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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作文怎么写(实用20篇)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一生的真实写照,充满了悲伤和艰辛,同时也体现出了海伦对光明的渴望和她坚强的意志。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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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传600字初一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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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李名姝萱,无字,但有一绰号,名为佩奇。此名称不知从何而来,已有一年多。

本人自小爱好众多,曾学过舞蹈,压腿之痛、下腰之累、空翻之难、无不令我难以忍受,只学了一年多,没有坚持下来,也是有些遗憾了,若是没有舞蹈的铺垫,早就“未发达,先发胖”了。

幼时还学过口才,具体的教学内容已经模糊了,只隐约记得学过打竹板,现令已手生到不会拿了。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时常对着窗外发呆,练就了一招“不眨眼功”,三分四分谈不上,一分两分是没问题了,虽不能算得上是什么令人骄傲的功夫,但瞪人已经足够了。

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美术了,美术是一直以来所热爱的,自小学二年级学起一直到初中二年级,从未想过放弃,现已达到速写最高九级水平。每至有山有水有图画的地方,总想临摹一幅,手便会不自觉得描起来,可见甚是喜爱。

记忆中学过的爱好班也只有这些,虽数目不多,但十分充实。

在班集体中,我担任生活委员一职,平常也只是卫生方面的事务较多,虽然管理范围不大、官职不高、能力也没有多强,但尽自己所能,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诸如随手拣起垃圾、擦干净黑板、课活无事时帮同学值下日,事情虽小,但意义众多,既能为班级尽微博之力又在这些小事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我也是五十一位九班人中的一员,始终秉持“友好相处,以和为贵”的原则,平日与同学们关系相处甚好,不曾有过争执矛盾,因为每天学习内容、作业、复习都消化不了,而且短短三年初中生活已经过半,珍惜还来不及,那些小别扭小矛盾都靠边站吧,没时间让你们光临,希望一直保持下去。

本人有幸融入“求真感恩,乐学善思”的有爱班级,目前虽成绩平平,相貌平平,但我也有自己的特点,李白的诗句“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时时激励着我,我会继续努力实现我的人生价值,不负青春不负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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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一自传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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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夏季一个温暖的上午,随着一声婴儿的响亮的啼哭,我来到了这个美妙的世界。

本人身家清白,无不良爱好,长相不是很丑。现在已11岁,回首看看我是怎么度过自己的十多个春秋的吧。

回到八年前,那时我三岁。听妈妈说,那时我才学会走路,走得不稳,却想乱跑,看什么都好奇。看见门喜欢用头撞,用脚踢,弄得鼻青脸肿也不长记性。有时候爱闭着眼睛乱转,分不清东南西北,转晕了就会摔倒,然后大哭,往往会把自己弄得又脏又疼。这就是我懵懂又天真的三岁。

把时间拨回到五年前,我上学前班。那时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最喜欢拍苍蝇。有一次在姥姥家,我闲着没事就拿起拍子拍苍蝇,一只苍蝇飞到了锅台上,我就追过去,不知不觉地就站在了锅盖上打,苍蝇没打着,我掉到了有热水的锅里,那撕心裂肺的疼呀,我嗷嗷大哭,姥姥及时拯救了我。把我抱出来,给我浇冷水降温,现在我的脚的皮肤还有伤痕。唉,我慢慢长大却稚气未脱的六岁。

时间再回到半年前。上高年级的我当上了班长,学习成绩也不错,学校各项活动我都积极参加,是老师好帮手,同学的好榜样。在家里,我经常帮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妈妈说我长大了,懂事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淘气、幼稚的小调皮了。我很高兴我长大了,虽然我也会有一些缺点,但我会改正。

已逝去的童年,洗尽铅华后,是青春绽放的光彩。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把握好时光,回忆往事才不会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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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猫猫自传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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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是怕影响自己女儿的学习成绩还是什么,总是对猫猫看书加以限制。(谁让猫猫老是看课外书,而不看“课内书”呢!)猫猫就只好躲到别人家去看。没办法,谁让猫猫是个书迷呢!

