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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新闻”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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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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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看新闻,写认识。所以,我一回到家,就打开电视,拿着遥控器转台。吃饭的时候,我仍在看着新闻,我看得津津有味,同时也有几分兴奋与感动。

市福利院里,充满了热闹与笑声。许多老人欢聚迎双节,他们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也非常感谢官大群众对他们的关爱。他们唱的唱,跳的跳,仿佛自己回到年轻的时候……

我在“十月记忆”里,看到刘德华与两个有名的歌手,正意气风发地唱着《大中国》。再想想在我们学校举办的“庆国庆主题队会”里,我们是怎样唱的,与他们相比,真是差得远了!我并没有唱出那种感情,只是小声地伴随着音乐节奏唱,还非常不认真。那他们与我相比,我真觉得羞愧。

在“庆祝祖国六十华诞”的大会上,我看到了许多华夏儿女,用表演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祖国的热爱。每当想起一件件为国牺牲的事,每当听着雄浑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每当看到无情红旗一次次高高飘扬,无数的华夏儿女心潮澎湃,热泪盈眶。当时,在场有许多观众,它们都被感动了。在一旁看电视的我也一样。

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到了,我衷心地祝福祖国六十岁生日,一想到我们的祖国母亲,我就会无比的激动,无比的自豪,无比的骄傲。对屈辱而血腥的历史,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都应该铭记。同时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牢记多后就要挨打的道理,发愤图强,自强不息,为祖国的富强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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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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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晚上,我打开电视看新闻。突然,眼前的一幕让我目瞪口呆,日本前几天发生了地震和海啸,地震快到9级了,同时引发了大海啸。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让日本民众陷入苦难中。

只见电视里出现了一个画面,地震区到处是废墟,海啸处一片狼藉。上面的介绍更是让我瞠目结舌:这次地震使日本遭受重创,有一万多人失踪,五千多人死亡。地震多么可怕呀!“屋漏又遭连阴雨。”地震的力量引起海啸发生,海啸的力量不容小视,冲毁了高楼大夏,卷走了来不急撤离的人和物。

“灾难无情人有情”我们中国虽然曾被日本侵略,但我们仍然不计前嫌,及时给予援助,体现一个文明大国的宽阔胸怀。

看了电视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在灾难面前,我们是多么渺小啊!我希望我们人类要有忧患意识,保护环境,让这样的灾难少一点。我祝愿日本受灾民众早日重建家园,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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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3月31日的新闻大求真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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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观看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节目,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安全知识。

节目一开始,主持人就和同学们玩了一个游戏,一个大力士推了一辆重约5吨的大车,主持人在现场找了5位小朋友和大力士玩推玻璃比赛。五位小朋友先按照顺序一个一个上前去推,直到五个人都到了玻璃后面一起推,但始终没有推动大力士一诺,他们五个人的推力是127。当主持人告诉他们了方法后,他们进行了第二次试验。他们排成一排,数3,2,1一起往前用力推,结果用了627的推力,使大力士抵挡不住这么大的推力,连连后退。主持人用这个游戏引出了在人群拥挤的地方,要怎样保护自己的胸腔这个问题,并对底下的同学们进行了提问,让他们玩一个保护气球,不让气球爆破的游戏,来模拟在拥挤的地方,要怎样保护自己的胸腔不被挤压。

当主持人提出这个问题后,同学们有的说可以双手紧紧抱住气球,有的说可以把气球放到书包里,还有的说可以把气球放到家里。两位《新闻大求真》的记者说出了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像同学们说的那样,双手紧紧抱住;还有一种就是双手交叉抱住气球。大家分为两组,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用第一种双手紧抱住的方法,爆破了一个气球,而用双手交叉的那种方法的气球却没有爆破。上海外滩踩踏事件的救治医生告诉了大家一个可以保护自己在人多的地方胸腔不会被挤压的好方法:将双手交叉,肘关节放在外面。这种方法是最好的,我们可以在人多拥挤的时候使用这种方法,保护胸腔不被挤压。

之后,主持人告诉大家中小学生死亡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溺水、交通事故、猝死这三种原因。我们又看了一个学生鲁贝贝的故事,了解到他是因为第一次和同学上学时闯红灯,被爸爸的车子撞了;第二次是因为当绿灯侠的时候误吞了哨子;第三次是因为在外公家被油炸烧了脸;第四次是因为和弟弟玩游戏的时候从外公家2楼摔了下来。

