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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味高一作文(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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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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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人们常把对自己毫无用处的东西称作废物,甚至是对社会毫无贡献的人亦是如此称呼。只是,废物真的是上上下下、毫无用处吗?在我的眼里,废物只是一片没有得到开发与利用的宝藏,只是人们没有发现其中的价值罢了。

当一个人把买来的饮料喝完,手上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易拉罐,不同的人对待这个空罐子的态度也不尽相同。随性的人或许会选择将它随手往垃圾桶一扔,不拖泥带水;而懂得从中发现财富的人,或许会将它收集起来,一段时间后收集的数量够了,再到回收站卖个好价钱,既环保又攒钱,一举两得;而内心更富有创意,怀有更多奇思妙想的人,或许会将它做成一件创意品,甚至是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品,变废为宝,多么聪明!

可见,对待同一件物品,不同的人眼里也就具有不同的价值。我们判断一件物品的价值不能简单地从客观上的高低定下结论,而是要善于发现,敢于创造,挖掘其中潜在的价值。同样的,这个道理对于人来说也是如此。俗话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也没有出现过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生活在世上都有其存在的价值,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哪怕是样貌完全相同的双胞胎,其思想和人格上必有差别;哪怕是一个才能平庸、毫无出众地方的人,亦或是身体上存在缺陷的人,只要保持一颗不断求取上进的心,自己的人生终究会得到他人的认可。

如同爱因斯坦,德国的一位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物理界的一位泰斗人物,他童年时期的学习生涯并不顺利,曾被老师认为是一位反应迟钝,不务正学的低能儿,最终却成为了叱咤风云的人物;再说霍金,年仅21岁的他就患上了卢伽雷氏症,只有三根手指受自己支配,但是这位始终注视着苍穹的科学巨人,他的大脑从未停止对宇宙的思考,取得了巨大的科技成就,令世人赞叹不已。

是金子总会发光。时间的无情流逝和人情的淡漠无法掩盖人们逆流而上的光辉,或许在下一秒,曾经人们口中的废物已站在风口浪尖,看世界风起云涌。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判断“废物”的标准不同,总的来说,废物只是一片没有得到开发与利用的宝藏。所以,废物不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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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约定的高一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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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钩!”“拉钩!”就这样,我和我的好朋友用小拇指拉过钩后,我们的约定也就即刻开始生效了,我们约定好的,要做永远的好朋友,现在已经在开始履约了。

我的好朋友是我的发小,因为父母们的相识,我们的出生便注定了我们俩的缘分,不会只是熟人,而是朋友,甚至于是比好朋友还要好的挚友。之所以我们还需要一个拉钩的约定仪式,是我们俩因为一些误会,生了彼此好长一段时间的气,在两个人因为误会而生气的日子里,俩人都过得不怎么好,都觉得对方伤害了彼此,都认为俩人要做不成好朋友了,也都认为没有对方在的日子,过得实在太难过了。

后来,经过了一段时间后,两人都在心里有了一些反思之后,我们俩在上学的路上又面带微笑了。彼此望着彼此微笑的脸,眼泪则就在眼睛里面打转,好像都在责怪着对方,也责怪着自己,明明是好朋友,为什么要因为一件小事儿而生气呢?于是我俩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来拉钩吧,做一个约定,要做永远的好朋友!”说完,两人都笑了,是啊,明明是如此默契的好朋友,怎么会因为一些小误会而走散了呢?我俩把小拇指紧紧地扣上,做了我们一辈子友谊里第一个重要的约定。

我们的约定,现在正在履行的约定,不知道会不会直到永远。不知道在我们彼此考上大学去到不同的地方读书生活后,这两个彼此做了约定的人还会不会一直记着这个约定。但或许这两个约定的人首先得一直相信着,我们的约定,永远有效,我们的约定,永远都都在进行,但愿我们的约定里,没有违约的.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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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音乐英语高一词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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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said that Musicis the soul of a man.I agree on the view.I love not

only listening to music,but also singing the song.whatever cheering or

sorrowful,music can know about my mood and accompany me.It seems to me that

music is a good friend.

I can express my feelingby music.I take delight in singing in KTV.Sentiment

in myself can go out.It’s so cool.Singing in the front of people can raise my

confidence and make me high.When joyless,nobody can undersdand my heart and I am

clined to sing the song alone.It’s a mode that nobody can break into.So music

can bring much to me.

Apart from this,some musics are classical.The rhythm and song lyrics are

great.For example,song lyrics of Let it Go encoage many people.Any words of the

song let you brave.”Be the good girl ,you always have to be” and I always have

to be.