猫猫因为爱看书还有一个搞笑的经历呢!那是一个星期天,猫猫正捧着《e班e女孩》看得如痴如醉,畅游在书香中。这时,该吃午饭了,在老妈的催促下,猫猫拿着书走到餐桌前,一边看书一边吃起了饭,竟拿筷子当成了勺子去盛汤,弄得老爸老妈喷饭,而猫猫却被搞得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就是一个网迷、书迷的故事,它在继续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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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自传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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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随着一阵哭声,一个新的生命落地了,那哭声震耳欲聋,差一点儿就把医院震倒了。

在刚开始记事的时候,我被大家认定是一个静静的人,可我并不这么想。小孩子会经常生病,我也不例外。在护士阿姨试了多次也没把针扎进我的手上后,只好把针扎到了头上,护士在交待了我的妈妈要拿好输液瓶后,便急匆匆地消失在人海里。我那时十分好动,一会儿假装着去厕所,可到了厕所却又拐了回来,一会儿走上楼都又折了回来……玩着玩着,我倒高兴了,可妈妈却拿着输液瓶气喘吁吁地追着我来回跑。

在上小学一年级时,我的屁股上就有了一道纪念,也可以说是一个永远抹不去的记忆。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为了驱逐蚊子的骚扰,我们家的床边经常点蚊香。碰巧一个晚上,黑漆漆的屋里只有蚊香片上散落着些许的火光。我在甜蜜的梦乡里打着滚儿,一会儿滚到了床的边缘,一会儿又磕到了另一边的一堵墙。突然,一个不小心,我在梦中滚下了悬崖,在现实中却滚到了蚊香片上。我在梦中掉到了崖底,也掉到了现实世界中。我看着正在我的屁股上爬的“红虫”,完全不知所措。待疼痛感愈发强烈时,我眼中等待已久的“金豆豆”终于一触即发,早在嘴里准备已久的哭声夺口而出。我的哭声震醒了爸爸妈妈,甚至是全楼的人。爸爸妈妈立即把我送到了医院,才得以康复。

现在的我不再像以前那么不安分,不会再做那样的傻事。反之却变得越来越多管闲事,以至于一只蚂蚁死了,我都会考虑它在天堂过得好不好。但有一件闲事,我却管得彻头彻尾……

成某在随作文班的一次旅行后说自己也要写一篇作文,回家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想看看有没有成某的作文发表,可一连几天都杳无音信,就与老妈说道:“妈妈,成某没有发作文,他怎么这么懒。”可老妈却说:“你管他闲事干嘛,他又不是作文班的。”可我却一直惦记着这件事,以至于在梦里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好了,关于我的故事先聊这么多,要想查询细节请拨打“137十勾圈三凯带两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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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自传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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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雅

我很瘦,身高是班级“第一”(倒数第一)。我外貌上最大的优点——白,因此,大家都叫我“小白脸”。别人问我你怎么这么白时,我就开了个玩笑:当然是白云做的呗!

我的爱好——跑步。在二年级时,我在跑步时出了大糗。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随着欢快的上课铃声来操场上体育课。而这节体育课是跑步测试。我心里沾沾自喜:哼,跑步是我的强项吗,第一下就露一手。看到了他们跑步慢,我不禁想:班级第一肯定是我的,跑得好慢啊。到我时,我打了哈欠放轻松。待老师说:“跑!”一阵大风差点把同学“吹”倒了,没错,那就是我。但跑到一半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的一只脚踩了另一只脚,而另一只脚不听话,从鞋子里脱落了出来。同学们哄堂大笑。而我的脸红得概括了我的羞愧。陈天舟向我走来:“哈哈,我从来没有看过跑步掉鞋子的人,你是第一个。”我听到这句话感觉更羞愧。以后每次跑步时,我都把鞋带紧紧系好再跑。

