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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经典2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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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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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习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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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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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言简意赅、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行。此书也蕴含了许多关于学习的态度与方法。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孔子对学习的看法,他认为只要自己感兴趣,把所学得当作一种爱好,一种快乐,就一定能学好它。当然,在今天,我们依然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喜欢,就能够集中全身的精力,激发潜能,从而促使自己走向成功。

有了学习的兴趣还不能够走向成功,还需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与态度。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孔子对待学习的态度,他认为对待知识时,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可事实上,我们很难知道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或者说人们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自己不知道,认为这样很丢脸,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心理。我们应该保持谦卑的学习态度,切不可不懂装懂。在有了良好学习态度的基础上,我们再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认为学习和思考应该结合起来,不能只顾一边。现在社会,中国学习就是属于理论方面十分优秀,但是动手实践能力与自主探究能力就比较弱了。在这点上,我们应逐步提高学习中探究的能力。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但光有这点还不够,有些人学了后面的,忘了前面的,这样的学习也是不好的。所以,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是孔子提出的另一种学习方法。温故以前学过的知识可以让我们对此掌握得更加牢固,并且还可能发现一些新的知识。

有了这些,还需要一个“领导者”——梦想。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见周公。”这是孔子在步入迟暮之年还未实现梦想时发出的感叹,但他并没就此放弃,而是心怀梦想,对生活充满希望。梦想就像太阳,没有梦想的人,生活中就如同失去了阳光,整日在黑暗中度过,怎么会对生活充满希望呢?

梦想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动力,但也有人心怀梦想,却止步不前。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许许多多的人同这位游子一样,虽然心怀梦想,但是觉得梦想太遥远而放弃,但你有为此努力过吗?还有一种人,他们为梦想努力过、奋斗过,但在面对众多困难时,他们被压倒了,而他们对自己说:“我努力过了。”但你们为什么不问问自己:“我拼尽全力了吗?”如果你做到了这些,那么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这本著作中所蕴含的博大而深厚的思想至今仍被世人视为至理名言,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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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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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学期间就经常听到《苏菲世界》,跑了几次图书馆都一落而空。这么抢手的书,难怪会这么热,尽管不知道这书是关于什么方面的内容,但还是想一睹它的庐山真面目。

碰巧,在入住华农宿舍期间,我刚好看到的堂妹的书架上有这本书……

《苏菲的世界》可以说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想我们每个读者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这本书记述了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苏菲每天都会收到这种神秘的信,她在信中的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走进了哲学,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拂络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仍不断接受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前展开了。苏菲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和后天所积累的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找到答案。

《苏菲的世界》无疑给我们中国的很多不畅销的哲学著作敲了钟,或者是指明了路。很多研究哲学的学者自身都认为“哲学”就应该是生涩的、非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高深理论,并以自己能用艰涩的语言描绘为荣。

哲学所要解决的都是还没有科学方法可以证明的问题——诸如善与恶、美与丑、生与死、秩序与自由等。我认为哲学不是科学,因为它没有什么精确的公式来计算、来衡量。哲学是对未知事物或不确切认识的事物的假设性解释,是追求真理的开路先锋。在我们的这个世界,仅有科学而无哲学,仅有事实而无洞察力和价值观,是不能使我们免于浩劫和绝望的。科学给予我们知识,然而只有哲学才给予我们智慧。

在这部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除了追求知识的流行趋势之外,一般人也多少觉察到当今教育上的缺失,我们的教育并未提供有关人生和其意义的必要知识,而这些答案正隐藏在哲学的奥秘里。