Nowadays I listen to music every day.Music is the part of my life.I love

music and let it in my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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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辛勤的园丁高一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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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你知道是谁辛勤的耕种才让我们长成了美丽的花朵,祖国的栋梁吗?你知道是谁教会我们知识吗?你知道......?就是无私奉献的老师。

从一间明亮,干净的教室里传来一阵阵清脆的声音,同学们在干什么呢?原来我们正在举办个人才艺大比武,场面非常热闹。要不是我们的老师,这样有意义的活动就夭折了。

话说在班会上,老师让我们每个人登上讲台展示个人才艺,但我们都不敢报名。这时候,郭老师说了一句话,打动了我们,她语重心长地说:“你们像一片片含羞草,如果你们都不去展现自己,就长不成一束鲜花,只能在墙角落里默默无闻地成长,最后,一定也不能长成美丽的花朵。”我们听完老师的话,想了想然后就都纷纷报名,都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大家。登台的人数也从“0”到了“30”个人。我也勇敢地向大家展示了自己的才艺。活动后老师和蔼可亲地说:“你们看,每件事情只要你勇敢地走出第一步,大胆地尝试,这件事就成功了一半。”听完这番话,也引起我的共鸣。

还有一次,同学们去搬水桶时,我不小心儿把水桶撞到了石头上,水桶裂了,桶里的水全部流到了地上。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怯生生地走进教室,心里忐忑不安,生怕老师看见后批评我。但是老师却说:“搬水的同学一定不是故意的,如果学校让我们赔钱,就用班费顶上吧。”听完这句话,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老师的善解人意再一次触动了我。

啊!老师!辛勤的园丁!我们崇拜您!我们敬爱您!我们感谢您!您的一言一行感化着我们,您用一滴滴汗水哺育了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我们也会报答您的教育之恩,做一名对国家有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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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友谊给了我力量高一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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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老师让买一种硬皮日记本,我家附近的商店不是没有就是卖没了,我便想第二天去学校附近买吧,可事情总是不如人愿,第二天出门太匆忙忘记带钱了。

第二天,我苦恼地趴在桌上,我的朋友看见我,忙问:“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我无力地摇了摇头。他更是着急地问:“到底怎么了,说出来,也许我能帮你呢!”我仿佛看到一丝希望,忙问:“你买到老师让买的硬皮日记本了么?”“买到了,怎么了?”“那你带了几个?”他不解地说:“就一个呀,怎么啦?”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我无奈地说:“我家附近都卖没了,今天出门又忘带钱了,明天上课还要用,我该怎么办呀?”他想了想便从书包中把他的硬皮笔记本掏给了我。我不解地问:“给了我,你用什么呀?”他却十分不在意地说:“我回家时再买一个不就行了吗?”我十分感激地说:“真是太谢谢你了,多少钱,我明天给你。”他只是笑了笑,无所谓地说:“不用了,我们是朋友,如果今天遇到困难的人是我的话你也一定会这么做的.。”他说完便转身走了。随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了心头,这也许就是感动吧。这个朋友值得我一生去珍惜。

从那时开始到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会想起那位朋友,在我当时那么无助的情况下他无私地帮助了我。从那时起我很少向困难低头,因为我知道就算有再大的困难,再大的挫折,我身边总会有一个身影与我共同面对,共同走过。我坚信我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无论谁遇到了困难,我们都会无私地帮助他,伸出我们援助之手,战胜困难。

友谊给了我力量,让我越过一道道难关。是友谊给了我力量,让我买过一段段坎坷。那件事已过去很久,但友谊带给我的力量永远也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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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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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多么朴素平凡的眼睛!但是,它在我心中占据了非常高的位置。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一个“书的故事”荡漾在我的脑海里,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我拿着用书皮包着的书,我就忍不住想起我心中的过去。我的小房间里有一个小书架,但是里面塞了几百本书。

我喜欢读书是有原因的。我小时候很爱让爸爸晚上睡觉前给我讲故事,爸爸很多话都能靠嘴唇说出来,所以我心里很崇拜爸爸。长大后,我无法改变睡前听故事的习惯。我父亲找到一大叠他以前买过的书,一个一个地告诉我。当时觉得书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

后来我想到了自己看书。但是家里的书大部分都是文言文的,看起来很费劲,也很难懂,所以就想着给自己买书。一开始不知道什么书好,就把书都买了,浪费了很多钱。但是我的父亲是一个非常珍惜书籍的人,他从来没有丢失过他买的书,所以他的家人仍然使用1983年出版的字典,它和以前一样新。

父亲见我这么浪费书,买的时候也不看,就带我去最近的图书馆拿借书证,让我去那里找书。

我从图书馆借了不少于两年的书,才找到真正吸引我的东西。我差点在图书馆看书,所以我不能再呆了。我搬到书店,开心地买书。

父亲最爱看鲁迅的书,我也爱看鲁迅的言传身教。其实一开始我并不爱看,只是一味的崇拜。小时候根本看不懂鲁迅的文章,但觉得父亲说的做的永远是对的。上了初中以后,偶然看了几篇鲁迅的文章,却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妈妈总说是遗传,我以为是命中注定。鲁迅的文字,没有华丽的装饰和夸张的比喻,是字里行间最真实的生活。这也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最简单的故事。

曾经袁枚提出“书不借不行”,但我觉得应该是“书不买不行”。在我看来,书是精神的,是有归属感的。我一直觉得一本书,有了主人就不能属于自己了,所以我看借来的书总会有些不好的感觉。这是我的阅读怪癖。好书一定是自己拥有的。

