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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故事读书随笔(汇总20篇)

细细品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它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平淡生活的不平淡的意味让我们久久不能忘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孔子故事读书随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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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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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向爸爸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聪明多智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英勇杀敌的关云长——关羽。可是妈妈不让在床上看书,我把灯光调掉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恨不得也上战场。此时的我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时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惧怕是因为害怕被妈妈发现,收到了严厉的训斥。很不巧的是刚说完就被妈妈看见了,就开始训斥我了。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喜有忧……我爱看书,看完了我的读书经历,我盼望见到你的读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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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话类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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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长篇童话小说,它出自于奥地利的作家萨尔腾的笔下。里面讲了一只叫班比的小鹿从出生到衰老的整一个生命周期,其中作者把动植物都用了拟人的手法。

主人公班比在一间小屋子里诞生了班比那时眼睛还特别的模糊不清,他只知道紧紧得偎依在母亲的身旁,口渴地到处找生命之源。

偶尔有一次,班比的妈妈走了,他顿时被前所未有的恐惧和镇住了,在找妈妈的过程当中,他遇见了鹿王,鹿王说:“你就不能一个人呆吗?”这句话是他顿时无地自容。于是他羞愧地走开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学会独立,自己解决难关,不要只遇到一点小难关就让别人帮忙,要自己去动脑筋解决。童年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童年时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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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中考历史故事素材:孔子的年少时期

全文共 3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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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孔子少年时期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他是我国春秋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他是我国私学的最早创办者、儒家学说的开创者;他被后世称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他死后被历代统治者(秦除外)所尊崇,他就是一代圣人——孔子。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影响千古的圣人,其少年时期却也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艰辛生活。

在讲孔子少年时期生活之前,我们有必要交待一下孔子的家世:孔子的祖先为商王朝的后裔,周朝时期被分封在了宋国。孔子的先人们便一直在宋国做国君,直到宋厉公时期,其先人‘弗父何’才舍弃君位,禅让给了宋厉公。但就是这样,他的先辈们依然在宋国位及高官,数次被任命为辅政大臣。这种状况直到孔子的第六世祖孔父嘉那儿才发生了变故。乱臣华督发动叛乱,杀死了孔父嘉,孔父嘉的几个亲信携带着他的唯一子嗣——木金父逃难到了鲁国。这也就是孔子家族为何由宋国来到鲁国的原因。

来到鲁国之后,经过几代人的辛勤努力,他们终于才在鲁国扎下了根。到孔子老爸叔梁纥那会儿的时候,混得还相当的不错。曾经在陬邑这个地方担任过大夫一职,虽说陬邑这个地方并不是很大,但毕竟也混了个中层领导来当当。

后来,由于在攻打宋国的战役中立有大功,叔梁纥的名声还曾传遍了各个诸侯国。但是,爵位也罢、名声也罢,都不能弥补叔梁纥内心深处那块阴影——年近六旬的老汉,至今没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一个自己家业的继承人。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叔梁纥为了得到一个儿子,为此也没少想了办法。他先是娶施氏之女为妻,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施氏先后为他生下了九个女儿;眼看施氏没有生儿子的本事,他又娶了一个小妾,这个小妾先是给了他一个惊喜——生了个儿子,但紧接着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儿子腿脚不灵便,天生残疾。

一个立有赫赫军功的大夫,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是个残疾人,尤其是腿脚不好的残疾人。到时候别说是上战场打仗了,自己能够走路就已经不错了。

于是,叔梁纥再次向别人求婚。这次找到了不远处的颜氏家族。颜家只有十六七岁的的小女儿颜征在,是个非常喜欢英雄人物的少女,自愿嫁给了比自己大几十岁叔梁纥。这一年,叔梁纥六十六岁。

或许是上天眷顾了一下叔梁纥,在二人祈祷于尼丘山不久后,颜征在就怀孕了。她腹中孕育的正是那后世鼎鼎大名的孔子(当然,这一点此时她是不知道的)。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在孔子出生三年之后,叔梁纥就生了重病。此时,他最不舍的就是自己的的小儿子——孔子。因为在他心中,肯定有这样一个计划:我要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自己的这个儿子,包括自己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格斗技巧。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变成了一个梦想,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带着无限的遗憾,叔梁纥离开了。留在世间的,是他那九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人残疾)和三个寡妇。

既然丈夫都已经离开了,那我们也就分开吧。为了更好地照顾孔子,他的母亲颜征在离开了先前的那个大家庭,离开了陬邑,带着孔子一块搬到了鲁国的都城——曲阜。在这里,孔母一边给人家做些简单的家务(缝洗衣服),一边照顾年幼的孔子。

由于颜征在自己在母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她把自己懂得的道理全部教授给了孔子。当然,这里面绝大多数都和礼节有关系。

孔子五六岁之后,由于自己是单亲家庭,所以玩伴并不是太多(其中原因大家都明白)。于是,小时候的孔子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玩。当其他孩子都在玩简单的群体游戏的时候,年幼的孔子却在做着那些相对来说有些高级的游戏——演习祭祀(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祭祀,这是一个很隆重也很繁琐的礼仪过程。年幼的孔子竟然玩起了这种高级别的游戏,这在一般人的眼里可是大为震惊的——小小的一个孩童,居然会搞这些东西,真是太不简单啦!

