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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与梦想》书(合集20篇)

《湘行散记》这部散文集,记录了沈从文故乡湘西特异的山水景致和风土人情。他以乡村中国的眼光表现普通人的命运和质朴的生命形式,较多的继承了中国古代游记与笔记的传统,接下来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辉煌与梦想》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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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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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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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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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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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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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翻开《哈利·波特》,那个永不放弃的勇士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

《哈利·波特》是英国的J·K·罗琳写的。她获得过对儿童文学做出巨大贡献的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以及国际安徒生文学奖。

这本是真的新奇又有趣!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的父母都是一名巫师,却为了保护哈利·波特而被神秘人—伏地魔杀死了,然而,伏地魔却在杀哈利波特的时候被哈利波特身上的一种反射杀死了,这给哈利波特留下了一条闪电形的伤疤,其实伏地魔还没死,他后来死而复生了。就这样,哈利波特身上发生了一件又一件的怪事,但他最后还是把伏地魔真正的杀死了……

这本书中人物的个性可鲜明了!有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哈利波特;有随时安慰、教导、同情哈利波特的赫敏·格兰杰;有善良的阿布思·邓布利多……每个人物的语言、动作和神态都反映出了他的鲜明特点。罗琳女士可真厉害!

这本书中有许多语言都表现了哈利波特的各种精神,特别值得我们学习!如果你也想学习学习,那就快去看看《哈利波特》吧!

我想把本书推荐给所有人,让人们都学会这永不放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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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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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的宝贵物资。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男生日记》。它是杨红樱写的校园系列的小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坚强男孩吴缅的故事。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父母的感情不和,他对父母说:“你们要是合不来就离婚吧!”父母离异后,他选择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常以男子汉的身份照顾妈妈。每当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慷慨相助。也正是因为他身上的品质吸引我。

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勇敢面对,勇于挑战,找到解决的办法战胜困难,吴缅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但他并没有感到自卑,而是锻炼了他坚强不服输,乐于帮助他人的性格。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书中有很多好词佳句可以积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而且可以让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得到提升。

多读书,读好书,修养内涵,提高素质,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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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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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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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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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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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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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难关,我们该如何去战胜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会告诉我们问题的答案。

海伦小时因得了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当长大成人后,面对命运的不公平,她不是十分自闭,而是乐观向上。去演讲,拍电影,旅游,她与常人没有两样。自己写了一篇好文却与他人文章相似,有了些恐慌,可依旧坚持写作,终于写下了许多好文章。在这些成就中,少不了她的良师益友,莎莉文老师就是其中一位良师。如果没有莎莉文老师,就不会有成功的海伦。海伦的执着令人十分敬佩,自己虽然在黑暗与寂寞中生长,却依旧破土而出。而有些人拥有光明,拥有欢乐,拥有着比海伦当时更好得一切,最后却败倒在坚持上。

海伦是一个典型的成功的例子,只要你有信心,肯坚持,就一定会有好结果。生活中却十分缺少这种人,罗斯福夫人埃利洛对她的评价:“这个故事永远不会完结。因为人类的精神一旦被人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需要克服的人们,上了永不能遗忘的一课。”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人总能为自己的挫败找到各种理由。不做作业、做事拖拖拉拉老师给我们布置了读书笔记,一些人打了退堂鼓,没有坚持下去。学习如登山,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克服旅途中的荆棘!

海伦是一个典例,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受益终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会一个一个的攻破!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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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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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本有魔法

传说,这本书可以让生活美好,可以变出你想要的东西,包括一座房子。

有一天,这本有神奇魔法的书觉得很闷,所以就想可以到哪里玩呢?哎呀!对了,自己不是有魔法吗?于是,它开始念咒语。你猜它要变什么?“沙罗沙罗!游乐场!”它念道。

哇!真的是一座游乐场!

“我要请小鸟、狐狸、小松鼠、小狗、小猫、小狮子、小老虎……来一起玩,如果你也想玩的话,也可以来哟,这里是不需要付费的哟!”

