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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好词好句赏析(最新20篇)

科技改变生活,这是一个不争的真理。科技带来生活的便利,也确实带来了生活的烦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此世虽繁华,悠闲不是梦满分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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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北固山下》赏析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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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诗写冬末春初,诗人舟泊北固山下时看到两岸春景而引发思乡之情。先写青山重叠,小路蜿蜒,碧波荡漾,小船轻疾。“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描摹长江下游潮平江阔,风浪潜踪,诗人扬帆东下的壮观,气概豪迈。“海日升残夜,江春入旧年”为历来传诵的名句,描绘了昼夜和冬春交替的过程中的景象。时光流逝,天运无情,而诗人犹自音书滞一乡,由此而引动末句的相思。全诗春景和乡思和谐交融,清闲流畅,感情浓郁,是唐人行旅怀乡诗中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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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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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去中成长,在成长中学会珍惜

《城南旧事》这部电影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成长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

从一开始,英子有很多人陪伴过她的童年,或者说有很多人在他的童年里留下过脚印:宋妈、小桂子妞儿、秀贞、兰姨娘、徳先叔、“我们看海去”的男人,最后是父亲。他们都在英子的童年记忆中留下印象。他们的离去让英子感到过疑惑、不舍,但是,正是这些失去,才让英子有了更多的美好;让英子更充实,更成熟,在失去中成长。

从拥有到失去,这也许就是成长的过程吧。

每个人都是这样成长的,包括我。想想,小学的生活渐渐远去了,腻腻歪歪的伙伴,也各奔东西了吧。再早些,幼儿园时生活的县城,几乎都没有什么印象了。隐隐约约记得有座小 平房,还带个小院儿,院里有棵小石榴树,石榴树下种过丝瓜……

如今那平房恐怕是已经拆了吧……

但失去了的,又何止是丝瓜呢?

好像所有的一切,都会在某一天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哪怕一点踪迹,一点点,你也会找不到。但是其中的内涵,伴随着我们成长,在成长中留下磨灭不了的痕迹。人生可贵,成长伴随着人生,就这样,我们从成长中学会了珍惜。

珍惜吧,如林海音说的一样,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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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影片城南旧事观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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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着名作家巴尔扎克以前讲过这样一句话:“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懵懵懂懂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由此可见,童年对于我们是多么的重要。而在这天,我要向大家讲述一部关于童年的电影,它便是作家林海英的着作——城南旧事

大家可能已经看过了这一部电影,从中讲述的是英子童年在北京城南所发生的种种事情,十分感人,打动人心。当然,这一部电影中最能给而留下深刻印象的的任务当然是故事的主人公,英子了。

英子于二十年代末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她有许多特点,如天真,爱问,善良乐于助人等等。但是在我认为它最突出的特点是善良和乐于助人。她的被人称为“疯女生”的邻居秀贞是她来到北京城南所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秀贞以前与一位大学生暗中相爱,并且怀了孩子。但是自从大学生回了老家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秀贞的小女儿小桂子也被家人扔到了城墙下,生死不明。当善良并且乐于助人的英子知道以后,就想要帮忙她。在英子知道妞儿的生世和小桂子十分相似,并且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时,立刻带她去见秀贞,让她们分离多年俩母女团聚。但是在团聚的第二天,她们就不知去向了。

不但如此,英子还十分同情一位憨厚而善良的小偷,()正因她知道他并非是自愿做带着骂名的小偷的,是正因他要筹齐弟弟的学费,让弟弟上学罢了。但是正因英子的一个失误,将一件证据交给了便衣警察,使得他被巡警抓去,造成了英子童年时的小小悲伤。

这一部电影讲述了作者英子二十年代末的悲伤与快乐,离别与重逢,能使人悄然落泪,期望大家也能去欣赏这一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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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国演义读后感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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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是最能突出曹操野心的一面,他可以错,但他的部下不能错。他因为自己的多疑而杀了吕伯奢一家其他几口人,在吕伯奢回来的途中竟然又狠心将他给残酷杀害了--他是多么的残暴啊!因此陈宫才会理他而去--就是因为他的生性多疑,残忍恶毒,使陈宫对曹操的看法完全变了,本来把他当做有伟大志向的人,现在又当做一个杀害亲人的小人。

为得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这是孟德之雄才大略之体现,他不急于求成,知道韬光养晦,不挣一时之得,深谋远虑,可是智者千滤必有一失,他的多疑之心无意是他吃败仗之原因。

他的野心亦能体现在他的生性残忍,为报父仇,攻城屠杀百姓数万,无辜的残骸把汜水都堵的水泄不通。这与之前的叛军之首董卓有什么区别呢,不过就是一个是非正义的,一个是假正义罢了。

可是他的雄才大略依然为我们至尽传诵。曹操是中国百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历史人物。千百年来人们对曹操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英雄,有人说他是奸臣,但是我认为对他最好的评价是奸雄--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曹操有统一北方的历史功绩,这是无法泯灭的历史事实。在北方统一的战争中,曹操发挥了杰出的才干,官渡之战奠定了统一北方的基础。曹操既是一个军事家,也是一个诗人,在短歌行中曹操就发挥出了他的才华,这样的诗句不是一般文人所能达到的文学意境。

曹操虽然聪明但是在赤壁之战中他败的是惨不忍睹,几乎是全军覆没,然后他仓皇逃命最后也好不容易才捡回了一条小命,和他一起活下的手下也所剩无几。这正是因为他的轻敌,因为他的自傲使他输掉了战争,这是他输得最惨的一次。他虽然骄傲但也愿改,在赤壁之战后几年没有再次鲁莽的打仗。

曹操是个爱才的人,但他也嫉才。杨修之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曹操嫉妒杨修的才华,就把他给杀害了。曹操为了自己的权力‘挟天子令诸侯’而屠杀了许多文臣武将。孔融、崔炎等对曹操有极大贡献的手下也尽死其手。曹操就是这么一个恶毒的人,对自己的手下也毫不手软,该杀的杀,该罚的罚。

曹操既是一个英雄,但也是一个奸臣,但到底他的功大于害,还是害大于功,那就只能由我们自己去理解了。但我认为不管曹操是奸是雄,他都是三国中的一个最厉害的人物之一,他会一直被我们给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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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河南高考满分作文赏析:自我·他人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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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动力学家曾证明,大黄蜂翅膀与身体的比例使他根本无法飞行;而生物学家则暗自庆幸,幸好,没有人告诉大黄蜂这可怕的事实。看,它依旧翩翩起舞了不是?

