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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达历史故事读书笔记(汇总20篇)

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让我们多读书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读书故事作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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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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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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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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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一本漫画小说。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一个生活在旧社会的孤儿,过着流浪、无助、饥饿、受欺负的悲惨生活。

虽然三毛的生活很悲惨,但在他身上显示出的许多可贵的品质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三毛是一个极有同情心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老人饿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烧饼分一半给老人,那个烧饼他一直收着舍不得吃。当他看到老人没有吃饱还是很饿,三毛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老人,而他自己饿得肚子一直叫。

三毛是一个正直的孩子。

当他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孩任意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他不顾他的个头比对方要矮得多,勇敢地冲过去帮助小男孩,并击退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有一次,小朋友摘了附近的野花,不小心掉进了河里,三毛恰巧路过,于是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

三毛独自一人,吃过浆糊,睡过垃圾车,忍受着各种各样的磨难,但他从未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一直顽强地活着,奋斗着。

与三毛的黑暗生活相比,我们作为新中国的“祖国花朵”快乐成长着,现在的生活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技能,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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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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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伤心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起,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打天下,不应该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起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不过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起,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马上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不过,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但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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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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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中,总会发生许多故事,有些人读书时很快乐,因为能从书中找到有趣的东西,有些人很烦躁,因为觉得书很无聊,有些人很开心,因为他很爱看书,有些人又很难过,因为他不喜欢看书。下面我来说一说我的读书故事。

每次一要读书,我就很烦躁,因为我觉得书有什么好的,那么多字,烦死了。可是一次偶然的机遇,让我爱上了书,喜欢上了书,记得那一次,我去上兴趣班,老师就问我:“裴俊哲,所有同学下课都在那里津津有味的看书,为什么你一动不动呢?”“因…因为我不喜…欢…看书。”老师听了这番话耐心的对我说:“对,书虽然字很多,读起来也很枯燥,但是你有没有认真去读过一本书,认真体会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道理和有趣的地方,虽然你不能把老师的话全吸收进去,但你可以试着做一做。”我听了老师的话,回家后认真的看了一本书,没想到书竟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呀,就从这一次起,我从今往后爱上了书。

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想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是有趣的东西,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在书中发现乐趣!

第二天早上,我果然起晚了,但我读书的快乐仍让我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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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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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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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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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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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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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在姥姥家的时候,我动不动就去书店买书、看书,于是姥姥家的餐桌上堆满了书,老爷只好给做了个书架,专门放书用。

记得有一次,姥姥在厨房做饭,没有盐了,叫我去买盐,当时我看得入迷了,只好不情愿地去商店。

来到商店里,我发现商店书架上摆了许多新书,于是我随手拿起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就开始看。我刚开始看就入迷了,原来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旅行。有一次,他背着父母偷偷参加了航海......当我看到那艘船遇到了暴风雨触到了岩礁。这时,一位男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问我:“小朋友你买这本书吗?”我回答说:“叔叔,这本书贵吗?不贵的话我就买。”那个人说:“20块钱。”我说:“妈妈一会儿过来,她给我买。”那个人的脸上马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那人走后,我看了看我带的钱,啊!我只带了21块钱,要是买了这本书就不够卖盐了。于是,我脑瓜一转,立马想出了一条妙计。我先找了一本缺页数的《鲁滨逊漂流记》,把它买了下来,出了商店之后,我找了个地方继续看,看完了再次返回商店,对工作人员说:“这本书少页了,我不想要了。”工作人员就还给了我20块钱,并把书收了回去。于是,我用退回来的钱买回了5包盐。

我小时候为了读书鬼点子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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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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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很具有年代感的文学巨作,时间跨过后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曾在高中时,粗浅的看了一遍,记忆不是很深,也曾经看过几集电视剧,直到参加了青年读书班才阅读了全集。

小说中对于上世纪农村生活的描述,可能青年人都不理解或是不相信,因为当代年轻人生活在改革开放以后,物质生活比较优越,很难想象到当年的生活状况。虽然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深知农村生活的不容易,但是并没有亲身感受那样的艰苦。

现在已无法细数当时生活的种种,但我记忆犹新的是小学每天放学都会做一件事,用当时农村的话叫“烧二遍锅”,就是用农村大锅煮“苞米碴子”。到现在,我还是对小时候吃过的很多种粗粮有种排斥感。

小说中描述少平上学时的情节,通过每天吃饭,显现出了少平的一丝自卑。其实,每个从农村出来的孩子多少都会存在一些自卑心理。无论物质条件、自身素质还是在学习上,或多或少会与城里孩子做一些比较。路遥先生用很现实的例子写出了少平的自卑,但他的自卑中充满了倔强和不屈。

