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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孙思邈传断句实用20篇

一个人的性格来源于父母,取决于家风。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封家书说家风。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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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书的我350字作文_人物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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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的孩子,只要有书的陪伴,我就很快乐。

小时候,我认识的字不多,妈妈就给我看《蓝精灵》,里面的故事可精彩啦,我看得津津有味。没多久,我就看完了。在圣诞节的时候,妈妈又送我一套《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很惊险的书,丁丁和他的朋友阿道克船长有时去寒冷的西藏,有时去炎热的沙漠,有时去危险的山谷。我爱不释手,就带到学校去和同学们一起分享。

渐渐的,我长大了,认识了很多的字,妈妈就帮我买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它不像《丁丁历险记》一样有那么多的漫画和图片,几乎全都是文字,只有一点黑白的插图。每一本书都很厚,可是它里面的故事更加精彩。他讲的是豺、狼、虎、豹等各种动物的故事,它们有时候为争夺王位而大打出手;有时候为寻求配偶而自相残杀;有时候在激烈的争斗中葬身于天敌之腹。我被他们的忠诚和勇敢深深的打动。我不断想象这些动物是怎么样的,我的头脑中有了一个动物的世界,我感觉自己就在动物世界里。我看完一套,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我太感谢妈妈了。

我爱看书,书会伴着我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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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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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真好!万里晴空,展翅翱翔;

鱼儿,真好!碧波万顷,如梦如幻;

马儿,真好!大地无垠,驰骋沙场。

读书真好,是我的天空网,书是我的大地,书是我的海洋!

书籍,收集了人类最美丽的灵魂。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把书籍看作为良师和益友,陪伴着我们,启迪着我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感动小学生的100个故事》,这本书有一则《享受生命春光》的故事让我落泪,更让我震撼。

王飞越阿姨是一名护士,不幸身患绝症,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战,病痛中申请捐献自己的角膜。

当癌细胞肆虐地扩散,王飞越阿姨为了防止角膜也受到损伤,影响将来的移植手术,不肯使用止痛药。为保证自己眼球的完好无损,她请求在她停止呼吸之前就摘掉眼球。她的丈夫、女儿,在场所有医生、护士、和守护在一边的眼科专家们都哭了,一朵顽强的生命之花凋零了,只有她的眼角膜被完好地保留了下来,四位盲人因此重见光明。

王飞越阿姨留有一段录音说:“你好,我不知道你姓什么叫什么,我祝福你,希望你重见光明,尽情享受春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生命的伟大不在于索取,而在于无私的奉献。因为爱的奉献,世界才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父母的疼爱,老师的关爱,同学的友爱,而读书更让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智慧之爱,崇高的生命之爱。我爱读书,因为它们教会了我识别善与恶;教会了我去行为善事,去痛恨邪恶;我从书中学会了欣赏,学会了鉴别,更从书中学会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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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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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并不是人,而是

书是一位好朋友,他像一位有阅历的长者,每于我困惑不解时,总是帮我答疑。但他并不主动,唯我阅读他时才能解开疑问。

我的书,本是别人阅历。不知多少人,所思所想后总会以笔记之。那是他们的思考,是全人类的珍宝。

我的朋友初是小说。引人入胜的情节总是牵动我的心。不是每一本书都蕴含大道理,那是我还仅仅将书看做消遣的工具。

然后我长大了。成熟的大脑已经不再满足于奇丽的想象,转而投向了“真理”的海洋。我如一块海绵般吸取着知识,我大笑、我悲伤,因为我发现曾经坚信不疑的事其实并不总是那样。我似乎已然离不开书,他像毒品一般使我欲罢不能。

但让我警醒的,却另是一本书——叔本华的作品:书籍有好坏,但好书也不能长读;不然,你的大脑便成了别人思考的平台。你以为你是智者,但你不过是个抄书人,只是较动笔的高明些。

我终于知道,别人的思考助你攀登高峰。但山峰有尽,须当心掉下后尸骨无存。

书是别人的阅历,但我们用我们的阅历去读。所以好书百看不厌:你自身改变了,书的投影自然也就改变了。但他终不是你的,你改变的其实只是自己。

我开始谨慎的读书。“开卷有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反思自己,我反思反思,我反倒写起了书。但我永不会因而停止阅读,因为无论如何这位朋友都会告诉我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我终有一日也会化为泥土,但那时书还陪我,也只有书陪我。我的思考,人们的思考,那时便一起入了这本书。

朋友啊!你的生命终于收容了我。我不惧任何人,只畏你——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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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本书的友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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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很多很多各种类型的书。在这些书中,有一套《上下五千年》对我的影响最大,感触最深。

