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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名人故事【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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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成长小故事200字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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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人有很多,他们有你哪些成长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名人成长小故事200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向树道歉的陈景润

陈景润从小就是个勤奋好学的孩子。课本上的知识早已满足不了他的“胃口”了。所以,借书自学成了小景润经常干的事。

一天中午,小景润不紧不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拿着刚从老师那里借来的书边走边看,书上的内容深深吸引了这个数学小粉丝。

陈景润只顾全神贯注地看书,下意识地往家走,脚步却慢慢地偏离了方向。突然,只听见“咚”的一声,他直直地撞到了树上。

陈景润推推眼镜,连着说了好几声“对不起”,可对方毫无动静。再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棵树。他因为看书太入迷,闹出了笑话。

郑板桥巧解对联

清代大书法家郑板桥在山东潍县当县令时,十分同情当地百姓的疾苦。他经常乔装改扮,到民间走访,了解民情。

有一年春节期间,郑板桥打算和百姓们一起过节,于是独自在街上闲逛。他看见一户人家的门上贴着一副奇怪的对联,便停下了脚步。

郑板桥盯着对联看了许久,叹了口气,摇着头离开了。大约一个时辰(两个小时)的时间,远处有一个身影缓缓地走来。

郑板桥回来了,只见他肩上扛着一袋大米,手里还拎着一包衣服。郑板桥把东西放在这户人家门口,上前敲了敲门。

开门的是个穷书生,衣着单薄,正饿得发晕。郑板桥赶紧送上东西,书生感动极了,向郑板桥道谢。小朋友,你猜郑板桥怎么知道书生缺米又缺衣的呢?

原来,书生门前的对联中,上联少个“一”,下联少个“十”。两个字的谐音正好是“衣”和“食”,于是郑板桥给他送去了衣服和食物。

卖了奖章换辣椒

1898年,17岁的鲁迅离开家乡的三味书屋,进入江南水师学堂读书。因为考试成绩优异,学校为了表彰他,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可鲁迅并没有戴着奖章到处炫耀,而是直奔集市,把奖章卖了。用卖奖章的钱,买回了几本心爱的书和一大串红辣椒。

每当读书读困了,他就摘下一个辣椒,放在嘴里猛嚼,直嚼得自己又冒汗又流泪,顿时来了精神,捧起书继续攻读。

凭着这种拼命读书的精神,鲁迅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对中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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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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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我看了《名人故事》这本书,我觉得有关诺贝尔的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我从书中了解到,诺贝尔用整个生命在研究更好、威力更大的炸药,在一次失败的实验中,弟弟被炸死,父亲被炸残,可是他丝毫没有气馁,重振精神,继续研究炸药,直至成功,解决难题。

我被诺贝尔那努力奋斗,坚忍不拔的决心所打动。我觉得,学习也一样,只有朝着目标去努力,去奋斗,才能取得成功。就像学习书法的过程:刚开始跟爷爷学习书法,我连毛笔都不会拿,经过学习,好不容易才学会了握笔,可是写出来的笔划却歪歪扭扭,更不要说写字了。练了好久,还是老样子。有好几次,我都恼怒地不想学了,但是当我想起阅读中那些像诺贝尔那样为了目标不懈努力、不言放弃的名人们,我这点小困难、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于是,我又重拾信心,一直坚持学习,有时一练就是三、四个钟头。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过去了,我的书法作品先后获得了学样书画比赛一等奖、全国中小学书画大赛银奖……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仍会继续努力。我也懂得了坚持、不放弃,才能练就过硬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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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爱书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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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是美国的第15任总统,小时候,家里没钱送他上学,他只能想方设法借书读。

有一次,妈妈让他去邻居家送木柴。告别的时候,林肯突然见到一本渴望已久的书,便再也挪不动步了。他站在邻居的书架前,入迷地读了起来。邻居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大方地借给了他,让他拿回家去读,还叮嘱他不要把书弄脏了。林肯感激地说:“我一定好好保管。”

林肯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起来,连晚饭都顾不上吃。一直到妈妈催促他上床睡觉,还舍不得把书放下。临睡前,他小心地把书放在柜子上,上面还盖了一张旧报纸,这才安心地躺下了。

半夜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他赶紧跳起来,扑向那本书。可是书已经被从屋顶漏下来的雨水淋湿了!他捧着书,伤心地流下眼泪。

第二天,他拿着书到了邻居家,局促不安地说:“真对不起,我把您的书弄脏了。可是,我没有钱赔给您,就让我给您干三天活儿吧。”

邻居见到林肯诚恳的样子,就亲切地对他说:“算了,这本书就送给你了。”林肯高兴极了,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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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乐观的名人故事1:怀揣着梦想走路的人

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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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他生于布拉格北郊一个叫克拉德诺的小城。很小的时候,他就表现出对小动物的浓厚兴趣。

那年夏天的一个黄昏,妈妈在厨房里忙着烘烤蛋糕,忽然发现3岁的他不见了。家人全都慌了神,找遍了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他的踪影。正当准备报警时,邻居牵着他的小手回来了。原来,趁妈妈不注意,他溜到门口玩,正好看到有人赶着一群羊走过,好奇的他忍不住跟在羊群后面走了很久。等到牧羊人发现了这个小小的跟屁虫,想要送他回家时,他比划了半天,怎么也说不清自己住在哪儿,幸好遇到邻居,才把他带了回来。

8岁时,父亲拿回一本儿童故事书,里面带有不少动物插图。他一看到就爱不释手,连晚上睡觉也要放到枕头下面。后来,他拿出彩笔,也学着画画。院子里的小蚂蚁,天上飞的小鸟,还有家里的宠物狗,都成了他笔下的主角,虽然没人教过,他却画得活灵活现。

1956年,他从布拉格美术学院的建筑和设计专业毕业,开始为许多儿童书画插图,并尝试着创作了许多卡通形象,也曾多次在各种比赛中获奖,但他感觉并不满意,一直在苦苦寻找新的灵感。

一天晚上,他外出散步,一边走一边思考问题,忽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猛然跌倒在地。正当他拍拍身上的泥土,想要站起来时,发现自己摔倒的地方,是一个由鼹鼠打出的泥洞。刹那间,童心未泯的他突发奇想,捡起一截树枝,在松软的泥土上画了起来。很快,一个小鼹鼠的卡通形象诞生了,它圆头圆脑,憨厚中带有几分笨拙的样子,是那么可爱。

不久,由他亲自导演的动画短片《鼹鼠做裤子》问世了。出乎意料的是,这只快乐幽默的小鼹鼠虽不会说话,只能用叫声表达感情,却与观众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它可爱的形象,不仅吸引了众多儿童的眼球,也受到成年人的追捧和青睐,一举获得戛纳国际影展最佳动画短片银狮奖。

初战告捷,让他的创作灵感如泉涌,一发而不可收拾。从那以后,在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有关“小鼹鼠”历险的系列动画片,共摄制了大约50部,相关影片在八十多个国家放映和发行,超过500万册关于小鼹鼠的故事书籍在全世界热卖。小鼹鼠成为家喻户晓的卡通明星,也为他赢得了世界性艺术声誉。

2011年4月,小鼹鼠经历了它生涯中一次最遥远的旅行。美国宇航员安德鲁.菲斯特尔的妻子是捷克人,于是在“奋进号”航天飞机太空之旅中,为他带了一个小鼹鼠毛绒玩具,在太空中飞翔了两周时间,7月底,这只游历不凡的小鼹鼠回到捷克。

