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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孙思邈传断句(最新20篇)

一个人的性格来源于父母,取决于家风。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封家书说家风。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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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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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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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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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这本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有趣、悲伤的故事。从“疯女”的悲剧表现她的可爱、可怜、可亲,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悲惨结局;透过宋妈的悲剧——丧失儿女,却仍然善待东家的孩子,反映了当时农村妇女的悲苦命运,表达了作者对宋妈的同情;通过小偷的“可恨”写了他的无奈。因为太穷,他让母亲吃饱,让弟弟读书,反映了当时穷苦人的悲惨处境;通过兰姨娘的现在看到他苦难的童年;也通过父亲的身亡事实,看到父亲的爱。

这本书的情节十分的好,比如主人公林英子在和小偷每一次交谈的时候,都抓住语言、细节、神态的描写,写出我们俩交谈的细致,还主要的突出了小偷的家境贫穷,他弟弟的学习优异。这一系列足以说明《城南旧事》的好。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通过主人公林英子童稚的双眼,平凡的事情,写出了复杂的情感。告诉我们在童年的时光里尽情的体会童年。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好,希望大家能去读读林海音的这本《城南旧事》。希望这本书能给予你更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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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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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和故事,最初的记忆是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还不能独立阅读只有文字没有图画的书,都是妈妈读给我听。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学以后,认识了许多字,自己也能看书了,我一篇篇地看,觉得书里的故事比妈妈讲得还有趣,还精彩。从此,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我也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可不读。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说话,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读书是快乐的,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感到悲伤。读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在书里,有些事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孔融让梨》谦让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像故事中的小孔融那样,从小就养成谦让的好习惯。《愚公移山》《铁杵磨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丑小鸭》等。他们那些顽强不屈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古人云:“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因此,我的妈妈给我也买了好多书。如:成语故事,童话和神话故事、好词好句;和一些著名的课外读物等等。同学们,读书伴着大家成长,让我们读书吧!多读书,读好书,去挖掘这座无尽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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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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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好——《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丹麦作家安徒生。这本书里有好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大年夜,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赤着脚,兜着一些火柴,一边走一边叫卖着。她冻得难以忍受了,就坐在了一个墙角下。她太冷了,便从火柴堆里拿出一根火柴,在墙上擦燃了。这是一道奇异的火光,小女孩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了一个大火炉前面,火炉烧得旺旺的,暖烘烘的,多么舒服!这时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

她又擦了一根,(看到了屋子里的餐桌,)铺着雪白的台布上有精致的盘子和碗。这时一只烤鹅从盘子里跳了下来,摇摇摆摆地向她走来。

火柴又灭了。她又擦着一根火柴,这一回她坐在了美丽的圣诞树下,不一会儿火柴又灭了。

她在墙上又擦着一根火柴,奶奶出现在亮光里,是那么温和,那么慈爱,忽然奶奶把她抱在怀里(和她一起)飞走了。

小女孩死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非常悲痛。我读完这篇童话后,觉得小女孩很可怜,而我自己却很幸福,因为我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爱护。我要(好好)珍惜粮食和衣物,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

《安徒生童话》一书里有很多这样精彩的故事,希望同学们好好读一读这本书,读后一定会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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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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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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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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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就像一首歌,这首歌美妙动听,童年就像一首诗,这首诗笔迹清晰,童年就像一个色香味俱全的调味瓶,但是它随着时光的脚步流逝。

当年,我养了一只米黄的宠物兔。我捧着这只小兔,怀着欢乐的心情回到了家,平时的我总是东玩玩,西弄弄,佷无聊,但是现在我的所有精力和目光全放在它:这个快乐“小丑”身上了,当时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了。

我把它放在一个小垫子上,让它在阳光妈妈的呵护下自由的奔跑,享受着自由畅快的呼吸,那时我跟这个小丑一起玩耍、歌唱,把彼此当成了最贴心的伙伴。爸爸告诉我那些柔软、漂亮的像小球一样的东西叫毛,但我的脑袋中充满的是与大人不同天真、幼稚的想法,于是,我猛眨了眨眼睛,像个小袋鼠一样蹦蹦跳跳地摇着爸爸的手臂激动的说:“不,爸爸,这是兔子的大花衣,小燕子都可以穿花衣,小兔子要更漂亮,呵呵。”小兔子跳了跳、动了动耳朵,仿佛很赞同。

