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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短篇小说作文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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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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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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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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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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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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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是前苏联的斯特洛夫斯基,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

这本书是语文书上推荐的书目,本以为又是一本无聊至极的书,当他却散发着其它以来没有的诱惑力,让我一点一点的向前探索,看到保尔在一天天的成长,家境贫寒,投身革命;战斗负伤,身残志坚;以笔为枪,继续战斗,这也许就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故事主要内容就是:保尔小时候被学校赶了出来,从此保尔开始打工,从小就在社会低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水兵朱赫来的影响下还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是在战场上的拼死搏杀,感情之上的多次波动在牢中的短暂地狱,还是修铁路时的各种见闻,都没使他变得退缩,反之更加的坚强,更加的成熟,在伤病时无情的夺走了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他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积极面对种种困难,并努力的去克服他,拿起笔来,你顽强的毅力开始写作,用另一种方式进行革命,钢铁就在这烈火之中炼成了。

不是每一个人生来就是超级英雄,只有拥有理想奋斗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一颗以献身的高贵品质,才可能会成为英雄。

童话中的故事是假的,都这样说,为何还有童话?我们可以让它变成现实,因为理想与现实之间有一堵墙,而那一堵墙总会有人去将其打破,因为通往理想只有一条路,要用拳头将它打开,人生是场穷游,偶尔也需要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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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主题的表现形式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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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明显特点是“小”,字数千字左右,人物少,情节简单。但要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 并成为社会某一方面的缩影,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小说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①吸收新闻长处, 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生活,适合报纸选载。②吸收影视特长, 在同一时间结构起一组生活画面。如《!—?》,写在深夜城市中,A司机恶作剧地长时间按喇叭,B将军被惊醒,C作家打断思路,D病孩被折磨……③吸收寓言特长,结尾道出哲理。如《杰克和水手》。 ④吸收小品特长,具有较强的讽刺性。⑤吸收散文特长,多采用第一人称, 淡化情节,体现一种思想寄托和艺术追求。如《永远的蝴蝶》。 小说还吸收了诗歌、论文、神话、科幻故事等特长, 是作者进行艺术探索的广阔天地。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 短篇小说写横断面如《孔乙己》,尽管只有二千来字,但写出了一个社会横断面, 除代表旧时代乡村知识分子阶层的孔乙己外,还有丁举人、酒店老板、 学徒和看客等各阶层人物,孔乙己坎坷的命运也得到反映。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 如《一件小事》,写的是一件小事,一个场面,三个人物。 镜头在小说中的组成有三种。一是生活一镜头,即一个场面。二是组合镜头,以一个场面为背景,接连叠印多个局部镜头。 三是“闪回”镜头,用眼前场面带出以前的镜头。 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 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①一般来说应刻划出鲜明性格,具体方法是写性格的闪光点。 一是集中一点,突出强调。如《瞎说》,抓住一个教师胆小逢迎这一点。此人见人就笑,“文革”后更善于重复别人的话并连称“对对”。

在一次报告会上,劳模对他谦称“我那是瞎说”,他应声附和:“对对, 瞎说,瞎说!”引起人们惊诧,他也惊出一身冷汗。二是勾勒轮廓,重在神似。即白描手法,以叙代描,写人物内在和外在的主要特点。三是显微放大,夸而不诬。抓住人物特殊点进行夸张, 甚至涂上荒诞色彩,只要对准生活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可以的。 如王蒙的《雄辩证》,医生说“请坐”,病人却说“为什么要坐呢?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权嘛”,如是等等。对“文革”中盛行的强辞夺理、 咄咄逼人的“病症”进行了艺术的夸张。

契诃夫的《一个小公务员的死》也是这样。②注重情绪化描写。这是小说创作的一个趋向, 反映了西方现代派手法的影响。不重视性格刻划的传统写法,避免明晰性。人物往往只用“他”、“她”等代词称呼, 写出来也是缥缈的影子,大都是生活中的平常人。情绪气氛笼罩全篇, 有意识地作深层意识的剖析和细微感觉的刻划,产生一种朦胧而又深刻的意境。如《永远的蝴蝶》,没有描写事件过程,反复地写怀恋之情,刻划细微感觉和幻觉,蕴含着生死、爱情的永恒哲理意味。 情绪心态要尽量带有普遍性。如《那团云雾》, “他”游黄山买了高价茶叶便败了游兴,即使认识到这种心理的低下也无法快乐, 只有在看到同伴也吃了亏时才莫名欢悦,峰顶那团云雾都不见了。 这种情绪心态概括了人们惯熟而又可笑的“阿Q精神”,揭示出人类的劣根性。

对待小说的特点及技巧,一要弄通掌握, 争取在理论指导下站在较高起点上进行实践,二要灵活运用,甚至不去联系,让它们在潜意识中随时起到作用。还可以摹仿。照搬形式、技巧, 发扬精华,受到感应,并力求创新,出自己意。上述特点, 特别是“博采众长”中已经具备了小说的一些结构要求。以下再列出一种模式,供初学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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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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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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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妄想症患者小说

全文共 3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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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妄想症是人的一种执念,执念过甚就会变成病症。下面是妄想症患者小说,欢迎阅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叫杰克,人们都说他有妄想症。

杰克感到痛苦和孤独,因为人们都不理解他。他确实有和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过,深夜和月亮踩着软绵绵的白云一起跳过舞。

花儿每天都在对他微笑,向他问候早安。

蚂蚁也曾乘着落叶随风一起和他共进晚餐,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

可是人们不相信,都说他不只有妄想症,还疯了,于是杰克被强制的关在了精神病院里。

杰克等啊等,最后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逃走了。

磅礴的大雨,可怕的雷声,让杰克慌不择路的一直奔跑。

他跑啊跑啊,跑啊跑啊,突然跌倒在了一棵枯树下。

“哦,天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杰克哆哆嗦嗦的爬了起来。

雨水和雷声敲击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杰克全身都湿透了,又累又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往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杰克看见了一只狗向他走来。

“你好,请问你知道哪里有人家么?”杰克问。

那只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杰克追上去,挡在了它的前面。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又累又饿,全身都湿透了,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杰克哑着嗓子请求它。

那只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杰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克。”杰克回答。

“你跟我来吧,我叫贝贝,前面就是我家主人的农场了。”说完贝贝不管杰克有没有跟上,自己就先走了。

杰克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贝贝,果然不到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农场。

杰克敲门:“有人吗?请问有人吗?”

门开了,是一个少女。

“哦,天哪,快请进。”少女说。

“谢谢。”

杰克进了屋,少女把他带到了壁炉前并且给了他毛巾。

“我叫朱莉,你叫什么名字?”朱莉问。

“杰克,我叫杰克,不过通常人们都叫我疯子杰克。”杰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朱莉端来了一盘吃的,是面包和奶酪。

“给你,一定饿了吧,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朱莉把盘子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盘子说:“我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这里,幸好有你家的贝贝好心给我带路。”

说完指了指在壁炉另一边烘干毛发的贝贝。

“这么说,你真的是精神病人?”朱莉问。

杰克边吃边耸了耸肩,说“你觉得呢?”