“哇!这游乐场太……太气派了吧”!小狮子目瞪口呆地说。

“真的!”小猫说。

话音刚落,他们就飞速地跑进了游乐场。

它们有的玩过山车,有的玩碰碰车,有的玩海盗船、有的玩淘气堡……

它们玩的正高兴呢,突然“咚咚,轰隆隆……”地震了,魔法书再次念起咒语,竭尽全力先把大家变到安全区,自己却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地震终于停了,大家心里终于不害怕了。

“真的谢谢你,魔法书!”小狗朝着那片地震的地方说。

“对,魔法书救了我们。”小猫说。

“太感谢魔法书了!”小狮子说。

“没有魔法书我们早就没命了!”小老虎说。

……

大家朝着那片废墟深深地低头鞠了一躬,久久地不不离开,因为魔法书永远的被埋在了那片废墟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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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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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萱

爸爸一家准备吃饭了,妈妈在厨房里忙着做饭,不一会,就把美味的菜端了出来,爸爸刚要吃,妈妈拦住了爸爸,爸爸说:“怎么不让我吃啊?”爸爸有些不明白。妈妈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吃饭去。”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了。

爸爸大步流星地走到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还不时发出“嘻嘻”的笑声。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说:“对不起,爸爸,这本书太有趣了!”儿子仍旧埋头看书。爸爸说:“快点,马上饭就凉了。”爸爸催促着。

儿子说:“我这就去吃饭。”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间,爸爸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什么书呀?”爸爸一看:“呀!这不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嘛!”爸爸叫了起来,他把吃饭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也趴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了起来。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前等着爸爸回来吃饭,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儿子不禁问道:“爸爸呢?”

妈妈生气地对儿子说:“快去叫他吃饭。”儿子说:“好,我这就去让他来吃饭。”儿子就去找爸爸。

儿子走进房间,只见爸爸趴在地上,跟自己刚才的姿势一样,双手托着下巴,两条腿轮着翘上落下。儿子大声说:“爸爸,吃饭了,你在干什么?”爸爸没听见。于是,儿子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也津津有味地看书。

妈妈自言自语地说:“这两人在干什么呢?看来我要自己去找他两人了。”

于是妈妈走进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两人正在看书呢!

妈妈说:“快点来吃饭,一会饭就凉了。”

儿子和爸爸根本没有听见,妈妈低下头一看,“哇,这本书真有趣。”妈妈说。于是,妈妈也看起来了,三人看得一起哈哈笑。

三人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可是三人还是在津津有味地看书,饭都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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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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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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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的味道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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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不错的,书籍却如生活中一剂并不苦口的良药,在不知不觉中滋养着每一位阅读者求知的心灵。

小时不识字,但有听故事的习惯。每晚梦前总会在小精灵的家乡或者国王的宫殿里逛一遭,公主们奇妙的经历令我如痴如醉,美好无比的童话世界也使我沉醉其中。这是我与书这位益友友情开始的地方。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书籍进入我的生活,我们的友情也日益深厚。连环画、小人书、卡片书……每逢无事可做的闲暇时分,我总把自己埋进书里。在书里见证了师徒四人艰难困险的取经之路,见证了富贵讲述自己活着的一生,也见证了数不尽的人物丰富多彩的人生路。我为他的一生悲哀,又替她的生活喜悦,因他们懂得了人家美好。这便是书籍的味道

书是香的,它足以比得上午夜馋人的饭菜香。它的油墨香随着密密麻麻的铅字永恒的印刻在纸上,使后来每一位读者都为之陶醉;它的内在香迷倒了一颗又一颗求知的心灵,让他们心甘情愿浸染满身书香,携着书卷气积极乐观的生活。

