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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男生贾里》(推荐20篇)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男生贾里》,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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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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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看标题时内心本以为是只写出鲁迅对他父亲的悔恨,可鲁迅写的“病”不只是对于他的父亲更是对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迷信。

文中最后的‘他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写出鲁迅为下文的懊悔埋下了更深的伏笔,但若少年时的鲁迅没有叫唤他的父亲,让他的父亲拥有片刻的宁静的话也会改变鲁迅的一生。

再来看看“名医”陈莲河,他只用抓住人们心中的一丝希望和人们心中的不死渴念,便会开始无限的利用。一开始他是以一个出诊的方式来无限的诈取金钱,再一来不知不沉中又将误命的事倒扣在少年时的鲁迅的头上,又唤来了一个衍太太来误导少年时的鲁迅。这一来误会了全部。

用我的语言来说就是:陈莲河只用抓信人们的心里和思维就可以干出一场“完美的‘犯罪’”。

鲁迅知所以要写出《父亲的病》是为让人走出迷信,不再让陷入‘犯罪’了让人们清醒,让社会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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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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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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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笔记幼儿园教师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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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拨开教育的责任》中《标准不能只有一个》这篇文章,文中说到每一个儿童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会呈现不一样的特征,他们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而正是因为不同的个性,才成就了这个世界的五彩缤纷。

这就是说每个孩子都有其特殊性,我们要从孩子的本身出发,以理解的心态去诠释孩子的一言一行。

晓频是一个轻度弱智的孩子。她刚到幼儿园时什么都不会,也听不懂老师说的话,什么都要老师帮忙,平时总是会大喊大叫摔东西,有时也会打人,还经常乱跑。

由于她经常这样无理取闹搞破坏,我也渐渐的习以为常,慢慢的把她忽视了。记得有一次开展打击乐的活动,我给每个孩子发了乐器,惟独没有发给她。当我在上面讲要求时,晓频突然在下面大喊大叫起来,显得十分烦躁。我怕影响其他孩子正常上课,于是我便把她送到了办公室里,请搭班老师看着。

在那之后,这样的情况还是时常会出现。就在我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时,搭班老师的一句“现在的晓频和刚来的时候的她比起来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让我突然醒悟了。从这时起,我便重新开始关注起徐晓频来。对她的生活、学习更加的关注,试着去了解她的性格。我发现,原来她发脾气不乖时都是有原因的。乱倒积木是因为有人去抢她的积木或不准她玩积木,上课时大喊大叫是因为她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学习。慢慢的,我开始越来越了解她,也能理解她了。

从那以后,我发现了她越来越多的可爱之处,她总是希望和别人抱抱,有时也会来亲亲我,我也经常亲切的称呼她为“频频”。我也发现其实她并不比其他孩子笨,她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每次我上音乐课她都学得特别认真,也能比较好的演唱部分歌曲。当我放音乐时,她总会随着音乐的节奏舞动,特别可爱。每次上打击乐的课时,我也都让她一起参加,她总是特别高兴。一开始她不懂,总是乱打,渐渐的也有了点进步。频频还认识很多字,其实她是个挺聪明的孩子。现在我跟她讲话或对她提一些要求,她都能听得懂,照着做。频频的进步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庆幸我们没有放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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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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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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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笔记《男生贾里》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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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用真诚赤热的心去对待他人,那么,我们的世界将更加美好!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力作—— 《男生贾里》,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路读下去,只觉得妙趣横生,字里行间隐藏着真挚的情感,细腻的文笔刻画着一颗敏感可贵的童心,秦文君笔下的男生贾里聪颖机智、热情狭义,经常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男生贾里这本小说书像串糖葫芦一样,将一个个真实可信的小故事展现在我眼前。

书本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低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过年时,贾里的校友林萍患了心脏病,住院了。过年前一个多月,贾里的爸爸也住进了医院,听医生说,是爸爸没日没夜地赶稿子,不知怎么的,突然昏倒在地,检查下来,是什么急性肌炎。好巧,林苹就和贾里的爸爸住同一个病区。每天,贾里看着林萍的婶婶叔叔都来看她,他们坐在林萍旁边,相互聊几句,然后拿出包水果就走了,一切对林萍都是冷冷的,他们走后,什么温暖也没留下。

