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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书为题写一篇作文(实用20篇)

导语:读完一本书我们需要将自己在阅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阅读中的所思所想写出来。如何写优秀的读书笔记,我们需要一些关于读书笔记写作的好词好句。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以买书为题写一篇作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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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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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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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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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

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

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

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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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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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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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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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你们推荐的,它的作者叫李洛,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一本书,专门培养杰出的青少年,造就社会精英的的经典教科书。相信大家已经猜出来了吧!这本是叫《哈佛家训》

300年哈佛教育智慧,对顶级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经营意识,奠定一生的成功基石让父母从中受到启迪。

哈佛大学的巨大成就关键不是因为它的规模宏大、学科众多、而是在于它先进的办学理念、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和300多年的闪光智慧。而这本书就给我们讲怎样学会做人,怎样做一个成功的人,并引领他们的思考和感悟人生,为实现人生目标、取的成功做好积极而充分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我们每个人都有哈佛梦,我想知道哈佛里的教育理念和……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哈佛家训》。希望大家都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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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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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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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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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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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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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曰:一日无,百事荒芜。正如陈寿所说,我也正是这样,如果一天不看书,就会感觉生活中好像缺了一样东西,浑身不自在。所以,我愿意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书,就像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每当我心情郁闷时,只要一打开书,我郁闷的心情便会抛到九霄云外。主人公的一举一动就像一丝细线,紧紧地系在我的心间,让我去倾听他们心里的诉说,细细地体会他们的言行。每当我看到主人公开心时,我的心情也是愉悦的;每当我看到感动的情节,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流下眼泪。

书,还是一位良师。有一次,我遇到一个写作难题,平时书里的好词佳句在我心里像潮水一般涌来。脑海里总有连绵不断、行云流水的句子,笔也好象自己会写字,止也止不住,停也停不下来。这就是书的伟大功劳。

书,是你迷失方向时的指南针;也是一颗能改变心情的糖;还是一位学识渊博的良师。如果我认为生命排名第一,那么书一定紧次于生命,排名第二了。我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为书笑过,为书感动过生活中的太多太多,都沉浸在书在书的世界里,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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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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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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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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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很爱看,还记得那时候,我学会了看书,我就在书里学会了许多许多知识,我发现,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让人陶醉其中。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的由衷赞叹:“读书真好。”书,还能为我排忧解难,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很烦恼,于是捧起一本书,细细品尝这书,便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所以,书,像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帮你忘记时间,沉醉在另一个世界,让你无法自拔,我喜欢那种感觉。

清晨,一缕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起《忆江南》,陪着白居易一起看江南:太阳从江面升起时江边的鲜花比火红,春天到来时碧绿的江水象湛蓝的蓝草。

阳光灿烂的正午,烈日当空的正午,拿起一本《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回味着它,不禁沉迷:齐天大圣被众天兵押去斩妖台下,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莫想伤及其身。南斗星奋令火部众神,放火煨烧,亦不能烧着。

读书真好,读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

我读书,是因为喜爱而读,每当沉醉在书中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身临其境。读书,让我学到的是知识,是情谊,是理性……是许许多多从游戏和电视里不能学到的东西。正因如此,我才会喜欢书,书,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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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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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恒

是知识的源泉,也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所以今天我来推荐,一本充满危机且有野人出没的小说——《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笛福,主要讲述了鲁滨孙出海不幸遭遇风暴被卷入其中,醒来发现自己流落荒岛,艰难求生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并不是真实的,可经过作者的鬼斧神工,让我感到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使我沉浸在各种生动的情节之中。

我最喜欢书中的鲁滨孙,因为他爱冒险,一向追求自由。可鲁滨孙的父母是多么不想让鲁滨孙出海呀!鲁滨孙还是放弃了优越的生活,选择了出海冒险,只因为航海是他的梦想,这让我佩服不已。另外在岛上生存时,我还看到了他善良的一面——一群野人要杀一个野人时,他出手相助,解救了那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还好心收留了他。

有一章让我记忆犹新,那时鲁滨孙患了一场大病,他祈祷上帝希望能恢复健康,此时我已经明白,他是在和死神做斗争。你能否感受到自己孤身一人,身患重病的画面?唉!可怜的鲁滨孙!要是你听了父母的话,你还会有人生痛苦的那部分吗?那一刻,我明白了选择对每一个人的重要性,不同的选择决定不同的人生。

