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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类作文(汇编19篇)

导语:将社会发生的一些时事热点,与我们的高考作文相结合,这样可以丰富文章的内容,提升文章思想的高度,会使我们的作文更有说服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时事评类作文,欢迎阅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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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最新时事热点作文素材:中国女排的力量,永不言弃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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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许许多多的奥运冠军,但唯有中国女排,让人们怀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中国有许许多多的大学,却唯有北大清华,在人们心中有着独特的地位。

女排精神是一种爱国精神,一种拼搏精神,其精髓在于不是得了第一才是胜利,不是赢了比赛才是成功,而是明知艰难而不放弃,明知没有希望却要争取胜利。”从1984洛杉矶到2004雅典,再到2016年里约奥运会,第三次站在奥运会世界之巅的女排姑娘,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奋勇拼搏、永不言弃的女排精神。女排精神,这个80年代开启的精神王国有过挫折和沉寂,却从未因时间的流逝褪去光芒,反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历久弥新,与日益富强的祖国一样,散发出更自信和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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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最新时事新闻:李光耀关于中国的8个政治预言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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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凌晨,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病逝,享年91岁。作为领导新加坡52年的“国父”,他被一些人称为“政坛巫师”,以赞誉其独到的政治眼光。撒切尔夫人就曾说:“我观察这个人几十年,他的预言从来就没有错过”。

李光耀生前与中国五代领导人均有交往。自1976年首次访问中国至今的39年间,李光耀共访华33次,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到习近平都有会晤。据媒体整理,对于中国的发展,李光耀曾经数次做出“预言”。其中的一些已被验证,另外一些则静待时光。

预言1:习近平“应该属于曼德拉级别的人物”

2007年11月访华时同习近平的首度会面,给李光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习近平的大气让我印象深刻。他视野广阔,看待问题深刻透彻,但又丝毫不炫耀才识。他给人的感觉很庄重。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进一步想到他曾经受的磨难与考验,1969年到陕西插队,一步步往上奋斗,从未有过牢骚或怨言。我想,他应该属于纳尔逊·曼德拉级别的人物。”

预言2:日本正在慢慢“走向平庸”

李光耀早在1996年就预测中国经济将超越日本,而中国并没有让他等到2030年。日本2010年名义GDP比中国少4044亿美元,中国正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

预言3:“战后出生日本人若掌权,日本或自行发展军力”

“在日本战后出生的一代人于15至20年后掌权时,日本中断与美国盟约而自行发展军力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时至今日,似乎李光耀的预言正在应验中。安倍将推动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法律在今年例行国会上获得通过,是日本脱离和平宪法的第一步,日本右翼政客们也希望摆脱美国的束缚。

预言4:“阿穆尔河湾地区将重新住满中国人”

俄罗斯并没有有效地让乌拉尔以东地区的经济和人口增长,在远东闲置了大量的土地。李光耀认为俄如果不在远东地区采取措施,该地区将成为中国的“原材料附庸”。目前至少有20万中国人生活在俄罗斯的远东地区,未来将有更多。

预言5:“中国在西太平洋的对抗终将占上风”

李光耀称中美两国争夺亚太地区主导权的竞争已经开始。中国将把美国赶出12海里的领海乃至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届时,中国将成为区域大国,必要时也会展现力量。

预言6:“中美并不是美苏的零和游戏关系”

很多人认为,美国重返亚洲,是要防堵中国。可是李光耀认为,中国不是苏联,因为中国过去苦了这么多个世纪,志在国家的利益,而不是改变世界。

预言7:“印度会成为军事大国,但经济不会繁荣”

2005年,李光耀曾认为印度在未来将超越中国,但是4年后他明确对记者说:“我收回之前对印度的乐观判断。”他批评印度“尚空谈,少实干”。基础建设落后、语言不统一及种姓制度,也都制约了印度的能量。

预言8:“两岸统一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当被问到“台湾调查显示,支持独立比要统一的人更多”,李光耀直言这毫无意义:台湾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对美国则不是。“(假如台海出现战事)即使中国在第一战打输了,也会返回来打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不断地打,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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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高考时事热点素材:动车上该不该让座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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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看起来是小事,却每每引发大争执。非但当事人裹挟其中,一众围观者也是争论不休。你认为在动车上该不该让座呢?

“老人姓李,快80岁了。5月2日晚上,老人在达州石桥老家突然患病,她的女儿袁女士带着她,于5月3日上午赶到达州火车站准备坐车到成都看病。”李先生说,由于当天坐车的人很多,袁女士只买到了上午达州到营山的D5185次动车坐票。上车后,母女俩又补了营山到成都的站票。

车到营山后,由于没了座位,袁女士带着母亲走到12号车厢,又找到了一个靠窗的临时座位。动车抵达南充后,一位从南充上车的年轻女子拿着车票找到老人,称这个座位是她的。袁女士向对方商量,能否让她的母亲挤一挤,挨着坐会儿,但遭到对方拒绝。 “随后,袁女士搀扶着老人往车厢后面走,打算碰一碰运气。”李先生说,袁女士随后在相隔两排的地方找到一个空座,老人刚坐上去,一位带着孩子的女士走上来,袁女士看到对方孩子小,赶紧带着母亲让开。实在是找不到座位了,老人只好走到该节车厢倒数第二排的位置,站在通道内,趴在座位的靠背上休息。

李先生从南充上车,位置在该节车厢的中部。目睹了整个过程的李先生走过去,将老人带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下。袁女士连声道谢,并紧挨着母亲站着。在与李先生交流的时候,袁女士说,人上年纪生病了,要出个门真不容易,“还是有好人,年轻人应该多学学。”不料此话被后面的年轻女子听见,立即回应道:“你这话是说给我听吗,难道坐自己的位子错了吗?!”没说几句,该女子已经委屈流泪,并掏出电话开始向朋友倾述。袁女士本想说什么,但被李先生劝阻了。

网络调查/认为“不近人情”占2.2%超九成网友认为不让座没错

5月3日,针对“拒和老人挤着坐遭指责”一事,华西都市报新浪官方微博发起了投票。该投票选项共4项,

分别为:

1、座位主人没有错,愿不愿挤着坐由他自己决定;

2、座位主人有点不近人情;

3、老人女儿不该那样说话,有点道德绑架;

4、其他。截至4日18:15,共有2万网友参与投票。

投票结果显示,有12465名网友将票投给了第一个选项,认为“座位主人没有错,愿不愿挤着坐由他自己决定”,占投票总人数的54.8%;

有510名网友将票投给了第二个选项,认为“座位主人有点不近人情”,占2.2%;认为“老人女儿不该那样说话,有点道德绑架”的网友有9515名,占41.8%;选择“其他”选项的网友有258名,占1.1%。

从第一、第三个选项来看,超过九成的网友认为座位主人不让座,没有过错。

网友观点

观点1:这个女儿不孝

@薛好大:有些人要明白,这是你妈,不是全世界的妈。既然老人生病了,出行就要安排妥当,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别人的麻烦之上,这个女儿不孝。 @xxxx泡的菊花茶:有一次我在公交车上也思考了这样的问题。但我真不适合久站,所以我累我就不让了。 @马伯庸:买不到票是客观困难,但解决办法有很多。若子女真有孝心,上车前买个马扎才多少钱?找餐车加座才多少钱?或者主动提出赔偿两倍三倍票价给让座乘客也成。宁可让老人站着等别人发善心,也不愿自己用钱解决,我看这个女儿才是真不孝。

观点2:道德不能代替法律

@紫光阁:只有认可道德不能代替法律,认可有座乘客可以理直气壮地不让座,才能凸显让座于老弱病残行为的道德价值。 @蓝贝海:不要随意道德绑架,既然带着八旬老人出门,就该想办法照顾周全,而不是去责怪别人。

观点3:换个角度思考

@十八师妹:坐自己位置是没错,但是你忍心看着生病的老人家辛苦地站着看你吗? @反腐动态A:不可否认,道德绑架的确存在于这个社会,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不能丢了。如果那位患病的老人是你的母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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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热点时事论据:高考加分政策

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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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78年前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197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由于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加分形式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

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高考新政

2010年4月26日,经媒体调查,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而有些省市自定的加分规定有违国家政策。

