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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主的典故(精彩20篇)

曹操是中国古代有名的君王之一。你知道东道主的典故有哪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东道主的典故,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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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季扎挂剑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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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是周朝吴国人,因受封于延陵一代,又称「延陵季子」。那么不妨看看季扎挂剑。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吴太伯世家》。

【释义】季扎:春秋时期吴国人,因封地延陵而得名延陵季子。季扎把自己的佩剑挂在徐国国君的墓前。比喻人一定要坚守诚信。

历史典故

季扎是春秋时吴王寿梦四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很有才华,寿梦在世时就想把王位传给他,但季扎避让不答应,寿梦只好让长子诸樊继位。

后来,季扎受吴王的委托出使北方,拜访了徐国国君。徐国国君在接待季扎时,看到了他佩带的宝剑。吴国铸剑在春秋闻名,季扎作为使节所佩带的宝剑自然不凡。徐君对季扎的宝剑赞不绝口,流露出喜爱之情。季扎也看出徐国国君的心意,就打算把这宝剑送给徐国国君作为纪念。但是这把剑是父王赐给他的,是他作为吴国使节的一个信物,他到各诸侯国去必须带着它,现在自己的任务还没完成,怎么能把它送给别人呢?季扎暗下决心,返回时一定把此剑献上。

后来,他离开徐国,先后到鲁国、齐国、郑国、卫国、晋国等地,返回时途经徐国,当他想去拜访徐国国君以实现自己赠剑的愿望时,却得知徐国国君已死。

万分悲痛的季扎来到徐国国君墓前祭奠,祭奠完毕,他解下身上的佩剑,挂在坟旁的树木之上。随从人员说:“徐国国君已死,还留下宝剑干什么呀?”季扎说:“当时我内心已答应了他,我不能因为他已死,就违背自己的心愿啊!”

【成长心语】

人无诚信,不能生存于世上。季扎虽然没有当面许诺要赠给徐君宝剑,只是在心中有一个赠剑的愿望,而当他想要实现这个愿望时,徐国国君却已经死了。但季扎并没有因为徐国国君的死而不履行“承诺”。一个已经亡故的赠剑对象,一把价值连城的宝剑,诠释了“诚”的真实含义。相比那些对别人作出了正式承诺而找各种理由不履行诺言的人来讲,季扎无疑给他们作出了一个良好的表率。

[历史典故:季扎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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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典故出处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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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需》:“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近义词

不招自来

反义词

特约嘉宾

英文翻译

unexpected guest

成语资料

成语解释:速:邀请。指没有邀请突然而来的客人。

成语举例:这样出乎意外的不速之客,却受着了真正是由衷而出的恳切的欢迎。(郭沫若《海涛集 跨着东海》)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义词

语法用法:作主语、宾语;指没有邀请的人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古代

成语正音:不,不能读作“bú”。

成语辨形:速,不能写作“悚”。

成语谜面:宾来慢

歇后语:蜗牛赴宴;乘车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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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语典故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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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陵,字少卿,是汉武帝时的著名将领,很受汉武帝信用,任命他为骑都尉,率军抵御匈奴的入侵。李陵擅长骑射,又懂得兵法,当时很 得朝廷信任。

不料,李陵在一次和匈奴的战斗中,由于寡不敌众,无奈投降了匈奴。

听说李陵投降,汉武帝很生气,认为李陵辱没了自己对他的信任。 朝中大臣也都纷纷指责李陵没有骨气。

只有太史令司马迁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和李陵一向没有什么交情,但我见他为人很讲义气,孝顺父母,友爱兵士。他常常想奋不顾身地解救国家的灾难,所以,我认为李陵这次在领兵不到五千的情况下,与数万名敌兵对阵,最后由于伤亡惨重、弹尽粮绝,归路被切断才被迫投降,是情有可以原谅的。而且我还认为,他这次投降并非贪生,而是想等待以后有利的时机再来报答国家。”

司马迁说得在情在理,但汉武帝却认为他是替李陵辩护,是非不分,将他关逬了监狱,施行了 “腐刑”。

后来,汉武帝还杀李陵全家。李陵知道后,很是痛心,于是在匈奴娶妻成家,至死不回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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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大手笔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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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故事】

东晋文人王珣从小才思敏捷,胆识过人,20岁时担任大司马桓温的主簿。他经常是口若悬河,下笔成文。一天晚上王珣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送给他一支像椽子那样大的笔,预感有大手笔的事情要做。第二天果然被叫去为晋孝武帝写祭文。

出处:

1、指朝廷诏令文书等重要文章。后亦指杰出的文辞、书画。

①《晋书·王珣传》:" 珣 梦人以大笔如椽与之,既觉,语人云:此当有大手笔事。俄而帝崩,哀册谥议,皆 珣 所草。"

②《陈书·徐陵传》:" 世祖 、 高宗 之世,国家有大手笔,皆 陵 草之。"

③清 宣鼎 《夜雨秋灯录·迦陵配》:"﹝ 李太守 ﹞闲步殿上,观西天像,突见墨荷,惊为 八大 再来人,问谁之大手笔。"

2. 称工于文辞有大成就的人。

①唐 白居易《冯宿除兵部郎中知制诰制》:"吾闻 武德 暨 开元 中, 颜师古、 陈叔达 、 苏颋 称大手笔。"

②宋 何薳 《春渚纪闻·作文不惮屡改》:"虽大手笔,不以一时笔快为定而惮於屡改也。"

③明 陈继儒《袁伯应诗集序》:"因以徵言于海内大手笔,凡可以不朽两亲(袁可立夫妇)者。"

④ 陈毅《湖海诗社开征引》:"若无大手笔,谁堪创世纪?"

