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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童真丰子恺(最新20篇)

成语故事一般是出自真实的历史故事,或者是来自一些具有人生哲理的寓言故事。那么励志成语故事都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名人故事:童真丰子恺,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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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聪明的苗子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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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德国哥丁根大学医学院的亨尔教授迎来了他的新学生。在对新生进行面试和笔试后,他欣喜地发现,这届学生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他教学生涯中碰到的最聪明苗子

开学不久,亨尔教授把自己多年积下的论文手稿全部搬到教室里,分给学生们,让他们仔细工整地誊写一遍。

学生们翻开亨尔教授的论文手稿,发现这些手稿非常工整。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认为根本没有重抄一遍的必要,做这种没有价值而又繁冗枯燥的工作是浪费青春和生命。他们说,只有傻子才会坐在那里当抄写员。让人想不到的是,竟然真有一个“傻子”坐在教室里抄写教授的论文手稿,他叫科赫。

一个学期以后,科赫把抄好的手稿送到了亨尔教授的办公室。看着科赫满脸疑问,一向和蔼的教授严肃地对他说:“我向你表示崇高的敬意,孩子!因为只有你完成了这项工作。而那些我认为很聪明的学生,竟然没一个完成这个作业。

我们从事医学研究的人,不光需要聪明的头脑和勤奋的精神,更为重要的是要具备一丝不苟的精神。要知道,医理上走错一步,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其实,抄这些手稿,既是学习医学知识的机会,也是一种修炼心性的过程。”

这番话深深触动了科赫年轻的心灵。在此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科赫一直牢记导师的话,他老老实实做最傻的人,以涵养严谨的学习心态和研究作风。这种做事态度让他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发现了结核菌、霍乱菌。此外,第一个发现传染病是由于病原体感染而造成的人,也是这位叫科赫的“最傻的人”。1905细菌研究方面的卓越成就,瑞典皇家学会将诺贝尔生理学与医学奖授了科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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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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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名人故事,但有一个总让我印象深刻。

那是一个关于孔子的故事。说的是,孔子30岁时,已是远近闻名的教师了,但他并不自满,仍觉得自我的学问并不渊博,于是,便从家乡曲阜赶到了洛阳,去拜访老子。一路上风餐露宿,日夜兼程,但从未放弃,最终走到洛阳见到了期盼已久的老子,急忙拜他为师。老子见他很有诚意,便收他为徒,孔子也在老子身边随时请教。

读了这篇故事,我感受很深,孔子为了拜师,不远千里,不辞辛苦,可见他毫不骄做傲自满、孜孜不倦的求学态度,而老子呢,也为孔子的一片至诚之心所打动,倾囊相授,毫无保留,也为后人所乐道。

是啊,我们应当象孔子那样谦虚好学,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宁愿受苦受累也不在惜,仅有这样,才能在学业上取得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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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名人甘地的故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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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

甘地小故事当甘地准备到英国学习法律时,别人曾反覆警告他重新吃肉,否则无法在英国生活。但是他母亲不想让儿子成为肉食者,于是就强迫他发誓;在一个耆那教出家人的主持下,甘地对他母亲发誓说他将永远不碰酒、女人和肉,甘地的母亲才放心地答应甘地去英国。没有这一誓言,甘地可能不会成为素食者。当甘地到达英国后,他发现继续坚持素食主义非常困难,因为她的女房东同意提供面包和住处,但他却不知道如何烹饪蔬菜和面包。甘地说他那时几乎快要饿死。尽管甘地以前曾经吃过肉且认为吃肉是好事,但他仍坚守誓言。有一次甘地含著泪对一位劝他吃肉的朋友说:‘我知道你一次次地劝我吃肉是因为同情找,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破的。’

虽然甘地没有因诱惑而破誓,但他仍然需要面对寻找食物的实际问题。在从英国女房东那里听说市内有素食餐馆之后,他就马不停蹄地到处寻找,当他找到之后,他说:‘我当时的感受就像孩子得到了一件心爱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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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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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时候非常喜欢小提琴,他梦想自己能成为像帕格尼尼那样出色的小提琴演奏家。爱因斯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练琴,尽管他很勤奋,也很用心,但是却没什么进步。爱因斯坦的父母认为他没有音乐天赋,但是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一直没有阻止他学琴。

有一天,爱因斯坦去请教一位小提琴老师,老师对他说:“你先演奏一曲让我听听。”爱因斯坦就演奏了他的偶像帕格尼尼的一首曲子,但是却漏洞百出。曲子拉完后,老师问爱因斯坦:“孩子,你为什么特别喜欢拉小提琴呢?”

爱因斯坦说:“我想成为帕格尼尼那样伟大的小提琴演奏家。”老师又问:“那你快乐吗?”

“我非常快乐。”

老师继续说:“孩子,你非常快乐,这就说明你已经成功了,难道非要成为帕格尼尼才算成功吗?我认为,快乐就是成功。”

爱因斯坦听了老师的话后深有感触,他明白了快乐比当帕格尼尼更重要。后来,爱因斯坦仍然喜欢拉小提琴,虽然他拉得并不算很好,但他却在其中收获了很多快乐。

快乐是世间最容易取得的成功,只有做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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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母爱与肝脏透析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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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施特凡·阿尔丁格从小性格倔强。高中毕业时他一心想考化工学院,而母亲坚持让他考文学系将来当个作家。争执不下,他一生气便离家出走。在外流浪两天,口袋中的马克花光。第三天他饿得两眼冒金星。无奈站在卖“热狗”的摊前目不转睛地盯着新出炉的“热狗”,垂涎欲滴。卖“热狗”的大娘看透他的心思:“想吃热狗吧?给你两个……”

他接过“热狗”,变成狼吞虎咽的老饕餮。大娘从家里端来一杯饮料递给正在打嗝的阿尔丁格:“小伙子,喝杯饮料,我就住在摊后面的旦丁街18号。是离家出走吧?”阿尔丁格点点头,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和母亲吵架,我想学化学,她非叫我学文学不可,一赌气我就……”

大娘语重心长地说:“我给你两个热狗、一杯饮料,你就感动得泪流满面;你母亲给你十八九年的物质和情感的关爱,你不但无动于衷,反而却狠心地离开她!她会十分伤心的。”

阿尔丁格回到家中,投入母亲怀抱痛哭一场。他万万没想到:母亲同意了他报考化工学院。

他大学毕业时,母亲患了肝硬化腹水。他查资料到处求医。医生说,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60万人患有肝脏疾病。对于你母亲这种严重肝病患者,生存的唯一可能就是采用器官移植。但这很困难,一则是很难找到捐献的、与患者有亲和力的器官;二则费用也过于昂贵。阿尔丁格跪求医生:“我给母亲移半个肝吧!求求您!”

