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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的记叙文高一作文大全(最新19篇)

时间如流水,虽然缓缓的流淌但是日夜不停。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我的暑假计划作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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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写人600字作文范本大全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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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他肉嘟嘟的脸,长了一双充满智慧的双眼,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双精致的眼镜,下面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你知道他是谁吗?不知道没关系,请你接着往下看。

他很喜欢阅读课外书,一下课就迫不及待地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书来,如饥似渴地看着。真是应了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我看见书本,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

也许是因为他看的书多了吧,每当老师提出一些有难度的问题时,他总是能对答如流。有一次上语文课时,语文老师问我们《红楼梦》又称为什么?大家都没有举起手,这时他高高举起他的小手,站起来说:"是《石头记》。”老师向他伸出了大拇指。

他不仅聪明,而且口才也特别好。就在前几天,我们班举行了"诚信与善意的谎言”的辩论会。在陈述完各自的观点后,我们展开了第三轮论辩。对方赞同诚信的杨乐川"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说:"善意的谎言不一定是好的,一些同学对父母谎报成绩,结果取得不好的效果。”这时他从座位站起来说,大声反驳道:"你刚才说的行为完全是以个人为中心,并不是善意的谎言。”对方的黄顺子站起来说:"一些人就是不希望自己的父母伤心,为什么不行呢?”他慢慢站起来说:"那么你的父母是在乎你的人品还是在意你的成绩呢?”一番话说得我们这边掌声如雷,说得对方心服口服。

现在你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班的"智多星”——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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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述色彩高一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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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霖如同银屑般恣意飞舞,寒风呼啸,玻璃窗上蒙上一层水雾。我用手擦去,窗外,是城市令人讨厌的灰暗色的冬。

社会经济极速发展,带来的,不只是高昂的经济效益,还有严重的污染。在这城市里,哪里还有我喜欢的色彩?剩下的,只有雾霾的灰暗。

透过时光的毛玻璃看向曾经,模糊中,有清晰的老屋的身影。童年的老屋,有我所喜欢的颜色。

推开斑驳的不知道油漆了多少次的铁质大门,院子里一切安好。青砖红瓦筑起的墙上,鱼鳞瓦沟之间,青苔自然地生长着。院子里的地板,是用一块块大石铺砌的,雨水冲蚀过后,细纹密布,好像老太额头上的鱼尾纹,可是踏上之后,却分外踏实。两边还摆放着以前用过的煤炉,地上隐隐还有黑色的星星点点的煤灰。这些,是回忆,更是我喜欢的老屋的色彩。

想起孩童时光,外婆骑着粉红的凤凰自行车接我从幼儿园放学。我坐在自行车后的红色的儿童椅上,发着呆。回家的小巷之中,道路十分不平整。我坐在儿童椅里,紧抓扶手生怕自己掉下来。因此,外婆总是说我太谨小慎微,不够大气,我哪里懂这些东西,就只是抓紧扶手,在夕阳之中,在家家户户的屋檐之下,或是回忆今天在幼儿园发生的新鲜事儿,或是期待着早些回到老屋,回到那些我喜欢的色彩身边。

此时家里,总是早已摆好了丰盛的晚餐,美味放满桌面,香气充盈房间。匆匆洗完手,端坐在我的小板凳上,一家人整整齐齐,围坐在桌边。饭后,又回到小院,大人们娱乐消食,打打牌,享受夜晚美丽的色彩。我坐在外婆腿上,昏昏欲睡,听着外婆轻声的吟唱:“夜光光,月光光,伴随我家娃娃郎。”我悄然睡去,那些我喜欢的色彩又在我的梦中浮现。

如今,老屋在繁华中隐世,我也有了城市里的新居,却总不如老屋住的愉快,不知从何开始,老屋也成为了我的家人,成为了我喜欢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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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一作文杏花6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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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下有几株杏树。

春天到了,万物沐浴着阳光,每一株植物都生机勃勃,想要成为春天的第一抹色彩。这时,却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令它们“望而生畏”。呵,原来是朝气蓬勃的杏花苞!你瞧,她们就似一位位婴儿鼓着腮帮,令人忍俊不禁。一朵朵水滴状的花骨朵儿落在枝干上,在纵横交错的树枝丛中,有几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镶嵌其中,我想,只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才能造出如此诗情画意的水墨画吧!

我漫步在“曲径通幽”的小道上,在一片片翠绿枝叶的掩映下,远处赫然出现了一片粉红的“云霞”,如梦似烟,我情不自禁加快了脚步。突然,一片粉色映入眼帘,抬头一望,是杏花!随着时间的变化,颜色越来越淡,可是活泼可爱的婴儿长成了端庄优雅的少女?她踏着盈盈小步,款款向我走来,携着阵阵清香,氤氲我的心田。坐在花旁的椅子上,幽远的香气伴着那绵延不断的思绪,随风徜徉,我在粉红的梦幻世界里,不觉飘飘欲仙了。那一朵朵绽开笑脸的花儿倚在枝头,争奇斗艳,不正是“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的写照吗?此等的巧夺天工,耐人寻味!