我还有一个更大的特点:爱笑。我的同学说我笑时,非常魔性。

十一岁时,我被同学邀请到了她家里玩。我被一个搞笑的综艺节目——“家庭幽默大赛”给吸引住了。我就坐在了沙发上看电视,而同学们也不知何时坐在了我旁边一起看。当我看到一个大约三岁小女孩唱歌跑调时,我的魔性笑声就暴露出来了,但没想到这一笑却停不下来了,便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然而,同学们一个惊恐的眼神望着我:“你是不是有病啊!笑得这么激动。”但这下让我笑得更厉害了。而她们已经跑得远远的。我去找她们再看电视,知道她们躲在了厕所里后,我不禁再次发出了笑声,而这次她们也被传染了,我们就一直笑下去。

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幽默风趣的人,在我自己心里却是个长不大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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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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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地楚人

最近读完了《富兰克林自传》,便发现每读完一本书或一本自传,便认识了作者,知道了他大概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开国三杰之一,是美国家喻户晓的政治家,科学家,慈善家……之前我经常会把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富兰克林·罗斯福弄混,不过这一次总算是弄清楚了。先大致介绍一下他吧!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波士顿一个漆匠家庭,他父亲生有17个子女,本杰明富兰克林是其中年龄最小的男孩,他少年便辍学,帮着父亲制造蜡烛和肥皂。之后他父亲又送他去他哥那做学徒,他哥是干印刷业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他哥那呆不习惯,两人常常闹矛盾,最后他便决定独自一人乘船前往费城谋生,并在哪里有了一番事业和成就。

《富兰克林自传》一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他事业成功之际,创办了各种有益的团体组织:创办教会,把一群爱读书的,品德高尚的仁人志士聚集在一起,相互监督督促,相互学习,相互娱乐,一起培养优秀的品德和良好的习惯;创办医院;创办消防队;创办教堂;创办学校供流浪儿童上学;创办图书馆;做慈善……这些都让我思想变得开明,正如他在《假如我又回到了童年》所说的那样,不会力图为自己谋幸福,更应为他人谋幸福。

富兰克林给自己设定了十三种美德。他做事总是让我觉得很聪明而又巧妙:他先要求自己拥有决心这种美德,有了决心,再继续养成其它十二种美德,这时就不会那么艰难了。我也像他那样,给自己制定了符合我自己的美德和习惯。

我特别喜欢富兰克林说过的经典话语:“如果及早养成这种专心致志的习惯,它将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 “诚实和勤奋,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

“我未曾见过一个早起勤奋,谨慎诚实的人抱怨过命运不好,良好的品格,优秀的习惯,坚强的意志,是不会被所谓命运击败的!”……我特别喜欢其中的第二句,仔细读着品味着,你会发现富兰克林讲话很巧妙而贴切,给人以非常舒服的感受。

本杰明富兰克林,他的优点,他的美德,我想我应该把这些坚定成我的信念,毫不动摇。最后,借用类似于《假如我又回到了童年》的一段话结尾:在坎坷的生活道路上,这些良好的品格和优秀的习惯犹如在漫长的冬天为我们歌唱的小鸟,那歌声使冰天雪地的寒冬变得较易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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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自传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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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My name is Li Lan 我的个头不高,没有葡萄般的大眼睛,但是有条长长的马尾辫。在夏天的时候我会把它挽起来,在冬天的时候把它放下来,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

我的爱好广泛:像唱歌、踢毽子、跳绳、画画、看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因为每当看书,我仿佛就钻进了知识的海洋。

姐姐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来厚厚的一本书。对着跟字典般厚的书,或许对班里的同学来说是难题,但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的看书时间有规定:午饭后和晚饭后。

今天是周末,晚饭后我拿着厚厚的一本书看了起来。这本书还剩十几页时,全家人唯有我没有睡。看着妹妹睡的那么香,我也想睡了。可又想了想,睡觉怎么能有我看书要紧呢?于是继续快看完时,我听见小狗狂叫,心跳顿时加速,心想:怎么办?不会是有鬼吧!可是又想到:还差几页就看完了,结局怎样我还不知道怎么能睡呢?接着我一边看书一边提醒自己: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直到把书看完。

