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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孙思邈传断句【实用20篇】

一个人的性格来源于父母,取决于家风。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封家书说家风。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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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书中找亲属800字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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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很多人。虽然他们大多终将会成为过客,但偏有这么一群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他们就是——亲人。

我读过很多。虽然它们大多终会被我忘记,但偏有这么一本书,我至今未忘,它就是——《长袜子皮皮》。

“我的爸爸在南方的一个小岸上当着黑人国王,当他造好一只船时,会回来接我的!我的妈妈是天使,她一直在天上望着我呢!”

这句话对我的触动很大。

皮皮的父母是一个肥胖的船长,在一次出海时,船被巨浪打翻了,当船员们都脱离了危险时,皮皮的爸爸却已经消失了。而皮皮的妈妈,也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是,单纯而善良的皮皮始终相信,她妈妈在天上一直保护着她。

我们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他们在远方忙于工作,总是没能和我们待在一起。我们对此常常抱怨,也许还有一丝的不满。可皮皮从来没有担心过这些问题,或许,她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吧。

她一个人住在小屋里,一个人吃着三人份的蛋糕,一个人坐在自己的马旁边,品着茶,还时不时望着身旁箱的金币,哼着歌,一个幽静的下午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是属于皮皮的生活。

而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书桌上放着电脑,茶杯里装着气泡水,身旁的布娃娃整齐地排列着,彩灯一闪一闪地变闪着颜色。我嘴里含着酸酸甜甜的糖,手机里放着音乐,窗外放着烟花。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是晴天。没有作业的烦恼,没有考场上的紧迫感,把所有的事都抛在脑后,每周一次的“周末放松”使我变成了“皮皮·韦”。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充满了对生活的希望。至少,我每年都会有一段时间和我的父母在一起,这也是值得欣慰的。

皮皮真像我的亲人一样,她让我懂得“此时无声胜有声”;忧郁时,她教会我“做好自己就行了,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思念时,她还教会我要转移注意力;困惑、悲伤时,她甚至会告诉我解决的方法。

从长袜子皮皮身上,我看到了自己,也学到了坚强和独立。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和别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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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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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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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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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我宽阔的视野;书,给了我更好的角度;书给我那人生添上一笔绚丽金色。与书为友,让他在你的人生中留下意义不同的一抹色彩!

书是一位好客的朋友。我也不记得几时起,家中那一本本对我来说是庞然大物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便像看天书一般翻阅那“庞然大物”一般的书籍。从我到他家去过之后,我便爱上了这个家族!他们是多么的神奇啊!《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那无比精彩的故事情节与那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在这个家族中流连忘返。我便开始敬佩那故事中每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我这位好客的“朋友”使我一次次来到他家,感受那传奇的故事。

书是一位学富五车的朋友。从我开始关注那些知识,常识时,我这位朋友便毫不保留地全部告诉我!生活的常识使我一次次巧妙运用每一个物品;使我避开一次次的危险。让快乐与健康随我同行。那人生中的知识使我拥有了一个更好的角度观察人生百态;让我面临一次次困境时拥有了不骄不躁的生活态度。

书是位眼界开阔的朋友。从《昆虫记》到《人生百味》,它统统知道。《昆虫记》使我看到一个个与我们眼中不同的昆虫世界;《人生百味》使我明白人生:人生是如此的百味杂陈,繁纷多变。但不管处境如何,人们还是在孜孜不倦地寻觅着、忙碌着。

书是一位饱经沧桑的朋友。从秦皇汉武到八国联军无一他不了解。《中国法制史》让我看到秦代的政治的不公……

轻轻用手抚摸,你可以感到他那历经风霜的肤理;细细用耳倾听,你可以感到他对你诉说的那中华文明……

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感受它的古老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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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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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是意大利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家喻户晓的《爱的教育》。

我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有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能引发千万人的思想。就是这句话,让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的故事里。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新朋友:主人公安利柯,“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乐于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小学生的口吻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见所闻,记录了在学校和家里的故事,把爱和美全部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写日记的方式来写作,但每月都有一篇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通过朴素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爱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这本书让我记住了一句话:世界到处充满爱。如果你想更多的感受爱的故事,就看看这本书吧。我想这本书一定会让你身临其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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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年级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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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经常听爸爸讲他小时候的故事。因为爸爸是在农村出生长大的,所以他小时候经常抓虫子玩,他讲得故事大多是与昆虫有关的。因此,我打小就喜欢昆虫,更喜欢与昆虫有关的籍。

