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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王子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好段【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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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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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我国儒家思想的经典绝学,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其中大多是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后所做的记录;有一部分是回答诸侯国君、卿大夫和各方人士的问题;还有一部分没有问题,只是记录孔子的一些言论。

因此,《论语》中记载的言论涉及方方面面,充分反映了儒家思想的精髓,其中的很多思想至今对我们的言行都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例如在“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中,孔子告诉我们如何正确对待已经学过的知识;在“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中,我们知道读书而不思考就会茫然无所知,只空想而不读书就必然会产生疑惑等等。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论语》,除了那些我们都很熟悉的千古名句之外,我们还会找到一些能够反映时代背景的语句。例如:“自行束脩以上,我未尝无诲焉。”它的意思是:学生主动带一束肉干来见我,我是不会不教他的。我认为,当今社会的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尊敬老师,老师爱护学生,这些都不需要物质来衡量的,而在孔子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生要送礼才可以得到老师的赐教,这足以反映出当时封建社会的腐朽。

再如:“朝,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意思是说:孔子上朝的时候,与下大夫说话,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与上大夫说话,态度和悦;君子在场时,说话局促不安。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和不同等级的人说话态度明显不同,他的做法与当今以人为本、和谐社会是不相符的,充分说明孔子所处时代是一个等级分明的时代。

此外,“从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的意思是说:朋友送的礼物如果只有车马,没有祭肉,孔子也不会行拜礼。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当时的人们很重视祭祀祖先,即使别人送再多的东西,如果没有祭肉,主人也不会高兴等。

当然,虽然在《论语》中,我们看到了一些带有明显时代色彩,透露出封建社会的腐败气息的言论。但从整体上看,它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原则、治家治国道理,使我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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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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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我读了一本书《三毛流浪记》。

三毛是个流浪儿,也是个孤儿。天天在大街上流浪。

三毛在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中,他不知受了多少辱骂、多少的苦。最终依然孤独。

三毛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有一次,一位老人滑倒时,旁边的人都笑他,三毛看见了,就帮这位老人扶起来。老奶奶很饿,他就拿出一半的包子给老奶奶吃,之后又把剩下的一半也给了他,自我却饿的肚子,他做过报贩、擦过皮鞋,但他靠自我的意志,克服困难,一向没有放弃、

每当三毛十分饿的时候,他都趴在肉店的窗户上,流着流口水,可是他没有钱,旁边是小吃街,有的卖油炸,有的卖包子,还有的卖臭豆腐。他摸着自我的肚子闭着眼睛往前走,眼前不断的呈现食物,想明白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可是他却没有钱买,只好饿着肚子。你想,他是多么的可怜,是多么的需要帮忙呀。

一个失去母亲的孩子,是多么的痛苦,三毛是很可怜,但他很坚强。,在季羡林的文章中说过,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灵魂不全的人,三毛也正是如此,但他很坚强。有些人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珍惜时间。我们要学学三毛坚强的意志。要是三毛还在这个可爱的地球里的话。我多么想将自我得到的和他分享。

我多么期望每人多一份这样的爱心,关心像三毛这样的的流浪儿,给他们一份温暖。看完这本书后,我十分期望那些在街头流浪孩子们早日走出黑暗,迈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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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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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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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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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了,吕老师让我们看两本书《窗边的小豆豆》和《夏洛的网》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很好看,是黑柳彻子写的。(也就是长大后的小豆豆)。讲述了他在小学时的一点段真实时光。小豆豆因为一个淘气被原学校退学了。之后,小豆豆来到巴学园。在小林先生的爱护下成为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小豆豆一开始把书桌开开关关,站在窗子边上和宣传艺人大招呼,又和燕子说话,把黄色的穗子画到了桌子上……女老师吧小豆豆的妈妈找来,之后,小豆豆被原学校退学了。他们就来到了车站向新学校出发。到了巴学园,小豆豆看到了电车,一下子欢呼起来。小豆豆非常喜欢这个学校呢!他们一起来到校长室,校长先生让小豆豆说话说升么都行,校长先生足足听了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呢!小豆豆看见了盒饭但不知道升么是山的味道、海的味道是升么?小豆豆从家里出发来到了新学校——巴学园。洛基却不知道小豆豆要去哪里呢!小豆豆到了巴学园的电车教室,非常喜欢巴学园。之后,小豆豆认识了很多同学!从大阪来的高桥君,校长先生的三女儿美代,不娶小豆豆的阿泰,拉着小豆豆的辫子的大荣君,喜欢小动物的天寿君,从青山学院转来的抒所爱子、右田昭、青木惠子……还有小林老师呢!

