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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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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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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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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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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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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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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穗的确人如其名,她像雪一样美丽,却见不得阳光和热度。她又不似雪那般纯洁,她的精神或许随着她的肉体在小时候就已经扭曲,或者她本身就是扭曲的,只是一只披着美丽皮毛的狼。

整部小说一层层为大家抽丝剥茧,吊足观众胃口的同时不忘了放出一些线索,读完的一刹那,仿佛在钝刀起舞,既不能痛快去死,也不能舒适安稳。

每个人对雪穗都有不同,有些人,觉得她是恶魔,有人觉得她是天使,有人认为她和亮司的爱情感动,但我读雪穗的故事却不禁脊背发凉。很多时候,人们就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如同一成一样,即便知道了她的本性不善,还是会不自觉的被她的妖媚吸引。看过《白行》之后,再看人们对亮司和雪穗的态度我不禁发现,还是有很多人对这两人非常同情,而在我看来,这两人的本性无疑是卑劣的。如老警官总是提到的那个比喻一样:枪虾和虾虎鱼,自然界中很自然的共生关系,反映到人身上却让我看到了卑劣的动物性,为了利己之事不惜伤害她人。我心中的雪穗是邪恶的,母亲死亡,她功不可没,或许从很多年前她就不停的在策划,不然她不会提前找好下家,等着收养她的下家,等到时机成熟,再安排司亮目睹他父亲的苟且,恐怕在这之前,雪穗已经开始勾引司亮;面对母亲,或许也是她日日诱导,在某天诱骗母亲喝下能使人安眠的药物,后又特意延迟回家的时间,拿走母亲的一百万,自导自演出一出好戏;其实这两件事,只是她的反抗而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原谅。

原著故事的叙述中,雪穗与亮司基本没有什么接触,别说只字片语,就连面对面的对视都没有。在目睹亮司的死之后,雪穗的冰冷更让我厌恶。我很难想象在作者文字没有覆盖的这一部分,雪穗没有真正的爱情,如同她利用过的所有人一样,亮司或者所有人对于她的爱慕只不过是个工具。

真正的厌恶是因为自己曾经受过的性侵犯,雪穗认识到这对于女人是抽魂摄魄的痛苦。于是她不止一次的让挡在她面前的人尝尝这种滋味。

在中学里和自己不对盘的同学,她安排的一出好戏,在事后对她假装关爱有加,使她归顺;

高中时入舞蹈社,看到自己的跟班因为光芒耀过自己,并且拥有她的目标人物成一的爱,使得她又恶毒,不仅安排人上演裸身的戏码,又趁机复制银行卡,偷取社团的财务嫁祸给成一的前女友,她的目的,不就是看上了成一是名门望族,家族显赫,有钱有权有品位,才一次次对他身边的人下手,幸好成一不是肤浅的人,提早嗅到危险的气味,她的计策,一次次都是围绕成一进行;

后来嫁给成一的好友高宫,恐怕心里是不平衡的吧,假装怀孕让善良的高宫提前娶了她,明明是她眼巴巴想嫁入豪门,却还装作高冷的名门闺秀的样子,在婚后,又一次次以堕胎为借口,对高宫冷淡,同时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厌恶,明明是她忍不住想出轨,想离开,却还导演了丈夫的重逢,在所有人面前装出苦大仇深的模样,踩贱所有人来维护自己的形象,这种女人有多恶毒;

养育自己十几年的养母,给了她良好的教育和高档的环境,只因为她开店在即,没有时间照顾养母,便又一次对养母下毒手,雪穗是一匹养不熟的狼,不管别人如何对她,一旦有何妨碍,她一定会反咬一口;

勾引成一的兄长,我想也是因为想要接近成一吧,在养母尸骨未寒的头七,设计与成一独处,身着华美的丧服,借机勾引,因为成一不上当,最后又嫁给他的哥哥;在婚后因为继女对自己颇有微词,又让人强奸了她,故技重施使得继女对自己归顺;在继女的卧室,雪穗的做法更让我厌恶了;

身边人所有的不幸都是雪穗一手造成,这种恶毒隐藏在这美女的双眸背后,更是让人无法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更显示出她的心理扭曲

身为小学生犯下罪恶,利用了人们的盲点,这是他们第一次利用外表掩盖内心。“有一株芽当时就应该摘掉,因为没有摘掉,芽一天天成长茁壮,长大了还开了花,恶之花。”亮司最后自杀身亡,这也弥补不了任何一点他所犯下的罪过。而小说最后没有说明雪穗的下场,可以预知的是她将继续她畸形的人生。

“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她一次头也没有回。”

