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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模拟人生小说内容简介(推荐20篇)

结婚仿佛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都市模拟人生小说内容简介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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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难成就人生的高中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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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一番彻骨寒,哪能闻得梅花香;不经历一场风雨,怎能见到绚丽彩虹;不经历一番波折,怎能看到希望就在前方;不体会一种苦难,哪能获得鲜花与掌声?成功就像是冬日里的梅花一样,必须熬到冬天来了才会遇到它的花期,只有经受了寒冷的洗礼才会绽放它的花苞,只有挨住了风雪的袭击才会弥漫它的芳馨。

如果说彻骨的寒冷是梅花必须经历的考验,那么苦难就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必经之路。一个人只有在困境中迷茫过,在深渊里绝望过,在黑暗里挣扎过,他才会懂得成功的不易,明白人生的艰难,体谅世道的辛酸。与此同时,一个人只有走过荆棘之路,度过坎坷难关,熬过风雨席卷,扛过挫折失败,他才会变得无惧无畏,才会走得义无反顾。

众所周知,伟人之所以成为伟人,必定经历过很多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苦楚,体验过很对平常人所不能理解的辛酸,而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会变得那么的通透,那么的理智,那么的坚强,那么的伟大。

就像贝多芬一样,他不仅用苦难成就了自己的音乐梦,更是把整个世界的音乐推向了高潮,让自己的作品得到了整个世界的认可。就如同霍金一般,他不仅用苦难演绎了自己的英雄梦,更是为人类解开了很多未知的宇宙奥秘,让人类在空间研究,时间探秘,宇宙探索的征程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就宛如司马迁一样,他不仅用苦难书写了自己的生命史诗,更是在绝境当中为我们留下了亘古通今的《史记》,让世人所敬仰,让同胞所震撼,让后人所受其益,让世代所受其利。

纵观古今,在苦难中成就自我,在逆境中成就人生的英雄人物真可谓数不胜数,可是我想说的是:我们不应该一味羡慕别人的人生,一味慨叹别人的壮举,相反,我们应该以史为镜,以人为鉴,做一个坚强坚毅的人,做一个无惧无畏的人,做一个不怂不怯的人,做一个通透明理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苦难成就人生,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苦难中活出精彩,成就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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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贤者之爱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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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热播的日剧贤者之爱是根据谷崎润一郎的《痴人之爱》的灵感而编写的。

《痴人之爱》是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编著的实体书。《痴人之爱》写了主人公河合让治崇拜西方,被一个混血女子娜奥密的肉体魅力所征服,从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追求自由恋爱,甚至自甘受虐,即使娜奥密奢侈,讲究享受,还毫不掩饰地和各种男人交往,让治依然对娜奥密奉献上一份“痴人的爱”。

内容简介

《各有所好》描绘富家出身的主人公斯波要本人崇拜西方,可以容忍染上西方生活方式的妻子另有情人,而自己却沉醉于文乐的木偶净瑠璃的世界,从木偶小春身上幻想着传统中永恒的女性美的面影,以及再发现传统的美。

《痴人之爱》写了主人公河合让治崇拜西方,被一个混血女子娜奥密的肉体魅力所征服,从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追求自由恋爱,甚至自甘受虐,即使娜奥密奢侈,讲究享受,还毫不掩饰地和各种男人交往,让治依然对娜奥密奉献上一份“痴人的爱”。

《各有所好》描绘富家出身的主人公斯波要本人崇拜西方,可以容忍染上西方生活方式的妻子另有情人,而自己却沉醉于文乐的木偶净琉琉的世界,从木偶小春身上幻想着传统中永恒的女性美的面影,以及再发现传统的美。

编辑推荐:

他知道他原谅她的堕落也就是他自己的堕落,但他依然无法离开她,甚至自甘受虐,献上他的“痴人的爱”。被称为“恶魔主义者”的日本唯美派文学大师谷崎润一郎在他的圆熟之作中撰写出比亨伯特对洛丽塔还让人颤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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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内容简介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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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城禁毒会战打响,化妆侦察员宝玉完成任务,期待归队。

可是,一次更大更险的新任务需要他去完成。宝玉利用失忆住院的大毒枭金飞,开始了新的卧底生涯,在没有特勤人员的情况下,打入飞城企业,取得董事长田竟的年轻妻子、总经理林莺的信任。由于宝玉的身份太过敏感,更因为田竟在洪川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不能引起他的怀疑,影响了洪川的经济发展。而田竟又绝不允许妻子林莺与贩毒集团的成员有所牵连。

因此,宝玉的任务,几乎不可能完成。就是在这种不可能的情况下,经过宝玉、连忠以及秦越、高达等前化妆侦查人员的努力下。查出田竟是隐蔽得更深的大毒枭。他不仅贩毒,还有一个更大的计划,要在邻近中国的海域建立一个大型毒品基地。经过战斗,宝玉和他的战友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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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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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三国演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三国演义》时,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周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上奏后主刘禅自贬三等,从中我么可以看出人也有失败的时候。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普通人。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经常喝醉,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投靠东吴的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赤壁之战”了。当时,曹操带领八十万大军与周瑜三万军士隔江相对。周瑜手下一员大将黄盖考虑到敌强我弱的情况下献计苦肉计和火攻结合在一起的计策。首先,黄盖假装要让周瑜投降,接着周瑜罚黄盖一百军棍,后来,黄盖写了一封诈降信。曹操接到信后高兴极了。不但没有防备,反而大摆宴席来迎接黄盖。结果被黄盖的计策骗得团团转。这个故事就是以少胜多的典范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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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内容简介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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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府邸。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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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内容简介

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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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个孤女,她出生于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相继去世。

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之后,简·爱过了10年倍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非常的严厉,生活很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患肺结核去世。海伦去世后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爱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爱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

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也是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一天,简·爱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爱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在家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爱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了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爱,他只是想试探简·爱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爱求婚时,她答应了他。

在婚礼的前夜,简·爱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爱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爱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爱嫁与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简·爱拒绝了他,并决定再去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爱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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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场人生一场戏小说类文章

全文共 7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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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我遇到许多许多人。只因两点,令你在我生命中屹立不倒、成为永恒。

一、你化解了我的自卑。

二、你酿就了我的自卑。

——题记

一 小学

盛夏讨厌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名字太过性格时,就会招来祸端。尤其对于陌生的群体而言,能迅速攻击对方并建立自己地位的方式有两种:一,攻击对方的长相;二,攻击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中尤为明显。

“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

每次这样的开场白介绍完,底下的同学就会有所反应。或夸张的惊呼,或好奇的私语,或打量的探究,或肆无忌惮的嘲笑。而这一切,在几日后会变本加厉,转换成赤裸裸的欺负。

“剩下的那个人做值日!”

“剩下的果实,不要忘记,也不要想起……”

“剩下剩下嫁不出去!剩下剩下嫁不出去!”

