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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作文怎么写(热门20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一生的真实写照,充满了悲伤和艰辛,同时也体现出了海伦对光明的渴望和她坚强的意志。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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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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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My name is Li Lan 我的个头不高,没有葡萄般的大眼睛,但是有条长长的马尾辫。在夏天的时候我会把它挽起来,在冬天的时候把它放下来,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

我的爱好广泛:像唱歌、踢毽子、跳绳、画画、看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因为每当看书,我仿佛就钻进了知识的海洋。

姐姐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来厚厚的一本书。对着跟字典般厚的书,或许对班里的同学来说是难题,但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的看书时间有规定:午饭后和晚饭后。

今天是周末,晚饭后我拿着厚厚的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本书还剩十几页时,全家人唯有我没有睡。看着妹妹睡的那么香,我也想睡了。可又想了想,睡觉怎么能有我看书要紧呢?于是继续快看完时,我听见小狗狂叫,心跳顿时加速,心想:怎么办?不会是有鬼吧!可是又想到:还差几页就看完了,结局怎样我还不知道怎么能睡呢?接着我一边看书一边提醒自己: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直到把书看完。

夜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有许多人请教我,怎样才能把一篇文章写好?成为作家的我出版了一部部小说,买书的人都夸我写得好。“起床了。”我被妈妈的叫声惊醒,“妈,你把我的美梦赶走了。”我生气的撇撇嘴。

l want to be a wh’ter one 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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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自传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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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认识我,知道我,了解我吗?那我就来介绍介绍自己吧!

玉树临风的我

我身材高大、魁梧,显得帅气十足,玉树临风。我非常臭美,每天,我都会在梳妆台前照照镜子,梳理我的发型。我的发型可是世界上最流行的韩版发型。两只晶莹剔透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眼光,迷人的小酒窝,更能衬托出我的帅气。

聪明伶俐的我

谁都知道,我的成绩在班上那可是名列前茅的。上课时,我精彩的发言,会让同学们在我面前抬不起头,会让老师十分满意。只要有我的发言,热烈的掌声就响不停。即使再难的奥数题,经过我的反复思考,研究。没有我做不出的题。我做题那就叫“打败天下无敌手”我不仅数学好,语文还更好,写作方面,对于我来说百分之百的“小儿科”只要老师布置的作文,我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写出最精彩的文章。

以书为伴的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老师和家长的引导下,书变成了我的好伙伴。书中那一个个好词就像那香甜的美酒浸入我的心田;书中那一句句佳句就像春天的甘露让大地万物生长;书中那一段段好段就像那芬芳的花香在空中飘荡:书中那一篇篇精彩的文章就像温暖的阳光洒满大地……我非常喜欢看书,他别是文学方面的书,我最爱的书就是——《读友》。每当书中有精彩的文章和唯美的插画,就能在我的脑海中回味无穷。当我在遇到不认识的字词时,就会找到字典好帮手。厚厚的字典能帮我解答各种疑问和难题。在书的海洋中我可以吸取到许多新的知识。那书中蕴藏的奥秘,让我能进入那美好的梦境。在寂静夜晚,当我失眠时,我便会不知不觉打开折叠灯,不声不响的又看起书来。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鸿鹄之志的我

我有一个崇高的理想,就是想当一个大作家。能自己写书,用自己脑子中的好词佳句运用到自己写的书中,让别人爱上看书,喜欢上看书,乐意看书。融入我的书的海洋,让别人喜欢看我写的书,又在我的书海中吸取到比我更多的知识和更加诗情画意的好词佳句。

这就是我,自信满满的我,一个玉树临风,聪明伶俐,以书为伴,拥有鸿鹄之志的我,你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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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自传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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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中,十一个春秋已悄然离去,我也即将跨入初中的大门。而这些年的悲欢离合,我仍历历在目……

十一年前,一个春天的清晨,一声婴儿的啼哭打破了清晨原有的沉寂,我诞生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我放声大哭。也由于我的诞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与此同时,我也在这里茁壮成长,从一个在地上打滚的小屁孩儿变成了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