他就是著名的捷克艺术家兹德涅克.米勒,他坦言因为有小鼹鼠的陪伴,他的一生都很快乐。有人说,米勒的成功应该感谢当年的摔跤,如果不是那次偶然,他不会产生创作灵感,更不会成为世界知名的大师级人物。对此,米勒微笑着回答:“我之所以会在摔跤时产生灵感,因为我是一个随时都怀揣着梦想走路的人。”

别以为像兹德涅克.米勒那样摔上一跤,就能捡到一个大馅饼。因为命运最青睐的,是时刻做好准备并且能够果断抓住机会的人。否则,哪怕你摔跤摔到骨头散架,结果只能是三个字:白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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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半途而废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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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途而废是一个成语,形容半路上停下来不再前进。比喻做事有始无终。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些名人也有半途而废过。

尤斯图斯·冯·李比希,德国著名的化学家,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农业和生物化学,他创立了有机化学。因此被称为“化学之父”。

李比希曾经试着把海藻烧成灰,用热水浸泡,再往里面通氯气,这样就能提取出海藻里面的碘。但是他发现,在剩余的残渣底部,沉淀着一层褐色的液体,收集起这些液体,会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

他重复做这个实验,都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这种液体是什么呢?李比希想,这些液体是通了氯气后得到的,说明氯气和海藻中的碘起了化学反应,生成了氯化碘。于是,他在盛着这些液体的瓶子上贴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氯化碘”。

几年后,晋中之窗李比希看到了一篇论文——《海藻中的新元素》,他屏着呼吸,细细地阅读,读完懊悔莫及。原来,论文的作者,法国的青年波拉德也做了和李比希同样的实验,也发现了那种褐色的液体。

和李比希不同的是,波拉德没有中止实验,他继续深入研究这褐色的液体有什么样的性质,与当时已经发现的元素有什么异同。最后,他判断,这是一种还未发现的新元素。波拉德为它起名“盐水”。

波拉德把自己的发现通知了巴黎科学院,科学院把这个新元素改名为“溴”。

春秋末年吴越战争中,吴王夫差为替父阖闾报仇,富国强兵,终于一战败越,本来已经要灭了越国了。却半途而废,后来放虎归山,自己则贪图享乐,不再励精图治。而越王勾践知耻后勇,卧薪尝胆,坚持不懈,终于20年一举灭吴,夫差身死国灭。

你知道第一部电话机是谁发明的吗?不错,是英国的科学家贝尔。

当贝尔宣布他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话机,轰动了当时的整个科学界。不料,就在贝尔申请这项发明专利后,科学家莱斯却向美国最高法院对贝尔提出控诉,声称电话机的发明权应该归他所有。

事关一项重大发明的发明权和当事人的名誉权,法院不得不进行认真严肃的调查

并请有关科学家对贝尔和莱斯各自的申诉进行鉴定。

调查和鉴定结果证明,在贝尔之前,莱斯确实已研制成功一种利用电流进行传声的装置,这种装置能把声音传到1000米以外。但是这个装置仅能单向传送,不能双方互相交流。对此,莱斯确认不讳。于是:法院和科学家都断定,这种装置还不能被称为电话机。

贝尔面对法院和科学家调查组,也直言不讳,他曾借助过莱斯的实验。但他比莱斯更加细心,他发现了莱斯装置的不足。他将莱斯装置所用的间歇电流改变为连续的直流电,这就解决了话声短促多变的问题。

然后,他又将莱斯装置上的一颗螺丝往里拧了半圈,仅仅5丝米,于是话声就能互相传递了。仅仅这5丝米,就使电话机诞生了,这种结果使莱斯瞠目结舌,使科学家震惊万分。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法院最后判决是莱斯败诉,电话的发明权归贝尔。贝尔感到他利用了莱斯的实验,同意发明专利为他和莱斯共有。莱斯感慨地说:“我在离成功5丝米的地方失败了,我将终生记取这个教训。”他坚决拒绝与贝尔共享专利。

我们为贝尔的多一点耐心,多一份坚持,多一份认真,多一份努力,最终获得成功而庆幸。我们为莱斯的少了一点耐心,少了一份坚持,少了一份认真,少了一份努力,最终半途而废,与成功失之交臂而深感遗憾。

是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有时失败与成功的距离仅在咫尺之间乃至毫厘之间。功亏一篑,功败垂成。人类每一努力的领域中,有些微小的差距,便把赢家与输家分别出来。

赢家之所以赢得这些微小的差距,往往不是决定于天才、资源或者脑子,而在于用心度的深浅。在探索的征途上,往往再多加一把劲,再多走一步路,就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跃上成功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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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猛将樊哙的中国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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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手下有一人叫做樊哙,此人力敌千钧,勇猛善战胜过吕布和关羽,就连项羽也要敬畏三分,乃是刘邦账下的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今天我们一起聊聊他的故事

鸿门宴上,独身闯帐救刘邦

项羽兵临城下,设下鸿门宴准备除掉刘邦。刘邦势单力薄,没法与之抗衡,只得和张良一起,带着樊哙等一百多名勇士赴鸿门谢罪。酒酣之时,亚父范增授意项庄在席上舞剑,想趁机杀掉刘邦。当时,张良也在席上,连忙到帐外把席上的事情告诉了樊哙,樊哙当即便持剑盾要闯入项羽营帐。营帐门口的士兵将其挡住,樊哙用盾撞倒拿着戟的士兵。闯入帐内“西向立,凝视项羽,目眦尽裂,头发上指。”项羽吓得坐直身子,握剑问道:“此人是谁?”张良说:“他是沛公的参乘樊哙。”项羽赞叹道:“是位壮士。”于是命人赐酒一杯和一条猪腿。樊哙也不推却,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再拔剑切肉而食,片刻就把肉吃光了。项羽见此,问道:“樊将军还能再喝吗?”樊哙当面斥责道:“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阳,暴师霸上,以待大王。大王今日至,听小人之言,与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心疑大王也。”项羽闻言后,沉默不言。

这时刘邦借故去厕所,把樊哙一起叫了出去。出了营帐,刘邦独骑一匹马,樊哙等四人步行一路保护,从山下小路偷偷回到了霸上营中。当时项羽因为顺心遂意,便没了诛杀刘邦的念头。项羽封刘邦为汉王,赐樊哙为列侯,号临武侯,升为郎中,随汉王刘邦入汉中。

如果当时没有樊哙闯帐谴责项羽,或许刘邦已经被项羽杀掉了,也就不能成就以后的霸业了。

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刘邦在汉中慢慢站稳脚跟后,在名将韩信的帮助下,终于拉开了的楚汉战争序幕。在战争中,樊哙每次作战,英勇异常,常冲锋陷阵在前,屡立战功,被封为将军,赐杜陵的樊乡为他的食邑。他又攻取阳夏,虏获楚将周将军的士卒四千人,把项羽包围在陈县,大胜而归。最后项羽被逼自刎乌江,刘邦称帝,史称汉高祖。因樊哙战功赫赫,再增加食邑八百户。