阅读,这位益友犹如一枝刚冒新芽不久的小花苞,在我的心田里滋养长大,逐渐开花,一丝一缕绽开花瓣,带着书籍的味道执着地芬芳,丝毫动摇不得。

当课业的浓云将我们彻底笼罩时,书籍便足以驱散浓云的烈阳;当思想染上疾病时,书籍便是治愈精神的良药;当生活的苦涩灌上心头时,书籍便是使一切褪尽的蜜糖。

书籍是做人之本,它总有无尽知识与道理在等待你去汲取,去渴望,去消化。它是良师益友,亦是精神大餐,授以知识,补以养分,赠以人生。

喜书之人,人生定精彩;爱书之人,世事多明了;嗜书之人,终生永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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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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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夜的马路上,你抬头一看,会看到一扇窗户散发出紫色的光芒,映着一个小女孩的影子。你可知,在那个房间里有一对好友呢。

那其中的小女孩便是我,我与结友。我正捧着一本安徒生童话,进入了书中世界,书流进了我的心灵。我进入了那书中漂亮的小花园,在那里快乐的玩耍。可不一会儿,我又流泪了,原来我喜爱的人鱼公主就要化为泡沫浮在海面了。童话使我变得善良、真诚,就好像心灵得到了泉水的洗浴。

我不单单与童话故事书结友,也爱与中外名着结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毅力和勇气;《童年·我的大学》给我坚强的性格……我还爱与儿童小说结友,他们让我成长中的问题得到解决,《今天我是升旗手》让我学会了关心、帮助同学,给我植入了一颗坚定的爱国心;《我要做个好孩子》让我的心中竖起了一个榜样,促使我努力学习;《拇指牛》、《飞碟狗》等一系列儿童想象小说让我得到了正直的品格……《小哥白尼》、《世界未解之谜》这一本本科普书籍令我在一个奥妙、奇特的科学世界中翱翔……

我不放过每一个与书结友的机会,连吃饭前、上厕所时,我都会捧一本书静静地看。忧愁时看书会让我脱离苦恼,写作业累了看书会让我变得轻松,无聊时看书我会得到灵感……

我离不开书,我愿意一直与书结友。我融入书中,书融进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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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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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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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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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几个月前,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好——《雪岗历史故事集》。

这本书记录了中国古代的故事,从西晋讲起,一直讲到了清末隆裕太后退位。作者就是现代作家——雪岗。书里讲述的历史故事生动,人物鲜明,引人入胜。比如爱斗富的王恺、石崇,把国家治理地顺顺当当的隋文帝、唐太宗、康熙帝等。其中我最佩服的便是杨业、岳飞和文天祥了。这些人对宋朝死心塌地,绝不投降,杨业是因为被王侁、潘美陷害,岳飞被古代大__臣秦桧陷害而死,文天祥做了元朝俘虏,元军主帅劝他投降,但被文天祥一口拒绝,文天祥知道国家灭亡了,伤心欲绝,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名句,他被关在地牢里受尽折磨,最终死在元朝,虽说没能恢复宋朝,可他在气节上已经赢了。

这本书的故事有好几百个,清末时我们中国受尽了外国欺负,一个个《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不公平的条约层出不穷,“火烧圆明园”、“庚子大难”等故事更是让我们忘不了那时的耻辱。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武昌起义”了,那时所有人都看透了清政府,于是孙中山等人开始了起义,各地人民纷纷响应,终于清朝招架不住,断送在隆裕太后手里,中国也开始了发展的新道路。

总之,这本书内容非常丰富,希望大家听了我的推荐也去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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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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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不仅仅只是营养品和阶梯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是从浓浓的书香中长大。家里有许多藏书,大的、小的、薄的、厚的······记忆中最早与书认识还是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手里拿着一本似懂非懂的《漫画书》听妈妈讲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往往故事的精彩片段还没讲完我就早已进入甜甜的梦乡了。

伴随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我渐渐的长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终于能自己看书了,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不仅能自己看书了,也了解了不少名人对数的迷恋与热爱。还领略了自然的神奇;深海之处的美丽;宇宙的奇妙……在书的世界里,我自由飞翔,尽情陶醉。和我的益友一起享受。

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了一架子书了,每当我站在书架前这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像公主一样富有。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爱书的人是渴望与书交朋友的,因为无声的书会告诉你有生的世界是怎样的精彩。时间在不断流失,而朋友却会一直陪伴着我成长,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让我们以书为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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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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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彬

我最喜爱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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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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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要用到,但是,在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认认真真的读这些书呢?