春末夏至,蓦然回首,已不见那片粉霞,只是白茫茫的一片。我来到杏花跟前,风儿拂过,成百上千的“粉蝶”从天而降,翩翩起舞。我缓缓地伸出手,接过了一片雪白的花瓣儿,小心翼翼地来回抚摸着,它如丝绸般光滑,是否是仙女一不小心丢失的白绢?一朵朵花儿,似乎时刻准备着展翅高飞,星星点点的白“珍珠”被“玉线”连成了一串串做工精致的项链,华丽又不张扬。风儿徐徐,整装待发的“粉蝶”们在空中跳着优美的华尔兹,一会儿,花瓣悄无声息地落下,“雪花”漫飘,“粉蝶”飞舞,我的心早已随着“粉蝶们”自由翱翔。花虽已落,香却永存,好一幅蝶舞雪飘图,令人啧啧称奇!

她渴了,园丁并没有给她水喝,因为知道她的根能在地下找到水源,这是培养了她的独立性;她的枝干疯狂地成长,园丁会毫不留情地剪下,减少营养的摄入。也许,只有父母才能做到如此之爱吧!

夏天到了,树上结了一个个酸甜可口的杏子,大家在品尝美味的果实时,却遗忘了杏花曾经的模样,那在空中飞舞的粉蝶不正是杏子的“前身”吗?

一年又一年,花落又花开。或许,只要仔细欣赏,细细品味,认真体会,才会记住她们一辈子。等你品尝杏子时,请不要忘了那盛开的梦幻的蝶舞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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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一记叙文700字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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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喝汤。”

这便是我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一句话。从我的母亲嘴里,用唱歌似的南方调子传进我的耳朵。

小时候,母亲煲鱼头汤,装在碗里,一勺一勺喂我喝。她说:“来,来喝汤。鱼儿使你聪慧。”大一点了,母亲煲老鸭汤,我自己拿着碗。母亲微笑地看我,说:“来,来喝汤。鸭子使你健壮。”

那些事就犹如昨天刚发生的一般。可我现在已成一名少女,会为衣服和脸蛋等事上心了。惟一不变的只有我的母亲,她依旧在,带着她的汤,一直都在。

于是,我也一直喝她煲的汤。

某日,我皱着一张脸从体重器上下来时,便又听她喊:“来,来喝汤。”瞬间,我有些火气上来,挑了挑眉。“都是你,天天煲什么汤。没营养不说,肉倒一直往上长。”我一甩脸。那短短的偏头时间里,似乎瞅着一双沧桑的无奈的眼睛。我以为恍惚了,忙揉揉眼睛,再瞥之时,剩下的只有母亲端着汤的背影。

接连几天,为了减掉几斤油,我索性不再喝汤了。可,母亲却还是日日为我煲上一锅。文火慢熬,缓缓搅拌,似做上一锅要耗尽可以用一个世纪的精力。

直到不久,那句“来,来喝汤”终于听得我无可再忍。我决心坐下来和她好好谈谈。母亲见我端坐在那紫砂锅面前,笑逐颜开,好像一束最澄澈的阳光忽然打在她的脸上,把整个面孔照亮了。她忙为我装上一碗。我撇撇嘴,刚想推掉,就发现这汤竟有些不同。玉米小排,清澈如泉,没有半点油沫子。我浅尝一口,香甜爽口,又不失浓郁芳香。我抬起头,就像电影里面一个缓慢的镜头。但她只是笑,颧骨上的那块肌肉显得无比天真。顿然,我忽然想起前几日的那对眼,将其一比较,我不禁嘲笑自己,近视又加深了。

是啊,只要我在她那已成禅的“来,来喝汤”后面点头起筷,我的母亲又怎会老去。她又会是那个美丽年轻的女子,带着比我更甚的天真欢乐。一口气喝完汤,把鼻子里的淡淡酸涩归于前几日刚犯的感冒了。

结果,我终是没有减下重来。因为在温暖流淌的厨房里,总是会有个女子对我喊:“来,来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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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一写人记事作文开头结尾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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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沙沙,沙沙沙……”这是什么声音来着对了,是扫地的声音。于是,那个人的身影又浮此刻我眼前……

“哈哈!又能够买好多呢!”暑假里的一天,我高兴地拿着妈妈给我的十几元钱,向超市奔去。超市门口,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一个清洁工。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汗衫,头戴一顶黄色的草帽,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布裤——很普通。但不知怎的,我的脚步渐渐慢了,眼睛渐渐对准了她。

只见她手里拿着一把扫帚,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长柄灰钵子,正在专心致志地扫地。她先用扫帚把灰扫成一堆,再把灰钵子放在灰堆前面,再用扫帚将灰扫了进去,最后将里的灰倒入了身旁的红色垃圾车。之后,又拉着车到下一个地方……这似乎没有什么稀奇,但我,却深深地感动了——看她的脸上,灰黄的脸上滚动着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再看看她身旁在的车,已经快要满了——她已经扫了很长时间、很多地方了。

