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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模拟人生小说内容简介(最新20篇)

结婚仿佛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都市模拟人生小说内容简介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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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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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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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北京,北京》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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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有感情有故事有权衡有野心,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脑子里的野心、胯下的阳具和心里的姑娘,软硬件齐备,装满两个旅行箱,想去寻找能让他们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宁神定性的老婆。但是年轻人没了幻想,一不小心就俗了。认了天命之后,不再和自己较劲儿,天蓦然暗下来,所有道路和远方同时模糊,小肚腩立刻鼓起来,非常柔软,挡住了下面的阴茎。

1. 北京燕雀楼 大酒

2014-09-01

细白大腿穿了黑色尼龙网眼丝袜,发出闪亮的鳞光,在昏暗的街道里鱼一样游来游去,如同小孩子手上拎着的罩纱灯笼,细白大腿就是摇曳的蜡烛

2014-09-01

他严格按照爱因斯坦的《科学思考方法论》,收集信息、总结、比较、权衡、分析、归纳、提升,思考之后,不断告诉我各种人生的道理。我没买过任何励志书籍,辛荑睡在我下铺,他总结的人生道理比那些书本更加真切,比《论语》还实际,比《曾文正公嘉言钞》还唠叨,比《致加西亚的信》还朴实。

2. 七年之后 丹参

2014-09-01

小红告诉过我,她也不会接绣球。别人眼睛瞟她再久,她也不明白别人是什么意思,是问路,是要钱,还是要昨天内分泌课的课堂笔记。

3. 北方饭店 菜刀

2014-09-01

还有,不管有规定说不让干什么或是让干什么,如果你想干,先小规模干干,看看领导和群众的反应,没事儿,没死太多人,再接着明目张胆地干

2014-09-01

后来,我发现我肺活量极大,四千五百毫升,长跑耐力好,三千米从来不觉得憋气。我还发现我嗅觉不灵敏,和公共厕所比较,每个姑娘在我的鼻子里都是香香的。这些都是从小倒尿盆的好处。

4. 陆军学院 第一眼

2014-09-01

我痒痒,但是两只手都被用来抱着她,我忍住不挠。

2014-09-01

我从小不读书,我眼睛不好,我妈不让我读书,说有些知识就好了,千万不要有文化。有知识,就有饭吃;有了文化,就有了烦恼。

2014-09-01

我知道我一定不能学的专业,比如中文,那还用学啊,不就是把中国字从左边码到右边,切吧切吧,搓搓,长短不一,跟你老妈唱唱反调,跟你单位领导唱唱反调,跟街上卖的报纸杂志唱唱反调,就是小说

10. 翠鱼水煮 七种液体

2014-09-01

这张是VISA和西北航空公司的联名卡,你消费刷卡,同时可以积累航空里程,里程多了,你可以换一张免费机票,但是一般来说,你忍住不刷卡省下的钱足够买一百张机票。这张是DINERS CLUB的卡,吃饭用的,去餐馆,特别高级的餐馆,没有这张卡不让进门,但是实际上,基本没用,你手上攥着美金,基本都让你进去。这张是BARNS&NOBLE书店和MASTER的联名卡,有了这张卡,可以坐在书店的地板上看书,没有人有权力赶你走。

2014-09-01

我固执地认为,北京最好的蓝天是世界上最蓝的,又高又蓝,那种高那种蓝独一无二,比后来到过的云南、西藏、古巴的天还要蓝,比绿松石、天湖石、蓝宝石还要蓝。

11. 妖刀定式 素女七式

2014-09-01

妖刀平视远方:“我觉得,成功,关键的关键是信念。我听我爸爸说,我生下来的那一刻,是早上,他从产房的窗户里看到天边朝霞满天,他认定,我的一生将会不平凡。我崇拜我爸爸,我相信他认定的东西,我听他的话。我生下来的时候,我盯着周围的护士,她们打我,掐我,举我到高处,但是她们没有办法让我哭泣。三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幼学故事琼林》,我从头背到尾。五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唐诗三百首》和《毛主席诗词》,我从头背到尾。七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十三经注疏》,我从头背到尾。九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英文原版的《小妇人》,我从头背到尾。”辛荑说,妖刀的班主任也曾经是他的班主任,听这个班主任说,妖刀的风姿震翻了当时在座所有小男生。妖刀不到九十斤,不到一米六,没个头没屁股没什么胸,仅仅用这种风姿,仅仅在那一次演讲会上,成了1991年公认的四中校花。我说,她爸爸对中国传统文化还是不了解,应该进一步给妖刀找来《永乐大典》或者《四库全书》。对西方文学也是太保守,应该给妖刀找来《芬尼根守灵夜》和《追忆似水年华》。

2014-09-01

妖刀说:‘我不知道如何让你高兴,却知道如何让你不高兴。

2014-09-01

秋水,你会后悔的,你现在的心不在我这里。历史将证明,你应该娶一个我这样的人,但是我现在已经身心俱疲。我不想成为你的枷锁,我对你更加关切,我就绑你更紧;你挣扎更凶,我就绑你更紧。我们有缘分,但是这种缘分太苦了,总之缘分像是条绳子,把我们捆到命运的石头上,越挣扎,绳子捆得越紧,勒痛身体,勒细呼吸,勒出血。我决定,这次我做主,我要离开你。

14. 王七雄 牛角面包

2014-09-01

罗老教授每周只有一次能出公共门诊,所以那个下午总是人山人海。病人山病人海中间的山谷就是一张漆成土黄的桌子、坐着正被诊断的一个病人、两个我这样跟着学习的实习大夫,山谷最底部是罗老教授。一年四季,罗老教授都是雪白的白大衣,里面雪白的白衬衣,领带鲜艳饱满。冬天还好,夏天,没有空调,窗户开着,屋外也是热风,周围的病人山病人海挡住所有外来的空气,山谷里盘旋的全是呼吸内科病人喷出的和体温接近的气体。仔细听,不同病人,由于病变位置、年份和病因的不同,从病变了的肺泡、支气管、气管发出不同的声音,总和的效果近似苏格兰高地的长笛和中山音乐厅的管风琴。

2014-09-01

后来高处长带人来,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心慌,就跑;真正票贩子反而没有一个跑的,看着高处长,微笑。我从小跑得快,百米十二秒,要不是肺结核,我就进北京市田径队了。我跑到你们老楼地下室,到处是岔路和各种管道,迷了路才被高处长的人抓到。当时楼道周围堆满了冰箱什么的,高处长穿的是皮鞋,跑的时候扭了脚,一边喊痛一边硬说我是票贩子、还跑、还想偷东西。

15. 韩国烧酒 乳房自查

2014-09-01

站在景山顶上,那棵吊死了崇祯的槐树也早就死了,看北京这个大城一圈一圈地由内而外摊开,越靠外越高,仿佛一口巨大的火锅,这个在中心的景山就是突出在火锅中的加炭口。时间,水一样倒进这口锅里,从三千年前就开始煮。我们能同一时间呆在这口锅里,看一样的浮云尘土、车来人往,就是缘分。老汤是同一锅老汤,但是不同的人在这口锅里的时间不同,脸皮厚度不同,大脑容量不同,神经线路不同,激素水平不同,搞和被搞的方式次数不同,就仿佛有的人是肥牛,有的人是黄喉,有的人是午餐肉,于是产生不同的味道。

2014-09-02

在记忆里,我没见过柳青穿过重样的衣服。她喜欢欧洲远远大于美国,“美国的衣服太阳光,不够忧郁,不够内敛,不够复杂,不够变态。”

2014-09-02

“好啊。你还没问天气呢,最近天气也不错啊。人艺的小剧场一场都没落下,美术馆的画展也都赶上了。夏加尔那场不错,真蓝,真浪漫,这么大岁数,那么冷的国家,不容易。生意也还顺,该认识的人都认识了,架子也搭得七七八八了,草创期已过,货自己长腿,会走了。你最近不好吧?不想说就什么都别说,听我说;想说就说说,我听着。”

2014-09-02

过白家庄的时候,我给柳青指我的中学,说:“自从我离开,学校的阴邪之气就消散了,出了好几个北京市高考状元。”