一次,我偶然发现了一本《昆虫记》,我十分喜欢,便买来阅读。有时洗脚、上床时也都拿着这本书,而且一看就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

这是一本极其严谨的科普读物,作者是让-亨利-法布尔。你可能会认为,这本书中的许多词都非常生疏,如“螽斯”、“松异舟蛾”,这些词令人抓耳挠腮,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中不用蝈蝈,松毛虫这些比较平易近人的名字呢?不过我认为昆虫记首先是一部科普作品,它在科学上的价值大于在文学上的价值,不应该为了语言美而牺牲这本书的科学性。况且大家对“螽斯”、“松异舟蛾”这样的名字不熟悉,这正好说明了科普做得还不够好。

本书一共分16个章节,每章都是一篇观察日记。因为法布尔在奥朗日写了八年教材,正好使他的文风逐渐成熟,所以这些章节中有许多句子使我耳目一新,尤为感兴趣。其中几句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如:“它吃得瘫倒在水果旁边,就像一个酣睡的馋小孩,嘴角还沾着面包屑和果酱(这是描写花金龟的)。”还有一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也使我深深着迷:“棕红色天鹅绒外衣,白色的毛皮领带,翅膀中间的大眼睛如同彩色的虹膜,美貌非凡。”这两句话使我深受启发。其中那句描写孔雀天蚕蛾的话,我还将它运用到了我的一篇说明文《蟋蟀的鸣叫》中,这篇文章在班上展读了。

本书不仅让你了解和知道了“圣甲虫”、“多毛长足泥蜂”、“花金龟”、“大萤火虫”等各种各样的昆虫,还能让你学到许多写作方法。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科学巨著,还是一本文学宝典,读了《昆虫记》,对你的写作帮助也应该特别大!

就像博物杂志的网红张辰亮所说的一样“这个中译本首先做到了动植物的中文名正规科学,这才对得起法布尔昆虫学家的身份。其次,语句通顺优美,不辜负昆虫记文学巨著的地位。如果让我选一本好的中文版《昆虫记》,我就推荐这本。”

朋友,如果哪一天你要网购一堆科普读物,你一定要买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能令人身临其境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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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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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没有精彩的动作描写;这本书,没有过于精雕细琢的语言;这本书,也没有阐述一个过于深奥的道理。但这本书,就是与其他书不一样。这,是一篇童话,一篇充满哲理的童话,一篇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让人为之落泪的童话。他就是《小王子》。

一幅蟒蛇吃掉大象的画,大人却认为这是一顶帽子;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大人却认为荒谬无比。大人都是由小孩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不懂得儿童们的心。

一颗叫B—612的小行星上,生活着一位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头发,有着忧郁而明净纯洁的眼神,脸上总带着一抹天真无邪的微笑,这就是小王子的形象。但因为一次误会,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踏上了7星之旅。徒有虚名的国王,只愿听赞叹声的虚荣者,为了忘记喝酒而喝酒的酒鬼,自欺欺人的商人,行为荒谬却又无私奉献的点灯人,不了解自己星球的地理学家,是小王子拜访前六个星球所遇到的人。小王子不理解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思想都太怪异了。

遇到了狐狸以后,小王子才明白那株爱虚荣的玫瑰花的心,才明白了“驯养”的道理: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开心的死去了。他舍弃了躯体,灵魂回到了B—612行星上,与他的玫瑰花永远生活在了一起。

出自于大人之手,却拥有孩子的童心,这就是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的特点。他用孩子的视角,以孩子的口吻,谱写了一部关于爱的纯洁淡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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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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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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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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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陈柏宇

星期日早上,妈妈一大早就煮好了一桌子美味的饭菜。因为爸爸等下就要去远方工作。吃饭的时间到了,爸爸就要拿筷子了,才发现还没见儿子的影子妈妈指着房间说:“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吧!”爸爸轻轻地打开门,发现儿子正在专心致志地趴在地上看,爸爸对儿子说:“儿子、吃饭了哦……”儿子才缓过神来飞快地跑到餐桌上。

爸爸想看一下儿子的书有什么吸引力,让他看得废寝忘食呢?儿子和妈妈在餐台等了又等,见爸爸还没出来吃饭,又叫儿子去房间找爸爸,他轻手轻脚地推开门,看见爸爸和自已刚刚一摸一样地趴在地上看书。儿子急着说:“爸爸,你不是要出差吗?还不赶快出去吃饭,“爸爸一听,像兔子一样奔跑到餐桌上吃饭去了。原来好看的书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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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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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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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50字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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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使人们入迷,我也不例外。关于书,我可有一件趣事要给大家讲一讲。