朱莉摇了摇头。

“对了,家里就你吗?”杰克问朱莉。

朱莉说:“现在是的。”

“嗯?发生了什么事?”杰克疑惑。

朱莉说:“在不久前,我爸爸失踪了,农场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不过,再过不久,连农场也要倒闭了。”

朱莉皱紧了眉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这里又怎么会倒闭呢?”杰克问。

“我爸爸叫格里,前不久爸爸说要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新的草地,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农场因为长期没有青草供应,奶牛们都快要卖完了。”

“那你没找过么?”杰克说。

“找了啊,找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啊!”

说着朱莉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杰克搁下盘子,走到了朱莉身旁,说:“不要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告诉我。”

朱莉擦干了眼泪说:“那你能帮我找回爸爸么?农场需要我,我走不开。”

“你爸爸是在哪里失踪的?”杰克问。

朱莉走到一扇开着的窗户前,指了指“就是那里。”

借着外面的闪电,杰克看见了一片黑色的森林。

“等明天天亮雨停了,我就去帮你找,以此来报答你的收留之恩。”杰克说。

朱莉感激的点了点头。

“我可以带着贝贝么?”杰克问朱莉。

这时候贝贝开口了:“我才不要去呢,你这个肮脏的人类,谁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说完又自顾自的趴着休息了。

朱莉走到贝贝的身旁,说:“贝贝,求你了,帮帮我吧!”

说着竟抱着贝贝哭了起来。

贝贝转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朱莉的眼泪,说:“好吧,为了我的小主人,我就暂且相信你一次,要是路上敢耍花招,看我不咬死你。”

说完还恶狠狠的对着杰克龇牙。

第二天,雨停了。

朱莉准备了一大包吃的让杰克带上。

“求你,一定,一定要带回我的爸爸!”朱莉拉着杰克的手臂,眼睛里面充满了未落下的泪水。

杰克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朱莉的注视下,走进了森林里。

杰克和贝贝一直走啊走,忽然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下捡到了一只褐色的皮鞋。

贝贝用鼻子嗅了嗅,说:“这上面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应该是他掉的。”

杰克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脚印。

“奇怪,怎么会没有脚印呢?”杰克疑惑。

贝贝也在四处嗅了嗅,没有再发现任何气味。

“再往里面走走吧,没准能找到另一只鞋子。”贝贝说着就先走到了前面。

杰克跟上。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杰克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

杰克有些疲惫的坐到了一堆掉落下地的枯叶上面,大口的喘气,说:“你家主人不会是遇难了吧?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也没见到第二只鞋子。”

贝贝继续四处搜寻,没搭理杰克。

杰克有些无聊的四下张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杰克大叫:“贝贝,贝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贝贝也竖起了耳朵,然后朝着声源走去。

杰克紧跟在它的后面。

一人一狗最后停在了一个大洞旁边。

声音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喂——”杰克朝着下面大喊了一声。

黑色深不见底的大洞下面,隔了一会儿终于传出来了另一个声音。

“救命,救救我,上面的人!”

“你是谁啊!”杰克再喊。

“我叫格里!”格里说。

“哦,天哪!”杰克简直不敢相信。

贝贝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我是杰克,是你女儿让我来找你的,你先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将你救上来。”杰克对着洞里的格里说。

“用绳子或一根长一点的藤条把我拉上去就行了。”格里说。

杰克翻了一下包裹,正好有一节绳子,往下面放了放,不够,又接了一根藤条上去,这才把格里拉了上来。

不过,看这样子,明显不是朱莉的父亲格里。

“你,你,你明明就是一只青蛙啊!”杰克和贝贝大惊失色。

对,不错,而且还是一只三只腿的青蛙。

格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是格里,朱莉的父亲,不过我这样子,是被女巫害的。”

“什么女巫?”杰克问。

格里边回忆边说:“那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最后不小心闯进了一座房子,本来想问路的,却不知道那是个被‘诅咒’的房子,然后就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施了魔法,把我变成了一只瘸腿的青蛙,并且把我扔到了这个黑色的洞里。”

“那个女巫你还记得住在哪里吗?”杰克问。

格里想了想,说:“记得。”

“走,我们去找那个女巫,让她给你解开魔法。”杰克说。

格里一惊,说:“我们打不过她的,她会魔法啊。”

“这......”杰克迟疑了。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贝贝开口了:“主人,我知道这个森林的另一边还住着一个女巫,我们可以去请求她帮忙。”

然后一人一狗加上一只瘸腿的青蛙,往森林的另一边出发了。

不久后,杰克找到了这个女巫,她是穿着白色的斗篷的。

“您好,我叫杰克,我们是来请求您帮忙的。”

杰克说着就指了指格里。

“你是遇到了穿着黑色斗篷的邪恶女巫了吧?”善良的女巫问格里。

格里点了点头,说:“请您一定要救救我,我还有女儿在等着我回家打理我的农场。”

善良的女巫说:“邪恶女巫的魔法我解除不了。”

“啊?为什么?那该怎么办啊?”格里大急。

善良的女巫想了想说:“你们可以到月亮山上去找月亮仙子,她可以帮你们。”

“我们怎么去啊?月亮山在哪里啊?”杰克问。

善良的女巫说:“我马上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过去。”

说着,大家就原地消失了。

月亮山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善良的女巫向月亮仙子简单的讲述了一下格里的事情。

月亮仙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邪恶的女巫又开始做坏事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过她了。”

善良的女巫点了点头。

“格里,你带我去她的住所,我马上把你恢复成人的样子。”

说着月亮仙子就手挥了一下,格里瞬间就变了回来。

于是格里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邪恶的女巫,最后月亮仙子为了惩罚邪恶的女巫,就把她也变成了三只腿的青蛙。

......

朱莉和他的父亲终于团聚了,并且农场也找到了新的草地,贝贝留在了月亮山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月亮山上的一个小仙宠。

但是,杰克呢?

后来人们在那棵枯树下找到了杰克的尸体,原来一切都是杰克在弥留之际做的一个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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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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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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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悲恋花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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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叔叔,你怎么哭了”一声清脆的童声传进顾天骐的耳边。

低着头地顾天骐喉咙一滞,他抬起头,竟然看见安安竟然站在自己的面前

顾天骐摇摇头,目光在安安的身上来回看了好几遍,突然伸出双臂,猛地抱住了安安:一定是然然和顾天骏两个人,牺牲了性命把安安送出来的

“安安,别怕,从今以后,我会代替然然和顾天骏,好好照顾你的”顾天骐收紧了双臂的力量,纤长的睫毛有些湿润。

“你想的倒是挺好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你养”沉稳舒缓地声音在顾天骐的头顶上想起,惊得顾天骐又是一愣。

慢慢的抬起头,顾天骐竟然看见满脸烟灰的顾天骏站在自己的面前,而然然,正站在顾天骏的身边,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顾天骏彻底地僵在原地,他用力的甩甩头,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你们”顾天骐伸出那只受了伤的手,指了指顾天骏,又指了指安染,根本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周汉卿不是说,然然,还有顾天骏全部都被困在大火里了吗他们两个人,还带着安安,是怎么逃回来的

“天骐,我知道你在惊奇什么”同样满脸烟灰地安染走到顾天骐的面前,笑着说道,“其实,想起刚才的经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过,这件事情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在周汉卿离开之后