17. 三大酷刑 七种固体

2014-09-02

八六师兄是开着奔驰敞篷跑车来悉尼的,请老二吃了澳洲最好的西餐,喝九一年的PenfoldsGrange,说,在上悉尼医学院,明年毕业,说,想念北京,连续梦见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帮前辈师太师爷们除草。老二含着半口新世界的Penfolds Grange,口腔好像泡在漫长的时间的水里,多种美好的空间和植物味道都在这半口液体中还原,想起五十年前常喝的法国酒,想起现在泔水一样的国产干红,完全没提回去读完仁和医大的事,说,你知道吗,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五十年前,一个教授住一个,现在十户人家住一个。

18. 汉显呼机 可乐罐测试

2014-09-02

我哥的呼机是最老的一款,盒子枪一样大,二十四小时心脏监护仪一样大,能显示二十位数字,呼叫者除了留电话号码,也能以数字的形式简单留言,我哥公文包里常带着一本新华字典大小的密码本,以备破解这些数字留言。我说:“不换,我的是汉显,我报了个唐诗班,每天通过呼机台给我传三首唐诗。”

19. 三日 十四夜

2014-09-02

窗户外面,看不见月亮,也看不见一颗星星,路灯把天空映衬成土红色,天地污浊而混沌一片。听我们的结巴英语口语外教说过,他靠教英文和在酒吧唱乡谣混了五十多个国家和城市,只有在北京,他能明确意识到他呼吸的是什么。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悬浊物,在半气体、半液体的基质里面,漂浮着肉眼几乎看得见的固体颗粒。

20. 北京小长城 大酒

2014-09-02

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

后记

2014-09-02

想生个女儿,头发顺长,肉薄心窄,眼神忧郁。牛奶,豆浆,米汤,可口可乐浇灌,一二十年后长成祸水。如果我有勇气给她看这三本小说的未删节版,如果我有自信对她说,那时候,你老爸大体不堪如此,你如果明白不了,你我以后只谈功名利禄只谈如何傍大款灭小姑子讨好婆婆。如果能这样,我想我对趟过的时间就算有了个基本满意的交代。

2014-09-02

我从头就讨厌,现在更是厌恶过分自恋的人和文字。但是历史不容篡改,即使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混蛋自恋狂,也不能穿越时间,抽那个混蛋一个嘴巴。写作的时候,心眼开张,手持菜刀,我尝试汉语的各种可能,尽量用最适当的叙事语言和视角,反映当时的山水和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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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悲惨世界内容读后感初三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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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在课本中学习了维克多·雨果的一篇文章——《船长》。雨果虽然只写了船长人生的最后20分钟,但却塑造出了船长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伟大形象!这使我对雨果的文笔佩服之极!可不嘛,就在近几日,我又读了一本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这本小说,作者用传神之笔,写出了冉阿让传奇的一生。塑造了冉阿让、芳汀、柯赛特等人物,反映了当时法国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

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冉阿让因偷窃了一片面包被判了5年的刑,后又越狱,所以共坐牢19年!出狱后,他受到一位教主的感化,灵魂得到升华,一心为善、关心穷人。他与警察沙威多次发生冲突,几次差点被捕。最后,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书后,我非常同情冉阿让!他自幼父母双亡,靠自己挣钱生活。同时,我也为他打抱不平。就在他出狱后,没有一家餐馆给他吃、住,只因为他曾是个苦役!他受到了人们的歧视与隔绝!可谁在意过他的感受呢?因为要养活死了丈夫的姐姐和姐姐的七个孩子,由于自己的薪水实在不够,才迫不得已去偷面包,有必要判五年的刑吗?当时,冉阿让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一下子入狱了,给谁,谁不会感到绝望、崩溃呢?

当冉阿让出狱后,已经是40多岁了,他自然觉得这辈子已经废了。这时,就更需要他人给予他温暖、鼓励!但人们却对他冷眼相待!连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鄙视!唉,真可怜······

我觉得,冉阿让虽有错,但人们应该给他悔改的机会,他一定会改的,不是吗?

在此书中,可怜的人有很多,如芳汀也是让我感受极深的人!她的人生又是怎样的呢?请大家带着问题去阅读此书吧?

记住,看别人的故事,领略自己的人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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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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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叫小艺。她不但歌唱得好听而且字也写的很好看。她为人热情大方,还爱打抱不平呢。

记得有一次我借了一位同学的书,看完后就放回图书角去了。然后,一个同学没有和书的主人说就把这本书借走了。书的主人以为是我把她的书藏起来了,就老是追着我要书。唉,怎么麻烦总是跟着我

?这次它终于把我给抓住了。

开始时书的主人说:“快把书还给我,要不我就告班主任。”最后她居然要我赔给她两本一模一样的书,一本放在图书角,一本给她。这不是欺负人嘛。可是有几个同学听她说完,竟然不辨真假地也要

我赔给她。其中一个还说:“你是最后一个看书的人,而又是在你这里丢的,不是你赔难道还是我赔啊?!”这个同学说完,边上的其他几个同学就附和道:“对啊!对啊!”我努力地澄清,可他们都

不相信。我觉得很委屈。就在这时,小艺出现了。我以为她也是来趁火打劫呢,因为大多数同学都不相信我。可是我错了。她听我们说了一遍情况,就说:“你们凭什么说是逗逗偷了她的书?”我惊呆

了,没想到她会站出来帮我。顿时,我对小艺有了感激之情。她帮我同他们争论时,我却在想:那些同学并没有见到我偷书,为什么要在旁边煽风点火呢?为什么要添油加醋地说看见我拿书了呢?这时

就听见小艺说:“你们为什么只怀疑她而不怀疑你们自己呢?”小艺的这句话让她们无言以对。

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平时常调皮捣蛋的男生拿着那本书正在走向图书角。我就指着那边喊:“快看!”她们看到后都朝那个男生一窝蜂地跑了过去。真相大白了,我想:终于还我一个清白了!都是这

个罪魁祸首,哼!

虽然我被冤枉了,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和小艺之间有了真诚而深厚的友谊。

这就是我现在的同桌——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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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写我的人生路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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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当下的生活,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错过终究错过,只希望他因你的拼搏,而让你在人生中不会懊悔。至少你努力了吧!亚历山大曾经说过一句话,:“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人生的每个瞬间,都是精彩的回忆。”

在这些回忆中有惊喜,有落魄,有期待,有失望……我们要学会在惊喜中镇定自若,也要在落魄和失望中寻找自信,还要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稳住自己的心。以至于许多浪花似含苞待放的荷花一般。

小学生活是人生中最放松,也是最关键的时候,校园里声不断,孩子们的内心是最纯洁,最天真,最无邪。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有那种“占小便宜”的思想。他们内心中的善良是无法被掩盖的,诚实的好品质在他们之中传送,学不会欺骗,可如今的人们呢?欺骗和黑暗已经控制了这些人在看到那孩子般的纯真,如果可以我真的想一直留在校园,不会有人们邪恶可怕的一面。

美好的一切已经消失,诚信纯真已随风飘走,面对现实吧,我们真挚呼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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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内容简介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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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坏是个孤儿,他脸上的微笑仿佛永远不会消失。从来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世代簪缨的家族!他的爷爷更是 近百年来江湖中独一无二的名侠“小李飞刀”。

漂泊多年,李坏凭借亡母的锦囊里藏着的一张宝图,独处七年,练成了天下无双的飞刀,找到了富可敌国的宝藏。

为了心中不灭的理想和爱情,李坏回到少年时的山城寻找心上人方可可。可惜一切带给李坏的只有无边噩梦。李坏被怀疑与皇宫大内的失窃黄金有关,一时成了江湖人人必诛之而后快的大盗。

然而世事难料,奉皇命捕杀李坏的“月神”薛采月竟然爱上了李坏。他们排除万难,有了一个温暖的家。直到有一天醒来发觉已怀了他骨肉的月神不告而别,只留下一张字条,说和李坏情缘已尽。原来月神要向李坏之父李曼青挑战,她要摧毁“小李飞刀”这个江湖神话,替亡父报仇。但是李坏血脉里流着属于“小李飞刀”的血,他绝不可以令家族荣誉受污!