记得那是四年级的时候,任宗琦看了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他说那本书非常好看,有意思。我想,既然任宗琦说那本书那么好看。不如,我也买一本看看。可是,我的姥姥也没时间给我买呀。后来,在一次比赛中我得了一个奖。我想要不要我趁着这个机会让我姥姥给我买一本《海底两万里》。回到家,我立刻把我得奖的这件事告诉了我的妈妈,我妈妈说你想要什么奖励啊,我说:“我就想要一本书,叫《海底两万里》。”我妈说:“行喽,等会我给你姨说让她给你买本。”我那一天,都期盼着我姨什么时候给我买书。可是,我姨没有给我买书,我想:也许我姨明天才给我买。

放假的第二天下午,我在看电视,突然,我姨说:“嘉兴,咱们买书去吧。”“是不是去买《海底两万里》啊。”我说。我姨说:“嗯。”我一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我心想,终于可以读到书了。到了新华书店,我急切的冲了进去,里头什么书都有。可是我就是找不到那本书,突然,我的眼睛看到了几个大字,是:海底两万里。我急忙给我姨说:“姨,它在这里。”后来,我姨说:“嗯,你还有什么书想买吗。”后来,我挑了一本西游记。后来,我们出了书店,我就急忙撕了包装,看了起来。我刚看了一页《海底两万里》,就迷住了。这时,我姨说:“咱们去天一城逛逛吧。”我说行。后来,我在车上看的入迷了。到了以后,我听到了一声咕噜咕噜的叫声,我还以为是别人。其实,是我自己的发出的声音。我看书看的入迷了,都不吃东西了。后来,我姨怕我丢了,就不叫我看了。后来,我让我姨给我买了一根香肠。我一边走一边想书中的问题,真想知道答案是什么。我就借着我姨看衣服的时候,偷偷的看会。唉,虽然是知道答案了,可是书给没了。我真后悔当时跟住我姨一块来天一城。

这就是我跟书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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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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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你推荐一本好。这本书叫做《小猎狗》,因为这本书有些书店有的,所以值得推荐。

这本书有最基础的知识。里面的好词好句数不胜数,如:雪像茉莉花瓣似的落下来,全村都在雪的怀抱,变成了白亮亮的银世界。这些句子不仅生动还有趣,里面蕴含了丰富的感情,有些则是俏皮,让这些文章变得生动,变得更加吸引人,就让这些场景写得很逼真,让这篇文章更加生动更加有趣。

还有一些是别的书很少有的知识。那就是做人的道理,利用一些有趣的动物来教你做人的道理,让你牢牢记住。如:小猎狗经常被那些猎狗给抛弃,主人给东西的时候,它总是最后一个去吃的,吃的好的就是肉渣,吃不好的就是一些发臭的骨渣,但是它有一天,变成主人的猎狗,是因为它在默默的努力,别的狗睡觉的时候,它在跑步,别的狗刚起床的时候它已经在锻炼了。这句话给我们的道理是,自己自强不息,要比别人付出的多才可以收获更多,一句话,就是付出多收获大。

这里面还有一些欣赏。就是抄一些好词好句,说出这好在哪里,这样就可以增强作文的能力,教你怎么运用。这样就可以让你变成“作文高手”!

还有最特别的地方就是有成长之路。这是干什么呢!是用来教你做人的道理的,人们常说:“学习不健全可以用品德来弥补,而品德难以用学习来弥补。!”

这就是我向你们推荐的理由,怎么样?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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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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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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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心爱的书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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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源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喜欢。想知道为什么吗?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真正接触到了书,便立刻被它吸引了,每每读书,我便沉浸其中。合上书本,我仿佛看到了书中那些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比邻而居。而书中一一呈现在我眼前的是那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那希腊神话中的英雄、神。还有哈姆雷特中的悲喜剧,每一帧,每一划,都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引起了我的兴趣,使我不能自拔。不仅如此,许多科普书我也去读。地球是怎么形成的?黑洞演变的过程是怎样的?太阳系有几大行星?霍金的《时间简史》提出无限的可能,《三体》中将科学和历史交织在一起,让我懂得了宇宙的奥秘。让我对宇宙、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书中教会了我许多,它是我最好的老师,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神奇并且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书本的封皮各式各样,有的书在封皮用黑字清清楚楚的写着标题,吸引你的眼球;有的书配上了插图用来引起读者;还有的书用烫金大字标上了标题,显得十分醒目。它们所共同的是都有那缕缕的书香。虽然这些书的封皮不一样,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智慧和哲学。我非常珍惜我的书籍,隔一段时间就擦一擦,字迹模糊不清,就描一描,损坏了就重新补好。