我父亲总是说我对书的想法很不一样,也许正因为如此,书不仅是我获取知识的工具,也是给我快乐的特殊朋友。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甚至梦到过,但也许这是一个艰难的愿望。但是,我并不觉得绝望,因为在每一个春夏秋冬,它都是一本书,它陶冶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和生活,所以我无比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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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写乐趣的高一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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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对书没什么好感,书里满是蚂蚁般密密麻麻的字儿,一看就烦。但常常看到爸爸、妈妈捧着厚厚的书,竟然可以看上大半天,我就特别好奇:书里到底藏了什么宝贝呀?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我也喜欢捧上了一本本的书,明白了书里的“宝贝”的确有很多。

开始,我对书中的文字并不感兴趣,只爱翻看书中的图画罢了。有一次看书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为什么爸爸妈妈看书都看大半天,而我一会儿就翻完了一本书?于是,问我妈妈:“妈妈,你们是怎样看书的呀?”“我和你爸爸看书主要是看字的,”妈妈说,“看书不光要看图,还要认字才行。”

于是,我开始看书认字了,遇到生字我就问爸爸妈妈,后来我还学会了查字典。从此,我和书成为了亲密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安徒生的童话》等故事。可是有些同学说:“只有幼稚的人才看这种书。”我认为他们说得不对,童话书让我懂的了真善美,告诉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比如《亡羊补牢》告诉我们做人要知错就改;《掩耳盗铃》告诉我们做人不要自欺欺人;《狼来了》告诉做人要诚实……这些包含深刻哲理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还有我最喜欢的《十万个为什么》,它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明白了天为什么是蓝的,彩虹为什么是七色的,鱼儿为什么能在水里游……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喜欢它,亲近它,我们就会得到很多乐趣。不信,你试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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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描写恒心高一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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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的人的一大优点是:在不利和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题记《贝多芬》

梅的坚贞不屈构成了寒冬里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微不足道的种子长成了为人们遮风挡雨的大树;蜡炬成灰泪始干,照亮了前行者的道路。然而,作为人类的我们呢?何尝不应该让我们的生命得以升华,也成为自然界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呢?

既然选择了,就要走到最后。小水珠的力量虽小,却引有出了滴水穿石的成语。小算什么?坚持了,奋斗了,最后岩石上那一个个透着光的小洞就是它的杰作。水滴石穿形成的天然乳洞,自然的文化遗产,那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而我要说“有恒心者,事竟成”。5.12汶川大地震中,处于困境中的灾民有存活到七天以上的,更奇迹的是在救灾挖掘的第二个星期居然还有存活的人。当记者采访这位在地震中侥幸活下来的人时,他很简明的一句话,在那种恶劣的条件下,缺水、缺吃、随时都有可能被死神夺取生命,他的心里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我要活着!就这样,凭着这个信念,他靠一瓶矿泉水和一个稻壳做的枕头活了下来,也许在其他人眼里的他是个幸运儿。可是,如果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他没有坚持活下去的信心,那他还会是上天的幸运儿么?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人生之路注定是艰辛的,既然我们选择要将这条路走下去,那就必须付出,必须流血、流汗。不要对得起祖宗父母,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吧!就像奥斯特洛夫斯基所说的,“当我们回忆往事的时候,不会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悔恨。”是啊,当我们以后慢慢老去,回忆往事时,不会觉得没什么值得留恋,在生命的征程中会有那么一些值得回忆、美好的东西。

学古人的“有志者,事竟成”一旦立下目标就应坚持到底。换句话说就是:有恒心者,事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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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写让座的高一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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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一个人的品德和修养在日常生活中是多么重要。我们身边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但处处都能发现文明,发现美丽。

今年暑假,爸妈带着我和爷爷、奶奶去北京旅游。北京的美景让我应接不暇、流连忘返,但让我更加难忘的是北京的人和事。

来北京的第一天,我们准备乘坐地铁去故宫游玩,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来到了地铁站。北京真是个繁华的城市,地铁站里人来人往,等车的人们早已排起了长龙。车来了,我们一家人好不容易挤上了车,紧靠在车门处。可人实在太多了,爷爷、奶奶已经70多岁了,车子一开动,两个老人颤颤巍巍。爸爸一手扶着爷爷,一手扶着奶奶,显然有些力不从心。

“这里有两位老人家,麻烦大家帮忙让个座!”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旁响起。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叔叔对着车里有位子的乘客喊道。

“这儿有位子。”车厢里面传来了回应声。

话音刚落,刚刚还很拥挤的人群主动为爷爷、奶奶让出了一条过道,我放眼望去,只见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大哥哥已经让出了三四个座位。叔叔和爸爸一起扶着爷爷、奶奶到空位上坐下。我们不停地对着大家说:“谢谢,谢谢……”