我感到兔子的身体很热就想帮它洗个澡,让它凉快凉快。于是我拿来一个很深的水桶,挽起了袖子,拧开水龙头,放下桶,水装满了整个桶后,我提起水桶,抱起小兔,猛的一丢进去,小兔快速挣扎,不停的溅出水花,我却以为它在玩,还若无其事的唱起了歌,满意极了,最后随着啊的尖叫声,溺水的小兔被救了出来。它仿佛在说:“小主人,下次别这样对我了。”

童年的故事,丰富多彩,一个个情节曲折的故事仁在放映,让我们搭上幸福的列车,一起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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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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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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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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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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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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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在我眼中,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的生活离不开书,我对书的痴迷程度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

记得小时候,我认为最好看的书莫过于漫画.连环画之类的,自从我小姨为我买一套文字书,我才明白,我也从此迷上了它。那册书大概十来本吧,我用平生最快的速度阅读完了册书,这还不够,我还要再细细的读一遍,去寻找书中不容易被发现的道理。平时,我必须在睡觉前看几十页书才睡,不然睡不着,记得有一次晚上,我正在看书,看着看着却睡着了,书就盖在我的脸上。后来,妈妈才帮我把书拿走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何时,那一本本名著不知不觉替换了我手上的童话故事,我渐渐地沉迷在那些名著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人生需要坚强;《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懂得了勇敢面对困难……

书,是我的最爱。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就像一只小船,载着我们从平缓的小河驶向无边无际的大海,将我们从无知带到了成熟……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让我们多读书吧!书会教会我们一切,书香将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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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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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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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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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是知识的宝箱。如果向你推荐一本书,我肯定会推荐《狼王梦》。它的作者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中不仅写出了紫风的快乐和悲伤,和对孩子严格的要求,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关爱的形象。

书中写的一头母狼,她叫紫风,写的是她和她的孩子的悲惨命运。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第二个叫黑仔,第三个叫蓝魂,第四个叫黑仔,第五个是一头母狼,叫媚媚。黑子是死在了金雕嘴里。紫风有一个梦想,是将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小公狼一个个死去。蓝魂死在了猎人的追捕中。黑仔是死在了狼王的嘴里,黑仔是被金雕杀死。紫风只好将希望嘱托在小狼孙们,可是还没等狼孙出生,自封为了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我很感动,因为紫风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他肯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和对孩子的教育。最感人的母狼壮烈牺牲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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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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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快乐!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更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带给我们无限的动力,促使着我们插上光明的翅膀。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不错的,书是我们精神的食量,正所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如果不趁着少年的大好时光多读书,就要白首方悔读书迟了。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书中的故事并不现实。它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更多是高于生活。但是,我渐渐爱上了读书,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变化如此之快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有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大,并总会遇到困难,而朋友又不理会我。我很失落,觉的是我的缺点多,于是我努力改正,但没用。我只能站在门前,看他们在外面玩,我学会了独处,经常做事,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变得开朗些。

有一天在家,我看见我的作业桌上放本书,咦?这本书怎么没见过?旁边有张小纸条,写“最近看不见你,上哪去了?没有了你就少了快乐,希望这本书给你一些快乐......你的好朋友”。她朝我点点头,我看见她的眼睛说“没关系”。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它是杨红樱的《女生日记》,我觉得这本书与生活体贴,它讲的故事也熟悉,完全是与小孩子的视角来写的,在这本书上我也知道了很多我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纯真的友谊!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了,它是可以慰藉我心灵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无声的导师,你会从中找到你的身影,找到你的向往!