转眼间就到了过年,贾里的爸爸出院了,林萍的话让大家神色黯然,心里无时无刻地牵挂着她,爸爸再三恳求医生让林萍出院,可医生不答应。终于有一天,爸爸又去恳求医生,爸爸的行为感动了医生,答应让林萍出。,贾里和他的家人沸腾起来,贾里兴奋得手舞足蹈,非常热烈地欢迎林萍,林萍快乐地在贾里家度过了一个温暖的除夕,也将这份温暖传达给了远在国外的亲人,从那一天起,林萍幸福地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慢慢的,我从书页中抬起头,心中的激情仍在荡漾,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亲情呢?那是他觉得自己很满足,不需要别人的帮助,或者缺乏将爱心给予给别人的热情,等到失去了才感到后悔。贾里和他的家人都拥有一颗温暖的心灵,他们找回了林萍失去的温暖、快乐,同时也让这份快乐滋润自己,那么,我们心灵的花园就永远也不会荒芜。让我们帮助身边所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成为他们心中的航海灯,永远给他们带来光明!如果我们用真诚赤热的心去对待他人,那么,我们的世界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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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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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不读这类的作品,我通常喜欢把文字分类。简单的、沉重的、激励的、消沉的……这本书是被我化为沉重的一类,我不大触摸这一类,情绪难以平静。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友人推荐我看这本书。不明白什么原因一向拖到这天。当翻开这本书,读过第一章,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了。伏案苦读了三天,这天早上最后泪眼婆娑的结束了这部作品。但是一向到下午我仍回旋在故事当中,感受着一个个主人公的生与死,爱与恨。

回族女作家霍达用玉和月两条鲜明的主线,以独特的结构阐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60年代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以及在不同的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杯具。当看到书的题目时,我认定这是个杯具,葬礼,从字面意思看,肯定有主人公死了。看完才明白,书中的葬礼不仅仅仅是生命的结束,还埋葬了汉人与回回之间不同宗教信仰下的感情。感情在那个年代,穿但是伦理、世俗和信仰的鸿沟,杯具一个接一个的产生。无论你爱的多么执着,那么激烈。我不禁为美丽而聪颖的新月和才华横溢的楚老师惋惜,也为玉儿和韩子奇感到悲哀。

作者的笔法也令人佩服,该书以玉和月为主线,自然也少不了对他们的描述。玉给人以纯洁、灵气的感觉,月给人以恬静、幽美,但是玉是易碎的,月是悠远的。故成就了如此让人回味、清美忧伤的作品。

记得上学的时候写读后感通常是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拿出来评论一大段。我不明白真正的读后感是不是该那样,那时是为了完成任务凑齐字数。如今不会去在意那些,真正对穆斯林的葬礼有兴趣的人会亲自去领会其中的意境的。何须咀嚼别人品尝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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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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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品,这篇长篇小说是语言艺术的巨大成就,同时给后人予以警示。

本文写了中国旧社会对人的影响,描写了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力车夫堕落为一个行尸走肉的末路鬼的过程。老舍生动形象地把祥子的堕落的过程以精致的手笔描绘了出来,用这平易、自然、纯净的文笔令人对旧社会的“吃人”现象感到毛骨悚然。

我所惊讶的是为什么一个旧社会对人的影响竟是如此巨大?当我再回头观望全文,我才发现是周围的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先是军阀抢走了他经多年积蓄买的车;祥子又积蓄多年准备再买车,可孙侦探却夺走了他的钱,虽然这时的祥子已经丧失了许多信心,但他仁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后来,他娶了虎妞并借了她的钱买了新车,可命运又一次让他失望了——虎妞死了,祥子不得不又卖了车为她安葬;之后小福子的死又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就这样,祥子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里渐渐堕落,他在这样的环境里渐渐“明白”:人仅仅踏踏实实地生活是不够的,只有那些狡猾贪婪的人可以在这个社会立足。于是祥子慢慢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个社会的末路鬼。