第二天,我们总结了第一天出行的经验,为了避开出行高峰,起了个大早,早早地去赶地铁。正如我们所预料的一样,这次地铁站的人少多了。不一会儿,车子来了,车厢上的人也不多,我们都坐到了位子。车子过了一站又一站,上车的人开始增多,爸爸、妈妈给一对老夫妇让了座位。车子又到了下一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拄着拐杖小心翼翼地走上了车厢,正好被我看到。我想:这么大年纪没有年轻人陪着,万一摔倒了怎么办?想到昨天大哥哥们为爷爷、奶奶让座的情景,我毫不犹豫地走到老爷爷身边,牵着他的手来到我的座位上坐下。老爷爷激动地说:“好孩子,谢谢你。”这时,旁边有人向我竖起了大拇指,还有人在说:“这小孩真懂事。”我开心地笑了,感觉比吃了蜜还甜。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个文明的使者,让我们身边处处充满温暖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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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内蒙古游记高一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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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公园的草地一角,也见过学校绿得发亮的“草坪”,却没见过内蒙古的草。内蒙古的草真绿呀!绿得仿佛是去无杂质的翡翠。内蒙古的草真高呀!高得让人一躺下,人一下就被这茫茫的“绿海”吞噬掉了。内蒙古的草真多呀!多得让你感到道路、汽车、人群、牛羊都是这广阔大草原五颜六色的点缀罢了。

内蒙古的天空真蓝呀!蓝的像一块没有瑕疵的蓝宝石。内蒙古的天空真多变呀!刚刚还是倾盘大雨,现在美丽的云之城已经出来了,害得我们一会儿打伞一会儿收伞,忙的不亦乐乎。内蒙古的天空真像童话世界呀!大块白色云朵在透蓝的天空中上演着不同的童话故事,您看这边灰姑娘的马车在行进,那边白雪公主已经和七个小矮人跳起了舞,灰太狼怎么也追不上喜洋洋,哈哈有意思极了。

我见过波澜壮阔的大海,欣赏过水光潋滟的西湖,却从没见过内蒙古额尔古纳河这样的水。额尔古纳河真清呀!清的可以看见河里快活的小鱼。额尔古纳河真宽呀!宽的可以装下十几只肥壮的大象。额尔古纳河真深呀!深的连两只长颈鹿摞在一起也能没过。

这样的草拱围着这样的水,这样的水滋润着这样的草,草、水之间又有着这样的天。让我不由想起:“千里绿原铺翡翠,万里蓝天白云堆,宁静悠长河九曲,天鹅飞来不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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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一丢失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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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如斯,一转眼已经初三了,突然莫名回想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在校门口丢的那件东西!

那天,大扫除,我负责擦窗户。我带了一条红色的毛巾,卖力地擦着。因为太热,我便解掉了红领巾,随手一放,继续干活。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我的红领巾丢了!我回想了每一个有可能放红领巾的地方,都不见它的踪影,我恨不得将整个教室翻个底朝天。一想到放学出校门时要检查红领巾,要是被发现没戴,那就要“榜上有名”了,不仅班级会被扣分,我也会挨老师的批评……想到这儿,我的心像无头的苍蝇,到处乱撞。

伴随着刺耳的放学铃与老师要求排队的口令,我迈着千斤重的脚步走出了教室。这一路,似乎特别漫长。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手心滑滑的,都是汗;我低着头,心神不宁。突然,一个念头像流星般从我的脑海中划过。我咽了一口口水,倒吸一口凉气,怀着沉重的心情,从口袋中掏出那条红色的毛巾。天无绝人之路!我迅速地将毛巾系在脖子上,微微缩紧脖子。快到校门口了,两排学生会的同学站在那里,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每个人,确保不遗漏一个“犯人”。我长叹一口气,空气中塞满了紧张,使我快要窒息了。我握紧拳头,低着头,躲在队伍中,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紧跟着前面同学的步伐。回过神来时,我已经在校门外了。我解下脖子上的毛巾,虽然成功溜了出来,但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总感觉丢了什么。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明白了:我曾丢掉了的东西,是最宝贵的东西——诚信!自古以来,人们都知道诚信的宝贵,如孔子所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年少无知时丢掉了的诚信,要在成长、成熟后,慢慢捡回来。

我在校门口丢掉了的东西,但愿也能被别人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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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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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叮铃铃。”我拿起手机一听,原来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邀我去楼下踢球。“好吧!今天下午两点,小区花园见。”我爽快地答应了。放下手机,我不禁浮想联翩:在没有手机、电话的时候,人们怎样通信呢?

我越想像越不靠谱,“算了,离两点还有一个小时,时间足够,我去问问爷爷吧!”于是,我走进了爷爷的房间,开门见山,我一进门就问:“爷爷,在从前的时 候,人们是怎么通信呀?”爷爷颇有些惊讶的问:“呦,好孙子,问起这个了!来,爷爷给你讲:在我小时候,人们通信十分不便。那是,事能大到哪去?无非就是 几个村子之间的事,都靠人们骑马报信。电话,只有镇子里的富贵人家才有,农民是买不起。可是骑马太慢了!那次,日军发动“九一八”时便,哈尔滨失守,由于 没有电话,失守的消息几天后才传到平方,可日军马上就到了,因为没能及时撤离,人们好多都被杀了。唉!太惨了!”说着,爷爷的脸上闪过一丝痛苦的神色,似 乎在哀悼那些乡亲们。

“建国之后,每个村子才配了一个老式电话机,十分笨重,麻烦,不方便。虽说不方便,可比骑马快多了。就是这些,还真派上用场了呢!那回,邻居王奶奶突发心 脏病,村卫生所技术不够,于是就打电话给镇医院,过了十几分钟,车来了,大家连忙把王奶奶背上救护车。由于抢救及时,才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一个村只配一 台电话机,有时打电话的人排长队。但这也不能太抱怨,毕竟技术不够嘛!”

