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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案例【汇总20篇】

任何一种兴趣都包含着天性中有倾向性的呼声,也许还包含着一种处在原始状态中的天才的闪光。为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民事再审申请书案例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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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上册语文成语故事教学案例设计

全文共 2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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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学会9个生字,绿线中的4个生字只识不写。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

3、解课文内容,知道三个成语的意思。

4、凭借课文中具体的语言材料,使学生在理解寓意的过程中受到启发教育。

教学重点、难点:

1、讲清成语故事中精辟的语句,揭示其比喻义。

2、加强朗读和复述训练。

3、明白成语故事中包含着的深刻道理。

教学准备:投影片、教学挂图

教学时间: 2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初读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学习生字词语。

教学重点:

指导学生读通读顺课文。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揭示课题

同学们,我们的头脑里已经记了不少成语了,你能说几个给大家听听吗?今天老师要和大家一起来读几个成语故事。

(板书:6、成语故事三则)

谁来告诉大家,什么样的词称为成语?(人们长期以来习用的、简洁精辟的定型词组或短句,大多由4个字组成,一般都有出处)

这里的“则”是什么意思?(量词,当“篇”讲)

二、初读指导

1、布置课内预习。

过渡:课文中讲了哪三则成语故事呢?请大家读课文。

(1)轻声读课文,边读边圈出文中的生字。

(2)拼读生字表中的生字,想办法记住字音、字形。

(3)朗读课文,注意读准宇字音,读顺句子,读通课文。

(4)画出文中不理解的词,准备质疑。

2、学生自读课文,教师巡视指导。

3、检查自学情况。

(l)出示生字词。

楚国、戳穿、演奏、腮帮、俸禄、滥竽充数、南郭先生

(2)请你说说哪些字音容易读错,要提醒大家注意。

“楚”、“戳”是翘舌音;“奏”、“腮”是平舌音;“滥”、“禄”是边音;“竽”是第二声,不能读成第三声。

(3)启发学生质疑:文中的哪些词你不理解?让学生通过或联系上下文理解词义。

夸口:说大话。

戳穿:刺穿。(用实物进行演示)

腮帮:腮。(让学生指指自己的腮帮,再鼓鼓腮帮)

俸禄:封建时代官吏的薪水。

(4)指名读课文,注意正音。

三、指导书写

“楚”上下结构,上面是“林”,下面是“”。

“戳”书写时注意左宽右窄。第一、四笔都是“横折”,不是“横折钩”。

“滥”左右结构,书写时注意左窄右宽。

“奏”上下结构,下面是“”,最后一笔是“点”。

“俸”左窄右宽。右边注意与“奏”进行比较。

“禄”左边是“示字旁”,右下部不能写成“水”。

四、布置作业

1、用钢笔描红、临写。

2、抄写生字词语(习字册)。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精读课文,明白成语故事中包含着的深刻道理

教学重点:

抓住成语故事中精辟的语句,帮助学生理解成语的比喻义。

教学过程:

一、复习生字词

1、填字成词。

自相( )盾画龙点( ) ( ) ( )充数张口( )舌

二、精读《自相矛盾》

1、自由轻声读课文,想一想这个故事讲的是件什么事。(写古代一个人卖盾和矛,先夸盾好,什么也戳不破;又夸矛好,什么都能戳破。旁人问他:拿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那人哑口无言)

2、请学生朗读“夸口”的语气。要求读得语气很夸张,把那种当众吆喝、自卖自夸的语气形象地读出来。

3、结合插图,以替换词语和句子的方式来理解、感悟“张口结舌”。将原句改成“那个楚国人------------------,回答不上来了”请学生填空。有进行一段话的描写的,如“那个楚国人急得满头大汗,看看自己的矛,又看看自己的盾,支支唔晤地傻了眼,最后什么也回答不上来。”也有学生是以替换词语的方式来进行的,他们会分别将“目瞪口呆”、“慌慌张张”、“哑口无言”、“吞吞吐吐”等词语放进原句来理解!这样,那个楚国人狼狈不堪的情景也充分表现出来了!“自相矛盾”这一寓意也就水落石出了!

4、联系实际说说自己有没有犯过与此人同样的错误,你周围有没有人犯过这样的错误

读了这则故事你知道了什么。

三、精读《滥竿充数》

1、请同学们查,看看“滥”、“竽”、“充”、“数”这4个字分别是什么意思?

(“滥”就是不加选择,“竽”是古代的一种乐器,“充”指冒充,“数”就是数目)

2、指名读课文,边听边想:南郭先生从来不会吹竽,为什么也得到了和别人一样的傣禄?

理解句子:“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竿竽,他总是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出示三个句子:

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竽,他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竽,他常常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战国时,齐宣王喜欢听吹竽,他总是叫许多人一齐吹给他听。

①比较这三个句子意思有什么不同。谁能用“总是”说一句话?

②朗读句子:“每当演奏时,他就鼓着腮帮,按着竽眼儿,装出吹的样子,居然得到和别人一样的傣禄。”

③这句话要读出什么语气?(要读出南郭先生装模作样的语气)

3、后来他怎么又装不下去了?

出示句子:“可是他不要许多人一齐吹,而要一个一个地单独吹。”

指名用“不要……而要……”造句。

4、朗读课文,说说生活中有没有见过像“南郭先生”这样的人,读了这个故事你知道了什么。

四、精读《画龙点睛》

1、请大家默读课文,边读边想:

(l)张僧繇画的龙为什么不“点睛”?

(2)后来为什么又给龙画上眼睛?

(3)“点睛”的结果怎样?

2、逐题讨论,指导朗读。

(l)点睛前的龙是什么样子的?(张牙舞爪,形象逼真,但缺少神韵)所以人们觉得怎样?(人们觉得奇怪、可惜)

(2)张僧繇为什么不给龙点睛?(画上眼睛,龙就会飞走)后来为什么又给龙画上眼睛?(应游客的一再要求)

(3)“点睛”的结果怎样?(点睛后天气突变,龙腾空飞去)此刻人们的态度又怎样?(惊叹不已)

(4)读这则故事时要读出什么语气?(要读出人们由奇怪到怀疑最后惊叹的语气)

3、启发想象,领悟寓意。

游客们看到画上眼睛的龙真的腾空飞去,会说些什么呢?让学生自由讨论。

五、分类布置作业:

(一)基础题:

1、朗读课文。

2、用“总是”、“不要……而要……”造句。

(二)挑战题

1、绘声绘色讲故事,丰满人物形象。提示:可补充以下几点:

(1)南郭先生是如何混进吹竽队伍的?

(2)第一次拿到俸禄后,有什么举动,会怎么想?

(3)当齐泯王要求单独吹奏时,他是怎样惴惴不安,然后偷偷逃跑?