其实,不论电视剧还是小说,《平凡的世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安。少安对爱情的追求与放弃,对于人生理想的执着与坚持,深深感动了我。少安的爱情观是很现实的,他深爱着润叶(也是让我深深喜欢上的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当少安理解到自己与润叶的距离后,他深深压抑着自己的那份爱,不想让自己拖累润叶,为了他认为的润叶的幸福而离开了润叶,更是置对润叶的伤害而不理。爱情是美好的,可少安的心里,更多的是让家里的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不能只图自己高兴。对于爱情,他选择了放弃。可以说润叶后来生活的坎坷和少安的放弃不无关系。

喜欢这部小说,很大原因是喜欢少安这个角色,他的顽强、他的担当、他的强大生命力激励了我。我从少安身上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勇于改变现实生活的韧劲和执着。我更看到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中国普通百姓不屈不挠和坚忍不拔的性格特征。

读这篇小说时,经常想起小时候奶奶对我说过的话:眼是懒蛋,手是好汉。不要总想着结果,要用自己的双手去打拼。长大后更加明白坚持的重要性。坚持难能可贵,它可以是在某一个岗位上的坚守,可以是对一件事、一项工作的努力完成。做人做事,都要怀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坚持初心本性的毅力,还要有慎始如终的意识。工作不难,难在我们有一颗坚持的心,有一股坚韧的劲。

平凡的点滴浇灌了生活的幸福美好,生而平凡却坚持着自己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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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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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有一只母鸭,生了几只小鸭,其中一只最大的鸭子最丑,所以取名为‘丑小鸭’。丑小鸭很不受他的伙伴们喜欢,因此被驱逐出去。丑小鸭想和小狗做朋友,但小狗觉得他很丑不想和他当朋友便走了。任何人都不想和丑小鸭做朋友,所以丑小鸭特别伤心,每天都躲在天鹅湖旁边的草丛里。当它看到白天鹅落在水面上时,自己也跳到水里,把头低到水面上,突然,它惊讶的发现自己是一个天鹅的身体,而不是一个很丑的鸭子。它忍不住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挫折和痛苦我们都会遇到。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去面对。白天鹅,生在鸭场,成了最丑的鸭子,它痛苦孤独。人们往往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可是实际是什么呢?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们遇事应该通过表面看本质。这样才会看到事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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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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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姑姑就给我买了很多绘本,供我课余时间阅读,希望我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绘本里面有着五颜六色的插图,包括各式各样的小动物、植物和卡通人物,搭配着浅显易懂的文字,使年幼的我都看得津津有味。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阅读。

后来,我进入了小学,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学会了汉语拼音,识字量也大大提升,我开始尝试阅读以文字为主的读本。每个周末,我和姐姐都会去新华书店看书,直到很晚才回家,可谓是如痴如醉。

我看过的书有《海底两万里》《米小圈》《绿野仙踪》《长袜子皮皮》《父与子》……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大方勇敢、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孩子。看吧,这就是阅读教会我的!

阅读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心智,启迪我们的灵感。阅读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我爱阅读,阅读使我快乐,以后,我将力争做到“走遍天下书为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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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研究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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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作为全书的纲领,指出了历史研究的内容与意义。在陈述了以前不少历史学家以国别史或地域史为研究领域所存在的一些弊端后,提出了一个更加广泛的新的研究单元:文明。为进行研究,提出了三种基本的模式范畴:希腊、中国与犹太三种文明模式,希望以此来理解所有的文明,这种模式的选择基本是可以认可的。提到一个观点:文明的识别标准有一条就是一个社会中一些人脱离经济活动而存在。

第二部分开始尝试解释文明的起源。提出了挑战与应战这种模式作为文明诞生的条件,文明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成果,在于人类成功地应对了外界的挑战,而不是如平常所理解的观念所说的环境是文明诞生的决定因素。挑战越大文明的发展越大。

第三部分解释文明的成长。提出将自决能力作为文明成长的评价标准,成长不在于取得了多大成绩,而在于文明处于一种动态稳定的发展过程中,创造性地应对了外界不断的挑战。而文明的停滞也是一种现象,原因就在于当一个文明成功应对了外部的挑战之后,却被牢牢地束缚在了某种环境中无法向前发展,无法提供更大的创造力与动力以促进文明的继续成长。

第四部分解释了文明的衰落。首先批评了以前的将决定论、宿命论等一些观点作为文明衰落的原因的解释。文明的衰退在于没有创造性地应对挑战,而是沉醉在对过往成功应战的崇拜中,丧失了创造力。一个社会中能够成功对挑战作出应战的永远只是少部分人,大部分的人都是在少部分人的带领下应对挑战,这就有了机械性的模仿的存在。而当领导者失去了带领大众应付挑战的能力同时又不愿将领导权让给真正有创造性的人时,社会中的许多问题都会出现,文明就此进入衰退。对过往的崇拜有各自形式:对短暂的自我的崇拜、对一种制度的崇拜、对暂时性技术的崇拜、对胜利的崇拜。简而言之,崇拜是衰落的原因。