“1978年改革开放,国家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通讯设备自然也发展了。1982年,村子就统一购置电话,咱家也买了一台。啧啧!有电话真 好!我们再也不用在冰天雪地里排队到村委会打电话了,自家就有。还真快,你二爷爷家,姑奶奶家,姨姥家,都配电话了。1985年春节,你四太爷从南方工作 回来了,又是电话帮了我们的忙,把消息传遍了所有亲戚,让我们过了一个团团圆圆、热热闹闹的春节。现在我还觉得那次春节过得好呢!现在可又不一样了,什么 传呼、手机,应有尽有,还有电子邮箱、QQ,你前几天不还高兴有了个QQ号码吗?还有手机,连我这老头子都有一部了!这通讯设备发展得真快,真好!”

爷爷的故事讲完了,可我还沉浸在历史里,思索这通讯设备所经历的一切。从骑马到老式电话,再到新式电话,可真是变化太大了!这一切一切,塑造了我们今天那方便、快捷的通讯设备!我期待通讯设备有一个更精彩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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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感悟父亲的高一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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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太阳。

有一次,我生了病,医生说要打针。那时,我心里就觉得害怕极了,眼泪在我眼眶里打转,我抱着医院的柱子,说:“我不要打针,屁股会痛!”我一边喊一边哭。这可把父亲吓坏了。于是,他便微笑着对我说:“乖!来,雯雯,爸爸带你去吃东西,吃完了再打就不会痛了。”我相信了,因为爸爸不会骗我的,我乖乖地放开了柱子,和爸爸吃完了东西针也打好了,屁股真的没有痛。不知是吃掉的东西起了作用,还是爸爸的微笑起了作用,心里暖暖的。

父亲就这样微笑着看着我,让我无比温暖。

我的父亲是一口井。

因为我是一个女生,而且也不太和别人说话,于是,我就经常被别人欺负。我每次被人欺负后,就会回家和爸爸说,说完后心情就会很好,所以我每一天都很快乐。

我的父亲是一口井,让我诉说痛苦,取出甘甜的泉水,让我快乐。

我的父亲是一把伞。

因为我的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每次上学都急急忙忙地。一天,我忘记带伞就出门上学了,可谁又会想到,天竟然下起了倾盆大雨,天气也跟着变冷。放学了,爸爸一下班就马上骑车来接我,他见我没有带伞,又只穿了一件连衣裙,他就马上撑起伞,把他自己的衣服脱下来让我穿上,而他自己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背心,我坐在自行车上紧紧地抱住爸爸,真心祈祷:雨啊,求你别下了!风啊,求你别刮了。不要伤害爸爸那爱我的心啊!回了家,父亲就有点感冒了,他那一声声咳嗽,就像荆棘一样,一声一声刺痛了我的心,刺得它鲜血淋漓……

父亲,是我不好!我哭了,心里满是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是一把伞,为我挡风遮雨。

在时间老人的催促下,我一天一天地长大,已成为一个12岁的少女了。可我却心痛地发现,父亲在一天天地衰老,白发和皱纹已慢慢爬上了父亲的脸颊。但唯一令他欣慰的是,他有一个聪明懂事的女儿。

父亲,您叫我开心,又叫我痛心!怎么才能报答您,我的父亲!

爸爸,我爱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成为您的太阳,您的井,您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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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一散步的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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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个好习惯,就多一份自信;多一个好习惯,就多一份成功的机会;多一个好习惯,就多一丝生活的韵味;多一个好习惯,就多一份享受生活的能力。我的习惯,让我更加热爱生活。

冬季,雪后散步的好习惯能让人步入迷人之境。无声的雪花覆盖了寒冷的地面,白而蓬松的雪,看上去像一幅未动工的画卷。舍不得留下自己的脚印,深怕破坏这神圣的完美和寂静。但终究还是要画的,仔细聆听,觉得每一声都是那么纯洁。那一刻,白色让心变得纯洁无瑕,寂静让心灵受到洗礼。

春日,雨后,无论是独行在幽静的胡同,还是漫步在曾经热闹的大街,都有一种特殊的味道。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也在享受着这雨后的清爽。我总是喜欢习惯性的去深吸一口凉凉的空气,让那久违的味道,深入肺腑,重新沁人心脾,融入血液。还喜欢散步在低矮的小巷里,能倾听到水滴从矮矮的房檐上的滴落的声音。散步,让我的心胸广阔到天地间,就像心灵受到了一次加冕。散步,是我的好习惯。

夏日的傍晚,太阳照红了半个天空。散步在公园中,远离城市的吵杂,让烦躁的心逐渐平静。秋季,散步在田埂上,一片黄色的海洋,与白色的天连成一线,收获的喜悦涌上人们的脸颊,让我感受到别样的快乐。

散步,可以填充你的性情;散步,能愉悦你的兴致;散步,会让你柔弱的心富有韧性,使你变得坚强。散步,是一个轻松而又愉快的运动。只要敞开心脾,放下担子去感受,就可以观察到生活的美,更好的享受纯朴的生活。好习惯,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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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活着的高一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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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的红光照耀在穷人家的破洋瓷碗中一位老态龙钟的老人正望着远处隐隐约约的山脉,说:“活着,真好!”