2、创编故事,挑战自我。提示:

(1)讲清事情的前因后果,事情完整。

(2)刻画人物细致、具体。

(3)题目自拟如:《南郭先生“失业”记》、《下岗后的南郭先生》等。

[五年级上册语文成语故事教学案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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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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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损失极其惨重,教训极为深刻,警钟震耳。我们应该以大局为重,认真履职到位,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整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我认为我们要有以下三方面反思:反思一:灾难传播的原则是什么?不管是新闻、宣传、政府公关,其基石都是“公开性”。在危机面前,公开性是公信力之父,而公信力,则是人心变乱中一切号召力的来源。从逻辑上说,今天,公开性已经不算是知识,而是常识。但是,到了天津港爆炸这一次,在事件的最初几天,有关部门再次忘记了公开性(尤其是天津),结果,这种不应有的人祸,再次点燃了场外议题,在人心民意中引发了全国、乃至全球舆论上的次生性灾难。爆炸的现场犹可清理,受伤的家庭犹可抚慰,可是由悖逆民意导致的公众对国家权力的涂鸦、由舆论灾难导致的对国家形象的伤害,谁能只手弥补?教科书般的“败事有余”:这是地方和部门“相关领导”阶层又一次公然抗拒公开性原则的错误实例。

反思二:如何应对谣言?谣言本不必有,不公开的事情多了,世上也就有了谣言。周晓虹在《传播的畸变》一文中定义说: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说,流言(gossip)和谣言(rumor)都是社会大众中传播的未被确证的信息。有一些所谓谣言,日后不断被证明只是不被认可的真相披露,问题是,这样的事例太多。于是辟谣成为需要举证自清的一方,而与此同时,网络流言的交流则成为了信息短缺的社会唯一的选择。还有一类谣言,被证实确是谎言。但社会却似乎并不认为这些谣言就毫无意义:人们一般向当局或是媒介吁请真相,把证实的责任交付给它们,但谣言却打击了这一过程,为此,胡泳把谣言理解为一种“社会抗议”。我一直认为,面对谣言,最有效的措施就是:(1)呼应大众对于危机事件关键要素的重要性认定(如网民所言,该递上真相时,别忙于递纸巾),(2)提供正当、清晰、全面、权威的信息以覆盖谣言,与此同时,(3)在探索真相、寻求解决方案方面与社会公众保持密切互动,(4)并在深化议题方面提升国家与社会对话的品质。反思三:如何面对新闻界?新闻界的本质,并不是一个自足的本体,而是沟通国家与社会民意的中介体。除了履行媒介-信道的职责,新闻界并没有多少自己的利益,也没有显在的企图心。因此,好的治理者看待新闻界是中性的,更好的治理者看待新闻界是良性的。灾难发生后,新闻界闻风而来,原因只有一个:受众的惊恐需要信息与意见来抚平。而这一点,也正是政府的意图所在,不是吗?25年前,习近平同志则在一篇名为《把握好新闻工作的基点》的文章中,写下这样一段话:“新闻学作为一门科学,与政治的关系很密切。但不是说新闻可以等同于政治,不是说为了政治需要可以不要它的真实性,所以既要强调新闻工作的党性,又不可忽视新闻工作自身的规律性。”只有尊重新闻,才能用好新闻。只有尊重媒介,才能用好媒介。只有建设一个有公信力的、受人尊重的中国新闻界,才能够经常做到“帮忙不添乱”、避免“帮不了忙只添乱”,让新闻真正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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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感受母爱体验真情》作文教学案例与反思事例参考

全文共 2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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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教学一直是小学教育中的难题,长期以来困扰着小学语文教师,并制约了小学语文教学的改革,影响了小学语文教学效率的提高。纵观小学作文教学的现状,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得不令人忧虑,诸如“假”,说假话,写假事;“大”,小孩儿说大人话,毫无童心童趣;“空”,内容空洞,不实在,不具体;“抄”,一段一段甚至整篇整篇地抄写别人的作文;“套”,千人一面,没有个性和特点,几乎是从一个模式里走出来的。究其原因,主要是几十年沿袭下来的“封闭式”作文教学所致。诸如:1 作文脱离生活。学生关在屋子里闭目塞听、闭门造车,作文成了无源之水。2 教师包办。从作文命题、立意、选材、列提纲到习作的评改,教师一人包揽,学生只能按教师设计好的“图纸”砌砖,完全剥夺了学生习作的自主权。3说写脱节。学生作文光写不说,取缔了“说”这一必要的训练形式,割断了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这一密切相关的统一体。

新课程标准的启动要求我们,在写作教学中,更新观念,锐意创新,注重创设情境,激活思维,培养学生的观察、想象、思考、表现和评价的能力,鼓励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帮助学生培养健康向上的感情、态度和价值观。但学生的情感体验之浅,我们在平时的作文中也可多见,如要求学生写感人的事,学生就会写“奶奶雨中送伞”、“父母送子就医”、“教师挑灯备课”,等等。甚至更令人怀疑的是,这些事例的描写,也许是家长小时候教给学生的。总之,一句话,“学生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写”。为什么学生一碰到作文就无从下笔呢?读了那么多年书,经历了那么多事,为什么还是“没什么东西可写”呢?我认为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对于书本,对于生活,学生并没有真正地用心去体验过。“体验的缺失”是学生作文空洞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我校在2007年承担了“体验式作文教学”的省级立项课题,需要老师们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注意“体验教学”,处处让学生有所“体验”,在“体验”中更好的成长。

[实践呈现]

(一)课前序曲:

课前打开课件主页,展示本课的教学内容、过程和有关的图片,并播放歌曲《世上只有妈妈好》,让学生跟着唱。

[设计说明]从学生熟悉的歌曲和美的画面开始,创设情境,调动课堂气氛,拉近师生的距离。图片内容是母亲与孩子的温馨画面,小时候母亲抚养教育我们,母亲老了,我们应该赡养她,给她擦脸洗脚。

(二)新课导入:

1、上课后问学生《世上只有妈妈好》是哪部电影的主题曲,转入“新课导入”页面,展示《妈妈再爱我一次》的剧情简介和视频片段。

2、观看后探究问题:

(1)大雨天妈妈找不到儿子,有怎样的表现?

(2)找到儿子,看到奄奄一息的儿子,妈妈又有怎样的表现?

(3)当儿子被他的爸爸抱走去看病时,母亲又有怎样的行动?

(4)你觉得电影中的妈妈对儿子怎样?我们有没有被感动?