李坏和月神终于站到了彼此的对面,月光如雪,刀光如血,在生与死的边缘,在婴儿的啼哭声中,李坏和月神不约而同想起了在那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属于他俩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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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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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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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仙侠奇缘之花千骨》简介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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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主角:花千骨

配角:白子画,杀阡陌,轩辕朗,东方彧卿,竹染,朔风

其它:师徒,师徒恋,腹黑书生

本文有温馨,有小虐,正文结局前让人感到万分心痛,结局也让人小有遗憾,不过番外会有很好的安排,也有小小的起伏波折

诗词版文案如下:

天道异变,妖神出世。长空乱雪,战火犹急。夺栓天而灭茅山,囊炼妖而陨太白。豪强并起,塞北堆白骨如积;妖魔,云翳负授业之恩。万福仙宫,流血飘楫。春秋有白起之毒,阡陌压玉飞之美。

天界王母兴雅趣,大宴群仙;俗世河东无闲情,嗤之以鼻。会逢盛宴,仙友如云;流觞曲酒,蝶舞彩画。埋头贪杯,寿星南极仙翁;惊世骇俗,北海红发低俗作品请删除。茅山小子,贱名千骨;浑噩无知,得逢胜餞。

仙彩飘然,逸兴遄飞。仙乐作而池水荡,清风徐而花海香。仿兰陵舞于金墉,恍沈约腰带之三围。临昆仑之绝颠,沐瑶池之浴水。素衣银丝,祥云流水;肩落桃花,宫羽飞扬。剑饰流苏,如江河之川流;华发三千,若银河之垂地。

翻细浪,覆层云。仙人屈其尊下,百鸟朝其矜鸣。雄飞雌从,鸳鸯羡妒之仙;步生莲花,高洁寡欲之人。绯色漫天,不染俗尘。清高与傲岸并存,雅意共淡漠相融。目似秋霜,流泻新月之华;唇失血色,尘嚣拒千里之外。

凝冰滞流,时日骤停。仰视天而呼吸促,手拊膺而做长嗟。万籁俱寂,七彩融归一色;群仙暗淡,唯余如画之人。四美具,谈吐若。穷睇眄于中天,极赏心于二目。天高地迥,觉仙凡之殊途;怅然若失,何日得为君伴?但凝望于身侧,视从旁如若无物。仙风急而花雀跃,桃伴痴而纷下坠。目色惊异,微翘轻薄之唇;雅兴大发,纤指提失足小虫。凡心动而难喻,自心愧以何惭?

呜呼!命格异数,鬼怪相缠。有心求道,仙法难学。触世尊于长留,非自狂妄;费五行于荒业,岂由刻意?所赖月夜焚香,君子授剑。报此深恩,置生死于外;乏且益坚,不坠凌云之志。得断念而不露,处劣势而犹上。悬殊虽大,勤勉可接;剑仙虽败,焉知非福。兀自低微,唯余赤诚之心;漫天猖狂,岂效鄙薄之行?……以下省略一万字,膜拜油菜的小白。

禁断师徒绝恋,奇幻仙侠传奇。

“这世上我最怕两样东西,鬼和师父……”

“姐姐,你好高好漂亮啊,唯一的缺点就是胸小了点……”

“这些舌头都很听话,有时候也会需要浇浇水,有时候也需要把天顶打开,让它们晒晒太阳。”

“什么叫离她远一点,笑话!我要天下皆在我手,还怕逆不了这小小乾坤!”

“没有喜欢也没有不喜欢。所以,不管以怎样一种方式活着,对于我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高尚情操?这仅仅是一个词?还是奉献出自己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的人才会有的一种感觉?我此生心系长留,心系仙界,心系众生,可是却从没为她做过什么。我不负长留,不负六界,不负天地,可是终归还是负了她负了我自己。”

“他是世上最温柔之人,也是最无情之人。我努力了那么多年,从来都不懂他的,不过现在已经不需要懂也不想懂了,是死是活,他如今在我手里,我想怎样都行。”

“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的生活,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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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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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所写的《童年》,这本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火爆,只有外祖母疼爱、关心他。外祖父不喜欢他,有时还要毒打他。他的两个舅舅也讨厌他、为难他。其实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写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高尔基的童年和我们比起来实在太惨了!

再看看我们,被父母宠爱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老师讲课;回家也有美味等着我们品尝;想要什么,只要父母能做到的,都会尽量满足;如果被欺负,大人们还会狠狠教训那个人。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年代呢?高尔基的生活从不平静,几乎天天都有人辱骂、伤害、欺负他,而亲人对他也不管不问,甚至还刁难他、毒打他,他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坚强地面对。

高尔基童年的艰苦生活,使他变得坚强。他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一名伟人。他的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克服困难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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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场人生一场戏小说类文章

全文共 7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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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我遇到许多许多人。只因两点,令你在我生命中屹立不倒、成为永恒。

一、你化解了我的自卑。

二、你酿就了我的自卑。

——题记

一 小学

盛夏讨厌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名字太过性格时,就会招来祸端。尤其对于陌生的群体而言,能迅速攻击对方并建立自己地位的方式有两种:一,攻击对方的长相;二,攻击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中尤为明显。

“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

每次这样的开场白介绍完,底下的同学就会有所反应。或夸张的惊呼,或好奇的私语,或打量的探究,或肆无忌惮的嘲笑。而这一切,在几日后会变本加厉,转换成赤裸裸的欺负。

“剩下的那个人做值日!”

“剩下的果实,不要忘记,也不要想起……”

“剩下剩下嫁不出去!剩下剩下嫁不出去!”

盛夏低着头,默默的走过长长的学校走廊,不回应,不抗争,任由男生们排列成行对她大呼小叫,任由女生们远远站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奶奶说,这是命。

盛夏,被嘲笑,是你的命运。

长长的走廊前面有扇玻璃窗。盛夏走过去,走过去,在快要拐弯的一刻抬起头,与镜中的倒影对视——

镜子里的少女,矮小,瘦弱,枯黄的头发,看起来总也显不干净的蜡色皮肤,五官平凡,没有任何可以被称之为优点的长相。

盛夏只看了一眼,便默默的垂下头,快步走过去。

在没有成长之前,她就已先领悟了自卑。

自卑就是……

别人给你贴上劣质货标签,而你也觉得就是这样。

五年级时,又迎来又一轮转学。

像漂泊的浮萍,从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

因为总是没有稳定的住所,自然不会有强大的人脉,就总要就读差劲的学校,然后被欺负……一次次,恶性循环着。

盛夏在书包里放好了钱,在饭盒里装好了糕点,以往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她,只要交出钱和食物,对方就会放过她。

她便这样带着忐忑心态跟老师一起走向教室。

校舍是60年代的老楼,因为潮湿墙角长了点点青苔。上面是一排镜框,里面排放着优秀的学生作品。

其中有一张是摄影照片——

锈迹斑驳的学校单杠上,倒挂着穿运动服的少女,身后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四四方方的校舍,背景被虚化,突出少女洁白的牙齿和倒垂下的一把乌黑长发。长相不美,但却透着满目青春。

右下角写着拍摄者的名字——“时裂”。

老师在走廊尽头停下,推开最里面一间教室的门,没有想象中的喧嚣,只有安安静静的凝望。

老师带她走进去,介绍说:“新来的同学,叫盛夏。盛夏,跟大家打招呼吧。”

所有目光看向她,带着好奇,带着探究,却没有嘲笑。

这样的友善,反而成了一种反常。

盛夏捏着裙子,手心冒出薄薄的汗,大脑忽然一片空白。

因为久久不动,同学们开始交头接耳。他们很快就会嘲笑自己了吧。像以往无数次一样。她会成为异端,成为弱者,成为欺负的对象。

依稀有雾色从眼底升上来,源于记忆深处根深蒂固的恐惧。明明有着新的开始,明明可以更改命运,却因为无法表达,只能这样重蹈覆辙。

自卑就是……

你以为可以克服,却一次一次越来越触目惊心的发现自己的无力。

几可见命运张开了血盆大口,狞笑着扑过来。

她低下头,已经决定默默承受。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开口——

“欢迎。”

欢。迎。

一字开,二字扬,似乎还有后续,却又戛然而止。

世界因此而宁静。

盛夏抬起头,看见教室中间,第二排第六桌的一个男孩子站了起来,短短的头发,高挺的鼻梁。

这两样构筑成了盛夏对时裂的最初印象。

此后很多很多年,她想起他时,记忆深处那个带头起身引领全班一起欢迎她的男孩依旧鲜明。只是——

站在讲台旁因为自卑而局促不安的少女,却永久的消失了。

二 中学

收到情书的时候,正是散学后的校门口。

人来人往时,每个人都会好奇的朝这边看。

告白的男孩除了信,还带了蛋糕,透过透明的塑料壳,可以看见里面的奶油上殷红一点,正是赫赫有名的红宝石蛋糕。

“听说你喜欢吃,所以逃了下午课买来的。”男孩带着殷切的将蛋糕往她手上递。

这令盛夏想起小学时,那些从她书包里抢夺糕点的男孩。

那场噩梦终结在五年级时,她转到这座大城市,遇到了素质很高的同学,名字就不再显得那么可笑。随之而来的,是友善、友谊,以及……发育。

短短半年内,她的身高抽长了10公分,胸部也开始轮廓分明。在一堆还在婴儿肥的女中学生中,显得格外高挑抢眼。

于是就开始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追求者。

于是就渐渐变得会跟人相处,会妥善应对。

比如眼前这位。

盛夏接过蛋糕,微微一笑:“虽然要表示感谢,但是为了这种事情逃课,我不怎么喜欢呢。”

男孩怔了一下,涨红了脸:“我下次一定不了!”