听到这句话,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我想到了最近发生的那件事。

一个男青年,从小就受着父母的娇生惯养,是他觉得可以不用学习,就能获得一切;觉得可以不用努力,就能拥有钱财。小学毕业后的他已经厌倦了学习生活,经过父母的多次劝导,他才勉强地上完了初中。中考时,他并没有考上高中,而是进入技术学校学习理发。毕业后的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刚强有梦想的男儿,他变成了一个行尸走肉,整天吸烟喝酒的人。父母终于忍不下去了,将他痛骂了一番。此时的他气得破门而出,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了某小区,他来到这个小区的一栋楼楼顶,纵身而跃,自杀了。

一个拥有健全的身体,一个被父母珍爱的生命,顷刻间,离开了人世。

想到这儿,我不由得想起了我自己。

今年上半年,我看到了英语书上的一个小故事。它讲的大意是在中国的一个偏远的小村庄,有许多孩子需要上学,可在小村庄与学校之间有一条江,这条江下流速度非常快,小船不能在江上行驶。为了让孩子们上学,他们就在江上方建了一条索道,没有钱去建桥。一个记者采访了一位小男孩,他说:“我喜欢上学,我喜欢和老师,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

在那样一个穷困潦倒的小村庄,却有着极其乐观的人们,他们从不抱怨上天对自己的命运不公,而让行动使我明白幸福。

是啊,活着就是幸福。

那个男青年整天衣食无忧,一直生活在美与爱之间,被甜言蜜语遮住了理想,以至于被父母批评一番,就做出了牺牲的举动。那个小男孩,他既没有美味丰富的午餐,又没有干净整洁的衣服,但他有笑容,有理想,有信心。

每个人的生命都来之不易。可以活着看这些优美的诗词;看这大好的河山;看这浩瀚的星辰,看这世间的盛颜。真幸福啊!

此时老人吃力地走向椅子,缓慢地坐在椅子上,想着茅屋,想着山河,想着中国,想着世界,想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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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巴黎圣母院高一读书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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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崇高的背后藏着粗俗,善与恶并存,黑暗与光明相共。

——雨果

巴黎,1842年1月6日,吉卜赛美貌少女爱斯梅哈尔达的精彩表演引起了人们的阵阵喝彩。而人群里的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罗德却完全失去了自制,因为他爱上了爱斯梅哈尔达,他感到要么占有爱斯梅哈尔达,要么杀死爱斯梅哈尔达。当晚,他指使加西莫多——被克罗德收容,成年后成为敲钟人的一个天生畸形的人去抢爱斯梅哈尔达,结果爱斯梅哈尔达被国王队队长法比救下。第二天,加西莫多被带到广场上受鞭刑,克罗德不与理睬,而善良的爱斯梅哈尔达却给他水喝。有一天,克罗德无意中发现爱斯梅哈尔达在与法比约会,他不禁妒火中烧,用匕首刺伤了法比,又嫁祸于爱斯梅哈尔达。然后,加西莫多把她带进了不受法律的巴黎圣母院,但最终还是被放上了绞架。而克罗德也被加西莫多从高高的顶楼推了下去。

读完小说,心中总是无法平静:善与恶、美与丑总如阳光和阴影,形影不离,有善,必有恶,有美,必有丑,这不仅仅是外表上的,更是内心里的。克罗德的虚伪,爱斯梅哈尔达的美丽,加西莫多的善良,法比的风流,都让这小说升华成了一部伟大的悲剧。其实,悲剧之所以感人至深,是因为它其中的人性的东西打动了读者的心。而在《巴黎圣母院》中,打动了人心的人性的东西就是美与丑的互相存在。

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就是先把美好的东西展示给人看,然后再将其打碎。在广场上,爱斯梅哈尔达,一个活生生的美丽少女,最后竟然被人诬陷,死在绞架上,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为什么?为什么?渐渐地,我才明白,爱斯梅哈尔达的死如此让人感伤,这就是因为她的美被完完全全地撕裂了;而且,周围的丑让她显得格外善良,她的死也就格外地震撼人心了。

再说说加西莫多,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人,美丽与丑陋在他的身上都显露了出来。丑陋的外表下却有着令人惊叹的善良的心灵,不然,为何在爱斯梅哈尔达被关在牢笼中时,爱斯梅哈尔达没有想到那给了自己所谓的“海誓山盟”的法比,却只想到了救自己于危难时的加西莫多。最终,“人们发现有两具尸骨,一具搂抱着另一具,姿势十分奇怪。……人们要把他从他所抱的那具尸骨分开来时,他顿时化作了尘土。”由此看来,克罗德对爱斯梅哈尔达的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法比的则是临场作戏,也只有加西莫多的才是真爱。

美丽与丑陋只有一线之差,善良与恶毒相距并不很远,阳光下总有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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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神奇的魔法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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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顶帽子,每天出门它都会陪伴着我,无论天晴还是下雨,我都会戴着它。它的形状有点特殊,圆圆的顶,但四周却是波浪型的边,在帽沿的左边有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它手中拿着一根魔法棒,应该是一位小魔法师。它的眼睛睁得像弹珠一样大,显得炯炯有神。

今天,我如往常一样,戴上我这顶心爱的帽子就出门了。刚出门,耀眼的阳光就像我发射过来,好在反应灵敏的我迅速地拽下了帽沿,成功地挡住了太阳的一次袭击。这时我仿佛感觉到头侧边的小人儿魔法师微微颤抖了一下,难道是它在操控着这顶帽子?

