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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一篇【20篇】

《目送》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目送》的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现在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关于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一篇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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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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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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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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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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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我国杰出的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以夸张辛辣的手法描写了不同层次的知识分子的不同心态,展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穷极一生只为模仿八股文,以便考中飞黄腾达,除此之外什么也不知道的愚昧心理。

作者吴敬梓出自书香世家,本来是极其相信科举制的,但死板木讷的八股文和族兄好友的经历让他渐渐失望,原来所谓的科举制只是帮助读书人构建自己的关系网,腐败不堪,到了晚年,吴敬梓从绝望走向清醒,写出了《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通过辛辣的讽刺,以笔为刀,刻画了一系列丑恶的人物。如范进,从黑发垂髫到花甲之年考了二十余次仍然不中,终于他中举了,却又因为过度兴奋“痰迷心窍”发疯,丑态百出。如匡超人,他原来孝顺勤快,是个继承了中华传统美德的淳朴青年,但在疯狂追逐名利富贵的世风和腐朽科举制度的荼毒下,他追名逐利,卖友求荣,忘恩负义,甚至停妻再娶,渐渐从一个老实淳朴的青年变成不择手段的势利小人。

但在讽刺之余,吴敬梓还包含了对灰暗社会的期望,如开篇描写的王冕,他淡泊名利,追求高洁傲岸的情操,官府让他当官,他却躲了起来,不为功名利禄所动。再比如“散尽千金付之一笑”的杜少卿,他轻财仗义,不满八股取士制度,不愿受封建礼教的约束。

科举制从隋朝开始,唐代发展到巅峰,到明清时渐渐衰落,最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科举制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它培育维系了传统文化,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科举制的弊端显现了出来,到明清时期,科举制已经成为文化发展的桎梏,变为扼杀人才的工具。

《儒林外传》里的封建社会的科举制荼毒着文人的心灵,而现代的应试教育又何尝不是呢?

“这个星期的作文是《让我最感动的一件事》。”全班一片哀嚎,我咬着笔头苦恼不已,上次我已经写了妈妈送我去医院,上上次我写了下雨天时同桌和我一起撑伞,上上上次是成绩不好老师鼓励我,这回我该写些什么呢?“这个题目都出了多少次了?老师也不出些别的,我直接上网抄算了。”同桌抱怨道。我默默叹气,不语。“今天我们来上《古诗三首》,大家一定要背好,考试肯定会考的。”一听见“背”我就烦了,干巴巴的古诗意思更让我无心听下去。写作文是为了考试,学古诗也是为了考试,那么读书又是为了什么?

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学校教育的教学方式和教学评价往往存在着弊端,而现在的中国教育界还处于转型阶段,一方面,应试教育抑制了学生的天性和潜力;另一方面,素质教育不一定能得高分考上名牌大学,教育界也分成了两派争论不休。而在我看来,现在我们要做的不是争吵,要是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取长补短,让“教改”的春风吹遍中国的每个角落,不让“吃人”的封建制度再次出现!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让我们以史为鉴,不故作目傲清高,也不随波逐流,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识,明白读书的目的和意义,最终成为自己理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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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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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了《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之后我有了很多感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会笑的猫——笑猫,它心爱的虎皮猫为了给人们敲钟,不惜牺牲听力。而笑猫为了治好它的耳朵,不怕危险、克服重重困难、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终于找到了可以治好虎皮猫耳朵的蓝色的兔耳朵草。没想到却被几只贪吃的兔子吃掉了,于是笑猫就每天不停地给虎皮猫讲自己找蓝色的兔耳朵草的经历。终于有一天,它的真诚打动了上苍,使虎皮猫的耳朵好了起来,它们快乐的举行了婚礼。

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书中的虎皮猫为了人们不惜牺牲自己的听力;笑猫为了找到蓝色的兔耳朵草治好虎皮猫的耳朵克服重重困难。他们的精神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虎皮猫的善良、爱心、助人为乐、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笑猫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

我们要向它们学习,做一个善良、有爱心、助人为乐为他人着想、无私奉献、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人。

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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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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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假期里,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蕴含着古代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个个广告里的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新闻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的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观众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排放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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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笑猫日记——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石晓婷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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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笑日记——会唱歌的猫》,我非常喜欢。《笑猫日记》一共有16套。主人公是一只猫,他是世界上唯一会笑的猫,他的名字是笑猫。《笑猫日记》讲述的是在笑猫身边发生的事。