我爱读书,《史记》让我懂得了古代历史;《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懂得了19世纪最伟大的盲人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成功来自于她的艰辛。我明白了只有多看书才能拥有更多知识,思想才不会落后。

书是我的伙伴,虽然不热情,但是很忠实。和书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书,你让我在知识里遨游;书,你让我懂得了无穷的奥秘;书,你陪我走过了几度春秋;书,你是我的心爱之物;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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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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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同样也带来了一本高尔基的著作——《童年》。

《童年》是一部中篇小说,它与《人家》、《我的大学》构成了作者自传体三部曲。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阿列克赛幼年时,父亲因染上霍乱而去世,跟母亲外婆来了萨拉托夫——外公家,外公家的两个舅舅经常发生争执,以及外公的刻薄、凶狠好、吝啬等等,都让他吃了不少苦头,幸亏,他有着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外婆。

阿列克赛的童年是灰暗的,有一次就因为染了一块布,就差点被打死,而我们现在有吃有穿,生活无忧无虑,”寒门出贵子”,他在经历了这么悲痛的童年后成为了一名作家。看了这本书后,你一定会有这样的自我反思:父母稍微骂了我一下,我就玻璃心满地,父母不带我去玩,不给我买玩具,我非常伤心……我应该长大了,承担起责任,认真学习!此后,你会发现你在一夜间便长大了。如果你也想获得这样的感受,就快与我一起阅读高尔基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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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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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在我襁褓时,她一翻就可以让我“咯咯咯”笑个不停,所以年轻的妈妈在那时就下定论,说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还有,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模糊不清的开始读那些儿童读物,我最早看的书是用铁环串起来的识字卡片呀、数字卡片呀,并用稚性未脱的童音一遍又一遍的读那些字和数字,因此我说出来的话比同龄的小孩清晰很多倍,还得到了同龄人所没有达到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益处。

直到上小学时,我才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一至三年级,我没有固定的读书方向,看书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四、五年级时,也就是现在,才知道怎样读才能读出书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要慢慢的读,细细的品味,然后再做一些读书笔记,这就是正确、好的读书方法,这就是看书的意义。

现在五年级了,我也渐渐品味到了读书的益处,我的作文就是受了书的恩惠,写的越来越好,至于书的好处,三十年都说不完,总之,我对书的评价就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使我们从生命之初的愚昧无知到现在的文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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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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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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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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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读书,使我触摸历史,安顿躁动不安的灵魂。带一本书去旅行,回味无穷。

——题记

翻开那本被鲁迅赞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暗黄的书页里记载着那些风起云涌的时代。那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在我的脑海里复活,他们带领我回到那些惊心动魄的历史。

兵马俑前

秦始皇兵马俑,我曾数次拜会,每一次都令我震撼。今天,我又一次站在气势磅礴的俑坑前,看秦俑战士个个精神抖擞,擐甲挥戈,或站,或跪,神情威严。就是这百万秦军锐士,帮助秦王完成统一大业,“秦王扫六合,虎势何雄哉”展现了大一统王朝的雄壮气派。我想,当年秦始皇也曾站在这里,傲视全军,检阅军队。秦始皇,你在政治狂澜中艰难登基,内用李斯,外用蒙恬,启用贤才,国力雄厚;你架空吕不韦,剿灭嫪毐,铲除旧势力整肃朝纲;你实行郡县制,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国家大治。然而,你的严刑峻法使百姓苦不堪言,你一时昏聩。竟然迷信上长生不死的仙丹,盛年早逝。从此,大秦帝国的命脉被佞臣把持,你怎会想到,你尸骨未寒,只是在朝夕之间,指鹿为马的赵高竟然操纵国事,扰乱朝纲,秦二世昏庸无能。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天下云集响应,大秦帝国的大厦顷刻间土崩瓦解。

但不管怎样,你的丰功伟绩、雄才伟略,令后人敬仰!这些沉默的军队,依然令今人震撼!我默默伫立在秦俑前,历史的诡谲,人世的变幻,英雄的陨落,无不令人感慨唏嘘;我与秦俑默默对视,看尘埃落定的寂静,悟历尽沧桑的淡然!

乌江河畔

徘徊在乌江河畔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读你,我触摸到一个高傲的灵魂。不屈服、不苟活,悠悠乌江水似虞姬沉重的叹息,美人的不离不弃是对真英雄最好赞美!