本文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人物的细致且精湛的描写。老舍笔下的主人公祥子在文章的开头是一个朴实善良,坚忍不屈的一个人力车夫,他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但在旧社会腐败的环境下,最终开始使他渐渐地变得软弱,变得像那些“普通人”一样吃喝嫖赌。当我们看完全文再回头看看,不经惊讶人的堕落竟是如此迅速,旧社会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虽然大部分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但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当他们看到那些享受着他们所渴望的生活的人的经历时,他们便渐渐变得邪恶了。但在这样一个旧社会里,人必定会被吞没在里面,它的腐败使人们渐渐失去人性,个个只为自己着想,在这样一个失去正义感的社会终究会被淘汰。

这就是旧社会的可怕。它就像是一个病毒,人们虽然憎恨它,但它永远存在并且会永远地吞没所有人,而我们则应该将自己最真诚的一面展现出来,同时给予他人以忠告,才能使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人虽然是善良的,但也是邪恶的。不过人们向往美好的时候往往可以获得更美好的未来。

希望旧社会可怕的魔魇不再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让这世界多一份关心,少一点邪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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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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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皇帝新装》,它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个皇帝个性爱穿新衣,两个骗子说他们能织出神奇的衣服,能看出谁聪明,谁愚蠢。皇帝赏了他们很多金银财宝让他们为自我织新衣服。于是,两个骗子就空着手,装模作样地织起来。直到游行那天,皇帝腆着大肚子,穿着根本就不存在的新衣神气活现地在街上走着,每一个人都称赞他,没有人敢说他光着身子,只有个小孩儿说了实话:“皇帝没有穿衣服!”皇帝这才明白受了骗。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很好笑,因为皇帝没穿衣服就上街。我还觉得皇帝和那些大臣们其实才是真正愚蠢的人。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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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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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童话故事《丑小鸭》对我很笔记悟。

丑小鸭出生的时候有很多哥哥姐姐欺负它,因为她长的很丑,它自己也很自卑。结果有一天它在河边发现:白白的羽毛,优美的身姿。它不敢相信这水中美丽里的天鹅正是自己的倒影。这只丑小鸭可高兴啦!从此他就自信的昂起了头。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了白天鹅!

我想当你还不是很优秀的时候,要对自己说:我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应该会很棒!虽然我现在落在了别人后面,但那是暂时的,我会不断努力的。而且我会长大,我会发生变化,即使现在不是很出色,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做得更好!我也要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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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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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十分钟爱的一本书,虽然书中面写的年代已经远去,可能我永远也无法想象那个年代的事,但是这本书却给了我很多的感触。《家》也是巴金杰出的作品之一,以五四户外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好处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个性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但是正因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正因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正因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性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但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因此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前爱过的女生,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但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好处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因此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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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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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我的感受很多。这本书讲了一个人意外得到了一百万英镑,然后从一个乞丐到每个人都尊重他的传奇经历。

这本书的作者很幽默,那个乞丐得到了一百万英镑,原因是两个人打赌,看那个人成为富翁之后,一个月的时间,不花一分钱能不能生存下来。结果,那个人从以前人见人烦到现在人人都想巴结他。他去那个饭店吃饭,还没等掏钱,那个老板恨不得把这个饭店送给他,去买衣服,因为找不开钱,老板送了他很多衣服,他去的那个饭店,一夜之间火了。

那个人一个月之内,竟然和皇家贵族平起平坐,甚至许多伯爵也很尊重他。结果,一个月之后,那个人没花一分钱就过的好好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有多少人世故圆滑,如果不是,那为什么那个人以前受人之气而现在却受人尊重,所以,我希望世界上不要再有这种人了,世界上毕竟有正义感的人还是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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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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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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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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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皇帝新装》,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实在太愚蠢了,