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开始适用这项新的加分政策,他们参加高考的年份正好是2014年。而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2011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消息。

自2013年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就开始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相关信息。

截至2014年5月,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法制晚报》记者盘点2014年新调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发现,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奥赛获奖者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与往年相比,此次调整涉及奥数、科技类、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等传统加分领域,不少省份既减项又缩水分值。

例如四川高考加分项目大瘦身,和2013年相比共删除29个加分项目,另外还有17个项目缩减了加分分值。

而北京市此前公布的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也提出,在2014年高考中,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有所减少,由原本的15项缩减到10项。而少数民族考生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市优秀学生干部由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按照规定,2014年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还可根据本地情况,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内蒙古甚至提出更加严苛的方案,即2014年开始,对高水平运动员、高考体育加分者需要统一实施全区体育测试,不合格则不予加分。

统计发现,虽然竞赛、体育接连缩水,但有13个省份的高考加分项目中,提到了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其中,10地提出见义勇为者加10分奖励,而北京、浙江、四川三省份奖励加20分,山东省甚至在自选项目里仅保留了“见义勇为”这一项加分。

应用事例

北京

例如,北京市规定,今后本市认定的高考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测试项目,将被限定为15项。它们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定向越野。此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汽车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简称“三模两电”)和棋牌类项目的体育特长生认定资格将被逐步取消。

上海

上海市则规定文艺特长生加分分值减少,一些竞赛项目加分分值也由20分减为10分。

在2008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文艺特长生”一栏中,获得全国及上海市文艺竞赛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需赛前经市教委认定加分项目)和获得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来可以加20分;2014年降到了10分。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加分也从2008年的10分降到了2014年的5分。

重庆

例如,重庆市200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就明确规定,继续保留获市级优秀学生称号和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的政策,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

而奥赛等加分“重要武器”的力量将逐渐被削弱,例如重庆方面就规定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但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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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时事论据素材之英国“脱欧”!

全文共 2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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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英国政府定于本月29日宣布启动脱离欧盟的程序,英国“脱欧”将由此迈出标志性一步。下面是语文迷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素材,欢迎阅读,谢谢!

经过9个多月的争论和酝酿,英国政府定于本月29日宣布启动脱离欧盟的程序,英国“脱欧”将由此迈出标志性一步。如果把英国“脱欧”比作一场戏剧,那么,这无疑是一场没有剧本的“悬念剧”,落幕之前,没人知道最终会怎样结局:英国和欧盟是“和平分手”,还是“互相伤害”?

起跑

只待首相一声令下

2016年6月,英国通过全民公投选择脱离欧盟。历时九个月后,“脱欧”终于起跑在即。英国首相府今年3月20日宣布,首相特蕾莎·梅将于29日致函欧盟,宣布正式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开启“脱欧”程序。

按照程序,英国宣布启动“脱欧”程序后,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将在48小时内拿出一份“谈判草案”。4月29日,27个欧盟成员国将举行特别峰会,商定更为具体的谈判方针。接下来,欧盟委员会还要取得成员国的授权,才能与英国进行谈判。因此,谈判可能在6月或7月开始。

虽然谈判还未开始,但英国和欧盟已经各自表明强硬立场,摆出互不相让的架势。在英国方面,首相特雷莎·梅今年1月发表“脱欧”演讲,一方面表示英国选择“硬脱欧”,不会留在欧洲共同市场,另一方面警告欧盟不要借机“惩罚”英国;在欧盟方面,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公开表示,英国“不能装作从来都不是欧盟成员国的样子”,必须为“脱欧”支付高额账单,而这一账单可能高达500亿至600亿欧元。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崔洪建说,英国与欧盟在“隔空喊话”都表达强硬立场,目的就是不愿意输了气势,从而掌握谈判的主动权。

谈判

说“分手”也不容易

一旦真正坐在谈判桌前,英国和欧盟将面临一系列复杂难解的问题,需要一项一项敲定,首先就是在对方领土生活的公民权益问题。现阶段,约有300万欧盟其他国家公民在英居留,100万英国公民在欧盟其他国家居留。单从人数上看,英国在谈判中比较有优势,但在英国的欧盟公民大多是来自中东欧的劳工,而在欧盟的英国公民则主要集中在西欧、西南欧,形成输入和输出不对等的局面。英国希望采取对等原则解决这一问题,而欧盟反应消极,尚无明确立场。

在很多观察人士看来,这可能还是双方容易达成协议的问题之一,最艰难的还是经贸问题,即在英国退出欧洲共同市场后,以何种方式处理与欧盟的经贸关系。此外,在极右翼势头上升的大背景下,“脱欧”谈判还是一个敏感事件,每一步进展都可能影响选民心态和政治风向。

3月22日伦敦发生了造成数十人死伤的恐怖袭击事件,“脱欧”后的反恐问题,也成为英国必须面对的挑战。英国前首相梅杰上月底曾警告称,与经济难题相比,英国“脱欧”的政治后果更加严重,这其中就包含英国未来与欧盟国家在反恐领域的合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欧洲刑警组织的官员也曾表示,如果失去了欧盟的合作,英国在反恐方面可能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改变

小伙伴们不淡定了

英国曾动用手中12%的投票权限制各项开支并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英国的离开让北欧与荷兰这些北方的较小盟友忧心忡忡。比较清贫的东欧成员国在加入欧盟时曾得到英国支持。他们担心德国和法国会针对这些国家低薪劳动力的进入设置更多障碍,或是加强欧盟的联邦权力,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而一腔热忱的新成员也将失去支持其入欧、反对对欧盟扩大态度谨慎的西欧富裕国家的战友。

欧元区国家将因此搬开影响其发挥核心力量的一块大石,他们现在可以在投票中压倒非欧元区国家了。以波兰和瑞典为首的非欧元区阵营需要欧元区国家中存在较大异议,才能避免由欧元区国家左右欧盟政策。

法国将成为欧盟中唯一拥有核武器、且在联合国安理会拥有否决权的成员国,该国一直想在美国领导的北约之外加强欧盟防卫合作,英国“脱欧”后也将少了一个反对声音,防卫问题已经回归欧盟日程表。

德国以其经济实力被视为欧洲的主导力量,并且在英国“脱欧”后其人口也占到欧盟的五分之一,德国自身对于这种局面的态度是矛盾的。对于如何维持住以后的平衡,德国紧张不安,特别是在创始伙伴法国的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

领导人会谈“被比腿”

英报报道太雷人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27日与苏格兰地方政府首席大臣妮古拉·斯特金举行会谈。英国《每日邮报》次日头版刊登这一新闻,其内容却别出心裁——对两位女性领导人的美腿加以品评,由此引发舆论哗然。前英国教育大臣妮基·摩根愤怒地说,英国最重要的女性政治领导人居然被人以大腿论高下,这种“性别歧视”令人震惊。

法新社等媒体28日报道,特雷莎·梅和斯特金前一天就英国“脱欧”和苏格兰寻求再次举行独立公投这两个分歧较大的话题交换意见。此前,特雷莎·梅拒绝了斯特金所提举行第二次独立公投的要求。《每日邮报》28日头版刊登了两人会谈的消息,标题相当“雷人”:“别管英国脱欧,(比比)谁的大腿更美!”标题旁配有二人会谈照片。

文章中,专栏作家萨拉·瓦因写道,两位女性领导人的大腿是她们“最好的武器”,并对两人的腿加以点评。“特雷莎·梅有名的大长腿端庄地呈现着。斯特金的腿短一些,但不可否认的是,小腿形状更美,妩媚动人”。《每日邮报》的这篇报道遭到英国政界人士和网友的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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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热点时事论据:没时间陪孩子长大是对“未来”欠账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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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篇名为《我的爸爸》的日记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发,行文还很稚嫩,但情真意切。日记中的爸爸被形容为“工作狂”,值班、加班、开会、出差……很少有时间陪她,她甚至哭着在电话里喊,“要见你一面都这么难吗?”“爸爸,你再不陪我,我就长大了。”尤其是日记最后一句,看哭了多少正在为工作打拼、为生活奋斗而缺少时间陪伴孩子的家长。(4月10日《钱江晚报》)