在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常笑着对我说:“我们的冰斌长大了,要上幼儿园了。”我一直疑惑不解:“幼儿园是什么东西?可以吃吗?老师又是什么妖魔鬼怪呢?”但我始终没能问出口。直到有一天,妈妈对我说:“冰斌,咱们该去幼儿园了!”“哦!”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妈妈牵着我肉乎乎的小手来的了幼儿园,听着幼儿园的老师与妈妈讲这些什么叽里咕噜的语言,我听得云里雾里。管他呢,反正我只管玩儿。不知是因为我胆大还是因为什么,男生们都对我言听计从,我经常会指挥他们去吓唬女生,总要吓得他们六神无主才肯罢休。因此女生们对我恨之入骨,将我告上了“班级法庭”。果不其然,妈妈又苦口婆心的教育了我一番,事后我自惭形遂,这才收敛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已经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了,那才刚刚学会写作文,就想一步登天,心想: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就是读书的时候把书撕成许多条,文笔就有像神仙相助一般优美吗?那我就试试看!”想罢,一头扎进爸爸的书房,随手拉起一本就是一顿狂撕,不一会儿就被我撕成渣儿了,我静静地等待着神仙来相助。我虔诚的闭上眼睛,双手合十的等了约莫一刻钟。纳闷了:“咦,我不是撕了那多书吗?怎么一点头绪的没有?难道是骗人的?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那时的我可不会想到爸爸看到他心爱的书被撕了会怎样。爸爸回来后看见书房内一片狼藉,压住火气问我,我只得如实禀报,爸爸语重心长的教育我:“孩子,想把作文写好是对的,但不能一心求快,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来。再说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意思是形容博览群书,把书读透,这样落实到笔下,运用起来就会得心应手。我连声附和:“懂了!”

而现在的我没了以前的傻气,经常会自己反思:“燕子去了,还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时间去了,却一去不返,在这段时间里我有什么收获什么不足?该改善的地方?

现在的我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即将进入初中的校园,对我而言初中的生活是未知和陌生的,也是带着冒险和希望的。知识就是力量,我相信当我羽翼丰满时,定会展翅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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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传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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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调皮的从窗户缝里钻进来,肆无忌惮的洒在我的床上。小闹钟接到阳光的信号,便开始扯着喉咙一个劲儿的催我起床。但这一切都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满不在乎的将这个讨厌鬼塞到我枕头下面,继续蒙头大睡……

“宝贝,宝贝!该起床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是妈妈再叫我。这声用平常是那么动听,那么轻柔;听在心里美滋滋的。但现在怎么显得这么刺耳,这么难听,这么的——烦人!简直就像我克星,我不耐发的将被子“呼”的一下蒙在头上翻过身,把一个翘翘的臭屁股送给了他。过了一会儿那烦人的声音又来了,我只好起来。

刚刚站到地板上,我真想爬回床上,好好地睡上一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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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自传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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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鼎大名的“美猴王”就是我——陈建豪。1996年10月14日,在广东省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产房,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淘气的我就诞生在这个世上了。如今我活在世上已经有12年了,纵观我整个人,好像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是仅有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两条腿,惟有那独特的性格——淘气,是我的人生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在我一岁的时候,一次,我在灶台上玩耍的时候,因为我太淘气,一不小心坐在了烫手的锅盖上。当时,吓了全家人一跳,爸爸马上背着我往医院跑,幸亏没什么大碍,只是在屁股上留了一条疤。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我的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年时期缓缓走来。

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4岁步入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是不太喜欢上学的,记得有一次,我在下课时,因为太想回家,就爬上了幼儿园的大门,准备“逃学”回家,但是很不幸,我这“阴谋”没成功,最后被老师“捉”了回去。这件事至今父母还会常常提起它。