3、教师导入:应该说,天底下所有母亲的心都是一样的,我们的母亲和电影中小强的母亲一样无私地深爱着我们,他们也同样的伟大。今天老师要带着大家以“感受母爱,体验真情”为主题进行一次心灵之旅。母亲是我们最亲密的人,也是最爱我们的人,我们写文章首先应该写写母亲。那么怎样才能写出对母亲的真情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别人是怎样写的,好不好?

[设计说明]一方面激发学生的兴趣,另一方面让学生了解妈妈对儿子爱的表现,在观看中感动起来,唤起他们热爱妈妈的情感,为下面的教学作铺垫。

(三)范文引导:

打开“范文引导”页面。

1、例文一。

(1)阅读例文《妈妈的唠叨之歌》。

(2)探究问题。

①文中的妈妈有怎样的特点?

②作者通过什么来表现妈妈这一特点的?

③常用的人物描写的方法有哪些?

(3)得出结论:我们要善于观察母亲,发现母爱,把观察、发现到的母亲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描写出来。

2、例文二。

(1)阅读例文《母爱》。

(2)探究问题。

本文作者在什么时候感受到母亲是非常爱她的,从而被母爱深深地震撼着?

(3)得出结论:选择个性特点鲜明的细节材料,通过细致地描写,真切地加以表现。

3、例文三。

(1)阅读例文:《母亲,你是我一生的感动》。

(2)探究问题。

①同学们找找看,你认为什么地方最感人?

②作者是在什么地方最深切的体会到母爱,从而值得她为母亲感动一生?

③想一想,如果这位小作者不善于感受生活,听到姑姑的话仍然漠然置之,根本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能写出这样感人的文章吗?

④这段文字也运用了一些描写,但为何更为感人呢?

(3)得出结论:我们要从平凡小事中感受、体验母爱,把自己深切体验过的感情,如实地表现出来。

4、总结归纳三篇例文的启示。

[设计说明]这部分设计了三篇例文,让学生在欣赏、阅读、探究、思考别人亲情的过程中自己得出结论,明确写出对母亲亲情的三种方法。注重可操作性教学,整个过程教师只作引导,突出学生的主体性。

(四)联系自身:

1、进入“联系自身”页面,欣赏歌词《母亲》,了解在生活中母亲为我们所做的点点滴滴。

2、教师总结:回首往事,我们才幡然醒悟,母亲那寻常的小事却饱含着深爱。汪国真在《母亲的爱》这首诗中写到:我们的欢乐/是母亲脸上的微笑/我们的痛苦/是母亲眼里深深的忧伤/我们可以走的很远很远/却总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是的,母亲的爱已渗入到我们的生命之中,而我们总是在母亲的心里被牵挂和惦记。看来,母爱需要提醒,需要用心灵去感受,当然更需要表达。每一位母亲都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回味绵长的华章。同学们,回忆一下吧,打开你尘封已久的记忆,翻开你成长的历程,想想妈妈曾经为你所做的一些事情,你就会感到幸福,你就会心存感激的,你就会有写作的激情和渴望,你就能抒写出对母亲的真情。用我们的笔、用我们的心来表达对母亲的感激之情吧!

3、学生当堂练笔。学生快速思考母亲对自己的爱并在网上进行交流。

4、跟老师立下爱母亲的誓言。

教师总结:希望我们今后无论干什么工作,无论走到哪里,都不能忘记今天在这里立下的誓言,也无论我们的母亲是多么的衰老,多么的体弱,她永远是我们心中最美丽的人。

[设计说明]在欣赏了别人的亲情之后马上抓住灵感进行自我感悟,当堂训练。网上交流便于信息的反馈,能更好地检测本堂课的学习效果,加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在学生最动情的时候,让他们立下爱母亲的誓言,表表爱母亲的决心。

(五)作业布置:

[设计说明]课堂的时间是有限的,把作业留到课后,让学生通过信息的搜集和整理进一步去阅读、感悟和写作,既培养了他们的能力,又更利于他们写出真正的真情作文。另外,母爱是需要一个人用一生去感悟的,只有在生活中真正理解、关心、热爱母亲,才是对母爱最好的表达。一个好的语文教师,不仅仅要教学生学语文,还要教学生学做人,正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六)课堂尾声:

1、进入“课堂尾声”页面,播放满文军表达母爱亲情的歌曲《懂你》。

2、教师结束语:这次和同学们一起重温了母亲伟大无私的爱。我有一种感觉,就是发现你们突然长大了,懂事了,你们懂得了母亲。就让我们从感受母爱,爱母亲开始,去感受来自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爱,从而爱我们身边的人,爱我们的祖国和人民,写出真情实感的好文章吧!希望同学们都能在作文中流露真情,在生活中学做真人。

[设计说明]在表达母爱亲情的歌声中再次激发学生的情感。结尾点明本课教学的理念“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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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安全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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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信念。要确保安全,首先必须强化人的安全意识。

使我感受到条条都是治理违章的目的不是整治人,而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位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是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

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

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十大禁令。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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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作文的修改教学案例反思_成长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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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先生对《一张画像》这篇作文作了仔细的推敲、修改,主要是从以下六个方面修改的。

(1)

把用词不准确的地方改准确。除课文已经举到的把“一张画像”改为“一幅画像”、把“书皮”改成“包书纸”外,还有:作文中写“我递给同桌小强看,还不停地给他讲着”,叶老将“不停”改为“悄悄”,这就更符合当时正在上课的实际情况。作文中写“原来拿画的正是王老师”,叶老将“画”改为“几何课本”,因为王老师拿的是带有图画的课本,并不是一幅画。作文中还写王老师“谈到今天,也谈到了明天,并不断地问我”,叶老将“并不断地”改为“最后他”,因为王老师不可能不断地问同一个问题,叶老这样一改就合乎情理了。

(2)

把不通顺的句子改通顺。作文中写“口里还不住地呐喊:‘冲啊,向几何进军!’”这个句子用词不准确,因为呐喊是大声喊叫、助威的意思,而画面是不可能出声的,叶老改为“从口里还吐出来几个字……”这样就既符合画面的意思,又表达确切。作文中写“我的脸顿时变得通红”,还有最后一句“我的脸顿时臊得通红”,这两句都不真实,因为这时自己是看不到自己脸色的变化的,叶老分别改为“我的脸顿时一阵热”“臊得我脸上顿时火辣辣地一阵热”,这就真实可信了。作文中写“我被他的兴致勾引起来”,这句话没说清楚“我”的什么被王老师勾起来了,所以叶老调整了词序,改为“我的兴致被他勾引起来了”。作文中还写道:“我看见他的粗眉紧皱着,像拧成了一股黑绳。”“拧成了一股黑绳”比喻不当,言过其实,叶老改成“我看见他紧皱着眉头”,不仅文字简洁,也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

(3)