“再不陪我我就长大了”,出自一个孩子的口,让人泪流满面,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爸爸的陪伴,可孩子却很难见到爸爸。“爸爸去哪儿了”?孩子的日记中,爸爸成为了“工作狂”,总有做不完的工作。

报道中的“爸爸”是位警察,工作很忙,几乎没有时间陪孩子。连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年也只两三次,孩子上兴趣班也只送过一次。的确,孩子还小,爸爸无法陪伴,等到孩子长大了,想陪也无没有多少机会了。

父母怎样做才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美国哈佛商学院的专家告诉我们,比起丰富的物质生活,父母的陪伴与良好的亲子互动才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然而,很多时候,作父母的想陪陪孩子,却总是被工作所累,这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警察的工作的确很忙,这一方面与警察的工作性质有关,比如抓逃犯或是破案,一忙起来就顾不上家了,另一方面也与警力不足有关。其实,工作忙的不只是警察,那些农民工难道不忙吗?而无法陪伴孩子最严重的就是那些外出打工的父母,相比于“留守儿童”,报道中的那位孩子还是幸运的,这个孩子至少还能够见到经常性地见到自己的爸爸,可“留守儿童”却几乎是一年到头也难得能够见到父母 一次。

陪孩子成长,这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孩子成长的需要。作父母的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陪孩子”。如果说“常回家看看”是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那么“陪孩子”没时间也推给工作忙,那就要拷问我们的制度。

多抽时间陪陪孩子,一方面需要父母意识到陪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尽量抽时间陪孩子,而在陪孩子的过程中,更要真心陪伴,不能人在孩子身边,心却在手机上。前几天,有调查表明,家长玩手机成所有“陋习”之首;另一方面,需要尊重法律,严格执行法律,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虽然有些行业的加班时间较多,但却不能无情剥夺职工陪孩子的时间。在那些“过劳死”的人群中,恐怕总是没有时间陪孩子的。

“陪孩子长大”,这需要全社会的承诺。下次,能否以“陪孩子”作为理由请假呢?会被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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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热点时事论据素材:手机号"黑卡"新套路实名卡叫价150元一张内幕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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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黑卡"新套路实名卡叫价150元一张

已经推行五年的手机实名制,最终采用“一刀切”方式强力落地。12月1日起,未进行实名登记的手机号被双向停机,不能呼入也不能呼出,不能接发短信也不能上网。该举措被称为“史上最严”实名制。

这距离山东女孩徐玉玉去世已过去了三个多月。此前8月19日,即将进入大学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骗走上学费用9900元,后突发心脏骤停,不幸离世。

上述事件引发全国高度关注,涉案的虚拟运营商170、171手机号段成为电信诈骗的代名词。对此,工信部表示将把手机实名制作为对虚拟运营商的一票否决项。11月7日,工信部发文要求在2016年底前实现100%手机实名制。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电话“黑卡”销售更隐秘,出现了新的套路。原本30元一张的170/171号段电话卡已经消失,但150元至200元一张的已“实名”手机卡仍在销售。由身份证卖家、实名卡卖家、养卡人、套现者等多个群体构成的黑色产业链依旧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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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最新时事新闻:李克强点赞创客

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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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三天后,一份厚达30多页的《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已经摆上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桌上。

李克强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是对政府工作的肯定。去年的成绩来之不易,今年的工作压力会更大,困难可能比去年还要多。

他强调:“我们一定要兑现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经济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李克强强调,发展仍是所有工作中的第一要务。如果经济的“数量”指标跟不上,那“质量”指标也会下滑。他提醒全体参会者,必须对当前经济困难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保持高度的紧迫感,“为党和国家负责,为人民尽责”。

他说:“经济发展是我们执政的基础,是老百姓过好日子的基础,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他同时表示,我们的“政策工具箱”里还有不少工具没有使用,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储备,“该出手时就要出手”。李克强谆谆告诫,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不仅是《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更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

我们一些宏观管理部门管了许多本该“微观”决策的事

如何确保中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李克强突出强调,当前要培育和升级新旧两个“引擎”。

“新引擎”,就是总理一直强调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李克强说,中国经济去年增速放缓,但就业不减反增,这非常不容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帮了大忙”!

他强调,今年要保持这种势头,不能光靠去年推出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一项,各方面都要在自我利益上“动刀”,真正把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激发出来,以此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李克强指出,目前各部门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原来我们想,1700多项国务院各部门的审批事项,仅用两年就砍掉三分之一,应该说力度不小了吧?结果一清理发现,还有1200多项国家各部委授权各地方进行的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就更多了!”

他斥言,我们一些宏观管理部门管了许多本该“微观”决策的事,各种执法部门又重重叠叠。“结果可以想象,老百姓办事创业,拜了这个菩萨,还得上另一个庙!”

针对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的“不作为”现象,李克强说,简政放权决不是“一放了之”、“甩手不管”。

“老百姓来找你办事,表面上,门好进了,脸好看了,有的甚至还端茶倒水,但就是事不办,章也盖不了。这和之前不是一样吗!”他说。

他再次强调,各级干部要奋发有为、主动作为,要与经济下行压力“抢”时间。

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现有财政政策将会更积极、更有力度

对于改造升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这一传统“引擎”,李克强表示,仍有“很大空间”。他现场部署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加大投入,当前尤其要在中西部铁路、重大水利项目、棚改和危房改造、医疗、养老等重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为民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资金下拨以后,要允许‘整体使用’,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李克强说,“对于过去许多不合理的审批项目,要抓紧清理,尽快盘活趴在地方和部门账上的存量资金。”

对于盘活存量资金,李克强表示,我们的相关政策要更积极灵活一些,更加有力助推中国经济爬坡过坎。

“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一旦出现惯性下滑,想拉回来是很难的。所以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抓紧把项目推下去、干起来,国务院会严格督查!”他说,“项目批准了、钱拨下去了,却因为‘不作为’导致项目没按时完成,那就要立即收回资金和土地,该问责的就要问责!”

李克强最后说,经济工作不能靠喊口号,一定要深入细致抓实抓好。要确保明年兑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承诺,向全国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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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时事热点关注:房贷新政传递出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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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个贷首付比例由原先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40%;公积金贷款购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个人转卖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调整为2年。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房贷新政传递出哪些信号?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几何?

随着收入增长、人口增加以及人口流动的频繁,居民不仅有购房需求,同时也存在着将住房卖旧买新、卖小换大的改善性需求。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看来,房贷新政是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让消费潜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稳定住房消费”等精神的具体落实,目的就是通过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来提升居民消费。而在这个过程中,必将释放出极大的消费潜力。

经过近几年的综合调控,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许多积极变化,绝大多数的城市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需求逐渐退出市场,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逐渐回归到平稳发展的状态。专家普遍认为,房贷新政是对过去超常规楼市调控政策的常态化回归。

“当前房地产市场与过去房地产市场相比出现了很多变化,主要反映在供求关系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分析,过去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总体偏紧,部分地区过紧,导致房价总体上涨,投资和投机性需求较多。因此政府出台了严格的房地产政策,特别是对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在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上实行从严管理。

她认为,当前全国房地产供求关系进入到总体偏松、部分地区过松的格局,过去的二套房从严政策已经意义不大,相当一部分购买二套房的消费者是为了满足改善性购房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将个人购房的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回归到常态化管理,有利于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现,特别是在当前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情况下,此政策对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必要性。”秦虹指出。

房地产业结构转型新变化

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变化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的研究中得到印证。他给记者列出一组数据:“2013年,我国城镇户均住房为1.0套,这意味着总体上城镇家庭平均每户拥有一套住房;住房自有率超过80%;35岁以上的购房者占到总数的2/3。”邓郁松认为,数据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我国住房总量不足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潜在购房需求中有2/3是二次购房的改善性需求。

“新政的出台就是要适应楼市供需的新变化,让消费者在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方面有更多的选择权,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政策环境,更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邓郁松指出。

此次政策出台要求各地坚持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有效防范风险。邓郁松认为,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了过去供大于求,房价快速上涨的阶段,目前正处在供求总体平衡,局部过剩的新阶段。“这意味着相关政策规划也要适应这一新常态,一方面,在住房需求平稳时,各地的房地产供应也要保持平稳,不宜动用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认清当前市场形势,将房地产建设从提高数量转到提升品质上来,积极适应房地产业结构转型的新变化。”他强调,在金融手段上保持政策的平稳性,例如房贷利率的优惠幅度不宜过大,要积极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房价走势有赖供求关系

