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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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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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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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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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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接近尾声,夜已经很深了,结局就在最后一页,我却并不好奇。因为, 对于迪伦和崔斯坦而言, 不论这场成长的私奔成功与否,都是值得的。

虽然是本奇幻小说,但读着总能让人想起发生在近前的一些小事,总也忍不住泪珠滚落。

*恶魔

迪伦往返荒原两次,无数次与恶魔交手,神奇的作者用不同的笔触描绘出形形色色的恶魔形象,每一次席卷而来的都凶恶有加,但各有不同,仅仅是这些文字的精心处理也能让读者津津有味。

“我死了吗?”迪伦问道。很平静。

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世界总是一片冷漠,同学排挤,家庭破碎,孤单又弱小,没有那么多的兴趣和留恋才会真的能够平静下来吧!但是奔向新世界一样要跋山涉水、战天斗地。从尖利呼啸、嗜血的恶魔掌中逃生,以坚强的意志力和信仰才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期待的人出现。其实,死过去也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世界里没有几个兴风作浪的妖孽?

另有一说,恶魔再强大,强不过心魔。荒原上的路途正是我们内心灵魂的影射,天气的变化,也是我们心情的反照。心宽自然天地宽,修行是生生死死都存在的课题。

*留恋

《我不是天使》故事中,美丽的女子虽有亲人却把遗产赠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听来不可思议,其实是亲人都不需要她的赠予。死后尚如此寂寞,活着时是多冷清啊!

我们能够和父母热火朝天地吵架拌嘴,和伴侣大动干戈维系婚姻,和朋友因为联络多少而烦忧·····每天不知所终地在矛盾中穿行,被各种关系牵绊负累的时候,又是多少人羡慕的热气腾腾的生活呢。

那些因为委屈留下的眼泪,因为气恼而揉成一团的眉毛,因为嘲笑而抽动的内心,因为紧张而痉挛的小腿,都是行将就木时无比留恋的点滴。

因为留恋能生发出许多勇敢,但也许是怯懦。

于是迪伦在回到极乐世界之后能够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穿越满是荆棘和恶魔的荒原寻找崔斯坦。然而崔斯坦却因为不愿失去而驻足不前。

怯懦也好勇敢也罢,只有在乎了,觉得重要时才会去权衡。

*值得

我不会失去她!我不会失去她!

她是个值得保护、值得关怀的灵魂。他愿意为这个灵魂献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的确吓人。但是待在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呢?她还是像面对荒原之前那样形单影只、落落寡欢。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

生活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也有太多不知由谁制定的规则必须遵守。久而久之,我们就害怕逃脱,害怕因为一时的坚持和冲动而毁去平平庸庸波澜不惊的生活。但是,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其实就是拴在老虎脖子上一根脆弱的锁链。果敢地冲破了,就获得了自由。

平淡生活是令人向往,但是我们千辛万苦过桥喝汤挤破头为人,不就是来寻找不一样、体现各自价值的么?

所以,为各自的一个信仰,做出选择。前进或是等待。

相信,有一天会在遥望的路口看到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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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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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章里的他们乘热气球,要逃离南方军队,回到自己的国家。于是他们偷偷组成了一个团队,然后也偷偷乘上南方军队制造的热气球,但是他们很不幸,在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他们的热气球给弄破了,然后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热气球上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扔了,因为这样,热气球才上升了两千英里,但是因为还是在下降,所以他们不得不做了一个既大胆又勇敢的决定,全队人抓住网索,把吊篮给扔下去,然后着路在下面那个荒岛上,之后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在读过《神秘岛》之后,我决定要像他们那样在那样高的空中,勇敢地去任何决定,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勇于去尝试,要迎难而上,迎刃而解。

以前的我,一碰到难题都是知难而退。有一次跑步,我听说要跑四百米,吓的腿都发软了,可是我想到在《神秘岛》里的人们,是怎样克服困难的,之后我就学他们一样,坚持跑完了这个四百米。还有一次,我在上海的游乐园准备玩过山车,我的心情和书中的主角全然不同,她的心情是兴奋,迫不及待地想长一双翅膀飞到过山车上去。然而,我的心情是被吓得魂飞魄散,恨不得把过山车和轨道全折了。但是,最后我像《神秘岛》的人们一样鼓励自己,勇敢地乘坐了极地过山车。《神秘岛》让我变得更勇往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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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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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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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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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人只要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无论你有多少千山万水,多少金银财宝,人死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活着》中最让我心疼不已的就属凤霞了!打小就又聋又哑,家里又穷,就算是给她找了一个好人家,她的命最后还是在死神的手里徘徊。凤霞是生孩子难产而被死神给看中的,生小孩原本就是女人的鬼门关,再加上她又瘦又小,肯定逃不过这一劫了!而且是一个恶魔般的天气——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傍晚,狂燥的雪风呜呜乱叫,让地面上的雪花翩翩起舞,周围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二喜背着凤霞去往医院,接着凤霞被推进了产房,二喜与福贵(她爸)焦急而兴奋地在外面等待。可是10分钟、30分钟、120分钟,凤霞还迟迟没出来,就连比凤霞晚进去的都出来了,他们这才发现事情大了。这时医生突然出来问:“保大还是保小?”他们一愣后伤心地说:“大的!我要大的!”接着几分钟后,医生又出来说:“是儿子,大的也没事!”他们松了口气。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凤霞就没气了。