⑤明·沈鲸《双珠记·风鉴通神》:"官样文章大手笔,衙官屈宋谁能匹。冀得鸿胪第一传,平地雷轰声霹雳。"

3. 手面阔绰的人。

《负曝闲谈》第十五回:" 金慕暾 又是个大手笔,整把银子撒出来,毫无吝色。"

释义:

典故】此当有大手笔事。 《晋书·王珣传》

【释义】指伟大的着作或大行动。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作家或作品

【结构】偏正式

【近义词】大笔如椽

【同韵词】仅此而已、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余钱剩米、绸缪帐扆、为仁由己、喻之以理、卑身贱体、万丈高楼从地起、奉公克己、损人益己、......

【年代】古代

【英语】well-knownwriter

【法文】écrivaincélèbre

【俄语】мáстерслóва

【成语造句】

◎ 他最近写出了一个大手笔。

◎ 我们认为只有立足"三个面向"的高起点,才能形成文化规划的大视野、大思路和大手笔。

[历史典故: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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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典故出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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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晏子春秋》卷二《内篇·谏下》

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力搏虎闻。晏子过而趋,三子者不起,晏子入见公曰:「臣闻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率之伦,内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敌,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禄。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内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敌,此危国之器也,不若去之。」……因请公使人少馈之二桃,曰:「三子何不计功而食桃?」……皆反其桃,挈领而死。

②《晏子春秋》卷二〈内篇谏下·景公养勇士三人无君之义晏子谏〉~64~

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事景公,以勇力搏虎闻。晏子过而趋,三子者不起,晏子入见公曰:「臣闻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率之伦,内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敌,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禄。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内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敌,此危国之器也,不若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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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司马昭之心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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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早年随父抗击蜀汉,多有战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司马昭之心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魏少帝曹芳恨透了司马家族,结果被废黜,司马师立曹丕的孙子曹髦(mao)为帝。可是,曹髦空有皇帝的虚名,手中却没有实权,只是个傀儡(kuilei),连任命一个朝廷官员都做不了主。朝中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司马师和他弟弟司马昭手中。

司马昭是司马懿的第二个儿子,哥哥司马师死后,他接替做了大将军。司马昭同父亲、哥哥一样,工于心计,谋略过人。司马昭刚刚坐上大将军的宝座,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谋反,司马昭率兵讨伐,大胜而归。司马昭为人奸诈,他认为魏国完全是依靠司马家族才得以有了今天,因此他进进出出都有三千名手执武器的护卫前呼后拥,所有的事情也不禀报朝廷,而直接由他决断。

曹髦做了几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他对司马昭大权独揽,自己不能亲理朝政,越来越不满,更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像曹芳一样,被司马昭废掉。他想了好几天,终于作出了决定。

这天,曹髦把平日里还比较听他话的王经、王沈和王业三位大臣召入宫内,从怀中取出事先写好的讨伐司马昭的诏书,说道:“三位爱卿,司马昭大权独揽,野心勃勃,他称帝之心连过路人都知道。我决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来废掉我。今天,我决定和你们一起去讨伐他!”这就是成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来历。

听了这话,三位大臣呆若木鸡,半晌才回过神来。

王经跪下身,一边叩头一边劝阻道:“陛下,这可万万使不得啊!从前鲁昭公不能容忍季氏专权,结果是失败亡国,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司马昭专权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朝廷中他的爪牙也不是一个两个,而宫中肯听命于您的,实在是太少了!您赤手空拳,拿什么去讨伐?如果不成功的话,恐怕祸患更大。还请陛下慎重考虑,从长计议!”

曹髦激动起来,咬着牙说:“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我已下了决心,做好了死的准备,还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我们不一定会死!”

说完,他径自入后宫,向太后禀报去了。

王沈和王业清楚地知道曹髦根本不是司马昭的对手,肯定必死无疑。他们生怕司马昭以后会治他们的罪,立刻溜出大殿,直奔司马昭府中告密去了。

曹髦手持利剑,带了一百多名童仆刚出宫门,迎面遇上了司马昭的心腹贾充奉令带了一队人马赶来。双方动起手来,曹髦持剑大喝一声:“我乃当朝天子,你们冲入宫中,难道想杀君谋反不成?”

这一声大喝把贾充的手下全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有几个胆小的甚至想转身逃跑。贾充见这情形,扯着嗓子对一个名叫成济的手下人喝道:“司马公平日里养你们是干吗用的?难道不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时刻吗?”

成济哆哆嗦嗦地问:“您看该怎么办?是杀还是绑起来?”

贾充瞪着眼说:“司马公有令,只要死的。”

成济这才壮起了胆,拿着长矛一直冲到曹髦的车前。曹髦大声说:“你小子竟敢对我无礼?”谁知话还未说完,已被成济一下子刺穿胸膛,从车上跌了下来,当场断了气。

司马昭没想到曹髦真的被手下人杀死,他有些心慌,更有些心虚。他马上把大臣们召集起来,装出非常伤心的样子,挤出几滴眼泪,假惺惺地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大臣们心中都明白,却谁也不敢吱声。

司马昭又问老臣陈泰:“发生了这样的事,天下人会怎样看我呢?”

陈泰想了想,说:“只有杀了贾充,才可以向世人谢罪。”

这话让司马昭听了不顺耳,他又问:“您再想想,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陈泰说:“实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司马昭不再吭声,心里暗暗地盘算着这事如何处置才好。最后,他决定将罪责归于成济一人,下令将成济斩首示众。

就这样,司马昭把杀曹髦的事轻易地掩饰了过去;接着,他立曹奂为帝,即魏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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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第一女皇武则天

全文共 2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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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第一女皇武则天,欢迎阅读!