文中的苏菲她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致使她走上了通往解开世界谜团和哲学的大门。并且,苏菲她还具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一点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有了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才有机会去做好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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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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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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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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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必须的格局,可是已经像个成人了――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貌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我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能够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我笑了。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剩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异常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我的脸正如同他爱自我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像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他有自我的打算,有些心眼,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我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像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祥子是乡下人,口齿没有城里人那么灵便;设若口齿灵利是出于天才,他天生来的不愿多说话,所以也不愿学着城里人的贫嘴恶舌。他的事他明白,不喜欢和别人讨论。因为嘴常闲着,所以他有工夫去思想,他的眼仿佛是老看着自我的心。只要他的主意打定,他便随着心中所开开的那条路儿走;假若走不通的话,他能一两天不出一声,咬着牙,好似咬着自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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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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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1000字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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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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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拇指姑娘》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有一个女人,她想要一个袖珍姑娘,她就向女巫要了一粒特别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种出你想要的东西。她把种子种在花盆里,花开了,里面坐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姑娘,人们叫她拇指姑娘。

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非常喜欢她,有一次青蛙看见漂亮的拇指姑娘,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它的儿子,青蛙怕拇指姑娘跑走了,把她放在了荷叶上,小鱼看见拇指姑娘不想嫁给青蛙,便使劲把荷叶的根咬断了。金龟子看见了,把拇指姑娘带到了田鼠家,鼹鼠来田鼠家做客,看到了拇指姑娘,也想和她结婚。一只燕子来到了田鼠家,拇指姑娘对燕子说她不想和鼹鼠结婚,想让燕子把她带到花丛里,在花丛中,她看到了一个花王子,拇指姑娘对花王子说:“原来你就是我的意中人啊!”花王子答应了拇指姑娘。 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拇指姑娘现在就是花皇后了。

看完《拇指姑娘》我有很多感想,我看到拇指姑娘有很多朋友帮助她,我觉得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我也要帮助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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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寒假水浒传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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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无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元末明初,世事黑暗,病态张狂。这乱世之中一举人因替穷苦之人辩冤纠枉辞官起义,却因领头人居功自傲,亲信佞臣疏远忠良,愤然浪迹江湖,与世隔绝。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怀着满腔的热忱与悲愤,施耐庵遇到了同样处境的知己罗贯中,开始了水浒传的创作。

高俅,一个臭名昭着的泼皮无赖,在故事一开始就占用很多笔墨描写他如何因会踢毽子取悦人做了堂堂太尉;相反一个有万夫不当之勇能指挥八十万禁军的教头林冲,却因比武赢了高俅举家逃亡遭追杀。越是这不公的社会地位竞争描写,越激发了读者的同情与情绪波动,让人不禁捏了一把汗,此后一群英雄曹盖等人使用智多星吴用的计谋,让身为押司的宋江也落草为寇,群起反之,这“官逼民反”的写作思想变渐渐的透露了出来;“怒杀阎婆”、“景阳冈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火烧祝家庄”、“大破连环马”……这一群群个性鲜明,有血有肉,重义疏财的梁山好汉们,渐渐在社会上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他们招贤纳士,劫富济贫,攻打贪官,且所到之处军规严谨,接济百姓,在民间传为佳话。

可能你会惊叹,这不过是从民间搜集来的故事性强的小说罢了,凭什么跻身中国四大名着?这可不是空有虚名啊,你看他描写水功了得的浪里白条:“那人把竹篙一点,双脚一蹬,那条船便像箭似的划向江心,两只脚把船只一晃,便船底朝天,两人全落入水中。”,“点”,“箭似的”,“一晃”,写出了张顺的灵活敏捷。相反,你再看陆地上称霸的“黑旋风”:李逵大怒,脱下布衫,双手一架,早抢了五六条竹篙在手,好像扭葱一般扭断了。”这“扭葱一般”,让施耐庵传神的文字功底深入人心。当然我读这作品也常会有疑议:如文中“妖术”一次在吴用口中频繁出现;如“武松打虎”那一章脍炙人口的故事,那吊颈白额大虎当时又饥又渴,跃起必高人数米,武松是怎样在醉酒的情况下抓住它头上的皮毛把它硬摁下去呢?我也知道武松的勇猛好战,但这段佳话在人民口中可渐渐成了神话。