安染在撕扯铁链无果之后,就要跑出去找东西砸开那把铁锁。

可是顾天骏拦住安染,告诉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安染进退维谷,只能崩溃的抱着顾天骏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摆弄铁锁的安安突然扔掉手中的铁丝丝,大喊一声:“妈妈,我把锁给打开了,我们快出去”

刚才还沉浸在生离死别的安染和顾天骏愣了0.01秒钟,立刻扯开了铁链,然后抱着安安,冲出了大火地包围。

在冲出大火的过程中,顾天骏为了保护安染和安安,头发被烧焦了,也受了一些皮外伤,但是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救火的消防队就来了,再后来,顾天骐也就来了。

顾天骐听完安染的讲述,不可思议地摇摇头,他看向安安,问道:“安安,你是怎么把那把锁打开地”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安安晃晃自己的小脑袋,一脸的开心加得意,“记得我和妈妈在s城生活地时候,住的房间特别不好,都是用那种老式地大铁锁锁着的,偏偏我妈妈还是一个马大哈,每次都忘了带钥匙”

安安说到这里,口气有些小无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经常要麻烦一个修鞋修锁的老爷爷,为我们开锁。”

“所以呢”顾天骐张张嘴,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神奇了

“所以啊”安染接过安安的话说,“所以,我找那位老大爷开锁的次数多了,也就和那位修鞋修锁地老爷爷熟了,那位老爷爷的儿女都非常忙,我和安安有时候会去看看他。我也不知道安安是什么时候,跟着那个老爷爷学着开锁的”

“还不是害怕妈妈你开不了锁着急,我才让老爷爷教我的”安安一脸的小傲娇,“其实,那个开锁的技能特别好学,老爷爷教了我几次,我就会了呢”

“那是当然”顾天骏摸摸安安的小脑袋,脸上慈爱和骄傲的光芒根本挡不住:他顾天骏的儿子,怎么能是普通孩子比的上的

“”顾天骐瞪大了眼睛,还是觉得有些惊讶,“那安安你是怎么找到那些小铁丝,小钢丝的呢”

“因为那里是废弃工厂啊,随手都能找到的”安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顾天骐眨眨眼睛,一时间说出话来,安安这个几岁的孩子,竟然救了两个大人的命

但是,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周汉卿通缉并且死里逃生以后,生活一直过的很清贫,所以他倾尽所有,也只能买来汽油,铁链,还有最便宜的铁锁。

而安安恰好和安染过过苦日子,所以才知道这种最便宜的铁锁的开锁方法

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每一段不太重要的经历,都会成为改变人生地转折点。

顾天骐感慨不已,从大起大落地情绪中微微缓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正在跪着,他抓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丢人,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了起来。

“天骐,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安染细心的看见了顾天骐手腕上的纱布,连忙担心地问道,“是不是周汉卿也去找你了”

“嗯。”顾天骐点点头,将自己受伤的手腕背在了身后,也没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让安染担心,只是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过事情已经解决了,我手腕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

“那就好。”安染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顾天骏一手抱起安安,一手搂住安染,即使脸上到处都是烟灰,也掩盖不住顾天骏那英俊无比的五官。

伸手揩掉安染额间的灰尘,顾天骏温柔地说道:“安染,你和安安的身体还需要进一步地检查,我们现在去医院吧。”

经历了这么一场生死,顾天骏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淡了,什么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他有生死相依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就他儿子安安地这个智商,再过几年,他就可以把顾氏公司交给安安,自己带着安染环游世界去了

“嗯。”安染对顾天骏点点头,跟着他向前走去,而安安,也乖乖地趴在顾天骏的怀里里,不说话了。

顾天骐站在原地,望着顾天骏和安染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地平静: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太偏执了。现在,也该放下了。

顾天骐扬着嘴角,在心里轻声地说道:然然,祝你幸福

一个月以后

h城的头版头条全部被顾天骏结婚地消息占满了,各界的社会名流挤破了脑袋,想要参加顾天骏和安染的婚礼。

可是,顾天骏和安染只邀请了一群他们的好朋友,婚礼也变得简单又温馨。

顾天骐最终还是没有参加安染的婚礼,不过,他不是因为安染的缘故,而是一直昏迷地苏珊需要进行手术,所以他亲自陪着去了。

沈楚兮当然也陪着顾天骐和苏珊去了,只是,从那天直到现在,顾天骐再也没有和沈楚兮说过一句话。

林敬泽对于沈楚兮再一次地离开,已经比上次释然很多,毕竟,他也不再喜欢那样的沈楚兮。

邱莹莹的身体彻底好了,最近刚刚出院,就是为了参加安染的婚礼。

只是,高磊对安染和顾天骏结婚的日期有些不满意,一来,是因为邱莹莹刚刚恢复,身体还需要休息,他担心邱莹莹参加婚礼会累到她。

二来是,高磊原本还打算着,他和邱莹莹要比顾天骏和安染早结婚一些,毕竟他是真的打算,生的孩子要比顾天骏和安染的多。

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莹莹要多多地努力了

此时,顾氏别墅到处喜气洋洋,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整个庄园,安安和美美两个小童已经在房间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而屋内,安染穿着中式地凤冠霞帔,美得不可方物。

安染坐在床上,周围围着伴娘林晓晓和邱莹莹,就连安染的好朋友李思琪,都特意从国外赶了回来。

林晓晓两个人都是爱闹的性子,不过林晓晓因为害怕顾天骏的原因,一直怂恿邱莹莹要为难一下顾天骏。

邱莹莹仗着自己身体刚刚好,当然义不容辞,她挡在安染的面前,拿着一只大红色的绣花鞋,递到顾天骏的面前:“顾总裁,要不要伺候我安染姐”

“当然”顾天骏英俊地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发型因为大火的关系不太完美,但是有了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也没有人再在意他发型的事情了。

顾天骏的好朋友都来了,厉则天,迟景逸,还有林敬泽,以及张显希和高磊,甚至苏清扬都来了,他们站在顾天骏的身后,心里不由地幸灾乐锅:顾大总裁也有被别人为难的一天。

“那开始吧,如果你伺候不周的话,可是要受罚的”邱莹莹双手掐腰,大着胆子威胁道。

顾天骏微微一笑,他当然会伺候好安染,不仅现在要伺候好,晚上,更是要伺候好,最后,能伺候出来一对双胞胎

温暖宽厚的掌心握住安染小巧白皙的脚,顾天骏一边不动声色地轻挠安染的脚心,一边慢慢地为她穿鞋子。

安染浑身一颤,她羞愤地看了顾天骏一眼,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这时,已经为安染穿好鞋子的顾天骏抬起头,伸出手握住了安染的脸颊,他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安染的嘴唇,然后慢慢地吻了上去。

“等一下”

就在顾天骏的嘴唇快要碰到安染嘴唇地时候,安染突然惊叫一声,她瞪着顾天骏,吼道:“顾天骏,你的手刚刚给我穿了鞋子,怎么能碰我的嘴唇”

顾天骏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

众人哄笑一堂,邱莹莹跳着说道:“我安染姐不高兴了鞋子重穿重穿”

“对对对,顾总要重穿”众人也跟着符合,“这次要蒙上眼睛穿”