夜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有许多人请教我,怎样才能把一篇文章写好?成为作家的我出版了一部部小说,买书的人都夸我写得好。“起床了。”我被妈妈的叫声惊醒,“妈,你把我的美梦赶走了。”我生气的撇撇嘴。

l want to be a wh’ter one 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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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一自传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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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刘,名晓影。妈妈说我是20__年生的,而户口本上登记的是20__年的。我是衡阳人,现在在珠晖二中上初一,成绩一般。我喜欢的科目是语文和数学,爱好打羽毛球,不过球技一般。

7岁时,我应该去上学了,可老师却说我还没到年龄,不肯给我报名。妈妈想和老师说一说,反而被老师数落了顿。所以我一直到8岁才上一年级。因为没上过学前班,学习就有一点跟不上,老师便瞧不起我

9岁时,家里建新房,妈妈太忙,我不得不承担一点儿家务活,像扫地、洗碗、切菜、煮饭等等。

11岁时,我渐渐懂事了,不想让老师小瞧我,发誓要让大家刮目相看。我便努力地改进自己的缺点,学习也勤奋了许多。经过一年的努力,大有收获。有天下午,老师从我家门前经过,看见了我妈妈,对她说:“你这个女儿,最近进步挺大的,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我听了心里乐滋滋的。

13岁时,有一天不小心被一辆摩托车撞了脚,妈妈连忙带我去医院。幸好没伤到骨头,只有点痛,走路一拐一拐的。我来到学校,同学们都来安慰我,老师亲切地问我;“刘晓影你的伤怎么样?要不要请假回去休息?”我连忙说:“不用了,谢谢老师的关心。”

20__年7月,我小学毕业了。再见了,亲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们。我要感谢所有教过我的老师,是你们让我从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孩,成为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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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居里夫人自传好词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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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慧超群:聪明智慧超过其他人。

2 . 硕果累累:本义是指秋天丰收时树上的果实茂盛的样子。现在常引申为某人的作品很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3 . 奴役:像对待奴隶一样使用人。

4 . 毅力:坚强,持久的意志

5 . 虚度一生:虚度光阴。

6 . 天赋∶天资;资质

7 . 一事无成:连一样事情也没有做成。指什么事情都做不成。形容毫无成就。

8 . 境界∶边界,疆界。

9 . 甜蜜:感到幸福、愉快、舒适的。

10 . 幻想∶虚而不实的思想。

11 . 尊贵:高贵而值得尊敬。

12 . 决不屈服:不认输。

13 . 勇往直前:勇敢地一直向前进。

14 . 愚蠢:愚笨无知。

15 . 骄傲:自负而轻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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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作文:我的自传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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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房间书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着一本小相册。每当翻起它,就能引起我许多美好的回忆。

今天在我找东西的时候无意看见了它。打开第一页,呈现的是一个正张着嘴哈哈大笑的婴儿。大大的眼睛,胖嘟嘟的脸蛋,一副可爱相。照片的下方有一行文字:宝贝百日照。真看不出这就是小时候的我。听妈妈说,我小时候胆子很小,但很顽皮。

有一次,我正在和妈妈玩,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我就像遇见了鬼一样,跌跌撞撞地向床里边跑去,一不注意,一下子把膝盖磕在暖气片上。我没来得及哭,也忘了叫,仍然往床里边跑去,最后,终于跑到了床里边,躲到了被褥里。

我又翻开了第二页。在第二页上,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儿,骑在木马上,双手抱着马脖子,看上去很慌张、很害怕的样子。

我又翻了一页。这是一张彩色照片,金色的沙滩,火红的太阳,在蔚蓝的大海边上有一个被海水打湿的小姑娘,那是我六岁时的照片。爸爸妈妈带着我去见识一下大海。“大海真大呀,就像天一样大;大海真蓝啊,就像天一样蓝。”我不禁这样想。

爸爸把我抱到海边,一个浪头打来,打湿了我的全身,海水溅到我嘴里。我天真地问爸爸:"海水真咸呀,是不是有人往海里散了盐呢?海水这么苦应该是有人往海里散了药吧?是不是喝了海水就不会生病了呢?”