汉初,异姓诸侯王反叛不断,樊哙成为征讨叛军的主将,平定了各地的叛乱。先是攻打反叛的燕王臧荼,俘臧荼,平定了燕地。接着楚王韩信反,樊哙活捉楚王韩信,平定楚地。后来又讨伐了韩王信的叛乱,击退陈稀、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收取赵地清河﹑常山等共二十七县,被提升为左丞相。

樊哙这一生真的可以说是战功赫赫:他这一生跟随高祖作战,斩首一百七十六个级,俘虏二百八十八人;自己单独领兵作战,打败七支军队,攻下五个城邑,平定六个郡,五十二县。虏获丞相一人,将军十二人,将官十一人。

总之,我个人认为樊哙一生忠于刘邦,勇猛无敌,为汉朝的创立和稳定,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值得我们后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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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名人的感动故事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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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24岁的穆罕默de·阿萨夫是加沙罕尤尼斯难民营的难民。为了能参加泛阿拉伯国家的选秀大赛“阿拉伯偶像”,离开就业市场不景气的加沙为自己找出路,他偷偷溜出加沙到了开罗,又辗转黎巴嫩去参加海选。然而,由于加沙被封锁而延误,当他抵达贝鲁特时,报名已经结束。

绝望的阿萨夫打电话和母亲商量,最后决定翻墙进入选秀所在的宾馆,但组委会依旧维持原来的决定。另一位参赛的巴勒斯坦人听到了他的声音,把名额让给他,并告诉他:“我知道我到不了最后,但你能。”

最后的结局很美好,阿萨夫战胜了来自埃及和叙利亚的两名决赛对手,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获得“阿拉伯偶像”冠军的巴勒斯坦人。

这是整个阿拉伯世界热议的话题。由于时差原因,“阿拉伯偶像”的直播时间是北京的凌晨,但我八十多岁的父亲每次都会不经提醒就守在电视前。他是一个老难民,经历过1948年那段屈辱的岁月,从故乡巴勒斯坦逃难到叙利亚。

他对阿萨夫的喜爱,与其说是一种支持,不如说是找回了一种久违的归属感,一种对于失去故乡的情愫。

老人的这种执着也感动了从未涉足巴勒斯坦的4个孩子。对于他们来说,祖国通常只是一个名词,在填写各式各样的申请表时常被用到。

孩子们拼命拨打国际长途给阿萨夫投票,相信在这个时间,在欧洲和美国、智利、阿根廷、圭亚那等等国家和地区,有着无数和我状况相同的巴勒斯坦家庭。

阿萨夫的成功让别人知道了巴勒斯坦人不只会搞政治、搞游击队,他们也有能力在不同的领域大显身手。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艺术,甚至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他们还有着其他民族没有的东西,比如监狱文化。

以色列监狱里的巴勒斯坦政治犯以绝食要求狱管为他们提供“阿拉伯偶像”的直播信号。在写给阿萨夫的信中,他们给出了史上最壮烈的支持——“你一定要加油,我们都在为你掉肉。”

在社交网站上,阿尔及利亚人给阿萨夫留言:“我们全家昨天都没有做菜,大家全部在看你。在这个周末,你就是我们的大餐。”

巴勒斯坦人的艺术作品反映现实,压抑的生活和以色列持续的占领给他们带来了灵感,但同时他们也通过音乐表达对和平的追求。

1988年出现在一张标志性照片上的投石男孩Ramzi Aburedwan,长大后成了为和平奔走的游吟诗人;3个以色列阿拉伯青年组成的饶舌组合DAM,唱出了《谁是恐怖fen子》《我需要自由》等代表巴勒斯坦人心声的歌曲,传遍了整个阿拉伯世界和许多欧美国家。

更多的巴勒斯坦人发现,音乐是比石头更有效的武器。2009年初,在遭受以色列近一个月轰炸的加沙,人们唱出了《我们不会倒下》(We Will Not Go Down),告慰一千四百多个亡灵。

对于三代难民的巴勒斯坦人,上一代是痛苦的一代,他们亲身经历了失去家园的浩劫;我们是失败的一代,身在海外,对民族和国家的支持有心无力;而接下来将是模糊的一代,他们对未来不确定,对过去又不甚了解。阿萨夫成功地成为了一个符号,让三代巴勒斯坦人统一起来,把持不同政治理念的巴勒斯坦人、组织以及派别统一起来,同时也在阿拉伯革命这个大环境下,把所有支持民主自由、渴望公平正义的阿拉伯人统一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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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哈伦德·山德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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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个人一生的简历:5岁时,他父亲就去世了;14岁时,他从学校辍学,开始了流浪生活;16岁时,他谎报年龄参了军,而军旅生活也是处处不顺心;18岁时,他娶了个媳妇,可只过了几个月,媳妇就变卖了他所有的财产逃回了娘家;他曾通过函授学习法律,可不久又放弃了;后来,他卖过保险,卖过轮胎,还经营过一条渡船,开过一家加油站,但都失败了。

人到中年,他成了一家餐馆的主厨和洗瓶师,可因政府修公路而拆了那家餐馆,他又失业了;时光飞逝,眼看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而他仍一无所有。65岁那年,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他的第一份社会保险支票,他用这105美元保险金创办了自己的一份崭新的事业;88岁高龄时,他的事业终于大获成功。他,就是肯德基创始人——哈伦德·山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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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励志名人经典故事:做自己的出版商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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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霍金是美国明尼苏达州奥斯汀市的一位女孩,她自幼拥有讲故事的天赋。学会写字后,霍金就开始写故事,立志成为一名作家。

霍金喜欢独处,不爱说话,所以朋友不多。从小学开始,当她的同学利用业余时间游玩或举行派对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呆在教室或家里默默地写作,有同学嘲笑她是个“木头人”,她不以为然。在上小学和初中的8年时间里,霍金写满了10多个又大又厚的笔记本。她曾将自己认为写得很好的故事投给了报社,但一篇也没能发表。在父母的鼓励下,她仍旧笔耕不辍。

读高中时,霍金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并信心满满地将小说邮寄给了50家出版社,结果没有一家愿意出版,这令她沮丧不已。就在霍金打算放弃的时候,她在书上看到了自己的偶像——美国著名歌手马克·霍普斯鼓励年轻人的一句话:“为了成功,多么执著都不过分!”这句话使她重新找回了奋斗的勇气。

高中毕业后,霍金进入一家社区大学读书,没念两年她就因父亲失业而辍学了。她先到一家餐厅洗盘子,后来又在残疾人之家当护工,月薪只有1500美元。拮据的生活并没有挡住她追求理想的脚步,工作之余,霍金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报了几个写作班,系统学习了写作理论。她还走访各大书店,阅读了大量的畅销书,以此来了解它们之所以畅销的原因。

经过深入分析,霍金发现爱情是文学作品永恒的主题,而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则是目前流行的元素。据此,她确定了自己新的写作方向,打算把各种“时髦”的元素都融进自己的作品里。霍金为自己列出了详细的写作计划,每天下班后,她都要写作到深夜。不到一年的时间,霍金创作出了6部小说,当她将这些作品邮寄给多家出版社后,还是石沉大海。

2010年4月,霍金在网上浏览新闻时,发现互联网上兴起了“自我出版”的热潮。所谓“自我出版”,是作者不通过传统出版系统发行自己的书,同时负责编辑、设计、定价等所有环节。这让霍金眼前一亮,于是,她运用网络数字出版系统制作了4部精美的电子书,并将之陆续上传到了亚马逊网上书店。