相信自己,一切皆有可能。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众生芸芸,人海茫茫,人耳总是张大了耳廓,兴奋而又迷惘到接受着这世间的万籁,从而不可避免地相信他人,动摇自己的本真。这时,他会迷失了自我,不相信自己,只一味依赖于他人,凡事毫无主见,成为一只温驯的任人宰割的羔羊!

你不想成为羔羊,你就必须坚守自己的阵地,寸步不让,据理力争!但你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十足的把握,这样才不至于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目中无人的狂傲之徒。

相信自己是一种精神的充实,灵魂的丰满。精灵般的大黄蜂就是一个世间的智者与精神上的英雄,它用自己的真实行动默默地向世人昭示着;每个生灵,每个人,其潜力都是无限的。不要相信外界的轻蔑与嘲讽,坚守自我,相信自己,最终定可化腐朽为神奇,成就一番非凡的伟业。

昏庸的君王

应秦王之邀,楚国怀王将出访秦国。

出访之前,怀王召集群臣,商议是否出行。

屈原直言敢谏,当即陈述出行的种种弊端,力求制止怀王,以防不测。可恨那一帮奸佞小人竟说什么与秦国交好,此番出行意义重大,不可不出。殊不知,“秦,乃虎狼之国也。”与之交好,不是自取灭亡吗?

最终,怀王还是去了,但竟是诀别,他落了个身死异国,骨抛荒野的可悲下场!

相信自己固然重要,但广纳贤言一样不可或缺!

面对他人意见,不加选择,肆意采用的做法是谓愚蠢之至。剔除糟粕,吸取精华,百家之长,为我所用;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践行,以使自己更加茁壮、繁茂,事情得以顺利解决,方是上上之策!

尾声

要做舞动的精灵,自由自在,无羁无绊,飞翔在自己人生的航道上。

莫学昏庸的君王,听信谗言,命丧黄泉。

心存自信,耳听良言,相辅相成,协调配合,方可无往而不胜!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精彩的文章。作者观照历史,评说古今,正反对照,深刻地阐明了相信自己与善听他人之间的辩证关系。文章叙事简洁晓畅,议论深刻警醒,抒情真挚深沉。其对史料的娴熟运用,对古人的中肯评价更是令人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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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学生城南旧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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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儿童文学家曹文轩以往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射着咱们心灵。沉迷在《城南旧事》中,它好像是一眼清泉,缓缓流过我的心坎,带给我美的享受。就像啜一口香茗,那香味荡漾在唇齿间,久久不去……

《城南旧事》是台湾有名女作家林含音的代表作,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小说透过小英子童真的眼睛,讲述人间间的酸甜苦辣,表白了她对童年的深深留恋和对家乡怀念之情。曾在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英子追随着父亲母亲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在这儿,她阅历了种.种生与死的进程,时常挨养父打的妞儿,会馆前的疯女子,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最敬爱的父亲,他们都曾和小英子聊过,和她谈笑过,他们的音容笑容深深的刻在了小英子的心里,却又悄悄离她而去……

记得的文中说,“宋妈回老家的时候说:‘英子,你长大了,可不许欺侮弟弟,他还小啊。’兰姨娘跟四眼狗分开的时候,吩咐我说:‘英子,你长大了,可不要惹你妈赌气了。’蹲在草地里的那个人说:‘等你长大了,我们看海去!’……”但这些人都随着她长大没有了影子。是和她没有影子的童年一齐消散了吗?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是呀,正如林海音所说“让实际的童年过去,让心灵的童年永存!”回忆她身边,那些朋友的杯具,我觉得我们更应当珍惜此刻的缘分,让自我没有遗憾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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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考满分作文和赏析

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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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人们都把劳动看成是最光荣的事情,因为它带给人们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多的是精神财富。

伴随着劈里啪啦的鞭炮声,表叔的餐厅正式营业了。由于今天的每一道菜都是七折优惠,所以前来吃饭的人特别多。服务员们全都跑来跑去,就连表叔都当起了服务员,可还是忙不过来。于是我自告奋勇给表叔打一天工,表叔听了,欣然答应了。一来是想让我帮忙,二来是让我劳动劳动。

我像模像样地穿上了工作服,从厨房里端来了一盘热腾腾的水煮鱼送到了七号桌上:“请问还有什么需要吗?”我问。一位正在吃饭的妇女说“给我拿几张餐巾纸。”我迅速地跑到柜台处,随手把几张餐巾纸递到了那位妇女的手中。“这怎么用啊?”她气愤地说。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我刚刚洗过的手把餐巾纸浸湿了一大片。于是我连忙道歉。那位妇女瞥了我一眼说:“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听了这话,我的心里滴下了几滴酸酸的柠檬汁。不过,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重视细节。

忽然,我听到有人在叫服务员,于是我急忙跑过去。原来是一位叔叔要点菜。我耐心的把他点的菜全都记了下来。按照规定我应该给前来吃饭的客人倒上一杯茶的。于是,我端起茶壶,刚要倒,却发现茶水已经凉了。我略带歉意地对那位叔叔说:“对不起,茶水已经凉了,我马上帮您换壶热的来。”那位叔叔连连点头,并礼貌地对我说“谢谢”。我立即走到柜台前,换了一壶刚刚沏好的热茶,送到了那位客人桌上。这时,表叔也走到了那位客人面前,问他还有没有什么需要。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原来那个客人是表叔的朋友。

