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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蝴蝶破蛹的故事及阅读答案(合集20篇)

导语:不要给自己找理由,不要以为自己可以允许自己犯错,自强自立,像蝴蝶一样的永不退缩,就一定是一个成功的人。下面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帮助蝴蝶破蛹的故事及阅读答案,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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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选美的故事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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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谷里住着一大群各种各样的蝴蝶仙子们,有一天,通 讯蝴蝶带来了一个消息:在明天下午要举行一个巨大的选美大 赛,有意者请在今天下午到黑熊伯伯家报名。

那些蝴蝶都想去试一试,可又怕对手太多,自己赢不了, 于是,它们都去找孔雀大师帮它们画上漂亮的羽毛,只有一位 小蝴蝶没有去,它叫丽莎,才刚满10岁,并不懂得争权夺利, 它觉得它只是到黑熊伯伯家报名,再以一个良好的状态去迎接 比赛。蝴蝶谷里几乎所有的蝴蝶都参加了比赛,当然也包括小 蝴蝶丽莎,比赛开始了,一只只画过妆的蝴蝶美媚走过展示 台,展示自己的美丽,“轰隆隆”一声巨响,“哗啦啦”下雨 了,一只只画过妆的蝴蝶美媚都被冲掉了色彩,只有小蝴蝶丽 莎还和原来一样,自然才是最美!

最后的冠军当然是丽莎咯!评委要处罚蝴蝶们,还是小蝴 蝶丽莎为它们求情,这时,蝴蝶们醒悟了: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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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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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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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蜜蜂和蝴蝶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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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个花坛旁边,有着一个马蜂窝,里面住着一群蜜蜂,它们成天去采粉酿蜜,从不偷懒。

这天一只彩色的蝴蝶在花丛中游玩。突然,看见一只小蜜蜂在采花粉,彩蝴蝶急忙飞上前去,问:“你能做我的好朋友吗?”蜜蜂说:“好啊!”彩蝴蝶高兴极了,又问:“现在可以跟我玩吗?”蜜蜂说:“不行,我还有采花蜜呢!现在请你帮我看看那朵花上的花粉多。采完,我就跟你玩了。”才蝴蝶听了,心想我才不帮你干活呢!然后气冲冲飞走了。

过了几天,只见彩蝴蝶带来一只粉蝴蝶,它们舞动着花衣裳,在花中飞舞,看见蜜蜂还在工作,就说:“傻朋友,还工作,看看我们多自由啊,再看看你们不停地工作,多累啊!还是跟我们玩吧!蜜蜂摇摇头说:”过了一会儿,等我们采完花粉的吧!“两只蝴蝶不耐烦了,扫兴地飞走了。

冬天到了,北风吹着,天大雪下着,蜜蜂们在蜂房里吃着蜜,可是两只蝴蝶却在外面飞来飞去,终于被冻死在地上。

它们临死前终于知道懒惰、好玩的结果了,可是知道的时间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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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蜜蜂和蝴蝶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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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太阳火辣辣的。勤劳的蜜蜂正忙着采集过冬时吃的东西,他们个个忙得满头大汗,蝴蝶却躲在树阴下休息。

蝴蝶对蜜蜂说:“这么热的天,你们不休息,为什么忙着采集粮食?”蜜蜂回答:“我们现在辛苦一点,冬天就不会挨饿了。”蝴蝶听后哈哈大笑起来说:“冬天,离现在还早呢!”你们太傻了吧。蜜蜂不理睬蝴蝶,提着蜜桶又急急忙忙的继续采蜜了。而蝴蝶心里想:“呵,离冬天还早着呢,我以后再收集粮食吧。”夏天悄悄地离开了,秋天到了,秋风瑟瑟的吹着,落叶飘落在蝴蝶身上。秋天也过去了。固执己见的蝴蝶却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想法。秋天过去了,冬爷爷披着白色的袍子赶来了。这时蝴蝶可还没有准备过冬的粮食呀!它总是说:“,等冬天再找也不迟。” 大家都拿他没办法。

这天,下起了大雪,刮起了大风,蝴蝶只好来到了蜜蜂家说:“蜜蜂开开门,我是蝴蝶,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蜜蜂打开门,看了看又冷又饿的蝴蝶一眼说:“夏天的时候,你就知道休息,现在挨饿了吧!”蜜蜂借了一点粮食给蝴蝶,蝴蝶惭愧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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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哲理故事:蝴蝶和蛇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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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条蛇不知为什么开始追赶一只蝴蝶,已经追赶了两天两夜。那只蝴蝶惊恐万分,抖动着翅膀拼命地往前飞,但是那条蛇还是不依不饶地尾随在后面。第三天的时候,蝴蝶筋疲力尽,实在飞不动了,就落在了一朵花上,气喘吁吁地对追赶自己的那条蛇说:“在你杀死我之前,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我从来没给我的猎物提供过这样的机会。不过我今天就破例,满足你的遗愿,你问吧。”蛇不太情愿地回答。

“你吃蝴蝶吗?”

“不吃。”

“我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吗?”

“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追杀我呢?”

“因为我看不惯你在花丛中翩翩起舞那副怡然自得的样子!”蛇愤愤地说。

也许,对某些人来说,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自己的失败,而是别人的成功。嫉妒能够让人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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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代人的阅读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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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假期,我们家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在整理书柜时,老爸突然双手捧着一本十分破旧的书,反复抚摸着,又轻轻地放在桌上,小心翼翼地翻开来看。

我和姐姐见老爸这样,对视一眼。心想:老爸和这本书有怎样的情谊呢?这中间好像有故事。于是,我们便要求老爸为我们讲讲这本书的故事。

“真是令人怀念啊!”老爸感叹道,“这本书是我三十多年面前买的。当时的我也和你们一样,特别喜欢看书。可家里穷,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哪有闲钱买书?为了这本书,我每天将在学校吃中餐的钱省一点下来,攒了两个多月才买到了这本书。”

听完,姐姐惊讶道:“真的吗?让人难以置信。老爸,你没骗我们吧?”

“这让人难以置信?那你们爷爷那个年代看书的故事就更不可思议了。”老爸不禁失笑道,“你们爷爷小时候啊,家庭经济条件更差,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说是拥有一本书了。为了看书,他还做过一件特别傻的事呢!”