盛夏低着头,默默的走过长长的学校走廊,不回应,不抗争,任由男生们排列成行对她大呼小叫,任由女生们远远站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奶奶说,这是命。

盛夏,被嘲笑,是你的命运。

长长的走廊前面有扇玻璃窗。盛夏走过去,走过去,在快要拐弯的一刻抬起头,与镜中的倒影对视——

镜子里的少女,矮小,瘦弱,枯黄的头发,看起来总也显不干净的蜡色皮肤,五官平凡,没有任何可以被称之为优点的长相。

盛夏只看了一眼,便默默的垂下头,快步走过去。

在没有成长之前,她就已先领悟了自卑。

自卑就是……

别人给你贴上劣质货标签,而你也觉得就是这样。

五年级时,又迎来又一轮转学。

像漂泊的浮萍,从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

因为总是没有稳定的住所,自然不会有强大的人脉,就总要就读差劲的学校,然后被欺负……一次次,恶性循环着。

盛夏在书包里放好了钱,在饭盒里装好了糕点,以往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她,只要交出钱和食物,对方就会放过她。

她便这样带着忐忑心态跟老师一起走向教室。

校舍是60年代的老楼,因为潮湿墙角长了点点青苔。上面是一排镜框,里面排放着优秀的学生作品。

其中有一张是摄影照片——

锈迹斑驳的学校单杠上,倒挂着穿运动服的少女,身后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四四方方的校舍,背景被虚化,突出少女洁白的牙齿和倒垂下的一把乌黑长发。长相不美,但却透着满目青春。

右下角写着拍摄者的名字——“时裂”。

老师在走廊尽头停下,推开最里面一间教室的门,没有想象中的喧嚣,只有安安静静的凝望。

老师带她走进去,介绍说:“新来的同学,叫盛夏。盛夏,跟大家打招呼吧。”

所有目光看向她,带着好奇,带着探究,却没有嘲笑。

这样的友善,反而成了一种反常。

盛夏捏着裙子,手心冒出薄薄的汗,大脑忽然一片空白。

因为久久不动,同学们开始交头接耳。他们很快就会嘲笑自己了吧。像以往无数次一样。她会成为异端,成为弱者,成为欺负的对象。

依稀有雾色从眼底升上来,源于记忆深处根深蒂固的恐惧。明明有着新的开始,明明可以更改命运,却因为无法表达,只能这样重蹈覆辙。

自卑就是……

你以为可以克服,却一次一次越来越触目惊心的发现自己的无力。

几可见命运张开了血盆大口,狞笑着扑过来。

她低下头,已经决定默默承受。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开口——

“欢迎。”

欢。迎。

一字开,二字扬,似乎还有后续,却又戛然而止。

世界因此而宁静。

盛夏抬起头,看见教室中间,第二排第六桌的一个男孩子站了起来,短短的头发,高挺的鼻梁。

这两样构筑成了盛夏对时裂的最初印象。

此后很多很多年,她想起他时,记忆深处那个带头起身引领全班一起欢迎她的男孩依旧鲜明。只是——

站在讲台旁因为自卑而局促不安的少女,却永久的消失了。

二 中学

收到情书的时候,正是散学后的校门口。

人来人往时,每个人都会好奇的朝这边看。

告白的男孩除了信,还带了蛋糕,透过透明的塑料壳,可以看见里面的奶油上殷红一点,正是赫赫有名的红宝石蛋糕。

“听说你喜欢吃,所以逃了下午课买来的。”男孩带着殷切的将蛋糕往她手上递。

这令盛夏想起小学时,那些从她书包里抢夺糕点的男孩。

那场噩梦终结在五年级时,她转到这座大城市,遇到了素质很高的同学,名字就不再显得那么可笑。随之而来的,是友善、友谊,以及……发育。

短短半年内,她的身高抽长了10公分,胸部也开始轮廓分明。在一堆还在婴儿肥的女中学生中,显得格外高挑抢眼。

于是就开始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追求者。

于是就渐渐变得会跟人相处,会妥善应对。

比如眼前这位。

盛夏接过蛋糕,微微一笑:“虽然要表示感谢,但是为了这种事情逃课,我不怎么喜欢呢。”

男孩怔了一下,涨红了脸:“我下次一定不了!”

“嗯。这封信我回去看。我要赶7点的补课……”她看了腕上的手表一眼。

男孩立刻识趣让路:“那你快去吧。我也没什么要紧事……那个,你什么时候给我回复?”

盛夏歪了下头:“等我们彼此真正了解的时候再来决定这个答案好吗?我会回去看信的。明天见。”

几可见对方脸上立刻绽出了光:“好!明天见!”

盛夏笑着转身离开,走过两条街,确定对方没有跟来,目光落到手里的情书上。

印着玫瑰花的精致信封,工工整整的字迹,处处彰显着对方的用心。只是——盛夏厌恶的将它撕碎。这种毫无交集一无所知就嚷嚷着喜欢的爱慕,真是肤浅的让人恶心。

他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不曾到来,只是看见现在脱胎换骨的她,就嚷嚷着的喜欢……算什么?

盛夏把信丢进垃圾筒,却在下一瞬,如遭电击。

——街对面,站着时裂。

短短的头发,挺直的鼻梁。他斜靠在人行道护栏上,低头摆弄着手中的相机,专注专心。

时裂喜欢摄影。

从孩提时代,别的孩子们还在玩绘画练钢琴经历人生启蒙的时候,他已经跟摄影师父亲出去外拍,帮忙布置道具,看行李。

当他十二岁时,已能拍出很独特的照片。

他的那幅《青春》在市业余摄影大赛中一举夺魁。人们后来才知道,照片中的女孩固然只有十四岁,而拍摄者更比她还小了一岁。

“天才的灵性,是跟年龄无关的。即使是摄影上。”评委用这句话定义了时裂的独特。学校也倍感骄傲。

他远远走在了同龄人前面。

然后回过头来,影响着他的同学们。

盛夏再次想起命运转折点的那天——老旧的教室里,第二排第六桌的那个男孩如何表达了他的友善,然后,那份友善瞬间感染了其他所有人,他们集体鼓掌,欢迎她。

从此他成了她的圣光。

她的秘密。

她的天与地。

因为没有分到一个班级,见到时裂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所以每次看见,目光都会忍不住变得贪婪。任何细节都要记住,一秒一厘都不想错过。

盛夏在街这头久久凝望,看着他白色的衬衫上第二颗纽扣没有扣,藏青色的牛仔裤腿上有泥土的痕迹,可他还是那么好看,那么那么让人怦然心动的好看。

盛夏犹豫着要不要过去跟他打招呼,要怎样才能够做的足够自然,如果用“你可以给我拍一组照片吗”做搭讪理由而被答应了的话,是否接下去就会有许多许多接触的机会?