读书,真的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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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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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世界精彩无比,我和书的故事也是五彩缤纷。

有一次,我正斜躺在床上看我最喜欢的书——《阿衰的故事》,这时妈妈气冲冲地走进来,大喊道:“潘俊丞,怎么才考了75分?给我过来!”说着就把我拉起坐正,指着试卷跟我滔滔不绝地讲解起来。而我呢,心不在焉,时不时想想《阿衰》里的内容,想想下一页阿衰可能会发生什么。就这样,妈妈把试卷讲完了,时间已指向晚上12:46。哦no!明天七点还要出去吃我最中意的早餐呢!我就赶紧关灯,可内心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又打开灯,窝在被里继续看《阿衰》。看了一本又一本,直到看完我才关灯。

第二天六点了,妈妈进来叫醒我,可我困死了,就是起不来。妈妈只好带弟弟他们出去吃早餐了。我呢,在家继续做我的春秋美梦。

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回来了。她故意大声地绘声绘色地对我说:“那个云吞可好吃了,手抓饼好香啊!”又说还吃了根冰棍,爽死了!我听得肚子更加扁了,饿得咕咕直叫!我讨好地说:“妈,我有吗?”妈妈说当然有了,说着就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面包:“这面包太干,还有点焦糊,特别硬,不好吃。”说完就往我手里一塞。

那一天的中餐,我吃了足足五碗饭!原因是那面包我只咬了一口就扔了,真的太硬了,像石头一样!

晚上偷看书也有罪,下次再也不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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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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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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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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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老师给我买了四大名著,我最喜欢看施耐庵写的水浒传,里面的故事老是吸引着我,直到有了这本,我才懂得了读书是一种享受的滋味,但是课间读书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一转眼就过去了,我喜欢看武侠故事比如水浒传,三国演义……

有一次下课了,上完厕所我就情不自禁的看起了水浒传,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他们都很精彩,但是看了一会儿就上课了虽然上课了但是我还想看,上课了我就在书上圈圈点点,然后折个角,为了下课的时候能接着看,我总感觉下课看书的时间很短很短每次好像只能看一两分钟,里面有许许许多多关于行侠仗义的事,自从买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读书带给我的快乐,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吸引着我,比如武松打虎,真李逵怒杀假李逵的故事,潘金莲毒害武大郎的故事等等等等,水浒传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真是每天下课就会情不自禁的看是一页两页,才能安心的上课,我看书的理由是,我可以从书中找到一些乐趣,还可以从书中找到一些无穷的智慧,里面我最喜欢黑旋风李逵,他虽然办事很鲁莽,但是他待人很仗义,也很善良,从不背叛,有一章是他的母亲被老虎吃了,他为了给母亲报仇,杀死了四只老虎……一开始他不是道理归说的话是假的,就给他钱让他回家养自己的娘让她改邪归正,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像李逵这样很仗义的人比如宋江,林冲,鲁智深,武松……他们各有各的本领,各有各的精彩故事,要是有充足的时间该多好啊!我真想一口气读完它。

我真喜欢水浒传这本书,是它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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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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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每天都要看书。在学校里,我上课的时候偷偷看;下课的时候,有的同学在走廊上玩耍,有的女生在梳妆打扮,可我还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拿出一些书,在那里看。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烧红烧肉,我正在看书。可是,酱油没有了,妈妈叫道:“小宝,家里酱油没有了,你去对面小店里,帮妈妈买一下,自己拿好钱。”

妈妈的话音还没落,我就左手拿着钱,右手拿着书,走到了门外。只听“呯”的一声,门关上了。我一边拿着书看,一边往小店走去。走在斑马线上,只听到“嘀嘀叭叭”的汽车喇叭声。到了小店,我一边看着书,一边把钱放到了柜台上,说道:“老板,给我一瓶油,要最好的。”

老板说道:“好的。我这就给你拿。”

我接过油,又一边看书,一边慢慢地走回家。到了门口,我叫道:“妈妈,我把酱油买回来了。”妈妈开门接过我手中的油,惊讶地看着我:“我叫你买酱油,你怎么给我买了油回来啊?你这个小书虫啊!怎么变成了糊涂虫了!”

