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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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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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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每天幼儿园放学,我总是第一个抓起书包,迫不及待地奔出校园。到家之后,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打开电视,嘴里还念叨着:“完蛋了完蛋了,今天太迟了!《西游记》要开始了!”当打开电视,听到那一句熟悉的“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后,我才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今天总算没有迟到!”

很小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西游记。书架上那本厚厚的《西游记》,已经被我翻了不下三遍了。《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我喜欢总冤枉人但一心向善的唐三藏,我喜欢愣头愣脑整天憨憨的猪八戒,我还喜欢一心护师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保护师傅斩妖除魔的孙行者。

“俺老孙来也,快还我师傅来!”这句话在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几乎成了孙悟空的口头禅。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他长着毛脸雷公嘴的相貌,长着一双能识破妖魔诡计的火眼金睛,有着七十二般变化。而最厉害的,还是他使的一根如意金箍棒。孙悟空刚开始十分顽劣,但经过十四年的的磨难,最终修成正果,成为“斗战胜佛”。孙悟空不仅有着通天的本领,还有着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上,每次师傅被妖魔抓去,他总是第一个冲到妖怪洞口,拼死营救唐僧。虽然中间会有些挫折,但经过不懈努力,还是每战必胜!最经典的是那次“三打白骨精”,他不顾被师傅抛弃,还时刻保护着师傅,这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这本书在思想上的成就十分巨大,难怪鲁迅先生这样评价它:“虽述变换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事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关于它在艺术方面的成就,那就更不用说了:每一段故事都层次分明,书中语言通俗易懂,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场面描写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故事情节紧张激烈,很能吸引读者。330多万字的名著,不到十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难怪《西游记》能跻身于中国四大名著之列。

我喜欢孙悟空,我喜欢《西游记》。《西游记》教给了我许多,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前往西天取经,任何事,不论有多么困难,只要一心向前、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成功;它让我明白,就像唐僧师徒,在人世间,只要一心向善,就必定会有好报。

在我家书架上琳琅满目的神话故事书中,那本快被我翻烂了的《西游记》静静地站着。我时常望着它,偶尔拿下来翻几页,沉浸在这故事的神奇中,感受着它带给我的无尽的欢乐,汲取着孙行者带给我的坚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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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经典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全文共 2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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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以下是小编带来的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Oliver Twist is written by Charles Dickens.

Charles Dickens is one of the greatest writers in the England. He was born in a poor family, but later he became famous and rich. The famous novel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written by him, too.

This novel shows us the cruelty and crime of London. Oliver Twist, the hero, is a poor orphan. He lived in a life filled with taunts. Nobody loved him. With visions of his future, he decided to go to London. He thought a new life was coming, but he was wrong, a group of thieves were waiting for him.

The author created a group of bad men.

Fagin, an old man, with a horribly ugly face and red hair, was the head of those thieves. He tried to make Oliver be a criminal.

Bill Sikes was a cruel and evil man in the group. He had a bad

Monks, Oliver’s brother, did bad things to hurt Oliver. He wanted to get the legacies left by his father alone. He paid Fagin to trap Oliver into a life of crime. In fact, they were all afraid of being put into prison and being hanged. They can’t live happily.

Nancy, a poor girl, loved a bad man. She had to help Bill Sikes perpetrate, because she loved him. She had to be loyal to the criminal group, because she loved him. Actually, she was kind. She helped Oliver at the risk of her life. If she hadn’t fell in love with Sikes, she would have a happy ending.

The author showed these ugly things to us, he described an ugly world. But there are more kind people in the novel.

Mr. Brownlow, an old friend of Oliver’s father, took good care of Oliver.

Mrs. Maylie, Harry Maylie’s mother, saved Oliver of his life.

Miss Rose is the aunt of Oliver, in fact.

They all protect Oliver from hurt.

Oliver was unlucky to meet so many evil people, but he was luckier to get help from so many kind people.

In the end of the novel, all the evil people were punished. Oliver got what he should get. Rose married Harry Maylie and they lived happily. All the kind people have a happy ending.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I think this is what the author wants to tell.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ugly things in the world, we must believe that righteousness can always beat evil.

We must store kindness even though we are in ugly situation. One is poor if he doesn’t have kindness. One is rich if he has kindness. So please store your kindness in your mind.