“傻话!你母亲需要换整个肝脏,一命换一命有何价值?”

不久,母亲去世了。临终前握住儿子的手说:“我从医生那里得知,你和你父亲都恳求用你们的肝脏移植给我!我死而无怨!孩子,你能不能发明一种肝脏透析机,像肾脏做透析那样,滤出肝脏中的病毒。”阿尔丁格跪在母亲床下,挥泪发誓:“儿子一定完成您的重托!您放心吧!”

阿尔丁格为实现母亲的遗愿,考入罗斯托克市医疗设备研究所,刻苦钻研用化学与物理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肝脏透析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31岁时与物理学家瓦尔特·格里克同罗斯托克市的医学家合作研制成功“Mars”(玛斯)分子吸附循环系统——肝脏透析机。

阿尔丁格从《罗斯托克报》看到一则惊人的《征肝启事》:萨比娜老人患严重肝病,有献肝脏者及掌握相关信息者请与旦丁街18号联系。后面还有电话号码。

阿尔丁格立即想起12年前讨热狗的往事,驱车前往萨比娜老人的家中。只见老人面色蜡黄,静静地躺在床上,她的女儿叫醒她:“有人看您来了!”阿尔丁格走过去:“老妈妈,您还认识我吗?我叫阿尔丁格,在我最困难时您老帮助过我!我可以给您献出半个肝脏!”老人坐起来:“谢谢!千万使不得!听女儿说有人发明了什么透析机,可以不换肝脏,你能找到这位先生吗?”“我就是发明透析机者之一,我已为您请好医生住院治疗!”老人又惊又喜:“你真是位有心人!天下的大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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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外名人故事:上帝本没有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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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没有光环1961年4月12日,当加加林在太空飞完了108分钟,按下25那个神秘密码以后,东方1号飞船降至700米高空,随之,加加林跳伞平安地落回了地球。这个25岁的矮个儿上尉,代表人类圆满地完成了探索太空的第一次飞行!

几分钟后,消息在全球炸开。世界各大电台、报纸竞相报道这位一夜升空的超级明星。接着,他与火箭之父科罗廖夫并肩坐在了一起,与苏共中央总书记赫鲁晓夫握手、交谈,与政要、名人拥抱举杯,大小勋章挂满胸前,军衔从上尉升至少校,接着成了茹科夫斯基军事学院学子,然后又进了高等军事学院研究生院学习,连他的微笑也有了传奇色彩,向后梳的头发也成了迷人的时尚。他走到哪里都有人硬要与他交朋友,无论到哪里都有盛宴款待。

以前,他认为赫鲁晓夫简直是神,到这时候,他发现是神的还有他,尤里·加加林!

于是,他常常无视法规,驾着国家赠送给他的伏尔加小轿车在街道上飞奔,甚至因为喜欢上了一位护士而不顾影响地从大楼窗口飞身跳下。

有一天,他又闯红灯了,这一回他的伏尔加撞翻了另一辆汽车,两辆车毁得不成样子,幸好他和另一位司机都只受了点轻伤。赶到出事地点的警察自然一眼就认出了加加林,连忙举手行礼,冲着他笑,并当即保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边上,那位受害的退休长者虽然受了伤,但见面前立着的是加加林,也赔起了笑脸。随后,警察拦下一辆过路汽车,嘱咐司机将加加林安全送到目的地,下一步,准备将全部责任记在老人身上。

加加林坐上了车子,但老人的苦笑和伤势在他的脑海中已驱赶不去,让他无法不想的是:原来,英雄也有致命的时候,也会让执法者颠倒黑白,深爱也可能让一位退休长者违心顶罪。这一刻,加加林的淳朴本性复苏了,他让司机迅速开回出事地点,在警察和老人面前诚恳地认错,帮助老人修好了汽车,并承担了全部费用。

光环本来连上帝也没有,都是周围人特别是好心人加上去的。光环加足了,再平凡的人也可能成为上帝;但只要去了光环,上帝也会发现他与凡人没有两样。

所以,不要轻易挥霍别人加在你头上的光环,否则,你会发现,当光环完全消失的时候,你的人生意义与价值也就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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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法名人励志小故事:张旭判状得教

全文共 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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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是一位草书大家。他十分爱喝酒,经常喝得酩(mǐng)酊(dǐng)大醉,并呼喊着奔跑,然后他才拿起笔来作书。他所书写出来的作品都是狂草。有时他还发疯般地用头蘸墨写字,清醒以后,他反复观赏自己书写的作品,世人称他为“张颠”。张旭真草兼擅,他的书法为时人所喜爱。

有一年,他被派到常熟当县尉。上任后十多天,有一个老人拿着状纸来告状。张旭了解案情后,作了判决,老人走了。过了几天,老人又来了,张旭生气地问老人:“你怎样能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再来麻烦我呢?”老人说:“其实,我不是来告状的。因为看到你写的字是那样美妙,想收藏它作为珍品!”张旭听了,觉得不寻常,就问他为什么这样喜爱书法。老人说:“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十分喜爱书法,留下了许多书法作品。”张旭请老人拿来作品观看,的确是天下难得的佳作。于是,他反复学习、研究,从中明白了许多书法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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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名人的故事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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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诚的领带