临走前,他还对表叔说:“你们这位服务员真细心,连茶水凉了这个细节都注意到了。”听了这话,表叔满意地对我伸出了大拇指。 这一次的劳动经历虽然使我疲惫不堪,但我也从中明白了细节的重要性。因此无论做任何事,我们都应该注重细节。 记得老子曾说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意思是说要想成就一件大事,就一定要重视细节。我想,老子应该也是从劳动中得出这个道理来的吧。

名师点评:首先选材新颖,有时代感,立意比较深刻。通过在饭馆打工经历的两件事,挖掘出了“劳动使我重视细节”这个深刻的道理,可以说考生的感悟是比较独特、有一定深度的。其次叙事过程中巧妙使用对比的方法,将忽视细节与重视细节两件事的不同经过、结局进行细致描写,形成对比,所蕴含的道理不言而喻。结尾处巧妙引用名言,既强调了文章的主旨,又使自己的语言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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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津高考零分作文赏析:我说九零后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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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被变态的考试害得不轻,精神就容易出问题,这是常识,也是人之常情。

连我们班最没学问的人都懂这个常识,但老师就是不懂。

为了应付高考,我连续做了三个月的恶梦。而且,我越来越发现我的身体在发生着一些变化,比如说,我的左手和右手有时候会互相打架,就像有什么深 仇大恨似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曾请教过医生,医生是个善良的人,他拍着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大人们如果婚姻不和谐了,就会打架闹离婚,这是人之常 情;而你由于变态的高考压力,所以右手和左手会打架,这也是人之常情呐!

事实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曾费尽心机,我努力控制着我的情绪,或者有时候用一只手把另一只手给捆起来,就像一个警察看着一个犯人似的。可是这 根本不起作用,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糕。就在我刚把另一只手捆好的时候,我的脸上竟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如您所想,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的一只手。这一个 用得劲可真不小,我的眼前金星闪耀,我晕乎乎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的眼睛流出生泪来。这件事的发生原本对我没什么影响--如果是在家里的话,但是,非常 不凑巧的是,当时我竟坐在公车上。我的脸变得通红,人们都在看我,什么样的眼神都有,那滋味真叫人受不了,真想打开车窗跳下去得了。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因 为汽车正在立交桥上飞速行驶,相信任何人都不敢从行驶在立交桥上的车里跳出去,这是人之常情嘛!

回到家后,我憋了一肚子气,想着要出出气。可是,找不到出气的东西。也不知是中了哪门子邪了,不知不觉的,我的右拳竟砸在了电话上,电话的碎片 当时就四下飞散了,那场面真够壮观的,把小妹吓得哇哇大哭起来。老妈赶进来一看,二话没说,手里的擀面棒子立马朝我飞来。我下意识地举起双手一挡,只听 得"当啷"一声,低头一看,擀面棒竟成了两截。我不由得笑了两声,可这笑声绝不是出自我的内心--我发誓!但已经来不及了,只见老妈的脸都绿了,用手指头 指着我说,好小子,好小子啊!你等着,你等着!说着,竟返身回到厨房,不到三秒钟的工夫,只见老妈像旋风似的冲出厨房,手里多了一把明晃晃的菜刀。我一看 不妙,这更年期老女人是要动真格的了,这可不好。我知道的,老妈生气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以前就见过跟我老爸生气时竟一天没吃饭,倒是老爸吃了不少,吃得眼 睛都瞪出来了,因为她在一边不停地给老爸夹菜,嘴里还念叨着不把你撑死我就不高兴,我不高兴我一不吃饭我就得饿死……我老妈就这么阴险!所以我现在必须找 机会冲出屋子,要不没准儿老妈手里的菜刀就跟我玩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还没等我转身,老妈的菜刀就真的向我飞了过来。我大叫一起"不好",来了个就地十八滚到了门口,刚站起来,我就感觉我的后背一 凉。我想这下完了,一准儿是中刀了。待我回头看时,果不其然,那把冷冰冰的菜刀竟刺入了我的身体。其实,我倒没什么,习惯了,任何凶险的事情经历的多了, 也就不怕了,这是人之常情。倒是老妈急了,她大叫一起"还真中了!"说着,竟在屋子里跳了起来,双手举在头顶,嘴巴里发出胜利的欢呼声。我气得差点儿没晕 过去,这是我妈?对儿子就这样下毒手?!我一气之下,带着刀跑到了乡下姥姥家。

姥姥老了,走路都得扶着墙。但她老人家还是那么坚强,从来没有让人扶过。

倔!姥爷悄悄跟我说。

我嘿嘿地一笑。我转身的时候,姥爷发现了我背上的刀。

但是他却啥也没说。我知道,这是人之常情。因为,老妈是他的女儿,可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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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年小升初满分作文赏析:爱的守护

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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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链中有大鱼吃小鱼的说法,包括母食子。可我发现有一种鱼非但不食子,还表现出了感人的父母之爱。

寒假,我常蹲在我家大鱼缸前观赏燕鱼。这十几条燕鱼不仅色彩艳丽、轻盈飘逸,而且个个温文尔雅,十分和睦。可是,有一天,发生了突变,最大的那对墨色燕鱼性情突变,把其他伙伴都赶到了鱼缸的一个角落,然后专注地用嘴巴清理着一片水草,直至一尘不染。它们是不是要产鱼宝宝,准备产床呢?我兴奋起来,便蹲下来看个究竟。

果然,雌鱼靠近那片水草,颤抖着身躯,它一定很痛苦,是母爱的力量让这位母亲默默忍受着。此时,它的心里也充满了幸福的期盼吧?不一会儿,从尾部射出一绺透明的“水晶液”,落到那片水草叶上散开来,我拿过放大镜仔细一看,那散开了的液体竟是一颗颗比小米粒还小的晶莹剔透的鱼卵!足有一百多枚!再看那雄鱼兴奋地在鱼卵上方翻腾着。是抑制不住做父亲的喜悦,还是为小生命的诞生而庆贺?