What’s more, the novel also tells us to be brave. Oliver was brave enough to overcome all the problems he had met. No matter how difficult the problem is, we can’t give up, we must try our best to solve it.

From Oliver Twist , I have learnt a lot .It’s really a good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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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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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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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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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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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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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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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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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是我发出的声音,而这声音是因为我又得到了一本新书。是什么书呢,接下来我就一一告诉你们。

这本书的名字叫《老人与海》,这是一个关于坚持不懈的故事。一个老人能坚持84天在海上航行,他不但没有退缩,而且还勇往直前,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以下面的故事来慢慢告诉你吧。

首先,这个老人是个非洲人,他身边无人陪伴,只有一个孩子在他身边陪伴。然后有一天,老人突然想去海里捕鱼,孩子也想去,可老人在一天晚上就出发了,于是老人那一系列捕鱼活动就开始了。

老人先到海上,在鱼钩上放上鱼儿,又把钩子放到海里,过了一会儿,钓鱼线动了一下,老人赶紧把鱼竿收起来,一条大清花鱼就现身了,突然天空出现一声鸟叫,老人便知道是军舰鸟,由此就可以判断出,小飞鱼就在附近。到了下午,老人的鱼竿忽然动了起来,老人赶紧把鱼竿收了起来,可是因为这条鱼太大,太重了,老人根本收不起来。就这样,老人跟那条大鱼挣扎在海面上,而老人此刻已经非常疲惫。可是因为不肯放过这么一条大鱼,于是老人准备先睡觉等有了力量再把鱼拉起来,而老人在梦境里梦到了他最喜欢的动物——非洲狮子。突然老人的手背拉了一下,差点掉到海里去,原来是那条大鱼把他拉了一下。

可是老人估计那条鱼只要再转三圈就会浮出水面。果然,那条鱼转了三圈,可能累了,于是就浮出水面。老人拿了个鱼叉,猛然的叉下去,那条鱼终于死了,可老人觉得他根本不能把这个庞然大物放在船上带回去。于是心生一计,把鱼绑在了船的左边,借助水面的浮力,使鱼可以浮出来,这样老人就把鱼带回去了。老人得船刚划行了一会,就有一条灰鲭鲨来吃老人捕捉的那条鱼,老人拿起鱼叉用尽全力刺下去,鲨鱼被刺死了,但老人的鱼叉也被那条鲨鱼带走了。老人就把小刀用绳子绑在浆上,老人刚刚制作好新武器,又有两条铲鼻鲨来吃老人的鱼,老人也用同样地办法把鲨鱼杀死了。但是鲨鱼们好像闻到了老人的那条鱼的血衅味陆陆续续的来了,有蓝鲨、大白鲨等鲨鱼赶过来,可老人敢于尝试,最终鲨鱼死地死逃得逃,老人的鱼也被鲨鱼吃个精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坚持到底,不能知难而退,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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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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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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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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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带我去购书中心,我挑了曹文轩爷爷写的《草房子》。这本书像充满魔力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时发生的故事。它写了小学的老师,有蒋一轮、温幼菊,还有桑桑的爸爸桑乔;还写了很多他的小学同学,有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农村孩子善良、温柔、可爱、活泼,我被他们的故事感动了,同时也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一是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强。杜小康家里出了事,一下由富人变成穷人,他没有放弃读书的想法,而是去借钱摆地摊,赚了钱也是为了重新去上学;还有细马,他的家被大水冲坏了,爸爸死了,妈妈疯了,但是他把妈妈找了回来,还发誓要给妈妈造一座大房子。

二是要学会战胜自卑。陆鹤因为秃顶经常被同学笑话,但在学校文艺表演时,他努力把每件事情做好,最后同学们都夸奖了他。其实,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都会自卑,但是用行动来改变自己的看法,让自己变得有信心,才是最重要的。

三是在朋友有困难时要关心他们。有几个坏孩子常常欺负纸月,桑桑勇敢地站了出来,制止他们的行为;还有在杜小康最困难的时候,桑桑也一直在鼓励他。

四是在遇到大事情时不要慌张。桑桑生了重病,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他没有绝望,而是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些好事。他为了实现诺言,带着重病,带妹妹去城里玩,为的是让妹妹高兴,他还艰难地背着妹妹登上了城楼。正是因为他心态非常好,桑桑的病最后神奇地被医好了!