把长句断成短句。如,把“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大三角板和大圆规的王老师,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改为“我们的新班主任王老师站在教室门口,手里拿着大三角板和大圆规”。把“左边又画了两个少先队员拿着两簇鲜花”改为“靠左边又画了两个少先队员,手里拿着鲜花”,这样把长句断成短句,不但表达得清楚明白,而且读起来也朗朗上口。

(4)

删去重复啰唆的词句。这类修改的地方非常多。如,“他从班上的小事情一直谈到了国家的大事情,谈到了今天,也谈到了明天”,这句话中“了”字用得太多,显得啰唆,叶老都删去了。再如,“看见王老师一个人在桌旁画着什么”,“桌旁”一词没有必要,叶老也删去了。删去重复啰唆的词语,句子就干净简洁多了。

(5)

增添一些词句,使表达的意思更清楚、更完整。如,作文中写“我跟你一样,也喜欢画画,尤其是人像”,叶老把“尤其是人像”改为“尤其喜欢画人像”。因为“尤其是人像”也可以理解成尤其喜欢人像的图画之类,加上了“喜欢画”三个字,意思就清楚明白了。再如,作文中写“小强突然告诉我,王老师叫我到数学教研组去。没料到王老师见到我来了,就笑着问……”这里的前后两句话衔接得不好,“没料到”的意思没有体现出来。叶老添上“我以为准是要挨‘斥儿’了”,这样,句与句之间的衔接就比较紧密,意思表达得也比较准确完整了。

(6)

改正错别字和使用不当的标点符号。作文中有好几处将“像”写成“象”,叶老一一加以改正。标点符号方面的修改也比较多,有的逗号改成句号,有的句号改成逗号,还有感叹号改成句号,这些修改都值得仔细琢磨,都是很有道理的。还有几处比较明显的标点错误,如,“我就轻轻地叫了声:‘王老师’。”这句话中间不能用冒号。“心就像刚上岸的鱼‘扑腾、扑腾’一个劲儿地跳。”中间要用逗号断开,“扑腾扑腾”不必加顿号。“就像是在欢迎着家长似的……”“吹得我心里甜滋滋的……”两句话中所使用的省略号也没有必要。所有这些,叶老都一一加以修改,可见叶老对这篇作文的修改是多么仔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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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案例二]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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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七月的天山》((人教版小学语文实验教材四年级下册第4课)一课时,提出问题:

师:花海是多么的美丽,想一想在花海上还有哪些景色呢?

生:花海上有蝴蝶在飞,蝴蝶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

生:花海丛中有小鸟,小鸟也很美丽!小鸟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

师:不错,注意不要对“美丽”重复使用!

生:柳树很绿,柳树倒映在花海里,显得格外嫩绿。

生:云很白,云飘在花海上,显得格外洁白。

生:水里的小鱼虾很活泼。鱼游在花海里,显得格外活泼。

……

在学生的讨论声中,学生接着 “马走在花海中,显得格外矫健;人浮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精神”的句子,写出了“蝴蝶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美丽”、“鸟飞在花海上,显得格外轻盈”、 “云飘在花海上,显得格外洁白”、“柳树倒映在花海里,显得格外嫩绿”等句子,很好地达到了练写排比句的教学效果。

反思:排比,这种修辞方法在小学中年级阶段就已经出现,对于排比句在阅读课中的教学,教师不必对学生讲过多的修辞知识,而要引导学生通过对典型例句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在初步掌握排比句的句式特点后,强化练习,达到能够熟练运用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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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全文共 2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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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9月9日,省高院在兰州市华侨实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惩处校园暴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广大中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在当日的发布会现场,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翟荣生发布了10大校园暴力典型案例,省高院少年法庭负责人介绍了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情况。

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判处被告人41987人,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720人,占总人数的4.09%。其中,2013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801人, 2014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672人, 2015年1至6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247人,未成年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被告人的犯罪年龄看,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居多,共1485人,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86.34%。从犯罪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其中,判处抢劫罪500人,判处盗窃罪483人,这两大类涉及侵犯财产的案件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51.15%。据介绍,青少年认知能力不足,自控能力低,是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同时,家庭教育的误区,父母溺爱放纵不理性;学校教育的偏差和失当,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防火墙功能弱化;社会不良环境的污染,遍布在中小学校周围的KTV、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地也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典型案例选登

与他人绑架表妹怕败露3学生参与故意杀人

2011年10月25日晚,王某与李某某、李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次日下午5时许,王某在张掖市某小学等候表妹邵某某放学后,将其骗离学校带至甘州区一土坯房处,王某与李某某将邵某某杀害后逃离现场。当晚二人遇到李某后,王某告诉李某绑架了一个小女孩,并让李某去找30元钱购买手机卡,李某在明知王某购买手机卡是用于给人质家属发勒索短信的情况下,到其家中取了30元钱交给王某,王某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多次给被害人邵某某母亲发信息勒索赎金20万元。10月27日下午王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王某的协助下,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张掖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3在校学生均获刑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踢球发生口角殴打同学致脾脏切除

丁某某于2014年2月10日17时许,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因踢球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后丁某某用脚踢打被害人的腹部,至其腹部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某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经司法鉴定,张某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 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为女友争风吃醋中学生持刀防卫过当酿命案

王某某因民勤县某中学学生罗某与自己的女朋友关系密切而对罗某心生不满。2014年4月的一天,王某某见罗某又与自己的女朋友在一起,遂与罗某发生争吵并打了罗某一记耳光,罗某怀恨在心。2014年5月30日11时许,罗某与白某某纠集其他三位同学,在民勤县城拦住王某某打了一记耳光,其他同学也上前打斗。王某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刺,将罗某左腋部、右背部刺伤,白某某右胸部刺伤,白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1时47分,王某某到民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一审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多次抢劫他人钱款父亲携子自首退赃获缓刑

2013年11月16日晚,清水县某中学学生马某以及同学将另外三人拉到清水县妇幼保健站旁边的巷道里,对三被害人强行搜身,共搜出现金12元及两张银行卡,逼问出密码取出1300元现金后,将所抢现金挥霍一空。

2013年11月24日下午6时许,马某、马某某(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在天水农校门口,

与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张某某相遇,两人对其强行搜身,在抢得张某某携带的5万余元购房款后逃往杭州。马某、马某某二人在将大部分赃款挥霍后返回天水,后在二人父亲的带领下到清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所抢赃款由其监护人主动退还被害人。

清水县法院审理后,以犯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体罚学生致重伤老师自首获缓刑

刘某系通渭县某学校三年级班主任。2014年12月3日,刘某因该班学生张某犯错误在其脸上打了两巴掌。上午课堂上,刘叫张某将双脚搭在课桌上,双手撑在地面做“俯卧撑”,同时用拖把在张某屁股上击打;下午课上,因张某再次犯错,刘某用拳脚、木质笤帚击打张某脸部、头部等部位。当日张某因头疼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左枕部硬膜下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有自首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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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请假申请书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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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_________:您好!我是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故不能参加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大学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巢湖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学院(盖章)班级: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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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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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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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校园暴力高校案例分析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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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暴力案件反思

培养人才,有知识更要有德性;大学教育,重学术更要重人格。让学生懂得去爱,去尊重,去包容,才能避免悲剧重演。这是媒体在评价“复旦投毒”案时的说法。

高校暴力之殇,伤了教育,伤了社会。回顾高校校园暴力事件,骇人听闻的马加爵案件,冷漠药家鑫事件,残忍的梁荣彩事件,震惊全国的复旦投毒案等等案件的发生,让人们不禁惊呼高校教育的学生素质成果,为什么十二年耕耘苦读竟然会丧失人性?