第五部分解释了文明的解体。文明的衰落并不必然会引起文明的解体,解体包含着两个过程:文明的衰落与文明的重生,有许多文明在衰落之后却仍然长久地维持着,并没有产生出新的文明,也就没有完成解体。在一个解体的文明中,群众失去了领导,必需独自应对挑战,大部分无法成功应对,对现实感到无能为力,无可奈何。此时内省的魔力会逐渐吸引他们,将失败归结为内心精神的控制失败,以此否认对外部世界的无奈感,为此他们会努力内省,最终让他们沉迷在对一种乌托邦的幻想中。但是这种处理方法终究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方法,也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

第六部分分析了大一统国家的一些特点并预测了在以后建立大一统国家的可能性。大一统国家的建立并非是一种创造性的存在,而是一个四分五裂的社会重新整合的结果,是文明解体的表征,大一统国家的建立是一个国家统一其他国家的结果,战胜的原因是之前的分裂已经让整个世界分崩离析,无力再争。这样一个国家的建立是一种消极行为,他的目的其实就是维持整个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为此他们会建立交通、语言、首都、文官制度等各种体制来保证其发展。这些体制的建立最终的受益者往往并不是统治者自身,而是宗教教会,不管是交通还是语言还是文官制度都促进了教会的发展,另外外部的蛮族也利用了这些便利条件,正是他们最终摧毁了大一统国家。大一统的国家毁灭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其内部对挑战的无能为力,暴力压制那些创造性的个体,最终被日益发展的外部蛮族所毁灭。在预测将来世界性的大一统国家的可能性时,作者认为是极有可能的,因为以前的统一都是以武力为依据,但是现在因为核武器的存在,完全的战争将毁掉整个世界,这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 第七部分分析了大一统宗教。如上一部分所述,教会是大一统国家的最大受益者,但是绝对不应据此认为宗教是大一统国家分裂的毒瘤。同时大一统的宗教也为下一个大一统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精神力量,但是这也并不是说宗教是文明的蝶蛹,结论主张它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式。同时作者从人类精神需求的不可消灭性论证了宗教是不可能消失的,同时作者也认为宗教不是对幻象的回应,而是对实在的的回应。

第八部分对历史上处于英雄地位的那些蛮族进行了评价,大一统国家的毁灭并非蛮族的胜利,而是其自身的失败,这些蛮族的作用就是扫帚,许多大一统国家被蛮族所毁灭,但是从没看到某个蛮族能够承担起构建另一个文明社会的重任,这说明了蛮族的局限性。他们被尊为英雄,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幻象而非真实。

第九部分与第十部分分析了在历史上各种文明相互接触的一些结果并分析了造成这些结果的原因。这种接触分为两上部分:空间上的接触与时间上的接触。空间上的接触就是同一时代文明的接触与融合,而这能否成功有许多方面的因素,但是全套照搬与完全抵制都是造成恶果的原因,在现代信息时代文明的接触更加频繁,这些因素我们必须牢记。在时间上的接触则是指某些已经消失的文明在后来的某一时期再度出现,对这种现象作者认为这种文明复兴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应该关注于现实问题,现实文明。而不尝试去复兴一个已经消亡的文明。

第十部分简单谈了一下为什么研究历史。好奇心是进行历史研究的前提,而历史学家与收藏家的最大区别在于面对历史资料,历史学家尝试去分析解读这些资料,而收藏家只是好奇于收藏,行动是历史学家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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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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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说了些话,不久反悔了,就和听到这些话的人不了了之了,我觉得A的做法不对,要离A远点.

B说了些话,不久变卦了,就向当初听到这些话的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口,我觉得B蛮有意思的,不是个坏人.

C说了些话,不久还在说这些话,我觉得C有毛病,同情之余,却也懒得理C.

D说了些话,不久死了,我看着D的遗照,怎么也想不起D说话的腔调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惆怅.

于是,我就想要把身边ABCEFG等一干人的声音录下来,最好还能合拍几张照,甚至拍拍DV,这样就算塌实多了,以免日后心空洞洞的.

但是,我依旧觉得A不是个东西,B还像个人样,C就是那么让他去吧.

光是记录,而不去改变,这样好么?

虽然大贤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可是,参差的程度太厉害,就难免产生偏见了.恩,说到偏见,那可多了去了,ABCDEFG...没几个让我看了不爽,恨不得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塞到他们的脖子上.