这本书十分精彩,还有很多很多的道理,帮助我去思考问题,让我心灵快快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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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北京折叠》读后感

全文共 1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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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折叠》 中构建了一个不同空间、不同阶层的北京。

由于人口太多,等级分化,北京分为三个空间。第一空间,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清晨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翻转后,大地的另一面是第二第三空间。第二空间有两千五百万人口,生存时间是清晨六点到晚上十点。第三空间有五千万人,生存时间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6点。48小时为一个周期,除非特殊许可,不可以跨越空间,逮到会被殴打,拘留,重罚。

毕竟是短篇小说,总共也就2.5万字的样子。可是越短,往往要越凝练。全文自然没有废话,一开始,说清时间“清晨4:50”主人公老刀在步行街出现,着急找一个人。因为,他要从第三空间偷偷去第一空间给人送信,找偷偷去过的人,问个路。要求送信的是第二空间的研究生,去第一空间实习,遇见了一个美人。

因为20万的好处,老刀不听劝阻,下决心铤而走险。作为50岁的老光棍,唯一的念想,就是收养的女儿能够有机会去上幼儿园。他每天辛苦工作,忍着饿不吃早饭,这样省下来的钱也就够两个月幼儿园费用。

结果不说了,有兴趣自己看,只说一下感想:

到了第一空间,老刀才发现,日出是那么的美。自己的生活里,看到的太阳一直是黄色, 第二空间看到太阳是黄色,而那一天,他才见到了很少见到的,蓝天白云,就把50岁的老刀看的入了神——这就是天堂。

当然,他去过第二空间,宽阔的街道,更多的车辆,空间转换时的优雅……尽管做了思想准备,朋友也提醒了:去了,回来只会觉得自己活得很操蛋。可是第一空间的各种景象依旧让老刀目瞪口呆。

自己从小就生活在满地的垃圾,拥堵的小巷,衣着褴褛的人们,斤斤计较,说话大声嚷嚷的居民,自己住的胶囊处所……用速度换生命,拼命干活挣一点存活的钱。仅仅是活着,没有质量可言。不过,不去和别人世界对比,一辈子也就窝窝囊囊这么过来了——这就是地狱。

第一空间的人再不济,也总是能够留下来,找个事情做。出生决定了很多事情,可以不用太辛苦,可以获得优异的生活条件,可以享受24小时的美好生活,呼吸更好的空气。

第一空间的人数正好占了总人口25%,符合二八理论,这个世界总是20%的人占据着80%的资源。

当然,想要改变,也不是绝对不可能。需要送信的研究生去过第一空间实习,也许会有机会留在那里。

老葛一眼就看出老刀从第三空间来,因为裤子的牌子只有那里有卖,而自己小时候经常穿。对,他也来自底层,靠着上军校,努力学习,研究,升值,专业……最后虽然留下做了蓝领的活,但是能够混迹于第一空间的,都是牛人。

这世界是不公平的,不论哪个时代。我们说,时间最公平,给了我们每天24小时。看看,好好珍惜吧,小说里,大家的时间居然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相同的,是烦恼。

这点倒是很公平,第一空间里,收信美女不开心,她不爱老头,哦,不,那是她老公,年龄差有点大,爱上研究生,又不会有未来,还抱着一丝幻想,希望老刀不要说出实情。

姑娘的老公有烦恼,自己太太那么年轻,不看紧点,麻烦不断,所以盯上老刀了。

就连负责启动城市转换的白发老者,依旧有满肚子心思:大到机器智能与人工就业之间的平衡,小到,发言稿来不及,需要延迟城市转换。

虽然很多人网评在责怪作者,说视野频发,想象力混乱,中间介绍缺少逻辑性,对于贫富两个阶层态度暧昧……可是,你能,你就写啊!国际性的奖,别人都是瞎颁的吗?作为短篇小说,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也许,这不是科幻,未来的城市人口太多,真的会这么折叠。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暗示着现实社会的阶层状况。每个国家,都有着天堂富人区,以及地域穷人区。

也许,这不是科幻,只是特殊翻译的神学作品。那只能生活在黑暗里的肮脏的第三空间,不就是佛教里的地狱吗?地基就更厚重的高高在上的第一空间,就是天堂,只不过,住了六根并未清静的人。

也许,你看了,会有不同的注解,谁知道呢?