我们来看两起骇人听闻的大学校园暴力事件,分别是复旦投毒案和肇事杀人药家鑫案件。

【复旦投毒】2010年8月起,犯罪嫌疑人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结果,便找来剧毒投入饮水机里,导致黄洋中毒身亡。无论是之后的独担大学学生联名求减刑,还是林家人举证免除死刑,都必须要承认的是林的犯罪行为已经确定。两名高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就这样因为情绪的不控制,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林森浩关键词的百度指数分析结果

【药家鑫事件】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说,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并且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里不是为此请愿,而是表达一种可惜跟遗憾,本该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一批优秀青年,却因为校园暴力知识的欠缺,对法律的无视以及不能很好的控制情绪,造成了太多难以遏制的结果。以下是药家鑫的百度指数的分析情况,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度并没有随着时间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每发生一件校园暴力的事故,药家鑫这个名字总会被人们搜索,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名字已经成为大学生暴力的一个代名词。

两起恶性的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归因论来讲,是背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缺失,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反校园暴力公益项目组策划上线的反校园暴力网将校园暴力分为:关系暴力,肢体暴力,网络暴力和语言暴力。四种校园暴力之间的有形式上的区别,但是确是本质的相同和联系。因为家庭环境影响,导致学生在受到关系暴力的时候不敢反抗,从而受到了肢体暴力、语言暴力,受伤害的心灵会在网络上得到慰藉,由此遭受到无形的网络暴力。心理因素积淀的形成加上成长过程中环境的影响都是看待事物的世界观,也是导致暴力行径的重要来源。

理想的闪耀从小学到达大学,象牙塔的美好是给我们更大的看世界的双眼,而不是自私狭隘的认同观。高校大学生校园暴力事件的发酵和持续性的报道,给社会一种警醒,国家培养了16载的栋梁之才何以用暴力回馈?

与这个美好世界交手的许多年,希望光彩依旧,兴趣盎然。与周围环境相处的光年,远离暴力解决,阳光灿烂。反校园暴力网同你一起,拥抱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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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二案例分析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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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案例评析一

案例评析一

张某、王某、宋某、史某、朱某系五名未成年人,通过在溜冰场溜冰认识,结为兄弟。后结识了在外"混"的程某,五名被告人便在外租房,在程的"暗示"下五人开始盗窃,后发展为抢劫。五人同吃同住,有钱同花,作案时一起出动,所得赃款平均分配。案发时,五人正策划购买枪支,并准备为五人组合起个帮号,而每次作案起主要作用的张某已经事实上成了五人中的“老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先后作案十几起,案值2万余元。

3、 合作探究

案例中的五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在哪些方面应引起我们的警示?

4、 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5、 教师总结(须引起重视的环节)

( 1) 家庭教育

(2) 结交不良青年

(3) 租房脱离家庭监管

(4) 贪图享乐

(5) 拉帮结派

(6 )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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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事故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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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值多少钱?每次听到身边的人在讨论安全奖,他们满脸兴高采烈,向家里诉说着安全带来的奖励。“考核”值多少钱?被考核的讨论无不叹气,最怕的是看到怨气。平时想最多的是这个月的钱有没有被考核、被扣,总觉得来上班了就得拿钱,一切的考核都是资本家剥削的刀子。但在观看《铁路作业人身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片后,看到上面所播放的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复原画面,极大地触动了我的内心。这一起起惨痛的事故,让一个个家庭失去了欢笑。看到一个个生命的离去,我的内心此起彼伏,深感生命的可贵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也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是谁也不能跨越的,只有“安全”才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重视细节,防范于未然才是安全保障的基石。安全隐患始终存在于以人为主题实际生产活动中当中,即使一次作业的十项预防措施做了八项乃至九项,我们也不能说将安全生产工作已经做到位了,往往剩下的一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成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就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许多人不屑一顾于小事和事情的细节,认为小过小错,无所谓的违章违纪不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但事实上这些小小的违章行为不仅违反了安全规程,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了威胁,那一起起事故案例就是因为那一项项不重视的违章导致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安全生产的关键,就在于“预防”,决不能出了事故再来补救。对于安全生产来说,“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我们应该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向规范化、标准化。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用亲人的片片爱心 、句句叮咛,提醒每一位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按标作业”,提醒每一位管理人员“严格管理、认真履职”,扎实做好基础管理,为安全生产构筑一道坚实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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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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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件或诉讼程序的产生,首先由起诉而提起,起诉就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起诉状,即俗称的“写状子”,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下面是小编收集了民事起诉状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明确起诉原因

起诉的原因,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向债务人讨要欠款等。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果。

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主要规定是:

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10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三条主要规定,掌握和领会这三条法律规定,对于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是十分重要的。

三、巧妙地提出诉讼请求

不同类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诉讼请求自然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案件分为几百种类型,即使同一类型的案件,因客观事实和当事人的状况不同,也导致了诉讼请求的不同。所谓“巧妙”,就是说,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精练、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又要“惜墨如金”。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诉讼请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即便胜诉,也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四、诉状各部分的写法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民事诉状”等)。字号较内容要大,以二号字为宜。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行缩两字),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写明。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诉讼请求:(首行缩两字)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依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事实和理由

(1)事实部分:(首行缩两字)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叙述被告侵权、违约等行为的后果。

(2)理由部分:(首行缩两字)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说明自己诉讼请求在法律上的依据。

(3)证据:(首行缩两字)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及证据来源。证据部分在正文当中也可以不体现,或者仅举出重要的证据,或者附证据目录。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此致”空两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顶格。

(2)具状人(起诉人)原告(本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 起诉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4.附项(首行缩两格)

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常见问题说明和误区纠正

1.纸张、笔、墨要求。诉状用纸型号,现在普遍要求的是A4纸,同时,因为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装卷归档,并长期保存,所以,诉状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现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因某些案件与当事人具体年龄有关,所以最好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对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或大致年龄;要写明具体单位及住址或办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量写明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等相关诉讼事宜。