“有一天,你爷爷去邻居家玩,在邻居家的桌上看到了一张报纸。报纸上的内容一下就吸引了他。你们爷爷还没看完,就被叫回家去做事。他回到家后,心里一直惦记着那张报纸。做完事后,他决定再去看。没料到,那张报纸已经糊在了邻家的窗户玻璃上用来遮挡视线,你们爷爷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偷偷地扯下了报纸,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因为他扒了邻居家的窗户,所以邻居很快找上门来了。被抓到的他,还被你们曾祖父狠狠地打了一顿……”

听了老爸的话,我陷入了沉思。比起爷爷、爸爸的阅读故事,我和姐姐又何其幸运!

现在,我们想要的书,只要跟妈妈一说,妈妈准会毫不犹豫地把钱塞给我们,让我们去买回来。我们家现在的书都可以开一个小书店了。而学校呢,为了打造书香校园,让我们“放下手机,爱上阅读”,联合新华书店开设了校园书吧,让我们随时都可以享受阅读的乐趣。学校每周还开设了一节阅读课,这节课,我们开心地来到温馨的校园书吧,从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中选择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安静地坐下来阅读。我们在书海中汲取智慧的营养,以书籍为伴,以读书为乐,学校成为了我们的精神家园。

三代人的阅读故事,让我深刻体会到新中国建立以来人民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70年来,祖国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我为我是一名中国人而骄傲!

我决心,从现在开始,多阅读,多积累,多学习,多探究,长大后成为为祖国效力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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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历史成语故事阅读

全文共 1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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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成语的背后都有一个含义深远的故事。下面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历史成语故事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山流水

春秋时代,有个叫俞伯牙的人,精通音律,琴艺高超,是当时著名的琴师。

一夜,伯牙乘船游览。面对清风明月,他思绪万千,于是又弹起琴来,琴声悠扬,渐入佳境。忽听岸上有人叫绝,伯牙闻声走出船来,只见一个樵(qiáo)夫站在岸边,他当即请樵夫上船,兴致勃勃地为他演奏。伯牙弹起赞美高山的曲调,樵夫说道:“真好!雄伟而庄重,好像高耸入云的泰山一样!”当他弹奏表现奔腾澎湃的波涛时,樵夫又说:“真好!宽广浩荡,好像看见滚滚的流水、无边的大海一般!”伯牙兴奋极了,激动地说:“知音!你真是我的知音。”这个樵夫就是钟子期。从此二人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成语“高山流水”,比喻知己或知音,也比喻音乐优美。

道不拾遗

春秋时,郑国政治家子产由于平定贵族旧势力的叛乱有功,成了郑国的正卿(qīng)(官名)。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郑国经济发展;同时还主张依法治国,制定了严厉的刑法来处置犯罪行为,因此,国内没有盗贼。“道不拾遗”(路上丢失东西,别人不会捡去);街上的桃树、枣树长满了果实,也没人爬上去摘。由于子产把国家治理得非常好,郑国富强起来了,虽然连续三年受灾,老百姓也没受冻挨饿的。

“道不拾遗”这个成语常与“夜不闭户”连用,形容社会风气良好。

大义灭亲

春秋时期,卫国的州吁(yù)杀死哥哥卫桓(huán)公,自立为国君。

州吁驱使百姓打仗,激起人民不满。他担心自己的王位不稳定,就与心腹大臣石厚商量办法。石厚就去问自己的父亲——卫国大臣石(què),怎样巩固州吁的统治地位。石对儿子说:“诸侯即位,应得到周天子的许可,他的地位就可以巩固。”石厚说:“州吁是杀死哥哥谋位的,要是周天子不许可,怎么办?”石说:“陈桓公十分受周天子的信任,陈、卫又是友好邻邦。”石厚没等父亲把话说完,抢着说:“你是说去请陈桓公帮忙?”石连连点头。

州吁和石厚备了许多礼物,却被陈桓公扣留了。原来,这是石的安排。卫国派人去陈国,把州吁处死。卫国的大臣们认为石厚是石的儿子,应该从宽处理。石就派自己的家臣到陈国去,把石厚杀了。史官认为石杀子是“大义灭亲”。

成语“大义灭亲”,现在指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对犯罪的亲属不徇(xùn)私情。

志在四方

春秋时,晋献公在宠妾(qiè)骊姬的挑拨下,杀了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分别逃亡到狄(dí)国和梁国。

后来,晋献公死了,夷吾在秦穆公和齐桓公的帮助下做了国君,他怕重耳回来争夺王位,就派人去杀他。于是,重耳又从狄国历尽艰险,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对重耳以及追随他的子犯、赵衰、狐偃(yǎn)等人都十分优待,还把一个本家姑娘齐姜嫁给了重耳。重耳在齐国一住七年,日子过得舒服极了,他也不想再回晋国去了。

齐桓公死后,齐孝公做了齐国国君,齐国开始衰弱。子犯、赵衰、狐偃等一起来到桑园里秘密商议,要想办法让重耳离开齐国。

这事让重耳的妻子齐姜知道了。齐姜是个女中豪杰,希望丈夫可以做一番大事业,就对重耳说:“公子,你有远大的志向,我很高兴。你走吧!男子汉大丈夫总得做一番事业,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是没有出息的!”

重耳听了十分惊讶,说:“我并没打算离开你,离开齐国呀,我不走!”齐姜听了,知道重耳不想走,就和子犯等人商量了一个计策,用酒把重耳灌醉后,把他送出了齐国。

后来,重耳在六十二岁的时候,终于回到晋国,当上了晋国的国君,史称晋文公。

成语“志在四方”,常比喻人要树立远大的志向。

居安思危

宋、齐等国联合攻打郑国,弱小的郑国知道自己兵力不足,于是请晋国做中间人,希望宋、齐等国可以取消攻打郑国的念头。其他国家因为害怕强大的晋国,于是纷纷决定退兵。为了答谢晋国,郑国国君就派人献给晋国许多美女与贵重的珠宝。收到这些礼物后,晋悼公十分高兴,就将一半的美女赏给大功臣魏绛(jiàng)。没想到正直的魏绛一口拒绝,并且劝晋悼公说:“现在晋国虽然强大,但是我们不可以因此大意。因为人在安全的时候,要想到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危险,这样才会有备无患。”晋悼公听完魏绛的话,知道他时时刻刻都牵挂国家与百姓的安危,从此对他更加敬重。