其他鱼好像嗅到了什么,纷纷游过来,鱼爸爸如临大敌,坚决谢绝“来访”。可有一条七彩燕鱼不知分寸,趁鱼爸爸不注意,闯入“禁区”,鱼爸爸一口把它的尾巴咬住,七彩燕鱼好不容易挣脱了,却在尾巴上留了一颗“月牙儿”。搏斗中,一颗鱼卵被碰落下来,鱼妈妈急忙把它含在嘴里,又吐在了“小产床”上。啊!多么令人感动的父母之爱呀!那么勇敢,又那么温柔,我的心被深深震撼了,倏地涌进一层温暖的浪花„„

第二天早晨,我顾不上穿衣服就跑过去看它们。啊!那对父母还在坚守岗位,24小时了!该给这对可敬的父母补补身子了,我把它们最爱吃的红丝虫放了进去。鱼群蜂拥而至抢食着,可那对父母竟纹丝不动,警惕地守候着襁褓中的儿女。啊!忘我的父母之爱呀!我的眼睛湿润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也许是48小时的守护感动了儿女吧!看!放大镜下那绿色的小“产床”上,一个个晶莹的鱼卵上面,摇动着一面面晶莹的小旗帜,小鱼长尾巴了啊!我又一次怦然心动,那分明是一片洒满阳光的芳草坡,那一面面摇动的旗帜,是生命的旗帜,感恩的旗帜,在向辛劳的父母致意,在向这充满爱的世界致意!

又过了两天,可以看清小鱼的雏形了,一个个可爱的小脑袋,两边黑黑的小眼睛,摇着小尾巴,努力挣脱着产床,它们要比齐白石笔下的水墨鱼虾美,因为这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啊!生命,多美好啊!

我轻轻摘下那片叶子,将它放到一个透明的小玻璃鱼缸里,让那对父母放松一下紧张的身心,可它们还有点儿舍不得,一直在那片水草周围徘徊游动。为了不让它们遭受离别之苦,我把小鱼缸吊放进大鱼缸里。就这样,大鱼感觉到它们的宝宝就在身边的“育儿箱”里,终于放心进食了。

小鱼终于下水啦!望着它们快乐的身影,我无限感慨,在这大雪纷飞的冬季,如此纤弱的小生命还能顽强地活下来。万物生灵,因爱而生! 啊!我珍爱所有的生命,更爱这充满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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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归园田居·久去山泽游》赏析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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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首诗是陶渊明所写《归田园居五首》的第四首。作者之所以毅然弃官归田,并在这组诗的第三首中表达了只求不违所愿而不惜劳苦耕作、夕露沾衣的决心,为的是复返自然,以求得人性的回归。这第四首诗的前四句写归田园后偕同子侄、信步所之的一次漫游。首句“久去山泽游”,是对这组诗首篇所写“误落尘网中”、“久在樊笼里”的回顾。次句“浪莽林野娱”,是“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的作者在脱离“尘网”、重回“故渊”,飞出“樊笼”、复返“旧林”后,投身自然、得遂本性的喜悦。这句中的“浪莽”二字,义同放浪,写作者此时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身心状态;逯钦立校注的《陶渊明集》释此二字为“形容林野的广大”,似误。句中的一个“娱”字,则表达了“性本爱丘山”的作者对自然的契合和爱赏。从第三句诗,则可见作者归田园后不仅有林野之娱,而且有“携子侄辈”同游的家人之乐。从第四句“披榛步荒墟”的描写,更可见其游兴之浓,而句末的“荒墟”二字承上启下,引出了后面的所见、所问、所感。

陶诗大多即景就事,平铺直叙,在平淡中见深意、奇趣。这首诗也是一首平铺直叙之作。诗的第五到第八句“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杇株”,紧承首段的末句,写“步荒墟”所见,是全诗的第二段。这四句诗与首篇中所写“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那样一幅生机盎然的田园画适成对照。这是生与死、今与昔的对照。既淡泊而又多情、既了悟人生而又热爱人生的作者,面对这世间的生与死、时间的今与昔问题,自有深刻的感受和无穷的悲慨。其在“丘垄间”如此流连徘徊、见“昔人居”如此依依眷念、对遗存的“井灶”和残杇的“桑竹”也如此深情地观察和描述的心情,是可以想象、耐人寻绎的。

诗的第九到第十二句是全诗的第三段。前两句写作者问;后两句写薪者答。问话“此人皆焉如”与答话“死没无复余”,用语都极其简朴。而简朴的问话中蕴含作者对当前荒寂之景的无限怅惘、对原居此地之人的无限关切;简朴的答话则如实地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而在它的背后是一个引发古往今来无数哲人为之迷惘、思考并从各个角度寻求答案的人生问题。

诗的第十三到第十六句“一世异朝市,此语真不虚,人生似幻化,终当归空无”,是最后一段,写作者听薪者回答后的所感。这四句诗参破、说尽了盛则有衰、生则有死这样一个无可逃避的事物规律和自然法则。诗句看似平平淡淡,而所包含的感情容量极大,所蕴藏的哲理意义极深;这正是所谓厚积而薄发,也是陶诗的难以企及之处。正如朱光潜在《诗论》第十三章《陶渊明·他的情感生活》中所说,一些哲理,“儒、佛两家费许多言语来阐明它,而渊明灵心进发,一语道破。我们在这里所领悟的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情趣、一种胸襟、一种具体的人格”。读陶诗,正应从中看到他内心的境界、智慧的灵光,及其对世事、人生的了悟。