3.未成年人诉讼问题。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写起诉状时不要把父母写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权的未成年人为被告,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4.“诉讼请求”栏,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否则起诉立案时,法院会要求重新制作起诉状。如:只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没有写明具体请求数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有多项诉讼请求,也应分别具体写明。

5.案由问题。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结合诉讼请求决定适用,不属当事人起诉确定的内容。

6.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诉状的主要内容,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来阐述,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证据等。因为该部分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或违约性质,书写时应以陈述事实和理由为主,详略得当,切不可长篇

7.证据问题。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千万使不得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体写在诉状里,只是在诉状后“附:起诉状副本份”,最好另行按一定顺序制作证据清单(表格),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说明的主要问题,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最好是复印件(但同时带原件去立案审查),如果有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体证据的“收条”,以防万一主客观原因的“丢失”。

8.确定管辖法院(递交的法院),属于仲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刑事自诉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也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

9.具体人(起诉人)部分,自然人起诉的,应该由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应盖单位的公章,不可盖财务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诉状副本份数,副本的份数应该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一致,立案时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人自己别忘了保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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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观后感

全文共 3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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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还是 《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 《刑法》 的少之又少,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学校发挥主体作用,这是必须的,学校是担当学校安宁、和谐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等等。但是,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单打独斗,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联合部队”。

这支联合部队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家长部队,孩子在学校欺负人,家长是责任担当人,对于暴力孩子的家长,我们要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学会教育孩子,让孩子走出暴力阴影,家长部队很重要,直接关系暴力孩子的转化。二是社会司法部队,就是我们必须在校园建立校园警察,一方面,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 一方面,及时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我们要建立司法教育强化培训班,对暴力孩子进行强制教育。三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部队。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来源于社会暴力文化,如暴力影视暴力文化,游戏暴力文化,暴力文学,等等,我们应该建立一支铲除社会暴力文化的部队,对于有暴力文化的影视、游戏、视频、文字进行清除,铲除校园欺凌诞生的土壤。

校园欺凌现象诞生于家庭和社会,危害于学校,治理这种现象,必须从学校开始顺藤摸根,铲除根源。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完善立法

很明显,一些治理得较好的国家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校园暴力问题的,而不是主要通过训导与宣讲。并且,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后,会对相关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与跟踪,以免日后影响其心理。这两方面无疑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在传统社会,子女更多被视为家族与家庭的产物,而不是首先将其看做是一个独立的带有一定权利的个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的四种保护中,家庭保护就排在第一位,但是家庭保护不可企及校园,这正是校园暴力与欺凌发生的条件。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学校要么压下去以免家丑外扬,要么在家长之间协调解决,赔偿了事。法律保护几乎总是为这些处理方式让位,而且对于涉事的未成年人也通常处罚较轻,这使得他们内心并没有一种硬约束告诉自己不能欺凌同伴。

当然,这并不是说家庭在解决校园欺凌的过程中不重要,相反它是异常重要的。我国从国家层面的治理,只能是完善制度与相关法规,更多肯定是一种事后惩罚来建立起约束。但是,欺凌通常含有情感在里面,比如侮辱与受辱,侮辱他人的人,其家庭教育水平与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而受辱的人,尤其是任由别人欺凌的孩子,其中一些也带有懦弱的特征,并不敢反抗或是大声说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缺失,可能因为小的时候并未重视给孩子诉说的权利,又或是家长对孩子的日常关心不够,须知,一些校园欺凌是反复性的。

我们认为,解决校园欺凌,需要多管齐下,首先通过专项治理收集各种常见问题,尽快推进完善立法与严格执法。同时,家庭教育缺失的应该尽快弥补,比如进城务工家庭身后的留守孩子。存在暴力教育的家庭教育则需要更新理念,从小应该对孩子进行一定的公民教育,友爱、平等与尊重教育应该得到重视。另外,校园也应该在尊重教育方面发力,首先做到老师尊重每一个孩子,以身作则,同时不仅是关心他们的学习,也包括情感与内心世界。校园欺凌只是一个现象,它的成因有很多,从这些原因入手解决问题效果会事半功倍。

事实上,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而人们也往往引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对比,一些中国法律留学生在美国欺凌同学,受到了严重的处罚,需要付出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

光靠家庭或校园教育难以遏制这股校园霸凌的歪风,专项治理也只能起到暂时的约束,减少校园暴力应该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让那些施暴者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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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富士康事件案例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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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自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已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2011年7月18日凌晨3时,又有一名员工跳楼,年仅21岁

如果孤立地看富士康十一连跳事件,很容易会被归结到员工个人的身上,毕竟和几十万员工的总数相比,十一个人是微不足道的数字,但是当这十几个年轻人纵身一跃的时候,其实他们的身后存在着许多无形的推手,富士康里的这些年轻生命所承受的沉重,实际上是经济社会所付出的一种代价,帮他们卸掉这些负担,企业的责任不容推卸,政府和社会也有一份应尽的义务。如果漠视这些无形的社会成本,任何经济发展都换不回真正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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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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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section,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short essay. you should focus on"the impact of 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s on reading."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5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200 words.

主题:社交网站对阅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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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全文共 2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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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举办送法进校园暨惩治“校园暴力”新闻发布会

近两年我省校园暴力10大案例公布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9月9日,省高院在兰州市华侨实验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惩处校园暴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广大中学生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在当日的发布会现场,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翟荣生发布了10大校园暴力典型案例,省高院少年法庭负责人介绍了全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情况。

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各级法院共判处被告人41987人,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720人,占总人数的4.09%。其中,2013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801人, 2014年判处未成年被告人672人, 2015年1至6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247人,未成年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从被告人的犯罪年龄看,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居多,共1485人,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86.34%。从犯罪类型看,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其中,判处抢劫罪500人,判处盗窃罪483人,这两大类涉及侵犯财产的案件占生效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数的51.15%。据介绍,青少年认知能力不足,自控能力低,是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同时,家庭教育的误区,父母溺爱放纵不理性;学校教育的偏差和失当,使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防火墙功能弱化;社会不良环境的污染,遍布在中小学校周围的KTV、游戏厅、台球厅、网吧等地也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典型案例选登