我又翻了一页,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空白,这里又将会填上一张什么样的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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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学生自传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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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女姓毛,名夏涵,今年十三岁,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本人没有什么独特的技能,只有几个非常大众的优点。

十三岁的我爱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贝多芬传》《我的动物朋友》……像良师益友陪伴着我。我走进保尔柯察金的精神世界,和他探讨人生的非凡;我想象着贝多芬失聪世界里的孤独和沉寂,与他一起聆听用生命奏出的乐章;我想懂得蝉倾尽生命歌唱的快乐;我想了解松毛虫工作并幸福着的一生……书的世界,有我。十三岁的我有书香浸润的优雅。

十三岁的我很欣赏大自然的美。我喜欢用双手托腮静静坐在窗前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虔诚的期待。这样的我徜徉在广阔的天穹、浩瀚的深夜。那划破夜空的流星,灿烂的如夏天盛开的花朵,让我的心轻轻荡漾,让我回忆起那些年少过往:或稚嫩青涩或纠结叛逆。可正是这一路的行迹,给了我一个绚丽的十三岁。

在人们眼中,青春期的女孩儿清纯如水,优美透亮,像一块优雅的芳草地。可我,却像一株野蔷薇,天真、稚气又带点野性。虽然与“水一般的女子”相差甚远,但也无伤大雅,释然坦荡倒也是一种美丽,高兴的时候开怀大笑,难过的时候哭得翻天覆地,从不愿刻意装以求被称赞为“大家闺秀”。想跑就跑,想闹就闹,烦恼不沾身,心思不过夜,逍遥自在,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懂礼貌、懂生活、有理想、有自信,当然还有那份对遵从我心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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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不过高地评价自己诺贝尔写自传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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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是19世纪末的瑞典杰出化学家,一生贡献极大,但十分谦虚。一位瑞典出版商要出一部瑞典名人集,来找诺贝尔。诺贝尔有礼貌地回绝了。他说:“我喜欢订阅这本有价值、有趣味的书,但请您不要将我收入。我不知道我是否应当得到这种名望,不过我厌恶过分的词藻。”诺贝尔的哥哥想编一部家族史,请他寄一份自传。诺贝尔写道:“阿道尔弗雷德·诺贝尔——他那可怜的生命,在呱呱坠地时,差点断送在一位仁慈的医生手里。主要的美德:保持指甲的干净,从不累及别人;主要的过错:终生不娶,脾气不佳,消化力差;仅有的一个希望:不要被人活埋;最大的罪恶:不敬财神;生平重要事:无。”哥哥反复劝说,并提出代为整理。诺贝尔执意不从。他说:“我不只是没有时间,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不能写什么自传。在宇宙漩涡中,有恒河沙粒那么多的星球,而无足轻重的我们,有什么值得去写?”诺贝尔一生不愿意宣扬自己。他惊人的业绩与他不平凡的谦虚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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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自传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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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枷淇

我是杨珈淇,是来自包钢三中初二的一名女孩,本人长相一般,但我从来不梳妆打扮,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我的眼镜---它已经伴随我度过了七载春秋。

本人性格比较开朗,特别是对待动物方面,各种动物均是我的朋友,特别是昆虫类,不管是啥,只要我看见,均逃不过我的魔爪,通通抓到我的盒里来。

另外我有一项“语言天赋”,就是语速较快,妈妈说我说话像摁了快进一般,我的好朋友说我说话如机关枪一样,可我自己并没有觉得,但今后我得加以调整,尽量放缓我的语速。

同时,我还有一个现阶段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我的“字儿”它自带“加密”,一般人都看不懂……我的神呐,谁来拯救拯救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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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自传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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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瀚文