鲁贝贝的这些事例都告诉大家:一定要注意安全,在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吞食异物,气管异物可能会危及生命;要远离油炸的物体,不能在没有家长的情况下擅自炸东西;和同学在玩游戏的时候,要注意楼梯,不能爬到栏杆上,以防从楼上摔下来。让我们一起牢记这几点,遵守规则,珍惜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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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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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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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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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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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6:00我和爸爸准时坐在电视机面前开始观看小学生安全知识片,节目一开始就把我吸引住了,一个名叫一诺的人竟然推动了一辆约5吨重的大卡车,使其缓缓移动起来,大家都惊叹不已。

第一个游戏项目是有请台下的5名小朋友与大力士对抗,他们中间隔着一块能移动的玻璃板,两方对抗,第一次小朋友们一个一个的冲向玻璃却没能推动,计重器上显示是127kg。主持人把他们叫去悄悄地商讨了对抗“战术”后同学们都胸有成竹的回到了“战场”第二次搏杀开始了,小朋友们助跑一段距离便一起冲了上去,一诺奋力反击却无济于事,一诺竟然缓缓的往后退了!计重器上显示此时的推力是627kg,原来同学们的冲力能够达到那么大的力量,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第二个游戏是让我们知道如何保护人们最脆弱的胸腔,我知道遇到踩踏事件时,若我摔倒了的话一定要用手臂最坚硬的手肘朝外,互助胸腔,蜷缩起脚并侧卧在地,这样才能够最有效的保护自己。

节目中还播放了一组纪录片,讲的是一位叫做鲁贝贝的同学,他的“奇遇记”。他在上学路上与同学追打,闯了红灯,竟被自己的爸爸撞了,他说自己真是“鲁背背”。

在鲁贝贝被撞后,决心指挥人们不要闯红灯,却失误将哨子吞入腹中。

在外公家鲁贝贝因将鸡腿放入锅中被烫伤,还和弟弟完捉迷藏时,从自家2楼摔下。

看了他的故事,真是让我后怕不已。

这个节目告诉我们许多自救和逃生的方法,也得到了忠告,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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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新闻日记60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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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从不接触过作文,只觉得动画片确实很好看,到了我十一岁的时候,我才开始看新闻,同时,我也渐渐喜欢看新闻,现在,每逢假日,我都会每天坚持看新闻,这让我产生了很多的感受。

在每天看新闻时,我不会感到无聊,就感觉有人在和我很投机地交谈着,即使一个人在家,也不感觉孤单。

我觉得,新闻并不全是给人解闷的,在新闻中,我可以了解身边的小事,整个中国的大事以及全世界的大事,我不再认为只有大人需要关心国家大事,每天能了解这么多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公民了。

我认为,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小公民,关心周围,关心国家,关心世界就是我们的义务,就应该像古代一位诗人所说:“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每天看新闻,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我自己总结了四点:一是生字,二是生活中的技巧,三是一些有关的物理、化学知识,四是学习中的技巧。能在新闻中学到这么多的知识,看新闻也成为了一个知识乐堂。每天坚持下来,一个假期的收获还真不少呢。

在新闻中,我不仅可以学到丰富多彩的知识,还可以培养自己的情操。每当新闻中报道有人遇到很大的困难,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我自己也会感觉到难过,有时候,也曾经想伸出援助之手,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她减轻一点负担。每当看到新闻中故意伤害他人的坏人,473我总感到愤怒,总想见到这个坏人,和他讲道理,同时也希望他能改过自新,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不要再干坏事。以后无论有多大的难言之隐,多不能伤及无辜。通过每天看新闻,我渐渐的希望有困难的人能够走出险境,世上的坏人都变成好人,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从现在开始,我喜欢每天看新闻,新闻将成为我的第二个人生朋友。

每天坚持看新闻,越看人生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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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这条新闻竟与我有关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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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望窗外那轮弯月,似张笑脸,我也笑了笑,忽然感觉考前压抑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正是考试前最后的复习阶段,让我倍感压力,对于个别难题,我还在冥思苦想。突然,我想到了可以通过微信问问老师,于是便打开了微信。就在思考如何给老师发题的时候,无意中翻看了朋友圈,在美国读大学的表姐发的条求助信息映入眼帘。