与他人绑架表妹怕败露3学生参与故意杀人

2011年10月25日晚,王某与李某某、李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勒索钱财用于网络游戏。次日下午5时许,王某在张掖市某小学等候表妹邵某某放学后,将其骗离学校带至甘州区一土坯房处,王某与李某某将邵某某杀害后逃离现场。当晚二人遇到李某后,王某告诉李某绑架了一个小女孩,并让李某去找30元钱购买手机卡,李某在明知王某购买手机卡是用于给人质家属发勒索短信的情况下,到其家中取了30元钱交给王某,王某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多次给被害人邵某某母亲发信息勒索赎金20万元。10月27日下午王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王某的协助下,公安机关于当日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张掖中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未打扫卫生起争执酿命案3在校学生均获刑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被害人王某某值日但未打扫卫生,郑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口角;之后,王某某在路过郑某座位时在郑某背部推了一下,引发推搡厮打;一旁的李某、郑某某也参与到殴打中。最终造成王某某头部重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案发当日,郑某与郑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投案自首。

法院一审后,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李某有期徒刑二年、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踢球发生口角殴打同学致脾脏切除

丁某某于2014年2月10日17时许,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因踢球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后丁某某用脚踢打被害人的腹部,至其腹部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某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经司法鉴定,张某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 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为女友争风吃醋中学生持刀防卫过当酿命案

王某某因民勤县某中学学生罗某与自己的女朋友关系密切而对罗某心生不满。2014年4月的一天,王某某见罗某又与自己的女朋友在一起,遂与罗某发生争吵并打了罗某一记耳光,罗某怀恨在心。2014年5月30日11时许,罗某与白某某纠集其他三位同学,在民勤县城拦住王某某打了一记耳光,其他同学也上前打斗。王某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乱刺,将罗某左腋部、右背部刺伤,白某某右胸部刺伤,白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11时47分,王某某到民勤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一审以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多次抢劫他人钱款父亲携子自首退赃获缓刑

2013年11月16日晚,清水县某中学学生马某以及同学将另外三人拉到清水县妇幼保健站旁边的巷道里,对三被害人强行搜身,共搜出现金12元及两张银行卡,逼问出密码取出1300元现金后,将所抢现金挥霍一空。

2013年11月24日下午6时许,马某、马某某(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在天水农校门口,

与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张某某相遇,两人对其强行搜身,在抢得张某某携带的5万余元购房款后逃往杭州。马某、马某某二人在将大部分赃款挥霍后返回天水,后在二人父亲的带领下到清水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所抢赃款由其监护人主动退还被害人。

清水县法院审理后,以犯抢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体罚学生致重伤老师自首获缓刑

刘某系通渭县某学校三年级班主任。2014年12月3日,刘某因该班学生张某犯错误在其脸上打了两巴掌。上午课堂上,刘叫张某将双脚搭在课桌上,双手撑在地面做“俯卧撑”,同时用拖把在张某屁股上击打;下午课上,因张某再次犯错,刘某用拳脚、木质笤帚击打张某脸部、头部等部位。当日张某因头疼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张某左枕部硬膜下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有自首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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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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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渠县“9.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2013全国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7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济损失高达1069万余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事故发生后,在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及有关方面专家的指导下,达州支队及渠县大队组织精干警力迅速查清了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4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刑事和党纪、政纪的处理,既令人痛心,也充分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和运输企业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诸多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需要深刻反思。

反思一:经营业主重经济利益,忽视交通安全。孙志强驾驶川S37789号豪泺牌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67吨,实载46.8吨)超载达198.66%,导致在下坡急转弯时,制动效能降低,加之质心升高,造成车辆向右侧翻,并挤撞客车坠于桥下,直接酿成惨祸。同时,驾驶人罗燕所驾客车也存在超员3人。事故中货车超载、客车超员是表象,根源还在经营业主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非法营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这是值得相关部门深思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反思二:车辆保养不到位,带病上路。经四川华大科技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川S37789号重型自卸货车制动系制动蹄摩擦片的摩擦表面有老化、烧蚀痕迹;制动鼓圆度误差值超标,不符合GB/T18274-2000《汽车鼓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对制动鼓及制动摩擦片之相关要求。孙志强驾驶货车上路行驶前,没有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据本人供述,由于货车长期超载,所以每跑三、四趟就要调刹车),致行车过程中制动效能降低。同时,据川S31500大型普通客车的车检结论显示,其第一轴右制动鼓及第二轴右制动鼓已达到报废标准,且其第二轴左、右两侧制动蹄摩擦片有缺损,但均未进行维修,埋下安全隐患。这充分暴露出驾驶人队伍中,还存在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上路运行,还存在开凑合车、开带病车的现象。同时也再次提出车辆维修保养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反思三: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范操作。根据现场勘查、车辆检验鉴定和孙志强本人陈述,孙志强发现刹车有点疲软,就把后视镜扳正后发现后面没有喷水印,于是把排气刹(发动机排气缓速装置)开起,开到要到平桥(事故发生地)时,就把排气刹关了,造成车辆在制动效能降低的情况下,不能有效利用发动机转速控制车速。孙志强这些操作明显不符合安全驾驶操作规范,暴露出营运驾驶人队伍素质不高,在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存在侥幸心里,冒险驾驶,野蛮蛮干的重大安全隐患。

反思四:货运车辆源头管理不到位,非法拼装改装、违法经营现象突出。经调查,渠县多江汽修厂违法擅自为川S37789货车改装了货厢,增加了货厢高度1.1米,致使货厢内部容积变大,造成在货厢容积满载的条件下装载货物,其实际载质量就会达到核定载质量的298.65%。充分暴露出一些汽修厂家为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改装货车,在物理上为货车超载提供方便条件的重大安全隐患。渠县聚力兴石膏矿业有限公司在给孙志强货车装载石膏时,未严格按照货车核定的载质量装载,导致源头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现象多次发生。暴露出一些源头生产企业为谋取利益最大化,罔顾法律规定,对装载货车长期的、故意的、放任的进行超载装载出厂(场),导致了货车违法超载上路运行。这充分说明装载源头是治超工作的重要一环,怎样管住,形成长效机制是相关部门必须解决的问题。

反思五:路面安全监管不到位,缺乏相应管控手段。在路面巡查管控上,尽管公安交警部门加大警力投入,针对性安排勤务,但由于安全工作量大面宽,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没有做好有效的安全监控,存在边远地区路段漏管失控现象,存在路面交通违法查缉不力的现象。特别是对货运车超载处理,路面民警存在畏难情绪,未认真探索对货运车超载的处理方式,听之任之,罚款放行,致超载现象愈演愈烈、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特别是针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行情况没有建立预判机制,“9.15”事故发生在星期天,是学生返校上学的重点时间节点,然而勤务缺乏针对性,导致载有17名学生的客车一路畅通,没能受到任何有效监控。管理力量不足,交通违法管理不严是深化改革的重要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反思六:危险路段排查整治不彻底,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据调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07年以来多次对事故路段进行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向渠县人民政府书面上报了《事故隐患路段整治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但该路段仅于2010年10月安装了波形防护栏,除桥两端分别设置有限重“10T”的警示标志外,未设置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隐患未得到根本整治。特别是“9.15”重大事故车行方向后方1.2KM长下坡路段无任何减速设施。这进一步说明,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评估、整治联席会议的重要性。