成语“居安思危”指处在安全的环境而想到可能会出现的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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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阅读的故事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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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喜欢这样,坐在窗前,看着窗外小草抽出嫩芽,渐渐成长。到了秋天落叶纷飞,冬天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心中就有很多遐思,便常常捧起一本书来读读,精神境界总能得到提升。

人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如此。漫步于朱自清的《春》中,你仿佛真的看到春风春雨的形态,那时的我就喜欢上了散文。我也想用美妙的语言来描绘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对于散文,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读过后心里很舒服,我已经将情感寄托在里面了。

要说读书,自然少不了阅读名着。我喜欢在黑暗的房间里开一盏台灯看《子夜》,那时仿佛回到了那个“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时代。小时候总在电视上看《西游记》,总觉得故事情节很精彩,常常一看就是一整天。上了中学,开始重新接触《西游记》,在书店里买回厚厚的一本,又买了一本古汉语词典,便整天窝在房间里不出来,一读就是一个月。书中的注释已经快掩盖住原来的内容。也许这是辛勤劳动的结果,读完书后,总觉得它比电视上的更精彩。我常常有许多画面感,仅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那章,我就幻想了数十回。

后来又通过电视介绍阅读了《水浒传》,梁山好汉除暴安良的精神让我佩服和感动,但又对宋江支持招安表示很不理解。总之阅读名着,我的精神变化很明显,里面投入了我的真感情。名着给予了我很多。

开学前读了一本叫做《彪悍人生》的书,里面主要讲述了各种人物的励志故事,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李娜的故事。即使是世界顶级的冠军,但是在她背后有多少心酸的历程啊。彪悍的人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任何人的成功绝不是一步登天,这是我读过这本书的最大启示。

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拥有好书一本就可受益千万。要想在书中学到知识和道理,就要读好书,会读书,唯有这样,你才能在书海中畅游,也唯有这样,读书才能变成真正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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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奶油蝴蝶结的故事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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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店老板已经注意到小姑娘很久了,他甚至怀疑小姑娘会在自己不注意的时候下手偷点什么。整个下午,她站在店外不停地走动着,有时会跟着来买包包的老年女顾客进来看看,有时候会随着买镜子的年轻女顾客进来瞧瞧。还会到隔壁和临近的店里去逛逛。

“她到底想干什么?如果想从这些店里偷东西,那可真是想错了。”饰品店老板摸摸自己的胳膊,以前从健身房练出的那些肌肉疙瘩还在呢。“哼,她最好能老实点。”

饰品店老板这样想着,往外面看了看,太阳已经偏到了西边的第二棵鹅掌楸的树梢,如果等太阳滑落到第三棵树的中间部位,天就要黑下来了。饰品店老板不知道小姑娘还在等什么。

路边的灯开始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饰品店老板后来也打开了他店里的灯,那些镶嵌着水晶的饰品在灯光下更好看了,无一不在显露着自己的光彩。饰品店老板拿出账本,开始计算今天的收入。

“请问,有奶油蝴蝶结吗?”饰品店老板抬起头,见是那个小姑娘。奇怪,难道她走路没有声音吗?饰品店老板有点愣神了。

“请问,有奶油蝴蝶结吗?”小姑娘又问。饰品店老板突然如遭了雷击一般,他的身子有些发抖。这句话,埋在他的记忆深处,他自己都不知道过去多少年了。

“啊——啊,这个——”饰品店老板迟疑着,还在大脑里搜索着相关的资料。小姑娘的眼睛水汪汪的,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我想,我想可能有,也可能已经……哦,不,应该是这样的:我这里是卖饰品的小店,你要买奶油应该去蛋糕坊。”

“请问,有奶油蝴蝶结吗?”小姑娘再次一本正经地问。

“我这里是卖饰品的小店,你要买奶油应该去蛋糕坊。”饰品店老板麻利地回答。

小姑娘笑了:“那好。可您这里会有蝴蝶结发卡吧,奶油色的?”

“是的,只有一个了,我来拿给您。”饰品店老板说完拍拍脑袋,摸摸胸口。

“很好!我是来接替你的小胡,你可以退休了。”小姑娘说着,拿出一片树叶状的信来。“你准备一下,把东西收拾收拾,明天早上就不必早起了,这里有我呢。”

显然,饰品店老板的脑筋还在高速运转着,他一下子接受不了太多,喃喃地说:“嗯,好的。哦,等等,好吧,我该做些准备了……其实,这么久,我都忘了自己会有这退休的一天。”他说着,接过信却没有打开,转身去摸摸身后的一排包包,那些包包很时尚,透着设计师的前卫想法,也把制作者的精工细作显露无遗。他接着拿过一块抹布,无意识地在货架上擦拭着,事实上,那些货架每天都会被他擦得干干净净。谁不知道,不二饰品店是这条街上最整洁的铺子,每次的卫生奖都会准确地落在他家。

饰品店老板又碰了碰那些深受女孩子欢迎的发夹,那些小梳子、小镜子和头绳。小胡的眼光一直在追随着他,很显然,他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心里很矛盾、很犹豫,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小胡知道,自己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好像是叫走神。

按照小胡的提醒,他们先进行了账目的交接,当饰品店老板一再强烈要求小胡把货物也清点一下的时候,小胡摇头拒绝了:“看着你,我就知道不会有错的。你是个让我信任的前任。”

“一晃都二十多年了。”饰品店老板起身给小胡沏了杯茶。“当年我来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年轻呢,这些年,我和这条街都融在一起了,这里的树、这里的灯、这里的店铺,甚至是这里的人。”

“他们对你还好吧?我是说,那些人还好相处吧?”小胡啜了口茶,她很想知道自己以后会和怎样的人在一起。“比如,他们不会欺负咱们吧?咱们可不是……”

“不会,不会,当然不会。”饰品店老板摇了三下头。“他们都很善良,对我的店也很关照。哦,我是说,我们的店。比如瑞斯太太的饭馆儿,每天都会准时给我送上一份可口的晚餐,她甚至能猜出我在哪一天想吃什么。哦,天哪!说起来我要给她打个电话了,今天的晚餐要增加一份才行。你想吃点什么?”