1994年8月的一天,李嘉诚外出谈生意。在公司总部门口,一位员工拦住了他:“老板,我觉得你今天的这条领带有些问题。”李嘉诚愕然:“有什么问题?”员工说:“老板您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不应该系红色的领带,这样看起来不是很协调,而且,还可能影响到您谈生意的效果。”李嘉诚看了看胸前那条红色的领带,思考了片刻,朝员工投去嘉许的目光:“你说得没错,谢谢你的提醒!”说完,李嘉诚转身回到办公室,换了一条黑色的领带。

李嘉诚的领带当他再次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那位员工还在那里,看到了李嘉诚换了一条领带,他才满心欢喜地离去。可是,等到员工离开,李嘉诚从手包里拿出原来的那条红领带,重新换上,而将黑领带放回了包里。

这个举动被一旁的保安看在眼里。保安走上前来问李嘉诚:“老板,你为什么又要换上红领带?”李嘉诚笑着说:“我今天会见的是一位老朋友,每次与他见面,我都会系一条红领带,而他每次都会称赞我系红领带显得更精神。也就是说,他喜欢的是红色的领带,而不是黑色。”“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刚才那位员工呢?”保安又问。“虽然他不知道我那位生意伙伴的喜好,但他能细心地发现我身上领带与服装搭配不协调,并热心地告诉我,所以我必须用我的行动来保护他的热情。”

员工在没有了解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向李嘉诚提出了一个错误的建议。但李嘉诚没有直接指出他的错误,反而保护了他的热情和积极性。李嘉诚之所以会取得非凡的成就,是因为他懂得,员工都希望自己在老板面前有尊严,被老板重视,被老板尊重。因此,善于给下属留得尊严,这既是李嘉诚的管理秘诀,也是他为人处世的交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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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名人哲理故事3:始终乐观的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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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的大哲学者苏格拉底还是单身的时候,和几个朋友一起住在一间只有七八平方米的小屋里。尽管生活非常不便,但是他一天到晚总是乐呵呵的。

有人问他:“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连转个身都困难,有什么可乐的?”

苏格拉底说“朋友们在一块儿,随时都可以交换思想,交流感情,这难道不是很值得高兴的事儿吗?”

过了一段时间,朋友们一个个相继成家了,先后搬了出去。屋里只剩下了苏格拉底一个人,但是他每天仍然很快活。

“我有很多书啊!一本书就是一个老师。和这么多老师在一起,时时刻刻都可以向它们请教,这怎能不令人高兴呢?”

几年后,苏格拉底也成了家,搬进一栋大楼里。这栋大楼有七层,他的家在最底层。底层在这座楼里环境是最差的,上面老是往下面泼污水、丢死老鼠、破鞋子、和杂七杂八的脏东西,那人见他还是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好奇地问:“你住这样的房子,也感到高兴吗?”

“是啊!你不知道住一楼有多少妙处啊!比如,进门就是家,不用爬很高的楼梯;搬东西方便,不必花很大的力气;朋友来访容易,用不着一层楼一层楼地去叩门询问。。。。。。特别让我满意的是,可以在空地上养一丛一丛的花儿,种一畦一畦的菜,这些乐趣啊,数之不尽啊!”苏格拉底情不自禁地说。

过了一年,苏格拉底把的一层的房间给了一们朋友,这位朋友家有一个偏瘫的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他搬到了楼房的最高层--第七层,可是他每天仍是快快乐乐的。

那人又故意问他:“先生,住七楼是不是也有许多好处啊?”

苏格拉底说:“是啊,好处可真不少呢!仅举几例吧:每天上下几次,就是很好的锻炼机会,有利于身体健康;光线好,看书写文章不伤眼睛;没有人在顶干扰,白天黑夜都非常安静。”

后来,那人遇到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问道:“你的老师总是那么快快乐乐,可我却感到,他每次所处的环境并不那么好啊!”

柏拉图说:“决定一个人心情的,不在乎环境,而在于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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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毅力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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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末年著名的民族英雄文天祥少年时生活困苦,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才有机会读书。一次,文天祥被有钱的同学误会是小偷,他据理力争,不许别人践踏自己的尊严,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而且通过这件事,更加树立了文天祥金榜题名的志向。

叶天士自恃医术高明,看不起同行薛雪。有一次,叶天士的母亲病了,他束手无策,多亏薛雪不计前嫌,治好了他母亲的病。从此,叶天士明白了天外有天,人上有人的道理。于是他寻访天下名医,虚心求教,终于成了真正的江南第一名医。

宋代女诗人李清照才思敏捷,一生留下了许多千古绝唱。她个性爽直、自由、不羁一格,从小就表现出过人的文学天赋。这个故事讲述的就是她触景生情,即兴填词的故事。

杨禄禅受到乡里恶霸的欺负,他不甘心受辱。一个人离开了家,到陈家沟拜师学艺。拳师陈长兴从不把拳法传外人,杨禄禅也不例外。不过,杨禄禅的执着精神终于感动了陈长兴,终于学到了拳法,惩治了恶霸,也开创了杨式太极拳。

王献之,字子敬,是东晋大书法家书——圣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他自己也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王献之三四岁的时候,母亲就教他背诗诵诗,到五六岁的时候,就能够出口成章,顺口吟出几句诗来。和他的哥哥王凝之相比,越发显得机警聪敏,而且还特别喜欢习字。王献之家有一只大水缸,本片的故事,正与这个大水缸密不可分!