细看,原来讲述的是美国一位七岁的男孩在四岁时得了癌症,现在已经是癌症晚期,他死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人能在长城上举个牌子,上面写着"Dstrong"并拍张照片,他希望全世界的都知道他很坚强。

我心里一惊,他的父母该是多么的难过啊。望望窗外的月亮,感觉弯月在空微笑着,好像姐姐的对于男孩的一种祝福,在这寒冷的月夜她的爱心让我也感到了一些温暖。

在询问事情的真相后,我停下了手中的笔,特意请来了爸爸。爸爸虽然有些疑惑,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在这静谧的夜晚,我和爸爸用废弃的纸板做底板,在洁白的纸上用鲜红的彩笔庄重而充满祝福地写下了那串英文,从开始看到信息到写出这个牌子,前后也就是十五分钟。考试的焦虑也没了,反而有轻松和成功的喜悦。

我转念一想,我何不顺便转发,让更多有爱心的人参与进来的呢。让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的男孩够感受到冰冷的世界的温暖,我要号召更多的人来做这项微公益。我再次打开了微信,选中了所有的朋友,手指轻轻按霞,那信息闪电般发送到了所有人的微信中。我这才舒了口气,坦然的笑了笑。

姐姐收到我做的牌子图片,回复到:"做题、考试对我们来说是一场竞技,做好人没有太多技巧,真诚,善良可以让世界变得更温暖。"

"我只是做了一件小事哦,姐姐。那个美国孩子还未来得及了解这个世界就必须面对死亡。我感到很难过,所以也希望祝福他。满足他最后的愿望。"

第二天早上,手机传来阵阵响声,竟然是各位朋友的回复。大部分人都为此事而感动,纷纷发来制作好的牌子,就连那些沉默寡言的朋友也纷纷响应。我们约着考完试到长城去合影,给这个喜欢中国长城的的孩子礼物,满足他生前的这个愿望。我的眼眶顿时湿润了,原来这个世界并不冷漠,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怜悯都被唤醒了。

期末考试结束了,我登陆了新闻网站。令我震惊的是,那个消息无一例外的成了各个网站的头条,网友助患癌男童圆"长城梦"我的心如波浪一般久久不能平静。这条新闻竟然有我贡献的一份力量,真是不可思议。

这个冬天很温暖。我想起姐姐的后来给我留的一句话。"我们都是地球上的普通生物,如果人类互相歧视,有偏见,我们就会发现这个世界战争不断。相反,我们人类互相信任,关心,帮助,世界将会变得很温暖,很幸福。"

弯弯的月在微笑,你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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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看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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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电视上观看了《新闻大求真》,因为昨天是世界安全教育日,《新闻大求真》节目演的全是有关安全的一些事情。

首先,主持人通过一个小游戏和我们讲了踩踏事件的严重,一个大力士用双手撑住一块玻璃板,五个小朋友上去推,第一次,他们是一个一个上去推的,玻璃纹丝不动;第二次,他们一起推,奇迹发生了,因为冲击力很大,所以,大力士支撑不住了。记力器显示,五个小朋友,竟然有着五百多公斤的力。之后主持人又向我们讲了引发踩踏事故的各种原因:人在走动的时候突然被异物绊倒;有时候走着走着,突然蹲下系鞋带;还有一条是因为突然逆行,由于推进力大,被推倒,以上几种情形都可能引发踩踏事故。

专家又向我们讲述了生活中常见的危险事例;有一个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叫鲁贝贝,一是:鲁贝贝闯红灯,不小心被车撞了;二是:鲁贝贝要做绿灯侠,用口哨指挥人们绿灯走、红灯停,可是却不小心误吞口哨;三是:鲁贝贝来到外公家,外公要给鲁贝贝做炸鸡翅,外公去拿佐料的时候,鲁贝贝自己拿了一个冷冻后的鸡翅,扔进了油锅,溅起的油烫伤了他;四是:外公家是一座两层别墅,鲁贝贝从二层往下看的时候,不小心从高空坠落。

最后,主持人说,平均每天会有二千二百七十多个孩子离开人世,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危险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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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新闻大求真防溺水的观后感

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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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于2012年开通,节目用科学的方法关注社会热点,用实验的方式还知识于民。将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定为国家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专题,向广大青少年儿童传播各个领域的安全知识,深受家长和青少年儿童的欢迎。

五月,气温增高,为谨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学校通过“防溺水专题会议”、防溺安全教育周、主题黑板报、主题班会、防溺视频教育,以及夏季安全致家长信、午检等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希望班主任老师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在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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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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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周四6点,我们全家一起看了关于虫类的《新闻大求真》专期,那——实在是太恶心啦!!!