这套书是我表哥送给我的,在没得到这套书之前,我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做作业,睡觉就无所事事了。直到星期六到婆婆家,见到我以为非常友爱的表哥就会一道玩游戏。除此外一切都抛于脑后。

一天,我又和表哥见面了,我提议“打游戏”,表哥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弟弟,别玩游戏了,我在芒果作文班学习,老师让我们多看书,多阅读,这样才能提高写作能力,今天我们就不玩游戏,就看书吧,我给你带了一本书来给你看”。说完从身后抽出一本书在我眼前一晃,我伸手抢了过来,一看是一本《上下五千年》第一册。在没得玩游戏的失落心情下,心不甘情不愿的随便翻着书。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一篇一篇地看下去,真有点爱不释手了。

哥哥看我看书入迷的样子,又对我说:“弟弟,看书该比玩游戏好吧,‘玩游戏’是混日子,而看书,是长知识,以后我们要多看书呀。这《上下五千年》这书共四本,你还想看吗?”“想看,太好看了,你借给我吧。”“好,下星期六我给你带来。”

盼呀盼,终于盼到了星期六。我早早的到外婆家等着,只要有敲门声我都快步的去开门,一次次让我失望,直到下午一点过钟哥哥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一进门就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学作文才放学”,说完就赶快从书包里掏出其余三册递给我说:“我看完了,你喜欢就给你吧。”我高兴地抱住了哥哥,连忙说:“谢谢!谢谢!我也把我的《查理九世》送你吧!”哥哥也高兴的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闲时间就不再玩游戏了,而是埋头扎在书堆里看书了。

我现在喜欢看书,是哥哥给我的《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带我走进的书的世界。

随着年龄增加,学习课程加重,我和表哥见面时间也少了。可《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却还在整整齐齐的立在我的书柜里,这套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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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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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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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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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么一群“好朋友”,它们从不言语、安静沉稳,有的风趣幽默;有的蕴含深意;有的不苟言笑……。没错,它们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籍。

从识字开始,我就和书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无论是天文、地理、人文历史,还是中国名篇,海外巨著,我通通来者不拒,照看不误。每当手指轻轻翻动着光滑书页,我都要情不自禁地在心底呐喊:读书真好啊!的确,它能令我们语言更美,富有情感;气质更佳,经受一场由内而外的洗礼。

我与书,书与我的故事有许许多多。一次下课,我随意在图书角里翻翻看看,偶然的,我发现了一本大旧书,还沾着些尘土。打开一看,啊!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古今中外文学名著选》。我激动地无以复加,刚要惊喜一番又见旁边安静读书的同学,赶忙把“读书真好”这四个字咽了回去。就这样,手不释卷地认真翻阅了起来。我一直埋头苦看,总算看完了第一章:中国古代文学史。

谁知再抬头时,身边已是空无一人。我正疑惑着,预备铃打响了。就算这样,我还是急急忙忙地把字签好带走了书。一下课,我就又如饥似渴地捧上书“啃”起来。这本经典名著选使我的文化底蕴又深厚了几分。数天之后,大家正式迎来了期中测验。我胸有成竹地打开试题一看,哎?这道题写司马迁的原话“人固有一死,……”不是才从书里看到过吗?嘿嘿,名著选呀名著选,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阅读,让我们感受着浓郁的墨香,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阅读,让我们体会着文学的灿烂,漫游在无边的意境。啊!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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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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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就看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今天,我要把它推荐给你们。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8岁的小豆豆因为十分淘气,一年级就被退了学,来到了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学校。一进校园,小豆豆就对整个校园十分好奇。巴学园有矮矮的树做成的门,有由电车做成的电车教室。在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细心的教育和引导下,渐渐地,小豆豆学会了怎样应该关心别人,学会了和同学们打成一片,一起玩耍,并知道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巴学园”里,每个孩子都保留了属于自己的童真;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一心想为别人做一些好事;这里没有歧视和嘲笑;这里是孩子们自己的乐园!

在这个乐园里,有身患残疾的泰明和高桥君,有活泼可爱的美代,有精通英语的宫崎君,有爱欺负人的大荣君,还有懵懂机灵的小豆豆。虽然,他们有的很顽皮,有的有身体缺陷,但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身上有着别的孩子所没有的东西。

从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小豆豆曾经想过要做一个了不起的芭蕾舞演员,要做让人崇拜的宣传艺人,要做朴实平淡的售票员,要做机警聪慧的间谍,但是这些“梦想”最终却都没有实现,但她仍然为自己感到高兴,这就是乐观、可爱的小豆豆。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和我一起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欢乐,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悲欢离合,也是让大人们更加能理解孩子生活中的一切充满着童真的行为。请大人支持我们,理解并包容我们的小错误,这样才能成就一个个善良的孩子那颗纯真无邪的心。

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这本《窗边的小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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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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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阅读,因为阅读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开启了我知识的宝库,也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比如《西游记》、《水浒传》、《狼王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我被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和挑战生命极限的勇气深深地感动了。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每当我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就会被海伦震撼。海伦是不幸的,她19个月大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她失声、失聪又失明,虽然命运对她是不公正的,但是,她并没有放弃人生,她用自己灵活的双手来代替她的嘴、耳朵和眼睛,并以常人无法想象的坚强和乐观,不断地创造奇迹,不仅考上了著名的剑桥大学,还成为了知名的作家!