由于对自己的作品不够自信,同时也出于吸引读者的考虑,霍金将每本书定为0。99美元的超低价,而亚马逊网上书店的其他书,标价通常是每本9。99美元。喜爱吸血鬼、巨兽和僵尸等题材的读者,在亚马逊上搜寻这方面的小说时,一看霍金的小说定价才0。99美元,顿时就被吸引住了,试读后感觉不错便下载到了自己的阅读器里。读者阅读完霍金的一部小说后,感觉很合口味,于是就将她的其他小说给“包圆儿”了。

就这样,6个月过后,薄利竟然滚成了巨款,她的账户赚进了20多万美元。一年半后,霍金共售出100多万本电子书,收入高达200多万美元,而她也成了为数不多的在亚马逊上销售图书超过100万册的著名作家。《纽约时报》称她为继斯蒂芬妮·梅尔(吸血鬼小说《暮光之城》的作者)和J·K·罗琳(《哈利·波特》的作者)之后最令人激动的作家。

霍金在接受《纽约时报》专访时说:“很多时候,当别人不给我们机会时,我们要学会自己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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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富含哲理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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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尚沃是19世纪朝鲜最着名的商人。他眼光独到,极富传奇色彩。一天,有三个人不约而同来向他借钱,都说是要去做生意。林尚沃答应了,不过先只给他们各一两银子,要看5天后能赚多少钱再作决定。第一个人用银子买草绳做草鞋,挣了5分银子;第二个人买来材料做风筝,正赶上春节,好卖,挣了1两银子;而第三个人则说,1两银子能干什么呢?他拿了钱就去喝酒,喝到只剩1分,就买了张纸托人给林尚沃捎了一封信:我要去寺庙里读书,请提供些开销。林尚沃让人送了10两银子去寺庙。5天很快过去了,林尚沃决定借给编草鞋的100两银子,借给做风筝的200两银子,而给第三个人1000两银子。

有人不解,问何故。林尚沃说:“编草鞋的兢兢业业,不浪费一分钱,不会饿死,但也成不了富人;做风筝的比编草鞋的聪明,有头脑,善于把握时机,但仅看到眼前的时机是不够的,他也许能成为富人,但成不了巨富;至于那书生,不为钱所累,顺其自然正是赚钱的最高境界。如果为钱拼命,根本挣不到钱;如果过分追逐,事业肯定失败。”一年后,编草鞋的还清了本息,还开了一间铁匠铺;做风筝的贩卖盐和干海货,已经开了5间店铺;而写信的小子空手而回,他拿了钱去平壤,被一个支女迷住,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银子已经没有了,回来的路费都是向支女借的。林尚沃决定再借给他2000两银子,一年后再见。

但结果那家伙压根儿没露面。一晃8年过去,那个人回来了,向林尚沃借10辆牛车,并要求安排些人。林一一应允。10天后,10辆牛车装满了质量上乘的6年参回来了,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连林尚沃也感到意外。要知道一牛车一驮货,10驮人参值10万两白银。那人道明了原委:几年前他怀揣2000两白银,马上去找那支女,和她结了婚,过了几天好日子,直到银子只剩100两,他全部买了人参种子,振作精神,离开平壤去了开平,在深山老林里选中一处背阴的山坡,将种子随风撒下。然后回平壤和支女开了家酒馆。6年过去,那片山坡已成参田,为他带来了巨额财富。为报答林尚沃,货值10万两白银的人参他只要了5万两,没费太大的力气挣了笔巨款,结果皆大欢喜。不去刻意追逐,顺其自然者成大器,这是林尚沃的识人之道。成功有时并不需要刻意而为,一个人执着于目标苦苦追求,反而会为其所累;只有懂得放下,放下渴望成功的那颗心,顺其自然,才能得到最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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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名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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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谜

提起秦始皇,人们就会想起“焚书坑儒”这一典故,但是秦始皇到底有没有“坑儒”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便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的诸多加强控制的举措之后,秦始皇便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群臣及众多的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众多儒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丞相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则赞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实施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了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按时交官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其死罪。百姓如想学一些法令,可拜官吏为师。从这一点来看,焚书的举动秦始皇肯定做过。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迷恋仙道,不惜动用重金,先后派徐福、韩众、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由于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而心急如焚,忐忑不安。依照秦国的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因此他们深发感慨:像这样靠凶狠残暴而建立威势并且贪婪权势的人,不值得给他求仙药。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

这件事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他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造谣惑众的侯生、卢生两人。方士们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只得相互告发,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460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秦始皇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至于坑杀的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学术界各持己见。从分析“坑儒”事件的起因看,秦始皇所坑杀的人应该是方士;但从长子扶苏的进谏“众儒生都学习孔子的学说”来看,秦始皇所坑杀的又好像是儒生。

而且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一点而偏向于传统的说法,认为秦始皇确实有过“坑儒”的行为。

但有人研究诸史籍,认为“焚书”有之,“坑儒”则无,实是“坑方士”之讹。“坑方士”事见始皇三十五年,因为侯、卢二人求仙药不成,他们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骂了秦始皇一番后逃走。既然事端由方士引起,那么就只能是“坑方士”,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罪,总是与方士们有某种牵连之故。因此绝无理由说秦始皇“坑儒”。尽管秦始皇早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这一谜团还是没有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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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世俗的张爱玲

全文共 4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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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

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

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

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生活。张爱玲写道:“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摩登里面粗陋的,泼辣的芯子,经得起折腾。姊妹多,也成了一个小社会,互相倾轧着,有些弱肉强食的意思。像川嫦这样老实,柔弱,带几分情致,命运就不济了。她生的是痨病,这也有着些哀婉的情致,可这情致却被病期的拖延,一点一点侵蚀掉了。学医的未婚夫自然早知结局,但算得上有耐心了,两年后才另有了人。然后,家里连买药的钱也计较起来,每日吃两个苹果成了家人的说嘴。最后,她想来个多情的了结,自杀,却买不来安药。她只得坐着黄包车兜一转,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这大约就是一个上海小姐闲暇中的全部乐趣,她要最后地享一享。这是相当感伤的一幕,可这感伤却被病期的拖沓又腐蚀了。川嫦还又做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用一只脚试了鞋,很长远地说:“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三周之后,她方才谢世。这就是俗世里的人了,死都逼在眼前了,这世界早已经放弃她了,她却还愚顽地留意着一些小事,不自量力地挣一挣。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的,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就像方才说的,她其实也是不相信这些俗事有着多大的救赎的意义,所以便带了刻薄的讥诮。而她又不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留情》里,米先生,敦凤,杨太太麻将桌上的一伙,可不是很无聊?《琉璃瓦》中的那一群小姐,也是无聊。《鸿鸾禧》呢,倘不是玉清告别闺阁的那一点急切与不甘交织起来的怅惘,通篇也尽是无聊的。在这里,反过来,是张爱玲的虚无挽救了俗世的庸碌之风,使这些无聊的人生有了一个苍凉的大背景。这些自私又盲目的蠢蠢欲动,就有了接近悲剧的严肃性质。比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始终在作着她丑陋而强悍的争取,手段是低下的,心底极其阴暗,所争取的那一点目标亦是卑琐的。当她的争取日益陷于无望,她便对这个世界起了报复之心。然而,她的世界是狭小的,仅只是她的亲人。于是,被她施加报复的,便是她的亲人了。在她扼杀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的人的希望。