网上有传言:如果家中发现了一只蟑螂,就说明你家藏了一万只蟑螂。貌似听起来挺吓人的,不过科学嘛,就是需要大无畏的精神从。求真记者在长沙某小区内找到一套合租房,由于人多杂乱,又脏又潮湿,非常合适蟑螂的生存条件,专业人员在厨及卫生间这样潮湿温暖的地方喷满了杀虫剂。三天过去,求真记者满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进门一看,大家都吓了一跳,那还是原来的那个厨房吗?满地都是蟑螂的尸体专业人员告诉我们,厨房里的尸体目测的话大概有1000—1500只蟑螂,所以,一般的家住环境不可能有一万只蟑螂。而一只蟑螂背后最多有2个蟑螂窝,因为如果数量太多,就会对雌性蟑螂的生殖产生约束。

节目最后,专家给我们介绍了一个见到蟑螂正确的消灭方法:首先是用纸巾裹住蟑螂,放在一个与生活环境隔离的地方(可以在一个盒子里装上土壤,把蟑螂放进去,用热水浇或者直接用火烧)使其完全摧毁卵巢。不然,如果那是只雌性蟑螂且它体内的卵已经成长到30天了,那就完全可以靠吸收母体残余养料成为个体生物,也就是说,你家里极有可能多出50—70只蟑螂,好怕怕!

以后我们一定要注意卫生,在见到蟑螂时一定要用正确的科学方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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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新浪新闻2024新年献词贺词:我们将这样描述世界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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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的一天,也是新的一年。

我们习惯在此时,为苍茫寰宇中的这一刻,赋予我们想赋予的意义与期许。

是的,我们平凡如沙,于是更希望寻找精神的依靠。

是的,庙宇里的香火,汽车里的平安结,商铺里的招财猫,餐馆里的财神爷,手腕上的串珠,胸前的十字架……无不呈现着各种期望与依托。

是的,每天与我们擦身而过,或不曾相遇的人们,都在演绎着不同的故事,都怀有着不同的心事。

但其实,所有人都在为同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会好吗?”,书写着自己的答案。

这是一个所有人可以问所有人的问题,也是一个所有人可以向所有人给出答案的问题。

从独自坚守到并肩而立,从孤独无力到相拥取暖,从平淡迷茫到激情奋斗,我们和每个人的一天,都是这个答案的一部分。

所以,我们相信,其实所有人都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因为,改变自己就是改变世界。

十几年来,我们一直在记录着这个世界的改变。尽管它时而平淡无奇,时而悲欣交集。

在2015年,我们仍将记录这一切,但我们会更加参与这一切。技术改变了世界,一种前所未有的暴力,以及美好。

我们将以变革记录变革,以变革迎接变革,将用自己的改变与所有人一起去改变世界。

我们将这样描述世界,以人的视角。我们记录每一个人的命运以及细节,关注在时代的角落里,“那些偏僻而重要的人生,哪些需要被照亮和鼓励的命运,哪些正在发芽的事物和成长的梦想”。

我们将这样描述世界,为民立言。我们表达对于这个国家、这片土地更执著也更细微的守望。我们也是所有人言论表达的平台。嘈杂世界,我们只想提供最清晰的声音,角度以及立场。它们或许不被认同,但一定不会被忽略。

我们将这样描述世界,与所有人一起。你的故事,你的观点,你的留言,你的转发,你的提问都是每一个新闻鲜活的部分。在这里,没有谁会是唯一的主宰者,每个事件都将由我们共同报道。在这里,大家看到的,将是我们共同描述的世界,将是我们共同记录的时代。因新闻,同并肩。

我们将这样描述世界,坚持理想与专业。有情感,但绝不煽情;有立场,但绝不耍态度;有选择,但不会偏颇。所有的改变背后,有一种理念始终未变:做新闻的理想主义者,做新闻的专业主义者。前途荆棘,但我们坚信我们与所有人一起创造的价值,就像坚信我们终将生活在更好的未来一样。

改变,注定并不容易。但我们充满对于变化的期待,对于现实的善意,对于时光的敬畏。以你之兴趣,为我之理想。以你之参与,作我之圭臬。

新年的阳光照见我们的共同的命运与前程。

你好,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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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闻发布会领导发言稿