她想啊想,想到时裂有了动作。

他忽然站直,把头扭向一边,将相机塞入包中,朝某处走过去。

盛夏随着他的方向一起转头,看见一个女孩笑着跑到他面前,揉了揉他的头发,熟稔又亲昵。

是她。

《青春》照片里的那个女孩。

她和照片里几乎一模一样,乌黑的发,洁白的牙。以前没觉得多么漂亮的五官,因为审美观的重新定义而变得充满魅力。

小学生们大多喜欢洋娃娃般甜美清纯的长相。到了中学,身材、谈吐、气质就会变得重要起来。

如此再看那女孩,就知道为什么成年人的评委们会把大奖颁给时裂。

时裂的审美,是成年人的审美。

时裂挑选的青春,是成年人们认为的青春。

时裂……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早熟。

盛夏怔立原地,不能动弹,不能出声,甚至不能思考。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孩挽住时裂的手,两人并肩走啊走,然后,竟然走到了街这边来。

时裂看见了她。

“盛夏?”他惊讶的抬眉,然后眼角就弯了起来,笑的十分美好,“好巧呀。回家吗?”

“不……补、补习……”局促、失控,然后,无法流畅的说话。

“好辛苦。加油哦。”他说完后,跟女孩继续走。

依稀听闻女孩问:“你同学?”

“小学的同学,现在同校,但不在一个班。”

“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唔……也许吧……”

明明是渐行渐远的声音,却在耳际字字分明,如雷、如剑、如针,刺的她战栗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知道?

像衣服突然被脱光,像丑陋被所有人看见,像天塌了下来……

盛夏突然蹲下,抱住自己的膝盖。

不可说的心事。

一直藏起来的心事。

她自己一个人独享的心事。

在被对方知道后,就变成了……笑话呢……

即使个子长高了,即使开始受欢迎了,即使已经不再受欺负了,但自卑就像病毒,潜伏在身体的最深处,抓住时机喷薄而出。

眼泪便一下子涌了出来。

自卑就是……

你喜欢一个人。然后你发现了,他不喜欢你。

三 大学

盛夏将腿抬过头顶,脚尖绷直。

整个系,只有她能保持这个天鹅姿势长达3分钟。

汗水从额头滚下来,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但她依旧在忍耐。

忍耐的越久,松懈一刻的感觉就越好。而此刻的每一分忍耐,都会令她今后的舞台形象更美好十倍。

她闭上眼睛,轻轻呼吸。坚持,再坚持一下下。

会学舞蹈,源于中学的失恋。

那天大哭一场后,她神色恍惚的走在街上,看见一家店门口贴着芭蕾培训的海报。鬼使神差走进去,然后一跳,跳了好几年。

当时老师说她年纪较大,难有作为。如今,她却成为了艺大舞蹈系的高材生。

其实,这个世界上天才终归少,大部分人都是靠努力才获取成功。而盛夏,无疑是最努力的那一个。她把这个动作,坚持过了4分钟。

倒下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虚脱了,虚脱中却又有难言的满足。

她抬起一只手搭在眼睛上,悠长的深呼吸。

这时,有人开门,老师的声音传了进来:“这边请,这里就是我们的练习室。学生们下课后就在这里继续练习……”

脚步声很多,还有其他人?带着这样的疑惑,她移开手,明亮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同时,时裂的面容也清晰出现。

她赶紧爬起来,因为起的太着急,左脚还滑了一下,不得不抓住扶手来平衡。

于是对方笑了起来:“盛夏,好巧呀。”

是啊,好巧啊。

她和他的每次相遇,都那么巧出现在她很狼狈的时刻。

盛夏抹了把脸,她看起来不能再糟糕了,头发全湿哒哒的粘在一起,衣服也全是汗,隔着一米都能闻到自己身上的汗臭味吧?

“我去洗脸。”她抓着毛巾想闪,却被老师叫住:“盛夏,时裂是我们特地找来的摄影师,为下个月的演出拍摄海报的。听说你们以前是同学,那就太好了,就由你来跟时裂沟通吧。”

后颈处每根汗毛倒立起来,前方场景突然模糊。

盛夏忍不住想——好辛苦……她等的,这么这么辛苦。

盛夏洗完澡换完衣服回到练习室时,时裂在翻看剪报。有关于舞蹈系的一些演出报道全被老师收集整理下来,贴进画册。她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好翻到有她的那页。

“你演奥黛尔吗?”

“嗯……”从来如此,甜美可人的演公主,相貌个性的演黑天鹅。爱情里,无论是舞台上,还是现实中,她都只有女配的命。

“很好看。”他评价着,把画册放回原处,然后站起来,打量她。

盛夏感觉到自己的面孔在不由自主的烧灼。

“该怎么拍你好呢?”时裂沉吟。

一颗心顿时犹如小鹿乱撞。

十年。

自五年级起,到大三。她等了十年。终于。

终于轮到她被他收入镜头。

莫名伤感,有些委屈,又有些凄凉,更多的是似有若无不愿承认却又难以抑制的欢喜。

时裂……你明明知道……你明明是知道的,我爱慕你,如小鹿恋慕溪水。

为何要答应,为何给我这样的机会?

这是否说明……你有可能,会喜欢我?

会喜欢我吗?

盛夏浑身战栗。在时裂面前,她永远是十年前那个自卑的女孩。

自卑就是……

心甘情愿让另一个人来评定你存在的意义。

四 社会

盛夏从舞台上退下的时候,掌声如雷,久久不歇。

幕已经谢过三次,但观众们仍不肯罢休,但这一次,她不准备满足他们。

因为后面还安排了一系列的采访。她要换衣服,重新上妆,忙得不可开交。

“你吃几口,记者在后台等着,他们问的问题,要是涉及你和周公子的绯闻的,可以一概不答。”助理将一片苹果递到她嘴边,她吃了,三四只手伸过来,帮她脱掉演出服。

助理又递了一块苹果过来时,盛夏拒绝了。她的体重已是危险的88斤,在这个领域内,肥胖是最大的杀手。而她一向骄傲自己的克制力。

助手不放心的继续叮嘱:“XX台的记者很刁,他可能会误导你……”

盛夏一边卸妆一边打断她:“放心,我知道怎么应对。”

她知道怎么应对。

所谓成长,就是越来越能应对各种意外。即使不友善、即使充满恶意的挑衅,也能从容以对。

所以,10分钟后当她进入后台,一窝蜂的闪光灯和话筒举到面前来时,她先是笑了一笑,把目光对向正前方。

“我跟周公子只是普通朋友。他喜欢看我的演出,我感谢他特意为我编舞,我们是很愉快的合作方式。就像在座各位记者朋友跟编辑的关系一样。”

“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喜欢能够容忍我一切缺点的人。我脾气很差的。”

“今后两年重心还是会放在舞蹈上。毕竟身体还在巅峰状态,趁还能跳的时候,多跳。”

“没有,我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谢谢大家关心……”

回家的车上,盛夏坐在后座,用手抚摸自己的左脚。

助理立刻紧张:“疼?”

“没有。都说了没再复发。”她放下手,把目光转向车外。

左脚曾经韧带拉伤,伤在大三公演前拍宣传海报的前一天。

因此,海报没拍成,而且足足养了一年半才彻底康复。与时裂的交集也就断了。她终究是没能出现在他镜头里。

有时候,盛夏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告诫。告诫她不要心怀侥幸。告诫她适可而止。

如果一个人,总是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话,又为什么要飞蛾扑火般的靠进呢?