市场更多关注新政出台后房价的变化以及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向。

任兴洲认为,房价依然会在不同城市呈现差异化表现,“大多数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甚至供大于求的城市不会出现房价明显过快上涨,但在部分一线城市和二线核心城市,预计交易活跃度会明显提升,楼市溢价空间缩小,不排除房价在某些地段也会适度回升。”

对于政策放宽可能会使得投资性需求回归市场带来房价暴涨的担心,秦虹认为,目前全国的房价涨跌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这个基本点。“目前的供求关系处于总体偏松的格局,房价暴涨的可能性不大。对于购房需求旺盛的一线城市目前都在实施限购,即使有投资性需求想回归市场,限购也对多次买房起到了抑制作用。而对中小城市来说,投资性需求和新增需求较少,因此,我们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信心。”秦虹表示。

“新政策不太可能带来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目前房地产的库存量还很大,还处于一个去库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会出现价格的激增。”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所研究员刘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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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时事评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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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是展示社会气象的橱窗,也往往成为不文明行为的集中爆发期。不仅是攀比酒量,出国旅游中的不文明如厕、疯抢商品,庙会上踩踏文物、乱扔垃圾,祭祀场所烟气熏天、乱投钱币,高速公路上抢占应急车道、随意丢弃杂物,一些地方聚众赌博、彻夜喧哗……春节期间的这些不和谐音符,给欢乐祥和的过年氛围添了“堵”。

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风气整体是在提升,尤其是正风反腐吹散了迎来送往的污浊之气,八项规定送来了节俭清新的节日新风,政风转变也涤清着社会风气。国家旅游局报告显示,今年春节长假,旅游投诉量、不文明事例报道量“双降”,老百姓也有着文明新风劲吹、不文明劣习受到遏制的共同感受。公众文明素质呈现向好态势,这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社会文明的提升不会一蹴而就,不文明行为即便是少数存在,也会如白袍着墨般大煞风景。

哲人有言,好习惯是一个人在社交场中所能穿着的最佳服饰。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珍惜爱护,过年的特殊氛围更让许多人忘记了它的存在。节俭了一年,过年总该铺张一下吧;忙碌了一年,过年总该奢侈一下吧;拘束了一年,过年总该放纵一下吧……正是在这些“过年要特殊一点”的心理暗示下,聚会休闲变成了聚众赌博,祈福祝愿变成了抢头香、烧高香、扔硬币。如果过年成了忽视公序良俗的借口,不仅年俗只会剩下“俗”,社会风气也会因为我们对讲文明的习惯性忽视转瞬反转。

当我们“吐槽”春节越过越乏味,当守住年味成为国民心声,是不是也该认真思考一下,到底怎样的庆祝和休闲才有助于年味回归?人人都盼望“欢度春节”,但自己的欢度,能否也让环卫工人、列车乘务员和交警省一省心?人人都希冀“万事如意”,如果贪图个人小便宜而不顾公共大格局,岂不会让社会文明耻感承受莫大负担?人人都祈盼“万象更新”,除了洒扫庭院、新桃换旧符,是不是也该给生活风俗来一番大扫除?新年新气象,关键就看能不能在同陋习陈规、一己私利的较量中占得上风。

求取年味并不等于因循陋习,在弘扬传统文化正能量的同时,必须坚决对落后民俗说“不”、对不文明说“不”。好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春节期间,不管是邻里纠纷还是街上车辆摩擦,一句“大过年的”,足以平息争议双方心头戾火。这其实正是“年文化”的映照。过年的本来含义,在于幸福团圆、和合包容;过节的本来目的,在于催人奋进、引人向善。从这个意义上看,讲文明、重德行,才是对节日的最好回馈。

每逢佳节假期都要来一次“审丑会”,这谁也不愿看到。文明不是一天养成的,提升社会文明的水位,不能只靠文明过节的“碎碎念”,它离不开每个人的自尊自律,也需要培护群己权界的现代公民意识。别再把自己当做社会文明的旁观者,也别再把节日当做不文明的垃圾桶,从心动走向行动,我们一定能一起翻开文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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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5月27日国内外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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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热点新闻

日前,中共中央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规定。

京、津、冀、晋、鲁、蒙六省区市2015年大气治理重点工作已经制定完成。到今年底,京、津、冀、鲁四省市将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六省区市制定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六省区市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等六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

2015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暨全球大数据时代贵阳峰会26日在贵阳市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马凯指出,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一样都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标志,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是新时代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带来了巨大的商业机会和创业空间。中国政府将更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平台服务,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推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共享、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链条的整体强度取决于它最薄弱的环节。”土耳其前外长亚科什在亚信非政府论坛首次年会上发言时建议,“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切实加强协调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让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强韧起来。在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亚信非政府论坛首次年会上,多位中外与会代表在发言中积极评价中国的“一带一路” 倡议,并表示沿线国家应利用好这一平台,加强经贸合作,增进互信,促进共同发展。

二、国外热点新闻

日本一项最新民调显示,37%的日本人认为,安倍在战后70周年谈话中应该使用“反省”或“道歉”等词,38%的人表示反对,两种意见人群“势均力敌”。该民调由《日本经济新闻》和东京电视台在本月22日至24日联合组织,以随机拨打电话方式进行,1033户有选民的家庭参与调查。调查发现,在60岁 -69岁年龄层,表示安倍应该“反省”的受访者占48%,反对者为41%。而在20岁-39岁年龄层,赞成“反省”的仅为30%,反对者占51%。

英国将于2017年前就是否脱离欧盟举行公投,首相卡梅伦28日起会出访法国和德国等多个国家,讲解公投及英国留在欧盟的条件,包括重新协商《里斯本条约》让伦敦收回部分权力,为他在下月欧盟峰会上“摊牌”铺路。但在他出访前夕,法国传媒报道,该国总统奥朗德及德国总理默克尔达成协议,在无需修改欧盟条约的情况下,推动欧元区进一步整合,明显与卡梅伦打对台,有英国传媒更形容协议“羞辱了”卡梅伦。

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当地时间26日做出裁定,拒绝解除下级法院关于暂停实施总统奥巴马移民改革行政命令的裁决。这意味着奥巴马将无法实施惠及近500万非法移民的新政,移民改革再次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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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时事热点关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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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习近平

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

——李克强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要全部淘汰。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

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全国虽然加大了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力度,但还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大面积雾霾天气,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天蓝、水清、土净,这些广大百姓对生活环境的朴素愿望,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获得回应。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

从去年的“出重拳”到今年的“铁腕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措辞严厉依旧:一方面彰显中国政府在治理环境问题上“动真碰硬”、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显现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以迅猛态势席卷全国的雾霾让广大民众“谈霾色变”。“消除雾霾,重塑蓝天”已成为民生改善的当务之急。强力治霾,减煤、脱硝、除尘、控车成为关键词。我国加大了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相关大气治理政策频出,但整体来看,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

除了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也是人们关心的重点。当前,我国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巨大。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排放总量大、地下水污染未能有效控制、河流等生活用水污染严重仍是当前水污染事件高发的主因。

相比较空气和水,土壤污染更为隐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般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目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已经编制完成,与“大气十条”“水十条”一起成为环境保护的“三大战役”。全国“土十条”出台后,加之更多地方政府的重视与努力,我国土壤污染严重的局面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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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时事热点谁会残忍的把76岁村支书双腿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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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深度即时记者从西安市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宣传部和当地警方获悉,辖区高桥街办曹家庄村老支书刘凤旗,今年76岁,已经有41年党龄。老人的女儿刘女士告诉记者,10日下午老人和另一名村民被叫到街道办商谈征地补偿相关事宜。谈完之后,老人骑车走出街道办约两公里,在半道上被一辆白色汽车上下来的两男子推翻在地,之后遭到两人疯狂殴打。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显示,刘凤旗在殴打过程中致双腿骨折。(法制晚报3月13日)