全文共 2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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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招聘专职驻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国际广播事业发展的上级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基本情况、现代国际广播体系建设状况和招聘专职驻外记者工作。

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创办于1941年12月3日,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对外广播机构,目前使用43种语言(38种外语和汉语普通话及4种方言)向全世界广播。截至2005年底,每天累计播出节目时数已达1035小时,全年共收到听众来信、电子邮件等217万件。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世界各大洲及港澳地区建有32个驻外记者站,并在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建有记者站,拥有庞大的信息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国际在线”网站是中国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之一。目前,已发展成为由43种文字、48种语言音频节目组成的中国语种最多的网站。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开办的“环球资讯广播”、“英语综合广播”、“欧美流行音乐广播”、“多语种奥运频率”等多套对国内广播的节目,深受听众喜爱。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电视中心每天制作和传送上星的国际电视节目已达5个多小时,用户遍及全国30O多个频道、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的《世界新闻报》,以报道国际新闻为主,面向全国发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还办有《国际广播影视》等多种报刊杂志。另外,国际台还办有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和中国国际广播音像出版社。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多年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一支知识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的队伍。目前,共有38种外语干部近1000人,编辑记者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等近600人,外籍工作人员100余人。

经过65年的发展,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已成为拥有面向境内外的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传统媒体业务及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业务综合性现代媒体。

二、现代国际广播体系建设初具成效

2004年1月16日,中央领导同志视察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明确提出构建“现代国际广播体系”的战略思想。

在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分党组带领全台干部职工,围绕“构建现代国际广播体系”这个战略目标,本着“开放办台、改革立台、创新强台、人才兴台”的办台理念,扎实工作,狠抓管理,团结奋进,各项事业都有了新的发展。

1、舆论阵地进一步扩大。2005年9月28日,“环球资讯广播”(FM90.5)开播,现已初步形成“第一资讯”的品牌效应;2006年8月8日,“多语种奥运频率”(AM90.0)开播,将为中外听众打造一个服务北京2008年奥运会为目标的多语种全天候信息资讯平台。加上“英语综合广播”(FM91.5)、“欧美流行音乐广播”(FM88.7),四个频率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打造对外宣传的新阵地。

2、落地工作扎实推进。2006年1月28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肯尼亚建立了我国在海外的首家调频台。今后5年,在全球范围内力争建设100个左右海外调频广播电台。目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境外落地总时数已达370小时。

3、多媒体业务全面发展。2006年5月8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数字付费电视频道“环球奇观”正式开播,视频媒体播出业务全面展开。

4、在线广播继续保持超常规发展。据最新统计,“国际在线”在继续保持世界主要国际广播电台网站排名第一的同时,又在2547家网络电台网站排名中位居第一,成为全球同行业网站的“双料冠军”。

目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正在全面推进现代国际广播体系建设,致力实现由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转变,由单一媒体向综合媒体转变,由对外广播向现代传播转变,建设成为集无线广播、在线广播和多媒体广播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媒体,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公开招聘专职驻外记者,打造高素质的国际新闻报道队伍

实现“构建现代国际广播体系”这个战略构想需要坚实的人才保证,加速建设一支政治可靠、门类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符合对外广播事业发展需要的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直接关系着国际广播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与壮大,关系着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水平。

根据中央外宣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外宣工作的任务,配合大外宣格局建设和实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构建现代国际广播体系的目标,需要打造一支反应迅速、视野独特、业务精良的驻外记者队伍。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岗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驻外记者以新闻敏感性强、角度新、发稿速度快的特点,在我国乃至世界的国际报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为适应国际广播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为国际台构建现代国际广播体系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我台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驻外记者。热烈欢迎有志于国际传播事业的同志们加入国际台!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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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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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有许多安全隐患,比如说折叠的电热毯、电线旁边放这盛满水的水杯...这些都会引起火灾,如果真的.起火了,想要出去,门把很烫,说明外面已经着火了,如果你要撞门、翻窗户,这是错误的想法。要打开窗户向外呼救。