唐高宗李治即位后,做了又一件震动朝野的事,那就是他执意废掉了原来的皇后王氏,改立他宠爱的武昭仪为皇后。这位武昭仪后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则天是她退位后,唐中宗给她上的尊号,也是她死后的谥号。

武则天十四岁时,被唐太宗召入宫,封为才人(唐代一种妃嫔的称号),赐号武媚。她称帝后,又特地造了一个“瞾”字作为自己的名字,表示日月当空的意思。

唐太宗病死后,武则天等妃嫔被遣送到感业寺当尼姑。高宗李治在当太子时,就在太宗宫中见过武则天,彼此倾心。高宗即位后,有一天到感业寺拜佛,与武则天再次相见。武则天一面跪接,一面禁不住哭泣起来。高宗很感动,就想找机会把她接入宫中。

高宗的皇后王氏性情高傲,对上不肯奉承皇帝,对下人也不知体贴,再加上没有生育皇子,已被冷落多年。高宗的淑妃萧氏生有一子,封雍王,深受皇帝宠爱。当时后妃之间的争斗越演越激烈。王皇后知道高宗思念武氏,就想利用武则天来打击萧淑妃。她派人让武则天留起头发,后来又把武则天接进宫中。高宗见了正合心意,就将武则天封为昭仪,越来越宠爱她。

武则天从小就聪明,有智谋。当年她被征召入宫时,母亲为她送别,哭得很伤心。武则天却神色自若地说:“我去见皇帝怎知不是福分呢,何必像小儿女那样悲伤。”她母亲倒不好意思再哭了。武则天还有很好的文史知识修养,爱好文学、书法。她出众的才华,使得只知道为争宠而争斗的皇后、淑妃,在她面前相形见绌。高宗便产生了废黜王皇后,改立武则天的心思。

高宗知道,改立皇后是件大事,必须听取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太宗临终时托付过后事的顾命大臣。为此,他还亲自到长孙无忌家去说明心愿。但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都坚决反对,他们认为王皇后出身名门,是太宗皇帝为李治迎娶的,不能轻易废掉;就是要改立皇后,也应当从名门望族中选择更好的女子。武则天的父亲,当年只是一个木材商人,只是因

他们的意见,代表的是士族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武则天代表的则是庶族地主阶级。从南北朝以后,士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就在不断跌落,庶族地主阶级的势力则在不断上升。而唐高宗当时又想摆脱顾命大臣对他的控制,这就使他必然要依靠有才干的,但是庶族出身的武则天。

一天,属于元老派的李入朝觐见高宗。高宗便问他:“朕想立武昭仪为皇后,可是褚遂良很固执,坚持认为不可。他是顾命大臣,事情弄到这样,该怎么办?”

李回答说:“改立皇后是陛下的家务事,何必去问外人!”

听了李的回答,李治便下定了改立皇后的决心。公元655年,高宗李治下诏,将王皇后和萧淑妃都废为庶人,打入冷宫;将武则天封为皇后;又将那些反对此事的大臣或诛杀,或放逐,连他的舅父、顾命大臣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高宗在公元660年以后,头晕病日益加重,使他不能正常地处理朝政。武则天对政治很有兴趣,而且权力欲也很强,因此百官的奏章常由她代批。从此以后,武则天便参与国政。她极力树立自己的权威,不久就凌驾于高宗之上。高宗心里很不痛快,西台侍郎上官仪便对高宗说:“皇后专权,有失民心,请陛下废黜她。”高宗就让上官仪起草废后的诏书。

不料,此事立刻被人通报给武则天。武则天闻讯赶来,厉声责问高宗。高宗吓得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在上官仪身上。不久,武则天就找了一个罪名,杀掉了上官仪。

从此以后,高宗上朝,武后垂帘并坐。不论大小政事,都由武后说了算。公元674年,高宗称天x,武后称天后,朝廷内外,将他们二人并称为“二圣”。

公元683年,唐高宗病亡。武则天先立儿子李显为帝,就是唐中宗。但中宗只是个傀儡,所有朝廷大事都由武则天说了算。中宗很不甘心,便自作主张,把皇后的父亲从小小的参军提升为刺史,并打算再把他提升为侍中。

武则天对此十分愤怒,立刻把中宗贬为庐陵王,另立豫王李旦为帝。但只过了半年多,她又把睿宗李旦废了,改元为光宅,亲自掌握朝政,并重用武氏家族。武则天随便地废立皇帝,是对封建社会男权的挑战,也是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不能容忍的;加上武氏家族仗着她的势力横行霸道,李唐皇族人人自危,因此引起一些人公开反对她。

先是徐敬业、骆宾王等人在扬州揭竿而起,他们公开提出口号:****武太后专权,拥护李显复位。不几天就聚集了十万之众,攻占了润州(治所在今江苏镇江)、淮阴等地。为了号召全国响应,作为唐代着名文学家的骆宾王,还亲笔写了讨伐武则天的檄文。这篇檄文是一篇文采飞扬、脍炙人口的好文章,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称颂。檄文中,有些文字把武则天责骂得非常厉害,但武则天看了以后却赞不绝口。她不仅不生气,反而认为朝廷没能任用骆宾王,实在是“宰相之过”。由此可见这位女皇帝的胸襟肚量。

武则天派大将军李孝逸,率领三十万大军,镇压了徐敬业。此后又有唐宗室诸王起兵,反对武则天,但也被武则天镇压了。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将国号改为周,自己加尊号“圣神皇帝”。就这样,她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登上皇帝宝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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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孟子的典故:杀豚不欺子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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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孟子少时,东家杀豚,孟子问其母曰:“东家杀豚何为?”母曰:“欲啖(dan)汝。”其母自悔而言,曰:“吾怀妊(ren)是子,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子不信也。”乃买东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

【译文】:当孟家还在庙户营村集市旁居住时,孟子看到邻居杀猪,不解地问母亲:“邻家杀猪干什么?”孟母当时正忙,便随口应到:“煮肉给你吃!”孟子十分高兴,等待食肉。孟母深知做人要诚实,所谓“言必信,行必果”,而且她深深知道身教重于言传。为了不失信于儿子,尽管家中十分困难,孟母还是拿钱到东边邻居家买了一块猪肉,让儿子吃了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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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历史典故:夸父逐日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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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拼命追赶太阳。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经典历史典故夸父逐日,欢迎大家阅读!