她本可以不再行走在白夜,可她不肯放过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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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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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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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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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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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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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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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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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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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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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全书阅读之后,为了更好的写出来,但是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电视剧《福贵》,电影《活着》的一些片段,和几篇读后感,全书虽然在平静的叙述,但是全文给人的感觉就是悲剧,从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他的.父亲,到他为了请医生而进城却被当壮丁抓走,因为贫穷把女儿送人,后来的儿子因献血被而死亡及后来凤霞、家珍、二喜、苦根每个亲人的离去等,仅剩下福贵和老牛孤独的生活,活着的意义也是仅为活着。

但是换一种想法,福贵败光了家产,也没有了龙二的结局,抓去当壮丁,后来回到了家珍身边,又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虽为贫穷,但有家珍的陪伴和温馨的家庭,不也是幸福的吗?活着,幸与不幸,又是如何定义呢?

由于个人的生活经历有限,《活着》给我的启示是,无论外界生活如何,都应该乐观、积极去面对。上帝在关了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为你打开了一扇窗。面对不喜欢的外界环境,要做到既来之,而安之。从容面对,总会得到收获的,面对喜欢的外界环境,要保持谦卑之前,不要过于骄傲,我总是认为好运和坏运是1:1的,如何过于骄傲,会造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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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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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人只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你有多少千山万水,多少金银财宝,人死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活着》中最让我心疼不已的就属凤霞了!打小就又聋又哑,家里又穷,就算是给她找了一个好人家,她的命最后还是在死神的手里徘徊。凤霞是生孩子难产而被死神给看中的,生小孩原本就是女人的鬼门关,再加上她又瘦又小,肯定逃不过这一劫了!而且是一个恶魔般的天气——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傍晚,狂燥的雪风呜呜乱叫,让地面上的雪花翩翩起舞,周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二喜背着凤霞去往医院,接着凤霞被推进了产房,二喜与福贵(她爸)焦急而兴奋地在外面等待。可是10分钟、30分钟、120分钟,凤霞还迟迟没出来,就连比凤霞晚进去的都出来了,他们这才发现事情大了。这时医生突然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他们一愣后伤心地说:“大的!我要大的!”接着几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说:“是儿子,大的也没事!”他们松了口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凤霞就没气了。

故事到这儿,我轻轻叹了口气:唉!活着最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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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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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情节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玩乐,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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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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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有幸第二次拜读了《西游记》。读后让我爱不释手,连连赞叹。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文中曲折的故事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在我看来,最喜欢它具有以下几点鲜明的特色:

一、向往自由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人们内心潜在的,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时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二、出神入化的故事情节小说中处处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对真理执著的向往。现实生活当中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吴承恩的笔下却发生了,而且合情合理,每一次唐僧遇难都会在孙悟空等神仙的保护下逢凶化吉,让人不得不感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运而生了。它具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有位学者曾经说过:“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可见《西游记》的问世,在我国的神话创作是一个奇迹,对世人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三、凸现英雄本色《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总之,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一个大英雄,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对唐僧忠肝义胆,对猴子猴孙有情有意,不怕与一切艰难险阻作斗争。正因为这种大无畏的叛逆的精神,才使他最终保佑师傅唐僧取得真经,自己也修成正果,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只要我们能坚持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尽力去做了,就是一种成功啊!

读罢《西游记》,回味良久,发现此书竟然给我带来源自内心的激励和无穷的力量。不愧被誉为四大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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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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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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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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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每个长大的孩子心里,大概都是明媚、干净、透着傻气的吧。

前些年,随着小时代的大火,小四似乎在脑残粉和口水骂中也越来越成功了,我怀着对他最简单的喜爱尝试看了小时代,但也只好将这本书和电影归到最无营养作品中去,我心中的小四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

夏至未至》这本书算上这次大概看了至少三遍了,每次看完都惊叹于淡的如水一样的故事情节竟然可以如此细腻、流畅,就如夏天还没到来前的温热,缓缓拂过心头,留下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生活的角落被想起。这本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书中的一切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中找到影子,而整本书的节奏就如我们那些年在初中高中度过的时光,漫长而肆意。

书中的男孩是沉默细腻的小司,是开朗真诚的之昂,都是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肩线笔挺的少年。立夏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少年,绿灯亮起,阵风吹过,在香樟扑簌簌的颤动中踩着单车离开。这样的画面,美好的让人落泪。

也许多年后,小司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已经有无数的女孩和我一样喜欢他,但小司永远是我心中的祭司,那个只属于我的祭司。我不在乎他现在的光鲜,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安静拿着画笔,描绘出一片安宁世界的祭司。