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书,一定会有许多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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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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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家是书香门第,我的父母都是爱书之人,因此,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一些绘本、画报回家,虽然我不识字,但是我已被色彩斑斓的图画吸引住了,我请求妈妈给我读故事,但是,妈妈因为工作忙,只能一天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特别好奇下一个故事讲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就自己爬到餐桌上去,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这样书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着识字量的增加,我读的书也多起来,书已经成为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他人都上班去了,我正在沙发上看着《红楼梦》这本书,突然,我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一点半了,我连早上饭还没吃呢,但我却舍不得离开这本《红楼梦》,我只好拿着书去做饭,拿出几个鸡蛋开始做。过了一会儿,煎鸡蛋终于做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上,一口吃了半个鸡蛋,突然我感觉鸡蛋的味道有点不对劲儿,有些甜甜的,我来到厨房看了看我都放了什么调料,“啊!我把白砂糖当成盐放了。本来是可口的煎鸡蛋,却因为我满脑子都是书中的故事所以变成了甜甜的煎鸡蛋了,看来今天我的中午饭只能吃煎甜鸡蛋了!”我大声的叫着。

如今书增加了我的知识,增多了我的见识,在学校有的时候,会考书里的知识,我回答的倒背如流,还变成了一个小老师,把故事讲给别人听,我可真高兴呀!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一个年幼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孩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书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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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陪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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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自由王国”。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就像诗中说的一样:“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从我上小学开始,书就与我形影不离。书包里每天都有一本像《安徒生童话》一样的书,一下课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海的女儿》中,小美人鱼的淳朴善良让我感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可悲的经历让我泪落如珠;《拇指姑娘》中,拇指姑娘的可爱和善良让我久久难忘;《皇帝的新装》中,皇帝愚笨、滑稽的样子让我捧腹大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便不再看小朋友的童话故事,开始接触幻想小说。《凤凰石的魔咒》让我废寝忘食,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让我神魂颠倒,少女克拉拉在作家笔下栩栩如生,既勇敢又坚强,既善良又可爱,既诚实又乐于助人,奋力从黑暗中挣脱出来,光这一点就把我感动得泪落如珠……它们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看得眼花缭乱,有时不由发出“咯咯”的笑声或“呜呜”的哭声。

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书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伙伴,也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饭来哺育身体,又需要书来哺育灵魂。每读一书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新的惊喜,获取一份享受不尽的财富。步入阅读“自由王国”,让我们领略到精美的语言,感受到文化的精髓,在欢笑中懂得更多的道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们过江的船。书中不仅有工整的文字,还有生动的图画,更重要的是可以吸吮其中的知识。只有放情在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里驰骋,才能愉悦心情,陶冶情操,从中找到快乐,走得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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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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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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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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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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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心爱的书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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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涵

是一个营养品,而我们是一棵小树苗。书是我们成长成参天大树的一种材料,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材料。

读一本书时,要挑对人有益的书,并不是所有书都是好的。漫画、小说只不过是让我们放松一下,并不能老看,还是有学问的书比较适合我们,如:科技、自然、历史……

我读过《名人名言》,这里都是各个国家说的有道理和原理的话,这让我记住许多知识,我十分喜欢。

汉代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惠。”书既是药,就分为两种,一种是良药,药到病除;一种是毒药,可以置人于死地。这不是开卷未必有益吗?

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增长见识,认识更多的文字,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一本好书真的如同珍宝,让我们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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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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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虫”,我就想起了表姐,我跟你们讲讲吧。

有一次,妈妈要出门,于是反复跟她说:“要记得吃饭哦!”表姐爽快地答应了,然后就躺在床上,捧起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一小时、两小时,时间悄悄地溜走了。我来到表姐跟前,大声说:“不能再看书了,得吃饭啦!”姐姐好像没听见似的,不管我怎么摇晃她,都没有反应,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本,直到我把书抢走,她才抬起头,撒娇地说:“老弟,求求你了,把书还我吧,10分钟后,你一定会见到一个小才女哦!”我说不过她,只好把书还她了。10分钟后,我再一次催她,姐姐不得不关掉台灯,只见她皱皱眉头,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

虽然饭菜已经凉了,但是我心里却是温暖的,因为我有一个爱阅读的“书虫”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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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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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结晶。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位益友”;有人赞:“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叹:“读了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喜欢读书,我为书狂!

小时候,坐在窗前,听爷爷讲过去的事情:以怨报德的舜;为了寻找失散多年母亲,辞官寻母的朱寿昌;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听故事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已经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学会用字典以后,从《弟子规》到《三字经》,从语文书到《百家姓》。遇到不认识的字,打开字典就查起来;遇上读不懂的句子,就囫囵吞枣,一知半解地读下去;遇上不知晓的成语,就联系上下文理解它。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书,像几天没进食而发狂的狮子。

后来呀,买了一些注音版的`名著,碰上不会的字时,看拼音,读起来方便多了。只要有空闲时间,就拿起书来读不肯放过一分一秒。就这样,一本名著不知被我读了多少遍,可我仍然爱不释手。要是见到描写外貌的语句,更是不亦乐乎!