【出处】《山海经·海外北经》。

【释义】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陽。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

【历史典故】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而且心地善良,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是当时的大地上毒蛇猛兽横行,夸父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有一年,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陽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陽,告诉族人:“太陽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陽,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陽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有的人说:“太陽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于是,夸父告别族人,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陽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跑累的时候,就打个盹,饿的时候,就摘野果充饥。眼看离太陽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陽,就渴得越厉害。但是,他没有害怕,一直鼓励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陽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九天九夜之后,在太陽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抱住太陽。可是太陽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渴死了。

【成长心语】

卓越者和平庸者最根本的差别,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有没有人生的目标。人生没有目标,正如生活没有方向,让人意志消沉,碌碌无为而虚度一生。平淡而有规律的日子,使人惬意,但让人容易失去方向。不甘于平庸一生,不愿意永远被埋没,则需要树立目标,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奋斗。树立自己人生的目标,就如同黑夜中燃起不灭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只要有了目标,平淡的日子亦能放射出绚丽的光芒,生活才会变得充实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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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穷人打官司的趣事典故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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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一个穷人骑着马去旅行。走到中午,他感到又渴又饿,就把马拴在一棵树上,坐下来吃午饭了。这时,一个有钱人也来到这个地方,并把自己的马拴在同一棵树。

“请不要把你的马拴在这棵树上。”穷人说,“我的马还没有驯服,小心踢死你的马!”

这个有钱人却回答说:“我愿意把我的马拴在哪里就拴在哪里!”就这样,他把他的马拴牢后,也坐下来吃午饭去了。然而,不一会儿,他们就听到了可怕的嘶叫声,并看到两匹马踢咬起来。两个人同时向马奔去,但已经晚,有钱人的马已被踢死了。

“看到你的马做的好事了吧!”有钱人气愤地高声喊道,“你必须赔我一匹马!”说着,他拉着穷人就去见法官。

法官问穷人:“你的马真踢死他的马了吗?”穷人什么也没回答。接着,法官又对穷人提出了许多问题,穷人还是一字不答,最后法官为难地说:“这有什么办法呢?他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哦,”有钱人惊奇地喊道,“他可以像你我一样讲话呀!我刚见到他时他还说话呢!”

“真的吗?”法官问道,“他说什么啦?”

“当然是真的!”有钱人回答说,“他告诉我,不要把马拴在他拴马的那一棵树上。他的马还没有驯服,如果拴在一起,他的马会踢死我的马的。”

“哎呀!”法官说,“这样说来是你无理了,因为他事先曾警告过你。因此,现在他是不应该赔偿你的马的。”

这时,法官又转向穷人,问他为什么不答他的所有问话。

穷人说道:“因为我知道,你宁愿相信有钱人的万语千言,也不愿相信穷人的只言片语。同时,我想让他告诉你事情的所有过程。”最后,有钱人白白死了一匹马,没有得到一文赔偿金,灰溜溜地离开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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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掩耳盗铃的典故及意思

全文共 2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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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掩耳盗铃本义捂着自己的耳朵去偷铃铛,原为盗钟掩耳,为一中国成语,偷钟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比喻自己欺骗自己,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掩耳盗铃的典故及意思,欢迎大家参考!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又很自私,他还有一个爱占便宜的坏毛病。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把它弄到手,甚至是去偷。

有一次,他看中了一家大门上挂的铃铛。这只门的铃铛制作得十分精致好看,声音也很响亮。他想,怎么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决定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叮零叮零"地响起来。门铃 一响,耳朵就会听到铃铛的响声,有了响声,就会被人发现了。那可就得不到铃铛了。那怎么办呢?

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认为门铃一响,耳朵就会听见了,如果把自己的耳朵掩住,不是就听不见了么?于是,他自作聪明地采用这个方法去偷门铃。

有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家大门前。他伸手向上摘铃铛,但是,门铃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来了。回到家,他又想该怎么办呢?

他想叫邻居聋子一起去偷铃铛,踩着他的肩膀就能够摘到铃铛了。

可是又怕别人不干,不和他一起偷东西,只好自己踩着凳子摘铃铛吧。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这家大门口。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这只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响了,这家主人发觉后,就把他抓住了。因为别人的耳朵并没有被掩住,仍然能够听到铃铛的响声。

掩耳盗铃:原为掩耳盗钟,为一中国成语,偷钟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比喻自己欺骗自己,通常是比喻自欺欺人的意思。

故事就是这样了,到最后,他也没有得到铃铛,反而别抓了。

英文版本

Plug One' s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

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very foolish thief. Do you know what he did one day? well, he wanted to stealthe bell on his neighbor s door. He walked up to the door, took hold of the bell and pulled hard. The bell made a very loud noise. The thief was frightened and ran home. Then he sat down to think. "I must do something about the noise, " he said. He thought and thought. At last he had an idea. "Ah, I ll put some cotton in my ears. Then I wont be able to hear the noise. " The next day he went to the door of his neighbor s house and took hold of the bell. This time he pulled even harder. The bell rang loudly but the thief did not hear anything. With another hard pull he got the bell out. Just then the neighbor came running out.

"Steal my bell? I ll teach you a lesson, " the angry man shouted, and he hit the thief on the nose.

The foolish them did not know how the neighbor found out he was stealing the bell. "Why not he come out just then? " he wondered.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掩耳盗铃造句

1、掩耳盗铃最后的结果就是你自食其果。

2、掩耳盗铃是一种看上去很聪明其实很愚昧的方法。

3、难道你不觉得你这样掩耳盗铃的听课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吗?

4、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那样的话只会是掩耳盗铃。

5、做事情一定要诚恳,不要万事都是掩耳盗铃的。

6、掩耳盗铃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7、他光明正大,从不做掩耳盗铃的怪事。

8、就是因为你上次在这个知识点上的掩耳盗铃导致了你这次考试没有及格。

9、个人主义严重的人;常常会干出掩耳盗铃的蠢事;这又有什么奇怪呢!