由此看来,孔子的智商要比一般的孩童要高,理解能力要比他们也要强。

之后,懂事的孔子在学习、游玩之际,也常常去帮自己的母亲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每当看到母亲回家之时的疲惫身影,孔子总会很是懂事地帮母亲去做按摩、倒点水……

慢慢的,孔子体会到了母亲的不易,他开始瞒着母亲去外面做事,争取替母亲分些负担。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又能做些什么呢?然而,在孔子眼里,只要能挣钱、只要自己能够干得动的,他从来都不挑活儿。肮脏和辛苦,这不是我这个穷苦家庭出身的孩子所应该顾虑的。

于是,年幼的孔子干起了其他孩子所不想干的脏活和累活。每当其他孩子吃完饭外出玩耍嬉笑的时候,孔子正在别处忙碌着。当然,为了让母亲放心,他总会比母亲早些回家。

所以,孔子在后来给自己的弟子讲自己年少时期事情的时候,每每感叹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就这样,孔子和母亲在曲阜生活了十四年。年幼的孔子从母亲那儿学到了很多知识:最基本的礼节、如何做人、如何节俭等等。当然,自己从多年的“打工”历练之中,也学到了很多:如何为人处世、平等、仁爱等等。

但是,就在孔子正感受着伟大的母爱的时候,病魔悄悄地找到了他的母亲。孔子十七岁那年,母亲颜氏不幸离世,留下了年少的孔子,孤独一个人生活在这世界上。

母亲死后,孔子又面临着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怎么埋葬母亲?

有人说了,到埋葬他父亲的地方把两人合葬不就完了吗?

是啊,孔子也知道,这些礼节方面的事情对孔子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孔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父亲埋葬的地方。其实,孔子之前也曾问过自己的母亲这方面的问题,但就连他的母亲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下葬的具体地点。

或许有些人不会相信,认为这不可能,身为妻子的颜征在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丈夫的埋葬地呢。但现实告诉我们,她确实是不知道,因为当地有一种风俗:年轻的妻子,在丈夫死后是不能参加丈夫的出殡仪式的。

于是,这就导致了孔子一直到母亲去世前,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埋葬在哪儿。

年轻的孔子,依照他所知道的礼仪,在家中给母亲置办了一个灵堂。三天之后,他把母亲安放在了自己用所有积蓄买来的一口棺材里。

随即,那个棘手的问题让孔子煞是苦恼:询问当地人,没人知道,因为你是在父亲死后才搬过来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想去询问陬邑人,可是自己当时搬出来的时候才三岁,不可能记得小时侯住哪儿,到处打听又不太现实。

于是,无奈的孔子把母亲的灵柩停放在了一个大路口——五付之衢,他把希望寄托在了所有过路人的身上:希望有知情的好心人来帮助一下自己。

还好,没多长时间,陬人挽父的母亲听说了孔子的感人事迹,便亲自赶来告诉孔子他父亲当初的埋葬之地。原来,当时她的儿子挽父,曾经参加了孔子之父叔梁纥的葬礼,知道他的埋葬之所。

于是,孔子才得以把父母合葬在一起。

这里需要特意说明的是,整个这个过程,都是孔子一个人在操办,帮忙的人其实并不多。

埋葬完母亲,孔子就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守孝。然而,就是在守孝刚刚开始不久,孔子又受到了他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的侮辱,但他对此事却相当的无助,没有任何说法。

就在孔子母亲去世不久,鲁国的执政大臣季武子,在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特殊人才茶话会。这次宴会,邀请的都是鲁国的“士”。咱们先来看看当时各国的统治阶层:诸侯——卿——大夫——士。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士”,就在这个国家拥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虽说它在统治阶层的最下面,但它也有自己特殊的待遇:不用交税、不用服杂役,还可以按月领工资等等。而且“士”还是统治阶层的后备人员、储备干部,一旦国家需要招募一批新的管理人员,那么他们将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咱们再来回看一下孔子的家世:先人是宋国国君,就后来不当国君了,那也都是卿大夫,位居统治地位的高层。就是拿孔子的老爸叔梁纥来说吧,那也是陬邑大夫,好歹那也是个大夫。而且按照当时子承父业的继承法则来说,孔子长大后也应该是个大夫,最起码也应该是个“士”。

但是,就连孔子这个“士”的身份,居然也有人提出了怀疑,给与了否认。当孔子听说季武子要招待国内的“士”的时候,很是高兴,自己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如此重要的社交活动。一旦自己参与其中,那就意味着人们承认了我孔丘的地位,而且在此还有可能结交很多名流,更甚者到时候还有可能成为储备干部,进而走向仕途。

于是,孔子穿着丧服,披麻戴孝的就来到了季武子家门前。令他没想有到的是,他竟然遇到了一只“拦路虎”——阳虎。阳虎此时是季武子的家臣,说白了也就是个大管家。当他看到披麻戴孝的孔子像个愣头青一般,二话不说就往门里走,当即便伸手拦住了孔子。然后就对孔子的身份进行了询问,最后的出了结论:这是“陬人之子”。

“陬人之子”,这是当时很多人对孔子的称呼。因为孔子之父叔梁纥曾任陬邑大夫,时人都称其为“陬人”。又因为孔子此时还没有一星半点儿的名气,所以人们都像现在称某某家的小孩为“某某人之子”那样,称呼孔子为“陬人之子”。

这一称呼让孔子很是愤慨:自己的身上还贴着父亲的标签,他们还在拿自己当小孩来看待,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一回事。

于是,不管孔子怎么说,阳虎就是不放孔子进去。

于是,孔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了自己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辱。

然而,无权无势的孔子只能把这股恶火咽在肚子里。回去之后,除了为了生存做些小工之外,他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之上。而此时,孔子已经苦学了将近三年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此后,孔子抓住一切可以的利用的时间用来学习。孔子的所学范围极其广阔,包括:礼仪、音乐、射箭、驾车(没错,这也是当时一项不错的谋生手段)、书法、数学、诗歌、尚书、周易、历史等等。