因为我是一个小书迷,所以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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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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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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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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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籍就像一杯茶,有的淡而幽香,有的久而弥香。可是也有人说:书籍就像听百音盒一直在陶醉;想喝一杯香槟回味无穷;像一杯香浓的咖啡或是热热的牛奶。

一本好书中,拥有美妙的句子、丰富的词汇……一本好书里,蕴藏着无穷的知识;一本好书里,拥有着无穷的智慧;一本好书里蕴藏着许多的秘密。书永远都是最新鲜的东西。当你把一本好书读上一百遍后,你自然会认为他已是你的朋友了!但你读第一百零一遍后,你还是会说:“呵,我还不是那么的懂你呀!”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童话书上的故事。那时候,善良的小精灵和公主、可爱的动物和小矮人、可恶的女巫和坏婆婆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是因为这些书让我知道了好与坏,善与恶。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我渐渐开始自己看一些书,《窗边的小豆豆》、《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都是我自己开始看的。记得爸爸在我八岁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本《成语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龟兔赛跑”的故事。它告诉了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做任何事都要像乌龟一样坚持不懈,不要像兔子一样骄傲自大。

好书是人的良师益友,它蕴含着深奥的哲理,总能给人带来启示。书的好处实在说不尽,只要你用心去发现,慢慢去挖掘,就能真正领悟到书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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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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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天豪

有一天,一家三口要吃一次团圆饭,妈妈做好了饭,爸爸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就来到了客厅,拿起筷子往菜里面夹,妈妈一下拦住了爸爸,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

爸爸来到儿子房间,看见儿子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心想:儿子平常不看书,为什么今天在看书呢?儿子还撅着屁股,腿还一上一下的不停地摇着,嘴里还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手一下一下地敲着地板。儿子看得入迷,还不知道爸爸一直在他身后,然后,爸爸就走过去拍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大跳,爸爸说:“快去吃饭!”然后儿子就去客厅吃饭去了。

后来,爸爸就偷偷地研究了这本书,看着看着,爸爸离书越来越近,最后,爸爸也迷上了。

儿子来到客厅,拿起筷子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让儿子去叫爸爸来吃饭。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和他刚才的姿势一样,儿子大声叫着:“爸爸,快去吃饭!”爸爸没听见,然后,儿子就踢了爸爸一脚,爸爸说:“不去吃了,咱俩一起看书吧!”然后,他俩就一起看起了书。

妈妈在桌前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爆发,来到了儿子的房间,看见他们俩在看着书,妈妈就拽着他们的耳朵说:“快去吃饭!”到饭桌前,菜都已经凉了。

这真是特别“爱读书”的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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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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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午后,一杯清茶,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便可以享受一下午的惬意时光,使整个下午变得安静,并有了无穷的回味,这是我对书的钟爱。——题记

在“乱花渐入迷人眼”的阳春三月,我们携手。

小时候,总喜欢手捧一本连环画坐在阳台旁,吃着自己喜爱的零食,享受有书香气息的美好时光。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告别了连环画,又接触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便又走进了那片属于自己的童话天地,认识了白雪公主,善良的小矮人,海的女儿……我被童话故事中那些多姿多彩,奇思妙想的精彩故事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童年的生活是美好的,因为有书的陪伴。

在“荷叶才露尖尖角”的艳阳六月,我们共进。

后来,告别了童年生活,走进了中学的校门,童话故事陪伴的日子在渐渐地离我远去,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时的我,又开始接触《四大名著》、《青年文摘》,各式各样的杂志等,只记得,总喜欢午后一个人坐在草坪上,手捧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籍,贪婪的享受着。那时的天很蓝,空气中弥漫着文学的`气息,总让人欲拔不能,只想永远的沉浸在这样的日子中,害怕时光消逝……那时的我,用书籍来填充那些空虚的时光,生活变得充实,有了回忆。

在“无可奈何花落去”的金秋九月,我们相约。

明天,我即将毕业,将带着对昨日的无限留恋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进入高中,一切都是新奇而又美好的,明天我将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品味不同的文学经典,体验人生百态。

我们曾携手共进过,我们将相约在这个秋季,书,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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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珍藏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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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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