放牛娃出身的朱元璋,从小连私塾都没有念过,但是他聪颖过人,勤学好问,终于成为建立明朝的开国皇帝。

柳公权从小就显示出在书法方面的过人天赋,他写的字远近闻名。他也因此有些骄傲。不过,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没有手的老人,竟然发现老人用脚写的字比用他手写的还好。从此,他时时把“戒骄”记在心中,勤奋练字,虚心学习,终于成为一代书法大家。

西汉时期,有一个特别有学问的人,叫匡衡,匡衡小的时候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凿通了邻居文不识家的墙,借着偷来一缕烛光读书,终于感动了邻居文不识,在大家的帮助下,小匡衡学有所成。在汉元帝的时候,由大司马、车骑将军史高推荐,匡衡被封郎中,迁博士。

这个故事讲述了,屈原小时侯不顾长辈的反对,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躲到山洞里偷读。经过整整三年,他熟读了305篇,从这些民歌民谣中吸收了丰富的营养,终于成为一位伟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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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小时候的故事周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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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18日,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一个普通的家庭。回忆起他的小时候,妈妈用了一句“感谢老天把他赐给我”,充分体现出她对这个宝贝儿子的爱。“胖嘟嘟笑起来带着小酒窝,可爱的模样真的很讨人喜欢。从小杰伦听到音乐就会兴奋地随着节奏摇晃,不只爱看孙越、陶大伟的表演,也常戴着墨镜模仿高凌风唱歌,坐在电视机前也会跟着广告唱唱跳跳。三岁对录音有兴趣,就常常拿着录音机录自己的声音,或唱歌,或编故事,自编、自导、自演又自唱一番。”

而他的爸爸对儿子小时候的评价是,“他从小就爱耍帅”。爸爸回忆说:“杰伦还小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经常一起到海边踏浪,其他小朋友乖乖站着拍照时,他一定会跑到镜头的最前面去抢镜头。爱表现的他,家庭聚会时的表演,常常逗得我们惊喜连连。杰伦从小就爱耍帅,不只裤子要穿宽版裤,头发要留中分头,连车都一定要骑重型摩托车。高中就读淡江高中音乐班,每天从台北到淡江,光车程就要花两个多小时,所以就想买台摩托车′小绵羊`让他代步。结果,杰伦一开口就要重型的FZR,只因为骑重型的看起来才帅气。”

在棍子下长大

14岁时周杰伦父母离婚了。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他,从小是妈妈和外婆带大的,因此外婆和妈妈就成了他生命中最敬爱的两位女人。3岁开始练习弹琴时,妈妈就看出他在音乐上的天分,因此对他的要求很严格,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杰伦说:“如果说自己的音乐底子打得深厚,还得感谢那根棍子呢。”他同样碰到了个很严厉的钢琴老师。只要一弹错、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小杰伦因此双手布满淤青,这让他一度心生反抗,不想再学琴了。但是等他冷静下来,却又忍不住想弹琴,自己想了几天后,小杰伦不但乖乖地继续练琴,而且以后无论老师多么严格,再也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小时候周杰伦很调皮,被痛打是常有的事。他曾偷学过妈妈的签名,好偷签联络簿或成绩太低的考卷,有时还会故意用口水把考卷分数弄得模糊一点,再跟妈妈说是被雨淋到。而在学校,考试成绩没到标准就会被打手心。还有一次被老师捏耳朵,直到上初中才稍好一点,所以小时候被打都已经习惯了。

童年很孤单

杰伦是家中独子,个性内向害羞。小的时候他曾经想过能有一个弟妹可以陪伴,但他又觉得爸妈养他已经很累了,如果再多生一个,生活负担会很重。独生子的生活比较无聊一点,但也因为是独生子,对人生的想法也会比较不同,很多事情只能自己解决没人能帮忙,这让他变得比较独立。杰伦坦言,若有弟妹的话,他会变得比较会替别人想,童年不会无聊,每天可以跟弟妹一起玩,所以还是羡慕别的家庭有兄弟姐妹的。父母离婚后,让他更加孤僻,不爱讲话,因此玩伴并不多。大都是跟邻居还有同学一起玩,不能说我自闭,但的确自己的空间比较大。要他回忆小时候记忆最深刻的事,他居然说是外婆家里养的大狗狗,因为小杰伦常常和狗狗玩,有时还想像自己是大,把狗狗当马骑。他说如果有了兄弟姐妹的话,他的人生想法也会跟现在不同。

高中的风云人物成了服务生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水高中的音乐科后,因为弹得一手好琴,又很会打篮球,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更是许多女同学心中的白马王子,这时候的杰伦才开始有谈得来的好朋友,而且在同学的鼓励下尝试自己创作歌曲,不少同学还抢着收藏。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年轻时的周杰伦,说来有点自闭、笨笨的。高中英文老师以为周杰伦有学习障碍:“他脸上表情很木讷,我以为他笨笨的。这小子无法专心上数学、科学课,就连英文作业也荒废。但周妈妈叶惠美却注意到这个安静又害羞的小孩,从小就对西洋流行乐或古典音乐特别敏感。他在学会走路前,就对音乐很敏锐。”她回想。周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送他进钢琴班学琴,而且他弹得不错,像个钢琴狂。高中钢琴老师说,周杰伦十几岁时,就可以即兴表演。出了琴房,周杰伦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少年,当其他同学都在附近打篮球时,他却一再重复地看功夫电影和打游戏。其他人都忙着准备大学联考,他却是逃课、加倍练琴,人生漫无目标。

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幸运。有一位学妹帮他报名“超级新人王”这个台湾的偶像征选节目。该节目制作人后来和讶异不已的周杰伦联络上,要他参赛表演。但周杰伦不敢独唱。最后,他帮一位想当歌手的朋友钢琴伴奏。表演得很差。当时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一直都在寻找新人。他看了一眼那个紧张的钢琴伴奏小子和歌声像乌鸦叫的歌手,心想,算了吧!吴宗宪说:“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听,那个歌手唱得真烂。”不过,他看了看乐谱:我从裁判的肩膀后头,看了一眼乐谱,结果惊为天人。非常地复杂、做得很棒。录完影后,吴宗宪走到后台找周杰伦,他当时头戴棒球帽,几乎盖住整个眼部。吴宗宪回想: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他很安静、很害羞。我以为他自闭。吴宗宪签下他,专职写歌,一年半后,吴宗宪决定把阿尔发唱片的经营权交到他的朋友、同时也是歌手的杨峻荣手上,周杰伦才从幕后走向幕前,成为偶像歌手。3个月内,周杰伦完成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