那么就让我来为大家讲述一下我阅读书的经历吧。当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上厕所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要把书拿上看。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了——《安徒生童话》拿回家里看,爸爸就说:好儿子,你真不愧是书迷啊,我笑眯眯地说:哎哟,老爸,你不嫌害羞,人家可好害羞的啦,爸爸说:好,我以后放低调一点总行了吧,我说:这还差不多。

还有一次,我又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刚回到家里,我就躺在我的床上看书。看了一会儿,妈妈就叫我说:快过来吃饭,我说:哦,马上就来了。我看着看着,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走进我的房间大声的对我说:你到底吃饭不吃?妈妈刚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妈妈问我说:不是你的错,而是这本书太感人了,我刚说完,妈妈就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与书为友的我。我猜,现在大家一定会喜欢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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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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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都看过罗贯中写的吗?就是《三国演义》草船借箭这个片段也是本中非常有名的。就让我来向大家讲一讲吧。

说起草船借箭这个片段,大家都会见微知著的想到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这本书书的主要内容是:这件事情发生在赤壁之战前夕。为了攻打曹军。周瑜让诸葛亮在10天之内赶造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用三天。并立下了军令状。事后又向了鲁肃借借了船,士兵和数个稻草人。

前两天诸葛亮按兵不动,直到第三天夜间。江上起了大雾。诸葛亮就邀请鲁肃一起去曹操那里借箭,鲁肃不解但还是随行,当距离曹营一定距离之后,便叫士兵击鼓呐喊。曹操见势以为蜀国前来攻打。江面雾大又不敢贸然出兵。便向船上射箭。箭如雨下全都射在了船上。等雾慢慢散去后,曹操才知中了圈套。想要带兵追过去,诸葛亮却早已走远。就这样诸葛亮带着箭回了营地。为赤壁之战奉献了一份力。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值得大家来看一看,学一学。成为像诸葛亮一样机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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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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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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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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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们遨游瑰丽多姿的知识海洋,领着你探索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它是人类文明的阶梯,是伟大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知识的宝库,它让人沉迷,它让人陶醉,这就是我爱看书的理由。

我是从5岁开始爱看书的,那时我经常看小卡片,上面有许多字是我不认识的,不认识的当然是由妈妈来帮我解答。我还爱看《天线宝宝》,妈妈知道了我的心思,马上给我买了一套《天线宝宝》,我高兴地手舞足蹈,马上爬到妈妈身上,亲了妈妈一口。

渐渐地我长大了,但还是爱看书。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弟弟在另一个房间叫我,弟弟喊了好几声我也没听见,他生气地跑了过来,看见我正在看书,一动也不动。于是,他捂住了我的鼻子和嘴巴,我才发现他在我身旁。

还有一次,我去书店看书,我踮起脚尖,轻轻地跨进店门,幸好没人发现。哟!头发被弄乱了,没关系,我终于可以看到书了。我想:咦?昨天放在哪儿了?读到第几页了?好像在右边第二排,第379页。于是我走到右边第二排,找到书,翻到第379页,高兴地看了起来。有时我还得注意店员,防止被赶出书店。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腿酸了,肚子也饿了,这时如果有人给我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再给我一张沙发,我吃完了再坐在沙发上接着看该有多好啊!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书店的日光灯开了,我才发现我已经在这看了好几个小时了,然后我合上了书,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

读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丰富的想象力。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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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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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姚楚渝

妈妈煮了儿子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父亲准备吃,结果被妈妈说道:“这是给我宝贝儿子吃的,你去叫儿子出来吃饭。”

于是,父亲往儿子的房间走去,父亲一打开门,看到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父亲口里叫着:“妈妈煮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快去吃呀!”儿子回答说:“好的。”谁知道儿子刚刚走出门口,父亲瞄了一下儿子的书,觉得很有趣,决定在这看一会儿。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旁,可是,父亲又不见了,妈妈对儿子说:“去叫一下父亲,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儿子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原来父亲也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刚才的书,父亲居然迷上了这本书,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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