很快,孔子博学以及知礼的名声便传遍了整个曲阜地区。不久之后,孔子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批学生,也是他一生之中唯一的高级贵族学生——孟懿子和他的弟弟南宫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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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9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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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学眼里,我可是个有名的“小书虫”,只要有闲暇时间,总能看见我读书的身影。

今年夏天的一个中午,我在同学那里借了一本杂志,那可是我求着他才借给我的,我们还约定好了在下午放学时就物归原主。

回到家里,奶奶已经做好了午饭,就等着我吃呢。我洗了洗手,拿了筷子坐到餐桌前,吃了两口菜,就忍不住又端着杂志看了起来。就这样我忘记了时间,我跟着杂志中的故事情节“奔跑”了起来,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久久不能自拔……

当我看完这本书时,却听见肚子的“咕咕”声,原来是它在抗议呢!正在这时,门开了,奶奶从外面进来了,我诧异地问:“奶奶,你什么时候出去了啊?刚才你不是在家吗?”奶奶笑着说:“菲菲啊,我都出去一个多小时了,走之前和你说,你说哦哦,知道了,你这孩子……”“原来是这样啊。”我再抬头看看表,啊,已经一点半了。没办法,我只好飞快地将肚子填饱,然后拿着书去上学了。

前段时间,妈妈一下子给我买了三套书,我既激动又开心,因为这下我可以“吃”点儿不同的“粮食”了!那天,我吃完晚饭就开始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耳边听见了妈妈的声音:“菲菲,该睡觉了!”扭头一看,才发现妈妈走到了我的床边。“让我再看一小会儿吧!”我仍沉浸在书的王国中,实在是没有丝毫睡意。“明天还要上学呢,太晚了,怕你起不来。”妈妈说完,把灯关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漆黑的屋顶,回忆着书中精彩的情节,忍不住轻轻坐起身来,把藏在枕头下面的手机找出来,打开手电筒功能,继续翻开书看。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而我却丝毫没有察觉,直到手机电量不足时,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合上,躺在床上渐渐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和书中的人物又欢聚在了一起。

听爸爸说,他们小时候可没有我们现在那么好,虽然一本小人书才七、八分钱,可大人们也舍不得买,毕竟那时候挣得也不多。爸爸还告诉我,他们那时候,一本《少年文艺》的杂志才一块多,但只有生病的时候爷爷才给买一本,回到家就抱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本书能看好多遍呢!反正就是一有时间就看,百看不厌。听着爸爸的讲述,我觉得自己太幸福了。我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多好书,读好书,学习知识,增长见识,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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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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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少年时的匡衡,十分勤奋好学。由于家里很穷,所以他白天务必干许多活,挣钱糊口。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安心读书。但就是,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匡衡心痛这浪费的时间,内心十分痛苦。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把屋子照得通亮。匡衡有一天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可买不起蜡烛,能否借用你们家的一寸之地呢?”邻居一向瞧不起比他们家穷的人,就恶毒地挖苦说:“既然穷得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1匡衡听后十分气愤,但就是他更下定决心,必须要把书读好。

匡衡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渐渐地把家中的书全都读完了。

匡衡读完这些书,深感自我所掌握的知识就是远远不够的,他想继续看多一些书的愿望更加迫切了。附近有个大户人家,有很多藏书。一天,匡衡卷着铺盖出此刻大户人家门前。他

对主人说:“请您收留我,我给您家里白干活不报酬。只就是让我阅读您家的全部书籍就能够了。”主人被他的精神所感动答应了他借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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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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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

小时候,爸爸先教我识字,开始我认得少,妈妈白天上班,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但是妈妈能力有限,不能一直给我讲故事,每当我要求她再给我讲个故事时,妈妈总是说:“太晚了,明天再讲吧。”那时我还不懂得看书,所以不得不等到第二天晚上,爸爸用游戏式识字法教我识字,所以那一厚叠的识字卡很快就被我认完了,一天,我到书房找东西,突然发现书柜上放着什么东西,我一看,原来是一本书,前面几个字不认识,后面两个字是故事,我挺喜欢听故事,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从这时候起,我就喜欢看书了。

上了一年级学拼音后,开始我看带拼音的书,渐渐的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二年级后,开始看不带拼音的书,慢慢地,我看书的速度也慢慢加快,作文水平也由此提高了,上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写一篇幻想作文,我写的是乘坐纸飞机出游等等,但是那时候用的是小作文本,写了十页,老师还让我在家长会上朗读,慢慢地,我的阅读速度达到几个小时就“结果”一本书。

好书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们的心灵世界,给我们以力量、勇气和智慧。让我们养成阅读的习惯,一生和好书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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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趣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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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一面启示着我们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们就会沉没在这片泥塘里,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想起高尔基的这一句话,我就想起了我的读书趣事。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正在看《爱丽丝漫游奇境》。看着看着,我有了很多问题。我在想:爱丽丝是怎么穿越到了境中的呢?是谁给了作者穿越的灵感呢?作者怎么会想起用“爱丽丝”这个名字呢?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子里出现。突然,听到妈妈说:“小语,我要出去一下,你四点左右帮我把电饭煲的电线插上去。”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妈妈就把门一关,走了。

一晃眼,四点钟到了。可我还在看书,我只记得看书,其它事全都忘记了。妈妈回来了,见我没把电线插上去,就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书、书、书,你就知道看书,你不要吃饭了,让你把书当饭吃好了。”我恼火了,就嘀咕了一句:“当饭吃,就当饭吃。”幸好妈妈没听到,她就忙着去烧饭了。

