“对呀,我们听您的!”

陈胜叫弟兄们搭个台,做了一面大旗。旗上写了一个斗大的“楚”字。大伙对天起誓,同心协力,推翻秦朝。他们公推陈胜、吴广为首领。九百条好汉一下子就把大泽乡占领了。临近的农民听到这个消息,都拿出粮食来慰劳他们,青年们纷纷拿着锄头铁耙到营里来投军。人多了,没有刀枪和旗子,他们就砍了许多木棒做刀枪,削了竹子做旗竿。就这样,陈胜、吴广建立了历史上第一支农民起义军。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作“揭竿而起”(揭,音jiē,就是举起的意思)。

起义军打下了陈县(今河南淮阳)。陈胜召集陈县父老商量。大家说:“将军替天下百姓报仇,征伐暴虐的秦国。这样大的功劳,应该称王。”

陈胜就被拥戴称了王,国号叫做“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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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杜甫遇李白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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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杜甫相遇,在744年。那年,李白43岁,杜甫32岁,相差11岁。

其实,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11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

两人见面时,李白已名满天下,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溢于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作出判断。杜甫令他惊叹,因此二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最高君主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是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一位着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3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这是他的“地盘”,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6岁,当时才26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当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诗的。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射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就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由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作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二人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适时地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10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54岁,杜甫43岁。他们和唐代一样,都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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