总之,《窗边的小豆豆》出现了!我们还真希望亲眼看到巴学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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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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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讲述老人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获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但小木偶调皮、捣蛋、贪玩。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讲述了一个木偶人由坏变好的传奇经历。

看完这本小说,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皮诺曹的坏毛病我也有一点:我也贪玩,上课有时会开小差,还对爸妈撒过谎,有时还有点自私、任性。从皮诺曹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知错能改是多么的重要。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我也要学它,做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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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三读书笔记小王子

全文共 2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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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害怕谈论这部经典的童话。因为它太神秘,太奇妙,似乎我还没有谈论它的资格。我只有感动,读完它的每次,都有想哭的冲动。它实在有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心中伤感的那块区域。它的文字很简单,很朴实,但是它散发出的魅力,我认为却是没有一部书可以企及的。

王子住在一颗很小的星球上,真的很小:只有两座火山,一朵花,一个小人。挪动椅子就能欣赏日出和日落,三棵小面包树就能霸占所有的空间。但是,小王子很爱他的星球,很爱他的玫瑰花。

但是,小王子还是要走的。临走前,他把星球上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给玫瑰花弄上了一个玻璃罩子。花儿很伤心,小王子也很伤心。

王子开始了他的旅行,遇见了自言自语的国王,爱慕虚荣的男人,醉醺醺的酒鬼,忙的不亦乐乎的商人,辛勤工作的灯夫,不把花儿放在眼中的地理学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

小王子遇到了一只等待爱的狐狸,那狐狸说:“驯服我吧。”,小王子不明白什么是“驯服”,那狐狸说――建立关系。

小王子有点明白了。他想起了他的玫瑰花。小王子驯服了自己的玫瑰花,现在,他们已经不能分开了。是彼此的小王子,是彼此的玫瑰花了。

狐狸带着小王子看到了山下的5000朵玫瑰花,个个都是娇滴滴的,个个都芬芳迷人,小王子十分沮丧,因为原来他以为世界上的玫瑰花只有那一朵,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

小王子整整在地球上呆了一年。他要走了。他的毒蛇朋友会帮助他回到他的开始。

小王子倒下了。轻轻的倒下,像一棵树一样,一点声响也没有。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和小王子的倒下一起结束了,悄无声息。小王子的寻找也结束了,寻找什么呢,或许他自己也说不上来。

第一次读它,似懂非懂,只是觉得它是一部很伤感的作品;第二次第三次,我有想哭的感觉,但是却找不到它的力量,能使我们伤心的力量所在;第四次第五次,有点感触,就是下面的东西了。

小王子和他的花冲突是他的命运的转折,因为这次转折,小王子开始了他的追求,追求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而当自己发现自己真正的归宿应该还是那个自己的星球的时候,小王子,已经回不去了。他,轻轻地倒下。

小王子在自己的遍历世界的过程中了解到了原来自己从未知道的世界,但是,他却遗失了自己的最美。当他发现,已经来不及。每个人都是一样,当我们开始寻找,就已经失去,而人们却没有珍惜当下,没有珍惜寻找中的每一个现在。

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是我们的每天的生活,就是我们的人生。我们都无法从小王子的定势中解脱,任何人都是这样,而把这样的悖论与这样一个伤感的角色结合,就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道作者传达出的情感。我们就是小王子。

或许这,就是让我们哭泣的原因吧。我是这样理解的。

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我们不断的追求。我们都在寻找“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423722初三读书笔记小王子6 #423722 Junior Reading NotesLittle Prince 6

你知道,想起你,我的心会温暖的。以后我也会仰望星空,所有的星星都会成了带有生锈轱辘的井,所有的星星给我倒水喝。

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在沙漠里有点孤单,在人群里也会孤单的。

——题记

合上手中的书,远眺。窗外阳光很好,倾泻在课桌上,透明玻璃泛着耀眼的光泽。抬头看天,不知我的眸子里有没有透明的光,恍惚而迷离?那小王子的纯洁与忧郁,是否不会再有了,即使再有,应也失了原先的模样……