笑声从顾氏别墅里传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好像要把这些快乐,带到很远的地方站推《我的前半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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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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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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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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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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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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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唉,说起来都是我的好奇心太旺盛,星期二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书架上一本封面怪异的书,翻了一下,是一本恐怖小说。我从未接触过这类题材,好奇心的趋使便买了下来。这下好了,结果,一直到今天星期五都觉得身边还围绕着恐怖的气息。

星期二上午的课间,我偷偷打开了书。一开始就看得入了迷,结果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上课时,老师说的什么也没听进去,心里想着恐怖小说情节,好几次老师点名我都不在状态。心中只盼望着快快下课,好让我接着往下看。

晚上,放学了,天也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一片黑暗的小路,我忽然想起小说情节,觉得周围阴森恐怖,就怕周围蹦出个女鬼或一具尸体。我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中的情景,不会出现的,更何况我又没做什么坏事,我不怕它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周围这么多人,我不怕它!”我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这下安全了,我心里高兴地想着。可是当我打开门时,心却凉了半截,因为家里没有一个人!家里黒漆漆的,原本就心里不安的我一下子又开始害怕了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害怕,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把客厅的灯全部打开。电视调到我最喜欢的电影频道,想看些搞笑片壮胆,也想放松一下心情,却发现播的还是鬼片!这真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害怕地想:难不成真的有鬼?我赶紧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赶出,可是这个想法像生了根一般,牢牢的抓着我的思想不放。我赶紧把电视调到湖南卫视频道,看着搞笑的《恋家有方》,才算是放松许多了。

看着看着,到了八点半,我该睡觉了。等等,睡觉!睡觉=关灯=鬼!一想到这,我全身都布满了鸡皮疙瘩。但是,不睡觉=早上起不来=迟到=被骂。两个结局都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快抓狂了。

做了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认命地躺在床上,我害怕地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我爸也是,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了。好恐怖,好黑,女鬼不会找我索命吧?为什么我还是睡不着,睡觉了就不怕有鬼了。我也不敢睁开眼睛,怕眼前出现一个女鬼。就这样,我在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早上,六点钟起床,冬天,天还是黑的。虽然很不想出来,但是我昨天看恐怖小说,忘记背书了,昨天的任务没完成,今天还不背那就惨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片漆黑的小路上,又想起小区里经常有老人离世,这些人要是留恋人世,他们的魂魄在这里不走的话该怎么办?它们会来找我吗?我越想越怕,恍惚间,又好像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往后望,怕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脚步声停了,我越发越怕。实在忍不住了,撒腿就往有灯和人的大马路上跑。

来到学校上课时,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只想睡觉,连下课都没精打采的。唉,不用说,这都是这恐怖小说惹的祸!

我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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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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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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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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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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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小说余罪结局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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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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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典的玄幻小说

全文共 3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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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小说是一种类型小说,思想内容往往幽深玄妙、奇伟瑰丽。那么,经典的玄幻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的玄幻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1、《亵渎》

“太卑鄙了!真是太卑鄙了!”如果说这个世界是残酷的,那么《亵渎》给我们指点了一条明路。你说对了,就是“卑鄙”!

胖子做绝了坏事,胖子糟蹋了女子,胖子挖了人家的墙角……胖子干了很多我们敢想而不敢作的坏事,你可曾看见他遭到报应?在最后胖子说“要有光!”他成为了一个世界的上帝!胖子凭着他的“卑鄙”完成了涅磐。

让我们来重新思考我们所在的世界。世界总有规则,规则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套用一个博弈的说法,规则让社会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当第一破坏规则者出现,他就像个作弊者一样获得了更多的利益。

世界是完美的吗?NO!所以卑鄙不是罪恶,它只是让我们在这个残酷世界能生活得好一点的手段。

必看理由:学习卑鄙,学习一种生活的方法。

男人关键词:卑鄙

2、《兽血沸腾》

纷繁的节奏感,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或者一次惊艳的偶遇,生活由一个又一个的模块组成。你是否会有差了一点什么的感觉?

其实生活中有一种催化剂,它很奇妙——它会让你在关键的时候发生那么一小点奇妙的变化。比如,面对一个你心仪已久的人;比如,面对一次难以化解的僵局;比如,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需要帮助的时候……很多时候幽默是一种武器,是个法宝。

幽默的背后代表着“智慧”“豁达乐观”“善意”等等一系列能感染人的因素。所以有幽默的人生和没有幽默的人生是不一样的。

能创造布尔B这种词汇的人,不一般。

必看理由:阳光的生活需要幽默来催化。

男人关键词:幽默、乐观

3、《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

军师者,谋也。

你知不知道你家距离公司最近的一条路?你知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什么时候最容易堵车?你知不知道最近哪个小子在打你的小报告?你知不知道昨天你儿子偷偷骗了你?你知不知道……

如果你都不知道,那么快去看这本书。不是诸葛也能算计,不是武穆也能运筹。生活不是一维空间,过日子不是走单行道,它们都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变数,区别在于你是要一直去操控,还要想参与进去试图改变一点甚至自己作主。

没有武力的主角,却在谈笑间翻云覆雨。上位者总有凭借,随波逐流告诉我们智者又在勇者之上,这点和现实非常相符。

(才知道我最喜欢的大大之一随波逐流居然是巾帼女子)

必看理由:我的生活我作主。

男人关键词:谋略、规划

4、《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当你第一次不再惧怕黑暗,恭喜你,你长大了一点点。

当你第一次敢独自在夜路中行走,恭喜你,你又长大了一点点。

当你第一次搂着尖叫的女友看恐怖片,恭喜你,这时候的你很有男人的味道!

如果你的世界里面只有男人,胆量是你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的动力;如果你的世界里面有男人和女人,胆量则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一座桥梁,因为女人总是说“偶尔我需要一点安全的感觉!”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的世界除了男人和女人,还有一个不男不女的妖怪,没有胆量的你怎么活下去?

《鬼吹灯》带着鬼来吹你的灯,是你锻炼胆量的好机会。

必看理由:让我们关掉灯,打开书,狠狠面对扑面而来的黑暗!(没有灯怎么看书?)

男人关键词:胆色

5、《佛本是道》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太快。

不是我不努力,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民不与官斗,就像扛着竹竿的周青不与教主争。当俺也证混元道果,俺也要闹革命,绞它个天翻地覆,六道重整!

还要天天看新闻,看联播,了解天上的、天下的大事小事,做到认清形势,把握大方向,不站错队。此外,我还要团结同志……

张弛有度,进退自如。啥叫变通?啥叫世故?看完《佛本是道》你要是还不明白这些,那是因为神机入梦还没有睡醒,书还没有写完。

必看理由:其实这本书名字没有取对,它应该叫《处世恒言》。

男人关键词:圆滑

6、《极品公子》

读了很多网络小说发现,没有YY是不行的,不论是现代还是古典武侠或者是奇幻和仙侠,男主丑也是不行的,女主少了现在也是不行的……是的,现在的玄幻小说没有这些不很快人读者认同的。除了情节,这些就是最重要的,它们让你笑,让你哭,触动你心灵深处的那点柔软,却也钩动你小心藏起的那点幻想,包括黑暗的!

必看理由:男人要绝对的掌控,要学会利用,要知道利益的力量有多大,美丽的女人和漂亮的女人而去是高智商的女人想占有他你是要足够的强大!不只是说你的j8够大,够厉害就行了!