事实上施耐庵是在愁家,愁国,愁天下的烦躁下能写出如此传神,把各种故事、人物个性融合地天衣无缝,在当时的文化水平来说已能鹤立鸡群了。我常常会努力想像鲁迅一般从他浓重的笔墨中看出一些词来。鲁迅从教科书里看出了满是“吃人”的词,而我从施耐庵的书中看出满是“胸怀”的气魄。那一幕幕细到每一个动作的打斗让人俯首称妙;那“及时雨”宋江喜欢结识英雄好汉,仗义疏财,对有本事的人无论贵贱都好好款待,以此名扬四海的胸怀和后文不记前仇,善心待人的性格和亲密和气的领导气概都像极了施耐庵自己,我想每一个在写人物文学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的体现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创建人物属性的时候,都会出现自己的影子,而宋江就是施耐庵憧憬的、那个如己所愿的、能得到用武之地另一个的影子吧。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宋江挥笔一书,挥出了如此“落草为寇”的气概,如此昙花一现却现得轰轰烈烈的梁山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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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书笔记1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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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西游记》里《美猴王出世》一章。

故事里讲:有一只猴子,是从石缝里蹦出来了,被称作石猴。石猴来到了花果山,他和别的猴子没什么两样,很普通。有一天,猴子们发现了一个瀑布,大家都想知道瀑布后面是什么,可是没人敢进去看。一只老猴子说:“哪一个有本事的,钻进去看看,又不伤身体,我们就拜他为王。”石猴勇敢地跳了进去,发现了一个山洞,名叫花果山水帘洞,最后他就当上了美猴王。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个道理:要做一个勇敢、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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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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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不愧为大家。他的文章总给人一种扎根土里的稳重感。初读他的书是《骆驼祥子》,如今又读《茶馆》,先生书里带着老北京味儿的语言和描写的底层群众的生活又一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茶馆》讲的是在新旧中国交替期间,以戊戌变法、军阀争战、新中国成立前夕三个时代为背景,通过茶馆这一典型文化聚集地发生的人生百态与风云变化。老舍以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生动的描写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光怪陆离的时代,接近那样特别的芸芸众生。

王利发是裕泰茶馆的掌柜。他是那个时代老北京市民的典型,世故圆滑,心眼不坏,但有一点自私和贪财。他可以说是裕泰茶馆的化身。他是懂得变通的,这一点,可以从裕泰茶馆的翻新和长存看出。他也是胆小怕事的,他不敢为了朋友出头,裕泰茶馆也一直贴着“莫谈国事”的纸条。然而纵然裕泰茶馆再改良,再翻新请戏台子请招侍,旧事物也走向消亡,最终裕泰茶馆被强占,王利发也上吊死去。

松二爷和常四爷是好友,都是裕泰茶馆的老主顾。他们的个性,从他们一出场就可以看出。“松二爷文诌诌的,提着小黄鸟笼;常四爷雄赳赳的,提着大而高的画眉笼。”松二爷是旧文人的典型,他爱国善良又胆小怕事,有那么一点点文采,但是不知道用到何处。常四爷健康正直,然而固执,不懂变通,所以在后期只能挑菜材上街卖,勉强糊口。

秦仲义是维新时期民族资本家的代表。他是有着实业救国愿望的大心胸的人。他变卖祖产,耗尽心血,创办起不小的企业,自以为能使民富国强。然而在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根本行不通。最终秦仲义的工厂在日本和中国的双重压迫下,被强行没收。一生爱国的秦仲义最终只落得个卖花生米的下场。

还有《茶馆》里的其他人物们,代表底层农民的康六,小妞和乡妇;代表顽固旧势力的庞太监,庞四奶奶;代表军阀势力的沈处长等人,他们一起构成了那个时代中国的社会。老舍先生把这些人物,三个时代高度浓缩在裕泰茶馆之中,使得《茶馆》这部话剧成为一个不可超越的经典。无怪乎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1898年维新变法,1945年抗战胜利,中间大概近50年。50年发生了多少故事,数不尽的心酸。老舍《茶馆》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它写尽了封闭的、妥协的、灰色市民的形形色色,点到了我们民族根性中最顽劣的一面,更在于他点明我们去深思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如何自处,以及珍惜现在美好,谨记过去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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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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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

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

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谁都无法逃离的命定的劫数!