所以,她已经很久没再想起他。只是脚踝偶尔会疼。医生说不清楚原因,最后归结为心病。

恍惚的时候,助理递来手机:“周公子约你吃宵夜,为你庆祝。”见她迟疑,助理又说:“他编的这支新舞大受欢迎,老板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合作。”

话中意图明显,她只能妥协。

于是就去了约定的饭店。午夜十二点,人头攒动。这个城市的人,都太寂寞。

服务生将她们引入包厢,房门开启后,周公子第一个迎上来:“演出太棒啦!必须要赞美你!只有你能跳出我脑海中的画面!”

握上来的手,也显得过于亲昵。

盛夏不动声色,笑着反握住他:“是老师编的好。今后也请多多关照了。”

握住,摇三下,然后松开。因为重复过很多次,所以自然的完全看不出刻意。

周公子果然没有因她松手而介意,转身引介:“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时裂。时裂,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本城的明珠!骄傲!”

“盛夏,好巧啊。”对方笑,笑出了宿命的浮光掠影。

盛夏呆住了。

“不、在、国外?”不是移民了么?不是在国外发展的风生水起么?不是被《时代》聘为签约封面摄影师了么?怎么回来了?

盛夏想,这多么可怕。明明没有去想,却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竟然把这个男人的生活变化都默默的关注了。

“他是被我邀请来给你拍照的!怎么样?惊喜么?”周公子满脸殷勤。却不知,她心中满目疮痍。

“我……不、不想拍。”

仅有四个人的包厢里,响起她微弱、却又执着的声音。

三个人都是一怔。

盛夏深吸口气,迎着时裂的眼神,一字一字说的分明:“我,不要了。”

终于还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说出的同时,诅咒也就破解了。

时裂于她,就像脚踝韧带的伤,是一场心病。而26岁的她,决定不再逃避。

“这么多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时裂能够为我拍照。像《青春》里的那个女孩一样,成为时裂镜头里的灵魂。”

“盛夏?”周公子错愕的看看她又看看时裂。

“但我又觉得那是不可能的。时裂眼光很高,要求很严苛,学校里的女孩们去拜托他,都被拒绝了。所以,我也是不可能的。”

“盛夏……”助理在一边轻轻拉她的袖子。

“大学时我觉得自己有了些许希望,老师夸我虽然天赋不高,但比任何人都要努力。老师说,如果下场公演我能成为正式一员的话,就请时裂来拍封面。于是我好努力。时裂这样的天才,是想不到我有多么努力的。我从120斤硬生生减到80斤,把每个基础动作都重复上万次,每天只睡6小时,花12个小时去练习……最后,我成功了。老师说,下次公演让我领舞。”

“盛夏!”这一次,轮到时裂震惊的唤她。他的呼吸有点急促,不知是源于意外,还是源于感动。

“然后时裂来了,时裂答应为我拍照。我觉得付出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专心致志的等着那一天的来临。”盛夏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下来。

时裂脸上浮现出愧疚的表情:“对不起。”

“时裂失约了。约定的那天,时裂的女朋友生病了,所以没能来。得知这个消息的我分了心,从舞台上摔下来,伤到韧带。”

一切都是报应。

报应她太贪婪。

报应她企图介入一段已经固定的感情。

报应她心中怀抱着那样卑鄙的想法。

所以一切努力,就那样的化成了泡影。

盛夏笑了起来:“跟时裂有什么关系呢?时裂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欢迎刚转学来的新同学;在街上跟以前的同学打招呼;受到邀请去大学为领舞者拍照;为了照顾更重要的恋人而推迟工作……这一切,其实跟时裂都没有关系。完全是我单方面的行为。所以,我承受后果。”

周公子讪讪的张嘴想说话,但又最终没能说出来。

这一场告白,太过惨烈。

惨烈的杀死了从前的盛夏。

盛夏上前一步,握住时裂的手,摇了三下:“所以,不用了。一切都过去了呢。就让我曾经的那个小小心愿,像一个气泡,落到水里,融化了。”

从今后她将不再纠结,不再奢望,不再被这个男人搅合的心绪不宁。

他是她最虚幻的美梦。如今,梦醒了,她意外发现——自己已经足够强大。

“对不起,盛夏。”时裂反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很暖和,一如他的人。

“没关系。不是时裂的错。而我说出来后,也觉得自己解脱了呢。好像能够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了——嗨,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希望能跟你们做好朋友。谢谢你当年欢迎我。”

包厢里静悄悄的。

周公子跟助理悄悄换了眼神。

时裂的睫毛微微垂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无论他想什么,都不重要了。

盛夏挽了把头发,走到桌前:“不说了,我饿了。好多好吃的,太好了,今天要好好吃一顿。”

助理提醒:“体重……”

“没关系。就这么一顿。”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其中看起来最好吃的一块红烧肉,正要放入口中,忽听身后时裂开口——“那怎么办呢……已经拍了。”

她一怔——什么?

时裂走过来坐到她旁边的位置上,从包里取出相机,打开显示屏给她看。

“真对不起,在你刚才演出时,我在台下,已经拍了。”

红烧肉从筷中跌落。

盛夏怔怔的望着液晶屏里的自己——那个脱胎换骨后艳惊四座的自己。

时裂眨了眨眼睛,笑出三分温柔,三分狡黠,还有四分的含蓄。“盛夏对吧。我叫时裂。时间的时。裂开的裂。呐,就这么说定了,要做好朋友啊。对了忘了说,能够在镜头里捕捉你,是我的荣幸。”

自卑因这一句话而被封印。

盛夏在照片里复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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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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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是由毕业于福建工程学院的当代作家萧鼎写作的长篇武侠(古典仙侠)小说,全书共八册,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小说的主题思想。

《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年4月,小说被改编为同名网游;2009年9月,出版《诛仙》修订版,书后增加了附录和排行榜;2012年4月,作者发布《诛仙二》续写诛仙故事,同年6月出版。

内容简介

入山修行

故事是从一个叫做张小凡的普通少年开始的。机缘巧合,一位天音寺名为普智的高僧在临终前传授给他天音寺不外传的真法——大梵般若,希望能在张小凡身上圆自己佛道双修、参透生死的梦。

后草庙村遭到血腥屠杀,全村除了张小凡和林惊羽两个小孩,和一个叫王二叔的樵夫外,无一幸免。青云山上的青云门见此惨案,不忍,于是收留了他们。林惊羽天资聪慧,被“龙首峰”首座苍松道人收为徒。而张小凡为人木讷,资质一般,无人喜爱,在推让中,“大竹峰”首座田不易收其为徒。

入青云后,林惊羽惊才绝艳,修为神速,很快得苍松真传,并得赐“斩龙剑”。而张小凡因为佛道双修,导致修真进度甚为缓慢,师父和师兄们早已对他失去了希望,安排他在伙房做饭,不料却有一手好厨艺值得称赞。田灵儿,田不易之女,是张小凡的师姐,日久生情,张小凡一直在心底里暗恋田灵儿。可是,田灵儿没有看上资质愚钝的他,只是把他当作弟弟来爱护,心中所倾慕的是龙首峰才貌双全的师