泗水亭上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江苏泗水县的泗水河,本是一条平常的小河,却因为出了一位汉高祖刘邦而闻名遐迩。刘邦,你从一个普通的亭长开始你人生的仕途,显示了不平凡的政治才能。你宽容大度而勇猛坚强,你依靠斩蛇起义赢得人心,又懂得回报人心,亲近于民。你知人善用,重用张良与萧何,一介武夫樊哙竟成为你的得力助手。你铲除小人曹无伤,一步步创设人和的臻境。你与楚霸王奋勇抗争,屡战屡败,但是你坚韧顽强,终至于带领着正义之师,十面埋伏,取得正果,建立了西汉政权。

我仰望着你高大伟岸的身姿,不觉叹息: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君主,在获得政权后,为了巩固政权,在有意与无奈之间,斩杀了多少功勋卓著的臣子。可怜一代明主,竟然无力保护自己的爱妃,使戚夫人在自己身后沦为人彘。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手捧太史公留给我们的《史记》,有多少英雄纵横纸页篇章,心灵深处又有多少暗香浮动。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带着一本书去旅行,丰盈我们的人生,开创不一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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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本让人入迷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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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妈妈做好了饭菜,爸爸指着空椅子说:“儿子呢?”妈妈说:“在卧室里,我们等一会儿他吧。”

过了几分钟,儿子还没过来,爸爸急了。上楼打开了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在地上看。爸爸说:“儿子,下楼吃饭去。”

儿子走了之后,爸爸心想:儿子看什么书,看得这么着迷?爸爸很好奇,弯腰看了一眼儿子的书。

餐桌上,儿子和妈妈都已坐好,可是爸爸还没有回来。

过了一会,妈妈生气地说:“儿子,饭都凉了,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儿子打开他房间的门,发现爸爸正坐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看着书。儿子生气地说:“好啊!爸爸,你叫我去吃饭,自己却在这里看书。”爸爸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儿子。走,我们一起去吃饭。”

他们终于坐上了饭桌,开心地吃完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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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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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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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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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田韩

有一天,妈妈做好饭,爸爸来了,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被妈妈拦了下来,说:“儿子呢?”妈妈让爸爸去喊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腿一上一下的,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没听见,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跳说:“是谁?”爸爸说:“是我。”爸爸又说:“吃饭去。”儿子说:“可以再让我看几页吗?”“不可以。”爸爸说。儿子低着头走出房间,儿子走到餐桌那,妈妈问:“爸爸呢?”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

儿子去叫爸爸,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了。”爸爸没有听见,爸爸笑着说:“好看,好看。”儿子趴在爸爸身上,爸爸说:“是谁?”儿子说:“是我。爸爸,该吃饭了。”爸爸说:“一会再去,不如咱俩一起看。”他们俩看了起来,爸爸和儿子都把吃饭的事忘了。

妈妈想:饭菜都凉了,快半个小时了,儿子和爸爸怎么还没来?妈妈便自己去儿子屋子,一看儿子和爸爸手对手,头对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说:“饭菜都凉了。”儿子和爸爸没听见,妈妈踢了他们一脚,爸爸说:“是谁?”妈妈说:“是我。快去吃饭!”爸爸和儿子终于走出房间准备吃饭了!

这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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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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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一种神奇的事物。它给人们带来知识,带来欢乐,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这个人是一个书痴,家里面的书要堆两大柜子。

那里面我最喜欢的就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书,更因为里面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考试,我考的不好,我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回家后,我翻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被那里面的故事情节再次深深地吸引。我为保尔柯察金感到不平,为冬妮娅感到可惜,为朱赫来的英勇感到震撼,为沙皇欺压人民赶到愤恨。但最重要的,保尔柯察金在逆境中险些迷失自我,但是最后还是顽强无惧的冲出了阴霾,振作起来,冲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我被保尔的事迹感到万分震撼,我愿学习他那坚强不屈,面对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成为中国的保尔。

我第二喜爱的当归《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在那册书里,我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竖起了大拇指,也为华生的得力帮助高兴的连连称赞。在那里,我能同福尔摩斯一同闯天关,破大案,一同探索各大奇案的来龙去脉。我能在这书中圆自己一个侦探梦。

我第三喜欢的书籍,容我想想,应该属《海底两万里》了,这里面的高科技解说无不令我目瞪口呆。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段描写海底森林的文字:“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高大的海底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很怪异,枝叶都是朝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而且即使用力折弯,过不了多久也会立刻恢复原状。”至今还令我回味无穷。

我在书中能探索各种奥秘,我但愿我能与书中的自我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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