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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游击队》读书笔记精选(优秀20篇)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量,多读一些好书,能让我们了解许多科学知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铁道游击队》读书笔记精选的作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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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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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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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读书笔记八年级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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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老师要求我们每一个都要读。我翻开这本书,眼神随之起落,情绪也随着书上的一行行的文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深深地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开着小染坊的祖父家。祖父却是一个专横、吝啬、贪婪的人。还经常毒打阿廖沙。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的家中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产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和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强壮的他,后来在帮助雅科夫舅舅抬十字架时被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的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斗殴……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导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黯淡无光的,和阿廖沙比较,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色彩斑斓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来没有被人打,从来没有被人侮辱,从来没有被人鞭打的滋味。当然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冷酷、凶残,更没有残忍地把一个无辜的人无缘无故地折磨致死的悲惨事件发生。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糖罐里,衣食无忧,事事不用操心。但是我们并不知足,奢侈更多。在我们眼里,大人挣钱是那样容易,仿佛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么天真,多么不懂事!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为自己的奢侈而后悔。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十分深刻。首先,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我。在学校里,老师教导我们,陪伴着我们,同学们互相帮助,互相合作。而高尔基呢?和我们恰恰相反。其次,高尔基在那么邪恶和污秽的环境里,没有动摇他追求光明的决心,没有污染他那颗光明的心!我在幸福的怀抱中,难道就不能克服困难,充满信心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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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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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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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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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小的昆虫竟有如此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给了我真实的昆虫世界,《昆虫记》给了我美丽的昆虫物语,《昆虫记》给了我细腻的昆虫写照《昆虫记》带着我遨游了昆虫的海洋。

法布尔以不同的目光看待这个昆虫的世界,他将这看成拥有文明、文化的小人国;法布尔用现实反驳了拉封丹的观点;法布尔用尽毕生的精力告诉了我们昆虫的文明;法布尔能通过小昆虫发现人类不能及的能力;法布尔经实践告诉我们昆虫的智慧。

小小的昆虫世界折射出了人类的社会。看呐!寄生虫鬼鬼祟祟的在蜂巢前,打算找一个机会牺牲别人,以便安置自己的家。这是一种叫金蜂的家伙,他外表美丽,你怎么也不会把他与一个穷凶极恶的大坏蛋联想到一起。金蜂会将卵产在另一种蜂的茧子里,等它的卵孵化成幼虫,茧子的主人就是它的第一顿大餐。这些从茧子里出来的便是沾满无辜者鲜血的金蜂了。

法布尔它不仅敢于创新,他还敢于质疑,并能用实践证明他的观点。拉封丹的蚁和蝉的故事人人皆知,但法布尔发现的却截然不同。蝉潜伏在地下四年,只为出土放声歌唱一夏,便完结了它的生命,冬天不会有蝉的出现。其次,法布尔也通过自己的实践与观察反驳了这个观点。蝉在夏季放声歌唱,同时也用自己胸前的一个小吸管刺穿树皮,做成一口小井,在口干舌燥时喝个够。这时蚁也会口渴,便厚着脸皮来抢劫,最后蝉不得不放弃自己做的小井,另寻别处了。这个事实不正与寓言相反吗?对于一切人、一切事、一切物我们都有质疑的权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切事物,只有实践过后我们才有权力去肯定它。

看那拥有纤细的腰肢,玲珑的身材,娇小的赤条蜂。谁能想象他捕食的样子呢?赤条蜂的食物是毛毛虫,他捕食的时候,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它用自己的刺在毛毛虫的每一节上刺一下,它知道刺在哪一个神经中枢上能使毛毛虫麻醉但不致死。

这小小的赤条蜂竟然懂得如此精湛的技术,我们人类难道不应该自愧不如吗?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好处与坏处:蝇虽然有很多细菌,但他却是高级净化器,这些动物的好处与坏处不就类似于人类的优点与缺点吗?所以我们不仅要人人平等,还要物物平等,因为我们共处同一片蓝天,共享同一缕阳光,我们与其它动物有什么不同呢?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我便是“读昆虫记,晓世间理”。《昆虫记》教会了我不要懒惰,教会了我从不同的角度看事物,教会了我要敢于质疑与实践,教会了我不能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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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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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丑小鸭》,它讲了:丑小鸭刚生下来,长得非常丑陋,人们和动物都非常讨厌它。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受尽了折磨,幸亏被农夫救了,最后丑小鸭变成了一只漂亮的白天鹅。