有一个很爱美的国王,他总爱穿漂亮又新潮的衣服。有一天,国王发现没有新衣服穿了,他就下令立刻找人给他做件更新的衣服。这时正好有两个骗子想赚钱,俩个骗子就去对国王说:“陛下,我们会织一种神奇的布,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非常好看,不过,用这种布做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不称职的和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国王听了之后想:这种布还可以用它来知道我大臣们是否愚蠢。就让他们快快地做出这件衣服。读到这儿,我真替国王着急,他怎么能相信骗子的话呢?任何事情是不能脱离实际的。过了一段时间,国王派他最聪明最诚实的老部下去看看。老部下看了以后也对国王撒了谎。他又派另一位大臣去看,大臣也对国王撒了谎。这俩位大臣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不称职,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给国王说谎话。国王决定亲自去看看,国王也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但他却显得非常满意。在生活中,我也经常看到这种情况,有些人为了能赚到钱,用骗、抢等等行为,达到对金钱的虚荣心。

第二天早上,国王穿着这件所为的漂亮“衣服”参加游行大典。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人说不漂亮。虽然有一个小孩说了实话,但国王为了不让别人说他是一个愚蠢的国王,只能装着很骄傲的样子继续向前走。大家都听过《狼来了》这个故事吧,小主人公骗了农民,最终,自己把自己害了,所以说我们大家做人做事一定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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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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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我看到文中的老人85天没捕到一条鱼,大家都嘲笑他,而他却一点儿也不气馁,还是每天继续捕鱼。

他终于在86天捕到一条巨大无比的大马林鱼,大约有1500磅重,突然他碰到了一群鲨鱼,老人与鲨鱼展开搏斗,他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不服输的精神,把它们一一打败。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他不气馁、不服输的精神,顽强的意志,我可以把这些优点一一中在我的学习上,这样我的学习成绩才会提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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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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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读《红楼梦》,不免想起沈从文那一句“美,不免让人心痛。”感伤于红楼痴情儿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而此中的几回笑,也成了记忆中难以抹去的永恒。

最曲意逢迎的笑

“哎呀!我来迟了,未曾远迎!”瞧这口气,好大的架子。这贾府之中,还有何人敢如此放肆?一句“丹唇未启笑先问”,活脱脱一个“凤辣子”的形象跃然纸上。好一个凤姐,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笑得极有“魅力”,这曲意逢迎的笑让老祖宗与黛玉相拥而泣。凤姐又在一旁以笑止泪,这戏演足了。难怪贾府那么多男人都万不及一个凤姐。她与贾府中各层大小人物交往,威喜兼施,以笑办事,手段却又泼辣干练,游刃有余。评之“最曲意逢迎的笑

最豪爽的笑

君不见“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这史湘云揾酒割鹿肉,边吃边笑,甚是豪爽。屋外白雪纷飞,红梅争艳,多美丽鲜艳的景致!这湘云也实为女中豪杰,进屋后,红棉袄一脱,着一身红衫裙,端起酒来一饮而下,一边割着鹿肉,一边笑着与宝玉划拳,黛玉在一旁嗔其没一点淑女样子,湘云却大笑回驳“你懂什么?也难怪,你身子虚,吃不了鹿肉,像我这样大腕喝酒,大块吃肉才尽兴!”好個湘云,行动处事毫无淑女,步步小心之态,而是豪迈大气,如大丈夫般,天真可爱,这笑极具感染力,评之“最豪爽的笑

最难释怀的笑此书中最让我难以忘却的,不是黛玉的哭,而是她凄美的笑,她在临死前焚稿断痴情的最无奈,最心疼的笑,笑中带泪,那是最后的挣扎吗?是回光返照?黛玉如痴傻般呓语“宝玉你好······”说罢,口吐鲜血,呆呆笑着,泪尽而亡,这笑中隐含了多少的痛!黛玉的笑,让我为之泣泪,也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说的“悲剧是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的。”《红楼梦》从开篇至结尾,字字血泪,胜过杜鹃啼血,鲛人泣珠,实乃彻头彻尾大悲之剧!多少烟花坠落无痕!红楼儿女正如这灿烂烟火,了无痕迹。从这永恒不朽的笑中悟出人生之悲,感谢《红楼梦》,让我悟出悲痛而更加珍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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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5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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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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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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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有一朵茶花。它未享受过阳光的沐浴,未享受过清风的抚摸,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比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不过任何旺盛的生命都有终结、堕落的时刻。