这本书是讲述了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二丫和它的妈妈虎皮猫一样,是一只高贵优雅的猫,同时,它也是一只非常有爱心的猫。在知道西门的卖报人是个聋哑人时,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二丫就决心开始学人话。它每天都不分昼夜的练习,每天都要连上几千、几万遍,把嗓子都练哑了,但它仍然没有放弃。在不分昼夜的练习下,它终于学会了人话,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圣诞老人带它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病房。在这个病房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车祸发生时,她将自己的孩子抱在怀里,自己却变成了植物人。她的孩子依依每天下午都会为她唱她最喜欢的歌《鲁冰花》。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它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深夜里,这间病房中都回荡着这首凄美的《鲁冰花》。在百合花绽开的那一天,“睡美人”终于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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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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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就知道狼是一种凶残、狡滑的夜行动物,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才知道狼也有温馨和有梦想的。

在广阔的孕玛尔草原,有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紫岚,为了肚子里的小狼崽,冒着生命危险去养鹿声偷了一只小鹿崽,但给狗给发现穷追不舍。后来产下了四只小狼崽,并安全回到了洞内。紫岚尽心尽力的培养小狼,想让他们继承王位。但悲剧只是降临,老大被鹰吃了,老二被夹死老三也意外死了,另一只老四是母狼,不能当王,于是希望放在下下代。紫岚自己身亡前与吃掉老大的鹰同归于尽。

也许你会觉得这太不可能,但是现实生活也是这样,不要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架、斗嘴,比起那种小事,妈妈的爱大多了。

《狼王梦》也是一个人类的故事,在《狼王梦》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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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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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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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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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里有108将,他们全部忠义双全。很多人都是应被官府迫害上梁山的我常常为他们打报不平;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是被抓住收佭的。

梁山的大将都有自己的撮号,比如:浪里白条张顺、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入云龙公孙胜、风流双枪将董平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鲁达倒把垂杨柳等,举世无双。

在故事里,他们英勇无敌,为了自己的同伴,他们奋力拼杀,舍己为人。

我最喜欢打虎武松,他赤手空拳地一只猛虎,而且他不贪财,把官府的赏钱分给了那些日月捉拿猛虎的猎户,但是当他当了都头的时候,他因为给要大哥报仇雪恨,所以打死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被判为脊杖二十发配孟州。正当发配孟州的时候,母夜叉孙二娘用蒙汗药麻翻了了两个公差,给武松穿上行者的衣服,到鲁达的庄上自立为王,但后来归顺了梁山。

最后,梁山人马攻下了曾头市,夺回了那匹千里龙驹,又把史文恭杀了,为晁天王报了仇,平定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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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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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孩子。安拉,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在信仰之中。----------------葬礼悼词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资料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她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立刻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构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能够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资料却又交错扭结的感情杯具,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透过自己的努力,选取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期望。并有了感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以前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用心、乐观地生活着。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样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代替,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感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明白的也很少,只明白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而女人则是头戴黑纱,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和新月的坎坷命运相比较,想想其实我们还是就应感到十分幸运和满足的。生活在此刻这个和平社会,有父母的疼爱,更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当看到当新月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学习她所钟爱的英文时,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要学习的地方吗?人啊,是就应学会满足,正所谓知足长常乐,当经历了生离死别,当看透了悲欢离合,我们最就应学会的是放下看似重要东西。因为放下更是一种美,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进取、知足常乐的过程。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个性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以前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好处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

常常出现这种状况,每当人们在看完一部小说后,而置身于故事人物其中,情绪也久久受故事人物的影响,这也许就是作者在用自己的心,或自己的生命去写的缘故吧。他们并不是为了赚别人的眼泪,那也是他们自己的情不自禁。一个好的作家在写作时,并不急于下笔,而是经过想当长地一段“孕育”之后,他们应对文学,有着宗教般的虔诚,写作在他心中就应是神圣的,来不得虚伪,欺诈和装腔做势,也容不得肮脏和居心不良。因为一颗丑恶的心是写不出真善美的好文章的,也不会让人泪流满面的。难道你不是这样认为的吗?

穆斯林的葬礼,埋葬了无尽的爱恋,又给世间生出了多少痴痴的思念?在这一刻,一切都渐成虚幻,只留那淡淡的影,轻轻的声,徘徊飘荡于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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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江旭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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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塔顶上的。笑猫是一只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虎皮猫每天在塔顶上幸福的发呆,我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为什么虎皮猫最后不见了呢,我真想不通呀。在这本书里我还知道了老鼠也是有良心的。我也很喜欢可爱的老老鼠,他是一只老的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鼠。翠湖公园里所有的老鼠都是他的子子孙孙,他最爱说的一句话是“不对猫有研究,我能活到今天这把年纪吗?”他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读了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才写出了这篇读书笔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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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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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一生著述颇丰。他擅长使用幽默和讽刺,针砭时弊时一针见血,毫不留情,其创作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他的作品对后来的美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四大名著之一。小说描写的是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作出了种种冒险经历。