读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想起,每当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总是让妈妈来帮助,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解决,通过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要怕自己笨,不要怕自己做不好,只要用心去学习去做,就一定能成功,我坚信,无论今后遇到任何困难,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通过自己的努力“飞”起来,飞向那向往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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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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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过的很有意思,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我读了笑日记里的《幸福鸭子》!我很有想法。

《幸福的鸭子》这本书主要讲得是马爸爸小跳的好朋友之一——张达和他的好朋友去了山里的爷爷家里玩。在那里,他们和笑猫遇见了鸭子“麻花儿”和腊肠狗“拖拖”。 “麻花儿”是一只非常特别的鸭子,她处处为别人着想,有什么好事心中想着他人,正是因为“麻花儿”的善良与可无私才让大家和她交上朋友了。

我想:“做人一定要先人后己,不然,别人有什么好事也不会想着你,在别人有困难时帮他一下,以后自己有困难时,别人自然会对你伸出援助之手,善良、无私,这就是鸭子”麻花儿“留给我的好印象!

我以后也要像鸭子”麻花儿“一样做一个先人后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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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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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和不满6岁 的孩子一起欣赏了德国幽默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孩子,有时也会耍耍家 长的威风,但他不失善良,乐于助人,有一颗强烈的爱子之心;故事中的儿子有着所有孩子的共性,聪明善良,但有时也会调皮甚至恶作剧。但正是这对不完美的父 子,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历经将近百年,依然备受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 环画,情节非常简单,漫画中,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我们平常人一样,但每一个平凡之中都饱含着温情,充满着欢乐。尽管有的故事常常意味深长、令人掩卷深思,孩子不懂深意,但还是被里面的诸多故事情节逗得哈哈大笑。比如,“引人入胜的书”这一章,讲的是一家人用餐前轮流被这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吸引,父亲叫儿子去吃饭而自己却被该书吸引忘了吃饭,趴在地上像儿子一样托着下巴津津有味读书的情景。这章虽然只用了6幅图画,但很清晰的表达了这本书的“魔力”所 在。再比如“孩子吵架大人闹”这一章,讲了两个小孩打架,两家大人都认为自己孩子受了委屈怒气冲冲去找对方,结果话不投机两家大人大闹起来,拳打脚踢,而 两个孩子在旁边早已和好如初,又开心地玩游戏的情景。使得孩子在捧腹大笑的同时,又给我们成人上了多有教育意义的一课。

虽然我们生活中会有许多的烦恼或挫折,但是它并不能泯灭人类对 美好生活的憧憬,那一幅幅精湛小巧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温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使得每一个喜爱漫画的孩子绝对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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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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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便喜欢看动画片,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毛流浪记》,尤其是他的坚强乐观和执着的不懈。

他是一个流浪儿童,心地善良,可爱纯真,他没有家,没有亲人,什么都令人感到心痛。他买过报,捡过垃圾,也睡过街头,寄人篱下等等,日子过得十分的艰苦,三毛虽然无家可归,无依无靠,却很乐观,他和一起流浪的小伙伴还积极地帮助需要帮助的好人,穷人。他总是受别人欺负,只有和他一起生活在低层的孩子哪儿才会得到关心和温暖。他不曾感受过温暖和呵护,反而仍旧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力活着,可谓是一辈子都遭受别人的白眼,不仅如此,在他被别人侮辱的时候,他居然微笑面对,十分乐观向上。

可是再看看我,与他比较起来,我惭愧难当,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辛福生活。父母供我们读书,给我们吃好的,喝好的,睡好的,可谓是衣食无忧,但我却不懂得珍惜,我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尤其是父母给我的爱,而我却对他们的爱一直无视着。三毛的命运让人觉得心酸,至少他能在那种艰苦的环境里和小伙伴们苦中作乐,留下了让我们永生难忘的笑声。父母含辛茹苦的工作就为了彼此的儿女,而三毛却一直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艰苦的存活。我们也要学习他乐观的精神,也要培养自己坚强的性格。

作为生活在新中国幸福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尤其是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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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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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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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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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伟大的父亲不仅在孩子的学习上会悉心教导,在人格品质上更是重视。他把对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自己的儿子,教导他要爱自己的国家,尽自己所能为国家做事。

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不仅对自己的儿子尽父亲的责任,更是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着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多么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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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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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一套四大名著,我迫不及待地拿着《西游记》看了起来。我日也看,夜也看,吃饭睡觉都拿着书,妈妈笑着说:“你还真是废寝忘食呢!”