小胡笑着说:“就和你的一样吧,我倒想尝尝这里的伙食呢,也好了解一下这个小镇和这条街以及这里的居民、老板。”

从饰品店老板打电话的语气和表情来看,小胡知道他和瑞斯太太相处得轻松而且愉快。放下电话,他搓搓手,又低了低头,才说:“有件事情在我走之前要交代一下:从这里向西走的第三个小路口,有家面包房,老板家有个小姑娘,她因为生了怪病不能出门,每个周末下午三点,我会去给她讲故事。我走后,请把这件事继续下去好吗?”

“讲故事?我真怕我的语言和我的脾气不够好呀。”小胡显然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任务,她的犹豫中透着不自信。饰品店老板好脾气地笑了:“事实上,一开始我也不会讲故事,我最多就是和她聊聊天罢了。可是即使我不说话,只陪着她默默地看鸡冠花,她也会很开心的。你知道,她的父母太忙了,她甚至没有别的朋友……”

小胡显然在思考,然后终于答应了:“好吧,好吧,让我去试试吧。”

饰品店老板松了一口气,他满怀着感激又小心翼翼地说:“你也可以给她讲讲我们那边的事情,她只会当成故事,绝不会怀疑的。”小胡先是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接着又笑了:“哦,好,我会想办法努力的。”

晚上的小街不是很喧闹,路灯晕出一片一片的柔和黄光,它们照不到的地方就会很灰或者很黑。瑞斯太太提着外卖来到不二饰品店的时候,饰品店老板激动地搓搓手:“哎呀,真是没想到,这会儿您店里应该很忙,您还亲自给我送来,派个服务生过来就行了呀。”

瑞斯太太胖乎乎的,脸都是圆的,她笑起来很爽朗:“哈哈,不二先生,我听说您要了两份餐,就知道您这里来客人了,我当然要亲自过来看看了。这位姑娘是您的亲戚吧?老实说,从您到咱们小镇来,我还没见到您有亲人来过呢。”

饰品店老板先是乐呵呵地,接着又有些为难,他接过装着饭菜的盒子说:“啊,是啊,我的亲戚。哦,不是,她——”小胡咳嗽了一声,他就咽下了后面的话。小胡笑嘻嘻地对瑞斯太太说:“啊,亲爱的瑞斯太太,这么多年我们的家族开了很多分店,我们都无法一一去各处的店看看,瞧,我是从第128店刚到这里来的。”饰品店老板连忙跟着点头:“是啊,是啊,亲戚们都很忙。我在这里多亏瑞斯太太的照料呀,她让我的一日三餐有规律,有营养。”

瑞斯太太摆摆手,她身上的肉也跟着晃动起来。“不二先生也帮了我很多忙,我的小饭店多亏他捧场呀,这里的好多邻居都受到过他的帮助,他真是个好人。”小胡微笑着听瑞斯太太说话。可五分钟后瑞斯太太就告辞了,一是她要忙生意,二是她很知趣,明白人家亲戚是要聊天的。小胡呵呵地笑着:“他们都叫你不二先生?真有意思,如果他们知道你是潜伏在这里的……呵呵!”

她继续笑着,打开了那个盛着饭菜的盒子,接着就吃惊地叫起来:“你每天就吃这些东西?你成了素食主义者?哦!这可让我怎么吃呀!” 饰品店老板抓抓脑袋说:“嘿,我给忘了,我吃素好几年了,忘了你刚来还不适应,这,这可怎么办呀?”

“算了,还好我有路上吃剩的。”小胡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块干了的肉,大口地啃起来。她没有注意到,饰品店老板的身子微微向后撤了一下,还皱了皱眉头。

饭后,小胡拿出竹叶青茶,饰品店老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香,很天然的香,我好久没有喝到这么纯净的茶了。这里什么都好,就是有的人太不注意污染。”

“你回去就会每天喝上这么好的茶了。”小胡漫不经心地说着,漫不经心地喝了口茶。“那么,我们把彼此的证物都拿出来吧。”说着她掏出一个保温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半个奶油蝴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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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会告诉母亲的事阅读答案

全文共 11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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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乡下孩子。母亲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没什么文化。但没文化的母亲对孩子的爱并不会因为愚昧、不科学的原因而比有文化的母亲少一分,只不过有的时候会以“特别”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

念高三那年的一个周末,母亲第一次搭别人的车来到县县城的一中。在递给我两罐咸菜后,又兴奋地塞给我一盒包装得挺漂亮的营养液。我惊讶地问母亲:“咱家那么困难,买它干什么?”母亲很认真地说:“听人家说,这东西补脑子,喝了它,准能考上大学。”我摩挲着那盒营养液,嘟囔着:“那么贵,又借钱了吧?”母亲一笑:“没有!是用手镯换的。”那只漂亮的银手镯是外祖母传给母亲的,是贫穷的母亲最贵重的东西了,多年来一直舍不得戴,压在箱底。

母亲走后,我打开一小瓶营养液,慢慢地喝下那浑浊的液体没想到我当天晚上便被送进医院。原来母亲带来的那盒营养液是伪劣产品。回到学校我把它全扔了。

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母亲欣然道:“那营养液还真没白喝呀,当初你爸还怕人家骗咱呢。”我使劲儿点着头。

一个炎炎夏日,正读大学的我收到一个来自家里的包裹单。我急匆匆赶到邮局取邮包,未及打开那个晨三层外三层包裹得格外严实的小纸箱,一股浓浓的馊味已扑面而来。屏着呼吸打开才发现里面装的是5介煮熟的鸡蛋,经过千里迢迢的邮途,早已变质,发臭。心里禁不住埋怨:也不动动脑子,这么大的城市,什么样的鸡蛋吃不到?大热天的,还那么老远从乡下寄,肯定要坏的。

很快,母亲让邻居代写的信飞至。原来,前些日子家乡正流行一种说法,就母亲买5个鸡蛋,煮熟了送给女儿吃,就能保儿女的平安,母亲在信中还一再嘱咐,让我一定要一口气吃掉那5个熟鸡蛋……

读信的那一刻,我心里暖融融的,仿佛母亲就站在面前,慈祥地看着我吃下了5个鸡蛋。放暑假回家,母亲问我鸡蛋是否坏了,我笑着说:“没有,我一口气都吃了。”于是,我看到母亲一脸的幸福,阳光般灿烂。