折叠的是北京,扭曲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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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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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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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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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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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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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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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曹文轩小说《红瓦黑瓦》读后感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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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瓦黑瓦读后感

读书是我最感兴趣的事,一有时间就读书。我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情有独钟,他的小说写得十分朴实,我看了之后,回味无穷。暑假,我读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感触特别深刻,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公林冰的初高中生活,描写了他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令他难忘的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林冰与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艾雯之间发生事。林冰刚上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就被艾雯老师评为全班最差,令他很不福气,把作文本给撕的粉碎。艾雯老师却丝毫没有生气,她耐心地指出他作文中的不足:语言太过花哨,缺少纯朴和真实。老师并给了他两大箱子的书,让他大量增加阅读。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自从升到五级以来,我的作文一直就得到好评的次数不多,缺点不正和林冰的缺点一样吗?我常常把作文写得太过虚幻,没有扣人心弦的场景。亲人之间的关心、师生之间的情谊、同学之间爱护、朋友之间的相助、困难中的坚持……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都是我写作中所缺少的情感。看看曹文轩的小说里,故事讲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比如,去同学家做客,或是一次劳动。但写的却都那么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我不禁暗暗赞叹曹文轩的文笔之好:把一件小事写好,才是真正的功夫!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总有一天,我也要像曹文轩一样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

【篇二】《红瓦黑瓦》读后感

手捧“曹文轩”叔叔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让我受益匪浅。

《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

林冰,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再铺完床之后,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它们分别是:马水清、谢百三、和刘汉林,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在逛街之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后来,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刚过了一天,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被马水清知道后,他重复着一句话:“乔桉想当班长!”。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而像看着一颗野心。在选举前夕,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他十岁时,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没有任何虚假,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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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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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掀起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表现了一种面对死亡过程的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很艰难,延续生命就得艰难的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最近的一则新闻消息,10月31日一架从埃及飞往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俄罗斯航班坠毁,机上共217名乘客和7名机组,除俄罗斯游客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一名白俄罗斯公民。飞机起航约23分钟,失去联系,最后发现坠毁于埃及西奈半岛,机上224人,没有生还迹象。遇难者中有17名儿童,最小的还不满1岁。在这些失事人员中大部分都是整个家族出境旅游,遇难者遗体陆续运抵开罗。对于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众说纷纭,埃及总理称机上无异常现象,坠机或因技术故障,具体的情况还需进一步的调查。最新消息一架俄罗斯货运机又坠毁了,自马航失事以来,飞机出现意外的频率很高,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多少灾难,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也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没有理由不再珍惜已经拥有的时间,也没有理由再抱怨现实的残酷。

每天清晨醒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街道人来人往,你会感觉到:活着真好!在你人生不如意的时候,想想那些还未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人,你就会觉得活着真好!因为你比他们幸运,还有时间和家人相聚在一起,还有时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自我价值,为这个世界奉献一份微薄之力。等自己老了,走不到了,回想自己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也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感到后悔,有梦想就去追吧,万一实现了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活着的意义在于责任,出于一份对父母及家庭的责任。我记得初中时老师给我们讲了一段刻苦铭心的寄语:人为什么要有肩旁,就是因为你生下来就要承担责任,责任伴随着你的一生。是啊,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每件事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顿时觉得那些因为事事不如意而选择逃避,轻生的人,或许他们是真的没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但我觉得无论你对生命的感慨是什么,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不如意,你没有理由去选择轻生,因为你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及你爱的人,不管是什么时候,想想那些比你还要悲惨的人,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离去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痛苦及多大的伤害,别因为自己承担不了责任,而拖累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多替别人考虑。

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并且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同的,各具特色。不要埋怨生活的快节奏,也不要因为昨天的逝去而苦恼,把握好今天,规划好明天,活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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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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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阅读体验,相信所有读完《活着》的读者还都能记得这本书带来的心理恐惧经历。

余华冷静地叙述着生活的残酷,他就像一个理智的外科医生用手术刀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温情脉脉的仁义假象中解构出来。每一次看到富贵可能会往美好方向发展的时候,作者紧接着都会无情地把这些幻想一一击破,甚至可以说是用更加残忍的方式将富贵推到了更加悲惨的境地。