《小王子》中,飞行员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的B612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而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驯服了狐狸,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

“没有十全十美的。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

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去看看那些玫瑰吧。你会明白,你那朵玫瑰是世上独一无二的。”

——这是狐狸,他让小王子明白、他使小王子明白:什么是生活的本质。狐狸告诉小王子的秘密是:

一个人只有用心灵才能看的真切,重要的东西用肉眼是看不见的。他教会小王子明白生活的本质和爱情的真谛。狐狸是智慧的象征,使小王子认清了自己的玫瑰和玫瑰园中的玫瑰是不同的。

“但是你为什么说话总是像谜语?

“因为我知道所有的谜底。”蛇说。

于是他们又都沉默起来。

——这是蛇。蛇,让人捉摸不透,最终帮助小王子离开了地球。蛇在书中象征着恐怖而又捉摸不透的死亡,生命的结束却也是另一场旅途的开始;象征着危险,困难,未来。

此时的窗外,天已经渐渐黑了,这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夏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王子。这是一个寓言,看过了以后,让人好想看看天空,看看在微风中绽放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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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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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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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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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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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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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世界名著《鲁滨孙漂流记》故事讲述一位名叫鲁滨孙的英国人非常喜欢航海,为远航不听父母劝告,离家出走。在一次远航里,遇到风暴袭击,船沉末。鲁滨孙漂流到一个不知名的孤岛活下来。在荒岛上,鲁滨孙以一个人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29年后返回故乡。故事引人入胜,非常看。

阅读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两个道理:1、要听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故事中的鲁滨孙由于不听父母劝告,饱受折磨;虽然29年后能返回故乡,但是父母已离开人间,那是多么悲哀的事情。2、掌握知识非常重要,知识就是力量。鲁滨孙掌握的知识非常广,在荒岛上,他运用掌握的知识,制造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建筑房屋和防护体、种植小麦、捕猎、圈养山羊、烹制面包和酿酒、建造独木舟;凭借知识克服种.种困难,坚强地生存下来,返回故乡。

在新学期里,我要做一个听教好学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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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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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每每读到祥子的悲惨生活时总会为之叹息,到现在再读这本书,心中却是充满了希望和动力。原因大概是现在身处的环境不同,14、5岁时没有任何担忧,一心学习,对社会环境的了解和对陌生人的接触都不及大学的我,因此当时考虑问题不会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而现在每次思考时都会从个人、集体、社会三个角度来思辨。

再读骆驼祥子让我感悟到了身处社会的大环境下,如果自己不能改变社会,也不能被社会所压垮。反之,我要去适应它,并不放弃自己的初衷。就像人们常说的,要做水中的咖啡,改变水里的环境而不是沸水中的鸡蛋,因环境而遭受了本质上的改变。所以,不管遭遇再多的磨难,我们唯有做的就是坚持。这也十分适应大学生的生活法则,大学即是一个小社会。

祥子是被旧社会打败的典型,现今社会虽不如旧社会那般黑暗,但也少不了对大学生的风风雨雨。再读小说,我不会因为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悲天悯人,我所选择的道路是在风雨中义无反顾的前行,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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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使我快乐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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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写完作业,我便抽出一本书,默默地读起来。柔和的灯光,笃悠的思绪,伴随着淡淡的书香。于是,辞别了喧嚣的尘世,安歇了烦躁的灵魂。默读中,我会看见不曾看见的一切,我会回忆其已经遗忘的一切,我将走进以前我总难企及的一切。

时常读书,就会完全沉浸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斑斓世界之中,就那么一段文字会使你增长智慧,平添快乐,激发奋进的都只,点燃成功的火炬。

时常读书,我能感知书中人物与我促膝长谈,能使我重新发现生命曾经隐忍的种种深意,能使我确立一种信念,一个目标,为实现生命价值奋斗而不后悔。

时常读书,“书”也会“读”我,这应该是所谓的“双向交流”。我思壮阔而有金戈铁马,想柔性而有小桥流水……书会随我调遣、运用,服服帖帖,一旦我沉醉其中时,就会感到内心的充实与幸福。