汤姆是个聪明爱动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桎梏,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小说塑造的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的形象,他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可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被他的"足智多谋"给软化了。

故事梗概如下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芬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等等。他甚至喜欢上了名叫蓓琪·撒切尔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追求”她。

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罗宾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埃·哈波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不久后,法院终于要审理那场凶杀案——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乔,但乔却当场逃走了。汤姆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 。

一天,汤姆和哈克走进河边的一所“闹鬼”的老房子。他俩上了楼,不一会儿,看到楼下来了两个人,原来正是印第安人和他的同伙。这两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不少钱,正往地里埋。没想到竟从地里挖出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这时印第安人听到一点响动,他怀疑楼上有人,就想上去看看。汤姆和哈克正在不知如何是好时,早已朽烂的楼梯塌了,印第安人没能上楼。

后来,汤姆侦察出印第安人乔住进了一个客栈,他和哈克合计趁印第安人乔外出时,搬走钱箱。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玩。汤姆和蓓琪光顾着玩耍,脱离了大伙儿,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过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乔……

同一天晚上,哈克发现印第安人乔和他的同伙挟着东西上山了,哈克想他们肯定是转移财务,就远远地跟踪。印第安人来到一个寡妇的山庄,要对寡妇下毒手,哈克忙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在这家人的帮助下,救出了寡妇。

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在洞中了,波莉姨妈和撒切尔一家都悲痛极了。直到一天半夜——镇上突然喧闹起来——汤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来,汤姆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最后找到了一个出口。最后被几个好心人送了回来。

由于这件事,洞口被封了。汤姆知道后,便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的事告诉了蓓琪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门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人乔早就饿死了。

后来,汤姆经过分析,判定宝藏已经被印第安人乔藏到岩洞中了。于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潜入到岩洞中,并根据他们偷听到的描述,找到了一个宝箱——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发现宝藏的他们成了大富翁。汤姆和哈克平分了这笔钱。哈克救过庄园主寡妇,寡妇很喜欢哈克,变收下哈克作自己的养子。

从此以后,汤姆和哈克变成了小镇上的“风云人物”,不仅走到哪儿都会受到欢迎,而且他们俩的小传还登在了镇报上……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人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书中的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味道。所以,这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

主要人物分析:

汤姆·索亚:原名托马斯·索亚,一个聪明活泼,富有正义感,而对家庭、学校和教堂却充满了反感的小男孩;厌恶枯燥的功课,骗人的教义和死板的生活环境,梦想当“海盗”,一心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哈克贝利·芬:圣比得堡镇上公认的“野孩子”,父亲是个酒鬼,不受约束,但秉性纯良,是一个自由自在的流浪儿;汤姆与他关系最要好,把他当作知心朋友,后因救了道格拉斯寡妇一命而被其收养。

波莉姨妈:汤姆的姨妈,心地善良,对汤姆要求严格,一心想把汤姆教导成有礼貌,有教养的好孩子。

锡德:汤姆的异母兄弟,一个循规蹈矩的“模范儿童”,成绩好。经常和汤姆作对,喜欢向波莉姨妈告汤姆的状。

玛丽:波莉姨妈的女儿,汤姆的表姐,也是一个善良纯朴,天真,富有同情心,公道的女孩。

贝琪·萨切尔:萨切尔法官的女儿,活泼可爱,汤姆的意中人,汤姆在见到她第一眼时就“爱”上了她。

乔埃·哈波:汤姆最好的玩伴,知己,与汤姆、哈克贝利·芬一起在杰克逊岛上度过了一段他们一心向往的海盗生活。

莫夫·波特:一个“酒鬼”,为了挣钱买酒喝而去帮年轻的鲁滨逊医生盗墓,结果被同伙印第安乔陷害,被诬陷为杀人凶手,后由于汤姆的勇敢作证才得以洗脱罪名。

印第安乔:印第安人,阴险狡诈,在与莫夫·波特一起帮鲁滨逊医生盗墓时杀死了医生,并把罪名稼祸给莫夫·波特,但最终因贪财而饿死在山洞里。

萨切尔法官:贝琪·萨切尔的父亲,圣彼得堡镇律师杰夫·萨切尔的哥哥,是圣彼得堡镇人眼中的大人物。

道格拉斯寡妇:美丽、善良而富有,因哈克贝利·芬曾经救过她一命,后来收养了他。

吉姆:波莉姨妈家的小黑奴,善良、可爱。

艾美·劳伦斯:汤姆的第一个订婚人,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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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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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著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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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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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 和劳动。 顿时,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梦想。永不放弃。