毕业前,我写信告诉母亲我有女朋友了。母亲十分欢喜,很快寄来了一条红围巾。当我拿给女友时,她不屑地说:“多土啊,你看现在谁还围它?”女友说得没错,城里女孩子,几乎没有一个围这种围巾的。

后来,我跟女友的关系越来越淡,最后只得分手,那日,我问她:“那条红围巾呢?”“那破玩意儿我再给你买一打。”我当然没有要一打,只是心里充满悲哀,为母亲那条无辜的红围巾。

后来当我和妻恋爱时,我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跟母亲那条一模一样的红围巾,并告诉她是母亲买的。妻很能珍惜。

后来,母亲曾自豪地跟很多人说:“一条红围巾,一下子就帮儿子拴住了一个好媳妇……”

看着母亲那一脸的喜悦,我当然不能告诉母亲,这个媳妇不是用刀子那条红围巾“给拴住的”……

不过这是什么关系呢,我只要知道母亲是爱我的,而我能给予母亲的最大安慰就是——让母亲知道正是这爱成就了儿子的人生幸福,所以这三件事的真相我决定永远不告诉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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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阅读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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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读过的书都是很短、文字少、多数都是有彩图的漫画书。自从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激发了我对读书的浓厚兴趣。

刚开始读的时候,有许多不认识的生字、国家、地名、还有物种,但是读到后来,就变得容易多了。从船只被不名物撞击,到追击“独角兽”再到参观一艘奇妙的潜水艇“鹦鹉螺号”,里面的人物经历了离奇曲折的故事,让我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开始读一本古代名著《资治通鉴》,可是正在我看的时候,姥姥突然把我手上的书籍和其他的书“抢走了”,原因是她怕我看书耽误了学习,所以没收了我的书。我用充分理由进行说服,终于将我的书拿了回来。

现在,我和妈妈达成一致,在不耽误学习的条件下,合理地安排时间,随时都可以看自己喜欢的书。这就是阅读的故事。我很喜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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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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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阅读,同学们都叫我是“书虫”。为什么我会爱上看书呢?原因来自我的妈妈,小时候,妈妈总是会给我讲睡前故事,陪我一起看书,慢慢的我听得多、看得多了,就对书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很想自己快点长大,认识更多的字,可以看懂书本,可以自己讲故事。

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自己可以看懂的漫画书:《父与子》。我拿到以后爱不释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那些幽默的图画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笑声,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破烂不堪,但是它一直都还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我还会去翻阅。大班的时候,妈妈又给买了《窗边的小豆豆》读给我听,我听着听着就为巴学园着迷了,我好向往巴学园,好希望自己快点成为一名小学生。我好喜欢小林宗作校长,他们的“山珍海味”常常让我垂涎三尺!当我真的成为小学生后,我学会了更多的知识,认识了更多的字,慢慢的我阅读了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人文历史、科学幻想等等书籍。在书中我学会了很多老师那里学不到知识,懂得了很多哲理,我懂得了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深刻道理。

读《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时候,我明白了历史的轮回,我渴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历史考古学家,去挖掘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读《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神奇,我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动物学家,并将这个梦想付诸行动,蚂蚁、蚱蜢、小鸭子、蚕宝宝、小仓鼠、西瓜虫等等,都成为我生活中的伙伴;读《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我仿佛亲临了巧克力工厂,甚至闻到了香气扑鼻的巧克力的味道,我做梦都在想:旺卡先生要是能发明一种“坚强”的巧克力糖那该多好啊!读《皮皮鲁和舒克贝塔》,我又仿佛伴随着舒克贝塔登上了五角飞碟,用1。7秒的速度环绕地球,我好想成为一名发明家,发明时光机,能穿越时空,到白垩纪时代去和恐龙交谈;读《牛顿》、《居里夫人》、《爱迪生》、《诺贝尔》,我明白只要有坚持不懈,不怕失败的决心,就一定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名人,为人类贡献出一份力量。

我很喜欢读书,喜欢安静的读书,喜欢一本书反复的读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直到我真正能读懂、能体会这本书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才会放手。我觉得读书是快乐的,读书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更让我在生活中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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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和书的故事:我爱经典阅读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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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读书,爸爸就给我订了《经典阅读》这本杂志,我非常喜欢。

在《经典阅读》的知识园地里面,我最喜欢“黑米动物园”这个小栏目,它让我认识了刺猬、袋鼠、青蛙等许多动物,知道了许多动物的生活习性,懂得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他们。

在《经典阅读》的“大受启发的故事”栏目中,让我最受启发的故事是《这是个好事》,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好事和坏事是会互相转换的,碰到困难时,只要我们多想想办法,困难就不是困难了。《这是个好事》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从前,一个王国里有一位大臣,碰上任何事情都爱说“这是个好事”。有一天国王和大臣一起去打猎,国王被枪炸掉了一根手指头,大臣却说:“这是个好事。”国王一气之下把大臣关进了牢房,大臣还是说“这是个好事”。过了一段时间,国王又去打猎,不小心被食人族抓住了。食人族十分迷信,见国王少了一根手指头,认为不吉祥,就把国王放了回去。国王回去后对大臣说:“你说的对,我少了一根手指头确实是好事。但我把你关进牢房时你怎么也说是好事呢?”大臣说:“你不把我关进牢房,我就要和你一起去打猎,食人族把我们抓住时,我是个完整的人,不就被食人族吃掉了吗?现在你把我关进牢房,食人族不就吃不上我了吗?你说这不是好事吗?”国王听了恍然大悟。

就是这个故事,使我长大了许多,使我在面对任何困难时,都能笑口常开,做一个快乐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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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蜜蜂和蝴蝶的故事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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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红戴绿的春姑娘来了

在和照的阳光下,蜜蜂和伙伴们“嗡嗡”地唱着歌,飞到花园,停在花蕊上,忙碌地采起蜜来。远处,飞来一群蝴蝶,它们穿着名种美丽的裙子,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蝴蝶姐姐,快来采蜜呀!”小蜜蜂们喊了起来。

小傻瓜,这么好的阳光,还不抓紧时间玩个痛快,整天采蜜,有什么意思!”说完,蝴蝶姐妹们又跳起舞来。

桃树爷爷开口了:“蝴蝶姑娘,小蜜蜂们说的对,你们还是快去劳动吧,以免冬天又挨饿。”可是,蝴蝶姐妹们理也不理,还玩起了捉迷藏来。它们一会儿躲在树叶下面,一会儿藏在树根旁边,玩得非常可乐。