我想,一个对书籍敬而远之的人,不管他怎样可以自我包装,始终是难以潇洒得起来,唯有经过书卷的滋润,才有可能超越自我,丰富自我,辉煌自我。所以,我们要每天与书相伴。

古人云:“有功夫读书为之福”,而今,我谨送同学们一言共勉:“读书是福人自知,书福不享非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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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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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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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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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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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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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可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直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起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可以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可以。”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小心,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一定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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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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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是吴承恩写的,解述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不凡出生的事情。

《西游记》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回和第二十三回,第二回讲了孙悟空去斜月三星洞拜见菩提祖师,并在上课理解暗号,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等通天本领。第二十三回讲了唐僧八戒生孩子,喝了河水怎么会生孩子呢?后来孙悟空和沙僧去和如意真仙大打一番后取得泉水才消除胎气。

虽然孙悟空法力高强,但是西天路上每个人都有功劳,尽管如此《西游记》真的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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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灰姑娘读书笔记 王程远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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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里的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那就是《灰姑娘》,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自己的感受吧!

从前,有一个姑娘,他妈妈早早的就离开了她,他妈妈告诉她,无论别人怎样刁难你,你都要学会宽恕,这样上帝就会保佑你,我也会保佑你的,说完,母亲“走”了。

后来,他爸爸娶了个女人,那女人有两个女儿,她们虽然长得漂亮,但心肠很坏,他们时常刁难灰姑娘,可灰姑娘还是一点也不计较。

有一次,皇宫举办了一场舞会,灰姑娘也参加了,她穿上了妈妈留个她的水金鞋,和用金丝昨晨那个的衣服,最后王子去了灰姑娘,他们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从中明白了,做人要善良,对待别人能宽恕别人则宽恕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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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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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一位伟人曾经说过:“只有精神的胜利才能使我们感动,为其悲壮而落泪。”

>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人圣地亚哥是古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渔夫,他有一位忘年交,小男孩马洛林。由于运气原因,他连续84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孩子也因为父母的原因离开了老人,去了另一条渔船。但他仍然坚信下一次自己总会钓到一条了不得的大鱼。的确,他成功了。在费尽千辛万苦,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他终于凭借着惊人的毅力打败了大鱼,钓上了一条长达十八英尺,比他渔船还大的马林鱼。但命运之神>told such a story: The old man is a experienced old fisherman in Cuba. He has a young boy Marlin.Due to his luck, he did not catch a fish for 84 consecutive days. The child left the elderly because of his parents and went to another fishing boat.But he still believes that the next time he will always catch a big fish.Indeed, he succeeded.After exhausting thousands of hardships, after countless failures, he finally defeated the big fish with amazing perseverance and caught a Malinn with an eighteen feet long and bigger than his fishing boat.But God of Destiny

似乎仍没有眷顾对方,在他用尽全力,花费了两天两夜捕获到这条大鱼,正准备返航时,鱼的鲜血散发出血腥味却又引来了成群结队的鲨鱼。在精疲力竭赶走了全部鲨鱼之后,他才发现那条十八英尺的大鱼已经被撕咬得只剩下一条脊骨…… the next spine ...

费尽周折,却只带回一具残骸,历尽艰辛,却只留下了一身的伤。但尽管这样,老人仍然与孩子相约一起去打鱼。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这是一种多么值得人敬佩的精神啊!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感官上的刺激,但更多的则是反思。敢问在我们这些从小娇生惯养的00后可曾有这样的精神?作业稍多,便叫苦连天;受点挫折,便萎靡不振;甚至有许多成年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写到这里,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感到深深的惭愧,不禁扪心自问:这种本应该长久留存下去的优良品质去哪了?海明威笔下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圣地亚哥却让我感受到了这种永不腐朽的品质。Is reflection.Dare to ask us that after 00s that we have been used to raising from a young age, there is such a spirit? There are a little bit of homework, so it is called bitterness; if you suffer a little setback, you will not be sluggish; even many adults cannot do this! Write here, as one as oneI feel deeply ashamed, I cant help but feel at my heart.The ordinary old man, San Diego, made me feel this kind of ever -timed quality.