男人关键词:掌控、欲望

7、《唐朝好男人》

看了这本书,我郁闷地发现好男人都是唠唠叨叨,磨磨叽叽。

看了这本书,我怪叫一声发现好男人会为了他爱的女人去杀爱他的女人。

看了这本书,我嘿嘿笑着发现好男人多少都有一点点恋姐情结(啥?你说那是御姐控)。

看了这本书,我叹着气发现好男人的生活充满压力。……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发现是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好男人。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是本世纪最大的谎言之一,前提是好男人也有好男人的坏。到目前为止好男人依然是卖方市场。

其实做一个好男人很简单,你只要做一件事情——真心地去爱。

其实做一个好男人很艰难,你必须做一件事情——真心地去爱。

“好与坏”是一个恐怖的命题,“男人”也是一个恐怖的命题,当它们结合在一起足以把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闪晕!

看这本书,你不是要去学如何做一个好男人,你只是去感觉一下你和好男人的差距,因为“好男人”是一个极限,无论你距离他多近你也达不到。

必看理由:不说别的,是男人看见这样的书名,不看看怎么行?

男人关键词:好男人

8、《神墓》

神魔陵园除了安葬着人类历代的最强者、异类中的顶级修炼者外,其余每一座坟墓都埋葬着一位远古的神或魔,这是一片属于神魔的安息之地。

一个平凡的青年死去万载岁月之后,从远古神墓中复活而出,如林的神魔墓碑令他感到异常震撼。

悠悠万载,沧海桑田。原本有一海峡之隔的仙幻大陆和魔幻大陆相连在了一起,道法与魔法并存,真气与斗气同在,东方神龙与西方巨龙共舞……

绝代佳人,缠绵的爱情;恐怖绝地,玄异的惊险之旅;远古遗闻,失落的传说;众神之秘,不灭的神之遗迹……

神秘的东方修道者、奇诡的西方魔法师、无敌的东方武者、至强的西方龙战士,演绎出一曲惊心动魄的传奇……

必看理由:男人就是永不言败

男人关键词:坚韧

9、《楚氏春秋(天下)》

《天下》的书名和作者致远的名字很配合。天下和致远联系到一起的时候,我想到的是“楚人遗弓”的故事:

“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闻之曰:‘惜乎其不大,亦曰人遗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得?’仲尼所谓大公也。”

《楚氏春秋》是架空里面最经典的作品之一,里面有勾心斗角的权谋,交织着江山美人的豪骨柔情……但这些都不是能真正吸引我的。

“春秋”穿越了时间,“天下”穿越了空间,致远又暗喻了完成穿越的秘密。不妨回忆一些成功者,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成功以后,无形中多了一直气质,或者说一种气度——目光高远,大度能容!

必看理由:致远千里,有容乃大,是男人怎能没有肚量?

男人关键词:胸怀

10、《诛仙》

他的身世很惨。

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就很狠,敢拿着烧火棍和人家的重武器拼命。

他长大了,变得很冷,很混沌……

如果要选择一种最能代表男人特征的性格,我想“血性”必然是其中的热门候选之一。“血性”包含了一点勇敢,一点坚强不屈,一点果断,一点刚毅,一点冲动,甚至一点孩子气。

如果要选择一种男人最不应该具备的性格,我想“懦弱”必然是其中的热门候选之一。“懦弱”包含了逃避,缺乏激情,浑浑噩噩,自闭等等因素。

同时包含上面两种性格的张小凡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主角,他矛盾到和现实中的我们非常相像。

当我们遭遇生活的摧残、饱经爱情的磨难,我们最需要的是完成自我的救赎,因为上天总是不仁,视万物为刍狗,唯有自救,才是正途。

必看理由:浪漫主义中的形式主义,玄幻小说能让你揪心的不多,让你揪心还想追着看结果的更少。

男人关键词:自强、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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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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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解忧?——东野圭吾《解忧杂货店读书笔记

我向来对翻译自日文的推理小说不感兴趣,觉得翻译过来的文字总是不到位,浮此刻脑海里的是一个属于中文世界的文学语境,与作家笔下所要构建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然而,由日本畅销作家东野圭吾创作的推理小说《解忧杂货店》,却吸引了我的目光。单看书名和封面设计,就让读者产生好奇与遐思,到底一家传统的杂货店卖的是什么“碗糕”,能带给什么样有效的解忧秘方?

人生的选项附在书中的一篇导读文章,如此称赞东野圭吾创作方面的本事:“他的作品并非只有谜团,只是卖弄诡计,一个更重要的元素,即他过人的说故事潜力,以及很有温度的文字书写。”的确,这本《解忧杂货店》虽然具有推理小说的元素,充满了精彩悬念与巧妙构思,但是却能另辟蹊径,让读者对人世境遇有更深入的体会与思考,借文字中燃烧的温情取暖,从而引起广泛的共鸣。

故事中杂货店的老店主名叫浪矢(“Na-Mi-Ya”),而附近的孩子总是把他叫成“烦恼”(“Na-Ya-Mi”)。由此浪矢突发其想,不如透过纸条,在杂货店里为孩子们排疑解忧。起初浪矢收到的问题都较为幼稚可笑,但是他却对每一个疑问都认真答复,仿佛从中找到生命的另一层好处。之后,越来越严肃的问题陆续出现。在老店主精心安排下,陌生人在晚上把写了烦恼的信丢进铁卷门上的投递口,隔天就能够在店后面的牛奶箱里拿到回信解答。

这些来信者都应对着人生路上重大的抉择,期望能从回信中得到心理上的辅导。女运动员是该投入奥运集训,还是就应放下梦想,陪病入膏肓的男友走完最后一程?孤立无援的未婚妈妈是该把孩子生下来,还是绝情地拿掉小生命?少年就应与负债累累的父母一齐潜逃,还是自我勇敢地去闯天下?长子是要继承父亲的鱼店,还是追求自我的音乐梦?浪矢对每一封信的问题都深思熟虑,从不敷衍了事,尽量从各个角度为对方着想,才做出回复。然而,他之后内心却十分担心,“也许他们按照我的回答去做,反而为他们带来极大的不幸”。老爷爷的回答果真替人解忧了吗?浪矢之后发现杂货店里有个穿越时空的魔法空间,而他很想明白自我的回复是否对这些人产生了正面作用,因此他嘱咐儿子在他死后的33周年发布消息,让“解忧杂货店”复活一天。

就在“解忧杂货店”复活的晚上,三名小偷误闯了进来,发现了那些穿越时空的信件。小偷依据过去三十年来发生的时局,一一回复了信件,并让它们回到过去的时空。故事的精彩之处并不在于写信人能神奇地收到这些未来的预言,而是他们在做出艰难选取时的态度和考量,以及对信念的坚持。人生中万千的因缘聚合,构成了我们不一样的际遇。在生命重要岔路做出选取,最后结果如何,是谁都无法事前知悉的。例如少年最终未听取浪矢的意见,选取独自逃走,因为“那时候,他无法相信心灵的团结”,而结果是双亲选取了结生命,让改名的儿子能有一个新的开始。也许,当初少年做出不一样的决定,一家人的命运可能就此改观。然而,少年长大后成了木雕师,对于这个决定却得出另一番领悟。他最后深切感受到父母对自我无私的关怀与保护,甚至愿意以他们的性命来换取他的幸福。那里面闪现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辉,亲情的联结和力量,原先能够排山倒海,穿越生死的国界。