温暖的春天过去了,灸热的夏天过去了,金黄的秋天来临了。桃树脱去了绿衣裳,换上了灰外套,冬天悄悄地来了。小蜜蜂在温暖的蜂房,美滋滋地吃着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蜂蜜。可是,又娇美又懒惰的蝴蝶,却藏在枯黄的树叶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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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名人故事阅读有感

全文共 2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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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凡的名人故事阅读1500字中篇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阿甘正传》,它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人生就是一个奇迹,凡事需要尽力,但不要太苛求。”苏凡说。是的,只要肯努力,平凡的生命,也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成长与蜕变

苏凡从小就是个安静的孩子,不爱说话,不常露面,再加上成绩不好,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特点,他几乎是班里最“沉默”的孩子。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际遇,没准在哪一个路口你就能踏出改变人生的一步,而苏凡的这一步,是从高中时看过《阿甘正传》后开始的。电影主人公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热望,对信念的坚定,他用双脚跑出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用双手缔造了自己的传奇,他的故事似乎是冥冥之中对苏凡的一个指引,帮助苏凡描绘出了不一样的人生色彩。

进入大学以后,苏凡成为学生会主席,做英语协会会长,是电台主持人……一改以前的沉默,苏凡变得开朗积极起来,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方向:做一名英语教师。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就像“傻子”阿甘拥有跑步的天赋一样,再平凡的人也会拥有异于常人的优点,在学校电台主持双语节目的时候,苏凡发现自己对英语有一定天赋和浓厚兴趣。(励志一生)于是,他抓住了这一优势并潜心修炼起来。“我的大学可以说是一个‘小学级别’的本科,也许这在一般人看来起点很低,但正是这个看似不够优越的环境给了我更多个人空间,大学四年我是在自己喜爱的英语世界中度过的。”吃饭时他会看英语书,把英语知识当做营养“吃进肚子”消化掉;睡觉时他塞上耳机听英文歌,在睡眠状态下让潜意识也接受英语的熏陶;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唯有他独坐桌前苦读英语语法,苦背英语字典,映衬着窗外欢声笑语的是他朗朗的读书声……

把个人优势转化为职业优势

“发现你的优势,并淋漓尽致地发挥它,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经过四年的学习和积累,苏凡这个进校门前英语水平几乎为零的人,在走出校园时已是名副其实的“英语达人”。就如同阿甘凭借着一双腿开始了“一生的奔跑”——苏凡凭借英语的优势走上了教育之路,并从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和价值。

苏凡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中央教育电视台的“开口ABC”栏目组做主讲教师,按说能拥有这样一份令人艳羡的工作苏凡应该很满足才对,但苏凡却说:“我想拥有一个更具挑战性的人生。”于是他想到了新东方,这个朝气蓬勃,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地方。凭着优秀的英语水平和出色的表现,他顺利成为了新东方EliteLearning精英英语的一名教师,开始了他梦寐以求的生活。

时至今日,年轻的苏凡已有八年的教龄,上到六十多岁的老人,下到几岁的儿童都曾是他的学员。在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他教了一位年龄很大的学员——63岁的老奶奶。一头的白发和布满皱纹的脸,却掩盖不住老人那双对英语学习充满热忱的眼睛,这让苏凡明白在知识面前没有年龄的划分。老人住在北京的远郊区,每次上课都要花4个多小时的车程才能到,但她从来都没有因为路途遥远和身体原因而放弃过,每天都按时上课,每节课都认真听、仔细记,甚至比其他学员都学得起劲。这位老人的学习态度也影响着班上的其他学员以及苏凡本人,“她学习时的认真劲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感到了身为教师的光荣和重大责任,也更加坚定了我做好一名教师的决心。”

为了做好一名教师,为了教好每一位学员,苏凡可以每天早上5点开始与学员们一起晨读,而且这一读就是一年,每天都坚持不懈;他会在凌晨1点还接到学员求助英语问题的电话,无论一天的工作多么艰辛疲惫,他都一一细致解答,尽职尽责;他更是学员的心理咨询师,是他们最信任的朋友,成长中的快乐与苦恼也许学员们不会告诉父母,不讲给同学,但一定会说给他听。

好老师也是“好朋友”

“记得我教过的一个6岁小学员,她很内向,有些孤僻,总不愿意与别人玩。我在课下就特别注重与她交流,给她鼓励。我感触最深的是,即使是小孩子也是需要被尊重和信任的。”后来,在苏凡的引导下小女孩变得开朗了很多,而且总是“粘”着他,课间会找“苏凡哥哥”玩,活动的时候总要拉着“苏凡哥哥”的手才可以……在他教完那期课程的时候,小女孩甚至哭着喊着不愿让他离开。

相比小学员来说,苏凡会与高中或大学年龄段的学员有着更多的“交集”。踢球、唱歌,一起去旅游……苏凡就像是学员们的“孩子王”,带领着学员们挥洒着青春的激昂与色彩。在球场上没有人把他当成老师,而是一个球技稍逊的队长——这个“大龄儿童”往往还踢不到半场就已经体力不支了,于是只好退下阵来坐在一旁擦汗喘粗气。听到这,我不由得暗自窃笑:原来他这个精力充沛的人也会有嫌累的时候,他却话锋一转:“我这个队长也许进不了几个球,但我是团队的‘精神领袖’啊!只要我在场,我们队就很少输过。”苏凡“豪情万丈”地说。

在我眼中,苏凡朴实的外表下是一颗热爱生活的心,他稳重而不死板,激情而不张扬,温和而不怯弱。他并没有什么非凡之举,甚至不是什么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但他用自己的真心和热心关怀着每一个学员,用自己的热心和诚心去做好每一件事。因为热爱着教育行业,所以他坚定地走下去,收获了属于自己的成功,赢得了无数学员的信任和肯定。就如同阿甘用跑步丈量人生,他用三尺讲台在点滴中筑起自己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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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蜜蜂和蝴蝶的童话故事作文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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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红戴绿的春姑娘来了,在和照的阳光下,蜜蜂和伙伴们“嗡嗡”地唱着歌,飞到花园,停在花蕊上,忙碌地采起蜜来。远处,飞来一群蝴蝶,它们穿着名种美丽的裙子,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蝴蝶姐姐,快来采蜜呀!”小蜜蜂们喊了起来。