“活着”为的什么?

它不是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因为有一些感情的联结。

一个人的活着,不仅仅是个人在活着,他还从身边的人那里获得生存的意志与动力,同时他又是其他人赖以活着的精神动力,而他又因别人的活着而活着。有了为别人而活,别人也因我而活的信念,他就不会轻易地被外在的一时的荒.唐与残酷所击倒,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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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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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玛格丽特,就像她手中的那朵娇羞的茶花一样,那么纯洁无暇。她是那么出众,使每一个男人都对她神魂颠倒。在临终的时候,她坚持着用那双瘦弱而颤抖的手,记录了她在世上最后一刻的所想。合上《茶花女》,我脑海不停地翻腾着:当玛格丽特为了不影响自己心爱的人的未来,即使心如刀绞,即使亚芒怎么不舍,她最终还是毅然离开了爱人,做回那个上流社会的贵夫人。那是何等的艰难!

在金钱与爱情的交叉路口,也许有许多人选择了前者,但也许选择爱情的人会幸福无比。有人说:“只有有了生活的基本条件,才可能拥有触手可及的幸福。”但当玛格丽特拿出她那精致的首饰盒时,眼里没有一丝留恋,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憧憬和生活的追求。我认为,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如果没有父母的疼爱,我们哪能如愿以偿地展翅翱翔?如果没有朋友的关爱,我们哪能如此快乐地攻克难题?爱情亦是如此。不管世人用怎样的眼光、用怎样恶毒的言语来刺激玛格丽特,她的心却至死不渝地深深爱着亚芒。尽管亚芒误解了她,扬言要报复的那一刻悲剧性的开始时,她是那么痛苦,被自己心爱的人误解但又不能解释,那是多么地苦不堪言!但玛格丽特依然每天到交际场所“装”成一个抛弃爱人、爱慕虚荣的坏女人,为的只是亚芒。这不得不令我折服!多么伟大的爱情!

金钱与爱情中间,总得拥有一个放弃另一个。金钱能使人变得大方,能令许多人对自己唯唯诺诺;但爱情却能使人愉快、开心地过每一天!

你是像平凡的人一样,选择了金钱放弃了爱情?还是像玛格丽特一样勇敢地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把金钱放在了第二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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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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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的书,有一本书让我留意在心。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 豆 豆 因 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孩子,并尊定了她一身的基础。

小豆豆有一颗好奇心。看见什么东西就会跳上去。有一次,小豆豆 放 学回家,快到家时,她看见了一堆沙子。没有海,又有沙子,小豆豆感到很好奇。就往上跳,结果发现不是沙子,而是灰色的抹墙泥。妈妈发现后,严肃的批评了小豆豆。

小豆豆还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朋友被别人欺负,她就会挺身而出帮主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她在学校里的活泼可爱。我也想拥有一个像她一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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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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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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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国演义读书笔记800字范例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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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一首用血肉之躯、灵魂之石谱写的历史悲曲。在刀光剑影、断壁残墙、千军万马之下,那种忠信仁义、生死不渝的英雄气概,又岂是卿卿我我、纸醉金迷所能比拟的?从古到今,又有多少英雄豪杰在那"乱石穿空,惊涛拍岸"的风云乱世中逐鹿群雄,东征西讨,最终却被历史所淘汰?

但,在战火纷飞的三国时代,谁?才是真正的英雄?