以前,喜欢听农人靠汗水和辛苦劳作挣来的粮票;喜欢听当时生活的困难……所有的一切,我都津津有味地听着,丝毫没有半点厌倦。

现在啊,我已经摆脱了故事,被书牵着鼻子走了!哪里有书,我就上哪去。要是不愿借,我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遨游在书中。看到亚拉伯罕?林肯的夫人玛丽?托德将他赶出家门,在半夜三更怒骂他,为他的着装而生气时,我就火冒三丈,心里咒骂了她一万次——“泼妇!泼妇!”看到林肯竞选总统时一次又一次失败,我就为他打抱不平,真想穿越过去对那些人狠狠地痛骂一顿!看到林肯当上总统,反对奴隶制而去征战,我便眉开眼笑。看到林肯几次三番地命人出征却屡战屡败,我又为林肯找不着合适的人选而连吃败仗而忧心忡忡……

我爱书!我为书狂!我为书中主人公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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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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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非常喜欢看书,除了游泳这个爱好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极点,所以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虫”。我经常看一些闲书,比如:《拇指班长》、《木偶奇遇记》、《查理九世》等等之类。

我一看上书,就什么都有不知道,别人叫我,我就当作没听见,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小时呢!

有一次,我在看《木偶奇遇记》,正好妈妈煮好了饭,就开始叫我吃饭。妈妈叫了好久,我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却一点也不肯支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似的。可是,妈妈说:“再不去吃,等着吃竹笋炒肉丝吧!”我不怕,想继续看。可我也得去吃饭,只好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我愿做无帆的小船。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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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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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在我襁褓时,她一翻就可以让我“咯咯咯”笑个不停,所以年轻的妈妈在那时就下定论,说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还有,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模糊不清的开始读那些儿童读物,我最早看的书是用铁环串起来的识字卡片呀、数字卡片呀,并用稚性未脱的童音一遍又一遍的读那些字和数字,因此我说出来的话比同龄的小孩清晰很多倍,还得到了同龄人所没有达到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益处。

直到上小学时,我才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一至三年级,我没有固定的读书方向,看书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四、五年级时,也就是现在,才知道怎样读才能读出书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要慢慢的读,细细的品味,然后再做一些读书笔记,这就是正确、好的读书方法,这就是看书的意义。

现在五年级了,我也渐渐品味到了读书的益处,我的作文就是受了书的恩惠,写的越来越好,至于书的好处,三十年都说不完,总之,我对书的评价就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使我们从生命之初的愚昧无知到现在的文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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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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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小星,是一个“小虫”。

他长得圆头圆脑圆眼睛,精致的鼻子上面还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知识很渊博的样子。不管你问什么问题,他都会给你答案,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所以他作文写是很好,故事也讲得最棒了。他经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次当他看起书来时都废寝忘食的。

有一次,学校组织去春游。一到郊外,同学们就像冲出牢笼的小鸟,个个都去玩了,唯独不见他的身影。我找来找去,原来他躲在一棵大树下面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正徜徉在书海之中呢。天黑了,大家要回去了,老师数来数去,就差“小书虫”一个人。老师叫同学们分头去找,原来他还在树下看书。我过去推了他一下,他才如梦初醒。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他看书看到有趣的地方时,就会哈哈大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就会流下眼泪;看到发人深省的地方时,就会陷入沉思。你们说他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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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作文450字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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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为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名叫《小鹿斑比》。

《小鹿斑比》是奥地利著名的儿童小说。我当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精彩生动的故事,特别引人入胜。令我情不自禁的走入了斑比的世界,为它的聪明、智慧喝彩;为它遇到困难而深深担扰。这本书对环境及景色的描写也是精彩绝伦。如:把从地面上冒出的五颜六色的花比喻成灿烂的星空;把昆虫的鸣叫形容成美妙的音乐会……仿佛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对森林和草原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另外,这本书也精彩呈现了动物们丰富的性格特点。如斑比的聪明、老鹿王的威严、法莉的机灵活泼……让人忍不住想与它们一一认识。

这本书也对人们捕杀动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现在的人类正越来越多的遭爱着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雾霾……这不都是大自然给人类敲的警钟吗?因此人们真的要认真反思,好好保护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小鹿斑比》虽然讲述的是动物间的故事,但也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哲理。斑比从出生、成长到成为新一代鹿王的历程不也与我们的人生一样吗?我们会慢慢长大,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那我们就应该像老鹿王对斑比所说的一样:如果你要保护自己,要懂得生活,要获得智慧,就必须独立生活。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那就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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