有些赏析文章认为作者此行是访故友,是听到故友“死没无复余”而感到悲哀。但从整首诗看,诗中并无追叙友情、忆念旧游的语句,似不必如此推测。而且,那样解释还缩小了这首诗的内涵。王国维曾说,诗人之观物是“通古今而观之”,不“域于一人一事”(《人间词话删稿》),其“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是“人类全体之性质”(《红楼梦评论·馀论》)。这首诗所写及其意义正如王国维所说。作者从“昔人居”、耕者言所兴发的悲慨、所领悟的哲理,固已超越了一人一事,不是个人的、偶然的,而是带有普遍性、必然性的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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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一次爬山作文赏析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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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经历中都有过第一次!例如:第一次骑车,第一次写字,第一次玩电脑,第一次养狗等等的第一次!而我的第一次是爬山

在风和日丽的一个假期,我们全家一致决定去锻炼身体——爬马鞍山!马鞍山生态公园位于大岭山杨屋村南面,主峰海拔329.2米,前后分两个小山峰,因形状酷似马鞍而得名马鞍山。这里原是一个采石场,开采出的石头都运往全市各地作为建筑材料,在给本地带来比较可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2015年8月村委会为建设文明和谐、生态优美的生活家园,决定将石场关闭,并投入500万元将之修建成生态公园。现在已经建有金岭、七星岭、鸡蹄石、麒麟山等景点。来到马鞍山脚下,我呆呆的望着马鞍山的顶峰,脑海里就联想自己爬到山上的那种得意忘形的表情。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沿着山顶的路线前进!

起先,生龙活虎的我,犹如一只刚刚填饱肚子的猛虎,猛速的飞向山峰顶!路越来越陡峭,岔路横生,接近山顶还有一半路,时间久了,体力自然而知也就耗得超不多了,汗流浃背!!眼看脚下的万户房子,汽车还有行人,我暗地的为自己鼓励了一下:还有一点路,坚持一下吧,很快就能爬上山顶了,不要气馁,要在这段路上学会坚持!只有坚持,才能使人获得成功!时间无声的在我身上流过,我快爬上了山顶,我欣喜若狂,一口气冲向前。最终爬上了山顶!啊!山顶的景色是那么令人陶醉,使人感慨万分!

仿佛脚下的一切都是我的天下!整个村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生活中,无论是下岗,还是遇到了困难,或被解雇等等。不要灰心,我们做人就要学会在困难面前不气馁。在生活的种种考验中,就像爬山一样,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坚持就会成功!

[第一次爬山作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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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宿新市徐公店二首》赏析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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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首诗写酒楼、柳条上的春光,清明节的村歌社舞。杨万里吉水(今属江西)人,平生嗜酒,此时在新市,身在他乡。作为酒徒,自然先从酒楼写起;作为客人,自然先观察乡土风俗。这第一首诗在组诗里地位远不如第二首诗,但此诗所体现出来的作者的闲适心境,为组诗奠定了情感基调。第二首诗所提供的场景只不过是作者这种心境下的外在反映而已。

第二首流传甚广。这是一首描写暮春农村景色的诗歌,描绘了一幅春意盎然的景象。头两句“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点出儿童捕蝶时候快乐、天真的背景。画面上有一道稀疏的篱笆和一条幽深的小路,篱笆旁还有几棵树,花瓣从枝头纷纷飘落,嫩叶还未长出,春意盎然。篱笆和小路,点明这是农村;“花落未成阴”和结句中的“菜花”都说明这是暮春季节。后两句“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将彩笔转入画面的中心,描绘儿童捕蝶的欢乐场面。“急走”、“追”是快速奔跑追逐的意思。这两个动词十分形象贴切,将儿童的天真活泼、好奇好胜的神态和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跃然纸上。而“飞入菜花无处寻”则将活动的镜头突然转为静止。“无处寻”三字给读者留下想象回味的余地,仿佛面前又浮现出一个面对一片金黄菜花搔首踟蹰、不知所措的儿童。前两句写农村景色,是静态描写;后两句写儿童和蝴蝶,是动态描写。这首诗除了运用动静结合的写法外,还运用白描手法,平易自然,形象鲜明。杨万里为官清廉,曾遭奸相嫉恨,被罢官后长期村居,对农村生活十分熟悉,描写自然真切感人,别有风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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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故都的秋》赏析

全文共 3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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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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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命初中作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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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上帝送给人类的最好礼物。题记

无论我们是悲是喜,无论我们是幸或是不幸,无论我们开心或是忧郁。我们都拥有相同的东西生命。

人的生命有长有短,人的生命有悲有喜,但不管怎样,生命总是给人千百种不同的感受。

出生时,生命是欣喜,试想,一条全新的生命,在焦急与等待中降生。他或她纯洁如雪,善良本心。在啼哭中向世界宣布:我来了!当时不管是医生,护士,家长,或是长辈,都对这新生的生命充满了期望吧!不管以后如何,当时的父母都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了吧!这是生命的魅力。

成长时,生命是愉快,第一次开口叫父母,第一次自己系鞋带,第一次成功每一个第一次都被串联成新生命的童年。童言稚语,还有那一颗童心。在父母的呵护下,无忧无虑,健康成长。无论生命的肉体是否健康,但在精神上总是会有另一种补偿。即使生命孤苦无依,但世界总是会有光明。无论外界怎样,精神总是不会懈怠。这是生命的可贵,也是生命的可悲。我们能做的只有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孤苦中探寻温暖,在阳光中绽放生命独特的光华。这是生命的美丽。