海伦,就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女性,她坚强、勇敢、乐观,成为了全世界的传奇人物。她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以前的我,特别爱哭,碰到一点点小困难,我就会害怕,会哭泣,甚至放弃,但是,了解了海伦的故事之后,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勇敢,我要做一个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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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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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舒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喜欢看,每缝星期天或节假日,爸爸妈妈就会带我去图书馆或到新华书店看书,那里的书可丰富了,看都看不完,有时候一看就是几小时。

每天放学回到家里,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书,我家里有很多课外书,有的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有的是我亲自去书店挑的,我的小书柜的书可不少呢,我会通过学校第二届读书节这一活动,与书为友,“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每天我都会用课间、午休、晚上睡觉前的时间来读书,不断进步,不断前进。爱读书使我成了一个快乐而上进的女孩。知道你这么爱读书,老师、爸爸妈妈一定很高兴;同学一定也很羡慕你,因为你已经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可文中只介绍了你家中的书多,对于读书的好处好像介绍的少了。

你应该把读书的好处说出来,让别的小朋友看了你的文章后,也能爱上读书。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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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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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快乐王子》吗?你听过《自私的巨人》吗?它们来自《王尔德童话》。

暑假里,我迷上了《王尔德童话》,这本收录了王尔德所写的《快乐王子》《忠实的朋友》等九篇童话,表达了作者对真善美的歌颂和追求。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自私的巨人》。巨人在朋友家住了几年后,回到家看见孩子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玩,便把他们赶出去,花园的四周也建起了一道道高墙,还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闲人免进,后果自负。”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自私的巨人。

故事中,因为四周有了墙孩子们进不了花园,只能在花园外说着花园中的美丽。春天到了,花园外万物复苏,春回大地,可是巨人的花园里还是冬天的样子。雪和霜高兴坏了,她们说:“春天把这里忘记了,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几天后,孩子们回来了,春天也回来了。巨人知道自己的过错后,把小男孩抱到桃树上,别的孩子也回来了,巨人和他们一起玩,花园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故事之后,孩子们每天都来这里玩,可是有一天,上帝把巨人带走了。这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自私,自私的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就像巨人那样,只有慷慨才能有春天的到来。

生活中的我们也一样,不能做一个自私的人,要懂得分享。比如出去玩的时候要把自己的玩具和好吃的分享给大家。这样别人收获到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一个快乐,分享想给别人,就会有无数的快乐。这是我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相信你读这本书一定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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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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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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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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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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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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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他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听说过,他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破过许多经典的案子,这本书收录了其中的12个,如:斑点带子案、身份案、银色马等。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是一名医生,名叫华生,整本书就以他们俩为中心来写。

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比如:华生第一次见到他,他说了一句让华生终身难忘的话:“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当时十分惊讶,以为是别人告诉他的。后来,华生才知道是福尔摩斯从自己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有军人的气概,加上皮肤的颜色和动作僵硬的手而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知识广阔的人。他很爱读书,在《五个橘核》这个案子中,他知道3K党,所以破获了这个案子。也告诉了我们知识无边无际,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才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事情的真相。

就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爱上了侦探小说,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目标——当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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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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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家里除了我的爸爸是“虫”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我特别喜欢书。虽然我家没有书架,但是我的书依然很多。例如:衣柜的柜顶上我可以放书;水果箱里我可以放书;货架上我可以放书;衣柜旁边有一个木箱顶上我可以放书。总之,我们家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放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意林》,写动物的作文书,就是不喜欢写景的作文书。

昨天,我还买了两本书呢,一本是《意林小小姐》,另一本是《意林成长》。内容非常丰富,配图也很好看。

我喜欢书,爸爸喜欢书,可是妈妈不喜欢书。每次我要买书的时候,妈妈都说:“哪天上街的时候再买。”可是我们上街都已经N+1次了,妈妈只领我去了两次书店。妈妈总是这个样子,明明说好了,可就是说话不算数。

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我一样喜欢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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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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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我读了许许多多,而且常常会随书中人物的命运而喜怒哀乐。读书要字字句句地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读出味道。