七脉会武

七脉会武插画在一次砍伐竹子的过程中,张小凡和田灵儿为了追逐一只三眼灵猴,而入青云山深处,无意间,张小凡以自己的精血将两个至邪之物噬血珠和摄魂炼成一个法宝,张小凡不知,只将其用来烧火,于是称之为烧火棍。

在之后青云门一甲子一次的七脉会武中,张小凡以其出奇的运气和烧火棍的邪气,竟然进入了前4名,达到了大竹峰历史以来少有的好成绩。在这次比武中,他不但与童年好友林惊羽重逢,还因小灰之故结识了风回峰首座独子曾书书。之后在四进二的比试中,张小凡遭遇了资质奇佳白衣翩跹的小竹峰弟子陆雪琪。双方势均力敌,张小凡在决定胜负的一击中本有胜算,但陆雪琪的无助眼神让张小凡想起了昨晚为情所困的师姐田灵儿,心中一片怅然,失去了求胜的斗志,一心软反被陆雪琪以神剑御雷真诀引来的天雷击成重伤。而陆雪琪则被其最后舍生忘死的眼神触动心弦。

空桑山历练

比武大会后,青云门为了磨练弟子,派获胜的前四名到空桑山万蝠古窟中查探魔教异动。遇到一群凶恶的蝙蝠,张小凡为陆雪琪挡去蝙蝠尸体。张小凡拼死保护了陆雪琪而身受重伤,陆雪琪被张小凡那种为自己舍生忘死的行为所感动,在临坠入死灵渊时,陆雪琪没有去求生,反而为了救张小凡,一同坠入深渊。

在坠入死灵渊后,张小凡和陆雪琪侥幸没死,二人在死灵渊下宿命般紧握双手,共同对抗树妖阴灵,在死灵渊下生死相依,不离不弃,渐渐互生情愫,之后在五海中最神秘无情海边与碧瑶等魔教中人对抗时,惊醒上古妖兽黑水玄蛇并在其猛烈的攻击下失散。与黑水玄蛇对战,张小凡在激斗中失去意识,碧瑶拉张小凡进入滴血洞,困在洞中多日,这些天中他们相依为命,碧瑶跟小凡道出童年之事,当年天音寺的普方用法宝‘浮屠金钵’将整座六狐洞震塌,碧瑶与母亲小痴困入地底,在黑暗中小痴割自己肉喂给碧瑶,后被父亲鬼王救出,因此鬼王与碧瑶一直有隔阂,张小凡化解碧瑶心结,在洞中,张小凡两人发现了刻在石壁上的天书第一卷,而碧瑶则得到了金铃夫人遗物合欢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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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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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纳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海底两万里》这是作者凡尔纳的一篇巨著。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了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了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了邀请,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了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了陆地。

鹦鹉螺号虽然是他虚构出来的一辆潜水艇,但文章中的植物,动物,却又能带给人那么真实的感受。带着我们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让我们见识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从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我们都能真真实实的感受到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在潜艇未发明之前想象出潜艇的构造,电灯未问世前预料到未来生活,充分把科学与故事情节相结合,创造出一个充满奥秘的深海世界。

没有梦想,没有理想,是不行的。但梦想也不代表着空想,需要实际行动来实现。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失败的能力。只有梦想,加上行动,才会有进步,才会成功。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是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环保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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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精选2024四川致敬向疫而行的你主题晚会内容心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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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的开年,我们迎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战役,新型冠状肺炎强势来袭。面对这场战役处在“震心”的湖北武汉受到了来自国家和世界各地的帮助。

隔疫不隔情,面对这场一定要胜利的战役,湖南省这个兄弟省也做出了很大贡献。湘鄂一家亲自古以来便是如此。庚子新春,疫魔来袭,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每天都在感动着、震撼着……“郑能量!”一个闪亮的名字突然跃入我的视野,这位来自湖南的普通志愿者,冒着生命危险,奔波武汉在疫区大街小巷,为医务人员和需要接送的市民提供免费服务,从大年初一开始战斗至今!危难之时方显英雄本色,这位湖南霸蛮伢子朴实无华的语言撼人心魄,这位勇于担当的热血青年在病毒肆虐的疫区冲锋壮举感动着各地。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危急险难冲锋在前,这就是忠诚的体现!

“忠孝自古难全。我志愿进入疫区做志愿者,自愿接受最脏最累的一切任务,哪怕是扛尸,这都是我的选择,也都是自己的社会责任……如果死在武汉,请把骨灰无菌化洒入长江,让我飘回家乡……”信守这种誓言,大年初一,他自驾车奔赴武汉疫区,成为一名逆行志愿者。没有惊天壮语,朴实无华的语言中透露出一名勇士“只解沙场为国死 ,何须马革裹尸还”豪迈情怀!病魔来势汹汹,来不及抱怨,来不及指责,因为最迫切的就是众志成城战胜这个魔鬼。危急时刻,郑能量如山使命扛在肩,以行动诠释忠诚,诠释志愿者的内涵,诠释一名热血青年的责任担当,祖国为他自豪!在疫情前线冲锋陷阵,这就是湖南义气。这只是在去湖北志愿者中的一例,却无处不彰显湘鄂两家的情。

湖南去往湖北的第一批医护志愿者,他们批着无形的披风成为了患病人员的“超人”这一群90后的女孩子们,剪去头发,换上轻装,带上行囊,在所有人认知里面还是孩子的“90”后们如今已经能当大任,在17年前是“70”后保护她们,如今“90”后们义无反顾在疫情里面冲锋陷阵保护着他们。

翻山越岭,一步一个脚印,跨越山巅之上,湖北并不孤单,待疫情散去,再回桃源赏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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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我的人生目标小学生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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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读《我的名字叫红》的时候,曾在纸上写下:它的文中仿佛是一张阿拉伯风格的毛毯,上面缀满繁复细小而精致的花纹。于是,那一刻,我定下了目标:像他一样,做一个用文字编织的作家。 When I was reading "My Name is Red", I wrote it on the paper: it seems to be an Arab -style blanket in its text, which is full of it.Complicated and delicate and delicate patterns.So at that moment, I set a goal: like him, be a writer woven in words.

