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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读书笔记(推荐19篇)

人生与追求因读书而有根据,一旦找到此类书籍就应读熟,作为行为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为老师我爱上读书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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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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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书中有很多知识都是我不知道的。

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很多人体和大自然的奥秘。使我知道了眼睛是人体最不怕冷的英雄,而鼻尖、耳廓和指尖是最怕冷的。还知道发烧是人体对病菌入侵的一种生理防卫反应,对机体有保护作用。还知道了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铅笔芯并不是铅做的,它的学名叫“石墨”,是没有毒的。还有纯粹的“煤气”是无色无味的,一旦从管道泄漏出来,人们很难察觉,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中毒和形成火灾。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便在煤气中加入了微量的臭剂硫和苯,它们是有味道的,一旦煤气泄漏出来,人们马上就可以觉察,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学到了这么多知识多亏了这本书,书里还有好多好多的知识在等着我去发掘,以后我会利用空余的时间多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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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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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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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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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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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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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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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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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伤心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起,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打天下,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起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起,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马上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但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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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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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徒生童话,我觉得里面《皇帝新装》很好笑。故事是说:有两个骗子,来跟国王说自己能织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衣服:如果是傻子,就看不到这件衣服,聪明的人才看得见这件衣服。皇帝便给他们很多

钱,让他们给自己做这件衣服。

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又傻又笨,脑子一点也不会想,就轻易相信骗子,还亏了这么多钱。而且,这位皇帝还穿着这件独一无二的衣服去参加游行,结果被人给嘲笑了。

小朋友们,我们可不能像这位皇帝一样轻易的相信别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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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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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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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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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把《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了。我觉得书的主人公小豆 豆 虽然好像有点“问题”,但她又非常活泼可爱,再加上她那善解人意的品格,很惹人喜欢。

这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主要写了作者小时候所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小豆豆一年级没上几天课就退学,后来进巴学园上学后,又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事情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东京。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喜爱和同伴们一起玩的孩子。不仅这样,小豆豆还是个不嘲笑别人的孩子。在小豆豆第一天读的“巴学园”里,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唯一的一个男孩山本泰明,他患了小儿麻痹症。所以走路很不方便。有一次小豆豆带泰明一同来到她自己的那棵树那儿,想让泰明能看到更远的东西,小豆豆先去校工叔叔的工具房里拖来一个梯子,很快地爬了上树,然后让泰明爬上来,经过泰明自己的努力和小豆豆的帮助下,他终于爬上了树上,与小豆豆一起放眼看世界。从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小豆豆不但不嘲笑一个患了小儿麻痹症的同龄男孩,而且还很乐意帮助他,很喜欢和泰明玩。小豆豆这一种不嘲笑别人的品格,不仅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可是,我们身边有的人,却以着自己家里富有,就经常买一些名牌的衣服,穿回学校炫耀自己的衣服多美,而看到哪个同班同学穿得不比自己好,就会嘲笑那同学,让人心中非常不高兴。我们是学生,就应该不攀不比,做一名团结互助,充满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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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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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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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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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个月的时间,我读完了这本小说。所以这也许是我留下的关于这本书最后的一篇读感了。我的主题就与书的名字一样,是属于我自己的《童年》。

当我们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们不免回头看看第一页单独的一句话:“献给我的儿子”。是高尔基在告诉儿子自己的童年生活的黑暗么?还是想让他更了解自己?当你只看标题时,当然会这么想。

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可能有些烦恼的小事,但大多数人心中的童年都是像品尝一种糖,它叫甜。但对于阿廖沙来说,童年是黑暗的。

我十分同情他,在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他过着痛苦黯淡的生活,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住在外祖父家,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家产的明争暗斗,还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出门也被同龄人所欺凌,小小年纪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经历着悲剧性的生死离别。这仿佛不是那样年龄的孩子该承受的东西。

而这时,我就不禁想起我的童年,也许现在我还正在处于童年期间。我敢说,同龄人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像阿廖莎那样的生活。我们是幸福的,每天吃饱穿暖,跟着时代享受科技的方便。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中,有些还停留在家作可以少一点的层面上,家长可以多关照我们的层面上,外面的比赛能够稳赢的层面上。而我们或许应该多了解过去的时代,对比当今的幸福,还更应该勉励自己去对得起自己所受到的“优待”。

同时,我更敬佩他。我佩服他的坚强不屈,我敬佩他的不甘服输。书本的后半段,他为了维持和外祖母的生活,只能去捡废品。在伤痛的的处境下努力着,怒吼一声,告诉自己是强大的。这样的他都没有为自己的处境而放弃,我们先在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都说现在的我们像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有着未知的前程,光明的道路。但是人生漫漫的道路上的闯关者永远是我们自己,不是放弃了就有人会替你,而是懂得知难而进,越是难,越是看着不可能,那么好,我就要将你打败,就是要将你踩在脚下,转换成我前方的铺路石。