除了解谜以外东野圭吾是写推理小说的高手,本书看似由几个分别独立的故事组成,但是在作者缜密布局之下,巧妙地将主要人物联系在一齐,因果循环,人物最终的遭遇一个个揭晓,连那三名小偷的境遇也与过去的写信人有密切关系。然而,这部小说不仅仅仅以精密的情节铺排满足读者探索谜底的欲望。作者在故事的结尾处还特意构思了一个人生哲学情境,借此鼓励身陷迷途的人们去找寻生命的方向。浪矢爷爷最后收到的是小偷误置入时空转换空间的一张白纸。他认为这张白纸是最难的一道问题,毕竟这是一封无字天书,但他还是认真地做了回复。信中这么写道:“正因为是白纸,所以能够画任何地图,一切都掌握在你自我手上。你很自由,充满了无限可能。”三名小偷因而得到了人生中重要的启发。这部小说也吹起了淡雅的怀旧风。作者在描述七八十时年代的生活场景时,个性提及著名乐团披头四的音乐,让中年以上的读者去追溯那个相对纯朴的年代。迥异的时空在不一样人物的叙事角度下相互交错,娓娓陈述各自的故事,虽然少了推理小说惯常的血腥奇幻,却多了一份缅怀和感动。如此另类的故事,能够将多样的元素结合在一齐,又做到圆满无缺,不愧为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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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经典励志小说推荐

全文共 9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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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好看的励志小说呢?经典励志小说你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十大励志小说排行榜,经典励志小说推荐,一生中必看的10本经典励志小说,喜欢追小说的朋友可不要错过了!

十大励志小说NO10.《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斯蒂芬.金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一部不容错过、让人手不释卷的励志杰作,带你体验如同四季变化般的人性绝望与希望之旅。本书是斯蒂芬·金最为人精精乐道的杰出代表作。其英文版一经推出,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当年在美国狂销二十八万册。全球已翻译31种语言,《肖申克的救赎》等电影原著小说。

目前,这本书已经被翻译成三十一种语言,同时创下了收录的四篇小说中有三篇被改编成轰动一时的电影的记录。其中最为人精精乐道的便是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的《肖申克救赎》(又译《刺激一九九五》)。这部小说展现了斯蒂芬·金于擅长的惊悚题材之外的过人功力。书中的另两篇小说《纳粹高徒》与《尸体》拍成电影后也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其中《尸体》还被视为斯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作品。

十大励志小说NO9.《平凡的世界》

作者:路遥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励志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沧桑 ,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近几年长篇小说中表现农民生活和农村题材的不少,确实也涌现出一些力作,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赵德发的《缱倦与绝决》,这些作品的背景确也波澜壮阔,纵横数十年。但我认为,若从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和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小处着笔来看,《平凡的世界》显得更加大气。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励志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故事梗概】  励志指数:★★★★★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十大励志小说NO8.《心灵鸡汤》系列

作者: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

推荐指数:★★★★★  励志指数:★★★★★

《心灵鸡汤》是世界上最畅销的系列励志读物之一,以其简短、精炼的语言为读者讲述了一个个充满哲理的小故事。作者选文一直遵照的准则为:以浅显的语言表达着人间真情;以至深的情感述说着五彩人生;在每一个角落把真情的火炬点燃;让每一缕清香在尘世间流传;让真情在心灵的碰撞中凝固成永恒。 后泛指有益于精神或心理的充满哲理的小故事。

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两人皆为美国励志演讲者,曾帮助数百万人找回勇气,他们合作推出《心灵鸡汤》,获得了“全美《纽约时报》第一名畅销书作家”的称号,更受到全球读者的热烈欢迎。他们的作品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作品有《心灵鸡汤》1—6集、《心灵鸡汤——激励女人》、《心灵鸡汤——致天下有情人》、《心灵鸡汤——亲情记录》等书。

“鸡汤”(CHICKENSOUP)一词,在欧美常常被用于泛指富于营养且经济实惠的物品,尤指滋补品。《心灵鸡汤》其书如其名,旨借其中浸透关爱与挚诚的字句,犹如香浓滚热的鸡汤滋养键轭饥肠一般,润泽那些在生活风雨中被擦伤冻僵、被尘封垢污的心灵,使之回复初始的光彩和活力。

《心灵鸡汤》的编者是当代美国名气很大的作家杰克·坎菲尔和马克·汉森,他们以其独到眼光遴选了这些貌似平凡却让人读来回肠荡气的小短文,它们来自于普通的生活琐事,携带着毫无矫饰的朴素率真之美,用能够相互触探的真实感和赤诚相对的亲切感,营造着白云出岫般凌空子真善美之上的极致情境。尽管,由于国情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其中某些价值观并不适合于中国,相信读者自会鉴别。

“Chicken Soup”在欧美通常泛指富于营养且经济实惠的滋补品。《心灵鸡汤》意指书中的文章犹如香浓的鸡汤润泽读者的心灵。1993年,由HCI出版的第一本《心灵鸡汤》在美国面市,旋即引起轰动,被《纽约时报》评为该年度畅销书,《时代周刊》更是称其为“十年来出版界的一大奇观”。该书文章均来自全美各地的征稿。为确保征稿质量,HCI要求每本书的征稿数量不少于5000篇,从中挑选出200篇寄给社会各界人士阅读,最终精选出101篇优秀文章编辑成册。迄今为止,《心灵鸡汤》在美国已经出版了100多本,并被译成40多种语言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目前全球总销量已超过8000万册。

十大励志小说NO7.《把梦留住》

作者:南木十口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可能这本励志书对于一些读者有点陌生。这是中国第一部西部志愿者励志支教纪实,作者作为在校大学生,2006年来到被联合国称为“地球上最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区”——宁夏西海固地区参加为期一年的志愿者支教工作。旨在告诉大家一个他所见到所体会过的西部,告诉大家在黄土高原上一群为自己理想苦苦追索的孩子们的故事,告诉大家在中国大西北腹地每天所发生的平静而又悲壮的故事。该书中,一切皆为真人实事。相信看过这部支教纪实都会那朴实的语言为之动容落泪。走向成熟的第一步,是珍惜现在,珍爱身边的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2005年8月,叶楠和其他8名队友一起奔赴宁夏自治区西海固地区海原县,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叶楠被分配到海原县西安乡中学。这是一所座落在黄土高原上的乡级初级中学,不仅学校教学条件较为落后,生活条件也和厦门有天壤之别,这里年降水量不足300毫米,年蒸发量却高达2000毫米。全校700多名师生的用水全部依赖拖拉机从外地的拉来的一点水,毗邻沙漠的地理环境让沙尘沙暴天成为家常便饭,冬季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下叶楠和学生们一起忍受没有暖气等取暖设备的严寒冻伤,夏天大家一起适应着一个多月不能洗一次澡的干燥生活,拉肚子和流鼻血成了叶楠每周的必修课,身体开裂的皮肤和粗糙难咽的食物也让叶楠感受到了西部的沉重,生病的时候在乡下缺医少药,更多的是需要自己的意志力去忍耐坚持。