这事过后,妈妈劝我说:“什么时间干什么事,要记住!”可是,我看起书来什么事都忘记了。久而久之,妈妈也只好依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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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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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风月为益友,诗书为良友”。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慧倍增,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书的丰富多彩吸引了不少“书虫”。我也是万千的“小书虫”中的一只。手中一有书就忘了整个世界,就是因为爱书,也闹出了很多笑话。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英国作家迪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不知从哪传来妈妈的声音:“王宇航,你帮我买瓶醋去,我给你做你爱吃的糖醋排骨。”我没有把这句话当成现实中的事,继续埋头苦读。过了十分钟,妈妈就我没动静,又说:“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我才醒悟过来,原来是真的,一溜烟儿,我就奔向了超市。我一边找,一边回忆:是买酒,还是买酱油来着?妈妈到底让我买什么啊?为了能趁早把书读完,我懒得费脑筋和时间,干脆都买回去吧!可谁知,妈妈的脸色特别难看,都要变绿了,又能变黄?最后还是善良的爸爸解救了我,圆了圆场说:“算了,还是我去吧!”就这样,我吃到美味的糖醋排骨才恍然大悟,原来妈妈是让我买醋啊!

我爱书,爱它的多姿多彩,爱它的博大精深,爱它的一切。我要永远和书一起,快乐生活,快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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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读书故事的作文48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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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书海、魅力阅读、读一辈子书,做一辈子人、我的?啃?书生活、我是小小“书虫”、页页墨飘香、书香伴我成长、读书的滋味、读书梦、读书,其乐无穷、忆读书、享受着读书的快乐。

书籍,我的最爱

读书是一大乐事,凡是爱读书的人,都会乐在其中,享受着文字精妙的同时,也懂得人生的道理。我,就是一名爱读书的男孩。

书籍是我的好朋友。记得小时候,我常常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讲善良的七个小矮人,美丽的人鱼公主------那一个个迷人的故事,常常让我在变幻无常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

学习了拼音,我如鱼得水,一头扎进了带拼音的书里,再也不用妈妈讲了。尽管只是囫囵吞枣,但也总比听别人讲故事有趣多了。我终于可以独立阅读,我兴奋极了。

记得有一次,我刚把妈妈买的《蓝色的海豚岛》读了一半,结果妈妈却把这本书送给别人。等我回家找书时,却发现书不见了,一听妈妈把书送人后,我不依不饶。妈妈看到我那几天吃不好,睡不香,总是念叨那本书,特别心疼,便把书拿回家。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将它看完。

如今,我已经上小学六年级。阅读已经不仅仅限读拼音,我先后阅读了《世界最美丽的100个地方》、《轮子上的麦小麦》、《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爱的教育》------它们为我的生活增添了无数绚烂的色彩。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一直伴随着我成长;书籍是我的最爱,因为它们给我带来最大乐趣,丰富了我的头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书籍,一起读书吧!

[关于读书故事的作文4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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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艺术的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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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艺匠去跟埃及人求学,而我们又都是希腊人的弟子,于是,埃及的艺术对我们就无比重要。”如果我们把艺术的历史看成是作品的自我修炼过程,那么传统的西方艺术史学家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艺术起源于尼罗河流域!”我们无法将法国南部的洞穴或是北美的印第安人与现在我们所谓的艺术直接联系起来,但是从埃及可以。

当我们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埃及,在建筑上金字塔不能不提,在雕塑上浮雕和人头像不能不看,在绘画上壁画更是重点的重点。这三大类,在埃及,仍然保持着原始艺术的一些特质,强调是否“有效”。

金字塔是人的陵墓,埃及人将巨石块通过一些现在还不知道的方法垒成三角锥体,中间放置已经处理好的木乃伊,最早只有法老能享受如此待遇,久而久之,只要有能力建造的人都可以安息在金字塔。我们现在只能推测,修建金字塔是因为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而灵魂存在与否,决定于肉体是否保存完好,所以要将人制成木乃伊,然后将木乃伊放在既安全又能够使灵魂更容易飞升的金字塔中。

人头像,似乎也是走这个套路,埃及人将石像放在陵墓里,可能是想要双重保险——制造一个死者的肖像石雕使死者的灵魂长存不灭,所以在埃及,雕刻家的原始意义就是“使人生存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人的石雕风格已经脱离了原始艺术的那种符号化,但是离惟妙惟肖的自然主义还有一段路程,这个时候的人头像只是大致勾勒出轮廓。

壁画和浮雕更是为了人死后而创作的。可能是因为太奢侈,也可能是因为太残忍,埃及人采用了绘画来代替殉葬。这和中国差不多,兵马俑就是著名的代替人和牲畜的殉葬品,只不过不知道埃及有没有一个像孔子一样的人,发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为伦理进行到底的言论。因为是绘画,所以能表现的东西就多了,不仅有人还有环境,当然目的一致——为了使死后的人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逍遥自在。

埃及的绘画,特点十分突出,讲究完整、明了、还带着小个性。比如底比斯墓室里的《内巴蒙花园》,作者想要构筑一个有鱼有鸟有植物的池塘,池塘周围有着各种树木,还结着不少果子,该怎么画?如果画俯视图,池塘是看清了但是周围的树和池塘里的鱼、鸟就看不清了,就算是看清了也就一个点谁知道那是鱼;如果画侧视图或主视图,一边的树是看清了但是其他就没了。画这幅画是为了给死者一个生活的地方,如果因为视角的问题,让很多东西没画进去,那么死者不就享受不到了?对于这个问题,埃及人通过有埃及特色的办法解决了——池塘画俯视图,水里的鱼、鸟、植物画侧视图,周围的树画侧视图。看完,一股情切感油然而生,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这么画的。这就是效用强过真实。人就更有意思了,画里的埃及人都有着挺好玩的“神圣姿态”,头一般是侧面的,眼睛、肩膀、胸膛一般是正面的,脚一般是内踝那一面的。画成这样,一方面是要完整,该多大就多大,该多长就多长,努力规避因为视角原因使人的某一部位“缩小”,从而影响以后冥界的生活;(性生活呢?)另一方面是偏好,实在有遮挡的地方就取一个喜欢的面,不管画里的人是否长着两只相同的脚。所以与其说埃及匠人在绘画不如说他是在通过自己掌握的外貌表来组接画面,尤其要注意埃及的画和我国人物画也有相似的地方,意义决定大小——越重要的人物,画得越大。