她仍在扫,而且越来越起劲。路边的树上停留的蝉使劲叫的声音,也渐渐被扫地声吞没了。她似乎忘记了一切。此时,在她的眼里只有长柄的灰钵、红色的垃圾车和整洁干净的马路。

她目送着每一个行人和车辆,心里有说不出的满足。这时,来了三个十四五岁的男孩,他们正在吃冰棍。在路边,就是垃圾桶,他们却似乎没望见,随手将冰棍纸丢在地上。那个清洁工望见了,轻轻地摇了摇头,但没说话,悄悄地走过去,扫掉了冰棍纸,又回到了原处。清洁工又看了那三个男孩一眼。那三个男孩望见了,转眼间,脸红了,低着头从她身边离去……

“沙沙沙”的声音又传来,越传越响亮,一向传到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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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告别高一

全文共 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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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自己,又要告别了。

心里打翻了瓶子,五味杂陈。

有些人、有些物,你还没有来得及好好拥有,却又要别离了。

苍耳告别妈妈,随着动物去了天涯;蒲公英妈妈用嘴一吹,孩子便散落在海角。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主动还是被动,人生都离不开一场告别。

既然这样,不如撕扯出片片美好装饰整个心灵,从一个空间移到另一个空间,想它的时候,闭眼,打开心灵的窗,满满的回忆就会溢出来。

最撕心的是家的告别吧,我站在阳台眺望河流的两端,想要极目尽收眼底,两岸礁石无语,怀里的绿流平静地淌过胸膛,看似平静的表面内心却汹涌着,底下的能量有多巨大,才能载动这装满思乡的愁船,仔细听,能听见水激荡岩石的欢响,还有那细细磨砂的絮语,平望过去,一层一层地水波在荡漾,荡进了你一层一层的心田里。

两边没有树木,可是整座城的树影却远投进它的眼里,常年都是一块巨大的翡翠,有着金属一样的质地,应该得源于它的深深的基石吧。

古老的房子像一块块豆腐干,投射进河里,惹得鱼儿们争抢,人们在酷暑的夏夜,光着脚丫踩着光滑的鹅卵石,捧起一朵朵水花,抑或拾起一颗颗小石子,杂耍着漂洋过海的绝技。

小孩子光溜着身子像一只只小鸭子在水里钻进钻出,露出一颗颗圆溜溜的脑袋,冲着你微笑。老人们坐在河边大石头上,眉开眼笑地话着家里的欢喜,笑声随着水波流向了远方。

男孩牵着女孩的手,含情脉脉,眼波是水的眼,透着柔和与暧昧。

水里一闪一闪的,那是人间的灯火还是龙宫里挑灯在欢舞?

龙王小女儿坐在镜奁前,梳理着乌黑的头发,擦涂着美丽的妆容,她想乘着龙马车来到人间,与心爱的人相守一生。

我把水荡开,一直都在寻找。一直找到了梦里。

抬头看天,天也在看我。

它永远披着一层薄纱,轻轻柔柔地。底子永远是湖蓝色,让你分不清是天还是海?一团一团的棉花经常变幻着容颜,一会是狮子脸,一会是绵羊,一会又变成大熊猫了。不论变成何种动物都憨态可掬,煞是可爱。

植物也长到了天上,落叶松、阔叶乔木、竹林丛、芭蕉、桃树……形状各异,应有尽有。

它们都在太阳的照耀下迸发出蓬勃的生命力。热烈地欢歌、纵情地舞蹈。

我想飞上天,装入口袋中,把它带走到我的那一方天空去。它却躲着迷藏,不见了。

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打量那一幅经历过口舌之争才到我家的窗帘,默默地垂立在玻璃前,撩起外层遮挡住阳光的厚布,里层的透明的丝纱如肌肤一般的光滑,在我的手间划过。

再最后一次打开电视,里面的声音和图画即将远去,让我再次瞧一眼你的容颜,右侧过去便是厨房了,鲜红的色彩仿佛一团火焰还在燃烧,飘出来大米的芬香,洗衣机正发出轰轰声卖力地搅拌着衣服。水龙头上的水哗哗地流淌下来。洗去了以前的尘埃。荡涤了一切过往。

这里,是我幸福开启的地方,有一生挚爱的宝贝的幼儿时光,地上爬满了他的手印,墙壁上留下了歪歪斜斜的绘画体,奥特曼在喝着茶,毛毛虫飞上了天,大海变成了红色……一个人在床铺上堆着麻将,伊伊哇哇唱着:“两个小娃娃呀,正在打电话啊,喂喂喂,你在哪里呀,喂喂喂,我在这里呀!”“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

时光走得很快,一晃就7、8岁了,书包开始踏上了征程,奔向远方。

风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家常是风儿玩耍的地方,上午拖的地,下午就撒上了灰尘,它总想给白瓷砖上布上斑纹。留下它曾经到过的地方的足迹。

珠帘亮晶晶地,也随着风儿叮叮叮地碰撞在门框上,再次划拉衣柜门,悄悄逝去它的泪水,还有被雾气洇染的玻璃。粉红、黄色、橘色的墙体依然跳跃着五彩的光,我轻轻地合上门窗,一步,一步地退出屋外。