在克服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困难的同时,叶楠担任了西安乡中学的许多工作,包括政教处助理,团委辅导员和两个年段的生物和体育老师,并在晚自习时间担任文科所有学科辅导老师。繁重的学校工作也给了叶楠施展自己所学所长的舞台,发挥其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科所学,帮助西安中学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协助校长将学校管理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叶楠参与校园建设规划,和当地师生一起投身于宁夏“普九”攻坚战。其开辟了许多第二课堂的文艺活动,把许多新颖的知识和理念融入课堂之中,并在海原县其他学校作了许多专题讲座。叶楠带领和培训西安中学代表队夺得了海原县法律知识竞赛第二名。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叶楠不仅很快在课堂上为学生们所接受,而且在课外和他们成为了知心朋友,其要求住在学生宿舍隔壁,每天晚上坚持为学生解疑答惑和谈心沟通。一年的支教工作,帮助西安乡中学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叶楠和队友利用每周周末的时间深入学生家庭家访,叶楠们的足迹遍布了西安乡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自然村,西部的村落分布分散,许多地方需要徒步行走近十个小时才能到达,而且没有经验的支教队员们常常要遭遇迷路和沙暴的考验,白天和晚上高达40度的温差也让他们几乎瞬间冻僵。但是深入学生家庭家访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切身走访许多贫困孩子的家庭,理解了他们所担负的不能承受之重:有的孩子从小痛失父母孤苦伶仃,有的家庭全年仅数百元,有的孩子还生活在原始的窑洞,有的孩子一周全部伙食仅是5个干粮馍……那种让人痛彻心肺的生存压力不仅让叶楠忍不住流泪,也坚定了叶楠必须做好西部支教工作的信念。

十大励志小说NO6.《士兵突击》

作者:兰晓龙

兰晓龙,1997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后进入北京军qu战友话剧团成为一名职业编剧。曾创作话剧《红星照耀中国》,电视剧《石磊大夫》、《步兵团长》。话剧《爱尔纳·突击》于2002年获得全军新剧目展演编剧一等奖。2005年2月《爱尔纳·突击》获得老舍文学奖、曹禺戏剧奖。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士兵突击》是一部展示军人的励志小说。这部小说中的士兵叫许三多,这个“阿甘”似的士兵,在中国军队严酷的训练中百炼成钢,演绎了一则从乡村到军营的成长故事。许三多像是两个人,可根子里的他还是让你佩服、让你回味,甚至是他的“傻”,也足以让你去喜欢。面对这样一个活生生的鲜活的士兵形象,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军人特别是当代的战士们依然保持着最可爱的口质!人们的确是最可爱的人。

这部书是在中国大陆热映后引起了一股“士兵热”。许三多和钢七连那句“不抛弃,不放弃”相信让曾经脆弱的我们感到力量。从连队的拖油瓶到老A兵王,许三多向我们展示了平凡人执着的伟大。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士兵突击》真的不是一部励志小说,它是哲学、是人生,是我们成长的历史。每一位读者都能在许三多身上找到自己的一些影子。许多三像是两个人,可根子里的他还是让你佩服、让你回味,甚至是他的“傻”,也足以让你去喜欢。你会觉得:“一本好书,能教会你怎样做人!”

金戈铁马,斗志男儿,士兵的精神世界丰富和冷峻;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他单纯而执着,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因为他的笨,让全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虽然他的家乡祖屋在爆炸声中变成一堆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枪杀毒犯……他在种种困厄和磨难中百炼成钢。他的名字叫——许三多。

十大励志小说NO5.《阿甘正传》

作者:(美)温斯顿·格卢姆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随着这本书改编成励志电影,相信大家都是耳熟能详了,原书改编的同名电影获1995年第67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剧本改编、最佳剪辑、最佳视觉效果六项大奖。影片改编自温斯顿·格鲁姆的同名小说。我们每个心中都有一个阿甘。原著和电影有许多不同,相比起来更原汁原味,感动是一样的。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这时,珍妮参加了美国国内如火如荼的反越战活动。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ting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经历。

十大励志小说NO4.《唤醒心中的巨人》

作者:安东尼·罗宾斯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更应了解“潜能学”,安东尼·罗宾的著作应是学生励志必修课外的一门必修课。

——哈佛商学院院长 麦克阿瑟

安东尼是人类潜能级别最高的导师,他的学识值得世人永远学习。

——《纽约时报》

他拥有非凡的天赋,善于给人以启迪。

——前美国总统 克林顿

醒来吧!控制你的生活! 安东尼·罗宾斯是世界顶级激励大师。你将在本书中与这位大师共享那独到而又强大的课程,用来唤醒你心中蛰伏的巨人。他是公认的控制心理变化的专家,在本书中,他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安东尼·罗宾斯在本书中,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唤醒心中的巨人》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潜藏着这种“炸药”——你内心无穷的创造力。数个世纪以来,其威力让那些善用它的人步入成功,也使那些企图滥用它的人走向毁灭。当你挖掘并利用体内的TNT时,一定要小心翼翼,为潜意识里的第一次爆炸做好准备,用它轰走你的错误思想,打开一条改变你、完善你整个生命历程的崭新通道!用它来移除你停滞不前、恐惧、疑虑、担忧、紧张、灰心、憎恨、贪婪、偏见的高山。不过提醒你,当你靠近它、捧起它时,一定要拿好,并且只能用它去干好事。

世上之所以有成功与失败之分,关键在于,前者能发现并善用自己的这种内在威力,而后者未能发现或善加利用。但愿《唤醒心中的巨人》能让每位读者重新认识自己的力量,发挥出那些潜藏的天资。

TNT!一种危险的烈性炸药,一个骇人听闻的字眼!

十大励志小说NO3《如何停止焦虑, 开创人生》

作者:卡内基

推荐指数:★★★★★  励志指数:★★★★★

《如何才能停止焦虑开始新生活》能够帮助一度沉沦的人们摆脱生活的迷惘、戒除多年的网游瘾,重新树立起人生目标,保持积极心态,当然读完本书的英文版本,英语水平会等到一个大的提高。当你茫然无措的时候,这本心灵励志书无疑就是让你停止焦虑的一根救命草,因为它真的可以帮助我们。

这本书会在以下16个方面帮助到你:

1.给你一些实际的,经过测试的解决焦虑问题的方法.

2.立刻告诉你如何解决你所面临的50%的生意上的烦恼.

3.给你提供7种途径去建立能带给你平静与快乐的态度.

4.告诉你如何减少金融方面的忧虑.

5.说明一个能让你的许多忧虑不成立的规则.

6.告诉你如何把批评变为你的有利条件.

7.说明家庭主妇如何避免疲劳以及保持看上去年轻的状态.

8.告诉你四条能够帮助你避免疲劳与焦虑的工作习惯.

9.告诉你如何在你的工作生活中每天多出一小时.(应该是指让你的工作更有效率,就像八小时可以当九小时用一样)

10.告诉你如何避免情绪上的不适.

11.书中包含很多日常生活中的人们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讲述他们停止焦虑并且开始新生活的故事.

12.给你Alfred Adler的十四天治疗抑郁症的处方.

13.告诉你让世界闻名的医师William Osier消除焦虑的21字箴言.

14.解说让空调制造业的创始人Willis H. Carrier对抗焦虑的神奇三步曲.

15.教你如何使用被William James称为"焦虑的王牌解药"的方法.