埃及的艺术风格很难表达清楚,它程式化但又不笨拙,它完整精确但又不十分自然,它具有很强的整体秩序感。每一个当时的艺术家,更多的时间是学习各种类似于男人颜色要比女人深的法则,而不是如何表达情感,学习的终极目标是用今日的题材重现当年的感觉,所以埃及的风格稳定、朴素而和谐。

只有一个人打破了这个严格的规则,成为了“异端”——第十八王朝的Amenophis Ⅳ。或许是因为这是外敌入侵后建立的新王国,他打破了许多古老的传统,统一了当时的宗教信仰,大破而大立,这股风潮自然而然的冲向了艺术家。这个时候更多的讲究如实描绘,以至于把法老雕刻得很难看,并且动作也有了改变,程式化的动作变成了夫妻俩抱着小孩,沐浴在Aten神的圣光下等。Akhnaten(Amenophis Ⅳ)的艺术改革,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克里特岛以及其他地区的艺术的启发,比如,在迈锡尼发掘出的约公元前1600年的讲述了一个捕猎的故事的匕首,图案就比埃及的生动、自然的多,如果埃及的艺术家看到其他地区的同行的作品一定大受启发。可惜的是,埃及的改变只停留了一个朝代,Akhnaten去世后,他的继任者Tutankhamun逐渐恢复了过去的信条。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同样有着艺术,与埃及一样,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原材料的短缺,或是信仰不同,(不相信灵魂永生)流传下来的作品很少。远古时期Sumerians民族在乌尔建都统治着这个地区,从乌尔发掘出的公元前2600年木质镶金竖琴残件,可以告诉我们在远古的时候这里的艺术技艺已经很高了,可以创作出很生动的物象,并且他们偏爱对称和精确。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虽然不去装饰墓室的墙壁,但是他们喜欢建纪念碑,并且这些碑刻可能还有着某种力量,比如发现于苏萨的约公元前2270年的纳拉姆辛王纪念碑,讲得就是赢得了一次战役的胜利,国王一只脚踏在对方军队的尸体堆上,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久而久之,这种纪念碑成了记录历史的载体,比如出自尼姆鲁德的阿苏尔纳齐拉普利王宫的约公元前883年——859年的浮雕,其中就记录了一场战斗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攻城机械、双方射手、痛苦的人民,场面不像埃及人那么刻板,并且有一点挺好玩的是,伤亡者没有本国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鼓吹宣传的艺术,但是我更愿意认为原始巫术是其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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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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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眼中的书;而在我的眼中,书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文学之门;书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妈妈说,我在她肚子里时就爱读书,只要她拿起喜欢的诗词文赋阅读,我就会安安静静的呆在她肚子里不捣乱;出生后更是喜欢她为我读各种童话故事。2岁时,妈妈把第一本书送到我面前,懵懂的我一下子被里面有趣的故事迷住了,捧起书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善良热情的小红帽,自信勇敢的丑小鸭………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妙有趣的新世界,我和书成了越来越好的朋友。

从那以后每到周末,妈妈和爸爸就会带我到图书馆看书和借书,每次都是看到闭馆才恋恋不舍的离开,还不忘再借几本书拿回家继续阅读。

“三餐可无肉,一日不可无书”。吃饭的时候,陪妈妈上街的时候,节假日串亲戚的时候,我都舍不得和我的好朋友——各种各样的书分开。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看书着了迷,到了“两耳不闻身外事”的境界,到站忘记了下车,坐过了好几站路,步行走了好久才到家。渐渐地,我对汉字的积累远远超过同龄人,而妈妈也因为几年来常常陪我看书借书被市图书馆请去做报告。

上了小学,从小爱读书的我可尝到了甜头,像写日记、写作文等我可谓是手到擒来,每每都是一气呵成,还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朗读。

现在,我已经读过几百万字的经典著作和畅销好书了。从一本本书中,我悟到了许多许多:在哈利的魔法世界里,我懂得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在柴斯特的伦敦时代广场历险记中,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挚友谊;《夏洛的网》中的蜘蛛夏洛为朋友挺身而出的伟大精神,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书赋予了我无穷的力量,我更加自信,更加懂礼,更知感恩,更求上进,点点滴滴的读书感受积聚成了我人生的财富,为我创造自己的美好未来铺垫着道路。

今年秋天我开始了繁重的小学六年级生活,为了考上爸爸妈妈心目中的最好学校,我每天都在做题考试做题考试中渡过。而我那些充满智慧和文艺范儿的书都被妈妈认为是闲书给束之高阁。连续几次我的奥数考试成绩特别不理想,让我这个自称是学霸的小才女情绪低落,甚至想放弃学习。终于忍不住偷偷跑到书柜前看着一本本精美的图书,回想起自己每天如饥似渴的读书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当我的目光锁定在《老人与海》时,不由地想起了当初看这本书时的震撼——人一定不能被打败。我仿佛又听到了老人与海浪搏击的声音。想到这儿,我停了下来,回到自己的书屋,看着那书桌上堆积如山的作业本,那道道关卡还在等我破解,可是我却放弃了,被它们打败了。不!不应该这样!人一定不能给打败!此时的我又恢复了以往的自信和乐观,继续攻克一道道难关……