小傻瓜,这么好的阳光,还不抓紧时间玩个痛快,整天采蜜,有什么意思!”说完,蝴蝶姐妹们又跳起舞来。

桃树爷爷开口了:“蝴蝶姑娘,小蜜蜂们说的对,你们还是快去劳动吧,以免冬天又挨饿。”可是,蝴蝶姐妹们理也不理,还玩起了捉迷藏来。它们一会儿躲在树叶下面,一会儿藏在树根旁边,玩得非常可乐。

温暖的春天过去了,灸热的夏天过去了,金黄的秋天来临了。桃树脱去了绿衣裳,换上了灰外套,冬天悄悄地来了。小蜜蜂在温暖的蜂房,美滋滋地吃着自己辛勤劳动换来的蜂蜜。可是,又娇美又懒惰的蝴蝶,却藏在枯黄的树叶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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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蝴蝶与飞蛾的故事

全文共 2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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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蝴蝶飞蛾都是一种丑陋的毛毛虫,从一生出来,注定要以爬行的方式平凡的度过一生,不能得到别人的关注,更不能得到它人的赞赏。但它们不甘心,一心想拥有孔雀一般的颜色,蜜蜂一般的身姿。

终于,机会来了,从遥远的太阳升起的东方传来一条信息:当离太阳最近时,可以得到无比华丽的外貌。蝴蝶与飞蛾听到这条消息高兴极了,望着太阳照在瀑布上形成的七色彩虹,它们陷入了深深的幻想中。“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啊”飞蛾对蝴蝶说“如果我们找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就可以改变丑陋的外表了!”蝴蝶有些疑惑的说:“可是我们这么柔弱的身子,这么细嫩的腿,能走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吗?”飞蛾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去了,正想找个伴侣,便说:“怎么不能,我们可以顺水划到东方去啊!我来做你的向导吧!”蝴蝶疑惑地看着信心十足的飞蛾,十分勉强的点点头。蝴蝶经过一天一夜,终于决定去了,它觉得只要有毅力有决心,就一定能成功。其他动要么觉的自己已经够漂亮了,要么觉得不可能实现,都没有打算去。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蝴蝶于飞蛾与动物们告别后,乘着一只树叶制成的小船开始了它们的旅程。一开始,旅途十分平静而欢快,飞蛾极具兴致地欣赏着河边的景物,谈论着如何获得无比华丽的外貌,如何再大家面前炫耀,一个劲地想着将来的事件;但蝴蝶沉默不语,有时厌烦的看着多嘴的飞蛾,有时充满期望的凝视着东方的太阳,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就这样,它们几个月的时间就在船上度过了。路边的景致还是老样子,静静的河水依然流淌着,飞蛾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唠唠叨叨的对蝴蝶发牢骚,最后连新鲜的牢骚也不发了,只好唉声叹气。蝴蝶依然保持原来的信心,鼓励着飞蛾要坚强一些。但日子像刀割一样,一点点地割去飞蛾的信心,它开始后悔了,遥远的东方却还没有到。

突然间,河水宽阔的望不到边了,天是蓝的,水也是蓝的,这茫茫的蓝色中除了这只小船,找不到一点杂色,让人觉得好像掉入了一个混沌的世界,分不清方向,找不到位置,回去的路线也看不到了。飞蛾急了,它嚷嚷道:“这该怎么办,半路时我说我们回去吧,你不听,现在连退路也没了,又分不清方向,我们只有死路一条了!”说着说着,串串的眼泪随着呜呜声流了下来。但蝴蝶依然沉默冷静,坚定地说:“不会的,我们一定会成功的,只要朝着太阳的方向前进,就一定能成功!”说着,充满希望的望着东方的太阳。

随着时间的推移,飞蛾在又害怕又痛苦中折腾得瘫倒在床上,蝴蝶一动不动的盯着东方。突然,一团黑色的在东方升起,那时消息中太阳最近的地方吗?不,黑色的暴风雨即将来临。海波开始激动地摇来摇去,天空变得默一般的黑,魔鬼般的阴影笼罩着四周,四周只有海浪的“哗哗”呼喊声和狂风的怒号声,空气开始变得冰冷,豆大的雨滴像箭一般的射下。小船向沙漠的一粒沙子,森林中的一片树叶,时而被狂风刮得空中,时而被海浪冲进一大堆水。飞蛾被吓呆了,一个劲的大喊:“救命啊!”可是这茫茫大海有谁回来呢?蝴蝶拉着飞蛾的手,奋力把小船避开巨大的波浪,但一个巨浪扑来,它们被海浪压到了水下……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蝴蝶睁开了眼睛,眼前依旧是漆黑的一片,但它感到了身子下的沙砾,手还握着飞蛾的手,它知道,海浪把它们推倒了岸上。它急忙叫醒飞蛾,飞蛾一看四周漆黑,又大哭起来:“我们到哪儿了,是不是来到地狱了?呜呜呜——”蝴蝶笑着说:“不,我们活着,我们来到了岸上。”“那好,我们不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去了,我要回家!”飞蛾说。蝴蝶地说“不,我们要坚持下去,走,我们向高地走下去,或许在太阳升起的时刻,我们就来到了离太阳最近的地方!”飞蛾被蝴蝶拉起身子,嘴里不停的低估什么,勉强跟着蝴蝶走着。就在这漆黑的夜中,飞蛾悄悄的停止了步伐,但蝴蝶依然充满信心的走着,它相信它会到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因为没有光线,蝴蝶时常走到悬崖边,几次差点就栽下去了,蝴蝶也时常走到直立峭壁前,但坚持努力地寻找出口。更危险的是,路上的灌木丛中,藏着无数尖利的针,随时会把蝴蝶杀死。蝴蝶身上早已被那些针刺全身流血,但依旧不停止前进的步伐。终于,蝴蝶来到了一个悬崖上,无论蝴蝶怎样找,也找不到出路。在这里,依稀可以闻到海浪的味道,听到海风的呢喃。突然,前方的一点亮光出现在蝴蝶眼里,仅一会儿就照亮了整个大海,整个悬崖,还有蝴蝶。到处沉浸在红色的光辉中,那光芒比比血红得更透彻,比花红得更艳丽,那时无与伦比的红色。蝴蝶看清了,那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太阳,大的简直可以遮住半个天空,也是一个无比近得太阳,近的可以听到太阳的呼吸。阳光温柔得像灵丹妙药一般,奇妙的把蝴蝶身上的创伤治好了。紧接着,整个太阳都出来了,艳丽的光芒向四周射去,在海面上变成七彩的光辉,蝴蝶看呆了,在不知不觉中,它长出了一对翅膀,七彩的光辉一照,圈儿,月牙形,椭圆形的花纹也映在了蝴蝶的翅膀上。蝴蝶变得阳光一般艳丽。