显而易见这又是一起与拆迁征地补偿相关的恶劣暴力事件,这么些年来,类似暴力案件层出不穷,几乎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出现被打死人的严重后果,都很难被媒体新闻关注。而西安这起暴力事件中,被打断双腿的竟然是76岁的老人,为什么有人要打断一位仅仅是村民与政府之间传递征地补贴信息的老人双腿?老村支书到底碍了谁的大事、挡了谁的利益?这恐怕是一个既简单但又令公众愤怒而无奈的现实。

76岁的老村支书在这起围绕征地补贴与政府的谈判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呢?我们不妨来看看谈判的另一方怎么说:事发后,街道办事处通过民政部门先行垫付了3万元治疗费,“当天街道办将老支书和另一个村民请到街道办,向对方讲解征地补偿政策,没想到老人在回家路上被打。老人是村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他了解清楚之后,向村民解释更令人信服。”

“老人是村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他了解清楚之后,向村民解释更令人信服”,也就是说老人只不过是在政府与村民之间了解和传递有关征地补贴的信息。不过既然如此,老人身为村支书,到底在征收土地的补贴谈判中有没有决策的权力与作用,这似乎才更重要,与此同时,还要看老支书在征地补贴谈判中,主要是倾向于哪一方的利益;从过去屡屡发生的农村征地补偿暴力案件中不能看出,村干部在其中直到的作用,要么是站在村民利益一边成为开发商以及背后政府纵容下暴力的对象与牺牲品,要么是站在政府与开发商一边,为个人谋取最大利益。这样的情况就不难分析谁才会是痛恨村支书甚至恨到要打断其双腿。

问题是此新闻中恰恰忽略了征地双方在事件上给76岁老村起的作用详细定位,只是街道办一方强调说“老人是村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他了解清楚之后,向村民解释更令人信服”,如果仅仅只是一个政府与村民之间传递信息的信使式人物,谁又会愚蠢到要把暴力施加到这样一个并没有实质作用的老人身上呢?显然这起暴力案件从现有新闻报导的内容中,看不出真正的内幕,记者和当地街道办似乎在故意隐藏或忽略什么。

目前当地警方是通过官微公开悬赏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很多网友们却认为这个案件并不复杂,看看谁是获利最大者,谁就一定是幕后黑手,这似乎是多年来从各种拆迁征地暴力事件中得出的经验判断,大多数情况下,无非是由开发商在地方政府纵容下,组织黑社会袭击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征地对象,然后再装模作样的进行破案,最终几乎永远是开发商与政府获得他们想要的最大利益。所以只要搞清楚了村支书得罪的是哪方利益,嫌疑对象或背后的黑手就可以方向性锁定;而就象网友们普遍猜测的、更大的可能直接行使暴力的就是一向无恶不作的开发商,他们既代表了自己的利益,也代表了地方政府的利益,所以才在几乎所有的拆迁征地中处于强势地位,这恰恰也是暴力拆迁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道理很简单,村民没有必要将一个76岁老村支局双腿打断,他们只需要更换一个谈判代表就能解决问题。

所以到底是谁在路上打断了76岁老村支书的双腿,警方或许心知肚明,大家都在装糊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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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热点时事论据素材:铭记抗战精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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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2日,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1945年9月3日,中国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放假1天,悬旗3天。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一天,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一般人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但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中国在这一天,曾举办过多次大型庆祝活动。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就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而命名的。

2015年9月3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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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作文时事素材最新新闻:游客坐红军雕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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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吴起县胜利山景区红军纪念园内,男游客李某爬上女红军雕像并坐在其头上“留影”事件,引发多方关注。李某被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单,该不良记录保留期限为10年。

5月7日下午,有网友称,在延安市区的延河广场上,市民自发组织扭秧歌。有位女子为了记录闹秧歌的场景,竟一脚踩在小孩雕像的肩上,一脚踩在女红军雕像的肩上,坐在红军雕像的头上拍起了照片。“这样的姿势很帅气吗?只能显得素质低下。”据观察,当时该女子穿着户外衣服,看不出来是市民还是游客。网友认为,不管事件发生在何时,目击市民都应该第一时间劝阻该女子。

对此,延安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第一次听说广场上发生这样的事情。

男子坐女红军雕像头顶上拍照

网友爆料在位于吴起县胜利山的中央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里,有人坐在纪念园的女红军雕像上拍照。从网友提供的图片看,是一名年轻男子,面带微笑坐在雕像上,并摆出拍照的姿势。很多人看到此情景后都十分气愤,纷纷谴责该男子“行为不雅“、”简直没教养”。

游客爬红军雕像进黑名单10年

5月4日,国家旅游局通报近期旅游不良事件, 延安吴起县青年李某因在旅游过程中攀爬红军雕像,被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单。该不良记录保留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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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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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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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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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中考“时事评论”类作文导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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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属于议论文,所以议论文写作的常规方法仍适用。比如,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正反对比,比喻说理,辩证论理等论证方法都可以灵活运用。

这则材料我们可以概括为:小女孩替母亲扫大街被誉为“最美的环卫工人”。据此可以谈对待“苦难与不幸”的内容。可以谈教育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谈论道德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对小女孩“孝”“有责任感”的赞扬,另一方面可以是对社会“缺乏责任与爱心“的批判。

【最新素材】

①一个乡村女教师三十年如如一日,省吃俭用,自费买砖,手提肩背,将一座学校背上了山。结果背媒体高度赞扬,却丝毫没有提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责任;感动中国的苗家赤脚医生李春燕为方圆百里的乡亲看病,被高度赞扬,却丁点不提乡村医疗问题。我认为这种对待苦难的观点是一种畸形文化的滋生,是逃避现实的一种美化手段,是对苦难的一种扭曲的理解。

②更有甚者,对贫穷大学生捐了几个钱,就要被人在电视机上痛哭流涕感恩戴德,来扬名自己。这种对待苦难的行为是应该被唾弃的。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对待受苦人的人格的蹂躏与糟蹋。

③如今的一些孩子,别说让他们帮父母去扫大街,恐怕在家中帮爸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活都会满腹牢骚吧!孩子们经常会想着某天自己的生日时,猛玩一阵,开个大大地生日派对。可谁又想过父母的生日呢?谁又想过为父母的生日好好地祝贺一番呢?不至一次地看到报纸报道孩子不堪父母没有能耐,赌气离家出走……

④如今的大人们,看待自己的孩子可谓“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怕打了”。没有如此的“溺爱”,会有今天孩子“软、硬、差”的体质吗?没有如此的“溺爱”,会有今天孩子攀比吃穿的行为吗?

⑤ “如果我们没有把事情做好,会让很多新加坡人遭殃。”40岁的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部长林勋强说。就如同其他新加坡政治家及高级文官一样,林勋强出身清寒,极珍惜新加坡今天的成就,也对新加坡有着极高的休戚与共感。整个新加坡政府有6万多名文官,主要分成4个等级,其中有200多个管理职文官属第一等级,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对于新加坡的未来,他们负有最高的责任。新加坡财政部公共服务署副秘书长陈文发相信,新加坡政府是全世界最诚实的政府。新加坡人民也相信,他们有一个最干净的政府,绝对没有桌下交易。

【名人言论】

①没有谁比从未遇到过不幸的人更加不幸,因为他从未有机会检验自己的能力。 --------塞涅卡

②极度的痛苦才是精神的最后解放者,惟有此种痛苦,才强迫我们大彻大悟。 --------尼采

③薄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犹茂。 -------顾贞观

④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不顺心的时候暂且容忍: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 --------俄·普希金

⑤让珊瑚远离惊涛骇浪的侵蚀吗?那无疑是将它们的美丽葬送。一张小红脸体味辛苦所留下来的东西!苦难地过去就是甘美的到来。 --------歌德

⑥不幸,是一所最好的大学。 ----------别林斯基

⑦痛苦能够毁灭人,受苦的人也能把痛苦毁灭。创造就需苦难,苦难是上帝的礼物。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⑧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 ——毛姆

⑨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必须做,但你不一定喜欢做,这就是责任的涵义。——马克思

⑩救救孩子——鲁迅

【作文】

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

中国人喜欢赞美苦难,美化苦难,这种观点把一切需要解决和改良的问题都转化为一个无私奉献的道德自律问题,这是一种毫无血性的评论。它把一个人无法选择的行为,把别人的痛苦变成饭后谈论的资本。鲁迅先生曾称这种文化培养出的道德为“瞒和骗”。所以,我们认为这种“苦难美学”不值得追捧。