书,既是我的益友,又是我的良师。当我迷茫的时候,它为我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当我沮丧的时候,它给了我继续前进的力量;当我骄傲的时候,它让我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当我孤独的时候,它陪我一起慢慢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你要问我最爱什么,我就会大声告诉你,我最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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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毛与席慕蓉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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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读初中时,作文极好而数学极差,几次考试都不及格。为了对得起父母和老师,她硬生生地把数学题死背下来,三次小考,数学都得了满分。数学老师认为她成绩的提高百分之百是因为作弊。她是个倔强而又敏感的女孩,并不懂得适度地忍耐更能保护自己,就直言不讳地对老师说:“作弊,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结果,被冒犯了的老师气急败坏,单独给她发了一张她根本没有学过的方程式试题,让她当场吃了鸭蛋,之后拿蘸了墨汁的毛笔,在她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然后让她转身给全班看。又让她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

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其一,让她休学在家,自闭了七八年,严重时,连与家人同坐一桌吃饭的勇气都没有;其二,养成了她终生悲观、敏感、孤独的性格。尽管她一生走过48个国家,写了26部作品,用她的作品帮助很多人树立起豁达、坚强的人生信念,但她自己始终走不出心灵的阴影。

假如,换一个睿智而又有爱心的老师,事情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不信,我们看看与她境况相同的另一个女孩的经历。

这个女孩同她一样,读初中时,国文也出奇地好,曾在年级的国文阅读测验中得过第一名。但数学相当糟糕,面对数学课本,就像面对天书,数学老师教的东西,她没一样能懂。她戏称自己为天生的“数学盲”。并且断言这种盲永远无药可救。

她跌跌撞撞地读到初三时,数学要补考才能参加毕业考。她知道事态的严重,却无法左右事态的发展,只好整晚不睡觉,把一本《几何》从头背到尾。

第二天,上数学课时,老师讲到一半,忽然停下来,在黑板上写了4道题让全班演算。这没头没脑的4道题在下午补考之前出现在黑板上,又与正在教的内容毫无关系,再笨的学生也明白老师的良苦用心。

于是,她忽然就成了全班最受怜爱的人,几位同学边笑边叹气边把4道题的标准答案写出来教她背。她背会了3道,在下午的补考中得了75分,终于能够参加毕业考,终于毕了业。后来,初中最后的那堂数学课连同数学老师关切和怜爱的眼神,一并成为她生命中温馨美丽的记忆。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三毛,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席慕蓉,她俩都是我深爱并曾为之痴迷的女作家。因为爱,所以好奇。为什么美丽倔强的三毛总让人心痛又让人绝望,而外表平常的席慕蓉却既让人心怡又令人神往?我坚信这与她们年少时在数学课上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三毛很不幸,她碰到的是一位看重成绩而忽视人格的、具有强烈的权威意识的数学老师。他为了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尊严而滥用权力,给完全没有防范能力的三毛在精神上以致命的一击,让她穷尽毕生精力都无法从那种伤害中复原。

席慕蓉则非常幸运,她的数学老师并没有因为她在数学方面的不足而全盘否定她,于不动声色中放了她一马,让她有条件在更适合自己的领域里振翅高飞。在自己最不擅长的领域里,得到的都是发自内心的怜爱与关怀,难怪她对生命充满眷恋,对人世充满信心。作为一个极富才情的女子,她既有能力爱丈夫,爱孩子,充分享受亲情之乐,又用自己的诗、画和文章吸引和陶冶了无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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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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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读书,我的读书时光像流水一般涌进我的脑海,我对读书是说不出的喜欢,可也是困难重重。

我最爱看历史、动物类的书,一旦看起来,看的如痴如醉: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除了上厕所,吃饭,我的眼睛眨也不眨得盯着书看,妈妈怕我眼睛受伤让我赶快睡觉,我只好从命。可我听到外边没声音时,拿起书看的津津有味,看了大约二十来分钟,终于看完了,我也没书看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得躺下睡去。

可让我读学校推荐的经典书籍呢,我就没有那么好的耐性了。有次我和我哥去图书馆读书,妈妈嘱咐我要看些正经书,我点了点头。我挑了本《战争与和平》坐下来看,过了一会儿,我的屁股像针扎了一般,忍不住想站起来,但答应了妈妈,我咬咬牙又坚持了一个小时。这时觉得全身不舒服,我终于忍不住和哥哥去图书馆门口的小摊吃东西去了。妈妈知道了,把我训了一顿。

经历了“图书馆事件"后,我也尝试着看看经典书籍。不久,我读这些正经书的时间越来越长。我觉得我的词汇量多了不少,作文写得也好了一些,还发表了两篇文章。这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读书,不能只因为喜欢而过量看一些闲书,要看看那本书带给了你什么,喜欢的闲书与经典书籍要结合看,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力量的表现。读书,可以让你领悟人世间的真谛;读书,可以让你知识渊博;读书,可以让你懂得人生的意义。俗话说得好,学到老活到老,一辈子,每时每刻都在学习,学习是无止境的,读书更是无止境的。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教给我们知识,让我们不再寂寞,他让我们分清善与恶,分清对与错,分清是与非。

朋友,让我们做一个爱读书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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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张之路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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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的阅读视野挺窄的,可看的书奇缺,基本处于抓到什么就看什么的状态。但家里一直有一种敬惜字纸的氛围,比如爸爸用毛笔写稿时我总是静静地走开,不闹,就经常被大人夸奖为懂事。妈妈经常给我讲民间故事,爸爸讲华盛顿的故事、瓦特的故事,讲北京的赵登禹路的由来,这大概是我认字以前读的无字书吧。那会儿一切都学苏联,我还为蒸汽机究竟是苏联人发明的还是英国人瓦特发明的和爸爸争论呢。