突然明白了初中时为什么全班半数的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那个放学的午后,校门口的梧桐树下,你就坐在那里等着妈妈,做着作业。阳光下的你白的刺眼,瘦削的身骨在衬衣下有好看的轮廓,还有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娟秀的字迹。这样的你就是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天使。毕业后渐渐没有了联系,如今的你已经长成成熟的大人模样,下巴上也有微微的胡渣,说话也带着流里流气。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我心中的你只存在于那三年的初中时光,那些年轻的可以任意挥霍的时光。其实也许都无关乎爱情,只关乎青春。

立夏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司,尽管结婚生子过着最普通的日子,但那样为一个人奋不顾身的爱恋不会再有了。那样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恋,也许只会属于青春的年纪,因为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失去,还不懂得害怕,更不会自我保护。那样的爱恋,一生也就只会有一次吧。所以我总是怕失去身边的你,怕因为一些不可抗拒无法捉摸的原因而失去你,因为我知道让我这样爱着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一次。曾经那样的痛彻心扉,也许以后都不会轻易在心中泛起涟漪了。所以相见太早,相遇太晚都是错,一定要在还可以热烈地爱的年纪抓住幸福。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

长大就注定是一个越来越孤单的过程,曾经手拉手去厕所的闺蜜,如今一年也不会见几面,大家天各一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过我的那些美好,才有了今天的我,尽管这一切已经与你们无关。

夏至未至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怀念逝去的青春,我死死守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我紧紧握着这本书一遍一遍阅读。如今郭敬明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导演,但再也没有什么作品能达到曾经的高度了,甚至被商业化的体无完肤。这本书大概最不适合影视化吧,我也最不愿意看到它拍成电影,因为那样一定会失去它最本质的精髓,一定是浮夸而聒噪的。我唏嘘小四带给我的感动大概只能停留在夏至未至了,就如同唏嘘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功利、世俗和无趣。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么,就如同那个毫无征兆、急急忙忙扑向死亡的夏天。曾经的美好,只能用来怀念、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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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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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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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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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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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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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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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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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无缘无故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

其实,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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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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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在书架中看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寒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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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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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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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读后感

全文共 4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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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这一神品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品质最高度的概括。下面是语文迷整理的关于小说的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红岩》是一部4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1961年12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第一次出版。这部小说是在真人真事基础上加工创作的。小说的两位作者都亲自经历过狱中的斗争生活。40年代末期,中国革命已进入转折时期,胜利即将来临,但重庆却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国民党特务大肆搜捕中共地下党员,疯狂破坏地下党组织和工人运动,企图逆历史潮流行事。在渣滓洞的“中美合作所”,在白公馆集中营,被捕的共产党员和其它革命者,忍受着惨绝人寰的肉体折磨,同敌人展开了英勇的斗争。虽然他们绝大部分都牺牲了,但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与生命,凝聚起了一座光芒四射的丰碑——红岩精神。《红岩》这部小说生活的真实原型,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一系列光芒四射的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用一个个真实、生动、感人的故事,展示了革命先辈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以及他们高尚的品德和情操。《红岩》在写作艺术上,善于运用典型情节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将压抑沉闷的狱中生活写得迭宕起伏,扣人心弦。深刻的思想内容和成功的艺术表现,使《红岩》成为当代文学中反映我党地下斗争的壮丽史诗。是一部革命现实主义的文学力作。

《红岩》这本书读了有几次了。我第一次读这本书记得是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初夏,文革开始了。在周围一片停课闹革命的喧嚣声中,我静心在家找书读,在几乎所有书本都被打成大毒草的当时,为了找到被父母封存的这本书,我光脚攀爬上了阁楼,不小心踩断了瓷制衣挂钩,付出了脚后跟被划出小嘴巴一样大口子的代价。草草地自我包扎一下就如饥似渴地一下子通读了一遍,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反复通读了其中的重点章节。江姐、许云峰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面前。《红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共产主义,认识了什么人称得上共产党员,什么叫理想、信念。如果说我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共产党员,《红岩》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启蒙教材。最近,特别是在十一长假里,有闲静下心来又重读《红岩》这本书,获得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收获。想拿出来,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和分享:

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江姐被捕后,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他们把粗长的竹签钉入了江姐的指甲缝间,那严刑逼供的情景,时时展现在我的脑海中:“……‘十指连心,考虑一下吧!说不说?’没有回答。铁锤高高举起。墙壁上映出沉重的黑色阴影。‘钉!’人们仿佛看见绳子紧紧绑着她的双手,一根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水飞溅……”,敌人对江姐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这样的严刑逼供,没有让她屈服,却更坚定了她对革命的信念。在就义前,她从容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无比高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也是她留给我们的绝句。