现在中学生阅读的普遍是一些所谓的“青少年流行读物”,那些真正的名著却堆在家中的书柜里无人问津。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儿童呼吁:那些“少年读物”无法带给你任何东西。有空,多去翻翻那些名作,那是世界几千年文化积累的精华!其它只是转瞬即逝的风景,只有那些经典之作才是经久不衰的! The essence of thousands of years of culture!Fort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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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童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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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小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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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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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非常熟悉《西游记》吧,里面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不但能七十二变,还有火眼金睛,能看出常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妖怪真身。一路上,他打死的妖怪最多。四人之所以能取到真经,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然而猪八戒的可爱、贪吃,也令我对他有了好印象,他虽然贪吃,可是心地善良,一路上也没有丢下师傅独自离开,而且还会向别人要斋饭给师傅吃,虽说本领不强,但我认为他能在取经路上给大家带来快乐。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却不怎么喜欢,因为孙悟空凭借火眼金睛看到的妖怪,唐僧却只看表面现象,差点把这个好徒弟丢了。

我一直都很喜欢读《西游记》,因为它教会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毅力,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坚持到最后就会有好的结果。

寒假,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我是一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困难,如果有了难题就去回避,那永远也学习不到真正的知识,只有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我才能学好基础知识;等我以后走进社会,就更应该发扬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不在困难面前低头,积极地想办法战胜困难,才能让自己不断进步,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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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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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注意到土壤里总是有很多奇怪的虫子在爬?如果是,恭喜你,你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法布尔!

在法布尔的作品中,昆虫似乎拥有奇思妙想和个性,变成了精灵,每天都在为自己喜欢的生活而努力。

可能是三个月前,它很小的时候,为了自己和后代一个人在这里辛苦劳作,每天疲惫不堪,直到现在才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止工作。它还在用自己微薄的余力守护家园。它不能再当妈妈了,但仍能为家人看门,抵御不速之客。这段话来自《昆虫记》年隋蜂卫的介绍。乍一看,这段话似乎不起眼,但仔细阅读后,它非常感人。

小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跑;它老了之后,还是用最大的努力守护家园。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人类的母亲吗?他们为孩子伤透了心。虽然长大后没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们,但他们的心里仍然充满着沉重的母爱,他们想做更多的事情。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

昆虫世界太精彩了!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可以穿衣服写的衣服,松毛虫可以预测天气,小蜘蛛可以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什么都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高。比如,当红黄蜂为卵留下食物时,它使毛毛虫不能移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它可以免费保持食物新鲜。再比如你给卵抓蜘蛛,只抓小的,这样每只虫子就能一餐吃完,每一餐都能吃到新鲜的食物。

这个丰富的故事让我思考。看着看着,这些bug好像都跳出书外了。真的很欣赏这个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以哲学家的一般思维,艺术家的一般观察,作家的一般叙述,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打开了科学的钥匙,再次让我接触了自然,了解了自然界中昆虫的奥秘。

法布尔用一生的心血写了《昆虫记》,研究昆虫是他的爱好,把研究成果写成书是他的选择。

通过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要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即使你的追求对别人来说很无聊,很孤独,很无聊,只要你有毅力和信心,一定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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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王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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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小王子》这本书,写这本书的作者是圣。德克旭贝里,他是一位飞行员。

在他六岁的时候,他画了一幅画,画的是:一条巨蟒在吞吃一只野兽,他又画了一张画,画的是一条巨蟒在消化一头大象,他问大人们这张画可不可怕,大人们都说:“就是一顶帽子麻!有什么害怕的!”他自言自语地说:“我画的并不是帽子,而是一条巨蟒在消化一头大象。”后来他长大后,当上了一位英俊的飞行员,他开飞机到了沙漠出了故障,在那里遇到了小王子。

小王子的头发是金色的,他是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B612号小行星上有猴面包树、一朵骄傲自满的花、还有活火山和死火山,他在那里觉得很不开心,因为那朵花老是给他带来麻烦,他就想离开B612号小行星。

他听说周围有七颗小行星,就出发旅行。第一颗行星上住着一位威风的国王。第二颗行星上住着一位爱虚荣的人。第三颗行星上住着一位酒鬼。第四颗行星上住着一位实业家。第五颗行星上住着一位点街灯的人。第六颗行星上住着地理学家。第七颗行星就是我们的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了蛇和狐狸,狐狸说人们有枪,他们还打猎,真是件不好的事,他们做过的唯一的好事就是养鸡。最后他们告别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我觉得地理学家有些地方都不知道,他怎么能当地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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