在不断地淘气中,我又走过了幼儿时期。

现在的我,经过了12年的亲身体验,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我也不再淘气了,因为我已经懂得了淘气是不好的。我已经步入了小学大门,在小学学堂里,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都再也不淘气了。

现在,回忆起以前的我,我觉得小时候真的太幼稚,真的太天真,真的太幼稚了,我现在已经不是“美猴王”了,因为我不再淘气美猴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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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自传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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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度过11个春秋,已经从一个从不懂事的小孩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

我在一二岁时,奶奶说我非常的调皮,经常走路不让人扶,时不时的就摔跤了,但奶奶还说,就算我摔倒了,也不哭,我很坚强,有一次,我睡觉时从床上掉了下来,手摔伤了也没有哭闹,至今我的手上还有一个非常显眼的伤疤。

到了4岁,该上幼儿园了。开始我非常想去幼儿园,可后来,我和同学闹了矛盾,打了一场架,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上幼儿园了。妈妈要我去,我都不去。在妈妈的千言万语劝说之下,我才愿意上学。

到我七八岁时,那真是个淘气包,整个村都被闹个鸡飞狗跳,在别人田里偷橘子,赶着鸡满地跑,用鞭炮炸邻居家的猪……这些都是我做过的事。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件: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把玩具水枪,那把水枪要吸水才能玩,我正好瞧见我的不远处有一个水缸,我拿了一个板凳放在地上,爬了上去,只听咕噜一声,我就掉下了水,我当时就急了,马上大喊:“救命,救命”。爸爸马上跑过来,把我从水缸里捞了上来。

刚上小学时,我才知道学习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我便爱上了学习。我沉浸在语文阅读的快乐之中,我陶醉在战胜数学难题的喜悦之中,我更痴迷于科学与社会等课程。我一直在补习英语,因为这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一直在好好学习英语。

直到升上六年级,我懂事了,经常帮妈妈做家务,拖地,扫地,洗碗等许多事,我都做过,这时,我才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的辛苦。长大后,我一定要报答妈妈养育之恩。

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是进步了,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慢慢成熟了,但我不能骄傲。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东西不会,人生的道路还有很长,我需要努力,我一定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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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传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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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于何处,我亦于何处;美食于何处,我亦于何处。

柳叶随着风吹动着,让我觉得格外清凉,那天我坐在公园的棕黄色木椅上,拿着一张我小时候的照片,照片里的我和现在的我相差无几。小时候的我贪吃,爱看书,现在的我还是贪吃,爱看书。

儿时的我,一头细短的头发,眼睛比绿豆还小,远黛淡眉,如月亮一般弯弯的镶嵌在白白的脑门上,那儿还有一颗火红的痘痘,嘴巴像火红的玫瑰一样,娇艳欲滴。整体看上去犹如一个肉嘟嘟的大圆球,可爱极了。

现在的我一往如常,只不过脑门儿上那颗红痘痘,像魔法似的消失的无影无踪。而我以前柔白如雪的皮肤,现在一改往常,在漆黑一片的地方已是伸手不见五指了。

虽然容貌略微有些变化,但兴趣依旧。

妈妈常常对我说:“你知道吗?你以前曾用剪刀剪过头发呢。那时的你多天真无邪呀!”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怀念起我那欢乐的童年。但时间呀,总是一去不复返,虽然不能再回到童年了,但我还是会把童年的事深深的印在记忆的大海里的,我会让它发光一生一世的。想着,便起身回家了。

看看现在的我和原来的我多么相似啊!看来岁月,时间是永远不能在我的特点上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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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自传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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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芳玮

我叫郑芳玮,说起来你可能不认识我,这也不怪你,毕竟我这个人,成绩中等,相貌平平,还架着一副眼镜,很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过今天,我要给你讲的事就发生在我身上。

记得,那是我7岁时的一个夏天,天气十分炎热,我看着那群从小溪里玩耍回来,手中的瓶子里还游着几只蝌蚪的男孩们,羡慕极了,也想去,但爷爷奶奶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是暑假,回到赤溪后父母都不怎么管我,我就被爷爷奶奶管着。于是乎,我就向表弟询问了小溪的“地址”,趁着爷爷奶奶没注意我时,悄悄地溜了出去。