“嗯。这封信我回去看。我要赶7点的补课……”她看了腕上的手表一眼。

男孩立刻识趣让路:“那你快去吧。我也没什么要紧事……那个,你什么时候给我回复?”

盛夏歪了下头:“等我们彼此真正了解的时候再来决定这个答案好吗?我会回去看信的。明天见。”

几可见对方脸上立刻绽出了光:“好!明天见!”

盛夏笑着转身离开,走过两条街,确定对方没有跟来,目光落到手里的情书上。

印着玫瑰花的精致信封,工工整整的字迹,处处彰显着对方的用心。只是——盛夏厌恶的将它撕碎。这种毫无交集一无所知就嚷嚷着喜欢的爱慕,真是肤浅的让人恶心。

他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不曾到来,只是看见现在脱胎换骨的她,就嚷嚷着的喜欢……算什么?

盛夏把信丢进垃圾筒,却在下一瞬,如遭电击。

——街对面,站着时裂。

短短的头发,挺直的鼻梁。他斜靠在人行道护栏上,低头摆弄着手中的相机,专注专心。

时裂喜欢摄影。

从孩提时代,别的孩子们还在玩绘画练钢琴经历人生启蒙的时候,他已经跟摄影师父亲出去外拍,帮忙布置道具,看行李。

当他十二岁时,已能拍出很独特的照片。

他的那幅《青春》在市业余摄影大赛中一举夺魁。人们后来才知道,照片中的女孩固然只有十四岁,而拍摄者更比她还小了一岁。

“天才的灵性,是跟年龄无关的。即使是摄影上。”评委用这句话定义了时裂的独特。学校也倍感骄傲。

他远远走在了同龄人前面。

然后回过头来,影响着他的同学们。

盛夏再次想起命运转折点的那天——老旧的教室里,第二排第六桌的那个男孩如何表达了他的友善,然后,那份友善瞬间感染了其他所有人,他们集体鼓掌,欢迎她。

从此他成了她的圣光。

她的秘密。

她的天与地。

因为没有分到一个班级,见到时裂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所以每次看见,目光都会忍不住变得贪婪。任何细节都要记住,一秒一厘都不想错过。

盛夏在街这头久久凝望,看着他白色的衬衫上第二颗纽扣没有扣,藏青色的牛仔裤腿上有泥土的痕迹,可他还是那么好看,那么那么让人怦然心动的好看。

盛夏犹豫着要不要过去跟他打招呼,要怎样才能够做的足够自然,如果用“你可以给我拍一组照片吗”做搭讪理由而被答应了的话,是否接下去就会有许多许多接触的机会?

她想啊想,想到时裂有了动作。

他忽然站直,把头扭向一边,将相机塞入包中,朝某处走过去。

盛夏随着他的方向一起转头,看见一个女孩笑着跑到他面前,揉了揉他的头发,熟稔又亲昵。

是她。

《青春》照片里的那个女孩。

她和照片里几乎一模一样,乌黑的发,洁白的牙。以前没觉得多么漂亮的五官,因为审美观的重新定义而变得充满魅力。

小学生们大多喜欢洋娃娃般甜美清纯的长相。到了中学,身材、谈吐、气质就会变得重要起来。

如此再看那女孩,就知道为什么成年人的评委们会把大奖颁给时裂。

时裂的审美,是成年人的审美。

时裂挑选的青春,是成年人们认为的青春。

时裂……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早熟。

盛夏怔立原地,不能动弹,不能出声,甚至不能思考。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孩挽住时裂的手,两人并肩走啊走,然后,竟然走到了街这边来。

时裂看见了她。

“盛夏?”他惊讶的抬眉,然后眼角就弯了起来,笑的十分美好,“好巧呀。回家吗?”

“不……补、补习……”局促、失控,然后,无法流畅的说话。

“好辛苦。加油哦。”他说完后,跟女孩继续走。

依稀听闻女孩问:“你同学?”

“小学的同学,现在同校,但不在一个班。”

“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唔……也许吧……”

明明是渐行渐远的声音,却在耳际字字分明,如雷、如剑、如针,刺的她战栗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知道?

像衣服突然被脱光,像丑陋被所有人看见,像天塌了下来……

盛夏突然蹲下,抱住自己的膝盖。

不可说的心事。

一直藏起来的心事。

她自己一个人独享的心事。

在被对方知道后,就变成了……笑话呢……

即使个子长高了,即使开始受欢迎了,即使已经不再受欺负了,但自卑就像病毒,潜伏在身体的最深处,抓住时机喷薄而出。

眼泪便一下子涌了出来。

自卑就是……

你喜欢一个人。然后你发现了,他不喜欢你。

三 大学

盛夏将腿抬过头顶,脚尖绷直。

整个系,只有她能保持这个天鹅姿势长达3分钟。

汗水从额头滚下来,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但她依旧在忍耐。

忍耐的越久,松懈一刻的感觉就越好。而此刻的每一分忍耐,都会令她今后的舞台形象更美好十倍。

她闭上眼睛,轻轻呼吸。坚持,再坚持一下下。

会学舞蹈,源于中学的失恋。

那天大哭一场后,她神色恍惚的走在街上,看见一家店门口贴着芭蕾培训的海报。鬼使神差走进去,然后一跳,跳了好几年。

当时老师说她年纪较大,难有作为。如今,她却成为了艺大舞蹈系的高材生。

其实,这个世界上天才终归少,大部分人都是靠努力才获取成功。而盛夏,无疑是最努力的那一个。她把这个动作,坚持过了4分钟。

倒下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虚脱了,虚脱中却又有难言的满足。

她抬起一只手搭在眼睛上,悠长的深呼吸。

这时,有人开门,老师的声音传了进来:“这边请,这里就是我们的练习室。学生们下课后就在这里继续练习……”

脚步声很多,还有其他人?带着这样的疑惑,她移开手,明亮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同时,时裂的面容也清晰出现。

她赶紧爬起来,因为起的太着急,左脚还滑了一下,不得不抓住扶手来平衡。

于是对方笑了起来:“盛夏,好巧呀。”

是啊,好巧啊。

她和他的每次相遇,都那么巧出现在她很狼狈的时刻。

盛夏抹了把脸,她看起来不能再糟糕了,头发全湿哒哒的粘在一起,衣服也全是汗,隔着一米都能闻到自己身上的汗臭味吧?

“我去洗脸。”她抓着毛巾想闪,却被老师叫住:“盛夏,时裂是我们特地找来的摄影师,为下个月的演出拍摄海报的。听说你们以前是同学,那就太好了,就由你来跟时裂沟通吧。”

后颈处每根汗毛倒立起来,前方场景突然模糊。

盛夏忍不住想——好辛苦……她等的,这么这么辛苦。

盛夏洗完澡换完衣服回到练习室时,时裂在翻看剪报。有关于舞蹈系的一些演出报道全被老师收集整理下来,贴进画册。她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好翻到有她的那页。

“你演奥黛尔吗?”

“嗯……”从来如此,甜美可人的演公主,相貌个性的演黑天鹅。爱情里,无论是舞台上,还是现实中,她都只有女配的命。

“很好看。”他评价着,把画册放回原处,然后站起来,打量她。

盛夏感觉到自己的面孔在不由自主的烧灼。

“该怎么拍你好呢?”时裂沉吟。

一颗心顿时犹如小鹿乱撞。

十年。

自五年级起,到大三。她等了十年。终于。

终于轮到她被他收入镜头。

莫名伤感,有些委屈,又有些凄凉,更多的是似有若无不愿承认却又难以抑制的欢喜。

时裂……你明明知道……你明明是知道的,我爱慕你,如小鹿恋慕溪水。

为何要答应,为何给我这样的机会?