机会终于来了。1997年,周杰伦参加了《超猛新人王》。表现并不算好的杰伦意外得到了吴宗宪的垂青,他和杰伦深谈之后,决定聘请杰伦到自己的唱片公司担任音乐制作助理的职务。制作助理的工作做了一年多,这个工作什么杂事都得做,有时还得帮大家买饭盒,而且薪水又很少,不过杰伦做得很快乐。逐渐的,他从小扎扎实实打下的音乐根基让他的表现越来越亮眼,老板吴宗宪看在眼里,决定给这个很有才华的小伙子一个机会,让他拥有自己的舞台,当个创作歌手。

1999年12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周杰伦兴奋不已,跑到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挣扎。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也许就这一次了。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接一首地创作,而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就这样,仅仅10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而且每一首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经过大半年时间的精心制作,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不但唱片大卖,而且还一连夺得两届台湾流行音乐金曲奖的最佳流行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作曲人等大奖。从2000年,他的第一张专辑上市被抢购一空开始,到现在他的专辑销量无人能及。仿佛一夜之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

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当红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不服输的结果。”周杰伦希望自己将来能成为一个时代性的音乐人,而非昙花一现。的确,一个人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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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天才源于勤奋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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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读过这样两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谢是晋代闻名遐迩的两大家族。王家是以王羲之为代表,是名流千古的一代书圣。“清风入袖,明月入怀”,人们用绝妙的比喻形容王羲之的书法,他作品的笔法、墨气、行款、神韵,无不为后人赞叹景仰。他是一个没有真迹存世的大书法家,然而后人对他的书法作品却是推崇备至,如痴如醉。他的故事也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王羲之7岁练习书法,勤奋好学。17岁时他把父亲秘藏的前代书法论著偷来阅读,看熟了就练着写,他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多多少少的墨水,写烂了多多少少的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水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一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人们今天在绍兴看到的墨池。

王羲之练字专心致志,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吃饭走路也在揣摩字的结构,不断地用手在身上划字默写,久而久之,衣襟也磨破了。王羲之小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书童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几次催他快吃,他仍然连头也不抬,像没听见一样,专心致志地看帖、写字。饭都凉了,书童没有办法,只好去请王羲之的母亲来劝他吃饭。母亲来到书房,只见羲之手里正拿着一块沾了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呢,弄得满嘴乌黑。原来羲之在吃馍馍的时候,眼睛仍然看着字,脑子里也在想这个字怎么写才好,结果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母亲看到这情景,憋不住放声笑了起来。王羲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听到母亲的笑声他还说:“今天的蒜泥可真香啊!”

提到王羲之不得不提到《兰亭序》,东晋有一个风俗,在每年阴历三月三,人们必须去河边玩一玩,以消除不祥。东晋永和九年的三月初三,王羲之邀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位文人雅士聚于会稽山阴的兰亭饮酒作诗。42位名士列坐溪边,由书僮将盛满酒的羽觞放入溪水中,随风而动,羽觞停在谁的位臵,此人就得赋诗一首,倘若是作不出来,就要罚酒三杯。正在众人沉醉在酒香诗美的回味之时,有人提议不如将当日所做的三十七首诗,汇编成集,这便是《兰亭集》。这时众家又推王羲之写一篇《兰亭集序》。王羲之酒意正浓,提笔在蚕纸上畅意挥毫,一气呵成,名噪天下的《兰亭序》由此而生。

每每提到王羲之,大家都会羡慕他的成就、惊叹他的天赋,但是他成功背后更多的是汗水与勤奋。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充分证明 “天道酬勤”φ飧鲎匀还媛桑它决不亏待勤奋的人。一个不愿付出艰苦劳动的人、一个甚至不肯挥洒汗水的人只能虚度年华空白少年头。人类历史创造了两类天才:一类聪明绝顶,一类终生勤奋。而历史对后者格外垂青。因此,你若立志创造一番事业,那么,勤奋之舟则是万万不能弃之不用的。

最后,我想用《周易》里的一句话作为结语,与大家共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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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坚持不懈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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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居里夫人,从上千吨的矿石中提炼出几克的“镭”,终于取得成功。

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家境贫寒,没有文凭、没有导师,地处穷乡僻壤,但他却成功了。他靠的是什么?正是锲而不舍这一精神!他卧床三月翻书不止就可以作证。

西汉司马迁少年时就涉猎群书,立志继承父业。正当他撰写的《史记》进展顺利的时候,“李陵事件”的牵联,使他遭受宫刑。面对这奇耻大辱,他不是叹息、沉沦,而是锐意进取,“幽而发愤”,他含冤蒙垢数十年,终于写出了“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流芳后世。

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导师马克思为著《资本论》化了40多年的时间,在大英博物馆翻阅了大量的资料,他所坐的位子下水泥地上竟磨掉了一层水泥。通过他不懈的努力,马克思终于著成了全世界无产者所需的《资本论》。

中国的农民科学家吴吉昌为了周总理的嘱托搞棉花试验,他“吃也想棉花,睡也想棉花”,10年浩劫人家不让他搞试验他就在自己家里偷偷搞。终于,培育出棉花新品种,为祖国的农业发展贡献了力量。

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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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的故事一:父母的鼓励让“白痴”成为物理学家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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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相反,当别人家的孩子都开始学说话的时候,已经三岁的爱因斯坦才“牙牙”学语。当比他小两岁的妹妹玛伽都已经能和邻居交谈了,爱因斯坦说起话来却还是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被一些邻居认为是白痴。但是,担任电机工程师的父亲,却没有对儿子失去信心,他想方设法地让爱因斯坦发展智力。父亲为儿子买来积木,教他搭房子。小爱因斯坦每搭了一层,父亲便表扬和鼓励一次。在这种激励下,爱因斯坦一直搭到了十四层。