张瀚文,现年14岁,身材偏中,身高偏中,常常萎靡不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初学六年,习三科目,成绩级佳,尤为数学,常居班首;但语文不佳,常居前十;英则居前五。至今,成绩大退,总居中上。数学亦佳,但不及前。语文亦退,英语则不动。新之五科目,因少习,不大佳。

初中以来,体质猛增。晨之练,极益体,千米之路,虽不大远,却积少成多;体课时,更多练。如今虽增,却不及友。

上课时,常发言,多思考,喜得答。昨日之试,发挥不良,未达标,甚是后悔,立志居前五。

一家四口,吾母最勤。每日洗衣做饭,筋疲力尽,更为吾操心。吾有一妹,名为张琬妮,学习更佳,居其班之首,常请教于吾。吾父极慧,得世间之理,但其有一点,吾甚厌,名曰懒,常任吾买物。

吾大母甚慈祥。每日之午,吾来大母家,香气四溢,已为吾做饭,吾极感动,立志努力学习。

初中之后,遇良师,名为梁超,授吾识与理,因而得一好,乃读书。更得多友,因而得一乐,乃踢蹴鞠。下课之时,与友相竞,甚是有趣,乐在其中。

如是而已,若再努力些,可会更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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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自传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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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圆圆的脑袋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一张爱说话的小嘴巴、一头乌黑的短发,个子不高。

我生性活泼好动,自从我会走路以后,我就喜欢跑步前进,最有趣的是大姑“夸奖”我说,“起车八十迈”。

在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毛病很多,爱告状,上课还爱跟别的同学说话……。还记得有一次数学课上,就因为我和后桌说话,老师三番五次的警告我不要说话,可我始终都没有停下来,所以,我被老师罚了站,还被串了座。回家又被妈妈训斥了一顿。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里,也一直督促着我、鼓励着我。

不过我现在上二年级了,能坐住板凳了,和同学之间不打闹了,不告状了,上课也不乱说话了。这些坏毛病我都一一改掉了。这学期的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背小学生守则的前四条,我非常认真的以最快的速度背了下来。老师提问我,我背的很流利,老师还奖励我一块糖,我高兴极了。老师表扬了我说:“邹雨泽这学期表现的很好,上课不说话了,还勤举手,积极发言。你要继续而且特别认真的保持下去。”老师的话一直在耳边鼓励着我。

我在一天天的长大,但我知道我还有很多缺点,我要努力的改掉它,让我的优点继续保持下去。使我的优点越来越多,缺点越来越少。做一个让老师喜欢的好学生,让妈妈开心的好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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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自传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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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孩,每个男孩数学都很好,他也同样;每个男孩英语总能考很好,他也同样;可有几点他不同——语文和体育,每个男孩似乎体育都不错——可他不好;每个男孩语文多少都会不好——可他的语文还可以。总而言之,他就是这样普通而又不同的一个男孩。

这个男孩有个特点:自尊心强、不服输——从他幼年时到现在的经历,就可看出。

妈妈送他去上围棋班。入班第一盘棋,他执黑与一个大个子厮杀,棋盘上一片浑沌,黑白交错,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但由于缺乏谋略,他大败,自尊心驱动他的泪腺降下“倾盆大雨”。但他并未屈服,而是熟读“兵书”,当然,他也不会仅仅“纸上谈兵”,还要“实战演习”……终于,在一个闷热的夏日,他再战大个子,执白大胜。

转眼间几度春秋,昔日棋场上痛哭流涕的小男孩,如今已成为四年级的小学生了。围棋也不再上,倒是经常听到他的房间里传出琴声。他的老师给他留了一首曲子,要求拉会、拉熟,第一次,他向曲子的挑战失败了,但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卷土重来,终于攻克了难关,赢得了老师的称赞。