然而当今社会的许多现象令我们不理解。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因当环卫工人的妈妈生病,只能替母亲清扫大街,结果却被评为“最美的环卫工人”,丝毫没有联系到社会和环保部门的责任;一个乡村女教师三十年如如一日,省吃俭用,自费买砖,手提肩背,将一座学校背上了山。结果背媒体高度赞扬,却丝毫没有提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责任;感动中国的苗家赤脚医生李春燕为方圆百里的乡亲看病,被高度赞扬,却丁点不提乡村医疗问题。我认为这种对待苦难的观点是一种畸形文化的滋生,是逃避现实的一种美化手段,是对苦难的一种扭曲的理解。千年古训已被当今社会浪潮冲刷得变了形状,退了颜色。而滴在我们身上的血和泪却成了我们美好苦难的牺牲品。我们需要正确的理解苦难,对待苦难。

那么,怎样正确对待苦难呢?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就像那句话说得那样: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那么观看受苦的人也没有评论的权利。一个人只有真正领略平常苦难的绝望,他才会明白,一切美化苦难的言辞是多么虚伪,一切炫耀苦难的姿态是多么做作。更有甚者,对贫穷大学生捐了几个钱,就要被人在电视机上痛哭流涕感恩戴德,来扬名自己。这种对待苦难的行为是应该被唾弃的。毫不客气地说这是一种对待受苦人的人格的蹂躏与糟蹋。正是这种对待苦难的行为造成了更多的苦难。所以说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种最本质的要求。

正像罗曼·罗兰说的:“只要有一双诚实的眼睛一同为我哭泣,就值得我为生命而受苦。”对待苦难,我们只需要一双诚实的眼睛,一种最基本的美德。然而,为什么这种美德已慢慢地在人群中消隐?

【简评】

本文观点鲜明,作者画龙点睛,题目就是文章的观点。针对材料所给的材料,猛烈的抨击了社会上存在的这种“美化苦难”的现象。在论证过程中,巧妙地运用了例证、对比论证、引证等论证方法,从提出问题到分析问题再到解决问题,作者行如流水,水到渠成。

谁病了?

因为身为环卫工人的母亲生病,十二岁的女儿只好替母亲去扫大街,这本没有什么。但是随后呢,铺天盖地舆论网评蜂蛹而至,并且称小女孩为“成都最美的环卫工人”。我不禁有些惊诧了,问:这个世界谁病了?

孩子病了。

看着身为环卫工人的母亲为着全家的生计奔波、劳累,结果生病了。每一个有良知的孩子都会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母亲承担一分责任,为家庭分担一丝忧愁。我想每一个有良知的孩子也都会这样做的。结果这样一件连小女孩也未经过思考的事,被大人们搞得纷纷扬扬。还被评为什么“最美的环卫工人”。小女孩的一丝孝心引起如此大风大浪,那么对于其他的孩子定然会有许多不会这样做的。如此一个“最美”,道出了社会上一种“孝心”的缺失。如今的一些孩子,别说让他们帮父母去扫大街,恐怕在家中帮爸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活都会满腹牢骚吧!孩子们经常会想着某天自己的生日时,猛玩一阵,开个大大地生日派对。可谁又想过父母的生日呢?谁又想过为父母的生日好好地祝贺一番呢?不至一次地看到报纸报道孩子不堪父母没有能耐,赌气离家出走……很多孩子认为自己没有别的伙伴幸福,他们有好吃的、好玩的,有漂亮的衣服穿,又有豪华的房子住,于是他们便埋怨自己的父母了。哪里还想道为父母分忧呢?事情虽小,但这些小事却让我认识道孩子病了!

孩子病了,大人也病了。

为什么孩子会生病,这个问题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答出来的。但是我认为,大人病了,之后孩子才会生病。想想吧,如果成都小女孩的母亲不把病情告诉自己的孩子,甚至不顾自己的死活而给自己的孩子营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这位小女孩一出生就处在家人“溺爱”的包围之中。小女孩能做出为母亲扫大街的举动吗?如今的大人们,看待自己的孩子可谓“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心怕打了”。没有如此的“溺爱”,会有今天孩子“软、硬、差”的体质吗?没有如此的“溺爱”,会有今天孩子攀比吃穿的行为吗?当然,这样的说法显得有点绝对,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如今大人们病了。

鲁迅先生曾说:“救救孩子们吧!”是啊,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尽力改变这病态的习惯,救救生病的人们呢?

【简评】

本文语言幽默风趣,一句“谁病了?”引起读者的兴趣,也引发了人们的思考。结合材料内容,作者揭示了社会上的一种“溺爱”的病态现象。“孩子病了”“孩子病了,大人也病了”两段平行的结构构筑了文章的主体,观点鲜明。结尾更是巧妙,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引起人们疗救的注意,呼吁解决这种病态的问题。

苦难背后的残酷

成都一个小姑娘才十二岁,为了帮助自己的母亲,主动替母亲承担了本来是她的那份环卫的工作,结果被誉为“成都最美的环卫工人”。

看到这个消息以后,我就知道又是一次把人往架子上抬的活动开始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这里还是有《劳动法》的,这个应该直接称为使用童工了吧?孩子有这种行为固然应该表扬,但如果当地的环卫部门不出来解释一下自己怎么能让一个孩子承担这份工作,《劳动法》上所有的条文就全是废话了。

几乎所有的美丽后面都有一种痛苦,有些是自找、有些是社会强加。自找就不说了,社会强加的东西值得念叨一下。远的来说,小脚这种东西就是强加的,结果被接受成那个时代的美的标准;近代不用说,一定就是高跟鞋了,这种所谓的美丽都是社会强力阶层按照自己的审美口味强加于人的。12岁的小姑娘成为一个城市最美丽的清洁工,应该是哪一种强加于人的标准呢?

从新闻中还能得知的是,这家人是外来的环卫工人。那么,什么情况下一个母亲能够同意或者默认自己才十二岁的孩子去帮自己承担那份工作?我看只有一个原因:如果没人去扫那片大街,这个母亲就会失去这份工作。社会保障这时候去了那里?当一个母亲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就没人想到过,为什么社会保障就不能泽及这样的母女?

好了,一个孩子承担了成年人的工作,而原因是这个本来有着正当工作的人,在她生病的时候没有办法得到合理的社会保障,而只能用这么一种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工作。所有这些打造成了这个“成都最美的环卫工人”。呸,谁有权力把一个根本还不到工作年龄的孩子当作工人呢?

更可怕的是,这个所谓的“最美”后面遮蔽着一个现实:就是我们这里经常用道德杀人。比如说说出“最美”这个词的人,其实是用一种孝道的道德高度,消解了本来应该由社会或者有关部门承担的责任。这算是乾坤大挪移的一种另类形式,把事情的正面意义提炼出来,用来转移问题的视角,从而达到以表彰代替责任的目的。

而这种情况只能让我们这里产生那种缠小脚一样的病态审美能力,但就是产生不了一个完整的保障与救济制度。因为所有的苦难都被从道德上美化了,让人忽略了痛苦与这些美丽背后的残酷社会现实。让人没想到的是,居然在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身上我又看见了这么一次表演。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这个小姑娘确实是最美的,但这种在苦难头上加上光环的做法,却只能说是毫无心肝。

“最美环卫工人”背后荒谬的苦难哲学和道德“杀手”

之前,网上的各大网站论坛就曾一度叫嚣“成都最美环卫工人”,并且引起了轩然大波,两“派“之争,一直未曾间断。一面是感动于“小女孩不畏冬天雪花纷飞,夏天烈日当空,帮妈妈打扫卫生”,称其为“最美”自然是水到渠成。而另一边这个称号看作是继“最美女教师”、“最美女记者”之后又一个“为了便于传播,借词造势”的“艳俗”符号。

口诛笔伐,一顿混战之后,似乎很难找到定论。

但是人们大都表达着这样一种愤慨:成都一个小姑娘才十二岁,因为身为环卫工人的母亲(姨妈)生病,只能替母亲去扫大街,这怎么看也应该是个底层百姓的不幸故事,结果小女孩却被誉为“成都最美环卫工人”!你看看,这一下子现实苦难就变成了浪漫抒情……