这真是一个让人开心而又无奈的过程。

常常在深夜,我在灯下看一本又一本的名着,认真思索着这些词句的内涵,若是心中涌出了什么想法,便立刻将它记下。常常抱着一本书,我又哭又笑,希望的是读懂他们的心,汲取他们文字的力量,长时间的阅读使我的眼镜不堪重负,但我想我是开心的。

在读过书之后,我会试着用笔记下我的感受,那种感觉仿佛是一个怀着忐忑心情的手法拙劣的雕塑初学者,面对着一块石头,想雕出自己心爱的模样但又羞于让人们见到,甚至连拿起雕刻刀都仿佛祭祀般郑重。

我终是克服了心中的忐忑,我开始大胆地拿起笔来写身边的事物。天上的云朵,傍晚的夕阳,高大的梧桐树,不起眼的野花,盛夏的暴雨,婴儿的泪与笑,停在窗前或草地间的鸟都被我细心记录下来。它们第一次被我的文字见证,它们在我的文档中占据了位置。

但使我困惑的事来自学校的作文。我几乎不使用华丽的词藻,我只是在作文中坦白地无所顾忌地记录着我的感受,而分数常使我难过。当那些词雅句丽词藻华美的文章被用作范文当众诵读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不知道好文章是什么。

我试着翻看我读的书,它们并不是由词藻堆砌而来的,作家们用字准确、冷酷、细腻,这些词句不一定优美,但足以表达思想。于是,我豁然开朗。忽然想起那个画《向日葵》的荷兰画家,他总是在他的画中固执地保持着一份粗糙。

现在,我依然怀着自由的心情用笔记录我的感受和想法,心中依旧怀着对成为编织文字的人的期待。我常常驻足去欣赏我所能见到的一切。然后,便收起我视为珍宝的一切,朝着目标,继续风尘仆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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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读后感内容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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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刚听说要读朝花夕拾时我的内心对它是带着一丝抵触的,因为很多人都说看不懂。但直到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这本书十分的好,是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讽刺,以及对当时愚昧麻木的普通中国老百姓的呐喊。如其中提到长妈妈,鲁迅是对长妈妈十分怀念的,比如她为鲁迅买的书,但有时鲁迅却瞧不起她,是因为她的愚昧,笃信鬼神,十分的迷信,这是当时广大中国劳动人民的缩影,因为他们的生活困苦,所以不得不把精神寄托在神灵上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这跟鲁迅先生的《故乡》中所描绘的闰土也是一样的。

还有一篇我记忆比较深的是关于鲁迅先生对于猫的看法,这是一篇讽刺意味很浓的杂文,作者透过形象的比喻,猫,鼠,狗介质不同的人,讽刺意味十足。是对当时的学术界的批评,也是对白话文的倡议,是我最为喜爱的一篇文章。

还有一篇就是在我们语文书上的藤野先生,是记录鲁迅先生在日本仙台学医事的事情,作者讲述了当时清国留学生在外国被欺辱,称为低能儿,并遭到无辜的排遣,嫁祸,冤枉,同时塑造了一位医学老师藤野先生,他对人公正,为人真诚,正直,深受鲁迅先生的喜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生命感悟,让我们一齐去领悟,去了解那段历史,那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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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内容简介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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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销售经理---林晚荣,和公司的女老板到泰山旅游时意外坠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类似古代中国的宋代或明代),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花匠)--天下第一丁(后来因有功而御赐)。

从振兴萧家为起点:灭"白莲"(利用六百人的老弱粮兵,直接铲除白莲教主力团伙),轰"圣坊"〈为了带走老婆肖青璇〉,斗砚秋(大学士梅砚秋,洛凝在京城的导师),戏康宁,金陵赛诗会,山东救官银(创造一大奇观"鱼跃龙门"),气煞玉德仙坊老院主,智护萧家大院新夫人,奇袭突厥皇宫,活捉突厥小可汗,为苗族人民除去贪官,让苗族人民过上好生活。每一件事都可以看出林三的智慧,在那个时代包括现代的人都很难达到的。

凡此种种(顺序与原作有出入),不一而是,林三壮举多如牛毛,贤妻良母真心相待。全书叙事"不拘一格"(拘了一格就不是三哥了!)

有言:欲知三哥风采如何,且观禹岩家丁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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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感悟人生600字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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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的余辉被黑夜寸寸吞噬,光亮散尽,十七岁的年纪,花一般的`季节,迷上了雨,迷上了你,你用渺茫的火光照亮夜行的路,照亮了人生

乘着历史的千载风声,踏着岁月的乘风破浪,我们歇后于无人问今的角落。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你李太白又在品味令他爱不释手的美酒了,“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尽管喝得正尽兴,但他内心的忧愁不言而喻。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酒一天下,便不会晓得自己无助的一生,“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哥们,举起酒杯,干杯!“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岁月悠悠,前路漫漫,“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他的君子之气,给了我不竭的动力。

青纯灵动,才气逼人的花季少年,“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惊羡众人,博得重彩。“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天有不测风云,硝烟战火迷漫于你心爱的国家。刀光剑影,狼烟四起,你背井离乡,“东篱把酒黄昏后”你流离失所,“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似黄花瘦”,在最无助的时候夺走了你深爱之人,你淹没了莺歌燕舞,清新烂漫的少女情怀,你有拳拳爱过之心,有着坚定的信仰,笔锋一转,你是巾帼英雄。

你的灵魂聚气嘱咐我心怀天下。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隐隐看到你在海的那边深情召唤着我,用微弱的火光,照亮我夜行的路,年轻是你最大的资本,世界上最美的莫过于从泪水中挣脱出的那个微笑,在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中,我抵达了“心儿永远向往的未来”。

你的深情执着抵力我穷则思变。

不论是青草含露的清晨,还是残阳似血的黄昏:不论是阴雨绵绵的雨季,还是烈日炎炎的晴日。在夜深人静之时,点一盏孤灯,捧一本古书,与你对话,与你交流。境由己造,相由心生,一切随缘,在自由的洋流中随波逐流,醉倒落花前。

你弥撒着阵阵清香,我沉醉在历史长河。

你用火光照亮夜行的道路,我用生命勾勒五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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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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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小说里有许多奇怪的人物,他们都有绰号,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浪里白条张顺,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拥有不凡的经历。我最欣赏的是林冲。

林冲是《水浒传》里的上上人物,他是第一个被迫上梁山的,林冲被陷害误入白虎堂,高俅还安排人在路上杀他,幸亏林冲在被陷害之前就认识了鲁智深,在林冲要被两个差役拔刀杀害之时,鲁智深突然出现了,鲁智深要杀了两个差役,林冲上前阻拦说道:“他们也是被逼的,放了他们吧。”林冲的心地太善良,所以他被一路追杀,但他也很得到上天的眷顾,林冲才一次次免于幸难。

林冲不仅善良而且也很勇敢,他的武功非常的棒,林冲的容忍,正直,交友的不慎差点害了他,之后他上梁山交了一些生死之交,林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是好汉,你们大概听说过鲁智深的一个故事吧,鲁智深大脑野猪林把林冲救了出来,一路护送他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带。

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中的性格急躁鲁莽,嫉恶如仇,他三拳打死镇关西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假装发火,“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以后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便大步踏去了。郑屠户家去报了官,官差去抓鲁达,但鲁达早以跑了,之后就做了和尚,认识了林冲。

这本《水浒传》中的内容,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朋友不要背信弃义;遇到不平事理应尽力为之;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寻找新的对策……读完此书收获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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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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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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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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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寒假里我读了好多书,例如《窗边的小豆豆》《十万个为什么》《80天环游地球》《万尔德童话》等。

我个人比较喜欢看《凡尔纳科幻故事之神秘岛》这本书是儒勒。凡尔纳写的,在19世纪享誉世界的科幻小说家,她也被称为是“科学时代的预言家”。《神秘岛》描绘了一个奇异多姿的科幻故事,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愤怒的南方军队囚禁了北方军队做俘虏,把他们困在一小城里。五个北方人乘坐热气球一起逃亡。五个人以为从此就获得了自由,却没想到中途遇到了猛烈的暴风雨,尽管他们扔掉了所有的身外之物,但还是被猛烈的暴风雨吹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开始了勇敢的生活。