我喜欢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不懈,喜欢猪八戒的能说会道,也喜欢沙和尚的吃苦耐劳。但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孙悟空,他不仅有火眼金睛,可以看破一切妖怪的伪装,还有筋斗云,可以让他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最厉害的是他会七十二变,可以随意变幻,他还有一根金箍棒,打败了所有妖魔鬼怪。

他们师徒四人经历千辛万苦,得到许多神仙的帮助,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取得了真经。

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团结一心不放弃,遇到困难不退缩,就一定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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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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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阅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思?卡罗尔写的,里面讲述了爱丽丝无意中做了一场梦。她在梦境里看到一只穿背心、身带怀表,会说话的小兔子,于是她就追上去并跟着掉进了兔子洞。原来兔子洞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吃一样东西就会长高,变矮,或者变成其它东西。爱丽丝遇到了渡渡鸟、毛毛虫、小老鼠、三月兔、帽匠、睡鼠、鹰头狮、素甲鱼、红心王后,红心国王等等,并发生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有趣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爱丽丝跟着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在陌生的环境里,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小孩一样害怕,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还打开了一扇小门进入花园,开始她的奇幻之旅。面对爱砍人头的王后,我以为她会害怕,然而她很勇敢而且富有正义,在王后准备砍掉三个园丁的头时,爱丽丝把园丁藏在身边的一个花盆里,让士兵找不到他们而救下了园丁......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位善良、勇敢、乐观,勇于尝试的小女孩。她的品质感染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做个善良、勇敢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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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初二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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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看见这个美丽的世界,是因为我们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眼睛使我们看见光明,也有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生活在无尽的黑暗中,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就是其中之一。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海伦·凯勒是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可怜的女孩,一岁时,因为一场高烧,她永远的失去了视觉和听力,从此,她看不到春天娇艳的花朵、夏天葱郁的树木、秋天美丽的落叶、冬天洁白的雪花,听不到鸟叫虫鸣、风的呢喃、雷的轰鸣,无法感知世界的美妙,她经历了和别人不一样的童年,却用自己的方式感受着快乐。

海伦·凯勒在接受安妮·莎莉文老师的教育之前,是一个任性无知,被宠坏的孩子,她野性十足,攻击性极强,缺乏同情心,常常和父母发脾气,但莎莉文来到她身边后,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莎莉文并没有对海伦进行死板的教育,而是领着海伦融入到大自然,去从感兴趣的事物中学习,莎莉文对海伦充满着爱,她们一起去果园、农场、博物馆、大瀑布……使海伦逐渐变成了一个知书达理、才华横溢的女人,成功创造了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海伦是一个坚强不屈的小女孩,她从小就变成了一个又盲又聋又哑的人,虽然黑暗的围墙隔绝了她与外界的沟通,但她勇敢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精神上的痛苦,她学会了骑马、滑雪、下棋,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刻苦,考入了著名的哈弗大学,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语言,知识点亮了她的世界,她又把光明带给了跟多人。莎莉文老师是一个富有爱心而善良的人,她始终爱着海伦,她一直尊重孩子的天性,用细腻的情感和简单的语言对海伦进行爱的教育。

知识给海伦打开了一道人生的天窗,让她看到了一个无比绚丽的世界,我们在生活中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也都不能退缩,要像海伦那样勇往直前,坚强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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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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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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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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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我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我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我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我的房间,让他自我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我的父亲跟自我原先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搞笑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能够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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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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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杨红樱写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这本书之后,我很被笑猫的执着所感动。

虎皮猫是笑猫心爱的猫,虎皮猫在钟楼敲钟为人们祝福,耳朵被钟声震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朵,去蓝山上摘一颗蓝色的兔耳朵草,一路上危机四伏:

巨大的山蜘蛛,它要把笑猫做午餐;母老虎把笑猫给自己的孩子做学具;残暴的公花豹把笑猫当玩具,抛到空中再用嘴接住;还有那湖怪,把笑猫做猎物。笑猫义无反顾,克服了种.种困难,在猫头鹰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被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绿毛龟对笑猫说:”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从此,笑猫天天陪着虎皮猫,不厌其烦地讲去蓝山的遭遇,奇迹终于出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一件事,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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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金政南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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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一只猫,她与别的猫不同:她高贵,有气质,又优雅;像一个贵族。喜欢站在高高的塔顶上发呆;而有些猫叫做“资格猫”他们很嫉妒她;应为他们把不得让他站上去发呆。而且,他们还发起了“神经”:听了一只老鼠的话,开始了你争我,我争你的激烈战争。

我觉得,这些资格猫有些笨笨的,为什么?我是言之有理滴:他们为了让那只猫开始了不文明行动:咒骂、扔东西等等等等,哎,你说,为了一个位置,何必呢?这也不是像现在的生活?为了官位,这些的一切利益,还不是和那些“贵族中的贵族”一样?