我成功地找到了小溪,还特地带了一个空瓶子来抓蝌蚪。我看见小溪里面游着好几只大头蝌蚪,可高兴了,脱下鞋子就跳进了小溪里。那天我玩得很开心,也抓了不少蝌蚪,天逐渐暗下来,我这才上岸。但是我却忘记了回去的路,只知道一直往前走,遇到岔路,我就停住了,不知该往哪边走,最后还是爷爷骑着电瓶车来找到了我,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偷偷跑出去过。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6岁时,那时我还在安徽上学。一天晚上,窗外雷声大作,我却坐在客厅里用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动画片,反正雷声是在外面,有什么可怕的!

但我不经意间一扭头,却看到窗外,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接着,可怕的事发生了。一道亮光闪过,电脑被亮光击中,直接黑屏了,我尖叫一声,坐在屏幕前不知所措,后来,我听父母说,电脑坏了。自从那天之后,一到打雷天,我都不敢去碰电视、电脑、手机之类的物品。

我有我的糗事,也有我美丽的旅程。

二年级下册时,我转到了六小,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被班主任推荐去参加了讲故事比赛。可能是家里大人给我准备的故事稍微有点喜感,讲的时候,我自己总忍不住笑出来,讲给同学听,他们也笑得一塌糊涂。

到了比赛那天,我抽到了2号,很快就轮到我了,本来我已经克制自己不笑了,但讲的时候,台下传来了几声笑声又让我忍不住快要笑了出来。我拼命地让自己忍着不笑出来,终于,故事讲完了,我飞快地逃回了观众席。

比赛结束之后,结果很快出来,我得了二等奖,之后我常常回想起这件事,也庆幸自己没有笑出来,不然哪有那么好的成绩。

我的这些经历中,既有一些倒霉的、不好的瞬间,也有一些光荣的、美好的时刻,但不管怎样,这些经历,是值得我一辈子珍藏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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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自传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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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身材高高的、瘦瘦的,人家都夸我身材苗条,说将来可以做模特,我还常常因此而得意洋洋,而让我最得意不是这个,是大家都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确实,我常常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几乎达到忘我的境界。

记得读二年级时,在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讲新课,而是出课外题来考我们。当老师把第一道考题读出来时,很多同学都在冥思苦想,而我却兴高采烈的坐在座位上。心想:这太容易了。这时,我迫不及待地想老师叫我回答,但是……,也许是老师想打击一下我平时嚣张的气焰吧。她连续叫了好几个同学,都没理会我,然而同学们的答案都是错误的,看着老师那失望的眼神,我有点难过。终于,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连忙站起来,把我的答案说了出来,老师立刻转忧为喜,面带笑容夸我是个聪明的好孩子,因此我还得了一个不错的绰号“聪明人”。

还记得读四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出了一道非常难的探索题给我们做。这种题要小心翼翼,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算,不然的话,这道题错了你都不知道错在哪里。我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题目看了一遍,又捉摸了一番,感觉确实有点难,看来被称作“聪明人”的我这回该丑大了。但是我不灰心、不丧气,又鼓起勇气,把题目读了又读,算了又算,终于算出来了。老师第一个叫我回答,也许老师知道像这样的难题,只有我才有可能会解答,我忐忑不安地站起来说出了答案,心里不断地揣测,究竟是对还是错。老师好像看出来我的心思,故意等了半天才说:“正确”。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里别提有多高兴。这一次,老师又夸我是个聪明的好孩子。

这就是我,一个聪明的我,你们想和我交朋友吗?我可以在学习上帮助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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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一自传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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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同学们都有童年,有悲伤,有快乐……而我的童年却是淘气顽皮的。

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讲课时,我觉得她讲得太无聊。就玩了起来。扭过头,打开窗户。把我后面人的笔扔下窗去,当时那个人没反应过来,双眼狠狠的瞪着我,皱着眉头生气地对我大吼道:“你干嘛?谁让你把我的笔扔到下面去了。”“没关系,我再陪你一支。”我转过身拿出我那精致的文具盒挑了我最不喜欢的笔给他,他也勉强接受了。不巧,这一幕被老师看到了,她大喝一声:“王雨欣同学,谁让你扭过头去了,明天给我把家长叫过来。”

呜呜,这下我惨了!