许云峰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形象。他沉着机智、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震撼: 1949年11月26日下午,解放的隆隆炮声由远至近了,解放军先头部队的两个营已经到达重庆近郊南温泉,距离歌乐山只有几十公里。阳光即将照进白公馆集中营。

此时,特务头子徐鹏飞出现在关押许云峰的地窖门口, 阴暗潮湿的地窖深处,堆着一堆霉烂的稻草,一个半倚半坐的衰弱的人,正侧身靠着墙角一动也不动。 徐鹏飞上前两步,不慌不忙地拿下手巾,用十分平和的声音招呼道:

“我特地来告诉许先生一件好消息。”

徐鹏飞笑了笑:“事实完全如许先生过去预料的那样发展。国民党已经逃不脱毁灭的命运。但是”,徐鹏飞用十分平和的声音,又缓缓说道:“还有一点小消息,我也不想隐瞒。”徐鹏飞再次露出奸笑,端详着许云峰满怀信心的脸。“你们的胜利就在眼前,可是看不见自己的胜利,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我不知道此时此地,许先生到了末日,是什么心情?”

许云峰挺身坐直了身子,沉重的脚镣碰在岩石上,铛啷地响了。看惯黑暗的目光,在昏黄电灯下看清了徐鹏飞恶毒的笑脸。久不说话的嘴巴无动于衷地笑了笑。“这点,我完全可以奉告。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受尽旧社会的折磨、迫害,终于选择了革命的道路,变成使反动派害怕的人,回忆走过的道路,我感到自豪。我已看见了无产阶级在中国的胜利,我感到满足。风卷残云般的革命浪潮,证明我个人的理想和全国人民的要求完全相同,我感到无穷的力量。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这就是我此时此地的心情。”

许云峰不屑再讲下去。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同志们,听吧! 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军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 我们死而无愧!” 在这样的呐喊中,300多位烈士倒在国民党政权在溃败前夕实行疯狂的大屠杀中,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了伟大的红岩精神。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1996年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什么是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主要有两点:1、红岩精神是中华民族昂奋达观、坚忍不拔、弃旧图新、勇于奉献精神的升华。2、红岩精神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伟大民族气节的集中体现,是对人生最大的理性认识。在渣滓洞、白公馆监狱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伟大斗争精神和高尚的气节,是红岩精神中最珍贵最主要的内容。烈火中永生是红岩精神最突出的本质,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丰富的生命意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生动教材。

在我们大力发展经济,向高度物质文明社会迈进的今天,如何弘扬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有以下五条:

一、弘扬红岩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抗战时期的国统区,政治环境十分险恶,但无论条件多么艰险,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都矢志不渝地坚持共产主义的崇高信念,无所畏惧地为远大理想而英勇斗争。英烈们面对金钱地位的引诱不动心,面对严酷的刑罚不屈服,面对死亡做到了脸不变色心不跳。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一种对共产主义无比坚定的信仰——人活着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今天,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在建设凉城和谐社区进程中,无论是发展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同样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与党在革命时期培育形成的其它革命精神一样,红岩精神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的鲜活展现,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用马列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共产党人的崇高政治追求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融合的结晶,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是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弘扬红岩精神,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做一名深受社区居民群众欢迎的党员干部。

三、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节操。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敌人的监牢里,在恐怖的环境中,忍受着酷刑折磨,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操守,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表现出了对党忠贞不二的情操,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节操,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自省、自警、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生活方式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红岩精神的实质是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精神风范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一样,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不竭力量源泉。白公馆的墙上镌刻着解放前夕狱中共产党员向党组织的最后寄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严格进行整党整风等。可见革命先烈在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党的作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遵从先烈的嘱托,切实加强执政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应该自觉遵循胡锦涛同志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既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又要注重成效,狠抓落实,进一步确保政令畅通;既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既要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又要洁身自好,谨言慎行,进一步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性。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知荣明辱,文明礼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说文明话,绝不能庸俗无畏、霸气十足,真正树立起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的好转。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

五、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永葆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必须由全党同志共同保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红岩精神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品质的集中体现,又是共产党人崇高人格的具体体现。从个人的人生意义上讲,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终身追求和奋斗目标,从而超越了自我,在实践党的宗旨中实现了人生价值;从党的先进性建设角度讲,又为我们后来者高扬起了一面精神的旗帜,那就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烈士们学习,在工作中,鼓足干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不辜负先烈们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付出的一切。像他们那样做共产党人!做他们那样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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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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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我以为是余华自己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入主题,讲述活着的义意。心里怀疑这本书的可看性。带着复杂的心情,我随着余华走入这本书。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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