10、他这个人从来都不会做掩耳盗铃的事情。

11、我们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一定要诚恳,要踏实,不要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12、如果你在这件事情上对我掩耳盗铃的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13、我们在做学问上一定不能掩耳盗铃,要的是实事求是。

14、你这样做,跟掩耳盗铃没什么分别。

15、你太愚蠢了,不要再做掩耳盗铃的事情了。

16、这件事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实质上在掩耳盗铃。

17、你这种愚蠢的做法无疑是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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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丑妇效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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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越国有一位美女名叫西施。她的美貌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程度。无论是她的举手、投足,还是她的音容笑貌,样样都惹人喜爱。西施略用淡妆,衣着朴素,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很多人向她行“注目礼”,没有人不惊叹她的美貌。

西施患有心口疼的毛病。有一天,她的病又犯了,只见她手捂胸口,双眉皱起,流露出一种娇媚柔弱的女性美。当她从乡间走过的时候,乡里人无不睁大眼睛注视。

乡下有一个丑女子,不仅相貌难看,而且没有修养。她平时动作粗俗,说话大声大气,却一天到晚做着当美女的梦。今天穿这样的衣服,明天梳那样的发式,却仍然没有一个人说她漂亮。

这一天,她看到西施捂着胸口、皱着双眉的样子竟博得这么多人的青睐,因此回去以后,她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手捂胸口、紧皱眉头,在村里走来走去。哪知这丑女的矫揉造作使她原本就丑陋的样子更难看了。其结果,乡间的富人看见丑女的怪模样,马上把门紧紧关上;乡间的穷人看见丑女走过来,马上拉着妻、带着孩子远远地躲开。人们见了这个怪模怪样模仿西施心口疼在村里走来走去的丑女人简直像见了瘟神一般。

这个丑女人只知道西施皱眉的样子很美,却不知道她为什么很美,而去简单模仿她的样子,结果反被人讥笑。看来,盲目模仿别人的做法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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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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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句名言警句讲的就是卧薪尝胆,那么关于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是怎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吴王阖闾打败楚国,成了南方霸主。吴国跟附近的越国(都城在今浙江绍兴)素来不和。公元前496年,越国国王勾践即位。吴王趁越国刚刚遭到丧事,就发兵打越国。吴越两国在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槜音zuì)地方,发生一场大战。

吴王阖闾满以为可以打赢,没想到打了个败仗,自己又中箭受了重伤,再加上上了年纪,回到吴国,就咽了气。

吴王阖闾死后,儿子夫差即位。阖闾临死时对夫差说:

“不要忘记报越国的仇。”

夫差记住这个嘱咐,叫人经常提醒他。他经过宫门,手下的人就扯开了嗓子喊:“夫差!你忘了越王杀你父亲的仇吗?”

夫差流着眼泪说:“不,不敢忘。”

他叫伍子胥和另一个大臣伯嚭(音pǐ)操练兵马,准备攻打越国。

过了两年,吴王夫差亲自率领大军去打越国。越国有两个很能干的大夫,一个叫文种,一个叫范蠡(音lí)。范蠡对勾践说:“吴国练兵快三年了。这回决心报仇,来势凶猛。咱们不如守住城,不要跟他们作战。”

勾践不同意,也发大军去跟吴国人拼个死活。两国的军队在大湖一带打上了。越军果然大败。

越王勾践带了五千个残兵败将逃到会稽,被吴军围困起来。

勾践弄得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他跟范蠡说:“懊悔没有听你的话,弄到这步田地。现在该怎么办?”

范蠡说:“咱们赶快去求和吧。”

勾践派文种到吴王营里去求和。文种在夫差面前把勾践愿意投降的意思说了一遍。吴王夫差想同意,可是伍子胥坚决反对。

文种回去后,打听到吴国的伯嚭是个贪财好色的小人,就把一批美女和珍宝,私下送给伯嚭,请伯嚭在夫差面前讲好话。

经过伯嚭在夫差面前一番劝说,吴王夫差不顾伍子胥的反对,答应了越国的求和,但是要勾践亲自到吴国去。

文种回去向勾践报告了。勾践把国家大事托付给文种,自己带着夫人和范蠡到吴国去。

勾践到了吴国,夫差让他们夫妇俩住在阖闾的大坟旁边一间石屋里,叫勾践给他喂马。范蠡跟着做奴仆的工作。夫差每次坐车出去,勾践就给他拉马,这样过了两年,夫差认为勾践真心归顺了他,就放勾践回国。

勾践回到越国后,立志报仇雪耻。他唯恐眼前的安逸消磨了志气,在吃饭的地方挂上一个苦胆,每逢吃饭的时候,就先尝一尝苦味,还自己问:“你忘了会稽的耻辱吗?”他还把席子撤去,用柴草当作褥子。这就是后来人传诵的“卧薪尝胆”。

勾践决定要使越国富强起来,他亲自参加耕种,叫他的夫人自己织布,来鼓励生产。因为越国遭到亡国的灾难,人口大大减少,他订出奖励生育的制度。他叫文种管理国家大事,叫范蠡训练人马,自己虚心听从别人的意见,救济贫苦的百姓。全国的老百姓都巴不得多加一把劲,好叫这个受欺压的国家改变成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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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赵飞燕有关的历史典故5:舞若飞燕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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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飞燕的舞蹈,有着浓重的传奇色彩。《西京杂记》中:“赵后体轻腰弱,善行步进退”,《赵飞燕别传》中:“赵后腰骨纤细,善踽步而行,若人手持花 枝,颤颤然,他人莫可学也”。“踽步”是赵飞燕独创,其手如拈花颤动,身形似风轻移,可见其舞蹈功底深厚。她还能控制呼吸,传说她能站在人的手掌之上扬袖 飘舞,宛若飞燕。赵飞燕亦善鼓琴,《西京杂记》记载她有一张琴名为“凤凰宝琴”,侍郎庆安世演奏了一曲《双凤离鸾曲》后,赵飞燕尤为激动,用自己的宝琴奏 了一曲《归风送远操》,飘逸逍遥。她还赠予庆安世两张名贵的琴,一曰“秋语疏雨”,一曰“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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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话典故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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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很早以前,我们就从各种传说里知道了千里眼顺风耳这两个神。他们有着奇特的长相:千里眼一张红脸,头上还顶着两只角,虽然是闭着嘴巴,却双目圆睁,显得十分吓人;而顺风耳更是典型的青面獠牙,再加上一双奇大的招风耳,别提多怪异了。但是他们却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奇异功能,千里眼能看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细微物体,顺风耳则能够听到千里之外发出的任何声音。