反思七:营运车辆安装GPS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发生事故的肇事大客车虽安装了GPS监控,可记录并提醒超速,但未安装GPRS视频监控系统,所属车队自行安装的视频监控又未联网,不能实时传输数据,造成驾驶人妨碍安全驾驶的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超速、超员现象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如何运用好GPS监控这一科技手段管好重点驾驶人运行环节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反思八:客运驾驶人职业道德缺失,安全意识淡薄。经调查,罗燕驾驶的川S31500东风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4人,实载27人,超员达到12.5%,且罗燕在驾车过程中多次接听手持电话,共有6次通话记录,均为被叫方,其中最长的一次通话时间达1分29秒。究其原因,肇事大客车名为客运公司车辆,实为私人经营,对实际经营的客车驾驶人只要是符合相应的准驾和资格证书即可,造成客运驾驶人从准入到运营全过程都缺乏职业道德的约束,致驾驶人驾车途中接打手持电话等不良习惯较多,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直接威胁到广大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是对乘客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因此,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如何提高驾驶人职业道德和驾驶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研究的课题。

反思九: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形同虚设。经查,2011年至事故发生前,川S31500东风牌大型普通客车共有8条交通违法记录,虽均已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理,但相关单位未对其中涉及的超员2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进一步处理,其中还有涉及超速的、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都未落实行业处理措施,未及时纳入“黑名单”管理,予以退出警示,导致“9.15”事故发生时仍有超员违法发生。所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的落实是减少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当务之急。

痛定思痛,为防止悲剧重演,“9.15”事故后,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许多措施都是根据“9.15”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的,如货车“双超治理”、乡镇交管办的“三到位”、客货运输企业“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退出机制的建立,道路安防工程的投入、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等等重大源头性举措,都上升到了政府层面实施综合整治。因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次“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利契机,认真思考、认真谋划、认真组织、认真落实。一是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针对业主和驾驶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在重点车辆维修保养中偷工减料,配件以次充好;货运源头限载措施不落实;路面管控力量不足,不严格;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缺乏评估、联席会议机制; GPS动态监控规定落实不到位;《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二是制定方案,落实时间、任务、责任。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四是确定目标,强化督导考核,狠抓落实,为构建平安四川交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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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典型案例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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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名公交车司机行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做了三件事:

——把车缓缓地停在马路边,并用生命的最后力气拉下了手动刹车闸;

——把车门打开,让乘客安全地下了车;

——将发动机熄火,确保了车和乘客、行人的安全。

他做完了这三件事,安详地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这名司机叫黄志全,所有的大连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工人,却带来这样大的震撼力,源于那份高度的责任心,为了让乘客安全,他把自己的生死暂放一边,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他安详地离去。这是一个尽职的工人,这更是一个伟大的灵魂。

2.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但一次银行遭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他破了产,储户失去了存款。当他带着一个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责任,但在道义上,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

偿还的代价是三十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

弗兰克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写出两个工整的字,那就是“责任”二字,他寄出的不是债务,而是他闪光的心。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即便是还债,也无悔无憾,他带给了社会巨大的财富,因为他教会了人们如何做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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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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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的任务越繁重,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越要鼓励和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挖掘和总结各地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鼓励地方和基层探索创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求是杂志社、人民网联合开展“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地方和基层党委、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和社会组织

二、征集案例标准

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具体标准如下:

1.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全面深化改革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改革开放实践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工作和制度上有创新性。

3.重要性。选送的案例应体现出对深化改革具有正向推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启发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编写要求

选送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

1.背景:介绍案例发生的背景。

2.做法:对做法、过程进行客观描述。

3.成效:对成效进行归纳总结。

4.启示:对案例进行分析评价,简要总结案例的启示。

选送的案例政治观点要正确,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最新精神相一致。案例文字要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层次清晰、文字简练、通俗易懂、逻辑性强,给出的材料应有足够信息使读者从中分析得出相应结论(有条件的可以附影像资料)。每个案例素材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四、案例提交办法

征集活动期限:2015年11月17日—2016年7月31日。

1.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登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按提示要求,把选送的案例电子版以及案例征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征集官方网站电子邮箱(jicenggaige@people.cn),有关图片、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可同时发送。

2.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联系人:邹积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邮编:201204。

五、案例评审程序

1.网上投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公布初选名单和内容提要,设置投票页面,由网民公开投票。

2.专家评审:网上投票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对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入选名单。

3.公示名单:入选名单将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公布结果:公示期满后,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本次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

主办单位将择期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交流基层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律,并为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获得者颁奖。

七、案例推广应用

主办单位将做好典型案例的推广应用工作:

1.建立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库,将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教材。

2.对案例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其研究成果由主办单位的相关刊物刊载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3.挑选优秀获奖案例结集出版。

八、其它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启事由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发布,请注意查看。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联系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邹积超;联系电话:021-28288704,18918505510;传真:021-50595972

求是杂志社 易赛键;联系电话:010-64037332

人民网 赵晶;联系电话:010-65363717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求是杂志社 人民网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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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出示课件案例评析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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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12岁)、展某(13岁)、李某(11岁)抢劫案, 三人摹仿电影中的黑社会人物,购买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 身穿黑色风衣,头带礼帽、墨镜,各持砍刀,强行闯入被害人的废品收购点,持刀抢劫现金后,将被害人捆绑并用胶带封嘴后逃走。

2、问:三人的犯罪成因?

3、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4、出示课件(评一评)

三人家庭条件并不贫困,三人之所以去抢劫,除了受到不良外界因素的影响外,放任自流的家庭环境也养成了三个人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这些孩子的意识中,自己想要的就必须得到,自己的要求必须得到满足,听任自己的欲望的支配对他们已习以为常,至于其行为后果如何,社会舆论如何评论,则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上述的三人抢劫团伙也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要么属于父母离异,在家受气,要么因为和父母不和,离家出走,相似的经历也让他们一拍即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合作探究

1、如何避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途径?(学生讨论)

2、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案例?我们如何应对?(学生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

3、出示课件(看一看1)

师:当发现未成年人打架斗殴

4、出示课件(看一看2)

发现他人对己或别人实施不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学校或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告。

5出示课件(看一看3)

四、开放性评估题

制作“青少年救护、自护卡”

内容:匪警、火警电话,维权热线、当地派出所、卫生院、消防队、学校、班主任等救助方式与电话号码。

五、小结并布置课后思考题

本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你还有哪些经验和同学们分享?

六、小贴士

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1、敏锐地识别,清醒地判断

2、理智地自制,灵活地自卫

3、依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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