当蝴蝶发现这一切时,太阳已经升高了,小小的嵌在天空。蝴蝶看到自己成功了,高兴地扑动着翅膀,光芒闪耀,简直如同天使一般!它又回去找飞蛾,终于在一个小沙坑中找到了它。当蝴蝶站在飞蛾面前时,飞蛾吓了一跳,当它得知是蝴蝶时,流出了激动的泪花,也许是懊悔的泪花,也许是羡慕的泪花,更可能是对蝴蝶的百折不饶、坚定不拔的精神赞许的泪花。蝴蝶对飞蛾说:“不要难过,谢谢你的鼓舞和指示否则我也无法获得这飘亮的外表,我愿用我前半身的美丽给你。”说完飞蛾也有了翅膀,但不艳丽,也只能勉强的扑打,这也是应该的,毕竟这是别人的成果。但飞蛾感激不尽,它为有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动。最后,他们回到了他们故乡,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这也就是为什么蝴蝶有艳丽的翅膀飞翔,而飞蛾只有黄色的翅膀扑打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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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瞎子和小野兽的寓言故事阅读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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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和小野兽寓言故事告诉我们,恶劣的习性在年小时便可得知。

瞎子和小野兽的寓言故事告诉我们,恶劣的习性在年小时便可得知。

从前有一个瞎子,他虽然看不见,但是很擅长用手触摸各种动物,什么动物只要他一摸,就能知道这是哪种动物。

有一天,一个人带来一条小狼,请他摸一摸,说出是什么东西。他仔细地摸了摸这个小野兽,然后说:“这是一条狐狸,还是一条狼,我不大确定。可是我知道,要是这种动物跑进了羊栏,羊就会被吃掉。”

这故事是说恶劣的习性在年小时便可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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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阅读故事作文250字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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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件快乐而有趣的事,它能使行走在大漠里的人不再枯燥无味,能使一杯白开水变得有滋有味。

我在课余时间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面讲述了小狗巴克从小生长在庄园里。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到了一个遥远而荒僻的北方,常常遭到鞭笞,被迫拉雪橇等。在残酷的环境中,巴克为了活命,渐渐变得残酷而狡猾,祖先的野性终于在它身上重新萌发,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故事结构紧凑,情节动人,语言洗练,虽然描写的是动物,但却赋予了这些动物灵性和思想。

这本书告诉我们遭遇逆境要像巴克一样勇敢地去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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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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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酷爱读书,在我的阅读经历中,融入了酸甜苦辣,下面我将一一道来。

说到酸这个字,大家大概都会想起那杨梅吧。杨梅虽酸,但给人的感觉只是味觉上的酸,但读书的酸则是心酸,它更酸。让我告诉你吧:刚开始,我读书时并不自觉,都是被爸爸痛骂后,鼻子都酸着才去看,那时我什么也看不进去,回过头来考试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看到成绩后心里酸酸的。

说到甜,是上了三年级以后发现自己作文写得不好,于是我学会了主动去阅读,后来竟然迷上了看书,隔几天就催爸爸妈妈为我购买新书。渐渐地,我学会了借鉴他人作品中的优美词句。所以,在三年级下半学期我的作文水平不断提高,作文总在90分以上,每次老师评出的好作文都有我,所以老爸的打印机开始不停地为我工作起来。

说到苦,我最了解。迷上书后,总想抽空读一读,但是因为我写作业动作慢,总抽不出时间供自己去阅读,因此整天想着书,弄得我成绩有所下降,不管怎样都克制不了,命太苦了,书使我快着魔了。

说到辣嘛,我受过不知多少次了,我总是趁着午休时,在床底下藏一本书,等爷爷闭目养神或看报纸时偷偷看,却不止一次被发现,然后受“暴风雨”的袭击。

这就是我的阅读生活,它融合着各种滋味,但却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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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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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往今来,无数的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在各方面取得成功,就是因为他们读了许多好书,有着对书的强烈的热爱与兴趣。现在,从书中获益匪浅的我也对书产生了巨大的好感,有时还会沉醉于书的情节中,无法自拔。

记得我爱看书是从一年级开始的。当时我有一本厚厚的注音版《安徒生童话》,因为刚学会了拼音,不懂的字便能很快地掌握,所以我识的字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班里的小朋友遇到了什么不认识的字,基本上都来找我。

现在,在家里,我可算得上是一名“小书虫。”书橱里大约有500本书呢!每天回到家做完作业我便会立刻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有时竟然连吃饭都忘记了呢!记得有一次,我们快要期终考试了,妈妈亲切地嘱咐我:“这段时间别看书了,免得耽误你的学习。”我呢?理直气壮地为我看书的举动辩护:“谁说我看书会影响我的学习呀?俄国大诗人普希金说过‘阅读——是最好的学习’——”当时我列举了从古到今国内外许多名人对阅读的评价讲给妈妈听。妈妈听后大吃一惊,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些的?”我得意洋洋地说:“这还用问,从那里——”顺手指向那一本本我读过的书。于是妈妈没有再阻止我看书,但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看书也好,可以开阔你的视野,不过要合理安排时间,不耽误学习你能做到吗?”“遵命!”我信心十足,一溜烟跑到房间里又看起书来。妈妈见状,又是高兴又是无奈地说:“看来,你早晚会得‘书痴症’的。”

我对读书越来越痴迷,就连每次和别人“打赌”的时候,赌的也是书,有一次我一下子赢了爸爸13本书;到郊外旅游时,只要有空闲,我都会把带去的书拿出来阅读;晚上睡觉前,我也要看书,看到好晚才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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