对于两位奇神的形象来源,大家都认为,就是师旷和离娄。据传闻,顺风耳的形象来源于师旷,他是一位技艺高超的古代音乐家,双目失明,却对声音有着极强的敏感性,能听到很多常人听不到的细微声音。而离娄,则是一个传说中才存在的人物。人们传言他能看清很远地方的东西,哪怕是动物身上细小的毛尖,他都能分辨清楚,故而才被人们越传越神,成就了千里眼的形象。

千里眼和顺风耳是道教里的两位守护神,地位比较低,却因为拥有他人所没有的特异功能,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大放异彩。在很多古代神话小说里,都能找到这两位奇神的形象,他们或正或邪,配合着主角演绎出一段段离奇美妙的故事。

关于千里眼和顺风耳两位奇神的生平传说有许多,广为人们传诵的,却是以下几个故事。

这第一个故事里,千里眼和顺风耳是一对亲兄弟,本名高明和高觉。在远古时代人们的生活原本就艰苦,部落间又常常是战事连连,男子基本都要担任保护族里女人、孩子和老人的任务。高氏兄弟自然不例外,而高明和高觉就是在一次战斗中作战身亡的。

高氏兄弟成了孤魂野鬼,为了有个照应,也就没有分开,而是相互扶助着四处寻找地方希望能安顿下来。因为各地法术高强的人都很多,两兄弟为了不被高人打得魂飞魄散,就苦练技艺,并在一次次求生的作战中不断提高,从而练就了顺风耳和千里眼的特异功能。原本亲兄弟的配合就比旁人默契,有了特异功能之后,高氏兄弟就越来越强大,再不用怕别人了。

兄弟俩在经过一处叫作桃花山的地方时,看到当地的风景不错,灵气也比较充足,最关键的是居住的人还比较多,不至于太孤单,高明、高觉就决定留下来。但是兄弟俩耐不住寂寞无聊,就经常到附近的村里去找人排遣。艺高人胆大,说得一点儿不错,高氏兄弟就仗着自己两个人比较强大,慢慢就放开了胆子胡闹,渐渐竟然成了扰乱地方、危害百姓的妖精。

直到有一天,两人终于闯祸了。

千里眼和顺风耳的神话故事

原来,这天两兄弟在山头上无聊地闲逛,看到半山腰上有个女子在行走。两兄弟一时兴起,就决定去捉弄一番。走近了,高明、高觉才发现这女子竟然十分美丽,两人一使眼色,就决定要把这女子强行娶回去做老婆。但是这女子却不是普通人,她就是妈祖,妈祖被逼婚,这说出去真让人笑掉大牙。妈祖因为办事路过这里,虽然听说桃花山有两个法力高强的妖精,也不觉得什么,毕竟能打得过自己的人屈指可数。只是妈祖没有去找他们,他们就大摇大摆地送上门来了,不能不说,有些事真的是很“巧”啊!

看着两个自大骄傲的家伙,妈祖只微微一笑,说:“这样吧,只要你们能打败我,我就跟你们走。但是如果我赢了,你们就要终生做我的仆人!”

高氏兄弟一听就乐了,一个小女子,怎么可能敌得过我们兄弟俩呢?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但是一比之下,兄弟俩才知道自己大意了,妈祖的法力本就比他们高出很多,他们又轻敌,不多时就败得一塌糊涂,不得不跪在地上求饶。

妈祖看他们服气了,就停住说:“以后你们就是我妈祖的仆人了,要记住为人向善,不得再作恶!”兄弟俩一听这女子就是妈祖,更是不敢再说什么,只唯唯诺诺地答应,从此就随侍妈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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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哪吒闹海的典故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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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商末时期,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最终生下一个肉球,肉球中跳出一个伶俐可爱的男孩。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从前有一位大将军,叫做李靖,他的夫人生孩子,生下来一个圆圆的肉球,在地上滚来滚去,李靖说:“这一定是个妖怪。”拿出宝剑来,朝着那肉球一劈,真怪,那肉球一裂开,从里面跳出一个男娃娃来,胖胖的脸,可逗人喜欢了。李靖看呆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好,一位神仙找他来了。这位神仙说:“恭喜,恭喜!我知道你生了个男娃娃。这娃娃很了不起,让我收他当徒弟吧。”说着,拿出一个镯子,一块手帕,交给李靖,“这是我送给徒弟的礼物,这镯子叫做乾坤圈,这手帕叫混天绫。”

这娃娃就是哪吒。七岁那年,一天天气热极了,他到大海里去洗澡,拿着混天绫在水里一晃,就掀起大浪,大浪把东海龙王的水晶宫震得东摇西晃。龙王吓了一大跳,就派了一个夜叉上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夜叉钻出水面一看,原来是个娃娃在洗澡,举起斧头就砍。哪吒可机灵啦,连忙把身于一闪,取下乾坤圈,向夜叉扔去。别看这小小的乾坤圈,它比一座大山还重,正好打中夜叉的脑袋,一下就把他打死了。

龙玉听说夜又给打死了,气得一个劲地吹胡子,就叫他的儿子三太子带上兵,去把哪吒捉来。他的兵是什么呀,是虾、鱼、蚌、螃蟹,哩哩啦啦的一大串。

三太子冲出水面,对哪吒说:“打死我家夜叉的是你吗?”