生活就这样沉入黑暗,这黑暗是如此深入,以至粗鄙的曹七巧也泛起了些许感时伤怀的情绪,想到她抗争的不果与不值:她要是选中了与她同一阶层的粗作的男子,“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也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连曹七巧的懊悔都已经死去了。如曹七巧这般积极的人生,最终又留下什么呢?逝者如斯,虚无覆盖了所有的欲望。而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爱好,为这苍茫的人生观作了具体,写实,生动的注脚,这一声哀叹便有了因果,有了头尾,有了故事,有了人形。于是,在此,张爱玲的虚无与务实,互为关照,契合,援手,造就了她的最好的小说。

《倾城之恋》也是她最好的小说之一。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时的男女,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做成了夫妻。这是张爱玲故事里,少有的圆满结局。如文中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可那也是不可琢磨的,凑巧了的,世界依然,甚至更加不可理喻。人生,还是苍茫的。在此,张爱玲也为这苍茫作了合情合理的注脚。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探试着,欲擒故纵着,却不料世事大变,生存之计为上,忽才珍惜起眼面前的一点慰藉,它给人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在这里,张爱玲是与她的人物走得最近的一次,这故事还是包含她人生观最全部的一个,这含有着对虚无的人生略作妥协的姿态,是贴合张爱玲的思想的。就因走得太近,露了真身,人物略有些跑题,就像前边说过的,在月夜里,范柳原的喟叹。多亏白流苏说了句:“我不懂这些”,才将事情又拉回了情景。

就这样,张爱玲的世俗气是在那虚无的照耀之下,变得艺术了。

她写苏青,写到想与苏青谈“身世之感”,便想象苏青的眼神是:“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苏青是不“艺术”的,她的世俗后面没有背景。在此,可见得,张爱玲的人生观是走在了两个极端之上,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在此之间,其实还有着漫长的过程,就是现实的理想与争取。

而张爱玲就如那骑车在菜场脏地上的小孩,“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这一“掠过”,自然是轻松的了。当她略一眺望到人生的虚无,便回缩到俗世之中,而终于放过了人生的更宽阔和深厚的蕴含。从俗世的细致描绘,直接跳入一个苍茫的结论,到底是简单了。

于是,很容易地,又回落到了低俗无聊之中。所以,我更加尊敬现实主义的鲁迅,因他是从现实的步骤上,结结实实地走来,所以,他就有了走向虚无的立足点,也有了勇敢。就如那个“过客”,一直向前走,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并不知道前边是什么。孩子说是鲜花,老人说是坟墓,可他依然要向前去看个明白,带着孩子给他裹伤的布片,人世的好意,走向不知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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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法名人励志小故事:皇帝练字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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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位帝王,他常常在处理政事的空闲时间里,潜心练习书法。当时,被誉为初唐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虞世南就在宫中任职,由于他精通古今,文章书法下笔如神,因而唐太宗一向很尊敬他,也经常临摹学习虞世南的书法。

在练习书法的过程中,唐太宗深深感到虞世南字体中“戈”字最难写,不容易写出其中的神采。有一次,他练习“戬”,因怕写不好有失体面,免得各位大臣看它的笑话,于是便故意将“戈”字空着不写,而私下请虞世南代为填补。

唐太宗为了显示自己在书法方面有所进步,便拿着几幅作品请谏议大夫魏征观看,并征求魏征的意见说:“你看朕的字是否像虞世南学士的字?”魏征恭恭敬敬地仔细看了一遍,始终含笑不语。这时,唐太宗有些焦急地问他:“是像还是不像,你怎样不说话”魏征连忙说道:“臣不敢妄加评论陛下的书法。”唐太宗说道:“你直言无妨,朕恕你无罪。”这时魏征才奏道:“据臣看,其中只有戬’字右半边的戈’旁和虞学士写的一般无二,其余的均相去甚运”。唐太宗听了这番话后后,感叹不已,深深佩服魏征的眼力,从而也领悟学习书法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想学有所成,务必痛下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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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孙膑智砍百担柴名人故事

全文共 2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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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膑,幼时叫孙宾,齐国阿(今山东阳谷东北)人。孙膑的祖先孙武被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庐,演兵法,伐楚国,被封相国。但是,孙武无意做官,不久便辞官回乡,隐居僻处,专门研究战争。孙武著有兵法十三篇。孙武去世后,由于战争频繁,家址屡迁,孙武所著兵法失传。到了孙膑一代,家中虽无成篇兵法,但人人喜演阵法,个个舞枪弄棒。孙膑自幼天资慧敏,又经耳濡目染,自然不失家传,四五岁时,与邻里小儿便常以布阵为戏。不料,孙膑七岁那年,乱军波及乡里,家人四散奔逃,小孙膑从此失去父母兄弟,独自流落街头。孙膑年虽幼小,无以生计,却并不乞讨,常去深山射猎禽兽为食。

这一天,他听说山上有老虎出没,乡人都不敢再上山打柴。孙膑决心为民除害,以阵法捕捉老虎,但几次都没有成功。小孙膑并没有灰心丧气,他不断总结经验,继续设法捕捉老虎。

这一天,孙膑又布下了一个阵,不一会儿,老虎落入阵中,被机关套住。孙膑高兴得大声呼喊:“捉住老虎了,捉住老虎了!”乡亲们闻声纷纷跑来观看。正当人们称赞孙膑时,不料那虎呼的一声挣脱,吓得人们四散奔逃。孙膑也吓蒙了,连腿也抬不动,见虎朝他扑来,只好闭目等死。紧急关头,呼的从树上蹿下一个人来,把孙膑突地揪起,回头嗖的一镖,那虎痛得长嚎几声,便倒地死去。孙膑睁眼一看,这才发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站在他面前,微微笑着望他。他没来得及向老人感谢,也未问老人姓名,就急忙跑到老虎跟前,见镖准而有力,正中老虎咽喉;再用手一摸,虎已经没气了,这才又高声喊道:“老虎死了,老虎死了!”众乡亲听了,又半信半疑地返了回来,见老虎真死了,都欢呼跳跃起来。当人们回过头来,再找孙膑时,孙膑已跟老人走远了。

原来,就在人们欢呼跳跃的时候,孙膑回过头来向老人表示感谢,方才弄清老人姓王,名栩,隐居鬼谷山,号称“鬼谷子”,是世外高人。于是孙膑纳头便拜,恳求老人收他为徒。老人见孙膑小小年纪,便有舍生救众之德,已感惊奇;经过询问,得知他就是大军事家孙武的后代时,更是异常高兴,便痛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带他一同去了鬼谷山。

孙膑跟师傅入山学艺不久,鬼谷子又带了一位年轻人进山,给孙膑介绍说:“他姓庞,名涓,虽长你几岁,但因你先到此山,就做师兄,他做师弟吧!”而后对庞涓说:“这是你师兄孙膑,快来拜见。”庞涓不敢违拗,上前和孙膑见了礼。孙膑见庞涓身材魁伟,又比自己年长几岁,便处处尊重,从不以兄长自居;庞涓见孙膑年纪虽然幼小,但聪慧机敏,且事事谦恭谨慎,倒也非常喜欢。从此,他二人同在鬼谷门下学艺,互相尊重,关系十分亲密。

鬼谷子见他们师兄弟相处和睦,心中很是高兴。有一天早饭后,师傅将孙膑和庞涓同时叫到自己房内说:“你二人学艺已经一年有余,为了检查学习成绩,今天让你们同去山上砍柴,以百担为限,看你们谁先完成。”孙膑二人领命而去,各自行动。

先说庞涓。他望着孙膑那瘦小的身材,心中暗喜。他想,别说让师兄砍一百担,就是砍五十担,也非得把他累趴下不可。于是,他抱着必胜的信念,一到山中就大刀阔斧地干了起来,不到一个时辰,就砍了二十多担。

再说孙膑,领命之后也不敢怠慢,急忙拿了绳子和砍刀来到山中,砍了半天,才砍了一小捆。庞涓看着孙膑那砍柴不得要领的费劲吃力的样子,越发砍得来劲,并且边砍边故作轻松的样子对孙膑说:“师兄,砍柴也和学武一样,不但要用心劲,还得用巧劲,看你平时学兵法那么聪明,怎么到砍柴时就用不上了?”