为了测试这顶帽子是否具有神奇的魔法,我来到一座山脚下,平时不爱运动的我很少爬山,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件特别累的事。但今天好像不一样,我感觉自己整个身体像是被某种神奇的`力量提起来了,爬每一个台阶都是如此轻松,仿佛自己脚踏白云,在山路上游走。对!这肯定是魔法帽子给予了我神奇的力量,心中一阵欣喜。

我带着这种难以平复的喜悦之情终于攀爬道了山顶,欣赏着罕见的山顶风光,这时,心里的一股好奇劲儿又往上涌来,要不再试试这顶帽子有没有飞翔的功能?

于是我站在最高的岩石上,向下俯冲而去,像是一只刚刚学会翱翔的小鸟,慢慢展开自己的双臂。一切的感受都是如此美妙,感觉整个世界都尽收眼底,地面的事物离我越来越遥远,它们已经成了无比渺小的微尘。抬头往前望去,我此时置身于云层之间,伸手触摸柔软的白云,却无法将它们紧握在手中。

尝试过种.种体验之后,我彻底爱上了这顶魔法帽,后面我将继续开启它更多的神奇功能,请大家跟我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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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留在心底的温暖高一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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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伴随着清明特有的浓浓忧伤,淅淅沥沥地飘落下来,望着那张黑白的遗像,无尽的忧伤夹杂着点点的温暖涌上心头。

一个亲昵地拥抱,一个慈爱的眼神以及留在我心底那份永久的温暖——太姥,我最敬爱的人。

太姥为我做的那件小小的棉袄还珍藏在柜子里不时地勾起我深深地留恋,往事历历在目……

冬日的银装素裹虽有无尽的洁白美丽,但也带来了刺骨的寒意,太姥怕我冻着就准备为我做一个棉袄,我大哭大闹喊着不要,因为我觉得太姥眼里的“好看”在我眼里就是老土,太姥便就此罢手,没在提这件事。

奇怪的事发生了。

每晚都会响起一阵阵悦耳和谐的声响,尽管十分细小,却还是不经意拜访了我的耳朵,我总是伴着这有规律的声响缓缓入睡。

一夜,突然出现了少有的寂静,声音不知去向,我在床上翻来覆去,毫无睡意,便取了棉衣,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地在走廊里游荡,发现太姥的屋里透出点点微弱的亮光,我从门缝中向屋里窥去,只见太姥趴在缝纫机上睡熟了。

我径直走了进去,一顿时愣住了,压在太姥身子底下的是件美丽的棉袄,做工极其的精细,密密麻麻地针线群蚁排衙般的在棉袄上赫然显现出来,太姥头上的银丝在灯光照耀下,是如此的明亮,她瘦小的身躯只披着一件薄薄的棉衣,似枯树枝般干瘦的双手紧紧抓着及完工的棉袄,脸上则是充满幸福的微笑,我慌忙地将自己身上的棉袄披在太姥身上,默默地回到屋里,心中掺杂着几丝愧疚,却被突如其来的无限温暖所包裹着。

思绪被猛地拽了回来,遗像中太姥的笑容是如此的幸福,那件小小的棉袄倾注太姥对我无限的爱意,它虽已变小,但那份温暖却留在心底,从不曾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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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生活中的声音高一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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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剪子来戗菜刀”就像京剧里面的一句唱腔,在城市林立的楼宇间回荡。我推开一扇窗,那颇具韵味的吆喝声越发清晰,真切地冲击着我的耳膜。我痴痴地站在窗前,凝望着似曾相识的身影,自己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故乡,回到童年。

听到吆喝声,母亲命令我去把磨刀师傅领过来,我不太愿意去但又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磨磨蹭蹭地往街上走。我无精打采地走在前面,磨刀人颤悠颤悠地跟在后边,一边走还不忘喊一嗓子。进了院子里,卸下挑子,磨刀人从脖子上扯下条毛巾擦把汗,一边翻看母亲那把钝得连手指头也切不动的菜刀,一边与母亲讨价还价。谈好价钱,磨刀人从挑子一头卸下一块有凹槽的特大号磨刀石,放到长条凳子上,自己骑马蹲裆似的坐在另一端,忽撩着我端过来的半盆清水,拉开架势嚯嚯地磨起来。

那个时候我家住在一个民贫地瘠的小山村,村民们很少走出去,外面的人也很少走进来,直到年底已经咂到年的味道了,才肯有人过来讨个生计。来人里最受我欢迎的就是崩爆米花的。