做人,一定要好好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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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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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上有这麽多的矛盾,这可能也是从看苏菲的世界开始的吧

看苏菲的世界时,看到她每件事都刨根问底,竟然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共鸣;但是自己内心深处却觉得她是一个而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搞不好学习也会一落千丈。

此处我想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是应该较为成熟些,每件事逆来顺受,还是应该每件事刨根问底,这是多么的矛盾啊,当时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连哲学家也解不出来吧,我的内心的两股思想像五线谱一样交织碰撞,我的五脏六腑在都被烧灼,我是多么渴望像泓泉一般的真理啊。

是选择自由的畅想,还是选择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这两者都存在风险性与可能性,前者一飞即达,后者一辈子平平稳稳,不愁吃穿,却默默无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前者若一飞不起,必定一生不能翻身,疾苦一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后者便可以百分之一百的安稳,在现代社会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没有一双标新立异的翅膀是不行的,只是摔倒了还可以再拍拍身上的泥水再爬起来,但是在千百次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你也将化作尘世间的一缕浮尘了,随风飘飞了……

聪明的,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时钟依然运转,我们的问题,却可能已悄悄的尘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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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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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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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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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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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寒假水浒传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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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无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元末明初,世事黑暗,病态张狂。这乱世之中一举人因替穷苦之人辩冤纠枉辞官起义,却因领头人居功自傲,亲信佞臣疏远忠良,愤然浪迹江湖,与世隔绝。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怀着满腔的热忱与悲愤,施耐庵遇到了同样处境的知己罗贯中,开始了水浒传的创作。

高俅,一个臭名昭着的泼皮无赖,在故事一开始就占用很多笔墨描写他如何因会踢毽子取悦人做了堂堂太尉;相反一个有万夫不当之勇能指挥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林冲,却因比武赢了高俅举家逃亡遭追杀。越是这不公的社会地位竞争描写,越激发了读者的同情与情绪波动,让人不禁捏了一把汗,此后一群英雄曹盖等人使用智多星吴用的计谋,让身为押司的宋江也落草为寇,群起反之,这“官逼民反”的写作思想变渐渐的透露了出来;“怒杀阎婆”、“景阳冈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火烧祝家庄”、“大破连环马”……这一群群个性鲜明,有血有肉,重义疏财的梁山好汉们,渐渐在社会上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们招贤纳士,劫富济贫,攻打贪官,且所到之处军规严谨,接济百姓,在民间传为佳话。

可能你会惊叹,这不过是从民间搜集来的故事性强的小说罢了,凭什么跻身中国四大名着?这可不是空有虚名啊,你看他描写水功了得的浪里白条:“那人把竹篙一点,双脚一蹬,那条船便像箭似的划向江心,两只脚把船只一晃,便船底朝天,两人全落入水中。”,“点”,“箭似的”,“一晃”,写出了张顺的灵活敏捷。相反,你再看陆地上称霸的“黑旋风”:李逵大怒,脱下布衫,双手一架,早抢了五六条竹篙在手,好像扭葱一般扭断了。”这“扭葱一般”,让施耐庵传神的文字功底深入人心。当然我读这作品也常会有疑议:如文中“妖术”一次在吴用口中频繁出现;如“武松打虎”那一章脍炙人口的故事,那吊颈白额大虎当时又饥又渴,跃起必高人数米,武松是怎样在醉酒的情况下抓住它头上的皮毛把它硬摁下去呢?我也知道武松的勇猛好战,但这段佳话在人民口中可渐渐成了神话。

事实上施耐庵是在愁家,愁国,愁天下的烦躁下能写出如此传神,把各种故事、人物个性融合地天衣无缝,在当时的文化水平来说已能鹤立鸡群了。我常常会努力想像鲁迅一般从他浓重的笔墨中看出一些词来。鲁迅从教科书里看出了满是“吃人”的词,而我从施耐庵的书中看出满是“胸怀”的气魄。那一幕幕细到每一个动作的打斗让人俯首称妙;那“及时雨”宋江喜欢结识英雄好汉,仗义疏财,对有本事的人无论贵贱都好好款待,以此名扬四海的胸怀和后文不记前仇,善心待人的性格和亲密和气的领导气概都像极了施耐庵自己,我想每一个在写人物文学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的体现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创建人物属性的时候,都会出现自己的影子,而宋江就是施耐庵憧憬的、那个如己所愿的、能得到用武之地另一个的影子吧。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挥笔一书,挥出了如此“落草为寇”的气概,如此昙花一现却现得轰轰烈烈的梁山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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