再见了,曾经的家。

再见了,我挚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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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跑步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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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在其《人间词话》中谈到人生的三种境界,一曰:“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二曰:“为伊消得人憔悴”;三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与此相似,跑步也有三种境界。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咿咿学语,首先学会的是走,其次才是跑,但我却对跑有着莫大的兴趣,因为在奔跑时,我能清楚的感觉到周围的空气在我的带动下不再一成不变,而开始诡谲莫测、变化多端,仿佛它们都随我而动,任我调配,这是走所不能给予的。在走路时,或许能感受到微风拂面,但这是风儿在带着我走,而不是我引领它,比起随“风”逐流,我更乐于勇往直前。

这是跑步的第一种境界,源自于兴趣及对跑步最直接、最浅显的感受,我仅仅因为喜欢跑步而跑步。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校开始举办运动会,其中径赛的代表便是跑步。作为从小跑到大的我来说,自然不甘落于人后。于是我开始为比赛做准备,为获得名次而训练,为赢得第一名时同学们为我呐喊、欢呼时潜藏在心的那一点小小的虚荣而奔跑。渐渐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在短短的赛道上总有着我拼尽全力也不能超越的人。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说:“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我却恰与之相反,我觉得只要我努力,总能超越他人,但当美好的梦想与残酷的现实相碰撞时,脆弱美好的幻想总是不堪一击,我渐渐陷入无尽的痛苦与迷惘中,因为我是为了争夺名次而进行痛苦的长跑。

这是跑步的第二种境界,也是最无味、最低级、最浅薄的境界。

直到一个夕斜的黄昏,我垂头丧气地在操场上跑步,速度不快,但超越了很多人,大多数人在被我超越的一刻也提速,但保持不了多久就无奈地减速,茫茫人海中我注意到一位同学,尽管他一次次被我超过,但他始终保持着他自己的步伐,全然没有被别人影响,而他满头大汗也遮不住的愉悦在黄昏中温柔地散开,轻轻飘进我的心灵,却翻起了千层浪花……

我想起了我跑步的初衷:不为名次,不为比赛,为的仅仅是享受跑步带来的快乐。小时跑步的我尽管跑不快,但小时的我跑步远比如今的我更轻松、更快乐。

我忽然间明白了跑步的真正意义,它不仅是一项强身健体的运动,不止是比赛场上虚无缥缈的名次,更是跑步时我与天地同在的胸怀,万物皆随我动的惬意,也是将压力、烦恼统统抛诸脑后,尽情狂奔的洒脱,此乃第三境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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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一记叙文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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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曾经总是天真地以为,现在还早,我可以以后去实现我的梨园梦。

当初,我还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孩的时候就在幻想着我的未来:我站在属于我的舞台上,挥舞着水袖,台下的观众为我而鼓掌。种.种原因,我已带着我的梦想进入了小学。

那深深的乡音对我产生了诱惑的迷恋,那越剧带给我的艺术享受让我感觉这夹着浓浓的潮湿味儿的冬天里,那种与生俱来的向往印在我蠢蠢欲动的心灵之上,优美的旋律与意味着绍兴的气质和气息吸引着我,那时的我,内心的欲望愈发强烈,但由于自己的胆小,不敢放开歌喉,而以年纪小为借口,又把这梨园梦推迟到了我口中的“以后”。

流光似水,还是那乡音,而我却已不再是坐在小学教室里的那个孩童了。

到了我敢于表现,敢于推荐自己的年龄了,而我却也没权改变我的宿命,眼前放着两条路,一条通向高中,一条通向艺校……

即使心里十分痛苦,我想走的那条路,偏偏是我不能选的那条路。但还是安慰自己:没关系,以后上大学还有机会。

一直到十七岁,这个对于想在舞台上奉献自己的青春,却已是偏大了的年龄,才猛地意识到,我的未来已经不再由我创造,我怀里揣着的梦不知不觉地破灭了,因为——我没有又一个“以后”了。

此生注定与梦想擦肩而过,“以后”只是对自己心灵上的安慰,而已。有些东西,错过了一时,也就错过了一辈子,生活中永远没有以后……。

心中的梦,还是随着我,只是我没有机会实现了。

丝竹邀来水乡月,共诉悲欢离合;水袖轻舞杨柳风,醉了天上人间。但不知道有没有那么一个“以后”,可以让我醉一回?

我这儿是如痴如狂,一声越剧,一股情愫,不仅仅是越剧的清音,更是人事变迁的顿咽。

我愿做梨园日出时第一颗晶莹的露珠,在第一时间奉献我的光彩,我做着梨园梦,梦着越乡情……一轮明月高升,一角新蟾隐秀,雾中蓬莱,那是我梦中的仙境,刹那间,拨动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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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慢生活高一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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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端翩翩起舞固然令人向往,但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又如何做得到?倒不如脚踏实地行走于地面。如我般凡夫俗子何必好高骛远?不如把握现在,脚踏实地的生活

目标,要依实力而定。

远大的人生目标的确可以催人奋进,但倘若这是一个不切实际、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却只能让人在旅途中屡遭失败。现实一点,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合适的目标,让自己付出努力后可以品尝成功的喜悦,而不会丧失对生活的信心。