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顽强的同命运做斗争,一直没有放弃过对幸福的向往跟追求。这些顽强的人用自己的双手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他们自己制造了陶器。玻璃。电报机它们的诞生是几个人血汗的结晶,荒岛成为了一个富饶之地。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困难与绝望之前,要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敢学会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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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小说你的心疼的内容

全文共 2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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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萱一度无视着涂小川的殷勤,却在和寒程在一起的时候会想念起他,涂小川是莫小萱心里的不安,既贪恋他给的温柔又担忧最后的结局会令他无法接受。

清晨的风微凉,莫小萱从褡裢坡地铁站出来却没有看到涂小川,莫小萱打给他电话,一连打出去的三个电话都没有被接通。涂小川一向扮演着莫小萱呼来唤去的角色,如今明明约好的时间地点,他却无声息地爽了约。

莫小萱的心里腾然生起一团火气,她皱着眉头望了一眼无人的小巷,决绝地转过身准备返回地铁站里去。

在莫小萱刚要落脚到地铁里的电梯上时,她的心忽然一下子又柔软了起来,涂小川又不是寒程,而自己也不该那么岢刻的要求他,对他生气,就是在意,在意了就是爱了,莫小萱不想这样子。

地铁口附近停着一辆五菱宏光的厢式货车,莫小萱好奇地打量着车头的大红色标志,她脑子里想着或许寒程需要一辆这样的车,想着想着她就不自禁地用手触摸起了这辆车。

莫小萱认真地琢磨着该要如何拥有这样的一部车,在她不经意的回眸一瞥里出现了涂小川和停在他身旁的一辆单车。

“你来了?”莫小萱原以为会说出的“我生气了!”在看到涂小川一脸的清澈后温柔了许多。

涂小川眯着眼睛温暖地笑了笑,点头说:“恩,过来吧!”

“哦,不过我生气了!”莫小萱噘着好看的樱桃小嘴勉强地侧身坐上了单车。

涂小川用柔软的声音安抚着她,“乖乖,是我不好,刚才在骑车,没接你电话,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莫小萱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扣上了外套上的帽子。

涂小川骑着单车不时回头看她,他说怕她掉下去,莫小萱只好听话地半抱起了他的腰。

莫小萱一向以高傲的姿态站在涂小川和他招来的群众演员面前,她总是保持着僵硬的安静低头沉默。只有在她和涂小川独处的时候,她的天真才会在滔滔不绝的话语里放逐。

《老梁故事会》的节目录制,差不多是在下午六点半左右结束的。在八个小时的录制和休息里,涂小川与莫小萱双手一直紧紧的十指相扣。录制现场的灯光光线温柔,莫小萱心血来潮地与涂小川拍了几张甜蜜的合影。

莫小萱从来没有深究过她与涂小川的关系,对他的撒娇不是爱,对他的殷勤也不排斥。

节目散场后,莫小萱跳上涂小川的单车,她很自然地抱住了他的腰,她欢快地坐在单车上与身旁形形色色的名牌汽车擦身而过。

街头昏黄的路灯打在莫小萱脸上,傍晚的风微微有些凉意,她撩开了贴在脸上的几缕头发,把脸贴在涂小川的后背上,微微抱紧了他的腰。

经过涂小川所住的小区时,他先带她去菜市场买了些蔬菜,看着他挑选竹笋的认真模样,莫小萱心里突然暖暖的。

涂小川的脸上整整一天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他双脚盘坐在塑胶地板上认真地切着豆腐,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不够认真盯着电脑屏幕的莫小萱。

呛人的油烟味很快就弥漫了整个小屋,涂小川用筷子轻轻搅动着锅里的竹笋,抬头便看到双脚踩在被子上的莫小萱。她踮着脚尖,伸手够着墙头的小窗户,试图把它打开。

涂小川看着她那滑稽的模样,便把门打来了一条缝隙,他说,“乖乖,帮我打点儿水好么?”

莫小萱随口便答应了,她跳下了床头,接过涂小川递过来的水壶,趿拉上他的大号男士拖鞋便向水房走去。

莫小萱故意在水房多待了一会儿,屋子里的油烟味确实让她窒息,还好他的小小吩咐让她有了不会尴尬的理由逃离。

等莫小萱回到小屋的时候,房间里的油烟味已经散去了好多,墙头的窗户被打开了。莫小萱把盛满的水壶放到桌子上,顺手给他要了一块豆腐干吃。

涂小川花费了整整两个多小时,做好了一桌美味的晚餐。莫小萱却用了十几分钟吃完,说要回家。

涂小川不说话了,他起身走到床边,平躺在了床上,用双臂抱着头一动不动,这是他表现不乐意的姿态。

莫小萱走过去,眼神迷离地看着他,声音软软地撒着娇说:“好川川啦,送我到地铁口好吗?”

涂小川看了她一眼,一把把她拉进了怀里。莫小萱趔趄着倒在他的身上,被他用力地抱住了。他用极度狂野的热烈亲吻着她的耳背,骚动的灼热迎面扑至而来,高涨了她的体温。心猿意马的欲望在她挣脱的缝隙里蠢蠢欲动,却又在衣服间隔的层次里迟疑地按捺了下去。她半躲半迎合着他的亲吻,贪婪地沉迷在一个男人的激情里。

寒程打来的电话唐突地响起在厮缠情绵的两人耳畔,莫小萱迷糊的意识突然被惊扰,那首《触碰纯白》的来电铃声是她为寒程的私人订制,单色凌的靡靡之音清晰在她的耳际。

“我的电话!”莫小萱蓦然大喊了一声,一下子从涂小川怀里挣脱出来,仓皇地抓起桌子上手机就往门口走去。

“恩恩,我在地铁上,十分钟到草房,嗯嗯,好的好的!”莫小萱也不回避涂小川,挂了电话后,就对他解释说是舅舅打来的,让她回去。

莫小萱曾告诉过涂小川她在通州舅妈家住,对此他从来都不怀疑,只是听到她说要回去了,他便不大高兴了。他一脸意犹未尽的不悦,像刚刚一样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川川,我真的要回去了!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走了啊!”莫小萱一边着急地穿着鞋,一边抬头张望着涂小川。

直到莫小萱离开,涂小川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莫小萱刚从小区的地下室出来,就晕头转向了,她边走边向路人打听褡裢坡地铁站怎么走?好不容易跌跌撞撞逛出了小巷找到了还算有印象的一条公路,半路却遇上了骑着单车的涂小川。

莫小萱几乎连想都没想,一下子跳上了他的单车,她望了一眼身后,气喘吁吁地说,“你快点儿啊,306快要来了!”

涂小川一脸不悦,加快的速度却并没有在站牌旁停下。他嗔怒道:“你就这么着急离开我?抱紧一点儿,下一站下!”

