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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孙思邈传断句(精选20篇)

一个人的性格来源于父母,取决于家风。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封家书说家风。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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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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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翻开,捏住书角,细细的品味书中的味道。书香如一坛老酒,醇馥幽香;如一杯清茶,清冽芬芳;如一杯清水,虽索然无味,但有益于身心。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当今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书带给我们的营养,没有书给我们带来的精神食粮,我们不会有丰富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正是无数的作者用他们的笔,传播出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术能让我们学习与运用。

通过读书,我们懂得了“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的治国道理;通过读书我们了解了刘胡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英雄事迹;通过读书,我们理解了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追求。阅读,让我们了解更多,懂得了更多,它教会了我们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大脑。

一个下午,我坐在椅子上阅读曹文轩的《大麦地》。字字句句如清水,将五脏六腑涤荡得妥帖舒畅。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在了书页上,文字的构建的美妙意象和感觉瞬间渗入全身,心在字里行间跳跃飞舞,喜悦漫溢出来。窗外,天蓝如洗,云作奇峰,这景被窗户框成了画,清新至极。因为阅读,匆忙枯燥的时间被文字的墨细细地研磨了,书香适意怡人。这个下午也变的安静美好,有了无穷的回味。

当我在追寻梦想的路上跌倒,事事不如意时,我总会想起书中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想想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在逆境中坚守自我,相比于他们,我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这十几年里,书一直陪伴我成长,并教会我点点滴滴做人的道德,使我在青春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宽。

阅读走进我的青春,改变我的青春,丰富了我的青春。与书为友,我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比别人看得更高更远;与书为友,我将展翅翱翔在蓝天之上,搏击长空。热爱读书吧!让书香来净化你的心灵,因为它会使你的青春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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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年级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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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经常说这句话:人不要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终生。后来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为此,我经常鼓励自己主动学习,其中有一本《爱的教育》想推荐给大家。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而读了《爱的教育》这本后,我才真正领悟到了爱的真谛。

《爱的教育》这本书里的作者是埃迪蒙托。德。亚米契斯,书中有许许多多小故事。每一篇小故事都很引人注目。这本书里讲的小故事里有对老人、小孩的爱,对国家的热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爱等等类型的小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小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位英国的军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男孩,军人想让小男孩爬在树上找一找敌人在哪里,于是小男孩果断爬上了大树,果然看到了敌人,并告诉了军人,军人对小男式孩说:“孩子,你快下来!”可是,已经太迟了,敌人们已经发现了他,并用枪将他击中,死后,小男孩露出了一丝笑容,军人用国旗盖住了小男孩,他再也忍不住了,从眼眶里滚出来一滴又一滴晶莹的泪水。这就是这本书的部分内容,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去书里品味。

看到了这里,你们是不是也心动了呢?那么就赶紧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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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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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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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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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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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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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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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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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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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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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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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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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不仅仅只是营养品和阶梯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是从浓浓的书香中长大。家里有许多藏书,大的、小的、薄的、厚的······记忆中最早与书认识还是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手里拿着一本似懂非懂的《漫画书》听妈妈讲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往往故事的精彩片段还没讲完我就早已进入甜甜的梦乡了。

伴随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我渐渐的长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终于能自己看书了,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不仅能自己看书了,也了解了不少名人对数的迷恋与热爱。还领略了自然的神奇;深海之处的美丽;宇宙的奇妙……在书的世界里,我自由飞翔,尽情陶醉。和我的益友一起享受。

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了一架子书了,每当我站在书架前这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像公主一样富有。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爱书的人是渴望与书交朋友的,因为无声的书会告诉你有生的世界是怎样的精彩。时间在不断流失,而朋友却会一直陪伴着我成长,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让我们以书为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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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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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听爸爸、妈妈讲故事,这些故事让我不断地认识了许多新事物,明白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上了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多了,一般的籍自己都能阅读,从此,我就开始自己看故事书了。其中,我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套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套书共有八本,内容丰富、主题鲜明、选材新颖、语言简洁、说理生动、严谨中又不乏幽默,每个小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每当我拿起这套书阅读时,那些励志的、奋斗的故事,都给予我极大的鼓舞,那些揭示真谛的道理,都给予我全新的感悟。