第二节课,校长大人大驾光临,来给我们班上书法课。“来,同学们,我们看看,这个斜勾应该这样勾出来……”校长在那神采飞扬的讲着,我却在一旁摆弄着我那精致的文具盒,一会儿在那炫耀炫耀。一会儿在这炫耀炫耀。不一会儿,噩运又一次降临到我的头上了。

校长说:“你看看那个女同学,你在手里拿的是什么?去给我站到后面。”我不敢违抗校长大人的命令,灰溜溜的站到墙角了。

还有一次,我趁妈妈不在家,邀请邻居家的小朋友轩轩来家里玩,我们觉得不能不总是在客厅里看电视,对眼睛不好,于是就去卫生间玩我妈妈的化妆品。我们俩把水池接满水,把妈妈的口红涂在玩具小兔的嘴唇上,为它增添了几分美感。

玩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妈妈快下班了,急忙说道:“不行不行,我妈妈快回来了,你快走!”朋友走后,我把案发现场整理干净,不留下一丝痕迹。妈妈回来见家里没什么异常,就坐到沙发上看手机了。

我的童年生活是多么活泼有趣呀,我相信以后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我去记录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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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自传小学700字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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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马文博,我是一个回族小男孩,我出生在富饶而富丽堂皇的城市甘肃!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的家里就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那是我只不过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不过有些事情我还是记忆犹新。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季,我亲爱的外公在我三岁半的时候去世了,尸体在地上放了整整放了三天,家里进进出出的非常的多,可是我却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后来我才知道外公马上就要告别人间,他们是为了瞻仰外公的遗容。

慢慢的长大了,距离上学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终于妈妈说:今年我给你去学校报名,去学校上学吧!听到这句话我非常的高兴。到了学校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幢三层高的楼,并且每间屋子的的门上面都挂着一个年级牌。我简直是太兴奋了,妈妈带着我报完了名。我静静地坐在我第一个班里,首先有一点恐惧,后来越来越自然。过了一会来了一位漂亮的女老师,他是我的第一个班主任---她叫高丽,有一对迷人的大眼睛,弯弯的睫毛,细长的头发。老师说:大家都做一下自我介绍,然后我们选班委。当老师接下来我们选班长,我大胆并踊跃的举起了自己的手,老师让我当上了第一个班长!

七岁了,我已经上了三年级看图写话,可是我觉得负担觉得越来越重了。数学越来越难了;语文从一百多字的看图写话,已经变成了三百多字的作文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英语也来了。我渐渐的产生了逃课的理念,从此以后我每天都去逃课,我的学习也一落千丈了。

今天,我已是一位六年级的小学生,我想我的未来是辉煌的,我可以坐在敞亮的办公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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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一学生自传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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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女姓毛,名夏涵,今年十三岁,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本人没有什么独特的技能,只有几个非常大众的优点。

十三岁的我爱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贝多芬传》《我的动物朋友》……像良师益友陪伴着我。我走进保尔柯察金的精神世界,和他探讨人生的非凡;我想象着贝多芬失聪世界里的孤独和沉寂,与他一起聆听用生命奏出的乐章;我想懂得蝉倾尽生命歌唱的快乐;我想了解松毛虫工作并幸福着的一生……书的世界,有我。十三岁的我有书香浸润的优雅。