孙膑说:“是啊,我真是太笨了!”他好不容易又砍了一小捆,便索性放下砍刀不砍了,靠在一棵大树下看起书来。

庞涓一看,心中更加得意,抹了一把汗对孙膑说:“师兄,怎么不砍了?光看书可看不来百担柴啊!”

孙膑有气无力地说:“实在砍不动了。”

按说,这百担柴也的确来之不易,庞涓用他的平生之力,发挥最大限度的聪明才智,“苦干加巧干”,直到天黑才砍了九十九担柴,一担一担汗流浃背地挑到了鬼谷子面前,简直堆成了一座柴山。当他挑完最后一担的时候,才见孙膑也将两小捆柴,用一根小柏木扁担挑到了师傅面前。

鬼谷子见两个徒弟都回来了,先问庞涓说:“庞涓,你砍了多少柴?”“九十九担。”庞涓得意洋洋地说,他在等待老师的表扬。

鬼谷子又问孙膑:“你砍了多少?”

孙膑回答:“柏担。”

庞涓听后,哧的一声笑了,上前摸了摸孙膑的前额,指着孙膑那担柴说:“师傅,师兄不发烧吧,怎么当着您的面说开胡话了?明明是一担,却说成了一百担呢!”

孙膑也笑着对鬼谷子说:“请师傅仔细看看,就是柏担柴吗!”

鬼谷子拿起孙膑用的小扁担一看,当场宣布:“孙膑胜了。”

庞涓一听,急了,不高兴地说:“我砍了九十九担,而师兄只砍了一担,师傅怎么说他赢了?”

鬼谷子道:“你看看你师兄这扁担是什么木头的?”说着,把扁担递给了庞涓。

庞涓接过看了看,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柏木的。”

鬼谷子又说:“我说过,读书也好,做事也好,都要动脑,不能蛮干。就今天的事而论,孙膑虽然只砍了一担柴,却用柏木扁担担来了,这‘百’与‘柏’同音,不就是百担柴吗?”

庞涓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虽然无言以对,却悔恨不已。从此,他深知自己无论在智力和才干方面,都不是孙膑的对手,嫉妒之心油然而起,于是,一对关系十分密切的师兄弟,到后来却成了战场上的生死仇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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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奇特的墓碑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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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墓碑设计得很特别。它看起来更像一堵墙,一半是白色,一半是黑色。这堵颜色搭配独特的墙矗立在两块灰色的大理石上,呈长方形,上端有一个窗户般的方孔,逝者的头正好从这里探出来,默默注视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这个墓碑为什么那么特别呢?它又是谁设计的呢?要解释这些问题,需要回到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1962年12月1日,马涅什展览馆内,一片肃静。

领导正在漫不经心地观看艺术作品。当他看到一位雕塑家的作品时,便讥讽道:一头毛驴用尾巴也能画得比这好。

侮辱顿时像座大山一样,压着雕塑家的心,使他久久不能缓过气来。他强忍住心中的不满,不让它爆发出来;他努力使自己麻木,忘记伤害。可是一切都徒劳无益,对艺术的无限热爱,使他无法继续虚伪下去,他终于忍不住,发出了他良心深处的质问:你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评论家,凭什么这样说?

会场静得可怕,谁敢骚扰领导看画展呢。雕塑家的这个属“计划外”的声音,无疑如一枚,突然在这个静得可怕的世界里引爆!爆炸所带来的冲击波,撞击着怯懦者脆弱的神经,他们无不吓得面如土色,惊慌失措。

无可避免地,领导也听到了。他缓缓地扭过头来,盯着这个狂妄的“质问者”。良久,才抛出一句话来:因为我是领袖!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往门外走去。所有的人都吓坏了,纷纷担心领导会杀害这个有天分的艺术家。

众人的担心并非多余,因为后来领导又当面威胁过这个艺术家:你这个人很有意思,我很欣赏你,不过,你身上既有天使也有魔鬼。如果是魔鬼占了上风,我们就会把你打趴下;如果是天使获胜,我们将尽一切力量帮助你。雕塑家听了,淡然一笑,或许,对他而言,生死早已置之度外了。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同领导作对的人,一个又一个地“消失了”,而独独他一直没事。对此,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1971年9月13日,作为领导儿子的谢尔盖送来了领导的遗愿:家父一直很欣赏你,指定要你给他刻一个墓碑,他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想了想,答应了。惟一的条件是,必须随心所欲,不受任何限制。谢尔盖应允了。

经过一番努力,这尊奇特的墓碑终于矗立在莫斯科新圣母公墓里。墓碑的主人是领袖赫鲁晓夫,设计者是雕塑家涅伊兹韦内。

事实证明,赫鲁晓夫没有选错涅伊兹韦内,而涅伊兹韦内也没有让他失望——半白半黑,代表半功半过,恰好是赫鲁晓夫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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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名人白求恩的故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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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尔曼·白求恩(NormanBethune)(1890~1939),加拿大共产党员,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着名胸外科医师。1890年3月3日生于加拿大安达略省格雷文赫斯特镇一个牧师家庭。青年时代,当过轮船侍者、伐木工、小学教员、记者。1916年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医学院,获学士学位。曾在欧美一些国家观摩、实习,在英国和加拿大担任过上尉军医、外科主任。1922年被录取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1933年被聘为加拿大联邦和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的顾问。1935年被选为美国胸外科学会会员、理事。他的胸外科医术在加拿大、英国和美国医学界享有盛名。

1935年11月加入加拿大共产党。德、意法西斯支持F.佛朗哥发动西班牙内战,他于1936年冬志愿去西班牙参加反法西斯斗争。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援助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1938年3月,他受加拿大共产党和美国共产党派遣,率领一个由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组成的医疗队来到延安。8月,任八路军晋察冀军区卫生顾问,悉心致力于改进部队的医疗工作和战地救治,降低伤员的死亡率和残废率。把军区后方医院建设为模范医院,组织制作各种医疗器材,给医务人员传授知识,编写医疗图解手册。倡议成立了牿外科医院,举办医务干部实习周,加速训练卫生干部。组织战地流动医疗队出入火线救死扶伤。为减少伤员的痛苦和残废他把手术台设在离火线最近的地方。11月底,率医疗队到山西雁北进行战地救治,两昼夜连续做71次手术。