书中一些经典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曾国藩与小偷》的故事,让我明白:努力与收获是成正比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勤天下无难事,即使天生愚钝,只要不懈努力,奇迹迟早会出现的。我们小朋友在学校学习,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必须从点滴做起,要勤奋刻苦、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会有好的收获。又如《蚂蚁与鸟》的故事,教会了我们要心存善念,乐于助人。《一只狼的疑问》的故事教会了我们要学会强大。书中一个个小故事,都揭示了一个个大道理,让我受益匪浅。我对这套书爱不释手。

臧克家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在此,我很负责任地向各位小朋友推荐阅读这套书,让我们共同分享书中的乐趣,汲取书中的营养。也让书中的“明灯”点亮我们的心灵,点亮我们的美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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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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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好——《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丹麦作家安徒生。这本书里有好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大年夜,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赤着脚,兜着一些火柴,一边走一边叫卖着。她冻得难以忍受了,就坐在了一个墙角下。她太冷了,便从火柴堆里拿出一根火柴,在墙上擦燃了。这是一道奇异的火光,小女孩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了一个大火炉前面,火炉烧得旺旺的,暖烘烘的,多么舒服!这时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

她又擦了一根,(看到了屋子里的餐桌,)铺着雪白的台布上有精致的盘子和碗。这时一只烤鹅从盘子里跳了下来,摇摇摆摆地向她走来。

火柴又灭了。她又擦着一根火柴,这一回她坐在了美丽的圣诞树下,不一会儿火柴又灭了。

她在墙上又擦着一根火柴,奶奶出现在亮光里,是那么温和,那么慈爱,忽然奶奶把她抱在怀里(和她一起)飞走了。

小女孩死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非常悲痛。我读完这篇童话后,觉得小女孩很可怜,而我自己却很幸福,因为我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爱护。我要(好好)珍惜粮食和衣物,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

《安徒生童话》一书里有很多这样精彩的故事,希望同学们好好读一读这本书,读后一定会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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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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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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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写我的人生路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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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好似一张答卷,有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瞧一瞧,这张答卷吧。

母亲赋予我们生命,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填空题,在那括号里你将填上你的姓名,你的爱好,和你在人生道路上认识的好朋友,亲戚,家人。

当你大学毕业的时候是选择题,在那时,你要选择你今后人生道路中,需要走的那条路,而且这条路要是你喜欢的,要是正确的。当你选择完之后,你在上班时要做的是应用题。

当你在做应用题的时候,你要联系生活中的事物,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应用题完美无缺。当你将应用题做完了,你该检查这张答卷,之后交给老天爷。

人生如同一张答卷,我想告诉每一个人,把你自己的答卷做好,让你的人生答卷上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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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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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犹如一块面包,能在饥饿时填充肚子;一本好书,犹如一艘航船,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一本好书,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

小时候,我的读物是一些图画书,我会从图片中分辨人物的喜怒哀乐,看到精彩的部分,禁不住拍手鼓掌。大一点时学了拼音,就喜欢看一些注音版的书,我看得津津有味,但毕竟还小,还不能把书中的意思弄清楚,看书的时候我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上小学了我就不再只对注音版的故事书感兴趣了,小学生字认得多了,可以看一些中外名著了,书中人物的各种遭遇,会让我浮想联翩,潸然泪下。

《窗边的小豆豆》让我看到了巴学院独特的校园风光,《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坚强不屈,《西游记》让我看到了孙悟空的勇敢、忠诚,《十万个为什么》让我明白了大自然的神奇和奥秘,……许许多多的书使我受益匪浅。

后来,儿童魔幻类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绒布小兔子》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妈妈去世后,父亲忙于工作,无暇照顾他,不得已把他送回奶奶家暂住。奶奶忙于自己的生活,小男孩偶然在魔法阁楼发现了一个绒布小兔子,他把自己对妈妈的思念都寄托在这只小兔子身上,最后小兔子变成了一只真的小兔子。这个故事生动有趣,也很感人,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会被故事的凄美所感动!

是书,带给我无尽的知识、美好的遐想,让我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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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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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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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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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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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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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们”花园里“最肥的孩子,圆圆的脸,球似的肚子,大象般的腿,跟头“猪”似的,不用说,你也知道我有多贪吃喽!