十三岁的我很欣赏大自然的美。我喜欢用双手托腮静静坐在窗前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虔诚的期待。这样的我徜徉在广阔的天穹、浩瀚的深夜。那划破夜空的流星,灿烂的如夏天盛开的花朵,让我的心轻轻荡漾,让我回忆起那些年少过往:或稚嫩青涩或纠结叛逆。可正是这一路的行迹,给了我一个绚丽的十三岁。

在人们眼中,青春期的女孩儿清纯如水,优美透亮,像一块优雅的芳草地。可我,却像一株野蔷薇,天真、稚气又带点野性。虽然与“水一般的女子”相差甚远,但也无伤大雅,释然坦荡倒也是一种美丽,高兴的时候开怀大笑,难过的时候哭得翻天覆地,从不愿刻意装以求被称赞为“大家闺秀”。想跑就跑,想闹就闹,烦恼不沾身,心思不过夜,逍遥自在,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懂礼貌、懂生活、有理想、有自信,当然还有那份对遵从我心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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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钢笔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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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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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迅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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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刚听完了《鲁迅自传》这本书,书中主要介绍了鲁迅一生的经历和生活。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鲁迅。他原名周樟寿,字豫山,后改名周树人,字豫才。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精神被称为“中华民族魂”,并且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是浙江绍兴人,母亲鲁瑞,父亲周伯宜。“鲁迅”是他1918年为《新青年》写稿时开始使用的笔名,从此成为世界最崇敬的笔名。他去过日本留学,开始是做医生,后来又成了作家。

在《鲁迅自传》一书中,最值得我们学习的是鲁迅的精神。鲁迅把一生都献给了祖国的革命事业上。虽然他家很穷,但仍造就了一位伟人,真是好厉害!因为当时中国正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非常时期,而鲁迅则带领大家在这场暴风雨中前行。他顶住压力发表了许多着名的小说,真是太顽强了!先生很简单的介绍自己的作品,还提到“登过几篇不好的文章”。其实,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其作品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为世人所推崇。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我认为他才是真正的中国人,不做日本鬼子的奴隶,不当日本鬼子的俘虏。所以,我们应当学习他的精神。

“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鲁迅说的这句话一点不错,而他也是这么做的。他的身影永远刻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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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传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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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惟肖

翻开相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红肿着眼睛的小女孩。哟,这是谁?哈哈,这是三岁的我。我叫金惟肖,2007年9月30日来到这世界。那么,你想知道照片里的故事吗?请让我为你慢慢道来!

一个早晨,我揉着眼睛,赤着脚走到厨房找妈妈。妈妈看见了我,温柔地对我说:“宝贝,我们今天去幼儿园,好不好?”“好呀!”我奶声奶气地回答——我把“幼儿园”听成了“游乐园”。

到了幼儿园教室,一个陌生的老师把我往里带,不知详情的我一松开妈妈的手,就放声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哭得惊天动地,好像房子都要塌了。妈妈看我这么伤心,连忙把我领回了家。

再看这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承载着我的“光荣历史”:三年级期中考的后两天,妈妈告诉我一个喜讯:“肖肖,你考了全班第一!”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考试前几天,我每天复习到深夜,从不敢有一丝马虎。取得好成绩,我嘴都咧到耳朵根啦!

我的记忆相册,记录了我许许多多往事,也记录了我的成长,是我最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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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自传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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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XXX,属马,2002年3月6日,伴随着一阵阵哭声,我从医院诞生了。刚刚呱呱落地的我,胖乎乎的,显得十分可爱,嫩滑的脸蛋上,有着一对小酒窝。可弹指12年,我却早已成了一个皮肤黝黑,鼻梁上架着一副两百度眼镜的女孩儿了!

小时候,当我跨进了幼儿园的大门,因为怕生,所以每到幼儿园的大门时,我总是拉着妈妈的衣角大哭,不想进去,老师总是安慰我,说:“乖,这里好多小朋友和你玩呢,别哭了,好不好?”可我还是哭,而且越来越哭的厉害。妈妈和老师可没有办法了,于是老师只好不顾我的个人感受,硬把我抱到班上。渐渐的,我熟悉幼儿园里的生活。而且由于我的聪明伶俐,还得到了老师的好评和宠爱。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经把幼儿时期带走了。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实验小学读书,我现在都已经六年级了呢!在这所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有了较大的变化,表现的比较积极。现在我还是学校大队部的播音员,班级里的中队长、英语课代表呢!