拼搏,依体力而行。

其实人生的旅途漫长,它需要我们有强健的体魄去穿过几十载的光阴,去劈波斩浪,奋力前行。有时面对汹涌波涛,在你勇敢挑战之前,请冷静地思考一下:我能够战胜吗?倘若有几成把握,的确该放手一搏;如果心中根本没底或明知自己不行,就不妨激流勇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时,倒不如像刘备一样巧妙脱逃,以谋求日后更大的发展。“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要量力而行,而不是呈一时之勇,以免落得头破血流的下场。

结果,要欣然接受。

很多时候,总听见身边的人抱怨:“我如果……就可以……”只可惜上天不会让时间倒流,面对成功亦或失败,我们要用平和的心态去接受;假想如何如何,只会徒增悔恨。坦然接受现实,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才能吃一堑长一智。面对半杯水,与其哀叹“只有半杯了”,不如欣喜“还有半杯呢”。

哲学家维特根思坦说:“我贴在地面步行,不在云端跳舞。”成为世界首富,获得诺贝尔奖,或载入史册万古流芳,非我所能达到。于我,有切实的目标,尽可能拼搏进取,淡然看花开花落,脚踏实地,从从容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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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写人记叙文:我的自画像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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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丁琪晨。做个朋友吧!我今年11岁,性别,女。星座,射手座。血型,AB型。联系电话是3059193。家庭住址是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门新开路104号701室。

我长得白白的,胖胖的。脸蛋圆圆的,头发短短的,眼睛小小的,虽然不漂亮,但是很可爱。就是因为胖,所以家里人都叫我“小猪”。

一开始,我非常讨厌别人这样叫我,但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甚至有点儿喜欢这个爱称了。但说来说去,我还是想变瘦。小女孩嘛,还是瘦点儿好看。为这事儿,我可动了不少脑筋,最终断定问题出在“吃”上。我喜欢吃肉,吃肉很容易发胖;我也喜欢吃肯德基,吃肯德基也容易发胖。胖上加胖,所以我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为了能使自己苗条些,我可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但是我嫌太苦,最后还是半途而废了!哎,就这样吧!

我一直认为自己很大方,但妹妹总说我很小气。原因是我在分东西的时候,总会悄悄地给自己多分一点儿。我认为这是自己的东西,分得多也是天经地义的,但哥哥却说这是自私的表现。我听了简直暴跳如雷!你可别笑话我,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懂得了谦让。怎么样,为我的进步鼓掌吧! 我曾经认为自己不怎么聪明。因为有些作业都要大人帮助,而别的同学都会做!为此我很难过。但爸爸却说:“没关系,努力就行,谁也不是生下来就是天才的!”老师也说:“我们406班的小朋友个个儿都是聪明的,你也不例外!”在老师和爸爸的鼓励下,我的成绩越来越优秀了,而且在班里能名列前茅呢!上个月的“诗词积累”测试中,我又“金榜提名”。

现在,我要自豪地告诉你,我很聪明!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手工制作、读书、看电视等。受哥哥的熏陶,我也很想学烧菜。那次,我向哥哥请教了烧菜的方法,准备亲自下厨练练手艺。可万事具备时,才发现自己还不会开煤气!我的幼稚几乎笑掉了哥哥的大牙。哎,现在哥哥牙痛还说是我害的呢!真让我有口难辩,随他去吧!

我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笨笨的、胖胖的,其实很聪明的女孩。希望大家能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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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留住什么高一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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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离开是对过去的舍弃。

童年就如一首缓歌,在流溢着甜蜜的时光中行进着,既没有与成千上万人比肩的摩肩擦踵,也没有落后于人的心惊肉跳。而我们终究要被推到那道起跑线上,与懵懂的梦诀别,换来一张送去远行的车票。

我要离开家乡。沉重的行李拥挤在角落,呼吸声和着此起彼伏的鼾声不时被铁轨的隆隆声掩盖。我至今记得那个黎明,坐在靠窗的座位,窗外的杨树被撕裂得模糊,像蒙上一层灰纱罩住了广阔的田野。缓缓爬出的红日吞没远处深蓝的天际,艳阳高照时,我将踏上异乡的土地。年轻的女孩无法让异乡的风雨激荡着心胸,无法化作雨燕直击长空,只会在夜晚卸下沉重的铠甲,渴求故土的暖阳和空气里熟悉的味道。

谁也不能停滞不前,我已习惯这风雨,不再固执留恋如梦的过去。稚嫩的童音、无忧无虑的歌声,它们注定无法留在掌心。但指缝里潜藏的那不愿割舍的是一颗柔软的心。桌上摆放着不愿再触碰的崭新车票,一张一张留下折痕也已成为我主动成长的通行证。

我们都有太多不舍,但最终,每一次的不舍最后都会成为舍得。舍不得离开父母坐上离开的列车,回来时又舍不得田野里挥汗如雨的日夜、沾满颜料的笑颜,后来与同行者哭泣感叹并为之创作的每一轮落日也在心里扎了根。舍不得每一个朝夕相处的朋友、每一株枯萎的植物,舍不得每一个消逝的夏夜,却又迫不及待拥抱秋天。我们一直在远行,从离开的那天就注定回不去了。但满载着荆棘与鲜花的成果正更用力的推着我们向前。