1939年2月,率18人的“东征医疗队”到冀中前线救治伤员,不顾日军炮火威胁,连续工作69小时,给115名伤员做了手术。有一次,当某伤员急需输血时,他主动献血300毫升。他还倡议成立并参加了志愿输血队。有些伤员分散在游击区居民家里,他和医疗队冒着危险去为他们做手术。4个月里,行程1500余里,做手术315次,建立手术室和包扎所13处,救治伤员1000多名。为了适应战争环境,方便战地救治,组成流动医院,组织制作了药驮子,可装做100次手术、换500次药和配制500个处方所用的全部医疗器械和药品,被称为“卢沟桥药驮子”;制作了换药篮,被称为“白求恩换药篮”。7月初,回到冀西山地参加军区卫生机关的组织领导工作,提议开苏卫生材料厂,解决了药品不足的问题;创办卫生学校,培养了大批医务干部;编写了《游击战争中师野战医院的组织和技术》、《战地救护须知》、《战场治疗技术》、《模范医院组织法》等多种战地医疗教材。还将自己的爱克斯光机、显微镜、一套手术器械和一批药品捐赠给军区卫生学校。

1939年10月下旬,在涞源县摩天岭战斗中抢救伤员时左手中指被手术刀割破,后给一个外科传染病伤员做手术时受感染,仍不顾伤痛,坚决要求去战地救护。他说:“你们不要拿我当古董,要拿我当一挺机关枪使用。”随即跟医疗队到了前线。终因伤势恶化,转为败血症,医治无效,于11月12日凌晨在河北省唐县黄石口村逝世。17日,晋察冀边区党、政、军领导机关和驻地群众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12月1日,延安各界举行追悼大会,并于12月21日写了《纪念白求恩》一文,号召中国共产党员学习他的国际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1940年4月,在河北省唐县军城南关建立了白求恩墓。晋察冀军区决定将军区卫生学校和模范医院分别命名为白求恩卫生学校和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1952年,白求恩的灵柩迁入石家庄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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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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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读了这本《中外名人故事》书之后对我的影响很大,也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大人物。下面让我一个一个介绍给你们听吧!

张衡是我国伟大的天文学家、数学家、发明家、地理学家、制图学家、诗人。为我国发明了许多东西如浑天仪、地动仪、指南针等现在我们谈谈他的经历吧!张衡出生在河南省石桥镇。他家很穷但他很小就勤奋好学,很早就闻名乡里。

他十岁时就“能五经贯六艺”,他兴趣很广泛。张衡对天文也很感兴趣,他努力探索天文奥秘,在这方面取得了成就。他当时发明出了一个地动仪,那个时期总是发生地震,当时皇上和百姓把地震看作是不吉利的征兆,认为是神造成的,可张衡最后他发明出了地动仪。

地动仪是用青铜做的,形状像个酒,四周铸着八条龙,龙头伸向八个方向。每个龙嘴里含着个小铜球,龙头下面,蹲了个大蛤蟆,哪个地方发生了地震,朝着那个方向的龙嘴就会自动张开来,把铜球吐出来。铜球掉进蛤蟆嘴里就发出声来,这就是张衡的历史,每一个人都有他的成就如祖冲之、沈括、李时珍……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长大也要成为有用之才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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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谈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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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八十七岁了,从七岁上学起就读书,一直读了八十年,其间基本上没有间断,不能说对于读书没有一点经验。我所读的书,大概都是文、史、哲方面的,特别是哲。我的经验总结起来有四点:

(1)精其选。

(2)解其言。

(3)知其意。

(4)明其理。

先说第一点。古今中外,积累起来的书真是多极了,真是浩如烟海,但是,书虽多,有永久价值的还是少数。可以把书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要精读的,第二类是可以泛读的,第三类是仅供翻阅的。所谓精读,是说要认真地读,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所谓泛读,是说可以粗枝大叶地读,只要知道它大概说的是什么就行了。所谓翻阅,是说不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要一句话一句话地读,也不要一页一页地读。就像看报纸一样,随手一翻,看看大字标题,觉得有兴趣的地方就大略看看,没有兴趣的地方就随手翻过。听说在中国初有报纸的时候,有些人捧着报纸,就像念五经四书一样,一字一字地高声朗诵。照这个办法,一天的报纸,念一天也念不完。大多数的书,其实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有些可能轰动一时,但是昙花一现,不久就过去了。所以,书虽多,真正值得精读的并不多。下面所说的就指值得精读的书而言。

怎样知道哪些书是值得精读的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必发愁。自古以来,已经有一位最公正的评选家,有许多推荐者向它推荐好书。这个选家就是时间,这些推荐者就是群众。历来的群众,把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书,推荐给时间。时间照着他们的推荐,对于那些没有永久价值的书都刷下去了,把那些有永久价值的书流传下来。从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书,都是经过历来群众的推荐,经过时间的选择,流传了下来。我们看见古代流传下来的书,大部分都是有价值的,我们心里觉得奇怪,怎么古人写的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其实这没有什么奇怪,他们所作的东西,也有许多没有价值的,不过这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没有为历代群众所推荐,在时间的考验上,落了选,被刷下去了。现在我们所称谓“经典著作”或“古典著作”的书都是经过时间考验,流传下来的。这一类的书都是应该精读的书。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这些书之中还要有些被刷下去。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它们都是榜上有名的,我们只能看现在的榜。

我们心里先有了这个数,就可随着自己的专业选定一些须要精读的书。这就是要一本一本地读,所以在一个时间内只能读一本书,一本书读完了才能读第二本。在读的时候,先要解其言。这就是说,首先要懂得它的文字;它的文字就是它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也有古今之别。就中国的汉语笼统地说,有现代汉语,有古代汉语,古代汉语统称为古文。详细地说,古文之中又有时代的不同,有先秦的古文,有两汉的古文,有魏晋的古文,有唐宋的古文。中国汉族的古书,都是用这些不同的古文写的。这些古文,都是用一般汉字写的,但是仅只认识汉字还不行。我们看不懂古人用古文写的书。这叫语言文字关。攻不破这道关,就看不见这道关里边是什么情况,不知道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只好在关外指手划脚,那是不行的。我所说的解其言。就是要攻破这一道语言文字关。当然要攻这道关的时候,要先作许多准备,用许多工具,如字典和词典等工具书之类。这是当然的事,这里就不多谈了。

中国有句老话说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意思是说,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比写那部书的人的话少,他所说的话总比他的意思少。一部书上所写的总要简单一些,不能像他所要说的话那样罗嗦。这个缺点倒有办法可以克服。只要他不怕罗嗦就可以了。好在笔墨纸张都很便宜,文章写得罗嗦一点无非是多费一点笔墨纸张,那也不是了不起的事。可是言不尽意那种困难,就没有法子克服了。因为语言总离不了概念,概念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总不会完全合适,不过是一个大概轮廓而已。比如一个人说,他牙痛。牙是一个概念,痛是一个概念,牙痛又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不仅止于牙痛而已。那个痛,有一种特别的痛法,有一定的大小范围,有一定的深度。这都是很复杂的情况,不是仅仅牙痛两个字所能说清楚的,无论怎样罗嗦他也说不出来的,言不尽意的困难就在于此。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书中的字都认得了,话全懂了,还未必能知道作书的人的意思。从前人说,读书要注意字里行间,又说读诗要得其“弦外音,味外味”。这都是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知其意。司马迁说过:“好学深思之士,心知其意。”意是离不开语言文字的,但有些是语言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来的。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死读书的人就是书呆子。语言文字是帮助了解书的意思的拐棍。既然知道了那个意思以后,最好扔了拐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得意忘言”。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过河拆桥是不道德的事。但是,在读书中,就是要过河拆桥。