从三年级开始,书就已经成了我的命。故事书、作文书、小说……不管什么书,我都会一股脑儿拿起来就读。不管作业有多少,事情有多忙,我都会挤出一点时间来看书。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我的脑海里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而且我也坚持每个星期写一篇日记,因此,我对作文有很大的兴趣,语文成绩也比较理想。

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喜欢交朋友。可能是我人缘好吧,结交了许多朋友,他们也十分乐意和我交往,使我从交往中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对朋友十分的诚实守信,从来不说恶意的谎言,答应别人的事情我也绝对做到。因此,他们也很乐意和我谈心、和我玩儿。有了这样知心朋友,我的生活充满了朝气,充满了快乐。

上了六年级,十二岁的我已经学会承担了。十二岁的我,理解了鲁迅先生那句“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学会挤海绵似的挤时间了;十二岁的我,会自己面对困难了;十二岁的我,已经长大了,自己的事自己已经会应付了。十二岁的我,好像成熟了许多。虽然我还是有点迷糊,但比起以前,我已经进步了许多。对于我来说,未来就像一条坎坷不平的岔路,我一定要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一直努力认真的向前走。

整整十二年过去了,我从一个淘气的小姑娘,变成了有志气的女孩。虽然我已比小时候进步了许多,可人生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不懂的事情。不过我想:只要我有远大的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迈进成功的殿堂!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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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猫猫自传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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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是怕影响自己女儿的学习成绩还是什么,总是对猫猫看书加以限制。(谁让猫猫老是看课外书,而不看课内书呢!)猫猫就只好躲到别人家去看。没办法,谁让猫猫是个书迷呢!

猫猫因为爱看书还有一个搞笑的经历呢!那是一个星期天,猫猫正捧着《e班e女孩》看得如痴如醉,畅游在书香中。这时,该吃午饭了,在老妈的催促下,猫猫拿着书走到餐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起了饭,竟拿筷子当成了勺子去盛汤,弄得老爸老妈喷饭,而猫猫却被搞得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就是一个网迷、书迷的故事,它在继续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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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学生自传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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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的初中生,没有什么特别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在各方面都和别人一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说到优势,我要花很长时间去思考。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诚实应该算一个。诚实是做人的底线,也是在这个社会立足和立业的基础。我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例如,有时我错过了作业,但当我收到作业时,我不会抄袭别人。如果我不做,我就不做。抄袭作业的行为欺骗了老师、我自己和我的家人,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又如,我通常尽力完成别人委托我做的事情,因为那是别人委托给我的责任。

缺点是第n次方的优点。我最大的缺点是脾气暴躁。我在学校很少释放“爆炸物”。最多,我只是不开心。但是如果我生气了,我的“力量”估计会像氢弹一样大。但是别担心,我更有原则,我不会随便对人发脾气。不久前,班上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也深深地触动了我,所以坏脾气必须改变。另一个是效率低,书写不好,必须改变,否则会成为今后学习的绊脚石。

在进入,上初中的这两年里,我一直在丢东西,不断地收集东西。我失去的是冰,心理障碍,坏习惯和不良行为。收集到的是知识、友谊、做人的真理和对事物的态度。我想吸收好的,唾弃坏的,这样我就可以改正我的缺点,巩固我的优点,把“缺点和优点”变成“优点和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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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一自传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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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名叫__。我是一个刚刚迈入中学大门的初一新生。与众多新生一样,我带着充满好奇和有强烈求知的欲望来到了神圣第二殿堂。想必大家对我还不是很熟悉吧!下面我就给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可是,在优秀的人,也有缺点,而我的缺点就是——粗心。我来举个例子吧,又一次,我们班举行数学测验,我很快就做完了题,可是我粗心的毛病又犯了,没检查就交给了老师。结果,我因为在等号后面没写答案而扣了零点五分。看着别人高兴的捧着一百分的卷子,心里真不是滋味。你们瞧好了,这学期我一定会从“小粗心”改正为“小细心”。