爱因斯坦长到六岁的时候,语言能力仍然很差。一天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七岁的时候,父母把他送到学校,学校死板的教学让他提不起精神,常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老师们都认为这个学生是一个傻瓜。但是,父亲却鼓励爱因斯坦:“我觉得你并不笨,别人会做的,你虽然做得一般,却并不比他们差多少,但是,你会做的事情,他们却一点都不会做。你表现得没有他们好,是因为你的思维和他们不一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在某一方面比任何人都做得好。”父亲的鼓励,使爱因斯坦振作起来。

爱因斯坦的母亲贤惠能干、文化修养极高,她对自己的儿子百般呵护和鼓励。爱因斯坦小时候常常爱提出一些怪问题。如指南针为什么总是指向南方?什么是时间?什么是空间?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傻孩子。可是,爱因斯坦的母亲却十分自信地认为:“我的小爱因斯坦并不傻,他将来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学教授!”

就这样,在父母的鼓励和爱护下,爱因斯坦的智力迅速发展,对科学产生了强烈的爱好,并开始走向科学研究的巅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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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心地善良的天才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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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3月的一天,他出生在德国的一个犹太家庭里,但很快便被戴上了“天资愚钝”的帽子,家里的女佣称他为“小笨瓜”——一直笨手笨脚,且到3岁多时才会说话。外界的嘲笑让他产生了自卑感,同时养成了一个癖好,在对人说话之前,一定先要小声地对着自己说一遍,演练一次,直到觉得没问题,才敢说。

6岁时,他被母亲送到学校,但也因为“愚钝”和不爱听老师的话而被迫退学。后来无奈之下,母亲只好把他送进一个天主教的学校里,他也因此成了该所学校70多年来的第一个犹太学生,可他的表现依然不是很好,老师们都不愿意关注他。

虽然学习不是太好,但他却有一个好品质——心地善良。10岁时,他遇到了一个叫马克斯·塔木德的哥哥,塔木德是一个家庭非常贫困的医科大学生,在学校连像样一点的饭菜都吃不起。

于是,他便请求父母让这个哥哥每周来他们家吃一次饭,算是加餐,并且要求母亲要拿出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塔木德。

他的善心深深地感动了塔木德,作为一个穷学生,塔木德没什么东西能回报这个小弟弟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每次来都带上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给他看,这些书都是科学书籍,包括21卷的《通俗自然科学》丛书,该书强调生物和物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且详细地记载了当时世界上的许多科学实验,这让他如获至宝,仿佛一下子开窍了似的,开始了如饥如渴地阅读了起来。

接着,塔木德又给他带来了一些几何和数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本该等他再长大些才能看得懂的,但他却能看得津津有味,有不懂的地方便向塔木德请教。

大约3个月后,塔木德发现自己已经无法解答他的问题了。“因为弟弟的水平已经超过了我!”

他便是后来享誉世界的伟大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得感谢塔木德哥哥,是他帮我开启了探索科学的兴趣大门,他是我真正的启蒙老师。”

而塔木德却说:“我不敢邀功,我当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是在跟一个天才打交道,是他的善良和爱心,让我觉得必须得为他做点什么。”

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到底有没有用?爱因斯坦的这个真实经历,或许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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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少年爱因斯坦的故事名人故事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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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伯特·爱因斯坦(1879-1955),美籍德裔犹太人,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奠基人,相对论——“质能关系”的创立者,“决定论量子力学诠释”的捍卫者(振动的粒子)——不掷骰子的上帝。

爱因斯坦16岁那年,由于整日同—群调皮贪玩的孩子在—起,致使自己几门功课不及格。—个周末的早上,爱因斯坦正拿着钓鱼竿准备和那群孩子—起去钓鱼。这时,父亲拦住了他,心平气和地对他说:“爱因斯坦,你整日贪玩且功课不及格,我和你的母亲很为你的前途担扰。”

“有什么可担忧的,杰克和罗伯特他们也没及格,不照样去钓鱼吗?”

“孩子,话可不能这样说。”父亲充满关爱地望着爱因斯坦说,“在我们故乡流传着这样—个寓言,我希望你能认真地听—听。”

“说有两只猫在屋顶上玩耍。—不小心,—只猫抱着另—只猫掉到了烟囱里。当两只猫从烟囱里爬出来时,—只猫的脸上沾满了烟灰,而另—只猫的脸上却干干净净。干净的猫看见满脸黑灰的猫,以为自己的脸也又脏又丑,便快步跑到河边洗了脸。而黑脸猫看见干净的猫,以为自己的脸也是干净的。结果,吓得其他的猫都四下躲避,以为见到了妖怪。”

“爱因斯坦,谁也不能成为你的镜子,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镜子。拿别人做自己的镜子,天才也许会照成傻瓜。”

爱因斯坦听后,羞愧地放下鱼竿,回到了自己的小屋里。

从此,爱因斯坦时常用自己作为镜子来审视和映照自己,终于映照出了他人生的璀璨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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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进取心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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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利略17岁那年,考进了比萨大学医科专业。他喜欢提问题,不问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

有一次上课,比罗教授讲胚胎学。他讲道:“母亲生男孩还是生女孩,是由父亲的强弱决定的。父亲身体强壮,母亲就生男孩;父亲身体衰弱,母亲就生女孩。”

比罗教授的话音刚落,伽利略就举手说道:“老师,我有疑问。”

比罗教授不高兴地说:“你提的问题太多了!你是个学生,上课时应该认真听老师讲,多记笔记,不要胡思乱想,动不动就提问题,影响同学们学习!”“这不是胡思乱想,也不是动不动就提问题。我的邻居,男的身体非常强壮,可他的妻子一连生了5个女儿。这与老师讲的正好相反,这该怎么解释?”伽利略没有被比罗教授吓倒,继续反问。