垂暮时,生命是夕阳。虽不久即会逝去,但风华依旧,青春不减,这就是夕阳红了吧。人在自己的哭声中到来,又在别人的哭声中逝去。虽无完美之人,却有完美之人生。这样的生命就会让人感觉到绚丽多彩。虽以迟暮,生命即将逝去,但如果也拥有一副乐观的胸怀,生命就将在逝去的一瞬谱写风华绝代。垂老的生命也用有年轻的活法。开心或是忧郁,这是生命留下的选择,这是生命的智慧,也是人类的悲哀。

生命,在病患眼中,似乎只剩下白色。那圣洁的白色啊,就是徘徊在死亡线上唯一的安慰。

生命,在战士眼中,似乎只有红色。那炽热的红色啊,就是战士们心中坚定的信念。生命,在我眼中,似乎只有绿色才能诠释。那蓬勃的生命力啊,总是让我感到欣喜。

生命,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环境,总是会有千万种不同的诠释。我只能用敬佩的眼光,去尊重世间每一条脆弱而又坚韧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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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诗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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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发表于1934年的《学文》上。关于这首诗有两种说法:一是为悼念徐志摩而作,一是为儿子的出生而作,以表达心中对儿子的希望和儿子的出生带来的喜悦。

四月,一年中的春天,是春天中的盛季。在这样的季节里,诗人要写下心中的爱,写下一季的心情。诗人要将这样的春景比作心中的“你”。这样的季节有着什么样的春景呢?

这样的四月,该如苏东坡笔下的江南春景。那鹅黄,是韧放的生命;那绿色,蕴含着无限的生机;那柔嫩的生命,新鲜的景色,在这样的季节里泛着神圣的光。这 神圣和佛前的圣水一样,明净、澄澈,和佛心中的白莲花一样,美丽、带着爱的光辉。这样的季节里,“你”已超越了这样的季节:“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伴 春飞翔的燕子,美丽轻灵,带着爱、温暖和希望。

这首诗的魅力和优秀并不仅仅在于意境的优美和内容的纯净,还在于形式的纯熟和语言的华 美。诗中采用重重叠叠的比喻,意象美丽而丝毫无雕饰之嫌,反而愈加衬出诗中的意境和纯净——在华美的修饰中更见清新自然的感情流露。在形式上,诗歌采用新 月诗派的诗美原则:讲求格律的和谐、语言的雕塑美和音律的乐感。这首诗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完美体现,词语的跳跃和韵律的和谐几乎达到了极致。

作者林徽因简介:林徽因(1904年6月10日-1955年4月1日),女,原名林徽音, 汉族,福建省闽侯县人,建筑师、教授、诗人、作家。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深化方案的设计者、建筑师梁思成的第一任妻子。三十年代初,同梁思成一起用现代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古代建筑,成为这个学术领域的开拓者,后来在这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学术成就,为中国古代建筑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文学上,著有散文、诗歌、小说、剧本、译文和书信等,代表作《你是人间四月天》、《莲灯》、《九十九度中》等。其中,《你是人间四月天》最为大众熟知,广为传诵。林徽因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也被认为是20世纪中国的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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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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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发生在老北京城南的故事,这是一个孩子真正眼中的老北京。

—— 题记

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有着令人怀念的四合院、大戏院、大鼓书场,还有令孩子们流连忘返的城南游艺园。

《城南旧事》是作者林海音以自己在老北京的童年生活为蓝本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小说通过一个孩子的见闻和所思所想,用朴素、纯真的话语讲诉了几件令人难忘的往事。这些往事充满童年的快乐,在这快乐背后又包含着大人世界的心酸。

《城南旧事》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角度讲诉了五个故事。我最感动的一篇故事是《驴打滚儿》。

《驴打滚儿》通过讲诉佣人宋妈的不幸遭遇,反映了下层劳动人民的辛酸生活。宋妈为了生计放弃了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哺育,最络又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怀着一颗孤独的心离去。然而,她找不到可以改善生活的出路,不得不重复这样的人生悲剧。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那个晚上。那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我听到楼下很吵,仔细一听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们小区停车位不够。那位车主很凶的骂了我们小区的保安,把保安都给骂哭了。我当时心里有一些生气,我想:保安那么辛苦来给我们看门、保护我们的安全,我们怎么可以去骂、去说他们,再说了车位少又不是他的错。但是这就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他们经常被别人误解,被无缘无故骂,但是他们却从不抱怨。而我们,干活没他们多,却天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

生活中有阳光,有乌云。心中只要永远充满阳光,美好的生活就在前方等待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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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爷爷看照片优秀作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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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你在干吗?

照片呢!我好想念我的小孙子啊!爷爷把老花镜向鼻梁上方抬了抬,一边用手摸着照片,傻笑着说。

爷爷,我就是您的小孙子呀!我差点脱口而出,可看见爷爷那得意样儿,只得把话咽进肚子里,勉强笑了笑。

爷爷仍在专心地看着照片,时不时地,呵呵地笑着。

我坐在爷爷旁边,和他一起看照片。

看着照片幼年时代的我,熟悉又陌生的自己。当时的我还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当时的爷爷还是一个高大的、强壮的人,看起来一点也不老。

我看着入神,童年的美好记忆浮现在脑海中。

小时候,我和爷爷奶奶一起住。每天,我都会和爷爷去公园里玩。公园里的一切都是那样吸引人。满地的狗尾草,随手抓一把捏在手心里就可以玩;盛开的鲜花,随手采一朵塞进口袋留作纪念。高高的树叶,摘不到,只能站在树下气得跺脚,每当这时,爷爷总会采下一片树叶,吹一曲欢歌,平静我的心。翩翩的蝴蝶,捉不到,只能在后头苦苦追赶,若是摔了,总会嚎啕大哭,每当这时,爷爷总会走来,将我抱起,唱一支幽默的曲子,安慰我的心。回家的路上,趴在爷爷厚实的背上,不知不觉中,睡着了。睡得甜甜的,美美的,一副幸福样儿。醒了,吵着嚷着要骑在爷爷脖子上,爷爷从不拒绝。回想当时骑马的感觉,真有一种顶天立地的自豪感。