这是否说明……你有可能,会喜欢我?

会喜欢我吗?

盛夏浑身战栗。在时裂面前,她永远是十年前那个自卑的女孩。

自卑就是……

心甘情愿让另一个人来评定你存在的意义。

四 社会

盛夏从舞台上退下的时候,掌声如雷,久久不歇。

幕已经谢过三次,但观众们仍不肯罢休,但这一次,她不准备满足他们。

因为后面还安排了一系列的采访。她要换衣服,重新上妆,忙得不可开交。

“你吃几口,记者在后台等着,他们问的问题,要是涉及你和周公子的绯闻的,可以一概不答。”助理将一片苹果递到她嘴边,她吃了,三四只手伸过来,帮她脱掉演出服。

助理又递了一块苹果过来时,盛夏拒绝了。她的体重已是危险的88斤,在这个领域内,肥胖是最大的杀手。而她一向骄傲自己的克制力。

助手不放心的继续叮嘱:“XX台的记者很刁,他可能会误导你……”

盛夏一边卸妆一边打断她:“放心,我知道怎么应对。”

她知道怎么应对。

所谓成长,就是越来越能应对各种意外。即使不友善、即使充满恶意的挑衅,也能从容以对。

所以,10分钟后当她进入后台,一窝蜂的闪光灯和话筒举到面前来时,她先是笑了一笑,把目光对向正前方。

“我跟周公子只是普通朋友。他喜欢看我的演出,我感谢他特意为我编舞,我们是很愉快的合作方式。就像在座各位记者朋友跟编辑的关系一样。”

“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喜欢能够容忍我一切缺点的人。我脾气很差的。”

“今后两年重心还是会放在舞蹈上。毕竟身体还在巅峰状态,趁还能跳的时候,多跳。”

“没有,我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谢谢大家关心……”

回家的车上,盛夏坐在后座,用手抚摸自己的左脚。

助理立刻紧张:“疼?”

“没有。都说了没再复发。”她放下手,把目光转向车外。

左脚曾经韧带拉伤,伤在大三公演前拍宣传海报的前一天。

因此,海报没拍成,而且足足养了一年半才彻底康复。与时裂的交集也就断了。她终究是没能出现在他镜头里。

有时候,盛夏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告诫。告诫她不要心怀侥幸。告诫她适可而止。

如果一个人,总是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话,又为什么要飞蛾扑火般的靠进呢?

所以,她已经很久没再想起他。只是脚踝偶尔会疼。医生说不清楚原因,最后归结为心病。

恍惚的时候,助理递来手机:“周公子约你吃宵夜,为你庆祝。”见她迟疑,助理又说:“他编的这支新舞大受欢迎,老板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合作。”

话中意图明显,她只能妥协。

于是就去了约定的饭店。午夜十二点,人头攒动。这个城市的人,都太寂寞。

服务生将她们引入包厢,房门开启后,周公子第一个迎上来:“演出太棒啦!必须要赞美你!只有你能跳出我脑海中的画面!”

握上来的手,也显得过于亲昵。

盛夏不动声色,笑着反握住他:“是老师编的好。今后也请多多关照了。”

握住,摇三下,然后松开。因为重复过很多次,所以自然的完全看不出刻意。

周公子果然没有因她松手而介意,转身引介:“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时裂。时裂,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本城的明珠!骄傲!”

“盛夏,好巧啊。”对方笑,笑出了宿命的浮光掠影。

盛夏呆住了。

“不、在、国外?”不是移民了么?不是在国外发展的风生水起么?不是被《时代》聘为签约封面摄影师了么?怎么回来了?

盛夏想,这多么可怕。明明没有去想,却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竟然把这个男人的生活变化都默默的关注了。

“他是被我邀请来给你拍照的!怎么样?惊喜么?”周公子满脸殷勤。却不知,她心中满目疮痍。

“我……不、不想拍。”

仅有四个人的包厢里,响起她微弱、却又执着的声音。

三个人都是一怔。

盛夏深吸口气,迎着时裂的眼神,一字一字说的分明:“我,不要了。”

终于还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说出的同时,诅咒也就破解了。

时裂于她,就像脚踝韧带的伤,是一场心病。而26岁的她,决定不再逃避。

“这么多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时裂能够为我拍照。像《青春》里的那个女孩一样,成为时裂镜头里的灵魂。”

“盛夏?”周公子错愕的看看她又看看时裂。

“但我又觉得那是不可能的。时裂眼光很高,要求很严苛,学校里的女孩们去拜托他,都被拒绝了。所以,我也是不可能的。”

“盛夏……”助理在一边轻轻拉她的袖子。

“大学时我觉得自己有了些许希望,老师夸我虽然天赋不高,但比任何人都要努力。老师说,如果下场公演我能成为正式一员的话,就请时裂来拍封面。于是我好努力。时裂这样的天才,是想不到我有多么努力的。我从120斤硬生生减到80斤,把每个基础动作都重复上万次,每天只睡6小时,花12个小时去练习……最后,我成功了。老师说,下次公演让我领舞。”

“盛夏!”这一次,轮到时裂震惊的唤她。他的呼吸有点急促,不知是源于意外,还是源于感动。

“然后时裂来了,时裂答应为我拍照。我觉得付出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专心致志的等着那一天的来临。”盛夏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下来。

时裂脸上浮现出愧疚的表情:“对不起。”

“时裂失约了。约定的那天,时裂的女朋友生病了,所以没能来。得知这个消息的我分了心,从舞台上摔下来,伤到韧带。”

一切都是报应。

报应她太贪婪。

报应她企图介入一段已经固定的感情。

报应她心中怀抱着那样卑鄙的想法。

所以一切努力,就那样的化成了泡影。

盛夏笑了起来:“跟时裂有什么关系呢?时裂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欢迎刚转学来的新同学;在街上跟以前的同学打招呼;受到邀请去大学为领舞者拍照;为了照顾更重要的恋人而推迟工作……这一切,其实跟时裂都没有关系。完全是我单方面的行为。所以,我承受后果。”

周公子讪讪的张嘴想说话,但又最终没能说出来。

这一场告白,太过惨烈。

惨烈的杀死了从前的盛夏。

盛夏上前一步,握住时裂的手,摇了三下:“所以,不用了。一切都过去了呢。就让我曾经的那个小小心愿,像一个气泡,落到水里,融化了。”

从今后她将不再纠结,不再奢望,不再被这个男人搅合的心绪不宁。

他是她最虚幻的美梦。如今,梦醒了,她意外发现——自己已经足够强大。

“对不起,盛夏。”时裂反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很暖和,一如他的人。

“没关系。不是时裂的错。而我说出来后,也觉得自己解脱了呢。好像能够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了——嗨,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希望能跟你们做好朋友。谢谢你当年欢迎我。”

包厢里静悄悄的。

周公子跟助理悄悄换了眼神。

时裂的睫毛微微垂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无论他想什么,都不重要了。

盛夏挽了把头发,走到桌前:“不说了,我饿了。好多好吃的,太好了,今天要好好吃一顿。”

助理提醒:“体重……”

“没关系。就这么一顿。”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其中看起来最好吃的一块红烧肉,正要放入口中,忽听身后时裂开口——“那怎么办呢……已经拍了。”

她一怔——什么?