最后,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即使经历了那些不可描述的事情,他依旧那样的天真,而且更可贵的是从不抱怨。在字里行间,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独特的风景,那是干净的,是最纯粹的。他会说:“他们为什么要去打架呢?”“为什么你要去偷盗啊?”“妈妈到底去了哪里呢?”可是他没有一次抱怨过世界对他的不公,社会对他的不公。更不会抱怨那些令他不快的事情,令他懊恼的人们。但是现在的我们,好吧,就比如我,多多少少喜欢抱怨一些让我不舒服的事,但是它们真的值得我们去抱怨吗?或许他冰清玉洁的心是我最需要给自己建造的一栋梁房。

我就像一开始,他口中所说的儿子一样,去读他的作品。他不仅仅是让人感受到社会背景的黑暗,而是想让我们体会到,在黑暗的背景下更需要看到的是那一束的光明。在他的快乐的,悲伤的童年中,为我们,也为他的儿子解读着:只要不对任何看似苦难的现实而放弃,黑暗总会过去,即使光明会迟到,但它也不会缺席。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年代里,或是我们以后将步入的社会中,将积极向上的态度,干净纯粹的灵魂,还有不屈而倔强的性格放进我们的行囊,与命运抗争,最终的站在最高处的不是别人,不要怀疑,他就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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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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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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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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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重读了本书。这是明清时期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方极乐世界取得真经的故事。唐僧名唐玄奘,他虽善良却胆小怕事。在取经的过程中,他前后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孙悟空—睛、敢做敢当而正义大胆、火眼金且本领高强。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取经路上帮了唐僧不少大忙。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觉得孙悟空很厉害。认为要是自己有孙悟空那么厉害也可以让我去取经。不过长大以后发现我错了,如果唐僧一行人没有去西天取经的勇气,那又有什么用呢?所以成功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勇气,有它才能开始这人生的旅程。

记得有次,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老师,但是我不敢,因为那个老师给我的第一印像就是很严厉,一直不敢接近。所以那个问题一直没法弄懂。终于,我鼓起勇气战战兢兢的走进了老师办公室,老师当时在批改作业,看见我便放下了手中的事。我小心翼翼的把作业本递过去,说:“老师,第5页的第2题我不太懂,想请教一下。”老师并没有像我以为的用那么严肃的像冰块的神情对我,而是用稍带一点指责的语气说:“怎么这么晚才来问我?学了都过了几天了。”随后,便向我讲解了这道题。之后,我突然发现老师好像没以前那么严厉了。如果我当时没有问老师,或许我现在还不明白这道题怎么解呢!

勇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慈悲是很重要,但是也不能太没勇气了。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你能在其中发现许多道理。勇敢———是我在其中发现的道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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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初4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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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题记

有些情意,你给予了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接受的人,不知将这份情意珍藏了几世。结好比纯洁的绛珠草,为了偿还神瑛侍者前世的雨露之恩,为了木石前盟,愿追随他的脚步,以一生的眼泪相伴,来到了人面多换的人间,踏入了繁华而又浑浊的贾府,开始了一生寄人篱下的偿还……

可老天已对她有所眷顾,在荣誉至高的贾府,他遇到了前世的恩人,却早已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宝玉第一次见黛玉,感觉娇小而又姿美,甚是眼熟。

从那以后,前世情人相遇,再续前缘,在大观园演绎令人揪心的唯美恋情。情再深,也深不过老天的安排。宝钗的出现,仿佛夺走了林黛玉的一切,原本林黛玉以聪慧典雅获得众人的芳心,一夜传出"宝钗为黛玉所不及"的众人对宝钗的称赞,更有"金锁配宝玉"一说,令她心凉。再多的泪水,再深的痴情,也经不住一年又一年的春流夏,秋流冬。众人说她爱耍小性子,其实并不是,而是她不服气,不服气前生前世的情谊落入他人手中,白费一枉心思,白费了痴痴的深情。那一颗颗饱含忧伤的泪珠,是多么的无可奈何,又能有多少人懂。

入府不久,又传来父亲因病而逝的消息,使她更加无依无靠,寄人篱下,饱受嘲冷。她以为花儿和她的命运相同,便为花儿找归宿。然而花儿的归宿找到了,那自己呢?还是独自一人,流连在这情缘望着宝玉,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凄凉之夜,远处锣鼓喧天,喜气渲染整个贾府,一对新人步入洞房。而黛玉,只是静静地倾听着远处的喧闹,等待着自己的凋零,等待着自己从奄奄一息到全身冰冷。一句话的话音还未落,一代佳人离世,只留下不甘心的哀怨与无可奈何。不过好在,宝玉没有受到世俗繁华的迷惑,看透人间情谊,不忘木石前盟,只心系黛玉,离家远行。黛玉的眼泪也算没有白流。