说起识字,常来我们胡同捡破烂的老头儿在一沓用各色废纸裁的方块纸上写了毛笔字,送给我的母亲,成为我的启蒙教材。那老头不知什么来历,毛笔字写得好极了,因为我妈妈常给他点馒头煎饼什么的,他有一天就送来这么一沓纸。我妈妈用一个类似胭脂盒的小铁盒装着,教我认字,于是我有了一套独一无二的识字卡片。

印象中我的大量阅读开始于我们家胡同口的小书摊。那儿的书大部分是武侠小说,坐在那儿花一两分钱就能看一本,《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七侠五义》、《小五义》都是在那儿看的,当然也有些现代内容的书,但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

我的另一个阅读起点是父亲的朋友李大叔寄存在我们家的一个柳条箱。那箱子老放在走廊里,我路过它时总有一种发现秘密的好奇心,有一天我终于把它打开了:里面全是书!

英文的数学课本,《北京风物志》,还有好多神怪小说。

我们住的院子很大,有一个邻居是发明制造蜂窝煤机器的教授,我们一群小孩看他用模型做出的“迷你蜂窝煤”,还以为是玩具呢。他家有很多书和期刊,《小朋友》、《儿童时代》、《连环画报》我都是从他家借来看的。现在还记得里面的好多故事,如《活人塘》、《白毛女》,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富人大吃大喝把家底折腾光了,后来一个和尚送给它一筐救命的米,却是用他原来倒掉的剩饭晾干的。这个故事中蕴涵的人生道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父母亲似乎没有刻意要求我读什么书,我上四、五年级时狂热地喜欢《水浒传》、《说岳全传》、《说唐》。《水浒》当中108 将的姓名和绰号全能背下来,还特别愿意背给大人听,但往往背到四、五十个时就被打发走了。

上中学时把《唐诗三百首》背会一多半,也纯粹是出于兴趣。父亲买了一本《臧克家诗选》让我读,爸爸说我们山东诸城老乡中有两个名人,一个是刘墉,另一个就是臧克家。所以我上小学以前就会背臧克家的《有的人》,懵懵懂懂中,“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的诗句,似乎给我的人生价值观奠定了基础。

有意识地阅读是在大一些的时候,跟着哥哥姐姐看前苏联的《古丽雅的道路》、《卓娅和舒拉》,高尔基的作品,以及《铁流》、《家》、《春》、《秋》等名著。上中学以后,《爱因斯坦传》、《居里夫人传》等伟人传记和《红岩》、《林海雪原》、《青春之歌》等红色经典成了我最爱读的书。在那段世界观形成的时期,我把这些伟人当作自己钦佩、学习的对象,并对书里那些英俊的少年英雄尤其喜爱。比如现代的少剑波,古代的岳云、罗成、赵子龙,念着赵子龙的名字比念赵云要响亮的多……

我深深地感到,读书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快乐!

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读书还应该是一种我们应该倍加珍惜的爱好和活动,不论你用什么方式读书。

[读书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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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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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管我们身处何时何地,只要有书为伴,我们就不会感觉孤独,书籍,不但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今天就和大家分享我最喜欢的一篇神话故事《盘古开天辟地》。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宇宙的景象只是黑暗混沌的一团,好像一个大鸡蛋,人类的老祖宗盘古就在这个大鸡蛋里孕育着,成长着,直到有一天他醒来,看见眼前一片黑漆模糊的景象,他非常气恼,抓过来一把大板斧,狠狠用力一挥,只听得天崩地裂的一声,大鸡蛋破裂开了,一些轻而清的东西,冉冉上升,变成了天,另外一些重而浊的东西沉沉下降,变成了地,可是天和地还是有一些地方粘连不断,盘古又去找来一把凿子,左手执凿,右手拿斧,就这么威风凛凛、气势磅礴地在那里一斧一凿辛勤地工作着,不久就把天和地完全划分开来。然而盘古怕它们还会合拢,就头顶天,脚踏地,支撑在天地之间,一顶就是一万八千年,终于天和地完全固定了,而此时的盘古也已是筋疲力尽,合上双眼,永远的长眠了。

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脑海里浮现出盘古顶天立地倒下的那一幕,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震撼着。而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像盘古一样为了他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今年的疫情,白衣战士在恶劣的环境下,不顾自身安危,救治病人,用他们的爱心换来了人们的平安。还有前段时间南方的雨水,淹没了很多城市乡村,我们可爱的子弟兵第一时间冲上去,没日没夜,用他们的爱心,保卫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他们不就是当代的盘古吗?

读了《盘古开天辟地》,我深刻的体会道:做人,不仅要有爱心,还要有一颗博大的胸怀,要处处为他人着想,做一个对社会、对学校、对家庭有用的新时代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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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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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的天空上,有无数的明亮的星星,但只要有一颗星星来了,其他便都黯然失色。这颗最闪亮的星星就是——读书

说起我读书的故事那可真是滔滔不绝啊!就拿几天前的那件事来说吧:深夜,我正苦苦地开着“夜车”——做作业!终于作业写完了!我洗完澡,就连滚带爬地逃回房间,关上门,拿出作案工具——书、电灯,然后躲在门边上。等外面没光了,我才回到床上,一页又一页地读着。正在我读得快乐的时候,半路杀出个坏老妈,老妈又开始啰嗦:“快睡觉吧,不要再看书了,明天早上上学会起不来的。”首先我来了招“苦肉计”,一个劲地求老妈,谁知她不吃这套。接着我又用了“反间计”:让老妈知道深夜读书的好处,我向她苦苦哀求:“妈妈,很多伟人都是有深夜读书这个习惯。”最后,正在她思考能不能读书的时候,我用了一计“笑里藏刀”——把她推出了房间。