时裂走过来坐到她旁边的位置上,从包里取出相机,打开显示屏给她看。

“真对不起,在你刚才演出时,我在台下,已经拍了。”

红烧肉从筷中跌落。

盛夏怔怔的望着液晶屏里的自己——那个脱胎换骨后艳惊四座的自己。

时裂眨了眨眼睛,笑出三分温柔,三分狡黠,还有四分的含蓄。“盛夏对吧。我叫时裂。时间的时。裂开的裂。呐,就这么说定了,要做好朋友啊。对了忘了说,能够在镜头里捕捉你,是我的荣幸。”

自卑因这一句话而被封印。

盛夏在照片里复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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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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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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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骆驼祥子》内容简介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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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胜、要强的祥子凭着力气拉车挣钱,指望自己能买一辆漂亮的洋车,不再受拴车人的气,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他早出晚归,忍饥受冻,风里雨里整整拼了3年,终于攒足了100元,买了一辆新车。

20年代的北京,军阀混战,兵荒马乱,祥子为了生存,还是起早贪黑地拉车,一天,他拉着车刚出西直门就被几个抓夫的大兵连人带车给抓走了。在队伍逃走时,祥子痛心地看到自己的洋车拉着炮弹滚到山涧里去了……

大兵们逃散了,祥子意外地拣了乱军留下的三匹骆驼。他卖了骆驼,又回到了车厂,幻想着再买辆洋车。大家传说祥子卖了30匹骆驼,发了大财,给他取了个绰号叫"骆驼祥子"。

人和车厂厂主刘四的女儿虎妞,三十七八岁了还没嫁人。车厂里的大事小事全凭她一人操持,她为人泼辣,没人敢惹。她爱上了比自己小10多岁、老实巴交的祥子,拉他到屋里喝酒,祥子被灌醉后不能自持,被虎妞给缠住了。

事后,祥子又羞又悔又恨,为摆脱虎妞,他来到一位具有民主思想的大学教授曹先生家拉包月车。曹家人待他非常和蔼,主仆相处十分融洽。祥子把挣的钱都攒在闷葫芦罐里,一心还想买辆车。不料,虎妞找上门来,硬说有了身孕,一定要和祥子成亲。这时,一个跟踪曹先生的侦缉队员来到下房,把祥子辛辛苦苦攒的钱全抢走了。连遭厄运的祥子只好离开曹家,又回到人和车厂,地痞流氓出身的刘四,认定祥子高攀虎妞,是惦记他那60多辆洋车,认为女儿嫁给一个车夫是丢他的脸,扬言宁肯放火把车厂烧了,也不让他们得到便宜。

虎妞表示非嫁给祥子不可,祥子只得和虎妞成了亲。刘四卖掉了车厂,人也无影无踪了。祥子婚后住在穷苦人生活的大杂院里,街坊二强子也是拉车的,他为了一家人活命竟逼女儿小福子卖身为娼,祥子对小福子的遭遇充满了同情。

不久,虎妞难产而死,小福子心中早已隐藏着对祥子的感情,可是穷困却不能使他们结合。祥子对小福子说:"你等着,等我混好了就来接你!"然而,生活的煎熬,使小福子再不能等待了。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去接她时,只见到树权上挂着她上吊的绳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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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身边那些有特点的人小学生三年级优秀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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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是一个超级音乐迷,他喜欢的乐器可多了,有电子琴、钢琴、萨克斯等。他个头中等,眼睛炯炯有神,平时不爱多言,却是我们家最懂音乐的人。

有一次,爸爸买了一个萨克斯吹了起来,他不管按哪一个键,花多大的力气都吹不响这个萨克斯,爸爸还以为是萨克斯坏了,可到了后来爸爸才知道不是萨克斯坏了,而是自己没有掌握吹奏技巧,最后爸爸打开手机,跟着视频里的人学了起来,然后才慢慢地吹出了声音。

但是爸爸最拿手的还是电子琴。爸爸弹电子琴那可不是我吹,他只要一看到任意一个电子琴谱就可以立刻弹出这首曲子。爸爸弹奏的曲子十分好听,会带着人进入到一种优美的意境,让人如痴如醉。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听他弹新学的曲子,可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当我们醒来的时候爸爸还嘲笑我们没有音乐细胞,还说我们不会感受音乐的美好。我们都笑了!

后来我开始学钢琴了,爸爸也不落后地跟着我一起学习钢琴、认识五线谱,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说:“不管学什么都要有耐心,懂得坚持,付出辛苦才可以成功。”我要牢牢记住爸爸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我相信我和爸爸都能不断地进步,弹出更加优美动听的曲子,谈给自己和家人听,弹给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听。

你们看我的爸爸是不是一个超级音乐迷呢?我爱我的“音乐迷”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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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系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观后感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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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人生是一条道路,那便是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如果你走错了第一步,那接下来是将迎接与它环环相扣的错误,这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需要一个良好的开端,更需要脚踏实地的去走好每一步。

对参加讲座的师生们说:“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为什么呢?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他以“扣扣子”为比喻,告诫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自打我上小学,妈妈就让我养成坚强 独立的性格,自己的事自己做。

那是一个飘着毛毛细雨的早晨,我早早地出门去买早餐。对于平常吃惯了面包牛奶的妈妈,我多么想给她一个惊喜——为她买一碗热腾腾的面。我买完面便匆匆往回赶。

我小跑着上楼,希望快点把这个惊喜带给妈妈。突然,我的脚下打了个滑,不但我自己摔了个狗啃泥,而且连滚烫的面也泼洒了我一手。我被烫得哇哇大哭,哭声引来了妈妈,我哭丧着脸对妈妈诉苦,满以为会得到一点同情与怜爱,可妈妈只是简单地交代了几句,便又递给我钱,让我重新去买一份。我大为震惊:妈妈怎么那么狠心呀?何况我又是个女孩,她居然都不安慰我一下,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我忍着疼痛和怒火接过妈妈给我的钱,又去买了一碗面。

晚上睡觉时,因今天的烫伤让我无法入睡。只要手微微动一下,就会像刀割一般疼痛难忍。“她还那么小,经得起你这样的折腾吗?”爸爸轻声责备妈妈。“我并不是在折腾她。我只是想让她从小养成独立

坚强的性格,以后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听到这儿,我的泪水慢慢流出了眼眶,划过脸滴到了枕头上,原来妈妈是爱我的。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原来妈妈是在用她独特的爱,为我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做准备。

经历了这件事,我在学习和生活中慢慢地领悟了妈妈说的那句话。同时,也让我懂得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道理和意义,明白了自己的路要靠自己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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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内容简介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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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原是秦惠文王的妃子,称芈八子(秦国后宫分八级: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品级不高。秦惠文王一死,秦惠文后的儿子即位,称秦武王,芈月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当人质。秦武王意外身亡后,芈月成功翻盘,让儿子嬴稷继位为秦昭襄王,自己一跃成为太后,将秦惠文后等人的敌对势力剿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又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腕手段维护政权稳定,为秦国扩张了大片土地。她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后被芈月诱杀)等众多情人,风流韵事和光辉政绩一同被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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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容简介

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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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外祖父家住童年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小茨冈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信仰的上帝也是可亲可爱,与人为善的。而外祖父的上帝则与之相反,它不爱人,总是寻找人的罪恶,惩罚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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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多彩人生话题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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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尔“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人只有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的魄力,才能创造不平凡的一生。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中,有一位史学家,他不畏强权,为李陵辩护,大义直言。在身体禁锢牢笼,精神遭受屈辱时,仍不气馁,忍辱负重,立志著书。他将挑战当作乐趣,将困难化作动力,呕心沥血,最终完成了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巨著《史记》。

他,司马迁,挑战的胜利者。他一生为《史记》而生,把自己的灵魂埋进了书中,藏进了字里行间。他那种不可阻挡决心,不可切断的恒心,也让他的名字流芳百世。

在战争中,英雄们纷纷站起,有的用枪杆子消灭的敌人,捍卫国土。有的另辟蹊径,为人民伸张正义。鲁迅出生在富贵人家,不用受世人之苦,可他却洞察百姓疾苦,一直愿为守护人民而战斗。他本想救死扶伤,成为一名医生。而在异国他乡留学时,发现中国人真正需要救治的是思想。他毅然弃医从文,决定用笔杆子唤醒同胞。这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可他将挑战当作乐趣,目光犀利穿过黑暗,嘴角浸润着血迹的蔑视和讽刺,他在彷徨,他在呐喊,他用笔杆儿作刀枪,面对几千年的封建王朝,面对纷繁复杂的军阀混战,他在沉默中爆发,惊醒沉睡中的魂魄。

他最终成为刺穿黑暗的利剑,成为文学界的不朽丰碑。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达,勇于挑战的精英更是数不胜数。有为抨击日本罪行而奔走的王选,有超越国界、坚守正义的尾山宏;有用脚弹钢琴的达人刘伟,有用小鸡腿打球的尼克胡哲;有浸润在药草间钻研的屠呦呦,有坚守在火药刀锋上微雕的徐立平挑战的路上,平凡的人创造了伟业,残缺的生命诠释了完美的内涵。