两玉的唯美世恋,凄凉的结局,也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爱情战胜不了制度"的残忍。 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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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道德经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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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喧闹的社会,一切都是那么的瞬息万变。比起像大众一样的随波逐流,我更愿意在一个惬意而又安静的下午,喝着亲手沏的茶,手捧着一本《道德经》,去感受古人那时隔千年的智慧。

我很庆幸自己是一名中国人,出生在这么一个有底蕴的文明古国,这意味着我有更多的传统文化可以去感受,有更多的文化精华可以去吸收,有更多的历史可以去领略。读书无疑是一种感受历史和文化的好途径。

比起现当代的这些科幻大作,以及互联网上如此众多的小说,我更倾心于古典文学。毕竟那才是真正有营养的作品。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难免使人们的心变浮躁了,于是人们无法静下心来去吸收那沉淀的文化,反而热衷于一些不切实际的科幻网络小说。可是我们青少年不能随波逐流,我们应该先了解自己的文化,然后才能干出一番新的事业。

有一段时间,我也沉沦了,开始盲目追求一些没有内涵的书。直到那次去新华书店,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那本厚厚的《道德经》,我轻轻拿起它,便不想再放手,从此,我便沉浸在智慧的海洋里。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对话。”可这本书在我的生命里起到的是引路人的作用,读着它时,仿佛时间静止了,一段慢节奏的时光便产生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深的影响,不仅是因为书中的智慧,还有那智慧带给我的心理的变化。以前的我,也许太年轻了,敢想敢做,没有目的地横冲直撞,结局总是头破血流。现在,我依然带着年轻的激情,依然是敢想敢做,但不同的是,我已懂得了什么叫脚踏实地,懂得了一步一个脚印,而不是一步登天。

梦想,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太远了,远得连在梦里都看得不真切。可人的一生,不就是不断地朝着梦想前进吗?在这条路上,难免会孤独寂寞,难免会浮躁,我们应该找到那个照亮梦想道路的指明灯,让它指引着你,不断前进,一步一步地,执着地前进。所幸的是,我已经找到了,那就是蕴含着千年智慧、为我及时照亮远方的经典著作——《道德经》。

时隔千年的智慧,令我感动。

我很庆幸有这么一本书,在我的成长中及时的出现,为我照亮通向梦想的道路。我相信它会一直陪着我,直到我到达那个梦寐以求的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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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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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人物形象的刻画便是这本书的精妙之处。

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经历的磨难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成功。再想想自己做事的半途而废、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的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离奇,曲折,梦幻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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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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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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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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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完成的一部昆虫学的巨著。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的种类习性乃至觅食婚俗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翔实地纪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人们面前。

法布尔用人性观察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被法国文学界科学界授以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的称号,并被举荐为诺贝尔文学将的候选人。

作者把这本书里的昆虫写的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刻画在世人面前,展示出来。

里面有许多的昆虫,有你没见过的昆虫。有无穷奥秘等你来探索。

《昆虫记》是科学家与文学结合的典范,虽历经百年,可至今任是一座无人逾越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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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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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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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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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故事中的匹诺曹是一个小木偶,但它却像人一样会哭,会笑,知饥知渴,还很喜欢撒谎。这是老杰佩托用一根在普通不过的木棍儿雕成的。

匹诺曹诞生后不久,便逃出了家门,闹出了许多的乱子:他邀请了许多好朋友,没想到却上了同伴的当。他们又来到“玩具国”玩得很尽兴,但却都被变成了小毛驴。变成小毛驴后的匹诺曹,先是被卖给了马戏团,每天都要表演杂技,吃的还是干草,如果不听话,饲养员就用鞭子抽他们。后来,匹诺曹又被卖给了以为主人,而主人看重的是他身上厚厚的皮,想用厚皮给乐队蒙一面鼓。接着他又差一点儿遭到油炸,最后被大鲨鱼吞到了肚子里……

每次遇到苦难后,匹诺曹都会发誓要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认真读书,改掉爱说谎的毛病。但由于意志的不坚定,每次苦难过后,他都会把许下的诺言抛到九霄云外去。可是匹诺曹富有同情心,本质是优秀的。为了救爸爸,他不怕危险,跳入大海;为了赡养爸爸,他甘心每天提一百桶水来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治青发仙女的病,他学会了编竹筐,学会了读书写字……他变好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对“诚信”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诚信是多么重要啊!对于大家来说,我们都要吸取匹诺曹的教训,从此以后不要再说谎了!如果每个人都诚实了,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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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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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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