哪吒说:“是我,是我。我好好儿的在洗澡,你家夜叉话不问一句,就拿斧头劈我,我用乾坤圈碰了他一下,他就死了。他那么大的个儿,怎么一点儿也挨不起打呀?”

三太子蛮不讲理,举起枪就刺,哪吒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三太子就是不放过他。哪吒急了,就把混天绫一扔,这混天绫马上喷出一团团火焰,把三太子紧紧裹住,怎么也逃不掉。哪呢又拿乾坤圈一打,把三太子也打死了,吓得那些虾兵蟹将连滚带爬地钻到水里去。

三太子一死,就现出原形来了,原来是一条小龙。哪吒把他拖到岸上,心想:爸爸少一根腰带,我把这小龙的龙筋抽出来,搓一根腰带送给爸爸不好吗?他就把小龙的龙筋一根根的抽了出来,带回家去。

龙王听说自己的儿子也被哪吒打死了,又是伤心,又是生气,就变成一个读书人的样子,离开水晶宫,来找李靖了。龙王气冲冲地对李靖说;“你生的好儿子,打死了我家夜叉,又打死我的三太子!”

李靖说;“你弄错了吧,我的儿子哪吒才七岁,能打死人吗?”

龙王说:“你不信,就把他找来问一问。”

李靖找了前屋我后屋,又找到花园里,哪儿也没找着哪吒。原来哪吒躲在一间小屋子里,在搓龙筋呢。李靖好容易才找到他:“你在这小屋子里做什么?”

哪旺说:“爸爸,我今天打死了一条小龙,抽了他的筋,正在给你搓腰带呢。”

李靖这才知道哪吒真的闯了大祸。只好带了他去见龙王。哪吒看见龙王就说:“老伯伯,请您别生气。我不是故意打死你家三太子的。他用枪刺我,我让了他好几次,可是他还一个劲地追着打我。我没法儿了,才还了手,不小心把他打死了。您瞧,这是从他身上抽下来的龙筋,还给您就是了。”

龙王看见儿子的龙筋,更加伤心了,就说:“我的儿子能让你白白打死吗?我要到天宫去告你的状。”说完,就乘着云彩上天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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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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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香,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黄香公孝顺父母历史典故,希望对你有帮助!

黄香公简介:

黄香(约68年-122年),字文强(一作文疆),江夏安陆(今湖北云梦)人。东汉时期官员、孝子,是"二十四孝"中"扇枕温衾"故事的主角。他年方九岁时,便知事亲之理,名播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香"。后任郎中、尚书郎、尚书左丞。又升任尚书令,任内勤于国事,一心为公,晓熟习边防事务,调度军政有方,受到汉和帝的恩宠。后出任魏郡太守,于水灾发生时以自己的俸禄赏赐来赈济灾民。不久被免职,数月后在家中去世。其子黄琼、曾孙黄琬,都官至太尉,闻名于天下。

黄香公孝顺父母的典故

黄香9岁那年,母亲生重病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黄香悲痛万分。在母亲的遗体前,他下决心要好好孝敬父亲。从此父子俩朝夕相处,相依为命。早晨一起床,黄香便到父亲床前请安。吃,先请父饭时亲入座,自己再坐,有好菜总请父亲先吃。寒冬腊月,房间里温度很低,晚上,黄香没有马上去读书,竟先钻到父亲的被窝里去睡觉。父亲看到了,吃惊地说:“香儿,你怎么那么早就睡到我的床上了?”

黄香笑笑说:“父亲,天气这么冷,孩子睡在您的被窝里,将席子温暖一下,待您睡觉时,不致于太冷。”这就是弟子规里:冬则温一说。

夏日炎炎,他为父亲摇扇驱蚊解暑,直到父亲入睡,方才回墓庐学习;严寒冬日,黄香总是先用自己的体温把被子焐热后,再请父亲入睡,唯恐父亲受凉。

这就是弟子规里:夏则清一说。

正如那句著名诗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百善孝为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黄香公孝顺父母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的孝敬最爱我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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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凿壁偷光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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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

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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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落凤山的传说典故

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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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沂河岸边,王庄村的东头有半间草屋,里边住着忠厚老实的王小。他自幼父母双亡,孤身一人,靠打柴为生。

这天在山上打柴,见从东南方飞来一只大鸟,落在半山腰里,身上发出万道金光。站一会儿,翅膀一抖就飞走了。王小跑过去,见地下有一枚制钱,便拾了起来放兜里,打完柴,在回家的路上,觉得身热口渴,就放下挑子,爬上路旁的山楂树摘山楂吃。树下来了一老一少,王小听他们说:

“师傅,咱们要枚铜钱干什么用?”

“那是宝,用红丝线拴上放进海里,龙王会请你进去,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他二人走后,王小从树上下来,心想:凤凰不落无宝之地,那鸟可能是凤凰,这制钱也许就是他们说的那宝贝了。他决心去试试。

王小走了半月到了东海边,他拿出铜钱,拴上红丝线抛入海中。海面立时波涛汹涌,海水翻腾,不多时,海里上来两个分水夜叉,把王小请入龙宫。龙王亲自迎接,设宴招待。席间龙王问王小:“不知英雄用何法力煮我东海沸腾?”王小掏出铜钱递给龙王,龙王是识宝的:“好个闹海钱,天下只此一枚,真是价值连城啊!”王小见龙王称赞,就说:“龙王喜欢,我就送给您了。”龙王又惊又喜:“谢英雄的馈赠。我龙宫珍宝也不少,随你挑任你选。”王小见一个金丝叭儿狗,脖上套着铃铛,摇头摆尾,蹦蹦跳跳。心想:我要有这性灵作伴,晚上就不孤单了,于是开口道:“我很喜欢这只金丝叭儿狗。”龙王大惊,脸都变了色。原来这小狗是他最疼爱的公主三娘,她听说有凡人入宫,缠着父王要看,女孩不便抛头露面,才变作金丝叭儿狗的。龙王虽然舍不得,可有言在先,不能拒绝,只好答应了。