而在游泳的时候你也要小心。如果在河里游泳时,不小心被水草缠住了脚,千万不要慌张这样很容易溺水,要憋一口气沉到水底,把脚上的水草解一开,尽量让身一体放松,浮上水面。如果你的朋友溺水了,不能亲自下水去救,自己也会溺水,也不能手拉手去救,站在岸上的那个人如果不抓不住的话,会把全体带入水中,非常危险。要借助身边的东西:用衣服绑在一起,变成一根绳子;竹竿;甚至竹片,溺水者只要抓住,就能立刻浮起。

乘车更需要注意。有一些家长喜欢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但是如果不小心发生车祸的话,安全气囊就会弹出,对大人是一种保护,但对小朋友却是一种伤害,出车祸时,安全带会勒住小朋友的脖子,弹出的安全气囊的力是许多个大人的力量,这么大的力量砸在小朋友的头上,很有可能致命。不要以为坐在后排就安全了,如果不带安全带的话出,车祸的时候你就会从后备箱或车窗狠狠的被甩出去,付出生命的代价。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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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新闻消息写法技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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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的特点

1、短小精练:消息要短小精练,这是新闻写作的基本要求。就小记者采写新闻来说,写好短消息,便于迅速及时的报道新闻事实,同时也锻炼小记者的采写能力;就读者阅读新闻来说,它便于阅读。

2、语言生动简洁:消息的语言只有生动、简洁,才能吸引读者

3、“倒金字塔”结构:消息的写作是将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写在新闻的最前面,按事实重要性程度和读者关注的程度先主后次的安排,内容越是重要的,读者越是感兴趣的,越要往前安排,然后依次递减。这在新闻写作中称为“倒金字塔”结构。

二、消息导语的几种写作方法

1、叙述式导语的写作:就是直截了当地用客观事实说话,通过摘要或概括的方法,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给人一个总的印象,以促其阅读全文。

2、描写式导语的写作:记者根据目击的情况,对新闻中所报道的主要事实,或者事实的某个有意义的侧面,作简练而有特色的描写,向读者提供一个形象,给人以生动具体的印象,这就是描写式导语的一般特点。一般用在开头部分,以吸引读者,增强新闻的感染力。

3、议论式导语的写作:往往采用夹叙夹议的方式,通过极有节制、极有分寸的评论,引出新闻事实。一般分为三种形式:评论式、引语式、设问句。

三、学会恰当运用新闻背景材料

背景材料在不少新闻中占据一定的位置,是新闻稿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交代背景应根据需要因稿而异,更要紧扣主题,还有交代背景时不宜太多,材料要写的生动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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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闻台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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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市某中学,一名高中女生小雨为避免被同学欺负,在一年多时间里,给同班女生送钱和买各种物品,向男生交“保护费”,陪同学吃喝玩乐,先后累计花费约10万元。目前该女生母亲正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说法。该中学负责人表示,因没有学生向校方反映情况,学校一直不知情。

一个中学生,为了基本的人身安全,向同学付出10万元的“保护费”,而且破财没有免灾,侮辱殴打不断。这个铁的事实让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

校园暴力并非新现象,只是如今出现了新迹象。以往多是好勇斗狠的学生欺负良善的学生,为的是人前显能或者发泄多余精力,现在则出现了明确的敲诈钱财的目的。在此事件中,多人多次威胁殴打、敲诈勒索一个学生,这些收取保护费的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学校的保卫部门未能及时制止,而且等到“派出所通知”才察觉此事,可以说是形同虚设,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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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砥砺奋进的五年”新闻作品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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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按照交通运输厅党委安排部署,开展征集“砥砺奋进的五年”新闻作品活动,征稿启事内容如下:

一、作品主要内容

1.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作品,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在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成功实践的作品。

2.反映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在建管养运、农村公路“畅通富民”、交通扶贫攻坚等方面变化及取得显著成就的新闻作品。

3.展示新疆交通运输行业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新闻作品。

4.宣传反映交通人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交通人精神,彰显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新闻作品。

(二)作品形式

1. 消息、通讯。新闻作品主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

2.摄影图片。作品主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单照和组照均可,如果是组照,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5张。图片格式为JPG或TIFF,每幅照片数据不小于1Mb。

二、作品要求

1. 新闻作品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反映建管养运取得的成就。

2.摄影图片作品要构思巧妙,构图艺术性和表现力强,色彩搭配和谐,画面清晰完整。

3.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报送者必须享有作品完全版权。作品一经报送视为自动授权活动主办方可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包括可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

三、征集作品时间及联系人

本次主题作品征集时间:6月至9月。

《新疆交通运输报道》联系人: QQ邮箱:

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联系人: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教中心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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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闻发布会的小学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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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了,糟了”,看见老师,才想起今天早上是我要新闻发布,怎么办呢?我飞快地跑到学校门口小卖部,一家挨一家地找报纸,哎!都没有。

我只好回到班里,看见我们组的另外3个组员都带了,我可是组长啊!真没面子。这时,老师走过来对我说:“你们组准备好了吗?”我低着头小声地说:“我忘记了。”只见老师和蔼可亲地对我说:“那你尽快去我办公室电脑上查一些抄下来。”真没想到老师竟然没有批评我,还给我解决了难题。这时我们组其他组员都催着我:“快点去吧!再晚就来不及了。”我便飞也似的跑向老师的办公室,直冲电脑,很快便查到了我要发布的新闻,简略地抄了一下就回到班里和组员一起进行排练,5分钟后新闻发布的铃声响起,我和其他组员一起走上讲台:“大家好,我们是今天的新闻播报员......“听着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我心中长舒一口气,暗自庆幸“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同时,也告诉我自己无论干什么事,都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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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怀念新闻联播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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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电视上又出现了熟悉的字样。

老师在学校布置了一项任务,收看一档新闻类节目,从“新闻联播”“大纲说新闻”等栏目中选一样感兴趣的认真收看。

我没有看新闻节目的习惯,但我外公有,每天晚间七点整,他总是守候在电视机前,每次我去外公家时,他总不给我和表哥看其他节目。对此,我们意见很大,但又苦于抢不过他,就只能和他一起看这无聊至极的节目。

电视上,两条丝带从屏幕两侧穿过,然后,显示出地球。新闻联播开始了,伴随熟悉的音乐在耳边响起,两边主持人端坐在演播室里,开始播报今天的新闻。

在外公家的时候,新闻联播是无趣的、乏味的,只会一律的播报形势,内容都是:“X年X月X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当时是的)访问X国总统XXX,双方在X地展开亲切的会谈,双方在X方面达成共识,共同加强双边贸易,加强经济交流,互帮互助。胡锦涛指出……”在这播报下,我的头简直要爆炸了。

但是,在这极端厌恶之后,日子久了,竟然也发现了其中的趣味。各种数据都在增长,经济在飞速发展,都在上面体现。外公总是不断的感叹,国家强盛了,生活变好了!

在自己家看新闻联播,总是更加令人激动。有的时候国家政策的变化,听不懂,爸爸总会给我解释,在这短短的半个小时中,我们能了解到国际民生衣食住行的变化与进步,能感受到生活经济的变化。

时间紧了,也就不看新闻联播了,已有几年时间,但那熟悉的声音,仍然在身边回荡,外公去世了,去他家也就少了新闻联播这个保留节目。

在学校里,问起同学们新闻看得怎么样,好看不好看。结果,他们反过来对我说你不追剧,还有时间看新闻联播?

的确,现代的生活丰富多彩,各种电视剧,刷新节目层出不穷,但我们不能忘记“新闻联播”这种大节目,躲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国家大事,我们虽然不能干涉,但也不能充耳不闻。“新闻联播”虽然不那么有趣,但是,它是通向生活的窗口。当今收看新闻联播的人越来越少了,这很让人担忧,因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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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31新闻大求真有感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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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会都在关注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随着这句话引开了今天新闻大求真物别节目的开始。

首先,通过和一诺哥哥的游戏,让我知道了遇到灾害或紧急事故时,应该不要慌张,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当人群挤压时,应该先保护好头和胸,要双手抱着千万不能蹲下去寄鞋带。

而在我们学校就发生过一件踩踏事件!记得在一次大课间时,许多班级都到器材室借用器材,你挤我拥。有些孩子大声地哭了起来;有些孩子拼命往里挤;还有些孩子被挤到了地上,被踩到了。最终,沈老师到外面来维持秩序,这场“战争”才得已平息,可让许多低年级的同学受到了伤害。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注意不能乱吞食物品,也不能在没有家长的监护下玩水和油等,更不能在阳台或者高处玩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次看完了《新闻大求真》特别节目,让我更加清楚地了解这些事情的严重性,也让我更加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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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二新闻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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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束了20世纪10年代,在我们美好的期待里迎来了20__年。炮竹声起,辞旧迎新,在这一年的开头,迎接我们的却是武汉的疫情,是每天不断跳动上升的数据,是我们全国人民参与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截止今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依旧是扎在人民心中的一根刺,尤其是随着病例的不断增加和随着的攀升,全国公众尤其是武汉人民更是人心惶惶,一时难以释怀,也难以安心。但我们的背后是我们强大的国家,是众志成城的中国人民,所以我很放心,哪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如风暴一样来得如此凶