故事到这儿,我轻轻叹了口气:唉!活着最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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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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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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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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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读后感《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是叫人尊敬的。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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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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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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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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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了原著小说,书中其实是明里暗里设了这么几对矛盾对手来展开的。

一个是侯亮平和同校同系学长祁同伟之间的暗战。祁同伟是一个贫苦出身的官员,为了升官发财,热衷权钱交易,翻云覆雨,心狠手辣,是这部小说中最强的反派,他代表着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官员,搞特殊化、小圈子、利益链等,他视人民为对立面。

一个是沙瑞金和高育良之间的空降干部与本土政治势力的角逐。高育良是典型的学院派干部吗,理论知识丰富,引经据典,擅长诡辩,是那种笑面虎和深藏不露的政客,他可能不屑金钱和美色,却重派系,搞平衡,旁敲侧击,滴水不漏的打击政治对手。唯上不唯实。他的腐败是那种“雅腐”,是善于玩弄权术的大老虎,他视人民为理论武器。

还有一个是陈岩石和赵立春之间的老革命和大老虎之间的对立。陈老是革命理想主义者,为了党和人民,可牺牲,同样,也可以和贪官作斗争,他可以说是一种化身,痛心疾首腐败给党和国家、人民带来的危害,又亲力亲为的坚持反腐,天不怕地不怕,正是这样的人,带给人民一种期望和希望。而赵立春,便是那种被权力腐化的最严重的干部,他的作风让整个汉东省的政治生态腐烂不已,官商勾结、派系对立、懒政成风。他视人民为上升的阶梯。

在这三组较量之外,更是描画了一种另类的干部:京州市市委书记李达康,这种强势干部政绩斐然、能力突出,是不可多得实干型干部,同时又是反腐意识薄弱的干部,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组织建设,以致于让身边的下属成为腐败的常客和懒政的温床。

可谓是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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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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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的诠释。

《水浒传》是一本好书,它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它深刻地反映出哪里有欺压哪里就会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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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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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别人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朋友对我说这样的书的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我想可能这样的书一般都是为了骗取不太理智的读者的眼泪而使得他们浪费本身的感情和金钱的,所以,我也就一直没有心情看这本书,直到前天本身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想,我到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本身,想本身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本身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本身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本身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本身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本身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实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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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读后感精选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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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现代的一个巨著,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作品,言语简约而不简单,会对我们人生有所启迪。

本文主要讲的是作者在乡间收集民歌的那些日子中的一个下午,一个名为福贵的老人,想作者讲述了他积极以赌博败家,后又当兵,在五六十年代历经坎坷,最终家中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文中应该说充满着眼泪,包括家人的死,老友相见,女儿出嫁,儿女逐渐长大……有欣慰的泪,痛苦的泪,激动的泪……

而泪的背后,则是老人承受的痛苦,但这并没有使他绝望,他准备向他爸爸说的那样,“先养鸡,鸡大了变成鹅,鹅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成牛”,好好拼搏一番,但一个个挫折和接踵而至,他还是没有绝望,可以说是千钧一发,但发未断。

说到这里,也许会向我们抛来一个问题,人为什么活着,活着干什么?其实,作者在言语之间已暗暗想我们表露——活着是为了活着。

就算福贵经历了种种坎坷,但他骨子里还是露出高兴,因为他还活着。而因赌博赢其家产的龙二,及那个他曾经的战友,后来风光一时的县长春生,最后一个因为是地主被毙,一个被——派当成“走资派”严刑拷打之下自杀了。所以人活着不是为了争什么,而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而这我便联想到一些古人,像陶渊明,卡不管广场人心险恶,尔虞我诈,最终归隐田园,为活着而活着。

寇准,在老百姓眼中视为大清官,但因官场腐败,皇上昏庸,辞官回家,为活着而活着。

其实佛家中人均乃看破红尘,削发为僧的人。其中大多与福贵一样,家人相继死去,自己郁郁不得志,但不同的是福贵仍以笑容面对生活。

而佛家正是让那些备份的人去掉欲望,以“恕”带天下苍生,这样非但不哭,而且笑对人生,功德圆满,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一书让我领略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绝望的不可能,顽强的奋斗精神,以及人为活着而活着,不应为其他!其它全是空虚,是“苦”。用作者与华的话说:“一校的方式苦,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让我们开启生活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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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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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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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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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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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活着》六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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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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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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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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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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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将要开始那时,妈妈说:“小雨,你快五年级了,是个大孩子了。我要向你推荐一部好书——《平凡世界》,这部书妈妈大学时就读过。今年暑假我们一起来读这本好书。”说完,妈妈拿出一套三本的书,书页有点发黄,但却平平整整。看来,妈妈很爱惜这套书。