曹操?在少年便被评价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英雄"的曹操,对人才求贤若渴,而许攸就是一个实例。当初,袁绍骄傲自大,不采纳许攸意见并羞辱他。后来,许攸投奔曹操。没想到曹操竟连鞋也顾不得穿,光着脚就跑出去迎接,见到许攸倒头便拜。作为一位高高在上的领导级人物,面对贤才,能屈能伸,不耻下跪,这是一种何等难能可贵的高尚情操啊!真不愧为"大丈夫"!他,拥有远见卓识,凭借天子这个有利筹码,"挟天子以令诸侯",在兵荒马乱中占有一席之地;在官渡之战中,凭借他的文韬武略,以少胜多,一统北方!但却又因他的多疑、刚愎自用,而令多数的战争以败局收场,令他的有才之士负屈含冤。神医华佗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治风疾神医身死,传遗命奸雄数终"里曹操因疑虑华佗借治病之名杀害他,却使一代神医华佗冤死狱中。难道,这就是英雄的所作所为吗?

那么,刘备是英雄吗?也许有人会举手投足地赞成。或许也是,刘备着以仁义当先,以仁政治国,三顾茅庐邀诸葛,真可谓集德仁义于一身的圣主。在青梅煮酒论英雄中,曹操的谈吐看似随意而闲适,却处处咄咄逼人、暗藏杀机。刘备心知自己羽翼未丰,仍需借助他人一臂之力,因而在谈吐中不断后退,在危急时刻急中生智,巧渡难关。但他鲜为人知的一面又有多少人质疑过?我认为,在某些时候,刘备毕竟也是"官"场之人,心思紧密。但他的用人之心,竟比墨还黑呀!其黑在利用人近乎残忍卑鄙。白帝城托孤时他对孔明说:"若嗣子可辅,辅之,若其不才,君请自取。"这一招可真歹毒。一招欲擒故纵,便让一个抵三个臭皮匠的孔明死心塌地服从,抽泣着说出了那句千古名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想必善用心计的刘备一定是贻笑九泉了吧!若这不算,那么吕布之死又怎么解释呢?作为历史上礼贤下士的楷模,做出如此作为又何以成英雄呢?

那袁绍呢?我认为他色厉胆薄。爱才却不懂得敬才惜才,好谋划却无决断,贪生怕死,目光短浅,看见蝇头小利就拼命追逐,也不算英雄!

那关羽又何妨?他作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义的化身,一次战败被曹操所俘,为了兄弟情,他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又回到了刘备的身边。他,忠于信,忠于义,真可谓是"玉可碎不可损其白,足可破不可毁其节"!做人就得像这样,说到做到。因为只有有信用的人才值得人敬重。信用是评价一个人关键的所在。要是没有了信用,那么人生也就没有了意义……言归正传,说实话,关羽也并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最终他的逝世,也是因为骄傲轻敌,刚愎自用而败走麦城,被孙权所杀!

那么,谁,才是英雄呢?诸葛亮?张飞?孙权?司马懿……其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他心目中的英雄。他们为了信义,为了远大的理想而英勇奋斗。无论是卑微的小人物,还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他们都是自己的英雄、自己的楷模。因为他们都为这个世界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因而,正是在阅读《三国演义》后,我从中汲取了许多为人处事之道。我才发现,《三国演义》被评为中国四大名着之一,还真是名不虚传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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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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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我看了杨红樱写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春天快到来的时候,有一天胖头说:“时间过得太慢了。”虎皮说:“那是因为你没有事做。二丫和三宝有好多事情做。”球球老老鼠对笑猫说:“我建议你把胖头送到宠物特技学校去。”到了明天球球老老鼠和笑猫陪着整日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那些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进了这个小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小男孩在一起的每一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我相信你会从这本书找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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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罗贯中《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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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让人觉经典绝妙是在于它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的独树一帜。