向前走拉着同伴的手,松开会有遗憾但不再喟叹,因为我们会明白,过去的每一秒成为回忆,而留在你我掌心的宝石会愈发明亮。

我不再因为一场风寒,就以为万物萧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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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姐姐_高一写人作文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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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我的姐姐_高一写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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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难过的作文高一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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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幼儿园到小学我经历了许多的事情,多的和天上的星星一样,但是有一件事就像用刀铭刻在了我的心上,让我终身难忘。

天空灰蒙蒙的,就像背了一只黑锅,太阳也被乌云给挡住了,乌云也一层一层的增多了,树木也无精打采,树叶耷拉着脑袋,鸟儿也不在天空自由自在地飞翔了,花儿也收起了美丽的花瓣儿,小草也低下了头,风吹在人的脸上,感到一丝丝凉意,雨一点一点的下着打在人身上,让人感到冷冰冰的。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大雨,大约半小时后,雨停了,太阳出来了,小伙伴叫我出去踢足球。可是才踢了一会儿,对方已经进球了。我下决心一定要踢进一球,不能让我们对落后,也让对方见识见识我的厉害。这时对方又抢到了球,我见缝插针,脚一勾,把球给抢了过来,我快速运球,快到球门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脚飞球就踢了过去。可是球没进门,却不偏不倚踢在了刘大妈家的窗户上,只听咣当一声响,玻璃碎了一地。我们看到这个闯祸了,赶紧溜走了……傍晚时候,我蹑手蹑脚的回到家门口,妈妈早就在家门口等着我了。妈妈见我回来了,就把我拉回家大声问道:“你为什么把刘奶奶家的玻璃打碎也不赔礼道歉呢?”说完妈妈还狠狠地打了我两下,我赶紧哭着向妈妈承认了错误,并主动下楼跟刘奶奶道歉。刘奶奶笑着说:“没事了,只要你能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就好,以后不敢这么淘气了!”晚上爸爸回来了,就给刘奶奶家重新按了一块新玻璃。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我一想起来就很难过,它让我懂得了做人做事一定要敢于担当,做错事要勇于承认错误并改正,它将永远鞭策着我走好今后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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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务实的高一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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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时曾读《滥竽充数》,便感文章趣味强引人入目。时隔十余载再翻读此文使我深思,在讥笑南郭先生之际,不禁领悟到一些为人道理。

齐宣王喜欢合奏,以磅礴之势来显示自己的地位崇高。南郭先生对准了齐宣王的缺点狠狠一针便插入了齐宣王所培养的“奏竽高手”之中。闵王继位后,他便闻闵王“好独奏”之风落荒而逃。

南郭先生的结局是很可笑的,然而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南郭先生要逃?

原因有二:其一,他不会,他不仅不会,还向宣王夸大自己,吹嘘自己奏竽能使“鸟兽起舞,花草颤动”,宣王便欣然接纳了他。然闵王上任,他深知自己祸临,谎言即将被揭穿。他的夸大吹嘘终将自己送上了逃跑之路。

其二,是只知享受。南郭先生身处一支“国家乐队”之中,明知不会身边高手云集却不虚心学之,拿着厚禄欣然享受,从不考虑未来之祸。由此可见,他的逃跑是必然的`。

阅完此文,忽地发现自己与南郭先生是这般相似。在家庭中骗着“宣王”。如果立足社会,遇到“闵王”岂不原形毕露?

我想,在千万学子之中大多做过一件蠢事,那便是报喜不报忧。考差了,自己千方百计掩饰过去。考好了兴高采烈的回家向父母索要报酬,蒙蔽父母。导至父母不知自己成绩虚实,这不正是南郭先生骗宣王吗?

我们正值青春,在父母的庇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总以为饱食终日而无祸,不思进取。殊不知,长此以往,必将重蹈南郭先生子果矣。

掩卷深思。“滥竽充数”欺骗到底害的只能是自己。想要找到未来一条真正属于自己路,现在只能脚踏实地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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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一我能行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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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经历许多事情,它们有的简单有的复杂,遇到简单的事情,轻而易举就能解决,但是,如果遇到了复杂的事情,有的人会选择逃避,但,总会有人喜欢挑战,会站起来大喊:这个,我能行。

我的老师和父母曾经告诉我:人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恐惧,不要退缩,应该迎难而上,我们只能战胜困难,不能让困难战胜大家。

随着时间和年龄的增长,我们悄然而至的长大了,从父母的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慢慢地变成了口若悬河,奔流不息。当然,在成长的道路上并没有那么幸运,都会经历磨难,每个人都会被绊脚石绊倒,但是,跌倒了还可以站立,失败了便能成功。

记得,那是在小学五年级,因为父母礼拜日都要上班,家里有弟弟和妹妹,他们还小,所以父母感到非常忧虑,他们考虑到中午没人做饭给我们,怕我们会摔跤,会去摸电线什么的……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并告诉他们说:现在,我要学厨艺,学做饭一点儿也不困难,这个,我能行!