王小携着金丝叭儿狗,回家把它放在屋里。自己和以前一样,锁上门,拿了扁担上山打柴。到晌午回来,开开门一看,桌上放着热腾腾的饭菜。王小心想是邻居送来的,吃了又去打柴,回来还是有桌饭菜,一连三天都是这样。王小好纳闷,这天他装着去打柴,偷偷藏在烂席筒里。天刚晌午,见小叭儿狗打个滚儿,变成一位俊俏的女子,她拿过纸叠上,用剪子一铰,吹一口气,立即出现一桌饭莱。王小从席筒里钻出来,女子羞羞答答,向王小说了自己的身世,并说愿与王小结为夫妻。王小满口答应,就在半间草屋里拜了天地。

三天后的晚上,龙女三娘剪子铰纸,吹口仙气,平地里起来锃明瓦亮的楼台殿阁。小俩口住了进去。

这事传到皇宫里,薛王带着文武百官来看。这昏王见三娘长得貌美,起了歹心,便对王小说,“你在门前打十二眼井,井旁都要有一棵垂柳,井里都要有两条半斤重的鲤鱼。明天有一样办不到,拿三娘顶替。”说完拂袖而去,王小犯了愁,三娘说:“郎君莫愁,明天薛王来,自然无话可说。”

第二天一早,薛王来了,见十二眼井里鱼跃水动,十二裸垂柳风吹枝摇。薛王看傻了眼,可他还不甘心,就又对王小说:“你院里摆上二十匹马,都是粉鼻粉眼粉肚皮,马上都坐俏佳人。今天我不走了,住你客厅,明天我起来就看。”王小一看三娘的眼色就答应了。三娘摆酒宴招待薛王臣君,薛王吃饱喝足就睡了,天明醒来,见和他要的一点不差,马咴咴地叫,在院里兜欢子。薛王难不倒王小,虽然心里不悦,但也无可奈何,只好回去。三娘上前说道:“薛王,民女贡献一玩物,不知中意否?”说着递过去拳头大、状如鼠的小动物。薛王一看,着实喜爱。问道:“它是何物?怎么喂养?”三娘说:“它叫祸,只吃生铁喝香油。”薛王想:“香油有的是,生铁更不在话下。”于是带祸回宫。

薛王派专人喂祸,那知这小东西越长越大,越吃越多,城的生铁吃光了,香油喝净了。薛王下令向全自征收,后来全国的也吃光喝净了,薛王没了法,叫人把祸牵出去扔了。谁知祸大城门小,牵不过去,薛王又叫把祸杀死。谁料一百个勇士发声喊,持刀向祸刺下时,刀口喷火,立时烈焰冲天,薛王和他的大臣抱头鼠窜,王宫也化为灰烬了。

后来,薛王征调百姓,排成长队,把拆薛城围墙的旧砖手递手地传到兖州,盖起了兖州府。这就形成了一句歇后语,拆了薛城盖兖府——手递手。木石镇的落凤山,在这个故事之前叫东山,王小东得宝,证明那鸟是凤凰,从那人们就把东山改叫落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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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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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历史典故告诉我们成功只属于敢于冒险的人,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成功属于敢冒风险的人

【出处】《后汉书·班超传》

【释义】不进老虎窝,怎能捉到小老虎。比喻不亲身经历险境就不能获得成功。

【历史典故】

汉明帝时,东汉名将班超奉命出使西域,意欲联合西域各国共同抗击匈奴。刚到鄯善国时,鄯善国王款待十分周到,后来却忽然改变了态度。班超猜想一定是北匈奴也派来了使臣,他们从中作梗,使得鄯善王不知所从的缘故。

班超当即把随从官兵召到一起喝酒,趁大家酒劲正浓,说道:“现今大家和我一起都身在异国,本是想立大功,以求发达。可匈奴使臣来到这里没有几天,鄯善王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说不定哪天他会把我们送给匈奴,那我们可就要被豺狼吞吃了。大家说该怎么办?”部下们都说:“在这危亡之地,生死都由司马您调遣!”于是,班超提议道:“不入虎穴,不得虎子。眼下也只有趁夜火攻匈奴使臣大营,使他们不知我们究竟有多少人马,然后趁乱消灭他们。只有这样,鄯善国才会一心一意归顺汉朝。”

就这样,班超率领36人,一举拿下匈奴军营,鄯善国举国震惊。果如班超所言,匈奴来使被杀后,鄯善国与汉朝正式建立了联盟。

【成长心语】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冒险,敢作敢为,是成功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对于不可预知的未来,你没有必要担心惧怕,你应该具有敢为人先的冒险精神,去体验冒险给你带来的快乐。冒险精神的表现不仅是一种顽强的意志,更是一种善于把握机会的能力。冒险精神不是赌徒的孤注一掷,不是意气用事的蛮干精神,只有深思熟虑才能有效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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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交友典故之知音之交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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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列子.汤问》,传说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子期死,伯牙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高山流水”比喻知己或知音。

伯牙弹琴,钟子期听他弹奏。刚弹琴时表现出攀登大山的志向,钟子期说:“弹琴弹得真好啊!好像泰山一样高大。”过了一会儿,琴声表现出了随流水常进不懈的志向,钟子期再一次说:“弹琴弹得真好啊!好像长江黄河一样激荡。”钟子期死后,伯牙摔破琴,拉断弦,终身不再弹琴,认为世上再没有值得为之弹琴的人了。不是只有弹琴像这样,贤德的人也这样。即使是有贤德的人,如果不以礼相待,贤德的人如何尽忠呢?这就如同驾驭不好,良马也不能跟随他跑千里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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