嘿!终于打了个漂亮仗,没了妨碍我的人,我就可以一直读书啦!等到深夜,我实在困得睁不开眼睛了,我才悄悄把书放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没错。读书给我带来了好处,增加了我的知识面,也带给了我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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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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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的读书故事,我都会不由自主想起妈妈常常对我说的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小时候的我一直不理解,妈妈就时不时和我解释:“读的书多了,书中就会出现金色的屋子,碧绿的玉哟!”当时我就觉得妈妈肯定在唬我。但在妈妈的“连哄带骗”下我还是爱上了看书。我看书的范围也十分广阔:什么童话,啊科技啊,古诗啊,我都看。

记得有一次,我在图书馆里“扫荡”了一大堆书。回家后,便拿起一本津津有味地看着。

突然,我听到肚子里传来几声奇怪的声音。“咕咕噜噜”不好!我急忙拿起书,窜进了卫生间。

我的手指在纸上轻微的动着,嘴角洋溢着一丝丝抹不掉的笑意。我的心随着书中的剧情起起伏伏。时而喜悦,时而悲伤,时而着急,时而无奈。不知不觉中时间悄悄的溜走,可我哪里晓得呢?书中诗一样的语句,十分动人、扣人心弦、令人着迷。

“喂,徐烨啊!你好了没有啊!掉马桶里了吗?”妈妈着急的说着。

“哦!哦!来了,快好啦。”我嘴上虽这么说着,心却还在这书中。当我合上书站起来。我的天!蹲的时间太久,脚都麻了。

过了那次后,我再也没敢把书带到卫生间里了。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其实,书不仅是人类发展的动力。它更以一种焕然一新的方式为我们开展了一片渺若星辰、扑朔迷离的新天地。

也许,就在心语书碰撞之时,在我们身后早已开展了一对以智慧为羽翼的翅膀,在忘了我的书海中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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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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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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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读书的故事7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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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臧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的心目中,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小时候我就喜欢看书,一碰到新书,就会津津有味地读个没完。幼儿园时读插图书,学会了拼读后,我就读注音故事。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等故事集里面的故事一个也不放过。到了十岁时,我就开始读名着了。我的书架上也摆满了中外名着,除了中国四大古典名着外还有《冰心作品选》《朱自清散文集》《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

现在,我就讲一个我“夜看课外书”的故事来给大家听一听。记得那是一个深夜,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妈妈让我早点睡觉,我进了自己的房间,我的枕头下压着一本妈妈今天刚给我买的《笑猫日记》,睡裤的口袋里藏着一支小手电筒,正准备秉灯夜读呢!我轻轻地抽出书,打开手电筒,一股暗淡的灯光瞬间撒满被窝,昏暗的灯光,模模糊糊地照在那密密麻麻的文字上,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书的情节像一块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独自陶醉、享受在书中,陶醉于充满世间百态的童话乐园间。时间不知不觉地到了凌晨12点,可是精彩的故事让我欲罢不能,我好几次强迫自己不看了,但都失败了,因为书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

这时,门口传来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我心里一惊,莫非是妈妈来查夜了,我正准备关手电筒,就被妈妈发现了,当然,我不但被批评了,而且没收了我的小手电筒。

这就是我与读书的故事,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了我很多的“养分”,书,像阳光、像雨露,滋润着我这棵小树更加茁壮的成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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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7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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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8岁了,我的读书时间也有6年了。

没上幼儿园的时候不识字,那时候不是读书是听书,每天晚上睡觉前,爸爸都会读一个故事给我听,那时候觉得书真是个神奇的东西,里面有好多有趣的故事。上了幼儿园以后,认识了一些简单的字和拼音,我就开始尝试着自己看书,一边看图画一边拼拼音,对里面的故事也能大概理解了。上了小学以后,认识了很多字,现在看书对我来说是件非常轻松愉快的事,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一本书来看。

我读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有《玛蒂娜》、《云朵棉花糖》、《我们是属鼠班》、《一年级的小豌豆》、《中华上下五千年》。

读书是件快乐的事,从书里我们能增长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我喜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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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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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即使这样妈妈也会给我买一些书,比如有《皇帝的新装》、《格林童话》、《拇指姑娘》等,小时候睡觉的时候,都是妈妈给我读一些故事,估计就是小时候,给我养成了一个不爱读书的习惯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即使这样妈妈也会给我买一些书,比如有《皇帝的新装》、《格林童话》、《拇指姑娘》等,小时候睡觉的时候,都是妈妈给我读一些故事,估计就是小时候,给我养成了一个不爱读书的习惯。

有一次的晚上妈妈出去了我觉得非常无聊,所以就去学习桌那边看了看,想着妈妈平时老让我看书,我在心里想书有什么好看的呢?这次我要看一下书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于是就从学习桌上随手抽了一本《格林童话》,翻了起来。

看着,看着,我便入了迷,我为《猫和老鼠》里的猫的贪婪而感到愤怒,为《生命之水》里的三儿子而感到惋惜,为《小红帽》里的小红帽和外婆感到担心,为《忠实的约翰》里的约翰而感到高兴。

从读了这一本书之后我就开始喜欢读书了,从这一本书竟然发现了这么多好事,我继续读,这时妈妈回来了我没有发觉,等妈妈过来时我才发觉,我兴高采烈地和妈妈分享里面的故事,妈妈见我现在喜欢读书了,妈妈非常高兴。

从那以后我决定:每天要读一会书,这样既能提高我的习作能力又能提高我的阅读能力,还能丰富我的课外知识。

就这样,书教给我了人生的道理,读书成了我的生活中的必修课。

读书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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