爸妈起初并不放心我一个人做饭,怕我会被烫,可最后还是被我的“花言巧语”给说服了。

礼拜六到了,父母急匆匆地上班了,竟然还不忘叮嘱我做饭的方法,我不耐烦地说:“好啦,好啦,上班要迟到了,快点吧!”门“嘭”一声被我关掉。

想到等下为弟弟、妹妹表演我的厨艺,心里不禁有些小激动。

时间到了,过得可真慢,我把弟弟妹妹叫到厨房说:“你两在那站着,看我表演。首先今天我们来做冬瓜炒肉。”把妈妈切好的肉放进水里冲洗干净,便把冬瓜皮削的一干二净,然后,我开始了切菜,不到五分钟,就搞定了一切。

把锅洗了,在火上烧一两分钟,放油进去,油热了,肉被我丢进去,不一会儿,香味扑鼻,一盘“冬瓜炒肉”就做好了,弟弟妹妹看得目瞪口呆。

晚上,父母回来品尝了我制作的菜食,纷纷拍手说:“很棒,不错!”

所以,在生活中主宰命运的是我们自己,“这个,我能行”,是惊雷,横扫一切拖沓、迟滞、犹豫与懒惰。“我能行”是阳光,助人思维敏捷,挥洒一切。对这个美丽的星球大声喊出:“我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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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人记叙文:回家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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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又可以回家了。这是一星期中最盼望的一天了——星期六。

我坐上回家的车,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不一会儿,下了车,我哼着小调,蹦蹦跳跳地往家走。 刚到门口,就听见爸爸和妈妈吵架,我心一沉,刚才的那股劲早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在外面站了一会儿,静了静神,鼓起勇气走进了门。爸爸看见了我,不出声,妈妈在收玉米。我最怕他们吵架了。我看了看妈妈,她的头发像草窝,头上还有一点点干草,身上一些土,妈妈的眼睛红红的,扑簌簌地直掉眼泪。再看爸爸,真像旧时的地主,妈妈就是那被打的仆人。爸爸最疼我了,当时大风呼呼地刮着,他忙叫我到屋里去。我来到屋里,趴在我的床上,也掉下了同情的“珍珠”。

天黑了,我看了看爸爸在屋里抽闷烟,妈妈还在外面。我忍不住出去帮妈妈。吃饭时,妈妈的眼比刚才还红,吃不下饭。我也很为妈妈感到伤心,因为妈妈是给我买毛裤,没和爸爸装管子,所以才吵起来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爸爸,我希望你不要和妈妈吵架。我什么都不稀罕,只要一家人和和睦睦就好。指导教师: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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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聊天一族_写人记叙文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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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初中,在家时间无非是做作业、看电视,只有到了学校和同学们在一起才快乐。而快乐的事仅仅是课余时间前后左右一块聊天

别看只是聊天,话题可多种多样。小到家长里短,大到人生哲理,上到天文知识,下到心得体会。每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经历,讲的事也不尽相同。

有一次我讲起父母吵架,一时几人呼应,都开始七嘴八舌地讲。什么摔破碗碟啊,什么大吵大闹啊,什么离家出走啊……看来家庭问题还是普遍存在的嘛!

又一次,有人大夸其谈宇宙之奇、天下之怪。继而又应“百慕大危险地带”“飞机神秘失踪”“宇宙大爆炸”……滔滔不绝,侃侃而谈,直讲得唾沫横飞仍不知疲倦。

直到世界杯开幕,引得众多“聊友”观其风采,话题也转移到每日比赛上。

今日我走进教室,见小龚已“开聊”,于是立即加入此列:“法国竟然输给塞内加尔,真是大爆冷门哪!”“是呀,还是上届冠军队呢?让人大跌眼镜!”小龚放大嗓门说。我笑着接应:“如果有人买塞内加尔赢,法国赌博公司就都要倒闭了。”“还有乌拉圭对丹麦那场,看了吗?真精彩!”不是什么时候,小朱来了。“看了的,”我说:“最精彩的要数英格兰对瑞典的。贝克汉姆被人封死了,只好替下去……”“搞得瑞典队进了一球。”小朱打断了我的话。我接着说:“没办法,瑞典队攻势那么猛!”小龚又说:“欧文好像一直也没多大表现,完全没有一个特写。”小朱又插话说:“沙特输得真惨,0比8!”“哎呀,还是亚洲强队咧!要是换了中国……”没人应声了。只听见小东在一旁做白日梦——

“中国VS‘土巴哥’大获全胜:中国对土耳其,8比0!对哥斯达黎加,16比0!对巴西,32比0!然后进入八强,然后拿到世界杯。嘿嘿!”