因为,若是从几个角度对事情的前前后后进行理性分析的话,都不难发现,女孩的光环背后确实存在着不那么令人信服的东西。而网上反响比较强烈的一种意见则是,让一个未成年女孩扫大街,先要问问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这是不是可以被看作是为“童工”,假如说拿新颁布的《劳动法》都不足以说服习惯“扣光环”的人,那么只能说明一点,劳动法的执行力是存在纰漏之处的。所以当我们去看到12岁女孩拖着长长扫把替母扫街的照片时,或许想到更多的是寒酸,至于能不能被扣上“最美丽”都不重要了,甚至显得苍白。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是有人热衷于用“最美的环卫工人”对小女孩做全部的诠释呢?原因大概有二:

其一,中国人一向有一个习惯:喜欢赞美苦难,认为苦难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从而使一个人变得坚强和伟大。以前就总能听到很多人用习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聊以自慰,所以就到现在的“成功人士”都喜欢把自己的过去说得一无所有,若有心思的人几乎都不难发现每一个企业家都是白手起家,告贷无门,最后忍辱负重,不惜腆颜事敌,终获成功。只要能略有点文化底蕴的人大概都会记得亚圣语录中:“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句,它被称作是一个人逆流而上,获得成功的起点。

而那绝不单单是文人诗性之后的感慨,而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清洁工来说,这种荒谬的哲学都能行的通。一则报道里就曾这样报道:冬天雪花纷飞,夏天烈日当空。可是无论寒冬酷暑,在大连打工的环卫工人房华,总会带着女儿一起去扫街。房华说:“每当寒暑假我都会带着女儿一起出来扫街,从她5岁开始,现在已经整整5年了。我没有什么文化,但我深知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让孩子吃点儿苦没什么不好的

其二,就是“最美”后面遮蔽着一个现实,这个事实可是是很多人容易忽略掉的,有评论就一针见血的指出:就是我们这里经常用道德杀人。比如说说出“最美”这个词的人,其实是用一种孝道的道德高度,消解了本来应该由社会或者有关部门承担的责任。这算是乾坤大挪移的一种另类形式,把事情的正面意义提炼出来,用来转移问题的视角,从而达到以表彰代替责任的目的。

这种“乾坤大转移”的法术自古有之,“亡国一次,即添加几个殉难的忠臣,后来每不想光复旧物,而只去赞美那几个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过之后,也每每不思惩凶,自卫,却只顾歌咏那一群烈女。”(鲁迅《论睁了眼看》)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享受苦难真的这么有效吗?“乾坤大转移”的手法是不是真的就给接受光环的人带去了方便和实惠呢?

狄马其实回答的很好:“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相反,在很多情况下,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中国人在讲到苦难时,喜欢引用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话:“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但几乎所有的引用者都忽略了前面的几句话:“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谁也不能说,文王不拘就演不出《周易》;仲尼不厄就写不出《春秋》;屈原留在宫中,就不赋《离骚》;左丘眼明,就不会写《国语》;孙子脚好,就不修兵法;不韦仍然是宰相,就不编《吕览》;韩非不囚,就没有《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圣贤高兴的时候就一定写不成?因而,这是把特殊的历史情境当成了普遍的创造规律。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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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时事热点教授开卤菜店就意味着卤菜比知识值钱?

全文共 2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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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农业大学旁冒出了一家卤菜店。明黄色的门头、戴着眼镜书生模样的卡通代言人,店名叫“南农大黄教授”。记者了解到,卤菜店的“老板”真是南农大食品科技学院的教授黄明。“黄教授”招牌一亮相就火了,不少街坊邻里都到学校打听,“谁是黄教授?”。据介绍说,不到1个月的时间,卤菜店的营业额就已经超过20万,“超出我的预期了,一家普通卤菜店一个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

目前,黄明和他的团队正在寻找分店的店址,让品牌走出南农大,“初步考虑采用直营和加盟结合的模式,未来也会开网店。”(扬子晚报9月16日)

我不清楚这则新闻是不是教授花钱请报社为他开的卤菜店做软文广告,就算是,也看得出这农大教授挺精明的,很有商业头脑,不是想象中书呆子型木纳学究。这是个商业化社会,能赚钱,仿佛已经成了成功者的形象,教授当然也不甘人后;房价那么高、教授的身份也得有房有车,还有日益高涨的生活成本,教授也得食人间烟火。

问题是很多人一看到教授开卤菜店,就先入为主的将想象中教授高贵的身份与卤菜店卑微的摊贩形象进行比对,好象教授此时此刻已经掉价,甚至得出“卤菜比知识值钱”的结论。

卤菜是否比知识值钱,这本身就是个没有可比性的话题,或者说是个伪问题。过去同样有很多媒体热衷于追踪报导所谓“北大高材生毕业卖猪肉”、“清华毕业生养猪”以及更多吸引公众眼球的名牌大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链的工作等新闻,言下之意无非知识掉价,或浪费教育资源,亦或不符合目前教育产业化后投入产出的成本效益;这当然有一定道理,首先不论如何花费巨资学知识却不能用在为社会对应的专业上,似乎有浪费的嫌疑;其次从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中国社会传统观念看,知识分子从事传统观念中的社会低端职业,不但存在与弱势群体抢工作机会的事实,也会让家人很没有面子。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似乎从错愕到理解,以至于越来越包容,套用网络术语,一切都是浮云,一个正常的社会,存在都是合理的,没有什么特定的框框来约束人们对自己生存方式的选择。

在欣赏南农大教授开卤菜店的同时,不由得让人想起上世纪80年代时知识分子哭穷而编造出的一句著名的论断——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好象那些街头大声吆喝着卖茶叶蛋的小商小贩真的过得比专家教授们体面似的,其实那只是知识分子试图以这种自嘲的方式来试图影响上面政策更多的倾向于知识分子并提升实际利益;换句话说,就是那个时代的专家教授们,更习惯于期待国家政策来提升待遇,而不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改变命运。

恰恰相反,一些相对更务实的专家教授们早就走入商海,有的成为了今天各行各业的产业精英或富商大佬。

当然包括尝试经商在内各种不同的生存方式选择,也并不排斥更多选择在教育或学术上执着敬业的那些人,只是说象“南农大黄教授”者,所谓教授开卤菜店,与网民们感叹的“卤菜比知识值钱”风马牛不相及,某些网民的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身份认同,自作多情的“同情”教授的处境,好象教授沦落到弱势群体的境地一样,其实真心扯蛋。

事实上“南农大黄教授”开卤菜店,恰恰说明了知识远比卤菜值钱,为什么这样说?其一,身为知识分子的黄教授,深谙经商之道,以挂“教授”头衔开卤菜店,一方面给吃货们带来视觉冲击,另一方面达到了独特的商业广告推广效果,从实际的效果看,教授的身份果然为其生意兴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二,教授不但开店卖卤菜,其实看似司空见惯的卤菜,能够在满大街的卤菜竞争中脱颖而出,恰恰是其背后“专业知识”价值的变现,比如利用农业大学的专业知识研发更安全的食品并投放市场,向市民推广安全且不含化学防腐剂的卤菜,也是黄教授的创业初衷;

“南京人喜欢吃鸡鸭等卤菜,可是目前市面上的卤菜生产多以手工小作坊为主,没有生产标准,添加物也不明。”黄教授表示,他们团队研发的卤菜,弃用了化学防腐剂,改用天然香精料调味------;这些或许算商业噱头,但谁又能说这不是知识的价值体现呢?