“哦”莫小萱弱弱地答应了一声,对他的心疼悄然泛滥心底。

莫小萱第一次心甘情愿地抱紧了涂小川的腰,她侧着头靠在他单薄的脊背上,任凉凉的风夹着毛毛雨丝落在她的脸上,她轻声呢喃道:“川川,我怕自己会有一天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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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世间已无陈金芳》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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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的中篇小说世间已无陈金芳》写了一个 乡下女孩在城市跌宕起伏的人生,塑造了一个具有时 代特征的典型人物。石一枫戏谑地讲述陈金芳的暴富 ,却并没有因此糟践这个人物。相反,他指出了这个 人物的可怜之处。陈金芳“只是想活得有点儿人样” ,这是一个很浅显的生存哲学,或许也是*大众化的 生存哲学。但这个社会不断变着花样提供“人样”的 标准,陈金芳就是被社会的标准不断地推搡着止不住 步,她不清楚自己该是什么“人样”,终于失去了自 我。

挺喜欢石一枫这样淡然但又有味的小说。尤其这篇《世间已无陈金芳》,说淡,是指他并没有浓抹重彩地大开大阖地去写陈金芳的命运变化,也没有把自己的情感过于明显地随意涂抹;虽然是第一人称,却也幽幽写来,情淡却深。说有味,是说他在反复写一个人的命运一个人的人生格局,里面的曲折坎坷悲剧落幕,值得让人细细品味。

这篇小说算不上写底层人物,我想,对于陈金芳,更多可以定位是一个上进的、对未来有着追求的女孩。从最初举家因为姐夫在京城某大院的食堂工作的缘故,得以来到京城,读书,生活。和许多乡下的孩子因为京城有亲戚而得以进京城看看玩玩一样,她对京城充满了向往。尽管,在和”我“一起读书时,来自大院的、班上的调皮小伙伴们带着对乡下人的歧视而有无数次的嘲弄甚至羞辱调戏,她都坚强地面对。而”我“少年时代的粗浅的琴声也成为了她被大家所排斥时心里的慰藉。她慢慢习惯了京城的生活,可是一家人却要回到乡下去,她执拗地不愿意离开,一遍遍质问家人”你们把我领到北京,为什么又让我走?为什么又让我走?“即使家人用暴力暴打她,她也不愿离开,付出惨痛的代价,终于留在了北京。

可是,北京并不是处处热情的地方。乡下女孩陈金芳留在了北京,也留下了一系列问题:她需要解决生活问题,她需要住的地方需要一个归宿。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做为一个女孩子,唯一依靠的就是自己,甚至自己的身体。于是她跟上了小混混,一点点打拼,努力地把自己在生活、物质甚至行为上都向着京城人转变。她和豁子之间的算不上爱情的聚合,完成了她对金钱的初步积累。此后,她凭借自己社会经历和打下的人脉,先后涉足股市、艺术圈,并把自己改名于陈予倩以图彻底摒弃过去的自己。但最终,当她把所有的钱都投入风投以期在政策不完善的地方大赚一把时,却风向突变,最终一无所有,而以非法集资罪身入牢笼。”我“看着她被抬上警车,她最后说:我只是想活得有点人样。

活得有点人样,这是每一个世人的终极追求吧。可是,究竟如何才算得上活得象个人样?就如那句歌词所唱,我感觉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努力地向上,努力地活着,活出个人样。可是却飞不高,一生都只能卑微地活着,这该是人生最大的困惑,也是最大的悲剧吧。

人生是一场拼博。可是当拼博走入困局,何处才是回头的岸?陈金芳走进了囹圄,世间已无陈金芳,恨她的人也好,怜悯她的人也罢,谁能懂得一个弱女人拼博背后的悲哀。斯人已走,悲情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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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稻草人读后感小学生寒假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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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别人都叫他“傻子”。因为他干什么都干不好。有一次,他为了能让师兄睡觉,让自己挨了打。还有一次,国王去大阅兵,因为他们头一回打了败仗,国王很愤怒,希望现在能杀一个人来解解愤怒,这时,傻子说:“国王,您要是想杀一个人,那就杀了我吧!”可是,国王突然笑了起来,并为傻子建了一座“和平牌楼”,并发誓永远主动不发动战争了。每当有人路过牌楼的时候,都会说:“这是傻子的成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傻子并不傻,而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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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人生话题的

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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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傍晚时分,凉爽的风迎面扑来,太阳半掩于地平线,颇有几分“断霞映水散红光”之意。多么惬意的场景啊!

而我垂着头,咬着嘴唇,手中紧攥着试卷的一角,煎熬的走在放学回家的小路上,终于到家了,抬头便见那明光烁亮,门前摆着双大鞋:爸爸回来了!“试卷只有八十九分啊,该怎么交待!”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汗流浃背,但又只能继续向前走,我惴惴不安地向窗口窥去,只见爸爸的大包被甩在一旁,本人则瘫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一副“与世隔绝”的样子,貌似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我要给他带来什么似的。

突然,他倾身向前,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他抬起右手,用大拇指与食指环住茶壶的耳,轻移至瓷杯沿,将壶缓慢倾斜,只见那皿中泻出琥珀色的液体,恰似一帘有色瀑布涌入湖中……茶,落入了杯中,在曲面回扬,逐渐淹没杯底。杯满,他右手拇指稍用力于壶把,向上一挑,又轻放回桌面,发出清脆的一声响。此时杯中琥珀掩映白光,边缘轻烟氤氲,好似仙境中的湖泊,亦幻亦真。他将手斜插杯底,将它安定于右手,举至唇边,轻轻嗅了嗅,又缓缓呼出气,吹走热烟,茶泛起了阵阵涟漪。热烟去乘了个凉又飘了回来,像是玩得不尽兴却不肯走的孩子。此刻,愈来愈浓的茶香肆无忌惮地钻进了我的鼻孔,渐渐弥漫在空气中,已是浓郁的香味,有秋天成熟的气味,甘甘的……不,还有种甜甜的香气,令人心旷神怡。他轻抿了一口茶,嘴唇颤动着,细品着舌尖上的茶香,终于吞咽一口,不禁啧啧赞到,笑着又闭上了双眼。我似乎能感觉到那一股茶香慢慢从鼻端沁到咽喉,四肢百骸说不出的轻松快慰……

见状,近乎将试卷的事抛之脑后,唉,该面对的还是躲不了,于是鼓起勇气走了进去,我悄悄走至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动作利索的赶紧把试卷“呈上”,自己眯眼看向地板,“要是可以的话,真想从那缝里钻进去”我还是沙哑着开了口:“爸……我只考了八十九分。”我果断地结束话语,抬眸打量着他。

爸爸微皱着眉浏览了片刻,而后舒展了眉毛,嘴角上扬,笑看着我,轻抚我的头,他的目光是那么的慈祥而温暖,如春风一般穿过空气,拂入我的心中,他的眼眸里闪着光,眼睛弯着,像一轮月牙。我顿时感觉轻松不少,也没再流汗,他开口道:“不用怕,慢慢来,学习就像这茶一样,需慢慢品尝,苦了,没关系,之后一定会变甜的。”说着,他起身,再次拍拍我的头,优哉游哉的走回了房间。

我望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桌上的茶,心里是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同时却有一股暖流从我的胸口溢出,流经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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