小朱忍不住了,大声喊道:“‘拉倒’世界杯!”然后用她的数学代入法计算道:“已知沙特比中国强,巴西比德国强,且德国8比0胜了沙特,所以,巴西以大于8的比分战胜中国队。”说完后,小朱得意地点点头。

这时,小东不顾上课铃响,冒着老师随时都可能进来的危险,对小朱反驳道:“足球是不能用数学来衡量的……”

“‘老班’来了!”“千里眼”突然跑进来说。小东急忙转过身去。几位聊友也各自分工——

“交课外作业!”“哦,给。”“背书!”“《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

谁说初中生活枯燥?看看我们的聊天一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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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颜色的高一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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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曾经是否擦肩而过,你如天边的一丝薄云,即使可遇而不可求,也带走了我心灵的关注。——题记

平凡的人,做着普通的事,虽不如那些大事颜色鲜艳,散发出万丈光芒,却能够温暖人心。

又是一个气馁的早晨,刚刚考完数学,去停车场的路上也一直在与同学讨论“这道题好难”“这道题写错了,考完才想起正解”……算是对数学死心了。

把车推出来时,我仍然在思考期中的题目,不是因为我好学只是有些意难平。大概是太专心了,以至于出来时碰倒了几辆车,我本想停下来将这些车子扶起,可过道太小,我又不能堵住后面人推车。所以只好先把车推出去再回来扶,有几个女孩还看了我几眼。我心想她们是不是以为我要“肇事逃逸”。然而就在我把车停好,准备返回时,其中一个女孩向我摆摆手,温和地说:“你走吧,我们已经帮你扶起来了。”我竟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她们已经去停车场里面了,我才说了一句“谢谢啊”。虽然我已经记不起她们的长相了,但在我心中,她们是可爱的,是粉色的。

我家小区对面开了一家早餐店,刚开到这没什么生意,我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那里吃,可附近又没有其它的早餐店了。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去了。一进门,老板娘立即起身,微笑着说:“想吃点什么?”随即列举了好几种小吃,我便要了一笼蒸饺配着蕃茄酱,我尝了几口,挺好吃的。以后吃早餐我去的都是这家,老板娘真诚的微笑和身上那件橘红色围裙在我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即使后来生意好,她也仍然记得我的口味。从来没在她的脸上见过难色。顾客有什么问题,她都可以心平气和她与之交谈,最后都是好的结局。有一次我还叫了一个同学一起在这儿吃,临走时她让老板娘给她拿一瓶冰水,老板娘却从桌下拿了一瓶矿泉水,细心叮嘱道:“早上就不要喝冰水了,对胃不好。”出了店门,同学还跟我说这位老板娘真贴心,我骄傲地点点头。在我心中,老板娘是朴实的,是橘红色的。

这些颜色是最普通的,这些人也是最平凡的,只是惊鸿一瞥,便深入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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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不完的书_写人记叙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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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很喜欢买书,家里书架上的书不计其数,可我从不认真看书。

爸爸、妈妈总是鼓励我要多看书。可是,我看书时总是心不在焉,要么走马观花,要么有头无尾。所以看了那么多书,读了那么多字,到头来,还是没有读出个所以然来。渐渐的,妈妈就不太赞成我买书。记得有一次,书店里出了一本新书,我立刻回家向妈妈囔囔:“妈妈,快给我钱,我想要买书。”可妈妈却说:“书架上的书你看完了,读完了吗?”我毫不犹豫地说:“哎,那些书,早就看完了。”妈妈半信半疑地说:“看完了可以再看啊!‘读不完的书,知不尽的理’,这句话你听说过吗?”哎,说来说去,我就知道妈妈不再让我买书,没办法,只好继续看家里的那些书。

有一天,我漫不经心的翻着书。突然,我看到了这么一段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读书的人就像海浪中的无帆之舟,陆地上的无勒之马。”顿时,我像领悟到什么似的。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像是交上了知心朋友,我继续往下看,觉得越看越起劲。

从此,我改掉了坏习惯。看书时,比以前认真多了,而且习惯旁边有一本笔记本,看到优美的词句,我就把它摘抄下来。久而久之,我觉得我的知识面越来越宽,跟同学谈起话来,有时还能引经据典。很多同学都说我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现在,我终于读懂了妈妈所说的那一句话:读不完的书,知不尽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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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写人记叙文:爸爸终于相信我了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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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眼里,我总是一个“低能儿”,家务活不会干,胆子又小,学什么都学不好。所以,爸爸总认为我是个知难而退的人。可有一件事却改变了爸爸对我的看法。

有一次,学校组织象棋比赛,我了报了名。回家后,我请求久经沙场的老将——爸爸教我几招。谁知,爸爸瞟了我一眼,说:“就你?还参加象棋比赛?”听了爸爸的话,我很生气,想杀杀他的威风,便和爸爸杀了一盘,可是爸爸三下五除二就把我杀了个人仰马翻。爸爸得意地说:“想当年,左邻右舍的高手都下不过我,何况你这个臭棋箩筐。”说罢,扬长而去。没了爸爸的帮助,我的棋艺依然是那样,最后,在比赛中我一败涂地。可我并没有为此灰心

。从此以后,我拜我们班一位同学为师,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有时候,爸爸和别的叔叔下棋,我也在旁边偷偷学上几招。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象棋比赛,我更是每场必看,这样,不知不觉中,我的棋艺提高了不少,我想:我一定要向爸爸证明,我能学好象棋。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星期天上午,爸爸在家休息,我便拿出象棋和他一决高低。

比赛开始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开始就组织兵力,向爸爸发动了一浪高过一浪的进功,打得爸爸节节败退,最后,我取得了胜利。这时,爸爸拍着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孩子,我看错你了。人们说得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相信,只要你不断进取,一定能取得好成绩。

从此以后,爸爸再也不认为我是“低能儿”了。他终于相信我是知难而进的孩子了。

爸爸终于相信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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