诸葛孔明雄才大略,神机妙算,精忠而耿直,谦虚而谨慎,认真而尽职。他未出茅庐,便知天下三分。即使在魏将司马懿的十五万大军面前,也表现得镇定自若、处变不惊。面对曹操南下的百万雄兵,他并没有慌张,更没有绝望,而是主张联合东吴,凭借自己的过人才智,在青史上写下了火烧赤壁的著名篇章。七擒孟获的千古绝唱,更将他的过人胆识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逆境中,他也从不放弃自己的理想。不管遇到了多少风雨,不管前路有多少坎坷,他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他逐梦的脚步也从未放慢。他一步一步征服着世界,凭借着一颗造福众生、矢志不移的心,经历了多少失败,多少风雨,他终至目标,促造了三国鼎立的格局,在中国青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世纪路上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但他的重任却依旧没有完成——北伐。一次次的出征,却注定是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依旧没有气馁,总是怀着那份试图力挽狂澜的希望,那份一统山河的决心,不骄不躁、坚韧不拔地向着理想的终点出征。

“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被称奸绝的曹操——雄才大略,残暴且奸诈;他既是一个政治野心家阴谋家,也是一个生性多疑的疑虑家;他是一个“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明主,却又是一个凶残杀戮的暴君;他讨董卓,剿黄巾,诛袁术,灭吕布,平袁绍,定刘表,而确定中原的霸主地位。最后他也因他多疑而烟消玉陨。

“降汉不降曹”,讲述了一代名将,被誉义绝的关羽——威猛刚毅,义重如山;他既是一个军事战术家谋略家,也是一个骄横跋扈的骄横家;他被尊“五虎将”之首,却又是一个蛮横无理的统领;他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而威震华夏。最后他也因骄横跋扈失荆州,败走麦城,壮死于江东。

还有许多人物。譬如“成也刘关张,败也刘关张”的刘备,“粗中有细”的张飞等。

每当我沉浸在《三国演义》这本书时脑海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在这画卷里,讲述了“三分虚,七分实”的历史故事。这种宏大而一气呵成的气势,使人读完有种无可名状的快感,深深地感受到经典之作无法抗拒的魅力;这画不仅描绘出了无烟寂静的斗争,也显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这里既有七侠五义,同样也有儿女情长。引人入注的细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名著,而分明是在清晰地描述一个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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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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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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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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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见过一只会笑的吗?而且它还会嘲笑、冷笑、狂笑,简直和人一模一样,它还能听懂人和动物的语言,它是不是很牛啊!

第二天,笑猫像往常一样来到公园,忽然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在它的眼前出现了,于是它叫来了“地包天”让它好好保护虎皮猫,谁知道“地包天”泄露了秘密,招引来了著名的资格猫,有酷猫、靓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这些著名的资格猫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咬死那只虎皮猫。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虎皮猫喜欢和一只毛毛虫静静地待在一起,当笑猫的脸划伤的时候,虎皮猫就会派毛毛虫来安慰它。

这就是我最新看的一本书《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这本书使我想到未来的世界会不会有这种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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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鲁滨孙漂流记》二年级读书笔记300字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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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讲述了一位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十二名人,只有他活着,他被漂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他站了种.种困难,还救了一名野人,还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还教他学英语。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帮助一名船长把那些水手给制住。最后回到了英国

最让我震惊的是鲁宾素孙发疟疾,但他还是出去打猎,还打到了一只母山羊。他这样坚强,不想我们,只要稍微不舒服,就去医院打针、吃药,他不一样,那里没有医生,也没有药,但他用草药烟叶来治病,这是巴西人的偏方,但他只道,要换成我,谁知会怎么样?

鲁宾孙他不但坚强人、而且也十分的善良,他在几个野人的围攻的情况下救了其中的一个野人,还把那个野人当了自己的仆人,给他吃的、让野人住他那,不光这些,还给他取名、教英语。这要是我,我才没有勇气来救他,不要看我是男孩。

以后,我一定向鲁滨孙学习,做一个坚韧、顽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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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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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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