上述的想法虽然不太冷静,但却是最为真实,最为触及矛盾核心的比方!

意识到当时自己还没能力解决其中问题,就这么插科打诨混到了18岁.那日子倒也不难熬,因为发现了电视和电影.不过,电影电视看多了,感觉满脑子都进了水,智商一路狂掉,没有锐气了.

还好,脱住院的福,读了点自认为了不起的文字.于是,产生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的参差多态,我压根没必要去管,把我自己的差距和ABCDE拉开来就OK了,人家能不能赶上我,远没有我能不能把人家甩远来得重要!

最后,抖点包袱:机缘巧合,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男生不能不读王小波,女生不能不读周国平"我承认,我是奔着媚俗的想法,即想要找点能把ABCDEFG比下去的资本底气而去看王的的(本来也要看周的,但卖光了).至于对我产生了何种效应,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至少,觉得"参差多态",如果能借助文字,写出来,一吐为快,比起得过且过谈恋爱,倒也清爽,也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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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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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1935年出生于美国,是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他还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祭奠人,这次我看了他写的《百万英镑》,写得非常好。

《百万英镑》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应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支票。按常理来说,这张支票虽然数额巨大,但是应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情。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美人芳心,因此青云直上、飞黄腾达起来。故事虽然是以喜剧收场,却让人感叹万分。

它涵盖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丑恶、肮脏的灵魂,讽刺了不同阶层人物虚伪的面具下掩藏的拜金主义和腐朽思想。这个故事体现了马克吐温幽默滑稽的独特风格,读来趣味横生,令人捧腹大笑。

翻开他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我不仅能感受到幽默的乐趣,更能体会到社会的哲理,他也引导我深入地思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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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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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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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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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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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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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让我充实,我喜欢读书——只要手边有书,常常会让我废寝忘食。

我印象最深的是刚拿到《哈利·波特》的那一回,一捧起书来,我很快就进入了书的世界:我仿佛已经手拿魔棒,与罗恩和赫敏一起,面对着伏地魔……

这时,耳边传来妈妈叫我吃饭的声音,我头也不抬地“哦”了一声,继续跟伏地魔“恶战”。当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喊我吃饭后,我才极不情愿地捧着书来到了餐桌前。

我一边看一边吃,直到隐隐约约听见妈妈爆发的声音:“诺诺!”我莫名其妙地抬起头来,才发现她正怒视着我,而外婆则在旁边笑得合不拢嘴。我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妈妈:“怎么了?”“怎么了?这小孩!”妈妈哭笑不得地指指我的碗,“你看看!空气也能吃饱吗?”我低下头,愣了一下——我的碗怎么这么干净?紧接着又一脸茫然地抬起头来:“饭呢?”外婆笑着说:“自己去盛啊!”我一听,自己也笑坏了!

原来我坐下来时,她们只是递了个空碗给我,要我自己去盛饭,而我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根本没注意到,坐下来接过碗就左手翻书,右手拿筷,时不时还把嘴凑在碗边扒拉几下。妈妈提醒了好几遍,我却浑然不觉,所以这才忍不住大声喊我的。想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我不禁哑然失笑。

读书,就这样常常让我沉迷,使我不能自拔。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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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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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法布尔写的红蚂蚁,我深深地被红蚂蚁的勇敢打动了,因为红蚂蚁这篇文章里清楚写到:“有一天,发现它们出去抢劫,排奋斗目标队在池塘砌栏内走着,北风使劲吹,从侧面向蚂蚁猛刮,把整整几行”士兵“都刮到水里去了。

池塘里的金鱼急忙游来,张开深如巷道的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道路艰险,蚁队还没有越过天堑就死了许多,我想,它们回来时是不是绕道而行,远离致命的悬崖呢?不是的,衔着蚁蛹的队伍仍然走这条危险的路,金鱼得到了双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美味——蚂蚁和它的猎物。蚂蚁不愿换一条路线,而宁愿再一次被大量消灭。

所以,我想,我们在学习中不要一有困难就不做了,要向红蚂蚁一样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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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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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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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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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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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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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是埃。奥。卜劳恩画的。

这本书画的是父亲和儿子的故事。

其中一个故事的名字是《差透了的家庭作业》,讲的是一天,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看到了就帮儿子写。第二天,老师检查家庭作业,老师对儿子说:“你的作 业也太差了!”就去找父亲算帐,问父亲为什么家庭作业写得那么差。父亲不吭声,于是老师就扔掉作业本打父亲的屁股,父亲看了看地上的作业本,才知道自己写 的和老师要求的不一样。

我觉得这本书很幽默,看起来让人捧腹大笑、前仰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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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读书笔记7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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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著”,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

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

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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