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受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我不禁想到现在的一些人们,他们有的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点小挫折,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在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不要轻易就放弃了宝贵的生命,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共存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我们只有多去挖掘、体会那些精彩与幸福,才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美好生活。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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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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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一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样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仅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趣味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能够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必须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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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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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必须的格局,可是已经像个成人了――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貌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我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能够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我笑了。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剩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异常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我的脸正如同他爱自我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像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他有自我的打算,有些心眼,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我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像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祥子是乡下人,口齿没有城里人那么灵便;设若口齿灵利是出于天才,他天生来的不愿多说话,所以也不愿学着城里人的贫嘴恶舌。他的事他明白,不喜欢和别人讨论。因为嘴常闲着,所以他有工夫去思想,他的眼仿佛是老看着自我的心。只要他的主意打定,他便随着心中所开开的那条路儿走;假若走不通的话,他能一两天不出一声,咬着牙,好似咬着自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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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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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摘抄:

“喜欢?当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喜欢。难道每个孩子每天都有刷围墙的机会吗?” 这么一说,这事倒一下子有了新的意义。本不再啃苹果。汤姆前前后后仔细刷着——有时退后一步审视一番——又这儿补一刷子,那儿补一刷子——然后再打量一番。本瞪眼瞧着,越看越入迷,心里痒痒的。突然说: “我说汤姆,让我也来几刷子吧。” 汤姆想了一下,几乎要答应了。可是他又改变了主意, “不,不,本,我觉得这事挺难办。鲍丽姨妈对这事儿是很挑剔的,你知道,这可是当街的围墙啊,得认认真真地刷。我想从一千个或两千个孩子堆里也难找出一个胜任的。” “我把苹果全给你了!” 汤姆很不情愿地放下刷子,可他心里就别提多快活了。

品味赏析:

汤姆是一个足智多谋、鬼点子多的人,这种假装炫耀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很多人小时候也都做过,马克•吐温把汤姆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很多人也都从汤姆身上找到了自己童年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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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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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得鼓鼓的,在慢慢地把它吐成丝,迅速地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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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汤姆索亚历险记3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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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耶历险记》描写了渴望建功立业的汤姆和哈克怎样冲破家庭、宗教和陈腐刻板的教育制度的束缚,从游戏和冒险中寻找他们在生活中找不到的自由和浪漫的故事。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向汤姆学习,我们不能死读书,要学会用脑子,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知识,不能死记硬背,要巧记巧想。遇到困难,要自己动脑筋想办法,去克服它。我们渴望自由,喜欢自由自在,喜欢大自然,喜欢外面的大千世界,不要做一只蜗牛,整天呆在蜗牛壳里,做胆小鬼。我们不能一直依赖父母,要学会独立,睁开眼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独自闯天下,创造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汤姆的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的品质。

我也很欣赏汤姆的天真烂漫,永远都那么快乐,无拘无束,即使做错了事,他也一笑而过。我们也应该学会遇到困难要用乐观的态度看待。同时,我们也要向作者看齐,做事要精益求精,虚心请教,这样才会成功。主人公汤姆和作者马克吐温都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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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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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意大利著名作家卡洛。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盖比希刻了一个木偶匹诺曹之后,匹诺曹叫盖比希爸爸,可是匹诺曹学会走路之后跑了,走的时候他带走了五个金币,狐狸和猫想尽了办法把匹诺曹的金币骗走了,后来匹诺曹慢慢的不骗人了,在天使姐姐的帮助下,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木偶奇遇记》告诉我们要做一个不说谎话,守信用的好孩子。只要你变得善良了,就能做真的自己。你曾经做过的让人生气的事儿,大家都会统统忘记,只记住了那活泼可爱,不说谎话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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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漫画读书笔记 鲍知秋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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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一共看了三本书,其中有一本十分独特,那就是漫画父与子》。这是一本生动、有趣、幽默、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德国的著名漫画作家:埃·奥·卜劳恩,我十分喜欢!

漫画书在我的印象中字本来就少,但这本书几乎是一个字都没有。但是在阅读时,你会情不自禁地读出你心中的故事!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里面的每一幅图画都是如此生动传神、栩栩如生,好像活的一样。我现在才突然觉得,原来图画是那么神奇,将生活中的一件件事儿表达出来。在远古时代,祖先们都是用手语和图画来表达事情与感情的。在看《父与子》时,我还把几个故事通过自己的想象将他写下来,变成一个完整的小故事。但我每次“翻译”完一个故事,总会想出第二种,第三种“翻译”方法。原来,图画是如此奇妙、多变,能有这么多的变化,让人不由的称赞道:“好!”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到了图画的神奇,也感受到了人们的智慧与思维是不可思议的!虽然每个故事只有几幅画,但还能描述出的故事,真神奇!以前是我小看了画!

读了《父与子》,我知道了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需要我们去留心,生命就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让我们做爱观察、爱创造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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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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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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