我洗干净双手,轻轻翻开书,第一章中雨雪天气里孙少平的这顿午餐深深震撼了我——“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的菜汤四处飞溅。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这是一种作为00后的我们所不熟悉的生活,但却引起我的思索:我们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次午餐过后,餐厅里随处可见同学们吃剩的白米饭、蔬菜,墙上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同学们却熟视无睹。孙少平却因为不能吃上白面馍,每天只能最后一个去取黑面馍,他为自己是一个“非洲人”而自卑。这时,我真想把孙少平带到我们的食堂来,美美地吃上一顿白米饭。

作家路遥用他淳朴的文字吸引着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凝聚着作家心血的巨著。孙少平这个人物走出了书本,在我的脑海里鲜活了起来,他从黄土高原的贫困家庭一路走来:从学生时代的“黑非洲”,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到大亚湾的煤矿工人,他始终热爱读书,知识给了他自信,给了他与逆境斗争的力量;他始终热爱劳动,并以出色的劳动赢得了别人的尊重,撑起了贫困的家庭。

妈妈也重温了这部书,看完后,她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我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努力奋斗。在梦想的指引下,苦难应该使我们变得更伟大。”听了妈妈的话,我若有所悟:是啊,我们心中的梦想,只有用奋斗才能鼓起前进的风帆。

感谢《平凡的世界》,为我的人生词典增加了两个词:梦想,奋斗。为梦想奋斗,让梦想的幼苗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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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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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到《草房子》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很厚,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字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连点儿拼音插画都没有,我当时就放下了这本书,老师让写读后感,我也只是上网上随随便便搜了一篇,连看都没看这本书,就翻来翻去看到好看的图画看了几眼。

后来有一年夏天,我上五年级,婵儿在树上哇哇的叫着,我觉得很烦。于是我翻了翻书柜,发现原来还有一本书没有读,便打开了这本《草房子》,读进去的时候我就入迷啦!这本书虽然第一眼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很枯燥,但是你读进去的时候很有趣,很有趣。

桑桑一家住在油麻地,油麻地是一片充满了趣事的地方。桑桑在这个年纪也有他喜欢的人,俺这个人呐,是一位长得眉清目秀的人,他俩也经常因为这个被误会,但是桑桑的喜欢并不是那种喜欢。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孩子,因此他很苦恼,他爸带他吃尽了偏方,可还是不见效果,同学们对他的嘲笑给他带来的异样眼光,让他非常难受,他常常疏远同学们,但是在话剧上,他可帮上了大忙呢,同学们要演的那个话剧有一个角色就是光秃,然而很多同学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头发剃光,秃鹤在同学们的劝说下演的这部戏,反响很好,夺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很高兴,秃鹤却哭了。还有一个孩子的家里很有钱,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家的钱,全没了,店铺也倒啦!他实属心难受,有些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但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所以他又开始过着穷孩子们的`生活,在这种种种穷生活的磨难中,让一个原本的富家少爷真正的长大啦!在最后桑桑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油麻地,他养了鸽子,一直在为他送行,

《草房子》是值得每个孩子都读一读的书,这本书里有很多鲜活的人物,有很多隐藏的道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品味,现在想起来,我还是想去读一读,重温一下,同学们放下手机吧!保护眼睛,一起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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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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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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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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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我读了《斑羚飞渡》这篇小说,它主要讲的是狩猎队把一群斑羚赶上了伤心崖,准备活捉它们。虽然它们有跳远冠军之称,但是,面对着它们面前6米宽的山涧,却是无能为力。在面临着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它们居然想到了猎人们意想不到的举动!牺牲一命来换取一命的方法,来延续下一代的生命——飞渡!

为了换得下一代的永生,斑羚们在山涧上空划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那是一座座用老斑羚的肉体和死亡筑成的桥墩。这是何等神圣的精神力量啊!连猎人 们也不觉放下了猎枪。令我最震撼的,还是那只镰刀头羊。它担任着一位领导者的身份,冷静镇定地指挥着斑羚群我敬佩这些勇敢的斑羚,特别是镰刀头羊,他没有 做人类的奴隶。“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它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也维护了种族的尊严。而有的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他们毅 然选择了,在敌人的统治下苟延残喘。读了《斑羚飞渡》让我知道了镰刀头羊的勇敢和为了拯救下一代的斑羚们,牺牲自己保护后代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

我要呼吁人们:“动物与我们一样,是自然界的生灵,我们人类不应该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掠杀动物。我们要建一个万物平等的和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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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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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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