一只蚕生活在雪白的茧里,任凭无尽的丝缠绕、束缚。假如不懂得挑战,破茧而出,蜕变成蝶,就会死在狭小的窝。假若人生中没有了挑战,那生活对人们来说,该是怎样的一种煎熬啊!人生如山,艰难险阻,只有大智大勇的登山者脚下才有路;人生如海,浩瀚无际,只有英勇无畏的航海家前方才有岸;人生如空,变化多端,只有执着进取的飞行员眼前才有航线。精彩人生在险峰因为挑战,人生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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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观看秀美人生心得体会_秀美人生观后感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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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秀美人生,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现代社会发展的节奏太快,快到很多人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心,甚至不知初心为何。科学家、建筑师、军人一个个为家为国且高尚神圣的职业一直是我们在孩童时代的理想,而随著年纪的增长,思维以及认知的具化,理想渐渐成为考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经济独立、独善其身.......所有生活的零碎,都不再能够拼凑得起最初梦想的蓝图。也许是因为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越来越浅薄,也许是因为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也许是对于人生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的认知超越不了“小我”。而黄文秀的事迹,正是能够让我们在感动、感慨的同时,从这些情感碰撞中再去找到自己的初心,用榜样的力量荡涤灵魂、砥砺初心、呼唤担当。

学习黄文秀同志的不忘初心,坚定信念。黄文秀同志研究生毕业后,选择回到家乡工作,到2018年开始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这个决定凸显了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不忘初心,始终心系家乡群众,我们要向她学习,不忘共产党员初心,坚定一切为了人民的理想信念,联系群众、脚踏实地、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为人民群众奉献自身。

学习黄文秀同志的牢记使命,矢志前行。黄文秀同志在基层工作时,走访入户学方言,积极向群众靠近,引进技术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等等。我们要向她学习,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勇于直面困难,克服阻碍,用务实的工作践行使命担当,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矢志前行,展现出新时代基层党员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在基层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用于担当,敢于奉献,向先进典型学习找差距,用履行自身言行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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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稻草人读后感小学生寒假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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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别人都叫他“傻子”。因为他干什么都干不好。有一次,他为了能让师兄睡觉,让自己挨了打。还有一次,国王去大阅兵,因为他们头一回打了败仗,国王很愤怒,希望现在能杀一个人来解解愤怒,这时,傻子说:“国王,您要是想杀一个人,那就杀了我吧!”可是,国王突然笑了起来,并为傻子建了一座“和平牌楼”,并发誓永远主动不发动战争了。每当有人路过牌楼的时候,都会说:“这是傻子的成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傻子并不傻,而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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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弋舟的《所有路的尽头》小说简介

全文共 4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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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路的尽头》是刘晓东系列的终篇。

他是中年男人、知识分子、教授、画家

他是自我诊断的抑郁症患者

他酗酒

他有罪、以几乎令人心碎的憔悴自救救人

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刘晓东

弋舟的小说这一两年有种从里往外的成熟,感觉就像一片认真种的庄稼历冬历夏到了季节,字里行间有一种金黄饱满的成色。如果说中篇小说相当于音乐里的萨克斯,用来形容弋舟这篇小说恰当不过,全篇因着追寻一个人的死因吹出了一曲明暗有度、隐喻丛生、低徊百转的历史挽歌

——《十月》卷首语

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从代际的意义上说,近些年来,70后一代作家的小说创作已然在文坛格局中占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份额。而弋舟,正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位。我们注意到,在他的中篇小说《所有路的尽头》(载《十月》杂志2014年第2期)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句谈论绘画的叙事话语:“这位画家的画风我很喜欢,作品中极端的技巧主义倾向彰显了画家卓越的感受力”。对应于弋舟的小说创作,这句话多少带有一点夫子自道的意味。细察弋舟的小说创作,那样一种特别专注于完美艺术技巧追求的“技巧主义倾向”,其实是一目了然的事情。这一点,同样突出地表现在《所有路的尽头》中。虽然篇幅不算太大,但弋舟却精心地为自己的小说设定了一种别出心裁的询唤艺术结构。

所谓“询唤结构”,就是指作家抓住一个关键性的情节,不断地探求追问事件的真相。追问的过程本身,也正是小说文本的展开过程。小说一如既往地采用了弋舟惯用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一开始就给出了邢志平忽然跳楼身亡这一悬疑性事件。邢志平何许人也?邢志平乃叙述者“我”(即刘晓东)的校友,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何谓“熟悉的陌生人”?所谓熟悉,是指邢志平曾经和“我”在一起有过两次共度生日的经历。而所谓陌生,则是指尽管有过两次共度生日的经历,但实际上“我”却对邢志平的情况没有什么了解。唯其陌生,所以,在意外地获知邢志平的死讯后,“我”方才执意要搞清楚他究竟为什么要自杀。

那么,作为当下时代看似相当成功的富有者,邢志平到底为什么要跳楼自杀呢?为了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先后接触了老褚、尚可、丁瞳以及尹彧等几位与死者有过不同程度交往的人。正是在与这些人物堪称抽丝剥茧的沟通交谈过程中,邢志平自杀的原因慢慢地浮出了水面。老褚一方面把邢志平界定为“弱阳性男人”(“‘弱阳性男人?’我重复了一遍这个称谓,眼前浮现出邢志平的样子。的确,记忆中这个毛发柔软、脸色白净的男人,实在是,太弱阳性了”),另一方面也向我披露了邢志平居然身患乳腺癌的惊人事实。那么,乳腺癌会是邢志平的自杀原因吗?他的情人尚可的说法否认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不是,对于肉体的疾病,他从来没有觉得是难以克服的。他这个人内心的负荷实在是太多了,转嫁在肉体上,曾经弄坏过他的肺,弄漏过他的胃,最后居然向他的乳房下了手。但这些都不足以彻底击垮他。实际上,他对身体疾患的态度反倒是乐观的,在医院里,他还积极去帮助经济困难的病友。”只有在与他前妻丁瞳的交谈过程中,潜藏在邢志平自杀背后的时代原因,才开始进入了“我”的视野之中:“一个人躲在自己巨大的豪宅里,宛如又回到了大学时代,臆想着丁瞳,臆想着尹彧,忧伤地抚慰着自己。”“他一天天地苍白,日复一日地走向腐烂和霉变,像个谨慎的吸血鬼。他被自己彻底地戕害了。”“他终究解放不了他自己,他这个无辜而软弱的人,这个‘弱阳性’的人,这个多余的人,替一个时代背负着谴责。”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自然只能是八十年代。这一点,在曾经的诗人尹彧出场后,更是得到了强有力的证实。作为心目中的精神偶像,尹彧在邢志平的心目中一直“代表着一个时代和一种价值观”。但一种无法被否认的客观事实却是,八十年代的文化英雄尹彧,早已经彻底垮掉了:“眼前的男人,体格依然硕大无朋,但说老实话,更像是一个被气吹起来的草包。从前的一切,都消失了,精,气,神。”就这样,导致邢志平自杀的原因渐次被揭示出来:“那么,这是促使邢志平去死的根本原因吗?我想不是。邢志平是敏感至极的人,他不会很晚才发现这个事实。也许,他知道尹彧的归来,也许,那本诗集,他知道出自谁手。他就是这样在默默地忍受。也许,当知晓了这些不堪的事实后,这个失去了乳房,失去了财产,失去了老婆,失去了儿子的富人,只是开始瑟瑟发抖。”最后压垮邢志平的那根稻草,是自己的精神偶像——诗人尹彧在新时期中国诗歌史上的缺位:“因为他的世界破碎了,变得空空如也,就像他被剜除了的胸口。因为偶像与禁忌都已坍塌。”

至此,我们自然也就看明白了,通过对于一位时代富人邢志平自杀死因丝丝入扣的追问探寻,借助于一种询唤结构的巧妙设定,弋舟把自己的笔触从一个微小的切口,极其深入地探入到了时代精神的深处。说到底,揭示一个人的死亡原因只是表象,弋舟更大的艺术野心,显然是要借此而在一种强烈对比的意义层面上最终写出他自己关于八十年代的真切历史记忆。与八十年代形成鲜明对照的,自然是当下这个阴霾遍布物欲横流的庸常时代。“天已经黑下来了,空气滞重,有股沉甸甸的分量。