她就是这朵茶花,一朵生活在阴暗世界和金钱世界的茶花,一朵没有由真爱浇灌的茶花,又是一朵红颜薄命的茶花,因为最终,她患上了不治之症,带着她那花容月貌而死去。生前的她,无时无刻不过着放荡的生活。她,玛格丽特,一个在烟花柳巷的风尘女子,一个最终身染重病可怜的女子,一个过惯了穷奢极侈生活的女子,不过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她内心的空缺,她,是可怜的。但是,玛格丽特也有可敬之处,我敬佩她的不是她的家财万贯,而是她的乐观。她每天带着淡淡的微笑,不管天气怎样阴暗,不管心情怎样沮丧,她总会从阴影中走出,并在第二天的早晨,那一丝微笑又如月亮一般挂在她那小巧玲珑的鹅蛋脸上。她生前虽极其奢华,家产有百万,但她死前也最终明白了这个最简单,但很多人却极难理解的道理:金钱只是一种物质,而不能成为精神的寄托。

她的遭遇,她的凋谢,让我嘘唏,并深表同情。这是个悲惨的结局,不过我认为最惨的不是女主人公的死,而是那个社会,一张张丑恶、自私、爱慕虚荣的面孔,说到底,她此生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诺曼底的乡村姑娘,而并不是曾经乘着豪华马车,随便买件昂贵的首饰,就能闹的满城风雨的玛格丽特。“死去元知万事空”,即使你以前的生活比玛格丽特还要富有,但是死后又能带去什么?所以,请保留一颗纯朴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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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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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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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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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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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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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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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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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一个树荫环绕的灌木丛边,你就会听见一阵又一阵的音乐声,这是在欢迎你的到来,在里面,昆虫这是多种多样的,深入它的腹地,你就会看见一个很大很大的树桩子,我坐在它的上面打开了《昆虫记》。

当第一缕阳光穿透那厚实的树荫来到我的面前,它亲切的和我打着招呼,然后就坐在书页上的每一个字聊着天,早上的太阳是充满活力的、温柔的,它没有像中午时的烈日炎炎,但没有像下午时的困倦与炎热。

昆虫记的作者是 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他被誉为“昆虫界的荷马”。他是法国人,他的一生都用在了昆虫研究的这一方面,他把昆虫们生动形象的比喻成各种各样的人。他曾经对其他昆虫学家说:“你们是在碎尸场上工作着的,你们把昆虫变成一种既恶心又可怜的东西,而我却在大自然里在研究,在昆虫活着的时间里观察的。”

在他的笔下,“屎壳螂”是一个勤劳的搬运工,为他们的孩子准备食物,“切叶蜂”是一个无比智慧的建筑学家,他能在叶子上剪下一个和洞口大小差不多的圆形叶片。“螳螂”是一个弱肉强食,但又不缺乏母爱的一种动物。

在法布尔笔下,所有的昆虫都是有身份的,有价值的,在这个小小的灌木丛里,所有的昆虫都是有价值的,绿色的蝈蝈、纺织娘、知了、还有蛐蛐,他们在树上和树下组成一支庞大的乐队。

他们唱出了原生态的乐章,他们的乐曲让我听得如痴如醉,我躺在地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看见了一只蝉,他也看见了我——这个不速之客。

他伸出了吸管在树上戳了一个小细孔,开始享用起那甘甜的汁液,我立即跳了起来,用手把蝉拉了出来,我看见那一个小洞口,洞口向外涌着甜美的汁水。

《昆虫记》是生物界的史诗,同样让- 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也是生物界的荷马。

在昆虫记中我明白了在任何的事物中,只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任何事都会成功的,任何事情都会有成就的。是从昆虫那里学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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