沿街生起一个带有支架的敞口炉子,燃烧的煤块发出熠熠的光芒。爆米花师傅把玉米和糖精倒进炮膛里(爆米花机就像一尊在电影里见过的大炮),扣紧盖儿,大炮被架到火上去,一边用铁筷子扒拉炭火,一边不紧不慢地转动着手柄。等待是漫长的,回报也是丰厚的,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被烟熏火燎的黑不溜秋的大炮取下来,对准一个细长的钢丝网袋,我们侧转身子,双手捂紧耳朵。

崩爆米花的用钢钎撬一下后盖儿,伴随着腾空而起的白雾,巨大的爆炸声在村子的天空飘荡。刚刚还金灿灿的玉米就像经过了魔术师的手,瞬间变成白洼洼的会跳跃的花朵,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香气。我们一群孩子争先恐后地围上去,贼着一双双小眼睛,寻找漏网之鱼,一旦抢到手,顾不上掸去上面沾染的灰土草屑就塞进嘴里,喀赤喀赤地咬着。回头看一眼自己家满满的一盆,那种幸福感真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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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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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潮,笑对失去。

没有经历暴风雨洗礼的彩虹不绚丽的,没有经历过磨砺的人生是不完美的。

时光如梭,转眼间初中的快乐而又负有一定的压力的生活就结束了,而摆在面前的却是更加充满青春活力与激情昂扬的高中生活。

抱犊山下,山上的清泉哗哗地快乐而掉皮的留着,伴随着这声音,高一生活也渐渐地拉开了帷幕。而迎之而来的却是为期七日的军训生活,如果非要做个比喻的话,那么军训就像一座锋利无比的利刃一般将我们身上的哪些娇气的针刺一根根的地斩掉,但不能除根,至于除根,还得看自己的造化了。

第一天的军训生活是在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天气中进行的,随着天上的云朵聚集,一群警帽穿过塑胶跑道,那步伐,那手臂的节奏可称得上是完美的呀,整洁的衣冠,威武的身姿,果有军人的天资与色彩,之后而来的就是教官的自我介绍与教训,我们教官姓杜人品特好,性格大方,经过一天的训练,我们彼此开始了解对方就像朋友一样。

军训生活虽然整天都是那么枯燥无味,忍受着太阳强烈灼烤,皮肤热的足可以将一个鸡蛋给烤熟了,但是有趣的是每次军训完后,我们就会坐在绿草坪上,围成一个大圈,将教官未在其中,互相唱歌,互相表演自己最拿手的绝活,尤其是在晚上,学校处于鹿泉的特殊位置,晚上天气格外的爽朗,我们和教官一起躺在绿草坪上一起对着天空长大一双双乌黑的眼镜观赏星星看着满天的星星一起哼着小曲心中所有烦恼与痛苦都随着夜晚中的一丝丝凉风吹之消散了。

Happy 归Happy !该训练时,我们一点也不马虎,为了得到一个好名次在最后的闭营式中,我们所有人都努力刻奋地训练争取不给教官丢人。

我们在那威武的报犊山下洒下了我们成长的泪汗,留下了我们在那青春的征程上的步伐,我成长,我快乐,我健康。

我们的教官严格要求我们的动作标准一致,每一个动作与每一个口号都为我们的高中生活深深地画下了一笔给我们高中生活增添了无限的绚丽与多彩。

军训生活把我们定格在了那个最美好最温馨的画面中,让我这一生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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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赞美绿叶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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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了,带着光明,带着温暖,送来了绚丽的朝霞。

春天的到来为大地带来生命,到出都洋溢着绿色的微笑。荒山绿了,平原绿了,田野绿了,所有的树木都抽出嫩绿的幼芽。

然而在这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时候,我最爱的不是娇艳的牡丹,不是诱人的玫瑰,我最钦佩的是陪衬着鲜花的绿叶

是滤液的幼芽最先向人们传达着春天的信息。一排树,一片树林,远远望去,只见枝干间隐隐约约透着几簇带有新意的绿,来到近旁却全然不见那叶子的踪迹,这时会使人认为先前远望去的只不过是错觉罢了,可只要你仔细端详似桔的枝干,便会发现在枝节间夹着的那一点绿,这一点绿从紧绷着的树皮中钻出来,隆起一个绿色的小叶苞。就是这一点绿,会染绿一棵树,一排树,一片树林……它预示着生命的复苏,展示着顽强的生命力,带给人们生活的希望和勇气。这就是绿叶的精神。

当大地披上了新装,绿叶又默默地担负起树木新陈代谢的艰巨任务。它每时每刻都对空气起着重要的净化作用,它把叶片内形成的叶绿素源源不断地输入体内,就像为干渴的人送类了清泉水一般,供给树木生长所必需的营养。

待到神仙的红唇吻遍群山,大地一片姹紫嫣红,瓜果遍地,红彤彤的惹人喜爱,黄澄澄的让人着迷,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时又有谁曾想到绿叶的功劳?如果没有绿叶奉献的一切,哪里会有满园春色和丰硕果实?绿叶不奢求别人对它歌功颂德,不奢望得到无限的荣耀,它希望的是是春色满园,桃李天下。每当此时,它感到了内心的充实和欣慰,这就是绿叶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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