“我是根据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讲的,不会错!”比罗教授搬出了理论根据,想压服他。

伽利略继续说:“难道亚里士多德讲的不符合事实,也要硬说是对的吗?科学一定要与事实符合,否则就不是真正的科学。”比罗教授被问倒了,下不了台。

后来,伽利略果然受到了校方的批评,但是,他勇于坚持、好学善问、追求真理的精神却丝毫没有改变。正因为这样,他才最终成为一代科学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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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善于观察和思考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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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著名的格言: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 这句格言本身,也是真理。

纵观千百年来的科学技术发展史,那些定理、定律、学说的发现者、创立者,差不多都很善于从细小、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中看出问题,追根求源,终于把? 拉直,变成! 找到了真理。

就拿洗澡来说,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洗完澡,把浴缸的塞子一拔,水哗哗地流走……然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的系主任谢皮罗教授,却敏锐地注意到:每次放掉洗澡水时,水的漩涡总是向左旋的,也就是逆时针的!

这是为什么呢?谢皮罗紧紧抓住这个问号不放。他设计了一个碟形容器,里面灌满水,每当拔掉碟底的塞子,碟里的水也总是形成逆时针旋转的漩涡。这证明放洗澡水时漩涡朝左并非偶然,而是一种有规律的现象。

1962年,谢皮罗发表了论文,认为这漩涡与地球自转有关。如果地球停止自转的话,拔掉澡盆的塞子,不会产生漩涡。由于地球不停地自西向东旋转,而美国处于北半球,便使洗澡水朝逆时针方向旋转。

谢皮罗认为,北半球的台风都是逆时针方向旋转,其道理与洗澡水的漩涡是一样的。他断言,如果在南半球则恰好相反,洗澡水将按顺时针形成漩涡;在赤道,则不会形成漩涡!

谢皮罗的论文发表之后,引起各国科学家的莫大兴趣,纷纷在各地进行实验,结果证明谢皮罗的论断完全正确。

谢皮罗教授从洗澡水的漩涡,联想到地球的自转问题,再联想到台风的方向问题,并做出了合乎逻辑的推理,这正是他目光敏锐、善于思索的体现。

无独有偶,在近百年前,一位名叫密卡尔逊的生物学家,调查了蚯蚓在地球上的分布情况,他指出,美国东海岸有一种正蚯蚓,而欧洲西海岸同纬度地区也有正蚯蚓,在美国西海岸却没有这种蚯蚓。密卡尔逊无法回答这是为什么。

密卡尔逊的论文,引起了德国地质学家魏格纳的注意。当时,魏格纳正在研究大陆和海洋的起源问题。他认为,那小小的蚯蚓,活动能力很有限,无法跨越大洋,它的这种分布情况正是说明欧洲大陆与美洲大陆本来是连在一起的,后来裂开了,分为两个洲。他把蚯蚓的地理分布作为例证之一,写进了他的名着《大陆和海洋的起源》一书。

魏格纳从蚯蚓的分布,推论地球上大陆和海洋的形成,这正说明:他的成功在于从问号中寻求真理。

洗澡水的漩涡和蚯蚓的分布,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情。然而,善于打破砂锅问到底 的人,却从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科学并不神秘,科学并不遥远,真理常常就在你的身边,就看你有没有一双敏锐的眼睛,有没有一个善于思考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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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谈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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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十七岁了,从七岁上学起就读书,一直读了八十年,其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别是哲。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

(1)精其选。

(2)解其言。

(3)知其意。

(4)明其理。

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真是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仅供翻阅的。所谓精读,是说要认真地读,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谓泛读,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所谓翻阅,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听说在中国初有报纸的时候,有些人捧着报纸,就像念五经四书一样,一字一字地高声朗诵。照这个办法,一天的报纸,念一天也念不完。大多数的书,其实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有些可能轰动一时,但是昙花一现,不久就过去了。所以,书虽多,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下面所说的就指值得精读的书而言。

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必发愁。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对于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流传下来。从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书,都是经过历来群众的推荐,经过时间的选择,流传了下来。我们看见古代流传下来的书,大部分都是有价值的,我们心里觉得奇怪,怎么古人写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其实这没有什么奇怪,他们所作的东西,也有许多没有价值的,不过这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为历代群众所推荐,在时间的考验上,落了选,被刷下去了。现在我们所称谓“经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书都是经过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书。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这些书之中还要有些被刷下去。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它们都是榜上有名的,我们只能看现在的榜。

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须要精读的书。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读,所以在一个时间内只能读一本书,一本书读完了才能读第二本。在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就中国的汉语笼统地说,有现代汉语,有古代汉语,古代汉语统称为古文。详细地说,古文之中又有时代的不同,有先秦的古文,有两汉的古文,有魏晋的古文,有唐宋的古文。中国汉族的古书,都是用这些不同的古文写的。这些古文,都是用一般汉字写的,但是仅只认识汉字还不行。我们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写的书。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就看不见这道关里边是什么情况,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好在关外指手划脚,那是不行的。我所说的解其言。就是要攻破这一道语言文字关。当然要攻这道关的时候,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之类。这是当然的事,这里就不多谈了。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罗嗦。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罗嗦就可以了。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文章写得罗嗦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罗嗦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可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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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预支诺贝尔奖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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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犹太男子,想和妻子离婚(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私生女),妻子不同意。男子说,我迟早会得诺贝尔奖。如果你现在同意离婚,我将来获得的诺贝尔奖金全部归你。妻子当即同意并办理离婚手续。17年后,那男子果真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果然由妻子获得。