一切是多么美好。夕阳西下,我和爷爷,一路欢声笑语。

从照片上转回我的视线,瞥见爷爷专注的面容,他真的老了。一脸的皱纹,头发很疏。他驼着背,整个人看起来很消瘦,像一只可怜的小仓鼠,让人看了心痛。

泪水夺眶而出。

我赶紧擦干了泪,我不想让爷爷看到;爷爷似乎也没有注意到。他依然呵呵地乐着。我勉强笑了笑。

现在的他,神志时而清晰时而糊涂,行为怪异,整天只会傻笑,只会看照片,难道他真的很想回到过去吗?

爷爷,我多么希望有神奇的药物能让你重新振作起来,你亲爱的小孙子就站在你的面前,想要和你一起回忆美好的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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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三国演义读后感与人物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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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恍如身临其境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激动人心的故事。我深深地沉浸于故事之中,甚至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

我最敬佩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足智多谋、才华横溢。诸葛亮在《草船借箭》中的神机妙算深深印在我脑中。

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诸葛亮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诸葛亮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近曹军水寨。诸葛亮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从诸葛亮的身上我懂得了,要想获得成功,就要学会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不怕困难,还要有持之以恒的决心。从三年级接触作文开始,我就觉得作文难,难于上青天。 因此,我每次写作文时,都是搜肠刮肚、绞尽脑汁,有时候想不出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七上八下。

自从读了《三国演义》后,我一想到诸葛亮的聪明机智就不甘心让这该死的作文整垮我。我下定决心,努力攻克作文难关,从作文难难关中解放出来。我在认真学好语文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加强了课外阅读,注意培养细心观察事物的习惯,还学会了思考问题。并把每天所看、所听、所想的,都记在日记本里。对老师布置的作文,我不再当个包袱,而是把它作为一次考验自己的机会,认真审题或拟题,明确思路后,列出写作提纲。再仔细思考,打好腹稿才动笔。写完作文后向妈妈请教,妈妈会帮我修改一些病句,添加一些修辞手法。这样,我的作文就比以前好了许多。老师也时常表扬我,有时还作为范文在班上念给同学们听,这使我非常高兴,也使我对写好作文增加了不少信心。

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觉得《三国演义》就是一盏明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让我喜欢上了写作文。《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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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安徽中考满分作文赏析:那个难忘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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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题目】

以“难忘那______________的眼神”为题,写一篇文 章。

提示与要求:

(1)请你从“期盼”、“慈爱”、“坚毅”、“失望”四个词语中选择一个,把题目补充完整。

(2)可以大胆选择你最能驾驭的文体进行写作。

(3)文中不要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等,否则会被扣分。

(4)抄袭是一种不良行为,相信你不会照搬别人的文章,否则会影 响你的成绩。

(5)考虑到内容的充实,文章不要少于500字。

满分作文】

人间四月天,蔚蓝的天空中时有鸟雀飞过。但我却无意欣赏春光的美好,因为我的思绪正被一个难忘的眼神牵挂着,久久不能平静。

那是一个微风习习的傍晚,劳累了一天的我和妈妈,打算在一家路边烧烤摊儿买烤串拿回家。这家烧烤摊儿的生意非常火爆,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我被那诱人的烧烤香味吸引,快速的点了几样,坐下来等候我的美食。

就在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卷着一阵灰尘“嘎吱”一声停在了烧烤摊儿前。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他们神色匆忙,和烧烤老板嘀咕了几句,就开始从车上搬下来一个笼子。然后从老板手中接过几张钞票,快速上车,又席卷着一路灰尘离去。速度快的让我恍惚觉得刚才所见的是幻象。

我好奇的走到那个笼子前,蹲下身一看,竟然是一笼子鸽子,大概数数有二十来只。白鸽子像美丽的白雪公主,它的羽毛如雪一样白,如云一般细腻。灰鸽子像穿了一件银灰色外套的绅士,高昂着小巧的头。最吸引我的是它们的眼睛,本应该如水晶般明亮,但是那里分明藏满了恐惧。它们有的不停的扑打着翅膀,有的咕咕的叫着,它们的叫声里,分明有一种将死的悲鸣。有的躲在角落里,满眼哀戚。

这个眼神一下子击中我,让我难忘。而食客的一声:“老板,上盘鸽子。”更让我心痛。

这是一群精灵一般的鸟儿,本应飞翔在蔚蓝的天空中,停息在绿意盎然的枝头,休憩在宠爱它们的主人为它们建造的巢穴里。可是现在它们却拥挤在狭小的笼子中,眼看就要成为老板炭火下的食材,食客口中的美味。

“老板,你能不能放了那些鸽子”我在付钱的时候轻声的请求道,明知道老板不能答应。

付完钱,拿上烧烤,妈妈催促我赶快回家。

我却再次望向笼子中那群鸽子,它们终于安静下来,眼睛微微闭合着,仿佛充满了绝望。

夜晚,我做了一个梦,一群鸽子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它们欢快的咕咕叫着,清澈的眼神犹如清澈的河水,缓缓流淌在爱它们的人们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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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八年级城南旧事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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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本名叫《城南旧事》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在那里度过她的童年,也让她在各种见闻和遭遇成长了起来。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而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我最喜欢《冬阳 童年 骆驼队》因为骆驼队很可爱,她给英子带来了很多快乐,也给了我很多生活的启示,尤其是沉得住气,不着急。