悄悄告诉你,我可以为了一根巴掌大的鸡腿,把眼睛哭红,和妈妈赌气半天不吃饭(不过她挺高兴的);我还可以为了一串羊肉串把我姐打得哭爹喊娘;甚至可以为了一条橡皮糖,跟弟弟争个你死我活,满嘴唾沫。

但“我读,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假,因为我可以为了一本书“牺牲“超过以上的食物的数倍。不信,就请一起走进我的书虫生活 吧,让你看看我”小书虫“的名号是不是浪得虚名的!记得有一次,”燕燕,锅里鱼汤你看着啊,我出去一下。“妈妈边嘱咐边穿鞋就出门了。“哦,好,没问题, 包在我身上。”我拿着一本书胡乱应声道。不久,我便随着书中的主人公时喜时哭,为坏人得到应有的教训而拍手称快,为好人的牺牲感到万分惋惜。随着时间一分 一秒地过去,我早把鱼汤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而此时鱼汤了正上演着焦锅大戏。

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看着厨房一片狼籍,摇着头,苦笑到:”唉……果然不出所料!“而我却仍在房内浑然不知。事后当然也少不了挨批及吃吃板子。

再给你爆料一件糗事那就是为了节省时间看书连我上厕所的时间也一律占用,嘻嘻!

我是一条小书虫,一条傻里傻气,快快乐乐的小书虫,这样的我大家喜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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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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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谷子遇见豆子》。这本书是由汤汤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谷子的小男孩儿的故事。他很怕黑,总觉得黑暗像一张大嘴巴,会吞了他。有一天晚上,谷子要睡着的时候,玻璃窗上轻微的叩击声惊着了他。因为房间里面有灯,谷子可以看见窗户外面,有两只棕色的小手,正在卖力地推着窗子。他从窗子上掉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谷子救了他,他们成了好朋友。

谷子交的这个朋友名叫豆子。他有一对翅膀,在飞行中一不小心摔断了翅膀。豆子非常喜欢吃包子,每天谷子拿着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包子,渐渐地,他的钱花光了,他就去捡塑料瓶子,用捡的塑料瓶去换钱。

过了一段时间。谷子在家里吃早餐,他拿了一个燕麦饼干跑回房间给躲在床底下的豆子吃。豆子手里的燕麦饼干只剩一口时谷子的妹妹可可从外面进来了,豆子没有及时躲到床底下被可可发现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大家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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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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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了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期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我家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地,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们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好久,我发现我的有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的想起,爸爸给我买的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要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会窒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爸爸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爸爸、爸爸,”爸爸听见后飞快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我以后再也不玩危险地游戏和事,不再让家人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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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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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的爱好,我可是一个小虫啊!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那时我还小,听了这句话,我想都有黄金屋了,会不会有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呢?于是我就看起来了。谁知这一看,虽然没找到糖果屋、饼干屋、还有牛奶屋,但我却真正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的含义,也看上了瘾。每次早读课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沉入书中,连课本都忘了准备。直到上课铃响起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钻出来。

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随手抽出两三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两三本书很快就被我看完了,我抱怨道:“怎么这么少啊!”于是我又去大人图书馆借了几本金庸的书看。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就下午四点了。妈妈看了看手机,说:“竺星语,我们该回家了。”“哦!“我极不情愿地站了起来,揉了揉早已麻掉的屁股,只好跟着妈妈回家了。

怎么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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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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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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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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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小学一年级到现在我看过许多课外,有:《做个有魅力的人》、《做个自律的人》、《做个受欢迎的人》、《同桌冤家》、《第一是我的》……而我在这些书中最喜欢的是《同桌冤家》这本书,它的作者是伍美珍,《同桌冤家》这本书是由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在我的心情不好时,一看这本书,总是让我乐开怀!

这本书有四大主角: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长得像早熟的冬瓜;咪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的同桌;兔子,一个书呆子,总爱恶作剧;惜城,一个干瘦的男孩,所有的变态言论都出自他口。

在这本书里,他们是同桌也是冤家,在他们身上天天都会发生稀奇古怪的事情,有时他们在打闹,有时他们在玩耍,有时弄得“两败俱伤”,有时因为小事情伤害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我认为他们应该好好相处,互帮互助。这本书告诉我:同学之间不能以大欺小,要学会去理解别人,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朋友,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体验校园生活,做一对快乐的同桌。

这本书物美价廉,如果打动了你,就去买一本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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