上面所说的“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下,还可再加一句“意不尽理”。理是客观的道理;意是著书的人的主观的认识和判断,也就是客观的道理在他的主观上的反映。理和意既然有主观客观之分,意和理就不能完全相合。人总是人,不是全知全能。他的主观上的反映、体会和判断,和客观的道理总要有一定的差距,有或大或小的错误。所以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于为前人的意所误。如果明其理了,我就有我自己的意。我的意当然也是主观的。也可能不完全合乎客观的理。但我可以把我的意和前人的意互相比较,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就可能有一个比较正确的意。这个意是我的,我就可以用它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好像我用我自己的腿走路,只要我心里一想走,腿就自然而然地走了。读书到这个程度就算是能活学活用,把书读活了。会读书的人能把死书读活;不会读书的人能把活书读死。把死书读活,就能把书为我所用,把活书读死,就是把我为书所用。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

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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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故事:石油大王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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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冬天,美国加州沃而逊小镇来了一群逃难的流亡者,好的的人信给这些流亡者送去饮食,他们个个狼呑虎咽,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来不及说。

只有一个年轻人除外,当镇长杰克逊大叔把食物送到他面前时,这个骨瘦如柴、饥肠辘辘的逃难者问:"吃你这么多东西,您有什么活让我干吗?"杰克逊说:"不,我没什么活需要你来做。"为个年轻人目光立刻暗淡下来,说:"那我不能没有经过劳动便平白吃您的东西!"杰克逊想了想说:"我想起来了,我家确实有一些活需要你帮忙。不过,要等你吃过饭后,我才给你派活。""不,等做完了您的活,我再吃这些东西!"杰克逊只好说道:"小伙子,你愿意为我捶背吗?"于是这个年轻人弯下腰,十分认真地给杰克逊捶背。

后来,这个年轻人就留下来在杰克逊的庄园里干活,并成为一把好手。两年后,杰克逊又把女儿玛格珍妮许配给他,且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一无所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果然不出所料,20年后,这个年轻人真成了亿万富翁,他就是美国赫赫有名的石油大王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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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耳朵结了茧子名人故事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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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激励大师莱斯·布朗的左耳上结有厚厚的茧子

布朗不是个幸运儿,他一出生就遭父母遗弃,稍大一点又被列为“尚可接受教育的智障儿童”,他实在有太多太多的理由。然而,他在中学阶段遇到了“贵人”——一位爱他的老师。老师告诉他:“不要因为人家说你怎样你就以为自己真的怎样。”这句看似平常的话彻底改变了布朗的命运。

布朗决定加入演讲会,为每一个像他一样被“瞎了眼的命运女神”无情捉弄的不幸者呐喊,让每一颗怯懦的心都滋生出进取的勇气,让每一个平凡的生命都迸发出向上的力量。他咬定青山不放松。

布朗很有自知之明,他想自己没有过人的资质,没有个人魅力,也没有经验,要获得演讲的机会,只有一天到晚给人打电话,有时一天打一百多个电话,请求别人给他机会,让他去演讲。就这样,日久天长,布朗的左耳硬是被话筒磨出了茧子。

现在,布朗成了美国最受欢迎的励志演说家,他的演讲酬金每小时高达2万美元。一切都如期而至:掌声、鲜花、荣誉、金钱……

布朗笑了,他摸着左耳上的茧子不无得意地说:“这个老茧值几百万美元哩!”

我想,那茧子本身就是一篇撼人心魄的励志演说!把粗暴的拒绝记下来,把冷漠的推挡记下来,把所有泼进生命的冷水都记下来。然后,让它们沉积,凝结,最终开出了一朵离聪明和成功最近的惊世之花。

手上有茧,那是辛苦劳作的明证;脚上有茧,那是艰难跋涉的印痕;耳上有茧,那是征服命运的戳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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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成长的名人小故事

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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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家乡很穷,没有地方可以买书。即便有买书的地方,我也没有钱,所以,借书成了我主要的阅读方式。我像一只警觉的猎犬一样,无论大人和孩子,只要我能闻到那股特有的书香味道,我一定会软磨硬泡把人家的书借来不可。因为别人催得紧,所以我看书速度很快,差不多是一目十行,估计我的快速阅读法就是借书养成的。

有一次,我到一个同学家里,看到他正坐在苹果树下的小桌子上读书,那是一本发黄的很厚很厚的书。

“什么书,我看看!”不容分说,我就从他的双肘之下将书抽了出来。

同学很不高兴地说:“我正看得带劲呐,是《红日》。很好看。”

我说:“我先看,我看得很快的。”

他说:“不行不行,我也是借来的。再说,我正看到精彩处,不看,难受。”

我说:“我家里正炸麻花,我带你去吃。先借我看吧!”

我这么一说,他就动心了。毕竟,物质的诱惑远远大于精神诱惑,我看他很贪婪地咽了一下口水,喉结那里一动。我们谈妥了,三根麻花换三天先看书的权力。

《红日》这本书,差不多像砖头一样厚。发黄以后,就像发酵的馒头一样,膨胀了许多,就显得更厚了。我不分白天黑夜玩命地看起来了。而那个同学,差不多每天都要问我看了多少页,催命鬼似的。

我从小和爷爷、奶奶、弟弟睡在一张炕上。电灯的绳子被爷爷接了一根布条,长到可以放在爷爷的枕头边上。爷爷每天晚上负责熄灯,催促和监督我们睡觉。那天夜里,我看得入迷,爷爷说:“快睡,我要关灯了。”我说:“等等,还有几页,马上就好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吧嗒”一声,爷爷把灯关了。屋子里黑乎乎的,我没脱衣服,就钻进了被窝,但是,那看过的故事情节像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现,而故事的发展又牵动着我的神经。我睁着眼睛,注视着窗外的夜色,直到听见爷爷的鼾声,我又悄悄地拉亮了点灯。

“明天还上不上学啊,啊!”突然,爷爷大喝一声,吓得我一哆嗦,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醒的。他的声音很大,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显得格外响亮。

我赶紧又钻进被窝,脱掉衣服,这一次,假装真的要睡的样子。

灯熄灭了。爷爷的鼾声像摩托车发动机的声一样响起来了。

我突然感到腿边有个冰凉的东西,顺手一摸,呀,手电筒。我欣喜若狂,看来可以继续阅读了。

我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缩作一团,开始看书。我不时要掖掖被角什么的,怕手电筒的光亮暴露我的秘密。但这样的小心,总不能持久,因为故事太迷人,书太好看,所以警惕性就渐渐放松了。

突然,我发现自己的被子被人揭开了,很冷。爷爷哈哈大笑几声说:“你跟我玩捉迷藏呀。”我说:“我睡不着啊。”这一次,爷爷没有生气,而是慈祥而又关切地说:“天都快亮了,你睡一会儿吧。”

啊,天快亮了?可不是吗,窗外天空中的黑色像海水退潮一样慢慢远去。我赶紧丢掉手里的书,合上了眼睛。

多年后,我一直保持着躺在被窝里看书的习惯。看书累了,睡梦会格外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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