阅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被强烈的情感冲击着,迫不及待地将整本书读完,阖上书本,胸口似乎被几大团棉花堵着,悲恸到了极致,只能无言。很难想象在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那些事情的情况下,我这个八零后竟然会被感染到了如此境地。看完了这本书,难以名状的复杂情绪挥之不去,是悲哀,是压抑,是无奈,又或者是其他,无话可说,言语在此苍白无力。

人是会思考的芦苇,生命如此脆弱,可是又如此顽强,就像富贵在经历了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亡后还能和老牛在阳光下回忆。或许这样的苟延残喘已经不是悲剧所能形容,可是痛苦到了极致就带来了麻木,之后人反而得到超脱。

对于富贵而言,他不会考虑“人活着为了什么,人为什么活着”这样追问生命终极意义的大问题,活着就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活着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余华似乎要告诉我们: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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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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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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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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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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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活着》读后感作文1500字

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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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生活的每一天

——记读《活着》有感

一口气在网上看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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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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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闲暇的时光,手捧一本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拥有一段快乐的旅程。在家里,我和妈妈都是“书虫”,常常都是各拿一本书,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默默看着。最近我看了一些探险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值得多次翻阅。第一次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从内容上来说悬念迭起,趣味盎然。但是当你读第二遍时,你会在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景观描写中,感受到作者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仿佛自己正在与一位智者对话,让我在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也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并引发我的思考。

书中,巴黎自然史博物馆客座教授——阿罗纳克斯教授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热爱科学考察事业,在做海底探索之旅的时候经历了种种危险,却仍不肯放弃。最后,他将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他那种不轻言放弃,为梦想奋斗终生的精神无疑是一种正能量。

我在妈妈手机微信朋友圈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现如今人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原因,或者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追求梦想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一点挫折,你不能因为这点挫折而放弃。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挫折的勇气。

比如我,我在生活中也并没有这么勇敢。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想:“不就是学自行车吗?还用爸爸教?”我一脚蹬上自行车,可是自行车一点也不听我的话,东摇西晃的,我的身子也随着它的摇摆扭成了麻花,一下子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我呲牙咧嘴。接下来几次都是这样,摔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唉!骑车看着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后来爸爸开始教我,他扶着我,我就感到不太害怕了。在爸爸的帮助下,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有一点点会骑了。后来,爸爸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骑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爸爸居然没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到一秒钟就摔了下来。几次失败的经历把我彻底击垮,我正要放弃,抬头看到不远处比我还小的孩子骑自行车那飒爽自在的样子,我又立马清醒过来,那么小的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不知道要摔多少次呢,阿罗纳克斯教授的累累经验,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失败呢!我立马爬起来继续学骑,很快就加入到了自由骑行的行列中,并在反复的跌倒中学会了更多的花式骑行技能。蒲松龄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大概说的正是这个理。

“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的人,欣赏到了奇幻的海底世界,还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登顶成功的山峰,看到旖旎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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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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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续续用了4个晚上看完这本书,雨儿写作业的时候我安静地看,雨儿睡了我舒坦地看。这是一本故事情节比较简单的小说,15岁的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途上遭遇车祸,在她灵魂出窍的那一刻时间静止了,她走入另外一个世界,遇到她灵魂的摆渡人(类似中国的黑白无常)崔斯坦,在摆渡人引领她到另一个世界的途中(类似到奈何桥的那段路),两个看似年龄相仿的人之间产生了爱情。迪伦到了她的世界后发现深深地爱崔斯坦,于是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又返回到来时的荒原去寻找崔斯坦,然后,然后如何自己去看吧。

看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有三个:

第一,十五岁的爱情

这个坚强、勇敢,又有些另类的女孩只有15岁,爱情降临在她身上,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内心的感受,她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的什么,她是一个有思想独立的女孩儿。在中国,这种情况叫早恋,要被学校和家长严令制止的。早恋犹如洪水猛兽,防火防盗防早恋是普遍中高学生家长的心态。这代家长大部分是70后,他们并不是不开明,他们大都也认同孩子在这个时期对异性产生好感是正常现象,他们也理解那种懵懵懂懂、美妙的感觉,但是谁又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尝试而不加以阻拦呢?如果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像迪伦这样有主见、有思想,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那我们还担心什么呢?怎样在适当的时候给孩子灌输正确的爱情观是关键。比如孩子第一次跟你探讨班里的八卦新闻时,你不要谈虎色变,轻描淡写地嘻哈过去,之后告诉她什么样的男孩子是好的,什么的品质是坏的。再比如孩子第一次带着羞涩告诉你她喜欢的男生时,你也不要大惊失色,不如跟她一起讨论讨论喜欢这个男生什么,谈谈如何把自己变成更优秀的人,让喜欢的男生也喜欢自己。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和爱,细心关注、正确引导,我们也可以相信十五岁爱情来的时候他们可以应付得来。

我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如果我有迪伦一半的坚定、执着和内省,我想我的人生就不会有遗憾了!

第二, 规则是用来打破的

如果迪伦不去尝试着打破规则,她就回不到荒原,找不到日夜思念的崔斯坦。如果崔斯坦不突破长此以来既定的或者是自己给自己订的规则,他也不可能跟着迪伦回到现实的世界。永远都不要停止探索和尝试的机会,特别是当你的内心有种强烈的声音在告诉你必须去努力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抛弃所有的顾虑,就当是最后一搏,鼓足所有的勇气推开阻挡在前面的门,或许不用你竭尽全力,只需轻轻一推就进入了另一个自己想要的世界。不肯尝试,一开始你就输了,别等什么都错过,到头来留给自己的只有懊悔。

第三,人是否有灵魂,谁是你灵魂的摆渡?

我相信人是有灵魂的,灵魂附着在肉体上才能称之为人。灵魂或许真的是克莱儿笔下的荒原上的另一个迪伦,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大概是在2005年的夏天,老骆刚从国外回来,我俩在能人居吃火锅,当时我背后有个空调直吹着我的后背,前面又是滚烫的火锅,烤的我特别难受,我站起来打算出去透透气,刚走出4、5步就晕过去了。当时就像电视换频道一样,立刻切入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场景,一个10岁左右的漂亮男孩儿拉着我的手,跟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正当我要跟他走的时候,我听见老骆近似声嘶力竭地叫我: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之前的画面也随之消失了。人的灵魂或许真的是在另一个世界的另外的一个自己,所以人死了之后只是生着的人痛苦,而自己没心没肺地又开始了另一段旅程。不管在哪一段旅程中真的会有这样的摆渡人引领我们吗?引领我们的究竟是谁?其实谁都不是,是自己强大的潜意识,是不被自己察觉的内心。可是忙碌、焦虑、欲望等等常常蒙蔽了自己的内心,让我们没有时间停下来反思反思我到底在想什么,我到底要怎样的生活?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听内心都跟我谈了些什么?人生很短,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去做灵魂想让你做的事情。

《摆渡人》虽没有宣传的那么好,更称不上是一本史诗般的故事,但能引发思考并感悟出些道理就不失为一本好的小说。

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和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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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余华《活着》有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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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风吹过,泪花零落,仕望东去,流淌着美丽的传说,按捺不住的心情只为读懂余华笔下血肉丰盈的富贵,车轮碾过小巷的石子路,哒哒的马蹄声踏破了黎明的沉寂!

富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少爷,因为年轻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埋葬了自己和家人余生的幸福,他终于在潦倒中觉悟,也许并不算迟,可哪知厄运的脚步从未走开,富贵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他却只能默默地活着,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一曲长歌,道出了多少哀怨?一阵燕鸣,啼尽了几许呢喃?一生活着,看透了些许桑田?

平静而近乎冷酷的笔尖,勾勒出命运的俘虏;艰难而近乎残忍的人生,钉上青春的枷锁。让倦怠了世俗的眼睛在字里行间静静地休憩。

夕阳下的两个“富贵”漫步在自己的土地上,死亡的震撼与活着的琐碎,可怕的是在活着湮灭。富贵学会了忍受,去忍受出于对生命存在而产生的敬畏,去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

活着,一种心态,一种姿势,抑或一份责任,涤尽多少悲苦。不要惊叹时间都去哪儿了?更不必说时间不经意在指间溜走,应该是你把时间活生生地丢弃!

饱满的麦穗低着谦逊的头颅,不时地在风中摇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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