我的性格内向,是个不爱张扬的男孩。我爱看书,也爱玩电脑。我每天晚上,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拿起是来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当我看到有趣时,妈妈就叫我去洗澡,我心里肯定一万个不愿意,就说:“等一下,等一下。”过了十分钟,就是不去。妈妈就生气地说:“你去不去?不去,你今天就别洗了。”我只能无奈的去洗了......

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正玩到兴头上,妈妈走过来,用命令的语气说:“儿子,起来,让我看看股票。”我哀求道:“妈妈,让我在玩十分钟.”妈妈答应了。十分钟很快过去了,妈妈见我还在玩电脑,就生气地一把把我拉开了,我很不服。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是小孩,我不能多玩电脑......

这就是我,一个爱玩电脑,又唉看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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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传初一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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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女孩,跟大家都长得差不多,但似乎不像社会所塑造的女孩特质,大喇喇的个性,是大家对她的第一印象,而那个“她”就是我。

住板楼的我,突然有一次就想搬去高层住,后来经过了深深的思考后,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大大的房子已经够填满我的小小身躯了,因此慢慢忘了这个住高层的念头。爸爸是个公务员,管着社区大大小小的事,一有需要,就奋不顾身的去帮忙处理;妈妈是个技术员,上班时间固定,照顾我们变成主要的工作,只要下班就匆匆忙忙的奔回家准备晚餐;最后是姐姐,读高中二年级,遇到不知怎么决定的时候,我会去找她,姐姐会给我极大的帮助。

从小就从小小班开始读起,那个时候强调快乐学习,所以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想想过去,真希望自己能重回从前。

我的兴趣是做饼干、玩桌游,做饼干虽然很怕失败,但是完成之后真的很有成就感,后来就会想要再挑战第二次、第三次…...;桌游,我会喜欢的原因是可以帮助思考,由游戏,了解背后的意义。

到现在都还未确切掌握到自己往后的职业,只记得有一次特别的经验让我感觉更进了一步:朗读,虽然最后没有进到市赛,但是区第三名这个荣耀,真是令我感到讶异,让我更有自信站上舞台,大声说出我想说的话。

初中学业压力繁重,对自己的未来茫然,只求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读书,爸妈希望我将来可以去当公务员,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挫折也罢,成功也罢,只要不退缩,不放弃,我相信再难熬都坚持到底,必定有好的成果,如果没有成果,那就是不够坚持不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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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自传初二作文35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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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八年级教师办公室,灯光依旧。有两个人立于办公室中,一教师,一学生。教师苦口婆心,喋喋不休;学生颔首低眉,沉默不语。所为何事?上课不听讲埋头苦做作业。教师者,八年九班班主任——唐老师也;学生者,不详也。只知该学生目前就读于福州十一中,幼时好读书,“不求甚解”,今则无所事事,“沉迷”于作业之中。生性热情,同学抄作业必借之,此之谓“江湖道义”。“能言善辩”,上课常多语,因而多得教师之训斥。“平易近人”,坏事皆有其份。但论其成绩,又处中上游。回家后未曾读书,亦无作业做也,乃沉迷于电脑与电视二者之间也,亦可谓之“神童”也!?

常与同学游玩于双休日,游遍宝龙、鼓山等福州之名胜。无心于学习,而又因其成绩也不过差,教师亦无可奈何。“放荡不羁”、“不服管教”。在校之表现如此,而回家之表现翻天覆地。

常助父母干活,但不知“致力”于学习,父母喜亦忧。

此学生之表现如上,令人喜?亦令人忧?好学生?坏学生?抑或兼二者之“长”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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