我欣赏苏东坡“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赞佩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豪迈,赞叹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神笔,更敬佩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胸怀……我不仅畅游诗词的海洋,还汲取童话、散文等营养。我从《皇帝的新装》中知道了“高贵”者的愚蠢,《卖火柴的小女孩》将圣诞之夜富家人的灯红酒绿同饥寒交迫的小女孩的悲惨境遇作了对比,犹如血泪控诉。

我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轻柔、缥渺,真像独自走在空中,拨开挡住视线的云层,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角膜炎,医生说有做手术的必要,不过术后会留下伤疤。为此,我的心中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段时间,家人们总是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可我却丝毫不领情,常常以冷脸相对,有时用砸枕头来发泄内心的愤怒,接着便是一阵痛哭。偶尔我会被恶梦惊醒,随之就再也不肯入眠,因为我怕在梦中又遇见那个眼睛有伤疤的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和病魔的顽强搏斗,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使我拨开了心头的阴云,让阳光的重新照在我周围。

就此我积极配合家长与医生,皇天不负有心人,做完手术后,居然没有留下伤疤!的确,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不管岁月怎样流逝,我依然会在书页中采撷生活最艳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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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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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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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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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缓缓流动,手捧一本,任目光轻盈地抚过书页,心灵在温暖的空气中感悟。——题记

自从看了一些书籍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人需要目标:世界潜能大师说过:“成功等于目标,其他都是这句话的注解”。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就是他的心灵的寄托,有目标的人,是以身为箭,以心为弦,将自己的目标成功射去。大多数人之所以不成功不是因为懒惰,而是没有目标没有动力。大家都知道居里夫人吧,她是个有远大目标的人。寻找其他物质有没有放射线,每天在烟熏火燎中反复试验,经过三年又九个月终于提炼出0.1克镭。等其他人,我感悟到人不能没有目标,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向自己目标奋斗,像居里夫人一样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一直坚持下去。

做人要诚信:鲁迅说过:“诚信为人之本,”是啊,诚信是做人的基石,如果一个人连诚信都做不到,就不会令人喜欢。书中有位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一贫如洗。她东拼西凑地开了一家零件批发商店,多年之后竟然腰缠万贯。何以至此?因为她坚信“一毛钱”中有诚信,即每盒零件只赚一毛钱。有一次,买方算错了钱,老太太立即转了几趟车,亲自把钱送还。如今,这位文盲老太太依旧过着多年前的清苦日子,依旧坚持“一毛钱”的诚信,丝毫未因富裕而“昏头”。有人问她为何这样做,她只是说:“我觉得舒坦。”是啊,做人必须得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舒心,回想自己以前做过不诚信的事真不好得向他们认错。这个故事让我感悟到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待人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让别人信任。我们一定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并且去做好它。

人需要感恩:我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他们用无私爱默默的爱着我们,不图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快乐。可我们何尝懂得父母的心?看到书中一个家庭贫穷的女孩知到妈妈为了她付出了很多,努力学习考上重点大学回报父母。回想自己只会向父母要特别对不起父母。我感悟到我们要牢记父母的好,体会父母的辛苦,在生活中多逗他们开心。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长大好好对父母。

书中让我感悟到许许多多的道理,我愿成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遨游,感悟其中的道理……我爱书,我感谢书,让我从中感悟到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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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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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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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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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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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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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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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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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更了解这个世界;书给我们带来了精神上的财富;书是过去已知的知识学问和经验的记录,多读书可以帮我们解决问题;书也是我的好朋友

书让我体会到了许多人生中的道理。

在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时,我体会到了高尔基生活的艰苦,更体会到了当时政府的腐败,让一些人的生活变得艰苦,让他们受到欺凌。

当我阅读绝境狼王系列的书时,我看到了一只小狼死里逃生,最后当上狼王的那种勇气和坚定的意志。

当我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更是体会到了中华的强大,以及古时人们的智慧。这让我觉得我们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历史中的英雄一样为祖国做奉献。

我认为,了解这个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阅读,我认为了解中国历史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史书和古诗词了。

我常常跟随着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划着小舟,探索着历史。首先,我看到了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他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气质,让我看到了红军长征时的情景,他们一次次地克服着困难,为人民付出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慢慢地,我经历了元、明、清朝,在路途中我被于谦那“粉身碎骨魂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精神给感动了。我来到了宋朝,我看到了辛弃疾眼中的“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那清静的田园生活。

我乘着小舟,来到了繁荣的唐朝,我看到了诗仙李白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气势和劝酒时那“将进酒,杯莫停。”我也看到了王维那“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清静生活。我的历史之旅也结束了。

书籍让我明白了历史的美好,也让我更了解了这个世界,书籍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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