遁入夜色,我有种挤进什么里面去的感觉。”“‘你没问题吧?外面儿现在的空气你得花双倍的力气才能挤回去。’她朝窗外看了看,‘像是有群看不见的胖子横在路上。’”“雨停了,但空气像是混了沙子的水泥,更加沉甸甸的。”这些文字,当然是在写实,在以写实的方式真切再现当下时代阴霾遍布的气候状况。但在一种象征隐喻的层面上(请一定不能忽略弋舟关于“尹彧”的特别命名方式。真难为他居然能够想出这样一个富有深意的诗人名字来。一方面,诗歌离不开隐喻,另一方面,作家的这部小说中也处处都是隐喻式的表达),弋舟所书写表达的,其实是当下这样一个精神横遭截杀的物质化时代境况。有了当下时代这样一个参照系,八十年代那样一种鲜明的理想主义气质,自然也就得到了强有力的凸显:“你知道,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属于青年的。那个年代,一个诗人所享有的优待无与伦比。”只有在那个一个理想主义旗帜高高飘扬的精神时代,如同尹彧这样的诗人方才能够被公众追捧,方才能够成为标志性的人物。某种意义上,从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行走至物欲横流的当下时代,无异于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邢志平最根本的的精神痛苦,实质上正是肇源于此。尽管在世俗眼光里,他是一个相当成功的书商,一个富人,但真正支撑着他的精神支柱,却是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余晖。邢志平可以忍受种种不堪的现实,但却实在无法承受精神偶像坍塌的残酷事实。他最后的纵情一跃,正是内心彻底绝望的必然结果。在这个角度上,邢志平完全可以被理解为八十年代的祭物。也正因此,在遗体告别仪式上,面对着邢志平的遗像,“我”才会生出这样一种强烈的感觉来:“上面的那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衫,扣子一直系到最上面的一颗。

这就是一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所有学生的概括,羞涩,单纯,你还可以说眼睛里‘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芒’。”在那个特定的情境中,邢志平显然成为了八十年代的一种化身。所以,“我”也才会有“我想我是在向照片上的那个八十年代致哀与告别”这样一种情绪的生成。同样不容忽视的,还有作品中一再出现过的“八九级”这个说法。假若邢志平的遗像可以被看作是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一种象征,那么,“八九级”的隐喻意味显然就值得格外注意。“八九级”,毫无疑问必须被看作是一个虽然内涵丰富但却消逝已久的思想精神象征物。虽然只不过是二十多年的时间跨度,但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却已然变成了一个供人凭吊的精神遗物,细细想来,端的是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直令人感叹不已。

敏感的读者大概已经发现,弋舟的《所有路的尽头》实际上潜藏着双重的两条故事线索。从时间层面看,一方面是借助于“我”的口吻讲述着的当下这个阴霾时代的故事,另一方面则是借助于老褚、尚可、丁瞳、尹彧等人讲述出的八十年代的故事。从人物层面看,一方面是邢志平、丁瞳、尹彧与尚可他们的故事,另一方面却是叙述者“我”也即刘晓东的故事。需要强调的是,刘晓东的故事,同样与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存在着无法剥离的紧密关联。同样作为“八九级”的学生,“我们同一年从大学毕业,而那一年夏天,我却只能流离失所,孤身一人逃难般地潜入了遥远的云贵高原。”正是在云贵高原,那个当时还没有成为旅游胜地的束河,那个“我”把它叫做“绍坞”的地方,收留并庇护了“我这样一个逃亡者”。而“我”之所以要逃亡?乃是因为对于一场重要历史事件的深度介入。“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我在这里遇到了我的纳西族妻子。

当时的我犹如丧家之犬。她和她的族人接纳了我。我们结婚了,一度过着平静的生活。其后时风骤变,我无法再忍受这‘被人揪一把鸡鸡’的生活,我想离开,非但想离开高原,我还想走得更远。千辛万苦,我终于登上了飞越太平洋的航班。在飞机上,我感到了恐惧。我想反悔,宁愿回到‘被人揪一把鸡鸡’的日子里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回头。”“是真的没有回头。此后我去过欧洲,去过非洲,最后停留在了太平洋西南部的那个岛国。在那里,我取得了国籍,隐瞒了曾经的婚姻,娶妻生子。”正因为有过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所以,“我”才会总是被一种莫名的罪感深深缠绕:“人们觉得这是一个艺术家的怪癖。不是的,这是阴暗,是罪。”非常明显,“我”之所以会对邢志平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与“我”们同属于有着共同历史记忆的一代人密切相关。惟其如此,“我”方才要执拗地搞明白邢志平的死因究竟何在。因为,通过询唤艺术结构的设定澄清邢志平的过程,实际上也正是“我”试图澄清自我生命真相进而追问生命存在本相的一个过程。从根本上说,对于邢志平、尹彧或者“我”来说,内心深处都有着一种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的八十年代情结。或许正因为如此,弋舟才会写到:“我想象他们的婚姻。想象他们每次做完爱,彼此的心中都会来上一句:尹彧在哪里?这句话,更像是对于一个暌违了的年代的盘问。他们是在喊自己的魂。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规律,类似生理步骤,像前戏,高潮,平台期一样。而这,都是一个时代对于他们的馈赠。那是理想主义彻底终结后的余波。”此“尹彧”一方面固然是尹彧,但另一方面却肯定更是“隐喻”。是的,只能是“隐喻”。除了象征隐喻的方式之外,我实在想象不出弋舟还能够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真切祭悼那个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来为消逝已久的八十年代招魂。

不能不注意到,在与“我”的对话过程中,丁瞳曾经突出强调过自身一种精神撕裂感的存在:“‘我并不排斥金钱,甚至,我还有着极度的物欲。’她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想过得体面,但我无法说服自己,让自己忘掉,我曾经是一位诗人的情人。我的确很分裂,很不幸,邢志平只能成为我这种分裂迁怒的对象。”实际上,何止是丁瞳呢?小说中的其他几位主要人物,邢志平、尹彧、“我”、尚可,甚至于也还包括小酒店的老板与老板娘这两位“有故事的人”,某种意义上也都处于一种精神被撕裂的状态之中。也正因此,当尹彧说自己一生注定失败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瞬间垮掉了。这种滋味我很久没有过了。所以我也不能确定。我只是喉头被什么狠狠地哽住。没有这种假设。

这一生,我注定失败。这几乎是对一代人的宣判和指认。”邢志平走了,“而我,还欠着一个巨大的交代。这不是双重国籍这样的事,没人追究,你就可以当自己的良民。我时刻面临着审判。我跟神父告解过,但没用。我很羡慕那些异国的酒鬼们,他们只消把内心的脏水泼给他们的神就万事大吉。我却不行。我并没有得到赦免,我还没有权利去死。”在这里,“我”那种无法摆脱的罪感绝不单单是刘晓东个人的事情,而是整整一代人的共同宿命。无论如何,能够借助于对于一个自杀者死因的追问询唤,写出整整一代人共同的历史宿命,写出一代人无法忘怀的历史记忆,正是弋舟这部《所有路的尽头》最根本的思想艺术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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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形形色色的人优秀小学生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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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对面住着一位黄阿姨,她30多岁,戴着一副度数很高的近视眼镜。她和善、热情,待人极好。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冬日,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打开水龙头想洗苹果吃,发现停水了,于是我放下苹果就出门了,在外面晃了好久才回家。刚到楼下,我就看见黄阿姨急匆匆地朝我走来。我不解地问:“阿姨,有什么事吗?”“你是不是走的时候没关水龙头?我好像听见你家有哗哗的流水声。”黄阿姨一脸焦急地说道,“你快回家看看吧!”

呀,一定是走的时候的忘了关水笼头!这得白白浪费多少水?啊,不会把家给淹了吧?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急忙奔回家中,打开家门后,眼前的情景让我惊呆了,只见厨房的地上到处是水,放在地上的物品也浮了起来。

看到此情此景,黄阿姨二话不说回到自己家拿来盆子,卷起衣袖,挽起裤腿,一盆一盆地舀着水向厕所倒去。看见黄阿姨这么卖力地干,我也学着她做起来。水真是冰冷刺骨,但我的心里是暖烘烘的。

不久,水舀得差不多了,黄阿姨又用拖把将地拖了一遍,家里恢复如初。我这时才发现,黄阿姨手脚都冻得通红。“芳婷,冷不冷啊?要不去我家喝碗姜糖水?”黄阿姨却这样说道,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黄阿姨自己身体也冷得发抖,先考虑的却是我,有这样的邻居,我心里感到很温暖。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每当我遇见需要帮助的人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黄阿姨,总会尽力地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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