如今,他已经六年级了,学习任务更加紧迫。有一次,老师让他参加一个演讲比赛,他太轻敌,结果却连稿子都背不下来,站到讲台上,他讲得磕磕绊绊,下台时,自尊心的压力又迫使他的眼睛含满了耻辱的泪水……这是他五年级时。时隔大概一年,就是不久前,六年级的他要参加一次演讲比赛,这次他不敢轻视,为了超越自己,他努力地背稿,让妈妈帮他录音,指出错误,他不断地修改,有时甚至不停地一直弄到晚上十一、二点,到了比赛那天,他刚上去有些紧张,但后来,他越来越放松,最后滔滔不绝……下台时,他的眼睛里充满喜悦,不是因为他取得了多好的成绩,而是因为他超越了自己……

那个男孩就是我——自尊心强,不服输。很快就要升初中了,我不知道那时是否会迎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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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自传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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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九班 侯景阳

侯景阳,字文英,以仿宋人,号秋名居士,常以比自矜。

眼奇小,人若欲视我目,常日:“噫,双目小之,不可知之。”

三岁从理,善于生物,及三年级,小有名气。十岁善数,类之竞赛,一二三等皆有,常飘飘然。偶阅史书,又好观史,复工诗文,十年理科基业险度,及至初中,重操旧业,工于数理,却惊于天下百科无不涉猎,无有所获,以至文理不通之局面。

不善言谈,却善笔耕,少有应老师所问。师常曰我:"死心眼子”。言辞模糊,世人皆知,字音腔调,众人批之。却不知何故,组长常欲我起立发言,思维断续,不知所云,我曾于一数学课上讲题,其词不清,以至老师换人。

自上中学小起大落。初得赏识,师从晨旭门下一年,不授武功,遂成数学课代表,虽顺民意,不得民心,此乃此身最高位,毫无经验,办事不利,可有可无。若得门道,记于素材。师评语日:“花言巧语”。办事不靠谱,老师明知,却常托重任于我。

诗文小有造诣,众人称道,但本志于理,无人知晓。近日发奋,以补理科荒废三年之内伤,所读之书无不高深,所知却甚肤浅。潜心于理,示人以文,怪哉怪哉。若如此做,亦不至于日后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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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物自传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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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坎坎珂珂是必然的。从小家里就穷,每天起早贪黑的去上学。每天别人玩的时候我去捡废品,收理好去卖。卖的钱给自己买书包买资料,也给家里减少点负担。但是一年级的时候成绩总是提不上去,我就非常的失望进过老师的鼓励,在我一个月的努力成绩终于提了上去。

这就好啦,到二年级的时候,基础打好啦自然也好学啦。每天都风调雨顺,顺顺利利的,在老师心目中就别提啦,简直就是一朵花。三四年级依然也是这样,到了五六年级可就没以前好了,认识的朋友多啦经常贪玩,自制能力差,成绩也不是可别的理想。

不知不觉中,我已成为一名初中生。当第一次踏进初中教室的那一刻,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六年的小学,在家生活生活就这样悄悄地远去了,留给我的只有回忆,回忆那些人,那些事,那间伴随我三年一些朋友就这样分开啦。没想到操场上那些曾经嬉戏的、奔跑的身影,那些熟悉的面孔现在已经成为幻影。如花的校园,已物是人非,不禁生出不尽的感慨。至今现在已经走进了一中的大门,上学期不怎么样,我并没有感受到学习的紧张,生活的压力,分数的苦恼。到了下学期我知道了学习的好处,老师也经常给我们讲一些大道理。

使我从中懂得了一些大道理。想以后也干出点成绩来,也好好整出点精彩,做国家有用的人,不能做造粪机器。

在这我就不多说啦,虽然我的自传不怎么样。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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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自传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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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宇

我的名字叫夏宇,我来自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关于我的事情,就像天上的星星那么多,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大约3岁,有一次,我十分淘气,在餐桌旁边玩,突然被一个玩具绊倒,一不小心眼睛撞到了桌角,我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号淘大哭,哭声引来了妈妈,她立刻把我抱起来,我停止了哭声。此时我已被撞得眼角开了口子,妈妈赶忙用盐水止住血,这才算安抚了我。