每年的暑假是我最期待的,但却也让我很头大,因为总会一大堆一大堆的作业跟着我。就说今年的暑假吧。数学暑假乐园、语文阅读训练80篇、英语阅读100篇等等。所以,我的暑假永远快乐与烦恼并存。可是,今年暑假有点不一样。奶奶把我送到姐姐家去写作业。姐姐给我订了一个小小的计划,我每天只做4页数学练习题,4页数学暑假作业,3篇语文课外阅读,3篇英语阅读和30分钟课外阅读。完成了这些作业后,其实我每天还有4小时和朋友玩呢。我就这样按着计划认真的做,使劲地玩。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发现十天后,所有的作业都完成了。真的就像骆驼一样要沉得住气,不要着急,慢慢地做,慢慢来;总会做完的,而且之快让我有点吃惊。

其实,身边的事都能告诉我这样的道理:在1948年和1986年的东京国际马拉松邀请赛中,日本选手山田本一均夺得冠军。当记者请他谈谈经验时,性情木讷,不善言谈的山田本一的回答跟谜一般:用智慧战胜对手。令人不得要领。原来,每次比赛之前,他都要乘车把比赛的线路仔细地看上一遍,并把沿途比较醒目的标志画下来。比如第一个标志是银行;第二个标志是一棵大树;第三个标志是一座红房子……这样一直画到赛程的终点。比赛开始后,我就以百米的速度奋力向第一个目标冲去,等到达第一个目标后,他又以同样的速度冲向第二个目标,40多公里的赛程,就被我分解成这么几个小目标轻松地跑完了。

原来“走一步,接着再走一步……”就这样坚持不懈地一步一步走才可以创造很多奇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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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现代散文赏析

全文共 2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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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色的山茶花》 /席慕容

山茶又开了,那样洁白而美丽的花,开了满树。 每次,我都不能无视地走过一棵开花的树。那样洁白温润的花朵,从青绿的小芽开始,到越来越饱满,到慢慢地绽放,从半圆,到将圆,到满圆。花开的时候,你如果肯仔细地去端详,你就能明白它所说的每一句话。

就因为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地决不错一步,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了的。它们是那样慎重和认真的迎接着唯一的春天。

所以,我每次走过一棵开花的树,都不得不惊讶与屏息于生命的美丽。

赏析

这是诗人席慕容写的一篇散文,全篇仅有二百余字。它传达的意境,却深邃辽远,令人回味无穷。

“山茶花又开了”,忽然其来的第一句,直点所要开展的主题,一个“又”字,证明了作者长时以来对于“花”或者“山茶花”的关注。“洁白”与“开了满树”,给人以一种强烈的视觉感受,引申了所要展开的内容。

“花”,给人以一种愉悦的心灵享受,它是一个画面和时间的定格,它背后的内容很复杂,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绽放美丽的追求——“每次,我都不能无视走过一颗开花的树”,就是这个道理。“洁白温润”是温暖明朗润湿而柔弱的,“洁白”象征着纯洁,“纯洁”是一个人的向往和追求(这是文章的文眼)。“小芽儿”是口语,读来让人亲切,充满了未知的幻想。“饱满”和“绽放”,是一个成熟的过程,“越来越”、“慢慢的”是一种坚深,有种了然于胸却不愿道出的苦痛。“半圆”、“将圆”、“满圆”,非常形象而贴切,用一种象征的意蕴,同样点明了一种成长的过程。

总之,若花儿开了,你认真去体会,你会发觉它的过程有总有无限多的故事。

【2】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 /林清玄

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虽然它刚诞生时长得跟其他野草一模一样。但一个坚定的念头在它的心中悄悄萌生:我要开花,我要以花作证。为此,它“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与自然环境顽强地抗争。

如果说与生长环境的抗争,只是野百合为实现美好心愿迈出的第一步的话,那么,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才是野百合面对的更严酷的考验。野百合是执着的,野百合更是智慧的。面对野草的嘲讽讥笑、蜂蝶的鄙夷劝导,野百合坚定的信念始终没有动摇:“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不事张扬的野百合,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抗争,独行其道,终成“正果”:“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洁白和秀挺的风姿,成为断崖上最美丽的颜色。”这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野百合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正因为这美丽来之不易,所以当百合谷成为人们的“圣地”之时,每一朵野百合都能谨记第一朵百合的教导:“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层层衬托,塑造了一个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百合谷其实就是一个充满世事艰辛的大社会的缩影,野百合的遭遇何尝不具有人生奋斗的典型意义: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以花来证明”。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台湾文坛,林清玄这个土生土长的作家,以其乡土气息、传统情怀、民族意识以及他独树一帜的禅佛文化,成为台湾最为多产而且作品畅销的作家之一。林清玄多次提到影响他性格和写作风格的母亲。他说,小时候母亲曾告诫他,写东西要“有趣味的你要多写一点,与别人分享;辛酸的少写一点,留着自己晚上回房间里哭就行了。因为人生已经够艰辛了,人家来读你的文章,应该从你的作品里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而《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则巧妙地将趣味与辛酸结合起来,以趣味抒写辛酸,使人从中“得到安慰,得到启发,得到提升”。他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野百合的形象,正是林清玄心中的“富人”的形象。林清玄就是企图用文学的语言,表达一些开启时空智慧的概念,表达一个人应该如何舍弃和实践,才能走上智慧的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他信奉“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实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赏析: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所展现的正是林清玄追求的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大其愿,坚其志,细其心,柔其气”的人生准则在野百合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3】

《我喜欢出发》 /汪国真

我喜欢出发。

凡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有双脚,还有未来。

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那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赏析: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确切地说,这种追求实际上是时刻在追求着进步、给自己不断充电。人不可能生来就见过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和森林的神秘,但正因为有追求的想法,有充实自我的需要,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了出发带给我的人生的完满。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从这句话中我们明白喜欢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与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我们感受到一种探险,触摸到了一颗年轻的心和体会到一种柔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永远追求完美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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