让人措手不及。

面对这样的突发事件,我们的国家没有隐瞒,没有封锁,每天数据实时更新,信息公开透明,高度重视这次疫情,这是对武汉负责,对全国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

“不计报酬,无论生死”这简短的八个字是医护人员在坚守他们的信仰。国家所需、百姓安危为重,个人生死、物质得失为轻——在医护工作者身上,我们不难读出这种鲜明的价值排序。在肺炎面前,白衣是他们的战袍,医疗器械是他们的武器,他们在向危险深处逆行。全国各地的白衣天使他们主动请缨战场,在汹涌的病毒前,他们并不比普通人多一份幸运。他们也会害怕,可不曾退缩。正如一位一线医生的自白:“其实我也害怕,但我必须冲在第一线,给患者活下去的希望!”在未知的危险前总会有一群一群的英雄挺身而出,钟南山院士84岁高龄亲赴武汉,与白衣战士在我们与病毒之间架起了高墙。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没有人可以是旁观者,局外人。

抗疫一线的工作者在前线攻坚克难,我们在后方守望相助。社会各界人员尽己所能。前方物资紧缺,口罩厂不惜用三倍工资来召集工人恢复生产,热心市民轮流来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外卖小哥也在向危险中送去温暖。武汉选择封城,各省拉响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开建“小汤山”模式医院。

每当国难当头,总会有堪称民族脊梁者,挺身而出力挽狂澜,一个个逆行的身影前仆后继的奔赴武汉,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普通人或许能力有限,但我们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正在前线浴血奋战的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期盼今年樱花绽放时,我们都摘下了口罩。

武汉,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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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二年级有关新闻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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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used to be the most dont like to see it. Since the childhood has been like watching cartoon and foam. Now over the years is already 15 years old girl, the adults always said I dont understand, I also often because of his bad temper, or not doing things. "Knowledge too little" finally let me find the dawn, from then on began to like the news.

Compared to the past, only reading does make me understand a lot of knowledge, also became the academic leaders, but its a downright failure in life. While reading can also know society, but after all the writers praise is the truth in life, and that I love watching cartoons, and eulogize justice and goodness, degeneration and reject evil. In such an environment, my heart has been living in the white cloud, so that as the growth of the age, heart is still very naive. But I will contact with the reality of society, the essence of this society is not absolutely fair, not cheated can only let oneself become strong. But when he does not know this, just complain, disposition also become bad. Fortunately, when I was going to despair, when the news took me, no let me into the who also do not know to have bottomless pit.

Know only after watching the news of the worlds largest and I small. The content of the news is very rich, I also have different preferences,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down to between people. I see from a real case: "some of the good qualities: honesty, integrity, good Samaritan, wisdom... how important it is for this society!

新闻,以前是最不喜欢看的。从小到大一直喜看动画片和泡沫剧。现今过了年已是十五岁的大姑娘了,大人们常说我不懂事,我也常因自己脾气不好,或是不会处理事情而烦恼。一句“见识太少”终于让我找到了曙光,从此便开始喜欢上新闻。

对比以往,只读书确实让我懂了不少知识,也成为了学业上的佼佼者,但在生活上却是一个失败透顶的人。虽然读书也可以认识社会,但毕竟作家们歌颂的都是生活中的真善美,以及那我爱看的动画片,也是讴歌正义和善良,贬低和排斥邪恶势力。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我的心一直生活在洁白无瑕的云端,以至于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确仍然很幼稚。但我终究要与现实的社会接触,这个社会的本质就是没有绝对的公平,要想不吃亏就只能让自己成为强者。可惜当初的自己并不懂得这点,只是一味的抱怨,性格也变得恶劣。幸运的是,当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新闻拉住了我,没有让我滑向那个谁也不知道有没有底的深渊。

在看了新闻后才知道世界之大与我之渺小。新闻的内容很丰富,我的喜好也不尽相同,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下到人与人之间。我从一个个真实的例子中看出:“人的一些美好的品质:诚信、正直、见义勇为、智慧……对于这个社会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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