这名男子名叫爱因斯坦,妻子名叫米列娃。

以尚未获取的诺贝尔奖金为筹码,诱导妻子离婚,爱因斯坦可能是全球男性第一人。

相信丈夫迟早会获得诺贝尔奖,并同意以获取诺贝尔奖金为条件离婚,米列娃可能是全球女子第一人。

相信丈夫日后会获得诺贝尔奖依然和丈夫离婚,米列娃是怎么想的?她认为倘若自己不和丈夫离婚,不称心如意的丈夫就无法顺利发现相对论。

令人称奇的是,17年后,丈夫真的获得了诺贝尔奖,更令人称奇的是,丈夫竟然一诺千金地兑现诺言,将诺贝尔物理学奖巨额奖金真的付给前妻。

假设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对夫妻,丈夫或妻子一方图谋离异,另一方不从。离异的那方说我日后会获得诺贝尔奖,如果你现在和我离异,将来诺贝尔奖金全归你,配偶会同意吗?答案不乐观。

所以我们鲜有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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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丘索维金娜名人故事

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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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奥运会,奶奶级选手丘索维金娜又登场了。

41岁。七次参加奥运会。这在20岁就被称为“老将”的体操界,真心是个绝无仅有的神话。

丘索维金娜第一次在奥运会上拿金牌时,她如今的对手大部分都还没出生。

而她为儿子而战的故事,更是感动过全世界。

很多中国的年轻人,都是在作文素材里认识她的。他们背诵过她的传奇经历,甚至在中考或高考作文里写过她。

所以,当她鲜活地出现在今天的奥运赛场上,奔跑、腾空、旋转,无数网友都震惊了:天呐,她居然还在!

是的。她还在。而且依然强大。

丘索维金娜出生于乌兹别克斯坦。7岁开始体操训练,16岁就在世锦赛获得了第一个世界冠军。17岁,她在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夺得了女子体操团体比赛的金牌。

乌兹别克斯坦训练条件比较滞后,几乎是体操的荒漠,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丘索维金娜一个人在支撑乌兹别克斯坦的体操门面。

虽然几乎是一个人在战斗,但丘索维金娜从1993年到2006年,为乌兹别克斯坦赢得了70块奖牌。

当年见过她的记者至今仍记得,她当年“很漂亮,很可爱。”“身材矮小,但有力,跳马尤其出色,像个弹簧一样。”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21岁的丘索维金娜曾经功成身退,结婚生子。

她老公是乌兹别克斯坦一名优秀的摔跤运动员,也参加过奥运会。

做了几年幸福小女人后,丘索维金娜的平静生活戛然而止:她三岁的儿子患上了白血病。

噩梦开始。

作为一个妈妈,她当然要竭尽全力去救儿子的命。可之前做运动员的那点积蓄,完全不足以支撑十几万美元的治疗费用。

她选择复出。因为她能赚钱的手段,只有体操。她老公则放弃了热爱的摔跤运动,在家照顾儿子。

26岁,丘索维金娜朝重回赛场,并朝着全能型发展,艰苦训练,到处比赛。

有时候,她会在一场巡回赛中参加全部女子项目的比赛,而不是专注于一两项,她说,“一枚世锦赛金牌等于3000欧元的奖金,这是我唯一的办法”。

她参加所有比赛的理由,都是为了钱。对于这一点,她从不回避。她不敢生病、不敢受伤、不敢休息、不敢懈怠,不停地比赛。赢得奖金,为孩子治病,是她生活的全部。

因为儿子的病,在乌兹别克斯坦得不到很好的治疗,丘索维金娜辗转带他去了德国医院。这回治疗费用更高。夫妻俩卖掉了小公寓和汽车,四处筹钱,依然付不起。

为了拿到更多奖金,丘索维金娜加入了德国国籍,为德国征战。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丘索维金娜为德国斩获了一枚宝贵的跳马银牌。就在那一次,很多中国人认识了她。

而三个月后,她在又一次国际比赛中,不幸跟腱断裂。这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是致命的伤害。当时所有人都推测,这名33岁的老将一定是要退役了。

让人意外的是,2011年,她再次出征。并在两场国际比赛中,都获得跳马银牌。面对世人的惊叹,她平静地说:“只要儿子还没病愈,我就要一直坚持下去。他就是我的动力。”

这句“你未痊愈,我不敢老”,曾让无数人瞬间泪目。幸运的是,在这位英雄妈妈的全力以赴下,孩子的病大为好转,如今已经不必接受治疗,只需要每年去医院做个检查就好。

不必再为儿子奔命,但丘索维金娜依然没有离开体操赛场。她重新回到了乌兹别克斯坦,继续着她热爱的体操事业。

她状态依然很好。现在,她终于可以纯粹为自己而战了。

41岁的丘索维金娜站在赛场上,身边的对手,都是跟她儿子同龄的小姑娘。她显得有点另类。她不漂亮了。皮肤松弛,皱纹显露,腰肢略粗。

但是,这又怎样?她说,“我不觉得我老,我总感觉自己还是十八岁。”“年轻的对手不会给我压力,她们有压力才对,因为我有经验。”

她应该是本届奥运会上,最值得敬佩的选手。她的人生,是个大写的赞。我们给她多少掌声和敬意都不为过。

也许你跟我一样,喜欢说“我老了”。

二十岁想学钢琴,会说,我老了,手指僵硬,学不了了。

三十岁没结婚,就很焦虑,想着自己这么老,一定找不到合适的人了。

四十岁要换工作,也不敢——一把年纪了,难道要跟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起从头开始吗?

五十岁想创业,更胆怯。心里再悸动,也还是放弃了——这么老了,还是别瞎折腾了。

因为自己设定的“老”,我们不知错过了多少美好。看看丘索维金娜,也许你会对横亘在自己心头的“老”,有一个新的认识。

其实,你未必真的老。你只是缺少一个足够强大的动力,足够盛大的热爱,足够强韧的坚持。

“我老了”,只是你对人生懈怠的借口。

或许,我们更该像丘索维金娜那样,对自己和世界说:我不服。我想再试一次。我要坚持下去。

我们的身体里,可能也藏着洪荒之力。

不给自己设限,人生必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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