相比那些想方设法用各种化学添加剂制作卤菜的商贩,教授的卤菜或许更值得吃货们期待。其三,当了“老板”的黄教授并未放弃教学工作,每周他为本科生上一次课。有17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他的团队中工作,边实践边研究,“大部分人在研发团队,有几个在门店社会实践。学生们在整个过程中对市场有调研,对产品可以进行加工改进,比坐在家里写论文要踏实。”

当然这也并非意味着不论什么专业的教授都可以为了赚钱而荒废专业去从事旁门左道式的职业,比如造导弹的教授真的去卖茶叶蛋,那除了能体会社会底层的辛苦之外,恐怕再也不会感叹导弹不如茶叶蛋了。关键是象牙塔里的教授们如何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合理的将学术成果转化为商业机会,用创造社会财富来彰显知识的价值,而不是整天坐在办公室里思考着剽窃论文、学术造假来追逐利益。

一切看来都是那么的自然,并非一些人刻意批判的什么教授做生意赚钱是不务正业,亦或什么知识贬值、卤菜比知识值钱之类陈词滥调;相反,教授将专业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把知识转化为有效的品牌输出,不但创造了价值并提升了自己的收入,这种方式对社会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贡献,也拉近了社会不同职业之间的传统差距观念;教授卖卤菜,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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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热点时事素材:盘点2024年11月人身安全事件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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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人身安全事件盘点中,儿童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依然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与上月比较是居高不下,学生校园安全意外事故呈上升趋势,希望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其中学生安全事件中,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通过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政府应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校园贷。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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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2月中考时事政治国际部分

全文共 3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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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届慕尼黑安全会议1月31日至2月2日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约20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超过50名外交或国防部长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安全问题专家参加。与会代表就全球和地区热点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并在会议期间进行了外交防务磋商。

微软董事会2月4日宣布,任命企业和云服务主管萨蒂亚?纳德拉(Satya Nadell)为新任CEO,立即生效。比尔?盖茨(Bill Gates)将卸任董事长一职,出任技术顾问。

2月5日电,陷入亏损泥潭的日本娱乐和电子巨头索尼公司近日宣布,将出售旗下的笔记本电脑业务,并把常年亏损的电视机业务拆分为独立子公司。索尼宣布,将把笔记本电脑业务连同“VAIO”品牌全盘转让给产业投资基金“日本产业合作伙伴”(JIP)。

黑海之滨,棕榈树下,激情和冰雪同在,竞技和友谊共歌。当地时间2月7日晚8时14分,北京时间8日零时14分,第二十二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俄罗斯索契隆重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应俄罗斯总统普京邀请出席开幕式。整个开幕式历时近3个小时,于北京时间8日凌晨3时结束。

美国国会参议院2月6日以96票赞成、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马克斯?鲍卡斯出任美国驻华大使的提名,自此鲍卡斯完成全部官方程序,正式成为美国第11任驻华大使。

美国劳工部2月7日公布的就业数据显示,1月份美国部门失业率降至6.6%,触及5年多来新低,但当月非农就业人数仅增长11.3万,远低于经济学家普遍预期的18万。令人失望的就业数据再度引发人们对美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颠簸期的担忧。

2月7日电,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通信、生物电子、纳米等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迅速发展和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制造、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现代制造技术不断突破,市场逐步成熟,加之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主要工业化国家推出一系列旨在振兴制造业的战略举措,使全球工业发展模式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世界正处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导入期。

以“通过科技创新领域的战略伙伴关系推动公平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首届金砖国家科技创新部长级会议2月10日在南非开普敦举行,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率团出席。

2月9日,瑞士举行全民公投以决定是否在未来限制境内欧盟移民数量。公投最终以50.3%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反对接纳大规模移民的提案。根据公投结果,瑞士联邦政府必须在3年内制定相应法律,并重新与欧盟协商修改1999年签订的人员自由流动协议。

应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邀请,法国总统奥朗德于当地时间2月10日至12日对美国进行为期3天的国事访问,这是1996年以来法国总统对美国进行的首次国事访问。

美国国会众议院2月11日投票通过了无条件延长政府举债授权的议案,暂停执行联邦政府法定债务上限约束,直至2015年3月。该案预计本周内将获得参议院通过。这将使美国财政部预计在本月底触及债务上限后能够继续举债,从而避免债务违约。

纽约大学斯格伯艺术中心将于今年2月20日至5月12日举办“视觉和听觉:中国系列”艺术活动,庆祝中美建交35周年。

2月18日,中国银行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在悉尼签署了人民币清算协议。根据该协议,澳交所将提供人民币直接贸易结算服务,与过去需要通过美元进行间接贸易结算相比,这项服务将简化贸易流程,降低中国和澳大利亚相关企业的业务成本,并有助于降低汇率风险。

乌克兰首都基辅市中心2月18日爆发大规模骚乱,反对派在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要求恢复2004年宪法,改国家政体为议会总统制。当日晚间开始,情绪激动的示威人群试图靠近乌克兰议会大楼,他们点燃轮胎,并向警方投掷石块,另一群人则冲击了警察局和部分外国驻乌使馆。

据美联社2月18日报道,美国海军计划今年夏天在一艘现役军舰上部署并测试首个固态激光武器系统,并将于两年内测试一种舰载电磁轨道炮。舆论认为,这将从根本上改变美国海军的作战方式。

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20周年之际,第七届“北美安全与繁荣联盟”首脑会议即北美峰会2月19日在墨西哥托卢卡市举行。加拿大、美国和墨西哥三国首脑借此年度会议讨论进一步增强北美经济整体竞争力、通关与贸易便利化、能源与环境合作,以及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等议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月19日在一份经济监测报告中对新兴经济体的脆弱性发出警告。报告称,全球经济活动正在增强,但复苏依然疲软,重大下行风险尚存。需要关注资本外流、利率上升和一些新兴经济体猛烈的货币贬值等主要问题。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2月20日在国会答辩时表示,对“河野谈话”的依据,也就是对慰安妇的证词需要从学术的角度进行进一步调查。21日,菅义伟再次明确表示,将以保守秘密为前提,对作为“河野谈话”依据的慰安妇证词重新进行验证。对于菅义伟的表态,日本国内有识之士纷纷表示批评,要求政府继承“河野谈话”。

乌克兰最高拉达(议会)2月22日经投票决定,解除亚努科维奇的总统职务,并将于5月25日提前举行总统大选。乌克兰反对党祖国党领导人图尔奇诺夫22日在议会会议上当选新议长,接替当天以健康原因辞职的弗拉基米尔?雷巴克。此后,议会高票通过了关于“履行国际义务、释放前总理季莫申科”的决定。

意大利民主党总书记马泰奥?伦齐2月22日在总统府宣誓就职,年仅39岁的伦齐成为意大利历史上最年轻的政府首脑。按计划,意大利议会参、众两院将分别于24日和25日对本届政府进行信任投票。

为期2天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2月23日在澳大利亚悉尼闭幕。会议主要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形势、长期投资、全面增长战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改革、金融部门改革以及国际税收合作等问题,并发表了联合公报。联合公报说,与会成员承诺争取在未来五年内将G20整体GDP由目前预测水平提高2%以上。据悉,这是G20首次为实现经济增长提出具体目标。

日本政府2月23日已制定旨在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武器出口管理新方针,删除了三原则明确规定的禁止向“国际争端当事国”出口武器的条款。安倍内阁的疯狂举动遭到日本社会的强烈反对,大部分民众认为对放宽武器禁运应谨慎从事。一项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日本民众反对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

全球通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行业盛会——世界移动通信大会2月24日在西班牙巴塞罗那开幕,今年的主题是“创造未来”。此次大会将吸引来自约200个国家和地区的7.5万名参展者和参观者,有约1800家企业在本次大会设展,这两个数字均创造了历史纪录。

德国2月份伊福商业景气指数升高超出预期,比上一个月上升0.7个点至111.3点。这是该指数连续第四个月实现增长,反映出德国企业对经济前景拥有信心。伊福经济研究所所长汉斯—维尔纳?辛恩认为,这表明德国经济经受住了外部复杂环境的考验。

2月24日,德国总理默克尔抵达以色列,开始了为期两天的正式访问。默克尔此次出访由16名政府成员陪同,包括了左中右各派政治力量,阵容可谓空前强大。当晚,她与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举行会谈,并发表了共同声明。双方不仅将深入讨论巴以和平进程、伊朗核计划等国际问题,还开始筹划明年两国建交50周年纪念活动。

美国运输部2月25日宣布,由于韩国亚洲航空公司(韩亚航空)在坠机事件后没有尽职给予乘客家属援助,对其处以50万美元的罚款。这是美国首次援引航空灾难家庭援助法案对一家航空公司予以处罚。

据美国媒体2月25日报道,美国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汽车公司计划与日本松下等公司共同在美国建造一家汽车电池厂,项目总投资近10亿美元,产能将为世界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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