16.告诉你很多知名人士战胜焦虑的详情,

十大励志小说NO2.《把信送给加西亚》

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把信送给加西亚》所讲述的是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他的事迹100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无数的公司、机关、系统都曾人手一册,以期塑造自己团队的灵魂。

故事中罗文正直、忠诚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是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该学习的榜样,因此此书也被许多单位与集体作为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优秀读物。

十大励志小说NO1.《谁动了我的奶酪》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

【推荐阅读】  推荐指数:★★★★★

作者是全球知名的思想先锋、演说家和畅销书作家。他的许多观点,使成千上万的人发现了生活中的简单真理,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更成功、更轻松。 面对复杂的问题提出简单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这方面,他被认为是最好的专家。他是许多畅销书的著作者或合著者。他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提供了应对变化的极好的方法。

《谁动了我的奶酪?》,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人生犹如“迷宫”,每个人都在其中寻找各自的“奶酪”——稳定的工作、身心的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甜蜜美满的爱情,或是令人充满想象的财富……

那么,你是否正在享受你的奶酪呢?

如果是的,恭喜你,你只需要阅读一下书中的小故事即可,因为它会时刻提醒你,你的奶酪是否已经变质;

如果不是,欢迎你,请你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阅读一下,希望你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尽快享受你的奶酪。

自本书出版以来,已经有众多读者从奶酪的故事中得到启发,从而改善了自己的事业、婚姻和生活,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第一部分:“同学聚会”----讲述一群过去的同窗在一次聚会上讨论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化。

第二部分:全书的核心----“谁动了我的奶酪”的故事。

在故事里,你会发现,当面对变化时两个老鼠做得比两个小矮人要好,因为他们总是把事情简单化;而当两个小矮人所具有的复杂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化。这并不是说老鼠比人更聪明,我们都知道人类更具智慧。但换个角度想人类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

当你观察故事中四个角色的行为时,你会发现,其实老鼠和小矮人代表我们自身的不同方面----简单的一面和复杂的一面。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许简单行事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的便利和益处。

第三部分:“讨论”----是那些同窗好友们围绕这个故事展开的讨论,他们讨论这个故事的意味,以及如何把这个故事带给人们的启迪运用到生活与工作中去。

有些读过成书之前的手稿的读者读完故事本身后就停下来,不再继续阅读关于这个故事的讨论。另外一些人则更乐于阅读故事后面的“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从中可以受到启发,可以思考如何将从故事中的东西运用到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去。

无论怎样,我都真诚地希望各位像我一样,在每次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都能从中领悟到一些新的、有用的东西;希望它能帮助你妥善地应对各种变化,不论你的成功目标是什么,它都能助你走向成功。

我希望你们能欢欣于你们从故事中所发现的道理,并能享受到这一发现的乐趣。祝你们一切顺利。 请记住一句话: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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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小说穷人谈文学作品续写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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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过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十一册的《穷人》一课,其中有一个续写练习,学生在课堂上进行了练习,写出来的内容虽然很有想象力,可也不一定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这与学生生活的时代离那个时代的距离太远有关,另外,不同的人写同一篇内容多多少少不会有脱节现象,人与人的思维总是不同的,就如《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作,可谓精华,后四十回乃高鄂续写,虽成就了一整部完整的作品,可总给人一点遗憾之感。

这让我想起自己在教学《穷人》一课时,由于有课后练习的限制,因此也让学生作了此续写,可写出来的效果不尽然,有的学生在作文中竟然写到这些孩子全都长大成人,而且后来发了财成了大老板,接父母去城里享福,虽然表面看起来学生很有想象力,可他们完全是按照现在的生活境遇在写,学生经历的生活毕竟只是生活的这个社会,从很多学生的习作来看,他们的心固然是善良的,可当时的俄国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穷人穷困潦倒,本来一家人的生活已经过得很勉强,可如今多了两个小孩,怎么可能过得下去呢,就算大人们更辛苦,更节俭,自己少吃,那就更可能出现连大人也给累垮了,那就会失去生活支柱,孩子就更难抚养,可能一部分孩子能活下去,但其中一部分却也可能根本活不下去。这与当时托尔斯泰的主旨是一样的,其实写到结尾他已经根本无法想象下去了,让读者来深思这个问题,到底他们能否好好的平安的生活下去,这样就能显示文学作品的意犹未尽,如果都续写了,就失去了作品本身要体现的主旨,甚至改变作品的主旨,削弱作品的表现力,那就反而是画蛇添足了。

同时,我们可以纵观文学史,有哪一部续写作品是成为经典的,就算是本作家的续写也不一定能成为优秀作品,如果不排除通俗文学的话,那金庸的《神雕侠侣》算是一部比较成功的续写作品,而《简爱》的续写作品看者亦少,也决没有《简爱》知名。因此,我觉得对于一些经典大家的作品我们没有必要进行续写的作文练习,口头说说练练想象能力还是有必要的。而对于其它的一些非经典作品,比如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内容,我们倒是不妨让学生动动笔,动动脑,让他们的想象力得以很好的发挥,那样,我们就不必为多此一举的弊端而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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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亮剑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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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亮剑人物结局,欢迎借鉴!

《亮剑》是都梁写作的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是大陆不多见的比较公平、客观、尊重历史事实的抗战小说。书中并不讳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为造成的反右扩大化、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事件,也并不像其它抗战小说一样严重偏向共产党,甚至塑造了具有中国儒将风范的国军将领楚云飞做为主人公李云龙终身的对手、朋友、劲敌。

《亮剑》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16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的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的苦苦思索。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割了原著真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

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意识形态主管机构改造成了“弘扬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般自我陶醉意淫的壮阳工具。

我们不妨来看看小说中这些英雄们的最终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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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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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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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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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新奇有趣童话小说--《郑渊洁十二生肖之狗王梦游》。这本书由学苑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我国着名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叔叔。

翻开封面,首先眏入眼帘的是淡粉色的十二生肖漫画形像,个个眉开眼笑、憨态可鞠。这本书中收录了《五个苹果折腾地球》、《狗王梦游》、《一只想当猫的狗》和《名画风波》这四个小故事,其中我最欢的是《一只想当猫的狗》。故事内容是这样的:秀花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漂亮小母狗,她曾经还救过主人的命呢!主人还养了一只又懒又馋,没一点儿本事的笨猫,那猫却曾经为一块肉背叛主人跟随小偷溜走过。秀花和她的男朋友大黄准备结婚了,他们多想给主人生几只同样忠心又漂亮的小狗啊!可是有一次,秀花无意中却听到主人和别人吵架时,气急败坏地用“狗”骂来骂去的,却不见用“猫”骂过。秀花绝望极了,她可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被人骂,于是她痛下决心和大黄解除婚约去和猫结婚,这样她的孩子们就有了猫的血统了。秀花能如愿吗?

这些故事生动有趣,每一个故事内容都融合了真实的世界与幻想的天地,带人走进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去体会其中的酸、甜、苦、辣。有的故事在最后一个字后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表示了故事还没有结束,给人一种深远的悬念感,让人回味无穷。

总而言之,《郑渊洁十二生肖童话之狗王梦游》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童话小说,我相信等你们读起它,一定会它爱不释手。

[新奇有趣的童话小说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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