大约8岁时,我正在上乒乓球课,我想想这里太没意思了,就想逃课!此时也管不得被班主任骂,我跑到门口,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溜了出去。我在外面玩了好一会儿,下午,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狠狠地批了我一顿,回到家又被“男女混合双打”了一回。

11岁,我因为出操不认真,结果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出操时,带队的那个人突然走过来,打了我一下,我也不是好惹的,就跟他打了起来,两个都鼻青脸肿,被叫到政教处去,我发誓下次再也不打架了。

这就是我,一个常惹祸的小孩,一个我心里永远也长不大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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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自传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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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李卓远。我属“big”我的年龄是10岁。我在朝阳小学读书,我的身高1、42米,脸胖胖的,眼睛水汪汪的,还有两只大鼻孔,呼吸起来气息粗,还能呼吸道很棒的空气。嘴巴吃起食物大口大口的吃,长有胖胖的身子。

在我的特长班里,最喜欢的是书法,我对书法很了解,楷书是要写出平衡,还有很多技巧,比如要讲究平衡还要写出笔样,笔厩……。这样你就可以写出很美的字来。

我还学了打篮球。如果你想把篮投进框,你就要瞄准篮筐,而且还要对准角度,手要发力,在投球时这样球会更好的投进篮筐。掌握了这些还要掌握和驾篮都是很容易犯规的。

我学了钢琴。一弹就能弹出一首美妙的歌曲,因为只要掌握音准,和指法,还要弹出有很大力度的歌曲,这样你弹钢琴曲就会很轻松的弹出。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差不多先生的影子,比如读书多读了一个字,或少读了一个字,还有写字时,多写了一点,或少写了一点,还有生病时,医生找错了,但不管,还有钢笔没墨了,不但不换墨囊还忘记了带到学校。这一切都是因为粗心大意而造成的。

从今天起我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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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自传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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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零零零年一个冬天的夜晚,随着“哇哇”一声婴儿的哭啼,一个小女孩而诞生了,那个小女孩儿便是我。妈妈说她见我哭声那么大,以为我将来能像她一样加入音乐系的队伍,所以命名凤歌,全名高凤歌。

从小,我的性格就跟男孩儿十分相似,妈妈总爱用“风风火火”来形容我。好日子不长,我要被送入幼儿园了,我一想到要被幼儿园那个可恶的地方束缚,便跟妈妈又哭又闹,妈妈斗不过我,便答应带我去幼儿园跟老师商量。在妈妈把我带到幼儿园门口的那天,我靠在妈妈身上,等待着她告诉老师我不要到那里去,谁知妈妈却出尔反尔,我一听,哇哇大哭起来,又蹦又跳,可把妈妈的门牙害惨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三年级时,我酷爱语文,每天晚上自己都温习、预习,精力旺盛的我每天都和学习“玩儿”到深夜。第二天,上课时,我眼皮直打架,但还是坚持着。到了语文课,我干脆呼呼大睡起来,语文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都能答上来,弄得老师生气也不是,高兴也不是,无奈的说:“高凤歌的学习方法谁也学不会,她是在梦里学的啊!”同学们听了都哈哈大笑,老师也忍不住笑了,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也笑了。

四年级时,我有了2个习惯,不知道是好还是坏。那就是——啃笔杆和抠手指。上课的时候总是会把这两个习惯显现出来,可是老师讲的课我都在听,可以说,我的学习是靠耳朵学的,老师让我回答的问题我都会。可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习惯,后来老师们都在“宣传”,竟然传到了妈妈的耳朵里,这下我可惨了,被臭骂了一顿。一开始我反驳妈妈,因为我并没有发觉我有哪些习惯,可后来我意识到了,不过我不可不想输给妈妈,每次吵架我总是说:“可是我没耽误学习啊”我一说这句话,妈妈就哑口无言了。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虽然还是小时候的性子——贪玩儿,但我还是分得清主次的,学、玩两不误,妈妈硬是拿我没办法。怎么样?听了我的自传,想和我交朋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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